影響營改增的稅務管理論文
時間:2022-09-26 04: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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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營改增”對高校稅務管理工作的影響
1.“營改增”之后,稅率發生了變化,進而導致稅負發生相應變化。
通常情況之下,高校一般被界定為小規模納稅人,過去按營業稅征稅時稅率為5%,現在“營改增”之后,稅率由過去的5%下降為3%,進而導致稅負有所下降。當稅率降低,稅負減少之后,高校科研經費所承受的納稅負擔會降低,一部分費用將會被節省出來用于科研建設,這對于高校科研事業的發展而言也會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而有些高校則被地方性稅務機關界定為一般納稅人,“營改增”之后,他們的納稅稅率將由過去的5%上升為6%。從表面上看,稅率增加,稅負也會相應地增加,但現實并不是這樣,需要劃分為兩種情況進行具體的考慮。有的高校可以通過進項稅額折扣來降低實際納稅負擔。在“營改增”之前,高校繳納的是營業稅,因此在采購階段所包含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能抵扣,而“營改增”之后,高校在采購階段用語購買材料、設備的進項稅額可以通過折扣來減少實際應納稅額,因此,納稅負擔有所降低。而有些高校因為沒有拿到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享受進項稅額的折扣,因而納稅負擔會有所增加。這就需要高校稅務管理部門結合具體情況,根據相應的稅率計算出稅負。
2.高校稅務管理部門所使用的發票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
在征收營業稅的時候,稅收征管機關是地方性稅務機關;增值稅的稅收征管機關則為國家稅務機關。因此,由營業稅改為增值稅之后,稅收機關有地方稅務機關變為國家稅務機關,發票發生了變化,需要由過去的營業稅發票改為增值稅發票,發票的管理也更為嚴格。具體而言,如果高校被界定為一般納稅人,那么他們既可以適用普通的增值稅發票,又可以在符合稅務機關相關規定的情況之下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高校被界定為小規模納稅人,那么他們則不能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使用普通的增值稅發票。如果對方單位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則需要在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之后由主管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這就需要高校稅務管理機關首先明確高校被界定為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在界定清楚之后再根據具體情形選擇使用不同的增值稅發票,在使用發票的時候,必須符合主管稅務機關的相關規定。
3.“營改增”之后,高校稅務管理部門在進行稅務申報工作的時候也會發生相應的變化。
在“營改增”之后,稅務征收機關由地方稅務機關變為國家稅務機關,在稅收申報程序上和之前相比程序更為復雜。這就需要高校稅務管理部門的工作者在進行稅務申報的時候能夠明晰納稅事項、明確相關流程,更好地做好稅務申報工作。具體而言,稅務申報工作會因高校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而有所不同。如果高校被界定為小規模納稅人,那么增值稅的納稅申報程序就相對簡單;如果被界定為一般納稅人,那么申報流程就會較為復雜,需要經過抄稅和認證兩個步驟。抄稅需要對每月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信息進行抄錄。如果需要對增值稅的進項稅額進行折扣,則必須進行認證,只有認證通過之后進項稅額才能夠享受相應的折扣。高校稅務管理部門在進行稅務申報的時候也需要不同情況區別對待,根據自己的納稅人身份,按照相應的流程進行增值稅申報。
4.“營改增”之后,高校稅務管理在進行會計核算工作的時候也要發生相應的變化。
正如前文所說,營業稅和增值稅的會計核算方法是有著根本性不同的。營業稅是價內稅,在計算稅額時直接用商品價格乘以稅率即可;而增值稅則屬于價外稅,在計算稅額的時候則需要將商品價格和增值稅額分開核算。這就需要高校稅務管理工作者在計算稅額的時候將含稅收入按照適用的稅率換算成不含稅的收入,計算出相應的銷項稅額,對于進項稅額折扣的情形,則要單獨確認增值稅進項稅額。
5.“營改增”之后,高校稅務管理工作變得更加復雜,稅務風險增加。
高校涉稅業務長期以來很少涉及增值稅。“營改增”之后,無論是計稅方式、適用的發票,還是稅務申報、會計核算都會發生相應的變化,這加重了高校稅務管理部門的負擔,需要他們改變過去的管理方式,不斷適應新的變化。除此之外,高校稅務管理部門以后需要直接面對的稅收征管機關是國家稅務機關。在此次“營改增”改革之中,參與企業較多,國家稅務機關的工作負擔也會大大增加。而有些高校稅務管理機關如果沒能及時適應這種變化或者是對“營改增“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很可能導致相關納稅工作不符合相關規定,增加了稅負風險。
二、相關建議
在“營改增”這一大背景之下,高校要做好稅務管理工作,可以采取以下對策:首先,需要做好整體規劃安排。“營改增”是國家稅務體系改革的重要一步,其目的是為了降低行業整體稅負。但是受到一些主客觀因素的影響,部分單位的實際稅負不降反增。這就需要高校在進行稅務管理工作的時候做好整體規劃安排,充分了解增值稅的相關政策,結合單位的實際情況,充分利用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例如,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高校可以通過適當提高可抵扣進項稅額在科研收入中的比例,盡可能地減少不可折扣的情況,降低稅負。其次,要加強對發票的規范化管理。“營改增”之后,稅務部門對發票實行更加嚴格的管理。對此,高校要稅務管理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制定出具體的發票管理制度,按照相關管理制度進行增值稅發票的開具、使用和核銷工作。如果存在可以折扣的進項稅額,高校稅務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嚴格審查,避免錯誤或者是不規范情形的發生。再次,要關注稅收申報流程的變化,嚴格依據申報流程進行納稅申報工作。如果高校被界定為一般納稅人,則需要針對納稅申報環節和申報表的結構進行系統的學習。例如,高校可以對從事稅務申報工作的人員進行系統化培訓,提升他們的專業素質,特別是一些財務軟件、稅務軟件的技能。通過納稅申報人員的學習,減少錯誤發生的可能性,保證申報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結語
總之,在“營改增”這一大背景之下,高校稅務管理部門要真正意義上完全適應這種變化,更好地做好稅務管理工作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為了實現這一目標,高校稅務管理部門只有結合該校稅務實際,并結合“營改增“相應的變化,把握”營改增“對高校稅務管理工作的影響的基礎之上,采取相應措施,在做好整體規劃安排的基礎之上,加強對發票的規范化管理,并且要關注稅收申報流程的變化、嚴格依據申報流程進行納稅申報工作,以求減輕高校的稅負,促進高校的發展。
作者:鄭鵬單位:天津中醫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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