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市政施工的質量及防治措施
時間:2022-06-29 0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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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道路工程具有線長、沿線地質水文條件多變、結構物終年外露的特征;其路基的穩定性是道路壽命的關鍵環節。由于城市道路范圍內有各種管線和地下設施需同時施工;城市交通的需要又不允許工期過長;因此,當年溝槽回填,當年修路成為城市道路的又一特點。
同時,城市道路的地下、地面及空中,由于管線、路面、過街地下通道或過街人行天橋的立體分布,各種城市公用設施、交通設施與道路建設同步建設,又加大了工程的復雜性。
二、當前城市道路工程存在的主要質量問題及防治措施
(一)雨水井、檢查井與路面的接縫處出現塌陷
由于市政道路工程中輔助設施多,所以,大多數雨水井都設在行車道上,還有不少排水干管及檢查井也設在行車道上,因此,當其井背寬度較小時,回填夯實就十分困難,壓實度檢查也難以進行。施工中經常發生的疏忽或監控不嚴,必然使工程出現質量問題,導致常見的雨水井及檢查井與路面接縫處出現塌落缺陷,造成行車中出現跳車現象。
對此,施工過程中必須特別關注回填質量,這就要求施工單位采取特殊措施進行回填。據我們的經驗:中等井背縫隙(大于50mm寬)可用灰泥進行充填,每層回填厚度≤100mm分層搗實。小的井背縫隙(小于50mm寬)可用砌筑砂漿進行充填,每層回填厚度≤100mm也要分層搗實。
為了防止施工疏忽,監理方應加強巡檢。必要時采取旁站方式進行監理。
(二)路基填土、溝槽回填壓實度達不到標準要求
路基的強度和穩定性是保證路面強度和穩定性的基本條件。由于城市道路的地下部分鋪設了各種不同的管線,因此,其溝槽回填的密實度對道路路基的影響很大;道路路基施工中,路堤填筑和管線溝槽回填是路基施工的關鍵部位;回填壓實的質量通病為超厚回填、傾斜碾壓、填土不符合要求,這些均會造成回填土達不到標準要求的密實度。
1、危害
(1)不能將所鋪層厚內的松土全部達到要求的密實度。如是道路,將造成路基和路面結構沉陷;如是管道,其胸腔部位便達不到要求的密實度,使胸腔部位的土壓力小于管頂壓力和地面荷載,可能造成管體上部破裂,無筋管還可能被壓扁。
(2)碾輪壓實重力產生分力損失在縱坡上使碾輪重不能發揮最大的壓實功能,坡度越大損失的壓實功就越大。
(3)填土中挾帶塊狀物,妨礙土顆粒間相互擠緊,達不到整體密實效果,另一方面塊狀物支墊碾輪,產生疊砌現象,使塊狀物周圍留下空隙,日后發生沉陷。
(4)帶泥水回填的土層其含水量是處于飽和狀態的,不可能夯實。當地下水位下降,飽和水下滲后,將造成填土下陷,從而危及路基的安全。
2、治理方法
施工單位向操作者作好技術交底,使路基填方及溝槽回填土的虛鋪厚度按照機型不超過有關規定;在路基總寬度內,應采用水平分層方法填筑;路基地面的橫坡或縱坡陡于1:5時應做成臺階;回填溝槽分段填土時,應分層倒退留出臺階,臺階高等于壓實厚度,臺階寬大于或等于1m對填土中的大石塊要取出,對大于10cm的硬土塊應打碎或取出。
(三)土路床整修碾壓的問題
1、危害
(1)不經壓實的土路床,路面結構等于鋪筑在軟地基上,其軟基有較大的空隙,經過雨季雨水的滲透以及冬春季節的水分積聚,軟土基中會滲入大量水份,使土基穩定性降低,支撐不住路面結構,路面將出現早期變形破壞。
(2)不做土路床工序,便不能及時發現土質不良與軟弱土基或含水量過大的土層,當做上面結構層,“彈簧”現象反射上來,將造成結構層大面積返工。
(3)不控制土路床的縱、橫斷面高程,只控制其上結構層的高程,將不能保證結構層的設計厚度,會出現薄厚不均和不能滿足設計要求的薄弱部分,出現過早破壞。
(4)不控制土路床的平整度,雖經碾壓,但凹凸部分的峰谷長度小于碾輪接觸面,即出現疙瘩坑表面,如此,密實度會不均勻,突起部分密實度高,低洼部分密實度差,從而造成路面結構層的密實度和強度也不均勻。
2、治理方法
(1)對技術素質偏低的施工單位或人員應進行培訓,施工時做好工序技術交底。
(2)按照路床工序的要求,在控制中線高程(+20mm)、橫斷高程(+20mm,且橫坡小于或等于+0.3%)、平整度(10mm)的基礎上,填方路段路床向下0~80cm,范圍內,挖方路段路床向下0~30cm范圍內要達到重型擊實標準95%的壓實度(采用輕型擊實標準時達到98%)。
(3)路床工序中的密實度項目和路面各結構層一樣是主要檢查項目(即帶△項目),不做土路床工序等于密實度合格率為0,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判定應屬不合格工程,因此,必須加強土路床工序的質量控制。
(四)人行道施工中,盲道口道板安裝不牢,易脫落
由于盲道口在通往人行橫道處是下坡,造成了此處的道板需切割、且突出人行道路面。一旦安裝質量稍微出現一些問題,極易產生道板脫落現象。這也是市政道路工程中經常產生的質量缺陷。
監理方應在施工前的技術交底中,提出特別要求。在施工中應要求施工單位特別注意此處的施工質量,注意砂漿標號、干濕度及砂漿的飽滿度。必要時可要求用于此處的砂漿標號提高一個等級。監理時也要加強巡檢。
(五)過路管溝處路面出現裂縫
市政道路工程中,有許多管道需要通過行車路,如排雨管道、過路的電力電纜、通訊電纜、自來水管道等。施工這些管道要在路床施工前進行,這樣就不存在壓實度不足的問題。這一點要特別加以注意,以防止因壓實度不足產生路面裂縫的現象。
在管道底部回填施工中,應要求施工單位采用灰泥填管道護腳處的狹小部位,然后以虛鋪≤200mm的厚度,進行人工夯實,夯實遍數不得少于5遍。管道以上,人工夯回填完兩層后,進行機械夯實。并在兩側放坡,完成回填,以避免出現上下直通縫。
(六)人行道上的路燈檢查井蓋板與道面高差超標,易產生拌腳現象。
在人行道施工中,由于檢查井蓋板大,安裝較難,極易出現檢查井蓋板與路面高差超標現象,交付使用后,可能發生拌腳現象。監理需要逐個進行檢查驗收,不合格的堅決要求整修,直到達到要求為止。
三、提高城市道路工程質量的管理對策
(一)完善市政工程建設系統的質量管理體系
1、建立并完善工程建設管理制度,規范與指導工程建設項目從立項至竣工驗收各階段、各環節對各部門、各參建單位的各項管理工作。
2、完善招投標管理辦法,進一步開放工程建設市場,避免地方壟斷。優化施工招標評標辦法,使創精品工程或施工質量好的企業更容易中標,或有更多的機會中標,避免施工單位的惡性價格競爭,使中標價回歸理性。
3、建立并完善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檢測單位的工作監督與考核辦法,形成對各單位的評級與優選制度。
4、完善工程質量管理的獎懲制度。
5、完善對工程建設管理單位與個人的廉政考核與處罰管理制度。
6、建立并完善業主的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大綱,明確并規范質量管理的內容、標準、程序、方法、準則等。
(二)加強對施工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考核和獎懲
1、加強對施工單位的現場施工質量的監控與考核。采用定期檢查和現場臨時抽查等方式對施工質量的整(下轉142頁)(上接141頁)體運行情況和關鍵部位的質量狀況進行監督與控制。這樣的監督與控制應由業主、監理、質檢站等聯合控制。對監控與考核的內容應根據不同的工程內容和要求詳細討論研究制定。
2、對施工單位的施工投入、工程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狀況的檢查與考核。重點考慮對承包人是否有合同違法行為、承包商的組織機構及主要負責人的到位情況、主要施工設備的投入情況、質量控制程序的遵守、材料質量控制情況、施工方案、現場實體質量控制情況、內業資料等方面進行檢查考核。對檢查考核的結果要采取兩個手段來抓:一手抓激勵;一手抓懲罰。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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