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電子商務監管論文
時間:2022-04-24 04: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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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末葉,電子商務首先在科技領先、經濟發達、互聯網快速發展的國家中展開。最為中國老百姓所熟識的“網上購物”等交易方式,伴隨著計算機網絡的普及而從國際進入國內。加入WTO,電子商務在我國將步入與國際接軌的快車道。作為合同主管部門的工商行政管理,正面對如何監管電子商務合同的重要課題。電子商務的功能主要有網上廣告宣傳、網上交易和交易洽談、網上訂購產品及貨幣支付、電子賬戶管理、網上商品送貨及查詢、征求用戶意見等管理服務。電子商務合同監管應以電子商務的主要功能為切入點,從以下幾個方面探求電子商務合同監管的有效途徑。
一、電子商務合同的簽約前監管(也可稱為網絡環境監管)
電子商務合同簽約前階段主要是買賣信息的網上檢索,交易雙方都需要對支付問題、交貨問題、信用認證問題作充分的考慮和準備。其核心“信息流”是電子商務中目前應用最廣泛、最成功的一部分。電子商務合同好比一群百靈鳥,運行的空間如是藍天白云,青山綠水,百花齊放,結論是百鳥爭鳴自不待言。但如果是槍林彈雨,惡樹毒草,烏煙瘴氣,勢必會“千山鳥飛絕”。從法律環境講,這要求政府盡快修訂出臺《電子商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構建起一個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法律體系,以解決電子商務所帶來的安全、支付、電子貨幣、智能犯罪等問題。作為政府職能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應在規范和監管“信息流”方面擔當重要角色,為電子商務合同廣泛使用建立良好的網絡環境。
根據網絡案件查處實踐和網站抽樣巡查,影響電子商務“信息流”的網絡違法行為主要有以下幾類:
——虛假廣告宣傳。包括網上經營企業本身、網上所售商品情況所做的虛假宣傳和為虛假宣傳提供媒體(網絡)。
——無照經營。包括未經工商登記注冊而在網上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和為無照經營提供網絡平臺。
——利用網絡傳銷、變相傳銷。
——合同詐騙。
——利用互聯網販私。
——侵犯消費者權益。在網上經銷假冒偽劣商品,侵犯他人注冊商標。
——超越經營范圍。國家實行許可經營的特殊行業,未經許可而從事經營。
由此,電子商務合同的網絡環境監管,應注意把握以下幾個環節:
一是切實加強對電子商務主體資格的監管,嚴把市場準入關。這包括:(1)經營性網站的準入;(2)網絡經營公司的準入;(3)網站經營者的準入;(4)網站經營特殊商品和服務的準入。
網上交易、網上廣告、電子合同確認、網上拍賣無一例外地涉及網站域名、經濟主體準入和身份合法性的確認。“域名”相當于傳統經濟中企業與商家的名稱或字號,身份認證則是網絡環境下準入和網絡經濟主體資格的“營業執照”。電子商務的特殊性決定了域名核準與網絡經濟主體認證的重要性和嚴肅性。監管經濟主體的名稱、準入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能,建立以國家工商總局為中心的電子商務網站中文名稱核準與經濟主體資信認證體系已成為監管電子商務合同最為有效的途徑。建立以國家工商總局為中心的電子商務“營業執照”認證體系,對從事電子商務的網絡經營者和網上經營者發放數字證書(電子營業執照),并在網上交易過程中認證,以及受理審核證書的年檢、變更、注銷等,能有效地監管和規范網上“信息流”的真偽,為電子商務合同廣泛應用營造良好的網絡環境。
二是監管電子商務中的商標、廣告行為,保護知識產權,凈化電子商務合同運作環境。網上商標、網絡廣告的有效監管,是保證“信息流”真實誠信的重要途徑之一。在《電子商務法》和國家工商總局的網上廣告、商標監管辦法沒有出臺的情況下,應積極探索運用《廣告法》《商標法》監管調整網上廣告、商標行為的法理手段。盡快地培養網絡監管人才,改善網上監管的技術條件,以適應網絡科技發展的要求。
三是監管電子商務交易行為,開展網上信息咨詢和網上舉報與投訴。這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諸部門樹立“多兵種”協同“作戰”意識,利用工商行政管理的整體職能,對整個網絡進行多方位監察,建立公平交易秩序。利用電子版營業執照和傳統紙質營業執照“掃描上網”相結合進行網絡主體資格認證,以規范市場準入行為;將網上巡查與地域巡查緊密結合,以規范市場交易秩序。由于電子商務是在網上交換信息、交易,其要約和承諾過程難于管理。維護網上交易秩序,從目前的管理手段看,應積極進行網上工商法規公告和宣傳,通過對違法交易行為的處罰和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入手,營造良好的電子商務合同應用空間。
二、電子商務合同的簽約過程監管
電子商務合同的簽約過程即交易談判和簽訂合同過程:主要是指買賣雙方對所有交易細節在網上進行談判,交易雙方利用電子手段經過認真磋商后,將雙方在交易中的權利、義務,所購買商品的種類、數量、價格、交貨地點、交貨期、付款方式和運輸方式、違約和索賠等合同條款全部以電子交易合同的方式作出全面詳盡的規定,合同雙方利用EDI進行簽約,或通過數字簽名等方式簽訂電子貿易合同。但由于電子商務的法律規范相對滯后,有關電子商務市場準入、認證體系、支付結算、交易文體的行為規則以及電子交易中必須涉及到的電子合同、電子稅單等的法律效力沒有作出明確規定,以致我國目前電子商務仍處于自發、無序的發展狀態。可喜的是,國務院頒布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規已開電子商務立法先河。通過法律和行政管理調整,促進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是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基本方向。工商行政管理作為合同管理的主要職能部門,尋求有效的電子商務合同監管手段,應從建立“合同信用認證網絡平臺”和建立“紅盾電子商務合同鑒證網”入手。
(一)建立合同信用認證網絡平臺。合同主管部門(工商部門)建立一個計算機網站,把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合同信用狀況的有關信息傳遞給公眾。社會公眾隨時查詢不涉及國家機密和企業商業秘密的企業登記及其他有關信用的檔案信息(如企業、違規受到處罰,資質、資信等信息)。該網站公示內容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企業自身合同履行、信用遵守等情況。二是社會、政府有關部門對企業合同信用狀況的評價。前者具體反映:(1)企業合同管理是否做到組織、人員、制度“三落實”;(2)企業是否通過IS9000系列質量體系認證;(3)企業簽訂合同是否依法;(4)合同訂立后是否依法履行;(5)企業在履行合同過程出現的違約行為。后者具體反映:各級政府部門、各類社會團體頒發、確認的先進企業,重合同守信用單位等肯定方面;企業因各種違法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處罰如抽逃資金、偷漏稅款等否定方面。該網站通過與國家工商總局電子營業執照認證中心及各職能部門、司法機關、金融機構和有關中介組織聯網形成全國統一的立體資信認證、信用監管、查詢系統,為電子商務合同運作打下堅實的基礎和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二)建立紅盾電子商務合同鑒證網。對合同開展鑒證工作是法律賦予工商部門的職能之一。開展電子商務合同的網上鑒證也是我國合同鑒證職能的有效延伸。網上交易存在著安全風險,對電子商務合同進行網上鑒證,對交易的款項或貨物進行信用提存,是解決電子商務活動中這一風險問題的科學、有效途徑。
如何鑒證電子商務合同?最好辦法就是對交易雙方已簽訂成立的電子商務合同進行網上鑒證。首先是對交易雙方的主體資格進行確定。只要是國內注冊的企業,我們工商系統的內部網絡完全可以實現對其資信情況的調查。如對方網絡不健全,可通過電話咨詢等傳統方式輔助完成。其次是對合同內容依據有關法律進行審查。再次,監督雙方的合同履行情況。
目前,全國工商系統完整和強大的企業信息資源以及不斷完善的系統的網絡布局已基本具備了成立“紅盾電子商務合同鑒證網”的條件。具體辦法是:在設區的市開設紅盾電子商務合同鑒證網,將該地區的企業錄入并制作成網頁,通過互聯網與全國工商系統網絡聯網。企業通過點擊登陸鑒證網和“合同信用認證網絡平臺”,可以了解交易對方企業的狀況,如果想繼續同某企業進行業務洽談,通過點擊該企業的網址,直接同該企業進行談判。洽談成功后,需要對簽訂的電子商務合同鑒證時,可回到企業注冊地網站的電子商務鑒證平臺進行網上鑒證。紅盾電子商務合同鑒證網并可接受雙方的委托對電子商務合同進行貨款、貨物的信用提存或者進行合同監督。
三、電子商務合同簽約后的履行監管
電子商務合同簽約后的核心是“清算支付,貨物承運”,即資金流和物流,最重要的是電子支付環節。這也是電子商務目前還欠成熟的部分。物流與資金流分離的特點,導致了電子商務的風險所在。如消費者在網上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一般都不與經營者以及商品或者服務直接見面,因而其合法權益易受到侵犯。
工商行政管理在電子商務合同監管中有必要承擔起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進行網上仲裁的責任和義務,加大對配送主體的規范和物流渠道的管理,加大網絡巡查力度,積極開展網絡案件查處,打擊網絡合同詐騙和欺騙行為,從而推動電子商務的完善與發展。
電子商務合同監管是工商行政管理在網絡經濟時代面臨的眾多新課題之一。網絡經濟監管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特別是認證中心、密碼的管理、使用、名稱核準、電子營業執照的頒發、審驗等全部注冊、認證過程無不依賴于網絡技術、計算機技術、軟件技術。因此,工商部門應加快信息化建設,建立和完善計算機應用網絡,普及與提高相結合,造就一大批高素質的網絡監管專業人才,以適應加入WTO后電子商務市場監管工作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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