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籌劃與財務管理論文

時間:2022-08-16 0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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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籌劃與財務管理論文

〔摘要〕稅務籌劃是企業理財的一個重要領域,企業通過成功的稅務籌劃可以為企業帶來不少“節稅”效果,從而更好地實現財務管理的目標。

〔關鍵詞〕稅務籌劃

“稅務籌劃”是通過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的合理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取得“節稅”的稅收利益。稅務籌劃是企業的一種理財行為,應始終圍繞企業財務管理目標來進行,其目的是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和使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的享受和行使。

一、現行稅制為企業稅務籌劃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1.按照稅法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所形成的負債利息支出可以在稅前扣除,享有所得稅利益,而相比之下,股息是不能作為費用列支的,只能在企業的稅后利潤中進行分配,因此,企業就可以通過資本結構的合理搭配來實現稅務籌劃的目的。一般來說,為獲取較低的融資成本和發揮利息費用抵稅效果,企業內部集資和企業之間拆借資金方式籌資最好;金融機構貸款次之;自我積累方法效果最差。

2.投資抵免是我國實施的一項新的稅收優惠政策,該政策具有覆蓋面廣,優惠力度大,政策性強的特點,企業可以用好用足這一政策,來爭取最大的稅收優惠效果。為鼓勵企業加大投資力度,支持企業技術改造,促進產品結構調整和經濟穩定發展,對在我國境內投資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改項目企業,其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以從企業技改項目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企業每年度投資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不得超過該企業當年此設備購置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額,如果當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額不足抵免時,未予抵免的投資額,可用以后年度企業此設備購置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額延續抵免,但抵免期限不得超過5年。因此根據現行投資抵免政策的特點和要求進行稅務籌劃,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正確選擇設備的購置制度。確定了設備購置年度,實際上也就確定了基期年度。在其他條件一定時,基期年度繳納的所得稅越少,對企業越有利。所以選擇在減免稅期滿的次年或微利年度的次年購置設備,將使企業設備投資獲得較好的節稅效果。

(2)正確確定設備投資額和合理分配各年設備購置額。在設備投資額、設備購置年度一定的條件下,企業獲得最優的投資抵免優惠的條件是:

年度設備投資額×40%≤法定抵免期限內各年新增所得稅額

所以企業在進行設備投資前,應預測未來各年盈利情況,并以預測新增所得稅額為依據,確定每一年度的設備購置額。假設某企業技改項目建設周期為兩年,需要設備投資額為600萬元,如果全部設備都在2000年購置。稅法允許的投資抵免額為240萬元(600×40%),但是,該企業2000年—2004年五年的新增企業所得稅只有200萬元,那么就不得不放棄40萬元的投資抵免額;如果該企業將600萬元的設備分兩年進行,2000年設備投資額應控制在500萬元(200/40%)以內。假設該企業選擇在2000年購置設備400萬元,稅法允許投資抵免額為160萬元,小于2000—2004年五年的新增企業所得稅,可全額抵免。其余200萬元的設備在2001年購置,稅法允許的抵免額80萬元,可用于抵免的新增所得稅是2001—2005年各年比2000年應納企業所得稅額的增加值之和,因為《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審核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同一技術改造項目分年度購置設備投資,均以每一年度設備投資總額計算應抵免的投資額,以設備購置前一年抵免的企業所得稅前實現的應繳企業所得稅為基數,計算每一納稅年度可抵免的企業所得稅額在規定的期限內(5年)抵免。該企業分兩次購置設備獲得的投資抵免額比一次購置提高了。

3.為了體現激勵性稅收政策,我國制定了一系列的不同地區稅負存在差別的稅收優惠政策,投資者在選擇企業的注冊地點的時候,就可以充分利用國家對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貧困地區、保稅區、經濟特區的稅收優惠政策,從而可以節省大量的稅金支出;

4.兼并籌劃帶來“節稅”利益。假如一家企業為了發展壯大自己,因手中暫時缺乏大量資金來擴大廠房和增加機器設備,又不想從銀行借入資金,此時正好有一戶企業,因經營不善虧損嚴重,正處于停產倒閉狀態。對這種情況,就可以利用稅收政策的規定,對停產企業進行兼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改組改制中若干所得稅業務問題的暫行規定》指出:被吸收或兼并的企業已不符合企業所得稅納稅條件的,應以存續企業為納稅人,被吸收或兼并企業的未了稅務事宜,應由存續企業承繼。另對虧損彌補的處理規定:企業以新設合并方式以及吸收合并或兼并方式合并,且被吸收或兼并企業按《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規定不具備獨立納稅人資格的,各企業合并或兼并前尚未彌補的經營虧損,可在稅收法規規定的彌補期限的剩余期限內,由合并或兼并后的企業逐年延續彌補,由于對被合并或兼并企業虧損的彌補,減少了應納稅所得額,也相應減輕了稅收負擔。

二、現行的會計制度中的核算方法具有選擇彈性,不同的處理方法形成不同的納稅方案。

如在企業會計處理方法中,進行稅務籌劃表現在很多方面,具體有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等。

1.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

納稅人的各種存貨應以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各項存貨的發出或領用的成本計價方法,可以采用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計劃成本法、毛利率法或零售價法等。在物價持續上漲期間,后進先出法所求得的期末存貨成本小,相反,銷貨成本必定較高,這樣就會產生較少的凈收益和所得稅,而此時采用先進先出法會相反。在物價持續下跌期間,則會得出相反的結論。會計一貫性原則要求“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但同時一貫性原則也要求“如有必要變更,應將變更的內容和理由、變更的累計影響數,以及累計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這樣就可以在物價下跌時采用先進先出法,物價上漲時改為后進后出法,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從而實現稅收籌劃。

2.加速折舊法帶來的“節稅”利益

加速折舊法一個實際的財務利益是:與直線折舊法相比,企業在確定應稅收益時,由于在早期多計入了折舊費,將使企業應稅收益相應減少,從而使企業在早期交納較少的所得稅,而在后期交納較多的所得稅,這意味著滯延納稅時間(不是指不按稅法規定期限繳納稅收的欠稅行為)。從而等于對納稅企業提供了一筆無息貸款,可以降低資本成本。

三、從稅收籌劃的角度來說,融資租賃也是企業用以減輕稅負的重要方法之一。

對于承租人來說,租賃可獲雙重好處:一是可以避免因長期擁有機器設備而承擔的負擔和風險;二是可在經營活動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沖減企業利潤,減少稅基,從而減輕稅負。對出租人來說,可取得數額較高的租金收入,同時出租人的租金收入要比一般性經營利潤收入享受較為優惠的稅收待遇,有助于減輕稅負。

總之,在人們頻繁進行交易往來的財務收支活動中,稅收的影響無處不在。經營決策離不開稅收,投資決策離不開稅收,理財決策更離不開稅收。反過來也可以這樣說,沒有好的稅收籌劃,也很難達到理想的經營、投資和理財決策。

稅務籌劃是在完全符合稅法、不違反稅法的前提下進行的,是在納稅義務沒有確定,存在多種納稅方法可以選擇時,企業做出繳納低稅負的決策。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目標不僅僅是直接減輕稅收負擔,而且還包括有:無償使用財政資金以獲取資金的時間價值,保證賬目清楚,納稅申報正確,繳稅及時足額,不出現任何關于稅收方面的處罰等。雖然稅務籌劃在我國尚處于起步階段,還沒有受到普遍重視,但面對著社會化的大生產和日益擴大的世界市場,以及復雜的國別稅制,稅務籌劃必將受到人們的普遍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