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電工程管理分析論文

時間:2022-06-22 03: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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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電工程管理分析論文

摘要:智能建筑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在美國問世以來,因強大的技術優勢與巨大市場需求優勢的推動,很快即將風靡全球,在不到20年的時間里,便發展成為現代建筑的主流,已成為一個國家、一個地區、一個城市現代化的重要標志……

關鍵詞:弱電施工系統設計管理

1前言

智能建筑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在美國問世以來,因強大的技術優勢與巨大市場需求優勢的推動,很快即將風靡全球,在不到20年的時間里,便發展成為現代建筑的主流,已成為一個國家、一個地區、一個城市現代化的重要標志。在我國,才短短的幾年時間,就有幾百座智能大廈拔地而起。然而,投巨資建成的智能大廈,在智能化方面的效果與期望值的差距較之土建與裝飾的這一差距則要大得多。智能建筑中智能化的設備,伴隨著現代化電子技術、計算機技術的飛速發展,都已歷經幾代的更新,基本上都是由國內外著名公司制造,其質量可靠性一般都較好。智能建筑中智能化之所以不盡人意,主要還是因為智能大廈弱電工程的實施不當。弱電工程的實施有以下幾項不利因素。

1.1弱電施工的時間與空間往往受到其他施工方工程進度的擠壓

智能建筑建設期間,其時間資源與空間資源是一個有限的資源,由土建、裝飾、安裝、弱電系統集成的很多參與方共享。誰占有充分,誰的管理就容易,效率、效益就高,于是施工各方對時空資源會相互爭占。在爭占中,土建方占有主導地位,弱電則是一個最弱勢群體,其施工的時間與空間很容易受到其他方的擠壓。

1.2弱電系統集成與土建、裝飾、安裝接口界面不清

弱電與土建、弱電與機電設備、弱電與強電安裝,無論是施工,還是系統功能的最終實現,關連性大、藕合度高。而這一方面的規范化體系又很不健全。因此,在彼此的接口處,界面不清,這一塊的工作由哪一方負責,在設計與規章中界定得不明確,這就是造成施工時的相互推委,配合失調。

1.3弱電系統集成商施工隊伍素質不高

現在的弱電集成公司基本上都沒有專門的施工工人隊伍,施工中,配管配線及末端設備安裝這類勞動密集型作業,一般都要臨時雇用一些民工。這些民工的技術水平、責任感、職業道德都不讓人放心,往往在工程中留下質量隱患。

1.4弱電監理不夠專業

目前,負責弱電監理的工程師多由強電監理兼任,他們對弱電系統的許多新的技術、設備缺乏了解,難以監理到位。

以上這些就使得弱電工程實施難度大、麻煩多。有時看似一個簡單的問題,因各方利益的沖突,相互推委,耗大量精力協調也很難找到一個讓各方滿意的解決方案,而工程又急不可待,讓人傷透腦筋。這些無聊的扯皮,嚴重地影響工程質量,制約工程進度,增大施工難度,徒耗建設費用。

怎么解決這些矛盾呢?

智能建筑的建設方應充分發揮市場經濟賣方市場中業主的優勢,強化對弱電工程的管理,建立一套企業的工程管理流程,制定一套約束各方的管理程序,一套讓參與各方都預先承認的規則,就可大大減少施工過程中的困難,保障弱電工程的質量。

2有關弱電系統設計的管理

2.1先要做好弱電系統的整體規劃

在智能建筑的方案設計階段,便要依據建筑物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服務功能,物業管理方式作盡可能深的分析與探討,從適用性、先進性、經濟性上綜合考慮,作一個定位合理的整體規劃。要上些什么項目,要達到一個什么標準,做出明確的需求分析,再由設計院進行擴初設計。

2.2擴初設計階段,對設計院提供的服務要有明確的要求

(1)設計院對每一個子系統的設計方案,都要作詳細的技術交底,甲方應與設計院就各個子系統的監控對象、監控方法、監控功能、設備數量、系統結構和布局,預算費用,特別是在降低造價、節約投資上進行深入的討論,對與甲方有較大分歧的設計,要組織專題論證。

(2)設計院要有總管本項目強電設計與弱電設計的技術負責人,管理、協調本項目的強弱電及相關專業的設計。

(3)要對弱電線管、線槽及水、電、風系統中的線管、線槽、管道的排布作統一設計。弱電系統中的電纜、線管、線槽不得與風管、水管、機電設備、強電走線相沖突,并應選擇與建筑物內各種設備安裝相適應的合理布局和走向,以節約工程投資。

(4)對弱電系統要作綜合布線設計(暫可以只對電話布線、數據布線、消防布線、廣播布線和BAS布線)。對明裝的線管、線槽不僅要有水平定位、還應有垂直安裝尺寸及足夠的空間,要兼顧其與預埋線管、線槽的連續性與整體性,要能保證隱埋線管、線槽的預埋作業的整體實施。

(5)對隱埋線管、線槽的載體:地面、頂層樓板、墻柱面的面層,土建設計要有足夠的嵌入尺寸,對大面積的平面,還應對厚度有均勻度要求。

(6)與弱電系統相互連接的電器控制箱應作好弱電電纜引入開孔及柜內接線端子排的設計,并明確標出互連的強、弱電電器的工作電壓。

(7)須由消防子系統實現聯動控制的機電設備,設計院的強電設計人員與弱電設計人員應仔細核對、銜接得當,確保控制的準確實現。

(8)設計院要提交整個設計的電子文檔,至少要提供能使弱電各個子系統進行招標與深化設計的電子文檔。

(9)對弱電各個子系統招標后由工程承包方所作的深化設計,應由設計院負責審核、會簽或出圖。

(10)設計院對弱電各個子系統的招標與施工要注意的重要事項,要作出明確的文檔說明,以便于建設方及監理方對工程的監管。設計院應參加對弱電系統集成商施工組織方案中質量保障程序的審核。

(11)設計院應根據最終確定的建設功能與用途,根據外部接入環境,合理的選定弱電控制中心與網絡通信中心機房的位置。

(12)設計院對建筑、結構、機電設備、強電設施、弱電系統某一項實行設計變更時,特別是土建與結構的設計變更,設計院要組織其他相關方的設計工程師,作相應變更設計。避免發生土建與機電設備安裝、土建與弱電安裝、強電與弱電安裝相互脫節,相互沖突的事件發生。不然,若因設計院各設計方協調不好,造成建設方經濟損失的,業主可要求設計院賠償。

3有關弱電招標及合同簽訂的管理

(1)招標的需求說明與技術要求,先由弱電專業工程師討論、擬稿、修改、初定稿,然后組織專題聽證會評議,聽證會應有強電工程師和相關領導參加。

(2)招標前建設方的弱電工程師應對可能參加投標方的各種供貨品牌進行對比,要對其功能、特點,對本工程的適應性有較清楚的了解,要對投標方以往的工程實例,對他們服務支撐能力進行考察,提供書面評估報告。

(3)招標時,對各個系統的設備選型要考慮其開放性,即采用其作為主控設備時,該系統對其他公司產品的兼容性。以減少對某一公司、某一種品牌的依賴性,這能使今后的維護更加方便與經濟。

(4)投標書應闡明投標人對項目質量要點的理解,闡明其質量保證措施與建議。評標時要將此列為對投標方工程實施經驗的考察內容。

(5)投標書中不僅應有計劃的建設工期,還應注明完成深化設計,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

(6)簽承包合同時,要簽一份詳細的技術協議。技術協議應包括系統結構、系統原理設計圖、設備明細表、應用環境、監控對象;應包括與其他相關的強弱電系統的硬、軟件接口界面、系統操作界面、軟件的功能(特別是維護功能、組態功能);應提供的文檔資料應包括培訓、質保、軟件升級等服務承諾。

(7)要恰當的安排弱電各個系統的招標時間。消防、安防、樓宇、布線這些系統深化設計較擴初設計可能會有較大的變動,施工的隱埋工作量較大,其招標工作最好在地下一層頂層施工前完成,以保證隱埋作業的順利實施。

(8)招標文件要明確申明,業主對工程內容有權進行增減修改,增減后,工程費用按中標訂價標準,相應予以增加或減少,工程承包方必須接受,并按要求施工。

4對土建、裝飾應作配合的管理

這一配合管理是弱電工程實施中最麻煩的地方,在土建、裝飾工程的承包合同中,應對以下各條予以明確規定。

(1)對所有地下、穿墻、沿柱石、墻面預埋的線管、線槽工程,當甲方委托土建方施工時,土建方應按合同計費標準(或工程定額標準)承接,按要求完成。

(2)土建工程總承包方要保證弱電施工的供電、供水、要安排好弱電工程施工方的臨時場地或倉庫,土建方要接受甲方及監理的現場協調管理,總包方應協調好土建工程各方,實施與弱電工程具體的施工配合。

(3)土建方對要隱埋線管、線槽的層面,在土建施工前要及時通報監理與甲方,便于相關單位作業的跟進;土建施工方要加強檢查、測量,保證面層厚度尺寸與面層均勻度達到設計要求,以保證隱埋的線管、線槽能正常嵌入。

(4)裝飾工程方要預先向監理、甲方通報吊頂,通報地面、墻面裝修的施工計劃與進度,為弱電施工留下應有的時間與作業空間,裝飾工程方應負責安裝弱電設備時裝飾面板相應位置處的開孔

(5)土建總包方與裝飾工程方都應設專門負責協調工作的責任人。

5有關弱電系統與機電設備、強電工程相互配合的管理

(1)機電設備(包括變壓器、發電機、高低壓柜、冷凍機、空調機、鍋爐、電梯、電氣控制箱、水泵、風機、防火卷簾門等)的招標,采購應由弱電工程師提出相應的弱電技術條款,投標方、供貨方應明確對這些條款的滿足與偏離情況。合同簽約與設備驗收時一定要對此進行仔細核對與檢查。

(2)強電電氣控制柜(箱)的訂貨、制作、安裝要保證弱電電纜能夠正常接入,并在柜(箱)內予留有相應的安裝空間。

(3)土建、裝飾、強電、弱電承包方在工程安裝時都要保證不損壞其他方已完工的工程,若有損壞,責任方要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的經濟損失。

6對弱電工程監理的管理

(1)監理方應有專業的弱電監理工程師負責本項目的監理。建設方應對其學歷、職稱、資質、資歷進行核查,并對弱電工程師的相關知識,特別是對相關國家標準的了解程度進行考查,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建設方有權否決。

(2)監理工程師上崗前應向建設方提交其監理崗位職責。

(3)監理方應定期(按月或按季)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計劃。

(4)對重要工序的監理要事先向甲方進行通報,過程檢測記錄要及時向建設方通報,或通知建設方參加檢測驗收。

(5)對隱埋線管、線槽來說,在工程實施前,監理工程師、相應弱電工程承包方質量負責人,要在現場督查、核對,保證不漏不少,保證用材合格;檢查實施隱埋工程的責任人是否采取了必要的質量保證措施,相應的隱埋作業完工后,要即時進行通斷合格檢查,及時組織相關驗收。

(6)監理方應結合工程實際,另行設計統一的弱電工程監理記錄文檔(最好同時有紙質文檔和電子文檔)。

(7)—隱蔽工程和工程觀感質量驗收,檢測抽樣方案的確定應符合GB50300第3.0.3、第3.0.4和第3.0.5的規定。

7對弱電項目系統集成方的管理

(1)弱電項目中標方應按規定時間提交深化設計的圖紙和電子文檔,在甲方及設計院審核、修改,確認后出圖作為正式施工圖實施。

(2)弱電項目系統集成商提交的施工組織方案中,要有操作性好的質量保障程序,甲方應組織設計院和監理對其進行審核。

(3)弱電系統集成商要設項目責任人、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員和獨立的質量檢查員,上述人員要有明確、詳細的崗位職責;弱電承包方應將上述人員的學歷、職稱、資歷相關證件報送甲方;甲方或委托監理方應對上述人員與項目相關的管理知識、質量知識、安全常識進行考試或考查,甲方及監理方有權否定不合格上崗人員。

(4)弱電承包方要向甲方通報班、組一級負責人學歷、資歷并接受甲方的相關檢查。

(5)弱電承包方要對其施工人員進行職業道德、職責、技能、質量與安全知識的上崗培訓,發上崗證。持證上崗人員應通過承包方組織的考試,甲方應檢查其考試內容。

(6)承包方應在開工報告中,將整個工程按工序、按場地進行工序拆細,注明每一道工序的質量要點和保障措施,注明要求的作業環境與配合條件。

(7)承包方應在開工報告中將整個工程按工序、按場地進行工序、作業的拆細,量化每一道工序,作業的工作量(需多少個工日)、計劃開工時間、計劃完工時間。

(8)承包方要在施工的不同階段根據需要,按周或按月向甲方報告工作進度、現場施工人數、進度調整計劃。

(9)承包方對非承包原因造成的施工計劃的變更和工期順延應及時書面報告建設方和監理方。

(10)承包方要按統一的文檔格式向建設方與監理方提交上述文檔。

8對竣工驗收的管理

竣工驗收是項目質量保障的最后一個環節,絕不可因工程臨近完工,因人員的變動草草收兵。

(1)首先應由系統集成商遞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驗收執行大綱,驗收報告應附有系統集成商完工的目標測試記錄與結論,若需先作試運行的還應有試運行記錄。

(2)驗收執行大綱應符合工程承包合同中技術協議的要求,應符合有效的設計文件、工程變更文件的要求;驗收執行大綱應遵循國家標準GB50300、GB50307,應遵循與該項工程相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地方政府的法規文件。

(3)驗收執行大綱應包括驗收執行程序、檢測驗收的目的;檢測的內容應包括驗收所依據的標準、規范;測試工具應包括測試結果的處理分析、測試結論及處理方法、驗收結論等內容。

(4)驗收執行大綱應由甲方技術責任工程師會同監理工程師做逐項審閱、修改,經項目驗收小組組長認可后報建設方技術總監批準執行。

(5)應成立項目驗收小組,項目驗收小組由建設方項目負責人任組長,有建設方項目技術責任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系統集成商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參加(有特殊要求的項目,還應請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人員參加)。

(6)項目驗收小組可根據需要下設驗收測試組與資料驗收組,參加人員由項目驗收小組指派,資料驗收組要有建設方專職資料員參加。

(7)所有測試記錄格式都應規范化,便于查閱與管理。驗收測試操作人員應按要求,準確、詳細地做好測試記錄。

(8)項目驗收小組應對驗收測試數據進行分析,作出合格,不合格結論,對需要返修、返工的工程應責成系統集成商按時整改,整改后再對系統進行全部或部分驗收。

(9)竣工文檔應包括:

◆工程合同技術協議;

◆工程設計說明。包括系統選型論證、系統所包含的子系統、系統監控對象、系統規模容量、系統功能、性能指標;

◆工程竣工圖紙。包括設計原理圖、系統結構圖、設備布置及布線平面圖、系統配電箱電氣原理圖、電氣端子接線圖、中央監控室設備布置圖等;

◆依據技術協議應提交的軟件(包括程序與所有應交軟件文檔);

◆系統使用說明書、操作手冊、維護手冊以及重要設備的安裝手冊、維護手冊;

◆系統驗收文件。包括系統驗收執行大綱、系統驗收的所有測試記錄、系統驗收結論;

◆其他文件。包括系統施工過程質量檢查記錄、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設計變更單、工程變更單、設備清單、設備開箱檢查記錄、設備出廠合格證書、出廠質量檢測報告、進口設備的原產地證明書、海關報關單等;

◆工程預算報告。

9培訓管理

(1)技術協議中,應有雙方認可的培訓計劃。它包括培訓費用、培訓對象、人數、接受培訓者應具備的條件、培訓時間、地點、培訓教材等。

(2)培訓實施。系統集成商應向建設方報告培訓實施情況,包括培訓環境、培訓內容、培訓課時、培訓所采用的教材,應對受培訓人員的受訓情況、獨立工作能力做出客觀評判,要保證受培訓對象能勝任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