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貿易論文范文10篇

時間:2024-05-06 19: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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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貿易論文

進口貿易技術溢出分析論文

一、進口貿易技術溢出效應發揮的影響因素

(一)對外貿易開放度

通過進口國外先進的中間產品可以提高一國最終產品的技術含量。貿易伙伴國的R&D活動可以產生新的中間產品,當進口這些中間產品時,進口國企業便可以利用其含有的專業技術知識和相應的研發成果來提高自身的生產力。此外,國內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摸索、了解和吸收國外同行的知識和技術竅門,逐步掌握了生產這些含有先進技術或研發成果的產品,最終使企業生產效率和技術水平不斷提高。在這個“進口商品→學習、吸收先進技術→模仿→二次創新”的過程中,產生出了諸如“干中學”效應、“技術示范與交流”效應等現象,有力地鞏固和促進了一國的技術創新能力的持續性提高。國際發展經驗表明,貿易開放度越高的國家,國外新技術就越有可能被有效復制,從其它國家學到先進技術的機會也就越大。

(二)國內企業的吸收能力

國內自身吸收能力的大小是保證技術溢出效果的重要保證。主要表現在國內研發(R&D)活動和人力資本水平的高低上。一國R&D活動不僅僅是自主技術創新的源泉,也是影響技術吸收能力的關鍵因素之一。較高的國內R&D存量能促進現有資源的進一步有效利用,產生更多的創新成果,提高國內生產力水平;同時也能提高本國對新技術的承接、利用和改進的能力。同時,較高水平的人力資本不僅可以發揮生產要素對產出增長的促進作用,而且能夠有效地實現新技術的采用和貫徹。具有較高素質的勞動者可以更容易地接收新的思想,更加適應先進技術,從而促進新技術在生產中的使用。(BenhabibandSpiegel,1994)

(三)與技術溢出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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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進口貿易影響論文

一、匯率變動對外貿影響的理論綜述

1、托馬斯·孟(ThomasMun)的匯率變動觀點

匯率變動對貿易影響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重商主義學者托馬斯·孟的論述中。托馬斯·孟在討論貿易差額如何影響匯率變動后指出,匯率變動同樣也會影響貿易差額的變化。因為壓低匯率的做法會引起匯率上升,而本國貨幣匯率上升,在對外貿易中就可以拿少量的外幣去購買外國商品,而外國人卻要拿出更多的貨幣來購買本國商品,這樣就會有更多的貨幣流入國內。

2.彈性分析法

阿弗里德·馬歇爾于19世紀末創立了彈性學說,用來分析一般商品價格變化對供求關系的影響,并提出了“進出口需求彈性”的概念。到了20世紀30年代,金本位制崩潰,各國競相將本幣貶值,阿巴·勒納就貨幣貶值對貿易收支影響的彈性恒界值的確定進行了深入的探討,認為調低匯率具有促進出口、抑制進口的作用但并不意味著必然能改善貿易逆差。兩種理論的結合提出了著名的“馬歇爾—勒納條件”,指出在一國進出口商品的供給彈性趨于無窮大的條件下,如果該國進出口商品的需求彈性之和大于1,那么該國貨幣對外貶值就一定能夠改善其貿易收支狀況。

3.固定匯率制崩潰后的主要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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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平行進口論文

摘要:隨著中國加入WTO,貿易自由化的日益發展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不斷提出了新的難題,出現了嚴重的國際貿易自由化的平行進口與知識產權保護的沖突。對此,為了促進自由貿易,我國應該總體上支持平行進口,但在微觀上應該對平行進口作一定例外規定,以實現兩者沖突的和諧發展。

關鍵詞:國際貿易自由化平行進口知識產權保護權利窮竭地域性

一、平行進口的基本理論依據

所謂“平行進口”(ParallelImport),是指一國未被授權的進口商從外國的知識產權所有者手中購得商品并未經批準輸入本國,而該知識產權以前己受到了本國的法律保護。

1.支持平行進口的理論基礎——權利用盡原則

權利窮竭原則指知識產權所有人自己生產或經其許可生產的產品,在第一次投入市場后,權利人即喪失了對它的控制權,其知識產權被認為已用盡,無論何人使用或轉售該產品的行為,都無需得到權利人的同意,知識產權人不得再利用知識產權阻止該產品的進一步流通。主張知識產權應當適用權利窮竭原則者認為平行進口應該被允許。理由是:平行進口的合法性理論存在的基礎在于這種商品與當地已存在商品之間的價格差,其中前者比后者一般要便宜40%左右,因此平行進口將使消費者擁有更大、更廉價的消費選擇,可以很好地防止市場的壟斷與割據。而且知識產權人在商品的生產銷售中已經行使了一次權利,獲得了一次必要的報酬,不能允許知識產權人在同一商品的流通過程中重復獲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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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貿易技術溢出研究論文

一進口貿易技術溢出效應發揮的影響因素

(一)對外貿易開放度

通過進口國外先進的中間產品可以提高一國最終產品的技術含量。貿易伙伴國的R&D活動可以產生新的中間產品,當進口這些中間產品時,進口國企業便可以利用其含有的專業技術知識和相應的研發成果來提高自身的生產力。此外,國內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摸索、了解和吸收國外同行的知識和技術竅門,逐步掌握了生產這些含有先進技術或研發成果的產品,最終使企業生產效率和技術水平不斷提高。在這個“進口商品→學習、吸收先進技術→模仿→二次創新”的過程中,產生出了諸如“干中學”效應、“技術示范與交流”效應等現象,有力地鞏固和促進了一國的技術創新能力的持續性提高。國際發展經驗表明,貿易開放度越高的國家,國外新技術就越有可能被有效復制,從其它國家學到先進技術的機會也就越大。

(二)國內企業的吸收能力

國內自身吸收能力的大小是保證技術溢出效果的重要保證。主要表現在國內研發(R&D)活動和人力資本水平的高低上。一國R&D活動不僅僅是自主技術創新的源泉,也是影響技術吸收能力的關鍵因素之一。較高的國內R&D存量能促進現有資源的進一步有效利用,產生更多的創新成果,提高國內生產力水平;同時也能提高本國對新技術的承接、利用和改進的能力。同時,較高水平的人力資本不僅可以發揮生產要素對產出增長的促進作用,而且能夠有效地實現新技術的采用和貫徹。具有較高素質的勞動者可以更容易地接收新的思想,更加適應先進技術,從而促進新技術在生產中的使用。(BenhabibandSpiegel,1994)

(三)與技術溢出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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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貿易進口應用論文

摘要:租賃貿易作為一種新型的融資渠道,在我國飛機引進中曾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由于飛機租賃的引進模式單一,尤其是租金負擔過重和使用上的限制問題逐漸暴露出其局限性和負面影響。本文對現有模式進行比較的基礎上,設計一種全新的飛機租賃貿易的新模式,使我國能夠繼續積極合理的使用租賃貿易,為我國航空業經濟建設服務。

關鍵詞:租賃貿易模式創新

以租賃貿易的方式引進飛機如今已被世界各國的飛機使用者所大量采用。而我國作為國際公認的航空業增長最快的市場之一,今后10多年間國內的航空公司將大量引進飛機擴充其機隊以滿足國內的航空市場發展的需求。在租賃飛機已占我國民航飛機機隊總數超過60%,租金已成為民航公司最大財務負擔的現實下,尋找更加適合我國國情的飛機租賃模式不僅可以提升我國航空公司的競爭力,更可促使我國民航快速,穩定地發展。

一、飛機租賃貿易優、劣勢的成因分析

1.飛機租賃在財務方面提供了迅速而靈活的資金融通

租賃飛機使航空公司的資金運用效率提高,緩解航空公司資金不足的壓力。與貸款融資相比,其獲得融資相對容易。如果采用減稅租賃,還可使租賃的融資成本低于貸款的融資成本。并且租賃飛機提供了全額的資金融通,其原則上不需要承租人做任何抵押。航空公司可以不先付資金或先付很少資金就能獲得飛機使用權。同時租賃飛機還可以獲得飛機的優惠讓款,這主要是針對融資租賃交易。在財務方面,租賃飛機不影響航空公司財務報表的資金流動比例。這項優勢主要體現在經營租賃方式上。由于在經營租賃期內,飛機的所有權屬于出租人,因此租賃飛機通常不作為資產在承租人的財務報表上體現出來。這對承租人保持良好的財務狀況十分有利,也有利于承租人之后的對外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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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進口貿易技術溢出分析論文

一、引言

所謂的技術溢出,是指跨國企業在實現技術的當地化過程中,通過技術的非自愿擴散,促進了當地企業技術和生產力的提高。在開放經濟下,國際貿易被視為國際技術傳遞和擴散的最主要渠道之一,發展中國家由于受資金、科研、技術等原因的限制,采取同世界技術領先的發達國家進行有關新技術和新產品的國際貿易來吸收國外的先進技術,更是一種縮短其與發達國家之間技術差距的捷徑。一國通過進口貿易不僅可以購買高質量的外國最終制成品,而且還可以通過引入國外先進的中間產品來提高本國生產活動的技術含量。可見,與出口貿易相比,進口貿易是一種更為直接的技術擴散的外溢的方式。

Coe等人(1997)的研究表明,國際貿易是經濟體之間技術轉移和擴散的一條重要渠道,國際技術擴散及技術溢出借助于進口貿易促進國內經濟水平的提高主要是基于中間品的進口和國際技術轉移。Keller(2002)估算出研發活動對一個產業生產力增長的貢獻中,來自本產業的研發占50%,來自國內其他產業占了20%,來自國外的研發占到了30%。在開放的經濟條件下,貿易伙伴國的研發活動通過進口貿易對本國的全要素生產率的提高沒有特別顯著的作用。

國內外大量研究表明,能夠標示著經濟水平發展的一國的全要素生產率的變化不僅依賴于本國的R&D存量,還依賴于外國的R&D存量。這也就是說,一國國內的研發行為可以直接促進本國的技術進步,同時,與本國進行貿易的其他國家的研發行為也可以通過國際貿易這一渠道產生技術溢出,進而直接或間接作用于本國的技術進步。

本文選取了1981—2001年的數據,根據LP模型考慮了人力資本來研究進口貿易的溢出效應對我國的影響。同時,通過確定最符合當前中國的實際資本產出彈性來進行實證分析。

二、模型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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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中平行進口問題分析論文

一、平行進口的基本理論依據

所謂“平行進口”(ParallelImport),是指一國未被授權的進口商從外國的知識產權所有者手中購得商品并未經批準輸入本國,而該知識產權以前己受到了本國的法律保護。

1.支持平行進口的理論基礎——權利用盡原則

權利窮竭原則指知識產權所有人自己生產或經其許可生產的產品,在第一次投入市場后,權利人即喪失了對它的控制權,其知識產權被認為已用盡,無論何人使用或轉售該產品的行為,都無需得到權利人的同意,知識產權人不得再利用知識產權阻止該產品的進一步流通。主張知識產權應當適用權利窮竭原則者認為平行進口應該被允許。理由是:平行進口的合法性理論存在的基礎在于這種商品與當地已存在商品之間的價格差,其中前者比后者一般要便宜40%左右,因此平行進口將使消費者擁有更大、更廉價的消費選擇,可以很好地防止市場的壟斷與割據。而且知識產權人在商品的生產銷售中已經行使了一次權利,獲得了一次必要的報酬,不能允許知識產權人在同一商品的流通過程中重復獲取利益。

2.反對平行進口的理論支柱——地域性原則

主張知識產權應當適用地域性原則者認為,知識產權僅在其產生的地域內有效,未經進口國所有人或被許可人同意的知識產權產品的平行進口是對知識產權人權利的侵犯。知識產權的取得和行使均受到地域性限制,知識產權在一國權利用盡并不意味著知識產權在另一國當然用盡,平行進口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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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商標平行進口論文

摘要:現代國際貿易環境下,對商標平行進口問題嚴格地恪守權利國際窮竭原則或地域性原則都是不適當的。商標平行進口行為的侵權認定,應考慮該平行進口行為是否不正當地利用了國內商標權利人的商譽,造成其利潤和商譽上的損失,消費者是否因該行為產生混淆并因此而可能受到某種損害等因素。

關鍵詞:平行進口權利窮竭合理使用

商標平行進口的內涵分析

商標平行進口一般是指未經商標權利人(包括商標專有權人或商標使用權人)許可,第三者進口并出售帶有相同商標的貨物的行為,主要涉及國際貿易領域,在純粹國內貿易的情形下不存在平行進口。一般來說,商標平行進口主要有以下情形:某種商標標識的商品出口到國外后被國內進口商重新進口;專有權人許可經銷商在某國或某地區的獨家經銷權后,第三者通過其它途徑進口商品到該國或地區;第三者從一獨家經銷商處進口某商標標識商品銷售到另一獨家經銷商所在國或地區;商標專有權人在國外或某地區設立海外投資企業的情形下,該海外投資企業生產的商標標識產品被進口到專有權人所在國或地區,或者專有權人的產品被進口到該海外投資企業所在國或地區等。

平行進口與其他類型的商標侵權行為最大的不同之處在于,平行進口的商品是合法制造并合法使用商標的真實商品(Genuinegoods),而非假冒商品。有關權利人在其所在國或地區都有合法的商標權利,而這一商標權利又與專有權人的商標專有權存在某種聯系,即一般都是有關經銷商、海外投資企業的商標使用權均獲得商標專有權人的合法許可,根據商標的標識功能均能正確反映商品的真實來源。一般而言,在發生平行進口的情形下,國內市場與轉售來源國市場在該商品的價格上存在差別,國內市場的價格一般相對較高,而平行進口商則利用其價格的差異謀利。由于平行進口的商品具有一定的價格優勢,所以往往給商標專有權人在某一地區的利益或商標被許可人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平行進口雖然往往對商標權利人產生不利的后果,但從其立法來看,有關國際條約對此并無明確規定,各國國內立法則對此態度不一。

各國關于商標平行進口立法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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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貿易實務中卸貨時間與滯期費問題論文

1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是目前國內針對調整海上運輸關系、船舶關系,維護當事人各方合法權益,促進海上運輸和經濟貿易發展方面具有權威性的法律。該法對船舶,海上貨物運輸以及船舶租用合同等的定義、合同的訂立和解除,有關方的權力和義務,運輸安全,爭端,賠償,時效,應用法律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和解釋。

另一項針對國際貿易實務中相關術語和問題的權威解釋就是《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對CFR和CIF貿易條件下進口合同雙方的責任,義務和工作范圍做了明確的劃分。可以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和本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是卸貨時間和滯期費相關問題研討的法律根據與法理基礎。

依據以上兩部法律和通則并結合實際情況,我們就不難對各種情況下滯期費的產生和責任進行界定,同時也體現出這些法律、法規和通則的商業價值。

2產生滯期的主要原因及應對措施

眾所周知,進口散裝液體化工品的運輸方式大都采用海洋運輸。不同于其它商品的是:按慣例,散裝液體化工品在卸貨港卸貨時沒有休息天和節假日。除惡劣氣候、設備故障、安全隱患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外,船舶一旦靠泊,卸貨時間就以每天24小時連續作業計算。為此,對進口商品性質,卸貨港港口情況(包括航道吃水和潮水情況)和氣候,當地海事部門和港口部門的相關規定,卸貨能力,當地第三方商檢機構的商品質量分析設施和能力等情況的了解是洽談進口貿易合同前期必不可少的準備工作之一。在運輸船舶到達卸貨港錨地且準備就緒后還涉及到領航、靠泊、申報、聯檢、商品質量分析以及計量等一系列工作,這些也是進口貿易合同執行過程中必然要經歷的環節。因此,卸貨時間的規定與錨地的指定,錨地與卸貨港之間的距離,當地海事部門的相關規定,候潮,等泊,質量分析所需時間,碼頭卸貨能力等都有直接的關系。以下著重圍繞進口貿易合同中的運輸和海事條款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產生滯期費的關鍵環節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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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貿易發揮技術溢出效應論文

一、進口貿易技術溢出效應發揮的影響因素

(一)對外貿易開放度

通過進口國外先進的中間產品可以提高一國最終產品的技術含量。貿易伙伴國的R&D活動可以產生新的中間產品,當進口這些中間產品時,進口國企業便可以利用其含有的專業技術知識和相應的研發成果來提高自身的生產力。此外,國內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摸索、了解和吸收國外同行的知識和技術竅門,逐步掌握了生產這些含有先進技術或研發成果的產品,最終使企業生產效率和技術水平不斷提高。在這個“進口商品→學習、吸收先進技術→模仿→二次創新”的過程中,產生出了諸如“干中學”效應、“技術示范與交流”效應等現象,有力地鞏固和促進了一國的技術創新能力的持續性提高。國際發展經驗表明,貿易開放度越高的國家,國外新技術就越有可能被有效復制,從其它國家學到先進技術的機會也就越大。

(二)國內企業的吸收能力

國內自身吸收能力的大小是保證技術溢出效果的重要保證。主要表現在國內研發(R&D)活動和人力資本水平的高低上。一國R&D活動不僅僅是自主技術創新的源泉,也是影響技術吸收能力的關鍵因素之一。較高的國內R&D存量能促進現有資源的進一步有效利用,產生更多的創新成果,提高國內生產力水平;同時也能提高本國對新技術的承接、利用和改進的能力。同時,較高水平的人力資本不僅可以發揮生產要素對產出增長的促進作用,而且能夠有效地實現新技術的采用和貫徹。具有較高素質的勞動者可以更容易地接收新的思想,更加適應先進技術,從而促進新技術在生產中的使用。(BenhabibandSpiegel,1994)

(三)與技術溢出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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