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排查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4 22: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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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事故排查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實施監管監察,適用本規定。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事故隱患排查行動事宜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集中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行動的通知》(政辦明電號)要求,為有效遏制各類重特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發生,區政府決定,在全區重點行業和領域集中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行動,全面排查和治理各類事故隱患?,F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省政府第號令)精神,對重大危險源實施動態監控,對事故多發的區域、行業、企業、場所、部位等實施重點監控,對各類事故隱患實行限期整改,確保列入治理范圍的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率達到95%以上,一般事故隱患整改率達到100%。通過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行動,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治理和消除一批事故隱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為我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二、排查治理范圍及重點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行動要在全區所有生產經營單位與場所全面展開。要以企業為主體,以高危行業、事故多發領域為重點,以對去冬今春“百日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中查出的隱患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復查為切入點,以重大危險源、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部門和單位為主戰場,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重型機械裝備、冶金、建筑施工、城市燃氣、道路交通、旅游等行業安全,校園安全、鐵路道口、森林防火、消防安全及公眾聚集場所安全,特種設備等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部位、危險場所、危險設施、危險環節進行全面排查和專項整治。
三、工作分工
交通行業事故排查方案
為認真貫徹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全面落實第8個“隱患集中排查月”活動,有效遏制事故發生,根據安委辦《關于開展2012年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長安委辦〔2012〕5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廣泛開展的隱患排查工作,及時發現交通建設、道路運輸以及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消除安全隱患,促進各項安全責任落實,有效杜絕重特大事故、防范和遏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確保全縣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
二、成立組織
局成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領導組。并組建四個督查組,具體人員安排如下:
三、排查治理范圍
工業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分析報告
1、消防設施缺乏維護。主要表現為:消防栓箱內堆放雜物、滅火器壓力表損壞或壓力不足、消防器材被雜物阻隔、消防水槍或水帶被挪用或損壞、重點防火區域未配備消防器材、消防栓壞死不能正常使用等。許多企業存在消防設施缺乏維護的現象,它是由人的不完全行為,造成的物的不安全因素。20*年廣西某市一工廠發生火災,造成300多萬元的直接經濟損失。該市消防支隊共出動6個中隊16輛消防車,134名消防官兵進行了4個小時的撲救,由于火場周邊的消火栓無法使用,不得不用4輛水罐消防車到火場5公里外運水。事后一名現場指揮員說:“如果能保證火場連續供水,撲救時間就不會那么長,造成的損失也不會那么大?!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四條規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消防安全對企業而言,是預防火災事故,減少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重要措施,對化工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和易燃易爆作業場所而言就更加重要,它是一旦發生火災后最直接的應急救援手段。
2、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據資料分析,75家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和到期復審率都在85%左右,特種作業人員依法培訓、持證上崗和按期復審情況不盡人意。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時有發生,20*年3月,我市一酒店曾發生一起重大火災事故,經調查:酒店使用無特種作業操作證的電焊工從事室外裝修工程施工,作業時,電焊作業明火點燃柴油灶油箱內的柴油,引起爆炸燃燒,造成現場作業的4名工人死亡?!吨腥A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屬于特殊工種,依法持證上崗不僅是對特種作業人員的自身保證,也是對他人的安全保護。企業應當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嚴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關和到期復審關。
3、安全設備設施疏于管理。主要表現為:安全設備設施(包括安全附件)未定期檢測、壓力表超壓運行或損壞、機械傳動部位未裝安全防護罩、乙炔氣瓶未裝阻火器等。安全設備設施管理缺陷,主要是企業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有章不循和違規操作,直接表現為物的不安全因素,它常常誘發發事故的導火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對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必須在安裝、使用、維護、保養、檢測等各個環節上嚴格執行管理制度,建立基礎臺帳,并加強對安全設備設施的日常巡查,督促從業人員規范操作。
4、電氣安全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現為:現場臨時用電亂拉亂接、配電箱無蓋板或堆放雜物、電器開關不符合防爆要求、配電房無防小動物措施等。這些現象多數都是違反操作規程或者安全管理作業所致。20*年7月,我市某酒店游泳池機房內發生一起觸電事故,一名在校暑期打工的大學生死亡。經調查:操作人員在潛水泵連接電源時,臨時用電沒有接地線,也沒有任何標識,造成誤操作,導致單相潛水泵通電后脫水空轉過熱而漏電?!栋踩a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違反操作規程或者安全管理作業的,給予警告,并可以對生產經營單位或主要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處以罰款。電氣管理和使用涉及從業人員多、危險性較大,電氣管理不到位,使用不規范造成的危害也是人們普遍認知的。但是,由于人們對電氣安全規范的了解程度有限,習慣性違章表現十分突出,因此,要不斷加強電氣管理和使用,加強對作業現場的安全巡查和監督,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置,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5、危險作業場所未設置安全警示。主要表現為:重點部位(如:配電房、鍋爐房、危險品倉庫等)未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在儲罐區周圍沒有防護欄、吊裝現場沒有規范的安全行走通道、高空作業出口平臺無安全護欄等。危險作業場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警示措施,有助于提醒人們遠離危險作業場所,防止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吨腥A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和安全警示不明顯造成的人身傷害在日常生活中時有發生,應當引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高度關注。
6、違章使用特種設備。主要表現為:特種設備未取得安全使用證或未定期檢測、壓力管道泄漏、吊裝現場作業人員不戴安全帽、氧氣和乙炔氣瓶擺放不符合安全距離、廠內機動車超核定人數違章搭載其他人員等。有一個案例:20*年5月,江都某企業一特種車輛(裝載機)在出廠加油的途中違章搭乘其他人員,司機誤操作,導致車輛翻到馬路下,搭乘人員被事故車輛壓住當場死亡,司機被卡在駕駛倉內,后因搶救無效死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違反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操作的,由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給予批評教育、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加強對特種設備的使用管理,要堅持“三不傷害”原則,不因特種設備危險性較大傷害自己,不因違章操作傷害他人,不因缺乏自我防范意識被他人傷害。
工業企業安全事故排查分析報告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其它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按照事故致因理論“1:29:300安全管理法則”,1起重傷或死亡事故背后有29起輕傷事故,29起輕傷事故由300個未造成事故的隱患引發。今年是全國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加強對工業企業可能引發事故的常見隱患進行排查、分析,既有助于認真抓好事故隱患排查工作,也有助于防患未燃,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
從今年三月開始,××市安全生產監察支隊先后對轄區內75家企業進行了安全監察,已查出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隱患642個,平均每個企業存在安全隱患8.5個。根據歸類分析,排在前8位的分別是:消防設施缺乏維護,占12.8%;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占12%;安全設備設施疏于管理,占11.2%;電氣安全管理不到位,占10.7%;危險作業場所未設置安全警示,占10%;違章使用特種設備,占9.5%;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或使用不符合標準,占9.3%;危險物品管理缺陷,占8.4%。筆者針對這8種可能引發事故的常見隱患作一分析:
1、消防設施缺乏維護。主要表現為:消防栓箱內堆放雜物、滅火器壓力表損壞或壓力不足、消防器材被雜物阻隔、消防水槍或水帶被挪用或損壞、重點防火區域未配備消防器材、消防栓壞死不能正常使用等。許多企業存在消防設施缺乏維護的現象,它是由人的不完全行為,造成的物的不安全因素。2004年廣西某市一工廠發生火災,造成300多萬元的直接經濟損失。該市消防支隊共出動6個中隊16輛消防車,134名消防官兵進行了4個小時的撲救,由于火場周邊的消火栓無法使用,不得不用4輛水罐消防車到火場5公里外運水。事后一名現場指揮員說:“如果能保證火場連續供水,撲救時間就不會那么長,造成的損失也不會那么大?!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四條規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消防安全對企業而言,是預防火災事故,減少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重要措施,對化工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和易燃易爆作業場所而言就更加重要,它是一旦發生火災后最直接的應急救援手段。
2、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據資料分析,75家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和到期復審率都在85%左右,特種作業人員依法培訓、持證上崗和按期復審情況不盡人意。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時有發生,2006年3月,我市一酒店曾發生一起重大火災事故,經調查:酒店使用無特種作業操作證的電焊工從事室外裝修工程施工,作業時,電焊作業明火點燃柴油灶油箱內的柴油,引起爆炸燃燒,造成現場作業的4名工人死亡?!吨腥A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屬于特殊工種,依法持證上崗不僅是對特種作業人員的自身保證,也是對他人的安全保護。企業應當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嚴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關和到期復審關。
3、安全設備設施疏于管理。主要表現為:安全設備設施(包括安全附件)未定期檢測、壓力表超壓運行或損壞、機械傳動部位未裝安全防護罩、乙炔氣瓶未裝阻火器等。安全設備設施管理缺陷,主要是企業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有章不循和違規操作,直接表現為物的不安全因素,它常常誘發發事故的導火線?!吨腥A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對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必須在安裝、使用、維護、保養、檢測等各個環節上嚴格執行管理制度,建立基礎臺帳,并加強對安全設備設施的日常巡查,督促從業人員規范操作。
4、電氣安全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現為:現場臨時用電亂拉亂接、配電箱無蓋板或堆放雜物、電器開關不符合防爆要求、配電房無防小動物措施等。這些現象多數都是違反操作規程或者安全管理作業所致。2005年7月,我市某酒店游泳池機房內發生一起觸電事故,一名在校暑期打工的大學生死亡。經調查:操作人員在潛水泵連接電源時,臨時用電沒有接地線,也沒有任何標識,造成誤操作,導致單相潛水泵通電后脫水空轉過熱而漏電?!栋踩a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違反操作規程或者安全管理作業的,給予警告,并可以對生產經營單位或主要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處以罰款。電氣管理和使用涉及從業人員多、危險性較大,電氣管理不到位,使用不規范造成的危害也是人們普遍認知的。但是,由于人們對電氣安全規范的了解程度有限,習慣性違章表現十分突出,因此,要不斷加強電氣管理和使用,加強對作業現場的安全巡查和監督,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置,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實施監管監察,適用本規定。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鐵路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摘要:為充分做好鐵路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減少鐵路安全生產事故,本文介紹了鐵路安全生產事故各種隱患的主要分類,并結合本人實際工作經驗提出了一系列鐵路安全事故隱患的排查方法與具體治理方法,以期能有效落實好分級管理制度,實現閉環管理,更好的保障鐵路安全生產。
關鍵詞:鐵路;生產事故;隱患;分類;排查治理
1事故隱患的主要分類
以各種安全事故隱患的主要分類標準為基礎,結合鐵路運輸日常安全生產實際情況,我們可把鐵路安全事故隱患大致細分為以下幾類:Ⅰ類事故隱患:該類事故隱患主要指存在較大危害,較難整改的隱患,主要為一些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需用到多專業,多學科知識,一般應有集團公司統一組織積極排查各類隱患。Ⅱ類事故隱患:該類事故隱患指存在某種危害與整改難度,僅僅靠生產經營單位消除隱患存在一定難度,隱患的整改也需由集團公司主管部門指導或協助后才能順利治理的隱患。Ⅲ類事故隱患:該類事故隱患主要指隱患雖存在部分危害與整改難度,但各單位能自行治理或單位與單位間通過相互協調配合后便可順利治理的隱患。
2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
2.1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與具體工作原則
安全事故排查工作通知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15號)及《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本市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滬府辦發[]5號)要求,切實加強和做好我鎮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嚴防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結合本鎮實際,現就本鎮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鎮成立由鎮政府分管安全副鎮長任組長,鎮政府職能部門安全辦主任、基建辦主任、社事辦主任榮、社區辦主任、招商辦副主任、人口辦常務副主任、派出所所長、新鎮派出所所長任副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專項整治辦公室設在鎮安全辦,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建立動態臺帳、情況匯總及總結。各單位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由分管安全的領導任組長,安全干部任副組長,建立一支專業隊伍,實施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的專項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標
在年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按照“排查要認真、整治要堅決、成果要鞏固、杜絕新隱患”的要求,在全鎮各村、居委、鎮直屬公司、各部門(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以屬地化管理和條塊結合為原則,各村、居委、鎮直屬公司要加強組織和領導,明確分工和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協同配合、扎實推進。各生產經營單位要積極行動,全面排查和治理隱患,突出抓好隱患整改工作,加大隱患治理力度,切實消除事故隱患。要繼續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進一步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政府的安全生產監管主體責任,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落實。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的長效機制,夯實安全生產基礎管理,有效防范各類事故的發生,促進本鎮安全生產狀況的穩定好轉。
三、職責分工和重點內容
鐵路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探討
摘要:近年來,在我國的各行各業生產發展過程中,安全事故的頻發,給社會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帶來重要的影響,安全生產受到國家的高度重視。在安全生產過程中,隱患排查治理是有效地防范和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的重要措施之一,是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的主要辦法。為了加強安全風險管理和控制水平,保證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鐵路運輸安全就要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文章對鐵路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意義及分類進行了詳細的分析,同時也提出了鐵路安全生產的相關措施,為今后在鐵路安全生產方面提供幫助。
關鍵詞: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隨著我國鐵路建設的快速發展,鐵路運輸逐年呈現上漲的趨勢,具有運輸量大和運費低的特點。我國“和諧號”動車組的研發和廣泛使用,使我國鐵路運營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而在鐵路快速發展過程中也存在鐵路安全生產問題,引起大家的廣泛關注,安全生產是發展的第一要務,在發展時更應加強重視。
1鐵路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意義
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并結合在鐵路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為了對安全風險因素進行管理和進行有效的控制,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進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是很有必要的一項舉措,依據“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及“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執行分級管理,責任到人,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鐵路運輸安全。
2鐵路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分類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實施監管監察,適用本規定。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