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隱患整改措施范文

時間:2023-04-10 23: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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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隱患整改措施

篇1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條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二條 對于一般性事故隱患,安全科應要求有關部門限期排除。

第三條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科應聯系相關部門技術人員做出暫時局部、全部停車或停止使用的強制措施決定,并督促有關部門進行限期徹底整改。

第四條 事故隱患的范圍

1、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險情。

2、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和危害擴大的設計缺陷、工藝缺陷、設備缺陷等。

3、建設、施工、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能量傷害。

4、停工、生產、開工階段可能發生的泄漏、火災、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職業并職業中毒的勞動環境和作業條件。

6、在敏感地區進行作業活動可能導致的重大污染。

7、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理活動(包括停用報廢裝置設備的拆除,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理等)。

8、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

9、以往生產活動遺留下來的潛在危害和影響,

管理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五條 安全科每周應會同各相關部門,對廠區進行隱患排查一次,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

第六條 對所排查的安全隱患,由安全科會同相關部門編制整改措施,并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由各車間、部門負責人負責落實整改。

第七條 對難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八條 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負責整改的部門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在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止使用或停車,對難以停止使用或停車的相關生產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九條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向公司安全科、總公司及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等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包括: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以程度分析、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條 事故隱患堅持“誰存在事故隱患,誰負責監控整改”的原則,由存在事故隱患的車間、部門組織整改,整改責任人為各車間、部門主要負責人。

第十一條 各部門和相關人員,對查出的隱患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完成期限,凡當班組能整改地不準推向車間,凡車間能整改地不準推向公司主管部門的原則按期完成整改任務。

第十二條 整改責任單位要按照《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對事故隱患認真整改,并于規定的時限內,向公司安全科報告整改情況。整改期限內,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進行專人監控,明確責任,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第十三條 整改工作結束后,整改部門要按要求寫出隱患整改回復報告,由安全科組織檢查驗收。

第十四條 對整改措施不到位,檢查驗收不合格,事故隱患未消除的應停止其相關設施、設備的運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運行。

第十六條 安全科每月應對公司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交公司主要負責人簽字報總公司備案。

第十五條 處罰

1、對不及時報告、隱報、瞞報重大事故隱患的部門主要負責人處500元罰款。

2、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在整改過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門主要責任人處500元罰款。

篇2

一、總體要求

按照國務院〔2010〕23號、〔2011〕40號及國務院辦公廳〔2012〕14號文件精神,以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為目標,以遏制重特大事故為重點,深入企業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強化隱患整改落實,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長效工作機制,為迎接黨的十勝利召開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排點

消防安全重點排查治理高層建筑和人員密集場所的火災隱患,重點查處集生產、加工、銷售、儲存、居住等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隱患;特種設備重點排查治理電梯、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方面的安全隱患,重點查看是否取得使用許可證,是否按規定實行定期檢查并建立檔案,安全附件是否齊全完好并定期校驗和檢修;機器設備重點排查治理電器、電機、電路、儀表方面的安全隱患,重點查看設備的選型是否與生產要求相適應,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是否按規定標準,易燃、有毒氣體可能泄漏擴散區域是否設置報警器;安全生產現場管理重點檢查崗位操作人員是否熟練掌握和熟悉本崗位職責、工藝流程、危險及有害因素、工藝技術指標、操作規程、設備儀表的使用、應急處置方法的情況。在全面排查治理隱患的同時,要結合實際突出抓好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點環節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認真組織。這次隱患排查及掛牌治理工作時間長、范圍廣、要求高,各工業指導站和企業要克服工作中可能產生的麻痹厭煩心理,充分認識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作為事故預防基礎工作和有力手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周密部署。嚴格督促整改,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走過場,真正收到實效。

(二)突出重點,加強督導。各工業指導站和企業要認真吸取近年來我市發生的事故教訓,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區、本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特點,突出重點行業、重點環節、重點部位、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等,徹底治理對安全生產構成重大威脅的重大隱患。

(三)強化整改,務求實效。對排查出的重大隱患由市、鎮實行分級管理,掛牌督辦。對所有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要高度重視,明確整治標準,落實整改責任、整改措施、整改資金,確保隱患按期整改到位。對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經復查整改不合格的,應責令繼續整改,并依法從重處罰,直至達到整改要求。對經停產整頓,仍達不到安全要求的,提請政府部門依法予以關閉。

(四)發動群眾,群防群治。在排查治理工作中,要充分發揮廣大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發揮他們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全面細致地查找各種事故隱患,積極主動地參加隱患整改。

(五)廣泛宣傳,社會監督。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工具,宣傳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利用媒體及時披露有關重大隱患,對隱患較多且排查治理工作不積極、不徹底的單位要予以曝光。對舉報的事故隱患要認真檢查,通過社會公眾監督,落實整改。

四、方法步驟

本次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從5月初到11月底,分六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5日前)。各工業指導站要及時進行動員部署,加強宣傳,切實營造專項行動氛圍。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專項行動重點范圍和內容并組織實施。

(二)全面排查階段(5月16日至6月15日)。各工業企業要結合實際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具體方案,組織安全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認真開展自查,全面做好事故隱患登記和治理工作。一般隱患要及時消除,重大隱患整治要做到“七個一”:一張檢查登記表、一個整改指令、一套整改方案、一份整改責任書、一個掛牌督辦單位、一個整改驗收結果、一件治理檔案。

(三)掛牌督辦階段(6月15日至6月30日)。各工業指導站對轄區內重大安全隱患進行分級掛牌督辦,并按時完成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整改銷號工作。

(四)檢查督導階段(7月)。各工業指導站要認真指導企業開展排查治理行動,加強監督檢查,對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按照分類指導、分級管理、重點突出、全面推進的原則,登記建檔、分析評估、治理整改、統計匯總,確保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切實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篇3

從源頭上杜絕重特大公共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一般事故發生,努力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局面,為實現“爭五沖百”宏偉目標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排點及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指導監督”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開展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針對我區公共安全形勢,本次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專項活動重點有五項:

一是工業公司負責對非煤礦山、工業企業、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建材、鐵路道口等行業和領域的隱患進行排查,主要包括非煤礦山是否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是否按設計開采;危險化學品是否按規程操作,電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按要求生產、儲存,是否在生產、儲存和使用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冶金、建材等工業企業是否符合作業標準;鐵路道口是否設置警示標志等。

二是公安派出所負責對爆炸物品、消防、治安、公共場所、交通車輛等隱患進行排查。主要包括危爆物品使用、儲存、運輸情況;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他公共場所消防事故隱患情況;各類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等設施情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安全駕駛和道路交通事故隱患情況;生產經營、使用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個人的安全隱患情況;企業、金融系統、學校的安全隱患情況等。

三是教育辦負責對學校、幼兒園校舍、教學設施、飲食衛生及周邊環境等隱患進行排查。主要包括中小學校舍安全、危房整改與消防,在校學生的交通、消防、森林防火、防毒、飲食衛生等安全知識教育和監督管理情況;理化試驗、化學危險品等安全管理及文化娛樂活動設施安全情況;校內學生飲食的衛生檢疫情況;校辦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情況。

四是土地辦和林水站負責對建筑施工現場、房屋拆遷、城市供水、公共交通、液化石油氣及防汛等隱患進行排查。城市供水水源防護及供水設施運行等情況;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資質、從業人員持證上崗、設施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等情況;城區防汛工作檢修、防汛物資儲備及防汛隊伍組建等情況。

五是交通站負責對道路運輸、水上交通、運輸車輛等隱患進行排查,主要包括嶺區、彎道、險工險段、病險橋梁和易發生水毀路段情況;司乘人員持證上崗、營運車輛安全技術性能、超限、超載等情況;水上駕駛員持證上崗、渡口設施、渡船安全技術性能及救生設施配套情況。其它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搞好本行業管理范圍內的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三、排查時限

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籌備動員階段:召開全區大會,部署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專項活動;制定方案;開展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宣傳活動。

(二)排查整改階段:主要任務是全面開展公共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活動。

(三)總結驗收階段:主要任務是各部門將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將情況上報區政府,區政府抽調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四、排查方式

(一)區領導親自領導,組織業務骨干深入基層、深入現場,開展地毯式檢查,不留一處死角,不漏一個隱患,對排查出來的事故隱患,要跟蹤督促隱患整改情況,直至隱患徹底整改完畢。

(二)對難以確認和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隱患,按省有關事故隱患評估的規定及時組織專家進行評估,并編制事故隱患評估報告,制定整改方案。

(三)對排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能整改的要責令相關單位立即整改,對一時不能整改的事故隱患,在整改期間,要采取死看死守,制定防護措施和落實隱患監護責任人的方式,督促其在短時間內予以徹底整改。

(四)對歷史形成的事故隱患,要采取邊報告、邊防范和邊治理的方式,對隱患實施有效監控,防止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

篇4

一、指導思想

深入排查和整治各類旅游安全隱患,繼續保持全市旅游安全穩定良好的發展態勢,促進全市旅游產業又好又快地發展。

二、任務目標

深化隱患排查治理,督促旅游企業落實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提升我市旅游行業整體安全水平,確保我市旅游行業在全國“兩會”和我市承辦賽事活動期間不發生旅游安全事故。

三、旅游安全生產集中整治的主要內容和重點部位

(一)主要內容

1、旅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2、經理、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持證上崗情況及旅游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情況;

3、旅游安全生產條件及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情況;

4、各項旅游安全生產制度落實情況。

(二)重點部位

1、旅游星級飯店(餐館)等公眾聚集場所和公共娛樂場所;

2、旅游景區的建筑、林區;

3、旅游運輸車輛;

4、旅游星級飯店(餐館)的食品衛生;

5、游船、電梯等特種設備;

6、旅行社經營企業。

四、集中整治的方法步驟和時間要求

旅游安全生產集中整治采取企業和單位自查自糾,檢查整改,總結評比相結合的方式,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糾階段(3月1日至3月10日)

各旅游企業要根據集中整治的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對照集中整治的主要內容,認真組織旅游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制度,查缺補漏,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二)檢查整改階段(3月11日至3月25日)

各旅游企業進行全面安全大檢查,督促各部門落實整改措施,確保旅游安全生產。市旅游局以旅游經營企業和旅游景點治理整頓為重點,對旅游星級飯店(餐館)和旅游景區(點)的設備設施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對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范和技術標準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予以關停;對非法無證經營企業,要堅決打擊,予以取締。通過整頓,要進一步健全安全監管責任制,完善安全設施,規范安全管理。

在集中整治中,要嚴格按照市安委會的要求,堅持邊檢查、邊整改、邊處理,做到檢查到位,整改到位,處理到位,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該整改的要及時整改,該停業的要停業整頓,該停止使用的要停止使用,該關閉的要堅決予以關閉,該處理的要處理到位。

(三)總結評比階段(3月26日至3月31日)

集中整治活動結束后,市旅游局安全生產集中整治活動領導小組根據檢查結果,對各單位的集中整治活動進行總結評比,并將活動的開展情況列入年度旅游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對在此次整治活動中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單位要予以通報表彰,對動作緩慢,措施不力或事故隱患整改不到位的單位要給予通報批評。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旅游企業要高度重視此次旅游安全生產集中整治活動,認真組織,周密安排,精心實施,明確專人負責,確保集中整治活動取得良好實效。

篇5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各級關于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精神,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要求,依法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治理責任和治理措施,確保重大事故隱患得以及時消除,推進全區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工作開展,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

二、工作原則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的原則,實行政府掛牌督辦制度。對涉及社會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由區人民政府掛牌督辦。對其它方面的重大事故隱患,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實行掛牌督辦,并制定相應治理方案,及時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三、治理期限

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

四、治理對象

區政府確定的涉及社會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見附表)。

五、工作要求

(一)細化方案,落實整改措施。區政府各掛鉤領導要組織責任單位和相關部門以及重大事故隱患單位,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協調責任單位和配合部門齊抓共管,制訂具體的治理方案,明確責任單位的責任領導、治理負責人、治理措施、治理資金、治理期限和應急預案,并于10月15日前書面報送區政府掛鉤領導和區安辦。

篇6

一年一度的清明節即將到來,在此期間聯宗祭祖、掃墓活動頻繁,是道路交通、山林火災、農機、煙花爆竹等事故多發的時期。為切實做好清明節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現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各村委會、鎮屬單位要把做好清明節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針對清明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特點,結合本轄區、本部門(行業)及本單位實際,精心組織,層層部署,加強對事故多發行業、領域和重大危險源的安全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各項防范措施,切實防范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清明節期間生產安全。

二、切實強化清明事故高發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管

(一)抓好道路交通運輸安全。要加強道路交通特別是清明節期間農村公路運輸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農用運輸車群體性載乘而引發安全事故,要發揮道路交通社會化管理的優勢,建立和落實好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制,對農用運輸車輛及其駕駛員實行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嚴格查處。

(二)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清明期間實行鄉村干部分片包干、戶戶聯防,加強檢查、重點監控、巡護檢查等有效措施,從源頭上管住火源,尤其對上墳祭祀集中區做到嚴防死守。要進一步落實農村消防工作責任制,各村要狠抓林區火源管理,有針對性地制定出強化火源管理的辦法,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廣大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識,使人為火源得到有效控制。要組成森林防火督查組,深入林區,從火災預防、宣傳教育、火源管理、值班制度、人員調遣、撲火準備、安全措施、后勤保障、責任追究、隱患整改等方面進行逐項檢查,最大限度地防止森林火災的發生。

(三)抓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清明期間是煙花爆竹生產銷售的旺季,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精心部署,切實盯緊煙花爆竹領域,嚴格檢查煙花爆竹生產、運輸、儲存、銷售、使用等各個環節的管理情況。要嚴厲打擊非法私炮生產和無證違法銷售、運輸行為,規范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嚴防事故發生。

(四)做好預防食物中毒工作。春季氣溫回升,各種流行性疾病增多,極易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群眾預防食物中毒知識和食用安全食品意識;要加強對食品生產、流通企業的管理,杜絕不合格食品進入市場;要加強對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避免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五)加強雨季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各村和有關部門要針對清明期間雨水較多的情況,督促非煤礦山企業加強水害防治工作,對礦井、尾礦庫、露天礦邊坡和地質結構復雜、可能或經常發生滑坡、崩塌等易發地質災害場所,進行專項安全檢查,落實整改措施;加大對危險路段、事故多發路段的治理力度,特別是要整治經常出現滑坡、落石、泥石流、崩塌、漫水、沖刷等不良地質的路段,要加強監控和加快整改進度;加強建筑施工現場重點設施設備、重點部位的檢查,對深基坑、管溝(槽)、塔吊、物料提升機、井架、腳手架等進行檢查,發現違反有關標準規范的,要立即整改排除;開展對老舊危建筑安全檢查,對檢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單位和場所要立即限期整改,不能保證基本安全條件的,必須果斷實施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等強制措施,直至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恢復生產或使用;加強用電安全管理,對生產、生活用電線路、變電站的設備及相關供電線路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和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篇7

一、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落實“隱患治理年”各項工作要求,結合市屬企業實際,市國資委將依法履行出資人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與建立健全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體系有機結合,堅持“條塊”結合,全力配合市各相應行業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及時、全面、有效開展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一步深化企業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落實,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的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為實現全市安全生產“*”規劃提出的2010年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的目標奠定堅實基礎,為市屬企業又好又快發展營造一個安全穩定的環境。

二、排查治理的范圍、內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的范圍:市屬企業生產經營所涉及的行業(領域)以及行業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所明確的范圍。

(二)排查治理的內容:在*年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配合行業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排查治理各市屬企業及其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安全生產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主要包括: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

2、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3、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等經濟政策的執行情況;

4、企業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置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5、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驗情況;

6、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重點環節、部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7、事故報告、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

8、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9、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10、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執行情況;

11、道路設計、建設、維護及交通安全設施設置等情況;

12、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害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等。

同時,通過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進一步檢查各企業落實責任,打擊非法建設、生產、經營行為,事故查處及責任追究落實,有關政策措施制定和執行,長效機制建設等方面的情況。

(三)排查治理的方式:在排查治理工作過程中要注意做到“四個結合”。

1、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結合起來,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2、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企業日常安全監管工作結合起來,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設、生產、經營)、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治“三超”(生產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運輸企業超載、超限、超負荷)的工作力度,進行全方位、全覆蓋、拉網式查找隱患,切實將事故隱患消除在萌牙狀態;

3、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檔案制度,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突出現場管理,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切實糾正員工的不安全行為,清除設備設施的不安全因素,堵塞制度上的不安全漏洞;

4、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加強應急管理結合起來,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落實隱患治理責任和監控措施,嚴防整治期間發生事故。

三、工作安排

市各相應行業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已作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具體安排的,相關企業要嚴格遵照執行,未作出具體工作安排的,企業可以從以下“三個階段”著手展開。

(一)部署動員階段(至4月10日)

1、市國資委成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

領導小組由李楚平同志任組長,沈宗敏、陳長群、鄭新同志任副組長,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辦公室設在市國資委綜合科,聯系人:解清華、朱厚剛,聯系電話(傳真):8789602。

2、各企業要結合本企業實際,成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機構,制訂出本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確責任,落實人員,完成工作部署。

3、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在報送各相應行業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的同時,同時報送市國資委。

(二)全面排查治理階段(至10月30日)

1、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并根據市各相應行業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意見,市國資委將密切配合市各相應行業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及時、全面、有效開展市屬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進一步突出企業主體責任,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現場督查指導。

2、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各企業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制度,經常、全面、系統排查各類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市各相應行業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及市國資委。市國資委將密切配合市各相應行業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組織力量,定期對重點行業、企業、建設項目進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監督檢查。

3、市屬企業要在進行隱患全面排查治理的同時,堅持邊查邊改,形成人人查找隱患、生產確保安全的良好氛圍。對于一時難以完成的隱患整改,要列出計劃,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并加強監控,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對于*年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中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凡能夠在短期內完成整改的,務必盡快整改到位;要及時向市各相應行業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及國資委報告隱患排查統計報表以及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4、建立健全隱患分級監控治理機制。對發現的一般隱患,企業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對重大事故隱患尚未整改完畢的,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方案、實施停業整改,并及時向行業主管部門和國資委報告;對涉及范圍廣、整改難度大、整改時間較長,可能導致發生重大事故的隱患,要進一步明確責任領導、整改措施、整改資金、整改時限和應急預案,加強監控,確保整改到位。

5、結合重要會議(活動)、重大節慶(假日)、季節變化及重點行業(部位)等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加強安全防范、及早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對每一個生產車間、工作崗位、設備設施、建設工地、人員密集場所,深入開展“拉網式”檢查,摸清底數,建立隱患整改監控檔案。全面排查治理容易由暴雨、洪水、雷電、地震等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隱患點,認真檢查企業防范嚴重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工作機制,檢查應急預案和各項應對措施落實情況,以及搶險救援物資的準備情況;重點排查治理化工危險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運輸、特種設備、人員密集場所等事故易發的行業領域,落實安全生產工作措施,做好防火防爆、防泄露、防中毒、防坍塌垮塌等防范工作;突出抓住容易引發事故的重大隱患,加大治理力度;嚴格企業領導干部帶班作業制度,合理安排生產經營活動,做好設備檢修和維護工作,加強跟蹤檢查,嚴防私自違法生產引發事故;堅決查處生產企業“三非”“三違”“三超”行為,認真排查整改各類事故隱患,扎實開展隱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總結驗收階段(2008年11月-12月中旬)

1、市國資委領導小組將密切配合市各相應行業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認真組織開展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和驗收,驗收結果作為企業安全生產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2、要注意總結“隱患治理年”的活動成果和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和要求,促使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現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企業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建立和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機制,特別是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明確職責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要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資金和技術保障,切實抓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責任落實。

2、突出重點,全面治理。各企業要結合實際,針對本單位的特點以及薄弱環節,突出工作重點,全面扎實地開展各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有效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3、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取得實效。一是排查工作要做到:工作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嚴格按要求進行整改。二是檢查人員要嚴格依照“誰主管、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對不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檢查不到位、走過場或因檢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責任人員,嚴肅追究責任。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4、加強輿論宣傳,廣泛發動職工群眾。各企業要充分利用黑板報、廣播、報紙、網站等形式,加大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傳力度,要充分依靠和發動廣大從業人員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以“治理隱患、防范事故”為主題,深刻認識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活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做好隱患治理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等活動,建立隱患舉報受理和激勵機制,全面落實好企業的主體責任。

5、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各企業要以隱患排查治理為契機,不斷加強和規范安全管理與監督。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報送制度,以及隱患排查治理分級管理和重大危險源分級監控制度。全面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治本之策,真正建立起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6、注意總結并及時報送隱患治理情況。各企業要切實加強隱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統計,落實市國資委《關于定期報送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整改及有關數據的通知》(汕國資綜合函[2008]26號),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報送制度和隱患數據庫,認真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排查治理信息的及時上報。

一是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二是于每一季度結束后的2天內向市各相應行業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及市國資委報送“重大隱患情況登記表”(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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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展工作情況

(一)領導高度重視、周密部署,精心安排

安全生產工作是一項關系到全鎮經濟發展的工作,全鎮各企業高度重視,堅持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了重要議事日程。根據區關于切實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能積極、認真、及時地貫徹落實好安全生產有關政策,確保了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我們堅持早部署、早檢查。及時召開了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對元旦、春節和“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工作進行部署,要求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憂患意識、責任意識,以更大的力度、更多的精力、更實的措施,確保節日期間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二)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嚴格“一崗雙責”制,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強化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加大事故隱患治理力度,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各企業結合本單位實際,及早的細化分解目標責任,與各村、企業事業單位簽訂了各類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實現了責任全覆蓋,推動了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促使轄區安全生產形勢趨于好轉和穩定。

(三)檢查各具特色,扎實開展節前安全生產檢查

在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大檢查中,各村、各企業根據各自特色、管理職能,圍繞安全生產工作實際開展了扎實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切實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不留死角”;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做到“查深、查細、查透、查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在安全生產大檢查中,各村、各企業采取了積極的措施:一是領導親自帶隊查;二是依據職責分線查;三是帶著問題重點查。

(四)多項行動交叉開展,切實做到重點突出不留死角

針對今年元旦期間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各村、各企業認真抓好和明確了“五個突出”,即:突出責任落實,層層包保各負其責;突出宣傳教育,確保思想認識到位;突出重點部位,確保安全排查到位;突出規范要求,確保各項措施到位;突出隱患整改,確保整治工作到位。一是突出重點行業和領域的檢查。各村、各企業都能按照部署要求,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行動,各檢查組重點加強了對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員密集場所、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的檢查,加強對安全生產重點行業和領域以及容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的企業和場所的安全監管。二是切實開展消防安全專項行動。為了切實抓好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以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單位、“三合一”場所為重點,對全鎮的商場市場、學校、醫院、公共娛樂場所、飯店、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消防單位進行了嚴密的檢查。

二、存在問題

雖然各企業都以不同的形式開展了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了安全生產的各項措施,但仍存在不少問題,主要體現在:一是個別單位對安全檢視程度不夠,安全生產履職不到位,對安全生產具體工作部署落實遲緩,執行力不強。二是安全生產大檢查力度、深度達不到要求,雖然形式上組織了檢查,對明顯的事故隱患視而不見,個別檢查組檢查中竟然出現零隱患。三是少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臺帳資料不完整,對安全生產工作任務落實情況、相關會議精神和文件的傳達貫徹情況沒有具體記錄。四是少數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沒有嚴格落實,沒有按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組織、規章制度,個別事故隱患整改不力、長期存在。

三、下一步的打算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緊迫感、責任感,

鼓足信心,加強領導,切實完成全年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目標任務,為全年的安全生產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以安全隱患治理為抓手,繼續全面、深入、細致的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整改排查出的隱患,對隱患整改后仍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堅決停產停業整頓,對整改前或整改中不能保證作業人員安全的,必需撤出作業人員,對一時不能完成整改的安全隱患應確保整改措施、責任人、時限、資金和應急預案“五到位”。切實加強領導現場輪值和帶班制度,明確班組長現場安全管理職責,及時處理非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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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在年開展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組織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全面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促進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體責任;落實各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排查治理事故隱患監督管理責任,不斷強化安全監管工作;進一步加大隱患治理力度和事故懲治力度,對事故隱患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整改,對重大事故隱患做到整改責任、整改時限、整改措施、整改資金和應急預案“五落實”;嚴厲打擊“三非”(非法建設、生產、經營)、“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和“三超”(生產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運輸企業超載、超限、超負荷)行為;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隱患整治長效機制,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到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保障企業生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高度,切實貫穿到安全管理之中,常抓不懈。

二、重點范圍和職責分工

(一)生產安全

重點范圍:危險化學品經營、建筑建材、民用爆破器材、機械加工、餐飲、洗浴等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章制度、勞動組織、設備管理的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安全用電、安全生產培訓,安全投入和“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制度執行,風險抵押金繳存,雇主責任險辦理及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打擊非法生產與經營等情況。

責任部門:區安全生產監管局、各街道辦事處。

(二)建筑施工

重點范圍:施工現場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四口、五臨邊”、高邊坡、物料提升機及施工外用電梯、塔吊、臨時用電設施等重要部位及裝飾裝修、房屋廠房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建設用地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安全監管;依法取得施工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管,打擊非法建設情況。

責任部門:區安全生產監管局、區城建局、市國土資源和房屋局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三)道路交通運輸

重點范圍: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危險路段治理,突發性事件的各類應急預案編制演練等情況。

責任部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大隊。

(四)鐵路道口

重點范圍:道口安全設備、設施、標志的設置、檢查及維護,道口看守及監護人員標準化作業。

責任部門:區安全生產監管局。

(五)人員聚集場所與消防安全

重點范圍:繼續消除尚未整改完畢或整改不力的火災隱患;落實整治商場、游樂場所、網吧、學校、醫院、賓館飯店、公園、勞動密集型企業,大型公共活動等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單位,閑置廠房和具有娛樂、餐飲、住宿功能的地下人防工程以及員工集體宿舍與生產、倉儲或經營等使用功能為一體建筑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距離、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志是否健全,確保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場所設置符合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落實游客運載工具和易發事故旅游項目的安全措施,保證旅游車輛(含旅行社租用車輛)安全性能,制止帶“病”、超載、超時運營。

責任部門:市公安局消防支隊大隊、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大隊,市質監局分局、區經貿局、旅游局、教育局、行政執法局、衛生局、人防辦。

(六)特種設備和壓力容器運行

重點范圍:對鍋爐、電梯、廠內機動車輛、特種設備和壓力容器進行安全質量檢驗檢測、維護管理和鑒定。

責任部門:市質監局分局。

三、實施步驟和時間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10日至4月10日)。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積極宣傳“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活動的意義,并積極參與“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各項活動;全面清理年尚未整改完成的重大隱患,落實整改措施,確保在4月底前完成整改;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本系統“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扎實有序推進“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的各項工作,確保取得實效。各責任單位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方案,并于4月4日前報送至區安委會辦公室

(二)全面推進階段(4月11日至10月30日)。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定的排查治理范圍、內容和本方案要求,全面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治理年活動的各項工作,并將生產經營單位自查、政府檢查和落實整改三項工作結合起來,同步進行,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生產隱患。要組織對已整改的事故隱患開展“回頭看”,并建立健全各項制度,確保事故隱患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三)總結提高階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細致的總結分析,對好的經驗和做法要樹立典型積極推廣,并上升為管理規章制度,更好地鞏固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活動成果。

區安委辦將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派出工作組對各地隱患治理年活動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全面排查和整改在打擊“三非”行為、事故查處及責任追究落實、有關政策措施制定和執行、安全許可制度實施和長效機制建設等方面的問題及薄弱環節;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全面排查和整改本單位在工藝技術、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在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

(二)深入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是隱患治理的第一責任人。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直接領導的隱患排查治理專門機構,制定活動方案,組織專業的人員,按照隱患治理年活動的排查要求,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排查生產經營單位內每一個部門、每一個環節和每一個崗位存在的安全隱患,對排查出來的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和監控,確保不留死角。要加大對本單位的重點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確保動態安全。要依法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投入,撥出專項資金用于開展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確保資金能夠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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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是促進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和安全監管前移的重要措施,是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政策落實到基層的重要保證,也是區政府實現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的重要抓手。各街道要進一步明確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性和重要性,將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行政領導(街道辦事處主任)負責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

1.健全完善街道、社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網絡。各街道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街道辦事處主任擔任安委會主任。街道安監站設1~2名專職安監工作人員,并為其工作提供經費、裝備、培訓等方面的保證。社區工作站明確1名安全生產工作聯絡員,負責開展轄區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接受街道安監站的業務指導。

2.加強街道安全生產依法監管工作。街道安委會負責協助檢查街道范圍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制止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報告和協助處理安全生產事故,并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社區居民委員會開展安全生產活動、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同時負責對安監人員行政執法進行指導,促進規范、公正、嚴格執法。

3.履行社區消防職能。根據區政府下發的《社區消防工作實施意見》,完善社區消防工作臺帳,開展社區消防安全檢查,與物業管理單位、駐社區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布置消防工作任務,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宣傳教育,為孤寡老人、外來居住人員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二、加強依法監管,明確監管職責

街道安委會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督促檢查,從嚴、從細、從實做好安全監管工作。

1.督促轄區內各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依法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扎實做好安全基礎工作,使其依法生產經營、健康發展。

2.根據區政府《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的要求以及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工作部署,加大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力度。開展對轄區重大危險源、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旅游景點、學校、醫院、賓館、飯店、網吧、公園、集體宿舍、“老虎灶”、廢品收購站、出租房、“三合一”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事故隱患特別是火災隱患的排查督查治理工作,加強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隱患排查督查治理工作,各街道每月督查不少于30家,簽字確認的檢查意見書不少于20份,檢查情況匯總后送區安委會辦公室備案。督促企業落實整改措施。按照“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及時上報隱患整改進度至整改結束,做好有關臺帳。凡新檢查的單位,一律發放安全生產告知書,簽定安全生產承諾書。發生拒不整改事故隱患或整改逾期等情況,應立即報區安委會辦公室。

3.對事故隱患實行分類監管。通過開展事故隱患大排查,建立本地區的安全生產監管臺帳,真實、準確、及時地反映出本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基本情況,包括生產經營地點、法人(主要負責人)、通訊方式、安全管理人員、員工人數、安全生產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安全隱患自查自糾情況、安全三級教育情況、當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整改措施等。對存在“三合一”場所、廢品收購站、“老虎灶”、逃生通道不暢、集體宿舍管理混亂等容易引發群死群傷事故的單位,應列入街道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單位,加大督查頻次。對“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建立“一案一檔”,實行規范化管理。認真落實隱患跟蹤督辦制度,對排查出的各類隱患,依法送達責令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對被市、區政府列入年度重大隱患“掛牌督辦”的企業,要明確專人負責跟蹤指導,按整改計劃方案確定的期限,按時完成。

4.認真開展各類專項整治工作。根據區安委會的統一部署,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一是在危化品從業單位的專項整治上,重點做好轄區范圍內危化品從業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二是在消防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上,進一步落實各類工商企業和娛樂休閑場所等單位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重點做好對各類市場和娛樂休閑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的監管工作。此外,認真開展建筑施工(包括拆遷施工)安全、職業衛生等專項整治工作。

5.加強社區居民消防工作。嚴格按照《區社區消防工作實施意見》的要求,打造群防群治、運轉高效的社區火災防控體系。各街道要成立義務消防隊伍,社區要設立義務安全員,進行必要的消防知識培訓和消防演練;加強對已發放到各社區的消防器材的巡查;對耐火等級差、電線老化、磚木結構的居民大院開展火災隱患排查,建立臺帳;發動居民開展針對住宅內部私拉亂接電線、電線老化、通道不暢和超負荷使用電器等火災隱患的自查自糾;結合老住宅小區和街巷綜合整治工作,更新陳舊電線;各社區消防栓和水井、河流等水源的分布情況、各類應急電話、投訴舉報電話要置于社區辦公場所的顯著位置。

6.加強汛期、臺風、冰雪等災害性天氣的預警防范工作。督促轄區生產經營單位落實抵御自然災害的各項措施,切實提高市民防范自然災害的意識。

7.提升安全防范意識。以“治理隱患、防范事故”為主題,認真制定當年“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重點宣傳安全發展的理念、“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應急科普知識,使“以人為本”和“安全發展”理念深入人心。深入開展安全知識進社區、進校園、進家庭的“三進”活動以及道路交通和消防知識“四進”等活動,大力傳播安全生產知識,使安全知識和安全文化走進千家萬戶。

8.制定本地區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組織各社區開展突發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切實提高居民防范各類事故、遇險自救互救和逃生技能。完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與處置工作機制,鼓勵市民舉報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安全隱患。

9.加強服務指導工作。做好轄區企業和基層做好政策咨詢等服務工作,及時把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重大舉措傳達到基層生產經營單位,將基層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向上級安監部門反饋。

三、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

1.建立綜合協調機制。強化街道屬地管理職能,充分調動街道城管、派出所、工商等條線工作資源,開展聯合整治,最大限度發揮街道查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