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用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2 1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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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用物資調研報告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農村經濟形勢分析和開展調研工作等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對**年我區主要農用物資市場進行了調研。
一、預測分析
(一)化肥需求穩中有增,供應平衡有余,價格穩中有降
國內市場:根據國家農業部門關于化肥施用量的統計,**年農用尿素施用量只有2900萬噸(實物量,未考慮復合肥中的氮元素),而同期我國尿素產量為4200萬噸,供大于求的局面早已存在。截止目前,我國尿素的生產能力大概在4500萬噸左右。從今年市場供應來看,今年的氮肥生產量比去年的產能增加了600萬噸,而磷酸二銨,包括復合肥,比去年增加了250萬噸,因此,今年的化肥供求關系是平衡有余。此外,國家為了保證國內的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應,在出口政策上進行了一些調整。首先對尿素出口增加了出口關稅,由原來的15%調整到30%(1-9月份按30%的稅率,10-12月按15%稅率計征尿素出口季節性暫定關稅),在某種程度上抑制了氮肥的出口,為保證國內氮肥資源的供應,起到非常好的保證作用;對磷酸二銨、磷酸一銨的出口暫停了退稅,相對來說增加了國內磷肥供應量;鉀肥供應量持續增加。因國內鉀資源缺乏,鉀肥的生產和進口均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青海百萬噸鉀肥項目的實施和新疆羅布泊鉀肥項目通過國家核準都將大幅度增加國內鉀肥的供應量。據國家統計局統計,**年、**年和**年國內鉀肥產量分別為164.49萬噸(折純,下同)、206.34萬噸和232.66萬噸,同比分別增長10%、52.2%和22.1%。同時,因鉀肥屬于鼓勵進口的肥料品種,不受配額限制,近年來進口數量持續增加。據海關數據顯示,**年、**年和**年1-11月我國氯化鉀進口量分別為373.8萬噸(623萬噸實物)、430.8萬噸(718萬噸實物)和486萬噸(810萬噸實物),目前國內港口鉀肥庫存較多。據上判斷,國內化肥供應的趨勢是供求平衡有余,價格將呈下降趨勢。
區內市場:從市場供求關系上看,新疆氮肥產量已達到200多萬噸,每年氮肥需求在150萬噸左右,市場供應充足;磷肥、復合肥等肥料,新疆農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兵團農資公司、中石油烏魯木齊石化銷售公司已組織了足夠的貨源,完全可以保證農民的購買需求。在價格管理上,生產環節繼續實行政府指導價,流通環節仍實行進銷差率控制的政策。另外,一批大型化肥項目相繼建成投產,如**年中國石油烏魯木齊石化公司化肥擴能項目和庫車華錦年產50萬噸化肥項目都將投產,共新增產能70萬噸,因此,疆內化肥供應充足,并呈現過剩跡象。預計今年化肥價格尿素每噸在1800元左右,磷肥每噸在2900元左右,比去年下降了5%到10%。
我區農民今年對經濟類作物投入的積極性較高,化肥總量的需求要比去年增加10%到15%左右,預計全區250萬噸,其中,地方150萬噸左右。各主要農資經營部門要加大化肥的儲備工作,特別是尿素儲備。
農用地流轉分析論文
一、農用地流轉的意義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農用地的所有權只能歸國家或集體所有,因此,我國的農用地流轉包括農用地所有權通過征用或買賣從集體向國家以及在集體之間的轉移和農用地使用權的轉讓和流通。
隨著我國生產力的發展和人口的增加,為改善生態環境、優化土地資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促進農業結構調整以及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實現規模經營與集約經營,對農用地使用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是一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農用地不具有流動性,這是與市場經濟的發展不相適應的,也不適應農業資源的優化配置,農用地流轉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因此,分析農用地流轉模式與機制,規范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對科學合理地配置農用土地資源,實現土地的有效利用,提高土地的經濟效益,促進農業生產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我國農用地流轉的形式
在實踐中農用地流轉的形式各種各樣,本文根據其法律特征將農用地流轉形式劃分為農用地所有權流轉和使用權流轉兩種形式。
農用地所有權流轉包括國家征用和買賣兩種形式。征用足指國家依據有關法規賦予的農用地征用權,對公共事業性用地向集體征用,實現農用地所有權與使用權同時轉移,并向集體支付一定的征地補償費。買賣是指集體經濟組織在堅持土地公有制的基礎上,將農用地所有權轉移給國家或其他集體經濟組織的行為,它是順應市場主體平等要求,以土地市場價格方式參與交易,分為國家購買與集體購買兩種。國家經營性使用農用地,應由國家向集體購買而不宜征用。
縣農用車安全調研報告
一是山區縣道路交通條件沒有得到很大的改善,加上現在國家實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特別是在“多予”上做了大量工作,農村富裕起來的農戶逐漸增多,因而農戶購買的農用車輛越來越多。
當前山區農村道路比較狹窄、崎嶇不平以及彎道較多,大型客車在許多地方不能適應其生存,而農用車體積小,又基本能適應山區道路的運行,農用車在一定程度上能幫助當地農民致富的同時,也能夠根據當地實際從事一些客運,以緩解農村部分群眾乘車難的問題,方便農民外出提供一些便利條件,加上邊遠鄉村農民的交通安全意識比較淡薄,乘車貪圖便利,因而農用車在生存上有了條件。
二是山區縣的農村公路特別是一些邊遠鄉村道路路況差的局面在短時間內內還不能得到徹底改變。由于資金投入不足,造成鄉道、村道的道路建設投資力度不足,使得大部分村道路面凹凸不平,彎道多、坡面陡,增加了行車的不安全因素。
三是農用車駕駛員存在著一些問題,如安全意識淡薄,技術水平有限等因素,導致事故頻發。
四是管理與責任脫節。目前,農用車的辦牌辦證權屬農機部門,農用車的交通事故處理權歸交警部門,一些農用車主鉆了現行體制下的空子。
鑒于上述情況,基層群眾建議,一是加強宣傳,確保安全,全面提高邊遠鄉村農民的交通安全意識。二是多方投入,切實加強邊遠鄉村道路維護,盡快改善道路交通條件,確保邊遠鄉村道路安全暢通;
農用土地資源監測方案
按照河北省農業區劃委員會下發的《河北省2009年農業資源區劃工作安排要點》的要求,為全面查清我市后備農用土地資源的數量、質量、類型及分布狀況,為研究制定合理開發和利用后備農用土地資源的規劃及戰略提供依據,經研究,我們將于今年在全市范圍組織開展后備農用土地資源調查工作,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意義和目的
土地是人類賴以生存的重要資源,是農業生產最基本的生產要素,“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從我市的實際情況來看,隨著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和人口不斷增長,耕地逐年減少的趨勢在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內將是難以逆轉的,人多地少的矛盾將會日益突出。解決這一矛盾的方法除嚴格控制人口的過快增長外,還要大力發展科技,挖掘土地內涵和外延生產潛力,努力提高農作物單產和總產;嚴格控制非農業占地,保護好基本農田;開發后備農用土地資源,盡量保持耕地(或農用土地)占補平衡。開展后備農用土地資源調查,就是要進一步摸清全市后備農用土地資源的數量、質量及分布,綜合評價其開發潛力,提出開發利用的方向和對策。因此搞好后備農用土地資源調查,對最大限度地擴大耕地(或農用土地)面積,提高土地產出率,緩解人口增加與土地減少的矛盾、經濟建設與農業生產用地的矛盾,實現經濟、人與自然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調查的主要內容
本次后備農用土地資源調查研究的對象,既包括那些適宜開發但尚未開發利用的荒山、荒地、荒灘、荒水和干廢坑塘、廢棄灌渠、廢交通占地、廢棄窯坑、墳丘占地等閑散廢棄土地,也包括那些土地資源潛力尚未充分發揮的中低產農田、低產果園、低產林地和低產水面等。各縣(市)、區除監測調查各類后備農用土地資源的面積、分布、形成原因外,還要對鄉、村、場或其他經濟組織合理開發利用后備農用土地資源的典型開展調查。各類后備農用土地資源劃分標準如下:
1、中低產農田:指糧食耕地年畝產低于200公斤為低產田,201~400公斤為中產田。
農用地流轉分析論文
一、農用地流轉的意義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農用地的所有權只能歸國家或集體所有,因此,我國的農用地流轉包括農用地所有權通過征用或買賣從集體向國家以及在集體之間的轉移和農用地使用權的轉讓和流通。
隨著我國生產力的發展和人口的增加,為改善生態環境、優化土地資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促進農業結構調整以及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實現規模經營與集約經營,對農用地使用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是一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農用地不具有流動性,這是與市場經濟的發展不相適應的,也不適應農業資源的優化配置,農用地流轉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因此,分析農用地流轉模式與機制,規范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對科學合理地配置農用土地資源,實現土地的有效利用,提高土地的經濟效益,促進農業生產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我國農用地流轉的形式
在實踐中農用地流轉的形式各種各樣,本文根據其法律特征將農用地流轉形式劃分為農用地所有權流轉和使用權流轉兩種形式。
農用地所有權流轉包括國家征用和買賣兩種形式。征用足指國家依據有關法規賦予的農用地征用權,對公共事業性用地向集體征用,實現農用地所有權與使用權同時轉移,并向集體支付一定的征地補償費。買賣是指集體經濟組織在堅持土地公有制的基礎上,將農用地所有權轉移給國家或其他集體經濟組織的行為,它是順應市場主體平等要求,以土地市場價格方式參與交易,分為國家購買與集體購買兩種。國家經營性使用農用地,應由國家向集體購買而不宜征用。
農用拖拉機維護技巧論文
摘要: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進步,大小農用運輸車和拖拉機逐漸增多,而“半路出家”的生手也很多,出現故障束手無策,所以學習和掌握農用運輸車和拖拉機的一般知識,學會農用運輸車和拖拉機常見故障的應急修理是當務之急,本文結合一些實際工作經驗,簡要地闡述了農用拖拉機維修保養技巧及其應注意的問題。
關鍵詞:農業拖拉機;保養技巧;維修;問題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農機手是“半路出家”,維修技術水平偏低,人為地降低了拖拉機使用壽命和安全系數,實在是得不償失的事情。
一、拖拉機維修保養技巧
1.1巧排高壓油管磨損漏油故障。拖拉機高壓油管兩端的凸頭與噴油器、出油閥接連處出現磨損漏油現象,可從廢氣缸墊上剪下一圓形銅皮,中間扎一小孔磨滑,墊在凸坑之間便可解燃眉之急。
1.2巧排突發性供油不足故障。拖拉機運行中出現供油不足,排出空氣更換柱塞、噴油嘴后仍不見效,那就是噴油器的噴油針頂桿內小鋼球偏磨使噴油不能霧化所致。此時應換一粒小鋼球,如沒有也可用自行車飛輪鋼球代替。
農用地轉用和審查意見
一、嚴格控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報批條件
(一)《決定》下發后,通過清理有關文件,對仍未糾正違法下放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權的地方,繼續暫停該地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報批。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首先辦理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確認納入20*年度農用地轉用計劃的重點急需建設項目的用地報批;年度計劃有剩余指標的,再辦理其它建設用地報批。年度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用完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市、縣,20*年底前暫停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報批;沒有計劃指標,擅自批準用地的,按非法批地查處。
(三)對以往拖欠的農民征地補償安置費,在20*年年底前未足額償還的市、縣,暫緩下達20*年度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暫停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報批。
(四)對20*年底前未按《關于基本農田保護中有關問題的整改意見》的要求,將現有的基本農田落實到地塊的市、縣,暫緩下達20*年度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暫停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報批
二、規范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查報批工作
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審查意見
為鞏固土地市場治理整頓成果,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28號,以下簡稱《決定》)精神,現就完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查報批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嚴格控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報批條件
(一)《決定》下發后,通過清理有關文件,對仍未糾正違法下放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權的地方,繼續暫停該地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報批。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首先辦理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確認納入20**年度農用地轉用計劃的重點急需建設項目的用地報批;年度計劃有剩余指標的,再辦理其它建設用地報批。年度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用完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市、縣,20**年底前暫停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報批;沒有計劃指標,擅自批準用地的,按非法批地查處。
(三)對以往拖欠的農民征地補償安置費,在20**年年底前未足額償還的市、縣,暫緩下達20**年度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暫停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報批。
(四)對20**年底前未按《關于基本農田保護中有關問題的整改意見》(國土資發[20**]223號)的要求,將現有的基本農田落實到地塊的市、縣,暫緩下達20**年度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暫停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報批。
農用地轉用和征收審查意見
一、土地規劃計劃落實情況
本批次上報審批的用地共有5幅地塊,總面積4.4169公頃,其中農用地3.0958公頃、集體所有土地4.4169公頃、新增建設用地3.2249公頃。該批次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未占用基本農田,已納入年度建設用地計劃。
各地塊建設用地已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并出具了用地規劃意見,土地規劃用途及用地規劃指標符合城市(鄉、鎮)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要求。
二、申請用地現狀
省市龍探測繪勘察有限公司對該批次擬用地進行了實地勘測,形成的成果資料符合規定要求。
本批次用地涉及1個街道辦事處和1個鎮、2個村,共5宗,已全部進行土地登記發證,土地產權清晰,界址清楚,沒有爭議。
農用土地使用權論文
「內容提要」目前法律規定的抽象土地承包性質與現實生活中土地承包權表現出的特征并不一致,土地承包權表現出債權的特征有明顯的弊端。應當以尊重歷史、承認現實、講求公平為原則,改造土地承包權為農地使用權,這種權利應是在借鑒傳統用益物權的基礎上,在我國改革中創造的一種物權形式。
「關鍵詞」農用土地使用權,土地承包權,農地使用權
「正文」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責任制從70年代末開始出現并推廣實行到現在已有20年的歷史。根據20年的改革實踐,中共中央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抓緊制定確保農村土地承包關系長期穩定的法律、法規,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注:1998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關于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給法學界提出了許多新的課題:如何認識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及土地承包經營權;農用土地(注:農用土地在本文僅限于我國農村集體所有的農用土地,包括耕地、草地、林地、灘涂、水面及其他適于農用目的的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最有利法律形式是什么;確立什么樣的土地使用權法律制度保護農民利益和土地的有效利用并使農村土地關系規范化、制度化、穩定化等等。這些都亟待探索和研究。
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性質
(一)勞動關系說。有的學者認為土地承包經營關系是勞動法律關系(注:參見《試論承包合同的法律制度》,《法學研究》1993年第5期。),我們稱之為勞動關系說。持這種觀點的主要理由是:第一,承包戶是發包方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土地承包合同是集體經濟組織與其成員之間訂立的,屬于勞動組織的內部合同。第二,從內容上看,承包戶的勞動是集體聯合勞動的一部分。第三,承包戶的收入是按勞所得,因此認為屬于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