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安全范文10篇
時間:2024-02-29 15: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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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能源安全
一年前,我們這個聽證會關注更多的是理論性的東西,充滿了“如果怎樣”等假設分析。過去幾個月所發生的事件使這一主題又重新推至前臺,并再次證明了石油對我們的安全以及經濟的重要性。目前海灣石油問題尤為突出。但是我們也看到了來自非海灣地區國家,如委內瑞拉和尼日利亞的大范圍石油中斷的影響。委內瑞拉石油出口銳減的影響甚至超過了伊拉克石油出口中斷對市場的影響,在很大程度上使得油價大漲、美國石油庫存下降。石油進一步中斷的可能性已經不大,我們應該看到隨著北半球冬季的結束,石油需求在下降,而且其它產油國石油產量的大量增加,國際石油價格的勢頭是持續向下。
但是有關能源安全問題的重要性仍不會消失。能源安全不是一個新的問題。自100多年以前工業社會興起,這一問題就已經反復出現。在一戰前夕,溫斯頓·丘吉爾作為皇家海軍上將,開始用石油替代煤炭作為皇家海軍的動力源,于是便出現了能源安全問題。結果,皇家海軍的動力來源從威爾士的煤炭轉向了伊朗的石油。面對新的風險,丘吉爾所詮釋的能源安全原則是:“石油的安全與確定性存在于品種多樣性”,至今這一結論仍未過時。
近百年中,能源安全不斷地被列為首要問題。在二次大戰中這一問題是一個極為關鍵的層面。在二戰以后的幾十年,先后爆發了5次中東危機,它們或是造成世界石油供應中斷或是險些造成中斷,而現在則是第6次。
上一次的危機發生在10年以前,即1990-1991年的海灣危機。當時,世界石油生產中心——波斯灣受到嚴重威脅,薩達姆·侯賽因即將控制該地區,并使其政權將石油轉化為政治經濟以及軍事力量——甚至是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之后,伊拉克的石油不再進入世界石油市場。回首往昔,十分清楚的看出,冷戰以及海灣危機解決后,我們顯然在過去的10年里對安全問題過分自信。其中包括能源安全。
今天的聽證會,我的主要目的是回答委員會提出的一些問題,主要有三方面:
第一,給委員會提供一個清晰的全國能源形勢框架;
歐盟能源安全論文
一、歐盟能源安全面臨的挑戰
歐盟與亞太、北美一起并列為世界三大能源消費地區,根據2004年和2005年的《BP世界能源統計=》,2003年歐盟15國一次能源消費占世界比例為15.4%;2004年5月歐盟實現第五次擴大后,歐盟25國成為世界最大的單一能源市場,2004年歐盟25國一次能源消費占世界比例為16.8%。從1951年《歐洲煤鋼一體化條約》和1957年《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條約》簽訂以來,經過幾十年的奮斗,雖然歐盟各成員國已不同程度地建立了能源生產、運輸、分配和科研等一整套體系,特別是核能工業技術和生產居世界領先地位,基本保證了其能源安全供給,但是其能源安全仍受到眾多因素的威脅。具體表現為:
(一)能源進口依賴性越來越大。1999~2000年歐盟能源自給率約60%,其中石油、天然氣、煤炭這三個最主要的能源資源自給率分別只有15%、60%和65%。近年來,特別是歐盟吸納中東歐10國后,歐盟的能源自給率下降到50%左右。歐盟能源署認為,如果不采取適當的措施,歐盟能源對外依存度將從現在的50%上升到2020年的70%甚至更多。
(二)環境保護對能源生產的嚴格限制。自1992年里約熱內盧聯合國環境國際會議后,各國政府、國際機構都已積極行動,支持大會的決議,紛紛制定自己的可持續發展計劃,承擔自己的國際義務,為建設一個無公害的、清潔的世界而共同奮斗。歐盟承擔了自己應盡的義務,于1993年制定了歐盟《可持續發展規劃》。經濟發展需要能源,能源生產又不能破壞和污染環境。在這種新形勢下,歐盟將面臨重新調整能源工業結構、加大科研與技術力度、尋求新的能源開發途徑的考驗。
(三)能源市場加速國際化,競爭日趨激烈。近年來,世界經濟發展的一個最明顯的趨勢就是市場國際化增強。其表現不僅在通訊、運輸和技術等重要領域,而且也逐步發展到能源市場。1993年歐盟統一市場的開通,1994年東、西歐能源憲章的簽定,世界貿易組織的成立,皆反映了世界自由貿易和市場經濟的深刻變化。面對能源市場的國際化及其激烈競爭的機制,采取什么樣的有效對策也是歐盟急待解決的一個難題。
(四)協調機制的挑戰。歐盟各成員國的能源機構千差萬別,科研與技術開發能力懸殊很大,經濟實力窮富不均,因此能源政策也有較大分歧。例如在可再生資源開發問題上,德國和西班牙等國基礎較好,而英國卻不愿為此投入大筆資金,法國也不想被強制性目標捆住手腳,更愿意充分利用核能。在這種情況下,制定一個能源發展總政策,建立一個強有力的協調機制,指導和協調歐盟能源工業發展確實勢在必行。
能源安全論文
一、我國目前能源安全存在的問題
(一)能源需求持續增長對能源供給形成很大壓力。我國人口眾多,能源資源相對不足,人均擁有量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目前,我國又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的重要階段,消費規模不斷擴大,能源供需矛盾越來越突出。據統計資料顯示,目前我國已成為全球第二大能源生產國和消費國,2007年我國能源消費增量占全球一半。同時,我國還是世界上單位GDP能耗最高的國家之一,每萬元GDP能耗大致是日本的8倍、歐盟的4.5倍、世界平均水平的2.2倍。今后,隨著經濟規模的進一步擴大,能源需求還會持續較快增加。據預測,要實現“十七大”制定的2020年經濟發展目標,我國能源需求的年增長率需達到4.1%~5.0%(全球同期平均增長率約為2.1%),除煤炭經挖潛和擴大生產規模有可能基本滿足需求外,石油和天然氣均有巨大缺口。因此,能源是我國當前和今后相當長一個時期內,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瓶頸,直接關系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能否順利實現。
(二)石油消費和進口依存度大幅度提高,進口來源單一。我國從1993年成為石油的凈進口國以后,石油進口量逐年增加,對國外石油資源的依賴程度日益擴大。對外依存度從1995年的7.6%增加到2005年的42.9%。2002年,我國超過日本,成為僅次于美國的全球第二大石油進口國。2007年1—9月我國進口原油和成品油超過1.5億噸,其中進口原油12407萬噸,同比增長13.6%,據預測,到2020年,我國石油的進口量將超過5億噸,對外依存度將到70%。石油供需矛盾更加突出,石油資源將嚴重制約我國經濟的發展。目前,中東地區是我國石油進口的最主要來源地,其中50%來自中東,這些石油全部通過海上運輸運抵我國,其中有80%要經過馬六甲海峽。能源運輸通道受到國際恐怖主義、海盜活動猖獗及美日制海權的多重制約,因此,石油來源和運輸通道都極易受制于人。
(三)能源結構不合理,能效低,污染嚴重。目前,我國能源消費結構為:煤炭占69.9%,石油占25%,天然氣占2.8%,煤炭所占比例遠遠高于世界22.5%的平均水平,而天然氣、核電及可再生能源所占比例又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能源結構極不合理。由于煤炭所占比重過大,煤炭使用技術水平低,不僅浪費了大量能源,而且使環境日益惡化。
(四)可再生能源沒有得到高效、充分利用。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是世界各國都在積極采取的實現能源可持續發展的最重要手段之一。我國有較為充足的可再生能源資源。據有關資料介紹,我國可開發的水電資源居世界首位,我國有豐富的核能資源,風能、氫能、生物質能、海洋能等資源也居世界領先地位。但目前除水電得到相對較好的開發利用外,由于技術開發水平、使用成本等問題,可再生能源在我國能源消費構成中不到2%,遠遠低于8%的國際平均水平。因此,我國可再生能源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二、我國的能源安全戰略選擇
生態文明視閾下能源安全研究
一、能源安全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基本保障
縱觀人類文明發展的歷史,就是一部能源開發的歷史,經歷了漁獵文明、農耕文明和工業文明三個時期。人類文明的每一重大進步都與能源的開發和利用密切相關。能源開發和利用的每一次飛躍,都引起了生產技術的變革,大大推動了生產力的發展;能源是人類文明發展的驅動力。然而,人類文明成果的迅速積累在帶給人們生活享受的同時,對能源的過度開發利用也打破了能源本身固有的更新周期和自然物質生產的自我修復周期,使不可再生能源日漸枯竭;而生產和生活帶來的大量的廢棄物質的排放則遠超出了環境的自凈能力和人類本身的可控范圍,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資源環境的惡化和生態的失衡。面對人與自然關系日趨緊張的嚴峻態勢,人類反思工業文明,催生了生態文明時代的到來。生態文明是人類以環境資源承載力為基礎,以遵循人、自然、社會和諧發展的客觀規律為準則,以人類社會與自然生態環境平等、共同、持續發展為宗旨,通過認識和改造世界所取得的物質與精神成果來表現的科學的、自覺的文明形態,其本質就是人與自然和諧的關系。生態文明的實現需要能源安全先行來保障。能源安全是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擁有的可支配的能源資源,能夠持續穩定地供應和高效地使用,以保障經濟和社會持續穩定發展的需要;同時,在開發利用過程中又不會對經濟社會發展進步和人民生活造成威脅,實現人與自然協調可持續發展,包括能源的供應、需求、價格、運輸、使用等方面的安全,概括起來就是能源供應安全和能源使用安全的有機統一。能源安全是事關國家穩定、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戰略性問題,對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以及人與自然的和諧起到積極的支撐作用。維護國家能源安全已成為當今世界各國面臨的重大課題。
二、能源安全問題是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面臨的重大挑戰
我國是能源資源較豐富的國家之一,可謂是“地大物博”。但人口基數大,人均占有能源又相對較少,而且長期以來我國經濟增長主要是依靠高能源消耗來實現的,造成了環境污染、生態破壞、能源短缺等一系列問題。能源的角色逐漸從經濟發展的引擎變成了經濟發展的制約因素,能源安全問題日益成為影響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成為生態文明建設面臨的重大挑戰。
(一)能源需求持續增長,導致能源資源約束加劇
長期以來,我國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形成的敞口式能源消費,導致我國能源需求增速過快,能源供求矛盾不斷加劇。尤其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資源約束問題更加凸顯,能源供應不足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近30年來,我國能源消費總量從1980年的6億噸標準煤急劇增長到2012年的36億噸標準煤,2013年的能源消費總量占世界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已接近22.8%,成為了名副其實的能源消費大國。而且,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能源需求迅猛增加,能源供給壓力持續加大,供求矛盾進一步突出。此外,2011年我國汽車生產量達1827萬輛,平均年增長200萬輛,2011年民用汽車擁有量達9356萬輛,平均年增長1032萬輛。這對能源產生了巨大的需求。中國科學院的研究報告預測,2020年,我國能源的需求量將會達到28.88~38.80億噸標準煤,屆時原煤缺口約為3.21~11.74億噸。巨大的能源缺口或將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社會健康、可持續發展的“罪魁禍首”。
能源安全戰略分析論文
一、歐盟能源安全面臨的挑戰
歐盟與亞太、北美一起并列為世界三大能源消費地區,根據2004年和2005年的《BP世界能源統計=》,2003年歐盟15國一次能源消費占世界比例為15.4%;2004年5月歐盟實現第五次擴大后,歐盟25國成為世界最大的單一能源市場,2004年歐盟25國一次能源消費占世界比例為16.8%。從1951年《歐洲煤鋼一體化條約》和1957年《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條約》簽訂以來,經過幾十年的奮斗,雖然歐盟各成員國已不同程度地建立了能源生產、運輸、分配和科研等一整套體系,特別是核能工業技術和生產居世界領先地位,基本保證了其能源安全供給,但是其能源安全仍受到眾多因素的威脅。具體表現為:
(一)能源進口依賴性越來越大。1999~2000年歐盟能源自給率約60%,其中石油、天然氣、煤炭這三個最主要的能源資源自給率分別只有15%、60%和65%。近年來,特別是歐盟吸納中東歐10國后,歐盟的能源自給率下降到50%左右。歐盟能源署認為,如果不采取適當的措施,歐盟能源對外依存度將從現在的50%上升到2020年的70%甚至更多。
(二)環境保護對能源生產的嚴格限制。自1992年里約熱內盧聯合國環境國際會議后,各國政府、國際機構都已積極行動,支持大會的決議,紛紛制定自己的可持續發展計劃,承擔自己的國際義務,為建設一個無公害的、清潔的世界而共同奮斗。歐盟承擔了自己應盡的義務,于1993年制定了歐盟《可持續發展規劃》。經濟發展需要能源,能源生產又不能破壞和污染環境。在這種新形勢下,歐盟將面臨重新調整能源工業結構、加大科研與技術力度、尋求新的能源開發途徑的考驗。
(三)能源市場加速國際化,競爭日趨激烈。近年來,世界經濟發展的一個最明顯的趨勢就是市場國際化增強。其表現不僅在通訊、運輸和技術等重要領域,而且也逐步發展到能源市場。1993年歐盟統一市場的開通,1994年東、西歐能源憲章的簽定,世界貿易組織的成立,皆反映了世界自由貿易和市場經濟的深刻變化。面對能源市場的國際化及其激烈競爭的機制,采取什么樣的有效對策也是歐盟急待解決的一個難題。
(四)協調機制的挑戰。歐盟各成員國的能源機構千差萬別,科研與技術開發能力懸殊很大,經濟實力窮富不均,因此能源政策也有較大分歧。例如在可再生資源開發問題上,德國和西班牙等國基礎較好,而英國卻不愿為此投入大筆資金,法國也不想被強制性目標捆住手腳,更愿意充分利用核能。在這種情況下,制定一個能源發展總政策,建立一個強有力的協調機制,指導和協調歐盟能源工業發展確實勢在必行。
農村能源安全通知
各鄉鎮農業服務中心:
*年,我縣農村能源建設正步入又好又快的發展階段,尤其是農村沼氣建設,推廣數量不斷增加,建設速度不斷加快。為確保農村能源建設質量和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現就做好*年農村能源安全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鄉鎮要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切實加強領導。要將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常抓不懈,一抓到底。要落實安全工作首長責任制,領導掛帥,分片包干,責任到人。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及時報告和處理。要克服麻痹思想,要高度重視,下大決心抓好安全工作。
二、加強宣傳,普及安全知識
各鄉鎮要利用廣播、電視、板報、科技趕場等多種形式,深入廣泛地開展安全宣傳,普及農村能源安全知識,增強群眾的安全防護意識。對沼氣用戶要發放沼氣安全使用常識宣傳資料和有關技術資料,做到家喻戶曉,人人明白。
能源安全戰略法律保障問題分析
摘要:能源是一個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能源安全是保障國家安全的重要后盾。具體來說,能源安全是一個關系經濟社會穩定、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是確保國家能源保障的一種穩定狀態,隨著不可再生能源的不斷減少,我國又是“富煤、少氣、缺油”的能源分布,必然加劇了我國能源供需矛盾和能源緊張。因此,如何制定能源安全戰略,如何將能源安全戰略納入法制化規范化道路,是最終實現能源安全保障國家安全目標的制度基礎。雖然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能源法》立法納入最新立法規劃,但我國目前的確沒有出臺的《能源法》成文法,并且國內對于能源法律框架和能源安全立法必要性的研究尚未成體系,故我們應從法律角度,結合新的時代背景,重視我國能源安全戰略的法律保障問題。
關鍵詞:能源安全;戰略;法律;保障
一、我國能源安全戰略與能源立法概述
能源安全的定義,一般認為,能源安全是指實現一個國家或地區國民經濟持續發展和社會進步所必需的能源保障的一種狀態,它不僅包括能源供應的安全,也包括對由于能源生產與使用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的治理,能源安全是能源供應安全與能源使用安全的有機統一。我們認為:能源安全就是要實現能源供應、使用和生態保護的可持續與平衡發展。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的能源安全立法已經取得很大成績,相繼出臺《礦產資源法》、《電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等以及相關的管理辦法,還有系列國際條約;但是很遺憾的是,目前為止《能源法》等重要法律的缺失導致了我國能源安全戰略的法律保障體系的缺陷。2015年,赴法國出席氣候變化巴黎大會的發言中提到“將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轉化為各國經濟轉型升級、保障能源安全、降低氣候風險的內在動力”,這也為新時期我國能源安全戰略的立法趨勢做了指引。
二、能源安全戰略法律保障的必要性探究
通過立法手段實現能源安全戰略的法律層面的構建,進而確保構建起完善的能源制度體系,是實現能源治理法制化必須要走的道路。因此,制定合理有效的以《能源法》為主干的能源法律框架是彰顯國家能源安全理念和實現國家能源安全戰略在制度層面的首重任務。可以說,能源法制體系的建立與完善是保障能源安全的核心,而《能源法》的制定則是能源安全保障法律體系的重要基石。具體而言,能源安全戰略法律保障的必要性應有以下幾點:
能源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總結
為深入貫徹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落實2019年11月22日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的部署要求,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全國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國資委、國家能源局《中央企業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實施方案》,按照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全省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和能監辦《關于開展電力行業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暨全省電力安全生產“冬安”暗查暗訪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落實甘發改《2019》672號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各項安全保障措施及時排除各類問題隱患,保持能源安全生產穩定局面。會同國網縣供電分公司組織開展了能源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現將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如下:
一、及時傳達會議精神部署相關工作
在安全生產會上,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傳達了省、州、縣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同時下發相關文件。會議強調,各能源經營部門要嚴格按照省、州關于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落實責任、整合力量、上下聯動、密切配合、采取強有力措施,全力抓好本行業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同時在會上安排開展安全生產暗查暗訪專項整治行動,堅決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有效防范各類安全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圍繞降低事故總量,減少傷亡人數,不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總體目標,縣發改局主要領導就如何抓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由局副局長牽頭,局能源辦、糧食股、國網縣公司、糧油公司組成工作組深入各企業生產經營場所開展暗查暗訪工作。
二、整治工作具體開展情況
電網線路運行方面重點整治情況。一是整治了停電安全校核分析不深入,電網風險評估不準確、預警不規范、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問題;二是整治了重點線路巡視不到位、相關巡視記錄不規范,重點線路隱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問題,對35千伏甘絨線線路下違章建房進行排查,發出整改通知書。
電氣設備管理方面重點整治情況。一是整治了重過載變壓器、套管、分接開關等重點設備運維保障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問題;二是整治了十八項電網重大反事故措施學習落實不到位,防止變電站全停、防覆冰、防誤動、防污閃、防山火等季節性反措執行不到位的問題。
發改局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總結
為實現對我縣提供穩定的能源供應保障。確保全縣電網運行和電力供應正常,燃氣供應充足,我局采取了一下措施。
一、未雨綢繆,全力保障能源安全
一是敦促各發電企業、供電部門、天然氣供應單位、油氣管道企業、加強儲氣等能源儲備,優先保障醫療防疫、應急搶險、重點行業的用電用氣需求,為全縣提供充足的能源保障。二是要求各鎮街(園區)切實重視轄區內電力、天然氣等能源領域的供需情況監測,密切跟蹤、提前研判,動態監測“電荒”“氣荒”等苗頭信號。三是指導各鎮街(園區)、單位抓好能源安全防范工作,嚴格落實能源應急保障措施和安全生產制度,時刻保持警惕,做好能源應急預案和應對準備。
二、建立應急機制,快速響應保障能源供應
一是迅速與燃氣公司、電網等能源企業建立應急聯絡機制,組織企業每天報送當天能源保障、安全生產等信息情況,及時掌握企業能源供應存庫、應急響應落實情況。二是第一時間協調我縣電網企業、燃氣公司成立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下屬輸電所、變電所同步啟動電網、管道搶維修應急響應機制,成立保供電、保供氣突擊隊,全力保障電網、燃氣管道安全和電力、燃氣供應,截至目前全縣電網運行和電力、燃氣供應未出現異常。
三、確定保供范圍,確保重點單位能源供應
新局勢下我國能源安全
一、能源介紹
能源是人類社會存在與發展的基石,是經濟發展與文明進步的基本制約條件,是國民經濟國家安全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能源在經濟安全和環境這三大問題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從1993年起,中國成為成品油凈進口國,并且進口量逐年增加。據2001年資料統計,在世界一次能源供應結構中,石油占38.5%,天然氣占24.7%。因此,石油安全是能源安全的核心和集中表現。石油安全是指石油進口國應始終處于一種能夠以合適的價格和數量連續不斷地獲得外部石油資源以滿足本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狀態,一國石油供應對外依賴的程度越高,其安全問題就越突出。石油消費和石油進口的不斷增長,加劇了我國與亞太地區國家和發達國家對國際石油資源的競爭,突顯出我國石油供應的不安全性。
二、我國石油進口存在的潛在問題
(一)對中東石油的依賴度太大
據國家統計局統計資料顯示,2001年我國進口的原油中56%來自中東地區,2002年中國原油進口前十中有四個是中東國家分別為(沙特、伊朗、阿曼、也門),同時也是我國主要的原油來源進口國。2003年仍有50.8%來自中東地區,而中東地區在世界政治軍事局勢中,很不穩定,在戰爭狀態下石油的補給,特別是通過海路的補給會受嚴重影響,這對我國的石油安全形成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