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業范文10篇
時間:2024-02-12 14: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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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網絡中家族企業分析
一、前言
Handler(1989)[1]指出家族企業的定義是缺乏共識的,而Littunen(2003)[2]認為,在過去幾十年中,家族企業研究的迅速開展,不僅反映出諸多學者對家族企業盛行于全球并已成為多國經濟支柱達成的共識,還反映出尚缺乏被一致認可的家族企業定義。家族企業研究已經發展成為一個獨立的理論和實踐領域(Habbershon、Pistrui,2002)[3]。為了給出一個清晰的、有操作性的家族企業概念,很多人進行了努力(Sharma,2004)[4]。許多學者對家族企業的定義進行描述,試圖吸收已有觀點的精髓,概括出一個更加明確的家族企業定義,但是至今還沒有形成一個能被廣泛地接受的定義。當研究者和實踐者各取所需地定義家族企業時,人們難以判斷在某一特定定義下的研究成果是否適用于此定義外的家族企業(查•克里斯曼,沙瑪,1999)[5]。造成這個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學者們定義家族企業的角度是多方面的;二是受隱性知識的影響,許多學者在研究家族企業時候心里已經給了家族企業某種定位。不同的家族企業界定方法會對研究產生重大的影響,同時也會影響政策制定者的思路和政策實施的范圍(Westhead、Cowling,1998)[6],這將不利于家族企業的研究發展。但是,確定一個簡練的、可測量的、普遍認同的家族企業定義是一個絕對性的挑戰(Astrachan、Shanker,2003)[7]。因此形成一個清晰、明確的家族企業概念是很重要的,這將有助于我們完善現有的知識體系。隨著中國家族企業的蓬勃發展,一些家族企業開始走上更高級的發展階段,為我們明確家族企業的定義提供了良好的時機。本文采用文獻計量學方法,依托CNKI數據庫,通過對國內外學者對家族企業定義的研究,再結合被國內學者所公認的家族企業進行研究分析,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隱性知識對家族企業定義的影響,發現家族企業普遍與家族網絡存在關聯,進而提出自己對該問題的一些意見。
二、文獻綜述
Lansberg等(1988)[8]認為要構建一個有效的家族企業研究知識庫,要能將自己的研究建立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就必須對家族企業的基本內涵有一個基本的共識,否則只會給研究帶來種種困難。因此,筆者查找了國內外上百篇家族企業的研究文獻,將學者們對家族企業的定義歸納總結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從企業資本所有權的角度界定家族企業。美國著名企業史學家錢德勒[9]的定義是:“企業創始者及其最親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權。他們與經理人員維持緊密的私人關系,且保留高階層管理的主要決策權,特別是在有關財務政策、資源分配和高階人員的選拔方面。”臺灣學者葉銀華[10]根據以前學者的研究,提出以家族持股比率與控制董事席位比率為標準來認定家族企業:(1)家族的持股比率大于臨界控制持股比率;(2)家族成員或具二等親以內之親屬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3)家族成員或具三等親以內之親屬擔任公司董事席位超過公司全部董事席位的一半以上。凡符合(1)與(2)或者(1)與(3)條件者就是家族企業。當一個家族或數個具有緊密聯盟關系的家族擁有企業全部或部分所有權,并直接或間接掌握企業的經營權時,這個企業就是家族企業(潘必勝,1998)[11]。企業資本所有權只能證明控制人的存在,這個控制者也許不是政府、也許不是其他法人、也許不是機構持股者,僅僅是個人或個人團隊。但如何說明這個個人或個人團隊是家族呢?這就導致僅從資本所有權去定義家族企業,不能區分民營與家族。企業資本的所有權是出資人對其資產的占有、使用、轉讓和收益等一系列權利,而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公司法存在著差異,因此不能用一個量化的標準特別是較高的控股權來統一界定家族企業。
第二,以經營控制權為核心的角度界定家族企業。Drucker(1974[12])認為家族企業就是家族控制和管理的企業。Bernard(1975)指出所謂的家族企業實際上是由家族成員所控制的。Lans-berg、Perrow和Roglsk(1998)[13]從控制權的角度定義為:“家族成員對企業的所有權享有法定的控制權。”金祥榮、余立智(2002)[14]認為,創造家族企業擁有控制權是家族企業最基本、最核心的特征,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將創業家族是否掌握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掌握企業的控制權作為區分“家族企業”與“非家族企業”的基本識別標準。Ward(1987)也指出,家族企業的管理控制權必須在同一家族代代相傳。這里的控制包括兩種:直接控制和間接控制。所謂的直接控制就是家族成員親自出任企業的領導人,直接控制企業的經營發展;所謂的間接控制就是通過雇傭職業經理人來管理企業,充分的向下放權。筆者認為,以經營控制權為核心的角度界定家族企業有不完整之處。目前中國有部分國有企業也是家族化的經營,控制者沒有股份。人和企業是一種契約關系,由于契約的不完備性和人的有限理性,企業的經營者和企業的所有者存在大量利益不一致的情況,也就是人的機會主義行為。國有企業家族化的實質是國有資產私有化,即以不合法的手段來改變企業的所有制性質,以權力實現經濟資源廉價或零成本轉移。
家族企業與現代企業制度――家族企業的長壽
摘要】家族企業在許多國家和地區的經濟發展中占著不可缺失的一席之地,美國一些大牌公司多為家族企業的衍生品。在我國隨著太太藥業、天通股份、廣東榕泰等家族企業在資本市場上頻頻亮相,不到半年的時間就有5個家族企業成功上市,構筑出一道不尋常的風景。家族企業怎樣才能長壽,制約家族企業發展的瓶頸怎樣革除,正日益引起人們的關注。
【關鍵詞】家族企業;優勢;劣勢;上市;“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何為家族企業?一種說法是,企業創始者及其最親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權。他們與經理人員維持緊密的私人關系,且保留高階層管理的主要決策權,特別是在有關財務政策、資源分配和高階層人員的選拔方面。
家族企業交班財富大轉移
有數據顯示,家族企業創造了美國78%的就業機會,雇傭了勞動力市場上60%的就業者,創造了全美國GDP總值的一半。在美國以外的國家和地區,這些數字可能還要高。更令人震驚的是,這些家族企業在全球經濟叢林里很少以“夫妻店”或“前店后廠”的姿態出現,而是占據了《財富》雜志全球500強排行榜上將近1/3的席位。
從現在起,數千名戰后崛起的一代企業巨頭們將陸續退出全球經濟的舞臺,世界將變成年輕人的世界。美國著名的咨詢公司――安達信公司所做的一項調查表明,僅僅是在美國,就有大約43%的家族企業將在2002年前后都將面臨老一輩創業者或守業者對下一代的權力交接問題。一個全球性的家族企業“接班時代”已經到來。毫無疑問,這將是歷史上規模最大的財富遷移運動。但遺憾的是,在財富的轉移過程中,這個企業卻也正是最為脆弱的時刻。
亞洲的家族企業興衰更替不斷。第一代創業而守不住的,最典型的是韓國的大宇集團。當然守得住及繼續發展的仍然很多,并由第二代接棒,或開始由第三代接棒。以香港為例,利豐集團的馮國經昆仲、恒隆集團的陳啟宗昆仲、德昌電機的汪穗中等都成功地接過家業,并繼續發展;正在安排接棒的有長江集團的李澤鉅、恒基集團的李家兄弟等等。
小議國美之爭給家族企業的啟示
關鍵詞:國美;黃光裕;家族企業
摘要:創始人黃光裕和職業經理人陳曉這場爭端其實是早就埋下的種子生成的,對中國家族企業的發展影響深遠,勢必成為企業管理的一個經典案例,對我們的民族企業發展有有益的啟示。
一、國美內爭的發端
從2006年國美收購永樂,到2010年9月28日國美臨時股東大會上演巔峰對決。一個是企業創始人,一個是其雇傭的職業經理人,黃光裕和陳曉的爭端引發了無數人的關注。
黃光裕1986年創建國美電器,帶領國美從一家小門店從北京走向全國,再走向世界,成為一個有巨大影響力的民族企業。國美在2004年上市,2006年收購同為在香港上市的永樂電器。收購之后,永樂原董事長陳曉在國美任總裁,這是國美爭斗的開始。
收購之后相當長一段時間,黃光裕對陳曉十分客氣,在外界猜測陳曉可能被黃光裕身邊舊將架空時,黃光裕做出了許多讓其他人想不到的事情。“為了顯示對陳曉的尊重,黃光裕甚至在國美總部為陳曉安排了一間和他辦公室一模一樣的房間,在同一個樓層,同樣的大小,同樣的裝修風格。”[1]這可以算是黃光裕和陳曉的蜜月期,但這段好日子也僅僅持續了一年多,2008年11月,黃光裕被捕,國美頓時失去了主心骨,公司上下人心惶惶。在這個關鍵時刻,陳曉臨危受命,代使黃光裕職權。在當時家族化氣息尚十分濃厚的國美,黃光裕把大權交給一個外人,證明了對陳曉的信任。
家族企業問題與對策
內容摘要:本文通過分析家族企業的優勢與其先天不足,提出家族企業必須及時實施管理創新,加速企業的現代化與社會化,才能夠在知識經濟時代獲得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家族企業管理創新
家族企業
家族企業源于18世紀英國工業革命時期,迄今已有200多年的歷史。美國著名企業史學家錢德勒認為,“企業創始者及其最親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享有大部分股權。他們與經理人員維持緊密的私人關系,且保留高階層管理的主要決策權,特別是在有關財務政策,資源分配和高階人員的選拔方面。”從錢德勒的定義看,家族企業并不要求家族成員掌握全部所有權和經營控制權,只要家族成員大部分或者基本掌握上述兩種權利的企業,皆為家族企業。根據錢德勒的界定,可將家族企業推演為以血緣關系為基本紐帶、以家族利益為首要目標、以實際控制為基本手段、以親情為首要原則、以企業為組織形式的經濟組織。
家族企業的優勢
一種企業組織形式是否合理和有效率,要基于特定的經濟環境判斷。從目前我國特定的經濟環境來看,家族企業在某些方面還是有效率的,具體如下:
家族企業優勢分析論文
內容摘要:本文通過分析家族企業的優勢與其先天不足,提出家族企業必須及時實施管理創新,加速企業的現代化與社會化,才能夠在知識經濟時代獲得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家族企業管理創新
家族企業
家族企業源于18世紀英國工業革命時期,迄今已有200多年的歷史。美國著名企業史學家錢德勒認為,“企業創始者及其最親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享有大部分股權。他們與經理人員維持緊密的私人關系,且保留高階層管理的主要決策權,特別是在有關財務政策,資源分配和高階人員的選拔方面。”從錢德勒的定義看,家族企業并不要求家族成員掌握全部所有權和經營控制權,只要家族成員大部分或者基本掌握上述兩種權利的企業,皆為家族企業。根據錢德勒的界定,可將家族企業推演為以血緣關系為基本紐帶、以家族利益為首要目標、以實際控制為基本手段、以親情為首要原則、以企業為組織形式的經濟組織。
家族企業的優勢
一種企業組織形式是否合理和有效率,要基于特定的經濟環境判斷。從目前我國特定的經濟環境來看,家族企業在某些方面還是有效率的,具體如下:
家族企業勉勵的現狀與策略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市場競爭的愈來愈烈,封閉式家族管理的弊端也日漸凸顯。中國社會科學院通過對中國五省民營企業的實地考察和問卷調查顯示:中國民營企業競爭力日益增強,競爭優勢明顯,但同時,人才與人力資源的短缺、民營企業產權結構與治理結構的不合理、技術創新能力弱等仍是制約其發展的主要因素。由此可知,企業治理與人才短缺是家族企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其中人才問題是解決治理問題的基礎。
若想最大限度的吸引、調動人才,家族企業急需建立完善的激勵機制。因此,家族企業現存激勵機制的問題和成因以及如何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是本文的主要研究問題。
關于家族企業,本文采用錢德勒(1977)在《看得見的手——美國企業的管理革命》中的定義:“企業創始者及其最親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權,他們與經理人員維持緊密的私人關系,且保留高階層管理的主要決策權,特別是在有關財務政策、資源分配和高階人員的選拔方面。”改革開放以來,在農村地區社會改革和發展過程中,溫州人民率先運用市場機制發展民營經濟,實現了富民強市,并逐漸形成了以家庭工業為基礎、以供銷員為發動骨干、以農村集鎮為依托、以專業化市場為紐帶的市場主導運行的“溫州模式”。
在溫州眾多的中小企業中,家族企業約占90%。他們往往是家庭作坊的自然產物,是在核心人物及核心家庭的周圍,按血緣、親緣、地緣等原始關系形成的向外層層擴散的同心圓。溫州作為中國私營企業發展的先驅,其家族企業具有典型的代表性,處處體現著中國家族企業的特色,如深受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一致性,血緣親情形成的強大生命力等。因此,本文以溫州模式下的家族企業作為研究對象,對當前中國家族企業激勵機制存在的問題進行探究,并進一步指明其改進的路徑。
一、文獻綜述
近年來,許多學者對家族企業的激勵機制問題給予了關注。李寧琪等(2006)指出了家族企業激勵機制設計的一般模型,特別對高級經理層和核心員工層激勵方式的選擇意向進行了分析,指出家族企業激勵機制缺陷主要是缺乏長期性考慮和系統性安排,重物質輕精神,并從內在因素和外在因素兩方面探討了問題存在的深層原因。張云春(2006)提出了一套家族企業激勵機制完善與創新方案,主要包括有選擇的推行年薪制、賦權管理、人力資本權利與地位激勵、良好的人才成長機制以建立經營者精神激勵等;馬坤(2009)分析了家族企業在管理成本、決策速度、靈活性的優勢和產權結構、決策程序、人才壁壘方面的劣勢,指出了家族企業約束制度手段過于嚴苛,缺乏公平性的問題,并提出實施特殊薪酬、產權大眾化,建立制度化的內部退出和代際傳承激勵機制。
家族企業存在分析論文
一、通過吸引外商投資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部門的技術水平、產品質量
今后一個相當長時期,紡織、普通機械、冶金、建材、石化、化工等傳統產業作為基礎材料和投資材料在我國具有廣泛的市場需求,在整體工業中仍然占有較大比重。這些行業是國家工業化的基礎,也是比較優勢的所在。這些領域的結構調整政府已經不可能拿出大量資金投入,應當大力吸引包括外商投資在內的資金參與這些傳統產業的升級改造。由于這些行業的產品多數已經在市場上供過于求,而且行業中國有企業的比重較大,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的進展相對滯后。因此,應當盡量減少增加新的項目,注重現有企業的技術改造、增加新技術新品種,提高產品性能、質量和勞動生產率,提升工藝技術和裝備水平。為了達到這樣的目的,應當結合這些傳統產業國有經濟基礎雄厚的特點,完善國有企業的產權交易和購并環境,鼓勵外資以技術和設備等方式參股、購并和進行資產重組。為傳統產業盡快實現技術升級創造條件。
二、引導外商投資于資本密集型和資本產出效率比較高的行業,提高工業部門整體
的技術裝備水平
工業部門勞動力的技術裝備程度是反映一個國家工業化水平和結構優化程度的重要標志。分析表明,長期以來,外商投資主要集中于勞動密集型產業,結構性因素對產業結構的提升作用反而產生了負向影響。因此,如果能夠引導外商更多向資本裝備程度比較高的行業投資,外商投資的資本密集優勢與這種結構性因素的乘數效果結合在一起,對整體技術裝備水平的提升效果將會明顯上升。另一方面,作為中國這樣的人口大國,資本是各種生產要素中最為稀缺的要素,因此,提高資本的產出效率應當是整體經濟結構升級的主要標志之一。從實證分析結果來看,黑色金屬冶煉、非金屬礦物制品、電子及通訊設備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有色金屬、醫藥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電氣設備制造業等產業的人均資產水平、單位資產的產出效率明顯高于工業部門平均水平,如果鼓勵外商投資于這些行業領域、各相關產業以及工業部門整體的技術裝備程度和資本產出效率將會顯著提高。此外,這些產業投資的增長將產生對裝備和生產技術手段的大量需求,能夠為國內裝備工業生產提供更多參與市場競爭的機會。中國投入產出表分析結果表明,在最終需求中,固定資產投資對總需求增長的誘發效果高于其他最終需求項目。因此,如果上述產業發展帶動了國內裝備工業的需求增長,將會在很大程度上提高總需求的增長水平。
根據行業分析的結果,在一些國家應當鼓勵投資的資本密集型產業領域,綜合稅負高于工業平均稅負水平,而且長期以來成為影響外商面向這些行業投資決策的負面因素。另一方面,資本密集型行業投資中設備和技術投資占有相當高的比重,在國內缺乏足夠替代能力和設備進口關稅水平仍然比較高的條件下,對投資設備進口征收關稅及進口環節增值稅將明顯提高投資成本,嚴重制約資本密集型行業吸收外資的增長和結構調整。為了解決這一矛盾,應適當調整行業稅收結構,減輕國家鼓勵發展行業的企業稅負水平;另一方面,對列為鼓勵性行業目錄的外商投資項目的設備進口繼續實施減免稅優惠政策,以保持政策調控的有效性。
政府在家族企業轉型中的作用
在中國,家族企業自改革開放以來已經歷了20多年的發展。2002年,私營企業戶數已經達到243.5萬戶,注冊資金達到24756.2億元,實現工業總產值15339億元,上繳工商稅收945.6億元,吸引就業人員達到3409.3萬人,社會消費品零售額7929.4億元。調查發現,在這些私營企業中,90%是家族企業。如新希望,太太藥業,格蘭仕。在這些企業中,既有家庭作坊式企業或單一業主制企業,同時也有合伙制企業、共有制企業,甚至還出現了家族成員保持臨界控制權的企業集團。中國家族企業的興起是在國內經濟體制劇烈變革、游戲規則不斷變更的背景下產生的。家族企業以其特有的優勢在激烈的競爭中逐步發展壯大,被認為是最有普遍意義的企業類型。家族企業與其在經濟中所占比重相適應,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中國為數眾多的家族企業經過20多年的發展業已完成了資本的最初積累,開始走向裂變的十字路口,面臨著成長的挑戰。根據美國布魯克林家族企業學院的研究,約有70%的家族企業未能傳到第二代,88%未能傳到第三代,只有3%的家族企業在第四代及以后還在經營。四代之內高達97%的淘汰率,家族企業的存活確實稱得上是大浪淘沙。麥肯錫咨詢公司研究也得出了大致相同的結論:17%的家族企業都存活不過三代,而只5%的家族企業在三代之后還能夠繼續為股東創造價值。家族企業中只有15%能延續三代以上。由此,"富不過三代"似乎是家族企業的宿命。除了像公眾企業一樣面臨著越來越激烈的市場競爭,家族企業的經營還會遇到自身特有的風險,如中國的家族企業在權力交接上還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
可見,家族企業的轉型迫在眉睫,但轉型又是一個艱難的過程,單靠企業的努力是不夠的,政府應在其中有何所作為呢?
1.要進一步完善金融制度和金融體系,并徹底摒棄對非公有制企業事實上的歧視
在西方,由于資本市場的存在,使得上市公司的并購可以在瞬間完成,不僅如此,這種并購活動的發生也可以超越空間的限制和阻隔。因此,資本市場的存在使企業的重組和企業間的并購成為十分容易的事情,而正是資本市場的這樣一個功能和優勢為有效率的企業的做強做大提供了可能性。
但是,恰恰是這個最重要的資本市場的功能在中國卻受到政策的嚴厲限制。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之后,中國的資本市場有了長足的發展,但是,這樣的發展還主要表現為資本市場的規模方面,或者僅僅集中在籌資功能方面,資本所有權的流動或者企業的并購沒有作為資本市場的主要功能加以理解,結果,盡管允許了資本市場的存在和發展,但資本的所有權卻人為地受到限制而不能在市場上自由地流動。
家族企業優勢分析論文
內容摘要:本文通過分析家族企業的優勢與其先天不足,提出家族企業必須及時實施管理創新,加速企業的現代化與社會化,才能夠在知識經濟時代獲得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家族企業管理創新
家族企業
家族企業源于18世紀英國工業革命時期,迄今已有200多年的歷史。美國著名企業史學家錢德勒認為,“企業創始者及其最親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享有大部分股權。他們與經理人員維持緊密的私人關系,且保留高階層管理的主要決策權,特別是在有關財務政策,資源分配和高階人員的選拔方面。”從錢德勒的定義看,家族企業并不要求家族成員掌握全部所有權和經營控制權,只要家族成員大部分或者基本掌握上述兩種權利的企業,皆為家族企業。根據錢德勒的界定,可將家族企業推演為以血緣關系為基本紐帶、以家族利益為首要目標、以實際控制為基本手段、以親情為首要原則、以企業為組織形式的經濟組織。
家族企業的優勢
一種企業組織形式是否合理和有效率,要基于特定的經濟環境判斷。從目前我國特定的經濟環境來看,家族企業在某些方面還是有效率的,具體如下:
家族企業優勢分析論文
內容摘要:本文通過分析家族企業的優勢與其先天不足,提出家族企業必須及時實施管理創新,加速企業的現代化與社會化,才能夠在知識經濟時代獲得可持續發展。關鍵詞:家族企業管理創新家族企業家族企業源于18世紀英國工業革命時期,迄今已有200多年的歷史。美國著名企業史學家錢德勒認為,“企業創始者及其最親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享有大部分股權。他們與經理人員維持緊密的私人關系,且保留高階層管理的主要決策權,特別是在有關財務政策,資源分配和高階人員的選拔方面。”從錢德勒的定義看,家族企業并不要求家族成員掌握全部所有權和經營控制權,只要家族成員大部分或者基本掌握上述兩種權利的企業,皆為家族企業。根據錢德勒的界定,可將家族企業推演為以血緣關系為基本紐帶、以家族利益為首要目標、以實際控制為基本手段、以親情為首要原則、以企業為組織形式的經濟組織。家族企業的優勢一種企業組織形式是否合理和有效率,要基于特定的經濟環境判斷。從目前我國特定的經濟環境來看,家族企業在某些方面還是有效率的,具體如下:家族企業產生于經濟體制劇烈變革、游戲規則不斷變更的背景下。民企不得不經常性地突破已有的政策限制,采取各種變通做法,以贏得競爭優勢。這種政策博弈的普遍存在,使得企業必須嚴格控制內部管理人員對企業的忠誠度,以防止出現內部人告狀引致政府管制的情況,由此決定了以家族忠誠為紐帶的企業家族化經營是一種相對安全的選擇。家族企業運作成本相對較低。在特定條件下,家族成員及其之間的忠誠信任關系作為一種節約交易成本的資源進入,家族倫理約束簡化了企業的監督和激勵機制,這時家族企業就能成為有效率的經濟組織。所有權與經營權兩權合一。現代企業制度的兩權分離要求妥善處理委托問題,而家族企業兩權合一,家族企業主同時擔任企業的最高行政長官,最大限度避免(減少)了委托現象,降低企業的總成本和監督激勵成本。家族企業的劣勢家族企業發展瓶頸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融資渠道限制。家族企業特別是中小規模企業主要依靠內源融資與親緣融資。隨著企業的發展,資金瓶頸便會逐漸暴露出來。單一的產權結構使家族企業獲得發展資金的途徑受到限制。人力資源限制。“人”為企業之本,“才”為發展之源。家族企業的天然封閉特性本能地反對人力資本引進,其所獨有的“排外性”又使得經理人員缺乏信任感,由此產生了企業與經理人之間的信任危機,這樣就很難同舟共濟。治理結構限制。家族企業奉行集權化管理模式,權力過于集中、決策過于專斷,導致企業對業主過分依賴。同時,企業內部主要以人治方式進行管理,人言大于制度,主觀隨意性大。這種治理結構限制了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家族企業的發展策略家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應當深刻認識家族式管理的弊端與先天不足,適度實施管理創新,走出一條可持續發展之路。建立完善的企業制度。在我國經濟轉軌的大背景下,應以家族企業治理結構為核心,著重研究我國家族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模式,尋找建立穩定的組織結構的途徑,使家族企業從“人治”走向“法制”,實現管理上的革命。在這一時期,企業必須建立起完善的決策制度、財務制度、監督制度、法人治理結構等。吸收社會資本,逐漸打破家族產權“一股獨大”的封閉結構,形成合理的股權結構。家族企業適當放松股權控制,讓出少數股權,借助社會資本解決資金不足的問題。適時建立家族成員的退出機制。隨著家族企業規模的不斷壯大,很多創業元老很難適應新的要求。但他們通常在企業中占據要職,居功自傲,對外來的資源和活力產生一種本能的排斥作用,不利于企業形成開放性的系統。此時就需要適時建立家族成員退出機制。退出機制的核心是讓家族成員能夠流動,使家族成員在適當的時候以適當的方式流動到適當的位置,從根本上避免家族成員對企業經營決策造成的不良影響。建立公平合理的人才引入機制與內部競爭機制,最終形成以非家族成員為主的科層體系。家族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一方面要打破內外有別、任人唯親的家族用人機制,利用外智;另一方面,要引入企業內部競爭機制,使各類人才公平競爭。外部引入與內部提拔相結合,逐步建立起企業的人才庫和領導班子,為企業的長遠發展打下基礎。參考資料:1.閆榮偉、鐘勤華、家族企業正在走向公眾化,中國經營報,20012.施能自,“由內而外”的家族企業治理變革,中國企業家3.魯亞曦,中國家族企業的背景與前景,經濟管理文摘,20014.厲以寧,民營企業不改不行,中華工商時報,20005.張維迎,家族企業的成長與職業經理人,中國工商,2001論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