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模經營范文10篇
時間:2024-02-03 01: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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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農村土地的規模經營
1我國農村適合土地規模經營的依據條件
經濟方面的依據:(1)家庭土地經營的方式具有的局限性需要進行土地經營的變革。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歷史上的確曾起過較大的作用。但在現實中存在著棄耕土地、對土地的投入不足、土地肥力的下降,以及農民受制于土地的等現象,尤其是在專業化、社會化和商品化生產進程不斷的加快的背景下,平均承包產生了越來越大的矛盾。同時,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與發展,很多農民要獲得就業機會,完全不必再依靠土地,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分化了經營土地的農民群體,在此這種情況下,同其他生產要素一樣,土地作為重要的生產要素,實現自由流動、優化組合成為了可能。(2)在客觀上勞動力的轉移提供為土地規模經營的條件。隨著我國持續深化改革開放,不斷調整產業結構,特尤其是沿海發達地區經濟的崛起,對勞動力具有強烈的需求,同時較高的工資報酬,對大批農村勞動力產生了較強地吸引力。另一方面,雖然國家出臺了很多的針對農民的優惠政策,但是農民的收入水平仍然不高,從而導致勞動力大量轉移,這為土地規模經營在客觀上創造了有利的條件。(3)規模化經營適應了城市化的發展。經濟發展必然要推進城市化的進程。主要是因為農業現代化水平不斷提高,推動了農業生產率的大幅提高,從而剩余勞動力從土體上分離出來,他們大都要轉移到城市的第三產業即服務行業中。只有實現了土地的規模化經營,才能實現少數農民從事農業生產,才會有更多的農民離開土地進入城市生活。
2目前我國農村適合適度土地規模經營
2.1我國的國情決定可以進行土地適度
可以說,目前我國農村土地的現實情況,不適合進行大規模的規模經營,但是可以根據不同地區的具體情況加以區別對待:一是堅持土地集約利用。鑒于我國人均耕地不足的現實,集約利用土地,就是人為地內涵擴展有限土地的規模,也就是相當于擴大了土地的經營規模,這是我國實行土地適度經營的主要方向和途徑。通過勞動密集型經營,發揮出土地資源的比較優勢。同時,滿足生產發展的需要,適時對土地進行調整,使之能夠進行機械化作業、推廣科技和進行田間管理;二是通過大力發展農村的第二、三產業,大量轉移剩余勞動力。通過土地流實現土地集中適度經營。建立規范的農村土地使用權市場,引導農民依法有償實現土地轉讓。三是促進經營者素質的提高,包使經營者具有豐富的知識,較強的管理能力和責任心。因為相等的其他條件下,經營者的素質高低,直接影響著土地規模經營的效果。
2.2穩定、完善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土地規模經營的基礎
土地流轉與規模經營綜述
一、我國農地流轉的動因、現狀和制約因素研究綜述
(一)我國農地流轉的動因。目前,國內外關于農地流轉原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點:(1)分析農村勞動力轉移對農地流轉的重要作用。Kung認為,農村勞動力非農就業是影響和決定農地流轉的主要原因;(2)研究農戶兼業行為對土地流轉的影響。黃大學認為農業生產專業化分工能提高農業生產效率,而農戶兼業化則阻礙了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降低了土地產出率和土地利用率;(3)研究產業分工對土地流轉的影響。朱勇軍、徐建群認為,農村加速分工分業奠定了土地流轉基礎;(4)分析農村勞動力轉移對農地流轉的影響。譚丹和黃賢金發現農地流轉率與家庭非農就業率正相關,非農就業率提高1%,農地流轉率將提高16.26%。(二)國內學者關于我國農地流轉狀況實證分析。溫鐵軍利用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1984~1992年間的數據對農戶的土地流轉行為進行了分析,發現參與過農地流轉的農戶比例僅為1.99%,這也是對農地流轉進行實證分析時所采用的數據長度較長、樣本數較多的文獻。谷彬構建了土地流轉指標體系,對區域土地流轉狀況與關聯要素進行了綜合評估。研究發現:農村土地流轉并不充分,土地流轉面積、參與農戶比例有限,農業兼營特征明顯,一些因素對土地流轉存在阻礙作用。程令國等認為現有農地制度安排造成的高交易成本已經成為阻礙中國土地流轉的重要障礙,農地確權制度使得農戶參與土地流轉的可能性顯著上升。(三)我國農地流轉的制約因素。近年來,雖然農地流轉市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發展,但是也出現了很多制約因素,主要包括農地產權制度不完善、農地流轉市場中介組織發展緩慢、農地流轉缺乏法律保護、農村的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等因素。(1)農地產權制度不完善。完善的產權制度是農村土地流動的前提和基礎,農地產權關系混亂將導致農地流轉不規范,從而損害農戶的利益進而妨礙農地的有效流轉和資源的優化配置;(2)農地流轉市場中介組織發展緩慢。目前,絕大部分地方的農地流轉尚處于自發階段,市場中介組織發展滯后,使得難以通過土地流轉優化資源配置,因此應該對農地中介組織的建設和完善,是農地流轉市場成為資源配置的主體;(3)相關法律制度不夠健全。由于我國農地流轉市場已經達到一定的水平,并且隨著時間推移將進一步發展,不完善的法律制度導致農地流轉糾紛日益增多,農戶的流轉收益無法得到保障。因此,應該盡快建立和完善農地流轉的管理機制和相關制度,促使農地流轉市場健康發展。(四)促進農地流轉市場發展的對策。賈雪池從中俄兩國的農地流轉情況、農地制度建設和農地流轉市場的發展情況出發,認為農地流轉制度是農地流轉的前提和保證,建議我國對不同地區采取差別化的農地流轉制度。張文秀等在對成都14個縣市進行調查的基礎上分析了農戶非農收入、受教育程度和土地流轉租金收益等因素對農地流轉的影響,歸納了促進農地流轉的主要決定因素。呂晨光等提出了深化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改革、穩定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和土地承包關系、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和農業風險保障機制等建議。
二、農地流轉、規模經營與農業生產率研究綜述
(一)關于土地經營規模與農業生產要素投入和農業生產率的研究。國內外學者關于土地經營規模和農業生產要素投入的研究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是從農業的勞動生產率出發,認為通過大規模的機械化對勞動進行替代,從而顯著提高勞動生產率和農民收入。M.MarritVandenBerg等認為勞動力轉移使大規模農場存在勞動力約束,妨礙農民從事經濟效益更高的非糧食作物生產和農業的專業化生產,從而妨礙增加農民人均收入和提高糧食產量,因此需要機械化生產。黃祖輝和陳欣欣調查后發現,實行了規模經營以后的勞動生產率會高于小規模經營的勞動生產率,因為大規模經營的勞動力利用比小規模經營更充分,并且規模經營過程中新技術采用以及機械對勞動的替代將導致勞動生產率的提高。袁軍寶認為農戶兼業降低了土地生產率,規模化經營能提高農民收入,因此“規模化經營+農業產業化”是理想的農業發展目標;另一種是從農業的土地生產率出發,探討土地經營規模與農業生產要素投入和土地生產率之間的關系。雖然有學者通過經驗分析提出了土地規模與要素投入和土地生產率之間存在反向關系,但也有學者的實證結果顯示反向關系不明顯甚至存在正向關系。劉鳳芹認為土地分割不會妨礙農業機械化操作,因為農業機械的型號是多樣的,農業機械化水平的提高是機械替代勞動的結果,而不是土地規模化經營的結果。她還認為,經濟組織的性質與土地規模直接相關。羅必良總結了經濟組織規模效率的若干決定因素,并對農地經營規模問題進行了理論與實證的研究,認為農業在本質上并不具有顯著規模效率,農地家庭經營至少在現階段具有規模有效性。PhilipWoodhouse從生產成本的角度指出由于能源價格上漲,依靠機械的工業化農業模式雖然生產率更高,但在長期是不可持續的,未來農業需要小規模的勞動集約型生產方式。陳杰、蘇群利用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2009~2011年的數據分析了農村土地流轉前后土地規模對土地生產率的影響,發現土地規模與土地生產率之間呈現倒“U”型關系。(二)關于農業經營組織的研究。目前,對農業經營組織的研究主要從形成原因、影響因素、模式和類型、所起作用和組織形式的制度創新等方面進行。黃祖輝等研究了影響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影響因素及障礙。郭紅東、蔣文華從農戶角度出發,通過建立農戶行為模型發現農戶參與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行為受到戶主文化水平、生產商品化程度和政府支持等因素的影響。苑鵬通過案例分析研究了改革開放以來各種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歷程、影響因素、合作經濟組織的作用以及國家與合作經濟組織的關系。孔祥智和郭艷芹調查發現合作經濟組織為成員提供服務最多的是農產品銷售方面,其次是技術指導服務,農資供應和信息及經驗方面的服務也比較多。不少合作經濟組織當初成立的動機就是通過合作的規模效應提高農民的談判能力,減少交易成本,從大批量的購銷中得到差價。黃珺等對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制度創新及形成模式進行了研究,并對影響各種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形成的因素進行了分析。從已有的研究來看,關于農村經營組織形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專業化和產業化的定性研究,關于土地經營規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土地集中的方式、途徑和意義上,兩方面的研究都很少提及對農業生產要素投入的影響。定量研究方面,關于土地規模主要是研究與產出的關系,很少有關于土地規模和投入的定量研究。組織形式方面,定量研究主要是研究提供的服務、組建條件等,并沒有涉及到農業生產要素投入。
作者:陳訓波 米君 廖瑩 單位:西南民族大學管理學院 四川省金堂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站
土地流轉推進土地規模經營探討
摘要:農機專業合作社是農機化的主力軍,在促進農機規模化作業、推進農村土地流轉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龍口市四農康硒農機專業合作社位于龍口市徐福鎮四農村。合作社自創立以來,一直以土地流轉為立社之本,大力發展國內外高端農機裝備,不斷拓寬農機社會化服務范圍,提升農機社會化服務水平,推進全程高效農業生產發展。合作社瞄準市場高端富硒農產品不斷增長的需求,采取一系列配套的硒肥施用技術,實現小麥、玉米全部富硒化生產,成為真正的環保、有機、富硒、綠色產品,2020年生產富硒農產品1200多t,銷往國內27個省市區,實現糧食種植品質更高、成本更低、效益更好。合作社2014年被山東省農機局評定為省級示范社,2018年被農業農村部評定為國家級示范社。
關鍵詞:土地流轉;經營;做法
1合作社基本情況
龍口市四農康硒農機專業合作社成立于2013年8月,注冊資金600萬元。農戶以土地入股,分固定分紅和年底盈利福利分紅,主要通過土地流轉開展規模化經營,合作社具備小麥玉米生產耕種收、烘干、施肥、植保、秸稈利用等全程機械化作業及綜合農事服務功能。合作社現有社員2500多人,其中核心成員8人,從業人員40人。合作社占地9200m2左右,建有2100m2的高標準鋼結構庫房、維修間及糧食干燥車間。合作社固定資產2000多萬元,擁有各種大型先進農機裝備67臺套,農機總值1200多萬元。截至2022年底,合作社已流轉土地1.47km2,涉及四農、柳海兩個村莊,村民已經全部入住新社區。這些土地,大部分屬于村莊搬遷復墾地。流轉的土地,村民每年可獲得800元/667m2的土地租金,還可優先從事農田管理工作,工錢為15元/h。通過土地流轉,農民每年能夠從合作社獲得穩定的租金,使他們“離村不丟地,不種也收獲”。大量的勞動力從土地的禁錮中解放出來,安心外出務工經商或就地轉移從事二三產業。目前主要種植農作物為小麥、玉米,同時利用作物秸稈作為主要飼料從事羊等畜牧養殖。合作社生產的富硒小麥全部由從事方便面、面粉等產品生產和銷售的國家大二型企業“山東龍豐集團公司”包銷,包銷價格高于普通小麥20%。2020年生產富硒農產品達1200多t,青貯飼料4000多t,實現經營收入600多萬元。
2加快土地流轉,夯實規模化經營根基
合作社所在的四農村85%土地為復墾土地,土質較差,農民種糧意愿不強,再加上比鄰位居中國企業500強前列的南山集團,農民大多去企業打工,村里基本沒有年輕勞動力,近50%的土地處于撂荒狀態。2010年,四農村、草泊村、柳海村等6個村計劃實施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大量閑置土地需要找尋出路。2013年,經村“兩委”考察,決定以土地入社,成立龍口市四農農機專業合作社,發展高效農業,獲取土地規模經營收益。村委負責與村民簽訂土地流轉協議,合作社再與村委簽訂土地流轉協議,流轉經營期限到2030年。村民不僅每年獲得800元/667m2的土地租金,還可優先安排在合作社從事農田管理及機具駕駛等工作,月工資3000余元。現在合作社流轉土地1.47km2,未來合作社土地經營規模將繼續擴大。合作社投入1000余萬元,通過平整土地和改善基礎設施,把過去分散、零星的小田和廢棄宅院改造成標準化農田。土地連片集中后,由合作社進行“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良種、統一機械作業、統一技術指導”,通過機械化生產、標準化作業、訂單式銷售、企業化管理,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降低生產成本,改善糧食品質,又能充分發揮大型、先進、現代化機械的作業優勢,將過去的原始耕作、粗放式經營轉變為集約化的現代經營模式,步入可持續發展的良性軌道[1]。
土地經營權周轉與農業規模經營的拓展
摘要:隨著我國農業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農戶對土地的要求有所改變。農戶之間自發地進行土地的轉出與轉入,因而加快土地經營權流轉與農業規模經營是農村經濟發展的突破口。文章對東臺市土地流轉的情況進行了調研,借鑒其成功的經驗,以及對當地出現的土地流轉的問題給予適當的對策與建議。
關鍵詞:土地經營權流轉;適度規模經營;社會保障體系;農業保險
建設現代化農業必須創新農業經營形式,轉變農業增長方式,這就需要推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適度規模經營是農村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有利于農業結構的調整;有利于加快農村勞動力的轉移;有利于土地資源的充分利用;有利于克服小規模家庭經營的局限性增加農民收入,提高生產率。可是建設現代化農業又必須堅持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保證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要解決這個矛盾就是要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為此,要探尋土地經營權流轉與農業規模經營之間的關系,筆者針對東臺市的土地流轉與規模經營進行了專題調查。
一、研究設計和現狀分析
本次調查一共調查了9個鎮里的44村。從各村的情況來看,在完善土地流轉機制的大的政治背景情況下,各個村在土地流轉和農業規模經營方面都取得了相應的進步。
(一)合同規范化
主任在土地規模經營會講話
各位領導,土地經營戶:
今天會議安排我發言,談不上交流經驗,我只想談點感受和想法,如有不對的地方,請大家批評。
我叫,現任村一社社主任,中共黨員,一直從事糧食收購。去年3月鎮黨委、政府在村解決撂荒土地試點,我主動承包撂荒農地150余畝,全部實現復耕,通過一年來糧食生產,全年獲得有效利潤4萬余元。在這里,我只說三句話:
第一句,談一點感受:在去年,村土地撂荒試點時,黨委、政府提出鼓勵村社干部帶頭,把干部先培養成種糧大戶,建立家庭農場。最初給我做工作時,我還是有些想法,考慮到年齡偏大,子女反對,我想到了退場。但是,我想到我是預備黨員,又是社干部,起碼的政治覺悟還是要有的,因此,我主動承包了150畝農地,也見到了實效,獲得了實際利益,我認為我當初的選擇是對的,同時也說明鎮黨委、政府的決策是相當正確的。
第二句,道一聲感謝:在去年,我承包了撂荒農地以后,面對大片撂荒農地,雜草叢生,生產不便,看到十分頭痛。鎮村干部主動協調修通生產便道,安裝好涵管解決了排水和抗旱問題,配備了55馬力旋耕機、收割機解決了我的生產耕作能力問題,主動提供種子、肥料解決了起步難的問題。因此,我要感謝鎮黨委、政府和村三委干部對我的大力支持。
第三句,談一下打算:今年,我將繼續堅持以糧食生產為主,對所有地塊進行合理規劃,選擇適宜的農作物,高效利用好土地;對生產便道和生產區內的塘堰進行大力維護,保證生產季節交通通暢,用水便利;為本社土地經營戶提供農機具服務,解決大戶耕作難的問題,保證我們村一社不撂荒一塊農地。
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模式及實現路徑
摘要:隨著河南省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業呈現出轉型升級并朝著現代化方向發展的趨勢。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是具備現代化農業生產特征的生產經營方式,可以進一步推進河南省農業現代化發展。通過對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與河南省農業實際發展狀況的綜合分析,有助于研究提出一些建設性的方案來解決河南省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從而促進河南省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建設發展,也為我國農業現代化發展做出探索。
關鍵詞:河南省;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實現路徑
1引言
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良好發展是關乎河南省農業現代化發展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實現了良性發展,才能更好的促進河南省農業現代化轉型升級發展。因此,本文通過分析河南省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模式發展存在的問題,并在此基礎上研究實現路徑來促進河南省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模式的發展。
2河南省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存在的問題
2.1農村土地流轉程度低。要實現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其首要重點在于土地的自由流轉,只有土地產權明晰,流轉限制少才能夠實現土地集中化的可能。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底,河南省全省土地流轉總面積3393萬畝,占全省承包經營土地面積的34.81%。由此可見,河南省承包經營土地流轉程度低,土地的生產經營使用效率并未達到最大化。農村土地產權主要包括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等,我國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農戶有承包經營權而不具備所有權和流轉處置權,因此造成土地流轉不暢通,政策調整頻繁,不利于土地的集中經營。2.2農業資源分散阻礙規模經營的形成。要實現農業規模經營就必須能夠將農業資源聚集在一起,形成產業集聚效應,不斷的降低農業生產成本,增加農業生產產出。農業資源主要包括土地、資金、人才、農業技術、設備等資源,只有將這些資源集聚在一起才能夠不斷地提高農業全要素生產率。然而目前在河南省境內,各項農業資源分散程度過高。土地資源尚未集中在少數經營效率高的農業生產組織那里,就導致了土地耕種經營無法使用現代化的設備技術、阻礙高科技知識應用、農業人才無法聚集等一系列農業資源的分散。2.3農業經營者經營管理素質有待提高。農業經營者是實現農業適度規模化經營的核心人才,他們的經營管理水平決定了農業規模化經營的發展效益。通過筆者的走訪調查發現,在河南省境內有超過80%以上的農業經營者是土生土長的農民,他們大多數沒有上過小學且年齡很大,沒有掌握一定的文化理論知識,對先進的農業科技知識也了解甚少,更缺乏規模化經營的眼光與能力。他們雖然對于農業種植和生產有著豐富的經驗,但是極其缺乏農業規模經營理念和能力,導致他們對整個農業產業發展趨勢沒有準確深入的認知,對農業市場供求關系認知不足,以及缺乏現代化的生產經營素質,導致農業經營者的經營管理素質不足以承擔起引領農業規模經營的發展重任。
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研究論文
一、問題的提出
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問題的論述,近幾年來經常見諸報刊。許多農經界的專家學者,從不同的角度,對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問題進行了有益的探討,提出了許多有價值的觀點和見解,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共識,即必須改變當前狹小的農戶生產現狀,擴大和優化農戶土地經營規模。但是,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經濟學理論依據、土地規模大小與生產成本、經濟效益之間的經濟數量關系,以及適度規模的量化標準等,卻鮮有論述或者論述很不深刻。從經濟學的角度,特別是從微觀經濟學的角度來研究,最終一般都要歸結于數量關系,才是明確的,具體的,才能對解決實際問題有所幫助。本文試圖根據經濟學的觀點,以定量的方法,探討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理論依據。
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經濟理論依據
規模,按照一般定義,是指事物在一定空間范圍內量的聚集程度。一個生產單位的規模,是指在生產單位這一空間范圍內各種經濟數量的聚集程度。生產單位內的經濟數量,從投入——產出的角度來講,既包括投入量,也包括產出量。投入量中又可分為變投入量和固定投入量。因此,關于生產單位的規模,有許多不同的描述。概括起來,主要有三種:第一種以勞動力數量作為衡量生產單位規模的標志;第二種以固定資產原值作為生產單位的規模;第三種以產量作為生產單位的規模。規模定義的內涵不同,則有關規模經濟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內容也不同,得出的結論也不同。現在的問題是:在農業這一特定的生產領域內,應當采取哪個“量”作為農業生產單位的規模。我們認為,農業生產單位的規模一般應當以固定投入的數量為衡量標準,在我國農業現代物質技術水平較低的條件下,土地是農業的主要的固定投入,因而采用土地數量作為衡量農業生產單位規模的標準,具有現實的意義。這是原因之一。原因之二是目前我國農村實行農業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除個別集體農場或專業隊經營外,絕大多數為農戶家庭經營,即一個農戶家庭為一個農業生產單位,土地規模過于狹小。目前,許多專家學者所論述的農業適度經營規模及其提出的各種擴大和優化農戶土地規模的措施,也是以農戶經營土地數量為依據。因而,為保持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研究的連續性,把土地數量作為農業經營規模標準,也是適合的。原因之三,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土地是農業中最稀缺的生產要素,無論國家還是農戶,為了獲得最大收益,都必須充分發揮土地這一生產要素的潛能。因此,把土地數量作為農業生產單位規模標準,研究土地規模與經濟效益的關系,更具有現實的意義。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理論依據,主要是規模經濟理論。所謂規模經濟,描述的是生產規模與單位產品平均成本的關系。隨著生產規模的擴大,單位產品平均成本不斷下降,下降到某一點,開始上升,如下圖所示。生產單位的規模在Q之前,隨著規模擴大,單位產品平均成本不斷下降,只要小于Q的規模投入仍然處于規模經濟區;規模擴大經過Q點繼續擴大,單位產品平均成本則隨著規模擴大而不斷上升,故大于Q的規模投入,則處于規模不經濟區。而Q點的規模則為產品市場成本最低點,是最佳經濟規模。(附圖[圖])規模與單位產品平均成本的這種關系,是由內在經濟與外在經濟決定的。所謂內在經濟是指生產單位的規模擴大時,可從其自身內部的經濟資源配合與利用而引起其收益的增加。如規模擴大,可以使用更先進的技術,可以綜合利用副產品和原材料,可以充分利用勞動潛力或相對減少管理人員,可以減少一些共同生產費用等。但是,如果生產規模過大,則又會由自身內部資源配合不協調或利用不充分,而引起收益的減少,這叫做內在不經濟。如,由于規模擴大而引起管理不便,或某種資源閑置,或某種費用增多,或某些效率減低等。所謂外在經濟,是指由于生產單位規模擴大,能給有關的生產單位帶來收益的增加。如由于生產規模的擴大,而使相關的原材料供應、信息、技術和銷售服務等生產單位,得到較多的業務量,獲得較高的收益。與外在經濟相對的是外在不經濟,這是指由于生產單位規模擴大,而會給別的有關生產單位帶來損失或損害,如引起競爭加劇、銷售困難、運輸緊張和環境污染等。規模經濟還可以用廠商理論中的長期平均成本曲線來說明。如下圖所示。圖中,SRAC表示短期平均成本曲線,LRAC表示長期平均成本曲線。SRAC的每一條曲線代表一個生產規模狀態,曲線上的每一點都具有相同的規模。LRAC表示長期平均成本曲線,在這條曲線上的每一點都代表著不同的規模狀態。從圖中可以看出,短期平均成本曲線SRAC在開始階段是下降的,即隨著可變投入的增加,單位產品平均成本下降,下降到一定程度,單位產品平均成本開始隨可變投入的增加而上升。長期平均成本曲線LRAC,在開始階段,隨著規模的擴大,單位產品平均成本不斷下降,但規模擴大到一定程度,單位產品平均成本開始不斷上升。在圖中,SRAC這一規模狀態下的實際成本是T[,1]所在點表示的成本C[,1],而這一規模下的最低成本在A點表示的成本C[,2],這表示SRAC[,1]這一規模不是最佳規模。生產者可以在長期內不斷調整規模。隨著規模沿LRAC繼續擴大,直至SRAC[,3]這一規模此時短期平均成本曲線的最低點與長期平均成本曲線的最低點重合,單位產品平均成本最低,該規模即為最佳規模。這里需要說明,單位產品平均成本的降低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在規模不變的情況下增加可變投入,使單位產品平均成本從T[,1]下降至A。另一種是通過擴大規模(包括固定投入和可變投入),使單位產品平均成本從T[,1]降至T[,2]直至T[,3]。我們所說的規模經濟指的是第二種方式,即由于規模擴大而導致單位產品平均成本下降,收益增加。與規模經濟相類似的有一種叫做比例經濟或比例報酬,實際研究中,二者往往混淆。比例經濟是指所有投入按相同比例增加所引起的產出變化。用生產函數表示,Y=f(x[,1],x[,2]),當投入按同一比例K(K>1)增加時,生產函數變為Y·K[n]=f(K[,x[,1]]K[,x[,2]])。n是一個指數,n=1表示比例報酬不變;n>1表示產出增加幅度大于投入增加幅度,比例報酬增加;n<1則表示比例報酬下降。下面用柯布——道路拉斯函數舉例說明。Y=A[,x[α][,1]][,x[β][,2]],所有投入按同一比例K增加,上式變為:A(kx[α][,1])(kx[β][,2])=AK[α+β][,x[α][,1]][,x[β][,2]]=K[α+β]y。在這里n=α+β,根據α+β大于1、等于1、小于1,可判斷比例報酬增加還是減少。(附圖[圖])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理論依據應當是規模經濟而不是比例經濟。實際上,可能有的單位也混有比例經濟因素,但從規模經營的主體來講,種植業主要是擴大土地規模,而不是土地、勞動力、資金同比例擴大。特別是目前我國農業勞動力已嚴重過剩,如果再增加勞動力,將使農業生產要素組合更加失衡,更加不經濟。所以,比例經濟不是我國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理論依據,而且實行規模經營,還必然導致投入生產要素比例的變化。規模經濟將會產生規模效益,但是規模經濟與規模效益不是等同概念。規模經濟,是指由于規模擴大而導致單位產品平均成本下降。規模效益是指規模擴大所帶來的經濟效益的增加。從表面文字來看,似乎沒有多大差別,但只要做點數量上的仔細分析,就可看出其區別和概念上的差別。我們可以通過下面圖示,來分析規模經濟與規模效益的區別。圖中,P表示產品價格,LRAC是長期平均成本曲線,D點是單位成本最低點。在C點,單位產品成本為P′,高于價格P,總成本為P′OQ[,1]C;規模擴大至A點,單位產品成本與價格相等,總成本為CQ[,1]Q[,2]A,CQ[,1]Q[,2]A與P′OQ[,1]C相比較,減少的這部分即規模效益,是由規模擴大帶來的。規模從Q[,2]至Q[*],由于單位產品成本繼續下降低于產品價格,總成本小于總收入,產生規模經濟與規模效益。從Q[*]繼續擴大生產規模,單位產品成本開始逐漸上升,進入規模不經濟區域,但由于單位產品成本仍低于價格,擴大規模仍會增加收益,因此,規模擴大將持續到Q[,3],即單位產品成本上升至產品價格P為止。在Q[*]至Q[,3]這一階段上,盡管已處于規模不經濟區域,但卻仍會產生規模效益。所以,規模經濟只是考慮成本的下降,而不考慮價格因素。規模效益則是由成本和價格共同決定的。也就是說,規模經濟未必產生規模效益,比如當前一些成本高,價格低的農產品生產;規模不經濟也可能有規模效益,比如成本低,價格比較高的農產品生產。同時,通過對規模經濟與規模效益的綜合分析,可以推出一個重要的結論。農戶為了經濟利益,獲得最大的規模效益,在最佳規模Q[*]以后,仍會繼續擴大規模。但是,如果單位產品成本上升,是由于土地生產率下降的原因造成,如廣種薄收,粗放經營,那么,這種擴大經營規模的行為將會導致社會總產量的下降。盡管農戶會因此而增加收入,但是不可取的。這就是說,在講求微觀經濟效益的同時,也要講求宏觀經濟效益,講求各種資源利用的最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三、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經濟組合原理
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經濟組合原理,是反映規模經營的調整變動及其求取規模效益的規律性關系。規模經營原理,主要包括滿負荷原理、規模要素組合原理、階躍原理和包絡原理等。(一)滿負荷原理是指當生產單位的實際生產能力與設計規模(潛在)生產能力相一致時,有該規模狀態下的最低生產成本,能獲得一定技術經濟條件下的最大收益。在農業上,特別是養畜場、園藝場、大棚菜等,均有一定技術條件下的設計規模生產能力。盡管當前由于經濟管理水平不高,一般估算的多,精確計算的少,但這種客觀存在的設計規模生產能力,卻是很普遍的。滿負荷原理的目標,是要使生產單位設計的規模生產能力,能得到充分地利用、運轉,使固定投入與可變投入有最恰當的比例配合關系,能更好地發揮生產要素的作用,有最低的生產成本和最大的投入產出效益。按經濟數量分析,在投入和產出價格不變,技術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生產單位的總生產成本為TC=TVC+TFC(TVC是總可變成本,TFC是總固定成本),其總可變成本取決于產出水平,為TVC=AVC·P(AVC是單位產品可變成本,P是實際產出水平);總固定成本為原設計規模生產能力的固定投入成本,TFC=AFC[,2]·S(S表示潛在產出,AFC[,2]表示達到潛在產出時的單位產品固定成本)。如果實際產出與潛在生產能力不相符,即P≠S,則總固定成本不變,但單位(二)生產要素組合原理這是指一種生產規模在一定的技術經濟條件下,有其客觀的生產要素配合比例關系。各種生產要素合理搭配組合,就能充分發揮其技術功能,形成最佳的組合生產能力,實現最大的規模效益。眾所周知,每種生產要素都有若干種類型,每種類型均有其利用特點和可能形成的生產能力。各生產要素實現何種類型、何種比例結合關系,則是由技術條件和生產規模所決定。如大土地面積農場、畜場、果園,若采用現代化技術設備、則只需要較少的人力配備;若使用老式的畜力和畜力農具,則需要配備較多的牲畜和勞力。又如,小土地面積農場、果園,若采用大型現代化技術設備,就會無法使用、或者利用率很低,而只有相應地配備一定人力和畜力。所以,講求適度規模,就是要根據科學技術水平和一定規模的生產需要,科學地選擇生產要素及其比例關系,使之形成一定生產規模的生產能力,即充分發揮一定規模的每一要素的技術功能和利用效率,達到技術上和經濟上的最佳效果。比如,在一定技術條件下,假設20畝土地、1個勞動力和1臺手扶拖拉機是最佳組合,那么土地規模擴大為200畝,就要相應地配備10個勞動力和10臺手扶拖拉機;若改為選用中、小型拖拉機,則可能只需要3—5個勞力和2—3臺中小型配套的拖拉機組,就可形成新的最佳組合生產力。所以,一定的生產規模,要有一定質量類型和一定數量生產要素相結合,才能使各種生產要素充分利用,避免出現某種要素超負荷使用,而另一種要素閑置的不合理局面。(三)階躍原理這是指規模擴大要以基本規模單位為基礎,從較低水平的規模狀態擴大到較大規模狀態,規模效益才能不斷遞增。假設生產規模及其規模效益關系如下圖所示。(附圖[圖])S[,A]、S[,B]、S[,C]是三個規模狀態下的規模效益,在A、B、C點達到最大值。從S[,A]這一規模狀態向S[,B]規模擴大,在擴大到b之前這一階段,規模效益遵循S[,B]曲線,可以看出,這一階段的規模效益與S[,A]規模狀態相比是下降的,只有規模擴大至b點之后,規模效益才超過S[,A]狀態,開始遞增,逐漸達到最大值B。同理,從S[,B]到S[,C]的規模擴大過程中,規模效益的變化也是如此。階躍原理說明,要保持規模效益不斷遞增,規模的擴大必須以基本規模單位為標準,從一種規模水平跳躍至另一個高一級的規模水平,而不能是連續地和緩慢地漸進擴大。例如,從20畝/1勞/1機擴大到40畝/2勞/2機,而不是20畝、21畝、22畝這種微小的連續擴大。因為每一規模階躍擴大,必然伴有相應的生產技術設備和新的科學技術的應用,形成新的生產要素組合生產力和效益,以構成規模效益。(四)包絡原理這是指當投入結構不變時,只有短期平均成本的最小值與長期平均成本的最小值相等,才能使生產單位的總平均成本最低,收益最大。下面通過數量分析,來說明這種關系。設成本函數C=f(F,V,S)其中F為固定成本,V為可變成本,S為規模。短期內,V可變,F、S不變。長期內,F和V都隨S變化。設最低長期平均成本為T(S)固定成本為F(S),可變成本為V(S),則T(S)=f〔F(S),V(S),S〕,設最低短期平均成本為T(F,S),此時只有V變化,設其最小值為V(F,S),則有T(F,S)=g〔F,V(F,S),S〕。T(S)由于是在F和V都可變化情況下的最低長期平均成本,那么最低的短期平均成本必然不小于T(S),即T(F,S)≥T(S)。顯然,只有F=F(S)時,即固定成本等于長期規模變動中最低成本時,才有T(F,S)=T(S)。因此,生產單位總平均成本的最小值應等于長期平均成本的最小值,而只有短期平均成本的最小值等于長期平均成本的最低值,才能實現總平均成本最低。由于長期平均成本曲線是每個短期平均成本的包絡線,因此這種包絡原理,說明短期平均成本最低所形成的最大收益要與長期平均成本最低所形成的最大收益一致,才能有最大的經濟效益。如某階段農機平均作業成本或某季農產品平均生產成本最低,要能使全年或一個輪作周期的農產品成本最低,要能使全年或一個輪作周期的農產品平均成本最低,才能表明農機作業的全年利用效率與效益,每季作物的茬口安排、投入措施、土地肥力和全年自然經濟條件利用的恰當與效益,也就是平常所說的短期效益要與長期效益一致,或者說,短期效益要服從長期效益,才能有最大的效益。所以,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是要根據各種農產品生產的技術經濟特點和市場價格水平,按照規模經濟理論,確立規模效益后,選擇最佳規模效益點;同時,按照生產單位的生產能力設計、生產要素組合、生產規模階段和生產過程包絡原理的要求,充分利用生產條件、合理組合,充分發揮各種生產要素的利用潛力,才能達到生產平均成本最低、經濟收益最大的目的。
推進農村規模經營幾條建議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快實施“三個”戰略,進一步優化農村土地資源配置,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現就積極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以下簡稱土地流轉),推進農業規模經營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推進現代農業、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增加農民收入,明確所有權,穩定承包權,搞活經營權,完善分配權,建立健全加快土地流轉促進規模經營的制度保障、政策扶持和組織領導體系,支持和鼓勵農業主體擴大經營規模,形成有利于發展現代農業的土地資源配置機制,促進農業轉型升級,進一步加快新農村建設進程。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穩定承包權、放活經營權的原則。在穩定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和土地承包關系的前提下,實行土地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分離,鼓勵各地創新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制和流轉形式,促進土地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農村土地流轉規模經營調研報告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農村土地流轉的基本情況;土地規模經營帶來的好處;制約我區農村土地流轉、規模經營的不利因素和問題;土地流轉規模經營的幾點建議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規模經營逐漸擴大化、流轉行為逐漸規范化、流轉經營模式逐漸多樣化、流轉的成果突顯效益最大化、推動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實現了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加強了農田水利化建設、推進了農業機械化進程、促進了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土地產出效益、完善了農村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思想認識還不夠到位、土地流轉行為不夠規范、激勵機制、保障措施尚不到位、土地少而散無法推進現代農業發展、進一步認識土地流轉規模經營的重大意義、進一步推動多種形式的土地流轉規模經營、進一步發揮優勢,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進一步創建有利于土地流轉規模經營的政策環境、進一步尊重農民意愿,防止一刀切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按照市、區委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部署,在“三進三幫”活動中,**區政協領導和機關的同志一道,深入到我區農村,對土地流轉規模經營情況進行調研。先后在部分村召開了兩委班子和部分村民代表座談會,又走訪了土地流轉的主管部門區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做了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工作,現將調研情況及建議報告如下:
一、我區農村土地流轉的基本情況
黨的十七大和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之后,區委、區政府按照中央、省市關于改革發展的要求,結合區情實際,把土地流轉規模經營作為優化農村資源配置,加速農村發展的有效途徑來抓。堅持“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嚴格執行“三不”規定,做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循序漸進。進一步加強領導、強化服務、擴大宣傳、落實責任,制定優惠政策和措施,積極引導和鼓勵土地流轉,激發農村群眾參與農業經濟結構調整,創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熱情,有效地推動了全區農業農村經濟發展。
全區村級耕地面積14.5萬畝,其中二輪承包土地面積13.7萬畝。農業人口25135人,農業承包經營戶6889戶。截至2009年4月末,全區土地流轉面積35000畝,涉及農戶1895戶,分別占全區土地承包總量的25.5%和27.5%,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增長40%和46%。隨著《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頒布實施,我區農民自發組建專業合作社23個,其中2009年新發展專業合作社12個,比上年翻了一番,為農村土地流轉規模經營提供了有效載體。我區農村土地流轉規模經營呈現良好的發展態勢。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規模經營逐漸擴大化。通過土地流轉,土地經營權向種植大戶和養殖大戶集中,極大地促進了各類合作社的建設,土地資源得到充分利用,真正實現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例如,流轉出土地的農戶平均每年每畝獲得的流轉收入,由原來的30元至50元提高到現在的80元至100元,稻田和菜田高達300元至500元。流轉的土地大多實行規模經營。全區規模經營達9116畝,涉及大戶54戶,其中種植規模在50畝至100畝的48戶,100畝至200畝的5戶,200畝以上的l戶。
農業委員會農業規模經營制度
為貫徹落實區委《關于統籌城鄉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郊區新農村建設的決定》的要求,切實有效地推進本區社會主義新郊區新農村建設,確保加快土地流轉,推進集體規模經營工作的有序開展,制定本實施意見。
第一條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依法流轉,保護農民依法、自愿、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第二條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在農業內部流轉,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性質。
第三條為保護農民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過程中的利益,土地流轉費的最低指導價為:用于糧食生產的每畝每年500元;用于蔬菜等經濟作物的每畝每年800元。
第四條土地流轉費歸農民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繳。
第五條鎮農業服務部門、村級集體組織是集體規模經營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