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參與范文10篇
時間:2024-01-30 1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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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公民參與問題研究
[摘要]公共政策執行是公共政策過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共政策的預期目標能否實現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公共政策的執行效果。公民參與公共政策執行既有理論價值,又有現實意義。但是目前我國公民并不能很好地參與到公共政策執行中,文章對我國公共政策執行過程中公民參與面臨的主要障礙進行分析,并在其基礎上提出提升我國公共政策執行過程中公民參與的途徑。
[關鍵詞]公共政策執行;公民參與;障礙;途徑
1引言
公共政策執行(以下簡稱“政策執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簡單來說,就是把公共政策方案轉化為客觀現實的過程。具體來說,其指的是政策方案被采納以后,政策執行者通過一定的組織形式,運用各種政策資源,將已經制定好的政策內容轉化為現實結果的過程。[1]政策執行是公共政策過程(以下簡稱“政策過程”)的關鍵組成部分,公共政策能否實現其預期目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公共政策的執行效果。正如政策學家艾利森所指,在實現政策目標的過程中,方案確定的功能只占10%,而其余的90%取決于有效的執行。[2]而公共政策的有效執行,需要公民的有效參與。公民參與政策執行既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又是公共政策民主化的內在要求,亦是公民享有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各項事務的權利體現。公民參與政策執行有利于確保公共政策的公共利益價值取向。[3]同時,也有利于公共政策得到社會和公眾的普遍認可和接受,擴大政治體系的合法性基礎;有利于消減政策執行中的偏差以更好地實現政策目標。但是目前我國政策執行過程中的公民參與情況不容樂觀,我國公民參與政策執行過程還面臨很多障礙。
2公民參與政策執行面臨的障礙
目前在我國,公民參與政策執行存在許多限制性因素,公民參與政策執行的障礙大致可以從公民自身、政策執行主體政府以及制度因素三個方面加以分析。2.1公民自身障礙。2.1.1公民參與意識不足。政治文化是公共政策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公共政策的執行有重要影響。在我國,傳統政治文化經過幾千年的發展,至今仍深深地影響著人們的政治觀念與政治行為。受傳統政治文化的影響,中國民眾在心理上積淀而成的“權威崇拜”“與世無爭”等意識形態根深蒂固。[4]表現出來則是公民政治冷漠感強,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大多不關心政治生活,權利意識和參與意識不足,這必然導致我國政策執行過程中公民參與不足的問題。2.1.2公民參與能力不足。美國學者托馬斯有一個著名的觀點:公民參與必然深度地影響甚至改變公共管理者制定政策和從事管理的方式,然而,問題的關鍵在于如何將有序的公民參與納入公共管理的過程中來,在公共政策的制定與執行中融入積極、有效的公民參與。[5]隨著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參與公共政策的愿望雖總體呈上升趨勢,但在實際中卻表現出參與能力不足的問題。公共政策本身具有的復雜性和專業性要求公民有效參與公共政策就必須具備政策領域的基本知識和參政能力,而這恰恰是普通民眾所欠缺的。由于缺乏基本的政策素養,某些民眾在解讀公共政策時很難從公共政策的公共利益取向出發,而更多地從自身利益出發去分析和評價某項政策,如此,便難以保證其分析與評價的客觀性。當作為政策客體的公民自身利益受損時,甚至可能造成公民與公共政策執行人員的沖突。典型的例子則是城市管理中政策執行者與公眾之間的各類暴力沖突事件。此外,公民有效參與公共政策還必須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以更好地和公共政策主體進行對話和討論以表達自己的合理價值訴求。需要具備良好的學習能力,以為有效參與政策過程打好基礎。[6]2.2政策執行主體的障礙。2.2.1“經濟人”困境的制約。根據公共選擇理論,所有的政治行為人都像市場行為人的表現一樣自利、理性,追求政治利益最大化。[7]在公共政策的執行過程中,作為政策主體同時也作為公共權力使用者的政策執行者,并不會時刻牢記公共權力本身是大家的,也不會牢記公共權力的使用者和公共權力的擁有者之間形成的是“委托—”關系。他們更可能從自身利益出發,把政策的執行權變成謀取自身利益的工具。[6]如當政策精神實質與政策執行主體自身的利益或其上級的意圖相悖時,政策主體更有可能以其頂頭上司及自身為重,為了自身的政治利益最大化,有選擇地向公眾公開或隱瞞政策信息,將掌握政策信息變成政策主體的特權以利于政策執行按自己的意愿或上級的意愿順利施行。公民則只能通過某些非官方渠道道聽途說某些政策信息,這必然不利于政策執行過程中的公民有效參與。2.2.2公共政策執行主體對公民參政的消極態度。正如前文所講,公民參與政策過程會改變公共管理者從事公共管理的方式。一方面,作為政策執行人員的行政主體已經習慣于主宰政策執行過程,向政策相對人發號施令。而公民參政勢必要求政府轉變角色,關注公民權益,與公民分享政策信息,并就公共政策進行廣泛的討論與對話。如果行政主體認為公民參與政策執行過程會剝奪他們原先的各項權力,分享他們占據的信息資源時,他們必然對公民參與政策過程持消極態度,甚至可能抵觸公民參與公共政策。另一方面,公民參與政策過程,可能會增加公眾與政府討論與對話的時間,政府還需要組織專人負責公民參政事務,政策過程的復雜性加深,行政成本攀升,行政效率卻降低。這也會導致公共政策執行主體對公民參政的消極態度與消極行為。2.3制度性障礙。目前,學術界認為公民參與政策過程主要有兩類途徑:一類是政府主導的公民參與途徑,包括信訪、聽證、咨詢等,另一類則是非政府主導的,是由公民個體或群體或社會主導而自發形成公民參與方式,如大眾傳播媒介、游行、靜坐等。[3]在我國,政府主導的公民參與政策過程的途徑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政治協商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信訪制度等。[8]但是這些制度更多地是為公民參與政策制定和決策服務,無法為公民參與政策執行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公民參與公共政策研究
1自媒體時代下公民參與公共政策的背景解析
1.1政治背景
任何一種社會現象的興起和發展都離不開其深刻的政治意蘊和時代背景,公民通過自媒體途徑參與公共政策也不例外。在網絡大環境產生之前,我國的公共政策過程呈現高度精英主義傾向,這些特定階級的成員,由于其在心智、社會地位或是財政資源上的優勢,他們的觀點及行為更能對社會起到建設性作用,政治制度中公民參與公共政策的有效途徑少之又少,導致我國政策民主化程度低,互聯網時代下自媒體的蓬勃發展恰恰為公民參與公共政策提供了寬廣而平等的平臺。同時,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在工作層面上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建設服務型政府等以民為本的執政理念不斷更新,公民網絡參與公共政策的價值指向與之高度吻合,從而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公民網絡參與公共政策的發展。
1.2經濟背景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經濟總量和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斷提高,但與此同時,市場經濟體制也打破了原有的社會利益格局和社會利益均等化的狀態,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貧富差距擴大等問題日益凸顯,隨著國內經濟社會矛盾的不斷積聚,普通民眾表達自身利益的愿望更加強烈,公民政治參與的意識和能力不斷強化,自媒體這種以私人化、平民化、電子化、現代化為特征的新型信息傳播媒介的出現,為普通民眾發表政治觀點、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供了可能。
1.3技術背景
公共管理公民參與研究
摘要:主要針對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參與展開論述。認為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參與意義主要體現為:能夠保證公民權的實現;有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有利于推動民主政治的發展。并指出我國公民參與公共管理存在的問題:公民缺乏參與公共管理的意識;公民參與公共管理缺乏組織性和有序性;公民參與公共管理缺乏組織性和有序性。最后,針對存在問題提出相應發展對策,希望能有效促進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參與。
關鍵詞:公共管理;公民參與;和諧社會;意識;組織性
做好公共管理事業是政府的重要職責,也是政府為公民服務的具體體現。因此,自國家誕生以來,公共管理便隨之產生。從上個世紀開始,國內外關于公共管理的研究便從未中斷過,由此也產生了很多關于公共管理的理論與實踐研究。眾所周知,公共管理質量如何關乎政府工作質量的提升,關乎人民滿意度的提升。因此,各國政府均不約而同在公共管理策略方面進行探索與實踐。研究發現,公民的有效參與有利于公共管理質量的提升,有利于提升公民的公共管理滿意度。所以,我們應在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參與方面進行深入探索與研究。搜索相關文獻資料時發現,國內目前關于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參與問題研究已然較為全面和深入,但關于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參與問題研究不應就此停滯不前,應對該問題進行持續研究。
1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參與意義
公民參與和公共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公共管理離不開公民的參與。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參與是指讓公民有的放矢的參與至政府的公共管理事業當中,從而有效促進公共管理質量的提升。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參與具有重要意義,具體主要體現在如下幾點:1.1能夠保證公民權的實現。公民參與公共管理有利于維護公民的合法權利和利益。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員,公民有權利參與到政府的公共管理事業當中。公民參與到政府的公共管理事業當中,是實現公民權利的一個重要體現。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公民并未真正有效的參與至國家的公共管理事業當中,以至于很多公民對政府的公共管理舉措并不滿意,嚴重影響了黨和廣大人民群眾之間的良好關系,對政府良好形象的塑造也極為不利。政府規定公民可以參與至公共管理當中,是對公民權利的一種尊重,是提高公共管理質量的重要途徑。所以,政府應積極倡導廣大公民積極踴躍的參與到公共管理事業中來。1.2有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進入21世紀后,在中國共產黨的帶領下,我國逐步步入構建和諧社會的偉大時代。和諧社會的構建涉及到很多方面,很多方面的因素均會不同程度上影響和諧社會的構建。在眾多影響因素中,公民能否有效參與至公共管理當中,無疑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和諧社會的構建。公民參與公共管理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公民參與公共管理可讓公共管理更加貼近實際,更加滿足公民的具體公共服務需求,讓公共管理更為科學,從而有效提升公民的公共管理滿意度。公民對公共管理滿意度的提升有利于促進和諧社會的構建,推動和諧社會的發展。1.3有利于推動民主政治的發展。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以來,中央政府始終積極采取相關措施,希冀有效推動我國民主政治進程的發展。在我國,民主政治發展至今已然取得一定成就,這一點毋庸置疑。而政府積極鼓勵和倡導公民參與至公共管理事業中來,對推動民主政治的發展顯然也極為有利。公民參與公共管理,可以為政府的公共管理獻計獻策,實現公民與政府共同管理公共事業。這樣的政治無疑是民主的,是值得提倡的。
2我國公民參與公共管理存在的問題
公民參與公共政策論文
摘要:公民參與在公共政策的整個運行過程中,充分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主人翁地位,真正貫徹公共政策的民主化原則,制定出科學、合理、公正的公共政策,以實現公共政策的有效性中的意義是極其重大而深遠的。公民參與也是民主程序的核心概念,“真正的民主,需要通過‘公民不斷的參與’,方能領略什么是民主,在心理上融會和建立民主作風,在行為上獲取民主辦事的技巧和方法,這樣才可以保證社會運作是真正由人民主宰。”
關鍵詞:公民參與;公共政策;民主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政治民主的迅速發展,公共政策已經成為政府調控現代市場經濟和進行社會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然而,由于政府自身的缺陷和公共事務的復雜等因素,公共政策往往并不像人們所想象和期望的那樣有效。為了制定出科學、合理、公正的公共政策,人們不斷地從多方視角、通過多種途徑進行探討及實踐。本文從“公民參與”視角出發,從原因和背景、功能、爭議及存在問題和對策幾個方面論述了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參與,以期為公民參與乃至政策科學的發展“添一把薪”。
一、公民參與的原因及背景解析
1.公共政策的整個運行過程都以社會民眾為基礎
首先,政策的需求信息來自社會民眾或團體(利益集團)。任何一項政策的實際需求總是來自社會的實際需要,代表公眾實際利益和要求的政策總是從民間社會首先萌發。且任何公共政策總是涉及廣大民眾的,公共政策應是以保護他們的起碼利益為目的的。其次,民眾也是公共政策運行的主體,公共政策的執行常常需要施政者與影響對象之間的密切合作。如果后者是被動的、消極的,那么政策的效果會大打折扣或成本大增。政策制定者也只有在充分考慮到政策相對人的態度、利益得失,才能夠制定出最符合社會需要、最能為社會公眾所接受的公共政策。
公共管理公民參與度探討
摘要:公共管理的宗旨是為公民提供優質的服務,公共管理事業的進展情況對國家政務工作的具體落實有著很大的影響,也決定了廣大公民對這項工作的滿意程度。本文重點分析了公民參與公共管理工作的作用,探討了應該提高公共管理中公民參與度的方法。
關鍵詞:公共管理事業;參與度;公民合法權益
公共管理是對公共事務的管理,這項工作具有社會公共性質,要想提升公共管理工作的品質,除了需要國家相關部門的努力之外,還需要公民積極參與進來,如果公民的參與度低,那么公共管理工作的品質也就無法提升[1]。因此應提高公共管理中公民的參與度,以確保落實效果。
一、公民參與公共管理工作的主要作用
公民參與和公共管理事業之間有著緊密的關聯,公民參與的主要作用體現在以下幾點:(一)有益于公民合法權益的實現。在過去很長的一段時間內,由于沒有確保公民的參與權益,使得公民對國家相關公共管理部門存有不滿情緒,阻礙了黨員干部和民眾之間的友好關系,對國家相關部門形象也帶來了負面影響。鑒于此,國家相關部門應該鼓勵廣大民眾積極參與進來,確保廣大民眾的參與權益[2]。(二)能夠推動民主工作的實施。為了能夠提升民主政治的實施品質,國家出臺了相關政策,目前已取得一定效果。在進行公共事業管理時,提升公民的參與程度,為公共管理事業具體工作的落實打下良好基礎,這也是國家民主的客觀體現。(三)可以創建和諧社會。我國目前創建和諧社會的整體目標還沒有全部實現,要想創建和諧社會就會牽涉多方面,公民參與程度就是其中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提升民眾參與程度,可以讓公共管理工作內容更加貼合廣大民眾的具體需要,最大程度上提升公民的滿意程度,對創建和諧社會起到推動作用。
二、提高公共管理中民眾參與度的具體方法
民族地區與漢族地區公民政治參與對比
由于受經濟文化基礎、政治文化、民族群體政治心理差異等因素的影響,民族地區與漢族地區公民的政治參與存在一定差距,成為漢族地區與民族地區公民政治參與差距的主要原因,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進程中,研究漢族地區與民族地區公民政治參與差距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漢族地區與民族地區公民政治參與差距表現
政治參與又稱參與政治,是指公民“或多或少以影響政府人員的選擇及(或)他們采取的行為直接目的而進行的合法活動。”[1]政治參與旨在影響政府決策的行為,目的指向是影響社會價值的權威性分配。我國漢族地區與民族地區公民政治參與差距存在具體表現在:
(一)漢族地區和民族地區公民政治生活認知態度不同
漢族地區人口分布集中、文化設施先進、信息傳播迅速的城市,具有較高的文化素質和政治敏感,與民族地區公民相比,他們對國家和政府的依賴性也較大。特別是在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在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等各個方面都與政府和公共政策有著較為密切的聯系。這一方面增強了他們的政治認同感,另一方面也促使他們對國家局勢和公共政策的變化表現出更多的關心。據對云南省昆明市宜良縣漢族居住的北大營村調查發現,有34.28%的被調查者對國家局勢和公共政策有較深的了解,61.2%的被調查者知道總書記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國家西部大開發的政策,這表明漢族地區公民政治參與的積極性較強。民族地區人口多數居住在分散、文化設施落后、交通和信息傳播都不便利的地區,活動范圍很小,封閉的、靜止的人口流動和人際交往使公民在價值觀念變革方面基本上處于停滯狀態。以“家”為中心,以血緣為紐帶的宗法倫理關系強烈地制約著公民的生活和文化水準。由于缺少文化知識和外部信息的沖擊,農民對自身地位與周圍環境的聯系缺乏認知,對國家和社會事務的參與程度較低,對政治活動也比較冷淡。很多公民基本上游離于國家政治生活之外,成為與政治參與關系不大的“地域民”,缺乏對國家的認識。以景頗族為例,到新中國成立初,“景頗族人民包括一些山官,歷來只知道土司管,國家觀念淡薄。”[2]即使是一些山官,也是“見識少,漢話傣話都不會說,只知道最大的官是土司。”[3]在對云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馬關縣古林箐鄉博甲村少數民族的調查中發現,有42.64%的被調查者不知道我國的國家主席,45.47%的被調查者不知道全國人大委員長是誰,62.58%的被調查者聽不出我國的國歌,表現出對現政權較低的認知度。
(二)漢族地區和民族地區公民政治參與形式不同
公民參與公共政策的困境與對策詮釋
摘要:本文簡要分析了在中國社會的轉型時期,公民參與公共政策的困境,為了落實“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這一政策路線,應該從構建參與型公民文化,提高公民參與的認知水平和能力;把握好公共政策的利益取向;協作解決政策沖突;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實行政務公開;構建公民參與的保障機制,切實保障公民參與權等方面來制定相應的對策。
關鍵詞:轉型期;公民參與;公民文化;總體利益;公共政策
所謂轉型期,指的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由于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導致中國社會形態的改變,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等各個層面的改變。當前,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我國政府的管理論文"target="_blank">行政管理理念正在從傳統的高度集權的計劃經濟理念向現代的民主行政理念轉變。而民主行政理念必須建立在堅實的民主政治基礎上,不僅需要制度上的配合,更需要從文化與治理觀念上著手。事實上,公民參與是實現直接民主而且有效的一種方式,而目前,我國公民在參與公共政策的實踐過程中,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問題,不利于社會的和諧發展。本文對其中主要的障礙作粗略的分析,以期對推進我國公共政策民主化進程有所裨益。
一、公民參與的概念及公民參與公共政策的意義。
1.公民參與的概念。
所謂“公民參與”,就是為了落實民主政治、追求公共利益及實現公民資格,由公民個人或公民團體從事包括所有公共事務與決定的行動,這些公共事務是以公民本人切身的地方性事務為基礎,再逐步擴大到全國性的公共政策,因此,可以由每一個公民時時刻刻的關心與適時的投入來實現;而公民參與的行動必須是建立在合法性的基礎上,并且依參與者根據本身所擁有的知識與能力、花費的成本、預期的影響力等,理性地選擇最有效的途徑與策略[1]。
試議公共政策中公民的參與
1我國公民參與的問題研究
雖然自20世紀90年代,公民參與理念已傳入我國,開始影響我國公共政策的制定。但是目前我國政策制定過程卻還是呈現一種“內輸入”的特點。例如2012年3月周口市政府“平墳政策”的出臺,沒有舉行任何的聽證會以及意見征求。其政策一出臺就遭到了眾人的唾罵,這項政策的執行也只能靠強制力。此案例引發了眾人對中國公民參與公共政策制定問題的思考,我國現階段的公民參與在其發展過程中還存在許多不足。1政府方面1.1政府對公民參與的認識存在誤區公民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定是一項民主制度,是行政民主的要求,但是從效率角度來講,公民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定卻會使公共政策出臺的過程更加的緩慢,在一定程度上也會不利于自己私利的實現,因此一些政府部門在制定公共政策時就盡量避免公民參與,公民參與因此就形同虛設。以河南省周口市的“平墳政策”為例,此政策的出臺并未舉行聽證會,也就是說此項政策的出臺并未征求公民的意見。1.2政府的信息公開制度不完善在公民參與政策制定的過程中,只有公民對公共政策的相關信息掌握的足夠充分,才能發揮自身參與政策制定的積極作用。但是目前由于我國正處于社會的轉型期,各方面的民主機制還不是很成熟,政府提供的公共信息有限,存在著政府所提供的信息與公民想掌握的信息不對稱,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過程透明度不高等現象。這種信息公開制度的不完善的弊端,從信息源上阻礙著公民參與效能的發揮。1.3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公民參與的概念和理念在20世紀90年代才開始廣泛傳入我國,雖然國內學者對此問題的關注度在不斷增加,我國政府在公民參與的機制、路徑和方式等方面也做了很多的嘗試,但是目前國內還沒有形成相對完善的法律法規。具體表現為:一是法律過于抽象化和理論化,對公民參與的具體制度、程序和方式的規定缺乏可操作性;二是關于公民參與的制度規定也僅限與各類規范性的文件,尚未實現體系化和規范化。在公民參與機制比較成熟的發達國家都有公民參與的專門法律,例如:《信息公開法》、《行政程序法》、《公民參與法》,而我國在這方面幾乎接近于空白的局面。2公眾方面2.1公民參與的主動性、自覺性較低公民參與還處于轉型過渡期,由于多種歷史和現實因素的影響,大多數公民的經濟收入不高,文化程度有限,沒有參與的意識,或者有意識但不知道怎樣參與,缺乏參與的信息和渠道,作為政策參與主體的公民在一段時期內將不可能作為成熟的參與者出現在政策制定的政治舞臺上。2.2公民參與制度化水平較低,組織化程度不高在我國公民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度化水平比較低,參與的組織化程度也不高。公民可以通過個體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定過程,也可以通過一個組織來表達自己的意見,但是與公民個人微薄的力量以及狹隘的利益相比,通過一個有效的組織來參與政策的制定過程對公共政策的產生和執行都會產生更加有效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國公民參與的組織化程度不高,社團組織的發展也是參差不齊,并且具有很強的依附性,在利益表達上很容易被一些利益集團所控制,這些都嚴重影響著我國公民參與公共政策制定的程度和熱情。3公民參與路徑有限、暢通性差公民參與途徑的多樣性、有效性以及暢通性是保證公民參與權和提升公民參與度的必要條件。公民參與在我國發展還不夠成熟,尚未形成健全的體制,這就不能有效保證公民參與的權利,另外公民參與的路徑也很有限,不利于激發公民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聽證會是公民參與的一個比較常見的途徑,但是,目前聽證會也經常只是走一下過程,并沒有發揮到實質性的作用。人民代表也是公民參與的另外一個比較常見的途徑,但是,目前還存在“代表們不具備代表性”的現象,這嚴重地影響和阻礙了公民利益的表達。總體而言,公民參與的渠道和途徑還很有限并且暢通性也依然較差。
2提高公民參與程度的路徑探析
公共政策事關公眾的利益,必須接受公眾的檢驗,一個保守的政府、一種封閉的體制難以使公眾認定的社會問題進入政策議程。政府體系應當是以一個開放的狀態,積極主動的接受公民的意見、建議,以追求公共利益為原則,確保每項公共政策都能最大限度的實現公平公正和公眾利益最大化。因此,促進公民參與的改革勢在必行。1向參與型執政理念轉變,積極引導公民參與現代政治民主所需要的不是全能的政府,而是服務型的政府,積極聽取公民的意見,重視公民所表達的利益,為公民服務是當代政治民主所必需的。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雖然處于社會的轉型期,但是在民主政治的建設上仍不能放松,不僅要把全能政府的理念向參與型執政理念轉變,更需要政府主動加強與公民的信息溝通,積極引導公民參與,探討多樣性的科學性的公民參與方式。有意識地培養出一批值得公民信賴和參與的公民自治組織,完善民間自治組織的管理制度,提高公民參政的組織化程度和參政水平。2建立健全公民參與的制度和機制“無規矩不成方圓”,要想公民參與健全地進行,政府就應當健全和完善公民參與的制度和機制,引導和規范公民參與行為。有效的利益表達機制不僅給予公民表達自己的利益的權利,同時也讓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的過程中能照顧到各方的利益,使政策制定過程更加的民主化和制度化;公民參與行為要想有序地進行,就必須的建立一整套有效的公民參與制度、規范和程序,使公民在參與政策制定過程中的行為有章可循;適當的激勵途徑更能使公民積極參與到公共政策的制定過程中來,為國家的富強、民主、文明做出自己的貢獻,同時也使公共政策的制定過程更加的科學化和民主化。3提供多樣化的參與渠道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政治民主化進程的推進,公民了解政治動態的途經不斷增多,公民政治素質不斷提高,公民參政議政的政治意識也越來越強烈,對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參與要求日益增強。我國目前正處于社會形態的轉型期,公民參與意識和參與要求的增強與現有的參與條件不足和參與路徑有限就會產生摩擦,出現某種張力,阻礙我國政治民主化的發展進程。因此政府要創造公民參與的有利條件、開辟公民參與新途徑,運用現代高科技手段為公民提供更多的參與機會和路徑,盡量滿足公民的需求。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渠道著手:進一步健全大眾傳播媒介的組織機構;政府行政官員下基層“微服”走訪;設立專員進行民意調查等。4規范和完善相關法律制度,提供法律保障公民參與方面專門法律的缺失,是造成我國公民參與權利得不到有效保障的主要原因,因此出臺具有針對性的專門的法律就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在制定專門的法律時,不能追求理論化,而要以具有可操作性為主要目標,使公民的政治權利的行使有法可依。同時規范和完善我國的民主選舉制度,保證選舉過程透明和民主;規范我國的信訪制度,為公民提供有效的利益表達方式;完善我國的聽證制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健全公共政策制定的監督問責機制,對公民負責。5公開信息,堅持信息完備原則信息是政策規劃制定的基本依據,公共政策的信息是影響公共政策質量的關鍵因素。政策規劃制定實際上就是一個信息的輸入———處理———輸出的過程。信息越真實、越全面、越準確、越及時,公共政策的科學性就越強、社會公眾的接受度就越大、最終的執行力度就越大。因此,政府在公開政策信息的時候要堅持透明原則,在征求公民意見的時候更要保持來自公民的信息的真實性。6增強參與意識,發揮公民監督作用公民參與的主動權還是掌握在公民的手里,政府在為公民參政議政提供了便利的同時,公民自身也要增強參與意識,積極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定過程,同時發揮公民參與的監督作用。公民要利用好手中的選舉權,選出值得信賴的人大代表,代表自己表達民意;對于關系民生切身利益的,公民要積極參與發表自己的民主意見,關注政府部門舉行的聽證會,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在政策的執行過程中,公民也要監督政府有沒有按著政策的原本宗旨進行,如有發現背離原有的宗旨,要及時向上反映。
3結語
公民參與不足問題的解決不僅需要政府的努力,轉變執政理念,為公民提供參與的路徑以及法律保障,同時也需要公民積極的參與,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政府和公民在政策制定中的良性互動,確保公共政策的科學性、民主性,才有利于提高公共政策的執行效率,也才能實現真正的民主政治。
公共管理公民參與度提升探討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部門為主開展的公共行政事務,具有社會性、公共性的特征,要提高公共管理工作的質量,不僅需要政府的努力,也需要公民的共同參與,公民的參與度不高,自然會導致公共管理事業的質量大打折扣。
一、公民參與對公共管理工作的意義
公民參與與公共管理事業之間是一個相輔相成的關系,公民參與的意義主要表現在幾個方面:(一)有助于公民權的順利實現。公民參與公共管理工作可以保證公民的合法權益,我國每一位公民都有權利參與這項工作,公民參與公共管理實現是對公民權的尊重,在以往很長一段時間內,并未保障公民的參與權,導致公民對國家公共管理事業出現了不滿,影響了黨員干部與群眾之間的關系,對于政府形象的塑造也產生了不利影響。基于此,政府需要積極鼓勵廣大公民參與,充分保障他們的參與權。(二)促進民主政治工作的開展。為了提高民主政治進程的開展質量,國家采用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如今,已經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公共管理事業中,提高公民參與度,有助于民主政治工作的順利開展,能夠為公共管理事業的開展獻計獻策,這正是民主政治的客觀表現。(三)能夠建設和諧社會。步入了新的歷史時代后,我國逐漸走入了和諧社會,但是當前建設和諧社會的目標還未完全實現,和諧社會的建設涉及諸多內容,其中,公民參與度是一個重要的影響因素。提高公民參與度,能夠讓公共管理工作更加契合公民的實際需求,從而進一步提高公民的滿意度,對于和諧社會的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二、公共管理中公民參與度的提升策略
(一)轉變公民的思想觀念。要提高公共管理事業中公民的參與度,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轉變公民的思想觀念,讓他們能夠對公共管理工作有正確的認識,在這一方面,政府要發揮出自身的引導作用,做好政治文化的建設工作。實踐顯示,良好的政治文化氛圍可以顯著提高公民的政治信念和政治價值,讓公民對公共管理事業的各項內容有正確認識,并明確自身的義務、自然,這樣,才能產生強烈的參與積極性。在政治文化氛圍的建設上,可以通過政治宣傳講座的方式來開展,利用各種渠道開展普法教育,拉近政府和公民之間的距離。并抓好教育事業,培養公民的主人翁意識,從小學教育著手,讓公民參與意識可以深入人心。(二)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質。要提高公民的參與度,還要采取科學的方法來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質。一方面,政府要對教育事業提供必備的資金、政策扶持,落實各種普惠教育政策,確保每一個孩子都能夠接受到均衡的教育,提高其文化素質。另一方面,大力推行群眾文化活動,在這類活動中潛移默化的開展政治教育,通過該種方式,可以顯著緩解社會大眾對政治工作的隔閡,提高他們的自主意識。(三)拓展公民的參與渠道。公民參與公共管理事業的渠道、途徑對于公共管理事業的質量也有直接影響,基于此,政府需要進一步拓展公民的參與渠道和參與途徑。對此,國家要加大政策扶持,鼓勵更多的優秀人才進入基層,做好基層的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并成立多個公共組織,讓他們能夠代表公民來表達意見,說出公民的意愿,通過公共組織的建設,讓公民與政府之間的對話變得更加便捷、高效。此外,還要完善專家咨詢制度和民意反映制度,確保公民可以順利參與。(四)引導公民有組織的參與。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部分地區公民在參與公共管理事業中,出現了無序化、無組織的狀態,長此以往,將會大大影響公共管理事業的質量。基于此,政府需要發揮出主導力量,引導公民有序參與公共管理工作。如,在社區中,成立專門的社區居委會,如果居民對社區管理工作存在疑問,均可以通過社區居委會來反饋,社區居委會有更加順暢的溝通渠道,提出的意見也能夠快速得到反饋和處理;再如,為了保障失去農民的合法權益,也可以成立失地農民委員會,由委員會來表達農民的需求,與開發商、政府之間進行協調,這種方式效率更高,公民的參與積極性也能夠得到顯著提升。(五)完善法制化渠道。為了提高公民的參與度,還要積極借鑒現有的法律政策,對“言論自由權”、“公民知情權”、“公民結社權”等問題做出細化處理,構建出科學、完善的參與制度,讓公民參與朝著程序化、制度化的方向發展,并進一步從當前的法律體系上來著手,制定出具有操作性的細則,借助立法方式來促進公共管理工作的開展進程。除此之外,在經濟水平的不斷發展下,我國公民民主意識開始覺醒,公民參與需求、社會參與渠道之間出現了矛盾,在這一方面,還要發揮出科技的作用,提高公民參與效率,為他們提供多元化的參與渠道。
為了提高公共管理工作的質量,需要采用科學有序的方法來提高公民參與度,考慮到當前我國公民參與度上存在的種種問題,政府應該從政策、制度等方面來著手,構建組織依托,為公民參與公共管理事業提供新的渠道和途徑,及時解決參與工作中出現的種種隱患問題,以此來提高我國公共管理事業的發展成效。
公民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研究
摘要:所謂公共文化服務就是指以公民群眾為服務對象,政府為其提供相應的公共文化服務產品或行為,以達到滿足公民公共文化服務的需求,保障公民基本的權利。通過公民參與度既可以較好的反映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有效性和成果,并對其建設效果進行科學化評價,進而有利于推動公民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相關建設。因此,我們有必要對公民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建設過程進行研究與探討,以便在增強公民幸福感和責任感的同時有效提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效性。
關鍵詞:公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對策;探討研究
我們都知道,公民在推動社會發展方面具有重要意義,所以,應該充分激發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中公民的積極性與參與度。無論是從社會的需求方面來說還是從公民責任感方面來講,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都極大的符合了公民的意志需求和相關的權利。由于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需要公民的參與和配合,因此,我們在建設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時就需要與公民進行實時的互動和溝通,進而有便于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成為科學的、合理的、有效的服務體系。
一、公民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作用
1.強有力的為公民文化權利提供了保障。公民基本的文化權利共有四項基本權利,有效保障公民基本的文化權利是構建公共服務文化服務體系的關鍵。增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中公民的參與度,一方面體現出了社會民主性,通過與公民間的交流互動激發公民的熱情和激情,來發揮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作用,從而保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有效性。另一方面,維護保障了公民的文化權利,同時也為公共文化服務建設工作的實施奠定了保障,從而實現了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目的和意義。2.使得公民的社會文化需求得到了真正的滿足。在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公民在精神層面上對社會文化的需求要大于物質上的需求,因此,公民不僅僅可以享受到公共文化帶來的各種樂趣,而且還有必要投身進對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建設中去,這樣才能保證公民的社會文化需求得到真正意義上的滿足。以深圳市文化館為例,每年舉辦的“公益性藝術培訓”和所策劃、實施的深圳市歷屆“鵬城金秋”市民文化節、“來深青工文體節”、“周末劇場”等系列文化活動,使得許多公民都積極參與進文化活動中,更多的展示舞臺、精彩紛呈的各種公益演出、各項大賽中獲得的獎牌更是激勵公民積極主動去參與到文化活動中。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帶給了人民極大的樂趣體驗,激發了公民的積極性,吸引了公民的樂趣,加強個人思想道德建設。進而有效引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公共文化服務建設,幫助人民群眾認識藝術,接觸藝術,在不斷享受藝術的過程中加強自身對藝術的探討,使得整個社會都能夠在藝術的渲染下不斷進步與發展。3.有利于公共文化事務在公民中的合理展開。公民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可以有效促進個人綜合素養的提升,與此同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構建是不斷以公民的參與度和評價作為調整和完善的標準,從而更會給公民在公共文化服務中以主人公的角度去互動參與,保證以飽滿的熱情及積極的態度來參與和享受公共文化服務。長期如此,公民會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中形成較為強大的認同感,進而公民會以積極的態度來配合實行其他的公共文化事務,在調動公民積極性的同時創造相應的文化價值,有利于公共文化事務的合理展開。
二、公民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