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范文10篇

時間:2024-01-29 07: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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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

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審判機關關系

檢察機關獨立而專門的憲法地位決定了檢察機關對于公安機關和審判機關執行法律的活動負有專門的監督職責。

在我國的國家權力架構中,檢察機關是與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平行的國家機構,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并向其負責,享有獨立的憲法地位,行使專門的法律監督職責。透過這一國家權力架構,可以看出在我國一元化的政治體制下所建構的特殊的權力制約機制,即國家權力機關行使普遍監督權,而將專門的法律監督權授予檢察機關行使。檢察機關以監督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維護其他國家權力依法行使為基本職能,對政府行使國家行政權的行為和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的行為依法進行法律監督。這樣的權力制約關系折射到刑事訴訟活動中,就形成了以法律監督關系為依托的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審判機關之間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這種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在具體的訴訟活動中,是通過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各項訴訟監督職能體現的,如對公安機關等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和采取強制措施的行為是否合法進行監督;對法院的審判活動是否違反法定程序、對裁判是否確有錯誤、審判人員是否徇私枉法構成犯罪的監督等。這種監督,具有維護司法公正、保護人權的功能。

檢察機關的公訴職能決定了檢察機關在程序上與公安機關和審判機關之間存在一定的制約關系。

現代司法職能歷經發展變革,形成了當今各國普遍實行的檢察機關對于警察機關和審判機關雙向制約的訴訟格局。我國的刑事法律制度基本采取了類似的框架設置,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審判機關之間在刑事訴訟活動中的關系也體現為檢察機關對警察機關、審判機關的雙向制約關系。

從司法活動的歷史發展來看,專門的控訴職能及其行使機構的產生和發展是基于分化全能法院、以訴訟彈劾主義取代訴訟糾問主義的需要,也就是說,公訴權及檢察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制約審判權、防止法官司法專橫而產生的。這種制約作用在后來的發展中具體化為不告不理原則,即只有檢察機關將案件起訴到法院,法院才能發動審判權,而且法院在其后的審判活動中不得就未經檢察機關起訴的對象和事項進行審判。從各職能活動內在的功能上看,偵查是實現控訴目的的手段,偵查活動從屬于公訴活動,偵查機關是檢察機關進行公訴活動的輔助機關,偵查權與公訴權具有內在的一致性,兩者分立只是基于訴訟專業化的需要。

從訴訟流程的走勢來看,檢察機關位于偵查機關和審判機關之間,但決不是只起著簡單的呈遞作用,而是通過公訴權對偵查權和審判權的制約保證刑事法律的準確適用和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正是在這樣的意義上,我國檢察機關作為行使公訴權的國家機關,在刑事訴訟活動中通過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引導偵查等對公安等偵查機關形成制約,通過提起公訴、支持公訴等對法院審判權的啟動和審判的內容形成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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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黨建工作思考

公安機關肩負著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重要使命。實踐證明,只有公安機關具有堅實的思想基礎和組織保障,只有充分發揮公安機關機關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才能提高公安機關的整體戰斗力,保一方平安。但是,目前我們公安機關在黨建工作方面還存在不足,黨建工作創新不夠、少部分年輕黨員缺乏實踐鍛煉等,這些都影響了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因此,如何加強和改進公安機關黨建工作,不斷提高公安機關黨組織的凝聚力,提高黨員的戰斗力是十分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一、公安機關黨建工作的重要性

我局黨委下設14個黨支部,共有265名黨員,其中離退休黨員35人,黨員占了機關民警總數的78.5%。特別是近年來,我局在上級黨政部門和公安機關的的正確領導和指導下,在縣委縣府的重視和關心下,在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支持和幫助下,全縣公安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績,縣局先后六次榮獲“全國優秀公安局”榮譽稱號,今年又被國務院命名為“全國模范公安局”,成為建國以來第二個受此殊榮的縣級公安集體。這些成績的取得,其中一條重要的經驗就是圍繞公安中心工作扎實開展黨建工作。

(一)黨建工作有利于增加責任意識。黨建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安機關開展黨建工作是由其性質決定的,公安機關具有武裝性質的國家機關,擔負著維護共產黨執政的神圣職責,做好黨建工作是完成公安工作的關鍵和前提。因此,只有充分認識我們黨在現階段的歷史使命,才能更好地履行公安機關的職責和任務;只有充分地依靠黨建工作,才能進一步增強廣大黨員民警的責任意識,調動其工作積極性,出色完成新時期公安機關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黨建工作有利于夯實公安工作基礎。黨的群眾工作路線是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作為人民公安必須堅持黨的群眾工作路線,扎實開展公安機關黨建工作,進一步密切警民關系,把實踐和維護好群眾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近年來,我們公安局黨委利用黨員先進性教育、社區共建等活動,多渠道、多層出、多形式地開展公安機關黨建工作。

(三)黨建工作有利于加強公安隊伍建設。我們堅持把抓黨建強隊伍作為公安隊伍建設的重要措施。通過黨建工作的不斷推進,公安民警的責任意識、宗旨意識進一步增強,服務人民群眾、服務經濟建設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增強。工作中涌現出紅旗黨支部、優秀黨員等一大批先進集體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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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整頓公安機關作風工作

目前,公安納入國家政法專項編制管理體系工作已基本結束,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迎來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時機。

在這個關鍵的時期、特殊時期,自治區其他盟市不到半年的時間里,連續發生了幾起民警違法違紀案件,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充分暴露出我們的公安在隊伍管理方面存在著嚴重的問題和漏洞。

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的隊伍管理中沒有出現嚴重的民警違法違紀現象,但不能說我們的隊伍管理不存在任何問題。

由于歷史原因,公安隊伍正規化水平不高,隊伍管理不規范,警察意識不強,執法水平不高,這些問題的存在影響林業部門的執法權威和地位,特別是嚴重影響公安的生存和發展。

為進一步加強公安隊伍管理,加強民警紀律作風建設。

強化民警宗旨意識、法律意識、警察意識,不斷提高民警的職業素養,純潔隊伍,建設一流的公安隊伍,全面開創公安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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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原創:公安機關特殊警情處理的意見

1.0目的規范公安局處理特殊警情的程序(火警、火災除外),提高對特殊警情的應急處理能力,維護轄區內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適用范圍適用于轄區范圍內各類特殊警情處理。

3.0職責

3.1公安局主管負責指揮特殊警情的處理。

3.2公安局班組長負責落實公安局主管下達的命令,具體處理特殊警情。

4.0程序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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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三項建設匯報材料

近年來,縣公安局黨委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公安工作,大膽改革、不斷創新,先后涌現出全省優秀公安基層單位、全省公安三基工程建設先進單位等一批先進集體。但在新形勢下,面對縣委、縣政府的更高要求,面對人民群眾的更多期待,本人也認為在很多地方值得進一步改革和發展。當前,全國上下正在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如何將這一活動與公安部黨委關于三項建設的重大部署有機結合起來,使公安工作的成效更多地體現在保障民生、服務民生、促進和諧、惠及百姓上來,是新形勢下擺在基層公安機關面前亟待研究解決的重要問題。為此,筆者結雙牌公安工作實際,對推進基層公安機關三項建設進行了一些調查與思索。

一、我局三項建設進展概況

(一)公安信息化建設起步較晚

信息化的核心在于應用,只有做到邊建設、邊應用、邊實踐、邊完善,才能把信息化建設的成果迅速轉化為現實戰斗力,同時推動信息化建設向縱深發展。首先,在工作機制上和工作模式上滯后。雖然我們要求凡是可以用信息化手段代替手工作業的工作,一律實行網上、機上操作,但警務信息綜合應用平臺尚未完善,信息流與業務流暫時不能做到有機融合。全警日常信息化工作規范體系尚未健全,上班必開機、工作必上網、查詢必用證等尚未成為民警的自覺行動,信息工作要求與民警崗位職責要求暫時不能做到有機融合。其次,警務信息的錄入數量和質量滯后。雖然我們提出了基礎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礎化的目標,但信息化應用與基礎工作結合得還不夠緊密,除了基層派出所把隨時隨地掌握情況信息、隨時隨地錄入信息數據作為民警日常工作的基本內容外,其他警種、部門依然存在信息不靈、漏管失控的問題。

(二)執法規范化建設進程較慢

為了確保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要求落到實處,我們多次提出要進一步樹立起正確的執法理念,從執法制度、執法機制、執法方式、執法監督等各個方面規范民警執法執勤行為,但在工作實踐中執行得并不徹底,執法規范化建設的進程還比較緩慢。我們連續多年推行了季度執法質量考評制度,但無論什么時候,不管怎么考評,先進的總是保持先進,后進的依然濤聲依舊,我認為,這與我們的懲戒體系沒有健全有關。面對少數民警輕度的違禁違紀行為,局黨委也出于教育為主的原則,沒有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致使隊伍建設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風險。雖然我們加強了執法主體建設,開展了民警法律培訓與業務培訓,但執法責任體系不夠完善,少數民警辦案水平還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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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挑戰和思考論文

2001年11月10日,中國正式加入WTO。而全國各地的公安機關已敏銳地感覺到WTO帶來的沖擊,如何與時俱進,應對我國入世的新局面,這也是新形勢交給經受了改革開放錘煉、經歷了“三講教育”和“三項教育”洗禮的全國公安隊伍的一個新課題。從各媒體上我們可以看到,不管是經濟發達的南方還是欠發達的中西部地區,或開辦WTO知識講座和學習班,或制訂符合WTO基本原則的便民工作措施,都紛紛采取舉措應對入世。基于這種緊迫感、危機感,我們民航公安機關確實需要集思廣益,冷靜應對,要真正從意識和觀念上主動適應WTO的總體要求,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中國入世,首先是政府入世。入世對我國最大的挑戰,是對政府職能、行政體制和管理方式的挑戰。我國入世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將主要承擔三大職責:第一,我國政府必須保證WTO規則在全國范圍內的統一實施。第二,我國政府必須保證管理經濟行為的公開、透明。第三,我國政府必須保證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其實施的管理經濟的行為有向法院提起司法審查的權利。WTO對中國最深刻的影響在于它推進了中國的法治進程。概括起來,這種影響就是“深刻、全面、強烈”。“深刻”在于WTO將影響中國的公法制度,推動政府行為走向法制化;“全面”是指WTO的影響涉及中國立法、行政和司法的各個方面;“強烈”則是說WTO的貿易爭端解決機制和貿易審查制度以及其他WTO的監督機制將使中國政府面臨一種前所未有的強大的推進法治的外在動力。為了保證我國政府入世后能全面履行上述三大職責和相關承諾,我們必須轉變政府職能和觀念,改革行政體制和方法,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而作為民航系統行使政府管理職能的執法部門,民航公安機關必須認識到在這種形勢下自己面臨著什么樣的挑戰,方能從容應對,立于不敗之地。

有學者指出入世后公安工作將面臨以下挑戰:一是境內外敵對勢力、敵對分子的戰略顛覆和滲透將更為直接和露骨,政治領域的斗爭將更為尖銳復雜;二是產生大量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尤其是入世后經濟領域中因勞資矛盾、社會福利保障、失業、金融風險、產業調整等各類利益沖突和矛盾有可能增多,將會引發許多社會不安定因素,帶來很多的社會問題;三是入世后刑事犯罪領域會出現更多的涉外案件、經濟案件、跨境案件,而且犯罪手段日趨復雜化、智能化,打擊犯罪的任務更加繁重,國際間的警務交往和合作將大量增加;四是入世促使國內外財物流動、技術交流和產業調整,國際間交往頻繁,涉外警務工作繁重;五是入世后西方的思想觀念、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強烈沖擊將增大穩定公安隊伍、提高公安隊伍戰斗力的難度。長期以來,由于歷史和現實的原因,民航形成了我國為數不多的幾個自然壟斷行業之一,市場化程度低,計劃經濟色彩濃,這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了民航公安的工作方式和思想觀念。入世之后,民航業的對外開放的力度和深度只會更進一步加強,對民航公安工作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加入WTO之后,民航公安機關首先必須正視自我,徹底解決下述不足之處:

1、現有的民航公安機關組織體制、管理機制難以適應入世后的挑戰。民航公安是受民航總局和公安部雙重領導的,由于歷史的原因,民航總局既代表國家行使行業行政管理職能,又是民航業國有資產的管理者和代表人。民航公安的經費和人事由民航總局控制,由于機場建設投資主體的多元化,部分民航公安機關的經費實際上已被某些控股機場的企業控制。在這種格局下,出于部門利益和企業經濟效益的考慮出現行政干預執法、狹隘的部門保護主義等違法現象就不足為奇了。公安機關是法律職能部門,在現有體制下,企業過多干預民航公安的執法權,這和我們依法治國主旨是背道而馳的,是與依法行政的治國方針不相符的,更不能很好發揮公安機關獨立、依法行使職權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盡快理順現有民航公安機關組織體制已是當務之急。在管理機制方面,民航公安機關的警務工作將面臨從傳統的管理型向現代的服務型轉化,從被動型向主動型轉化,從經驗型向法制型轉化,從規范型向科技型、智能型轉化,現代管理方式將隨著民航業更深層次更大范圍的對外開放而帶動民航公安工作的國際化。這種變革是深刻而又全面的,也是我們民航公安機關不可多得的發展機遇。

2、民航公安機關傳統的治安管理模式活力進一步受限。入世后更加激烈的市場競爭將進一步促進利益的再分配和新的利益格局的形成,可以預見的是將有為數不少的外資挾資金、技術和管理水平的絕對優勢參與到我國民航業的競爭中來,進一步市場化的民航運輸企業和機場將不得不承受強大的外部市場競爭壓力和經濟全球化的壓力,傳統的經營管理方式、生產秩序、利益格局將受到沖擊,勢必造成民航內部的不安定因素增多,內部和外部的治安形勢會相對嚴峻起來,將增加民航公安機關對內、外部治安工作防范、控制和管理的難度。

3、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將挑戰民航公安機關的傳統工作方法。現代科學技術在生產生活中的廣泛應用,一方面體現了科學技術作為第一生產力對民航業的飛速發展的強力推動作用,另一方面也“培育”出具有高智能、高技術、高危害性的新型的犯罪形態和犯罪成員,不法分子的犯罪成本降低,而對社會造成的危害性則劇增。目前,民航公安機關的工作方式還是依賴傳統,還存在信息化基礎薄弱,新技術新成果轉化率低,民警科技素質和使用先進技術手段的能力不高等問題,缺乏必要的科技強警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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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黨支部建設思考

近年來,隨著我縣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外來人口及流動人員的激增,社會治安狀況日益復雜,這給公安管理工作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和挑戰。公安機關作為維護社會治安穩定,保證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主力軍,其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因此,基層公安機關黨支部建設工作便成為各項公安工作的關鍵環節。筆者現就如何加強基層公安機關黨支部建設工作提出幾點拙見。

一、當前基層公安機關黨支部建設中存在的不足

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和工作時間的不固定性,基層公安機關黨支部在加強自身建設和抓支部工作中難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組織生活制度堅持得不夠好。個別黨支部書記對落實黨內七項制度的認識不夠,認為只要業務上去就行了,工作上有什么瑕疵、思想上存在什么問題,在平時工作之余通過溝通交流就行了,沒有必要再一本正經地坐在一起學習討論,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有的黨支部書記認為平時工作任務繁重,經常加班加點,還要把同志們聚集在一起,占用休息時間開展組織生活,情理上有些過不去。因此,往往在處理工作與落實黨內制度上顧此失彼,組織生活能省則省,能拖則拖,黨內組織生活不能正常開展,質量也不高。

二是工學矛盾突出。近年來,由于業務量的驟增,使得各基層單位警力嚴重不足,民警執勤時間拉長,休息時間難以保證,工學矛盾突出等問題日趨明顯。有的支部往往因工作辛勞、人員不齊、時間倉促、準備不充分等因素的影響,放松對黨員的教育管理。致使個別自覺性較差的黨員干部放任自己,混同于一般群眾,體現不出黨員的先進性,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黨員隊伍的整體形象。

三是個別黨支部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的力度不夠,存在漏洞。少數基層單位存在黨組織對工作得過且過、作風松散、紀律松弛的干部管理不嚴、教育不力的現象。個別支部領導不敢管,怕得罪人,怕量化測評時丟分,影響自己成長進步;個別支部領導班子自身管理水平不高,想管不會管,工作方法簡單,以息事寧人代替析事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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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文明執法研究論文

摘要

隨著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和社會文明程度的不斷提高,我國正穩步向全面小康社會邁進,這對我國的法制建設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對執法機關的執法作風也要求向嚴格、公正、文明執法轉變。唯有嚴格執法,才能貫徹落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一我國法制建設的基本方針,才能較好地糾正違法行為,保護公共利益和群眾利益,體現法律的尊嚴;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一切主題,一切形式的違法行為毫無情面地進行法律追究,決不允許任何違法犯罪分子逍遙法外,是公正執法的本質,做到公正執法,才能保證權為民所用;文明執法是社會進步的表現,也是我國執法機關的性質決定的,執法機關尤其是公安機關能否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利益能否得到最切實有效的保護、社會能否穩定,甚至關系到國家能否長治久安。因此,嚴格、公正、文明執法,首先要對其重視,理解其內涵,其次要實行警務公開制度,加大監督力度,以公開促公平,以公開保文明。

[關鍵詞]: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法制教育是公安機關三項教育①的專題內容之一,是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教育、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教育而來的,是三項教育的歸宿點,三者之間相輔相成,互相促進。隨著經濟的發展,法制的健全,公安作為一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權力機構,面對新情況,加強了對民警的法律教育,強化對執法監督力度,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完成神圣的使命,最根本的就是要嚴格執法、公正執法,保持對法律負責的高度精神,讓人民群眾滿意。通過學習后充分認識到進行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是公安執法工作的準繩,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線,是重樹人民公安警察在群眾中威望的形象工程。

一、嚴格執法是對執法人員提出的基本要求。

嚴格執法是對執法人員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貫徹落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一法制建設基本方針的重要內容之一。實踐告訴我們,只有嚴格執法,才能糾正違法行為,保護公共利益和群眾利益,才能體現法律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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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工作要點總結

廣大公安民警在為民服務上愿為、能為、善為、積極有為,通過加強服務型機關建設。大力促進了和諧警民關系建設,推動了全省公安工作進步。湖南省民意調查中心的調查顯示,近幾年,公眾對社會治安狀況、公安隊伍的評價逐年提高;領導干部聯點下訪、開門接訪和公安民警定期走訪群眾等“大走訪”長效機制,湖南省公安機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人民群眾十五項措施》等便民利民舉措受到廣大群眾的熱烈歡迎;警民和諧發生的戰斗力在各項維穩保安工作特別是奧運火距傳遞、第五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國慶90周年平安捍衛工作中得到充分體現。

為把全省公安機關打造成服務型機關,為人民服務、讓人民滿意是公安工作的價值取向和永恒追求。近幾年特別是今年以來。把公安隊伍建設成一支執法為民的隊伍,真正使公安工作達到讓人民滿意”效果,廳黨委重點推出了四板斧”一是建立健全以群眾滿意為導向的考評機阿制,把對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好壞的評價權交給群眾,增強民警為民服務的責任感和自覺性;二是加強公安信息化建設。拓寬為民服務領域,提高為民服務效率;三是全面推進公安正規化建設,重點加強執法執勤規范化建設,嚴格規范民警的執法執勤和管理服務行為,不時提升服務水平;四是全省公安機關全面推行精細化管理,真正實現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促使民警在服務于民上下功夫、創實績。通過抓好用好“四板斧”全省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進步明顯,警民關系更加和諧,呈現出嶄新的氣象。省民調中心調查結果顯示,上半年全省公眾對公安隊伍的評價,連年上升的基礎上,又同比上升了5.80分。

一、真正以群眾滿意作為評判公安工作好壞的規范。

全省公安機關全面推行涵蓋業務工作、隊伍建設、執法質量等內容的綜合考評,開始。根據考評排名情況確定優秀、合格、不合格檔次,嚴格兌現獎懲,全省通報并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記分。起初,考評主要采取上級考下級的方式進行,上面考什么,下面就抓什么,這樣,既產生了警令更加暢通、工作部署更容易落實的積極效果;但同時也產生了基層公安機關只盯著上級的指揮棒轉、缺乏工作主動性、忽視群眾呼聲的消極影響,甚至呈現了考評得分高而當地群眾信訪舉報不時的現象。為了糾正考評導向,省公安廳在考評中加入群眾評價指標,并逐步提高群眾評價權重,從最初的占整個考評分值的12%為30%今年則占到50%同時還明確評先評優和“黃牌警告”直接受公眾評價排名影響的若干情形,取消了許多不切實際的工作指標。

省公安廳采取了民意調查與警務調查相結合的方法。民意調查結果在公眾評價分中占70%權重,委托省統計局民調中心進行,采取國際通用的電話隨機調查方式,根據各縣市區的人口總數確定樣本數,調查群眾對社會治安、公安隊伍等方面的評價。警務調查結果在公眾評價分中占30%權重,由省公安廳統一組織實施。省廳組建了警務調查中心,聘請10名文職人員,采取電腦隨機抽樣、自動統計的方式,對與公安機關直接打過交道的群眾進行電話回訪調查。調查對象主要是3類:

第一類是公安機關報過警的群眾,即撥打過110119122報警電話的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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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三項建設調查研究報告

近年來,縣公安局黨委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公安工作,大膽改革、不斷創新,先后涌現出""全省優秀公安基層單位"、"全省公安''''三基''''工程建設先進單位"等一批先進集體。但在新形勢下,面對縣委、縣政府的更高要求,面對人民群眾的更多期待,本人也認為在很多地方值得進一步改革和發展。當前,全國上下正在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如何將這一活動與公安部黨委關于"三項建設"的重大部署有機結合起來,使公安工作的成效更多地體現在保障民生、服務民生、促進和諧、惠及百姓上來,是新形勢下擺在基層公安機關面前亟待研究解決的重要問題。為此,筆者結雙牌公安工作實際,對推進基層公安機關"三項建設"進行了一些調查與思索。

一、我局"三項建設"進展概況

(一)公安信息化建設起步較晚

信息化的核心在于應用,只有做到邊建設、邊應用、邊實踐、邊完善,才能把信息化建設的成果迅速轉化為現實戰斗力,同時推動信息化建設向縱深發展。首先,在工作機制上和工作模式上滯后。雖然我們要求凡是可以用信息化手段代替手工作業的工作,一律實行網上、機上操作,但警務信息綜合應用平臺尚未完善,信息流與業務流暫時不能做到有機融合。全警日常信息化工作規范體系尚未健全,上班必開機、工作必上網、查詢必用證等尚未成為民警的自覺行動,信息工作要求與民警崗位職責要求暫時不能做到有機融合。其次,警務信息的錄入數量和質量滯后。雖然我們提出了基礎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礎化的目標,但信息化應用與基礎工作結合得還不夠緊密,除了基層派出所把隨時隨地掌握情況信息、隨時隨地錄入信息數據作為民警日常工作的基本內容外,其他警種、部門依然存在信息不靈、漏管失控的問題。

(二)執法規范化建設進程較慢

為了確保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要求落到實處,我們多次提出要進一步樹立起正確的執法理念,從執法制度、執法機制、執法方式、執法監督等各個方面規范民警執法執勤行為,但在工作實踐中執行得并不徹底,執法規范化建設的進程還比較緩慢。我們連續多年推行了季度執法質量考評制度,但無論什么時候,不管怎么考評,先進的總是保持先進,后進的依然"濤聲依舊",我認為,這與我們的懲戒體系沒有健全有關。面對少數民警輕度的違禁違紀行為,局黨委也出于教育為主的原則,沒有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致使隊伍建設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風險。雖然我們加強了執法主體建設,開展了民警法律培訓與業務培訓,但執法責任體系不夠完善,少數民警辦案水平還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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