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化管理范文10篇

時間:2024-01-24 16: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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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化管理

公司法制化管理考核辦法

為貫徹執行省公司“關于印發《公司法制化管理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精神,進一步落實《公司法制化管理五年規劃》和《xxx法制化管理實施計劃》要求,切實推進“依法治企”,同時配合“xxx雙文明綜合承包考核辦法”的實施,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范圍

本考核辦法適用于xxx所轄市供電局、市郊供電分局,市東、市西、新區分局,變電、配電檢修工區,修造廠、電建公司、調度通信中心、電力設計研究院。

二、考核依據

1、《xxx法制化管理實施計劃》

2、《xxx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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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法制化構建

依法治國是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而行政管理法制化則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只有扎實推進行政管理法制化,才能實現依法行政和建設服務型政府的目標。

一、行政管理法制化的意義

行政管理法制化是指按照相關法規的要求,將行政管理置于法律的調整與支配下,切實保證行政活動能夠依照法律進行,從而使行政行為走向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的道路。行政法制化主要體現在法制意識的培養、行政管理組織法制化、行政管理職能法制化、行政管理程序法制化等方面。法制是現代社會的一個核心觀念,是憲政和人權保護的堅實基礎。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期,政府的法制意識薄弱、依法行政能力欠缺,因而,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對推進整個社會的法制化進程有著重要的意義。依法行政是維護政府形象和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重要途徑,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手段。在現代社會中,公民生活的各個方面都和政府有著密切的聯系,政府的行政行為直接影響著公民的各種權益。依法行政不僅是一種政治理念,更是一種政治道德和社會價值。要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落實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地位,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就必須扎實推進依法行政。

二、我國行政管理法制化的現狀

1、行政管理程序法制化滯后當前,我國的許多行政程序還沒有實現法律化、規范化,許多行政行為的步驟、方式仍處于雜亂無章的狀態,野蠻執法、越權執法、濫權執法、以權壓法等行政違法行為屢見不鮮,行政執法的合法性與合理性受到了很大的質疑。這些大大降低了行政執法的效率,影響了政府的公信力。此外,由于執法體制不暢、行政管理體系不完善帶來了多頭執法、重復執法、擾民執法等許多執法問題。以食品安全監管為例,涉及的監管部門有十幾個,結果是大家都管,但是都管不好。這種重復執法不僅帶來了行政執法資源的巨大浪費,還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

2、行政管理執法方式落后行政管理執法方式落后集中體現在城市管理中。由于執法人員素質、執法環境與執法機制等因素的影響,城市行政管理中存在諸多問題。例如,社會管理主體單一,政府是唯一的社會管理主體,社會機構、民間組織等很少參與社會管理;缺少長效管理機制,執法部門熱衷于專項執法、運動式執法,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缺少整體考慮和長遠規劃,缺少長效管理機制,以致于群眾滿意度低、暴力抗法事件時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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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檔案管理法制化思考

摘要:高校檔案管理工作近年來快速發展,法制化模式建設已經成為發展必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頒布之后,高校檔案管理工作獲益匪淺。然而在高校推進檔案管理法制化建設工作的進程中,由于現有檔案法律管理制度嚴重落后,沒有做到與時俱進,所以產生了一些不良的影響。本文通過闡述開展高校檔案管理法制化建設工作的重要價值,指出了目前高校檔案管理法制化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并據此進行了相應的思考,提出了合理的管理對策,以便為高校人員提供更多的幫助與借鑒。

關鍵詞:高校;檔案管理;法制化建設;思考

一、開展高校檔案管理法制化建設工作的重要價值

高校在發展管理中可能涉及諸多方面的問題與工作,通過檔案管理,能夠使相關的教學成果與資源得以保留,利用文字、圖片或視頻的方式加以記錄,以供其他教師以及相關教育工作者使用和借鑒,進一步豐富高校的教學資源內容,使檔案管理能力提升。檔案資料文件是高校檔案管理工作的重點。無論是合理鑒定檔案文件,還是對相應的文件資料加以搜集整理,都是最基礎的工作內容,通過對高校校園數據庫資源的有效使用,可以在教學過程中發揮其應有的功效。

二、當前高校檔案管理法制化建設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高校檔案法規章制度欠缺,有待進一步健全從當前的情況來看,國內的檔案法規制度通過幾十年來的積累與建設,獲得了不斷完善,但仍有很多不健全的漏洞。究其原因,一方面,高校自身的能力有限,意愿不足,過度依靠政府部門的管理。當地立法與高校檔案法規的建設深受影響,進而導致高校檔案法規章制度嚴重缺失。另一方面,高校檔案法律規章制度與當地的檔案法律制度匹配度不高,法規內容中存在矛盾和差異性,影響到二者的管理與配合。無論是高校,還是地方的法律建設,均站在自身發展的立場角度,形成了各自不同的制度體系,使矛盾激化。2.高校檔案執法落實度較低,執法模式較為單一、固定一般來說,普通檔案管理工作的內容和高校的檔案管理是相同的,同樣存在著不同形式的違規操作,例如:對檔案資料的擅自收藏、安保規定的違規操作、檔案資料的延期移交以及檔案資料的私自變賣,等等。上述問題在高校的檔案資料管理工作中也可能存在,然而這些違規行徑卻很少受到相關部門的懲處,執法落實力度較低的問題十分明顯。執法模式較為單一和固定,造成了不良影響。3.高校檔案法制化管理意識薄弱,存在一定的滯后性由于社會性質、風俗習慣、歷史因素等諸多方面的影響,全民法治意識依然存在滯后性,這給高校的檔案法制化建設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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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法制化發展對策

1物業管理工作對于我國社會發展的重要意義

物業管理工作的開展,對于我國城市發展和民生的意義很大。物業管理工作其本身具有較大的就業容量,可以滿足較多的社會勞動力的勞動需求,對于當前社會一些剩余勞動力有著較好的吸收作用,有效的緩解了我國社會就業難的問題。并且隨著我國社會的不斷發展,物業行業也在持續發展過程中,無論是從城市整體面貌、管理水平還是就業矛盾的解決上,物業管理工作本身都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與此同時,社會的治安穩定和秩序的維持也離不開物業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在多年的物業管理發展經驗中我們可以得知,很多犯罪、火災的防范,民事糾紛的解決等工作的開展,物業管理工作都發揮了不可磨滅的作用。根據相關調查資料分析顯示,大多沒有物業的社區相比于有物業的小區其本身的社會不穩定因素更高。物業管理工作的開展也可以促進社區內部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有效開展,為廣大市民住戶提供豐富多彩的活動形式,讓社區內部鄰里關系更加和諧,營造了一個輕松、愉悅、和諧的社區生活氛圍,這對于降低犯罪率,提高社會穩定來說是非常必要的。我國社會不斷發展,社區的各項工作的開展也逐漸成為城市管理的基層工作之一。作為社區服務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物業管理工作通過與社區居委會進行合作,可以更好地對資源進行整合利用,優化社區居住空間,推進各項精神文明互動的開展。另外,物業管理工作的開展,也逐漸帶動了相關產業的發展,讓廣大居民住戶逐漸養成了良好的服務類消費意識和習慣,這對于拉動內需,促進國民經濟健康增長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

2物業管理工作法制化發展中的不足

物業產業得到了迅猛的發展,為人們的居住、生活提供了必需的保障,但由于其自身發展的行業特性,必定在走向成熟的過程中顯現出不和諧,尤其是在當今法制化國家構建步伐下,物業行業法規的陸續出臺,現行物業管理服務的問題凸現出來。第一,物業管理工作開展遇到阻礙。物業管理工作開展的過程中,其本身與其他社會問題存在一定的交叉,管理工作的執行具有一定的復雜性。物業管理工作開展中,一些糾紛和問題的產生雖然有法可依,但是其解決過程卻由于相關部門配合上的缺失,導致了物業管理工作落實開展難的問題。例如,在部分業主違法違章私自搭建房屋、私自對公用面積進行占用、違章裝修等問題的解決上,物業公司本身不具有執法權,對于相關問題的處理需要其他項目部門的大力配合和支持,僅僅依靠物業公司本身的管理工作來執行相關條款條例,其各項工作的開展效果也就難以得到保證。物業公司與業主委員會本身不具有執法權,如果相關部門不能進行有效的配合,這就會導致各項工作的開展落實受到很大的阻礙。第二,相關部門對物業管理工作不夠重視。很多政府相關部門,對于物業管理工作的認識度不足,不能對物業管理工作對城市管理水平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性有明確的認知,導致了城市管理工作的開展不能將物業管理納入其中,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城市管理工作對物業管理工作的支持。人們長期習慣于政府福利住房的影響,又受到新聞媒體對物業糾紛等突出事件的報道、傳播,使得業主與物業之間的利益沖突面片面放大。物業管理工作的開展處于剛剛起步的階段,各個行業要想實現健康發展,都需要外界環境的全面支持。第三,公眾法制意識有待進一步的提高。受限于我國國情,在經濟發展中,精神文明建設的腳步相對于經濟建設來說還相對靠后。一部分人不具備較高的思想道德素質,并且對法制知識了解較少,僅僅以自身的標準來應對物業管理工作。例如,物業管理費用收取的過程中,一部分人在日常違規行為被物業管理和制止時,他們就采取各種借口對于物業管理費進行拒交,并且不配合物業管理工作的開展。針對于這種問題,物業公司本身也面臨著較為為難的處境,很多公司為了快速解決問題,往往采取息事寧人的態度來應對,從而導致了各項物業管理工作開展不善。第四,自律機制有待進一步的提高和完善。一部分業主自身出于對個人利益的考慮,對于業主行為準則不能有效的遵守。物業公司是業主大會的選擇結果,是整個業主群體的利益體現。個別不自律的業主不能遵守相應的自律機制和準則,無故地不配合物業管理的各項工作。而針對于一小部分不遵紀守法的業主,物業公司本身也不可能拒絕為大多數業主提供服務。長此以往,物業公司的自身利益就會收到嚴重的損害。第五,物業管理成本與市場價格嚴重背離,物業企業生存艱難。物業管理水平的高要求、業主需求的高標準與服務市場價格的背離相對嚴重,并且該矛盾短期內無法調和,很多中小物業企業生存困難。

3物業管理中法制化規范服務的構建

3.1深入分析權利與具體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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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

內容提要:依法行政是我國法制建設的關鍵。國家政府機關及其所屬職能部門是代表國家行使行政權的執行機關,一定要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海洋行政管理是政府部門的行政行為,依法治海、依法管海,實施法制化管理是現代海洋行政管理的基本方式。本文通過對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內容、原則等問題的論述,指出法制化管理是現代海洋行政管理的方向。

關鍵詞: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依法行政

海洋有著豐富的自然資源,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希望所在。21世紀是海洋經濟,向海洋進軍,開發利用海洋資源,造福人類,這是21世紀人類實踐活動的主題。在海洋實踐活中,如何更好地管理海洋,實現海洋經濟價值的最大化,筆者認為,依法管海、依法治海和依法用海是我國海洋管理的基本手段和發展趨勢。為了推動我國法制化建設的進程,本文僅就海洋管理的法制化問題談幾點看法。

一、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與其他海洋管理的區別

海洋行政管理與海洋經濟管理。海洋行政管理,是指國家海洋行政機關及其授權的職能部門依據法律,行使國家權力,為鞏固國家政權和保護、發展經濟,對國家各種海洋實踐活動和海洋事業的管理活動。海洋經濟管理是國家經濟管理部門對一切海洋經濟活動進行的職能化、專業化管理活動。海洋經濟管理活動的主體是國家經濟管理部門,其管理的客體是海洋漁業與運輸業,海洋能源的開發利用及海洋藥業的生產研究等一切經濟活動。比如,國家工商行政機關對海洋開發商的設立、經營管理活動,國家稅務局對海洋開發商的稅務管理活動,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管理活動,衛生檢疫機關對海洋藥物生產的管理活動等。海洋經濟管理與海洋行政管理具有共同的目的性,二者都是為了維護海洋的經濟秩序。海洋經濟管理也是海洋行政管理的一部分。海洋經濟管理獨立后兩者仍然存在某些滲透關系。海洋經濟關系既需要經濟法調整,也要受行政法調整。

海洋行政管理與海洋司法管理。海洋司法管理主要是指在海洋實踐活動過程中,公、檢、法專門機關對一些違法、犯罪行為的管理活動。海洋司法管理的主體必須是國家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其客體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海洋經濟活動中管理對象違法、犯罪的行為;一種是海洋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海洋執法過程中執法犯法,危害國家、集體、人民的合法權益的行為。海洋行政管理與海洋司法管理是相承接的兩種管理手段。司法管理是行政管理的延續,同時也是對行政管理的監督。兩者都是代表國家行使管理權。海洋司法管理主要是依據訴訟法和行政處罰法來調整海洋實踐活動中的一切違法、犯罪行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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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法制化思考

一、行政管理法制化的基本內涵

行政管理法制化的基本內涵是指:以憲法為前提,國家需要制定一系列完善的有關于行政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并在法律的調整和法律支配的狀態下進行行政管理體系的完善,同時還要確保在實際生活中可以獲得執行和保證,也就是說要以“健康發展和有效運行”作為民主政治的目標,從而使這種法律法規達到一定的連續性、穩定性和權威性。行政的法制管理可謂是國家在行使行政權力的法律制度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是針對政府行政機關本身進行約束的法制法規,是社會公共事務的法定準則建立起來的一種良好的社會秩序。總體而言,它是國家認可并認定的,用來對整個國家行政機關行政權力進行調整的準則和基礎,用來對行政機關的行為和職責進行監督。行政法規主要包括:一是制定行政法律規范。二是實施行政法律規范。三是對行政機關及其行政機關中的公務人員行政行為進行約束和規范的行政法律規章。四是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相關內容的法律規章。如何提高我國的綜合國力是我們所面臨的主要使命。使命和義務要求政府的行政管理機關要把其行為準則和基本關系列入到法治化和制度化的管理當中,從而可以保證社會主義階段下的經濟生活中的各項經濟事業可以有序發展。

二、行政管理法制化的主要特征

(一)合理培養法治意識。“法治”是從羅馬教中學習得來的一個社會核心理念。經過長時間的磨礪,法治經過絕對君主制階段的破壞,但最終還是將力量制約的理念延續了下來,形成了法治的傳統,為憲法的形成和人權的捍衛打下了不可磨滅的基礎。對于正處于社會經濟市場經濟轉型的關鍵期的中國而言,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和社會民生發展的重要阻礙就是行政機構的法治意識的淡薄和行政能力的缺失。因此,如何使政府的法治意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強,成為了政府管理體制中不容忽略的重要問題。尤其是在我國國務院相應的法規之后,我國行政法治發展以及建設法治政府進入了一個重要時期,同時這也是法治的一個里程牌時刻。要使公眾的法律意識有所進步,就要大力加強學習和精神引導,從而達到培養地方政府人員的法治意識。特別突出強調的一點是:不同于法律知識的簡單學習,法治意識的培養是需要從實踐中逐漸積累的,同時還需要法律理論知識學習和法治意識培養相結合。此外,要更進一步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人員對依法治國觀念的進一步理解和在實踐中進一步深化法治理念。只有做到這些才可謂是做到了培養法治意識的真正效果。

(二)法制化的行政組織。我國政府行政組織是政務管理各項活動中的主要承擔者和策劃者,也就是行政的主要載體。除此之外,它存在的意義不只在于行政組織本身,它還關系到人民的義務和權利。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明確指出,龐大的政府組織機關,就會帶動與日俱增的政府行政管理人員的數目增長,國家的物力、人力、財力勢必會遭受嚴重的損失。從它的功能上來看,權力的分配和調整;職責權限的設定;行政權力的行使過程都屬于它的動態屬性,他們都直接關系著我國人民活動行為所受到的限制程度,甚至是影響到公民人身自由的活動范圍,是對人民所享受權利的重要保障,是實現社會經濟產生的重要直接影響因素。因此,行政組織法治是行政法治的首要任務。從法律制度方面進行思考,這些消極的問題是出于組織法規范沒有得到進一步完備,政府行政機構和政府的權能配置沒有得到有效的法律制約。因此,政府機構在行政職權行使的過程中要做到分化細化到每一層,每一個層次就應當有相應的組織法。目前從我國的行政機關的設置來看,對于行使行政權力機關的職責方面、設置方面、地位方面,還有權限方面都有一系列的相關法規,這主要是由憲法協同《國務院組織法》以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對其進行約束的。由此可見,行政制度的改變首先要對行政組織法的作用進行強化,并要按照行政組織管理有關的一系列法律法規所制約的原則和條例來制定一整套有較強的權力管理制約機制的行政組織管理法規體系,從而達到促進行政管理制度化、法制化的最終目的。

(三)法制化的行政職權。行政職權是國家權力中最活躍、最重要的組成部分,行政權比立法權更為活躍。在我國,國家政府執政機關的排列中,行政管理機關是所有的部門中數目最多的,行政機關管理范圍的涉及面最廣、行政機關擁有的工作人數最多,因此根據這些特性,行政機關在政府機關中所占的比重是最大的。行政權在主動權上優于司法權,司法權始終追求“不講真話”的原則。因此,司法機關具有了它的被動性。而行政權力是圍繞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實現的,是人民群眾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的基礎,它可以積極主動地使人民各方面的要求得到滿足,這就可以看到,行政權力的運行相較司法權而言是具有一定主動性的。這就意味著,如果行政權力的積極主動性沒有得到合理和充分的運行,那么依法治國理念也就失去了它的重要支柱。因此,如果要使公民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的維護和保證,就要保障行政權力可以得以合理行使,也就是要依法行政,并把行政管理活動納入法制內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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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管理法制化論文

1、轉變觀念,樹立水利法律意識

同志早就指出“水利是農業的命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這個論斷成為我國在發展農業中的重要指導思想。建國60年來,我國已由一個農業國發展為一個具有現代化水平的工業國,水利不僅是農業的命脈,而且是國民經濟的命脈。從此,水利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發生了質的飛躍。

1988年1月21日,全國人大六屆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中國歷史上第一部關于水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1988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的頒布實施,使我國的水利事業走向了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新時期。

2、建立完整的河道法規體系

加強河道法制建設,必須制定一套完備的法規和規章,從而保障河道執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繼《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頒布后,遼寧省先后制定了《遼寧省實施水法辦法》、《防洪法實施辦法》、《遼寧省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維護費及其實施細則》、《遼寧省河道資源收費暫行辦法》、《遼寧省實施河道采砂收費管理辦法細則》等,這些辦法出臺后,為遼寧省的防洪建設提供了保障。但在目前,有些地方法規和規章已不符合現行的河道管理現狀,如《遼寧省河道管理條例》、《遼寧省實施河道采砂收費管理辦法細則》等必須加快修改,使其更加完善。

此外,現行的維護費收費政策,在制定標準時沒有進行較細致的甄別,沒有考慮到其合理性和可行性,對企業的征收標準千篇一律,對個別企業存在不合理因素。因此,必須加快修改《遼寧省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維護費實施細則》,使其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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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提高法制化管理經驗

財政局以經濟發展為中心,四五”普法以來。以增強財政干部的法制觀念為先導,依照省財政廳印發的省財政法制宣傳教育第四個五年規劃》要求,加強領導,健全制度,嚴密組織,狠抓落實,局“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明顯效果,財政工作法制化管理水平明顯提高。被評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省財稅宣傳先進單位,榮獲全省反腐敗抓源頭工作先進集體、省級治安模范單位和全省綜合治理工作先進單位,連續多年被評為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機關效能建設先進單位、目標管理優勝單位,每年都受到市政府懲處,市財政集中收付中心被評為全國青年文明號。

一、健全組織,加強領導一是領導重視,健全組織。成立了以黨組書記、局長王相玲同志為組長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理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合科,并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由于機構改革,我們及時調整領導小組成員,將普法辦公室設在稅政條法科,確保普法工作的連續性。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明確職責,研究措施,推動普法工作。局黨組定期聽取普法工作匯報,及時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制定相應措施,做到堅持制度定期議,發現問題及時議,重大問題現場議,特殊問題專題議。二是狠抓宣傳,營造氛圍。我們堅持普法工作與日常工作緊密結合,將日常財政普法成果運用到預算、執行、監督各項工作中去。對新出臺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及時進行專題學習,讓廣大財政干部和財會人員全面及時掌握新法律、新法規,用法律、法規指導財政工作。建立健全財政執法責任制、執法公示制,認真總結財政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成功經驗和先進典型,加強引導,使財政財務會計等管理水平不斷提高,走上制度化、規范化軌道。三是領導帶頭,學法用法。局黨組中心組每年至少安排兩次學法內容,遇到新的法律法規出臺,領導先學一步,人手一冊,局領導親自給廣大干部講法授課,取得良好效果。四是結合實際,制訂規劃。年初有安排,年中有落實,年末有總結,促使整個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五是明確目標,嚴格考核。科室長是第一責任人,年終考核驗收,把普法工作與評先評優、年終獎勵掛起鉤來,充分調動了廣大干部職工學法用法的積極性、主動性。

二、精心組織,狠抓培訓一是抓好財政普法骨干的培訓。幾年來,先后請市司法局、市委黨校和會計函授學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舉辦師資骨干法律培訓班,專題講授《憲法》、《行政處罰法》、《預算法》、《會計法》、《政府采購法》、《稅法》等10多部法律法規知識,全市財政干部共1000多人參加了培訓。五年來我們共派出200多人次參加了上級組織的法律法規培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抓好普法保障工作。幾年來,在業務費緊張的情況下擠出必要的資金用于購買《財政普法讀本》、《政府采購法》、《預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共計1400余冊,發放給每個干部職工,做到自學有教材,學習有場地,記錄有本子。三是抓好普法培訓工作。利用《會計法》頒發20周年之際,舉辦培訓班,邀請省財政廳專家講課。把每年的4月做為宣傳教育月,組織有關人員上街進行宣傳,有效促進了財政法律法規宣傳的效果。

三、建章立制,依法理財近幾年,我局狠抓支出改革,進行財政自我革命,年年都有新進展。深化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后,我局財政資金的運行真正體現了規范、透明、安全、便捷。我們完善了內控制度,制訂了財政資金管理辦法,內含24項制度,實行定人、定崗、定責,由財政監督科對資金運轉情況進行全過程監督;進一步完善了部門預算制度,認真貫徹《政府采購法》,深化了“收支兩條線”改革。加大了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評審力度,開展會計信息質量檢查、非稅收入專項檢查和黨政干部拖欠公款清理,對預防腐敗起到了積極作用。拓展監督理財內容,逐步實現對財政預算執行、預算內外收支、政府擔保等各個方面和環節全方位的監督與監管,充分發揮財政監督的預警、監測、分析、保障、規范作用,提升了依法理財的層次和水平。

四、聯系實際,確保效果在“四五”普法工作中,我們緊緊聯系財政部門的實際,充分發揮大眾傳播媒介的作用,利用專題講座、以會代訓、知識競賽、法律知識考試、張貼宣傳標語、電視宣傳、發放宣傳單、組織宣傳車巡回宣傳等形式開展了多渠道、全方位的宣傳教育活動,形成社會化的財政法律宣傳環境。在農業稅收改革宣傳中,我局與電視臺聯合舉辦稅費改革知識問答,并在濮陽日報上刊登省人民政府第50號令《省契稅實施辦法》,并組織機關廣大青年團員下鄉進行發放宣傳單10000多份。我們聘請市豫劇團,編寫反映農村稅費的節目,到各縣(區)巡回演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們還在局機關黨組織和廣大黨員中深入開展學習宣傳貫徹“兩個條例”,促進廉潔從政教育活動,參加了全市學習貫徹“兩個條例”電視知識大獎賽并榮獲一等獎。《會計法》1993年修訂后,我們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等各種宣傳媒體,廣泛宣傳《會計法》和會計工作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中的重要意義和作用,使《會計法》的宣傳深入人心。

“五五”普法,任務光榮而艱巨。我們將繼續努力,扎實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為促進我市的經濟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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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院校法制化教學管理理念研究

摘要: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在“雙創”政策背景下,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發展,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權利意識越來越強。與此相適應,高校教學中的法制化管理應當適應發展的需要,轉變傳統的教學管理理念,進一步實現高效教學管理的法制化。

關鍵詞:民辦院校;教學管理;法制化

1民辦院校法制化教學管理的提出

古人云:論治人之道,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權。在國家層面重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與法制化建設的今天,法制化教學管理是學院教務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才培養方案實施的有效手段,是培養學生綜合素質和實踐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培養教師教學管理水平的必需手段。法制化教學管理的工作量大隨著高等教育的逐步普及,大多數民辦學院師生規模逐漸擴大,法制化教學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廣大人民群眾也越來越關注社會各個方面的法制化建設,尤其是教育,工作量隨之增加。任課教師對法制教學工作重視度不夠,法制教學工作是民辦學院中較為重要的工作,但仍有部分教師沒有予以足夠的重視,在教學管理過程中未考慮到管理方法與制定的規矩的合理性與合法性,容易出現不必要的麻煩,其違法違規行為往往會危害院校名譽。大學生在日常學習生活中法律意識淡泊,對法制與法律的了解不深,一方面容易成為犯罪分子的目標,另一方面其本身因為不知法從而犯法。因此,法制化教學管理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學管理水平。民辦學院法制化管理過程較復雜,嚴格按照相關的規章制度執行,可以促進考風、學風的建設。有利于教師制定合理的大學生管理方法,隨著國家重視法制化建設,法律意識越來越深入人心,不合法的管理往往會導致問題,重視法制化管理可以有效避免問題的出現。

2民辦院校法制化教學管理中存在的現實問題

2.1民辦院校管理者。“人治意識”根深蒂固在過去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民辦高校對教學管理上強調意志的統一、強調集中統一管理、強調服從意識,這種根深蒂固的傳統習慣導致教學管理者法律意識的淡漠。而民辦高校根深蒂固的傳統習慣主要表現在:其一,片面強調學校嚴格管理,片面強調學校的權力,從而忽視了在校學生權利的保護。其二,將學校的法制與嚴格管理對立起來,認為遵循所謂法治管理原則,就是放松管理原則,就會放任在學生的某些不良行為。其三,將學校法制化管理與思想教育對立起來,認為實施法制化管理就會削弱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這同樣是不正確的。相反,學校的法制化管理離不開思想教育,法制化管理不能替代學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它們之間既不能對立,又不能互相替代。2.2民辦院校內部制度建設落后。如果從法律的位階上看,民辦院校內部規章制度的位階是最低的,效力也是最低的,只要是與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相沖突規章制度,就都是無效的。實踐中民辦院校內部規章制度與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沖突的案件也是存在的,但最多的還是與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沖突較多。2.3民辦院校管理程序不夠規范。民辦院校缺少管理程序方面的規章制度,也就是說沒有達到“程序化的規章制度”。其表現在:對于如何制定校內規章制度沒有嚴格的程序規定;越權制定相關規章制度;雖有一些程序性的相關規定,但不夠規范、不夠細致、不夠完整、不容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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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化下的海洋行政管理論文

摘要:依法行政是我國法制建設的關鍵。國家政府機關及其所屬職能部門是代表國家行使行政權的執行機關,一定要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海洋行政管理是政府部門的行政行為,依法治海、依法管海,實施法制化管理是現代海洋行政管理的基本方式。本文通過對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內容、原則等問題的論述,指出法制化管理是現代海洋行政管理的方向。

關鍵詞: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依法行政

海洋有著豐富的自然資源,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希望所在。21世紀是海洋經濟,向海洋進軍,開發利用海洋資源,造福人類,這是21世紀人類實踐活動的主題。在海洋實踐活中,如何更好地管理海洋,實現海洋經濟價值的最大化,筆者認為,依法管海、依法治海和依法用海是我國海洋管理的基本手段和發展趨勢。為了推動我國法制化建設的進程,本文僅就海洋管理的法制化問題談幾點看法。

一、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與其他海洋管理的區別

海洋行政管理與海洋經濟管理。海洋行政管理,是指國家海洋行政機關及其授權的職能部門依據法律,行使國家權力,為鞏固國家政權和保護、發展經濟,對國家各種海洋實踐活動和海洋事業的管理活動。海洋經濟管理是國家經濟管理部門對一切海洋經濟活動進行的職能化、專業化管理活動。海洋經濟管理活動的主體是國家經濟管理部門,其管理的客體是海洋漁業與運輸業,海洋能源的開發利用及海洋藥業的生產研究等一切經濟活動。比如,國家工商行政機關對海洋開發商的設立、經營管理活動,國家稅務局對海洋開發商的稅務管理活動,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管理活動,衛生檢疫機關對海洋藥物生產的管理活動等。海洋經濟管理與海洋行政管理具有共同的目的性,二者都是為了維護海洋的經濟秩序。海洋經濟管理也是海洋行政管理的一部分。海洋經濟管理獨立后兩者仍然存在某些滲透關系。海洋經濟關系既需要經濟法調整,也要受行政法調整。

海洋行政管理與海洋司法管理。海洋司法管理主要是指在海洋實踐活動過程中,公、檢、法專門機關對一些違法、犯罪行為的管理活動。海洋司法管理的主體必須是國家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其客體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海洋經濟活動中管理對象違法、犯罪的行為;一種是海洋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海洋執法過程中執法犯法,危害國家、集體、人民的合法權益的行為。海洋行政管理與海洋司法管理是相承接的兩種管理手段。司法管理是行政管理的延續,同時也是對行政管理的監督。兩者都是代表國家行使管理權。海洋司法管理主要是依據訴訟法和行政處罰法來調整海洋實踐活動中的一切違法、犯罪行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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