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經驗交流范文10篇
時間:2024-01-24 0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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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加強法宣經驗交流材料
市人民法院為增強法制宣傳工作發展,近年來,不時完善工作辦法,加大法制宣傳的力度,不時推進法宣工作邁上了一個新臺階。
一是抓治理,增強法宣工作的指導。該院成立了法宣工作指導小組,由主管院長親身任組長。確定由政工科負責法制宣傳的組織與施行,制訂了《市人民法院宣傳工作方案》,每年確定宣傳重點、各部分法宣任務,召開專題大會進行布置部署,增強全院干警對法宣工作的注重。
二是抓步隊,堅持專兼職結合的法宣步隊。該院在政工科確定1名專職法宣人員的基本上,在各庭室都設立了兼職法宣員,構成了專兼職相結合的法宣步隊,充分發揚法院各部分的全體合力。當前,該院共有兼職法宣員18名。
三是抓硬件,增強法宣基本建立。院黨組在經費非常嚴重的狀況下,為法宣工作裝備了專門電腦兩臺,并聯接了互聯網,為向新聞媒體傳遞稿件和查閱稿件宣布狀況供應了需要的物質保證。
四是抓審核,把法宣工作歸入全院年關目的考評。依照考評方案進行把法宣工作進行了量化和任務分化,將法宣完成狀況作為歲尾審核各部分工作成果的一項主要目標。對法宣工作不克不及按目的要求完成的部分和小我,依照考評方案予以扣分,還對法定工作執行按期傳遞準則,增強法宣工作的通明性和公開性,然后進步各部分對法宣工作的自動性和盲目性。
經過以上辦法的施行,極大地推進了該院信息工作的開展。2012年,該院共在各類媒體宣布法宣稿件2901篇。個中,國家級2624篇,省級147篇、地市級130篇,較好地發揚了法宣工作宣傳法院、法庭、法官優越形象,使人民群眾調查司法變革以來法院的新成就和新轉變,愈加了解和支撐法院工作的目標。
法院規范行為年經驗交流
2012年,區法院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為指導,以建設“五型”法院為載體,有力地促進了“規范司法行為年”活動的具體深化,“五型法院”建設成為活動的助推器,結出豐碩成果,該院各項工作又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
堅持以人為本,建設和諧法院。一是幫干警樹理念,結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八榮八恥”教育,在干警中倡導對祖國熱愛、對父母孝順、對朋友誠信、對社會奉獻、對事業忠誠的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實行人性化管理,全院上下形成了互相幫助、互相愛護、互相支持的良好風尚;二是與干警心交心,開展談心、納諫、獻策活動。在干警中開展“致院長一封信”活動,讓干警們暢所欲言,為法院建設獻計獻策。先后收到干警提出的意見和建議35條,大到法院的長遠發展,小到一張紙、一滴水的管理節約,院黨組件件予以了落實。三是引干警講規范,開展講文明、樹形象活動。引導干警在日常工作中講奉獻、講道德、講正氣、講文明。規范干警的業內業外活動,不凈之地不去、不正之友不交、不義之財不取、不公之事不為,在公眾面前時刻保持法官文明禮儀的良好形象;四是為干警創環境,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為干警營造一個溫馨和諧的工作環境。年內相繼組織了籃球比賽、“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在我心中”演講比賽、公正執法先進事跡報告會等活動,還參加了區、市組織的運動會、知識競賽、文藝匯演等活動,充分展示了我院干警的精神風貌。各種活動的開展既陶冶了情操,又增強了隊伍的凝聚力。
堅持公正司法,建設效能型法院。一是始終把維護穩定、服務大局作為工作的著眼點。刑事審判把打擊重點指向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搶劫,盜竊、故意傷害等多發性犯罪,不斷加大對各類經濟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三年來,共審結刑事案件2647件,判處犯罪分子4041人。民商事審判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的原則,注重疏導、調解,做到定紛止爭、化解矛盾。2012年,隨著新港建設的推進,灣經區海域內養殖網箱的拆遷清理任務迫在眉睫,成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人民群眾密切關注的一項重要工作。我們抽調精兵強將20人,組成專案審理、執行小組,以強制執行為突破點,配合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最終涉案的71家養殖戶的網箱全部按期拆除。執行中,執法與維權并重,時刻以當事人利益為重,四處為強制執行的3家養殖戶聯系網箱內海產品的銷路,幫助其在交易中實現最大收益,最大限度地減少被執行人的經濟損失,二是始終把司法為民、服務百姓作為工作的出發點。一年來,我們推出多項便民、利民措施,實行網上遠程立案、巡回立案與院機關立案相統一的方式,方便郊區和農村群眾訴訟。尤其是對涉及老人、婦女兒童、殘疾人、進城務工人員追索贍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養老金和勞動報酬等訴訟案件,依法實行減、免、緩訴訟費用,切實保障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三是始終把促進和諧、服務社會作為工作的落腳點。把司法建議工作作為服務和諧社會的重要手段,積極就審判執行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通過司法建議的形式向有關部門獻計獻策,較好地發揮了司法建議間接調整社會管理的功能。一年來,我們向黨委、政府、企業、學校及相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22份。其中“關于部分外資企業逃債棄財行為應予重視”的建議被省高院今日信息、市委市政府信息轉發,市長宋遠方親自批示,要求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研,研究解決方案。“交警部門出具賠償憑證需完善”的建議引起我市公安交警部門的高度重視,采納了我們提出的建議,迅速對其相應的法律文書進行了完善、這一做法也在《中國法院網》刊發。
堅持增強司法能力,建設學習型法院。注重法院文化建設,營造文化氛圍,在干警中開展了征集法院之歌、推選名言警句、法律格言活動,從中遴選出61條警句格言,劃分為人生感悟、道德修養、法治理念和廉潔自律四類予以張貼,使干警時刻受到啟示和熏陶,起到啟迪心智、升華思想、樹立理念的作用。堅持周五學習制度,組織干警收看臺灣學者余世維教授的管理學講座,傳授講解如何提高組織、溝通、分析和解決問題、創新、團隊協作等能力,以此提升隊伍綜合素質。通過組織開展疑難案例評析、法律適用研討、庭審觀摩等活動,在全院進一步形成學習業務、研討法律的良好氛圍,。
堅持司法制度改革,建設創新型法院。首先,加大業務庭的審限管理力度,實施了庭長案件督辦制度,對于臨近審限的案件,由庭長予以督辦,限期審結。其次,積極探索行政審判新機制,推行了行政訴訟簡化審和行政和解工作,促進了相對人與行政機關糾紛的及時解決,提高了行政效率。這兩項改革得到了省高院的充分肯定。第三,積極推行執行方式改革,實行了執行異議聽證制度,使執行程序更加科學規范;實施了評估拍賣搖號制度,雙方當事人通過搖號方式選出評估拍賣機構,改變過去由法院單方指定評估拍賣機構的做法,從而避免了暗箱操作,保證了評估拍賣的公開公正;實行了執行懸賞制度,在媒體上公開被執行人信息,對于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人給予一定獎勵,全年共有67件積案通過執行懸賞得到執結。
堅持黨性觀念,建設廉潔型法院。用制度預防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層層簽訂廉政建設責任書,嚴格財務管理會簽制度。訴訟費、罰沒款、實際支出費由財務統一管理,杜絕“小金庫”,避免出現違反財經紀律的人和事,從內部建立起防止司法腐敗的“防火墻”。堅持開展經常性的廉政教育,7月份組織干警到監獄進行警示教育,聽取了服刑人員講述自己由國家干部蛻變為罪犯的過程,他們發自內心深處的懺悔為干警敲響了自我約束、拒腐防貪的警鐘。堅持邀請人大代表旁聽案件制度,共邀請人大代表47人次參加庭審觀摩活動,加強了人大監督權的落實。
法院轉變作風經驗交流
“轉變作風、求真務實”是今年區法院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中全院上下形成的共識。在近期開展的半年工作總結中,區法院也一改過去“領導臺上念,干警臺下聽”的傳統做法,實現了“三個轉變”,真正發揮了總結的加油站作用,為下半年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一、總結的形式,由“會議周”轉變為“工作月”
以往的工作總結,通常需要各部門的每位干警針對半年來或一年來的工作情況寫出書面總結,庭室負責人對本部門工作進行回顧梳理,先在分管院領導的主持下,召開各部門總結會議,在個人、部門總結的基礎上,最后召開全院會議,這樣一來,從個人到庭室再到全院總結,大致需要幾個周的時間,成了名符其實的“會議周”。由于進行總結的程序、事項繁瑣,還可能需要推延開庭、中止工作,出現“閉門總結”的情況。而今年,區法院的半年工作總結卻改變這一做法,取消層層召開總結會議的形式,樹立以總結促工作,以工作帶總結的觀念,要求干警們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提高審(執)質量和效率。因此,區法院將7月份定為“學習月”、“突擊執行月”、“庭審觀摩月”、“民商審判質量月”,要求干警們抓住當前正值法院審執工作出成績、出效率的黃金時間,多收案、多辦案,辦好案。
二、總結的重點,由回顧成績為主轉變為找不足、求創新為主
以往總結過多地注重講成績、總結經驗,報功不報憂。今年區法院把半年工作總結的重點集中在查擺問題、分析原因、謀求創新上。由于該院自去年以來實行了審執工作每月通報制度,對各部門的工作成果、工作業績做到了隨時掌握、及時了解。時值今年6月底,上級部署半年總結的時段后,區法院首先依據工作通報,查找工作不足。針對通報中反映出的“審執率不高、二審改發率過高”的問題,提出了提高“兩個比率”,即:結案率和調解率。并以“弘揚新風氣,創造新業績”為工作重點,繼續推進“作風建設年”活動的進一步開展,努力實現領導班子要有新形象,機關效能要有新提高,司法為民要有新進展,推動促進和諧要有新成效的“四新”效果,并為轄區的經濟發展提供優質的司法服務和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總結后的工作措施,由抽象務虛轉變為具體明確
法院廉潔監督經驗交流
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這三項重點工作,不僅是政法機關當前的重點工作,而是政法機關實現其應有的職能必須長期堅持的工作原則和工作任務。
作為國家審判機關的法院來講,如何更好地推進“三項重點工作”,我們認為其最關鍵的落腳點應該落在公正廉潔執法上,公正廉潔司法既是法院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落腳點,更是法院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根本目標。要實現公正廉潔司法,就必須建立良好的工作機制,創新管用的工作模式。法院為了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作了積極有益的探索,專門成立了以院長為組長的推進“三項重點工作”領導小組,注重管理創新,注重便民利民,注重案結事了,創立了一套全新的促進公正廉潔司法的立體工作模式。
眾所周知,權力的正確行使需要有效監督,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因此,為了保證實現公正廉潔司法這個目標,法院把工作重心始終放在監督上,以“讓監督無處不在”為宗旨,延伸監督觸角,從信訪、立案、審理、執行等各個環節以及業外活動建立全方位立體觸角,積極推行立體談心、案件回訪、全庭集體合議、信訪處理責任等制度,建立紀檢監察、審判監督、立案信訪、政工調研等內部各部門以及紀檢、人大、政協、司法監督員、人民陪審員、司法協理員協同工作的立體模式。
一、注重教育管理,強化內部監督
教育就是思想上的引導,是一個強化自律的過程;管理就是行動上的監督,是一個強化他律的過程。
在內部監督上,教育和管理都同等重要。法院在教育干警樹立廉政意識上,在堅持每周一次的廉政宣講、半年一次的廉政警示教育的基礎上,還推出了“立體談心制度”。每季度集中開展一次立體談心,黨組書記找黨組成員談心,分管領導找分管庭室負責人談心,庭室負責人找本庭室干警談心,政工科找全院干警談心,此外,院長、分管院長、庭室負責人、政工科還要對有當事人投訴舉報或有不廉潔行為傾向的有關干警進行重點談心,對個別有不廉嫌疑的干警進行誡免談話。
法院審判實踐經驗交流
近年來,區法院按照“群眾調研為基礎,骨干調研為核心,成果轉化為目的”的工作思路,利用基層法院貼近群眾的工作優勢,大力開展信息調研工作。為進一步增強法院司法能力、提升司法水平提供了強有力的智力保障和理論支持。
一、深化認識、充實力量,把信息調研工作擺在突出位置。
一是堅持黨組帶動。對涉及法院全局或與審判工作密切相關的熱點問題,院黨組堅持親自出題目、定對策,協調有關業務庭室提供素材。同時,黨組成員帶頭深入基層,掌握真實情況,接觸第一手資料,親自撰寫調研文章,形成了全院上下重視、人人動手的良好氛圍。
二是加大物質投入。克服基層法院辦公經費緊張的困難,先后投入10多萬元進行信息調研工作的硬件設施更新,配備先進的數碼相機、數碼錄像機、筆記本電腦等設備,為高效優質的開展調研信息工作提供可靠的物質保障。
三是著力推進信息化進程。創辦具有特色的互聯網站,提高網站信息調研文章的質量和品位,使其成為審判公開、溝通民意的重要窗口。
二、明確任務、突出重點,提升信息調研工作服務效能。
法院三項活動經驗交流
為進一步推進“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法院隊伍,近日,高區法院結合院干警隊伍實際,通過宣傳教育、個人自省、談話交心三個步驟在全院開展為期兩個月的隊伍建設“三項活動”,狠抓隊伍建設。
一是開展車輛管理及安全駕駛規范教育活動。通過組織學習“禁酒令”及禁止酒駕的有關規定,認真分析酒駕給自己和他人帶來的嚴重后果,堅決杜絕酒駕行為。同時要求每位干警自立保證書,對于違反規定者,進行嚴厲處罰。
二是開展對交友的自慎、自律活動。要求每位干警對交往的朋友進行全面梳理,區分真心朋友、利益朋友、一般朋友,對于任何朋友都不要因抹不開面子而違背了辦事原則,毀了自己的政治前途;同時堅決拋棄案件朋友、錢權朋友、說情朋友。
三是開展對社交應酬的自酌、自控活動。本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要求每位干警針對自己的社交應酬活動,認真排查自身在自酌、自控方面存在的問題,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進一步確立正確的價值觀,把握好處事原則,做到不該去的地方絕對不去,不該參與的場合堅決拒絕,爭取以實際行動取信于民。
高區法院力爭通過“三項活動”的開展,達到“人人參與受教育、人人剖析查問題、人人自重有提高、人人自律塑形象”的效果,進一步規范廣大干警的自身行為,維護好法院隊伍的良好形象。
中級法院法官大講堂經驗交流
為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各項成果,繼續推進法院學習型機關建設,切實打造一支“學習型、研究型、知識型、學者型、專家型”法官隊伍。我院緊密圍繞工作實際,積極創新學習培訓模式,在全市法院系統開展了“法官大講堂”活動,取得了顯著成效。現將主要經驗做法介紹如下:
一、深刻領會精神,加強組織領導
一是院黨組高度重視,做到保障有力。院黨組成員一致認為,法院干部、干警的培訓工作事關全市法院系統干部素質的高低,事關法院自身建設發展,院黨組強調“法官大講堂”活動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抓好落實。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由院黨組書記、院長任組長,副院長任副組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科,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從干部科、研究室、法官學院等抽調精干人員,專門負責具體工作的落實。明確提出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主要責任人。同時,制定了《全市法院開辦“法官大講堂”實施方案》、《關于“法官大講堂”有關具體問題的意見》等指導性文件,為活動的有序開展提供組織和制度保障。
二是提前摸底,做到組織有力。為將活動精神傳達到全市法院系統每位法官、每位干警,為活動的開展打下基礎,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相關文件及時發到各庭室科隊及基層法院,同時要求中院各庭室科隊及各基層法院,找準在工作中的不足和在業務水平上的缺漏,有的放矢的準備教學課件。
三是精心策劃,做到謀劃有力。中院召開了由中層領導干部參加的活動準備會,就實施方案、活動主題、實踐載體等主要問題展開討論,同時聯系法院實際,在隊伍建設、審判質量、司法政務等方面分別提出了建設性的意見。院黨組召開會議,對準備會提出的建設性意見進行歸納,對活動的主題、載體、目標及課件的內容、時間、方法和人員進行了明確,為活動打下基礎。
通過前期的學習準備,全市廣大法官、干警提高了對“法官大講堂”活動的重要意義的認識,增強了責任感和使命感,為活動開好局、定好向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
法院防腐敗經驗交流
基層法院身處第一線,肩負著“守土一方”的重要職責,經常與群眾打交道,與群眾的司法聯系最密切。他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直接影響到人民法院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影響到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當前,在少數基層法院和法官中司法不廉的現象,還比較突出,其主要表現為:有的基層法官意志薄弱,理想信念發生動搖,受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的支使,迷戀金錢和美色;有的基層法官法制觀念淡薄,利欲薰心,唯利是圖,以法謀私,違法亂紀,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有的基層法院為了本單位的利益,或擅自擴大司法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或公開截留、挪用執行款,或通過暗箱操作,在執行中向當事人或企業拉贊助、亂攤派,甚至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和財務管理制度。針對上述問題,我們認為,基層法院必須采取以下措施來加強腐敗防治工作。
一、切實抓好基層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強化公正司法意識。要運用各種有效的宣傳教育手段,堅持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經常對他們進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艱苦奮斗的優良傳統教育,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教育,不斷增強基層法院領導和法官公正司法意識,增強自覺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等腐朽思想侵蝕的能力。同時,要抓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宣傳學習,不斷增強基層法院領導和法官的紀律觀念、法治觀念,提高執法執紀水平。基層法院領導和法官要加強思想修養,時刻牢記黨的宗旨,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變的長城,嚴于律已,廉潔自重,耐得住艱苦,頂得住歪風,抗得住誘惑,管得住小節,永葆公正司法的本色。
基層法院紀檢組和政工科是行使紀檢監察和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政工干部是做好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力量。目前,紀檢組的管理體制和政工科的工作職能存在諸多弊端,很難適應基層法院開展黨內監督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需要。因此,改革基層法院紀檢組的管理體制,理順政工科工作職能刻不容緩。一是要將紀檢組派駐機構的人員編制(符合規定和要求的)全部收歸原派出機關紀檢委,與被派駐基層法院脫勾,其工資獎金由派出機關發放;二是紀檢組主要負責人不能從派駐的基層法院產生,而應從部門之間的干部交流產生;三是基層法院紀檢組長應參加法院黨組會和院長辦公會,列席審判委員會,對地方紀檢委負責并報告工作,獨立行使紀檢監察權;四是基層法院領導要克服以往思想政治工作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當作政工科和政工干部“副業”來對待的偏向,將思想政治工作列入基層法院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要選撥工作責任心強、公道正派、綜合素質較高的干部從事政工工作,并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標準,構建政工工作考核體系,以保證紀檢監察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經常性和有效性。
二、切實抓好基層法院的制度建設,加強對司法權力的監督制約。防治腐敗是一項長期而復雜的斗爭,要想取得成效,就必須從制度建設入手。基層法院領導干部和法官手中都握有一定的司法權力,而司法權力一旦失去監督,就容易產生司法腐敗。因此,要把對司法權力的監督制約當作基層法院反腐敗制度建設的重中之重,對基層法院領導干部和法官建立起嚴格的行為規范和有效監督制約機制,做到以制度規范權力,以權力制約權力,切實防止司法權力的濫用和腐敗現象的產生。要從管理的薄弱環節和制度的漏洞入手,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規章和廉政制度。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對執行款的管理和委托拍賣、鑒定程序的監督。基層法院對執行款管理要設置執行款專用賬戶,印制執行款專用收據,并由辦公室專人管理。任何一筆執行款都必須走賬,禁止任何一案和任何一個執行人員自行向當事人承兌執行款,廢除以往自行承兌即所謂即時清結和執行法官承兌執行款的做法,真正做到凡已向法院申請執行的案件,執行局(員)只負責收款,并開出一式四聯的執行款收據(一聯交款人,一聯隨款交辦公室,一聯存執行卷,一聯為存根),執行款統一由辦公室承兌。嚴禁擠占、挪用、截留執行款,嚴禁私設“小金庫”,堅決執行“收支兩條線”,從根本上防患和堵塞執行工作中的漏洞。同時,除中央統一保障的司法經費之外,法院審判人員的福利費與訴訟費要斷開,嚴禁截留訴訟費,一切收費全部上繳國庫,從源頭上阻止司法行政化和地方保護主義的產生。
三、嚴格查處司法腐敗行為,維護人民法院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要堅持打防并舉、標本兼治的方針,對發生在基層法院的司法腐敗現象和腐敗分子予以嚴懲。要把查處基層法官嚴重違法違紀、影響惡劣的案件作為基層法院防治腐敗的重點,著重查處基層法官玩忽職守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案件,貪污受賄、索拿卡要,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的重大典型案件,私分、截留執行款,嚴重侵犯當事人利益的案件。要通過對基層司法腐敗案件的查處,使腐敗分子曝光,使民心大快,民心大順,同時,也向廣大群眾昭示人民法院自身懲治司法腐敗的決心和信心。
法院信訪經驗交流材料
近年來,××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法院的部署要求,切實加強對涉訴信訪工作的領導,明確指導思想,把涉訴信訪工作擺到重要的議事日程,以案結事了、息訴罷訟為工作目標,以全力化解全國人大、中央聯席辦、最高法院、省、市政法委交辦的訴的涉訴信訪案件為重點,強化責任,狠抓落實,較好的發揮了審判職能,涉訴信訪案件的辦理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20*年度,該院被省高院評為處理涉訴信訪工作先進單位。
一、加強組織領導,端正指導思想
××法院堅持把涉訴信訪案件辦理工作作為法院一項十分重要的緊迫的政治任務來抓。進一步明確集中處理好涉訴信訪案件是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大局、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工作內容,是全面開展各項審判工作的內容之一,必須認真辦理,狠抓落實。為了使此項工作落到實處,該院加強了對涉訴信訪工作的組織領導,院黨組專門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成立了由院長任組長,分管信訪工作的副院長為副組長,其他院領導及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部署決策本院的涉訴信訪工作,各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涉及本部門的涉訴信訪案件,同時,立案庭作為日常辦公機構,具體負責涉訴信訪的處理,并抽調專人負責有關案件的通聯、登記,交辦和建檔等工作。從而使該院的涉訴信訪工作進一步納入制度化、規范化軌道。
二、突出重點、明確工作目標
為了使涉訴信訪工作取得實效,在工作中,該院始終把工作的重點放在全國人大、中央聯席辦、最高法院、省、市政法委交辦的案件上,放在矛盾激化、問題突出、以及案件復雜、穩控工作難度較大的對象上,堅持細致工作、耐心疏導、采取各個擊破措施,盡最大的努力,力爭把這些案件能夠解決一件就解決一件,暫時不能解決的,全力采取切實可行的方法,落實好相應的控制措施,避免產生新的矛盾,最大限度地減少老上訪和越級上訪。20*年度,該院涉及涉訴信訪案件15件15人,通過工作,已結案8件,得到有效穩控的6件,息訴穩控率達93.33%。
三、拓展工作思路,密切內外聯動
法院矛盾化解經驗交流
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是中央根據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對政法工作作出的戰略部署,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在三項重點工作中,“社會矛盾化解”是目的,“社會管理創新”是抓手,“公正廉潔執法”是保障。做好三項重點工作,是人民法院的職責所在。作為國家審判機關,人民法院要把做好三項重點工作與充分有效地履行審判職權有機統一起來,堅持把穩定作為重中之重的任務,全力做好維護穩定工作。堅持服務經濟發展,努力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堅持案結事了、勝敗皆明、定分止爭,努力促進社會和諧。
一、創新調解機制,推進社會矛盾化解
就法院工作來看,社會矛盾化解主要依靠兩種手段,即判決和調解。判決作為一種剛性手段,在懲罰犯罪、樹立規則、指引發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化解民事糾紛,實現民事主體息訴、無訴方面,則調解具有更加明顯的優勢。傳統上,調解一直被視為我國法律實踐的“經驗之花”,受到了包括西方國家在內的世界各國的贊揚。隨著時代的發展和變遷,在我國社會格局面臨深刻變革的當前,筆者認為,調解也可以有所深化和突破,有必要進一步拓展調解工作空間,完善調解工作機制,建立大調解工作體系。
1、堅持調解優先。把全程調解理念貫穿于審判活動的始終,將調解貫徹到立案、審判、執行、申訴、信訪等各工作環節,努力做好民商事、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工作,行政案件協調和執行案件和解工作。不斷創新調解方式,豐富調解手段,采取上門調解、就地調解等靈活多樣的調解方式,努力化解社會矛盾,實現案結事了。
2、實行訴前調解。謂訴前調解,就是立案前的調解,即在當事人提起訴訟后,法院立案受理前,立案法官在征得起訴人同意的情況下,暫緩立案,由立案法官先行調解或將糾紛交由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再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在現行民訴法中,雖然對訴前調解沒有明文規定,但我們在訴訟實踐中通過對訴前調解的探索和嘗試,收到了較好的效果,也得到了人民群眾的肯定。同時訴前調解對法院而言也具有積極的意義,減少了部分不必要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序,節約了有限的司法資源。
3、推行三調聯動。積極構建大調解格局,克服司法調解的局限性,建立“訴調對接”的糾紛解決新模式,積極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進行程序、效力、工作機制的全面對接,著力構建“三調聯動”工作機制。根據不同的案件類型,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形成調解合力,促進矛盾糾紛解決。比如,婚姻家庭案件與婦聯聯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與公安部門聯系,土地、房屋、相鄰關系案件與國土、城建部門聯系,對需多個部門協調的,請當地黨委、人大、政府出面協調進行調解。同時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員、村治保員以及當地有較高威望人員的協助作用,通過訴訟調解、庭外調解促成雙方自行和解,最終由原告撤訴或由法院根據和解協議制作調解書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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