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經費范文
時間:2023-03-17 21: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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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搞好“三公”工作,我局成立了以書記、局長李立安為組長、副局長彭勝輝為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和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三公”經費管控工作領導小組,今年年初重新下發了《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和《公務用車管理辦法》等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實行會審聯簽制度,從制度對全局支持進行規范,確保“三公”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二、強化工作落實,嚴控“三公”經費
1、會議及公務接待費用
我局20**年會議及接待費用預算為7.2萬元,20**年會議及接待費用預算為6.24萬元。我局20**年會議及接待費用為40.5萬元,20**年會議及接待費用為53.5萬元,20**年1-6月會議及接待費用支出14.3萬元。
我局對公務接待費用實行會審聯簽制度。接待安排先由需接待部門的經辦人員向領導請示,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報銷時必須由經辦人員、會審聯簽小組會簽,經分管領導審批后,財務股核報。經調查,我局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等情況,支出偏高的原因:按上級要求,我局開展了多次公路專項整治行動,上級檢查多,部門聯系公務接待較多;路政巡查加班餐費等共同導致。
2、外出學習培訓參觀考察情況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用
我局對公車購置及運行費用實行單列記賬,定點維修、定點加油、統一保險和統一報廢更新制度。經查,我局在自查自糾階段如實登記上報公務車輛情況;節假日嚴格執行公務車輛封存備案制度;不存在超標準配備公車或豪華裝飾公務用車行為;不存在公車入私戶行為。
三、積極完善監管,共建長效機制
根據自查結果,我局對嚴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八項強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強行政成本意識,努力提高執行力,超前謀劃,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是加強對會議經費的管理。控制會議時間、會議規模,盡量利用機關會議室,能夠簡化會議形式的一定要簡化。
三是加強對考察及差旅費的管理。控制出市、縣參加會議、考察的人數,不安排沒有實際意義的公務考察活動。出差之前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作為報銷時的依據。
四是加強對公務車輛的管理。規范和控制公務用車修理、用油等行為,修理前報機務股并填寫修理審批單,并到定點機構進行修理;節假日和不使用時車輛一律停放到機關院內。
五是加強用水用電管理。對空調、照明、用水等進行統一管理,提倡節約用水用電。
六是控制公務接待費用。嚴格按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中的審批程序進行接待,嚴格控制接待標準。
七是規范大宗購置及辦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購置一律按政府采購規定實施,辦公用品采購實行定點采購,需要辦公用品的股室填寫辦公用品采購單,經分管領導批準后,統一由辦公室進行采購。
八是規范財務管理。公務費用支出實行計劃管理,規范批報手續,實行“一支筆”審批和財務公開制度。
三公經費自查報告(二)
根據省、市紀委通知要求,我區對公務活動中涉及的“三公”經費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三公”經費管理情況
20xx年度,我區“三公”經費共發生70.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費68萬元,公務接待費2.2萬元,沒有公款出國(境)事項發生,此項費用不存在。
二、“三公”經費管理辦法
我區公務用車運行費實行定額管理,處級領導專車運行經費每年2.5萬元,部門公務車經費每年1.5萬元,憑據核銷,超支不予處理。
公務接待費我們以林業局經營收入為基數,按照稅法規定,計算出當年公務接待費可以發生的最高額度,并把接待費用控制在最高額度以內。具體管理中,本著從嚴管理、勤儉節約、圓滿待客的原則,制訂了一系列制度和規定,強化公費招待審批制度,加強公費接待部門和接待標準的管理,既加強了業務招待費的使用管理,又促進了有關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三公”經費管理成效
通過各個環節的管理和控制,我區20**年“三公”經費管理取得良好效果,即節約了資金,又發展了業務,在拓展外部市場,協調和密切各方關系上取得了可喜成績。
今年我局將會繼續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按照上級的要求,繼續深化部門預算改革,強化制度建設,完善預算分配機制,進一步加強“三公”經費預算的編制和執行管理,大力推進建立和完善厲行節約的長效機制。
三公經費自查報告(三)
一、部門基本情況
(1)、部門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并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統計和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承擔戰備支前運輸的有關工作。
(三)指導交通運輸業體制改革;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維護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的平等競爭秩序;調控和平衡全市交通運輸運力;引導交通運輸業優化結構和協調發展;指導交通運輸業協會工作,發揮交通運輸業協會的功能和作用。
(四)負責全市公路、水路的運政和路政管理,統一管理城鄉公路、水路客貨運輸;管理城市客運(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車);加強交通運輸服務業的管理,指導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對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進行調控。
(五)負責市屬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重點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及客貨運輸站場的管理。
(六)負責全市汽車維修市場的行業管理。
(七)負責全市水上港航監督、船舶檢驗、船員培訓考核及交通安全管理和船舶維修市場管理。
(八)開展全市交通行政執法監督、檢查。
(九)貫徹交通運輸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監督實施交通運輸技術標準和規范;組織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的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2)、機構設置
我局下設3科1室即業務科,法規科,技術安監科,辦公室。
(3)、人員情況及增減變動原因
二、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年收入預算2041.57萬元,全部為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收入。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年項目支出預算1294.57萬元,用于公路養護、對城市公交補貼、農村道路客運補貼、出租車補貼、農村道路建設、行政單位醫療、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
三、部門預算中“三公”經費安排情況
(一)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20萬元。具體支出內容:執行公務和開展業務活動發生的公務接待費用,其他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費用。
篇2
2011年7月6日,中國工程院2010年“三公”經費決算數據和201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成為繼科技部之后又一個曬“三公”經費賬本的中央部門。國務院曾三令五申要求中央部門壓縮預算,并明令各中央部門務必于2011年6月將本級“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向社會公開,然而到目前為止,只有極少數部門響應了這一要求。可見,“三公”經費執行極為不力。
點評:所謂的“三公”經費指的是政府部門公務出國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用三項。實際上,國務院之所以要求中央部門先行公開,顯然是出于“一步一步來”的考慮,讓中央部門帶個好頭,然后要求地方政府部門跟進。如果公開“三公”經費的第一步都邁不出去,沒有“上行”何以“下效”,所謂遏制“三公”消費、打造廉潔政府,將從何談起?這么多年來,“三公”消費問題為輿論質疑最久,為民眾詬病最甚。實際上,公開“三公”經費的意義是雙重的:既在于滿足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遏制“三公”消費,也在于提高政府部門的公信力。某些政府部門的公信力較低,而“三公”消費無疑是影響政府公信力的一大“軟肋”,相關信息越是不公開,民眾的猜疑就越多。以此觀之,將“三公”經費置于陽光之下,對于政府和民眾實屬“雙贏”之舉,反之,不公開的結果則是“雙輸”。
對于拒不公開“三公”經費賬本的部門,不能僅僅譴責了事,而當以問責機制迫使其公開“三公”經費,在這方面國家是有法可依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信息屬于政府信息公開范圍。該條例同時規定,“財政收支、各類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屬于政府重點公開的信息。毫無疑問,“三公”經費不僅位列政府信息公開范圍,而且屬于應當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在該條例的“監督和保障”一章,對于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規定了罰則:“由監察機關、上一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行政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那么,這些無視國務院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沒有公開“三公”經費的中央部門,其相關責任人該不該被問責?還有,誰來負責問責?我們拭目以待!
篇3
(一)高校“三公經費”支出的特殊性
高等學校從其性質和社會職能上講是綜合性的提供教學和研究條件的高等教育機構,基于這一屬性,高校按照上述范疇發生的“三公”支出往往有其特殊性。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因公出國(境)費:對于一般行政事業單位來講,因公出國(境)主要工作任務為考察、交流、訪問等,防止過高的因公出國(境)費用的目的是控制公款出國旅游等不良社會現象。然而對高校而言,教師學生在日常教學科研活動中發生的參加各類國際會議、學術交流、師資培養培訓、合作辦學、公派學生交流等出國出境活動應當與上述現象有著本質區別。這些對外交流活動往往是高校加強內涵建設的重要方面,也是衡量高校辦學實力和水平高低的關鍵指標之一,因此不能簡單定性為“三公經費”的支出內容。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該費用一般是指行政事業單位一定級別官員專車和工作人員用車發生的相關費用。對高校而言,除了正常的公務用車費用外,還存在著因多校區辦學發生的校區交通車輛的購置與運行費用,以及在教學計劃內的教師學生參加各類競賽比賽、科研學術交流、生產實習及社團活動等日常發生的車輛運行費用,這些費用往往也是和學校的教學科研活動緊密相關的,應當納入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支出,并非是公務用車的范疇,但高校在會計核算時往往不易將此部分支出從車輛運行費中分離,因而導致了公務用車費用的虛增。公務接待費:高校的綜合發展需要在各個方面拓展生存空間,教學、科研、學科、實驗室、招生就業等等;此外各類評比、檢查等活動也始終貫穿于高校的日常管理事務之中,這些都不可避免的增加了高校在公務接待方面的支出。
(二)高校“三公經費”支出的隱蔽性
高校日常各項經濟活動均圍繞學校的教學科研活動展開,這在一定程度上也無法避免的出現一些應當屬于“三公經費”范疇內的支出被“包裝”成教學科研的業務支出,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1.通過各類會議轉移部分招待費用,從會議費科目列支應當屬于公務接待的支出。2.差旅費用中往往包含公務車輛運行的費用,從差旅費科目中列支部分公務用車運行費用。3.通過各類培訓班、科研項目變相轉移部分應當屬于“三公經費”范疇的支出。4.通過虛假的經濟事項或票據隱匿部分屬于公務接待的支出,最常見的有購買電子產品作為禮品、購買消費儲值卡換開為“辦公用品”發票等等。此外,部分高校還通過下屬科研院所、經濟實體等關聯單位轉移支付“三公經費”支出,這一類的行為往往更加隱秘,難以被發現并歸集到“三公經費”支出之中。由此我們不難發現,現階段高校“三公經費”的公開,僅僅是對已經發生的相關支出的分類匯總統計,只能片面的反映高校“三公經費”的真實情況,缺乏從預算到核算、決算、公開、監督這一過程性的管理,“三公經費”公開的質量和可信度都不高。
二、推進高校財務精細化管理,有效監管和控制“三公經費”
(一)做好預算編制精細化,從源頭控制“三公經費”。
預算編制是高校各項財務管理工作的出發點,也是控制“三公經費”的第一道關口。目前,大多數高校在預算編制過程中,往往采用“經驗主義”,通常在以前年度預算數和決算數的基礎上簡單加加減減,帶有很多主觀性,缺乏對各項預算支出進行科學的合理化測算。筆者認為,高校首先應當將“三公經費”從基本支出預算中分離出來,按照項目支出編制預算。這一點包含兩個層面:第一是部門預算中將“三公經費”單獨預算,目前各高校已經基本實現;第二是將校內預算與部門預算接軌,也單獨安排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購置與運行、公務接待等三項支出,杜絕“兩張皮”的預算。其次高校應當根據學校發展的工作計劃和切實需要,在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三項支出精細化測算。例如:因公出國(境)費用,可以根據因公出國(境)團數和人數詳細測算出國(境)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簽證費、其他雜費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用,應當分別測算車輛購置及運行兩部分費用,其中運行費可根據公務用車數量測算車輛保險費,根據行駛里程歷史數據測算燃料費及安全獎勵費,根據車輛年限測算維修費等等;公務接待費用應當參照國務院頒布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結合當地物價水平,根據預計的公務接待的次數人數,合理進行測算。總之,高校“三公經費”從預算的環節開始就應當做到有理有據,有賬可查。
(二)做好內部控制精細化,從制度上約束“三公經費”。
建立完善的內控制度是降低“三公經費”支出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徑。高校應當制定約束“三公”行為的相關制度,明確相應職能部門的管理權限,履行嚴格的審批程序,建立預警制度,完善監督機制。例如:對于因公出國(境)行為,經過學校決策機構審批同意后,由外事部門對外出事項與任務、外出人員、目的地、外出天數、經費預算等信息進行校內公示,事后再對每次出國(境)發生的所有支出明細進行公開,據此比較是否有超預算范圍的支出發生;對于公務用車,應當由相關職能部門扎口審批,對用車事由、用車時間數量、行駛里程等信息做好備案登記,防止未經審批用車、超審批范圍用車甚至公車私用等行為;對于公務接待,也應當由相關職能部門扎口管理,避免未報批接待、超標準接待等違規行為。此外,對于三項經費的支出,財務部門可以建立預算執行預警制度,當支出總額度達到預算額度一定比例時,應當提醒學校管理部門和決策機構。
(三)做好會計核算精細化,準確歸集“三公經費”。
筆者前述已經提到,現階段高校“三公經費”的公開僅僅是一個事后反饋,是對已經發生的相關支出的匯總統計,帶有很大的主觀性和彈性空間。高校財務部門應當在進一步明確“三公經費”內涵的基礎上做好核算過程化管理。首先,應當在財務系統中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明細設置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等四個二級明細科目,實現和預算的無縫對接。其次,財務人員核算時應當仔細甄別,避免將與教學科研等活動相關的支出歸集到“三公”支出,人為擴大“三公經費”。具體實務操作中應當重點關注以下經濟事項:將各類學術會議、評獎比賽中的工作餐歸集到公務接待費用;將教師學生參加生產實習、社會實踐等活動教學用車費用歸集到公務用車運行費;將出差過程中發生的伙食補貼標準限額下的餐費歸集到公務接待費;將按照教學計劃安排的教師學生出國交流的費用歸集到公務出國境費用等等。最后,財務部門在核算過程中應當仔細審核“三公經費”支出的審批權限和支出明細,杜絕缺審批程序、超預算超標準的“三公”支出從財務報銷付款;同時應當強調預算執行的剛性原則,嚴禁在會計科目中相互調劑,嚴禁在其他預算經費中列支“三公”支出,變相隱匿“三公經費”。
(四)做好信息管理精細化,及時監督“三公經費”。
首先,高校應當盡快推行公務卡結算,實現支付信息的電子化,有利于財政部門將公務支出信息統一納入財政動態監控的范圍。其次,有條件的高校可以利用校內財務信息管理平臺,授權校內相關機構部門,例如審計處、監察處等,或者相關人員,例如學校紀委委員,工會代表、教代會代表等實時查詢“三公經費”支出的權限,做到真正的動態監控,也能有效遏制“三公”支出。
三、結束語
篇4
關鍵詞:“三公經費” 支出管理 加強
我國“三公經費”規模較大,2013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達到79.69億元,在省本級中,2012年北京超過10億元達到10.1億元,上海也達到9.59億元。由此可見加強“三公經費”支出管理勢在必行。實際上,我國近年來積極推動八項規定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制度,“三公經費”管理上了一個新臺階,而按照《機關事務管理條例》規定,縣級以上政府需將“三公經費”納入預算管理,并定期公布;根據國務院工作按排,市縣一級政府“三公經費”將在2015年之前全面公開,一個管理完善、規范的“三公經費”支出體系將在多方的努力下逐步構建,對經費節約形成有效的支撐。
一、加強“三公經費”管理的現實背景
當前,我國“三公經費”總額、比例都相對較高,部分地區公務消費等引起社會不滿,如何加強管理,成為政府、社會公眾所共同關注的課題。
(一)國家有要求
全國兩會后,新一屆政府“約法三章”,提出公費接待、公費出國、公費購車只減不增,為達到這一目標,國家采取了諸多積極的舉措,如通過控制預算增長控制“三公經費”支出等,按照中央的要求,各級政府部門必須加強“三公經費”管理,壓縮“三公經費”支出。并且,這種經費壓縮在中央本級已經取得了明顯的成效,2013年4月公布的年度“三公經費”預算中,其占財政撥款預算比重同比下降1.6個百分點,其中公務接待下降4.3個百分點。由此可見,中央敢于對“三公經費”支出,對于地方特別是縣一級而言,必須嚴格貫徹落實重要的要求,以中央部委為表率,制定出“三公經費”控制方案,推動財政資金節約。
(二)發展有需要
當前,地方特別是縣一級財政資金緊缺,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中非稅收入比重過高,審計署數據顯示2011年這一比例達到60%,導致財政收入不穩定。同時,縣一級財政對中央和省級財政轉移支付依賴度過高,同樣是審計署的數據顯示,2011年審計的54個縣當中,上級轉移支付金額達到738.18億元,占公共財政支出的比重接近50%達到49.39%,中西部地區這一比重更是超過60%達到61.66%。表明縣一級政府的財政實力較弱,大量的縣級政府高負債運行,審計署數據顯示,2010年底,債務率高于100%的縣達到99個,借新還舊債率超過20%的縣達到20個,在如此大的財政壓力下,地方政府必須嚴控“三公經費”支出,將有限的財力投入到經濟社會發展當中,投入到民生保障當中。
(三)社會有期盼
當前,我國居民對社會發展期望越來越大,《社會心態藍皮書:2013年中國社會心態研究報告》資料顯示,2011、2012年對生活狀況傾向于滿意的分別僅47%、44.7%,而《2011全國百強縣居民滿意度調查報告》資料顯示,全國百強縣政府服務滿意度僅72.47,表明政府服務離社會的需求還有一定的差距。在此背景下,只有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將更多的財政支出用于社會公共服務,樹立廉潔高效的政府形象,才能滿足社會的需求。
二、“三公經費”支出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其成因分析
雖然國庫集中支付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基層行政事業單位支出不規范的問題,形成了有效的監督,提升了“三公經費”管理水平,而我國會計準則的國際趨同改革以及會計準則的不斷完善又為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提供了指導,更好的規范了“三公經費”會計核算,但總體來看,目前“三公經費”管理中依然存在不少的問題,表現在預算支出管理不到位,權利尋租尚未杜絕。
(一)預算支出管理不到位
當前,全面預算管理在“三公經費”管理中得到廣泛的應用,而在國庫集中支付的背景下,單位“三公經費”支出都需要經過國庫支付中心的審核,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保證預算的執行。但從實踐來看,國庫支付中心無法對“三公經費”消費情況進行全面的、實時的監督,從而導致存在預算支出管理不到位的情形。2012年審計署審計結果表明,54個被審計的縣中,2011年財政報表少反映收入、支出分別達到83.29億元、44.50億元,虛列支出達到66.56億元。
(二)經費支出控制不嚴密
目前對“三公經費”的控制主要體現在總量上,總量規模沒有超標就不會存在大的問題,但這種總量控制還有待進一步細化,首先,從“三公經費”標準來看,目前國內公務接待尚無明確的、法律意義上的標準,出國公費開支的標準則已執行十余年,已不適合當前的實際情況需要調整,無法有效約束當前的公費消費行為。其次,從“三公經費”口徑來看,各地特別是縣一級單位在預算編制當中,一般用“一般業務費”科目包含了公費出國、公務接待等費用,對于“三公經費”的核算范圍存在邊界性的問題尚待明確。
(三)權利尋租尚未杜絕
由于國家對“三公經費”的支出范圍、支出總量等都有較為明確的規定,部分地區領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積極利用手中的權利進行規避。如在公務接待活動中,與接待單位合作將單次金額較大的接待活動細化為二次甚至三次以確保“達標”;在公車購買中利用管轄范圍內的企業購買,再采取借用的方式獲得車輛的使用權;在出境公務活動中,以攜帶翻譯、助理等名目公費出國旅游等等,這些活動實際上都是違反“三公經費”支出管理的。
三、加強“三公經費”支出管理的對策建議
當前,我國“三公經費”支出管理已經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針對管理實踐中發現的問題,建議政府部門“三管齊下”,從制度的制定、執行、監管等多方面形成合力,確保“三公經費”支出合法合規。
(一)制定完善的“三公經費”支出管理制度
首先,要明確“三公經費”支出范圍,在實踐中,要通過列舉的方式全面的描述“三公經費”核報的范圍,特別是對于一些邊界性的支出要予以明確,避免“打球”等問題的產生。其次,要明確“三公經費”標準,除嚴格貫徹執行當前公務用車標準外,對于公款接待、公款出國的標準也要予以明確,并根據物價變動、匯率變動動態予以調整,使這些標準既符合實際情況,具有可操作性,又不會形成浪費。再次,要明確“三公經費”規模,這種規模包括總量規模和比例規模,總量規模即“三公經費”總支出必須限制在一定的范圍以內,而比例規模則可以從總支出占財政收入比重等方面進行考量,確保“三公經費”支出不會成為財政負擔。
(二)積極落實規范“三公經費”支出管理
首先,要以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為契機,實現國庫集中支付向鄉鎮、街道辦事處等基層單位拓展,實現集中支付的全覆蓋,便于“三公經費”支出管理。其次,要強化預算支出管理,加強預算支出動態監測,要利用國庫集中支付中心的數據資料,開發出信息化管理軟件,將預算值與實際值進行比較,一旦實際值達到預算值一定的比重則啟動智能預警,向經費支出單位進行信息反饋,以督促其強化支出控制。再次,要積極推動縣級政府“三公經費”網上公示制度的盡快實施,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快推進“三公經費”預算公示,在會計年度結束后及時對會計信息進行處理,真實、準確的向社會公示“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對支出與預算不符合之處、支出金額較大的項目進行詳細的說明。
(三)強化外部監管推動“三公經費”支出管理得到執行
首先,要發揮審計部門的作用,審計部門要通過與國庫支付中心合作,定期不定期的對“三公經費”支出情況進行審計,特別要突出對經費超標單位、支出規模大的單位、上一年度違規支出單位的審查,并客觀公正的提出審計意見。其次,要發揮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要發揮紀檢監察部門的執法作用,對違規使用“三公經費”單位進行審查,甚至約談單位負責人乃至于立案偵查,以保障“三公經費”管理的嚴肅性。再次,要發揮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要在充分發揮微博等網絡工具作用的同時,建立專門的“三公經費”監督渠道,如設立專門的投訴網站,便于公眾監督,提高監督水平。
參考文獻:
[1]齊新.淺談“三公經費”管理存在問題與對策[J].中國外資,2013
[2]姜秀敏,秦龍.制度建設:“三公消費”治理的路徑選擇――基于行政成本理論的視角[J].行政論壇,2013
篇5
二、狠抓落實,嚴控各種預算外支出
1、公務接待費用
我區人大2012年公務接待費預算為 ?萬元,1-5月實際支出? 元,占全年預算比例? 。
經查,我區人大上半年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等情況。
2、公款出國(境)費用
上半年我區沒有出國(境)事項發生,此項費用不存在。
3、公車購置及運行費用
我區20XX年車輛購置及運行費用預算為 ?萬元,1-5月實際支出? 元,占全年預算比例? 。
經查,在公車管理及專項治理中,我區人大在自查自糾階段如實登記上報公務車輛情況;節假日嚴格執行公務車輛封存備案制度;實行政府采購購置公務用車;不存在超標準配備公車或豪華裝飾公務用車行為;不存在公車入私戶行為;不存在利用職權向企業或區直各部門調換、借用、租用汽車行為。
4、其他公務費用
我區20XX年會議支出預算? 萬元,1-5月實際支出 ?元,占全年預算? ;通信費用預算? 萬元,1-5月實際支出? 元,占全年預算? 。其中,3月份召開的禹王臺區一屆一次會議會務費用,是由區財政撥付的人代會專項經費 ?萬元。
三、完善監管,防控共建長效機制
根據自查結果,我區人大對嚴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八項強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強行政成本意識,努力提高執行力,超前謀劃,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是加強對會議經費的管理。控制會議時間、會議規模,盡量利用機關會議室,能夠簡化會議形式的一定要簡化。
三是加強對考察及差旅費的管理。控制出市、區參加會議、考察的人數,不安排沒有實際意義的公務考察活動。
四是加強對公務車輛的管理。規范和控制公務用車修理、用油等行為;最大限度提高單車使用效率。
五是加強用電管理。對空調、照明等進行統一管理,提倡節約用電。
六是控制公務接待費用。加強公務接待管理,防止公務接待中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
篇6
探尋
重訪白廟看“裸曬”
口肖潘潘
四川巴中市巴州區白廟鄉通過網絡公示鄉財政每月的公務開支明細,大到公款招待,小到購買紙杯,被網友稱為“裸曬第一鄉”。地方“接力”公開“三公”經費,基層特別是鄉鎮一級如何推進?白廟鄉的做法引人注目。
時隔一年半,白廟鄉還依然堅持著“裸曬”嗎?8月4日,記者在白廟鄉黨委書記張映上那里得到了答案。
“三公”公開堅持一年半
記者:這幾天,“三公”經費公開成為輿論熱詞,作為較早推行公務費公開的鄉級政府,白廟鄉現在還在堅持嗎?
張映上:我們一直在堅持公開。就在今天下午(8月4日),我們剛公布了7月份的鄉政府財務開支明細表,以單筆明細的方式,詳細公布了7月份的開支情況。不僅這個月,每個月的明細表,我們都及時通過鄉政府官方網站向全社會公開,在外地打工的白廟人也能查看并及時提出意見。
公開跟招商不矛盾
記者:以前有報道稱,因公開“三公”經費,影響了白廟鄉的招商引資,有這樣的情況嗎?
張映上:“三公”經費公開,與招商引資不矛盾。我們倡導公開,不是不講人情。投資商來到白廟鄉,我們按照禮節也會請客,只是更加嚴格地按照接待標準來執行,也得到了投資商的理解。而且,我們還把每筆招待費告訴老百姓,也贏得了他們的支持。目前,有意向到白廟鄉投資的企業有7家,已經落地的企業有2家,一個是已經投資2000萬元的金銀花種植(計劃兩年投資5000萬元,三年投資2.7億元),一個是土雞養殖。發展上來了,老百姓也從懷疑到相信再到擁護了。
要堅持,最難的是決心
記者:白廟鄉堅持“三公”公開效果明顯,但我的疑問是,白廟鄉的公開與您和您的這套班子的強力推動分不開,是否有制度保障,如何才能不斷堅持下去呢?
張映上:能否堅持有待實踐進一步檢驗。我們能推行這件事情,一方面與巴中市倡導“做陽光人,辦陽光事”分不開,另一方面與制度建設分不開。對于“三公”經費公開,鄉人大主席團已經通過了決議,要求政府機關必須公開開支明細,如果不公開就要追責。我們也在實踐中一步步完善鄉內制度建設,力求公開一棒一棒傳遞下去。
記者:當前“三公”經費公開正在向地方政府推開。回顧這一年半白廟鄉的公開,您覺得公開難嗎?最難的是什么?
張映上:我覺得最難的,還是決心。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有心公開,肯定能做到。
思考
讓“糊涂賬”變成“信心賬”
口白峰
備受關注的中央部門“三公”經費,在輿論高度關注和公眾熱切期盼中,終于第一次出現在人們的視野。公開“三公”經費既是社會的期盼,民眾的心愿,當然也應該是權力部門“清洗”自己的一次絕好機會。“三公”經費的公開,可以說讓一些部門費盡心機,絞盡腦汁,想盡辦法,力圖讓“三公”經費,既公開又不挨罵,更興許能獲得一份贊譽。而這種想法直接導致的結果是令公開方式沒有章法,沒有細則,讓“三公”經費成為一筆讓公眾霧里看花的“糊涂賬”、“疙瘩賬”。
篇7
“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經費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是維護行政事業單位正常運行的基本經費的組成部分。十以來,隨著社會公眾民主法治意識和監督參與意識進一步增強,對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三公”經費的支出情況關注程度也越來越高。2012年6月13日,國務院第208次常務會議通過并于2012年6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21號公布了《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其第十二條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納入預算管理,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在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總額中的規模和比例。政府各部門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和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制定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支出計劃,不得挪用其他預算資金用于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或者因公出國(境)。”當前,我國高校在使用及管理“三公”經費中問題百出,突出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缺乏明確標準,鋪張浪費現象普遍
近些年,由于規模持續擴張,高校在“三公”經費管理上腐敗問題滋生。具體表現如下:超標準公務接待。一方面,公務消費高大上。長久以來,為了表示對對方的尊重,往往超規格接待,公務費用一再提高。另一方面,巧立消費名目,檢查、慶功、召開會議等各種花樣層出不窮;因公出國(境)泛濫。有些高校借學術交流、考察國外先進經驗的名義公費出國旅游;不按制度要求配置和使用公務用車。如一些高校超超標配置公務用車,公車私用現象普遍。
(二)計算口徑不一致,統計數據不準確
如上所述,“三公”經費為用于出國(境)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等方面的財政撥款支出。高校作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盡管財政撥款占主要經費來源,但是作為高校經費來源重要組成部分的學費收入、科研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逐年增加,而這三項為教育事業收入,非財政撥款,該部分資金形成的“三公”支出是否涵蓋于高校“三公”支出公開的范圍之內尚無統一要求,故統計數據不準確。
二、高校“三公”經費的特殊性
同一般行政事業單位的出國費、公務用車費用及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招待)費相比,高等學校在“三公”經費開支的內容上有著顯著的特殊性:
一方面,相比于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高等學校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以出國訪學、學術會議等內容居多,并非考察和旅游。況且,當前中外合作辦學已經成為多數高校發展的必要途徑之一,政府及主管部門多鼓勵和支持高校與國外學校團體等進行學術交流、聯合培養等,因此對高校出國(境)費用應加以區別。
另一方面,高校的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除了校長、書記等用車發生的相關費用,還有因教學、科研等業務需要而發生的相關費用,這并非公務用車范疇。因此,會計核算上應根據實際經濟事項的業務性質加以區分,不能籠統的都計入“三公”經費的范疇。
三、“三公”經費公開對高校財務管理的影響
“三公”經費公開,有助于高校加強預算編制和管理的科學性、準確性,完善預算支出,尤其是“三公”經費支出標準體系。為了應對社會監督,高校必然在預算編制的精細化,預算執行的嚴格化,實現預算與決算的銜接等方面下功夫,這必將會促進學校財務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平上一個新的臺階。
“三公”經費公開,有助于主管及財政部門對高校展開績效評價工作。公開各高校“三公”經費預決算,各高校必然會對彼此之間的相關支出進行橫向比較,這樣支出較高的學校必然會受到社會各界的譴責。在政府和社會的有效監督下,將進一步促進高校辦學效率和辦學質量的提升。
“三公”經費公開,高校的財務管理將面臨新挑戰。在信息公開的背景下,各高校“三公”經費的預算、核算和決算之間要保持有效銜接乃至高度一致,以保證公開信息真實、完整,這會一進步促使高校財務管理的重心由注重日常核算轉向注重預算管理。同時,高校公開“三公”經費后,其可能會遇到來自社會各界的各種責難,面對社會壓力,學校必須進一步完善包括“三公”經費在內的各項財務管理工作,提高經費使用效益,提升辦學形象。
四、新形勢下加強高校“三公”經費管理的新思路
(一)加強預算管理,明確“三公”經費內涵
高校應根據其特殊性進一步建立健全“三公”經費管理辦法,以便做到有章可循,準確地核算和統計“三公”經費情況。為此各高校一定要結合自身的特殊性,嚴格的、準確的、更要全面的界定對界定“三公”經費的內涵,這樣才能夠統計與“三公”經費相關的真實支出;同時編制預算時,明確細化各項指標,加強“三公”經費預算執行過程管理,確保核算內容真實、完整、有效,并做到決算不超預算額度,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保持逐年遞減的態勢。
(二)健全會計核算體系,準確反映“三公”經費支出
如前所述,高等學校“三公”經費支出不同于一般行政事業單位的“三公”經費支出,為了能夠準確反映其支出,有必要對會計核算體系進一步完善。特別是恰逢新就高校會計制度轉變時期,我們可以根據根據業務性質的不同,對“三公”經費科目進一步細化,設置明細科目。如可以在出國費科目下設置“公務出國費用”、“學訪費用”等明細科目單獨核算,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下設置“公務用車”、“教學業務用車”等明細科目單獨核算等。
(三)加強科研項目管理,提高經費管理水平
近年來,隨著國家及企業對科學技術的投入增加,高校科研經費收支規模出現了持續增長的態勢,其支出占學校總支出的比重越來越大。由于歷史及長久以來形成的觀念的原因,項目負責老師認為科研經費為自己的錢,自己愿意怎么花就怎么花,造成了各高校的科研支出中 “三公”經費的相關開支內容五花八門,且支出比重逐年加大,直接影響了高校 “三公”經費的真實性。為此,高校科研管理部門、財務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對科研項目的管理。無論是縱向課題還是橫向課題,在立項審批環節,科研管理部門把關,對項目的各項開支都應與項目任務書預算要求一致,控制其開支的范圍,涉及“三公”經費內容的,更是要細化,盡量減少預算開支。其次制定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建立健全科研經費財務報賬制度,財務管理部門根據科研項目申報預算設置報賬額度控制,對超過額度控制的經濟事項不予報銷。最后,建立健全績效評價機制,對比績效目標與項目發展規劃的適應性,綜合分析經費的使用情況,特別是“三公”支出所占的比重,對科研經費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以及可持續影響形成客觀實際的評價。
(四)建立審計問責評價機制,有效發揮監督作用
1、建立內部審計監督制度
學校內審部門作為監督機構,應充分發揮作用對“三公”經費的預決算執行實行全過程審計。首先,提前介入,加強對“三公”經費預算審計,發揮審計事前監督功能,著重審查在編制預算時有無刻意加大或縮小預算基數、化整為零的現象。其次,加強專項審計與不定期審計,重點對“三公”經費開支的各類活動中的無預算支出、巧立名目虛列支出以及超預算支出等事項進行審查。最后,“三公”經費開支發生后,重點加強對經濟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等的事后審計工作,形成審計意見,提升公開信息的公信力。
2、引入外部審計監督機制
學校內部審計由于人財物受制于學校,其獨立性難免受到影響,在這種情況下,應引入獨立的第三方進行外部審計。由于外部審計的獨立性不收學校影響,其勢必會對學校“三公”經費的開支做出真實、合理、有效的評價,這樣內審與外審相結合,可以做到標本兼治。
篇8
當前“三公”的現實狀況:
(1)“三公”核算體系還不夠完善。一是當前行政事業會計制度及相關會計軟件所設置的會計科目不能完全滿足“三公”統計需要,沒有設立與“三公”直接對應的會計科目,如公務車購置及運行費需要在“交通費”、“差旅費”、“燃料費”等科目中統計與查找;公務接待費變相列入“辦公費”、“會議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科目的現象。二是我國政府部門“三公”的內部監督與內部審計的要求尚未形成統一的指導方針,相關內部監督與內部審計制度還不完善。因此,在當前情況下,開展“三公”審計有一定難度。
(2)“三公”預算編制相對滯后。當前,“三公”預算編制的準確性、科學性、完整性以及合理性仍然不強,經過人代會審查批準的預算只是在事前制定了花錢的計劃,而具體支出是否嚴格按照人大批準的預算執行,在執行中是否能有效約束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在很大程度上還缺乏有效的事中監督。
(3)“三公”消費項目不合規。一是公務用車的使用和配置不合制度。我國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對于公務用車的使用和配置有相關的制度,但實際中制度的執行力并不強,存在公車私用、配置超標現象。二是公務接待數額大、名目多。一方面,隨著經濟的發展,公務消費逐步走向高檔次、大規模;另一方面借用上級領導檢查工作、會議培訓等工作活動之名進行公務宴請。三是出國出境理由更加隱蔽。一些單位和部門領導為了能出國或出境旅游,假借各種參觀考察、學習培訓之名組織出國。
針對以上“三公支出存在的問題,我們從資金使用的真實、完整、合規、效率等四個方面進行重點關注:
(1)關注“三公”的真實性。一是關注核算口徑。一些部門和單位將一部分“三公”支出隱藏在其他科目里,需要相關支出科目逐一排查,特別要關注“三公”人為地擠占項目資金情況,降低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率。二是核查票據的真實性,是否存在將“三公”開支內容轉換成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等費用,改變內容后在相應科目核算。是否存在使用虛假發票、不合規發票報銷情況,特別要關注大額“三公”的流向,查看是否存在借“三公”支出之名套取資金行為。
(2)關注“三公”的完整性。一是完整的統計出混入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和其他科目中核算的“三公”。二是審核下屬企事業單位賬面有無列支上級部門的“三公”,是否存在主管部門行將相關經費以撥出資金的形式撥付到下屬單位,再通過下屬單位賬面列支上級機關的招待費、旅游、汽油費等費用。實際審計實踐發現,對于有下屬單位的主管部門發生這樣的情況很普遍,如2014年某縣市某主管單位在下屬單位列支公務接待費用46.56萬元。
(3)關注“三公”的合規性。一是公務接待的合規性,關注接待費用是否辦理公務接待申請單,接待事由是否清楚,審批手續是否齊全,接待費用是否超標準。二是公務用車的合規性,關注公車配置的數量、規格和價格等指標是否超標,購車是否經政府采購,車輛維修有無附件,車輛各項耗費與實際的行駛里程是否具有關聯性等事項。三是出國出境的合規性,關注出國出境有無相關批準文件,出國費用有無超標、日期超時等問題。
(4)關注“三公”的效率性。一是審查“三公”支出的必要性,是否為本單位或部門業務活動所必需,并產生應有的管理效益和社會效益。二是審查相關標準和定額是否超標,可以與同期、同類部門比較。例如,公務用車運行費用有無超標準、超范圍列支,同時也要避免公務車輛的閑置浪費情況。
通過以上對“三公”關注的重點內容,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管理:
(1)加強思想道德建設,不斷提升勤儉節約自覺性。加強思想教育,是治理“三公”支出浪費問題的基礎之策。在全體黨員干部中深入開展中央八項規定專題學習教育活動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幫助各級黨員干部,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增強公仆意識,轉變“官本位”理念。在全社會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良好風氣。黨員干部要率先垂范,使勤儉節約在各單位、各部門蔚然成風。
(2)健全“三公”相關標準,讓財務、審計有法可依。一是編制科學合理的“三公”預算。應按不同部門和職能制訂的“三公”定額標準、限制金額、評價標準、責任追究和獎懲機制,使“三公”預算相對公平,真正發揮預算的剛性作用。二是根據需要在現有的《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基礎上增加“三公”核算科目,并將“公務接待費”、“公務車購置及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等與“三公”相關的支出歸類到“三公”下,作為明細支出科目,并對各明細支出的范圍及標準進行明確。三是相關部門應盡快制定審計“三公”的具體標準,出臺“三公”審計的專門規定或實施細則,明確審計人員和被審計單位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3)注重提高政府績效,進一步健全考核機制。將“三公”納入政府運行成本考核范疇,從源頭上對揮霍浪費的行為進行有效控制,能夠大大降低“三公”的支出金額。同時建立既注重行政結果又注重行政成本的現代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健全政府行政成本核算機制,進一步降低政府運行成本,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4)完善公開制度,進一步落實好回應機制。公開“三公”數據,是打造陽光政府的重要舉措。大力推進“三公”公開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定時、有效地向社會公眾披露“三公”數據,提高“三公”審計報告的透明性。同時,要建立信息公開后的回應機制,針對公眾可能產生的不理解、不信任,要及時答疑解惑、消除誤解、贏得信任。
篇9
筆者通過調查及工作中匯總相關單位采取不正當手段規避“三公”經費開支數額過大的手段有下列幾種情況:
一、轉移科目方式列支
(一)以虛假發票套現規避“三公”經費。
單位產生有“三公”經費,因數額過大,或不符合“三公”經費報銷標準,而不能夠報銷。他們平時購買一些虛假發票,在實際產生“三公經費”時,就出具虛假發票進行報銷。
(二)以辦公名義發票規避“三公”經費。
現今“三公”經費控制的越來越嚴,好多單位變“三公”為辦公,單位往往通過找熟人、托關系等方式到大型的商場、超市開具成辦公用品發票,來沖抵其他方面的“三公”經費的花費,這些超市商品應有盡有,辦公用品包含其中,這就和控制三公經費規定打擦邊球。
(三)以修繕辦公場所為由規避“三公”經費。
單位“三公”經費金額高,不容易“消化掉”時,一些部門就上報修繕樓堂場館等需要大項開支的項目就屬于這類情況,這樣,一旦項目被批準,幾乎可以一次性把其“三公”經費高的問題解決。
(四)以購置固定資產名義規避“三公”經費。
單位里的桌椅紙張等辦公用品因平時消耗、損壞;電腦等電子產品容易過時、淘汰,需要更新換代,他們就利用這種機會虛假購置或多開具發票,把“三公”經費混入其中進行報銷。
二、轉移下屬單位或企業列支
對于那些有下屬單位或二級機構的單位來說,轉移“三公經費”支出更是得心應手。如把本應在單位賬面支出的經費直接轉移到下屬單位和二級機構,或將相關經費以撥出資金的形式先撥付到下屬單位,再通過下屬單位列支機關“三公”費用,以逃避監督。
三、私設“小金庫”列支
私設“小金庫”已不是一個新問題,盡管國家和地方政府三令五申,但在某些地方和部門私設“小金庫”現象依然存在,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掩蓋本單位一些不合理的支出。如將其收取的房租費、二級單位繳納的管理費及其他不經常性的業務收入、國有資產變賣收益或有意想隱瞞的一些收入未納入單位財務賬統一核算,私設小金庫,用于列支福利及公務、招待、旅游等“三公”經費。
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作為一名審計工作者,我們任重而道遠。對于某些單位以不正當手段規避“三公”經費的情況,我們必須要更嚴格細致,不放過一丁點的蛛絲馬跡,一步步把疑問核實到位。我們要堅信,再靠打擦邊球的“小聰明”也必有漏洞可尋可查。對于違反禁令的政府部門,就應該采取一票否決的制度進行嚴格管理,讓一些官員不敢對中央的政令視而不見或敷衍應付。具體對策如下:
四、查細查透辨明事情的真偽
(一)大額發票一律上地稅或國稅發票查詢系統驗證。我們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設置一定的經費額度,超過了額度的發票都要上網查詢,查詢不出的,或者不能夠定性的,一律到有關單位進一步落實。
(二)大額辦公用品的發票,必須后附明細。把本單位的辦公用品類的等模糊類的發票,匯集起來,仔細查看明細開的是否切合實際,是否價格相當,是否數量合適等等,這些因素都要一一核實,定人定量查驗是否合規,是否可能存在以辦公名義實行“三公”之事的情況。
(三)實地審查法。拋開賬簿到單位走訪,實地查看就能清楚地看到單位是否真的存在其上報修繕的房屋設施等;清點固定資產的數量,查看是否與單位所報賬目相符。
五、加大延伸的范圍
對一些存在下屬單位或二級機構的部門系統,我們可以到人社、民政部門查詢單位的下設機構或者協會等情況,全面掌握單位的構成,要延伸審計,要全面覆蓋,不留空擋。還可以進行公告,讓社會各界進行舉報。
六、綜合分析嚴查“小金庫”
篇10
項目
預算安排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用
我縣因公出國(境)經費,根據省委、省政府出國(境)任務的安排,年初預算經費0萬元。
2、公務接待費
按照財政部財預[1998]159號文件規定,地方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接待費“不得超過當年單位預算中公務費的2%”的規定,由單位自行在部門預算公務費支出中開支,縣財政不單獨安排部門公務接待費,具體數據由縣級部門自行公布。
3、公務用車費
其中:(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我縣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按照統一標準安排了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在部門預算公務費支出中開支。具體數據由縣級有關部門自行公布。
(2)公務用車購置
我縣公務用車購置費年初沒有安排,年度間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省下達我縣車輛控制指標,報縣委、縣政府批準,結合我縣財政超收情況再按程序核撥到具體部門。2021年初,未接到已批準的采購計劃,年初預算未作安排。
名詞解釋:
1.“三公” 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2.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等。
劍河縣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