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融資范文

時間:2023-03-19 05: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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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融資

篇1

項目的投資結構,即項目的資產所有權,是指項目的投資者對項目資產權益的法律擁有形式和其他項目投資者之間的法律合作關系。采用不同的投資結構,投資者對其資產的擁有形式,對項目產品,項目現金流量的控制程度,以及投資者在項目中所承擔的債務責任和所涉及的稅務結構會有很大的差異。目前對于投資結構的選擇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在具體的項目運作中,項目的投資者主要根據項目的特點和合資方的發展戰略、利益追求、融資方式、資金來源以及其他限制條件來設計投資結構。歸納起來,在選擇項目投資結構時需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一)項目資產的擁有形式

投資者對項目資產的直接擁有形式可以分為兩種結構:一種結構是投資者擁有項目全部公用資產的一個比例,如公司型,契約型,信托基金型;另一種結構是不同的投資者擁有不同的項目資產,如非公司型。對于前一種結構,投資者只擁有項目公司的一部分股權,不能完全控制項目公司的業務活動和資金流向,因而貸款銀行很少愿意接受其中某一個投資者提出的有限追索項目融資的貸款要求,這樣就更傾向于把項目公司作為一個整體來進行融資的安排。后一種結構,貸款銀行可以直接控制項目的產品流向、現金流量、債務責任等與融資有關的關鍵性問題,所以比較容易為一個投資者在項目中的資金投入進行融資安排。

(二)項目產品的分配形式

投資者是愿意直接獲得其投資份額的項目產品,并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處理,還是愿意將項目作為一整體去銷售產品,然后將項目的凈利潤分配給投資者是決定項目投資結構的另一個重要因素。對于公司型結構,單獨一個投資者很難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處理一部分項目產品。而非公司型合資結構,投資者既可以在市場上單獨銷售產品,也可以聯合起來將項目作為一個整體共同銷售產品。

(三)債務責任

投資者在不同的投資結構中所承擔的債務責任在性質上是有區別的。公司型結構中,項目公司安排的融資,主要債務責任將被限制在項目公司中,投資者承擔的只是一種間接的債務責任。非公司型結構中,投資者以直接擁有的項目資產安排融資,所承擔的債務責任是一種直接責任。

(四)項目資金流量的控制

不同的投資結構,投資者對項目現金流的控制程度不同。在直接擁有項目資產的投資結構中,項目的現金流量由投資者直接掌握,投資者可以自由支配現金流量,進而為參與項目融資的貸款銀行直接控制現金流提供了可能。而持有項目公司股份形式的投資結構,項目公司直接控制項目的現金流量。投資者無論持有多少股份,對項目現金流的控制都是間接的,一切分配和調動都必須符合公司法的規定和限制。

(五)稅務結構

利用精心設計的項目投資結構來充分利用稅務優惠,從而降低項目的投資成本和融資成本,是國際投資活動的一個重要特點。因為一定條件下,不同公司之間的稅收可以合并,統一納稅,這就為投資者設計投資結構提供了一種有益的啟示,即通過設計一種合理的投資結構,以利用一公司的稅務虧損去沖抵另一個公司的盈利,從而降低其總的應繳稅額,提高其總體的綜合效益。因此,如何充分利用稅務優惠就稱為項目融資中選擇投資結構的重要因素。

(六)投資的可轉讓性

投資者在一個項目中的投資權益能否轉讓,轉讓程序以及轉讓時的難易程度是評價一個投資結構有效與否的又一重要因素。其結果對于融資的安排起著非常重要的影響。因為,作為貸款銀行,需要投資人提供的抵押資產在其違約時可以方便的轉讓或出售以減少貸款的違約風險。反之,項目的融資風險就相應增加。一般來講,公司型投資結構更受銀行的歡迎,因為項目公司的股票可以很方便地在公開市場上拋售。

二、幾種主要的投資結構

(一)公司型投資結構

公司型投資結構的基礎是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公司是一個按照公司法成立的與其投資者完全分離的獨立的法律實體。作為一個獨立的法人,公司擁有一切項目資產和處置資產的權利,公司股東既沒有直接的法律權益,也沒有直接的受益人權益。即合作雙方共同組成有限責任公司,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并按照股份權額分配利潤。

優點:1、公司股東承擔有限責任;2、投資轉讓比較容易;3、融資安排比較容易;4、股東之間關系清楚;5、可以安排非公司負債型融資結構。

缺點:1、投資者對項目現金流量缺乏直接的控制;2、項目的稅務結構靈活性差。

(二)合伙制投資結構

合伙制投資結構是至少兩個以上合伙人之間以獲取利潤為目的,共同從事某項商業活動而建立起來的一種法律關系。合伙制結構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實體,其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法人。合伙制結構通過合伙人之間的法律合約建立起來,沒有法定的形式。

優點:1、合伙人可以充分的利用稅務優惠;2、合伙制結構管理比較靈活。

缺點:1、合伙人承擔的風險增大;2、每個合伙人都具有約束合伙制的能力;3、合伙制融資安排比較復雜。

(三)契約型投資結構

契約型投資結構從嚴格的法律概念上說,不是一種法人實體,只是投資者之間所建立的一種契約性質的合作關系。依據合資協議,每個投資者都需要投入一定比例的資金,并且依據這個比例獨自占有和銷售項目最終產品。這種結構主要集中在石油天然氣開發、采礦及礦產加工、鋼鐵及有色金屬等領域。

優點:1、投資者在合資結構中承擔有限責任;2、稅務安排靈活;3、融資安排靈活;4、投資結構設計靈活。

缺點:1、結構設計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2、投資轉讓程序比較復雜;3、管理程序比較復雜。

(四)信托基金投資結構

信托基金結構是一種投資基金的管理結構,形式上與公司型結構相似,也是將信托基金劃分為類似于公司股票的信托單位,通過發行信托單位來籌集資金。這種結構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易于解散。

優點:1、投資者承擔有限責任;2、融資安排比較容易;3、項目現金流量的控制相對比較容易。

缺點:1、稅務結構靈活性差;2、投資結構比較復雜。

三、投資結構對項目融資安排的一些影響

(一)對項目現金流量的控制

由于項目融資中貸款的償還主要來源于項目的現金流量,所以貸款銀行要求對項目的資金使用加以控制。這種控制包括在融資期間貸款資金的使用需要得到銀行批準,項目經營收入必須進入指定的專門銀行賬戶,并且在融資協議中詳細規定出該賬戶資金的用途、使用范圍、使用手續以及使用的優先序列。顯然,不同的投資結構,銀行對項目現金流量的控制程度有很大差別。如采用公司型投資結構,項目公司作為一個整體獲得銀行貸款,這樣有利于銀行對項目現金流量進行全面監督和控制。而采用非公司型投資結構,由于投資者都以各自所控制的部分項目資產融資,銀行對項目的控制要依據投資者在項目中所占的比例大小。

(二)對項目決策程序的控制

篇2

(一)項目融資的概念和特點1、項目融資的概念:融資,是為項目投資而進行的資金籌措行為。項目融資,狹義的說是通過醒目來融資,廣義的講一切為建設一個新項目,收購一個現有項目或對已有項目進行任務重組說進行的融資活動。2、項目融資的特點:(1)項目導向特點(2)有限追索的特點(3)風險分擔的特點(4)非公司負債型融資的特點(5)信用結構多樣化的特點(6)融資成本較高的特點

(二)項目融資的步驟1、投資決策分析2、融資決策分析3、融資結構分析4、融資談判5、項目融資的執行

(三)項目融資中的BOT方式1、BOT方式的優點:(1)擴大資金的來源(2)提高項目管理的效率(3)發展中國家可吸收外國投資,引進國外先進技術2、BOT方式的融資結構(1)項目主辦方注冊一家專設公司(2)專設公司與承包商簽定建設施工的合同,接受保證金,同時接受分包商或供應商保證金的轉讓,與經營者簽定經營協議。(3)專設公司同商業銀行簽定貨款協議,與出口信用貨款人簽定買賣信貸協議。(4)專設公司向擔保信托方轉讓收入

二、項目資金的籌措的渠道與方式

(一)項目籌措的基本要求1、合理確定資金需要量,力求提高籌資效果2、認真選擇資金來源,力求降低資金成本3、適時取得資金,保證資金投放需要4、適當維持自有資金比例,正確安排舉債經營

(二)項目資本金項目資本金是指投資項目總投資中必須含一定比例的,由出資方實繳的資金,這部分資金對法人而言屬非負債資金。1、國家預算內投資:以國家預算資金為來源并列入國家計劃的固定資產投資2、自籌投資:指建設單位報告期受到的用于進行固定資產投資的上級主管部門、地方和單位,城鄉個人的自籌資金。自籌投資必須納入國家計劃,并控制在國家確定的投資總規模內3、發行股票:股票是股份公司發給股東作為已投資如股的證書和索取股息的憑證,是可以作為買賣對象或質押的有價證券(1)股票的種類:優先股、普通股。(2)發行股票籌資的優點:以股票籌資是一種有彈性的融資方式;股票無到期日;可以降低公司負債比率,提高公司財務信用,增加公司今后的融資能力。(3)發行股票籌資的缺點:資金的成本高;增發普通股須給新股東投票權和控制權,降低原有股東的控制權。4、吸收國外資本直接投資(1)合資經營(2)合作經營(3)合作開發(4)獨資經營

(三)負債籌資1、銀行貸款2、發行債券債務籌資的優點:(1)支出固定(2)企業控制權不變(3)少納所得稅(4)可以提高自有資金利用率。債務籌資的缺點:(1)固定利息支出會使企業承受一定的風險。(2)發行債務回提高企業負債率,增加企業風險降低企業的財務信譽。(3)債務和約的條款,常常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有較多的限制。3、設備租賃(1)融資租賃(2)經營租賃(3)服務出租4、借用外國資金(1)外國政府貸款(2)國際金融組織貸款(3)國外商業銀行貸款(4)在國外金融市場上發行債券(5)吸收外國銀行、企業和私人存款(6)利用出口信貸

篇3

關鍵詞:風電融資

一、風電發展的現狀與前景

能源是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是人類生產和生活必需的基本物質保障。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對能源的需求也越來越高。長期以來,我國電力供應主要依賴火電。“十五”期間,我國提出了能源結構調整戰略,積極推進核電、風電等清潔能源供應,改變過渡依賴煤炭能源的局面。風能是一種可再生清潔能源,風電與火電相比,不僅節能節水無污染,而且對保護生態環境大有好處。2005年我國通過《可再生能源法》后,我國風電產業迎來了加速發展期。2008年我國風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15.3萬千瓦,2009年容量達到2200萬千瓦,按照目前的發展速度,2010年風電裝機容量有望達到3000萬千瓦,躍居世界第2位。到2020年我國風電裝機容量將達到1億千瓦。屆時,風電將成為火電、水電以外的中國第三大電力來源,而中國也將成為全球風能開發第一大國。

二、風電項目目前融資方式及存在問題

(一)風電融資成本偏高

風電的融資成本主要是貸款利息。由于風電的固定資產投入比例較大,資金運轉周期較長,一般為6-10年,造成風電項目建成后財務費用居高不下,形成的貸款利息較高,為企業的經營發展帶來沉重的債務負擔。

(二)風電生產缺乏優惠信貸政策支持,融資相對較難

雖然風電屬國家鼓勵發展的新興產業,但目前仍執行一般競爭性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利率,貸期相對較短,而且缺乏優惠信貸政策支持,金融機構對風電項目的貸款要求必須有第三方進行連帶責任擔保,使風電企業融資更加困難。

(三)風電融資方式單一,融資風險高

風電項目目前至少80%資金靠債務融資,資本金僅20%。大規模的債務融資不僅導致風電企業資產負債率居高不下,貸款過度集中,資金鏈非常脆弱,增加企業的財務風險,而且影響企業再籌資能力,降低企業資金周轉速度,增加了企業的經營成本。因此,融資方式的優化、融資渠道的拓寬已經勢在必行。

三、風電項目融資方式的優化

(一)采用BOT項目融資模式

BOT即英文Build(建設)、Operate(經營)、Transfer(移交)的縮寫,代表著一個完整的項目融資概念。項目融資是上世紀70年代興起的用于基礎設施、能源、公用設施、石油和礦產開采等大中型項目的一種重要籌資手段。它不是以項目業主的信用或者項目有形資產的價值作為擔保獲得貸款,而是依賴項目本身良好的經營狀況和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現金流量作為償還債務的資金來源。它將項目的資產而不是業主的其他資產作為借入資金的抵押。項目融資是“通過項目融資”,而非“為了項目而融資”。

1.BOT項目融資模式特點。BOT項目融資與傳統意義上的貸款相比,有以下兩個特點:一是項目融資中的項目主辦人一般都是專為項目而成立的專設公司,只投入自己的部分資產,并將項目資產與其他財產分開,項目公司是一個獨立的經濟公司。貸款人(債權者)僅著眼于該項目的收益向項目公司貸款,而不是向項目主辦人貸款。二是項目融資中的貸款人僅依賴于項目投產后所取得的收益及項目資產作為還款來源,即使項目的日后收益不足以還清貸款,項目主辦人也不承擔從其所有資產及收益中償還全部貸款的義務。總之,項目融資的最重要特點,就是項目主辦人將原來應承擔的還債義務,部分轉移到該項目身上,即將原來由借款人承擔的風險部分地轉移。

2.BOT項目融資模式的優缺點。優點:一是擴大借債能力。項目主建人的償還能力不作為項目貸款的主要考慮因素,是否發放貸款根據項目的預期收益來決定。借進的款項不在主建人的資產負債表上反映,主借人的資信不會受到影響。二是降低建設成本,保證項目的經濟效益。三是充分利用項目財務收益狀況的彈性,減少資本金支出,實現“小投入做大項目”或“借雞下蛋”。四是拓寬項目資金來源,減輕借款方的債務負擔,轉移特定的風險給放貸方(有限追索權),極小化項目發起人的財務風險。缺點:對項目發起人而言,基礎設施融資成本較高,投資額大,融資期長、收益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合同文件繁多、復雜,有時融資杠桿能力不足,母公司仍需承擔部分風險(有限追索權)。

(二)ABS資產證券化融資

ABS(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意為資產證券化)是項目融資的新方式。ABS融資是原始權益人將其特定資產產生的、未來一段時間內穩定的可預期收入轉讓給特殊用途公司(SPV),由SPV將這部分可預期收入證券化后,在國際國內證券市場上融資,給投資者帶來預期收益的一種新型項目融資方式。

1.ABS資產證券化融資的特點。ABS資產證券化融資有兩個特點:一是ABS融資方式實質上是“公司負債型融資”。由于ABS能夠以企業本身較低的信用級別換得高信用級別,與銀行貸款相比,不僅節省融資成本,且能使非上市公司尋求到資本市場融資渠道。二是ABS發起人出售的是資產的預期收入,而不是增加新的負債,因此既獲得了資金,又沒有增加負債率,也不改變原股東結構。

2.ABS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優缺點。優點:一是門檻較低。企業只要擁有產權清晰的資產,該資產又能夠產生可預測的穩定現金流,現金流歷史記錄完整,就可以以該資產為支撐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二是效率較高。通過破產隔離,資產證券化變成資產信用融資,即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級別與發起人或是SPV本身的信用沒有關系,只與相對獨立的這部分資產有關。投資者只需根據這部分資產狀況來決定投資與否,避免了對一個龐大企業全面的經營、財務分析,投資決策更加簡便,市場運行效率得到提高。三是內容靈活。資產證券化可以做相對靈活的設計:融資的期限可以根據需要設定;利率也可以有較多選擇,甚至可以在發行時給出票面利率區間,與投資者協商而定。四是成本較低。資產證券化的資金成本包括資金占用費(票面利率)和籌資費用(根據現行標準測算,年成本約1%)兩個方面。只要達到一定規模,這些成本要顯著低于股票和貸款融資,也略低于債券融資。五是時間更短。資產證券化受國家支持,只需證監會審批,時間僅需要兩個月到半年;而債券發行需向發改委審批額度,證監會批準,審批時間長達9個月到一年。六是資金用途不受限制。資產證券化融入的資金,在法律上沒有用途限制,可用于償還利率較高的銀行貸款。這一點和債券融資也有很大區別。七是不改變資產所有權。目前資產證券化模式下,企業出售未來一定時間的現金收益權,但實物資產所有權不改變。八是能改善資本結構。資產證券化是一種表外融資方式,融入的資金不是公司負債而是收入,能降低資產負債率,提高資信評級。缺點:由于我國信用評級的不完善和我國法律環境存在的缺陷,可能會加大資產證券化的融資成本。

(三)采用PPP融資模式

PPP融資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共民營合伙制模式)”,是政府、營利性企業和非營利性企業基于某個項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關系的形式。通過這種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有利的結果。合作各方參與某個項目時,政府并不是把項目的責任全部轉移給私人企業,而是項目的監督者和合作者,它強調的是優勢互補、風險分擔和利益共享。

1.PPP融資模式的特點。PPP融資模式不僅意味著從私人部門融資,最主要的目的是為納稅人實現“貨幣的價值”,或者說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PPP融資模式主要有5個特點。一是私人部門在設計、建設、運營和維護一個項目時通常更有效率,能夠按時按質完成,并且更容易創新;二是伙伴關系能夠使私人部門和公共部門各司所長;三是私人部門合作者通常會關聯到經濟中的相關項目,從而實現規模經濟效應;四是能夠使項目準確地為公眾提供其真正所需要的服務;五是由于投入了資金,私人參與者保證項目在經濟上的有效性,而政府則為保證公眾利益而服務。

篇4

【關鍵詞】旅游景點;項目融資;融資模式;BOT

旅游業是高投人、高產出、就業容量大,對區域經濟拉動較大的產業。景點則是旅游系統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是旅游產品的核心,同涉外飯店業、旅行社業共同構成旅游業的三大核心產業。

根據英斯基普分類方法,景點主要分為三大類,即以人類活動為基礎的文化景點、人造的景點和以自然環境特色為基礎的自然景點。景點建造和經營的代價十分昂貴,能否開發成功的關鍵是資金,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有效實施項目融資也便成為景點成功開發的先決條件。

一、景點建設項目融資的內涵及其現存新問題

所謂項目融資即“實施工程項目的企業(或稱投資者)通過各種途徑和相應的手段取得這些資金的過程”。市場經濟條件下,旅游企業一般通過兩種方式獲取資金: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內源融資是旅游企業不斷將自己內部融通的資金轉化為投資的過程。它對旅游企業的資本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和抗風險性的特征,是旅游企業生存和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外源融資是旅游企業吸引其他經濟主體的資金,使之轉化為對企業的投資過程。它對旅游企業的資本形成具有高效性、靈活性、大量性和集中性的特征,因此也成為旅游企業獲取資金的主要方式。

外源融資通常是通過金融媒介機制的功能實現的。旅游企業既可以在金融市場出售直接證券融資,也可以向金融中介機構出售直接證券融資,從而相應形成了旅游企業的兩種基本融資方式: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

“九五”時期以前,我國旅游業和資本市場的結合較為松散,國內籌資渠道主要集中在銀行等資金渠道,即傳統體制下單一的財政主導型融資和轉軌體制下集中的銀行主導型融資方式。20世紀90年代以后,旅游企業在利用資本市場進行直接融資方面,采取了多種形式,如股票上市、發行債券、進行項目融資等,即依靠資本市場的證券融資方式。

我國旅游業在不斷拓寬融資渠道,不斷完善融資體制的同時,依然存在以下新問題:1.缺乏旅游專業融資機構;2.不能有效利用政府間和國際金融機構的資金、援助;3.未建立產業發展基金(產業投資基金);4.促進投資的金融政策很少實施;5.地方政府為招商引資倚重優惠政策,忽略投資環境的綜合改善;6.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保障;7.產權不清,管理混亂,不能有效調動各方的積極性;8.在融資渠道上倚重財政性資金和信貸資金市場,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渠道則不通暢。

二、景點項目融資的方式和渠道

因不同類型景點的經營目的不同,景點項目經營者應根據不同類型的景點,選擇不同的融資方式和渠道,從而有效解決上述存在的新問題。

(一)文化景點融資方式

以人類活動為基礎的文化景點,如各種歷史文物、古建筑等。這類景點大都為國家或政府所擁有,通常由國家發揮主導功能,較少利用私有資源。

1.依靠政府財力,直接投資于旅游開發。借鑒國外經驗,不少國家的旅游基礎設施、城市改造、景區開發等投資大、周期長、收益少的一些公共工程,其資金大多來源于政府或國際金融組織,目的在于為旅游產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基礎條件。國家應在公路、鐵路、民航等交通基礎設施以及通信、能源、大景區建設和人文旅游資源的保護性開發籌集方面加大投資力度。

2.利用稅收形式為旅游開發廣辟資金來源。為了保證穩定的資金來源渠道,可爭取開征旅游資源稅或旅游稅,這也是地方政府投資旅游業的一項資金來源。開征旅游稅在國外早就有先例。如新加坡、泰國、菲律賓等國早已開征了旅游稅,由旅游企業,主要是飯店和餐館代向旅游消費者征收稱之為“政府稅”的旅游稅,稅率通常為營業收入額的10。在美國洛杉磯,市政府規定游客住飯店需交房價的11作為旅游稅,這筆稅收收入的91上繳市財政,作為政府投資業的資金來源;9返還旅游局,作為旅游局經費。而香港政府則征收房價的3作為酒店稅,主要用于旅游業的發展。靠專項稅收來籌集旅游開發資金,可以說是許多國家政府籌集旅游開發的重要方式。當然對貧困地區的旅游企業可免征旅游資源稅,或征收之后再按一定比例向企業退稅。以旅游資源稅而獲得的政府收入可用于旅游開發和宣傳促銷,這樣可為政府投資旅游業提供穩定的資金渠道。

3.通過地方政府的旅游管理部門把握——部分旅游企業的股權(或所有權),以“旅游養旅游”,為旅游開發籌集資金。新加坡、泰國、菲律賓等目的旅游局都有一些擁有所有權的企業。如新加坡旅游局對圣淘沙島擁有一定的股權,菲律賽旅游局有直屬的馬尼拉公園和高爾夫球場等,而泰國旅游局則管理著城市免稅店。旅游管理部門從這些企業獲得的收入全部用于旅游開發。我們可以借鑒新、泰、菲等國的經驗,由各地方政府的旅游局投資創辦了一部分旅游企業,或是把握一些旅游企業的股份,通過這種方式把股權收入集中用于政府的旅游開發,做到用旅游養旅游。當然采取這種形式籌集開發資金一定要慎重,要充分利用我國目前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的有利時機,使政府旅游管理部門適當把握一部分企業股權,同時又要避免管理部門對企業插手過多,造成新的政企不分,影響企業活力。

(1)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形式:這一模式在內容和形式上和BOT沒有不同,僅在項目財產權屬關系上強調:項目設施建成后歸項目公司所有。

(2)BTO(Build-Transfer-Own)形式:這一模式和一般BOT模式的不同在于“經營(Operate)”和“轉讓(Transfer)”發生了次序上的變化,即在項目設施建成后由政府先行償還所投入的全部建設費用、取得項目設施所有權,然后按照事先約定由項目公司租賃經營一定年限。

(3)BOO(Build-Own-Operate)形式:其意思為某一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擁有(所有)、經營。在這一模式中項目公司實際上成為建設、經營某個特定基礎設施而不轉讓項目設施財產權的純粹的私人公司。其在項目財產所有權上和一般私人公司相同,但在經營權取得、經營方式上和BOT模式有相似之處,即項目主辦人是在獲得政府特許授權、在事先約定經營方式的基礎上,從事基礎設施項目投資建設和經營的。我國在景區開發實施項目融資過程中可有效利用此幾種模式,既調動各方的積極性,又能有效實現優勢互補。

3.充分利用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廣泛籌資

通過股份合作制形式籌資,實際上是把資本聯合和勞動聯合結合起來。如城鄉股份合作制的形式,把旅游資源豐富的地區和國內大中城市、大中型國有企業以及其它有實力的企業或個人掛鉤,在這種形式中,貧困農民可以用勞動入股代替資本入股,通過勞動積累轉化為資本積累,收益后按股分紅,既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又減緩了資金短缺壓力。

(三)自然景點融資方式

對于以自然環境特色為基礎的自然景點,如森林、海濱等,其籌資主要用于對環境方面的改善,并使游客對景點產生的負面影響最小化。由于這類景點具有不可再生性的特征,一旦遭到破壞,就無法復原,從而造成旅游資源的損毀。

對于此類景點的融資,可融合上述兩種景點的融資方式,一方面依靠國家、政府直接撥款或銀行貸款,政府管理機構對這類景點可以采取以環境保護辦法為主、兼顧投資經營效益目標的管理政策。另一方面,在環保的前提下,應充分利用資本市場進行直接融資,如通過上市公司發行股票。此外,還可吸引外商來投資。

三、旅游企業融資行為的規范保障

旅游企業的融資活動和四周的環境息息相關,因而旅游企業融資行為的順利實施離不開相關規范保障體系的建設。

4.政府應強化旅游營銷宣傳,爭取外界的各種投資。由政府統一出面,集中資金面向國內國際兩大市場,采取——系列強大攻勢,加大宣傳力度,吸引國際組織和國內外客商投資。這種政府的統一運作是分散的企業促銷活動所不能比的。旅游業發展較好的發展中國家,不少旅游項目的開發都得到了國際組織尤其是國際金融組織的資助。如印尼巴厘島、墨西哥坎昆旅游度假區的開發都得到了國際金融組織的資助,前者部分開發資金由世界銀行提供,后者部分資金來源于國際美洲開發銀行;而多米尼加的斯拉塔港度假區則由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資助了一些旅游探究項目,并得到世行的貸款。

(二)人造景點融資方式

人造景點是專門為吸引旅游者而建造的景點,如主題公園等。其融資目的和前兩類景點大為不同,它更注重投資帶來的效益,以盈利為首要目的。

1.充分利用資本市場,為旅游資源開發進行直接融資

第一,發行股票。這是一種效率高、額度大、穩定性強的融資途徑,可使旅游開發企業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股票籌資沒有固定的利息負擔和固定的到期日,股本是企業的永久性資本,利用股票籌資財務風險相對較小(不存在還本付息的風險),而且利用股票籌資,可以改變西部旅游企業缺乏規模效益、經營過于分散、狹小的弱點。一方面國家應看到旅游開發的經濟增長點和社會消費的拉動功能,優先鼓勵有條件的旅游企業上市發行股票,在核定股票發行計劃中,優先考慮旅游業的發展,尤其是中西部旅游業開發的需要;另一方面曾從旅游企業的角度,應把旅游企業改制上市同旅游業集團化、網絡化、集約化發展結合起來,依托旅游業自身的經營優勢和不可替代的資源優勢,在旅游開發中,有效發揮上市公司的功能。

第二,發行債券。目前,在發行旅游企業債券方面,國家已做出嘗試,1999年國家已確立發行5億元人民幣的旅游企業債券額度,但主要集中于國家級旅游度假區,隨著旅游業對國民經濟增長的貢獻增加以及西部旅游開發力度加大,國家將會增加旅游企業債券額度。

第三,股權置換。這主要在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間進行,由于旅游業具有良好發展前景,一些傳統產業上市公司有可能調整經營方向和投資方向,尋找在旅游業發展的機會,而擁有優質旅游項目的旅游公司可能又不具有上市權,這時可和上市公司進行股權或資產置換。這方面國內巳有成功案例,如沈陽銀基集團以優質旅游資產同ST遼物資進行丁成功的資產置換。

2.采用BOT模式融資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作為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私人資本的非凡結合方式,是近幾年來在項目融資過程中悄然興起的一種模式,也是政府職能和私人機構功能互補的歷史產物,已適應了現代社會工業化的城市化進程中對基礎設施規模化、系統化發展的需要并引起世界各國的廣泛關注。BOT模式是對一個項目投融資建設、經營匯報、無償轉讓的經濟活動全過程典型特性的簡要概括。具體而言,即建設——運營——轉讓,是指基礎設施建設融資的一類方式,通常是指承建者或發起人(非國有部門,可以是本國的,外國的或聯合的企業財團),通過契約從委托人(通常是政府)手中獲得某些基礎設施的建設特許權,成為項目特許專營者,由私人專營者或某國際財團自己融資、建設某項基礎設施,并在一段時期內經營該設施,在特許期滿時,將該設施無償轉讓給政府部門或其它公共機構。在BOT投融資模式的實際運用中,由于基礎設施種類、投融資回報方式、項目財產權利形態的不同等因素,已經出現了以下三大變異模式:

(一)優化資本結構

在所有的環境因素中,對融資活動影響最大的便是資本市場。企業融資方式的選擇、融資機制的健全、融資結構的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資本市場的健全和否。資本結構又稱融資結構,主要指企業資本總額中各種資金來源的構成比例,非凡是負債資金和股權資金的比例關系。我國旅游企業非凡是上市公司普遍偏好股權融資,而債券市場一直沒有得到充分發展,出現了和發達國家資本結構相反的情況,即股權融資方式相對債券融資方式而言對企業更為有利。這主要是由于我國資本市場發展落后和其他一些現實原因。我們可以采取相應辦法鼓勵和引導旅游企業發行股票和債券,開拓直接融資渠道,賦予大型旅游企業集團和其資本和收益比例相適應的海外直接融資權。通過企業上市、項目融資、資產重組、聯合投資、信托投資、發行債券等多種形式增加旅游投資。

(二)開設旅游產業投資基金

隨著旅游項目大型化和區域化,旅游業的單體投資規模相應增大。單一的投資商往往難以完成投資活動,通過資本市場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可以將分散資金集中起來,并提高規模投資能力和投資效益。當前,城鄉居民存款和日俱增,而存款利率的偏低,刺激了居民的金融投資意識,假如經國家許可,向社會發行基金受益憑證,設立旅游產業投資基金,將是利用資本市場擴大旅游產業融資渠道的有效途經。通過旅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專業化、規范性運作,投資于旅游項目,不僅為居民個人開辟了新的投資渠道,降低投資風險,而且有利于提高國民旅游意識和旅游消費水平,又可有效的解決旅游開發項目的資金來源。

(三)完善和發展資本市場

由于資本市場的不完善,阻礙了旅游企業融資功能的健康發展,因此要優化旅游企業的融資結構,必須首先完善資本市場,并通過資本市場的發展促進旅游企業融資行為的規范化,改善其資本結構。

(四)逐步建立健全善相應的法律法規體系

在整個融資體系中,我國目前尚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體系保障,個別環節非凡是產權、股權、各利益團體關系不明、責任不清,無法可依,個別企業為眼前利益盲目開發,給國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而建立健全相應的法律法規體系也是亟需解決的新問題。相關部門應加快相應法律法規的出臺,有效規范景區開發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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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項目融資模式;產品支付;杠桿租賃;BOT

資金融通中的各要素有效率運轉的形式就是項目融資模式。即是,項目融資模式就是為達到投資者各方的要求在項目融資過程中采取哪種形式才能使項目達成投資者期望收益率的那種融資方式。也就是以滿足各個參與者的期望值,要按照項目融資中各個要素根據各方的資源優勢進行具體組織分配。

項目融資模式是投資者在確認了自己的身份后以什么樣的方式來實現其融資目標,可以說,項目融資方式的選擇是項目融資結構設計的核心。

一、以“產品支付”為基礎的融資模式

不使用轉讓或抵押方式而是完全以產品及該項產品銷售收人的擁有權為擔保而進行融資被稱為產品支付項目融資模式。在項目正式投產運營開始后,借款方是直接用項目產品來償還借款的本利和,本不是用產品的銷售收入還債的。貸款等值部分的項目產品所有權歸貸款人所有,直到所有款項歸還完畢。當然,這并不是意味著貸款銀行真的要儲存幾億桶石油或是足以照亮一座城市的電力。在一般情況下,所謂支付產品只是轉移產權而不轉移產品本身,即“權轉物不轉”。通常,項目公司會被要求回購它們自己的產品或被要求貸款人來出售產品。基于此,項目公司可以向市場直接出售產品,或是作為包銷商購買貸款人掌握所有權的產品。實質上,貸款方依然是接受的貨幣還款而非產品還款。

產品支付融資模式的缺陷有兩點:其一,不能在整個項目壽命期內獲得融資。因為貸款人只負責提供項目建設期所需要的資金,對生產運營期的資金需求不負責。另外,以產品作為償還貸款的基礎,項目投資者必須保證足以還款的產品生產量并承諾產品質量達標,才能獲得貸款人的款項。但優勢是項目公司利用生產支付方式清償貸款本利和的方式,實現了融資的無追索或有限追索。因此產品支付項目融資針對于已經掌握儲量的能源項目或是項目能夠產生穩定的現金流量的項目更加有優勢。

二、以“杠桿租賃”為基礎的融資模式

以杠桿租賃,是指由出租方融資購買承租人指定的資產,然后按照事先簽訂好的合同將其租賃給承租人的一種租賃方式。但是出租方并不需要支付全部的貨款,一般只支付購置品價格的三分之一款項,并以該購置品作抵押從由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獲取其余的款項,即可獲得其所有權。然后按照事先簽訂的合同出租給承租人,并將租金和貸款額捆綁成等期等額的還款方式。而以杠杠租賃為基礎的融資模式,故名思意就是利用這種杠桿效應做到“四兩撥千斤的功效”租賃模式進行融資的模式。項目公司所支付的租金是項目的建造成本,可沖抵收益,降低稅負;而且租賃公司在購置新設備時還可能享受國家稅收優惠。通過杠桿租賃這種看似融物實質融資的方式,既減少了出租方的投資額又可獲得稅收優惠政策,從投入產出比來看,其收益遠大于其支付的租金。

三、以“設施使用協議”為基礎的融資模式

在進行項目融資時,融資的軸心是一個工業設施或服務性設施的使用協議,這種融資模式就被稱為“設施使用協議”融資模式。在工業項目中的委托加工協議,即是指在某種工業設施或服務性設施的委托者和受委托者之間簽訂了一個“無論是否提貨均需付款”的協議,這種協議也被稱為設施使用協議。這種協議的核心是,在融資期限內不論項目設施的使用者是否使用了設備,都必須給設施的提供者支付合約價格的設施使用費。只有以此為依托項目融資才能成功。貸款的銀行將作為第三方將這份無條件承諾的合約與項目投資者的完工擔保共同保管。一般來講,事先確定的項目設施的使用費足以支付融資期間項目的各項營運費并能按期還款。

這種融資模式的優勢是靈活性非常強,可應用于公司型合資結構、非公司型合資結構、合伙制結構或信托基金結構。同時為分散項目承擔的風險,節約初始資金的投入,利用設施使用者的信用融資就成為項目投資者的一個不錯的選擇。因此收益低但穩定的資本密集型項目常使用此模式,例如地鐵、水廠、碼頭、道路建設等項目。

四、BOT融資模式

最常見的基礎設施項目融資模式就是BOT融資模式。具體是指項目發起人(某集團或投資人)從國家有關部門獲得建設某基礎設施的特許權,然后就此組建項目公司。項目公司通過獲得特許期內的項目營運收入,得以清償項目融資債務、收回營運成本,并取得期望收益。特許期屆滿,該國政府無償的或支付極少的名義價格就可以從項目公司取回項目所有權和經營權。

BOT的實質是由項目構成的有關單位(承建商、經營商及用戶)利用負債資金和自有資金按一定比例構成的資本結構建立一個股份有限公司,承擔項目開發、實施、建設、投產、營銷等所有任務。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后,取得特許期內的項目營運收入,以清償項目融資債務、收回營運成本,并取得期望收益。期滿后,政府幾乎是無償地收回項目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多使用該模式,例如橋梁、道路、隧道、輕軌、鐵道、地鐵、水利、水廠和電廠等。

五、PFI融資模式

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即“私人主動融資”,是非政府投融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典型的管理模式,是指由政府同意私營企業建設與營運項目,以收取服務費用彌補支出的成本。這種模式是由政府鼓勵私人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公益項目、生產公共物品、提供公眾服務的一種嶄新的項目融資模式。采取政府與私企聯手,由私企生產部分的公共物品或提供定量公共服務,政府作為買方購進該產品或服務,亦或特許私企獲得合理的收入,亦或政府與私企合作經營等方式,就可以取得社會公共項目的最優化配置資源和最大化效率產出。例如移動通信、廣電網絡、水電設施、熱力管道等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這些都是投資需求巨大、建設經營周期相對較長的項目,從而在融資過程中具有借貸額度大、還款年限較長的特點。

六、PPP融資模式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門與私人企業合作模式,是一種共贏式公共項目融資模式。政府、營利性企業和非營利性企業就某個項目建立合作關系,合作各方在這種模式中可獲得相對更多的預期收益。項目實施中,這種共贏的項目融資模式可以做到收益共享、風險共擔。這種模式的鮮明特點就是政府以協調者的身份參與項目融資,并以特許權協議為紐帶與私人投資者捆綁合作。從項目成立伊始,他們雙方就建立了合作關系,直到項目壽終正寢,雙方共享收益風險共擔。PPP模式在大型的一次性項目里應用非常廣泛,如碼頭、港口、高鐵、公園和學校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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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蔡丹,李丹.BOT項目融資模式探析[J].科技管理研究,2005(9).

[3] 陳柳欽.PPP:新型公私合作融資模式[J].中國投資,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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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節能減排;融資模式;金融創新

一、引言

作為發展中的大國,節能減排工作面臨的最嚴峻問題就是資金問題。近幾年,我們國家在節能減排方面做了很多工作,這些工作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這種趨勢的變化使得在節能減排領域的資金投入量逐漸增加。在“十一五”期間,我們國家在環保項目上的投資額度將近14000億元,大約占同期GDP比例為1.6%。盡管投資力度加大,但節能減排工作是一項艱巨的任務,需要長期不懈的努力。節能減排投融資在主體結構、投資效率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日益顯現出來,運作機制中的種種矛盾也越來越重,在節能減排的總量資金方面也存在不足的問題,融資模式方面,還基本停留在政策性資金支持上、財政體制等方面,無法適應節能減排投融資發展的要求,相關金融工具創新有待加強,融資模式有待完善。

二、我國節能減排融資的主要特點

(一)節能減排資金主要供給者是政府

在我國,目前資金來源構成:節能減排的資金主要支持者一方面是企業自有資金,兩一方面是政府的財政資金。我國的節能減排企業主要是一些中小企業,其特點是:中小企業的自有資金量不足,因此所需的建設資金數量收到影響。我們國家節能減排資金主要供給者是政府,政府在節能減排資金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導致在節能減排方面投入的資金對政府的依賴系性,而政府方面的財政資金也有限度,獲取資金的條件、審批程序等有嚴格限制。綜上分析。現階段,我國的節能減排資金總量方面存在嚴重的不足問題。

(二)節能減排融資效率不高

長期以來,政府投資建設是我國節能減排投融資采用的基本模式,項目建成之后的運營管理權移交其下屬事業單位,這是模式具有政府壟斷的特點,這種模式不能形成競爭機制,也不能保證運營的效率。

(三)節能減排資金的支持者是商業銀行的貸款

我們國家節能減排產業的發展比發達國家起步晚,目前節能減排融資主要的主要方式是傳統的商業貸款,還沒有專門的針對節能減排項的金融產品。這對節能減排產業融資的開展極為不利,同時對節能減排產業的發展產生極大的制約作用。

在節能減排投融資的過程中,政府投資形成的壟斷或政策性金融使得社會上的其他投資主體無法進入其中;支持節能減排資金的信貸模式是傳統的商業銀行貸款。上述特點使得融資領域中市場競爭機制不強,投資效率不高。

三、節能減排項目的主要融資方式

(一)從國家財政獲取的融資資金

1.融資的種類

(1)直接資金。國家利用公共資金支持事業發展,將發展計劃資金直接投入到公共資金中,所支持的事業必須具有具有公共產品性質,而節能減排也恰恰屬于這個范圍。

(2)以政府名義擔保的銀行貸款。財政擔保是政府提倡和支持的領域提供的擔保。政府支持的領域有:節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能源結構的優化,高效地利用能源等。在實際政策中,政府不僅僅采用資金支持與能源有關的項目提供財政擔保,也可采取提供補貼、專款資助等方式為能源公司提供擔保。

2.國家財政資金的融資方面存在的問題

(1)財政資金是節能減排融資中不可缺少的第一推動力。政府對市場在社會資源配置方面提供的保障和支持體現在投入到節能減排領域的財政扶持資金方面,政府的財政扶持資金對節能減排業的發展產生了重要的作用和影響。

(2)市場機制上,政府對信息傳遞能力和處理能力駕馭不足,同時,政府提供的扶持的節能減排項目的資金與節能減排項目運行不能很好結合。政府的在信息傳遞和處理上的能力弱于民間企業,在市場適應能力和競爭能力上也遜色。

(3)“信息不對稱性”是節能減排資金運行中存在的問題,政府的財政資金如果直接投入到節能減排項目中,往往不能保證資金的安全。財政資金投入到節能減排企業還有所有者缺位的問題,這樣,政府作為財政資金的管理者,無法發揮管理作用。這時,投入到節能減排項目運營中的國家的財政資金會受到損害。

(二)從商業銀行中獲得的信貸融資

1.節能減排行業發展與商業銀行信貸融資

節能減排業要發展,離不開大量資金的投入,而各個國家的政府很難解決如此大量的融資資金,這就使得商業銀行與金融私營部門的投融資更受關注。我國,我國應該借鑒發達國家推倡的綠色信貸標準,在投融資決策過程中考慮到對環境產生的后果,

把節能減排產業加入到金融體系的服務范疇內。在貸款政策方面,商業銀行開展的“綠色信貸”業務,應優先扶持節能減排產業項目;對于節能減排產業的貸款條件方面給以優惠政策,同時給予對中小節能減排企業在融資融資方面更多的支持,同時,對有關制度方面,支持金融機構,產生多種金融產品,來推動節能減排業的開展,是我國金融機構競爭力得到提升。

2.在節能減排項目融資過程中有關商業銀行信貸問題

節能減排業的特征是:外部性、不確定的收益。因此,對于節能減排企業來講,通過提供抵押品方式、有效擔保方式來獲得商業銀行的貸款難度很大;同時節能減排領域和節能減排相關技術對銀行來講又是不了解的,銀行從貸款的風險和貸款的安全性考慮,也難以對節能減排產業行使貸款業務。因此,從中小企業融資方式來說,中小企業的青睞商業銀行,尤其是股份制商業銀行,但商業銀行對節能減排企業還是缺乏信心。結果是盡管節能減排企業的項目前景發展很好,但抵押擔保的融資渠道難以實現。

(三)資本市場上的融資

1.證券市場與節能減排融資

在一些發達國家,市場體系中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是證券市場的發展,證券市場調節、放應貨幣資金的運轉情況,同時其對整個國家經濟的運行體系產生巨大的影響。證券發起者指的是籌資方,即是資金需求方,將證券銷售給投資者而籌集得所需資金。

證券市場對節能減排的企業的融資方式和渠道的效果如下:

首先,通過證券市場可以使節能減排企業的技術與資金有效的結合,并實現兩種資源的最優組合。在證券市場與節能減排企業的相互關系中,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節能減排技術與項目資金一旦有機結合,可以充分利用技術與資金資源。

其次,節能減排企業與證券市場的有機結合,可以很好的利用資本的乘數效應作用。

通過證券市場,優化的配置節能減排企業資源,有效的發揮資本的乘數效應這一重要作用,使節能減排企業、整個產業、整個國家的經濟效益提升,實現飛躍式發展。

2.二板市場與節能減排企業融資

二板市場又名創業板市場,是指專門為快速成長的企業或者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設立的證券融資市場。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企業是指還不具備在主板市場上上市的條件,但其自身的發展又急需借助于資本市場來籌措發展所需資金,因而創業板市場的建立為該類企業提供了更為便利的融資渠道和條件。二板市場為節能減排企業提供了更便捷有效的融資機會,為節能減排企業提供了很好的融資渠道。創業板市場為節能減排企業中的中小節能減排企業的發展,開辟非常有利的功能渠道。

(四)國際融資

流動資金、中長期資金是企業發展不可缺少的。這部分資金可以在國際金融市場中籌集得到。獲取資金的目是以更低的更優惠的資金成本籌集到的企業發展所需更多的資金,從而提供企業擴張、發展所需大量資金支持。由于節能減排是涉及到全球的共性問題,國際上很多金融機構都試圖在支持節能減排融資工作中所有突破,并具備一些成功的經驗。我國的金融機構應該積極與國際金融機構合作、溝通,在各政府間貸款方面、國際金融機構的貸款方面及國際銀行組織的專項貸款方面得到幫助和支持。

以上幾種融資渠道的分析表明,在企業發展的不同階段對資金的需求量及所承擔的資金項目風險有所差異導致企業所選擇的融資渠道也不同。在企業不同的發展時期,企業應該選擇不同的融資渠道與融資方法,以實現融資資金的優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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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融資的社會風險具有不確定性和擴散性,因此必須對整個項目的全過程進行社會風險管理,以保證各方的利益不受損失。引發項目融資社會風險的因素有很多,本文將項目融資的社會風險主要歸為以下五類:

(一)項目融資征地拆遷類社會風險征地拆遷類社會風險主要是指由于項目的建設經營需要而導致的土地征用、居民拆遷、移民安置與補償等因素而引發的風險。征地拆遷類風險也是項目融資中最常見的一類社會風險,貸款項目往往會因項目建設用地需要涉及征地拆遷。1.建設征地。農民由于土地的征收失去部分或全部的土地后,其賴以生存的生活方式被打破,即便獲得相應的補償,他們仍然要面對生活習慣和生計方式的改變,一旦花光了項目單位給予的補償,生活溫飽再次難以解決時,就有可能激發矛盾,引發惡性事件。因此對于失地農民,僅僅給予其充分的補償是遠遠不夠的,政府和項目單位應對其采取技能培訓等措施解決其就業問題,恢復其生計來源,而對于有些情緒較大則需進行心理疏導,并且做好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工作。2.城市房屋拆遷。由項目建設和運營需要引起的城市拆遷導致的社會矛盾更加突出。非自愿移民這個群體一直以來都是世界銀行和亞洲銀行最為關注的群體,拆遷補償制度是否合理公平、申訴渠道是否通暢、拆遷執行單位的執行方式都可能成為引發社會矛盾的導火索。此外,被拆遷的居民通常被安置在新的居住區域里,人作為社會性的動物,社交網絡和人際關系的改變都會使其難以適應新的生活。國內因對融資項目中社會風險認識不足而導致項目遭受巨大損失的例子數不勝數,例如,中冶置業南京下關地王項目,昔日的全國總價地王如今被第四次拆分轉讓,中冶置業以256億元拿下的下關1、2、3號地塊由于拆遷困難等問題,在近4年的時間內都無法進行實質性的施工,使項目陷入資金流動困難的僵局,中冶置業最終選擇放棄了這個拆遷緩慢、開發周期長并且占用資金多的項目。項目融資業務中,項目的失敗必然導致銀行收益的損失,征地拆遷類社會風險的防范對項目方和貸款銀行都有著重要的意義。

(二)項目融資事故災難類社會風險項目融資事故災難類社會風險主要包括由自然和事故災難導致的社會風險。1.自然災害類社會風險。鑒于我國是自然災害頻發的國家之一,項目融資由于自然災害引發的社會風險也占有一定比例。自然災害主要包括地震、臺風、泥石流、火山爆發、洪澇等。地震災害容易引發次生災害,導致爆炸起火、房屋道路橋梁坍塌、毒氣泄漏、放射物污染等。洪澇災害是我國氣象災害中最為嚴重的一種,臺風則是氣象災害中破壞強度最大的一種。自然災害具有不可控性,不管出現哪種,都會導致項目不可挽回的損失。對于災害高發地區的融資項目,項目方和貸款銀行都應考慮到自然災害類社會風險引發的項目完工和收益風險。2.事故災難類社會風險。項目融資的事故災難類社會風險主要分為項目建設期的事故災難風險和項目運營期的事故災難風險。項目建設期的事故災難風險包括:火災、爆炸、施工人員的安全事故、施工設備發生故障等,項目運營期的事故災難主要發生在一些高危行業里,例如礦業、化工產業、發電行業、機械制造業等。這些行業會不同程度的產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氣體、儲存易燃易爆物料,其生產過程如果不進行嚴格的安全控制,極易發生火災、爆炸和毒氣泄漏等事件。項目事故災難會直接導致項目質量受損、成本超支、工期拖延、停工、施工人員傷害等問題,也會間接的增加貸款銀行的信貸風險。例如,武漢某建筑工地的電梯墜落事件,在建筑工地的施工現場,一臺正在施工的升降機在升到距離地面約100米高度的距離時,突然間墜落下來,電梯里面19名作業的工人隨之墜下,全部當場死亡。在事故原因調查中,在場的工人說到,提前檢查時原本發現升降機支架有螺絲松動,并且升降機經常嚴重超載,這些問題恰恰說明了對施工安全的忽視,項目建設時期應盡量避免這種悲劇的發生。

(三)項目融資勞工問題類社會風險項目融資勞工問題類社會風險主要由勞工薪資待遇和勞工的工作條件等問題導致。1.勞工薪資待遇問題。項目建設過程中勞工的薪資待遇問題切實關乎勞工權益,項目單位由于違約或資金短缺而導致拖欠工資、歧視或者虐待基層勞工的行為也會引起社會沖突的產生。勞工由于信息不對等,與項目方勢力的懸殊,而無法通過合法的渠道爭取自己的權益,從而產生。2.勞工的工作條件。勞工的工作條件也是導致勞工問題的一個導火索,包括工作環境、安全設施、工作時間和強度等。工作過程中,應保證勞工的工作時間和強度控制在合理范圍類,疲勞作業極易導致事故;對于地下作業和高空作業等高危行業應嚴格監控安全設施,將勞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隨著勞工權益維護意識增強,勞工問題的日益凸顯,由勞工問題引發的社會事件比比皆是,其導致的社會風險直接影響到項目的建設和運營,對項目產生負面社會影響,造成項目方的還貸危機。

(四)項目融資環境污染類社會風險項目融資的環境污染類社會風險是指由于項目融資的建設運營而對周邊的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由于人們環境保護意識的增強,涉及環境問題的項目備受各方利益相關者的關注,媒體輿論的壓力極易造成社會風險的放大,貸款項目由于環境問題引發的社會風險一觸即發。國內由于項目融資啟動時環評不充分、對環境問題造成的社會風險的忽視而使項目停滯甚至“下馬”的案例不勝枚舉。例如,啟動排海工程、昆明PX項目、舜盈光伏項目等等,這些項目的“下馬”也警示了項目方,盲目追求經濟效益,不重視環境問題,造成嚴重的社會風險,項目只能停工。

(五)項目融資文化因素類社會風險文化因素類社會風險是指銀行項目融資對人文環境和宗教文化的影響,包括項目建設造成的對旅游資源及景觀的破壞,對宗教設施、文物古跡、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土著人權的破壞或影響等。1.文化遺產的破壞。近年來隨著城市的快速發展,面臨著各種基礎建設及農村城鎮化建設與文化遺產保護間的矛盾,盲目的開發造成了眾多文化遺產的損失和破壞,這種建設性破壞對文化遺產造成毀滅性的災難,遭到當地居民的強烈反對,引發社會危機。2.宗教場所設施的破壞。項目的建設和實施對當地居民的社會和文化影響是潛在和長期的。土地的征用如果造成了寺廟、墓地、教堂、宗教場所或儀式臺等的破壞,很有可能引發當地居民內心對項目的強烈抵觸和阻工事件的發生,這些宗教文化場所代表著當地一代代信徒的精神慰藉和心靈依托,如不處理好項目融資實施中涉及的宗教文化問題,便會導致宗教問題產生的社會風險。3.少數民族習俗的破壞。由于少數民族生活習俗和等的特殊性,在少數民族區域開展的項目融資,要把保護少數民族風俗、文化、民族遺產放在首位,減少與少數民族地區人民發生沖突的風險,避免民族矛盾的產生。土耳其伊利蘇大壩的修建便是文化因素類社會風險的一個典型案例,伊利蘇項目開始于1954年,是由土耳其國家水利工程總指揮部按照增強底格里斯河土壤和水資源的研究需求而發起的。伊利蘇大壩完成后,它將淹沒哈桑凱伊夫小鎮,這是一個古老的小鎮,擁有豐富的歷史和文化,包括已經存在了幾個世紀的村莊和文物,并且導致當地土著居民的大規模非自愿移民。由于伊利蘇項目違反世界銀行的規定,所以世界銀行拒絕為其貸款。此項目至今爭議不斷,受到國際NGO環保組織和當地居民的強烈反對。文化因素類社會風險影響深遠,在項目融資中應盡力避免和緩解,解決好項目建設與文化保護之間的沖突,以免引發社會矛盾,造成銀行的借貸風險。

二、項目融資社會風險的防范策略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意識到當前社會已經進入了一個新的關鍵時期,資源消耗加速,環境惡化日漸加劇,社會貧富差距增大,社會矛盾擴大化,直接影響者人類社會的生存和發展。金融機構意識到不負責任的信貸行為對其在法律、經營和名譽方面帶來的風險。我國政府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對項目融資社會風險的管理進行積極的探索,并且規定國家發改委審批核準或者報國務院審批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項目主體需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這些舉動和措施都標志著我國政府和金融機構對項目的社會風險更加重視,并且落腳于中國實際的金融環境。針對項目融資的社會風險管理,借鑒國內外實踐經驗,本文提出相應的社會風險防范策略。

(一)加強銀行自身建設,將社會風險管理的理念滲透到企業文化中風險的預防是風險管理中的基石,也顯示了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性。銀行業必須轉變其利益至上的經營理念,對內部員工進行培訓,加強員工對社會風險的認識。項目融資社會風險的管理直接關系到企業社會責任的執行,負責任的信貸行為可以為銀行帶來良好的聲譽,將防范社會風險的理念塑造為企業文化有利于銀行金融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建立項目融資社會風險管理的組織架構,培養復合型的社會風險管理人才在銀行內部成立獨立的社會風險評估部門,明確部門的職責,一方面有利于項目融資社會風險的監督和預警,另一方面能夠保證項目融資流程中對社會風險的全程控制。社會風險管理的涵蓋范圍復雜廣泛,設計經濟、法律、管理、社會學等多個領域,管理者需要跨專業、知識面廣的復合型人才。因此,需要在銀行進行內部專業培訓,并通過招聘外部專家學者,對其進行指導。

(三)借鑒國內外經驗,制定銀行業內部融資指南國外銀行業金融機構主要用赤道原則來對社會風險進行管理,通過借鑒其成功的管理經驗,我國銀行業可將其轉化為各個行業的融資指南,使其具有強操作性。將融資項目依據該行業的融資指南和社會準則進行審查,銀行信貸部門對于客戶提出的貸款申請,在進行審核和準入控制時,不僅要滿足國家信貸政策,同時也要滿足社會和環境標準。對于具有社會公益效益和有利于社會發展的項目,給予支持和優惠政策,不同的項目融資,實行差別化定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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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風電發展現狀 風電融資

1 風電發展的現狀與前景

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十五”期間,我國提出了能源結構調整戰略,能源是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對能源的需求也越來越高。它是人類生產和生活必需的基本物質保障。為改變過度依賴煤炭能源的局面,我們需要積極推進核電、風電等清潔能源供應。2005年我國通過《可再生能源法》后,我國風電產業迎來了加速發展期。2008年我國風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15.3萬千瓦,2009年容量達到2200萬千瓦。屆時,風電將成為火電、水電以外的中國第三大電力來源,而中國也將成為全球風能開發第一大國。風能是一種可再生清潔能源,與其他能源相比,它的污染少,不僅節能節水無污染,而且對保護生態環境大有好處。

2 風電項目目前融資方式及存在問題

2.1 風電融資方式單一,融資風險高

大規模的債務融資一方面增加了企業的經營成本,影響企業再籌資能力,降低企業資金周轉速度;另一方面風電企業導致資金鏈非常脆弱,增加企業的財務風險,負債率居高不下,貸款過度集中,風電項目至少80%資金靠債務融資,資本金僅20%。因此,融資方式的優化、融資渠道的拓寬已經勢在必行。

2.2 風電生產缺乏優惠信貸政策支持,融資相對較難 目前仍執行一般競爭性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利率,金融機構對風電項目的貸款要求必須有第三方擔保,相對而言,它貸期相對較短,而且缺乏優惠信貸政策支持,雖然風電屬國家鼓勵發展的新興產業,但實際上只是使風電企業融資更加困難。

2.3 風電融資成本偏高

由于風電的固定資產投入比例較大,資金運轉周期較長,為企業的經營發展帶來沉重的債務負擔,造成風電項目建成后財務費用居高不下,一般為6-10年,形成的貸款利息較高,而風電的融資成本主要就是貸款利息。

3 風電項目融資方式的優化

3.1 采用BOT項目融資模式

項目融資是上世紀70年代興起的一種重要籌資手段。BOT代表著一個完整的項目融資概念,主要用于基礎設施、能源、公用設施、石油和礦產開采等,它是依賴項目本身良好的經營狀況作為償還債務的資金來源,除此之外,還有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現金流量,它不是以項目業主的信用或者項目有形資產作為擔保獲得貸款,融資是“通過項目融資”,而非“為了項目而融資”。它將項目的資產而不是業主的其他資產作為借入資金的抵押。

3.1.1 BOT項目融資模式的優缺點。

缺點:對項目發起人而言,基礎設施,合同文件繁多、復雜,有時融資杠桿能力不足,融資期長、收益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基礎設施融資成本較高,投資額大,母公司仍需承擔部分風險(有限追索權)。

優點:

一是拓寬項目資金來源,極小化項目發起人的財務風險,轉移特定的風險給放貸方(有限追索權),減輕借款方的債務負擔。

二是減少資本金支出,實現“小投入做大項目”或“借雞下蛋”,充分利用項目財務收益狀況的彈性。

三是降低建設成本,保證項目的經濟效益。

四是擴大借債能力。項目主建人的償還能力不作為項目貸款的主要考慮因素,是否發放貸款根據項目的預期收益來決定,主借人的資信不會受到影響,借進的款項不在主建人的資產負債表上反映。

3.1.2 BOT項目融資模式特點

BOT項目融資與傳統意義上的貸款相比,有以下兩個特點:

一是項目融資中的貸款人日后的還款來源,主要為項目資產以及項目投產后所取得的收益,項目主辦人不承擔從其所有資產及收益中償還全部貸款的義務,將原來由借款人承擔的風險部分地轉移,項目融資的最重要特點,就是將部分責任轉移到其他地方,分擔項目主辦人原來應承擔的還債義務,將其分擔出去,這樣就可以減輕自身的壓力。

二是項目融資中的項目主辦人只投入自己的部分資產,將項目資產與其他財產分開,一般都是專為項目而成立的專設公司,貸款人(債權者)僅著眼于該項目的收益向項目公司貸款,項目公司是一個獨立的經濟公司,他不是向項目主辦人貸款。

3.2 ABS資產證券化融資

ABS融資是原始權益人將其特定資產產生的、未來一段時間內穩定的可預期收入轉讓給特殊用途公司(SPV),ABS是項目融資的新方式,給投資者帶來預期收益的一種新型項目融資方式,由SPV將這部分可預期收入證券化后,在證券市場上融資,它的全文是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

3.2.1 ABS資產證券化融資的特點

ABS資產證券化融資有兩個特點:

一是ABS發起人出售的是資產的預期收入,沒有增加負債率,也不改變原股東結構,同時獲得了資金,而不是增加新的負債。

二是ABS融資方式實質上是“公司負債型融資”。 與銀行貸款相比,一方面能使非上市公司尋求到資本市場融資渠道,另一方面節省了融資成本,主要是由于ABS能夠以企業本身較低的信用級別換得高信用級別。

3.2.2 ABS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優缺點

缺點:可能會加大資產證券化的融資成本,主要是由于我國信用評級的不完善和我國法律環境存在的缺陷造成的。

優點:

一是能改善資本結構。能降低資產負債率,提高資信評級,融入的資金不是公司負債而是收入,資產證券化是一種表外融資方式。

二是不改變資產所有權。實物資產所有權不改變,目前資產證券化模式下,企業出售未來一定時間的現金收益權。

三是資金用途不受限制。可用于償還利率較高的銀行貸款,資產證券化融入的資金,在法律上沒有用途限制,這一點和債券融資也有很大區別。

四是時間更短。債券發行需向發改委審批額度,證監會批準需9個月到一年。資產證券化受國家支持,只需兩個月到半年,由證監會審批。

五是成本較低。資產證券化的資金成本包括籌資費用(根據現行標準測算,年成本約1%)和資金占用費(票面利率)兩個方面。這些成本要顯著低于股票和貸款融資,也略低于債券融資,只要達到一定規模即可。

六是內容靈活。資產證券化可以做相對靈活的設計:利率可以在發行時給出票面利率區間,與投資者協商而定,可以有較多的選擇;融資的期限可以根據需要設定。

七是效率較高。通過破產隔離,資產證券化變資產信用融資,只與相對獨立的這部分資產有關,避免了對一個龐大企業全面的經營、財務分析,投資者只需根據這部分資產狀況來決定投資與否,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級別與發起人的信用沒有關系,投資決策更加簡便,市場運行效率得到提高。

八是門檻較低。企業只要擁有產權清晰的資產,現金流歷史記錄完整,就能以該資產為支撐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同時,該資產又要能產生可預測的穩定現金流。

3.3 采用PPP融資模式

PPP融資模式,是政府基于某個項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關系的形式,即“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通過這種合作形式,政府并不是把項目的責任全部轉移給私人企業,合作各方參與某個項目時,合作各方可以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有利的結果。它強調的是優勢互補、風險分擔和利益共享,在這個過程中,政府是項目的監督者和合作者。

3.3.1 PPP融資模式最主要的目的是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不僅意味著從私人部門融資,更是為納稅人實現“貨幣的價值”,PPP融資模式主要有5個特點。

一是由于投入了資金,政府為保證公眾利益而服務,私人參與者保證項目在經濟上的有效性。

二是能夠使項目準確地為公眾提供其真正所需要的服務。

三是私人部門合作者為實現規模經濟效應,通常會關聯到經濟中的相關項目。

四是伙伴關系能夠使私人部門和公共部門各司所長。

五是私人部門能夠按時按質完成,并且更容易創新,在設計、建設、運營和維護一個項目時通常更有效率。

3.3.2 PPP融資模式的優缺點

缺點:

雖然PPP模式近些年來在我國有了一定的發展,但在應用過程中也遇到了很大的問題,需要逐步完善,主要是由于其操作程序也比較復雜、實踐經驗的不足、專業人才的缺乏、系統的法律規范的缺乏等等。

優點:

一是私人部門與政府合作,當他們缺乏資金時,向商業銀行借款也會相對容易,政府為他們做后盾,他們的地位也會相對提高,甚至有時會有特定的優惠。

二是政府的地位發生了改變。在傳統的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私人企業總是屬于從屬地位和被管理者的身份,政府往往都是項目的管理者和所有者,政府往往處于核心主導地位,因此,項目建設過程中總是顯得效率低下。但PPP模式政府和私人的關系由過去的管理與被管理轉變為合作的關系,有效地改變了這一切,政府不再是項目的唯一管理者,當遇到意見不合的時候,相互交流,相互協商,政府部門與企業相互信任、相互協調。

三是PPP模式有時可以將新技術引進項目的建設過程中。它們基本上都有自己的優勢所在,這些私人部門,大多都是市場優勝劣汰后發展出來的強者。

四是PPP模式可以有效地分散風險。不像傳統的基礎設施建設一樣,風險僅有政府自身來承擔,通過采取PPP模式,參與者各方都承擔了一定的風險,新型融資模式下,更符合市場經濟的運作機制,各參與方根據自己承擔風險的大小享受對等的收益,獲得相應的回報。

企業在進行籌資方式的選擇時,綜合考慮資本結構、籌資成本、貨幣時間價值、風險等因素,應根據項目自身建設與管理的需要,為緩解企業融資壓力,對比分析,從優選擇一種或多種籌資方式。

參考文獻:

[1]王永剛,賈洪剛.風電項目全過程造價控制與管理探討[J].價值工程,2012(32).

[2]劉合金,李可軍,孫瑩,李如振,王文莉,鄒振宇.基于片上可編程系統的變頻逆變電源設計與實現[J].電網技術,2011(02).

[3]李如振,王海洋,楊雪,劉平心,于曉東.山東電力PTN數據承載網規劃及建設方案[J].電力系統通信,2011(06).

[4]張玉軍,李如振,黃萍,鄒振宇,翟彬,李可軍,高洪霞.智能電網建設方案初探[J].山東電力技術,2009(05).

篇9

1基于方差分析的土地項目風險評估

方差分析作為分析試驗數據的一種重要工具,是數理統計的基本方法之一。方差分析是研究一些因素(自變量)對某個指標(因變量)的相關關系,研究哪些因素對指標的影響是顯著的,哪些因素對指標的影響不顯著,最終找到有力的試驗條件。當試驗中考察的因素只存在一個時,稱為單因素試驗;如果實驗研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因素對指標的顯著影響時,則稱為兩因素或多因素試驗。從數學中國建模競賽所給2006-2013年的面板數據中選取指標并提取相應的數據[8]。

為了探究指標與指標之間相互的顯著性影響,避免因為指標之間不存在顯著性的影響,而導致整個模型的誤判,從而將申請貸款額度、銀行批復額度、預期收益作為自變量,項目投資總額估算為因變量各自記為B1、B2、B3、B4,按照下面步驟進行分析。步驟1:提出假設。假設各因素均值水平都相等,則其對立面為各因素的均值水平不相等。即假設所有指標之間存在顯著性不同,其中j表示指標數。步驟2:計算隨機變量的數字特征。計算均值與協方差與各個指標的均值、協方差以表示兩個指標之間相互關聯性。步驟3:構造檢驗統計量。構造F檢驗統計量判別方差顯著性,當F大于臨界值時拒絕原假設,認為兩個指標之間的相互作用是顯著的。計算兩兩指標間的方差,并且算出概率p,檢驗水準α為0.01,若p<0.01,則結論具有統計學意義。由于指標之間的作用是相互的,所以1與2的顯著性和2與1的顯著性一樣,故在下面的表格中不再表示,繪制兩兩指標間的顯著性表1。筆者將顯著性影響結果通過對號與錯號表示在表1中。從表1中可以看出,僅有指標1,3與3,4在方差分析時顯著性達不到要求,而其他指標之間都通過了方差顯著性檢驗,尤其在財務內部受益率這個指標方面,它與幾乎所有指標之間的方差比較時均表現出較強的顯著性。總體上指標之間顯著性較強,這一點可以從表2方差交互分析表中得出。表2顯示,行方差比列方差要小一個單位,說明行與行之間的離散程度相對列指標要小,F統計量與概率P都滿足顯著性檢驗水平,說明指標之間顯著的相互影響作用較強。

2基于模糊均值聚類的土地項目風險評估

需要構建的綜合評價模型,屬于多層次、多維度、綜合性能高的評價結構體系,根據指標的分類匯總,對現有的數據進行篩選處理,構建以項目投資總額估算、申請貸款額度、銀行批復額度和預期收益這4種指標為框架的綜合評價模型,運用模糊聚類分析的方法,判別分析所選面板數據的類型。

2.1數據處理(1)定義隸屬度矩陣。(2)風險指數。通常,在進行模糊聚類前要對聚類的有效性進行判別,即是確定聚類的分位數,也就是對所給的數據劃分其類別,但關于這個方面的研究,一直都是焦點問題,卻仍然沒有找到合適的判別標準。文章對項目風險評估,將其按照風險指數劃分,通過對風險大小的分析,進而確定聚類分位數。(3)聚類中心。在進行數據比較時,總是需要選擇對照系,而對照系的選擇往往又具有不確定性、人為性、不可比性。如何選擇一個較優的對照系也決定著土地項目評估結果的準確性。因此就對照系的選擇(聚類中心),將采用公式(5)。(4)重新計算隸屬度矩陣。這個過程是個不停循環的過程,只要計算出的結果滿足誤差范圍,即為新的隸屬度矩陣,新的矩陣計算公式為。

2.2建立風險項目的評價模型(1)最優化判別。通過計算風險指數、聚類中心、隸屬度矩陣后,便可以構建最優化的聚類分析模型,計算公式(7),并進行歸類排序,即可以分辨出土地儲備項目的融資風險。(2)計算數值。步驟1:計算數值前,首先定義風險指數,計算風險指數大小為3,即取3個分位點,即能滿足風險度量的要求。定義風險指數即所謂的分位數,若取得的分位數較大,則劃分較細,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反映項目之間的聯系性。若劃分范圍較小,風險度量不夠準確,所以采用公式計量法,較能避免此類問題。步驟2:計算聚類中心坐標值。運用公式(5),利用Matlab,計算坐標值數值于表4中。從表4中可以看出,第一行的中心坐標較大,第二行和第三行次之,又成本指標越小越優,所以第一行指標的風險最大,第二行中等,第三行較低。對此就可以計算隸屬度矩陣,同時對項目風險進行劃分。步驟3:最優化判別。運用公式(7),利用Matlab,計算數值于表5、6、7,依次按照風險大小進行排列。對74個項目進行分類后,風險歸于3個等級,較高風險等級的項目,離中心坐標的距離越遠,它的風險較大,應做取舍。從表5中可以看出,風險最大的項目基本按照項目編號順序排列,它們分別為48、66、67、68、69、70、71、72、73、74,這10個土地儲備項目的風險大小基本相同,處于較高風險范圍之內。當然,相比較而言,這些項目的其他指標數值也較大,處于較高收益,較大投資的范圍內。這樣,它們的風險自然也比別的項目要高,同時,這些項目的申請年份也大多處于2012-2013兩個年份,說明最近一段時間儲備部門為了融資需求,不惜動用大的風險項目,這就會加大土地部門融資儲備的風險。同時輸出了風險較低等項目的編號為表6,與風險中等項目表7。從表6、7中可以分別看出風險中等與風險較低的項目編號與一部分數值。從這些項目的預期收益就能分析出相對風險大小,表6的項目預期收益大多處于10000-30000萬元,而表7的收益則基本都在這個范圍之上,風險明顯加大。但是總的來說,這兩類項目風險都較低,一般不會引起資金鏈的斷裂,只要對融資過程加強監管,就能獲得較高的收益。

3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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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項目融資;風險管理;BOT方式

一、國外研究現狀分析

項目融資作為一種籌資方式,在國外的研究中,對項目融資也只是進行了一種方法的介紹。而對項目在融資過程中,如何去志別、分析、控制、管理風險,沒有做出系統、深入的研究。

在國際上,對項目融資風險管理的學術機構和學術會議很多,但最重要的也最有影響的國際項目管理機構是國際項目管理協會(IPMA,International Project Management Association)。該協會每兩年召開一次世界項目管理大會,出了論文集《Management by Projects》,收集大量項目融資風險管理的文章。在出版論文和專著方面,英國的學者J.P. Turner的著作《The Handbook of Project-base Management》專辟一章討論風險管理問題,最具有代表性的期刊是英國的《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N.Kartam與S.Kartam從項目訂約人角度對科威特建筑行業的風險及風險管理進行研究,在問卷調查基礎上探討如何評估、分散以及管理科威特建筑項目的風險,并提出了兩種風險管理方法,即預防風險措施與緩和風險措施。

Patrick T I Lam指出電力、交通、通信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融資方面要考慮潛在的風險影響,并以BOT這種融資方式為例,通過實例分析指出風險因素的種類以及相應的規避方法。

Jyoti P Gupta和Anil K Sravat通過分析印度電力項目中融資和建設方面的關鍵因素,其中包括相關的政策、電力交易、風險因素和融資等,介紹了外國投資的第一個IPP項目,并提出了相應的風險應對措施。

Mansoor Dailami和Danny Leipziger提出了在BOT融資方式中通過特許權協議降低風險的一些策略,如控制關鍵風險因素的變化,通過法律手段固定項目參與方和貸款銀行之間的義務和權利等,并且運用實例進行了分析。

二、國內研究現狀分析

我國風險管理教學、研究和應用也是開始于20世紀80年代,可惜系統地研究項目風險管理理論與方法的不多。文獻首次對項目風險管理作了理論綜述,文獻詳細介紹了風險管理體系,文獻論述了工程項目的風險管理體系及各種風險評估定量方法,另外文獻引進了重大工程項目風險管理中的綜合集成方法。

近年來,我國已經在項目風險管理方面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中國(雙法)項目管理委員會發起并組織開展了中國項目管理知志體系研究,于2001年5月推出了中國項目管理知志體系,建立了項目風險管理的框架結構。目前在國內開展的項目管理專業資質認證、項目管理學術研究與培訓等工作,使項目風險管理得到了普遍的重視。

目前,國內對項目融資風險的研究尚處于起步階段,對項目融資風險管理的研究還不很成熟,主要是一些較為初步的定性分析。

田琦、趙鳳(2004)對SCERT在項目融資風險評估中的應用進行了研究。范小軍、王方華、鐘根元(2004)分析了大型基礎項目融資風險的動態模糊評價方法。張建坤、張璞(2004)對房地產投資項目融資風險的灰色模糊評判進行了研究。屈哲(2003)對項目融資風險引入了動態分析的定量評估。王上銘、李樹丞、王貴軍(2002)對AHP法在項目融資風險管理中的應用進行了研究。李漢軍、何亞伯(2000)、張曼、屠梅曾、王為人(2004)提出了項目融資風險動態管理方法。袁業虎(2004)對融資風險測量方法的進行了探討。錢春沁、孫曉安(2004)建立了項目融資指標體系及其風險評估方法。

徐大鵬、趙梅(1999)、王晶(2000)、李云磊(2000)、薛樺(2001)、屈哲(2002),尹昱、吳旭光(2003)對項目融資的風險規避與控制的措施和技術進行了研究。尹昱(2001)、陳赟、張鳳明(2004)\范小軍、鐘根元(2005)、侍玉成(2008)對項目融資中風險分擔與博弈問題進行了探討,研究了項目融資的風險分攤和控制機制以及項目融資風險的最優分配模式。

邱曉晨、張穎(2004)對公路建設項目融資風險及其特性進行了分析。丁莉(2002)、王準、彭新民(2004)對水電項目融資的風險進行了分析。袁俊霞(1999)研究了項目融資在煤炭領域中的應用及其風險分析。

參考文獻

[1] 王卓甫.工程項目風險管理——理論、方法與應用[M].北京: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