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塵治理行動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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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塵治理行動方案

篇1

為認真貫徹落實XX示范區2020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精神,有效抑制揚塵污染,根據《XX區揚塵污染專項治理行動方案》通知,我辦決定6月份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揚塵污染專項治理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圍繞提升揚塵污染治理精細化水平目標,突出做好施工工地、渣土清運、居委會清潔、裸露土地綠化、道路、垃圾露天堆放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遏制和扭轉當前PM10濃度反彈趨勢,為全面完成PM10在2019年97微克/立方米的基礎上持續改善的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任務

(一)持續加大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治理力度。

嚴格落實開復工驗收、“三員”管理等制度,按照新修訂的《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道路揚塵污染防治標準》、《公路水運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要求》等相關標準規范要求,進一步完善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標準化體系,推動企業、人員、項目等責任落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應沿周邊設置連續硬質圍擋,出入口和主要道路必須進行硬化處理,土方開挖應釆用噴霧等降塵措施,施工作業后應做到工完、料清、場地凈。市政、道路、污水管網等線性工程土方作業時應采用漸進式、分段施工方法,并及時采取灑水、覆蓋等措施,縮短開挖和回填時間。拆除工程應根據天氣、風向、污染指數變化統籌安排作業時間,采取濕法作業、分段拆除。實行分片包干、精準管控,責任部門對施工工地進行逐一現場核查,達到“六個百分之百”揚塵防治規定要求的,經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施工;達不到“六個百分之百”揚塵防治規定要求的,責令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逐項進行限時整改,經主管部門重新驗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嚴禁“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堅決避免集中停工停業等簡單粗暴行為。

(二)全面加強建筑垃圾清運處置監管。

健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傾倒、清運機制,實現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清運監管、消納處置全過程監管,活動期間創建辦要對各垃圾堆放場地嚴格監管,清運過程嚴格執行霧炮降塵等濕法作業以及清運車輛出場沖洗等制度,嚴禁發生揚塵污染和帶泥上路現象。

(三)深入開展城市清潔行動。

按照“全面動員、全民參與、全域覆蓋”要求,以建筑工地、垃圾堆放場、農貿市場、工業園區、各企業、鄉道、村道、居委會背街小巷、居民小區等區域為重點,每周組織一次環境衛生等突出問題綜合整治。

(四)不斷強化道路揚塵綜合治理。

進一步加大環衛工作力度,合理配備人機比例,規范城市道路清掃保潔作業程序,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比例及道路掃凈率。加大鄉道、二環內村道揚塵清掃清洗力度,提高XX公園、XX園內道路灑水頻次,及時處理裂縫、坑槽等路面病害。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1日前)。

辦事處制定下發專項行動方案,啟動專項行動。各部門、各居委會要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厘清工作責任,細化量化工作任務,開展專項行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1日-25日)。

采取明察暗訪等方式,對各類揚塵污染源進行全面治理。按照職責分工,堅持“治”“建”并重,檢查各項控塵措施是否落實到位、施工現場是否符合“六個百分之百”等揚塵防治標準要求、轄區主要道路及居委會是否開展清洗活動等。

(三)總結通報階段(6月26日-30日)。

對本次行動進行梳理總結,形成長效機制,為揚塵污染治理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揚塵污染治理專項行動,加強組織協調,細化落實措施,切實加大檢查力度,嚴格落實監管責任,確保專項行動扎實推進。辦事處城建辦要切實組織好暗查暗訪工作,堅持“四不兩直”檢查方式,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好揚塵治理工作,確保各項治理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二)形成臺賬,明確責任。

各部門要將責任范圍內的揚塵隱患形成臺賬報城建辦,由城建辦形成辦事處揚塵污染治理臺賬,明確責任范圍和責任人。

(三)對照臺賬,加強督查。

開展日常檢查、夜査晨查、聯查協查等行動,加大現場檢查、隨機抽查力度,做到監督常在、形成常態。辦事處綜合辦督察部門每周檢查各部門揚塵污染治理工作開展情況,督促各項任務如期高質量完成。

篇2

一、工作開展基本情況

按照縣交通局農村公路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和道路保潔工作安排部署,督導組主要加大督導力度,加強督導頻率,嚴格按照縣交通局農村公路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和道路保潔措施和建設工地七個到位、六個百分百進行檢查、督導;對上級領導部門檢查中檢查中存在問題立即督導,并要求及時整改,及時匯報督導工作情況至縣交通運輸局。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強化意識,提高工作能力。揚塵治理和路面保潔工作是“治污減霾、保衛藍天”的拳頭部隊,為確保該項工作開展有力,督導組經常性的開展自查,不間斷的學習新的政策文件,以中央環境督查組的督查行動為契機,以幫帶學,不斷增強工作能力,為塵治和路面保潔督導工作提供有力支撐。

二是完善機制,加強業務培訓。為扎實做好揚污染防治和道路保潔督導工作,結合工作實際,督導組下發了《周至縣農村公路管理站關于做好國家2018-2019年藍天保衛戰強化督查配合保障工作的通知》,局督導組、縣公路站、祥瑞公司、興周公司形成合力開展工作,為揚塵治理工作的持續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各個單位都能按照標準定期進行治污減霾業務知識培訓,使全體人員清楚操作規范,嚴格按照標準進行施工及路面保潔,效果顯著。  

三是按照職責分工,認真開展督導工作。督導組嚴格按照局揚塵污染防治和路面保潔專項工作組要求開展督導工作,做到了執行有力、落實到位,八月份以來,共計出動車輛14臺次;向施工單位、養護單位發放“七個到位、六個百分百”傳單24份,上報文件5份;轉發整改通知單2份,上報整改回復2份,收到整改回復和工作周報16份;督導檢查建設工地和縣鄉道沿線企業20次,路面保潔督導巡查1500余公里,基本做到了建設工地和列養道路全面督導。

四是嚴格督導,落實責任追究。為確保揚塵治理和路面保潔督導工作扎實開展,取得成效,督導組一方面加大重污染天氣督導檢查頻次,嚴查建設工地和道路揚塵行為,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切實將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到位;另一方面檢查中有問題的建設工地和保潔不到位的路段,第一時間通知責任單位,對督導組反饋問題不重視的單位移交問題督導單,按照情節進行處理。

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由于近期砂石車輛違法違規超限運輸,道路清掃設備落后,新添置道路保潔車輛操作處于學習階段,人力清掃效率低,造成個別路段及限高、限寬處拋灑物未能及時清理,保潔不力。

四、下一步工作重點

一是嚴格按照方案開展各項工作。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繼續加強道路揚塵污染治理,按照市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專項工作組關于《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大排查、大整改、大督查活動方案》開展自查整改,為迎接下一步中央大氣環境督察組的檢查做好準備。

篇3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調度

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親自指揮,親自部署,統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區分管領導一線調度,采取專題會議、微信調度、現場指導等方式,督促各相關單位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各項要求。各責任單位每日將工作動態報送至區大氣專委辦,區大氣專委辦每周制定工作簡報呈區領導閱示。

二、推進重點企業清潔化改造工作

認真落實《XX省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計劃方案》,積極推進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如期完成,確保球團豎爐煙氣超低排放改造項目于年底前完工,燒結機煙氣超低排放改造項目按時保質完成建設。

三、開展柴油貨車聯合執法行動

由XXX生態環境局、區城管局、XXX交警大隊開展聯合執法,并邀請市生態環境局業務科室現場指導,在XX大道重點路段設置柴油貨車路檢路查點位,對過往柴油車輛的監督抽測,嚴厲處罰超標排放違法行為。同時對車輛停放集中的重點場所以及物流貨運等重點單位,按“雙隨機”模式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監督抽測,入戶抽檢抽測,依法打擊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對查出異常的車輛,除按規定進行處罰外,倒查排放檢驗機構年檢情況,杜絕柴油車排氣口冒黑煙現象。

四、持續加大道路揚塵治理力度

一是開展建筑垃圾運輸專項整治工作。區城管局牽頭,嚴厲打擊未納入名錄管理的車輛違規運輸建筑垃圾行為,嚴格落實運輸時間,規范運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嚴查違反運輸時間、未批先運、不按規定運行路線運輸等行為。發現帶泥上路、苫蓋不嚴、車身帶泥等問題的車輛一律查扣,對司機和車輛所屬企業嚴管重罰。

二是嚴格按照XX市《“馬路本色”行動環衛作業質量標準》實施道路清掃保潔作業。持續開展“馬路本色”行動,固化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人行道沖洗、快速流動保潔”作業機制,堅持每天對市區建成區主次干道及車行道在5米以上的背街小巷實施機械化清掃、沖洗,采用“一吸、一沖、一洗掃”作業清掃模式對重點路段加密道路保潔工作,有效控制路面揚塵污染;利用大型抑塵霧炮車和灑水車,巡回對重點路段實施噴霧和灑水作業,并根據氣象條件,適時增加灑水或噴霧降塵頻率,避免二次起塵。

五、加強施工工地揚塵控制

按照《XX省建筑工地揚塵檢查標準》,嚴格執行施工全過程“六個百分百”要求。加強對建筑工地、拆遷工地、舊城改造工地、道路改造工地監督執法力度,全面督促各工地落實揚塵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對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依法查處、停工整治,相關情況記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按照重點工地名單開展常態化監督巡查工作,特別加強空氣站點周邊的江大南路社區改造工地、順外路改造項目監管巡查,并形成巡查臺賬,最大限度地減少建筑工地揚塵污染。

六、強化露天焚燒管控

嚴格按照《XXX區嚴格露天禁燒工作方案》要求,緊盯重點區域、重點時段,綜合運用人防與技防,加強人工巡查、網格監管、無人機巡控等手段開展露天禁燒巡查管控工作,發現火點第一時間處置。同時壓實監管責任,對落實不力的單位及個人實行追責問責。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盡早建立XXX區高空瞭望監控系統,高標準、高要求推進露天禁燒管控工作。

七、持續開展餐飲油煙和露天燒烤整治行動

一是加強餐飲油煙日常檢查,進一步加大執法查處力度,充分運用限期整改、行政處罰、限制經營、停業整頓等手段,對餐飲企業進行監管。重點做好XX南路、XX路和XX站點周邊餐飲企業的督查檢查,要求餐飲企業定期清洗油煙凈化設施,并建立清洗維護臺賬。加大對超標排放油煙的餐飲業經營戶的整改和處罰力度。二是持續開展夜間露天燒烤及街邊小吃攤整治行動,堅持取締無組織排放餐飲油煙小攤小販。

八、開展VOCs綜合治理行動

一是加快完成市級重點VOCsXXX科技有限公司治理工程,完成“一企一策”方案編制。二是加快推進企業源頭替代,鼓勵企業使用低VOCs原輔料,從源頭減少VOCs排放。加大對涉VOCs企業的巡查力度,重點檢查企業無組織管控、有組織排放、治理設施運行、臺賬建立等情況,對未嚴格落實VOCs治理要求的企業進行處罰,責令整改到位。

九、開展“散裝物料”企業揚塵治理行動

對全區“散裝物料”企業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對整改不到位的企業一律進行停止生產,限期整改到位,并進行處罰。同時加大排查力度,對新發現的“散裝物料”企業要求落實好各項揚塵管控要求。

篇4

一、工作目標

按照《區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利用一個月的時間,對裸土裸地、存土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存場等進行全面徹底的排查整改,確保揚塵問題全部排查清楚,揚塵源全部有效整改,揚塵污染常態化管理機制全面建立。

二、時間安排

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31日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階段(2020年7月1日——7月9日)。各社區對轄區內裸土裸地、存土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存場等揚塵源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實行拉網式排查、清單式管理、臺賬式推進。7月9日前將清單臺賬紙質版加蓋公章和電子版報環保所。

(二)清理整改階段(2020年7月11日——7月23日)。各社區對照揚塵污染源排查清單臺賬,按照宜綠則綠、宜硬則硬、宜蓋則蓋、宜清則清的原則,對存在問題進行徹底整改,確保高標準、高質量整改到位。整改前后要留存圖片、建立臺賬,形成電子檔案。

(三)核查驗收階段(2020年7月23日——7月25日)。街道辦事處將組織環保所組成核查驗收工作組,對各社區整改情況進行核查驗收,驗收報告將專題報街道領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社區要把揚塵污染排查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社區書記親自上手、親自指揮、親自督導,統籌協調本轄區的揚塵治理工作。主管領導要具體抓、抓具體,及時調度指揮,解決存在問題。要制定排查整改攻堅月專項行動方案,明確主要任務、完成時限、治理責任,對各項工作都要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具體責任人。

篇5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加強環境保護、防治大氣污染為目標,通過扎實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決我鎮突出的揚塵、燃煤、機動車排氣、餐飲油煙及秸稈焚燒等污染問題,提高我鎮管理水平和環境監管能力,改善我鎮空氣質量。

(二)總體目標。所有大氣污染源實現濃度達標排放,各類揚塵污染控制措施到位,排放量控制在區政府批準的總量指標之內(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較2016年減少0.2%),全鎮空氣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主要任務及措施

(一)防治揚塵污染。揚塵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揚塵、地揚塵、道路揚塵、堆場揚塵。揚塵污染防治主要通過加強污染源管控,減少地面,增加植被覆蓋面積,減輕沙塵天氣影響,削減本地揚塵。

1.施工揚塵防治。

(l)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網格人員監管好本轄區內建筑工地的安全、環保、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各建設單位堅持“誰生產、誰負責”的原則,建筑工地繼續實行“四員”(項目主管單位監管員1名、施工企業管理員1名、治污巡查組巡查員1名、區建設局督查員1名)現場發現、記錄、上報問題制度,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和“6個100%”措施,所有建筑工地必須設置2米以上圍擋和20厘米以上的基座。土方開挖、填筑過程中,必須采取灑水壓塵,遇四級或四級以上大風天氣,必須停止土方作業,同時作業處覆蓋抑塵網,破損抑塵網要及時更換。水泥、石灰、砂石、土堆、涂料、鋪裝材料等建筑材料必須采取密閉、設置圍擋、苫蓋等有效防塵措施。施工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他建筑垃圾應及時清運,若在工地堆置,必須落實苫蓋、噴水壓塵等有效措施。施工現場出入口要設置洗車平臺,完善排水設施,施工現場出口鋪磚道路上可見粘帶泥土不得超過10米,并及時清掃沖洗。進出入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運輸車輛嚴格按照劃定路線和時段行駛,采取苫布遮蓋、密閉、掛防漏袋等措施。施工工地內車行道路應采取鋪設鋼板、鋪設水泥或瀝青混凝土、鋪設細石或其他功能相當材料,并輔以灑水措施,工地出口至鋪裝道路要修建30米以上的硬化連接段。施工工地道路不得在未實施灑水措施情況下直接清掃。

(2)拆遷工地。將抑塵防塵合同作為施工的前置必備條件,拆遷工地要設置20米以上圍擋和20厘米以上的基座,拆除工程應全封閉。拆除作業時應全程持續加壓灑水抑塵,爆破作業拆除工程要在灑水噴濕。拆除工程完工后,10日內不能開工的,應采取抑塵網覆蓋、灑水等措施抑塵;建設單位取得施工許可證超過半年未開工的,拆遷工程現場地面視同施工現場地,必須采取覆蓋抑塵網、綠化、硬化等措施,定期灑水。遇四級或四級以上大風天氣,必須停止土方作業,同時在作業處覆蓋抑塵網。

2.地揚塵防治。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所屬區域地落實抑塵措施。落實區域地綠化(固化)措施。對轄區內有綠化條件未實施綠化區域部分進行綠化全覆蓋,能夠硬化地帶用瀝青、水泥、鋪磚硬化、項目施工現場采用砂礫石覆蓋,確實無法固化、綠化區域采用抑塵網覆蓋。

開展樓頂積塵清理行動。對社區樓院樓頂積塵進行清理。在沙塵天氣結束后,立即進行清掃。區愛衛辦要在每次清理活動后,組織檢查驗收,確保積塵清理取得實效。

3.道路揚塵防治。

(1)落實環衛保潔措施。落實鎮轄區內道路、民武路、金武路、金大路等主干道沿線路面保潔,網格人員要宣傳、發動轄區居民實施道路抑塵、衛生整治措施,按照“夏天無積水、冬天不結冰、全年保濕不起塵”的原則,對鎮區道路實行全天候保潔,堅持先灑后掃原則,每周周五對全鎮環境衛生集中整治,保持鎮區道路干凈整潔。

4.堆場揚塵防治。

按照“屬地管理、網格化監管”原則,網格人員落實建筑工地上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砂石料、土方、生產原料堆場抑塵措施,做好巡查督促整改,對煤炭、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生產原料、泥土、粉煤灰等料堆,要利用倉庫、儲藏罐、封閉或半封閉堆場等密閉存儲。對裝卸作業頻繁的原料堆,要在密閉車間中進行。對堆場露天裝卸作業,視情況采取灑水等抑塵措施。對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堆、渣土堆、廢渣、建材等,采取覆蓋抑塵網等苫蓋措施,定期進行噴淋、固化。臨時性廢棄物堆、物料堆、散貨堆場,要設置高于物堆的圍擋、防風網、擋風屏等;長期存在的廢棄物堆,要構筑圍墻、表面綠化或進行清運。

(二)防治煙塵污染。

煙塵污染源主要包括生活污染源、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煙塵污染防治主要通過強化源頭削減,實施分類控制,減少污染物排放。

1.生活污染防治。按照煤質管控方案和燃煤鍋爐整治方案,各負其責、各司其職,抓好煤炭質量管控和燃煤鍋爐整治;加大對居民、商戶、餐飲單位用煤巡查、監管,發現使用不符合標準的煤炭,立即督促整改,同時反饋區工商局追溯查處。鎮食藥所牽頭實施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和露天燒烤食品攤點清理整治。按照“關于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和大力推行文明祭祀工作的通知》(大氣辦發〔2017〕2號)職責分工,鎮派出所、安監站負責落實在鎮區范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鎮區道路上堅決杜絕焚燒冥紙、燃燭上香、拋撒紙錢等行為。

(1)推行餐飲油煙污染治理。鎮食藥所負責鎮區新增餐飲單

位清潔能源強制性改造,并配套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備,定期跟蹤檢查已改造燃煤爐灶,監督餐飲企業清理油煙凈化設施和疏通專用煙道,規范管理坐店經營的烤肉城、燒烤店等,堅決禁止探頭經營。

(2)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燒區管理。嚴格落實“五禁”決定,嚴禁在轄區內焚燒垃圾、枯枝落葉、建筑廢棄物以及油氈、塑料、皮革等易產生煙塵和惡臭的物品,網格人員發現并及時報告鎮環保站,由區環保局對燃用高污染燃料行為進行查處。

(3)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各村委會安排社區、村組具體負責無物業管理公司的老舊樓院內的宣傳、查禁工作,發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及時報告派出所查處;鎮食藥所負責對鎮區內所有商鋪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行包抓責任制,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4)大力推行文明祭祀。網格人員按照網格化管理原則,在重大祭祀節日前進行文明祭祀宣傳、查禁工作,負責除塵等污染防治設施。

2.工業污染防治。網格人員落實屬地監管主體責任,加強各類工業污染源、無組織排放生產活動中污染物排放監管。

(1)加強無組織排放監管。按照“屬地管理,網格化”原則,負責管理轄區內企業堆煤場、料堆場、卸料口、卸灰口、工業渣場、切割石料、建材涂裝、鋁合金噴涂及廠區揚塵等無組織排放,發現排污行為及時報告鎮環保站。并嚴格落實散裝物料堆場揚塵污染防治措施,所有散裝物料堆場地面全部硬化,安裝防風抑塵網,水泥等粉狀物料全部存放在密閉容器,上料口、筒倉全部安裝粉塵凈化處理設施,污染物達標排放。未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企業將全部停產治理。

3.農業污染防治。負責動員群眾推廣保護性耕作技術、地膜覆蓋再利用免耕技術、秋覆膜保墑抗旱技術,加大機械深松技術推廣應用力度。積極推廣應用機械化根茬粉碎還田、秸稈還田和堆肥發酵技術,大力開展玉米秸稈青(黃)貯工作,秸稈加工利用率達到90%以上。大力推廣化肥減量提效、農藥減量控害技術,指導農業生產經營者改進施肥方式,科學合理施用化肥、農藥,減少氨、VOCs等大氣污染物排放。網格人員負責加強“五禁”決定宣傳,落實秸稈和荒草禁燒責任,分組分區域重點盯防,嚴格禁止燒荒和露天焚燒秸稈、雜草、垃圾、樹葉、廢舊農膜等現象,同時加強聯合巡查執法檢查,堅決查處違反“五禁”決定行為。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根據《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發〔2017〕47號)、《區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辦發〔2017〕8號)和《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監督管理責任規定》(政辦發〔2016〕138號),嚴格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主要領導要親自盯辦、親自督促、親自檢查,分管領導要狠抓治污措施落實,其他領導要認真落實主要任務及措施,抓好分管包村區域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二)落實網格化管理措施。各網格人員要認真落實大氣污染防治主要任務和措施,網格長(包村領導)要督促網格人員做好日常巡查、告知勸阻、整改落實、跟蹤督辦、發動群眾等工作。各村網格化區域的污染源要建立臺賬,實行清單化動態管理,每天做好巡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鎮環保站。要堅持問題導向、舉一反三,查找原因,集中整改,堅決杜絕網格監管出現空白和盲區,防止已整改問題反彈。

篇6

一、目標任務

緊緊圍繞危害群眾健康、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問題和全區環境保護任務,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集中整治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問題,嚴厲查處違法排污、違法傾倒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行為,嚴防發生重金屬污染突發事件,持續加大污染減排重點行業監管力度,努力改善我區環境質量,切實保障群眾環境權益,為“加快科學發展,建設靚麗槐蔭”提供良好的環境質量保障。

二、工作重點和要求

(一)集中整治重點行業重金屬排放環境污染問題。要進一步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金屬排放的監管力度,在全區范圍內對涉鉛、鎘、汞、鉻和類金屬砷的重點企業污染排放進行專項整治。要對轄區內上述企業進行全面細致的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存在的問題,并按規定公開企業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實現環境監管工作的法制化、規范化,確保不發生重金屬污染事件。要鞏固年重金屬污染專項整治成果,加速淘汰鉛蓄電池落后產能,強化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監管,防止鉛蓄電池企業污染出現反彈。

(二)全面排查危險廢物產生和處置利用企業。要全面細致排查轄區內的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重點檢查其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制定、申報登記、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應急預案制定、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執行情況,落實危險廢物產生企業主體責任,防范環境風險。要進一步加強對危險廢物處置利用企業的環境監管,嚴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審查,督促企業嚴格按照經營許可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經營活動,保持污染防治設施正常穩定運行。要嚴厲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對故意傾倒、偷排危險廢物,造成環境污染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三)繼續加大污染治理和污染減排重點企業監管力度。要加強對重點企業污水處理設施的日常監督檢查,嚴厲查處擅自停運污染治理設施、在線監控設施不能正常運行、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要加強轄區配套管網的規劃和建設,推進雨污分流系統的改造和完善,提高城市污水管網覆蓋率和污水收集率;要加快現有污水處理設施脫氮升級改造;要加強監管,防止工業企業廢水超標排入污水處理廠。要加強轄區重點企業燃煤鍋爐脫硫設施建設、運行維護和除塵設施運行的監管,督促企業制定、報送煙氣相關技術改造可行性報告和計劃備案,并盡快組織實施。要加強對燃煤鍋爐脫硫在線監測系統的監管,督促企業不斷提高在線監測數據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公開性。對偷排、擅自停運脫硫設施,連續在線監測設備數據弄虛作假的,要依法從重處罰。要逐步建立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制度,對其評先評優等提供信用評價支持。

(四)繼續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以城市揚塵、工業廢氣為重點,深入開展大氣污染治理,努力實現空氣能見度持續改善,“藍天白云,繁星閃爍”的天數明顯增加。區環保、城鄉建設、城管、農發、市政、園林等部門要認真貫徹實施《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進一步建立健全部門會商、聯合執法和信息溝通工作機制,強化建設工程環評審批、開工許可等源頭控制措施,大力推行揚塵污染防治工程監理,嚴格渣土運輸管理,提高道路保潔水平。要對各類塵源繼續開展揚塵污染防治分類掛牌管理,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嚴格落實限期整改、行政處罰、停工整頓、綠色信貸等措施,切實解決揚塵污染問題。要加強工業大氣污染源監控,區環保局要依托三級在線監控網絡,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督促企業保持各類污染防治設施正常使用并加快實施設施升級改造,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要深入開展小燃煤鍋爐低空排煙設施和小煙囪拆除取締復查工作。區發改、經信等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要求,嚴控“兩高一資”項目,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淘汰污染嚴重和落后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各有關部門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確定各自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完成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

(二)集中檢查和整治階段。組織有關部門對本實施方案確定的整治重點進行集中檢查和整治。

(三)總結階段。區環保局認真總結專項行動的成效與不足,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并將書面總結于年月日前報區政府,同時報送市環保局。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區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負責全區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和調度。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實際,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區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協調配合,不斷完善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和環境違法違紀案件移送制度,切實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行動、公眾廣泛參與、共同解決環境問題的工作格局。

(二)掛牌督辦突出問題。區有關部門要圍繞專項行動的工作重點,排查整治一批影響較大的環境違法違紀案件,加大掛牌督辦力度,落實責任,跟蹤督查。對性質嚴重、社會反映強烈的案件,區政府直接掛牌督辦。

篇7

一、目標任務

緊緊圍繞我區環境保護任務,針對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問題,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以“轉方式、調結構”為主線,以整治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為重點,加大執法力度,強化監管手段,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質環境保障。

二、工作重點和要求

(一)集中整治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企業環境違法問題。

1、在2010年專項檢查的基礎上,結合污染源普查結果,全面排查原輔材料、中間產品以及在排放廢水、廢氣、廢渣中涉及鉛、鎘、汞、鉻和類金屬砷的污染源。重點排查鉛蓄電池(包括加工、回收)、皮革及其制品、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電鍍、危險廢物處置等重金屬排放企業和歷史遺留重金屬廢物堆場。進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監測和現場執法檢查頻次,重點檢查和監測企業廢水、廢氣排放(包括無組織排放)以及廢渣的收集、貯存、處置和各類應急處置設施情況。針對重金屬污染問題突出的企業,明確特征污染物,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強督促指導,盡快消除環境污染隱患。扎實做好環境監測預警工作,逐步建立“車間排污口、廠區總排污口、入河排污口、出入境河流斷面”四級防控體系,將污染排放行為消除在初始狀態。

2、全面檢查鉛蓄電池企業環境違法問題。將鉛蓄電池企業整治作為2011年環保專項行動的重點,建立監督檢查臺賬,定期開展監督性監測和現場監督檢查,對環境違法行為一經查實,依法嚴肅處理。

3、規范危險廢物尤其是重金屬危險廢物的監督管理。以排污申報登記為依據,全面排點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情況,建立完善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加大危險廢物的轉移監管力度。重點排查大型選礦、冶煉企業各類危險廢物的去向,重點整治利用含重金屬副產品、廢物冶煉、回收重金屬等問題。加強危險廢物處置企業的監管力度,規范企業內部危險廢物管理。

4、取締關停國家明令淘汰的小電鍍、小制革、小冶煉等落后工藝裝備。嚴把環保準入關,認真執行新建項目環境風險評估制度,對沒有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地區,要暫停其新增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新、擴、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必須將環境風險評價作為重點專題章節,凡未按規定進行環境風險評價或預警監測措施、應急處置措施、應急預案審查等不符合要求的,環保部門不予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落實不到位而申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的,環保部門不予審批通過。

5、進一步規范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管理。督促重金屬排放企業建立特征污染物產生、排放臺賬,完善日常監測制度,定期報告監測結果,并向社會公布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情況和環境管理情況。督促企業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規范設置和管理原料、產品、廢棄物堆放場和排放口,建立完善重金屬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督促重點防控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實現重金屬污染防治的全過程監管。

6、嚴肅查處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違法行為。認真梳理對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污染問題的投訴、舉報、案件。對多次查處仍未整改到位的企業,無條件停產整頓;對超標排放的企業,依法給予高限處罰,并責令其限期改正;對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的企業,責令其停產整頓,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予以關停;對飲用水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的重金屬排放企業和無經營許可從事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的企業,一律無條件取締。禁止含有重金屬的工業廢物混入生活垃圾,一經發現,對責任單位依法嚴肅查處。

(二)強化城市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空氣環境質量。重點做好揚塵污染控制區內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區環保部門要充分利用揚塵污染源信息系統和降塵監測評估網絡,進一步完善揚塵污染防治信息定期通報制度,切實加強對全區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區城鄉建設委、區城管局、區城管執法局要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各類施工工地的監管力度,確保防塵措施落實到位。對防塵措施落實不到位造成揚塵污染、影響空氣環境質量的單位要及時查處,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鞏固治污減排成效,大力推進治污減排。

1、重點加強省控、市控和區控重點排污企業的環境監管。切實做好污染源在線監控、日常執法檢查、項目核查督查等工作,確保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重點加強對全區范圍內重點企業鍋爐脫硫設施的監管,嚴肅查處故意不正常運轉脫硫設施、使用旁路偷排、煙氣連續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對整治措施不到位、嚴重影響群眾生產生活的環境違法企業,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對全區中小型化工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責令其限期整改或停產整頓,對違法情節嚴重的依法立案查處,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2、對全區范圍內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進行檢查。針對污水處理設施超標排污、未對污泥進行無害化處理、拒報或謊報排污申報登記事項、未安裝自動監測設備、未與環保部門聯網等行為,嚴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對運營單位進行處罰。對不正常運營污水處理設施或不能按時完成限期整改任務且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運營單位責任。

(四)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督查,鞏固整治成果。全面檢查2010年國家、省、市各級政府掛牌督辦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和國家、省、市轉辦我區的重點環境案件的落實情況,重點檢查淘汰落后產能、關停落后設備情況,超標、超總量污染企業限期治理完成情況,未批先建項目停止建設、停止生產情況,切實防止污染反彈。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1日—5月20日)。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及時確定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于5月20日前將具體實施方案報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21日—10月31日)。區環保局組織有關部門對本實施方案確定的整治重點進行集中檢查和整治。

(三)總結驗收階段(11月1日—11月20日)。有關部門認真總結專項行動的經驗做法,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于11月10日前報送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負責全區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和調度。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實際,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完善部門聯動措施。有關部門要按照要求,加強協調配合,不斷完善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和環境違法違紀案件移送制度,充分發揮部門聯動優勢,切實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行動、公眾廣泛參與、共同解決環境問題的工作格局。

(三)掛牌督辦突出問題。有關部門要圍繞專項行動的工作重點,排查整治一批影響較大的環境違法違紀案件,加大掛牌督辦力度,落實責任,跟蹤督查。對性質嚴重、社會反映強烈的案件,區政府直接掛牌督辦。

(四)加大責任追究力度。監察、環保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導致重大決策失誤,造成環境嚴重污染以及對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不力、、縱容包庇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依法實施責任追究。

篇8

城市揚塵污染狀況堪憂

工地現場一片黃土,大風一吹,塵土習揚;施工地出入口沒有清洗設備,工程車上裝得滿滿的一車黃泥,不時有泥塵往外泄露,一進一出,煙塵彌漫;建筑垃圾隨處堆放,既無任何遮蔽,也無灑水降塵措施,過路行人紛紛遮眼捂鼻,過路的汽車紛紛染上一抹灰黃。以上是記者走訪廣州市區及其周邊城市一些工地所看到的真實情景。

番禺萬達廣場是在建中的地鐵七號線沿線地區,周邊十數個建筑工地都在熱火朝天的施工中,部分剛剛落成的住宅小區和寫字樓都在銷售、招租。當記者繞著該區域的路段驅車轉了一圈后發現,剛沖洗完沒多久的車輛已被薄薄的一層泥塵覆蓋,附近的樹木也“披上”了灰色的“外衣”。

記者隨機走入其中一家工地,并未受到阻攔。工地大門沒有安裝任何車輛沖洗設施,內部也沒有實行硬底化,大風一吹,黃土就朝一旁的馬路奔去。記者向正在工地正門處堆砌圍墻的工人處了解到,該工地是2013年初開始動工,圍墻堆砌則是2014年12月才開始。

令人擔憂的是,此情此景,不單出現在萬達廣場這種人居密度不高的區域,在廣州城市中心地區也屢見不鮮。

12月間記者走訪了海珠區江南西路一處工地。一旁的大型寫字樓剛剛落成,還在招租中。而挖土機、打樁機等大型移動機械設備就在新樓隔壁如火如荼地進行著拆卸工程,水泥碎裂時揚起的粉塵和細小的沙土混合在一起,懸浮在半空中。另一方面,工地處于半圍蔽狀態,按照相關規定必須高于1.8米的工地施工圍墻,到了馬路邊上就啞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不足1米的簡單圍欄,過路行人大都低頭側身,匆匆而過。

按理說,廣州市政府在2013年前后就通過了《廣州市實施揚塵污染控制管理工作方案》,對建筑工地提出“必須100%達到”的六個要求,即施工現場100%圍蔽、工地沙土100%覆蓋、工地路面100%硬底化、拆除工程100%灑水壓塵、出工地車輛100%沖凈車輪車身、暫不開發的場地100%綠化。但記者在海珠區的這一施工單位內轉了一圈后發現,現場拆除工程基本無任何灑水,工地出入口也看不到沖洗設施,圍蔽工程只做了一半,綠化工程更不用提。

揚塵包含PM10和PM2.5,

污染不可忽視

隨著2013年以來霧霾圍城的事件在全國陸續上演,PM2.5、PM10等名詞逐漸為市民群眾所熟悉。作為衡量地方空氣環境質量的重要標準之一,它們和揚塵之間有著怎樣的關系呢?

業內專家曾對2005~2008年間北京、青島、包頭等城市的PM10成分進行分析,結果發現北京市建筑水泥塵和土壤風沙塵對大氣PM10的貢獻率為45.3%,青島、包頭地區建筑水泥塵的貢獻率則分別為30.9%和29.4%。在這其中,揚塵在PM10中的占比均是最大的。

走在發展快車道上的中國城市,同時進行的市政、房地產開發項目往往數以千計,“某某城就像一塊大工地”的說法不是近一兩年才有。種種事實說明:揚塵已日益成為危害城市空氣質量的主要因素之一。

四川省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在2014年11、12月開展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推進情況專項督查中收集的數據顯示,四川省內21個市(州)普遍存在PM10濃度不降反升的問題,污染物的主要源頭來自于揚塵。

截至2014年9月9日,武漢市空氣質量與2013年同期相比,PM10半年均值濃度上升6.7%。當地環保局相關人士表示:“PM10濃度不降反升,揚塵污染是主因……”

查閱廣州市2013年全年的空氣質量數據,記者發現與前三個季度相比,廣州秋冬季空氣污染有所加重,PM10污染濃度從9月開始上升了22%,而2014年的數據目前仍在統計中。對此,廣州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就曾坦承,PM10不降反升,緣于建設工地揚塵。秋冬季廣州空氣相對干燥,使揚塵污染進一步擴大。根據廣州市環保局提供的數據顯示,2013年,廣州在建建筑施工工地1386個,開工面積達6231萬平方米。建筑施工工地揚塵年排放量估算在60萬噸以上,對周邊環境空氣質量造成嚴重影響。

在剛剛過去的APEC會議期間,久違的藍天白云重現首都。但實際上,為了確保這數天的空氣質量,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不惜采取了強制措施,要求北京全市區域內的所有工地停止一切施工活動。同時,成立了近100個檢查組,派出近500人的隊伍,不間斷地對全市3000多個在施工地進行巡查,確保施工現場停工到位、揚塵治理到位。揚塵污染對空氣質量的影響由此可見一斑。

揚塵污染緣何成為“老大難”?多頭管理是主因

既然揚塵污染對空氣質量和人居環境的負面影響甚大,城市揚塵為何仍如久治不愈的頑疾,多年不見好轉?

事實上,在今年通過的《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2014―2017年)》中就強調,要加強施工及道路揚塵的污染治理,積極推進綠色施工。內容包括:嚴禁敞開式作業、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施工現場封閉圍擋、設置沖洗設施、道路硬底化等揚塵防治措施;總建筑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須規范安裝揚塵視頻監控設備;增加道路沖洗保潔頻次、加大不利氣象條件下道路的保潔力度、增加灑水次數。此外,《方案》還提到,要整治堆場揚塵污染:散貨物料堆場應封閉存儲或建設防風抑塵設施;對長期堆放的廢棄物,應采取覆綠、鋪裝、硬化、定期噴灑抑塵劑或穩定劑等措施。

然而,《方案》的要求在具體實施上,卻牽涉到眾多的部門。根據政府職能分工,建筑工地的施工歸住建部門監管,道路沖洗保潔歸由衛生部門主管,而余泥堆放場的管理由城管負責,監督運泥車是否超載是交警部門的職責。此外,市政道路和公路的施工、圍蔽則是由交通部門監管。

某地環保局一位工作人員就曾對媒體透露:“環保部門表面上有監管權,可是沒有處罰權。如果要處理揚塵污染單位,就需要跨部門協作,監管往往無法形成常態。”

對此,專家分析,正因為揚塵治理“令出多門”的現狀,當前國內各大城市的揚塵治理不少仍停留在“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階段,缺乏系統的、全方位的規劃,且這一系列困難短期內或將難以解決。

而另一方面,令人更為憂心的是揚塵治理難,其緣由還不僅于此。

致命因素不止一個,

排放標準懸而未決

除了監管主體多頭外,揚塵治理還面臨標準缺失、監測困難、違法成本低等種種的致命因素。這使各地揚塵治理工作往往舉步維艱。

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大氣處處長林衛強表示:揚塵與一些固定污染源不同,其存在污染主體難以確認的問題。揚塵到底是從哪里來的?通過什么方法取證?這些目前還沒有定論,因此環保監測部門也是有心無力。

“目前揚塵仍停留于按行為處罰,而非按標準處罰的階段。由于對揚塵的界定如今還缺乏標準,所以目前揚塵不存在‘超標’一說?!敝猩绞凶〗ň窒嚓P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道:“因此,我們只能在規范企業的行為方面開展工作,如要求其100%做到圍蔽、灑水等。”

篇9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精神,以解決損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嚴查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氣污染、廢水污染地下水的環境違法犯罪問題,加強涉重金屬排放行業企業監督檢查,全面排查整治醫藥農藥行業環境污染問題,繼續加大揚塵污染防治監管力度,改善環境質量,確保環境安全,為加快科學發展建設美麗提供環境質量保障。

二、工作任務及要求

(一)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氣和地下水污染等環境違法問題

1.將群眾來信、來電、來訪反映的和媒體報道的環境污染問題列為環保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嚴厲查處危害群眾健康、社會反響強烈的環境污染問題,對屢查屢犯、明知故犯、惡意偷排、多次被查處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實施停產整頓;對超標排放的,依法給予高限處罰,責令限期改正;對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關閉;特別是對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二級保護區內的重金屬排放企業,要一律取締。

2.加強對電力企業(包括企業自備電廠)燃煤機組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除塵、脫硫、脫硝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特別是2012年以來批準并投產的電力企業執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情況、既有電廠達標排放情況和為執行新標準所做的準備情況,督促企業加快推進脫硝工程建設和運行維護,嚴查擅自停運閑置治污設施和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同時,加大對鋼鐵、水泥企業以及燃煤鍋爐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的監管,嚴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超標排放的違法行為。

3.加大對企業廢水(包括垃圾滲濾液、化糞池糞渣等)排放的排查力度。徹底摸清廢水排放去向,嚴查利用滲井(旱井)、滲坑(坑塘)、溶洞、礦井城區雨污水管網排放、傾倒含有毒污染物廢水的違法行為。對違法企業要依法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予以處罰;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要責令其停止生產;造成重大或特大水污染事故的,要報請所在地人民政府責令關閉。

4.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等污染治理企業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處理設施運行情況和污泥處理處置情況,嚴查不正常運行、超標排放、非法傾倒污泥等違法行為。加快推進污水處理廠脫氮的升級改造,促進氨氮穩定達標排放。

(二)集中開展涉重金屬重點行業的“回頭看”活動

1.檢查“六個一律”整治要求落實情況。集中開展涉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排放的重有色金屬礦采選冶煉、鉛蓄電池、皮革鞣制和電鍍等重點行業的“回頭看”活動,重點檢查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應淘汰的落后生產工藝和設備是否取締,已下達取締決定的,是否拆除生產設備、吊(注)銷營業執照、妥善處置危險廢物;未經環境影響評價或達不到環境影響評價要求的,是否停產整治;環境保護、安全設施、職業衛生、“三同時”等執行不到位的,是否停止生產;無污染治理設施、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或者超標排放的,是否停產整治(已完成整改任務的,是否嚴格執行驗收規程和標準);不能依法達到防護距離要求的,是否停產整治;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的,是否追究責任。對專項檢查、抽查和督查中發現的環境問題,是否整改到位。

2.檢查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重點檢查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在建企業環保“三同時”、安全“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生產企業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特征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危險廢物貯存及處置情況、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情況;企業自行開展污染物監測情況;工業園區企業污染物預處理設施運行情況。

(三)全面排查整治醫藥農藥行業環境污染問題

1.全面排查醫藥農藥制造企業。重點排查建設項目環?!叭瑫r”、安全“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和環境影響評價、安全評價制度執行情況;廢水、廢氣等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危險廢物貯存、轉移、處置情況,特別是原料藥、制劑等企業產生的蒸餾及反應殘渣、母液及反應基或培養基、吸附劑、催化劑、溶劑、廢藥品及過期原料等危險廢物的處理、處置情況;工業園區集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群眾反映工業園區污染問題的解決情況。排查要不留死角,摸清醫藥制造企業底數,建立監督管理臺賬。

2.深入整治醫藥農藥制造企業的環境污染問題。嚴肅查處超標排放、偷排漏排或采用非法手段轉移廢水的違法行為。嚴格落實衛生、安全防護距離要求,督促當地政府組織未達到防護距離要求或安全風險高的企業向工業園區搬遷,解決異味擾民問題。嚴肅查處不按照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將危險廢物提供或委托給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處置、在轉移過程中傾倒丟棄危險廢物等違法行為。對未依法轉移危險廢物的,督促產生企業承擔清除污染、賠償損失的責任。發現將抗生素菌渣用作飼料添加劑的,及時移送畜牧獸醫部門。對“三廢”治理不能達到國家標準的原料藥生產裝置,報請當地政府予以淘汰關閉。

3.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對醫藥農藥制造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規范企業管理,督促企業正常運行污染治理設施,嚴格執行廢水排放標準和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建立健全企業內部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嚴格管理危險廢物的貯存、轉移、處置環節。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完善相關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四)全面推進城區污水截污,確保2013年底前實現污水不外排

2013年底完成河道截污治理,變河道排污為截污并網,實現有序排放。嚴格落實河長制,實施河道清淤、河道垃圾清理、護坡修復,加強河道常態化管理,確保河道整潔。

(五)大力整治城市揚塵污染,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落實揚塵污染防治部門聯動機制,繼續深入開展揚塵污染防治分類掛牌管理,各相關部門要落實揚塵污染防治監管責任,加大城區施工工地周邊和城鄉結合部道路保潔力度。對防塵措施落實不到位、造成揚塵污染、嚴重影響空氣環境質量的單位要及時查處,嚴肅處理,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下旬)

結合實際,確定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于8月10日前將動員部署情況和實施方案報送市環保局。

(二)檢查和整治階段(8月至10月)

縣政府要集中檢查存在的環境違法問題,查處一批典型違法案件,整治一批污染企業。9月15日前,公布環保違法案件信息,并將環保專項行動進展情況以及涉重金屬重點行業的“回頭看”活動、全面排查整治醫藥農藥行業的情況報送市環保局。

(三)總結階段(11月)

縣政府認真總結專項行動的成效與不足,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并將書面總結于11月10日前報送市環保局。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提高認識,繼續加強對環保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將各項整治任務作為今年各級政府環保目標責任制的考核目標。進一步完善各級政府統一領導、各相關部門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加強協作,形成工作合力。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突出重點,強化措施,狠抓落實,有序推進環保專項行動。

(二)聯合監督檢查。進一步健全聯合執法機制,突出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污染環境行為的整治。各有關部門要對重點監管的企業開展定期檢查,并加大對投訴舉報所反映問題的查辦力度,及時公布查辦結果。

篇10

某局2019年“污染防治攻堅戰”半年度工作小結

(2019年x月xx日)

xxx局根據市“污染防治攻堅戰”辦公室2019年重點工作目標任務,圍繞市“263” 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嚴格按照局“263”專項行動2019年工作計劃,在xxx局“攻堅辦 ”的關心指導下克服困難抓落實抓推進,扎實開展宜興市交通運輸行業“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行動?,F就半年來的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完成情況:

(一)重點工作

1、在上級部門尚未下達老舊車船淘汰計劃及指標的情況

下,我局主要是圍繞船舶廢氣污染防治,對船舶未持有有效防污染證書文書、未配備防污設施設備、船舶非法排放污染物、在航船舶揚塵污染等行為進行執法檢查。一是加強了船舶燃油含硫量治理,對進入我市內河水域的船舶,加強了xxx檢查,重點檢查xxx是否符合相關要求;二是對xxx揚塵污染治理,除加強對我市轄區內xxx管理外,還對xxx進行檢查。半年來共計開展各類防污染檢查xxx余次,發現存在問題xxx多項,均督促船舶落實整改。

2、由于我市貨運鐵路(新長鐵路)受線型影響,途經地域

與我市經濟類型、產品結構、原輔材料需求等融入度不高,以及鐵路局調配難等原因,鐵路運輸比例短期內難以大幅提升,年內重點是加大發展內河集裝箱運輸的推進力度。一是加快xxx運河升級改造力度,尤其是橋梁凈空標高的提升改造,消除集裝箱運輸的節點瓶頸,滿足xxTEU以上集裝箱船舶的通行要求。二是xxx公司自籌資金xxx萬元打造xx條xxTEU的內河運輸標準集裝箱船,并成立了水運公司。

3、xxx公司等單位的運河沿線碼頭規范提升工程基本完成。

(二)其它工作

1、制定了xxx局“263”專項行動2019年工作計劃,與xx局聯合印發了《xx聯合監管制度》,對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的建設與運行的監督管理上形成了合力。

2、根據xxx文件精神要求,對xxx碼頭開展全面環境綜合整治。

3、鞏固汽車維修行業VOCs治理整治成果,建立健全汽車維修行業VOCs治理長效管理機制,并按照機制要求開展了相關工作。

二、存在問題:

1、因受部門職能、職權范圍的限制與影響,車船淘汰尚未有具體指標、計劃與落實。

2、運輸結構調整從課題的角度來看,由于受專業性影響、基礎資料影響、涉及面影響,政策面影響等,目前xx尚沒有能力獨立完成xx調整的規劃。

3、xx綜合整治的推進極不平衡,一是因體量、地域的影響,區域間不平衡;二是因業主的重視程度、經濟實力影響,區域內不平衡。其次是各方對整治方案的理解與掌握不夠精準造成推進遲緩。

   三、下階段的工作打算:

    1、抓緊與上級部門做好溝通與協調,一旦xxx局有車船淘汰方案、計劃立即制定整治方案,以最快的速度落實措施開展相關的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