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塵治理專項行動方案范文

時間:2024-03-30 17: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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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塵治理專項行動方案

篇1

為認真貫徹落實XX示范區2020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精神,有效抑制揚塵污染,根據《XX區揚塵污染專項治理月行動方案》通知,我辦決定6月份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揚塵污染專項治理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圍繞提升揚塵污染治理精細化水平目標,突出做好施工工地、渣土清運、居委會清潔、裸露土地綠化、道路、垃圾露天堆放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遏制和扭轉當前PM10濃度反彈趨勢,為全面完成PM10在2019年97微克/立方米的基礎上持續改善的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任務

(一)持續加大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治理力度。

嚴格落實開復工驗收、“三員”管理等制度,按照新修訂的《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道路揚塵污染防治標準》、《公路水運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要求》等相關標準規范要求,進一步完善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標準化體系,推動企業、人員、項目等責任落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應沿周邊設置連續硬質圍擋,出入口和主要道路必須進行硬化處理,土方開挖應釆用噴霧等降塵措施,施工作業后應做到工完、料清、場地凈。市政、道路、污水管網等線性工程土方作業時應采用漸進式、分段施工方法,并及時采取灑水、覆蓋等措施,縮短開挖和回填時間。拆除工程應根據天氣、風向、污染指數變化統籌安排作業時間,采取濕法作業、分段拆除。實行分片包干、精準管控,責任部門對施工工地進行逐一現場核查,達到“六個百分之百”揚塵防治規定要求的,經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施工;達不到“六個百分之百”揚塵防治規定要求的,責令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逐項進行限時整改,經主管部門重新驗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嚴禁“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堅決避免集中停工停業等簡單粗暴行為。

(二)全面加強建筑垃圾清運處置監管。

健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傾倒、清運機制,實現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清運監管、消納處置全過程監管,活動期間創建辦要對各垃圾堆放場地嚴格監管,清運過程嚴格執行霧炮降塵等濕法作業以及清運車輛出場沖洗等制度,嚴禁發生揚塵污染和帶泥上路現象。

(三)深入開展城市清潔行動。

按照“全面動員、全民參與、全域覆蓋”要求,以建筑工地、垃圾堆放場、農貿市場、工業園區、各企業、鄉道、村道、居委會背街小巷、居民小區等區域為重點,每周組織一次環境衛生等突出問題綜合整治。

(四)不斷強化道路揚塵綜合治理。

進一步加大環衛工作力度,合理配備人機比例,規范城市道路清掃保潔作業程序,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比例及道路掃凈率。加大鄉道、二環內村道揚塵清掃清洗力度,提高XX公園、XX園內道路灑水頻次,及時處理裂縫、坑槽等路面病害。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1日前)。

辦事處制定下發專項行動方案,啟動專項行動。各部門、各居委會要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厘清工作責任,細化量化工作任務,開展專項行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1日-25日)。

采取明察暗訪等方式,對各類揚塵污染源進行全面治理。按照職責分工,堅持“治”“建”并重,檢查各項控塵措施是否落實到位、施工現場是否符合“六個百分之百”等揚塵防治標準要求、轄區主要道路及居委會是否開展清洗活動等。

(三)總結通報階段(6月26日-30日)。

對本次行動進行梳理總結,形成長效機制,為揚塵污染治理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揚塵污染治理專項行動,加強組織協調,細化落實措施,切實加大檢查力度,嚴格落實監管責任,確保專項行動扎實推進。辦事處城建辦要切實組織好暗查暗訪工作,堅持“四不兩直”檢查方式,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好揚塵治理工作,確保各項治理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二)形成臺賬,明確責任。

各部門要將責任范圍內的揚塵隱患形成臺賬報城建辦,由城建辦形成辦事處揚塵污染治理臺賬,明確責任范圍和責任人。

(三)對照臺賬,加強督查。

開展日常檢查、夜査晨查、聯查協查等行動,加大現場檢查、隨機抽查力度,做到監督常在、形成常態。辦事處綜合辦督察部門每周檢查各部門揚塵污染治理工作開展情況,督促各項任務如期高質量完成。

篇2

為深入貫徹落實我縣生態文明建設,改善生產生活環境,有效控制本系統揚塵污染,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實現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相統一。根據上級工作要求,決定開展本系統揚塵整治專項行動,明確責任分工,列出任務清單,明確工作重點,迅速進入戰斗狀態,全員全面鋪開“揚塵治理”專項行動。現將本次揚塵污染專項整治活動情況匯報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一是召開專題會議,成立了揚塵污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活動的組織、實施和督促工作;制定活動方案,保證工作扎實有序的推進。

(二)加大宣傳,形成氛圍。將市縣關于揚塵污染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對相關科室和企業進行傳達。對縣區所有現場逐一進行檢查,對照揚塵治理要求,查找存在的問題,要求相關科室、鄉鎮、企業各負其責,切實做好揚塵治理工作,必須做到全覆蓋、無死角。

(三)積極排查,建檔立卡。對全縣露天礦山堆放料場進行全面細致排查。組織礦管、執法大隊、各國土分局對全縣涉及本系統的揚塵治理工作開展了拉網式排查。

二、工作取得的成效

截止到目前為止,我縣按照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要求對縣域內所有非煤礦山進行了關閉或者整改,均已經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完成。并順利通過省級現場復核。從而確保露天礦山不會產生污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篇3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2019年春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文號)文件精神,我縣高度重視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及時召開專題會議,對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進行研究和部署,各項工作開展有序不紊?,F將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取得成效

第一季度,我縣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為94%(有效監測89天,輕度污染5天),相對于去年同期優良天數比率91%(有效監測88天,輕度污染6天,中度污染1天,重度污染1天)有所增加;PM10日均濃度為54.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20.1%;PM2.5日均濃度為36.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23.6%。第一季度空氣質量總體環境質量優于去年同期。

二、綜合施策、合力攻堅

重點開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城市揚塵綜合治理、柴油車污染治理、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污染天氣應急聯動等 6 個專項行動。我們主要采取以下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制定****縣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方案,成立以黨政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染防治攻堅工作領導小組,分解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各部門責任,將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列入年度工作計劃重要內容,增強各部門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開展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工作。

(二)狠抓禁放工作。制定出臺《****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暫行辦法》、《****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和《****縣2019年煙花爆竹領域“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并召開相關專題會議部署安排,禁燃限放工作穩步推進。一是深入宣傳,濃厚氛圍。春節和清明期間,分別在坡月村、縣城文化廣場舉辦大型現場宣傳活動各1天,通過移動、聯通、電信等平臺向全縣范圍內的通訊用戶發送禁放短信15萬條;出動15輛郵政業務車輛在城區進行10天巡回廣播宣傳;在汽車站、學校、小區等禁放區域懸掛30幅禁燃標語;發放禁燃煙花爆竹倡議書及宣傳折頁各1萬份,張貼通告400余份,設置公示牌200塊;在********等媒體播放宣傳標語、相關新聞、通告近100條(次);在人流量較多的LED屏幕循環滾動播放禁燃限放辦法及通告,營造全民知曉、全民參與禁燃禁放禁售的濃厚氛圍,還設立了煙花爆竹非法儲存、經營、運輸、燃放等違法行為有獎舉報電話,對舉報查實的人員進行獎勵,強化了煙花爆竹監管力度。二是巡邏防控,強力打擊。縣環境保護局、公安局等部門組成專門聯合巡邏隊伍,在春節和清明期間對轄區內重點區域進行不間斷巡邏防控,共出動218人次,檢查66家零售店和1家批發企業,依法收繳煙花爆竹80余件,下發整改指令7份,辦理5起違法燃放煙花爆竹案件,行政處罰5人,共計罰款600元。今年春季燃放煙花炮竹行為明顯減少,禁燃限放工作得到民眾一致好評。

(三)推廣秸稈綜合利用。積極開展禁止燃燒秸稈和秸稈綜合利用宣傳工作,并不定時進行巡邏督查。目前制止并教育露天焚燒秸稈行為40余人次;進行秸稈綜合利用技術推廣,通過制作飼料、秸稈栽培草腐類食用菌、秸稈還田等方式減少秸稈燃燒。

(四)抓實揚塵治理。一是重點開展建筑工地基礎、主體、裝修等施工階段的監管督查,并要求各項目積極參加區、市級安全文明工地創建活動,對于施工現場管理混亂、揚塵污染嚴重、未達到揚塵控制標準的,嚴格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第一季度城區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方案編制率達到100%;四周設置連續圍擋率達到99%;建筑外腳手架掛設密目式安全網率達到95%;施工現場主要出入口車輛沖洗設施設置率達到75%;施工現場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入庫入池率達到90%;施工現場主要道路硬化率達到90%。二是加強重點區域管控力度,按照定人、定車、定路線、定標準的四定原則實行全覆蓋、全天候循環保潔、灑水抑塵,確??h城區中心道路清潔濕潤無積塵,確保附近街道環境衛生。目前,我縣城市主要車行道機掃率已經達到90%以上,每天出動環衛工人約230-240余人、清掃車和灑水車各3臺,對城區主要街道來回沖洗4次,人休息車不休息,實現了無揚塵、無污染。三是加強對餐飲單位油煙督查。組織市政局、住建局、交警大隊、綜合執法局、工商局、環保局開展聯合整治,對各餐飲單位的油煙凈化設施安裝使用情況進行督查,確保碳烤爐具全部室內作業,設置獨立煙道,高空排放,減少油煙污染,杜絕馬路市場、流動攤點的出現?,F城區主要街道、大排檔、燒烤攤點經營有序、合規經營。

(五)推進柴油車污染治理。一是加快新能源公共汽車的推廣使用工作,進一步節能減排,凈化空氣,優美化環境。自治縣汽車總站引進16臺新能源公交車,目前運行良好,既方便市民出行,又大大減少城市公交車尾氣排放。二是開展柴油車污染治理專項聯合執法行動,對超標排放等違法車輛,一律依法從嚴處罰,通過采取有獎舉報、隨機抽查和重點檢查等手段,嚴厲打擊違法銷售車用油品的行為。

(六)開展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根據本轄區“散亂污”企業清單,進一步完善認定標準和明確整改要求,分類推進“散亂污”企業整治,目前完成“散亂污”企業整治1家,自動關停13家;加密對建材、水泥、磚瓦、碳酸鈣等企業的物料(廢渣) 儲存、裝卸、破碎、輸送等環節的巡查,目前共監察13家次,嚴格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產停產等措施,依法從嚴處罰環境違法行為。

(七)強化空氣質量監測。我縣緊盯環境中心站預報預警信息,每日關注環境空氣監測自動站點數據變化,根據氣象信息,聯防聯控,提前采取行動和措施,確保污染過程減峰削峰。污染天氣過程期間,重點查處露天焚燒垃圾秸稈、露天燒烤、重型柴油車超標排放、工地揚塵、工業企業偷排漏排、隨意“煉山”等違法行為。

四、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打算

大氣污染防治是一場持久戰,雖然近期我縣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百日攻堅站專項行動開展以來仍突顯出一些問題:一是城內和周邊都有在建大工地,特別是民安大道二期和壽鄉大道延長線,由于施工過程中無法封閉道路,過往車輛較多,無法設置有車輛沖洗設施,雖然工地保持灑水,但進入縣城的車輛將濕泥水帶入城市道路,揚塵治理難度大;二是群眾思想觀念保守,對大氣污染認識不足,環保觀念不強,焚燒垃圾、婚喪嫁娶燃放鞭炮的現象時有發生。

下一步,我縣將繼續增強使命感、責任感、緊迫感,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強烈意識,緊盯目標,抓住關鍵,克難攻堅,標本兼治,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堅決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

(一)強化監管,健全機制。建立完善部門、區域間聯防聯控機制,加強環保、住建、城管、市政、商務、公安、交通、農業、安監等部門間協作配合,同時加強城鄉之間協調聯動,防止城鄉結合部出現監管死角。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開展情況納入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和政府績效考核內容,嚴格實行“一票否決”,確保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顯突破。

(二)繼續加強揚塵污染治理監管力度。嚴把建筑工地審批關,對未落實濕法的工地一律督促整改。嚴格落實裸露地面綠化、硬化和覆蓋等防塵措施。強化建筑、拆遷、市政工程等施工工地揚塵環境監管,每天對重點工程、重點項目進行巡查,督促落實“六必須、六不準”揚塵控制措施。加強城區道路清掃,強化保潔措施、固定作業時間,努力減少道路揚塵污染。將壽鄉大道延長線作為重點監管單位,并進行整改,在新路與舊路之間設立洗輪槽,并派專人監督管理。

(三)繼續嚴控秸稈焚燒現象。切實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進一步健全縣、鄉、村三級秸稈禁燒責任體系,層層簽訂責任書,將任務和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具體人員。加大對重點區域、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并堅決制止焚燒行為。

篇4

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求,按照國務院、住建部、省住建廳、市安委會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部署,加強組織領導,針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高發種類和建筑施工揚塵污染薄弱環節,有計劃、有重點地進行專項整治。深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管和揚塵防治水平,為全市建筑業持續穩定發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通過扎實開展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夯實安全基礎,提升建設各方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建筑施工標準化文明工地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產安全事故,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揚塵污染,筑牢安全生產責任網、監督網、保障網,在安全生產方面達到“雙降”、“一控”、“一杜絕”工作目標(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雙下降、有效控制較大事故、杜絕重大事故),在文明施工方面努力形成揚塵控制長效管理機制,提升人民群眾對建設文明生態環境的滿意度。

三、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范圍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二)重點

1.貫徹落實建筑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標準規范情況。重點是《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的通知》、《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設工程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導則》、《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暫行辦法》、《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省建筑工地揚塵集中整治“雙百日”行動方案》等貫徹落實情況。

2.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管理情況。重點是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論證和實施的貫徹落實情況。對深基坑、高支模、腳手架和建筑起重機械設備開展專項整治。

主要包括深基坑的土方開挖、基坑支護、臨邊防護、變形監測等各環節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及安全生產技術標準規范要求的情況;高支模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模板支撐系統搭設、驗收及使用等情況;有關單位的監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況;腳手架工程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安全技術交底是否有針對性,腳手架工程的驗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規程等情況;建筑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除、驗收、使用和維修保養等各環節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及技術標準的要求等情況。

3.安全培訓管理情況。重點是企業落實安全培訓主體責任和持證上崗、先培訓后上崗制度情況。施工現場從業人員是否存在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等“三違”現象。施工企業對新進、轉崗工人進行“三級”教育情況。施工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4.重點時段安全管理情況。(春季復工、冬季防火、重大節日)

(1)春季復工:復工前,項目部對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對新進工人或轉崗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在建項目現場的深基坑、模板支撐系統、腳手架、卸料平臺、臨時用電、起重機械設備、施工現場消防、從業人員居住、飲食衛生和臨時設施的安全是否符合安全生產標準的情況。

(2)冬季防火:冬季安全生產管理、物料倉庫防火、現場平面布置、施工現場及周邊辦公、生活區域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施工監理是否及時掌握現場較大危險源,是否督促施工各方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定,能否及時制止各類違章作業。

(3)重大節日:施工企業有無完善應急預案并加強應急演練;是否健立應急值守機制,有無應急物資設備保障和應急搶險隊伍;強雨、臺風、寒潮、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下的是否有針對性安全防范措施;是否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節日期間仍進行生產的項目是否嚴格執行到崗帶班制度。

5.建筑施工揚塵防治情況。施工單位是否嚴格實施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要求,制定并落實揚塵防治措施。在建項目現場的圍擋、道路硬化、沙石堆放、出入口等是否按照揚塵防治措施的要求嚴格進行落實。綠色施工創建項目的專項方案的編制,推廣發展綠色施工的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推動綠色施工技術的創新情況。

6.監督管理情況。辦理安監許可的項目是否統一使用《省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檔案》,《省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標準化資料》,在建項目是否納入“省建設工程項目現場監管信息系統”實現動態管理,起重機械設備是否錄入《省建筑起重機械管理系統》統一管理,是否建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監督管理制度。

四、時間安排和整治內容

第一季度(2月-3月):復工和揚塵整治

復工整治內容是以“全員教育,全面排查,嚴格責任”為主題,全面開展“2014春風行動”。整治的重點是復工前新進、轉崗、換崗工人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機械設備、施工用電等運行前檢查維護驗收,開工復工前隱患排查、整改。

揚塵整治內容是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揚塵防治。整治的重點是參建各方落實施工揚塵防治主體責任、施工現場圍檔封閉和出入道路硬化、車輛出入沖洗、裸土覆蓋、粉塵作業控制和建筑垃圾清運等。

第二季度(4月-6月):深基坑和高支模整治

深基坑整治內容是建筑工程土方開挖階段的深基坑支護。開挖深度超過3米(含3米)或深度雖未超過3米但地質情況和周邊環境較復雜的基坑(槽)支護、降水工程。整治的重點是基坑支護設計方案、基坑放坡、邊坡支護、基坑邊沿臨時設施距離及物料堆放等。

高支模整治內容是模板支撐工程。模板工程包括直接接觸混凝土的面板及支撐面板的支撐體系。整治的重點是模板支撐體系的設計、施工方案、支撐體系的基礎、支撐體系所用材料材質及搭設過程中的安全操作等。

第三季度(7月-9月):建筑起重機械和腳手架整治

建筑起重機械整治內容是塔式起重機、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等起重機械設備安全運行情況。整治的重點是建筑起重設裝拆方案、塔吊基礎、安裝頂升、安全裝置及安裝隊伍資質和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等。

腳手架整治內容是工具式腳手架,包括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高處作業吊籃、外防護架的設計、制作、安裝、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處作業安全防護。整治的重點是腳手架搭設、“三寶”的使用、洞口臨邊的防護和吊籃使用等。

第四季度(10月-12月):施工消防整治

施工消防整治內容是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和生產安全各項規定落實情況。整治的重點是施工現場臨時消防水源設置、消防器材配備布點、特殊部位防火管理、易燃易爆作業監控、生活區域用電管理、重大火險源掌控監管、值班巡查和應急處置制度建立情況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部署。各轄市(區)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對轄區內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專項整治組織機構,針對本地區工程實際和以往事故高發類型,制定切實可行實施方案和落實措施。建設、施工、監理企業及其項目部要結合企業和工程特點深化完善整治方案,并落實到每個施工現場和施工環節。

(二)廣泛宣傳、強化措施。要以“全省建筑工地揚塵集中整治雙百日行動”為契機,把建筑工地揚塵整治列入年度重點工作,并加強與城管、公安、環保等部門的聯合執法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理揚塵問題。要按照標本兼治的原則,以標準化考評為手段,加強揚塵防控源頭管理,鞏固整治成效。要建立網絡舉報平臺,進一步健全群眾投拆、舉報機制,強化社會監督。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對集中整治行動成效顯著的經驗做法加強宣傳報道。

(三)突出重點、力求治本。各地要結合實際扎實開展整治工作,有效落實四個季度不同重點的專項整治工作。要進一步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的檢查,督促企業制訂和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結合工程實際確定不同施工階段、施工環節隱患排查治理的重點,強化對建筑起重機械、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撐系統、腳手架等建筑施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整治和對坍塌、火災等施工現場易引發群死群傷的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對于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堅持邊查邊改,及時消除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必須停工整改,確保施工安全。

篇5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促進污染減排為中心,以保護飲用水源安全、遏制“兩高一資”行業污染反彈為重點,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積極防范環境風險,著力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維護社會穩定,為實現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和“擴內需、保增長、調結構、惠民生”要求提供環境執法保障。

工作重點及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脅飲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隱患

曲陽橋鄉、北早現鄉、正定鎮、諸福屯鎮、南樓鄉在生活飲用水地下水源保護區邊界設立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對生活飲用水地下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環境違法問題進行排查,徹底取締一級保護區內的所有污水排放口,并對垃圾堆放場、畜禽養殖場進行排查,登記造冊,上報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縣環保局對全縣排水企業進行排查,建立排水企業檔案,對飲用水源構成重大污染事故隱患的排污企業進行集中整治,重點是整治滹沱河、磁河水系地下水源保護區以及南水北調沿線生產企業存在的環境污染隱患,2013年6月底前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對直接導致飲用水源地下水質超標的排污企業,要進行停產整治;對嚴重威脅環境安全的,要報請縣政府依法關閉。

縣工業促進局2013年6月底前制定飲用水一、二級保護區范圍內企業的關停、搬遷計劃;2013年年底前關停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范圍內重污染企業和化工倉儲單位。

(二)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加大整治力度

縣環保局要加快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進度,加密現場監察頻次,提高運行負荷和出水達標率。督導污水處理廠對污泥進行無害化處理,保證設施正常運行,安裝自動監測設備并按規定與環保部門聯網。同時加強對排水企業的監督檢查,增加檢查和監測頻次,對超標排放和存在偷排行為的企業,下達限期或停產整改通知,并依照《水污染防治法》規定高限處罰。

縣建設局加強污水處理廠主管網維護,確保管網暢通,嚴禁因堵塞發生污水溢流現象;2013年10月底前完成躍進溝明渠改造,保證所有污水進入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諸福屯鎮要于2013年10月底前完成鎮排污管網建設,保證轄區所有污水進入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科技工業園管委會負責園區排污管網與城區主管網的連接,確保企業污水進入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縣城管局對垃圾填埋場進行集中整治,及時覆蓋綠化,防止直排滲濾液和滲濾液超標排放。

(三)著力查處“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環境違法行為,開展鋼鐵行業、涉砷行業、化工行業、廢舊塑料加工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業專項檢查

縣環保局要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藝、設備的企業、廢舊塑料加工場點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業開展拉網式排查,及時查處或移交有關鄉鎮和部門處理。

縣發改局要認真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優化產業結構調整,對不符合產業政策、不符合準入條件,未經審批擅自開工或建設投產的建設項目,要按照國家產業調整的時限要求予以淘汰或關閉。

縣安監局要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管,對所有化工企業進行排查,建立健全化工企業檔案,促使企業完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因企業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環境污染。督導企業健全環境應急機制,完善環境應急預案,指導、督促已停產企業做好值班工作。

各鄉鎮全面檢查清理涉砷行業企業,重點查處沒有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或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環境準入條件,采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產工藝的企業;沒有治理設施,污染物超標排放的企業;含砷廢渣堆放處置不符合要求的企業;未按規定進行危險化學品登記的企業。

各鄉鎮要保持對廢舊塑料加工場(點)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業的高壓打擊態勢,堅決杜絕反彈,做到發現一起,關閉一起??h供電局要對各違法排污企業采取斷電措施,防止發生反彈現象??h工商局要對取締關閉企業依法注銷或吊銷其營業執照,對無照經營的非法企業依法取締。

(四)加強分散燃煤鍋爐拆除和煙塵、二氧化硫專項治理

縣環保局對集中供熱覆蓋區域所有分散燃煤鍋爐予以拆除,使用集中供應的熱源。加強對燃煤電廠及燃煤大戶煙塵和二氧化硫治理工作的日常督導,督促完成煙氣治理工作。

各鄉鎮對轄區所有燃煤鍋爐及燃煤窯爐進行排查和登記造冊,上報縣環保專項領導小組,拆除建成區、高速公路、國道及省道兩側可視范圍內冒黑煙1噸以下立式燃煤鍋爐,其它各類燃煤鍋爐及燃煤窯爐要在年內達到《市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否則停用。

縣發改局與供熱企業加強協調,不斷推進建成區內集中供熱工作,擴大覆蓋區域面積。

(五)加大執法力度,開展二次揚塵污染綜合整治

縣環保局對各企業煤堆、灰堆、料堆和各煤炭銷售、加工場點及所有堆(貯)煤場圍檔遮蓋或定期灑水抑塵情況進行檢查,防止二次揚塵污染。

縣建設局加強對建筑工地揚塵污染的控制和管理,所有建設工程無控制揚塵污染實施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規定的不得施工,施工現場出入口必須實行高標準硬化,并設置車輪清洗設施,防止將泥沙帶出場外;拆除建筑物要采取噴淋壓塵措施,拆除后的垃圾7天內要全部清運完畢;對未按規定采取圍檔、遮蓋等防塵措施的,要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要依法降低或吊銷企業資質;對城區土地進行綠化或采取防塵措施。

(六)扎實開展環境安全排查

縣環保局要加強環境安全排查,對應急措施不到位、應急建設跟不上、應急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堅決打擊。

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上旬)

根據縣環保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各鄉鎮、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整治重點,制定實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中旬—10月)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對威脅飲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隱患、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兩高一資”等重污染企業影響環境問題以及分散燃煤鍋爐、煙塵、二氧化硫污染、二次揚塵污染問題進行集中整治。6月5日、9月5日前分兩次將階段整治情況報送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匯總后,上報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督導檢查階段(8月—11月)

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對各鄉鎮及有關部門環保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不定期進行督導檢查。

(四)總結驗收階段(11月)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認真總結環保專項行動成效與不足,提出加強長效管理措施。11月5日前,將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報送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匯總后,上報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正定縣2013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縣委常委、副縣長周雪軍任組長,縣政府辦副主任李薈萍、縣環保局局長焦越平任副組長,縣環保局、發改局、監察局、司法局、建設局、工商局、安監局、供電局、城管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全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縣環保局局長焦越平任辦公室主任,縣環保局黨組成員周新亭任辦公室副主任,抽調相關單位人員集中辦公。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責任制,按照縣政府統一部署認真組織實施。縣政府將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督查督辦。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此項工作的檢查和督導,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5月10日前,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領導小組名單及聯系方式一并報送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加強協調形成合力

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環保、發改、監察、司法、建設、工商、安監、供電、城管等部門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席會議每半月召開一次,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掛牌督辦和后督察力度

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將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環境污染問題作為重點查處事項,掛牌督辦,落實責任,跟蹤督查,做到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圍繞階段工作重點,分期掛牌督辦一批社會影響較大的環境違法案件和突出環境問題。進一步加強掛牌督辦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點案件管理檔案,完善督辦制度,公示督辦結果??h監察局將對各級、各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進行行政監督,對因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

(四)加強輿論宣傳和公眾監督

縣環保局要充分發揮“12369”環保熱線作用,暢通監督渠道,積極鼓勵公眾廣泛參與。根據階段工作重點,結合實際,制定宣傳計劃,確定宣傳重點,積極協調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和跟蹤報道工作。

縣司法局要主動組織環保法制的宣傳與教育活動,為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對群眾維護環境權益的行為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

篇6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創新執法手段,加大執法力度,以保護飲用水源安全、遏制水泥及非煤礦山等重污染企業超標排污為重點,切實改善重點區域環境質量,著力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為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環境保障。

二、工作重點

(一)深入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區集中整治

1、加快水源區重點污水治理工程建設。6月30日前完成下石節煤礦工業污水攔水壩加固工程,9月30日前完成崔家溝煤礦一、二監區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按期完成崔家溝煤礦、下石節煤礦生活污水處理系統改造提升工程環保驗收,確保達標排放。

2、強化執法力度。加強對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的監管,安裝完善在線監測系統,確保連續穩定運行。對水源區內重點企業每月進行監督性監測,對偷排暗排污水污染飲用水源的企業,實行高限處罰。

3、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措施,落實崗位責任,重點加強水源上游排污企業的應急監管和水源保護區內運送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宜君縣、印臺區和水源區內重點企業要貯備必要的應急物資,確保飲用水源安全。

(二)著力抓好重點區域的污染集中整治

1、集中整治*周邊水泥企業粉塵污染。按照“分級管理”和“一廠一策”的治理方針,由市環保局和耀州區政府負責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水泥企業和粉磨站一律實行限期治理,對設備落后、技術不過關的環保設施進行重建,對除塵效果下降的環保設施進行治理改造。6月底前所有水泥窯尾要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各企業要落實灑水保潔措施,推廣抑塵新技術,對廠區露天堆放的物料進行遮蓋,減少二次揚塵污染;10月底前淘汰拆除1.83米以下的水泥磨機;年底前完成所有窯尾環保設施和*水泥公司增濕塔的提升改造。加強監督性監測和在線監測,凡監督性監測連續2次超標或在線監測7天總體超標的,一律實行停產治理。同時,按照“條塊結合、環保抓總、區縣分片、守土有責”的原則,加大燃煤鍋爐亂冒黑煙查處力度,對規劃區內所有不能達標排放的燃煤鍋爐一律實行限期治理,加裝脫硫除塵設施,推廣使用固硫劑,經限期治理仍不能達標排放的堅決關停。

2、集中整治漆水河污染。市建設管理局要加強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對ABS風管進行更新改造,確保污水處理設施連續穩定運行,污水達標排放;12月底前完成梅苑小區等22處污水收集入網項目建設,加強已建污水收集口的維護、疏通,保證收集效果。加快新耀污水處理及回用工程和垃圾處理廠建設進度,爭取早日竣工投入使用。由印臺區、區、耀州區政府負責,對漆水河沿岸污水未進入市政管網的修理廠、洗車場和飲食攤點進行整治,不具備入網條件的于12月底前予以取締,工商部門要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環保部門停止辦理環保手續;環保部門要加大檢查力度,加強工業企業和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監管,依法嚴管重罰各類違法排污行為,確保達標排放。

3、集中整治*地區一道橋至*等區域揚塵污染。*部門從即日起抽調警力在*地區一道橋至*區域道路和*旅游專線及周圍道路設點檢查,禁止無密閉措施和不符合營運要求的運輸車輛上路,嚴禁超載、超速,防止拋灑和道路揚塵;交通部門要加強對*地區一道橋至*區域道路和*旅游專線及周圍道路的管理,從即日起安排專人做好該路段的保潔、灑水等管護工作;由市國土資源局牽頭,耀州區、區政府配合,對以上兩個區域210國道及西銅高速公路兩側各1公里范圍內的石渣廠、*進行集中清理整頓,治理揚塵污染;環保部門加強環境監管,對取締范圍以外的石渣廠進行集中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減少揚塵污染,凡未達到環保要求的,一律不予辦理任何環保手續。

(三)加強源頭控制,禁止“兩高一資”和低水平重復建設

1、開展建設項目“環評”和“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建設項目在環境影響評價審批、“三同時”監管和驗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未經環保部門審批的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和未按規定申請環?!叭瑫r”驗收而投入生產的企業,一律停止建設或停產整治,高限處罰。

2、開展關閉企業專項檢查,嚴防關閉取締的造紙、水泥、電石等企業死灰復燃,嚴禁對水泥立窯拆除后遺留的粉磨站進行低水平改建。

3、開展“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專項檢查,重點查處不符合產業政策、準入條件、未經審批擅自開工或建設投產的企業;不符合有關環保規定、超標排污的企業;拒不執行國家產業政策,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藝、設備的企業。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

確定整治重點,制定工作方案,召開動員會議,全面部署環保專項行動。

(二)集中檢查和整治階段

各級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和集中整治,對典型環境違法問題進行掛牌督辦,分別于6月底和9月底報送階段性報告。

(三)總結驗收階段

各區縣和有關部門對環保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驗收和總結,于11月10日前將總結報告報送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市長為組長的銅川市2009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各區縣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廣泛動員,周密部署,有序推進工作順利開展。市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履行職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環保部門要對照工作重點進行拉網式檢查,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發展改革和經委等部門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查處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行為;監察機關要強化行政監察,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司法機關要加大環境保護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力度;建設部門要強化排水許可管理,加強對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的運營和監管;工商部門要嚴肅查處“兩高一資”行業企業違反注冊登記法規的行為,及時注銷、吊銷依法關閉企業的營業執照;安全監管部門要嚴肅查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行為,防范生產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部門要配合做好執法保障,加強對運輸車輛的管理;國土資源部門要做好非煤礦山開采企業的取締和整治;供電部門要按照關閉或停產治理決定,對違法排污企業采取停電、限電措施。

(二)實行掛牌督辦。對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環境污染問題進行掛牌督辦,掛牌督辦案件要在主流媒體公開主要問題、責任單位、督辦部門、整改措施、解決時限,并報上一級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備案。市級掛牌督辦案件一律實行高限處罰,切實做到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掛牌督辦問題按時限整改完畢,經驗收達到要求的,由同級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摘牌,進行公告。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務或經整改達不到要求的,一律停產治理,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掛牌督辦期間,不予安排企業年度環保治理專項資金,不予審批企業新、改、擴建項目,并向金融部門通報情況,將企業環境違法信息納入金融誠信系統。環保部門要堅決行使評優創先“一票否決”權,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給評選機構,取消其評優創先資格。

篇7

一、指導思想

以率先改善主城區大氣環境質量,實現我市空氣自動監測數據持續向好為目標,按照“常態管控、強化應急”原則,建立科學分析、預警及時、分工明確、責任清晰、行動迅速的協調聯動機制,切實推進主城區大氣環境常態化和精細化管理,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顯現成效。

二、實施范圍

市主城區大氣環境治理聯防聯控實施范圍以東二環西側奧鈦新能源的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為中心,北至北洺岸,南至南二環路,東至永峰公路,西至西三環。涵蓋了市工業園區、鎮、康二城鎮、北安莊鄉、午汲鎮、西土山鄉、大同鎮、上團城鄉8個鄉鎮;涉及市環保局、交運局、住建局、交警大隊、安監局、冶金局、煤炭局、工信局、國土局、商務局、發改局、財政局、質監局、氣象局等14個職能部門。

其中,Ⅰ級區域北至邯武北線、南至邯武快速路、東至永峰路、西至東環路;Ⅱ級區域向北擴展至北洺岸,向南擴展至南二環,向西擴展至西環路;Ⅲ級區域向西擴展至西三環(營玉公路)。

三、控制重點

(一)鋼鐵、焦化、水泥、電力“四大行業”工業高架點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為SO2、NOX、CO、PM2.5、O3和廠區無組織揚塵;

(二)東二環、南二環、北環路、邯武北線、永峰路、邯武快速路、東環路、西環路等主要道路交通揚塵和機動車尾氣等移動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為PM10、CO、NOX、O3和無組織揚塵;

(三)建筑施工、土地、煤場、精粉貨場和其它散裝物料堆場等面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為PM10、PM2.5和無組織揚塵;

(四)原煤散燒、露天燒烤、餐飲油煙、焚燒秸稈、油氣品質等生活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為PM10、PM2.5、SO2、CO及揮發性有機物;

(五)石灰廠、石料廠、球團廠、鑄造廠等其它工業企業低空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為PM10、PM2.5、SO2、CO和無組織揚塵。

四、工作原則

按照“屬地管理”和“管行業、管環?!杯h境監管原則,堅持管治并舉,在突出抓好Ⅰ級區域大氣環境精細治理和常態管控的基礎上,根據我市空氣質量自動監測數據和對污染源的科學分析,分級擴展管控范圍,快速精準聯防聯控,有效遏制大氣污染物的產生和擴散。

五、任務分工

(一)市工業園區

1、按照《省建筑施工揚塵防治新15條標準》,對Ⅰ級區域范圍屬工業園區管理范疇的項目施工場所進行集中治理和常態管控,逐項目、逐地塊明確防范措施和責任人,切實做好灑水抑塵、物料苫蓋、綠化保潔等工作,特別是土方作業、渣土運輸等環節要重點突出,強化管控,切實防范施工揚塵污染。

2、因地制宜,分步推進,對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周邊地區1公里土地進行集中治理。對已經列入規劃長期未開發建設的土地,進行臨時綠化或苫蓋,同時,進行灑水、霧化作業,有效減少地面無組織揚塵污染。

3、組建專職隊伍,配備灑水車、道路清掃車,對Ⅰ級區域內東二環(邯武北線交叉口至聚隆礦業段)、邯武北線(清化中隊至中山大街段)、邯武快速路(永峰路口至東環路段)、東環路、武邑路(北環路至蘭村大橋段)和園區道路實施常態化灑水、清掃抑塵作業。在冬季結冰期,根據氣象條件適當減少灑水作業頻次,加大機掃頻率,切實防范道路揚塵污染。

4、對邯武北線兩側及轄區內其它散裝物料堆場貨場進行專項整治,強化日常監管,嚴控散裝物料揚塵污染。對手續合法的,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開展環境整治,限期完成棚化廠房、噴淋霧炮等環保治理工程,并合理安裝車輛自動清洗裝置,確保進出車輛全部苫蓋到位,防止帶塵上路;手續不合法的,由工業園區牽頭,限期搬遷或依法予以取締。

5、配備霧炮車對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周邊200米空間范圍內,實施立體霧化降塵作業,并根據大氣污染物擴散條件,科學合理增加霧化作業頻次。

6、強化日常巡查監管,嚴禁任何露天焚燒垃圾和秸稈行為。

7、會同市發改局在工業園區轄區范圍內村莊,優先推廣使用潔凈型煤。

8、會同市環保局對園區內企業事業單位燃煤鍋爐進行專項治理。

(二)市環保局

1、按照省、市有關要求和最新排放標準,對標邢臺德龍鋼鐵等先進企業,對全市鋼鐵、焦化、水泥、電力等重點工業企業進行深度綜合治理。

2、嚴格環境執法,強化對重點企業污染排放監督管理,確保治污設施正常運行,穩定達標排放。

3、以工業園區周邊燃煤鍋爐治理為突破,對主城區范圍內燃煤鍋爐進行集中治理。

4、會同市氣象局對我市大氣污染物擴散條件作出預測和預警研判,為及時調整、強化各項應急防控措施提供決策依據。

5、對各有關鄉鎮、各相關部門空氣質量保障聯防聯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評估,牽頭組織召開定期會商會議。

6、以十日為周期編制空氣質量信息專報,及時將AQI指數、降塵數據、綜合排名、預警建議等信息報告市政府。

7、會同其它行業主管部門做好其它低空源污染排放企業的環境執法監管,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8、按照《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要求,督導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

(三)市交運局

1、將原有交通揚塵治理6個固定檢查站點調整為武邑線東環入市口、邯沙線入市口、南二環與劉西線交叉口、邯武快速與東二環交叉口、邢都路西環南入市口、邢都路杜莊崗入市口,并將4個流動巡查中隊增至8個流動巡查中隊,確保車輛苫蓋率達100%,嚴控運輸過程中物料遺撒、泄漏、碾壓產生的揚塵污染。

2、突出強化源頭監管,把短途倒轉不苫蓋行為作為重中之重,嚴厲打擊,規范秩序。

3、強化國省交通干線道路保潔,配備洗、清、掃一體道路保潔車輛,對Ⅰ級區域內路段增加清掃頻率,視氣象條件科學合理灑水保潔,保持路面干凈無揚塵。

4、對重點道路兩側和中間分隔帶應進行喬、灌、花、草相結合的立體綠化;及時清運公路用地范圍內兩側邊溝的積土、渣土。

5、對破損道路應及時修補,減輕因路面顛簸造成的物料拋灑和地面揚塵污染。防止路面破損,新破損路面在一個月內進行修復。

(四)市住建局

1、按照《省建筑施工揚塵防治新15條標準》,對主城區范圍內在建施工項目揚塵污染進行集中治理和常態管控。

2、強化城區道路保潔,配備洗、清、掃一體道路保潔車輛,對主城區重點道路常態化保潔作業,增加清掃頻率,視自然氣象條件科學合理灑水保潔,保持路面干凈無揚塵。

3、對主城區運輸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的車輛進行專項治理,推廣使用封閉貨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蓋嚴密,確保按照指定線路和時間行駛。

4、對主城區露天燒烤、垃圾焚燒行為進行專項治理。

(五)市交警大隊

1、在邯武快速路、東環路、南環路設置禁止載重車輛通行標志;東二環、邯武北線(含北環路)等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周邊路段全線禁停,車輛保持行駛暢通,嚴查無故滯留行為;在奧鈦新能源(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廠區口設置禁止調頭標志;在保證交通安全的前提下,科學管理交通信號燈,提高車輛通行率,最大限度減輕機動車怠速停車尾氣排放對空氣監測數據的影響。

2、根據空氣質量監測數據情況,晚10時至次日早6時對東二環、南二環空氣質量監測站周邊道路實施大型貨運車輛分時段限行交通管制。

3、嚴禁任何無證無牌機動車、黃標車、拖拉機、三馬車進入空氣自動監測站周邊區域。

(六)市工信局

1、按照網格化環境監管有關要求,做好主城區大氣環境聯防聯控范圍內石灰、鑄造等分管行業環境整治和監管。

2、按照《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要求,督導重點企業做好限停產工作,有效降低生產負荷。

(七)市發改局

1、參照市主城區“煤改氣”做法,優先安排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周邊有條件村莊引入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減少散煤燃燒低空排放污染。

2、主城區范圍內率先推廣使用低硫低灰優質煤炭;把空氣自動監測站周邊村莊和企事業單位作為重點,實現潔凈型煤全覆蓋。

(八)市冶金局

1、按照網格化環境監管有關要求,做好主城區大氣環境聯防聯控范圍內選廠、鋼渣廠、鐵精粉貨場等分管行業環境整治和監管。

2、會同工業園區,對邯武北線兩側區域及主城區大氣環境聯防聯控范圍內精粉貨場進行專項整治。

(九)市煤炭局

1、按照網格化環境監管有關要求,做好主城區大氣環境聯防聯控范圍內有證洗煤廠、儲煤場等分管行業環境整治和監管。

2、會同工業園區,對邯武北線兩側區域及主城區大氣環境聯防聯控范圍內洗煤廠、儲煤場進行專項整治。

(十)市安監局

按照網格化環境監管有關要求,做好主城區大氣環境聯防聯控范圍內采石場、石料加工廠等分管行業環境整治和監管。

(十一)市國土局

按照網格化環境監管有關要求,做好主城區大氣環境聯防聯控范圍內制磚等分管行業環境整治和監管。

(十二)市商務局

在完成加油站、油庫油氣回收治理工作的基礎上,強化日常監管,鞏固治理成效;開展油品質量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銷售使用劣質燃油違法行為,堅決關停取締非法油品銷售供應站點。

(十三)市質監局

在主城區入市口配合市公安、交通、環保等部門設置煤質快速檢測站點,嚴防高硫、高揮發劣質煤進入;對主城區用煤大戶開展煤質監測,嚴厲打擊銷售、使用劣質煤炭行為。

(十四)市財政局

合理調配列支財政資金,為主城區大氣環境聯防聯控提供資金保障。

(十五)市氣象局

對氣象及污染物擴散條件進行預測,為聯防聯控工作提供科學有效的氣象數據。

(十六)其它有關鄉鎮

參照工業園區任務要求,做好各自轄區內的聯防聯控相關工作。

六、聯防聯控擴展實施條件

在突出重點,切實抓好Ⅰ級區域常態管控和精細化治理的基礎上,通過科學分析、預警研判,當符合以下四項條件之一,聯防聯控實施范圍擴展至Ⅱ級或Ⅲ級區域,并結合《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武政辦字〔2015〕38號),強化有關防控措施。

(一)以10天為周期,經過分析研判,預計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排名在市位居后五名或全省后十名及未完成上級下達的改善率等指標時;

(二)按照市大氣應急聯合行動指揮中心啟動應急指令時;

(三)根據氣象條件,出現不利于污染物擴散條件時。

(四)當AQI大于150、小于200,并預測未來連續3天出現重度污染天氣時,聯防聯控范圍擴展至Ⅱ級區域;當AQI大于200并預測未來連續4天出現重度污染天氣時或國家、省、市舉行重大活動時,聯防聯控范圍擴展至Ⅲ級區域。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組織機構。市政府成立由各有關部門和鄉鎮、工業園區組成的主城區大氣環境聯防聯控指揮中心,主任由崔耀鵬擔任,副主任由郭向軍、呂現生、申立保、王向榮、王梅擔任。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申立保同志兼任,負責主城區大氣環境聯防聯控的推進協調、會商研判、督導落實等日常工作。各有關鄉鎮和市政府相關部門要明確分管領導、具體實施人和信息員,加強聯防聯控,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細化工作方案。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明確職責推進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的有關要求,對照任務分工,組織力量對轄區、分行業開展進一步專項排查,摸清底數,建立臺賬,科學制定本部門工作方案。特別是Ⅰ級區內的施工場地、土地、堆場貨場、道路保潔、企業治理等重點管控措施,要做到標準明確、流程規范、責任到人,真正實現常態化管控和精細化管理。

(三)專項經費保障。根據工作需要,市財政局將主城區大氣環境聯防聯控工作列入財政預算,合理列支專項資金用于設備購買、日常經費保障,并按年度撥付至市環保辦;專項經費由指揮中心(市環保辦)審批后,根據各部門任務概況,按程序審批撥付;各部門要確保??顚S茫瑖澜`規挪用,一經查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定期會商評估。建立定期會商制度,對主城區大氣環境聯防聯控工作進行會商評估。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每10天對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匯總,聘請專家結合空氣指數變化情況進行一次評估,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對階段工作針對性調整和部署。印制工作專報,將各單位工作開展、督導發現的問題及空氣自動監測站數據、降塵量數據及時報告市委、市政府。

(五)強化協調聯動。指揮中心要充分發揮牽總調度作用,認真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綜合整治和聯防聯控各項工作。各有關鄉鎮、相關部門要在指揮中心統一指揮下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強化聯動,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六)加強應急管控。市環保局要會同市氣象局對我市大氣環境污染物擴散條件作出及時預測,及時向指揮中心提供有關數據;指揮中心根據預警研判,統一調度各單位,及時調整、強化各項應急防控措施,力求通過應急措施,實現空氣質量監測指數得到有效控制。各單位也要建立相應的應急方案,強化應急演練,提升應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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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密圍繞改善環境質量、確保環境安全、服務科學發展的環保工作主線,以維護環境安全為主題,進一步加大環保執法力度,著力解決重金屬污染等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確保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努力構建和諧。

二、整治重點及要求

(一)加強重金屬、鉛蓄電池行業的監管力度。

一是著力整治重金屬污染。由環保部門牽頭,各鎮、街道具體負責,對原輔材料、中間產品、最終產品以及排放“三廢”中涉及鉛、鎘、汞、鉻、砷等重金屬的污染源進行全面排查,加大對此類企業的監測、檢查頻次,若出現污染物達不到排放標準的要堅決予以停產整治。對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準保護區內的重金屬排放企業,以及無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的企業,一律予以取締。按照國務院《重金屬綜合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總體要求,對已確定的涉重金屬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進一步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加強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控,切實消除環境污染隱患;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淘汰達不到環保要求的小型有色金屬冶煉企業;嚴格化工企業監管,嚴禁偷排偷放;加強涉重金屬化工企業的生產全過程監管,督促企業完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加強演練,防止發生次生環境污染事件。按照《省清潔生產促進條例》有關規定,對涉重金屬排放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并在主要媒體公布此類企業的污染物排放和環境管理情況。各鎮、街道要結合實際,確定一批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作為重點內容,開展集中整治,一抓到底。

二是徹查鉛蓄電池行業環境違法問題。鉛蓄電池企業的整治是此次環保專項行動的重中之重。要對全區鉛蓄電池行業進行徹查,建立鉛蓄電池加工(含電極板)、組裝、回收企業的監督檢查臺賬,定期開展現場監督檢查和監督性監測。對未經環境影響評價或達不到環境影響評價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設;對環境保護、安全設施、職業健康“三同時”執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產;對無污染治理設施、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或超標排放的,一律停產整治;對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從事廢鉛蓄電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經營活動;對不能依法達到防護距離要求的,一律停產整治;對發生重大鉛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責任。對依法實施關閉的企業,供電部門要落實斷電措施,工商部門及時予以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所屬鎮、街道負責拆除生產設備,妥善處置危險廢物;對停產整治企業,要督促企業制訂整改方案,明確整改目標和時限要求,未經驗收不得恢復生產。未進行過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要于年底前,按照《省清潔生產促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其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周邊環境變化較大的要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環保部門在7月30日前,公開公布轄區內所有鉛蓄電池企業(加工、組裝和回收)名單、地址,以及產能、生產工藝、清潔生產和污染物排放情況,接受公眾監督。同時,按照國家有關要求,新、改、擴建鉛蓄電池生產企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一律上報省環保廳審批。

三是加強對涉重金屬危險廢物的管理。做好排污申報登記,詳細掌握危險廢物產生、利用、處置單位的具體情況,完善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加大對危險廢物轉移環節的監管力度,重點排查大型選礦、冶煉企業各類危險廢物的去向,重點整治利用含重金屬副產品、廢物冶煉、回收重金屬企業的環境污染問題。對利用含重金屬副產品和廢物,冶煉、回收重金屬的企業進行整治,防止造成環境污染。同時,督促涉重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加強演練,確保環境安全。

(二)努力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

一是徹底整治化工異味。督促所有化工企業年內全部建設高效工藝廢氣處理裝置,堅決杜絕工藝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對廠界發現化工異味的企業,將實施“一次處罰,二次整頓,三次停產治理”。

二是加強二氧化硫及煙塵、粉塵治理。重點檢查煙氣脫硫脫硝等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情況、旁路鉛封情況及在線監測設備運行情況。加大對燃煤電廠和鋼鐵企業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檢查頻次,對偷排、超標排放、無故擅自停運治理設施、無故開啟煙氣旁路、在線監測設備數據弄虛作假的,將依法從重從嚴處罰,追繳排污費,扣減脫硫電價。嚴格企業設施停運管理,規范企業停(啟)報告,督促企業建立健全環保設施運行管理制度。積極推進小電廠整合、大電廠替電工作,6月底前,全區所有電廠要建成末端脫硫工程,完成電袋除塵器改造;鋼鐵企業要完成全過程除塵設施改造和燒結機脫硫工程建設。年底前所有焦化企業建成干熄焦裝置。城區直燃爐灶等要加快清潔能源置換進度,城區燃煤鍋爐年內要全面實施天然氣置換,拆除20噸/小時以下的直燃煤鍋。

三是以交通運輸、建筑拆遷、原材物料儲存堆放和露天開采礦山、石料加工等為重點,深入開展揚塵污染綜合防治,確保取得顯著成效。

(三)進一步鞏固提高水污染治理成果。

一是抓好基礎設施建設。按期完成全市環保工作會議確定的所有水污染防治工程;加大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的監管力度,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嚴禁擅自堆放、隨意丟棄、傾倒。督促污水處理廠和污泥處置單位建立污泥轉運、處置臺賬,詳細記錄污泥產生量、轉移量、處置量及其去向等情況,建立污泥轉運聯單制度,規范污泥運輸和接收,定期向環保部門報告。加快推進齊都古城污水處理廠等工程建設,確保年內完成。

二是按照“治、用、保”相結合的思路,進一步抓好烏河、淄河等重點流域綜合治理,確保河流水質穩定在COD45mg/L、氨氮4.5mg/L以下。流域內企業外排廢水必須嚴格執行排放標準,超標排污的予以頂格處罰。水務、環保部門要加強河道監管,全面封堵排污口,對私拉亂倒有毒有害物質的單位或個人依法予以嚴懲。

三是切實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6月底前完成大武水源地企業管網上地、小河溝治理和環境綜合整治,健全安全預警和應急機制,確保飲用水安全。

(四)加強農村環境治理。

一是各鎮、街道要堅持科學發展、可持續發展,從源頭管理入手,嚴格落實項目環評和環保設施“三同時”制度,新上項目必須通過環評才能開工。

二是加大監管力度,嚴查私拉亂倒、偷排偷放,堅決取締轄區內的“土小”企業;嚴防城區污染項目轉向農村,杜絕出現污染“上山下鄉”;突出抓好水源地保護,確保飲水安全。

三是加快農村環?;A設施建設,建立城鄉垃圾一體化處理體系,完善垃圾收集處理點建設,積極推進中小企業能源結構調整,不斷改善環境質量。

四是結合發展生態農業、有機農業,嚴格控制各類農藥、化肥的使用,切實消除農村面源污染。

(五)認真查處環境和媒體報道的突出環境問題。將人民群眾來信、來電、來訪及媒體報道屬實的環境污染問題作為本次環保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嚴厲查處危害群眾健康、社會反響強烈的環境污染問題,對屢查屢犯、明知故犯、惡意偷排、多次被查處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產整頓;對超標排放的,依法給予高限處罰,責令限期改正;對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的,責令限期改正,實施停產治理;特別是對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準保護區內的重金屬排放企業和無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廢物利用處置企業,要一律取締。

三、職責分工

為確保此次專項行動的順利開展,結合機關單位的工作性質,實行部門工作責任制。

(一)環保分局負責本次行動的總體協調、資料匯總及工作監督。主要負責對重金屬、鉛蓄電池等工業企業進行排查,加大監管力度,確保區域環境安全;集中開展重點區域、重點企業治理,不斷提高環境質量;做好水源地保護,確保飲用水安全;加大粉塵、揚塵治理力度,確??諝赓|量達標;做好專項行動督查工作。

(二)區發改局、區經信局負責研究制定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方案和措施,對已納入淘汰日程或已經關停取締的企業,做好監督工作。

(三)區監察局負責做好紀檢監察,對在環保專項行動中出現的失職、瀆職行為,予以嚴肅查處。

(四)區司法局負責做好環境保護法制宣傳,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五)區住建局負責做好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辛化路、南楊明溝污水接入齊城污水處理廠管網建設進度,完善城區雨污分流改造,確保生活污水全部進入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解決污水直排河流、溝渠和污水亂排亂放等問題。

(六)工商分局負責對專項行動中依法取締關停的重金屬、鉛蓄電池等行業企業及時予以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

(七)區安監局負責對重金屬、鉛蓄電池企業進行安全檢查,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監管,確保安全生產。

(八)區水務局負責完善“同源一網”供水工程建設,提高群眾飲水質量。組織實施好淄河、烏河、運糧河“三河”綜合治理掃尾工程,確保上半年完成。

(九)區環衛局負責做好城區道路保潔,做到一日“兩掃兩沖”,重點道路一日三掃,確保道路清潔。設立建筑垃圾填埋場,督促各村(居)建立生活垃圾收集點,加強垃圾運輸管理,防止運輸撒漏。

(十)區建管局負責對易造成揚塵污染和影響市容的渣土堆、拆遷垃圾等及時進行清理,城區周邊施工工地必須采用噴淋灑水及防風抑塵網,杜絕開放式作業,減少城區揚塵污染,確保環境空氣質量達標。

(十一)供電部負責對違法違規生產經營企業和列入取締關閉的企業、建設項目和單位,一律停止供電。

四、時間安排及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1日—6月20日)。區政府組織召開動員會議,各責任部門和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在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報區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21日—9月20日)。各責任部門和單位按照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全力抓好落實,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嚴肅查處,確保落實到位。

(三)工作總結階段(9月21日—10月31日)。各責任部門和單位要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報區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檢查驗收階段(11月1日—11月10日)。區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組織有關人員成立驗收組,對各單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專項行動順利開展,區政府抽調相關單位人員成立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該項行動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環保分局。區政府將抽調有關人員組成督查組,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二)強化部門聯動。環保、發改、經信、監察、司法、住建、工商、安監、供電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完善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和環境違法違紀案件移送制度,健全部門聯動機制。環保部門要堅持網格化、全覆蓋巡查,加強與公安部門的一體化執法,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查處,問題嚴重的堅決停產整治,構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要通過媒體公開曝光一批嚴重危害群眾健康、屢查屢犯的典型環境違法企業,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提高環境應急能力。環保部門要針對重大環境危險危害因素,分類細化全區環境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加強環境應急管理中心建設,牽頭組織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反應處置能力。各級各部門要增強憂患意識,進一步完善本系統的應急預案,加強相互間的協調溝通,真正形成聯動高效的應急處理和事故救援機制,保障全區環境安全和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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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環境優化經濟發展,同步推進污染治理和生態區建設,進一步優化全區經濟和能源結構,不斷深化廢氣整治工作,建立完善清潔空氣行動的有效機制,實現大氣環境質量惡化趨勢得到有效遏制并逐步改善的目標,為加快建設現代化核心城區提供一流的環境支撐。

二、工作目標

(一)2012年,深化禁燃區創建成果,開展城區燃油鍋爐專項整治,淘汰6家單位9臺15蒸噸燃油鍋爐。完成區域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廢品收集點的調查摸底,初步建立建筑工地揚塵防治管理制度,選擇數家建筑工地開展建筑揚塵污染防治示范;建立垃圾焚燒異味防治管理制度,全面監管垃圾非法焚燒現象;建立區清潔空氣信息監管系統。

(二)2013年,全面推進建筑工地揚塵污染和道路揚塵污染規范化整治,基本杜絕垃圾焚燒現象,繼續開展城區燃油鍋爐淘汰,群眾大氣污染投訴明顯下降。

(三)2014年,全面完成城區燃油鍋爐淘汰,建立城區東片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健全揚塵污染防治規范性辦法,鞏固和提高整治成果,區域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0%以上。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強金屬熔煉等行業工業廢氣治理。以熔煉行業熔煉廢氣整治、機械制造和汽車修理等行業有機廢氣整治為重點,制定相關治理技術規范和整治標準,引導企業采用清潔工藝,使用清潔原料組織生產,禁止工業廢氣無組織超標排放。

(二)加強城區燃油鍋爐廢氣排放管理。加快城區集中供熱和天然氣供應等基礎設施的建設,積極淘汰現有燃油鍋爐,對按期實施燃油鍋爐清潔能源改造的單位實行財政補助,對燃油鍋爐非法使用燃料油行為進行查處,爭取到2014年基本完成燃油鍋爐淘汰工作。

(三)加強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排放油煙的所有餐飲企業和單位食堂都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裝置,按要求定期對油煙凈化裝置進行清洗,確保油煙達標排放。

(四)加強建筑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實現揚塵污染防治的常態管理制度,全面落實《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中規定的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圍繞建筑工程環境保護“三同時”管理要求,各職能部門實施“三階段”管理制度。

(五)加強垃圾焚燒異味污染防治。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垃圾收集網絡,防治因收集能力不足產生垃圾焚燒現象。加強對城鄉結合部垃圾收集和廢舊物資回收管理,加大對擅自焚燒垃圾行為的查處力度,杜絕擅自焚燒行為。

(六)建立清潔空氣監管信息平臺。加強建筑工地施工全過程監管,對各施工階段揚塵防治措施落實情況拍照存檔,開展整體揚塵防治情況綜合評價。對垃圾收集點和廢舊物資回收站實施動態管理,由城管部門定期巡查執法,并輸入監管信息平臺,巡查結果列入街道和部門生態區考核重要內容。環保部門加強對揚塵污染的環境監測監控,定期公布揚塵污染狀況的環境信息。

(七)建立城區東片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建立、鄞州、高新區、東錢湖等地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加強對相關區域污染企業及揚塵污染、秸稈垃圾焚燒異味污染的監管,實行共享的環境投訴管理系統。

篇10

截止目前,我市共有在建工程104項,市區兩級建設安全監管機構共計開展安全檢查595項次,共計排查安全隱患1242項,整改安全隱患1111項,整改率為89.45%;我市建筑施工現場5-6月份發生兩起死亡一人事故,共死亡2人。

二、主要工作進展

1.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年初印發了《2018年丹東市建筑施工安全監管工作要點》,進一步對安全監管制度、工作程序、職責權限等進行了修訂完善。共計召開5次安全生產監督聯絡員會議及重點時期專題工作會議,及時對安全生產的重要事項進行跟蹤部署。為保障監管責任到位,又制定了《2018年度建設安全工作目標及崗位責任分解》,對工作目標、職能、責任進行量化分解,明確6種工作類型、23個工作崗位、71項工作任務、212項工作具體內容。

2.強化安全生產節點重點管控。自年初開始,我們將“開復工、施工旺季”等時期有機結合,將“兩節兩會、五一、端午、汛期”等敏感時段為重點,開展了一系列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治理活動,截止目前,市區兩級建設安全監管機構共計開展安全檢查595項次,共計排查安全隱患1242項,共計收集整理監管信息105條,及時上報省住建廳、市安委會及住建委工作信息18項次。今年我們還迎接省住建廳、省安委辦“兩會”期間專項督查活動2次,建立考核檔案23本。

3.吸取事故教訓,加大專項治理力度。為吸取“5.18”和“6.4”建筑施工現場死亡事故教訓,我們對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形勢進行了分析,查找出我市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對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薄弱的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隱患較多的建筑施工企業進行了約談,共計約談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2家,建筑施工企業8家。

 4.切實加強揚塵防治和文明施工專項治理行動。我們將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污染及文明施工管理作為年度重點工作,重點突出市內四區施工現場整治。年初印發了《2018年度丹東市建筑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及揚塵污染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實施了安全生產、揚塵污染防治及文明施工相結合的“兩位一體”監督管理模式。為保證工作落實成效,在強化施工企業主體責任同時,我們督導各區城建局建立了屬地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及揚塵治理包保責任體系,明確了屬地每個現場的具體監管責任及監督電話,努力實現了無縫對接、全面覆蓋、責任到人。截止目前,全市文明施工專項檢查共計檢查工程74個,累計檢查98項次,共計下達責任整改通知書103份。通過市、區兩級監管部門共同努力,我市市內四區共計設立標準圍擋8365延長米,設置公益廣告3090平方米,硬覆蓋1.25萬平方米,設置排水刷車裝置48個,綠化或苫蓋裸露土地750平方米。同時,今年我們創新實施了建筑工地“自動噴淋”和“自動刷車”組合的揚塵防控措施,并樹立了振興區佳兆業樣板工程,并得到了《鴨綠江晚報》和《丹東日報》積極宣傳報道,為我市建筑工地揚塵防治工作起到了較好的宣傳示范功效。

5. 進一步加強汛期暑期安全生產工作。為進一步增強我市建筑施工現場應對高溫天氣、大風天氣、強降雨天氣、雷電天氣等極端天氣能力,我們在開展建筑施工汛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的同時,又加強了高溫天氣時段建筑施工現場防暑降溫各項工作。及時向建筑施工現場《氣象決策信息》,共計高溫天氣、大風天氣、強降雨天氣信息30余次,督促建筑施工現場合理安排作業人員在高溫酷暑天氣的工作時間和避開高溫時段作業,以及要求建筑施工作業現場遇強風、暴雨等極端天氣時立即停止施工作業。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繼續嚴守安全生產“紅線”,圍繞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要點,根據建筑施工特點,抓住各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各類專項整治活動。切實做好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治理、汛期專項整治、旺季安全生產大檢查、國慶時期安全生產整治和冬期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保駕護航。在工作中不斷完善機構建設、檔案收集整理等方面,切實做好每次專項整治活動的跟蹤檢查工作,真正做到監督檢查無盲區、無死角、全覆蓋、零容忍。

2.加強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按照市安委會《關于印發全市集中開展企業安全生產專題培訓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住建委集中開展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題培訓工作。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指導監督、企業具體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分級相結合、以屬地為主”等原則,屬地建設安全監管機構負責監督指導轄區內企業的安全培訓工作;各企業負責具體組織落實全員安全生產培訓任務。為使培訓更有針對性,建筑施工企業可登錄“建筑安全知識遠程培訓考核系統”,利用網絡平臺對“三類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現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