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財務相關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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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財務相關制度

篇1

摘 要 筆者結合自身在壽光市圣城街道財政經管統計站的工作經驗,以及相關的財務制度管理知識,進行村級財務制度運行的調查研究,找出當前村級財務管理問題,提出有效的優化建議,旨在推動村級財務的高效管理。

關鍵詞 村級財務 改善狀況 管理問題 高效管理

我國社會經濟的進步推動村級財務制度的落實,全國各地區農村通過財務制度的運行進行財務管理,改善農村財務管理的不良狀況。然而,各個地區的經濟狀況與管理落實程度不同,使得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落實不到位等問題日益凸顯,需要有關管理部門的重視并采取政策進行改善。

一、村級財務制度運行現狀分析

村級財務制度是各地區的政府為進行農村財務管理而制定的一項有效管理機制。這幾年來村級的財務制度在我國各個地區得以落實,然而因為不同的地區財務管理狀況不一,使得財務管理問題不斷出現,問題尤其表現在資金方面的管理上。

(一)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

國家有關管理部門重視農村財務管理問題,因此多條政策來監督、控制并調整農村的財務管理。不少沒有管理經驗以及不具備財務管理知識的村長作為財務主要管理者的角色進行農村財務管理。財務的管理需要用到會計的知識,不少村長并不具備會計知識,這樣進行村級的財務管理就容易導致賬目的不規范。加上村長掌握著財務管理的主要權利,出現村級相關資金變動無憑據現象,資金使用無法有效管理。

(二)資產的實際管理不符合制度標準

農村的資產使用應該建立在廣大村民的利益基礎上,進行民主管理與使用,然而當前我國大部分的農村資產使用并不符合相關制度標準。首先,在農村的財務資產承包中,出現承包不按照標準進行的不良狀況[1]。不少的公共建筑、農田等農村資產并未讓村民得以使用,而是被部分特殊權利的承包者低價承包使用。其次,村級公款使用管理中的問題。部分村級的干部憑借自身的干部權利,私自使用農村公款資產,導致農村應收賬款混亂,許多借款收不回來,影響村級資產管理工作。最后,資產存款方法不符合標準。不少農村出現公共存款有許多開戶、公共資產存入私人賬戶等問題,比如許多老式農村進行整改或者土地征用期間,資產存款不規范的問題出現較為普遍[2]。

(三)村級干部不重視財務制度的落實

在我國的廣大農村地區,大多的村級干部將生產發展視為首要的工作目的,對于其他管理工作包括財務管理制度的落實工作不夠重視,誤以為財務管理制度的存在與嚴格落實對于農村的生產發展和經濟產生不利影響,使得財務制度成為一項擺設,而無法有效落實。甚至忽略村民所反映的財務管理中的問題,不去開展財務管理問題的改善,種種不重視財務制度落實的現象都會加劇村級財務管理的混亂狀況,致使不民主的村級財務管理狀況愈演愈烈。不僅如此,在我國的各大農村地區,甚至還出現不少的村級干部不了解國家所頒布的財務管理制度以及相關的管理標準,國家的有關村級財務制度整改也就無法真正服務與農村財務管理[3]。

二、優化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方案

財務制度的落實有效程度關系這農村資產的使用有效水平。因此,各大農村以及相關的財務管理部門要引起重視,加強農村財務管理。針對我國當前的農村財務管理不良現狀,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優化建議。

(一)按照制度標準進行村級的財務管理

首先,村級的資產存款要按照標準進行一體開戶管理,對村級的現金資產加強管理。在村級干部中設立相應職責和權利的職位,并讓專業的會計人員進行財務管理。各個農村的一切收入與來款要及時存入相應的戶頭中,預留出部分現金資產作為備用資產。其次,把財務的管理和使用權利進行規范分解,改變一個人掌握所有財務管理權利的狀況,避免財務使用不明的現象出現,讓幾個人共同分擔財務管理的權利和責任,比如財務使用發票以及收據要經手幾名村級干部的蓋章,在村級的干部內部形成一個權力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作用,這樣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公款貪污的現象出現。最后,開展持續性的審計制約,村級財務管理者的職業技能掌握水平會對審計操作水平產生很大的影響,因此村級的財務管理單位要積極進行審計工作者的技能培訓以及管理知識、會計知識的學習,盡可能提高村級的審計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與工作效率。

(二)優化村級財務管理手段

自從改革開放后,我國的農村建立一項家庭承包經營制聯合統分制度的生產經營機制,尤其農村的經驗形式更是多種多樣。多種生產經營制的出現是為了多方面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的方式與手段。所以,村級的財務管理工作要迎合農村的公有制生產形式,進行財務制度的創新與優化管理,整合優秀的財務管理手段,將生產重點從生產轉移到管理,油財務管理實現有效的財務使用和控制,實現農村財務的高效分配,進而提高農民收入,帶動農村生活與經濟水平的發展。

(三)推動村級財務民主管理制度

農村的財務管理關系到每個村民的利益以及整個農村的全面發展,因此每個村民成員都有權利參與農村的財務管理工作。村級財務相關管理人員要堅持推動財務的民主管理制度,投入更多的人力資源與財力資源進行財務管理的完善,并切實進行財務的公開管理,維護各個村民的有關合法權益,特別在較大的財務使用問題上,要集合村民的意見,進行全方位思考和規劃之后在進行財務的運行,切實達到透明的村級財務管理,推動農村和諧發展。

三、總結

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構成之一,其發展狀況以及財務制度的落實情況會對國家的整個社會的經濟發展造成直接性以及整體性的影響。村級財務相關管理人員要堅持國家財務管理政策,實現村級財務的有效管理。

參考文獻:

[1]何小定.十年會計委托五創新.農村財務會計.2010(08):52-53.

篇2

【關鍵詞】農村 財務管理 研究

一、當前村級財務管理的現狀和主要問題

村級財務管理是規范村集體經濟健康快速發展的重要載體。目前基層鄉鎮都成立了農經站或農村財務服務中心,取消了村級銀行帳戶和村級會計,各村設置報帳員,實行了村帳鎮代管體制。村級財務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雖然經過實踐和不斷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也存在著一定問題。

(一)村級財務公開不到位。近年來,各級政府對村級財務不公開、不透明的問題制定了很多相關制度,但一些村在財務公開內容上避重就輕,無關緊要的公開,重點的、與群眾密切相關的收支未逐筆逐項公開。如村內打井辦電、道路及自來水管道維修、文化娛樂廣場建設等一些重大投資項目支出不專項公開,實質性財務內容公開不夠到位、不夠具體、不夠細化等。按照上級要求,村級財務每個月都要及時公開,但一些村應付檢查才公開。由于財務公開制度沒有得到很好的實施,導致農民群眾對集體家底摸不清楚,心中疑團大,對村干部的工作不相信,一定程度上造成干群矛盾,極易形成群從上訪隱患。

(二)村級財務監管滯后。雖然每個村都成立了村民監督小組,但疏于監督和管理,沒有真正的起到事前、事中、事后的監管作用。相當一部分村的監督小組只是在業務發生后在票據上簽字蓋章。由于對部分支出項目沒有有效的參與,導致個別村存在村民監督小組對村內支出業務不簽字,造成支出票據不能記帳的情況。既影響了村班子正常開展工作,又阻礙了對村級財務往來業務的正常核算。部分村在勞務報酬上做起小文章,多列人數,增大開支;村集體墊付資金過多,收款不及時,造成資金沉淀;村內資金坐收坐支、村主要干部掌管現金,左手拿錢右手拿條子等現象時有發生,村財務民主監督的作用沒有得到有效發揮。

(三)村報帳員隊伍業務水平不高。目前,大部分村級報帳員年齡偏高,沒有經過系統的財務專業方面的知識學習和相關崗位培訓,很難滿足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及相關法規的要求。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新業務不斷出現,如一事一議、財政轉移支付業務的不斷增多,“老會計”原有的知識不能解決這些新問題。有些報帳員思想覺悟不高,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時候,弄虛作假、不按規章制度辦事,造成村級財務管理不規范。同時會計隊伍不穩也是影響村級財務管理的重要因素,每逢村黨支部、村委會換屆,財務人員也跟著換屆,出現了 “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現象。致使部分財會人員工作上依附權勢,不能按照規定對農村財務實行有效的管理和監督。

(四)村級財務審計工作不到位。審計機關沒有對村級財務進行審計的義務,縣級農經局不能逐村全面進行審計,鄉鎮政府又沒有專門的審計組織,每年只能由農經站或財政所人員進行審計。鄉鎮政府一般只是在村干部離任后對村財務進行正常交接,村級財務審計工作形同虛設。造成日常管理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往往隨著村級換屆選舉、新班子的上任而不了了之。

(五)村級資產管理有待進一步規范。主要表現為家底不清,產權不明,特別在“村改居”等涉及集體資產處置過程中極易導致平調、侵吞、私分集體資產行為;村級土地、交通道路以及林地、房屋設施等集體資產的管理隨意性較大,暴露出許多問題。在履行手續上,合同要素不全,條款不明,權利義務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等,有的收取變價款后,私自保管挪用,長期不報帳,導致集體資金的體外循環。

二、對當前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對策建議

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搞好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維護農村穩定的基石。

(一)堅持依法治村,加大法制教育力度。對村干部和財會人員開展財經管理、法律知識的培訓,使其真正知道什么是違法,什么是合法,增強基層干部的守法意識,切實做到依法按章辦事。

(二)堅定不移實行村級財務公開,加大民主理財制度建設。村級財務收支情況、資產管理情況、債權債務情況、一事一議收繳情況等都是廣大村民直接關心的熱點問題,也是體現干群關系的關鍵問題。要進一步細化完善農村財務制度,包括財務公開制度、收支審批制度、財務審計制度、現金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民主理財監督制度等。

(三)加強集體資產管理,防止資產流失。明確集體資產的歸屬,科學評估確認資產價值,建立資產臺賬,完善集體資產的監管辦法。要建立集體經濟組織的清產核資小組,對本村或本社的資產進行徹底清查,并進行產權登記,做到賬實相符,并及時反映資產的使用及其變動情況,防止資產的流失。加強集體資源的使用管理,規范資源的承包、出讓、開發,集體資產、資源的交易行為應全部納入鄉鎮或縣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公開協商、公開競價、公開招標,維護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

(四)建立穩定的、具備較高業務素質的農村財務會計隊伍。加強對財會人員的培訓和教育,提高財會人員專業素質。可探索實行農村會計考聘制。鄉鎮政府將村級財會人員的考核錄用,改為面向社會公開選撥招錄,從根源上提高會計人員工作能力。

篇3

第一,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成因。

一是村級財務管理體制不健全,制度虛設甚至缺位。較多村組雖然設有村民委員會,也大力宣傳由村民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但實際往往是由村支書或村長獨攬大權,對村財務收支一人審批,一人說了算。由于鄉鎮財政部門與其他部門存在職能交叉,村賬鄉工作推動困難,加之缺乏對村干部有效約束的機制,致使村干部,牟取私利。各種管理制度,如會計核算制度、村務公開制度、政績考核制度及人事任務制度形同虛設甚至缺位。

二是村級財務管理機制不完善,監管缺乏力度。主要體現在:賬目混亂,會計科目不規范。例如,對用于公益設施建設的上級撥款記入“村財收入”,但支出時記人“其他支出”,基礎工作不扎實,財務管理手續不全。很多村組沒有嚴格按照有關財務管理的要求設置總賬、明細賬,存在非出納人員掌管現金、白條抵庫和坐支現象,有的村組原始憑證不規范,憑證摘要用語模糊,甚至經辦人、證明人和審批人都沒有簽字。在預算管理工作中,雖然在預算指標的下達、預算執行等環節有所增強,但在預算編制、績效考評等環節漏洞百出;財務不公開,監管力度不夠,有的村組雖然設置了財務公開欄,但形同虛設;有的村級財務從未經過審計,有的即使經過審計,但審計力度不夠;有的村級財務管理不嚴,會計資料不齊全,難以進行審計。

三是農村財務人員業務水平不高,會計交接工作不規范。農村大部門財會人員都沒有經過系統的專業知識學習和相關的崗位培訓,他們大多只能記簡單的流水賬,很難滿足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規范化的要求。有的農村財務人員和農村基層領導干部一同換屆,勢必影響會計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換屆時會計人員不愿意移交工作,造成會計工作脫節,移交過程中也無人監交,移交的會計資料不完整,導致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難以保證。

上述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有:首先,村級基層干部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缺乏認識,沒有形成財務工作的概念,也認識不到財務工作的重要作用。究其根源,即有的農村基層干部文化水平較低,對農村財務知識和相關的財務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不了解。其次,村組忽視了對基層會計人員的重視和培養,從而影響了會計人員從事基層會計工作的事業心、責任心和工作熱情。“輕農”觀念的存在也致使村組尤其是財力弱的村組很難留住既有學歷又有會計工作經驗的財務人員。最后,縣、鄉鎮的審計部門未能正常開展審計工作,加上部分農村宗族派別勢力使群眾不敢監督,以至于農村財務監督不到位,造成財務管理工作混亂。

第二,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問題的對策。

一是提高農村基層干部對財務管理工作的認識。為了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各級農村領導干部要充分認識到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對農村經濟的重要作用,積極采取各種有效措施,把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搞好。縣、鄉鎮黨委應對村級財務管理工作進行全面規劃,通過宣傳、培訓,引領村干部和村民充分認識到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對發揮資金使用效果、加強民主監督、保障村民利益等所起的重要作用。

二是完善村級財務管理體制,建立鄉鎮財務核算中心。從預算的編制、執行到控制、調整,全面細化村級預算,嚴格按程序增強預算約束力。通過預算實現“分散權責,集中監督”,防止村支書或村長大權獨攬,以體現“權力共享的分權”之管理哲學思想。根據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開展村賬鄉業務,嚴格實行“零戶統管”和“收支兩條線”管理。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實行村賬鄉業務時,堅持“三權”(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和村委會審批權)不變原則,規范資金運作方式。同時,取消各村組銀行賬號,收入全部納入鄉鎮國庫或財政專戶,支出實行報賬制管理;取消各村組白條和自治票據,統一票據管理;取消村組會計和出納,只設一名報賬員。將所有村級財務都納入鄉鎮財務核算中心。

三是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家農業部、財政部新頒布的相關制度,夯實會計基礎工作,提高會計核算質量,并根據村組實際情況及其資金運動全過程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財務制度,如預算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資產保管制度、票證管理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財務公開制度、群眾監督制度、獎懲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制度過硬,獎懲兌現,用制度來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資金安排上應堅持“增收節支”和“量人為出”的原則,杜絕各種不合理的開支,厲行節約,盡量減少非生產性開支。

篇4

摘 要 村級會計委托制度是當前大多數地區推行的一種新型的農村財務管理模式,強調了農村基層民主理財以及農村村委會在財務管理中的主體性地位,村級會計委托制度可以在極大程度上提高農村會計信息制度、規范農村的會計工作、強化農村的財務監督,起到保障農村穩定發展的重要意義,本文主要根據我市的具體情況來探討在村級會計委托制度下農村審計發生的變化。

關鍵詞 村級會計委托制度 農村審計 變化

一、引言

村級會計委托制度是當前我國大多數地區推行的一種新型的農村財務管理模式,強調了農村基層民主理財以及農村村委會在財務管理中的主體性地位,村級會計委托制度可以在極大程度上提高農村會計信息制度、規范農村的會計工作、強化農村的財務監督,起到保障農村穩定發展的重要意義。

二、我市村級會計委托制度現狀

我省規范和完善村級會計委托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要求,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和保障村民權益的前提下,積極穩妥、依法有序地推進村級會計委托工作,加強農村資金資產資源管理,促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在2011年,我省下達了關于規范和完善村級會計委托工作的相關文件,在相關領導的指導下,我市貫徹落實了完善村級會計委托制度的要求,并取得一定的成效。目前,我市轄區內的116個鄉鎮已經有了超過80%以上的鄉鎮開始實施村級會計委托制度,村級會計委托制度的廣泛實施有效的促進了轄區內各個鄉鎮經濟的發展,維護了農民的合法權益,使得村級的財務管理制度較之以前更加規范,與此同時,在村級會計制度開始實施后,各個地區的一些非生產性開支也得到大幅的減少,例如,在會計委托制度實施后,農民財務機構統一了做賬日期,減少了村委的會議招待費的支出,同時,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非日常性開支,使農村的非生產性費用得到了有效的控制。除此之外,村級會計委托制度的實施也有效杜絕了農村財政資金出現被挪用的現象,確保農村的集體資金能夠得到有效的監管和利用,另一方面也提高了村干部的自律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腐敗行為的產生。此外,在未實施村級會計委托制度前,原來村里需要配備兩名會計人員,在實施村級會計委托制度后,一名鄉鎮會計就可以監管幾個村的財務管理事宜,也大大的節約了農村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從根本上促進了農村的繁榮和穩定,使農民過的安心、舒心。

三、村級會計委托制度下農村審計的變化

(一)審計主體發生的變化

目前,最為普遍的農村審計模式有兩種,一種是鄉鎮的審計模式,另一種是鄉鎮內設審計機構的審計模式,鄉鎮的審計模式受鄉鎮政府和上級農業經管部門的監管,從本質上而言屬于內部審計;鄉鎮內設審計機構的審計模式是農業經管部門制定的審計機構,這種審計機構與鄉鎮內部其他的管理機構職能平等,只受鄉鎮政府的監管,與上級農業經管部門沒有直接關系,這種模式獨立性較強,屬于鄉鎮政府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隨著村級會計委托制度的深入發展,我市轄區下農村的經濟形勢呈良好的發展態勢,農村的財務管理制度較之以前也越加專業,加之國家對農村經濟發展和三農問題的重視,會計監管的專業化也成為未來農村財務制度發展的必然趨勢,從這個層面上講,從村審計主體將有可能出現一定的變化,未來的農村審計主體除農村的財務部門外,還會涉及到農村的政府管理部門。

(二)審計內容發生的變化

在實施村級會計委托制度后,農村的審計內容發生了比較大的變化,這些變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農村轉移支付資金的審計

在實施村級會計委托制度以后,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的重要性也逐漸凸顯出來,成為農村組織經費的主要來源之一,目前,很多農村對組織經費的監管不善,存在著違規使用經費的情況,因此,必須加強組織經費的監管和核算。

2.村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

在未實施村級會計制度前,農村村干部的行為沒有專人對其進行有效的監管,單單依靠群眾的監管并不能從根本上杜絕村干部的現象,在實施村級會計制度后,相關的財務管理人員開始開展村干部的經濟審計,根據中辦發2005年17號文件中規定,在村干部任期屆滿或離任前必須進行經濟審計,這種對村干部實施的經濟審計制度可以從源頭上杜絕村干部的情況,幫助群眾選舉出真正作風正派、清正廉潔、克己奉公,能夠真正為人民群眾辦實施的好干部。

3.農村集體土地征用補償金的審計

隨著我國農村經濟建設的發展,國家對農村集體土地的征用量也越來越大,農村集體征用補償金的數額也隨之增加,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農村集體征用補償金是直接發放在象征政府,再又鄉鎮政府及時的發放到村民手中,在這個過程中就難免存在著一些情況的發生,在實施村級會計制度后,會有專業的審計人員呢對農村集體征用補償金進行專項審計,看是否存在著挪用資金的情況,從根本上保證農民的切身利益。

(三)審計程序發生的變化

在實施村級會計委托制度后,審計的對象也發生了相應的改變,因此,相關的審計人員在確定審計方案時,一定要明確好具體的審計對象和審計內容,確定好會計委托制度在審計中應該注意的關鍵性問題,在實施具體的審計工作中,要協調好審計組織、村民以及村委會的關系,在審計的過程中,要從客觀上了解具體的數據,不能偏聽偏向,做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參考文獻:

[1]李視友.村級會計委托制下農村審計制度的新變化.中國農業會計.2009(9).

[2]趙素寧.關于審計工作重點環節的探討.農業經濟.2009(8).

[3]張楚堂,李超楠.我國農村財務管理模式評析.武漢理工大學學報(信息與管理工程版).2006.28(10).

篇5

【關鍵詞】農村;財務管理;對策

1.村級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

在村級財務管理中,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是規范當地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證,也是村級財務正常運轉的基礎。但是由于部分村級對于財務管理工作認識的不夠,從而沒有在制度建設上重點下功夫,導致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和監督體制并不完善,對村級財務管理構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威脅。更嚴重的是,由于部分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十分不完善,導致了由于制度不健全和管理不得當造成的村內資產流失現象,給當地的發展帶來十分不好的影響。

1.2農村財務管理中的觀念落后

由于某些村級領導干部比較傳統、僵化,思想不能夠與時俱進,因此對于財務管理的重視程度不高,認為在村級的范圍內,涉及的費用金額都比較小,不需要進行專門的財務管理,對于村級財務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另一方面,由于觀念方面的落后,使得這些農村領導干部的財務管理水平和管理成效也十分有限,專業化程度不夠。因此,從村內的角度來說,從上級就不重視財務管理,那么下級在執行的過程中,許多村會計也沒有將村級財務管理放到重要的位置上面。

1.3財務管理人員素質不高

受到文化水平的限制,村級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術能力有限,很多村的財務管理人員,不論是出納還是會計,基本都是一個人擔任。而有些村的財務管理人員并沒有相關的技術能力就上崗了,有些村領導會將自己的親戚朋友作為村里財務管理人員或者外聘其他村的財務管理人員。據了解,目前我國村級政府中有相當一部分財務管理人員并不具備相關的會計資格,他們進行財務管理方面的工作皆屬于無證上崗。大多數村級財務管理都存在著分工不明、處事不清、辦理交叉等情況,這些問題給村級財務管理的未來發展埋下了更大隱患。一些流動財務管理人員和村領導的親戚朋友由于不受相關行政管理方面規定限制,有可能會采取各種手段對村級資金進行挪用、侵占,造成很大資金損失。另外,部分村級財務管理人員的思想觀念還在延續以前那種舊思想,他們的技術趕不上時展,由于知識沒有得到及時的更新,他們普遍存在與現代社會脫節的嚴重情況。

1.4缺乏相應的監督機制

在村級財務管理中,相應的財務監督機制可以有效地防控財務風險的出現,同時也可以很好地規范財務會計人員的工作,有效地制止不良行為的出現。據了解,很多村級政府會將監督權限交給村領導層,本來領導層負責村內一些重點事項的制定,他們本身的工作較為繁忙。從另一方面來說,領導層所學專業也不一定都是財務、會計方面的專業,所以他們對財務方面的專業知識了解程度不夠,而無法對財務管理工作進行很好的監督。在加上村級領導班子的體制內部監督相對松散,無法達到對于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監督,人情化現象比較嚴重,在加上村級財務管理的外部監督難度比較大,各地的村級財務都有不同程度地虧空,有些地方出現了嚴重的事件。近年來,通過群眾舉報等方式,很多村級領導干部的事件被嚴厲懲處。

2.強化村級財務管理的措施

2.1加強財務管理的崗位設置

要強化村級財務管理,首先就必須要優化村級財務管理崗位的設置。各村級領導干部都要加強自我意識的提升,實行科學化的管理辦法,管理思路與時俱進,將村級財務管理放在重要的位置上面。每個村級政府都要進行財務管理部門的內部建設,理順本村的財務管理機制與流程,加強對村級財務管理崗位具體任職要求的規定,不能夠因為村級財務管理并不繁重而交給非專業的人員代為管理。村級財務管理崗位的有效設置,可以從領導班子角度給村民們傳遞十分重要的觀念和信號,體現出村領導對于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視,從上而下,切實做好村級財務管理工作。

2.2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素養

對于村級的財務管理來說,雖然并不是十分繁雜,但是對于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要求比較高。因此,村級領導班子必須要不斷加強財務管理人員專業素養的提升。另外,隨著近年來我國對于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的支持,很多地區都開展了大學生村官的選拔和任用,這使得村級財務管理擁有了十分良好的人員基礎,可以任命這些大學生村官來進行村級財務管理工作。一方面,能夠發揮他們的專業知識,另一方面,由于這些大學生村官與領導班子成員沒有任何關聯,也就不會出現的問題。因此,雖然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內容并不是十分復雜,但是在村級內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崗位。俗話說,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村級財務管理是村級行政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2.3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

作為村級財務管理來說,不僅僅需要專業的人才儲備,還需要在村級政府內部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對于財務管理的內容、流程和權責關系進行嚴格地規定。無規矩,不成方圓。只有建立健全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才能夠減少上述所提到的分工不明、處事不清、管理交叉的問題。另外,財務管理制度作為村級管理制度中的一個分支,其本身就促進了村級管理的專業化和體系化,對于村級的領導層職能優化、建立服務型基層領導班子有著重要的促進作用。通過財務管理制度,很多財務管理工作就可以有跡可循。

2.4完善財務管理監督體制

為了杜絕現象,村級財務管理必須要重視監督體制的建立與完善,防止因工作人員的工作疏漏而造成相應的財務風險,促進村級財務管理在相關制度規定和監督體制的約束作用之下,雙管齊下,推動村級財務管理的合理化、合法化、合規化發展。另外一方面,村級領導班子對于財務管理可以采取自我監督、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結合的方式,號召村民們參與村務管理,對于財務管理的具體流程進行監督,增強村級財務管理的透明化和公開化,使村民們信服,提升參與村務管理的熱情和積極性,同時增進對于村級領導班子管理能力的信任,減少因財務管理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一些風險和隱患,推動村級經濟的發展。

3.結語

綜上所述,村級財務管理在村級行政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需要村級領導班子從上至下給予十分的關注和重視。隨著農村廣大群眾文化水平的提高以及主人翁意識的增強,對當地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和參與熱情十分高漲。針對目前我國村級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村級領導班子要在現有的基礎上,加強財務管理制度的建設和監督機制的完善,促進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性,加強財務管理的崗位設置,通過上述的一系列措施,促進村級財務管理的合理有效,推動村級經濟持續穩定發展。 [科]

【參考文獻】

[1]張軍.基于新農村建設,研究村級財務管理信息化的發展對策[J].第十屆全國會計信息化年會論文集,2011(07).

篇6

農村村級組織是一個比較特殊的組織,它不是一級政權組織,但它既要自主履行村務管理職能,又要協助政府從事許多行政管理工作。農村村級財務管理是指對直接歸農民集體占有、支配、管理的各項資產所發生的收入、使用、分配等財務活動進行的核算、計劃、監督與控制。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搞好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維護農村穩定的基石。隨著農村經濟及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村級財務管理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作用也越來越大,對新農村的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一、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目前,許多村級干部普遍存在著“重生產、輕管理”的片面認識,沒有很好地執行民主理財制度,認為嚴格財務管理不利于搞活經濟,不利于自身工作的開展,影響村干部在群眾中的權威地位,不利于農村財會隊伍的穩定。近年來,各級政府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有關加強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和監督方面的措施,從制度上和法律上不斷加強和規范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但農村村級財務管理運行中仍存在不少問題,不少地區村級財務管理不善、問題較多,已成為廣大農民群眾反應強烈的一個熱點問題,既損害政府形象又影響干群關系乃至農村穩定,阻礙了新農村的建設。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現金管理混亂

貨幣資金管理混亂是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其表現是現金管理制度執行不嚴,非財務人員插手現金,坐收坐支,村主要干部長期不報賬、不結賬,現金被貪占、挪用,致使會計沒賬理、出納沒錢管,會計、出納形同虛設,多頭開戶、公款私存私借、白條單抵庫抵現金的現象嚴重。

(二)財務收支管理混亂

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中財務收支管理混亂表現在:財務收支無計劃,沒有控制措施,隨意性很大。1.在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中,非生產性、非公益事業的開支大。部分村干部,打著搞生產、促發展的幌子,吃、請、送,以外出學習考察為由,游山玩水。2.對村級公益事業的建設,不“量入為出”,民間借貸較多,由于民間借貸利息高,致使村集體的包袱越來越重。3.有些村對有些收入沒有記賬,有的村財會人員對村委主任、村長批的條子不審核就付款。

(三)會計檔案管理混亂

一些村沒有建立會計檔案制度,從而造成部分村財務管理資料雜亂無序、殘缺不齊。某些村委會的會計憑證,一直不按規定裝訂成冊。對于一些重要單據,如撥付款單據,主管會計也不及時整理單獨立卷保管,而是隨便存放。各種會計檔案沒有按規定如期歸檔保管或銷毀等。

(四)集體資產管理不嚴密

農村集體財產是全體村民辛勤勞動積累的成果,是村民的共同財富。有的村不建資產總賬,沒有如實登記和反映集體資產的數量、價值及其變動情況。沒有建立嚴格的資產管理制度,集體資產被個別村民隨意無償占有,一些村干部擅自出租、出借集體資產的現象嚴重,侵害了廣大村民的利益。

(五)財務管理公開制度落實不到位

財務管理公開是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村民了解村級財務收支的一個窗口,也是村委會的一項義務。但是有些村由于村干部思想認識不夠,制度落實不到位,公開的內容不夠完整,欠具體,較空洞,群眾無法了解資金的用途、去向。對于基本建設等重大支出項目和村民關心的熱點問題公開不及時不具體,實質性內容公開不細。如對貨幣資金盤點情況不公開、債權債務情況表沒有解釋等。

(六)財會人員不穩定,業務水平低,配備不齊

村級財會人員不穩定,往往會隨著村黨支部、村委會的換屆而更換,任人唯親,村財會人員的地位得不到保障,擔任會計的人員不敢堅持原則,對村干部的違規行為缺少約束力。由于農村難以留住人才,使大多數上崗的財會人員沒有上崗資格證,這些人對財會知識知之甚少,造成賬目混亂。而有些村不按規定配備財會人員,由村負責人兼會計或出納,有的村配備的財會人員身兼數職,既管錢物又管經營,嚴重違規。

二、完善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促進新農村建設的建議

(一)穩定和提高財會人員隊伍,規范農村村級財會工作

培養一支高素質的農村村級財務管理隊伍,是搞好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關鍵,是促進農村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的重要保證。穩定和提高財會人員隊伍,規范農村村級財會工作有多種途徑。如,實行農村村級會計委派制或實行農村村級會計記賬制,各鄉村可根據本鄉村的實際狀況,對各村的財務管理采取其中的一種方式開展工作。

1.實行農村村級會計委派制

農村村級會計委派制是指由鄉鎮政府公開招聘會計人員,擇優錄用,委派到轄區內的村組,從事財務工作,參與村組的內部管理,代表政府監督村集體資產經營和財務狀況。被委派會計人員的組織關系、人事關系、工資福利待遇等均由鄉鎮政府負責。這樣,會計人員便能更好地履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職能,真實地反映村集體資產的經營核算、成本費用等經濟狀況。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出現的問題。

2.建立會計記賬制度

在有些地區可以推行農村村級會計記賬制度。農村村級會計記賬制度,是指在“三個民主”(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和“四權”(資產所有權、經營權、處理權、財務審批權)不變的情況下,由各村的報賬員定期將收支票據送鄉會計服務機構記賬的會計管理方式。本質上,被的單位即各村仍是獨立的會計主體,村負責人依然直接審批核定所有支出憑證,記賬的部門,則憑其高素質的專業能力為村里提供準確、及時、可靠的會計記賬業務。保證了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規范化和制度化。

無論采用哪種方式,都要健全和完善農村會計的選拔任用機制,實行農村會計公開招聘、擇優錄用、持證上崗制度,嚴格按照農業部、財政部出臺的《農村會計執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要求,對現行的農村會計進行資格認證,優勝劣汰,并通過各種業務講座、法制講座、學歷教育、繼續教育等方式,對村級財會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業務能力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促進農村財會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同時,建立農村會計任用審批制度,凡農村會計的任用、調換都要經過鄉鎮上級部門批準,以穩定農村財會隊伍,保持農村會計工作的連續性,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工作水平。

(二)大力推廣村級財務管理信息化,提高農村村級財務基礎管理的規范性

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信息化就是運用現代的信息技術,對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各項業務實施信息化管理,是財務管理手段的發展方向,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從技術手段上來規范村級財務管理。按照國家財會制度的統一要求,完善會計科目,健全總分類賬、明細賬、現金日記賬、存款日記賬等基本會計賬目,徹底根除“流水賬”、“本本賬”。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設置一套適合本村經濟發展的賬戶體系,統一規范村級的賬目結構,防止賬外賬、小金庫等不法財務行為的發生。可在政府的協調與支持下,與企業合作,開發適合本地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軟件,切實提高農村村級會計業務的科學性、準確性和時效性,促進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規范化。

(三)建章立制,規范農村村級財務管理

建立良好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是搞好村級財務管理的重要保證。必須按照農業部、財政部頒發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和《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的相關要求,完善各項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即財務預決算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財務審計制度、現金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民主理財監督制度、財務公開制度和崗位責任制等。通過這些制度的建立,規范村級財務工作,統一會計科目、會計憑證、賬簿、記賬方法、會計報表,做到事事人管,人人有專責,避免赤字預算,嚴禁無票據或白條收付款,各項資金嚴格按規定用途支出,違規收支不予入賬,做到賬款、賬實、賬證、賬賬、賬表五相符。

(四)健全農村審計機構和職能,強化村級財務的審計監督

1.政府出臺加強農村審計方面的文件,明確農村審計的機構以及審計范圍、任務、審計程序及職權、獎懲等,提高農村審計的可操作性和權威性,促進農村審計落到實處。

2.縣、鄉兩級政府應盡快建立健全農村審計組織,審計干部任免制度和審計制度。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審計人員,對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專項重點審計和不定期抽樣審計相結合的審計制度,努力做到“民主評議,逐月定審,季度復審”,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

3.建立和落實農村財務專項審計制度,規定凡納入委托管理的集體財務,包括集體資產的管理使用、財務收支、生產經營和建設項目的開發管理、集體的債權債務等都要進行審計。如集體土地征用、上級劃撥、社會捐贈的資金和物資使用、村內“一事一議”、村辦企業上繳、集體投資收益等資金的使用,都要加大其審計力度,并將審計結果及時公布,并對在審計中查出的侵占或挪用集體資產和資金的,要責令如數退賠。情節嚴重者,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給予相應處罰。

(五)堅持民主理財,實行村級財務公開,強化村級財務的民主管理與監督

堅持民主理財,實行村級財務公開,就是要將村級財務管理置于群眾的經常監督之下,加強其外部監督。財務公開要做到及時、全面、具體、真實,真正落實好群眾對村級集體財務的知情權、決策權和監督權。

1.各村成立民主理財組織。村民民主理財由村民民主理財小組代表村民進行。村民主理財小組由5-7人組成,由村民推選公道正派、責任心強、威信較高,并具備一定財會知識的人員擔任。村民主理財小組向村民會議負責并報告工作,負責對本村集體財務活動進行民主監督,有權檢查、審核財務賬目及相關的經濟活動事項,有權否決不合理開支。當事人對否決有異議的,可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民主理財小組成員職責履行情況,年終要組織村民會議進行一次民主評議。對工作不認真、職責履行不到位的,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可罷免其資格,并進行調整。

2.規范公開內容。公開內容要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中規定的進行。凡是與村民切身利益相關的財務活動事項,如村集體的土地承包和租賃、村公益事業項目等方案的實施,都應向村民公開,實行民主管理、民主理財。村集體的所有財務活動,包括集體企業上繳收入和改制企業股權收益等,都要納入公開。要細化公開內容,對收支情況既要逐項公開,條理清楚,又要逐筆公布明細賬目,嚴禁以項目公開代替明細公開或搞“大而化之”的假公開。

3.公開時間要及時,做到月結月公布,設立固定財務公開日,日常財務活動要堅持每月公開一次,形成一月一公開的制度,對于重大財務活動應隨時逐筆公布。

4.公開形式要多樣化。公開方式要以公開欄為主,各村要在住戶集中,位置顯眼,便于群眾觀看的地方設立堅固耐用、防風防雨的村務公開欄。同時,要通過廣播、電視、網絡、“明白紙”等其他形式做好公開工作。

篇7

近年來,許多地方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過程**,不斷加強農村會計管理,規范基層會計工作,出現了村級會計委托服務等一些新的有益做法,受到了廣大農民群眾的一致歡迎。各地財政部門紛紛要求財政部在全**范圍內推廣該做法,并制定一個指導性文件對這一工作加以規范。根據《會計法》關于“**務院財政部門主管全**的會計工作”的精神,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共**央辦公廳、**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辦發[**]32號)和《**務院關于做好農村綜合改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發[**]34號)有關要求,切實推進基層會計核算體制改革,更好地促進經濟社會,特別是農村經濟的和諧穩步發展,現對在全**范圍內推廣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以下簡稱服務)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開展服務工作的重要性

**辦發[**]32號文件指出:“在尊重農民群眾意愿和民力的基礎上,推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制度”;**發[**]34號文件要求:“加強村級財務管理,規范村級會計制度等管理辦法,促進村級財務監管工作經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深入開展服務工作,實現行政村各項資金和日常經費(以下簡稱村級資金)的委托管理、村民自治和規范使用,有利于鞏固農村稅費改革和鄉鎮綜合配套改革成果,促進農村經濟健康持續發展和新農村建設;有利于推進村務公開工作,增強廣大農民參政、議政能力,強化農民主人翁意識,密切干群關系,促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權建設;有利于增強鄉鎮政府的服務職能,實現鄉鎮財政部門由征管型向服務型轉變;有利于貫徹落實《會計法》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財會[**]12號),規范農村會計處理,嚴肅農村財經紀律,加強農村源頭治腐,有效控制農村村級債務增長,提高涉農資金使用效率,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因此,各地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服務工作,將服務工作作為一項“利民惠民、增強我黨執政能力”的大事來抓。同時,要積極爭取有關部門和有關方面的理解、支持、配合,注重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加強協調與溝通,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精心部署、共同努力,確保服務工作平穩有序地開展。

二、服務工作的組織管理形式及主要內容

(一)服務工作實行“屬地化”管理,由財政部統籌、指導。

財政部負責全**服務工作的統籌管理,具體負責制定全**服務工作指導意見,協調、督促、指導各地開展服務工作,并對各地開展服務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

省級財政部門負責本地區服務工作的具體落實,根據本意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制定適合本地區服務工作開展的具體實施辦法,加強服務的規章制度建設,協調、督促、指導本地區開展服務工作,組織對本地區各鄉、鎮開展服務工作實施檢查,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時匯報有關情況。

(二)服務必須符合《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會計法》和**務院有關文件規定,遵循村民自治、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加強監督的原則,在尊重農民群眾意愿和民利的基礎上,各服務機構依法與各村民委員會簽訂會計委托服務協議(以下簡稱委托協議)。實施服務后,維持村委會各項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不變。

(三)服務主要采取自愿委托管理的形式,實行村級財務與村級資金的“雙委托”管理,即各服務機構在接受委托后,各行政村不再設會計和出納,只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報賬員,其資金由機構根據自愿簽訂的委托協議,以及《會計法》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要求,進行統一管理,規范會計基礎工作,實現“五個統一”,即統一資金賬戶、統一報賬時間(段)、統一報賬程序、統一會計核算、統一檔案管理。服務機構可對村級財務的管理與決策提供相關意見和建議。

(四)服務工作應加強內部控制管理,科學設置工作流程和工作崗位,明確各環節、各崗位的分工和職責,實現權責一致、相互監督。

1.村級集體組織法定代表人是村級財務會計工作的負責人,對本村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報賬員。由通過民主選舉產生的村干部兼任或由通過民主程序產生的村民擔任,主要負責村級收入、支出原始憑證的收集整理,村級備用金的領取、保管和定期向服務機構報賬。報賬員產生后應及時向服務機構備案,并積極參加財政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經考核合格,具備相應的政策水平和報賬業務技能后,方可上崗,在不違犯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的前提下,不宜隨意更換。

3.村民民主理財小組。實行服務的行政村應通過民主程序產生村民民主理財小組,對村級收入、支出情況逐項進行審核,并提出意見。村民民主理財小組的成員不得由村干部以及與村干部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擔任。村民民主理財小組組成人員應向服務機構進行備案,并留相關印鑒。

4.服務機構。服務機構原則上由鄉、鎮財政部門負責組建,設總會計1人,會計、資金會計(出納)若干人,由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擔任,負責發放備用金,審核報銷票據,進行賬務處理,匯總編制明細賬、總賬和月報、季報、年報,并對各村的財務檔案進行歸集管理。擔任服務機構總會計的人員應當熟悉農村財務工作,并具備助理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者專門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由**介機構承擔服務工作的模式。

(五)實行備用金制度。實行服務的村級資金采取備用金領取方式進行管理。備用金的金額由各行政村村民委員會與機構協商決定。備用金的使用額度標準由村民會議討論確定。實際開支時,需經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同意并加蓋印鑒后,由村集體組織法定代表人審批簽字;如遇重大開支和事項,還需先經過村民會議審議通過。

(六)實行村級財務預決算制度。開展服務后,各行政村應編制村級財務預算,并經村民會議審議通過后,報服務機構備案,作為其當年資金開支的依據。年度終了時,服務機構根據該年各行政村資金實際使用情況,編制決算報告,送各行政村村民會議審議。

(七)實行村級財務定期報賬制度。開展服務后,村級財務實行村報賬員向服務機構定期統一報賬,具體報賬時間由服務機構與各行政村村民委員會協商確定。

(八)實行村級報賬審核制度。開展服務后,服務機構在受理村報賬員報賬時,應逐一核實有關憑證,凡符合村財務預算內容,手續、印信齊全,憑證合規的開支方可報銷入賬。

(九)實行村級財務會計定期公開制度。開展服務后,服務機構應定期向村民委員會提供詳細、完整的村財務信息。村民委員會收到服務機構提供的村財務信息后,應定期在本村公開位置予以公布,包括村資產負債表、收益表、收入明細表、支出明細表等,接受村民的監督。

(十)實行村級財務會計人員定期培訓制度。開展服務后,服務機構應定期對村報賬員、村民理財小組成員、會計、資金會計(出納)進行相關業務培訓,對新任用(命)的村報賬員和機構工作人員,還應進行相應的崗前培訓。

(十一)實行村級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制度。開展服務后,服務機構應研究制訂村級財務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加強對村級財務會計檔案的整理和歸檔,對各村的財務會計檔案實行分柜管理,編制檔案目錄,并妥善保管。

(十二)實行村級財務會計定期審計制度。開展服務后,服務機構應主動接受上級部門及有關單位實施的審計監督,并公開審計結果。村民委員會換屆、服務機構主要負責人輪換時,還應組織相應的離任審計。

三、服務工作的管理與監督

各地財政部門要重視服務工作,應成立專門的工作組或設專人負責管理服務工作,加強與各有關職能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強化對服務工作的管理和指導。

在開展服務工作過程**,各地財政部門應注重引入審計監督機制,加強對服務機構的監管,確保委托資金安全;應不斷細化村財務公開的內容,增強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讓廣大農戶認得準、看得懂、算得清,積極發揮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構建部門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三位一體”的監督管理體系,切實發揮服務工作的效能。

四、村級債務和農村票據的管理開展服務工作前,各鄉、鎮財政部門應會同紀檢監察、農業等相關部門,做好各村債務的清理工作,根據具體情況,研究制定消除村級債務、防止村級債務繼續增長的相關政策,核銷欠賬,鎖定舊賬,確保村級資金核算由原方式向服務的平穩過渡。同時,各級財政部門應加強農村票據的管理工作,規范票據的使用,加強對票據使用的監管,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由省級財政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發放農村商用票據、報銷表格、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等,消除“白條”入賬的現象,有效控制村級債務的持續增長。

五、確保服務工作有效實施各地財政部門應高度重視對服務工作的宣傳和動員,切實做好協調組織工作,采取多種有效的宣傳手段,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和理解,讓老百姓能夠廣泛了解服務的內容以及其所擁有的權利和義務,打消村干部和村民的顧慮,自愿將村財務資金納入服務的委托管理。

篇8

一、增強財務管理人員的思想認識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核算管理人員應就現階段存在的具體問題建立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素質,增強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核算管理想項目的認識,確保國家相關規定的積極貫徹、落實,保障整體組織結構、項目運行框架與時展的社會需求相契合。財務管理人員在日常管控工作之中,應確立農村建設發展的新目標,積極踐行會計核算制度及財務審計制度,在提升管理時效性的同時,保障經濟政策機構的有效落實。同時,農村財務管理人員還應不斷增強自身的水平,積極吸收先進的財務管理理念,構建完善的會計核算體系,切實提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核算管理效果。此外,在實踐工作中,應積極踐行現代化的財務管理行為,嚴格參照崗位責任制度來規范財務行為,確保建立一支具有高水準、高素質的農村財務管理隊伍。

二、完善農村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首先,應建立完善的村級大會集體決策制度,對于村級財務、村民集體利益相關的重大事項,杜絕任何人擅自做出決定,應由村民大會通過集體研究討論,并將討論的結果向全體村民公布。其次,不斷完善村級的會計核算制度,以此保障會計核算、監督及檔案保管工作的落實到位。村級相關干部應認真就《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中的相關內容展開學習并貫徹落實,從本村實際出發,制定符合本村情況的村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嚴格規范籌資活動、收益分配活動以及投資活動等村級財務活動。與此同時,村干部還應切實加強對票據憑證的管理,杜絕白條白單情況的發生,相關會計核算工作的開展均采取統一的農村票據。最后,構建科學合理的資金管理制度,堅決杜絕私設小金庫等違法違規現象,增強對村集體共同資產的合理管理、使用,促進村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為廣大村民帶來更多的經濟效益。

三、貫徹國家政策并設立會計核算管理監督機制

篇9

一、基本情況:鎮現有5個行政村,90個村民小組,農村人口13063人,耕地面積8359畝。2014年全鎮農村經濟總收入2.69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14811元。現有村兩委干部35人(不含大學生村官)。

二、財務狀況:根據安排,結合實際工作具體要求,我鎮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進行了財務檢查:

1、村財務各項收支情況:全鎮各村未出現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現象,就各村今年至11月30日的收入、支出進行統計,村集體的主要資金來源是村級轉移支付資金。全鎮村級總收入1126239.15元,其中補助收入699354元;其他收入135290.75元;發包及上交收入5300元;經營收入296294.4元。各村的財務收入及時上交村級資金賬戶,做到了應收盡收。全鎮村級總支出1033371.62元,其中管理費用171392元,其他支出861979.62元。各項支出嚴格按照三資管理制度進行審批,沒有出現招待費、包車費、禮品、白條入賬等現象。

2、各種債權、債務情況:因各村集體經濟相當薄弱,除2008年以前鎮政府借用村集體資金12.118161元外,沒有發生其他債權經濟事項。全鎮匯總的村集體現有債務總額441751元,其中包括原貴源村委會辦公樓欠賬42300元;原貴川村委會辦公樓欠賬170000元;村辦公樓欠賬85000元;原小溪村委會辦公樓欠賬83851元;西村村西村至東太坑機耕路路基欠賬53000元。

3、財務開支審批程序和執行情況:在財務審批程序方面,各村民委員會都能嚴格執行財務審批制度,,工程項目的開支等根據規定都召開了相關的會議,進行決策。在檢查過程中未發現違規現象,集體資金管理趨于規范化、制度化。

4、財務公開情況:充分發揮了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作用。各村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由3人組成,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民主理財會,對財務收支進行審核監督,由財務人員對發生的收支情況進行通報,解答群眾提出的疑問,并將結果按時上墻公布,做到了至少每季度公開一次財務,按照“一票據一公開”,使村級財務公開的內容完整,程序規范,格式明了清晰。

5、制度建設情況:近年來,我鎮結合實際,在執行好《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村級財務管理的各項配套制度,制定了《鎮村級財務支出管理細則》。如嚴格執行村級開支審批報賬程序、嚴格控制備用金和現金支付限額、嚴格控制購買辦公用品、壓縮辦公經費以及通訊費、交通差旅費、招待費等、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等。同時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鎮村干部和村民對村級財務管理重要性的認識,教育引導村干部熟悉財務法規和財務制度,自覺執行各項制度,遏制不按財務規章制度辦事的現象。在具體落實中,始終堅持所有應納入村級財務管理的收入項目全部納入到鎮農村三資中心統一管理。做到凡是收入所有權歸村組集體的,一律都要及時交到村級集體資金帳戶,嚴禁集體資金體外循環。

三、存在的問題:

1、大部分村集體經濟相當薄弱。村兩委沒有把應有的集體資產和資源產生經濟效益,單靠上級補助資金難以維持村級組織日常運轉,村集體經濟發展愈顯困惑,村級公益事業難以開展,導致村組干部工作積極性難以發揮。

2、村務監督委員會的監督機制沒有充分發揮作用。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不夠到位。雖然建立了監督組織,但沒有定期開展監督活動。以財務公開為重點的村務公開,在公開的內容、方式和時間上都與相關規定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個別村只單純強調財務公開,而不注重資產資源處置上的公開,對集體發包事項、農村建設項目、強農惠農政策等方面的公開還不全面。

3、村集體資產、資源臺賬管理不完善。部分村對屬于集體的資金、資產和資源家底不清、管理較亂,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界定權屬及資產變動情況不能及時準確登記,造成賬實不符。

4、經濟合同簽訂不規范。有些村對村集體的資產、資源的經營發包、租賃、產權轉讓、工程建設、土地承包流轉等項目不重視合同簽訂,合同簽訂隨意性大;個別的不按照民主程序,不公開、不進行招投標、不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有些合同要素不全、條款不明、權利和義務的規定不對等、不全面;有的甚至沒有書面合同。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1、加強村干部廉潔自律和財經法規教育。組織村兩委和村監委成員認真學習《藍田鎮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及其他關于村集體財務管理等文件,提高村干部法律和財經管理意識。

2、健全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完善村級財務收支計劃、管理費用開支范圍與標準和財務審批制度等村財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經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后組織實施。

3、加強村級組織資產、資源管理。一是落實登記資產、資源臺賬,盤查固定資產,并要與財務賬簿中固定資產相一致。二是按照“三資”管理的規定,做好資產、資源對外承包項目的發包、合同簽訂及結算兌現等程序手續工作,及時將集體的各項收入納入設立的村級資金賬戶和進行財務結報,嚴禁私存、挪用,設賬外賬、小金庫。

4、執行好村財季度結報制度,規范報銷單據及手續。各村應及時開展財務結算和民主理財活動,每季度按時結報,村監委和報賬員應按照程序把好報銷單據初審關,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方可給予批準和支付,不規范的原始憑證不得給予批準和支付款項,也不得傳送會計做賬。

5、規范工程建設項目報批手續。嚴格按照縣委及鎮黨委關于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定要求,做好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合同簽訂、預決算、驗收等手續,5萬元以上項目必須報鎮招投標中心組織招投標,5萬元以下可由村級安排組織簡易招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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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集體財務會計委托制度

(一)村級組織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配合鄉村級財務管理中心做好村集體會計委托工作。

(二)按照民主、自愿原則,村級組織將本村會計業務委托鄉村級財務管理中心,委托方與受托方要簽訂委托協議,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

(三)村級組織應當將本村的財務進行清理核實,清理核實后將財務清理資料移交鄉村級財務管理中心,并將現金及銀行存款余額全部劃繳村級財務管理中心基本戶。財務移接交時要辦理好移交手續。鄉村級財務管理中心根據移交財務資料以村為核算單位建賬。

(四)實行財務會計委托,必須堅持村集體資產所有權、資金使用權、財務審批權、財產收益權“四權”不變原則。

(五)管理中心根據業務需要,設置主管會計、票證會計、審核員和出納等崗位,負責會計業務。村級組織只設一名報賬員,不再設會計、出納。

(六)管理中心按照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以村為單位設置賬簿,對村級組織財務進行會計核算;村級組織也應設置現金日記賬,固定資產登記簿和救濟(災)款物登記簿,由村級組織報賬員負責登記。

(七)村級財務管理中心應使用財政部門統一設計或監制的財務軟件和賬簿憑據。

(八)村報賬員應定期向管理中心報送原始憑證,報送時間由鄉(鄉)村級財務管理中心根據各村業務量多少及業務需要確定。

(九)管理中心應與村報賬員至少每季度對賬一次,做到賬證、賬賬、賬表、賬實四相符。

(十)管理中心要及時提供財務報表給村級組織。村級組織要定期將財務情況張榜公布。

二、現金管理制度

(一)村級組織實行備用金制度,備用金數額根據村級收支規模和業務需要核定,由村報賬員管理。

(二)各村級組織所有現金,除核定的備用金外,其余款項必須存入鄉村級財務管理中心在金融機構開設的基本戶,各單位資金往來,必須通過銀行或內部轉賬結算。

(三)現金使用范圍:支付村級公、業務費等各種零星支出;支付個人的勞務報酬;支付出差人員的食宿費、差旅費等。

(四)到外地采購物品,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不得用現金結算,必須通過匯兌或者其他非現金方式結算采購款項。

(五)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嚴禁“坐支”現金,村級組織的現金收入及時存入銀行或上解,零星開支的現金可以從村報賬員備用金支付,大額支出必須通過銀行轉賬支付,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六)嚴格執行現金收付手續,報賬員要根據經審核無誤的合法憑證辦理現金收付,不準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現金,即不得“白條抵庫”;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不準用銀行賬戶為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設置“小金庫”等。

(七)現金收支量較大的村,要編報現金收支計劃,在批準范圍內使用現金。

(八)為了保證現金的安全完整,利用內部控制制度來加強現金管理。

1.崗位分設,互相監督。按照賬錢分管的原則,主管會計管賬不管錢,報賬員管錢不管賬(現金日記賬除外)。

2.建立現金的各種會計處理規程。包括現金憑證的傳遞、賬簿登記的程序、規則,原始憑證的復核制度、收據或發票的編號或銷號制度,現金日記賬的日清月結制度等。

3.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現金進行清查、盤點,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

三、票據管理制度

(一)票據的使用范圍。“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集體統一經營收入、集資入股款、征地補償費、救濟扶貧款、上級部門撥款、其他收入等,必須向被收取單位或個人開具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款收據。其他收款收據一律為非法收據,原有各類收據要全面清理作廢,嚴禁無據收款和白條入賬。

(二)票據的領購、保管和繳銷。村級收據實行“核定數量、限量領購、票款同行、繳舊領新”的領購制度。村級財務管理中心向鄉財政所領購,各村向村級財務管理中心領購。村級財務管理中心要設置票據登記臺賬。領購時,注明日期、起止號碼、本數及份數,由領購人簽名。村級每次原則上限領1-2本,票據使用完后,由村報賬員持票據到村級財務管理中心進行票據使用情況審核,經核查無誤,且確定其所收取的款項已全部繳入村級財務管理中心基本戶后,按“繳舊領新”原則發放票據。否則,應查明原因,并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村級財務管理中心要確定專人負責管理票據,村級組織由村報賬員專人保管票據,嚴格領、用、存和繳銷手續。收據存根和臺賬要按規定年限保存。

(三)票據的填寫。要按號碼順序填寫票據,不得跳號使用,要用藍黑色圓珠筆復寫,不得使用鉛筆、紅筆填寫票據。填寫字跡要端正、清晰、規范。凡繳款人姓名、繳款項目、標準、金額、日期填錯的,應另行填開,不得在票據上涂改挖補。作廢票據,應在該份票據所有聯次注明“作廢”字樣,并保存全部聯次。大、小寫金額和金額符號要填寫規范。填開票據必須有收款人簽名,并加蓋收款單位公章。

(四)票據的盤點與移交。村級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和不定期核對收據的結存情況。村級財務管理中心票證員和村級報賬員因工作變動或有其他原因需要移交工作的,必須辦理好交接手續。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工作人員,不得離職。

(五)票據停用、銷毀和丟失的處理。凡因印刷錯誤造成的多頁、缺頁、重號、缺號、殘破、字跡不清的票據,應及時報告村級財務管理中心予以核實,并辦理核銷手續。對已規定停用和銷毀的票據,由村級財務管理中心登記號碼、數量后,造具清冊,交鄉財政所核實后封存、處理。因自然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票據損失的,村級財務管理中心應及時清查,由鄉財政所報縣非稅收入管理局按規定予以核銷。因被盜搶或丟失的,相關當事人應寫出書面說明,由村級財務管理中心及時查對票據號碼和數量,并登報或通過縣級以上電視臺聲明作廢,再由鄉財政所報縣非稅收入管理局按程序處理后方可核銷。

(六)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對違反票據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的單位、村級組織或個人,由財政部門責令改正,并依據財經法律法規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四川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處分或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未經批準,擅自印制或私自向市場購買和使用票據的;

2.私自刻制票據監(印)制章,偽造、制販假票據的;

3.不按規定用途使用票據,向農民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的;

4.擅自轉借、轉讓、代開、買賣、銷毀、涂改票據的;

5.不按規定接受票據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或不按有關規定提供有關資料的;

6.管理不善,丟失毀損票據的;

7.其他違反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

四、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制度

(一)籌資籌勞應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決策、合理限額的原則。

(二)鄉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籌資籌勞的監督管理工作,并按相關規定上報縣減負辦。

(三)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適用于村內興辦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道路修建、植樹造林、農業綜合開發有關的土地治理項目和村民認為需要興辦的集體生產生活等其他公益事業項目。

(四)根據受益主體,籌資籌勞的議事范圍為建制村,也可為自然村或村民小組。籌資的對象為本村戶籍在冊人口或者所議事項受益人口。籌勞的對象為本村戶籍在冊人口或者所議事項受益人口中的勞動力。五保戶、現役軍人不承擔籌資籌勞任務;退伍的傷殘軍人、在校就讀的學生、孕婦或者分娩未滿一年的婦女不承擔籌勞任務。

(五)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申報由五分之一村民代表聯名或村民委員會提出籌資籌勞初步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由鄉農經站初審,經鄉政府審核同意后報縣減負辦審批。籌資籌勞方案經批準后,村委會要將審批表分別報鄉政府及其農經站、村級財務管理中心備案。

(六)向農民籌資籌勞應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村民承受能力進行,籌資籌勞上限不得高于省級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村民籌資籌勞的事項、標準、數額必須按規定填入《農民負擔與補貼監督卡》,并發放到戶。

(七)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項目完成后,村委會必須在30個工作日內辦理好項目決算,并向村民主理財小組和鄉村級財務管理中心提交決算報告,經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查通過的決算報告,要向村民張榜公布。

(八)村民“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歸村集體所有。在執行中,村委會應當向出資人出具專用票據。收取的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平調、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