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概念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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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目前,出臺了《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后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雖然還沒有包括白酒,但是已經引起了投資者的關注,白酒消費稅后移,對任何的白酒企業來說都是一個大震蕩。
目前酒類行業的消費稅基本在生產環節征收。假設按照政策將白酒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不再從生產環節征收,而是從流通環節征收,行業利潤進一步攤薄,會導致中小企業負擔加重。
有些證券機構的分析人士指出消費稅改引發市場對白酒消費稅的關注,如果白酒消費稅改發生,名酒企業也會憑借強大的產業鏈定價權轉移成本,夯實競爭優勢,帶動集中度進一步提升,不會造成什么影響。
篇2
事實上,在國外,作為政府調節生產消費和社會財富再分配的手段,奢侈稅和奢侈品消費稅也被廣泛采用。比如瑞典的消費稅一般是20%至25%左右,對政府不鼓勵消費的一些商品,如奢侈品等,稅后價格可能翻幾番。
面對奢侈品消費市場的瘋長,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告訴記者,“重點在于如何引導?!彼J為,對奢侈品征收高稅額,目的不是要放在財政意義的角度去考慮,也不是要消滅奢侈品,而是通過稅收、貿易政策等手段,引導消費者更理性地消費。
“關鍵是一個調整尺度的問題”,劉尚希認為,奢侈品也是消費品,對消費的拉動也有積極意義。一些先富起來的人比如一些企業家,擁有私人飛機我們無可厚非。但是國家在稅收方面要進行引導,中國的現實需要公眾從節能節約資源的角度去考慮消費,這一點也符合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
一位稅務系統人士也表示,對奢侈行為征稅,可以視為對高收入階層稅收的一種補充,能使稅收功能得到更公平的體現,同時迫使消費變得更趨合理性和公平性。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表示,中國奢侈品消費正在興起,不管多奢華的房子、汽車,都有巨大的市場,但奢侈品消費稅并未跟上。當前貧富兩極分化正在不斷加大,應該加強對奢侈品的征稅,而對一般消費品可以降低。
篇3
消費稅的新一輪改革已經醞釀很長時間。知情人士對《財經》記者透露,本輪改革原本計劃在2013年底推出,后因故延宕。據透露,消費稅改革將分三步實施,第一步改革將于2014年初施行。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日前在《人民日報》撰文,論及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稅改部分首先談到的就是消費稅改革。他表示,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居民消費水平提高,現行消費稅制度存在征收范圍較窄、課稅環節單一且靠前、稅基偏小、稅率結構欠合理等問題,迫切需要進行改革。 消費稅制待完善
從收入規模來看,消費稅是中國目前的第四大稅種。根據財政部此前的《2012年全國公共財政收入決算表》,2012年國內消費稅收入7875.58億元,收入規模僅少于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營業稅,占稅收總收入的7.8%。
中國的消費稅,始于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
盡管這項1994年為彌補稅制改革造成的財政收入缺口而開征的消費稅,其主要目的在于籌集財政收入,但開征同時也考慮到了此一稅種的調控功能。其后將近20年時間里,消費稅的征稅范圍逐漸擴展到11類應稅消費品。
2006年中國曾對消費稅進行過一次較大規模的改革,強化了稅收調節的節能環保功能,并增加了對高耗能、高污染產品的征稅。該次調整,不僅增加了木制一次性筷子和實木地板兩個稅目,而且對部分產品的消費稅稅率進行細分,主要體現在乘用車按排氣量大小實行五檔稅率。與此同時還增加了游艇、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等高檔消費品稅目,并將一些大眾消費品如護膚護發品剔除出征稅范圍。
2008年,汽車消費稅再次調整,乘用車按排氣量大小分設七檔稅率,最低稅率與最高稅率之間的差額擴大到39個百分點。2009年,燃油費改稅開始實行,七種應稅成品油的平均稅率增加了7倍左右。當年還調整了煙草產品的計稅價格,提高了消費稅稅率。
從收入情況看,1994年中國消費稅收入只有492億元,而后以年均約16%的增速增長,逐漸成為一個規模較大的稅種。
不少人提醒,現行消費稅制度與其消費調節功能的實現,還存在一定差距。
首先是征稅范圍上缺位與越位并存。部分高消費、高耗能、高污染的產品并未納入征稅范圍,比如鉛蓄電池、農藥、化肥、塑料袋、一次性餐盒等污染大、治理成本高的產品沒有征稅。然而同時,部分已經成為生活必需品的消費品仍在征稅,比如普通化妝品和中低端白酒等。
消費稅稅率還存在一定結構性問題。部分高消費、高污染、高耗能的產品稅率較低,而一些必需品稅率較高。如游艇、高爾夫球等高端消費品的稅率僅為10%,高檔手表稅率20%,化妝品卻征收30%的消費稅。
消費稅在生產環節征收和價內稅的計征方式,也影響了其調節作用的發揮。除金銀首飾和鉆石及鉆石飾品之外,消費稅的納稅行為都發生在生產領域,而非流通領域或終端消費環節,這使得消費者在消費時無法體會到征稅對自身的影響。同時中國消費稅采用價內稅的計征方式,稅額包含在應稅對象價格之內,消費稅稅金并未在商品標價或購買發票上標注,消費者對于被征收的稅收根本不知情。 征稅對象擴圍
前述知情人士對《財經》記者表示,對于接下來的消費稅改革,財政部已經做好方案。改革本來計劃在今年底前啟動,但由于多種原因并未推行,預計將于2014年初推出。
預計消費稅改革將分三步走:第一步擴大征收范圍,將電池等產品納入;第二步是將高檔住宿業和高檔娛樂業等納入征稅范圍;第三步是調整征收環節,部分產品的征收環節從生產環節改至批發和零售環節。
樓繼偉在前述《人民日報》文章中表示,消費稅改革的重點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居民消費水平的變化,適當擴大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將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產品以及部分高檔消費品等納入征稅范圍;調整征收環節,弱化政府對生產環節稅收的依賴,促進解決重復建設和產能過剩問題,努力提高經濟發展質量;調整部分稅目稅率,進一步有效發揮消費稅的調節作用。
在接受《財經》記者采訪時,財政部財科所稅收政策研究室研究員孫鋼表示,關于擴大消費稅征稅范圍,財政部此前已經研究了很長時間。
原來所說的擴大范圍,是指對水資源、森林和濕地等進行征稅,促進資源的適度合理開發。然而實際上企業負擔能力較弱,對這些資源征稅的條件目前還不具備。孫鋼表示,是否應該納入電池產品,目前也存有一定爭議。征稅可能引起電池漲價,而現在電池已經是手機和相機中的必用消費品。
前述知情人士解釋,將高檔住宿和高檔娛樂業納入消費稅的征收范圍,主要是為彌補營改增帶來的稅收收入缺口。從2012年1月1日起,營改增改革率先在上海開展試點,隨后漸次擴大到北京、江蘇、安徽、福建等9個省份。今年8月將營改增試點擴大到全國其他22個省份,新增試點企業74萬戶,全國新老試點加起來,2013年企業將因此減輕稅負1200億元。
孫鋼表示,目前消費稅的征稅對象只是實物商品,如果納入酒店和娛樂業就相當于把應稅行為也納入征稅范圍,消費品的概念也將進一步擴大。他認為對這些行為征稅的難度并不算大,高檔消費場所的盈利空間本來就很大,繳稅只是減少一小部分利潤。
有一種說法認為,中低檔摩托車已經成為很多人的日常消費品,不應該再繳納消費稅。對此孫鋼表示,盡管消費稅政策調整由財政部門主導,但也要征詢其他部門的意見,對于交通部門來說,摩托車難于管理,不宜發展得過多過快,因此將摩托車從征稅范圍內剔除出來的可能性不大。
關于消費稅的征稅環節,目前也存有不同看法。孫鋼表示,消費稅目前是中央稅,由國稅部門負責征收。從征稅成本看,在生產環節征收消費稅成本最低,也最容易控制。如果作為或部分作為地方稅,那么將其放在銷售環節征收比較合理;但如果并不作為地方稅,放到銷售環節征收就是舍近求遠,因為銷售的環節越多,稅款跑冒滴漏的可能性越大,地稅部門從事這種細碎的征管較為擅長,而非國稅部門所長。
由此,征收環節的調整與消費稅將來到底是作為地方稅還是中央稅或者共享稅有很大關系,如果目前作為中央稅的大前提不變,征收環節暫時輕易也不會變。孫鋼認為,如果說一定要彌補地稅的減收缺口,其實可以將消費稅改為共享稅,仍由目前的國稅部門來征收,征收環節也有可能不改動。 卷煙增稅爭議
消費稅中有一個重要征稅對象是卷煙,是否應該對其加稅以起到寓禁于征的作用,一直以來都有較大爭議。
卷煙消費稅自開征以來,經歷了多次大的調整。1994年,各類卷煙按出廠價統一計征40%的消費稅;1998年7月1日,卷煙消費稅稅率調整為三檔,一類煙50%,二三類煙40%,四五類煙25%;2001年6月1日起,實行從量與從價相結合的復合計稅方法,即按量每5萬支卷煙計征150元的定額稅,從價計征從過去的三檔調整為二檔,即每條調撥價為50元以上的稅率為45%,50元以下的稅率為30%;2009年,又將甲類卷煙稅率調整為56%,乙類卷煙的消費稅稅率調整為36%,雪茄煙的消費稅稅率調整為36%。其中,每條價格70元(含)以上的為甲類卷煙,其余為乙類卷煙。
孫鋼認為,提高煙草消費稅將造成兩極分化。很多吸高檔煙的人并不買煙,因此對價格不敏感;中低檔煙如果漲價,中低收入者就會降低抽煙檔次,抽買得起的價格更低的煙。也就是說,卷煙漲價并不必然減少吸煙,提高消費稅不一定能發揮寓禁于征的目的。
對外經貿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教授鄭榕,多年來一直與財政部等相關部門合作研究稅收控煙問題,她對《財經》記者表示,不管從控煙角度還是從財政收入角度,接下來增加卷煙消費稅的可能性都很大。
鄭榕說,從稅收作用點和公共衛生的角度來看,高價煙購買者和使用者的需求彈性不大,尤其很多屬于公款消費,加稅應該主要作用于低價煙,尤其應該增加從量稅,比如每包煙加1塊錢。目前卷煙的從量稅非常低,每包煙只有6分錢。從量稅可以實現低價煙多加價,而且很容易預測出增加多少收入,管理比較簡單。
她表示,控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不要指望三五年內就出現明顯效果。給低價煙加稅就是要把吸煙的門檻提高,比如紐約目前就沒有10美元以下的煙,小孩子和窮苦人輕易不會去吸煙。國內將來的趨勢也是減少低價煙。實際情況也是如此,2008年云南省煙草調撥計劃中兩三塊錢以下的五類煙有二三十種,到2010年只剩下兩三種。從全國來看,目前五類煙的市場份額不到10%。
顯然,煙草經營者和生產者不希望低價煙提價太多,否則會影響其“培養”潛在吸煙人群。
篇4
【關鍵詞】企業銷售 包裝物 企業財務狀況 經營 動態平衡
1 包裝物的基本概念
包裝物是指生產流通過程中為包裝本企業的產品或商品,隨同產品或商品出售、出借或出租給購貨者的各種包裝容器,如:桶、箱、瓶、袋等,這些均能用于產品的儲存和保管。從大的角度來說:包裝物的處理方法主要包括四種:(1)作為公司產品的一部分;(2)隨同商品出售計價;(3)隨著商品出售,但是不單獨計價;(4)出租或出借。相關研究顯示:包裝物的會計處理與企業的稅法關系密切,且主要涉及稅收包括:流轉稅和企業所得稅[1]。
1.1 包裝物成為公司產品一部分
包裝物屬于產品實體的一部分,并且在生產領用時,包裝物押金會計核算與企業產品的生產成本關系密切,但是包裝物押金會計核算不單獨進行核算。
1.2 隨同商品出售計價
該類包裝物等同于一般材料的銷售,當消費方收到包裝物價款收入,并且將其計入包裝物成本。
1.3 隨著商品出售,但是不單獨計價
該類商品包裝物作為企業促銷的一種重要手段,如購買護膚品時贈送客戶的包裝盒,該類包裝物不應該計入產品的生產成本,而應該將其計入“銷售費用”中。
1.4 出租或出借
出租在包裝物中比較常見,它是將購買方支付的租金作為含稅收入,并且將包裝如的賬面價值作為成本。由于出借不形成收入,僅形成成本,因此,將借出包裝物成本將其計入“銷售費用”[2]。
2 包裝物押金會計核算與稅收相關規定
(1)包裝物押金與稅法中的增值稅、消費稅以及企業的所得稅關系密切。尤其是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二者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由于押金屬于是含稅收入,它是增值稅和收入的合計,消費稅則需要由消費者繳納相應的消費品稅即可[3]。(2)我國增值稅法、消費稅法以及企業稅法相關規定,對于包裝物押金未逾期會計核算獲得的利潤,顯著高于逾期會計核算獲得的利潤。
3 包裝物押金的會計處理
為了更好地了解包裝物押金和增值稅以及消費稅的關系,應該充分考慮應稅消費品。因此,將包裝物根據其種類分為三種,即:一次性消費品、啤酒黃酒以及非啤酒黃酒酒類產品等。
3.1 一次性消費品包裝物押金
一次性消費品裝物收取包裝物押金時,應該將收取的押金作為“其他應付款”的一部分。當包裝物逾期時,應該將押金作為含稅收計入“其他業務收入”以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的組成部分,換成算出不含有稅收的收入乘以相應的消費者稅率,獲得包裝物的消費稅,并將其計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4]。
3.2 黃酒、啤酒包裝物的押金
對于黃酒以及啤酒包裝物的押金當逾期未歸還是,應該和非酒類的包裝物會計進行相同的計算。但是,由于啤酒和黃酒在消費稅中是按量計入,包裝物押金并不計入消費稅的征收范疇。
3.3 非黃酒、啤酒的酒類產品包裝物的押金
根據我國相關稅法規定,非黃酒、啤酒的酒類產品包裝物在收取押金時應該計算增值稅和消費稅,并且會計處理與一般消費性包裝物押金會計的處理相同。
例,A公司為白酒生產公司,2015年12月21日銷售一批白酒給B公司,并且同時借出一批包裝物給B公司,白酒賬面總價格為1500元,收取押金為2340元,雙方規定5個月后續返還包裝物。增值稅率為17%,,白酒賣出稅為20%,定額稅率為0.5元/500g。
(1)收取包裝物押金:押金應交的增值稅為340元,押金應交的消費稅額為400院。B公司在交付時應該包括應交的增值稅額以及應交消費稅額收入的“銷售費用”。(2)當包裝物到期歸還,并且包裝物未出現破損,因此,要傳銷之前計入“銷售費用”的包裝物賬面的50%。(3)當包裝物過期而未償還,則需要將包裝物賬面的50%計入銷售費用,因此,銷售費用數額為2540元。
因此,對于非啤酒類包裝物押金不論是過期還是未過期,均需要收取一次性全部計入增值稅,對于企業沒有任何不同。
4 包裝物對企業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影響
包裝物雖然在企業存貨中僅占據一小部分,但是隨著我國商品銷售業務的不斷擴大以及我國物流運輸的不斷發展,包裝物與企業產品的流轉關系密切。因此,企業應該更加關注包裝物的處理方法,企業不同的財務狀況對企業的發展也會產生直接的影響。(1)對企業利益有直接的影響。對于出租包裝物企業,從而能形成相應的收入與成本。對于只是借出包裝物企業,如果包裝物未在規定時間內償還,則容易增加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基礎。(2)對企業報表的影響。企業報表中包括資產負債表中項目數額的計算以及利潤的計算。因此,包裝物的不同處理方法將會影響企業的利益,從而影響包裝物所有者權益。(3)對企業年度應交所得稅產生明顯的影響[5]。利潤屬于企業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包裝物出租攤銷的成本會隨著同產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形成會影響利潤總額。
結語
綜上所述,包裝物押金會計核算與稅收之間存在緊密的聯系,企業選擇合理的裝包物和包裝物押金相互借鑒,更好的規避包裝物的增值稅、消費稅以及所得稅,從而能夠達到良好規避稅收的目的,保證企業能獲得更大的利潤。企業的運行是一個有機整體,稅收問題應該滲透到企業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企業應該根據實際情況綜合權衡收益和成本,并作出正確的決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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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論文關鍵詞】綠色稅收 稅收制度 完善
隨著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環境問題的日益惡化,一些具有環保特點的經濟概念,諸如綠色國民生產總值、綠色會計、綠色營銷、綠色稅收等相繼出現。這些“綠色”概念,不僅反映了人們對環保的重視程度,而且更重要的是將環境資源的消耗與補償納入經濟范疇,從而有利于環境問題的解決。其中綠色稅收的概念最早主要是基于20世紀20年代英國經濟學家庇古提出的“政府利用宏觀稅收調節環境污染行為”的環境稅收思想,即對導致環境污染的經濟主體征收特別稅種,使外部成本內在化,以實現對環境、資源的有效利用。在經過半個多世紀的拓展和深化后,綠色稅收概念被賦予更新、更廣闊的內涵。
從廣義上說,綠色稅收是稅收體系中與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利用和保護有關的各種稅種和稅目的總稱。從狹義上看它包括以下一個或幾個方面的內容:根據排放量和對環境的損害程度來決定稅率以計算排放稅;對生產出來能危害環境的商品或使用這種商品的消費者征稅(如xej-~油征收的消費稅);在其他稅收上提取與環境相關的備抵;對于能夠節約能源或減少污染的設備和生產方法給予可以采用加速折舊備抵法或降低稅率的優惠。
我國是一個發展
漸進的辦法,先從重點污染源和易于征管的課征對象人手,待取得經驗、條件成熟后再擴大征收范圍。為促進經濟主體珍惜和節約資源,宜將現行資源稅按應稅資源產品銷售量計稅改為按實際產量計稅,對一切開發、利用資源的企業和個人按其生產產品的實際數量從量課征。在稅基選擇上,以污染物的排放量課稅,一方面刺激企業改進治污技術,另一方面也不會妨礙企業自由選擇防治污染方法。采用彈性稅率,根據環境整治的邊際成本變化,合理調整稅率,同時對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不同污染程度的企業實行差別稅率,在征收管理方面宜作地方稅,地方政府應將征收上來的稅款進行專門保管,專門用于環保建設事業。
3.完善稅收優惠措施。除繼續保留原有的減稅免稅和零稅率等稅收優惠形式外,還應針對不同優惠對象的具體情況,分別采取多種稅收優惠形式。首先,制訂環保技術標準,對高新環保技術的研究、開發、轉讓、引進和使用予以稅收鼓勵??晒┻x擇的措施包括:技術轉讓收入的稅收減免、技術轉讓費的稅收扣除、對引進環保技術的稅收優惠等。其次,制定環保產業政策,促進環保產業的優先發展。如環保企業可享受一定的所得稅的減免;在增值稅優惠政策中,對企業購置的環保設備應允許進行進項抵扣,從而鼓勵企業對先進環保設備的購置與使用;對環保設備實行加速折舊;鼓勵環保投資包括吸引外資,實行環保投資退稅;在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的有關政策中,對于企業采用先進環保技術改進環保設備、改革工藝、調整產品結構所發生的投資應給予稅收抵免;對于環保產品在出口政策上給予稅收支持等等。這樣,可以增強稅收優惠手段的針對性和多樣性,便于靈活運用各種不同稅收優惠形式激勵企業采取措施保護環境、治理污染。提高稅收優惠措施的實施效果。
4.改革消費稅制度。為了增強消費稅的環境保護效應,應對課征制度進行改進。(1)適
當提高含鉛汽油的稅率,以抑制含汽油的消費使用,推動汽車燃油無鉛化的程。(2)在繼續實行對不同排氣量的小汽車用差別稅率的基礎上,應對排氣量相同的、汽車視其是否安裝尾氣凈化裝置而實行區別對待,并應明確規定對使用戶“綠色”燃料的、汽車免征消費稅,以促使消費者和制造商做出有利于降低污染的選擇。
5.完善現行保護環境的稅收支出政策。減少不利于污染控制的稅收支出。嚴禁或嚴格限制有毒、有害的化學品或可能對我國環境造成重大危害產品的進口,大幅提高上述有毒、有害產品的進口關稅。鼓勵企業開展環境領域里的科技研究與開發的稅收支出,可借鑒國際經驗,對合格資產實行加速折舊制度。
篇6
關鍵詞:關聯企業 轉讓定價 價格調整
一、轉讓定價與稅收的關系
轉讓定價是關聯企業在所屬成員之間轉讓商品、勞務與無形資產的內部定價機制,又稱之為轉移價格或轉讓價格。轉讓價格本來是一個中性的概念,只是反映關聯企業內部的一種定價原則,但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關聯企業利用它來進行稅收籌劃從而達到規避稅收的目的,轉讓價格對稅收的主要體現在增值稅、消費稅和所得稅方面。下面僅以我國為例加以說明。
在增值稅方面, 關聯企業可以通過貨物交易轉讓定價的方式轉移收入。例如, 生產免稅產品的母公司可以利用其對子公司的統一定價, 從提供零配件的子公司處低價購入, 從而使子公司的銷項稅額減少。雖然這樣一來也使母公司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相應地減少了, 即應稅銷售額增加了, 但母公司可以通過享受免稅產品優惠政策來消化這部分增值帶來的稅負響, 從而達到關聯企業整體避稅的目的。在我國, 外商投資的關聯企業逃避增值稅還有另一個途徑。因為我國《出口貨物退( 免) 稅管理辦法》和《出口貨物退( 免) 稅若干的規定》規定: 對于1993 年12 月31日前批準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自營出口或委托外貿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 可予免稅, 但不予退稅, 并且, 此類外商投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從國內購入的原材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應記入產品成本處理; 對于1994 年1 月1日后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有上述出口情況的, 予以免稅并退稅, 出口退稅原則上按“免、抵、退”辦法。隨著出口退稅率的提高, 出口貨物實行零稅率政策, 對于有些外商投資企業( 特別是在國內采購進項稅額多、出口量大的企業) , 如果它是在1994 年1 月1 日后設立的話, 在實行“免、抵、退”時退稅額往往會超過征稅額, 進貨時負擔的進項稅額在貨物出口時實現部分或全部退還。所以, 與之有關聯關系的成立于1993 年12 月到30 日前的外商投資企業就會把產品低價轉賣給它出口, 以求得更多的退稅。
篇7
關鍵詞:低碳汽車稅制;低碳經濟;二氧化碳稅;燃油稅
隨著世界經濟的發展,能源問題、二氧化碳排放問題、環境保護問題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低碳經濟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經濟模式,這一經濟模式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和政策加以保障,其中稅收政策是最為重要的手段。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的汽車產業一直處于高速發展階段,已成為我國的支柱產業。這一產業的發展也主要是以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為代價的。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國的低碳汽車稅制有其深刻的必要性和深遠的意義。
一、低碳汽車稅制的涵義及建立低碳汽車稅制的意義
本文所闡述的汽車稅制并非是把與汽車有關的稅種進行簡單的集合,而是專門針對汽車產品開征的稅,具體包括對汽車的生產、購買、保有、使用、養護、轉讓和報廢開征的稅。有些國家將汽車稅制按照三個階段設立:一是汽車購置階段,如汽車購置稅、消費稅、增值稅等;二是汽車保有階段,如汽車重量稅、汽車稅、車船稅等;三是汽車的使用階段,如燃料稅、燃油稅等。由此可見,汽車稅制是指在汽車產品(包括整車和零部件)生產和流通的不同階段征收,彼此間又具有內在聯系的不同稅種構成的體系。低碳汽車稅制則是指在汽車稅制的構建中,應當出于低碳經濟之考慮,設立相應的稅種或者做出相關的規定,以達到節能減排、提高燃料的經濟性、鼓勵新能源研發和使用之功效。
我國當前的汽車稅制主要是由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車船稅等稅種構成。在以上稅種中,僅有汽車消費稅考慮到了低碳的因素,即依據乘用車不同的排量征收不同的汽車消費稅,同時對汽油、柴油、汽車輪胎征收消費稅。除此之外,鮮有考慮低碳因素的。筆者認為,設立低碳汽車稅制具有如下意義:首先是促進汽車的生產者節約能源,減少排放,提高能源使用的經濟性和效率。低碳的汽車稅制可以鼓勵汽車生產企業進行技術創新,減少污染,加大研發投入;對使用新能源的稅收優惠,更能夠促進汽車產業轉變增長方式,提升技術,加快節能環保汽車產品的開發。其次是增加財政收入,??顚S?用于環境的治理。在現有的汽車稅制中,如車船稅、汽車消費稅本身還屬于環境稅的范疇;在將來可能新增的一些稅種中,如汽車企業的排污稅(費)、固體廢棄物稅、汽車尾氣排放的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稅等亦屬于環境稅。征收環境稅所獲得的收入有兩種使用方式:一是??顚S?用于特定的環境保護活動,這是世界各國普遍的做法;二是納入一般預算收入,制訂補償計劃,用于抵消環境稅可能帶來的累退性,或者補償對其他稅的削減,即用環境稅代替那些影響勞動所得和勞動成本的稅種。第三是有助于人們養成節約能源、減少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的低碳生活方式。低碳汽車稅制的建立,新的汽車稅種如二氧化碳稅、燃油稅的開征,以及鼓勵購買使用新能源和小排量車的稅收政策的出臺,必然會影響到人們購車的選擇和汽車的使用,盡可能減少私家車的出行,選擇公共交通工具或更加節能環保的交通運輸工具,養成低碳的生活方式;同時,也有助于建立環境友好型和資源節約型社會。
二、低碳汽車稅制的構建
構建低碳汽車稅制既要立足于當前經濟和汽車產業發展的實際,又要考慮到低碳經濟的要求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如果同時開征過多的新稅種,或課以較重的稅賦,脫離了當前汽車產業發展的實際,給汽車企業和汽車使用者造成過多的責任和過重的負擔,則會欲速不達,甚至抑制汽車產業的發展?;谶@一原則,筆者認為,可從以下幾方面構建我國的低碳汽車稅制。
1.取消排污費,開征排污稅。對汽車生產企業(含零部件的生產)而言,應取消排污費,設立排污稅;同時通過稅收優惠,鼓勵汽車生產企業進行清潔生產,鼓勵對新能源車和節能小排量車的生產。當前我國主要對污水、廢渣、廢氣、噪音、放射等5大類113項污染環境行為進行排污收費。由于排污費以“費”的形式征收,法律效力不高,隨意性大,征收成本高,征收效率低,存在較多問題。如征收資金管理不嚴,普遍存在擠占、挪用情況;排污費與企業利潤不掛鉤,企業可將排污費計入生產成本作為商品價格的組成部分轉嫁給消費者承擔,無法提高企業治理污染的積極性;由于污染收費標準低于污染防治費用,企業寧愿繳納排污費也不愿積極治理污染;排污費的返還制度也不利于環保資金的統籌與合理安排,排污費中不高于80%的一部分要返還給企業用于重點污染源的治理,返還的資金大部分被用做生產發展資金,只有少部分被用作污染治理。長此以往,企業對環境的污染依然不減。目前,將排污費改為排污稅已刻不容緩,它也是我國環境稅構建面臨的重要課題。國內有的學者雖未提出新建排污稅,但是對排污收費要進行規范的要求卻是一致的,這其中包括改超標收費為排放收費,收費收入納入國家預算,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成,收費收入全部用于環保項目,引入當量的概念,適當提高收費標準等。筆者認為,以上對排污費的改革措施,將排污費改為排污稅在實質上是一致的。由于稅有更高的權威性,將當前的排污費改為排污稅更加妥當。當然,征收的主體、征收的環節、征收的辦法也要隨之變化,會涉及眾多具體的操作事宜。
在當前的稅收體制中,如企業所得稅關于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的稅收優惠、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稅收優惠、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稅收優惠同樣適用于汽車企業,但是缺乏專門針對汽車企業開發、使用新能源的稅收優惠。雖然,國家給予了新能源車的生產企業以財政補貼,但是關于專門鼓勵和扶持新能源車的稅收政策基本沒有建立。稅收優惠和鼓勵政策至少應該給予新能源車生產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增值稅的抵扣優惠、消費稅的減免優惠等。在鼓勵小排量車方面,國家已出臺政策對1.6升以下排量的乘用車享受車輛購置稅減半的優惠,汽車下鄉政策還規定對小排量的微型客車、微型載貨車、輕型載貨車給予財政補貼。這些措施的出臺雖然只是針對小排量車的購買者,非及于小排量車生產企業自身,但也極大促進了小排量車的生產和銷售。筆者認為,應當繼續保持關于小排量車的稅收優惠和補貼的政策措施,同時鼓勵小排量車生產企業提升技術,降低小排量車的油耗,提高小排量車燃油的經濟性,進一步推廣小排量車的使用范圍。
2.修訂現行汽車消費稅。當前,我國的汽車消費稅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征稅對象過窄,沒有將載貨車納入其中。殊不知,載貨車對能源的消耗和對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氣體的排放占有相當的比 重。據統計,我國重型汽車保有量僅占機動車保有總量的5%,但其NOX和PM的排放量占總排放量的74%和86%。2008年我國汽車總保有量超過6 400萬輛,其中黃標車1800萬輛,占全國汽車保有量的28.1%,但黃標車排放的污染物卻占汽車大氣污染排放物的75%。載貨車雖然不是消費品,大多屬于生產資料范疇,但是出于對節能環保的考慮,應將其納入消費稅的征稅范疇。二是稅率設計不合理。首先對排量在1.0L以下的乘用車征收消費稅實則沒有必要,為體現對小排量車的鼓勵可以取消這一消費稅;其次是2.0L~3.0L排量水平的消費稅率較低,因為這一排量水平的乘用車數量多,其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并不低,應當提升這一區間汽車消費稅的稅率。三是對消費稅的征收僅考慮排量是不夠的,還應當考慮汽車的實際油耗和碳的排放因素。當然,這一因素的考慮在操作上將面臨困難,需要制定相應的標準才可以實施。據此,可從以下方面改革汽車消費稅:擴大汽車消費稅的征稅對象,將載貨車納入其中;取消1.0L以下乘用車的消費稅,提升2.0L~3.0L排量之間的汽車消費稅稅率;在征收汽車消費稅的同時考慮汽車的實際油耗和碳的排放量是否超出相應的汽車排量要求,對超出者應當加成征收。
篇8
教學目標:
知識目標:要求學生識記納稅人的含義,我國的主要稅種及其納稅人
理解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
運用所學知識,分析一些主動納稅和偷稅的事例,說明公民樹立納稅人意
識的必要性。
能力目標:通過教學,提高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辨別比較能力和分析實際問題能力
德育目標:使學生樹立納稅人意識
導入新課:通過前面的學習,我們了解了財政收入的來源主要是稅收,了解了稅收的含義及其重要作用,還知道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了??墒悄男┤藨摻欢悾男┤瞬粦摻欢悾谖覈心男┒惙N,應該交哪些稅呢?其實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是納稅人,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的責任。
一.納稅人
含義:稅法上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聯系上學期學過的對企業的概念,說明納稅人作為繳納稅款的主體,可以是法人,可以是自然人。即: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所以,不論是企業還是個人,只要負有直接的納稅義務,就是納稅人。)
講解后提問,一個經濟單位或個人是否成為納稅人,由什么決定?
指導學生閱讀相關教材,概括回答(略)
教師總結:在社會經濟生活中,一個經濟單位和個人不是想成為納稅人就可以成為納稅人,當然也不是不想納稅就可以不做納稅人,能否成為納稅人,取決于兩個因素:
第一,稅法規定
第二,企業或個人所處的經濟地位
(過渡)為什么由這兩個因素決定,這就要求我們進一步來了解有關稅種的知識
二.我國的稅種
1.增值稅
(1)含義:增殖稅就是將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增殖額作為征稅對象的一個稅種
那么什么是增值額呢?
引導學生聯系以前學過的經濟學知識:一個商品的價格可用C+V+M來表示,C即勞動過程中消費掉的生產資料的價值,V即勞動力價格,M即剩余價值,所謂增殖額就是企業的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新創造的價值。
(2)納稅人范圍:增值稅的納稅人是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
(3)作用:可以避免對一個經營額重復征稅,有利于促進社會分工和生產專業化發展
這一作用可在增值稅的計稅方法上表現出來,增值稅的計算方法是:本企業商品銷售額乘稅率,減去上一環節已納稅金(要求學生閱讀P26——27的小字部分,理解增值稅的計算方法
紡織廠(布料)——》服裝廠(服裝)——》商店(商品)
850元增值增值
增值稅增值稅
(由服裝廠承擔)(由商店承擔)
850×17%=144.51500×17%-144.5=110.5
從圖示我們可以看出,服裝廠繳納由布料加工成服裝的增值額的稅款,商店繳納由服裝變成商品的增值額應負擔的稅款,不重復繳納.這是其一;其次,繳納增值稅必須出示增值稅發票,比如說,如果服裝廠購買原材料未得到增值稅發票,說明上一環節沒有交納增值稅,商店就無權扣除144.5元,所以,用這種方法計算,可以防止進貨商品的偷漏稅。
提問:如果商店把服裝買給了消費者,誰是最終的納稅人?
學生討論(略)
正確答案為:消費者
2.營業稅
(1)含義:以經營活動的經營額為征稅對象的稅種
強調:是對營業和服務的總收入征稅,經營者不論盈虧,只要營業就需要交稅。
(2)納稅人范圍:在我國境內從事商業,交通運輸,建筑安裝,金融保險,郵電通訊,公用事業,出版業及其他服務業的單位和個人。
(3)特點:稅源廣(只要經營就必須納稅;涉及商業等9個行業,因此營業稅可以保證稅收的穩定。
(4)作用:有利于增加財政收入和調節經濟
3消費稅
含義
納稅人
作用
征稅范圍
要求學生圍繞問題進行閱讀,然后完成圖表
(教師串講一遍)消費稅是對特定的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征收的一種稅。
其納稅人是在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出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征收消費稅可以合理地調節消費行為,抑制超前消費,間接引導投資流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以及避免因過度消費而損害人們健康,危害社會秩序和破壞生態環境的作用,其征稅范圍包括煙,酒等11種商品
提問:為什么要對11種商品征收消費稅?
學生討論(略)
教師總結:這些消費非生活必須品,有的會損害人體健康,有的會污染環境。征收消費稅,可以抑制消費量,合理利用資源等等(引導學生看P27第四自然段)
利用P28面的圖表“消費稅稅率”,讓學生對稅率有一定的了解,根據圖表,指出消費稅分從價定率和從量定率。從價定率指銷售額乘以稅率。如一包香煙為10元,那么消費稅=10×45%=4.5元。從量定額是征收標準銷售×銷量。如啤酒按噸算,汽油,柴油按升算。
4.企業所得稅
要求學生找出其含義,納稅人。重點強調企業所得稅的征收對象是純收益額,而不是經營額。另外,企業所得稅對調節納稅人的收入有特殊作用,其實質是國家參與企業利潤得分配
5.個人所得稅
請學生閱讀P28——29面得內容,回答以下問題
什么是個人所得稅?
(國家對個人所得額征收的一種稅)
我國公民在國外打工獲得的收入該不該繳納個人所得稅?
(應該,因為個人所得稅納稅人之一是在我國境內居住滿一年,從我國境內外取得所得的個人)
一外國工程師在我國指導某工程修建四個月,其收入該不該交納個人所得稅?
(應該,個人所得稅包括不在我國境內居住或居住不滿一年而從我國境內取得所得得個人)
一作家出書該不該交納所得稿酬該不該交納個人所得稅?
(應該,因為個人所得稅得征稅范圍包括工資,薪金,個人稿酬所得等11項)
個人所得稅有什么作用?
(在調節個人收入,增加財政收入方面有重要作用)
個人所得稅有什么特點?
(高收入者多納稅,低收入者少納稅)
為調動課堂氣氛可安排學生課后進行一個家庭調查,看看家長是否按照稅率表交納個人所得稅
6.關稅
含義:對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得貨物,物品征收得一種稅,它得納稅人是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和出口貨物得發貨人。進出口貨物而沒有納稅叫走稅。
總結:以上我們介紹了6種主要稅種,在我國,稅收共有20多種,這些稅種和具體規定,共同構成了國家得納稅制度。
三.依法納稅是公民的義務
1.自覺履行義務
以P31面的小字部分作為材料對學生進行教育,使其懂得依法納稅使每個公民的義務,每個公民都應有納稅人意識,將自覺納稅看成是公民社會責任感和國家主人翁地位的具體體現。
為什么要納稅?
引導學生閱讀P31面第二段并回答,指出:第一:稅收是同國家富強,人民的幸福聯系在一起的。第二:權利和義務是聯系在一起的。強調指出有偷稅行為的人,是違法的人,更是缺乏責任心的人,是不講道德的人
2.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指出公民應該依法維護自己得合法權益。即關注國家對稅收得使用,監督稅務機關的執法行為。這是由社會主義稅收的性質決定的。
總之:人人都應該有納稅人意識,一旦成為納稅人,應自覺依法納稅。
課堂練習:2001年8月21日,國家經貿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聯合通知,對低污染排放小汽車減征消費稅,具體辦法為:生產銷售達到低污染排放限量的小轎車,越野車和小客車減征30%的消費稅
篇9
論文摘要:本文從分析經濟社會循環經濟發展的體制障礙入手,借鑒了發達國家循環經濟立法的經驗,為建立和完善適合我國國情的稅收制度和經濟核算制度提供參考。
我國正處于傳統產業經濟向新型循環經濟轉變的歷史時期。這一時期社會各個領域都在發生著巨大變化,社會經濟的發展與自然環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只有始終堅持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與協同進化,才能推進我國人口、資源、環境的全面可持續發展。盡管我國已頒布相關法律法規,為發展循環經濟奠定了一定基礎,但是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還存在諸多與循環經濟理念不相適應的制度規定,對循環經濟的形成與發展設置了障礙。
一、體制障礙
1.稅收制度上存在的障礙。我國現行稅制不僅缺少以環境保護為目的、針對環境污染的行為或產品課征的專門稅種而且還存在某些不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稅種。
(1)增值稅。企業增值稅是我國現行稅收制度中的主要稅收來源,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增值的比例。雖然現行增值稅法規定,對利用三廢產品生產的產品免征增值稅,對廢舊物資回收企業也實行其他稅收優惠政策,但是我國涉及環境保護的增值稅稅種過少,征收范圍也過小,很多企業均享受不到國家的這些優惠政策。
(2)資源稅?,F行資源稅是針對自然資源的經濟價值而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我國資源稅規定對開采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和生產鹽的7種礦藏品征稅,并按資源自身條件和開采條件的差異設置了不同的稅率。就目前而言:一是資源稅征收范圍過小,僅限于部分不可再生資源,導致大量非征稅資源價格偏低;二是已開征的資源稅稅率太低,導致資源的價格嚴重背離其價值。這些不但造成了資源的不合理開發和利用,而且加大了初次資源和經過循環生產的再生利用資源之間的價格差,使得廢棄物轉化為商品后的經濟效益難以實現,不利于循環經濟的發展。
(3)消費稅。消費稅是對特定的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征收的流轉稅。目前,我國消費稅包括的11個稅目所涉產品的消費大多直接影響環境狀況,消費稅的征收起到了限制污染的作用。其中,對汽油、柴油和小汽車、摩托車征收的消費稅對環境污染有較強的抑制作用。但總的來說,消費稅對環境保護的程度非常有限,許多容易給環境帶來污染的消費品尚未被列入征稅范圍,如電池、一次性用品、煤炭、化肥、農藥等。我國的消費稅還沒有起到引導公眾綠色消費的作用,還不能適應循環經濟對消費環節的綠色要求。
(4)排污費。排污收費制度建立十多年來,為污染控制籌集了大量資金,對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巨大貢獻。但該制度也存在著許多問題:一是收費標準偏低,使得企業寧愿繳納排污費也不愿積極治理污染;二是收費方法不合理,總體上實行的是單項超標排污收費制度,即只對超過濃度標準的排污者征收,且當排放的污染物在同一排污口含有兩種以上有害物質時按最高一種計算排污費,導致排污者僅注重被收費的污染物的治理;三是排污費的使用不合理。我國排污收費制度建立的初衷是用排污費補償治污資金的不足,因此排污費的80%要返還排污者治理污染,但由于沒有相應的約束機制,返還的資金只有少數被用于污染治理??梢姡F行排污收費制度不利于企業自覺采納循環生產模式,不利于循環經濟在我國的形成和發展。
2.經濟核算制度上存在的障礙。以往的預算、統計、會計和審計等經濟法律制度在進行國民經濟資本與成本評估時都未將環境的價值因素納入社會成本中,這就在無形之中助長了人們以破壞環境和掠奪資源的粗放式經濟發展模式去謀求暫時的、局部的經濟利益。
(1)會計制度。我國傳統會計只反映了企業主體與企業主體內部的經濟關系,只承認那些能以貨幣計量的并且能用價格確認和交換的東西,未將資源和環境的消耗計入成本,僅計算了微觀的經濟成本,而沒有計算宏觀的社會成本,變相鼓勵了以犧牲環境、透支未來而取得短期利益的做法。
(2)審計制度。傳統審計制度重企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情況、輕企業的經濟績效審計,對于環境績效審計更是一片空白。根據環境審計具體內容的不同,還可以將環境審計的具體目標細分為以下四類分項目標:①評價環境法規政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幫助法規政策制定部門制定更加科學合理的環境法規、政策與制度;②評價環境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工作效率,揭示影響其工作效率的消極因素,提出改進建議;③評價環境規劃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幫助有關部門制定出更加科學合理的環境規劃;④評價環境投資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為改善環境投資提出建設性意見。而當前我國的審計制度設計上,無論是國家審計還是獨立審計或者內部審計,這一方面都很欠缺。
(3)GDP核算。傳統GDP核算沒有扣除自然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的損失,因而社會成本和效益并不清晰,既不能準確反映一個國家財富的變化,也不能反映某些重要的非市場經濟活動及社會公眾的福利狀況,特別是不能反映經濟發展給生態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
二、完善對策
1.稅收制度上。與國外相對完善的生態稅收制度相比,我國缺少針對污染、破壞環境的行為或產品課征的專門性稅種,即生態稅收,這就限制了稅收對環境污染的調控力度,也難以起到環保作用。
以德國為例,為了更好地貫徹循環經濟法,德國于1998年制定了“綠色規劃”,在國內工業經濟界和進入投資中將生態稅引進產品稅制改革中。德國生產排除或減少環境危害產品的企業只需繳納所得稅即可。此外,企業還可享受折舊優惠,環保設施可在購置或建造的財政年度內折1360%,以后每年按成本的10%折舊。
以日本為例,日本的循環經濟立法是世界上最完備的,日本政府一直積極支持循環利用項目,制定了各種資金投入和稅金制度來支持循環經濟的發展。在稅收上,日本采取了以下措施:①政府對廢塑料制品類再生處理設備,在使用年度內除了普通退稅外,還按取得價格的14%進行特別退稅。②對廢紙脫墨處理裝置、處理玻璃碎片用的夾雜物剔除裝置、鋁再生制造設備、空瓶洗凈處理裝置等,除實行特別退稅外,還可獲得3年的固定資產稅退還。③對公害防治設施可減免固定資產稅,根據設施的差異,減免稅率分別為原稅金的40%~70%。④對各類環保設施,加大設備折舊率,在其原有折舊率的基礎上再增N14%~20%的特別折舊率。
美國亞利桑納州1999年頒布的有關法規中,對分期付款購買回用再生資源及污染控制型設備的企業可減稅(銷售稅)10%。美國康奈狄克州對前來落戶的再生資源加工利用企業除可提供低息風險資本小額商業貸款以外,州級企業所得稅、設備銷售稅及財產稅也可相應減免。美國對公共事業建設和公共投資項目,包括城市廢物貯存設施、危險廢物處理設施、市政污水處理廠等,給予免稅的優惠待遇;而企業單一的污染控制設施難以享受這一優惠待遇。
參照發達國家的做法,結合我國實際,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改進:①增值稅。擴大涉及環境保護的增值稅稅種,讓節約資源和循環利用資源的企業享受到國家的增值稅優惠政策,也可以參照日本采取退稅政策。②消費稅。樹立綠色消費稅的立法理念,將有關措施進一步改進和細化。特別是在實行差別稅率的同時進一步擴大差別稅率的差距。③資源稅。擴大征收范圍,對某些雖可再生但速度緩慢及對國計民生有較大影響的資源也征收資源稅;完善計稅依據,只要自然資源被開采,無論資源是否銷售或自用,開采企業都要納稅。④排污費??梢詤⒄諊H通行的做法開征污染稅。污染稅的課征對象是直接污染環境的行為和在消費過程中會造成環境污染的產品。
2.經濟核算制度上。
(1)會計制度設計。應逐步構建和完善綠色會計理論體系。綠色會計把視野擴大到主體同生態環境之間的關系,將整個社會生產消費和相應的生態循環都反映到會計模式上,來計算和揭示會計主體的活動給社會環境帶來的經濟后果。它或表現為社會資源的增加,產生“社會利益”,或表現為社會資源的減少,形成“社會成本”,并將社會利益與社會成本加以比較來評價企業的社會貢獻。
綠色會計應克服傳統會計的缺陷,其基本目標就是在促使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同時高度重視生態環境和物質循環規律,合理開發和利用環境資源,努力提高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其具體目標是充分披露有關的環境信息,為決策者實施經濟和環境決策提供信息幫助。
(2)審計制度設計。對應于綠色會計,我國還應該進一步健全發展綠色審計。綠色會計提供企業在履行環保責任方面的會計信息,此信息是否真實有待于綠色審計的監督、評價與鑒證。綠色審計是一種控制活動,通過檢查企業的環境報告,對其受托環境責任履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價,從而實現對企業受托環境責任履行過程的控制。其目的是促進環境管理系統的積極有效運行,控制社會經濟活動的環境影響,促進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實現。我國已先后頒布了一系列的環保法規,這為綠色審計工作的執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篇10
關鍵詞:低碳;稅收;優化稅制
中圖分類號:F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0)12-0192-02
2010年我國“兩會”如期而至,政協一號提案“低碳經濟”將國人的眼球全部吸引過去。“低碳世博”成為了上海世博會一大口號。于是,尚不為國人熟知的低碳理念,借世博之契機,悄然融入城市生活。
1 低碳經濟的概念
低碳經濟,是指在可持續發展理念指導下,通過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產業轉型、新能源開發等多種手段,盡可能地減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達到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雙贏的一種經濟發展形態。
“低碳經濟”的理想形態是充分發展“陽光經濟”、“風能經濟”、“氫能經濟”、“生物質能經濟”。其本質是可持續發展經濟,核心是低碳產業、低碳能源、低碳技術、低碳消費。
低碳經濟幾乎涵蓋了所有產業領域,有學者稱之為“第四次全球產業浪潮”。
2 稅收在低碳經濟中的角色
低碳經濟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經濟模式,這一模式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和政策加以保障,其中稅收政策是極為重要的手段之一。
2.1 稅收的財政職能
稅收是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組織財政收入是稅收的基本職能。稅收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的特點,籌集財政收入穩定可靠。由此確保保護環境和治理污染有可靠的資金來源,從而有利于發展低碳經濟。
2.2 稅收的調節職能
稅收作為政府直接掌握的經濟工具,在彌補市場缺陷、體現政府政策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政府可以通過對具有負外部性的活動征稅,使私人活動對他人所產生的全部成本內部化。高碳化生產與消費具有明顯的負外部性,使全球氣候惡化、造成能源高耗浪費等。稅收能夠在不同時期、不同地區和不同經濟主體之間區別對待,通過一征一免,多征少征,充分發揮其物質利益激勵作用,給低碳化企業和消費者一定的稅收優惠,優化產業結構調整,落實有關低碳經濟的政策。而且,由于稅收具有一種強制無償征收的剛性,從而也使得稅收的調節力度更加強大。
3 優化稅制,引導低碳生產與消費
低碳稅制指在稅制的構建中,應當出于低碳經濟的考慮,設立相應的稅種或者做出相關的規定,以達節能減排、鼓勵新能源研發和使用之功效。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優化稅制,使之趨于低碳稅制的構想,來引導低碳生產與消費。
3.1 完善與制定相關的稅收優惠
在當前的稅收體制中,存在著多種與環境保護有關的稅收優惠。如企業所得稅關于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的稅收優惠,企業購置用于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業設備的投資額的稅收優惠。但缺乏專門針對企業開發、使用新能源的稅收優惠政策。例如,汽車企業,雖然國家給予生產新能源汽車的企業以財政補貼,但關于專門鼓勵和扶持新能源車的稅收優惠政策基本沒有建立。稅收優惠和鼓勵政策至少應該給予各種節能減排企業,以及開發、使用低碳能源的企業以所得稅的稅收優惠,增值稅的抵扣優惠,消費稅的減免優惠等。通過對低能耗、無污染的生產和消費行為給予稅收減免,以及對不同污染危險等級的企業實行差別稅率,促使納稅人自覺的保護和改善環境。這樣不僅把污染的可能性遏制在萌芽狀態,鼓勵企業積極開發先進的環保技術,還增強社會公眾參與環保的意識,促進低碳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兩型”社會的構建。
3.2 適度地征收碳稅
大量使用化石燃料使得向大氣中排放的溫室氣體增加,導致全球性氣候變化和環境惡化,這已成為國際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由于二氧化碳是最主要的溫室氣體之一,能源系統又是最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因此目前溫室氣體的排放控制的重點集中在能源系統二氧化碳排放的削減上。在各種減緩氣候變化的政策工具中,碳稅被認為是減少碳排放的一種重要經濟手段。
征收碳稅有利于企業改進生產技術并進行節能減排,有利于經濟結構質量的提高,但對一定時期的經濟發展會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從動態分析來看,隨著時間的流逝,開征碳稅的影響后果對經濟的影響程度會不斷增強,碳稅稅率越大,增強的幅度越大。雖然二氧化碳排放量會持續下降,但對GDP、投資、可支配收入的負面影響隨時間而增強,碳稅稅率越大,負面影響增強的幅度越大。
針對各種負面影響,首先,應合理地設計碳稅制度。筆者認為可以根據城鄉的差異將全國分成幾個不同的地區,不同地區適用不同的排放標準,防止一刀切現象。并選擇以碳含量作為碳稅的計稅依據進行從量定額稅率形式,合理設計碳稅的稅率水平,以便征管和降低征納成本。然后,應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先開征稅率水平低的碳稅,再根據我國具體實際情況逐步提高稅率。最后,應考慮納稅人稅負過重的問題。在開始征收碳稅時,通過減少企業所得稅等其他稅種的稅負,以及通過合理使用稅收收入來保持稅收中性,避免造成稅負增加過多。
3.3 對現行的排污收費制度,進行費改稅
我國現行的排污收費制度雖然是一種行政收費,但卻在實質上符合稅收的定義,是具有行政收費外殼的一種“準稅收”。雖然排污費與稅收一樣具有強制性的特點,但是其法律地位和強制性遠低于稅收,導致其強制執行力上的剛性不足。環保部門是對環境資源進行保護、管理、監測的機構,不是國家專職稅務機關,加上機構設置和人力配置的有限,由環保部門負責排污費的征收,既容易分散其管理環境的精力,又因為征收成本高,征收效率低,往往不能依法足額征收排污費。
基于各種不足,排污費改稅具有的優越性有利于低碳經濟和環保社會的發展。一是在立法和執法的過程中,稅收比行政收費具有更高的透明度,并且稅收實行普遍課征,覆蓋的范圍更廣泛,因此排污稅比費更規范、更透明、指引調節功能更強;二是排污稅以法律形式確定,具有比排污費更強的法律強制性,有利于確保排污資金的入庫;三是行政收費通常由行政部門自定程序進行收取,而稅收的征收程序和方式是國家以立法的形式明確規定,因此排污稅比費的執法程序更嚴格、更規范。
3.4 修訂現行的消費稅
現行的消費稅中,僅有對木制一次性筷子征收消費稅考慮了環保的因素,以及汽車消費稅考慮了低碳的因素,即依據乘用車不同的排放量征收不同的汽車消費稅,同時對汽油、柴油、汽車輪胎征收消費稅。
針對征稅對象過窄的問題,可考慮擴大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將塑料、電池等納入征收范圍,減少環境污染,邁向低碳生活。
3.5 繼續推進燃油稅和資源稅的改革
燃油稅的核心是以經濟杠桿方式來推動汽車產業與消費的節能低碳環保,改變汽車消費觀念。燃油稅的開征將促進市場對節能低碳環保小型車的購買,與油耗的直接掛鉤將抑制高排量的汽車需求。將燃油稅和消耗的原油直接掛鉤,在客觀上可以起到推進資源節約的作用,也體現了我國發展低碳經濟、公平和規范稅負、鼓勵節約能源和保護環境的重要意圖。
資源稅改革是中國實現低碳轉型的重要措施。資源稅的要義在于提高資源開采和利用的效率。隨著資源日益稀缺和環境惡化,開征資源稅的目的逐漸轉為保護自然資源生態環境。開征資源稅對節能減排、發展低碳經濟的作用不可小覷。比如水價漲了、電價漲了,人們在生活中就會自覺節約水和電,有利于節約能源。另外,通過征收資源稅籌集部分資金,實行??顚S?用于生態環境的預防、修復和治理。
在近年來資源價格不斷攀升的情況下,現有從量計征方式已經脫離實際,資源稅的稅收收入不能隨著資源產品價格和資源企業收益的變化而變化,導致稅負水平過低,從而難以反映資源的稀缺程度,造成資源浪費。因此,要不斷推進資源稅的改革,使其更貼近我國發展低碳經濟的目標。
參考文獻
[1]國家統計局.中國統計年鑒[R].中國統計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