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的好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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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歷史原因主要是城鄉二元管理體制和二元經濟結構存在形成的。上個世紀,中央政府根據當時的國情需要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這里和“城中村”改制相關的是就業安置、戶口遷徙、保障利分配、糧食供給等,國家通過這些制度性約束嚴格劃分了農業及非農業人口,確立起了城鄉分割的二元體制。這樣以土地為生存之基的農村居民,他們的戶籍、土地權屬、經濟組織形式和管理特征等都與城市居民迥然不同。在城市化過程中,城區面積需要不斷擴大,擴大城區面積必然囊括進一些村落,由于這些村落土地的獨特屬性(城市內部土地具有二元性,城市所有土地產權屬國有,而城中村土地產權屬集體所有,國家城市化建設可以征用村民的農用地,但難以征用村民的宅基地),城市選擇了繞開村落發展城市化的發展方式,其結果是城中村逐漸成型。這種土地制度二元性的矛盾是城中村形成的最核心因素。
現實的原因可分為兩方面:公共需要和個人需要之間的利益性矛盾、村莊人口不斷增多與土地不斷減少之間的矛盾。
首先,公共需要和個人需要之間的矛盾。政府出于對公共事業發展的需要,重新調整城市規劃,不斷擴大城市區域空間,甚至把城郊農村也納入城區范圍。城市功能的擴張,會導致農村土地的大幅度升值,這樣會給農村帶來巨大的收益。另外,由于村民不愿遷移祖居的傳統觀念。同時,政府的安撫政策不到位,造成部分地區村民集體抵抗政府的改制行為。
其次,村莊所屬人口不斷增多與農用土地不斷減少之間的矛盾也導致了“城中村”問題的產生。城市化進程的加速導致了城中村居住人口不斷增多,與此同時農用土地卻在不斷減少。眾所周知,土地、耕地是農民的基本生活資料,它代替了城市居民所享受的社會福利和保障功能,涉及到生存權的問題,對農民意義重大。農村戶口轉變為城市戶口,意味著失去土地,失去了生存的基本條件。所以在政府還不能夠保證村民能夠獲得生存保障的前提下,叫村民改制,村民也不會改制。另外,村民文化素質低,生活技能差,他會聯想到失去土地后生活的保障,很自然會產生一種樸素的、天然的對抗,不想改變現在的方式,也不想成為城市人。這里就涉及到生存和既得利益的需要,客觀上對城中村產生了依戀。
“城中村”給城市發展帶來的不利影響
原著居民的生活狀態及性格。“城中村”里的原始居民,大多數沒有工作,靠村里股份分紅和出租房屋收益維持生活。沒有工作的原因有多種:除了種田別無所長的村民與大量涌入的外來工相比沒有優勢;一些企業為了避免交養老金等,寧可一批批地換外來工,也不愿意雇傭本地村民;因村民本身文化程度低,自身素質不高,只能找到每月幾百元的工作,村民不愿去做等。
不穩定的房源。城中村房源的不穩定主要體現在出租房數量和租房者生活成本上,這些因素的不穩定給占城中村人口絕大多數的租房者造成不便,繼而影響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
公共設施缺乏,環境質量低下,安全隱患堪憂。由于城中村的歷史由來,使其成為市政管理盲區,絕大多數的市政及公共配套設施都不具備,大部分道路曲折不通;采光、通風不足;給排水容量不足;建筑質量不高。但是,由于這些城市孤島所具備的獨特的相對低廉的房價等生活成本因素,導致大多數的城中村成為城市居住人口最為密集的地區。環境與人口的極度反差給城中村帶來了諸多安全隱患。
改造“城中村”是城市發展的客觀要求
(一)“城中村”改造是實現城市發展現代化的迫切需要
發展現代化必須實現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齊頭并進,城市化的快速發展已成為當務之急,而城市化的發展卻存在很多阻礙因素,“城中村”的改造即是這些因素中一個令人頭痛的難題。“城中村”是農村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最貼近于城市,加快城市化進程中,“城中村”已經成為一個重要的角色。因為推進城市化要求農村剩余勞動力盡快實現向城市轉移,如果農民僅僅實現地域轉移,而沒有實現戶籍、組織和管理體制、思想觀念以及生活方式等的更新,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城市化。同時“城中村”存在過程中體現出來的種種弊端已嚴重影響了城市化的進程。城市化質量的提高,必須對現有“城中村”進行積極的改造。如果“城中村”不進行徹底的改造,城鄉建設和管理就難以適應經濟發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那么城市的現代化更無從談起。
(二)“城中村”改造是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迫切需要
我國社會發展所追求的現代化,不僅是物質的現代化,更是精神層面的現代化;不僅是城市居民的現代化,還是農村所有居民的現代化。物質層面的改造僅僅是表象,然而不管外在如何光彩照人,內部隱含的精神世界卻是這場改造的重中之重。發展現代化,任重而道遠,決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是一個長期的、循序漸進的過程,由城市逐漸向農村居民過渡。在這個過程中,“城中村”居民的改造起到一個承前啟后的作用。“城中村”的農民雖然變成了城市居民,其小農經濟的觀念、生活方式不容易一下子轉變過來。再加上在失去耕作土地后,他們往往把生存和發展的希望寄托于房屋之上,企圖從房屋出租中謀求生活保障甚至更多的好處。在這個過程中就造成了一些極端的發展,這些發展對社會造成的影響不是進步,而甚至可以說是退化。因此,“城中村”改造勢在必行。改造“城中村”的物質環境,加強社區建設,更新居民的思想觀念和提高其文化素質,已成為維護社會治安和加強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設的當務之急。
篇2
【關鍵詞】城市 農村 “城中村”
一、“城中村”的現狀及問題
“城中村”是在城市化進程中出現的一種現象,“城中村”看似城市,又似農村,它具備城市和農村的雙重特點。“城中村”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實行農村集體所有制和農村管理體制。
(一)“城中村”的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由于疾風暴雨式的城市建設,城市用地需求急劇膨脹,城市將其周圍的農村用地逐漸轉化為城市地區。隨著農村耕地被征用,農民的居住環境發生變化,就業方式也出現了根本性的轉變,很多農村開始了城市化進程。然而村莊在城市化道路中卻出現了一些新問題、新現象,“城中村”的出現成為城市化進程中的一道獨特的風景,成為人們關注的社會問題。
僅從“城中村”的名稱可以看出,它兼有城市與農村的雙重特點,看似城市,又似農村,“城中村”的雙面性給城市和農村居民的和諧發展帶來了機遇,同時也成為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一個重要課題。
(二)我縣“城中村”的問題
1.人口構成復雜,難于管理
2.環境衛生情況需進一步完善
3.市場秩序有待改善
4.公共設施的相對缺乏
二、“城中村”問題形成的原因
(一)客觀原因
1.城市化進程的必然結果
所謂城市化,是指存在城鄉差別的前提下,農村人口、就業、產業、建筑、設施、服務、經濟水平、文化、景觀等要素普遍向城市的轉移和轉化過程,包括原由城市的擴大、新城市的興起,原有城鎮上升為城市,新城鎮的增設和擴大等內容及其過程。在城市化的發展過程中,原有中心城市規劃調整后城市規模進一步擴大,不斷向外擴展,城市近郊村莊逐步被包圍,村莊的耕地大多被開發利用,而村民的宅基地卻保留了下來。
2.城鄉二元體制
在城市化過程中,原來農村的土地被開發或征用,村莊卻以“城中村”的形式,成為城市的一部分。然而,城鄉二元體制根深蒂固,村民雖然生活在城市中,卻由于其農村戶口無法享受和城市居民一樣的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待遇。農民失去了耕地,唯一留下的就是集體土地和宅基地。《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我國城市土地產權歸國家所有,而農村土地的產權歸農村集體所有,國家可以征用作為農民生產資料的農用地,但難以征用作為農民生活資料的宅基地”。這樣同在城市的一片藍天下,由于城鄉二元體制的作用,城市居民和“城中村”居民卻有著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
3.廉租房需求和供給之間的巨大缺口
“城中村”之所以成為學生、白領、藍領、粉領和、黑領的共同選擇,一個根本的原因就是其租金的低廉。也就是“城中村”具有頑強生命力的原因就是“城中村”村民利用原先對其不利的城鄉二元體制,通過低廉的房租賺取不低的收益。我國城市廉價房工程雷聲大,效果小,這為“城中村”村民利用宅基地實現自身利益創造了機會。九成以上的專家認為“城中村”解決了低收入階層的住房問題。
(二)主觀原因
1.農民路徑依賴心理
在實踐中,本來處于城鄉二元體制中的弱勢,由于城市現代化進程中的土地征用,農民從地理區域上進入城市的隊伍中,這讓他們享受到土地集體所有制以及宅基地使用權帶來的意外收益,農民可以通過出租房屋等方式獲得收入,一躍成為城鄉二元體制中的優勢群體。“城中村”的居民開始習慣并享受城市化進程中帶來的好處,并對這種獲得收益的方式產生了依賴。“路徑依賴”產生,居民出于對既得利益和風險的考慮,不愿接受甚至抵制新的變化,不管這一變化是時展的趨勢還是政府政策的導向,他們滿足于現狀,成為新型的“租金食利”階層,不會積極主動地改變“城中村”的現狀,甚至成為解決“城中村”問題的最強大阻力。
2.政府管理中的困境
首先,從“城中村”產生的原因來看,政府在城市建設和招商引資過程中,為了短期的利益,迂回征地,最終造成了“城中村”的出現。由于現行土地征用政策對耕地的補償有明確的測算標準,而對村集體建設用地和農民宅基地及其上的附著物(鄉鎮企業廠房、農民住房等)的補償則缺乏必要的界定,因此城市政府為了盡量減少土地征用賠償的金額和社會負擔,大多采取了繞村莊,只征收耕地的方式來尋求城市建設用地的快速擴張。這種“吃肉留骨頭”的做法最終留下了“城中村”問題。
其次,在“城中村”問題的解決上,政府要面臨資金和農民阻力等諸多壓力,推進“城中村”改造困難重重。
3.開發商的趨利性
利益一向是“城中村”問題的敏感話題。“城中村”的形成本身就是在城市化進程中政府、開發商、村民博弈的結果。其中開發商為了降低成本,選擇耕地和空閑地開發,而回避村莊,這樣村莊的開發被長期擱置。另外“城中村”的開發難度大,尤其是“釘子戶”問題的不斷出現,讓很多開發商“望村興嘆”,回避村莊開發項目。
三、我縣“城中村”的解決途徑探討
(一)打破城鄉二元體制,向城鄉一體化邁進
打破城鄉二元體制,最主要的就是要終結二元戶籍制度,這樣可以讓“城中村”村民和城市居民保持身份一致。實行統一的城鄉戶籍登記制度意味著政府可以從根本上解決村民利用土地集體所有權獲得租金和其它土地相關利益。把土地統歸國家所有,就可以迫使“城中村”的居民們不得不融入到市民當中,也能夠實現“城中村”的現代產業引進,讓它與整個城市一起運轉,從而實現城市的健康、和諧發展。
(二)切實解決“城中村”居民的生活保障問題
打破城鄉二元體制,終結二元戶籍制度并非易事。構建和諧社會必然要求做到城與村的和諧,收回村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必須給村民充足的補償,以保障他們的生存和生活問題。在“城中村”改造過程中,必須確保農民失地不失利。其中的關鍵之處就是促進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與創新。
(三)加強管理,維護“城中村”安定
我縣“城中村”存在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市場秩序混亂,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政府管理中的困境:政府沒有經濟能力真正參與到“城中村”的管理和改建中去,于是就出現了“管不了,不如不管”的選擇。然而現實情況是,政府必然要作為主導力量投入到“城中村”的改建中去。建議我市政府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強管理,維護“城中村”的安定:
首先制定積極政策,建立多維投資體系。政府作為“城中村”改革的掌舵手,可以建立政府、開發商、集體、個人參與的多元投資體系,共同致力于“城中村”的改建。這樣不僅提高了“城中村”的經濟運行效率,還可以緩解政府的財政壓力。
篇3
生意概述:店小客不少,比比就知道
王陽的6家店都是典型的小旅店。平均單店房間10間,其中大間(通鋪)3間,可同時接待24人;標間4間,可同時接待10人;包間3間,可同時接待8人。平均日最大接待能力40人。收費標準為平均每人一天(中午12時前至次日中午12時)25元,只提供住宿服務,公用衛生間,公用浴室,公用飲水處,部分房間有空調和獨立衛生間,看起來跟其他同類旅店沒什么區別。但王陽曾做過統計,以2012年7月的調查為例,5公里范圍內的同類店面的入住率不足40%,而她的店入住率卻近60%(高峰時期達90%以上)。
再看客源。同類旅店的客人不外乎三類:因公出差的小公司業務員,探親訪友的低收入人群,進城辦事耽誤回程的農村消費者。王陽的店里,這三類人都有,且數量更多,同時還多了兩類客戶:小公司或其辦事處的員工,以大學生為主體的旅游人群。前者屬于常年住客,雖然收費比普通客人低15%左右,但細水長流;后者往往選擇有獨立衛生間和空調的房間,消費水平較高。扣除各項成本,王陽單店月收入為1.5萬元,相當于其他同類店面的兩倍多。她的經營秘訣是什么呢?
生意經:做足“小”文章
“小有小的好處,收費低是小旅館生存的優勢。”王陽說。生意不怕小,就怕不愿意動腦筋鉆研。以下是她的生意經:
一是選址深入“城中村”,靠近派出所。
“沒資金就得算小賬,場地租金是個大項,小旅店要從選址的賬開始計算。”
王陽說,在城市化的進程中,城市周邊甚至城內有很多低生活標準的社區,人們一般稱之為“城中村”。城中村可分為兩類:一種是城市擴建,城市被征用耕地、轉為居民但仍在原村落居住的農民居住區(下簡稱A);另一種是外來人員(遷移或打工)在城市周邊的二次落腳點形成的聚居區(下簡稱B)。按理說,開旅店最應注意周邊環境的安全因素,根據“普遍”看法,很少有人愿意在這附近經營旅館。對此,王陽卻有自己的看法。
首先,A類城中村居民或本來就相識,外界相對陌生的只是他們的習俗,而不是安全。其次,B類城中村流動人口眾多,商業業態豐富,對旅店的需求也很大。第三,城中村場地租金低。“不足600米的距離,租金相差五倍。”她指著不遠處的高樓說。而對缺乏資金的創業者來說,這一點尤為重要。第四,城中村臨近城市,甚至就在城市內,外來客人“誤打誤撞”進店入住的也不少。因此,王陽把所有的店面都開在了城中村。她還透露,為了讓顧客放心,她會特意將旅店開在派出所附近,“最好距離不超過200米”。反過來,作為特殊服務行業,經營旅店會經常跟公安人員打交道,王陽借機跟當地的警察搞好關系。有些小警察沒事還過來喝口水、聊句天,就算是有客人覺得選錯了旅店,看到老板跟警察很熟識,打消了顧慮不說,還增強了安全感。
二是經營只比別人“強一點兒”。
“客人花錢都有貨比三家的心理,我要做的,就是比周圍的人強一點兒。”
城中村里的旅店,給人普遍感覺是簡陋、不衛生。王陽認為,外因可以理解為是客人“檔次”相對較低,真正的內因是經營者自己也沒有好習慣,變相默許客人的陋習。為此,從開店之初,她會組織店員將內外清理一遍,并以此為初始標準,除非時間原因導致的漆皮剝落等問題,如果跟初始標準不統一,就會對責任人實施懲罰措施。另一個小細節是,她要求店員做到三個“必須”:必須“緊盯著”手里拿煙頭的客人,在客人隨手丟掉前必須出聲提醒,如果提醒不及時,必須及時清掃,并再次提醒客人以后不再亂丟。此外,她讓店員按照標準賓館的操作流程,做到人走物換,及時清洗、清掃,“收費廉價,服務不能廉價”。為改變小旅店簡陋的形象,在資金緊張的情況下,王陽花錢對旅店內部進行改造,首先是將房間分為前述三類,在“高檔”房間內增設衛生間,安裝空調等,以滿足多種需求,還可增加收入。2010年,她第一家店中入住了三個新客人:是一家剛開業的小公司,因為看重旅店的低價(房間日平均收費80元),更看重王陽比別家在服務和環境上“強一點兒”,便將公司設在這里,一住就是近兩年。2012年初,這家公司壯大發展,搬了出去,老板又介紹另一家公司在這里設立辦事處作為回報。
三是擴張小生意做大,既靠積少成多,也靠通觀全局。
“一家店做成,只能算是小買賣人,能做成100家店,才是大商人。”
第一家店經營成功,王陽也有了新煩惱。店面接待能力有限,很多熟客提前一周預訂都無法入住,要想解決這個問題,唯有開新店。2010年,她先后到城區及周邊十幾個城中村考察,選中了幾個新店址。這時,她沒有想著馬上照搬第一家店的經驗,而是算了“一筆大賬”。
開第一家店,總共投入7萬元,其中租金4萬元,裝修、購買設備等花了2萬多,流動資金僅余數千元。請不起員工,只好讓弟弟和父親幫忙。如果照搬經驗,第二家店租金、裝修及設備等硬件投入不能少于6萬元,且必須招員工3人,月工資支出不低于3000元,根據經驗,前三個月收支平衡,第四個月開始盈利,一年后兩家店可賺近20萬元,又可以開第三家店。換一種想法,租金過去都是年付,如果改成半年甚至季付,手頭上的10萬元就可以同時開兩家店,一年后就有30萬元的收入。想明白了這一點,王陽決定同時開第二家和第三家店。為爭取分期付房租,王陽拿出軟磨硬泡的勁頭,最終以加價5%的條件談下了兩家允許季付的店面。新店開張,老客回頭,接待能力瞬時提高,還帶動了第一家店的客流。7個月后,王陽就收回了投資,但她“一分錢沒留”,趁熱打鐵,依法炮制,全部投入了第四、第五和第六家店。
四是外聯盤灶開伙,引入“驢友”團。
“坐等顧客上門的時代過去了,要想打開局面,必須走出去積極外聯。”
2011年,王陽周邊出現了競爭者。他們照貓畫虎,紛紛“復制”她的經營方式,搶走不少客源。為了走出困局,王陽思來想去,決定借鑒青年旅社的形式,在旅店內部搞一個新動作:盤灶開伙。
篇4
在陜西乾縣做門窗生意的武君(化名),經常會在乾縣馬連鎮一家木器廠委托加工門窗。“很多木料都是從西安、咸陽的拆遷工地上拉回來的。”他說。這個不大的鎮子上有著300多家木器廠,是附近有名的舊木料市場。
很多木器廠的老板都有至少兩個身份:木材經銷商和拆遷公司股東。“這里很多人掙大錢了。”武君感慨地說。隨著大規模的拆遷,近幾年來生意興隆的不僅僅只有拆遷公司,從工程發包方、中間人、承包工程的拆遷公司、實際做工程的公司,到挖機出租商、渣土運輸車、舊材料市場,都成為這條拆遷利益鏈中的一環。對于他們而言,拆遷工地儼然是一座“金礦”。
暴 利
乾縣馬連鎮人高祥(化名)有兩個身份:股東和木料場老板,這兩個身份都和拆遷有關。做拆遷工程已有十多年的高祥,干的最多的就是城中村拆遷。他描述了拆遷過程中形成的利益鏈:有資質的拆遷公司承包拆遷工程,根據不同工程利潤大小,或者由發包方給付每平方米幾十元的費用,或者向發包方交納每平方米幾十元的費用;拆遷公司拿到工程后,便租賃挖機,組織農民工、聯系渣土車主。拆遷公司收益主要來自拆下來的鋼筋、門窗等,這筆費用加上發包方給的費用,或刨去上交給發包方的費用及挖機出租方、農民工及渣土車主相應費用后,就是拆遷公司的純利。這是個穩賺不賠的生意。只要不出安全事故,肯定都能賺錢。高祥說。
拆下來的東西中,鋼筋和門窗最值錢。同是乾縣人、同樣做拆遷,屬于拆遷行當大戶的馬剛(化名)表示,一般城中村拆遷中每平方米可產生20公斤左右的鋼筋,拆下的門框可賣5―6元/平方米。他算了一筆賬:以一個10萬平方米左右的城中村為例,承包價格為15元/平方米,拆后每平方米值26―27元,刨掉承包費、人工費、拉土費、機械費用后,一個城中村拆下來,短短幾個月,輕輕松松都能賺到好幾百萬。
30歲左右的黎江(化名)干拆遷的時間也不短了,他直言不諱地表示,拆一個村子凈利潤幾百萬。“太陽升起、落下,10萬進賬;再升起、落下,又是10萬。”他形象地說。
攬 活
“拿工程,主要看關系。”黎江坦言。有的工程先由專門負責拆遷的國有公司拿到,然后再轉包給拆遷公司。“有門路的直接從相關部門接活、找發包公司,否則,就得靠中間人介紹。”馬剛表示。當然,相當可觀的好處費是少不了的。
給中間人的好處費則因人而異、因具體工程而異。“關系越硬,回扣就越少,利潤就越大。”馬剛說。拿到活后拆遷公司開始評估。“評估就是定價,一平方米多少錢,主要是看建筑里邊貨多貨少。”據高祥介紹,“貨”主要是指鋼筋、門窗,還有磚頭、電表、鐵、地板等等。按照規定,拆遷公司必須具有行業資質。那些沒有資質的拆遷公司,為了攬到活,就掛靠在有資質的公司名下,實在找不到掛靠單位的,干脆就借別人的執照。“有一回承包華陰一個活,我們一次拿了16個照,都是借別人的。”高祥說。還有相當一部分工程是交給開發商,再由開發商發包給拆遷公司。“想拿這樣的工程,你必須和開發商很熟,或者是能搭上關系,不然也拿不到手。”高祥說。
合 伙
評估完成,確定價格后,拆遷公司開始尋找合伙人。按照規定,拆遷公司須向發包方交納每平方米15―20元的保證金。“這其實就是押金,一是防止拆遷公司中途撂挑子不干,二是出了安全事故時用來賠償。”高祥介紹說。
“一般都是大股東或者牽頭的拿到工程后,開始找股東入伙。”馬剛說,根據工程量和押金量,股東可多可少。
2008年時,馬剛和別人在西安北郊承包了一個活,30萬平方米,需交押金500萬元。那次他們找了18個股東。據高祥介紹,“一般10萬算一股,想入股最少也得10萬,多了可能幾百萬,利潤也是按出資比例分配。”而大股東分的更多,因為“工程是大股東攬過來的,有時候他說要給介紹人提成,每次都是幾百萬,直接從‘空中’提走,這些錢不入賬。實際上這些錢一部分給了介紹人,一大半自己就直接拿走了”。提起這些,高祥有些不忿。
“有些股東就是干股,不攤成本,不出人,只拿錢,不干活。但是,不要這些股東,你這活就干不成。”據黎江介紹,這些干股東包括介紹人、村干部甚至還有黑社會。
馬連鎮就是個遠近聞名的“拆遷專業鎮”,這個鎮上有很多人都在專門從事拆遷。高祥告訴記者,在馬連鎮入股拆遷的最少也有1000人,其中資金實力較為雄厚、可以牽頭或當大股東的有一兩百人,小股東則有八九百人。“一次能拿出二三百萬的起碼有200人。”“在馬連鎮,一天攢個一兩千萬不是問題。”高祥稱。“只要有活干,股東多的是,馬上就能拿錢入股。鎮上的信合和郵政儲蓄一天內錢就能給提空了。”高祥表示,“經常能看到縣上的運鈔車一天來回幾趟地往鎮上運錢。”
拆 遷
找齊股東,交了押金,開始進入拆遷環節,進行動遷、安置村民。“產生的所有費用基本都是由開發商全部承擔,政府只是出面協調和村民的關系。”馬剛說。
“開發商為啥會心甘情愿地掏錢呢?利潤大唄!”據高祥介紹,很多拆遷改造都是由開發商掏腰包,先把錢給政府,政府再補償給拆遷戶。“這部分費用(包括回遷分配的住房、門面房等)是相對固定的。建成后的樓房先安置村民。如果樓蓋得低了,開發商就無利可圖,所以都在蓋高樓,樓越高利潤越大。”
而大部分村民在拿到補償、安置款后,都能順利搬走。“當然,也有少數釘子戶。為了趕工期,只能強制拆遷了。這期間產生的一切費用,比如把屋里的東西損壞了,先由一些政府部門出面協調、談判,最后由開發商拿錢賠償。”據馬剛介紹。
據其介紹,動遷時,拆遷公司的股東既能掙固定工資,又能掙提成。“一般情況下,固定工資每月大概是1800元,遷走1戶還能額外掙最高上萬的提成。”
施 工
拆遷的利潤到底有多大?“一般都是投多少,掙多少。活多的話掙得更多。”高祥算了一筆細賬:
2009年拆遷西安南郊某村,共50萬平方米,發包方給出的價格是30元/平方米,中間人拿走20元/平方米后,到他們手里只剩下10元,“就這樣也掙錢。”高祥掰著指頭算,挖機每平方米3.5元,共175萬元;清理垃圾按每平方米10元付給渣土車主,共500萬元;賣舊鋼筋、門窗、椽子等共收入750萬元,再刨除管理費10萬元,這個工程總共賺了565萬元,工期只用了不到3個月。“這個工程我們交了600萬元的押金,其中最大的股東出了300萬元,其余的有拿100萬元的,也有10萬、20萬的。”高祥透露,他當時只入股了10萬元。“我們這樣的小股東既在工地干活,拿工資,還能參與分紅。”這一個工程做下來,高祥賺了將近10萬元。
“3個月,將近100%的利潤。”他“嘖嘖”地咂著嘴。“我們這算啥嘛,大股東最少都掙了300萬元呢。”而一般的拆遷工程,工期都不會超過3個月。“你說說看,這是不是時間短、見效快、利潤高的好活?”對此,馬剛也有同感。
篇5
在中國現有條件下,與城中村相伴生的、具有鮮明過渡性意涵的都市村社型共同體是農民城市化的一種“新型社會空間”,是弱勢的非農化群體“小傳統”得以依托、行動邏輯得以體現的社會場域。這種組織化共同體是農民城市化進程中非常值得注意的“社會空間”。筆者提出的都市村社共同體概念,為村莊研究增添了“走向終結型的村社共同體”類型。
1990年代末以來, 大有燎原態勢的城中村日益成為中國城市化中帶有普遍性的社會現象。這里的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化過程中,已經實現非農轉化的村社區的組織及其社會關系網絡等能在城市經濟社會關系中延續下來,從而形成一種特殊的城市社區。由于已經或者正在形成的城中村與一些比較嚴峻的城市問題(如治安、流動人口管理、城市“景觀”)直接或間接地關聯在一起,因此,無論在當下政府、公眾抑或學界的視野里,城中村都在相當程度上被建構成為一個突出的“問題”化現象。本研究立足于廣州城中村個案,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就城中村依存的都市村社共同體的承續與變異邏輯進行探究。這既可以在理論上深化理解城中村現象,又可以在實踐層面和政策層面上提供一條不同的思維路徑。
在城市化的村莊研究中,非農化的“工業村”是比較集中的研究論域。 王穎通過對1990年代上半期廣東南海鄉村再組織的經驗研究,指出非農化即鄉村社區的工業化,這種新基礎上的社區化是“集傳統家族文化、地緣關系、群體基礎結構、行政組織單位、社會實體、情感歸屬與社會歸屬于一體的綜合性概念”,是“新集體主義”在社會意識、關系模式、組織方式上的現實化。(注:王穎:《新集體主義:鄉村社會的再組織》,經濟科學出版社,1996年,第165頁。)折曉葉、陳嬰嬰則通過自然城鎮化中產生的“超級村莊”的研究,發現這種村莊就其本質而言是一種內源性的發展,并在這一過程中形成了“既是工業化的社區,又保留著鄉土社會生活秩序與原則”的社區組織。(注:折曉葉、陳嬰嬰:《社區的實踐——“超級村莊”的發展歷程》,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59頁。)這些具有代表性的非農化村莊研究發掘出,鄉村城市化過程中,非農化雖然改變了原有的社區傳統與結構,但傳統與現代要素之間存在著許多相互融合的關系,傳統與本土可以成為創造與促進現代社區發展的資源。
城中村是中國城市化特有的現象, 西方經典理論在闡述由鄉村向城市的轉型過程中,并沒有涉及過渡形態的“亦城亦村”共同體組織的存在形態與城市化意義,更沒有著重涉及在周邊已經完全城市化的社會情境下,“走進”都市的村社型共同體的變異與生存邏輯。在國外關于城市外來移民聚居區的研究中,如關于華人聚居區唐人街的研究中,有研究者注意到,這種“民族文化聚居區”是“深具社會經濟潛質”的社區,在承擔具有濃厚原鄉本色社會文化“庇護所”的同時,更提供了讓各種融入主流社會的因素得以發育與崛起的社會空間(注:周敏:《唐人街——深具社會經濟潛質的華人社區》,商務印書館,1995年,第263頁。);關于非精英群體移民的社會融化研究指出,非精英群體更傾向于用鄉土性的資源,更熱衷于通過群體的內聚來為其社會融入提供服務(注:王春光、Jean-Philippe BEJA:《溫州人在巴黎:一種獨特的社會融入模式》,《中國社會科學》1999年第6期。)。這些研究表明,傳統鄉土性資源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社會融化中具有獨特的價值與地位。
都市村社共同體是本研究提出并借諸分析的一個核心概念。 這種新的村社共同體特指與傳統小農村社共同體相對應、相區別的一種村社型組織,是以行政村莊為邊界,建立在非農產業經濟基礎之上,并在非農化過程中依賴自身的經濟、權力、歷史、文化和社會心理等資源進一步凝聚起來的共同體組織,具體包括工業化的新型村社共同體與后工業化的新型村社共同體。由于本研究關注的城中村是完全進入城市地域、經濟結構上也已經“去”工業化的特殊城市社區,因而,本文是關于一種特定類型的新村社共同體的研究。
一、緣起:“走進”都市的村社型共同體
石牌村是本文關于都市村社型共同體及其運作邏輯得以展開的實體空間, 同時也是筆者關于城中村立論的重要現實場景。
石牌村是廣州市建成區內的45個城中村之一。 石牌村原是廣州市近郊的一個普通鄉村,1980年代初開始,它的農地逐漸被征作非農用途,村民聚落周邊的農地逐漸被標準的城市建筑取代。1987年,為配合城市東移策略的實施,天河區在原石牌村域內成立了石牌街道辦事處,村因此成為街道辦事處轄下的一個行政村,并同時成為廣州市第一個“街帶村”、“街‘管’村”的農村社區。到1994年,村莊農地差不多全部征用完畢,在不斷拔地而起的城市建筑的重重“包圍”下,村域范圍與村民聚落基本合為一體,形成內外特征均自成一格的城中之村。
城中村的發育成型過程, 同時也是原來的村社組織“走進”都市并成為都市村社型組織的過程。村莊非農轉化中與非農化以后,隨著村域優勢級差地租的形成與房屋租金的刺激,依托于低成本的村民私宅,逐漸形成一個流動人口聚居區。1994年,入村租屋居住的流動人口已達萬人,超過本土常住居民的人數。其后,流動人口數量不斷增加,到1990年代末,石牌村已成廣州市聲名顯赫的流動人口聚居區。據2000年統計,區內共有本土居民9181人,3139戶,外來入村租屋居住的流動人口4.2萬人。近年來,流動人口一直比較穩定地維系于這種規模。異常復雜的流動人口聚落的形成,客觀上對社區提出巨大的“治理”要求,原村社組織在諸多緊迫“問題情境”下順乎自然地獲得了嶄新條件下的生存與發展“空間”。因此,進入都市以后,甚至到撤村轉制以后,石牌村仍被稱為“村”。一直都在治理著這個社區的,依然是村社型組織。也恰是在這一意義上,數量上幾倍于本土居民的龐大外來人口只不過是“嵌入”這個村社型組織的一個重要變量。石牌村是一個在人口數量上以外來流動人口為主,但在經濟社會結構上卻以本土居民為主的特殊城市社區,村社型組織是該新型社區的治理主體。
在村社組織成為新型城市社區治理主體的同時, 也在進行著自身的“擬單位制”的建構。與許多非農化村莊一樣,石牌村集中了大部分農地非農轉化的補償資金與相關資源,以此為基礎發展出實力雄厚的社區經濟;并以社區經濟為基礎,推動了包括村民福利(如居民生活補貼、社區合作醫療、社區養老、社區助學等)在內的社區公益事業的發展,逐漸建立了一個“擬單位制”的社區生活體系(注:許多研究者都注意到,村莊組織在非農化過程中,建構了一種類似于原來城市社區中普遍存在過的“單位制”組織,如毛丹提出的“單位化村落”,李培林提出的“單位制”村落社區。但筆者發現,城中村社區組織的“單位化”現象與一般城市的“單位制”有著本質區別,它的前提是社區組織擁有的公共經濟在市場競爭中的承受力,因此,充其量只能稱為“擬單位制”的建構。),形成以行政村社組織為框架、成員與其從屬的組織有著高度利益關聯與社會心理凝聚的共同生活體。
值得關注的是, 進入都市的村社型共同體還“闖進”撤村改制以后的城市化發展之中。1990年代中期以后,城市鬧市區內仍然還有稱之為“村”的社區,這與周邊的城市氛圍很不協調。1997年,經天河區委區政府批準,石牌街道辦事處對石牌村進行了撤村改制的變革。改制的主要內容是:第一,集體經濟公司化,組建了三駿企業集團與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第二,撤銷村黨總支,成立了企業集團黨委;第三,撤銷村委會,原村委屬下的27個經濟社在行政管理上改組為27個居民小組,分五個居委會直接歸街道辦事處管理。顯然,改制是要通過改革,實行對龐大村莊經濟的公司化管理,通過居委化實現對非農化村民及居住地的城市化管理,由此實現制度與體制上的城鄉一體化,把村民轉變為市民,把農村社區轉變為城市社區。
按照這一制度設計,改制既能夠讓原村民更充分地分享城市化利益, 同時又能夠實現政府城市管理的策略,是一舉多贏之策。社區經濟的公司化,是要把繁雜的社區行政與社會事務“剝離”出來,轉移到街道與居委會,這既可以節約原村委投資于辦社區的大筆開支,又可以引入規范的公司化運作機制,從而推動經濟效益的提升,讓社區居民(同時還是公司股民)獲得更多的經濟利益。而居委化則可以通過強化政府相關職能機構對城中村事務的介入,強化街道與新組建居委會的聯系與管理力度,優化流動人口聚居區的社區治理。按理說,這應該是一場上上下下都會有高度“共識”的制度性變革。
然而,事實并沒有這么簡單。石牌村改制由于啟動較早而未經村民公決, 但村委就撤村改制事宜給石牌街道辦事處的一份報告中聲明,“石牌村的村民雖然轉為居民,但不論從人的素質,生活習慣,對事物的認識,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仍屬農村型的”,并且還特別強調,“長期以來,村委會的自治組織形式已被廣大村民接受且運行良好”(注:見石牌村委于1997年4月11日給石牌街道辦事處的一份報告。),可見,在村一級的認知中,至少還沒有產生出內在的需求。因此,這種改制還稱不上是達成“共識”的變遷。無獨有偶,1999年,天河區著手對附近的另外10個村進行改制。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已正式頒布實施,當中明確規定,撤村建居必須經由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報經縣人民政府批準才能付諸實行。起初,10個村的改制都遇到了來自村民與村干部的阻力,不少村第一次投票未獲大多數通過,后經深入做工作,并經兩次投票才得通過。鄰近石牌村的獵德村本來也預定參與改制,但因抵觸思想嚴重,兩次投票都未獲通過,最后只好暫時放棄。
石牌村的改制經歷了七年多, 在政府具有明確定位的公司化與居委化的改制方案中,表現出明顯的“非預期后果”。最具實質意義的是,多年來,在原村民委員會基礎上新成立的幾個居委會與一般城市社區居委會不同,它們由于經濟利益、歷史文化、社會關系網絡等因素,共同組成一個以三駿公司為核心的都市村社型共同體,三駿公司也因此成為這個城中村社區事實上的“當家人”。而且,該現象至少在廣州已實行改制的城中村中不是個別現象,這些改制公司因此被人們稱為城中村社區的“影子內閣”。
如此“成熟”條件下的村改制為何得不到最主要“受益”群體的大力擁護與支持,公司化與居委化的“分離”性舉措為何遭遇到村社“頑固”的“抗爭”?改制中的這種上下分歧與“非預期后果”(注:默頓:《社會研究與社會政策》,林聚任譯,三聯書店,2001年,第310頁。),反映出政府行為之下、城市化過程之中的一個獨特社會場域行動邏輯。
二、理論分析框架:布迪厄的場域理論
村社型共同體“闖進”都市,并能在撤村改制以后得到再延續。毫無疑問, 其生命力得到體現與釋放的真正原因還在于它自身的場域邏輯。在布迪厄跨越諸多學科邊界的繁雜理論體系中,場域理論是其精髓。其中,有三點意涵值得關注。
第一,場域是客觀社會關系的網絡結構。場域的諸構成要素中, 本質性的是把各要素聯結起來的客觀關系,因為“場域都是關系的系統,而這些關系系統又獨立于這些關系所確定的人群”(注:布迪厄、華康德:《實踐與反思:反思社會學引論》,李猛、李康譯,中央編譯出版社,1998年,第145頁。)。第二,場域是具有自身動力機制的網絡結構。在布迪厄的場域動力機制中,社會資本占有重要地位,他認為,社會資本是實際的或潛在的資源的復合體,那些資源與對某種持久性的網絡的占有密不可分,這一網絡是大家所熟悉和公認的,而且是一種體制化的網絡(注:布迪厄、華康德:《實踐與反思:反思社會學引論》,第202頁。),場域中的關系網絡賦予每人以集體擁有的社會資本,且通過制度性聯結得以加強。而社會資本累積對于歷史延續的依賴、對于群體性關系網絡的依托都反映了場域的運作特點。第三,場域的邏輯是“實踐的模糊性邏輯”。場域結構中有著人們不可完全貼近的、屬于自身的“邏輯”,并因此表明場域變遷與實踐活動之間的關系特征。
相對獨立的網絡結構與動力機制以及“模糊性”的邏輯存在, 決定了場域生存發展中的自我邏輯性;同時意味著,具體場域并不單純地屬于總體社會安排中的“零件”,而是有著自身的目標、追求與價值,從而在社會格局中有著自身的發展路徑與作用。具有啟發意義的是:第一,作為客觀關系網絡結構的場域,它存在著自身的運作邏輯與動力機制,是在歷史累積中形成的、具有相對獨立性的社會空間。由此提醒我們,一個場域的存在及其結構隱含著“生產性”能力的內生資源體系,在發展進程中往往具有獨特含義。第二,場域是主觀與客觀、個人與社會處于無止境“雙向解讀”的關系之中,任何自主性都是這一過程的體現,但場域實踐的邏輯意味著存在理智無法企及的地方,因此,“非意圖”因素與“自然秩序”在實踐中具有重要地位。第三,場域是自身歷史發展的結果,對于場域,要特別關注它的歷史生成過程、歷史文化因素與現實功能的聯系,以及這種聯系在現實活動中的價值。第四,場域的相對自主性過程在實踐中還提醒我們,不同社會場域都具有推動自身發展的內在力量,只有在充分開發與利用這種力量的過程中,社會才具有更充分的基礎性推動力。
三、都市村社共同體:農民城市化的特殊社會場域
都市村社共同體的場域邏輯使得非農化弱勢群體在實現城市化的過程中, 擁有了能夠最大化自身多層面利益的社會場地。基于此,都市村社型共同體獲得了新條件下的生命活力。
(一)建構守護型的經濟模式與弱性的內部市場保護機制, 從而建構了共同體得以凝聚的經濟基礎。
在地理區位已經進入城市且經濟社會格局越來越強地受到城市輻射的背景下, 石牌村能夠繼續凝聚成一個村社型共同體,其獨特的社區公共經濟(即原村集體經濟,后改制為三駿企業集團,到目前為止,該經濟的功能仍呈現出濃厚的社區公益色彩,筆者稱之為社區公共經濟)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進”到城市的新條件下,它所建構的社區公共經濟恰是與城市市場經濟相接軌的一種經濟類型,因而,這種經濟具有一定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正是倚賴這種經濟資源的支持,共同體組織才能夠不斷地生產與再生產著自身的能力。
社區現有的公共經濟中,絕大多數都來自與土地資源密切相關的物業出租, 而這些出租的物業,或者由征地補償款直接轉化而來,或者由留用地(征地時政府按一定比例返回的土地)轉化而成,或者由征地補償款與留用地相結合轉化而成,由此形成規模龐大的物業出租經濟體系。歷經20多年的發展,目前已建成的各類物業,總面積達到25萬平方米,年租金收入一億四千多萬元,占到三駿公司總收入量的七成以上。我們暫且把這種以物業出租為主的經濟模式稱為守護型的經濟模式,因為這種經濟的最重要特點是安全第一、保守經營。
社區經濟的這一特點意味著它擁有與眾不同的生存邏輯。 由于盡可能外移出去的市場風險和相對簡單化的經營管理與效益衡量標準,守護型經濟模式明顯地體現著村莊共同體在面臨巨大市場化動力和壓力下更深層的社區生存的理念。不難想象,在城市市場經濟的激烈競爭中,石牌村這樣的社區經濟,無論從發展視野、經營管理策略角度,還是從人力資本資源等方面都處于絕對劣勢地位,這些因素的存在與共同作用隨時都有可能把它推向“風雨飄搖”的生存境地;而且,村莊不僅是“弱勢”的經濟共同體,同時還是“弱勢”的社會共同體,它在經濟層面的生存與它在社會層面的生存是不可分割地關聯在一起的。在這樣的內外條件下,要真正改變產業結構,通過追求產業升級來促進經濟效益的全面提升確實很難。因此,人們實際奉行的原則是“安全第一,效益第二”。經濟發展與一般意義上的創業不同,它所做的是把國家征地后的資源以最簡單的方式開發出來,從而,以最保守的方式盡可能地穩定住市場利益。顯然,在社區組織的現有條件下,這種經濟發展模式是一種最為理性的選擇。而恰是這一理性選擇,社區共同體的生存發展基礎與城市市場經濟才取得了相對的平衡。
為適應內外環境的巨大變化, 村莊在這一過程中還建構了一整套具有社區自身特點的市場保護機制。這可以借助黃宗智研究中國農村經濟時關于“過密化”與“反過密化”的觀點來認識。(注:黃宗智:《中國農村的過密化與現代化:規范認識的危機及出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4、5頁。)村莊的自我保護傾向是村社共同體的一種本能,而村莊經濟保護機制的建構只是村莊自我保護在經濟層面上的演繹。在石牌村各種經濟合同與文檔中都可以發現,只要在可能的條件下,它都會有意識地把村社區的利益訴求融會到每一個事項以及與合作者的關系之中,從而實現村社區的整體發展。在村內,從保護性的產業到保護性的職業乃至保護性的業務都是存在的。比如,村內的物業建筑是村莊經濟發展中非常活躍的同時也是利益比較大的行業,這一領域的集體項目一般是走不出村莊的,村內不僅有個建筑裝修的四類企業,而且還有一支人數不少的村人“包工頭”隊伍,兩者幾乎獨攬了村內大大小小的集體工程項目。可見,即使面臨異常強大的市場作用力,社區經濟同樣建構著自我保護機制。
不同的是,在石牌村還有著強大的“反過密化”力量與這種保護機制抗衡, 因此,社區經濟的自我保護機制呈現出彈性與弱性的特點。首先,村莊經濟結構本身便內含著抗“過密化”的因素,這是最具殺傷力的“武器”。物業出租經濟由于經營管理比較簡單,對勞動力的吸納非常有限。隨村莊經濟規模的擴展與向第三產業轉型,村里的就業不僅沒有提升,甚至還出現一定幅度的下滑。1987年與1982年比,營業總收入增長了將近10倍,從業人員反而減少了140人;2000年總收入又比1987年增加了將近20倍,而村社區經濟能夠解決的村內就業人數與20年前差不多。兆隆公司是三駿公司最大的下屬公司,擁有上億資產,經營項目全是物業出租,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在內僅4人。物業出租這一特定產業對勞動力吸納有極大的局限,同時,比較低下的村人綜合素質與比較高的就業要求,客觀上抑制了村社區經濟保護機制賴以發揮的空間。其實,作為物業主的社區組織在與物業承租方簽訂各種租賃合同時,一般都會盡可能地提出符合自己利益的要求,但承租方往往出于節約成本和便于管理的考慮,在合約制定或執行時表現得彈性甚強。太平洋電腦城是村里的效益“明星”物業,與承租方約定大樓的保安員與保潔員全部雇請村人。但現在的情況是,保安員已經沒有村人,保潔員僅存10多個村人。“亮點”物業尚且如此,遑論其它。
城市市場經濟中,石牌村這樣的非農化群體無疑是競爭中最為脆弱的群體, 它們的自我保護機制會在強大外在環境的推動、侵蝕下發生流變,形成獨具特色的保護模式。在石牌村社區公共經濟飛速發展的20多年間,“過密化”力量總是伴隨著“反過密化”的力量,自我保護機制的建構總是伴隨著“解構”,并且,后者的壓力與動力遠遠大于前者。正因為如此,才形成了既富于弱質、又充滿彈性的內部保護市場;進而石牌村的社區經濟也才沒有像“一些鄉鎮企業,特別是辦在村域內的鄉鎮企業”(注:折曉葉、陳嬰嬰:《社區的實踐——“超級村莊”的發展歷程》,第385頁。)那樣,擴展的速度高于所得效益,陷入難以擺脫的困境。
守護型經濟模式與弱性內部市場保護機制, 共同構成社區經濟運作的兩大特點。正是由于這兩者的協同作用,才使共同體的生存邏輯與市場經濟的競爭規則實實在在地走到一起,才使原本是市場競爭中最為弱勢的群體,能夠在并不如意的內外環境下,最大限度地規避市場風險,以最穩妥的方式保持住城市化與市場化的雙重利益,避免了經濟層面上群體性地陷入“無地農民生活的困境”。因此,這一經濟模式在農民城市化過程中是一種深具發掘價值的經濟模式。
(二)建構經濟關聯型與擬家族化相結合的權力運作模式, 從而建構了具有自身特點與功能的社區治理能力。
改革開放后,市場經濟的發展伴隨著個人利益本位日益凸顯的社會變遷過程,也伴隨著群體性合作與社會組織的再整合過程。基于此,村社區在建構自己經濟能力的同時,也建構了社區公共權力在新條件下的運作能力;此外,由于這是一個具有深厚家族文化傳統的社區情境,傳統家族化的治理資源自然成為共同體能夠借助并獲得認同的資源。由于它能有效地以民間自組織的方式分擔城市社區治理的職能,而且,由于這是適應市場機制與借用民間深度認同基礎上的職能分擔,所以,創造出了一種新的社區治理模式。
經濟關聯型的社區權力運作是共同體組織權力運作的一大顯著特征。 都市村社共同體這類民間組織天然地缺乏足夠的強制力,同時,經過市場化的大掃蕩,經濟理性已成為人們生活中至關重要的準則,各種社會關系網絡在這一基礎上進行著重新的編織與梳理。這些都決定了,在治理能力再造中,只要具備條件,就有可能通過經濟資源的注入來實現社會變遷背景下微觀單元的自發調整與適應。在社區組織內,許多制度性與非制度性的規定往往都帶有經濟性的處罰與激勵。幾乎所有公共活動的參與(小到出席一般的村民會議,大到代表村參加龍舟大賽)以及所有涉及公共榮辱的事件(小到拿文憑考上學,大到參加國際比賽拿國際大獎)往往都與社區經濟“獎勵”或者“處罰”聯系在一起。而且,效果往往還很明顯。
許多研究者注意到, 在歷史上華南村落強大的宗族組織與其令人詫異的自組織能力之間,宗族公共財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穩定的經濟來源既是宗族存在發展的基礎,又是宗族活動具有吸引力的前提條件。波特在對香港新界屏山鄧氏的研究中指出,缺乏經濟基礎的宗族組織將無法發揮其傳統社會功能,單憑情感和祖先崇拜儀式是不能強有力地把族人凝聚在一起的(注:Jack M. Potter, Capitalism and the Chinese Peasant.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68,p.68.)。
這種經濟關聯型的權力運作,是在社會變遷條件下, 以一種類似于市場化的方式對組織體系進行再梳理,其權力能力主要來自組織成員之間的密切利益關聯。這一治理模式,與一些地方成功地采用經營式動員的道理具有一定相通性。其之所以有效,“在于運用了一種類似于市場的方式對這些權力和組織因素加以使用”(注:馬明潔:《權力經營與經營式動員:一個“逼民致富”的案例分析》,載于清華大學社會學系主編《清華社會學評論特輯》第1輯,鷺江出版社,2002年,第47頁。)。當前,在中國社區公共經濟發達的村莊中,這種治理模式并非少見。在這些村莊中,社區公共經濟與人的經濟理性的結合成為村社組織最容易揮動的“權力之棒”。這種權力的運作方式實際上是以村社正式組織為基礎,借助于社區經濟資源與內部利益的聯系來實現的。該治理模式中,除共同體的公共經濟資源外,利益相關的內部組織化聯結本身便是有效的治理資源。
在這一擁有歷史文化淵源的社區組織情境中, 它擁有一般現代城市社區難以具備的本土化資源,這些資源在每個治理細節中都發揮著它的功用。比如,對家庭和家族影響力的開發與利用是社區公共權力運作的重要特征。“戶代表會議”是目前石牌村社區廣泛發動的重要途徑,當有關事項需要進行全體動員時,此村常常以“戶代表會議”的形式達到目的。
借助宗族性關系依然是社區權力有意或無意采取的一種策略。 宗族制度下的權力運作曾經是村社區權力運作的最重要方式。雖然已經時過境遷,但在社區“心靈”深處,它依然是協調社區資源配置、實現社區正常運轉的因素。在實際最高權力層“兩委會”成員構成中,大姓氏池、董、潘姓大體上是平衡的。三姓稱大與照顧三大姓的平衡是村里的老規矩,這對于協調群眾的心理平衡有好處。社區組織的宗祠重修活動,先是池氏宗祠重修,繼而潘氏宗祠重修,接下是董氏宗祠重修。社區權力就是在包容、順應與利用本土化與民間化的規則過程中自發地實現著傳統心理與現代社會變遷的交流,同時創造著新基礎上的社區權力認同。
在這個熟人與半熟人化的社區人際關系網絡里, 正式與非正式權力關系呈模糊化狀態,它們的相互依賴與相互利用在促成權力尋求內部合作、推動社區事務的運轉上起著微妙而重要的作用。正式權力與關系的非正式利用、非正式權力與關系的正式利用同時存在于社區權力的邏輯中,并滲透到社區共同體生活的所有方面。諸如民間輿論、熟識信任、身份認同、父老權威等,所有這些都時不時進入正式權力實現秩序的過程中。雖然社區公共權力的非正式運作與社區結構中的一些內在緊張直接相關,但它同時又是推動社區秩序實現的力量。
村社區實現秩序的權力運作, 主要還是一種具有家長制色彩的擬家族化的治理模式。在分配人們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以及調解人們之間的資源分配與利益關系時,它主要依賴于長期以來形成的一套關系網絡;其效力來源于對本土化知識的熟悉以及與“特殊主義的關系結構”聯系在一起的機制(注:梁治平:《論清代的習慣與習慣法》,載于楊念群主編《空間記憶社會轉型:新社會史研究論文精選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37頁。)。其中,無論是權力之下流露出來的脈脈溫情,還是權力之上顯露出來的赫赫威嚴,往往都沒有脫離家長制的韻味。林南在論述天津大邱莊發展模式時也指出,地方政治權力結構不一定因市場轉型而發生根本變化,因為該結構的基礎是家族網絡(注:邊燕杰主編《市場轉型與社會分層——美國社會學者分析中國》,三聯書店,2002年,第28頁。)。同樣可以看到,在石牌村這樣的城中村社區,自主權的復得為社區權力的發揮提供了一定的社會空間。利用扎根于村莊記憶中的權力運行方式就成為一種便利的而且是相當合理的選擇。
在這種都市村社共同體的治理模式中,有兩個因素值得關注。 一是關于社區經濟與治理的關系問題。學者對社區經濟與治理效果的正相關關系已經達成一定共識。二是對這類社區治理模式的評價問題。非農化村莊研究表明,這些村莊已有的治理成果相當程度上得益于對社區內社會資本等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深度非農化的城中村社區事實上已經從村民自治向城市居民自治過渡。如何對這類特殊社區的治理模式進行定位?有學者論及社區建設的目標模式時指出,善治與重建社會資本是中國社區建設的雙重目標,政府能力有限性和社會資本的下降或喪失并不僅僅存在于城市社區,鄉村社區與城鄉邊緣社區也同樣存在這個問題。因此,實現善治與社會資本重建是整個國家的一種戰略性政策(注:趙孟營、王思斌:《走向善治與重建社會資本》,《江蘇社會科學》2001年第4期。)。城中村社區因為都市村社型共同體的存在,是社會資本相對豐盛的所在。雖然,社區的城市化與市場化瓦解了部分社會資本,但它也繼承、創造或者強化了一些社會資本,特別是利益關聯性的社會資本。如果在進一步的社會資本增值路徑中實現社區治理優化,更會顯示出共同體組織網絡的重要性。
顯然,經濟關聯型與擬家族化結合的社區權力運作, 其有效性與合理性都深深地存在于這個具有經濟實力與歷史文化根基的共同體中。社區公共經濟與本土性資源基礎上構筑的社區治理模式,在特殊城市社區找到了賴以安身立命的秩序法則;它在大量分擔政府治理成本的同時,還能夠在這塊彈丸之地準備著完全融化于城市的種種條件。需要說明的是,這種社區治理模式本身會有它內在的一些問題:有些是固有的,有些是派生的。這種成長于大都市里的特殊社區畢竟不是孤島,都市脈搏的每一次跳動都會給它帶來深深的顫動。石牌村的權力與秩序結構隨時面臨著挑戰,對挑戰的應對也正是這個過渡性社區權力與秩序格局的自我進化過程。
(三)走向現代的生活方式與文明的建構
在厚實的社區公共經濟與獨特的治理模式基礎上組織起來的都市村社型共同體,在非農化農民群體對于城市生活的適應中到底有什么作用?
文化人類學研究顯示,關系網絡不僅涉及工具理性與理性計算,也涉及社會性、道德、意向和個人感情;它既是權力游戲,又是一種生活方式。(注:閻云翔:《禮物的流動——一個中國村莊中的互惠原則與社會網絡》,李放春、劉瑜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85頁。)共同體生活中,隱含與依附的、已經存在的與還在“生成”的內在質素,隨時都能夠被發掘出來,并派上實際用場。這些早已結束傳統農業生產、往往又被現代市場競爭排斥于就業邊緣地帶的人們,如何找尋富有意義的閑暇生活,在其行動體系中凸現出重要性。而在這一行動特點的凸顯化過程中,歷史累積中形成的潛在資源,隨時隨處都可能成為可以借助的現實資源。宗族性聯誼是城中村異常活躍的民間活動,在參加祭祖典禮、觀賞莊稼長勢、共述兩地情緣的交流中,在類似這些血緣和歷史情緣的聯系中,所實現的不僅是歷史的延伸,而且還在實現著城市化、市場化中人們的心理認同與社會認同,以及社會視野與社會關系的擴展。從派生出的少量經濟活動中還可以看到,歷史與現實的融合能夠嫁接出現代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嶄新生長點。
現代文明生活核心的理性精神與文明生活方式的培養,同樣發揮著特有的作用。因為共同體組織的存續,農民在城市化過程中急需的現代文明與理性化精神,才有條件以組織化與群體化的方式傳播并被農民接受。實際上,無論是天河區發起的村民素質教育,還是廣州市推行的殯葬改革、居民普法教育等活動,主要都是通過共同體組織的力量和網絡得以實施和實現的。其中,村民素質教育推行的力度大,持續的時間也長。1999年3月,石牌村根據區委區政府文件,制定了村民素質教育方案,并以公司董事長掛帥方式成立了村民素質教育領導小組,分批對村里16—40歲的中青年村民進行全面綜合素質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文化基礎課、法制教育課與專業技術課,經費統一由三駿公司負擔。為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公司制定了一系列與經濟獎懲相聯系的制度規定。許多參加學習的學員都順利通過學習。不管這種形式的素質教育有何局限,在讓村民轉化為真正市民的素質訓練中,它都具有獨到的效果。
都市村社型共同體由于特定的社區背景, 其經濟社會結構已經全面地滲透經濟理性的價值觀念;同時,它還擁有傳統村社價值合理性的深刻土壤。兩者共存共融,使得它在馬克斯韋伯的工具理性與實質理性的緊張關系中、在兩者的博弈中能夠達到相對“中庸”的境界。該境界無疑為這一時期人們的生活方式注入嶄新因素,同時又存留了滿足心理認同的原生文化因素。許多人承認,邁入城中村以后,生活狀態盡管有它的不足之處,但生活質量卻實現了歷史性的飛躍,這是社區發展史上的黃金時代。在城市化過程中,他們還能保持傳統社會文化網絡,這是這一時期能夠貼上“黃金”稱謂的重要原由。日本學者內山雅生指出:“那些過去的慣行的繼續存在之所以成為可能,是因為農民生活本身是依存于農村社會的各種關系中的。”(注:轉引自李江濤、吳重慶《村委會選舉與鄉村社會的自組織資源》,《中國農村研究》2001年卷,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第161頁。)
學者在廣州都市村莊南景村的調查中也同樣發現, 生活在都市中的原住南景村民沒有產生如臺灣都會區原住民的自卑感、精神的失落和內心的郁悶,沒有造成文化彌合中的深度困擾,而是在不同層次上劃定著認同的邊界,在村莊的認同中,分享著組織化的管理與經濟利益;在地緣、血緣與歷史文化的認同中,尋找著往日的親情、友情與社會心理的滿足(注:孫慶忠:《都市村莊——廣州南景村的人類學追蹤研究》,中山大學2001年博士學位論文(未刊稿),第115頁。)。它在與都市文化的交流中,維系著一些固有的行動方式與交際網絡,同時又在建構著新型的社會關系與價值觀念。城市化的深化過程也是兩種文化先糅合繼而又逐漸疏離的過程,由此沒有形成激烈的社會心理與文化沖突。
弗朗西斯福山認為,社會資本帶來的好處遠遠超越經濟領域, 對于創立一個健康的文明社會與社區至關重要(注:福山:《大分裂:人類本性與社會秩序的重建》,劉榜離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第20頁。)。這一具有社會資本性質的組織化共同體,在社區可持續性的經濟利益創造之中,在獲得認同的社區治理模式建構之中,在適應城市化與滿足本體需求的生活方式選擇之中,均具有決定性作用。因此,它是實現農民城市化利益最大化的獨特場域與“新型社會空間”。 四、關于都市村社共同體的進一步闡釋及政策性思考
經典的“理想型”范疇中,滕尼斯(Tonnies,F)區分了鄉土社會與法理社會,認為前者是簡單小型的社區社會,后者則是復雜大型的個人取向型社會;迪爾凱姆(Durkheim,E)區分了機械團結社會與有機團結社會,認為前者是“集體意識”基礎上聯結起來的共同體,后者則是復雜分工基礎上聯結起來的共同體;雷菲爾德(Refield,R)區分了俗民社會與都市社會,認為前者以傳統規范、全面人際關系互動為特征,后者則以多元化價值觀與片面人際互動為標志。縱觀這些城市化與社會變遷的二元分類法與解釋范疇,村落與城市都各自擁有一套規范與文化意義系統,它們是如此不同乃至相互排斥著;因此,若以這種分類視角看,村落終結型的變遷是顛覆性的一種社會變遷。然而,在轉型得以發生的并非“理想型”的具體情境中,后生文化形態總會擁有前者文化形態的沉淀。在城市特質與農村特質、傳統性與現代性之間,如果有使過渡平緩發生的場所,那么,巨大的差異與沖突就能夠消融于逐漸的演變之中。都市村社型共同體恰好為這樣的轉變搭起了一個時空“平臺”。
因為都市村社型共同體的生成和它所發揮的作用,在由“村”向“城”的轉化中,石牌村并沒有采用以“城”去同化“鄉”的方式,而是采用以村社型共同體的組織架構和本土化的資源去吸納“城”、實現與大都市融合的路徑。此種轉型沒有根本意義上的組織重組,無論是向城市社區組織轉型的居委化,還是向現代經濟組織轉型的公司化,都是寄居于本土組織的。令人關注的是政府力量對這種方式的介入。石牌村改制五年后的居委會換屆選舉,街道仍然下文讓三駿公司去做,類似這樣的事例還有許多。這里反映出一個深刻的矛盾:一方面最貼近民間的基層政府部門常常體會到借助本土力量進入工作的便利,因而在實際工作中,會通過各種途徑有意識地保護這種力量,如三駿集團公司的董事長還曾一度兼任街道黨委副書記;另一方面,上級政府出于更具普遍意義的理念,以及對本土性力量感知的弱化,更傾向強化政府本位的權力,由此招致文本制度與實際工作的矛盾。
這一轉型表明了村社型共同體組織及其本土化資源對農民城市化的意義。 因為這些本土性資源是寄居在共同體組織網絡之中的,因此,共同體組織便成為“小傳統”依附并發揮作用的社會場域,該組織本身也成為最重要的本土資源。通常,具有弱“勢能”特質的社會群體與文化是以自己的“小傳統”為“橋梁”,進入或者融化到具有強“勢能”特質的“大傳統”中去的。而農民是通過他們的“小傳統”進入到“大傳統”中去的(注:米格代爾:《農民、政治與革命——第三世界政治與社會變革的壓力》,李玉琪、袁寧譯,中央編譯出版社,1996年,第15頁。)。在這個意義上,都市村社型共同體是特定“農民”群體城市化的實質性依托。
學者指出,應該對我們的現代化理論、現代化策略與政策進行深刻反省, 發揮與發掘諸如宗族、宗教與習慣法等傳統資源在社會與社區發展中的作用;即使一些“社區記憶受到市場化與現代化沖擊會趨向弱化,但在短期內,它仍然與地域傳統文化和其他一些特殊原因密切聯系在一起,與市場化程度不可化約”(注:賀雪峰、仝志輝:《論村莊社會關聯》,《中國社會科學》2002年第3期。)。學者甚至一致認為,“小傳統”中的不少因素都可以發揮社會資本的效用,因為,社會資本的特征是“為結構內部的個人行動提供便利”,而“社會資本是生產性的,是否擁有社會資本,決定了人們是否可以實現某些既定目標”(注:科爾曼:《社會理論的基礎》,鄧方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9年,第354頁。)。對于農民這一在整體社會結構中最為弱勢的社會群體,動員與利用自身具有的社會資源更是他們走向城市社會生活的有效的與便捷的路徑。
都市村社共同體是群體成員可以借助的惟一重要社會資源。 在城市強勢力量的“圍攻”下,脫胎于農民、又不得不進入城市生活的城中村民普遍一無技術、二無文化、三無特殊優勢,是城市生活中最缺乏競爭能力的群體。目前中國還沒有建立起規范化的弱者保護機制,這些人的訴求與利益隨時都有可能遭到忽視。由于都市村社共同體具有長期正式組織的合法性,同時又根植于農民的歷史文化以及種種正式與非正式的關系與制度,所以,這類共同體擁有實現這一群體需要的不可替代的能力與潛力。
事實上,村社共同體借助自身的組織化機制, 建立了應對城市“圍攻”的適應性經濟模式、治理方式與生活方式。在此,因為已有組織化網絡的存續,所以大小“傳統”才有機會進行多層面的交流。在這里,發現以下情況并不意外,即城中村民在擁有一份衣食無憂生活的同時,還能以自己的方式分享、編寫民間社會的歷史文化,實現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并因此沒有產生進入城市生活的嚴重困擾與大規模的失范行為,沒有陷入城市生活與社會心理的雙重“邊緣化”狀態。這與許多征地轉居后陷入“社會排斥”與“社會邊緣化”的農民不同。
篇6
【關鍵詞】房地產業;問題;措施
1.房地產業分析
作為一個新興的品種,房地產投資信托在我國出現不過兩三年的時間,其熱潮始于2003年6月央行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簡稱 “121號文件”,這一文件對商業銀行向房地產項目貸款做出了嚴格的限制,房地產投資信托一度成為開發商解決資金問題的新渠道,截止2004年6月底,全國房地產投資信托募集資金已高達150億元。然而,銀監會于2005年國慶前的“212號文件”——《加強信托投資公司部分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卻使得信托業也遭遇了政策的“堅冰”。此時,對我國房地產投資信托進行再審顯然已成當務之急,房地產企業在城中村改造項目上面對比普通房地產開發項目更為漫長的開發周期以及更多的資金投入量。如果實行一次性拆遷、一次性拿地、一次性開發,也將必然為房地產企業造成極大的資金壓力與管理壓力,也有可能造成整個項目內全部擬建建筑的規劃、建設、銷售、驗收等行政許可之間的相互繳裹或拖累,房地產抵押權狀況與真實的權利狀況不符的情況主要有兩種:一是主債權無效或因清償而消滅,而抵押權登記尚未注銷;二是房地產抵押登記因錯誤、遺漏或誤被注銷,從而導致登記內容與真實權屬狀況不相一致。在第一種情形下,當事人應根據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注銷登記。但在此之前,抵押登記仍具有形式上的效力。具體地說,第三人不能取得無抵押權負擔的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抵押人也不能就該房地產為其他債權人設定同一順序的抵押權。在第二種情形下,登記機關應辦理更正登記,利害關系人也可以申請更正登記。參見《土地登記規則》第71條。但更正的登記不具有溯及力,也就是說,在更正錯誤的登記之前,善意第三人因依賴錯誤的登記而取得的權利,仍應受法律的保護。因此而遭受損害的房地產權利人,只能要求造成抵押登記錯誤、遺漏或誤被注銷的過錯方承擔賠償責任。
2.房地產業存在的問題
房地產投資信托作為有效的投資手段可以活躍和刺激金融市場,作為融資手段又可以推動房地產業的發展,對于我國房地產業乃至整個國民經濟都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但是,由于我國相關的法規還不完善,再加上房地產投資信托在我國還是一個新生事物,所以在我國房地產投資信托發展還存在諸多問題。 法律法規尚不健全,對于房地產企業來說,土地和現金決定其生存和發展,而參與城中村改造,是獲取土地資源的一種方式。根據現有的城中村改造政策與操作流程,城中村項目成敗的核心在于項目開發前期對改造范圍內的土地整合階段:房地產企業在獲得土地之前就必須投入大量資金為進行拆遷、安置;而對于改造后的土地,房地產企業仍需通過招、拍、掛才能獲得土地使用權,房地產投資信托在我國還沒有形成完善的運作模式,對受托人的有效約束和激勵機制尚未形成,容易發生受托人的道德風險。在這種情況下,由于存在信息不對稱,信托投資公司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往往會利用各種機會犧牲投資者的利益為自己謀取好處。因此,如何創造一種環境或制度,盡可能使信托投資者的利益與受托人的利益相一致,對房地產投資信托的發展就顯得非常關鍵。雖然銀監會《暫行辦法》中規定“房地產信托資金的受托方、保管方和使用方不得為同一人,且相互間不得存在關聯關系”,但是由于缺乏完善成熟的監督機制,信托公司仍有可能會降低委托人的投資要求而投資于和自己相關聯的房地產企業,違背投資收益最大化的原則,房地產市場結構不合理已成為影響中國房地產業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據有關學者分析,住房供應結構中經濟適用房、限價普通商品住房等政府調控房源應占總房源的30%~35%比較合理,但現在市面上商業營業用房、別墅、高檔公寓的比率較大,無法滿足中低收入消費者的購房需求,引發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的失衡。造成以上事實的原因,除了房地產商貪圖大的利潤之外,還由于土地使用權的費用是一些地方財政非常重要的來源,商品房價格的上漲會增加地方的稅收、帶來相關產業的發展,因而地方政府在決策上的偏激性也導致了商品房結構失衡。
3.房地產業問題的解決措施與探討
針對我國少數大城市房價上漲過快,住房供應結構不合理的問題,要切實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就需著力發展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此外各地還要制定和實施住房建設計劃,對新建住房結構提出具體比例要求。只有有效的調整了商品房結構,才能解決商品房市場供求失衡的狀況。此外,還應充分利用稅收來調控商品房結構,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根據人均居住面積來征收稅款,根據各地方不同的經濟發展狀況等多種測量人民生活水平、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制定我國城鎮人口標準居住面積,對超過標準的居民征收房地產征值稅;二是通過調節高收入群體購買高檔住房的市場調節價,實現高收入群體和低體收入群體的貧富之間的轉移支付,以此來調節住房結構的矛盾。我國的房地產市場經濟是在政府住房政策的變革過程中,伴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和城市化的大規模推進而迅速發展的;在這一發展過程中,政府開始認識到了房地產市場潛在的巨大價值:居民對住房的剛性需求將有可能使國內房價長期處于上漲狀態,這使得房地產開發將成為最能盈利的行業。在這種情況下,相當部分地區的政府開始認識到自己所掌握的在土地征用、市場準入、稅收管理等方面進行審批和政策設定的重要市場價值, 總體而言,我國房地產開發的風險不在開發商的數量上,而在于不公平競爭上。目前全國房地產開發企業達到3萬多個,有人擔心這么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是造成房地產投資過熱的人為因素,并呼吁加以清理。目前各地針對土地供應、“爛尾樓”出臺了不少政策,但是其中相當部分帶有明顯的行政強制色彩,對市場的作用重視不夠,一些地方明確提出“提高門檻”、“治理城市疤痕”等對策。其實關鍵在于建立公平競爭的環境,而不是強迫開發商服從政府意志,如果通過行政手段強制性地推行某些政策主張,甚至采取所謂的提高門檻等歧視性政策,不僅無助于降低市場風險,反而加重市場的扭曲,導致更大的風險。可取的政策導向是化解結構性矛盾,增加市場的公平性。具體而言,要讓不同類型、不同經濟實力的開發商接受同樣的市場規則,而不應由政府部門依靠行政力量施以不同待遇,這樣依靠市場競爭機制確立的資源配置才是有效的,也因此結構性矛盾會有所緩解;要置供給方與需求方于對等的地位,兩者的均勢地位是市場機制的基石,如果政府運用行政力量打破了這種均勢,市場發揮作用的基礎就徹底被動搖了,市場的有效性也將無從實現。目前我國在上述兩方面均存在較大的缺陷,應當盡快加以改善。
4.總結
中國根據自身國情定義的可持續發展是:以人為本,以發展經濟、全面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為核心,保障人與自然、人與環境和諧共存的發展,在發展目標上既要提高全體人民生活水平,又要提高自身素質,改善生存和生活環境,提高生活質量;在發展方式上既要保證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又要使自然資源和環境得到永續利用和保護,最終達到環境和發展的協調一致。目前房地產經濟投資不僅要促進經濟的穩步增長,還要建設一個適宜于人類居住和生活,生態環境優美、舒適的社會環境,實現生態、經濟、社會全方位的區域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劉曉兵.美、日房地產投資信托發展及啟示.金融與實踐,2003(10).
[2]李健飛.美國房地產信托基金及對我國的啟示.國際金融研究,2005(1).
篇7
剛才,聽了市國土資源局工作情況匯報,使我對的國土資源工作有了一個大概的了解。總體感覺,市國土資源局的工作思路非常清楚,大局意識、中心意識都很強,而且能夠立足大的背景思考問題。對宏觀政策把握的準,對現實問題研究的深,工作辦法周全細致,服務中心切實到位。因此,的國土工作整體得到了各方面的認可和好評。特別是在“兩保”方面做得比較好。一個是保發展,方方面面給予了很高的評價;另一個是保“紅線”,包括土地執法工作,能夠正確處理保發展與保“紅線”的關系,具體辦法上、具體服務上動了不少腦筋,想了不少點子。總之,近年來,市國土資源局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保發展、保“紅線”,工作有點有面、有聲有色、成績顯著、可圈可點。借此機會,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對大家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地感謝!
國土資源工作非常重要,大家身上的擔子很重,責任很大,大家工作很辛苦,也很有成效。當然,土地問題也很敏感,是各方面利益、矛盾問題的交織點。因為包括土地出讓、土地收儲,都有巨大的利益在里面,可能會和群眾產生一些矛盾。甚至有可能會出現一些腐敗行為。因此,做好國土資源工作,對我們這支隊伍從領導到工作人員都要有更加嚴格的要求。要進一步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機制,依靠制度推進國土管理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確保有章可循、有制可循,依法辦事。
國土資源部門在經濟發展中處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國家在實施宏觀調控的時候,有兩道閘門,其中一道閘門就是土地。土地、資金缺少任何一項發展就無從談起。要做到可持續發展,做到健康發展,土地是前提條件。對土地的利用要做到合理,能最限度地發揮土地的作用和效益,不是說占地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如果土地成為瓶頸的話,就會制約經濟社會的發展。包括工業廠房,蓋到哪種程度是最好的,都有一個平衡點。實際上,投資強度不夠會帶來極大的浪費,對國家、對、對未來都沒有好處,大家一定要把好這個關。
有幾個方面的材料需要再整理一下,主要是土地報批、土地收儲、土地出讓、土地整理、土地違法案件查處、城中村改造等方面,要說明工作的重點,具體的進展情況,工作的主要程序及需要政府關注的重點。
最后,特別強調一點,希望國土資源部門要進一步為政府當好參謀。要通過依法行政,推動國土資源工作的健康發展,為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篇8
對此,很多去過臺灣的“陸客”都寫了文章,我2008年第一次去了之后也寫過系列游記。我最深刻的印象是環境友好、文化氣氛濃厚。關于“環境友好”,包括空氣清新、到處干干凈凈,也包括圍墻少,臺北市政府、臺灣大學等機關單位不設防,包括對殘障老弱的人性關懷和市民的熱情友善,包括購物不用擔心挨宰,飲食不用擔心中毒,等等。關于文化氣氛濃厚,主要是文化設施齊全,文物景點眾多,而不以賺錢為首務,不論是紀念館博物館,還是賓館咖啡店,到處都有許多文物景點、演出展出資料,免費供人取閱――哪像我前天去的“粵海第一關”(黃浦古港,乾隆年間起80多年間中國唯一通商口岸)紀念館,本身的片紙簡介都沒有,更無論推介附近名勝“南海神廟” 、“黃埔軍校”的資料!
臺灣就那么好嗎?就盡善盡美了?
這世界根本就沒有,且永遠不會有盡善盡美!好不好,是比較而言;有時,甚至只是兩害相權取其輕而已。走在臺南市街頭,我不禁這樣想。
朋友幫我在大同路一段600多號訂了一家民宿。各方面都很滿意,就是交通不便。我們出門兩次,來回都是在這大同路的一段、二段步行。這兩段數公里,食肆甚多,把臺灣多美食的美名演示得淋漓盡致。但是,令人非常別扭的是,常常無路可走!
本來,臺南與臺北一樣,馬路兩邊的街屋都是“騎樓”――一樓的門面縮進去,留下大約可以兩人甩手交會的通道。這種“騎樓”,它適合于南方多雨、天熱的氣候,好處是:不論下雨還是太陽火辣,都可以逛街,不用打傘。甚至新加坡的一些高樓大廈,也仍采用了這種“騎樓”設計,使建筑有地域特色,也顯得很人性化。
然而,我們走的大同路一段二段,很多店鋪把騎樓的地面占用了,有的架了爐灶,有的放了桌椅,有的成了修車作坊,有的干脆隔斷成了自家的領地。像我這樣怕死又規矩慣了的人,在人行道與車道竄上竄下,挨挨擦擦,真是別扭!
這時,我覺得“城管”太有必要了!心里叫著,怎么能這樣呢?
臺北怎么不是這樣呢?臺北一定有法律不讓誰這樣侵占公共通道的吧?
這些通道是公共用地嗎?建樓時應是各業主自己的地皮,但可以,也應該有公序良俗來約束業主不得這樣做吧――不然,就會被大家視為缺德,而為千夫所指?
那么,臺南人為什么會這樣占用“騎樓”的通道呢?是私有產權意識惡性膨脹,還是有人先這么做了卻沒有被制止,不愿吃虧的左鄰右舍便群起效尤?一旦成了先例、慣例,甚至風俗,法不責眾,再要糾正就很難。
人是需要管的,不獨中國人,全世界的人都一樣。看來,成龍大哥的話,不是沒有道理,只是不該專指“中國(大陸)人”;而且怎么管,誰管誰,都需進一步討論或定義。
這些天,我的身邊正發生著一件事,使我想起臺南的這檔事:
報社旁邊的城中村“楊箕村”改造,有幾戶堅守不搬,被同村的鄉親挖了“護城河”逼遷,因為那些搬到安置房“過渡”了兩三年的村民,生活很不便,等急了,希望他們馬上搬走而開始施工蓋房。我該同情誰呢?從產權理論上講,不搬的村民有權像日本成田機場的被搬遷戶一樣,不達到要求幾十年如一日地堅持下去;可是從大多數早已簽約同意搬遷條件而無家可歸的村民角度著想呢,“釘子戶”應該適可而止吧?適不適、可不可,應該由公正的執法機關來裁判,而不純是交易自由問題吧?
篇9
一、一個不愁吃穿、安居樂業的城市
中國人都有一個習慣,每當兩人見面時總是要問對方:“吃了沒有?”“在哪上班?”“住在哪兒?”可見,衣食住行問題是人民群眾關心的頭等大事。那么,西安市在這方面解決得如何呢?帶著這一問題我首先走訪了市政府辦公室的張主任,他介紹說:“2008年,我市民政部門投入近13億元,比上年增長4億多元。以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作為著力點,改善民生。一批為民辦實事項目完成,惠及城鄉34萬困難群眾。”還說:“2008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標準提高到200元~230元,生活補貼每人每月增加到55元。雙節期間給低保對象每人增發一個月保障金,冬季取暖期給每戶增發360元取暖補貼。年底全市城鄉低保金支出4.5億元。加上城鄉醫療救助、教育資助、五保供養和臨時救助等,各項社會救助金支出達到5.48億元,比2007年增加約2億元。”
開始,我還以為張主任所說的是政府的統計數字,對這個數字群眾是不是認可呢?我走訪了家住光榮社區西區的低保戶張大爺,他高興地向我介紹說:“政府想得很周到,今年低保金提高了,又增加了取暖補貼,這個冬天再不用為取暖發愁了。”87歲的退休老工人徐大爺(四川人),知道我的來意后主動說:“政府辦事硬是沒得說,你要起都有幾百元一個月,冷了還給你發取暖費,真是比兒女想得還周到啊,我活了快90歲了,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政府”。老爺子越說越激動,還說:“現在還有些人不知足,整天發牢騷,講怪話,真是沒良心”。我問他:“政府發出這么多錢,那物價怎樣?”老爺子說:“年前有點微漲,但總體與去年差不多。一般家庭過日子沒問題”。據統計,2008年,市政府的教育資助力度也大幅度提高。對當年考上本科、大專、中專的城鄉低保戶子女,教育資助標準由過去3000元、2000元、1000元,提高到7000元、5000元、3000元。截至目前,全市為2233名低保對象子女發放助學補助金1226萬元,有效地緩解了這部分家庭的經濟壓力。
關于住房問題,張主任介紹說:“近兩年來,政府投資3000多億元用于改善城鄉居民居住條件,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40個,在楊家莊、席王地等建設廉租住房14.29萬平方米,改造棚戶區1530萬平方米。可以說基本解決了城區人口的居住問題”。據悉:在未來的幾年內,市政府將結合舊區改造與新區開發,建設9個大型居住區:著重解決中低收入階層住房問題,結合城中村改造,加快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戶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推進大明宮地區、大興路地區、紡織城地區等綜合改造工作,近期完成50個城中村和10個棚戶區改造項目,提高城市居住和生活質量,使人均住房面積達到33平方米。春節期間,我走訪了一些親友,看到不僅家家戶戶都有100多平米的大房子,有的還住上了小別墅。鄰居張大媽除自己有了較舒適的安居外,還為三個兒女每人準備了一套住房。受去年5月12日汶川地震影響,西安市一些居民的住房不同程度地受到損壞,省、市、區縣就給每戶因災倒塌房屋群眾補助2.5萬元,對出現裂縫的房屋政府出資免費修繕,群眾對此無不拍手。
對于就業問題,可以說是一個全球性的老大難問題,對于我們這個人口大國來說,其難度是可想而知的。那么,家鄉政府又做得如何呢?西安是個旅游城市,市政府牢牢抓住旅游這一龍頭產業,同時積極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現代裝備制造業、文化產業、現代服務業,以促進廣大市民就業。走在西安街頭,看到的是星羅棋布的旅游、文化商品攤點;進入大街小巷,到處都是旅游、文化產品生產店和飲食店。一個耄耋之年的老人陸大爺向我介紹說:“丫頭,在西安只要你想干活,就有做不完的事”。一位政府官員非常自豪地告訴我說:“從失業、待業率上講,西安要低于許多大城市”。政府為更好地推動大學生就業,自2008年以來,政府就撥出專項資金對自主創業的大學畢業生進行專項培訓。據息今年的培訓規模還要進一步地擴大,培訓大學生數要達到萬名。
二、一個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的城市
養老問題是現代社會大家極為關注的問題,我國長期以來世襲著一種靠兒女養老的傳統。改革開放后,絕大多數人的這種理念已發生了變化,老后去敬老院、養老院已經成為一種時尚。家鄉政府顯然注意到了人們這一觀念的變化。2008年初,政府就出臺了一個《關于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的實施意見》,從政策扶持和資金資助兩個層面,鼓勵社會力量興辦老年福利機構。截至年底,全市新批福利機構25家、在建21家,新增床位6866張,全市養老床位總數達到了13366張。家住朱雀門外的董新合老人獨生女兒遠在外地,獨居的老人一直都想住到敬老院里去。聽說今年開工新建12個敬老院,一再催著女兒給自己先登記,還說:“去晚了,怕又排不上了,”還說:“我們老了,去敬老院養老,我的生活有了依靠,而且也不用再麻煩兒女,他們有更多的時間去干事業,對我們雙方都有好處”。
西安不僅是一個老有所養的城市,而且還是一個病有所醫的城市。2008年,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加大了事前救助力度,全市有3.1萬人次享受城市醫療救助,發放資金1500萬元。7067人次享受農村醫療救助,發放資金584萬元。幫助16.3萬余名城鎮困難群眾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
三、一個匠心規劃、環保和諧的城市
西安作為一個文化、旅游的大城市,城市布局、交通、環境狀況如何,直接關系到城市的形象和對外的吸引力。就城市布局而言,西安是千年古都,但古人與現代人在布局理念方面仍然存在著較大的差距。前些年,雖然進行了一些城區改造,但也只是一些“小打小鬧”的修補工程,廣大市民對此并不滿意。為此,我走
訪了市規劃局,相關負責人向我介紹說:“市政府對城區布局改造高度重視,去年我們會集了一批經濟、人文、地理、環保、城建專家,以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就我市的性質、規模與布局、城鎮體系、生態資源保護與利用以及市政基礎設施等內容進行了全面研究。提出了‘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諧西安’輻射全國的發展戰略”。這位負責人隨即帶我去了規劃大廳,一幅西安城市總體規劃(2008年--2020年)宏偉藍圖展現在我眼前,從規劃藍圖中我清晰地看到,要在未來的12年內將會發生一系列“質”的改變:可以概括為“五大亮點”,即一城多心、九宮格局的棋盤路網:高速快捷的“米”字形高速公路網;高標準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及配置齊全的醫院、學校等公共設施將更加便捷居民生活:入水繞城和秦嶺綠色屏障形成的山水城市格局將使生態環境更加優美。未來的西安將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和諧、設施完善、生態良好、富有歷史文化特色的現代化城市。
在生態環保方面:政府始終瞄準建設“山水城市”的目標,充分利用西安入水繞城和秦嶺綠色屏障形成的山水城市格局,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以山、林、塬為骨架,以風景名勝區、遺址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為重點,以主要河流、交通走廊沿線綠色通道為脈絡,形成城鄉一體的生態體系。政府將投入巨資構筑“三環八帶十廊道”的綠化主骨架,加快滬灞區域生態整治、團結水庫治理、渭河城市段綜合治理等工程;加強水土保持和天然林保護工程建設,嚴格控制和管理秦嶺北麓區域內的各類建設項目:推進大綠二期工程、涇渭濕地自然保護區、渭河濱河新區生態帶、灞河入渭口萬畝生態濕地等工程建設,到2020年,城市綠化覆蓋率達到50%以上。在環保方面,政府加快了水環境污染防治,實施了碧水工程,污水排放達標率達到95%以上。
在交通方面:西安將構筑以航空、鐵路、高速公路為骨架的綜合交通運輸網絡,確立輻射全國的快速、便捷的客貨運交通樞紐。在航空運輸方面,西安將進一步完善航空港配套基礎設施,建設35萬平方米的航站樓:在鐵路運輸方面,將對現有西安火車站進行擴能改造,新建西安北客站,完善西安長安站,遠景建設西安南站,建設貨運北環線、隴海線擴能改造等;在公路運輸方面,將完成東西三環路、北二環東延線、長樂路、太白路、科技八路等與高速公路銜接的城市道路的快速化改造。城市交通:建立以軌道交通、普通公共交通為主,多種交通方式相結合的城市綜合交通系統。完善主城區道路系統,形成“一高、一繞、兩軸、三環、六縱、七橫、八射線加旅游環線”的道路網格局。到2020年,主城區路網密度達3.44公里/平方公里,公交站點面積服務率達到95%。
篇10
據媒體報道:我國的城市生活垃圾目前經分揀、焚燒、制肥等進行無害化處理的只占生活垃圾的百分之三十多,但仍有很大一部分的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實行衛生填埋或向市外任意傾倒。現在我們以石家莊市2001年的統計數字為例:210萬常住人口,日產生活垃圾2310噸左右,并且生活垃圾還以每年百分之九左右的速度增長。由此可推算出石家莊市平均每天可達200多輛車次的清運任務。建造綠色垃圾山早已具備條件。現在全國各大中城市的垃圾圍城現象也相當嚴重,雖然每年都要進行幾次大規模的清除整治,但新的垃圾又會大量出現,早已成為城市環境治理的一大頑癥。
據2002年經濟日報報道:“今年天津市將用4年多時間把城區改造所產生的建筑垃圾進行堆山,并且要在上面覆土,然后進行整體造景綠化---------”。但在這里我所要談的是生活垃圾也可以采用堆山的方法進行綠化處理。
一、采用堆山的好處
把各類垃圾向高空發展不但可以節省大量的土地資源,而且其有害物質很難向外或向下滲漏。尤其是我們北方地區,因常年降水量偏少,一般情況下整個山體是比較干燥的,即使下雨天,垃圾山的陰濕部分主要在山體的覆土層,不會濕透幾十米以上的垃圾,因此,也就不會造成對地下水的污染。
二、綠色垃圾山的設計
1、綠色垃圾山由于是人們可意建造的,所以可塑性極強,我們可以根據城市的地理方位的不同,遂意建成如金字塔型、五星型、月牙型、母子型(一大一小)、群落型等造型。為考慮到要建一座高大且平緩(易植樹,不易坍塌)的綠色垃圾山,要用很長時間,為防止造成建設污染,可采用邊建設邊蓋土、灑水、種草綠化,對不能及時種草的可采用蓋防護布進行補救。等底部達到設計高度時,可隨時自上而下在垃圾上覆蓋至少2米多厚的土層,并修建水平溝。然后,就可以在水平溝進行綠化建設,實行喬灌木相結合。對一個較大型的城市來說,只要有數臺挖掘機,推土機和數十輛翻斗車就可“做秀”一個可達百米的綠色垃圾山。
2、綠色垃圾山可建造在舊城區的城中村地段,這樣就會大大地降低城市的“造山”成本,為了節約土地資源提高綠色垃圾山的使用效率,在修建之初還可建些如國防工事、大型倉庫、停車庫等混凝土工程,然后再在上面進行“堆山”;也可對現在的狹石溝衛生填埋場進行加高并覆土,然后再進行綠化建設。
三、綠色垃圾山的用土及綠化是否有保障
城市建設的飛速發展,建筑工地會產生大量的土,這些土都可以用在綠色垃圾山的覆蓋。如果這些土還不夠用,可在垃圾山的旁邊取土建湖。一定要保證垃圾山的蓋土厚度,這樣才能保證樹木的健壯生長。因為樹木的根系伸展遠可達五六米以上,但埋深都不會超過兩米。等綠色垃圾山封頂后,可在上面建些蓄水池,并引水上山,利用城市所產生的生活污水或中水在干旱時對樹木進行澆灌,起到了生活垃圾與生活污水的合理利用,其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都是非常明顯的。
四、綠色垃圾山的建成可成為城市的新亮點
人們不出市區就能看到一座高大且美觀的綠色山體,就會有一種回歸自然、親近自然的感覺。看上去比到處是高樓要舒服些,作為石家莊市來說,利用這些廢棄物刻意地進行堆山造景,與現在的民心河水系工程進行錯落搭配,才更能挖掘出這座年輕城市“靈性”,體現出這座城市的博大和渾厚。
另外,建造綠色垃圾山的深遠意義是:對我國一些經濟基礎不發達的中小城市來說,由于無力投入巨資建造無害化處理設施,當前還在對生活垃圾采用“貓蓋屎”的做法,如果采取建造綠色垃圾山這種方法,就會對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的二次利用產生一定的積極影響。
五、建成后的綠色垃圾山面臨的幾個問題及對策
1、建成后的綠色垃圾山將在很多年出現不規則的向下沉降現象,整個山體的覆土層會出現很多裂縫,這都屬于正常現象,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一現象會越來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