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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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檢查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安全檢查就是對系統的各要素,生產過程中潛在安全問題進行詳細檢查,識別所存在的危險性,并提出改正措施,以達到促進安全生產的目的。圍繞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檢查項目,本文梳理企業經營范圍及人員從業資格、安全生產基礎、從業人員管理、車輛、設施與設備管理、運輸過程監管與應急處置,以及事故報告與處理等方面檢查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對策建議。
1企業安全檢查
企業安全檢查的目的是為了及時發現和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及時發現物的不安全狀態、及時發現和彌補管理缺陷、及時發現潛在危險和危害因素、及時培育并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理念與文化、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條例。通常企業安全檢查內容可歸結為企業經營范圍及人員從業資格,安全生產基礎,從業人員管理,車輛、設施與設備管理,運輸過程監管與應急處理,以及事故報告與處理等6個方面,也就是,“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查落實”,如表1所示。
2主要問題
2.1企業經營范圍
(1)企業不了解所承運危險貨物的類別,造成了超出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批準的范圍經營的狀況。(2)辦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以及《道路運輸證》先后順序問題,導致其經營范圍不統一。此外,企業還存在未年審(檢)的情況。
2.2從業人員從業資格
企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未取得從業資格證,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數量不夠,取得證件類型不同(例如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職安全管理人員、駕駛人員、押運人員和裝卸管理人員等從業人員未進行復訓;從業人員離職,造成從業人員數量與企業危險品運輸專用車輛數量不匹配。
2.3安全生產基礎
安全生產基礎涉及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會議、安全生產檔案管理等方面。
2.3.1安全管理機構
(1)企業及分支機構無相關安全生產領導機構設立文件;安全生產領導機構組成成員不符合要求;有組成成員變更未及時更新。(2)無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相關設立文件;組成成員不符合要求;有組成成員變更未及時更新;未進行公示。
2.3.2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企業建立了責任制度,但是與《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編寫導則》(JT/T913-2014)不符,不符合企業實際(崗位職責等);未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崗位成員對崗位不熟悉;未進行定期考核。
2.3.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企業制定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但與《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寫導則》(JT/T912-2014)不符,不符合企業實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不全面;駕駛人員、押運人員及裝卸管理人員等從業人員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寫導則》(JT/T912-201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熟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力不夠。
2.3.4安全生產會議
企業召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工作會議(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和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的頻次不夠;安全生產會議應付了事,甚至未開;參加安全生產會議的人員不齊;開會內容不符合要求。
2.3.5安全生產檔案管理
各項安全生產檔案建立不齊全、不規范、不進行更新,不符合《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檔案管理技術要求》(JT/T914-2014)的要求;檔案保存年限不夠。
2.4從業人員管理
(1)企業未按照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程序進行從業人員的管理,例如:未建立從業人員信息登記表、未經過崗前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日常監管不到位(包括不參加安全培訓、不參加安全例會、違法違章違紀現象嚴重等)、未幫從業人員辦理社會統籌保險等。(2)企業未編制培訓計劃和長期繼續教育培訓計劃,或者建立了并未按計劃進行實施的;企業對從業人員未開展崗前教育培訓,駕駛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崗前教育內容(三級教育內容)、時間不符合要求(或者培訓人員不齊全);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和分支結構(如有)負責人未取得安全資格證書,或者證書類型不符合要求或未繼續教育;未建立培訓檔案,未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
2.5車輛、設施與設備管理
2.5.1設施設備
(1)檢查車輛管理臺賬,證件不全。(2)現場查看通訊工具、標志燈(牌)配備不齊全或失效的,不符合《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13392-2005)的要求;標志牌上的危險貨物品種、類別和《道路運輸證》不一致。(3)現場查看車輛經常性裝備,車輛的前風窗玻璃刮水器、牽引車與被牽引車連接裝置、排氣火花熄滅裝置、罐式車輛防傾覆裝置、接地裝置、緊急切斷裝置等有不完好現象。(4)詢問駕駛員,對特殊條件下應配備何種裝備(防滑鏈、防滑墊、牽引繩等臨時性裝備)不了解,或者根本就未配備臨時性裝備。(5)現場查看隨車攜帶的安全防護、應急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對照安全卡核對車輛配備的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設施設備不一致。(6)管理人員不了解機動車報廢標準,報廢標準和流程不符合要求;企業對臨近報廢車輛(或8年以上)未采取加強控制措施。
2.5.2動態監控管理
(1)企業未對車載終端進行定期檢查;車輛車載監控不能正常使用或有長時間不在線、誤報警、在途車輛總體在線率低于80%等未能及時處理。(2)企業監控平臺不能進行車輛行駛情況的軌跡回放;平臺數據庫未錄入車輛技術檔案信息、未錄入正確的駕駛員信息,或者錄入信息不能實際對應或錄入資料不全等。(3)監控人員不能夠熟練操作監控平臺;未對監控異常情況進行處理。(4)企業未落實監控值班制度,不能夠保證車輛在行駛時有人員進行監控;企業未對車輛運行情況進行24h的監控管理。(5)企業未及時對違章行為糾正處理。(6)動態監控管理臺賬建立不齊全,例如:安裝驗收記錄、檢查記錄、監控記錄、交接班記錄、違法違章處理記錄,或者填寫不規范。
2.5.3停車場管理
(1)企業未制定停車場管理制度,或者建立不規范;未建立停車場管理工作記錄(例如:危貨車輛停放管理、專用停車區域管理、警示標志管理、相關設備管理、車輛進出登記等。(2)場地租賃合同未滿3年、面積不符合要求、場地內有影響危化品停車安全的作業。(3)具有運輸劇毒、爆炸和I類包裝危險貨物專用車輛的企業:未設置專用停車區域(專用停車區域設置危險等警示牌,與其他危貨車輛明顯區分開,通過場地劃線能明顯的標示清楚),或者標示不明顯。(4)停車場地存在混停現象,未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例如,禁止吸煙、禁止煙火。(5)停車場無專人值守、現場查看設施設備,未配備安全設施設備或者配備不符合要求、未建立停車場設施設備臺賬(包括維護、保養記錄)。
2.6運輸過程監管與應急處置
運輸過程監管與應急處置包括應急預案的制定、應急預案的培訓、應急隊伍、應急裝備、應急演練等內容。(1)應急預案的制定。應急預案不符合《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檔案管理技術要求》(JT/T911-2014)的要求,且未。應急預案中未明確安監局、公安、醫院、消防、行業主管部門等電話號碼。企業未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安監總局[2009]第17號令)要求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且未明確預案的修訂頻次或未按頻次評審。(2)應急預案的培訓。企業未進行應急預案和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宣傳教育。從業人員不了解應急預案內容或不熟悉應急職責、應急響應條件、應急程序和應急處置方案。(3)應急隊伍。企業未設立應急救援隊伍或指定專兼職應急救援人員;未明確應急救援人員的相關職責。企業未開展應急救援人員日常訓練,且訓練內容未包含相應的體能或技能;未對應急救援人員進行考核。(4)應急裝備。企業未配備應急救援物資,或者清單和實際配備情況不對應。企業未對應急救援物質及裝備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記錄。(5)應急演練。企業未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未組織實施應急演練。應急演練結束后,未對演練過程進行評估與總結;應急演練效果評審未對應急預案提出相關意見;應急預案與應急演練內容不符。
2.7事故報告與處理
發生事故后,現場人員不知如何處置和匯報;企業不知該怎么上報,出現瞞報、遲報等現象;事故處理記錄不完善,未按照“四不放過”進行事故處理。
3對策建議
(1)對照《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2015年3月9日正式,2015年5月1日起實施)、《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2012)、《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全書》(化學工業出版社),結合企業《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確認是否在其經營范圍內。所有證照統一;根據當地的要求對證照的年審(檢)。(2)按照30臺車輛配備1人的標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且定期對其復訓;及時聘用從業人員,以保證符合運營條件。(3)安全生產領導機構設置有文件或資料;組成成員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生產經營負責人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若有成員變動,要及時更新發文。(4)成立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有機構設置文件和相關制度;組成成員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生產經營負責人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若有成員變動,要及時更新發文;對安全管理機構及應急救援體系進行上墻公示。(5)根據《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編寫導則》(JT/T913-2014)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編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每年與各部門各崗位層層簽訂責任書;從業人員加強崗位責任要求的學習,對照職責履行自己的義務;定期對各部門各崗位進行考核。(6)根據《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檔案管理技術要求》(JT/T912-2014)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編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根據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建立標準要求以外的安全管理制度;從業人員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學習;定期對各部門各崗位進行執行力的考核。(7)按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檔案管理技術要求》(JT/T912-2014)嚴格管理,并建立齊全的從業人員管理檔案(聘用日常管理解聘),且保存好人員檔案。
4結語
篇2
物流公司車輛管理辦法一一、安全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儲運部經理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車輛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車輛安全責任制。
4、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5、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物流公司車輛管理辦法二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 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物流公司車輛管理辦法三1、車輛的管理、調度
1.1公司所有車輛由總經辦負責管理。
1.2配送車輛由物流部調度,公務用車和私人借車必須是保證物流業務的基礎之上方可調度,否則不予以批準。
1.3公務車由總經辦進行調度,員工因公務出車,必須填寫出車申請單,報部門領導和總經辦負責人審批簽字后,方可出車,同時,在出車申請單上真實地填寫出車情況;
1.4員工個人不得隨意借用公司車輛,但員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車的,填寫出車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出車;所發生的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等附加費用由員工自己負擔。
1.5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用公司車輛。私自開車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由責任人承擔,公司有權根據情節給予扣績效分、通報批評、降級、降職的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2、車輛的安全
2.1車輛需按規定進行維修和保養。
2.2駕駛員須嚴格遵守國家的道路交通法規和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因違反上述法規和規定,所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負責全責。
2.3堅持定人定車制度,駕駛員不得將車交與他人駕駛(特殊情況報總經辦批準)。
2.4應堅持六不開車:酒后不開車、疲勞不開車、有情緒不開車、有故障不開車、證照不齊不開車、無安排不開車。
2.5收車后,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司規定地點,不得異地停放或開回家停放(特殊情況經總經辦批準)。
2.6堅持每周六安全檢查工作。
2.7為保證車輛行駛的安全,對于連續行車及休息不足的駕駛員應安排適當的休息。
3、車輛的維護及修理
3.1駕駛員必須經常性地進行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每天上班前對車輛進行例行檢查(如油、水、胎、電等)和衛生清理。每周六對車輛內外及引擎進行全面的清潔、檢查、保養。
3.2車輛維修由配送部主管負責鑒定。對于車輛出現的問題,鑒定是小問題,由駕駛員自行維修;鑒定為須進修理廠維修的,由配送主管填寫《車輛報修單》,經行政人事部經理簽字,每次預計超過500元的報總經理簽字。
3.3駕駛員憑批準后的報修單到公司指定修理廠修理,在修理過程中駕駛員應在場監督廠家修理,發現問題及時向配送主管匯報。
3.4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
4、駕駛員管理
4.1保持車輛衛生,愛護車輛,發現問題和故障及時處理或報告領導。
4.2認真填寫出車日志,做好時間、里程、配送量、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等記錄。
4.3違章駕駛的罰款由駕駛員自行承擔,因駕駛員違章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并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駕駛員自己負擔。
4.4配送主管負責好駕駛員管理、車輛加油、維修、保養安排,證照手續辦理及管理,費用核算等工作。
4.5保管好隨車工具資料和物品,若需增換隨車物品,應按有關規定執行。違者照價賠償。
篇3
關鍵詞:燃氣、應急演練、問題、建議
中圖分類號: TH138.23文獻標識碼: A
1 引言
近年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及環保意識的增強,大部分城市對天然氣的需求明顯增加,我國城市燃氣事業得到迅速發展,城市用氣呈現大型化、專業化的特點,加之城市燃氣輸配具有易擴散、易燃燒、易爆炸等特點。燃氣用戶,特別是居民用戶具有分散性,遍布城鎮各個居民區;用戶種類繁多,包含正常用戶及租房用戶等特點,進行有效的安全管理難度很大。居民用戶因使用膠管不當或燃氣灶具、燃氣熱水器存在故障等原因引起的燃氣事故時有發生。
針對上述行業特點,燃氣行業要實現安全生產、平穩供氣,就必須重點抓好應急管理工作,要切實樹立“預防第一、主動面對、快速反應、持續改進”的理念。各個城市燃氣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將應急管理工作作為安全工作的重點,通過積極開展燃氣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提升應急管理水平,確保城市燃氣事業的健康發展。
2預案演練存在的問題
目前,各個城市的燃氣企業每年都組織不同頻次、不同科目的應急預案演練。雖然各燃氣企業高度重視,精心策劃,周密組織,充分準備,但是依據2009年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的《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指南》,通過對演練過程的回顧,綜合分析,發現存在一些問題,具體歸納有以下幾點:
2.1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
(1)預案內容不夠完善,缺乏可操作性。按要求應急預案應包括基本預案、應急功能設置、特殊風險管理、標準操作程序等要素。但多數預案僅包含基本預案和應急處置程序,而特殊風險管理、標準操作程序等方面的內容較為匱乏。比如:針對CNG、LNG槽車道路運輸過程中的險情處置等燃氣行業新興業務的應急管理,缺少可操作性強的預案和應急處置程序。
(2)預案之間缺少必要的銜接。燃氣企業內部職能部室與基層單位之間、基層單位之間、不同崗位人員之間的銜接力度不夠,甚至匱乏,從組織機構、職責劃分到現場處置方案等,存在一些盲點、重疊、矛盾等現象,同時與政府相關部門的應急預案也缺少必要的銜接。
(3)預案的培訓、宣傳力度不足。預案要發揮作用,必須讓預案涉及到的相關人員對預案十分熟悉、準備充分。這就需要通過培訓、宣傳來增強員工對預案內容的掌握程度,充分認識、熟悉應急處置過程中自己所擔任的角色、職責,補充完善應急所需的知識、技能和經驗。
2.2演練存在的問題
(1)有些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很大程度上是以宣傳性、演示性為主,而不是按照實際需要組織不同科目、專業性強的演練,只“演”不“練”,不能真正達到檢驗預案、鍛煉隊伍、磨合機制等應急演練的最終目的。
(2)演練方案與實際情況不符。演練情景設置過于簡單,演練達不到技術要求,造成演練人員不清楚具體的行動做法,銜接不好,慌亂盲從。例如,在燃氣泄漏事故演習中,設定事件為某條道路燃氣管道發生燃氣泄漏,但未對泄漏燃氣管道的壓力級別、泄漏情況、受影響范圍、可能造成的損失、后續發展預測、環境條件等情況進行詳細的說明,因此容易出現參演人員目標不清、準備不足等問題,無法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導致演練質量不高。
(3)演練過程與預案不符。演練過程中演練人員應急意識不強,處理事故方法欠妥,匯報信息不及時,沒有現場指揮權交接過程,現場指揮也沒有具體指令,只是聽匯報。有些指揮者比較盲目,條理不清楚,演練人員對處理事故的步驟不熟悉,程序較亂。
(4)演練過程有偏差。有的人員對風向發生變化或者出現其它意外情況,不能及時判斷,對存在的風險估計不足。應急裝備投入不足,不能滿足事故狀態下的應急需要。還有個別人員對應急過程不熟悉,對空氣呼吸器、防毒面具等防護器材的使用不夠熟練。
(5)評估機制不完善。大多演練未建立演練評估機制,對演練的效果多采取定性化點評,而不是有依據、有數據、有分析的量化評判,難以準確、客觀地反映演練的實際效果和水平,評估演練方案和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可操作性。
3預案演練的重要意義
作為應急準備的一項重要工作,應急預案演練是檢驗、評價和保持應急能力的一個重要手段。結合應急預案開展不同層次、不同科目的應急演練,可以在事故真正發生前暴露預案和程序的缺陷,發現應急資源的不足,改善燃氣企業內部各個應急部門、機構、人員之間的協調關系,增強全員應對突發重大事故救援的信心和應急意識,提高應急人員的熟練程度和技術水平,進一步明確各自的崗位與職責,提高各級預案之間的協調性和整體應急反應能力。應急預案演練人員的主要工作是通過本身的演練提高預案的執行能力,更好地預防、處置突發事件。
4預案演練的改進建議
4.1編寫、修訂符合實際的應急預案
燃氣企業不僅擁有居民用戶、工商業用戶等不同用戶種類,而且內部也存在儲配站、CNG加氣站、客戶管理、管網管理等不同部門,為避免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之間出現應急職責不分,協調、溝通不暢的現象,因此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預案的編制工作:
一是制定科學的應急救援預案。要廣泛發動職工群眾出點子、獻計策,把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過程變為教育職工群眾的行動,經過專家論證、修改完善,形成科學的應急救援預案。
二是搞好單位內部的協調配合。例如,長輸管線預案重點是對上游門站、下游調壓站、市區中壓管網等各個環節的協調配合,應急調度的科學、合理,所有參與救援人員到達事故地點、應急物資設備儲備、有效情況等的綜合規定,要求內部不同單位之間有高度的協同性。
三是搞好與外部的協調配合。與當地政府、消防部門、應急救援組織要加強溝通和聯系,定期上報備案或通報應急預案制訂、修訂的有關情況,相互了解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物資等儲備情況。努力做到一旦發生事故互通有無,相互支撐,共同應對。
四是針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要及時檢討、修改應急預案,對難點、重點問題積極破解,不斷完善應急預案,達到應急演練的最終目的。
4.2建立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的長效機制
燃氣企業要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和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深入細致的工作,真正把各項預防和應急措施落到實處。
一是燃氣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的規定,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規劃,按照“先單項后綜合、先桌面后實戰、循序漸進”等原則,合理規劃應急演練的頻次、規模、形式、時間、地點等。
二是根據燃氣企業的特點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活動。各個基層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應急演練活動,儲配站應開展以儲氣柜燃氣泄漏為主要內容的應急演練,管網管理部門應開展以燃氣管網出現燃氣泄漏為主要內容的應急演練,客戶管理部門應開展以客戶用氣出現險情為主要內容的應急演練,而CNG加氣站應開展以加氣車輛出現險情為主要內容的應急演練。
三是要根據季節的不同開展應急救援演練。燃氣企業,春季要搞好以防火為主要內容的演練,夏、秋季,管網部門要做好施工高峰期防止管網外力破壞應急演練;CNG加氣站要做好防止車輛自燃應急演練及防汛、防雷電災害等自然災害的應急救援演練,冬季,客戶管理部門要做好用戶用氣事故應急演練及防火、防凍演練等不同類型的演練。
四是依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指南》,做好應急演練全過程的管理工作。燃氣企業應依據年度應急演練規劃,做好從應急演練組織機構的成立、演練計劃的制定、演練方案的設計、演練動員與培訓、應急演練保障,到應急演練實施全過程的組織、協調工作。
五是對應急救援演練活動進行及時總結。應急演練結束后,要及時編制演練評估、總結報告。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對每一個環節進行認真分析,找出問題和不足,對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以及從實戰中取得的成果進行梳理,從理論和實戰兩方面得到提高,進而全面提高應急能力。
5結束語
城市燃氣安全關系到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公共安全,燃氣企業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城市燃氣應急管理工作。開展應急演練不是一朝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一個持續改進的過程,而且需要通過多次演練來發現演練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高演練質量。因此,燃氣企業應結合自身特點和實際情況,依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指南》,不斷健全完善應急演練機制,逐漸使應急演練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的軌道,切實把應急演練與日常應急管理和處置突發事件有機結合起來,充分運用應急演練的成果,推動燃氣企業應急管理各項工作的提高。
6參考文獻
1.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指南》.北京,2009年
2.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北京,2009年
篇4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基層基礎建設年”的要求,進一步落實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和完善“三項制度”,全面深入細致排查各類安全隱患,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領域各種違法違規行為,提高職業健康監管水平,杜絕重特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確保我縣在國慶*周年期間的安全穩定。
二、組織領導
我縣安全百日集中整治活動由縣安委會負責統一組織、協調、督促和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按要求組織開展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動;縣安委會辦公室具體負責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動的日常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要成立相應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領導機構,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認真組織落實。
三、整治時間
20**年7月1日—10月10日。
四、整治重點
(一)危險化學品和其他化工行業
1.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和其他化工企業:一是要進一步深化安全生產承諾制,規范和完善“三項制度”,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二是要加大檢查、處罰力度,杜絕“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的發生。三是要繼續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整治活動,使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態化。四是要加強對租賃、承包生產的企業的安全監管,嚴防租賃、承包方不及時進行安全投入或故意減少安全投入。五是要嚴厲打擊各種非法、違法生產行為,杜絕證照不全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開工生產。六是要及時修訂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定期開展事故應急救援演練。七是要按照“四不放過”和“實事求是、依法依規、注重實效”的原則,認真核查本企業曾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整改情況。八是要嚴格履行化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許可程序要求,建設項目試生產前,要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和建設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進行“三查四定”(查設計漏項、查工程質量、查工程隱患,定任務、定人員、定時間、定整改措施),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和試車方案組織試生產。九是要根據所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積極開展自動化控制改造,逐步實現化工裝置聯鎖開車、過程安全聯鎖、緊急聯鎖停車等,提高本質安全程度。
2.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一是嚴禁超許可范圍、超許可期限的非法經營行為,嚴格執行“一書一簽”(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化學品安全標簽)制度。二是要嚴格執行劇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購買劇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依法辦理相應的購買許可證件,銷售單位必須實行嚴格的銷售登記制度。三是要整治加油(氣)站防火距離不足和檢維修管理問題。四是要強化充裝單位的裝載和防護工作。
3.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一是要嚴格準入制度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必須取得上崗資格證,學習并掌握相應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知識,遵章守紀,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二是要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二級維護制度和定期檢驗制度,運輸車輛、罐車罐體和配載容器必須取得質監部門認可的檢驗機構的檢測檢驗合格證明。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要按規定安裝齊全的安全監控車載終端、標志燈、標志牌和配備應急處置器材及防護用品。
(二)煙花爆竹
1.整治安全生產基礎條件不完善問題
煙花爆竹儲存、經營企業:倉庫設施的建筑結構、內外部安全距離及其防護屏障、消防、防雷、防靜電等安全設施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企業儲存能力是否與其經營規模和產品品種相適應;儲存庫區是否按規定落實了“人防、犬防、技防”等防范措施;零售點的安全條件、儲存量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2.整治企業的違規行為
煙花爆竹儲存、經營企業:是否存在非法轉讓、租賃、承包、分包煙花爆竹倉庫以及經營行為;危險品儲存倉庫的標志標識、危險等級、定員定量是否與經審批的圖紙相一致;是否存在超量儲存、違規儲存(如將單位個人產品裝藥量40g以上產品儲存入C級倉庫、煙花爆竹的儲存方式不符合規范要求)、超許可范圍經營和違規購入含有氯酸鉀等違禁藥物及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的現象;購入的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包裝及標志是否規范、完整,并符合《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等國家標準規定;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的從業人員是否經過了安全知識培訓,并持證上崗;是否存在銷售非法的煙花爆竹,以及違規銷售應由專業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
3.整治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不落實問題
企業是否完善并嚴格落實了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開展了隱患排查工作,并建立了規范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和排查檔案,對排查出的問題是否按時進行了有效的整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否完善,并切實可行。
(三)道路交通
1.交通管理。集中整治超速、客車超員、貨車超載、貨運車輛違法載人、無牌無證、假牌假證、疲勞駕駛、酒后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工作情況;公路危險路段隱患排查治理和養護維修作業安全措施、交通疏導和施工安全監管的情況。
2.公路運營。一是要加強橋梁隧道管理。建立橋梁責任制體系,明確橋梁養護管理責任單位和監管單位,完善橋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對
三、四類橋梁要確定專人管理,每周檢查不少于兩次,并把每次檢查情況記錄在案,發現情況要立即上報,并及時采取應急處理措施;對出現的危險橋梁要安排專人進行檢查和看護,實行全天候動態管理,采取周密的保護措施。二是要加強養護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規范現場管理,提高施工路段通行能力。三是認真分析公路的技術狀況對行車帶來的影響,積極實施安保工程,努力提高公路設施的安全水平。
3.道路運輸。一是旅客運輸企業必須嚴格執行《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強化客運(旅游)包車管理,加強農村客運班車源頭監管,鼓勵引導營運車輛安裝使用汽車行駛記錄儀和GPS衛星定位系統。二是二級以上客運站全部實行運管機構駐站管理,安檢人員及安檢設備配備到位,“三不進站、五不出站”制度落實到位。二級以上汽車客運站全部實行封閉管理。三是運輸車輛按規定的周期和標準進行強制維護和技術等級評定,車輛技術檔案健全,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和類型劃分符合營運要求。四是建立營運駕駛員誠信考核和“黑名單”制度,采取措施防止駕駛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違章操作,依據有關規定對發生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以及因交通違法違規行為記滿12分的駕駛員進行教育處理。五是加強個體車站和個體運輸車輛管理。各鄉鎮政府及運管部門要明確職責,防止出現監管盲區。
(四)消防
1.排查整治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
一是場所是否經過消防審核、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是否存在無證經營現象。二是場所內頂棚、墻面、地面裝修材料以及窗簾、幕布的燃燒性能等級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要求。三是建筑消防設施是否正常運行,滅火器材的品種、數量是否滿足要求。四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設置形式是否符合規定;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數量、照度等是否符合規定。五是是否開展“四個能力”建設;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是否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員工是否經過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是否制定了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是否建立了專(兼)職消防、保安隊伍;是否在疏散通道的顯著位置的消費場所設立了消防提示標牌和專欄。
2.排查整治建筑火災隱患
(1)建筑情況: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筑或者場所是否依法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高層建筑外墻保溫材料是否具備防火性能;是否擅自改變建筑防火分區,高層建筑管道井封堵等豎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實。
(2)消防設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防煙、封閉樓梯間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運行正常;室內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煙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是否運行正常;消防控制室設備運行是否正常;賓館、飯店等大型公共場所是否配置供自救使用的避難救生器具;滅火器器材配備是否符合規定。
(3)消防管理:消防安全責任人、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確、責任是否落實;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是否雙人值班、持證上崗;建筑消防設施定期維護、檢測制度是否落實;疏散和滅火應急預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組織演練。
(4)滅火救援條件: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并符合登高作業等使用要求;消防電梯功能是否正常;消防水泵接合器是否好用。
3.排查整治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火災隱患
一是施工現場要設置消防通道并確保暢通。二是施工現場要按有關規定設置消防水源。三是施工現場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四是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應當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
4.排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災隱患
全面排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是指集生產、儲存、經營場所與居住為一體的三種或三種以上用途的在用地上建筑物)建筑物(企業)。重點對象是出租房,家庭作坊,有員工集體住宿的歌廳、洗浴、美容美發、商場門市等經營場所。
5.排查整治重大火災隱患
加大對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出租房、城中村以及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檢查力度,發現火災隱患,要堅決責令整改。重大火災隱患,要實行政府掛牌跟蹤督辦,并做到責任單位、整改措施、整改資金、整改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對舉辦的大型群眾性活動要嚴格審查,沒有消防安全保障的,不得舉辦。
(五)建筑施工
一是對于腳手架工程、模板支撐系統、深基坑工程和建筑工程起重機械設備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項工程,未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未按照規定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該進行專家論證而不經過論證的,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的。二是施工企業和工程項目未按照有關要求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起重機械、高處墜落、坍塌等多發性事故專項整治工作的。三是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未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四是未按規定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和未進行現場演練的。五是施工現場安全防護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范的。六是施工現場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七是從事特種作業人員不持證上崗的。八是施工現場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和使用管理不符合要求的。
(六)特種設備
1.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督促企業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生產、人員培訓、維護保養等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保證特種設備管理、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2.開展特種設備抽查和執法檢查。一是檢查特種設備產品安全質量駐廠監督檢驗制度落實情況,產品安全質量能否得到保證。二是以特種設備安全狀況現場檢查為主要形式,開展好執法檢查活動。嚴厲打擊“三非”(非法制造、非法安裝、非法使用)行為,杜絕“三違”(違規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和“三超”(超壓力、超溫度、超能力)現象。三是檢查氣體充裝站安全管理各項制度落實情況。
3.加大車用氣瓶、冶金起重機械、壓力管道元件等特種設備專項整治力度。
(七)農業機械
一是嚴禁無牌證拖拉機等農用機械行駛、作業。二是對不按要求參加年檢的拖拉機等農用機械進行整治,排查事故隱患。三是強化對駕駛操作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把駕駛員考試發證關。加強操作人員的安全宣傳教育,注重培訓效果,切實提高機手技術水平和安全意識。四是整治事故隱患。重點排查整治無牌無證、超速超載、違法載人、安全設施不全、帶病行駛作業等安全隱患,制止駕駛員違法違章作業。
(八)學校
1.消防: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2.交通:中小學、幼兒園是否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和幼兒;高校自有班車、中小學校購買或租用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機動車輛是否經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駕駛員資質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3.設施設備:鍋爐、燃氣、水電氣、體育場地與器材等重要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放射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存放設施,以及游泳池、實驗室、禮堂、學生食堂、宿舍、廁所等重要場所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4.建筑物:全部拆除D級危房,及時加固檢修B、C級危房,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塌方、河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
5.食品衛生安全:加強學校的衛生設施、餐飲設施、日常飲用水、自備水源及二次供水設施的管理。食堂管理、食品留樣、入庫索證登記、從業人員健康狀況等是否符合規定。
(九)水利
一是加強防汛度汛安全管理。建立水庫大壩安全責任制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責任制,制定汛期調度運用方案和度汛預案,落實防汛救援隊伍和各項防汛物資,嚴防挎壩失事和群死群傷事故。
二是治理水利工程運行安全隱患。加強工程運行安全管理和應急管理,落實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安全責任制,完善水利工程安全運行各項措施,執行水利工程運行安全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嚴格水利工程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確保工程安全運行。三是治理在建水利建設項目安全隱患。加強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安全監管,完善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管理體系和制度,積極做好水利工程項目安全“三同時”工作,加大安全投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有效治理和糾正“三違”現象。
(十)城市基礎設施
一是城市燃氣、供排水、道路橋梁等基礎設施的管理、運營維護和安全監管責任主體是否明確,承擔維護保養、檢查評估等日常管理的單位是否確實履行了職責,設施狀況記錄(臺帳、檔案、數據庫等)是否健全。二是產權單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隱患排查評估機制,對涉及安全的重要參數是否長期堅持監測跟蹤和定期分析;對結構、材料、環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是否進行過全面、系統的分析并做出結論;對存在的重大隱患能否及時發現,且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補救措施。三是基礎設施設計、施工、維護依據的國家或行業標準、規范、規程,與當前實際運行狀況是否存在明顯差異,是否嚴格執行了強制性標準、規范。四是基礎設施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建設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其他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是否齊全,應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滿足快速響應和緊急處置的需要。
除以上十個重點行業和領域外,縣氣象局要加強自然災害的預警預報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風暴潮、冰雹、雷擊等自然災害,給人們生命財產帶來的損失。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要針對各自的特點,確定自己的檢查范圍和重點,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百日集中整治活動。
五、整治步驟
(一)自查自改(7月1日至8月31日)
各企事業單位按照有關要求,深刻吸取以往事故的教訓,結合實際制訂具體方案,認真開展自查,全面整治安全隱患,一時難以整治的要求嚴格實行治理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嚴防整治期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各鄉鎮、縣政府各部門要將自查自改情況按照隸屬和監管關系,及時上報縣人民政府和縣安委辦。
(二)自查自改督導檢查(9月1日至9月10日)
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要組成由分管領導和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督導組,對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查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二是查自查自改工作到位情況、存在問題和應急措施制訂情況;三是查安全生產投入和整治資金落實情況;四是查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已發生事故的處理情況;五是查打擊非法建設、生產和經營情況。
六、責任分工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并督導檢查轄區內所屬企事業單位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二)縣公安局(含消防、交警、治安)、安監局、交通局、建設局、水務局、質監局、農業局、教育局、供銷社、文化局、工促局、氣象局等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并督導檢查所屬企事業單位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負責職責范圍內重點企事業單位的督查工作。其他安委會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組織實施本行業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和督查工作。供電公司、縣屬重點企業負責組織并督導檢查本系統企業內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新晨
(三)縣安委辦負責全縣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檢查驗收工作。
七、有關要求
(一)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百日安全集中整治行動,制定詳細的集中整治和督導檢查方案,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在督促企業搞好自查自改的基礎上,加強政府和部門督查,確保集中整治行動扎實、有效,確保三個百分之百(十個重點行業和領域的企事業單位集中整治行動覆蓋率達到百分之百,檢查出的隱患整改率達到百分之百,縣政府對各鄉鎮、各部門的檢查驗收達到百分之百)。
(二)各鄉鎮、縣政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保證整治期間人、財、物落實到位,把握組織檢查、查處隱患、監督整改三個關鍵環節,及時協調解決整治工作中的問題,確保百日整治活動取得實效。
(三)各企事業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改活動,不走過場、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切實做到百分之百地檢查、百分之百地整改,堅決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在建國*周年慶典期間不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
篇5
關鍵詞:危險品;水路運輸;安全管理策略
危險品的運輸一直是社會關注的重點,危險品在運輸的過程中,會因為一些因素的影響,而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從而引發嚴重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在目前的水路運輸中,危險品的運輸量正在逐漸提升,水路危險品運輸安全管理逐漸受到人們的重視,要想能夠使得危險品可以在水路運輸中保證安全,就需要采取合理的安全管理策略,從而可以提升危險品運輸的質量,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1 危險品水路運輸的事故特點分析
所謂的危險品就是指一些具有爆炸性質或者是有毒性質等等一系列的物品,這些物品在運輸的過程中,如果受到一點撞擊或者是處理不得當,就會引發嚴重的安全事故,不僅會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還會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而危險品如果出現泄漏,還會污染水域,使得水域中的大量生物死亡,因此,要想能夠有效的減少這種事件的發生,就需要采用合理的防護措施,對這些危險品貨物進行防護。如果在水路運輸中,這些危險物品的運輸發生事故,則所造成的后果將會十分的嚴重。而就危險品的水路運輸事故特點來進行分析,包含的主要特點有以下幾個方面:
1.1 危險品船只的技術狀況差
我國用來進行危險品運輸的船只普遍存在技術差的特點,在運輸的過程中,船只可能會因為巨浪的沖擊,而出現肢解的情況,從而使得危險物品沉入到水域中,污染水域,船只的技術差這一問題一直是困擾我國危險品水路運輸安全的主要問題之一。我國在近幾年來,已經淘汰了大量的老舊船只,也開始采用新型的船只來進行危險品的運輸,但是在一些小區域中,還是存在一些企業利用老舊的船只來進行危險品的運輸,其會將一些破舊的雜貨船改造為危險品運輸船,而這樣的船只并不具備良好的穩定結構,在運輸的過程中,被激流一沖擊,就會出現散架的危險,從而導致危險品水路運輸事故的發生。
1.2 人為原因
在對危險品進行水路運輸的過程中,所出現的安全事故一方面也是由人為因素所導致的。很多的危險品運輸人員,其本身的素質并不高,也不具備良好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而且一些小型的碼頭,所采用的運輸人員以及工作人員其綜合素質更低,完全沒有接受過系統的培訓,對于危險品安全運輸的認識不足,也不具備扎實的專業功底,這樣就會使得危險品在裝載的時候就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加上運輸途中的各種因素的影響,使得安全隱患爆發出來,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
2 危險品水路運輸的安全管理策略
2.1 對企業和船舶準入危險品運輸市場的資質要進行嚴格的把關
危險品運輸是一項高危的行業,在對危險品進行運輸的時候,要求會相應的提高。對于從事危險品運輸的企事業單位要進行嚴格的考察,查看其是否具備進行危險品運輸的資質,要對企業應用來進行危險品運輸的船只進行合理的檢驗,對船只的構造進行詳細的分析,保障相關的運輸設備可以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需求。從事危險品水路運輸的企事業單位要注重對危險品進入市場后的管理,建立健全的危險品市場準入制度,依據該制度中的具體內容,來對危險品的水路運輸安全進行保障。同時要建立其一套完善的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管理機制,這樣可以使得危險品的運輸管理更加的系統化,也使得危險品的運輸更加的安全和可靠。
2.2 進一步落實危險化學品包裝要求
安全監管部門要采取措施,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遵守危險化學品包裝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在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內應附有與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并在包裝上加貼或拴掛與包裝內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標簽。承運人要檢查承運的危險化學品外包裝是否符合要求,發現危險化學品包裝不符合要求的,可拒絕運輸,并報告有關主管機關。
2.3 加強相關人員的業務素質培養
危險品運輸具有風險高,造成的事故影響大、損失大的特點。從歷年危險品運輸事故中可以看出,人為因素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從事危險品運輸的管理、操作人員都應經過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事故應急處理能力的培訓,高素質的人員隊伍對于危險品的安全運輸顯得至關重要。所有在散裝液體貨船上服務的海船船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培訓,并經海事機構考試和評估合格后取得《海船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方可從事相應工作。
2.4 加強相關職能部門對危險品運輸的監督和統一管理
危險品運輸不同于普通貨物運輸,它涉及公共安全和利益,因此應加強運輸的統一管理。船級社應對船舶的結構強度、設備設施等按照國際公約的要求和國內相關海運法規的要求進行定期的嚴格檢查。船舶經營人應按規定對所經營的危險品運輸船舶定期申請船舶檢驗,以保證船舶始終處于適航、適貨狀態。海事當局對危險品運輸的監管措施包括對危險化學品作業現場進行檢查,對作業活動進行審批,要求危險化學品進出港進行申報等,在動態監控方面,實施現場巡邏,嚴密監視通航環境。
2.5 完善施救網絡,制定事故預案
危險貨物在運輸中一旦發生事故,如果施救不及時或方法失當,極易擴大蔓延,產生不可預想的后果。同時,由于危險貨物不同于普通貨物,因此其施救方法也不同于普通貨物。如滅火方法有的可以用水,有的不能用水、有的需用砂、泡沫劑或二氯化碳等。又如液化氣罐車泄漏,很多人聞之色變,如果不懂貨物性質和液化氣罐車構造,即使人員再多也無濟于事。因此,要求承運人必須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包括各類貨物的應急及施救對策。
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水路運輸中,危險品造成的安全事故有多種形式,為了能夠減少危險品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數量,就需要采取有效的危險品水路運輸安全管理策略,以提升危險品運輸的質量,減少相應安全事故的發生,可以適當的應用一些科學化的管理信息技術。我國針對水路危險品的運輸安全也進行了系統化的研究,也得出了一些研究成果,但是這些成果的實際應用效果還有待進一步的探究,針對危險品水路運輸安全管理策略的研究,所產生的信息量較大,所涉及的研究內容較廣,因此,要適當的建立相應的數據管理系統,以便能夠為水路運輸人員提供可靠的參考數據,從而保障運輸的安全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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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縣化學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做好我縣化學危險品運輸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保證在事故發生后,盡快組織實施搶救,做好各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根據安徽省有關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險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第二條本預案適用于化學危險品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第三條實施本預案堅持以下原則:1、救人高于一切;2、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3、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4、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密切配合;5、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損失;6、實施屬地管理,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統一、有序和高效的應急處理機制,接受同級及其以上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及上級交通主管部門領導。第四條*轄區內從事化學危險品道路運輸的經營業戶發生的道路交通運輸險情事故,應當按照公安交警部門的統一部署,做好應急處理工作;交通主管部門積極協助有關主管部門,做好應急處理工作。第五條運政部門可以根據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緊急征用交通運輸設施。交通運輸經營業戶必須堅持人道主義,并無條件地服從調度和征用。參與應急處理工作的單位和個人可依照有關規定,向當事方有關部門請求給予適當救助補償。當事方有關部門應視情給予適當救助補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給予適當救助補償。第二章應急處理機構第六條縣運管部門和全縣各危貨運輸企業共同構成全縣化學危險品事故應急處理網絡,各部門貨運管處科為險情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常設機構。運管部門和所有貨物運輸企業辦公室應當配備險情事故應急處理所需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保護用品、取證設備等設施條件,要確保完好有效、調度靈敏;建立事故搶救專家、設備、物資信息數據庫。第七條事故發生后,肇事單
位及其上級單位以下簡稱當事方有關部門),應立即分別成立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并立即奔赴現場。交通局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成:組長:梁峰副組長:陳曉明付明侯保義、張錦、李春偉成員:危貨管理有關成員第八條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主要職責:1、貫徹落實縣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對險情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批示,提出應急處理具體措施,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2、指導監督應急處理工作,協調解決應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3、掌握應急處理動態狀況,及時調整部署應急工作措施。4、完成縣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第九條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可視情況從各成員單位抽調工作人員,成立現場施救組、善后處理組、通訊聯絡組、后勤保障組、運行穩定組、原因調查組等險情事故應急處理工作辦事機構,明確責任人、聯絡人。各組負責人須為黨政領導干部兼任。第十條交通戰備專業保障隊伍是應急處理工作中的骨干力量。交通戰備專業保障隊伍及其設備、物資必要時由運管部門向交通戰備辦公室統一調度使用。緊急情況下,可先口頭調度,后補辦文書手續。第十一條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在同級及以上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領導下,迅速、果斷地做好險情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第三章應急處理程序第十二條在應急處理工作中,當事方有關部門未到達現場前由協助方有關部門負責,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部署工作前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上級機關采取措施之前由下級機關負責,主動開展工作。第十三條肇事呼救。險情事故發生后,肇事單位應立即向當事方有關部門和協助方有關部門緊急呼救,并開展自救。當事方有關部門可向交通主管部門及上級部門救助;縣交通主管部門及上級部門應當積極協助、大力支持。第十四條啟動預案。當得知發生事故或收到肇事呼救后,當事方有關部門,協助方有關部門應當自覺的啟動實施本預案。第十五條通訊聯絡。通訊聯絡組工作人員應當堅持晝夜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記錄,調度安排應急處理工作。1、
貫徹落實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或應急處理協助小組的決定及交辦任務。2、迅速收集、匯總事故應急處理的統計和動態情況,及時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3、負責應急處理工作各辦事機構、同級政府有關辦事機構、有關主管部門和有關交通主管部門的聯系,必要時派出聯絡員參加同級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相關辦事機構工作。4、協調交通系統各有關單位做好應急處理工作。5、完成上級交辦的事項。第十六條緊急報告。當事方有關部門、協助方有關部門接報后,均須按有關規定和要求緊急報告。緊急報告須經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或應急處理協助小組組長同意批準后向上報給當地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及上級交通主管部門。事故單位負責人必須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級部門報告,并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的單位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的類型;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救援處理的措施和進展情況;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第十七條趕赴現場。險情事故發生在其他行政區域時,協助方有關部門應當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施救,同時及時向當事方有關部門聯系、互通情況。當事方有關部門得知發生險情事故或收到肇事呼救后,應當立即趕赴現場;當事方有關部門趕赴現場后,協助方有關部門負責通報前期工作情況,協助處理后期工作事宜。第十八條現場施救。現場施救組工作人員應本著“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則,積極救治死傷人員,最大限度地減少死傷人數和損失,千方百計地做好防止和減輕損失工作。必要時可將傷亡者分送數家醫院救治、存放。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對化學危險品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化學危險品性質及危害程度;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第十九條善后處理。善后處理組工作人員應當從快處理善后事項。轉運有關受害人,必要時應當采取統一管理、分散接待的方法,做好死傷者家屬的食宿安排等接待工作,并做好思想工作,保持社會穩定。應當及時制定事故處理賠付標準和規定,積極做好事故處理賠付工作。第二
十條原因調查。原因調查組工作人員應當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勘察事故現場,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對其他目擊證人做好登記核定工作。第二十一條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組工作人員應當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調集有關物資設備,保證應急處理急需,為應急處理人員提供生活保障。第二十二條運行穩定。運行穩定組工作人員應當做好本單位思想穩定工作,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保證日常工作有序進行。第二十三條新聞報道。事故發生后,當事方有關部門、協助方有關部門應當從講政治、保穩定的高度,嚴格新聞采訪程序,認真核定新聞報道統稿,客觀公正地做好宣傳報道工作。第二十四條工作報告。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逐級書面報告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或隱瞞具體詳情。第四章獎懲第二十五條縣交通局根據參與應急處理工作實際情況與救助效果,對應急處理先進單位、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獎勵。第二十六條經查實在應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拖延時限或虛報救助實效的,給予通報批評;性質嚴重的,按黨紀政紀追究有關單位及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五章其他第二十七條本預案是縣局針對有可能發生的化學危險品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措施,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進行修改補充;第二十八條各成員單位應結合本《預案》,制定出各單位具體的應急救援方案,報縣安全辦備案;各相關責任部門和單位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發生后,能有條不紊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級部門提供我縣重大危險品的詳細情況,檢查各危貨運輸企業是否編制和準備了事故應急處理方案,組織方案模擬,以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國家財產損失。第二十九條當事方有關部門系外縣而在我縣行政區域發生事故時,我縣有關交通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參照本預案執行,協助外縣當事方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事故發生在外縣行政區域時,當事方有關部門應當向肇事發生地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各有關交通單位求助。第三十條各交管站、全縣危貨運輸企業要參照本預案,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地本單位化學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處
篇7
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一)負責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到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之中;
(二)將安全設施“三同時”納入建設項目管理;
(三)規劃重大項目要論證區域和項目周邊安全條件。
二、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一)指導工業、信息業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的貫徹;
(二)加強產業結構升級和布局調整,嚴格行業準入管理,淘汰落后工藝和產能;
(三)負責工業、信息業、電力、民爆器材行業的安全管理,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
三、市教育局
(一)負責各類學校和幼兒園等教育系統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各類學校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落實防范措施;
(二)將安全知識納入學校教育內容,指導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普及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和能力;
(三)負責組織對教學設施安全檢查工作,強化對校辦企業和教學場地出租管理;
(四)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監督管理。
四、市科學技術局
(一)負責對安全生產科技進步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二)指導安全生產新技術開發與推廣應用;
(三)加大對安全生產重大科研項目的支持,引導企業增加安全生產研發資金投入,促使企業逐步成為安全生產科技投入和技術保障的主體。
五、市公安局
(一)負責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和貫徹;
(二)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消防隱患和道路交通危險點段的排查和治理;
(三)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對煙花爆竹運輸、燃放環節實施安全監管;依法對劇毒、易制毒化學品購買、運輸環節實施監管;
(四)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依法查處涉及安全生產的刑事和治安案件。
六、市監察局
(一)參加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查處涉及事故的違規行為;
(二)負責對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責任的認定,并監督對事故責任人員的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七、市司法局
(一)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內容,會同有關部門廣泛宣傳和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二)負責勞動教養、戒毒及康復場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市財政局
(一)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經濟政策,保障安全生產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二)加強國有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參與國有企業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負責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落實工作。
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一)將安全生產納入到各級政府和部門績效考核中,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二)監督檢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情況;將安全生產相關知識等內容納入到農民工培訓教育之中。
十、市國土資源局
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災害等突出事件應急管理。
十一、市環境保護局
(一)負責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核事故和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二)依法對危險廢物和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利用和處置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環境監測;
(三)負責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處置和應急管理。
十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一)負責宣傳貫徹建筑安全法律法規;負責建筑單位安全生產許可管理和建筑市場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二)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市政公用設施等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管理。
十三、市交通局
(一)負責道路、橋涵等交通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二)負責客運、貨運站(場)、維修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品道路運輸資質的審查和監督管理。
十四、市水利局
(一)負責全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督管理,嚴格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二)負責水庫堤壩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
十五、市農村經濟委員會
(一)負責葦業、林業、糧食生產安全管理;
(二)負責畜產品加工企業安全監管工作。
十六、市海洋與漁業局
(一)負責漁業安全生產管理,依法對漁業船舶作業、漁港水域安全、海洋防災減災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二)負責漁港、碼頭和漁船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
(三)負責捕撈作業事故的報告和調查工作。
十七、市服務業委員會
(一)負責商貿流通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督促商貿流通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加強對商貿流通領域的安全檢查,治理事故隱患;
(三)監督檢查商貿項目貫徹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從源頭上消除不安全因素。
十八、市衛生局
(一)負責衛生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檢查醫療場所的壓力容器、特種設備等設施存在的安全隱患,監督隱患的治理工作;
(二)負責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和化學品毒性鑒定管理工作;
(三)負責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醫療衛生救援。
十九、市文化廣電局
(一)負責文化場所及設施、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文化重點工程的安全檢查和管理;
(三)組織或參與安全文化進企業、進社區活動,提升全民安全意識。
二十、市政府法制辦
(一)負責有關安全生產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
(二)受理有關安全生產行政復議案件,協調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問題和爭議。
二十一、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一)加強對外資企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指導外資企業、外資建設項目履行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
(二)將外貿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納入建設項目管理。
二十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一)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和各縣(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二)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
(三)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二十三、市港口與口岸局
(一)負責水路客、貨運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水上交通安全檢查;
(二)負責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三)負責打擊“三無”船舶和報廢船舶航行等違法行為。
二十四、市工商局
(一)依法取締和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危險物品行為;
(二)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商品交易市場的安全檢查和管理。
二十五、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一)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做好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管理工作;
(二)負責特種設備的制造、安裝、維修、使用等各環節安全管理;
(三)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
二十六、市旅游局
(一)負責全市旅游場所和旅游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將安全生產條件納入評定旅游景點之中;
(二)負責全市旅游行業安全生產統計分析工作,參與重大旅游事故的救援與調查處理。
二十七、市農機局
(一)負責指導、監督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產品加工機械等農機的作業安全和維修管理;
(二)負責農機登記、安全檢驗、農機駕駛人員培訓和考核發證工作。負責農業機械事故的統計、報告、分析,參與農業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
二十八、市氣象局
(一)負責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服務保障。負責重大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警報工作,及時天氣預警、預報信息;
(二)負責雷電災害安全防御工作,組織防雷設施的安全檢查和檢測;
(三)負責無人駕駛自由氣球和系留氣球、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防范。
二十九、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一)負責人民防空工程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建設項目“三同時”有關規定,開展人民防空設備設施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
(二)參與防災救災和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
三十、市消防局
(一)組織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依法查處違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組織實施有關建設工程的消防審批和驗收,對消防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工作;
(三)負責火災和突發事件等重大災害的應急救援工作。
三十一、市交警支隊
(一)宣傳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預防和處理道路交通事故;
(三)負責公路交通應急管理;開展道路交通事故危險路段的隱患排查和治理。
三十二、市武警支隊
參與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
三十三、市委宣傳部
負責將安全生產宣傳納入社會公益性宣傳范疇,督促指導有關新聞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重大宣傳活動。
三十四、市總工會
(一)負責對全市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實施監督檢查,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
(二)指導企業開展群眾性勞動安全、職業衛生和培訓教育活動;
(三)參與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十五、共青團市委
組織青年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活動,增強共青團員和青年職工安全生產意識。
三十六、供電公司
(一)貫徹執行電力行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重大電力生產安全事故處置預案;
篇8
第一條為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國家監察部、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濟寧市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各級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及其負責人。
第三條縣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主體,應對本行政區域、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監督管理責任,并對未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導致的后果負責。
第四條縣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安全發展,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投資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和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五條安全生產工作實行“一崗雙責”責任制。縣鄉人民政府、縣有關部門行政正職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地區、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負主要領導責任;行政副職對其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中分管安全生產的行政副職對本地區、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重要領導責任。
第六條縣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生產事故、參加搶險救援、報告重大事故隱患、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研究和推廣安全生產科學技術與先進管理經驗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縣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職責
第七條縣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領導本行政區域安全生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將其納入宣傳思想工作的總體布局,統籌安排,扎實推進。
(二)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經濟和社會發展同時安排、同時部署、同時總結、同時考核。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指標控制體系,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上級政府與下級政府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進行考核、獎懲。
(四)建立健全本行政區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組織體系,設立縣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執法監察隊伍,配備滿足需要的工作人員。
(五)確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正常經費支出。年度財政預算應安排一定數額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用于安全生產監管體系、應急救援體系、安全生產專家活動、基礎設施建設和宣傳、教育、培訓、表彰獎勵;用于應由政府負責的公共設施安全事故隱患治理和支持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生產科研開發和技術改造等。凡國家、省、市安排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縣鄉政府都必須安排配套資金,并加強監督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六)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制訂和健全本行政區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建立健全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儲備庫,配備應急救援裝備和器材。
(七)建立事故和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定期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對發現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及時處理;組織治理公共設施、破產企業存在的以及無法明確責任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依法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八)本行政區域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應按規定及時報告、組織救援,做好善后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并向社會公布事故處理情況。
(九)在礦山、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運輸和水上運輸、煙花爆竹、電力、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氣等領域(行業)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等。
第三章縣直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第八條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指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監督管理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分析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統計全縣安全生產事故并信息。
(三)根據縣政府的授權,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四)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情況,以及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費用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提取、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等。
第九條縣發展和改革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將安全生產工作列入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
(二)負責把建設項目安全條件作為審批、核準、備案的重要依據,把安全設施“三同時”落實情況,作為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的前置條件,監督建設單位將安全設施投入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第十條縣經貿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本系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對技術改造項目依照有關規定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并作為辦理項目核準和備案手續的前置條件。
(三)負責電力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監督檢查電力企業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條件,消除事故隱患;組織開展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檢查,督促落實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組織對電力企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分析、診斷、評估。
(四)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依法查處拼裝車及擅自從事成品油經營的非法經營點。
(五)參與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十一條縣公安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規劃、計劃和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有效控制道路交通安全指標。對機動車輛進行注冊登記、檢驗及報廢注銷登記,負責機動車駕駛人考試、日常教育和機動車駕駛證的年度審驗,負責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依法查處、糾正機動車輛超速、超載、超限、超員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負責道路交通管理設施的布置、安裝、維護、監管。
(二)負責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履行消防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建筑工程項目進行消防設計審核、驗收,查處違反消防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有效控制火災安全指標。
(三)負責危險化學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負責發放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和準購證,負責審查核發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負責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購買和運輸管理;負責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爆破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監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組織查處非法生產、銷售、購買、儲存、運輸、郵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為。
(四)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許可煙花爆竹運輸,許可焰火晚會燃放,組織銷毀處置廢舊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打擊非法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五)參加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依法查處涉及安全生產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管理案件。
第十二條縣監察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對鄉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風景區管委會和縣直有關部門及工作人員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情況實施監察。
(二)負責對不履行安全生產責任,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調查和行政責任追究。
(三)參加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十三條縣司法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負責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內容,會同有關部門宣傳普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監督指導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安全生產法律服務。
第十四條縣交通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道路交通運輸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直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負責縣鄉公路(包括橋、涵)安全設施(包括路標、交通安全標志、安全護欄等)的設立、維護與管理。
(四)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有關資質的監督管理。
(五)嚴格查禁超載、超限車輛上路行駛。
(六)負責水上交通運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縣浮橋、船舶登記、檢審,監督檢查船舶駕駛人員是否具備安全操作資格。
(八)參與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和水上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第十五條縣公路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直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負責國、省公路(包括橋、涵)安全設施(包括路標、交通安全標志、安全護欄等)的設立、維護與管理。
第十六條縣黃河河務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負責黃河防洪工程建設、管理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協調黃河汛期和凌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縣建設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建筑施工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把生產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納入城市建設管理的前置條件。
(三)負責城市燃氣、供水、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
(四)負責城區內道路(包括橋、涵)安全設施的設立、維護與管理。
(五)參與建筑、燃氣等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第十八條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監督檢查企業制定勞動規章制度和簽訂勞動合同中涉及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
(二)負責工傷認定和工傷保險待遇的確定工作,監督發生傷亡事故的單位按有關規定對傷亡人員的賠償。
(三)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工傷和職業病傷殘等級鑒定,并監督檢查涉及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落實情況。
第十九條縣國土資源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在審批、核準礦產資源探礦權、采礦權時,審查安全生產條件。
(二)依法頒發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打擊無證開采、以采代探、越界開采等非法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及違法從事選(洗)礦行為,規范礦山開采秩序。
(三)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對政府決定關閉的礦山企業,按規定及時注銷采礦許可證。
(四)負責組織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與坍塌等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監督礦山關閉后的地質環境治理工作。
(五)參與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第二十條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企業登記中對涉及安全生產的有關審批前置要件依法進行審查,未取得相關安全生產許可的,不予登記。將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作為整頓市場秩序的重要內容納入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險物品的市場經營活動,取締和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危險物品的行為。
(三)依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企業或生產經營點,依照有關規定,吊銷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營業執照。
(四)加強對交易市場的安全檢查,督促市場主辦單位加強安全管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嚴防火災和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參與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特種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等)生產、使用、檢測檢驗的安全監察。
(二)組織打擊、取締特種設備的非法生產點,查處使用特種設備的違法行為;負責有關設備、儀器、儀表涉及安全指標的計量工作。
(三)負責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生產許可證的申報管理和質量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監督檢查煙花爆竹的質量。
(四)負責特種設備事故隱患和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對事故隱患進行整治,對危險源實施監控。
(五)參與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二十二條縣國資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督促縣管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引導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
(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三)督促縣管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整改事故隱患,制訂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四)支持縣管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推進安全生產科技進步。
(五)督促縣管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六)參與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二十三條縣環境保護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全縣放射性廢物安全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放射性物品生產、儲存、轉讓、使用過程中的違法行為。
(二)負責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醫療廢物的處置以及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監測。
(三)參與有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第二十四條縣旅游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指導、監督全縣旅游景區、景點、旅行社、旅游車輛等安全管理工作。
(二)負責直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參與旅游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第二十五條縣林業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森林防火監督管理工作。
(二)制訂和完善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承擔縣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三)森林火災信息。
(四)負責森林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二十六條縣農機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指導全縣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技術培訓、安全教育和考核發證。
(三)參與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二十七條縣水利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水利設施、河道、溢洪道橋梁及其岸線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水利設施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參與水利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第二十八條縣民營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民營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民營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設立管理機構,配備管理人員,完善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產投入,強化安全生產培訓,不斷提高民營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指導、監督民營企業落實新、改、擴項目的安全生產“三同時”工作。
(三)指導、監督民營企業制訂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四)參與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二十九條縣氣象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全縣重大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警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御措施。
(二)組織管理雷電災害的防御工作,負責對防雷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
(三)負責向社會惡劣天氣氣象信息,建立與高危行業企業氣象信息直通制度,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
(四)組織管理全縣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活動,負責對施放氣球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條縣廣播電視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將安全生產宣傳納入社會公益性宣傳范疇,并組織落實。
(二)組織廣播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重大宣傳活動。
(三)負責本系統所屬單位及線路、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條縣文化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指導管理全縣圖書館、影劇院、文化館等社會文化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負責直屬企業、事業單位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門做好文化市場、文化娛樂場所等消防安全檢查整治工作。
第三十二條縣教育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指導全縣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落實校園安全責任制,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組織整改事故隱患。
(三)制訂和完善校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四)將安全知識教育納入教學計劃。
(五)負責學生在參加勞動技能教育、公益性活動等方面的安全。
(六)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條縣衛生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指導、監督全縣衛生系統安全管理工作。
(二)指導、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
(三)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衛生設施的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
(四)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對安全生產事故實施緊急處置和救護。
(五)負責食品、藥品、職業中毒等公共衛生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第三十四條縣體育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指導管理全縣各類體育學校、體育俱樂部等場所的安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體育場所、設施及大型體育活動的安全管理。
(二)負責直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十五條縣地震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全縣地震安全性評價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全縣地震監測、群測群防工作,并提供救援指導。
第三十六條縣總工會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群眾監督工作。
(二)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知識競賽等活動。
(三)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益,參加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三十七條縣財政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對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使用情況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存儲、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二)落實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根據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負責將所需經費列入年度預算。
第三十八條縣供銷、糧食、物資、商業、水產、郵政、通訊、供電等單位負責指導、監督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考核與獎懲
第三十九條縣人民政府負責對鄉(鎮)人民政府、縣有關部門的考核、獎懲工作。
第四十條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考核的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工作指標(工作指標考核標準附后)。
第四十一條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實行年度考核,考核于次年一月份進行。
第四十二條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
優秀等級是指,年度未發生死亡安全生產事故、實現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并且年度工作指標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
合格等級是指,年度未發生死亡安全生產事故、實現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并且年度工作指標考核得分在94分以下、81分以上(含81分)的。
不合格等級是指,年度發生死亡安全生產事故或突破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或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指標考核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下的。
第四十三條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的重要依據。
縣政府對年度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單位,給予表彰獎勵,獎勵資金由縣財政列支,并作為向上級推薦“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個人)”的前提條件。
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單位,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取消其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并通報、批評,其主要負責人及有關責任人不得提拔使用。對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單位,有關機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有關部門凡涉及相關表彰獎勵的,應事先征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意見。
第四十四條縣鄉(鎮)人民政府、縣有關部門領導成員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對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規定引咎辭去領導職務。
第四十五條縣鄉(鎮)人民政府、縣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不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上級機關、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決定、命令、指示的;
(二)制定或者采取與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以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的規定或者措施,造成不良后果或者經上級機關、有關部門指出仍不改正的。
第四十六條縣鄉(鎮)人民政府、縣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向不符合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或者經營者頒發有關證照的;
(二)對不具備法定條件的機構、人員予以批準認定安全生產資質、資格的;
(三)對經責令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不撤銷原行政許可或者不依法查處的;
(四)違法委托單位行使有關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權的;
(五)有其他違反規定實施安全生產行政許可行為的。
第四十七條縣鄉(鎮)人民政府、縣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批準向合法的生產經營單位或者經營者超量提供劇、火工品等危險物資,造成后果的;
(二)批準向非法或者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或者經營者,提供劇、火工品等危險物資或者其他生產經營條件的。
第四十八條縣鄉(鎮)人民政府、縣有關部門負責人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違反規定為個人和親友謀取私利,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干預、插手安全生產裝備、設備、設施采購或者招標投標等活動的;
(二)干預、插手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或者安全生產監督執法的;
(三)干預、插手安全生產中介活動的;
(四)有其他干預、插手生產經營活動危及安全生產行為的。
第四十九條縣鄉(鎮)人民政府、縣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未按照有關規定對有關單位申報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組織審查驗收的;
(二)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按規定采取措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
(三)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瞞報、謊報、拖延不報,或者組織、參與瞞報、謊報、拖延不報的;
(四)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不及時組織搶救的;
(五)對安全生產事故的防范、報告、應急救援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第五十條縣鄉(鎮)人民政府、縣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阻撓、干涉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工作的;
(二)阻撓、干涉對事故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的;
(三)不執行對事故責任人員的處理決定,或者擅自改變上級機關批復的對事故責任人員處理意見的。
第五十一條縣鄉(鎮)人民政府、縣有關部門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反規定在煤礦等企業投資入股或者在安全生產領域經商辦企業的;
(二)違反規定從事安全生產中介活動或者其他營利活動的;
(三)在事故調查處理時,、、的;
篇9
今天我們在這里召開區安全生產、維護公共安全和整治違法用地工作會議。根據會議安排,我簡要回顧我區2015年安全生產工作,并就2016年第一季度安全生產工作講幾點意見:
2015年, 全區共發生各類安全事故264宗、死亡108人、受傷260人、直接經濟損失1400.01萬元。(其中,工礦商貿生產安全事故2宗,死亡1人,受傷14人,直接經濟損失200萬元; 火災事故11宗,死亡1人,受傷3人,直接經濟損失1165.99萬元;道路交通事故251宗、死亡106人、受傷243人、直接經濟損失34.02萬元)。與__年相比,事故宗數、死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分別下降2.22%、3.57%、44.49%,受傷人數上升9.24%。安全生產形勢保持平穩態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
一是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安全生產,書記、區長率先垂范,帶頭落實“一崗雙責”,是我區做好安全生產的堅強后盾。在不到半年時間,黃偉林書記四次主持召開區委常委會議研究安全生產,對我區安全生產工作作了六次書面批示。林中堅區長四次召開政府常務會議,兩次召開工作會議部署安全生產工作。我一年來超過十次主持召開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部署安全生產工作;二是落實層級責任制。年初,區委區政府與四街六鎮、22個區屬有關職能部門簽訂《2015年度__區安全生產責任書》,要求各單位層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逐級分解指標,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同時,2015年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方案經區委、區政府審定,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安監局聯合發文實施,強力推動了工作落實。三是定期召開防范會議。全年分別召開四個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部署防范工作。四是將安全生產納入公務員培訓內容。10月份,分二期組織全區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和部分業務骨干共約120人到深圳市委黨校參加安全生產專題培訓,不斷提升各級各部門安全監管人員的履職能力。五是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部門“三定”方案。將區政府有關機構改革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作為區直有關部門“三定方案”的內容之一,在重新核定區政府有關部門“三定方案”中予以明確其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內容。
(二)突出重點行業領域,推進安全生產“打非治違”行動。
全區各級各部門認真開展節日期間及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大檢查工作,突出開展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隱患。一是深入開展各項隱患排查專項整治行動。全年先后開展元旦春節、清明和中秋期間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大檢查、 春節和“兩會”期間危化品專項檢查,夏季危化品重點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危險化學品罐區專項治理、油氣管道專項治理和倉儲物流專項整治等多項整治行動。二是深化職業衛生專項整治。認真開展生產使用膠粘劑行業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以及電子、電池、電鍍、運動器材、燈具、汽車制造六類重點行業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等行動,共出動2700余人次,檢查生產經營單位3781家次,發現隱患5481處(其中現場責令立即落實整改4222處,責令限期整改1259處)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244份,立案查處19宗。三是嚴格執法,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印發年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察聯合行動計劃,組織區有關部門開展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煙花爆竹“打非治違”聯合行動、燃氣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危化行業安全專項檢查、氣體充裝單位專項檢查等專項執法監察聯合行動共14次,嚴厲打擊
了全區各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2015年,全區共檢查生產經營單位45570家次,其中非煤礦山企業3家,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143家,煙花爆竹批發(零售)企業41家,工貿企業1215家,其他企業15026家。發現事故隱患22062項,已整改完畢21861項,整改率達99%。共立案處罰133宗,罰款234.8萬元,查處安全生產舉報投訴60余起。(三)嚴格許可備案審查,把好準入源頭。
嚴格開展危險化學品經營和煙花爆竹零售安全許可,以及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安全評價報告備案等工作。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方面,共受理、審查、核發(注銷)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15家,注銷5家;協助市安監局開展非區局職權范圍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現場核查20次。煙花爆竹經營許可方面,在市局下放煙花爆竹批發經營許可后,制定了包括批發經營和零售經營許可程序在內的《__區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辦理程序》。一是切實加強批發經營監管。民安公司從事批發經營業務,其煙花爆竹倉庫由于近年來周邊用地不斷開發,由此產生安全隱患。現經第三方安全評估,目前采取增設防爆墻等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實行過渡性保留。二是從嚴審批零售經營許可。撤銷不符合新頒布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規定的原零售經營許可6家,保留37家。三是方便群眾申辦許可經營。將《關于做好2016年__區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許可工作的通知》在網上公布,公正公開受理群眾申辦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四)天津港“8·12”危險物品爆炸事故后工作開展情況。
1.迅速行動,全區開展新一輪隱患排查專項行動。一是迅速制定整治和排查方案。8月14日,印發了《關于加強危爆物品安全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明確要求全區危爆單位進入一級防控狀態,各危化企業、油氣輸送企業、燃氣企業要切實自查自糾,做好整改工作。二是召開安全生產緊急會議,及時部署危爆物品安全防控工作。8月14日和15日,組織區安委會成員單位負責人和區重點企業負責人共約110人參加會議,林中堅區長、我親自部署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8月17日,黃偉林書記主持召開了各鎮(街)和部分職能部門負責人會議,傳達了任學鋒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各鎮(街)各單位認真嚴肅吸取事故教訓,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負責制,根據法定職責迅速組織開展危爆物品安全大檢查。三是區領導親自帶隊開展督查檢查。黃偉林書記、林中堅區長分別于8月17日和24日,親自帶隊對區內危險化學品儲存倉庫、油庫、重大危險源等重點危爆企業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全市安全生產一級防控期間,我以及區政府的各位副區長也分別帶隊檢查分管線的安全生產工作。我區共出動檢查組943個、檢查人員7503人次、出動車輛2711臺次,檢查企業16740家次、立案查處24宗,其中危險化學品13宗,搗毀非法生產危險化學品黑工廠2家,取締涉嫌非法儲存經營危險化學品黑倉庫1 個;查處違法儲存危險化學品企業5家,共查獲處理油漆、稀釋劑、樹脂和工業氣體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150多噸。我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打非治違、事故控制等方面工作成效顯著,得到了市安監局的多次表揚。
2.多措并舉,構建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一是推動危險化學品企業的搬遷退出工作。廣州市將我區機場附近15家危化企業納入市“退二進三”第三批退出企業范圍,要求2015年底全部退出。我區采用提請關閉、停產、搬遷、轉營的方式實施“退二進三”工作,目前,該項工作已全部完成。另外經推動,部分未納入廣州市“退二進三”范圍的危化生產企業也逐步退出、數量逐漸減少,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從2008的35家,到目前只剩下15家,安全風險大大降低。二是建立危化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規范性文件。我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要求全區各級各部門和單位必須認真落實政府安全監管職責和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控制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市場準入、強化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構建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三是加快涉及“兩重點一重大”企業的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對照目前國家公布的18種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和74種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目錄,經核查,我區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企業共9家,需要進行自動化技術改造的企業5家,已全部完成改造;涉及重大危源企業5家,通過完善相關監控措施,已全部落實自動化監控系統改造;我區沒有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企業。四是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分級分類安全監管。按照C級企業每季度檢查一次、B級企業每半年檢查一次、A級企業每年檢查一次的要求,今年以來,我局共組織開展了C級企業檢查四次、A、B級企業檢查各一次,以達到重點整治安全生產條件較差的、提升安全生產條件居中的、鞏固和擴大安全生產條件較好的企業的目的。
(五)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一是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2015年我區企業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任務數為492家,簽約數為551家,完成率為112%。二是做好應急預案備案。全年企業完成應急預案備案數為46家,其中報市局備案7家,由區局備案39家。應急預案重新備案數為87家,其中報市局重新備案62家,由區局重新備案25家。三是提高快速應急處置能力。快速處置了富力地產公司在建倉庫“1.5”坍塌一般事故、__區“3.2”道路交通事故、耀升“5.20”氣瓶爆炸一般事故和獅嶺“11.1”起重傷害事故,有效消除了次生事故災害。四是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工作。完成了__區__油庫(重大危險源)政府層面的場外應急預案的編制,并與市局聯合舉辦了廣州市__區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應急演練。全年區內企業開展應急演練212場次、參演單位291家,參演人數24717人。五是建立社會化應急救援隊伍。依托陸仕公司、新奧燃氣公司、湘粵氣體廠、藍豹應急救援中心建立了我區四支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安排每支區級應急救援搶險隊每年經費10萬元,用于購買設施設備。六是編制區級應急救援手冊。為快速、有效、及時、有序的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我局編制了《__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手冊》,供有關部門和人員在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參考使用。
(六)預防為主,積極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一是大力開展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全區申報存在職業危害企業4848家,接觸職業病危害人數39559人。二是抓住重點,著力防控。我區以皮具箱包行業職業病危害防控工作為重點,強化箱包皮具制鞋、寶石加工、IT電子生產、蓄電池、木質家具制造等企業的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累計監督檢查用人單位4653家次,下達執法文書1220份,發現問題或隱患7326項,責令當場改正4965份,限期改正2361項,責令停產停業整頓73家。三是全區累計完成職業健康檢查13083人次,培訓用人單位4756家,培訓企業負責人和管理人員9572人次。四是深化職業衛生季度評價。在全區繼續推行職業衛生季度評價通報制度,把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職業衛生培訓、示范企業創建等5項工作任務分解到各街鎮,并作為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內容之一。五是做好職業病防治評估工作,主要從職業衛生培訓、職業衛生“三同時”、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職業衛生監督
檢查七個方面提升企業職業病防治能力。(七)夯實基層基礎,扎實推進安全社區建設工作。
一是開展安全生產執法隊伍建設標準化工作。區、鎮兩級共投入460萬元推動執法工作規范化建設,提升基層安全生產監察執法能力。二是組建270人的鎮街專職安全員隊伍。我區通過了《關于建立健全鎮(街)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員隊伍的實施意見》。目前,這項工作正在開展。三是安全社區建設成效顯著。花山鎮、赤坭鎮已建成全國安全社區,花山鎮正在推進創建國際安全社區,梯面鎮去年11月25日已在網上向全國安全社區促進中心申報全國安全社區現場評定驗收。花東鎮、新雅街今年1月下旬開展安全社區建設中期績效評估。新華街、秀全街、花城街、獅嶺鎮,已于2015年11月份完成啟動全國安全社區建設及其在線備案工作。
(八)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安全意識。
一是扎實有效地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緊緊圍繞“加強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產”這一活動主題,開展“__區2015年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活動、制作播放綜合類安全生產公益宣傳片、在《今日__》報刊登2015年職業病防治知識競賽試題、制作安全生產公益宣傳片、海報和宣傳畫冊、向市民發送安全提示、安全知識、平安祝福等方面的手機信息等活動,全方位、多視角大力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二是穩步推進各類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全區共組織培訓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611人。舉辦預防職業危害、應急預案管理、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網點從業人員崗前培訓共13期,培訓相關人員2400多人。開展了兩期安監系統執法監察人員業務培訓班,全區六鎮四街、空港委、芙蓉管委辦及安監局相關工作人員約280人參加了培訓。三是制作安全生產宣傳牌,抓好公交車候車亭宣傳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宣傳工作。
2015年,我區安全生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存在不少問題和薄弱環節:一是危化品企業安全監管任務艱巨。我區有危化生產企業15家,危化經營儲存企業117家,非煤礦山3家,重大危險源5家,安全隱患仍然存在。二是職業病防控壓力較大,企業員工體檢工作存在較大困難。我區皮具皮革、制鞋、寶石加工、木制家具、音響電子等行業企業較多,容易發生群體性職業危害事故,極易造成群體性的事件,影響社會穩定。三是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標準化工作推進難度大。一方面,執法車輛配置未落實。根據有關規定,區一級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機構,執法人員15人以上的,不低于3臺;鎮一級安全生產監察中隊執法車輛不低于1臺,執法人員15人以上的,不低于2臺。目前,我區大部分鎮(街)安監中隊尚未達到配置標準,嚴重影響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四是道路交通事故仍然多發。2015年我區道路交通事故251宗,占我區事故總量的95.08%,并發生了1宗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五是基層基礎工作仍然比較薄弱。例如鎮街安監機構不健全,基層隊伍尤其是鎮街安監中隊仍不是真正具備執法資格的隊伍,基層隊伍人員不穩定,素質有待提高。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1月4日,在位于我區花城街廣清輕軌第1標段56號橋墩發生了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開年就發生的事故警示我們: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一刻都不能松懈,下階段必須以事故為鑒、舉一反三,始終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警鐘長鳴,常抓不懈,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事故的發生。各街鎮、各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和市委十屆七次全會精神,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要求,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措施。各類企業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強化從業人員風險意識和安全教育培訓,確保歲末年初和春節期間安全平穩。
(二)針對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特點,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大檢查。各街鎮、各部門要針對歲末年初與節日期間社會活動及氣候特點,組織開展節日期間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屬地和部門責任,分口把守、消除監管盲區、堵塞管理漏洞。各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參加大檢查行動,各部門要報請分管區領導帶隊開展檢查督查。
一是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監管。重點整治各類道路運輸違法違章行為及車輛超限超載行為,加強違法超限運輸源頭治理工作,保持打擊車輛超限超載的高壓態勢。重點開展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隱患治理行為,打擊“三超一疲勞”等違法行為,開展整治“五類車”行動。重點檢查督查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公路危險路段以及以橋梁為重點的交通基礎設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道路旅客安全運輸情況、道路危險貨物安全運輸情況等。
二是加強消防安全檢查和管理。開展專業市場、賓館飯店、旅游景點、出租屋等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地下公共建筑、“三小”場所、勞動密集型生產經營單位為重點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深入開展村(居)民自建樓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對城中村、出租屋的“住改倉”、“三合一”火災安全隱患的排查力度,依法嚴厲打擊“住改倉”從事非法違法經營活動行為,落實對老城區和城中村的防火檢查巡查工作。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消防車通道、防火間距不足,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滯后,出租屋消防安全條件達不到要求、管理混亂等問題。
三是加強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監管工作。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基礎管理,安全生產設施設備維護,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執行和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的落實;重點對煙花爆竹、涉氨涉氯企業、燃氣輸送管道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整治行動,切實加強日常監管,狠抓隱患整改。
四是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監管工作。一是以防范建筑起重機械傷害、施工坍塌、高處墜落、工地用電用火引發火災等事故為重點,檢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二是要針對在建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等施工部位和環節為重點開展檢查。
五是突出重點行業領域隱患排查。特種設備、水上交通、燃氣管道、旅游景區、教育衛生等行業領域和人員密集場所的監管部門,要結合本部門、本系統安全生產特點開展檢查督查。
(三)加強應急管理,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一是加強部門聯動。氣象部門要及時災害性天氣預測,提醒各街鎮、各部門和市民做好防范應對
措施;建設、交通、水務、林業、園林等部門要加強督查檢查,督促相關企業單位制定預案,加強巡查和應急值守,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應急部門要落實應急值守人員和物資,做好應急處置,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二是切實加強節日期間的值班工作。各街鎮、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應急處置管理,加強節日期間的應急值守,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到崗帶班和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時、準確上報,全面做好生產安全事故和其他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及處置工作。(四)認真部署,切實抓好第一季度安全生產工作。2016年是“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實現“四個全面”的關鍵之年,第一季度是一年的開端,要做好2016年的安全生產工作,就要抓好第一季度的工作,必須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強化責任體系建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一方面要全面規范和明確各部門、各街鎮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將其納入“三定”方案。今年,要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完善廣州市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的通知》的要求,由區安委辦牽頭,會同區編辦編制區直各部門、各鎮街安全生產工作職責,進一步完善我區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的建設。另一方面要嚴格落實責任制。區委區政府將在今年3月份前與鎮街、區直部門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各鎮街、各部門也要與轄區內村(居)、下屬單位以及行業監管的重點企業簽訂責任書,認真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監督管理機制。
二是建立健全鎮街安全員隊伍,加強鎮街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建設。2015年11月13日,區政府常務會議通過了《關于建立健全鎮(街)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員隊伍的實施意見》,并以區政府辦公室文件印發,明確了招聘270名鎮(街)專職安全員。12月中旬,區安監局會同區人社局召集各鎮(街)兩次開會具體部署了有關招聘工作,但目前此項工作進展緩慢。各鎮(街)要按照區政府工作部署,在1月份前,制定各鎮(街)專職安全員招聘方案,3月底前完成各鎮(街)安全員的招錄和培訓工作。
三是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建立健全監管長效機制。要在去年完成試點先行的基礎上,加快建立我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信息化管理平臺,運用科學思維和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生產監管水平,建立安監、消防等部門、各街鎮及有關企業共享的危險化學品信息化監管系統,實現信息化、常態化監管。
四是鐵腕整治,強化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和職業衛生監督執法檢查,著力提升職業病危害防控能力。繼續深入開展“打非治違”行動,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非煤礦山等重點行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集中精力,確保我區不出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打非”專項行動工作責任制,確保隱患排查、整改到位。職業衛生監督管理方面:一是做好職業病危害防治評估的迎檢準備工作。督促企業按照評估標準落實各項工作。二是全面開展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核查。結合季度評價、五項行動和防治評估工作,對轄區內的企業進行摸底排查,確保申報數據的全面、真實、準確。三是深化生產使用膠粘劑行業職業病危害專項整治。繼續深入開展生產使用膠粘劑行業職業病危害專項整治,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使用粘膠劑的行為,督促用人單位落實職業衛生主體責任,嚴防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四是加快實施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一體化監管執法。推進建立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一體化監管執法制度,切實提高綜合執法水平和降低執法成本,建立區、鎮二級“屬地為主、上下聯動、協同推進、高效平穩”的一體化監管執法機制。
五是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升應急處置能力。一要加強應急知識普及和企業一線員工的應急技能培訓。大力開展生產安全應急知識普及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應急知識宣傳活動,提高全民應急意識。二要加強應急裝備建設。個鎮街要根據本轄區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隱患,配備相應的應急搶險裝備,提高應急搶險能力。三要深化應急救援隊伍專業培訓。加強各街鎮安監中隊、區級應急搶險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重大危險源等高危行業企業的專業培訓,廣泛運用模擬仿真、實戰化演練等新技術改進培訓手段、創新培訓方式,提高培訓質量。四要建立應急搶險裝備物資儲備體系。區應急辦、各鎮街要根據轄區可能發生的應急突發事件,整理登記轄區各單位企業能調用的應急搶險物資、機械設備等社會力量分布情況建立應急搶險社會物資儲備體系,確保槽罐車、倒灌設備、挖掘機、鉤機、沙袋、個人防護裝備等應急搶險物資調用。
六是強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安全防范意識。一要加大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的宣傳培訓力度,繼續組織各鎮街、區直各單位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利用各種形式,開展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的普法學習。二要加大對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力度,進一步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三要繼續發揮新聞媒體宣傳主力軍作用,制作公益宣傳片,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宣傳普及安全生產和風險防控知識,引導群眾組織依法參與和監督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七是強化城市安全隱患排查,提升城市安全監管水平。系統梳理城市發展過程中的安全問題,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重點加強滑坡災害防范,加強油氣輸送管道、餐飲場所燃氣安全管理,加強交通運輸安全監督管理和春運安全檢查,加強城際軌道和地鐵施工運行、建筑施工檢查,加強城市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和隱患排查。狠抓事故隱患整改,對整改后仍難以符合安全條件的企業要及時關閉、搬遷。
篇10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以人為本,切實加強安全生產保障能力,以隱患治理行動為主線,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突出源頭管理,著力標本兼治,堅持安全發展,切實推進各類重大事故隱患的有效治理。
二、總體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治理行動,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強化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狠抓隱患排查治理,切實解決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推進安全標準化建設,實施分類監管,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繼續保持本市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為促進本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為營造世博會良好環境提供安全保障。
三、主要內容
(一)綜合內容
各區縣、各行業(領域)、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對以下行為進行嚴格治理:
1.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2.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完好率不達標及不按規定進行檢測檢驗的;
3.受自然災害威脅而未落實防范措施的;
4.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完善、整改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落實的;
5.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6.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繳納等經濟政策落實不到位的;
7.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8.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以下簡稱“三違”)的;
9.各級、各部門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監督檢查不到位,安全許可制度執行不嚴格的;
10.市政府、各區縣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安全生產實際,確定需要重點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未按要求切實推進的。
(二)專項內容
1.生產安全。主要包括: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加強各生產環節的安全風險辨識,落實控制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完善各類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開展“治隱患、反三違”活動;落實安全投入,加大隱患治理力度;強化源頭治理,建立隱患治理長效機制;加強石油、化工、冶金、有色、船舶、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器材、電力等重點行業的安全監管。特別是強化危險化學品企業和其他化工企業的安全監管,嚴格準入制度和安全管理,嚴厲打擊超許可范圍生產經營等違法行為;加大危險化學品企業布局調整力度,逐步淘汰落后工藝,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聯合執法,推進蘇浙滬危險化學品運輸聯控機制建設;加強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責任部門:市安全監管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交通港口局、市國資委、市消防局
2.建筑施工。主要包括:重點加強“世博”工程建設、虹橋樞紐建設、重大市政工程建設、軌道交通建設、隧道工程建設、水務建設等項目的安全監管,制定和落實高大模板支撐體系、長大隧道、高大橋梁及地下暗挖高邊坡等危險性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并加強建筑施工重大危險隱患源的監控;強化預防坍塌、高處墜落、起重機械等以及預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氣體中毒等措施的落實;加強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和使用管理。
責任部門:市建設交通委、**世博局、市水務局、市國資委
3.交通運輸。
(1)道路交通。主要包括:查處超速、客車超員、疲勞駕駛、酒后駕駛等易導致群死群傷的交通違法行為;加強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營運車輛駕駛人從業資格和客運站的安全監管,依法查處客運車輛掛靠經營、非客運車輛違法載客行為;開展創建“平安暢通縣區”活動,加強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開展道路運輸企業安全評估;加大汽車行駛記錄儀GPS安裝使用和監控平臺建設的力度;實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危險路段和養護維修作業安全措施;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加強對新建、改建道路通行條件的安全監管和安全評估;加強對機動車生產企業的安全監管,提高機動車產品質量等。
責任部門:市公安局(市交警總隊)、市交通港口局、市建設交通委、市農委、市質量技監局
(2)軌道交通。主要包括:加強軌道線路設施設備、供電設備、行車設備防災報警設備等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不斷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運營安全投入,強化安全技術保障;細化各類應急預案,強化員工安全培訓,積極開展預案演練;加強運營設施保障,確保運行狀態良好;合理調整運營組織,確保運營安全有序;構建搶險救援中心,增強安全督查力量。
責任部門:市交通港口局
(3)水上交通。主要包括:加強老舊船舶、非標準化船舶安全監管;開展錨泊船舶安全專項檢查,船員、船舶證書打假專項行動;繼續開展砂石運輸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活動;開展船舶駕駛臺資源管理工作,有針對性地加強培訓和船舶檢查力度。加強漁業船舶的安全監管,實行進出港簽證,嚴格“三證”(持船舶檢驗證、船舶登記證、捕撈許可證)作業要求,漁業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號設施設備配備齊全,運行正常;落實漁業船舶編隊生產制度;加強蟹籠、漁運等高危作業漁船及老舊漁業船舶安全生產;加強漁業船員職業技能培訓教育,漁業船員持證上崗;漁業船舶嚴格執行各項航行作業規則、規程等。
責任部門:**海事局、市交通港口局、市農委
(4)鐵路。主要包括:深入開展營業線施工安全、路外安全、貨物裝載加固等專項整治;加大道口的拆、并、改力度,依法取締非法通道,加快道口平改立進程;加強旅客列車“三品”(即易燃、易爆、危險品)檢查,落實站車防火防爆制度;提高鐵路行車關鍵設備的生產制造質量及維修水平。
責任部門:**鐵路局
(5)民航。主要包括:落實空防安全措施和應急措施,提高機組飛行準備質量,及時妥善處理飛機故障,整頓機坪秩序,嚴格危險品運輸管理。
責任部門:民航華東管理局、市交通港口局
4.人員密集場所及消防安全。主要包括:加強對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旅游景點、學校、醫院、賓館、飯店、網吧、公園、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建立及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明確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強單位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定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加強演練;開展以大型倉庫(堆場)、大跨度廠房等為重點的火災隱患普查;整改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建筑、地下空間、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產經營單位等重點場所的火災隱患,特別是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落實建筑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設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及消火栓系統要運行正常;電氣線路敷設以及電氣設備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人員密集場所在投入使用或營業前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室內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層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豎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實;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依法經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領域的消防產品的質量符合要求。
責任部門:市消防局、市民防辦、市旅游局、市教委、市衛生局
5.特種設備。主要包括: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和日常維修保養;嚴格特種設備登記建檔、檢驗、檢測、安裝、租賃、維護、保養和使用;作業人員持有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安全附件和安全保護裝置按規定進行檢驗(校驗);完善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督促推進各氣瓶充裝、檢驗單位氣瓶電子標簽的應用工作。
責任部門:市質量技監局
6.農業機械。主要包括:嚴格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年度檢驗,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的申領、換發和審驗;加強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查處違法載客、無牌行駛、無證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積極開展“平安農機”創建活動。
責任部門:市農委
7.電力安全運營。主要包括:加強惡劣氣候等自然災害的預測預警;做好電力“迎峰度夏”工作;加強重要輸變電設施和發電廠主機設備的安全管理;做好電力行業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加強電力二次系統安全防護工作;加強電力建設工程的安全管理。
責任部門:華東電監局、市經濟信息化委
8.民爆器材。開展“四超”(即超員、超量、超產、超時)、“三違”專項整治;推進民爆企業連續化、自動化等生產技術的本質安全措施落實;打擊民爆器材生產、經營企業非法建設、非法生產和非法經營;開展民爆火工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要求并監督所有民爆企業的所有涉爆場所都要依照民爆安全規范加裝電子監控系統,實現24小時監控,并將相關數據保留三個月以上等。
責任部門:市經濟信息化委
9.燃氣安全。主要包括:加強燃氣輸配管網的安全檢查,尤其是對有可能造成燃氣在地下空間內積聚的建(構)筑物更要進行全面檢查;加強對管線保護區范圍內的施工安全管理,防止野蠻施工等行為;加強燃氣管道運營設備及違章占壓整治,嚴厲打擊非法經營液化氣等違法行為;督促燃氣企業加強安全管理,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等。
責任部門:市建設交通委
10.市規劃國土資源、工商、文廣影視、環保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組織或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治理行動。
四、總體安排
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將安全生產治理行動貫穿“安全生產年”各項工作的始終,與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檢查、同步總結。
(一)細化方案,自查自糾(5月15日前)
各區縣、各有關部門按照方案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和**年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發現的突出問題,制訂本區縣、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落實責任,細化要求,強化措施,并認真抓好組織發動工作,開展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自查自糾,針對排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整改到位。
(二)督促檢查,全面推進(5月至9月)
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區域(領域)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確定的重點和雨季汛期安全檢查、應急管理工作要求,加強對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對行動過程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掌握情況;對重大事故隱患和突出問題要掛牌督辦,逐項銷號;對普遍性和傾向性問題,要分析原因,研究對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鞏固成果(10月至12月)
各區縣、各部門要針對四季度工作特點,深入治理“三違”現象,嚴肅處理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以及超員、超載、超速和超限運輸等違法違規行為,認真落實防火、防爆、防塵、防靜電、防寒風大潮、防冰雪災害、防凍裂泄漏,以及交通運輸安全防范等各項措施,切實消除事故隱患。
各區縣政府對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開展隱患整改情況“回頭看”,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建立長效機制,并對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進行全面總結。
五、具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區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工作的領導,迅速制訂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重點、步驟、要求和保障措施,迅速動員部署,貫徹落實到基層,要發動廣大從業人員參與治理行動,發揮行業協會、學會和科研院所在安全檢查、隱患治理和技術推廣等方面的技術支撐作用,做到深入發動,群防群治。各級安委會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
(二)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各區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在全面部署、全面推進的基礎上,將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重點放在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軌道交通、水上運輸、建筑施工、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冶金、有色等重點行業(領域)的重點企業,以及近年來事故多發的企業,同時,要結合“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點時段,加強重點部位、重要設施、關鍵裝備和關鍵崗位的安全檢查,兼顧其他作業場所和崗位,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開展治理行動,努力減少事故總量,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產治理行動是安全專項整治的深化,是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繼續。安全生產治理行動,既要抓現場,反“三違”,治隱患,努力把事故降下來,又要著力推進重點行業(領域)和企業的安全標準化建設,推動企業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落實各項治本之策,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提高企業安全基礎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統籌協調,形成合力。各區縣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要把這次安全生產治理行動與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結合起來,對重大隱患和問題,及時組織聯合執法、專項執法、隱患舉報和輿論曝光督促解決;與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隊伍“三項建設”結合起來,推進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與實施安全生產許可、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日常監管監察等工作結合起來,綜合采取法律、行政、經濟、教育等手段,統一部署,統籌兼顧,相互促進,務求實效。
(五)掌握動態,強化監督。各區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及時掌握治理行動進展情況,建立健全信息統計報送工作制度。逐月統計上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完成情況和安全生產投入情況等,同時,建立完善控制指標月通報、季和年度考核制度,確保工作進度和質量。要采取巡檢、抽檢、互檢等方式,對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逐級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蹤落實;健全和落實重大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號等制度,對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發事故的,依法嚴厲查處,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9月底前,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將對全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進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市安委會辦公室將結合上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督查,在國務院安委辦來滬專項督查前,對各區縣、市各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治理行動情況進行檢查。
各區縣政府、市各有關部門按照以下時間節點,向市安委會辦公室報送相關材料:
1.4月底前,報送本區縣、本部門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2.每月月底前,報送本區縣、本部門當月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開展情況和治理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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