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農經濟分散性范文
時間:2023-11-24 18: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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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山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 勘測設計 方法重點
黨的十六大提出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保障飲水安全是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之一。為了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相適應,農村人畜飲水工作需要把提高供水保證率、改善水質,解決飲水安全問題放到第一位。由于這項工程沒有比較完善的適合山區飲水工程的標準,設計全靠因地制宜,加上山區貧窮落后,水利工程建設滯后,工程建設項目少,飲水安全人口眾多,工作強度大,給工程的勘測設計工作帶來了困難和挑戰。
1 山區小型飲水安全工程的特殊性
由于山區小型飲水安全工程受地理條件限制,一般都存在著下列情況:①地形起伏大,管道布設困難;②工程小而分散,一個項目控制人口少則百余人,多則上千人,管徑大在DN25mm~50mm之間,長度少則四五百米多則十幾公里,工程投資少則幾萬元,多則幾十萬元;③水源條件差,很少有較大的集中水源,一般均采用分散小水源供水;④設計人員少,工作量大;⑤水源多為井泉水和溪溝水,水質一般較好,渾濁度較低,但洪水季節渾濁度將會有短期超標;⑥區域性水資源短缺,供水保證率低;⑦部分地區落后,群眾素質不高,長期以來用習慣了就近不安全的水源,設計采用先進的設施后,當管理跟不上時,會使工程達不到設計效果;⑧水量實測資料缺乏。
2 飲水安全工程對水源水質的要求及我州水質情況
為使農村人畜飲水安全得到保障,農村供水的水質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生活飲用水質標準》。水質標準包括物理性狀、化學性狀,毒理學及細菌學四大類指標。
根據對400多處飲水安全工程取用的不同水源水質進行的取樣化驗,各水樣水質良好,經統計分析,主要體現在:
水的物理性狀包括渾濁度、色度、臭和味等各項指標。要求水質從感觀上對人體無不良刺激。但在實際飲用水源中,大部分水源在洪水季節會出現短期渾濁度超標,只有級個別水樣長期物理性指標不合格。
水的化學性狀包括PH值、總硬度、鐵、錳、銅、鋅、揮發酚等各項指標。地下水取樣含鐵、錳和硬度過高,需采取除鐵除錳措施來降低水的硬度,其處理工序復雜,成本過高,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中管理等無法滿足,遇到此種水源時只能另擇水源,其他指標基本未出現有超標情況。
水的毒理學指標包括氟化物、鋁、砷、氰化物等有害物質,超過衛生標準時將對人體產生危害。只是現有個別地方農村自用水源有含砷超標的情況。
水的細菌指標包括細菌總數和大腸菌群,通過消毒措施,使水質達到流行病學上安全,為群眾供應衛生的水,是建設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另一主要目標。從設計取用水源情況,有60%以上水樣出現細菌總數、大腸菌群超標的情況,因此,處理細菌指標是我州工程設計的重點。
3 水源的選擇,是工程成敗的關鍵。
3.1水源及用水戶的特殊性
山區小型飲水安全工程由于地理條件的特殊性,加上工程投資的合理性,要采用一個大水源來解決一大片或數個村,這是很難辦到的。首先是地理條件限制,山區地形復雜,高差大,住戶與住戶之間,住戶與水源之間,常常被山脈隔斷,山腳一般可找到較水源大,但高差大距住戶遠,給工程設計帶來了極大的困難;其次,由于住戶分散,一般一個小村寨少則三五戶,多則幾十戶,上百戶的村寨幾乎沒有,還有一定數量的分散獨立戶;第三,水源大多為分散的小井泉水和溪溝水,一般距住戶很遠,如果需尋求較大的水源,有時幾乎不可能,若有,往往需從較遠的、位置又低的地區去取。
3.2水源選擇應注意的問題與方法
水源是工程設計成敗的關鍵,這是飲水安全工程的核心,對于一個較大項目來說,對水源進行各種水文地質勘測工作和水資源論證是很容易的,因小型飲水安全工程的水源沒有實測資料及相關水文資料,水量的可靠性很難搞清楚,特別是地下暗河水或龍潭水。
另一方面,在選擇水源時,如果只從質和量上進行選擇確定,不考慮后期管理因素,工程建好了,是否能運行仍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了。部分農村人畜飲水工程,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水源枯竭,使供水保證率低,供水范圍減小或工程報廢;二是管理跟不上,這主要是提水供水的較多,由于山區經濟條件差,收費困難,加上有相當一部分住戶附近又有一定的季節性水源,大都不愿交費,使工程運轉困難,最終造成工程不能運行;三是施工達不到要求,主要是管道理深不夠,易受損壞,若維修不極時,就會使工程停止運行。根據這些情況,設計除重點選好水源外,必須充分考慮管理的方便及管理成本,因此水源選擇時應盡量多水源進行比較分析。
水源選擇時,水量的確定是最關鍵的,由于沒有實測資料,因此須從以下幾方面去對水量進行論證,一是實地進行測量,要求在枯水期,因本年度項目一般都有規劃,二是對水源附近群眾進行調查,了解水源的豐枯變化情況,推算枯水流量,三是地勘測量,對水源附近作一些簡單的水文地質工作,同時,根據本地區水文地質資料,按本水源集雨區域各層巖性地下徑流模數,計算出地下徑流,與實測流量進行對比分析,綜合得出該泉水的枯水流量。
4 方案選擇及水處理方法需因地制宜、因水而異。
山區分散式小型飲水工程方案選擇時不但要按常規工程進行技術經濟比較,重點還必須充分考慮下一步管理的方便性,因為這些小工程,要成立專門的管理組織是很難辦到的,工程必須盡量做到管理方便,使用成本低,一般情況最好不用提水,只在沒有其它水源,只有提水這一唯一取水方式,且當地確實非常缺水地區才采用提水,或項目相對較大,能成立固定的管理機構,收取的水費能維持正常運轉的工程才考慮提水。
水處理對山區小型飲水工程來說,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由于一個水源日供日量少則幾立方,多幾十立方,因此,必須因地制宜、因水而異,最好采用簡易的快濾池,用漂白粉等方便的消毒方式。
5 工程構筑物的設計在應用規程規范時需根據實際進行調整
飲水安全工程設計,主要參照的規范是《村鎮供水工程技術規范》及相關規范,但是用水標準及構筑物計算時,應根據實際進行調整。由于山區小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太分散,往往單位投資偏高,其中,投資大的主要項目是管道,但管道長短受地形限制,不易改變,但管徑大小確是主要因素,與輸水量大小關系極大,其次,還要結合各地實際,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合理選擇用水標準,不能統一套用一個定值。
構筑物是工程的主要建筑物,根據《村鎮供水工程技術規范》,對Ⅴ型供水工程,其調節構筑物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40%~60%計算,但是,當供水量非常小時,如果仍按此計算,當遇特殊情況用水時,整個蓄水量都不能滿足,因此,對特別小的用水單位,其調節構筑物應按實際進行增大,滿足用水調節要求。
6 工程概算需完全結合當地實際,否則無法保證工程施工質量。
山區小型飲水安全工程由于極為分散,工程概算時,應充分了解當地材料,盡量利用當地可能的材料,特別是各構筑物設計時要考慮的問題,從方案、砂石料開采等都必須與考慮當地因素,因為在山區,有些構筑物距公路達幾公里,如果材料外運,投資相當大,加上目前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比例較大,勞力有限,如果大量的材料倒運,不但增加工程投資,工程施工難度又大,對工程質量就會造成影響。
7 加強施工期跟蹤服務,充分利用基層設計單位,更有利于工程服務
因山區小型工程點多面廣,在目前形式下,設計單位已是高強度超負荷工作,設計中難免有不周全的地方,工程施工中,應加強跟蹤服務,極時調整不完善的設計方案。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當地基層勘測設計單位熟悉地方情況、后續服務方便的特點,小型工程應盡量由基層勘測設計單位進行。從近幾年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的設計來看,基層勘測設計單位所作的設計一般都比上級設計單位所作的具有更好的可操作性,這已經成為不可爭議的事實。
8 提前做好前期準備工作,使工程設計更具有可操作性。
農村實行土地承包后,土地糾紛、水源糾紛常常不斷,由于工程設計時還沒涉及到各農戶利益,問題沒暴露出來,到工程施工時,一些素質低的群眾往往用各種借口阻止取水、阻止埋設管道等,特別是不同村寨、村組,鄉鎮之間更是經常出現。不但給設計增加了較大的工作量,給工程投資控制又帶來了很大困難。雖然這種現象不可避免,但可盡量減少。這就需要要工程進行勘測設計前,先由受益村寨開好群眾會,對可能利用的水源、占地,先簽意向性協議,設計方案作出來后,將方案反饋到受益村寨,再一次招開群眾會,具體落實,然后才正式出設計資料上報審批,這樣可大大減少施工過程中的方案調整,有效的控制工程效益及工程投資。
篇2
關鍵詞:組長;村治改革;制度變遷;熟人社會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2004年湖南省裁減了將近10萬名“村官”,一年節支大約3億元。①筆者看到報道為老百姓感到高興,這將大大減輕農民負擔。但是筆者通過對湖南省洞庭湖區的部分鄉村的調查,發現了其中的蹊蹺。原來所謂的“十萬大裁官”竟然有一部分是裁減了村民組長。此外,筆者還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是組長“撤而不退”,很多地方是撤銷后又恢復,恢復后又撤銷,如此反復多次,卻始終沒有能夠讓組長“消失”。村民組長為何屢撤不“消”呢?
一、撤銷組長弊大于利
湖南省部分地方撤銷組長,主要目的是消債減赤,平衡村級財政預算,提高工作效率。但是改革實踐表明并沒有達到預期目的,不僅沒有減少財政支出,反而誘致許多意想不到的問題。
1、機會成本比較高
制度安排是否合理最重要的標準是制度收益要大于制度成本和機會成本。調查發現湖南部分鄉村在推行撤銷組長的改革中,增加了制度運行成本,特別是撤銷組長的機會成本比較大。漢壽縣烏珠湖村一位退休村干部曾給筆者算了一筆“帳”。從村組干部的工資支出來看,若把村民組長撤銷,則至少需要6名村干部(包括1名會計)才能夠比較好的管理本村事務。每一位村干部的工資平均為3500元/年,那么6名村干部的工資總支出則為21000元/年。老同志還告訴筆者,在撤銷村民組長的情況下,因各農戶農田用水時缺乏監督而產生的水資源浪費大約為15000元/年(該地區普遍實行集體灌溉,每畝地每年需交水費20元)。把村干部的總工資和浪費的水資源價值這兩項加總,總成本為36000元/年。
如果設立村民組長成本反而還要低。烏珠湖村如果每個組都設立組長,只需要3名村干部管理本村事務就綽綽有余。假設每名組長每年按1000元的報酬計算(1000元還是高估了),村里的人頭經費需要23500元(13名村民組長的總工資與3名村干部的總工資之和)。與撤銷組長相比,可以節約近12500元。由此可見,撤銷組長是“好心辦了壞事”,不僅沒有減少村里的支出,反而加重了村級財務負擔。
2、管理難度增加
管理要講求管理幅度與管理效率。一個組一般有30戶左右,150至200人;管理范圍山區一般較大,平湖區一般較小,但是即使是較小的組也有將百畝地。從企業的角度來看,要提高管理效率,100至200人也需要一個“工頭”。雖然農村實施家庭承包責任制,但是一個組就是一個大集體。組內公共產品的管理、維護、維修需要一個牽頭人,家庭之間或者家庭內部的矛盾需要有權威的人調解,本組與其他組的交往、本組與鄉村之間協調等都需要一個專人來處理。但是一旦取消組長,村干部管理幅度過大,必須面臨更多的農民直接打交道,管理難以到位;村干部不是本組人,安排和抽調勞動力進行公共產品管理和維護難度比較大;如果村干部不是本組人,難以取得農民的認同和擁戴,反而會引起村民的抵制。烏珠湖村的村秘書感嘆到“撤銷組長以前,我們村委會就這么幾個人,工作起來難度比較大。撤銷組長以后,還是這么幾個人,根本難以管到位”。
3、利益表達渠道中斷
農民利益表達是農民群體爭取和維護自身利益的前提。在特定的語境下,它不僅是農民致富與農村發展的重要條件,同時還是農村社會的一種“穩定劑”。對于教育文化程度普遍較低的農民來說,具有一定“代言”功能的村民組長(上傳下達,反映農民的心聲和需要)長期以來成了農民寄托希望之處。撤銷村民組長,也即等于中斷了農民的利益表達渠道。此時,農民只有通過上訪等非正常化的手段(但卻可能是合法的途徑)來爭取和維護自身利益。長此以往,必將造成社會關系日益緊張,威脅農村乃至整個社會的穩定。有人認為,撤銷村民組長以后,農民仍然可以向村干部們反映意見和問題,其利益表達渠道仍然暢通無阻。而筆者卻不以為然,因為:一方面,撤銷村民組長之后,村委會干部必須直接面對眾多農戶,再加上農村工作本身的繁重性和復雜性,村干部根本就不可能有多少精力和時間去處理農民的意見和訴求;另一方面,村委會雖然不是政府,村干部雖然不是官員,但是許多村干部的“官僚化”傾向卻比較嚴重,對村民愛理不理。因此,當村民向村干部反映意見時,很可能如某位村民所說“光靠村干部是不行的,他們才懶得管”。
4、組內凝聚力量下降
鄉村社會在漫長的歷史演進過程中,逐漸形成了一個個或大或小的聚落(也即是我們常說的自然村)。我國的村民小組大多依自然村落而建。在很多鄉村地區,一個自然村往往就是一個村民小組。在一個村民小組或自然村落之中,村民們世世代代生活在一起。這就決定了村民小組事實上不僅僅是一個行政建制,而且是一個真正的熟人社會。在這個熟人社會里,血緣和地緣把村民們“捆綁”在一起,他們共享一種村落文化,共同參與人情往來,由此獲得一種相互認同感和歸依感。同時,村民們世世代代共同生活起居,由此產生了共同的聚落意識和文化觀念(我們可稱之為村莊的本土資源)。這種聚落意識和文化觀念在鄉村社會的生活和穩定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而村民小組合并之后,村民往往難以適應由“熟人社會”向“陌生人社會”的轉變,村民之間的相互認同感被大幅度削弱,村民之間的交往成本也就隨之增加。此外,把各個村民小組合并到一起,由地域、空間上的變動導致了村莊原有的和諧秩序遭到破壞。破壞了本就比較稀缺的村莊本土資源,擾亂了其固有的和諧秩序。②最終將導致村莊內部失去了主心骨,使村民心中產生無依無靠之感。其結果將不利于農村的穩定與發展。
二、組長為何屢撤不“消”
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村委會和村民小組制度在中國廣大農村社會普遍建立。湖南省許多地方為了減輕村級財政負擔,裁撤組長,但都是屢撤不“消”,撤而不絕。原因何在?筆者認為,它有內在的歷史邏輯和現實需求。
1、組長制有其歷史邏輯
保甲制度產生于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是利用家族制度和倫理觀念建立基層行政機構,進行統治的一種社會管理制度。它的本質特征是以“戶”即家庭為社會組織的基本單位,以一定的戶數組成甲,再由甲組成保。雖然各個朝代、各個時期的保甲制度不盡相同,但其結構與組織形式大體相當。自宋朝以后,歷代封建統治階級都利用保甲制度來維護和強化其對地方基層的控制。但是筆者認為,保甲制也有其內在經濟根源和政治需求。首先只要是小農經濟保甲制就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分散性是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的基本特征。在一個個分散的經濟體之中,人們世世代代共同生產,共同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因為能夠自給自足,他們很少甚至從來不和外界交往,由此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自然村落。正是這些分散的自然村落為保甲制度的實施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在眾多地方,保甲制度正是基于這些分散的經濟體而建立的。其次保甲制也是甲內村級的政治需求。從政治上看,保甲制度的推行是為了滿足統治階級穩定社會、鞏固政權的需要。統治者在基層社會設立保甲,將國家的觸角伸到基層,在社會最基層形成一道嚴密的監視網,有利于“察言觀色”,掌握民情,并隨時應付社會動亂,從而達到“可為增進地方行政體系整肅之方,故其目的,將使無一家無一人不得其治焉。”③所以,在經濟和政治這兩方面的因素的作用下,保甲制的產生也就有其必然性了。此外,保甲制度雖然主要是靠行政權力強制設置的,但統治者在設立保甲時也往往要考慮地緣、聚落因素。
2、組長制有著現實需求
村民組長制度作為我國農村基層的一種制度安排,其初衷就是為了滿足農民需要和農村社會發展需求的。長期以來,村民組長在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扮演者重要角色:落實黨和國家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向上級反映農民的意見和需要;增強農民合作能力,發展農村公共事業;為農戶提供生產服務及濟貧扶困等等。概括地說,村民小組長充擔了農民和農村的技術推廣員、政策宣傳員、鄰里關系協調員、對上、對外交往的聯絡員、村內公共產品的管理員、組內利益的代言人。實踐已經充分證明:農民不僅需要村民組長,而且迫切期待著組長在鄉村治理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如若撤銷村民組長,將會產生這樣的疑問:原來由村民組長提供的村莊服務將由誰來取而代之?村莊里面是否還存在能與村民組長相媲美的服務供給者?若上述條件無法滿足,則村民們的現實需求又該如何著落?如何解決制度變遷與基層農民需求的矛盾?
3、制度安排的路徑依賴和鎖定
制度經濟學理論指出,一個具有正反饋機制的體系,一旦在外部偶然性影響下被系統所吸納,就會產生一種“路徑依賴”。在制度環境沒有發生足夠變動、相關配套措施沒有出臺之時,該制度安排就會沿著其固有路徑發展下去,而很難被新的乃至更優的制度安排所取代。我國村民組長制度有著幾千年的歷史淵源和將近三十年的實踐基礎,已經深深地扎根在我國廣大的鄉土社會之中。而在目前乃至較長的時期內,我國的鄉村社會性質仍將不可能發生“質”的飛躍。在客觀環境發生根本性變遷之前,村民組長制度將依其“慣性”繼續運作下去。任何不合時宜、強加于其上的外力都將對農村社會發展產生不利的影響。所以,在我國鄉村社會環境發生質變、鄉村治理模式得以轉型之前,為了節約區區村民組長的報酬而試圖撤銷村民組長的行為,必將是徒勞無功的。
4、組長制有著深厚經濟基礎
如前所述,小農經濟是我國封建社會保甲制度產生的經濟根源。而目前,較大范圍的小農經濟仍然構成了我國村組制度的經濟基礎。雖然我國疆域廣闊,但大多為山區和丘陵地帶,只有部分適合現代化、規模化農業大生產的平原地區。這樣的自然地理條件使得我國廣大地區(尤其是中西部地區)小農經濟狀況將長期持續。即使在某些農耕區已經使用插秧機、收割機等現代農業生產工具,但這種使用大多僅限于小范圍、小規模的使用,無法形成規模效應。小農經濟的分散性并沒有得到較大的改觀。而將長期持續的小農經濟狀況為組長制提供了穩固的現實土壤,并從根本上決定了村民組長制也將長期延續。
三、村治改革:組長的未來走向
村民組長制度深厚的歷史淵源及其穩固的現實基礎,決定了它在當代中國的鄉村社會仍然具有頑強的生命力。在中國村治變革的大潮中,村民組長制度的未來走向值得我們深入思索。筆者認為,對于村治改革,我們要有前瞻性、宏觀性、與戰略性的安排。
1、村治改革的總體方向
金星村治改革,首先必須確立改革的總體方向。筆者認為,當前中國的村治改革應該以“合村莊、裁村干、留組長”為總體方向。稅費改革及農業稅取消之后,一方面是減輕了農民負擔,另一方面也使鄉村財政收入大為減少。此時,如何進行制度變革以節約財政支出成為擺在村級組織面前的一個難題。目前,一些地方的做法是,既合村又并組。筆者認為,在稅費改革滯后,村干部免去了許多征收稅費的任務,工作難度有所下降。因而,在條件允許的地方,可以試行合村,并酌情減少村干部的數量。而村民小組作為一個自然村,作為一個“熟人社會”,其內在的聯結紐帶比較牢固,則不宜進行合并。
需要解釋的是,這里所講的“合村”并不是為了“弱村”。恰恰相反,它是在對鄉村資源進行重新組合及優化配置的基礎上,達到“強村”的目的。而且,大多數行政村作為一個“半熟人社會”,對其進行合并較之對村民小組進行合并,所必需的“磨合期”要短得多。當然,在“合村”時也必須慎之又慎,要妥善處理好村級財產、債務等問題。
2、組長廢立的時機選擇
經濟學中的邊際分析原理告訴我們,邊際收益與邊際成本是衡量經濟行為能否實現效用最大化的基本變量。若額外進行某一經濟行為的邊際收益大于所需耗費的邊際成本,則進行該額外的經濟行為就是劃算的,否則就不劃算了。雖然這一理論產生于經濟學并主要應用于經濟學分析之中,但我們同樣可以利用這一原理來分析村民組長的廢立問題。如下圖所示:X軸表示村民組長制存在的時間,曲線OA表示實行村民組長制所耗費的成本,曲線CD表示實行村民組長制所帶來的收益。隨著客觀環境的變化,實行村民組長制的邊際收益與邊際成本都在不斷的變化。到某一特定時期,兩者將相交于B點。從圖中可知,在B點之前,由于實行村民組長制的收益大于成本,所以設立村民組長是劃算的。而在B點之后,因所獲收益小于所耗成本,故再設立村民組長就不劃算了。
當然,實行村民組長制的邊際收益與邊際成本的衡量是相當復雜的,需要我們綜合考慮多方面的因素。設立村民組長的收益包括前面所提到的組長提供的各項服務,如上傳下達、生產指導和組織村民集體行動等等。其成本則包括組長的工資報酬及相關的管理成本。在對村民組長制進行成本收益分析時,這些因素都必須列入考慮范圍之內。
由上可知,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客觀環境的變遷,組長制也必然要相應的發生變革,甚至在某個時候被廢棄。但村民組長的廢立并不是一件簡單的“拍腦袋”之事,需要我們審慎為之。
3、村治改革的具體措施
在筆者看來,當前我國村組制度主要存在著兩個問題:一是許多村民尤其是年輕人不愿當組長,使村民組長制度陷入“朝中無人”的困境;二是村民組長隊伍整體素質(主要指文化水平)仍然較低。解決這些問題,健全村民組長制度,可以采取以下三大措施。
(1)重新審視組長人選
有人認為,只有讓那些年富力強、有知識、由文化的年輕農民擔任組長,才能順應市場經濟發展的潮流,才能更快地帶領農民脫貧致富。而筆者認為,這種觀點初衷可佳。農村也確實需要有知識、有才干的年輕農民來當“領頭羊”。但是,放眼當今農村,中青年農民的大量外流已經使農村極大地損失了草根階層的潛在的領導力量。于此情形,又會有多少有知識、有才干的年輕農民愿意留在農村,愿意為那區區“五斗米”而折腰呢?所以,從目前來看,此種觀點只能是“異想天開”。
如此看來,在村民組長年輕化之路“荊棘滿叢”的情況下,我們只得另覓他途了。筆者認為,在村民小組這一熟人社會中,當眾多年輕人不愿當組長的時候,我們也可以適當地考慮讓那些富有公益心、有威望而又身體健康的年長者來擔任組長。其依據在于:從歷史上來看,在中國古代社會,那些年長、有學識而又有威望的族長、士紳在本族乃至本村之中有著重要的影響力。他們能夠有效的聚集本族、本村的民眾,妥善處理族里和村里的公共事務;從現實來看,歷史發展到今天,雖然宗族勢力在很多地方都有所削弱,但自然村落的整體架構仍然保持比較完整,鄉鄰、家族觀念等“小傳統”的影響依然根深蒂固。依此觀之,村民組長的“傳統化”之路并非不可取。當然,傳統并不意味著保守,也絕非意味著“復古”。我們的目標在于適當借鑒傳統,賦予組長以道德權威,讓組長在鄉村建設與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2)構建適當的激勵機制
許多村民不愿意當組長,固然有農村工作不好做,難度較大這一方面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村民組長工作所產生的正外部性太大,也就是說村民組長自身收益大大小于它的工作所帶來的社會收益。所以,破解村民組長“朝中無人”難題的關鍵在于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勵機制。而這套激勵機制發揮作用的前提在于讓村民組長獲得比較適當的自身收益,讓其自身收益與社會受益達到一定程度的均衡。讓村民組長獲得適當的自身收益,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經濟收益入工資報酬等等,應該達到當地社會平均利潤水平;二是政治收益,如入黨、向上級鄉村政權升遷等等(當然其主要考核標準仍然是自身政治覺悟與素質)。
值得一提的是,建立該激勵機制時應該充分考慮當地的社會經濟生活水平,切忌盲目攀比、脫離實際,以免導致設立村民組長的成本過高。同時,更應該杜絕村民組長權力過大、出現“一手遮天”、“山頭主義”等現象。
(3)加大鄉村財政支持力度
如前所述,稅費改革及農業稅取消大大減少了鄉村財政收入,給鄉村財政增加了很大的壓力。在眾多村級組織本來就債臺高筑的情況下,若國家再不加大對鄉村財政的支持力度,則很可能使鄉村財政進一步陷入“借債—還債—借債”的惡性循環。而且,稅費改革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依靠國家自上而下的行政壓力推行的。隨著時間的推移,部分鄉村為了增加財政收入,很可能又會以各種名目向農民征收稅費,使農民負擔再度反彈,從而難以走出稅費改革的“黃宗羲定律”。④
加大對鄉村財政的支持,應該堅持中央與地方政府分級負擔的原則。中央政府應該負責其中較大一部分(可為50%),省級和縣級政府各負擔30%和20%。對于上級政府用于鄉村建設所投入的財政資金,應該堅持落實到位,堅決杜絕截留、貪污和挪用等現象。
綜上所述,部分鄉村為減少村級財政支出而實施撤銷村民組長的制度安排是不切實際、不夠理性的。在目前的制度環境下,實施撤銷村民組長這一強制性制度變遷的條件尚未具備。村民組長制在當代中國仍然具有頑強的生命力。目前的關鍵問題在于采取相關措施,不斷地完善村民組長制度,使之在我國鄉村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注釋:
①董偉.湖南村官大減員村官減少10萬一年節支3億元[N].中國青年報2004.5.31
篇3
關鍵詞:農村 土地流轉 問題 對策
中國作為一個傳統的農業大國,土地是農民最基礎的生產資料,是其生產、生活必不可少的載體,農村的發展、農民的增收都離不開對土地的利用,這就說明土地是“三農”問題和建設新農村的核心。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家庭經營制度之下的小生產、分散經營等低下的經營方式已經成為農民的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的瓶頸。發展以標準化、集約化農業經營模式為特征的現代農業,同時建立健全與之相配套的機制已成為當務之急。因此如何才能使土地資源得到有效配置,提高土地生產率,穩定農業生產就顯得至關重要。做好土地流轉工作,事關農業發展、農民持續增收、新農村建設的大局,是促進農業規模化、產業化的必由之路,在我國現有的國情下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土地流轉對農村宏觀經濟的推動作用
農村土地流轉,是提高農業生產力的內在要求,是農業現代化的必要基礎,是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必然結果。隨著我國農村土地流轉方式的創新和制度的進步,土地流轉對于我國宏觀經濟,特別是農業經濟能夠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第一農地流轉促進了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從而對農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起到推動作用。通過推進土地流轉,吸引了大批企業和種養大戶投資農業,把零星的土地從千家萬戶農民手中集中連片,實現了土地集約生產和適度規模經營。第二農地流轉促進了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的轉移,從而加快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進程。第三農地流轉促進了農民收入的增長。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促使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農戶在獲取有保障的土地流轉收入的同時,還可將空余時間用于經商或打工,從而獲得非農產業經營收入。
二、影響土地流轉的制約因素
1農村土地產權虛位是限制土地流轉的根本原因:產權清晰是市場機制正常動作的基本保證。當前農村土地產權關系的權能較混亂,主要表現在:一是承包地的產權主體不明確。二是土地的各種權益模糊,沒有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屬性及土地使用權流轉合同的債權屬性。三是土地承包權的性質界定是以政策為主,土地權利的規定還沒有被完全上升到法律高度。
2、由于中國傳統的農業耕作方式沒有徹底改變,一些農民比較重視小農經濟,對土地的流轉問題存在著排斥的心理。很多農民對于小農經濟比較認可,仍實行土地的自主經營模式。一些農民出外務工經濟收入不穩定,使得相當部分農民仍以農業為家庭主要收入,對于土地的流轉工作不認同。導致土地不能規模經營。
3、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嚴重滯后,農民擔心失去土地就失去了農民賴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產資料,特別是部分年齡較大、無力從事其它行業的農民一旦失去土地,一定意義上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農村社會保障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流轉,阻礙了產業結構的調整。
4、農村土地市場不完善,土地流轉的機制不健全,管理不規范。一是土地流轉缺乏中介服務組織,信息服務滯后。二是管理監督薄弱。農戶間的土地流轉多為口頭協議,為農民無組織的自發行為,土地流轉程序不規范,根本沒有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條款不具體等。土地流轉分散性和盲目性都很大,土地資源沒有得到合理充分的利用。
三、促進土地流轉工作的主要對策和建議
土地制度是“三農”問題的核心,是農村中農業生產、經營、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的基礎。建立健全的農地流轉制度對于解決“三農”問題、實現和諧發展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1、加大土地流轉的宣傳和教育。由于農民對于土地流轉工作的認識程度和理解力還明顯不夠,因此,相關的工作人員應該將土地流轉的工作進行普及宣傳,采用各種形式來加大普及的力度。對于土地流轉工作效果比較明顯的地區進行學習和研究,讓農民感受到土地流轉工作給人們帶來的實惠和效益。
2、逐步建立農村的社會保障體系及發展和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真正為農民解除放棄承包地的后顧之憂,促進農業勞動力的徹底轉移,實現農地資源的高效配置。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包括農村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以及發展和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等。
3、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流轉市場體系
我們應大力培育和發展各種類型的土地中介組織,積極培育和構建農村土地市場,為農村土地有序流轉搭建穩定的交易平臺。同時,積極探索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土地流轉機制,如科學的地租、地價評估體系、防止壟斷和不公平現象的流轉調節機制等,使土地流轉進入有序的市場化運行軌道。
4、為了推進土地流轉,應鼓勵社會資本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合作進行農用土地開發。并從政策和制度方面保障農民對入股土地享有長期增值收益權。對于社會資本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共同開發農用土地,只要符合不改變土地所有權、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基本條件,并能夠將分散的土地集中管理,實現統一經營和產業化運作的項目,國家應拿出專項扶持資金,給予政策、財政等方面的優惠和支持。
5、加強國家的宏觀調控和管理。通過政策調控對農村土地利用的方向和結構,確保農村的耕地不流失和農村的可持續發展,健全農村土地流轉的監督體系,保證非農建設用地流轉符合國家的公共利 益和不侵害農民的經濟利益,促進土地流轉工作的高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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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林業技術推廣;供需雙重不足;因素
由于當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及要求,政府主導林業技術仍被很多專家學者所倡導。技術推廣是以市場為背景,由研發、推廣和應用3個環節構成。就目前而言,林業技術推廣不是基于商品交換的原則是林業技術推廣陷入供給不足和需求不足雙重不足并存的困難狀態。
1 林業技術需求不足的原因分析
1.1林業產業化程度低
就林業產業化和林業技術推廣的關系而言,是相互促進的。林業技術推廣是無償的,這就使推廣人員缺乏積極性,對技術推廣的關注度不高,不能為加速產業化進程提供強有力地支持。產業體系發展緩慢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一些應用者實際關心的僅僅是政府技術推廣的配套經費,而不是技術本身。產業化程度低的突出表現是林農生產方式的分散性與生產規模過小。要想讓土地規模越大實現的利潤大,就需要提高林業生產的效益。采取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公司配合林農的模式,可以促進林業產業化進程,但是這種模式在林業生產方式中還沒有足夠的比重,即使在已經形成的模式中,也存在龍頭企業實力不強,技術創新能力不足的問題,不能從根本上改變以家庭為主的分散的生產方式。要想明顯改變供給狀況,就需要改變小規模的分散生產,小規模的分散生產增加了林業技術投入的相對成本,成本提升又會抑制對技術的欲望。再者,產業化水平低則會導致一系列的問題,最終導致林業市場波動性大,農現象產生。, 1.2林農經濟實力、文化素質與觀念束縛的影響
在林農的比例中,山區農村教育長期落后,加上傳統的小農經濟觀念,束縛了林農的思維與視野,對林業技術推廣的觀念更是淡薄。再加上,政府對林農技師方面的投資不足,加之林業技術無償使用由來已久,致使他們缺乏投入林業科研的資金以及動力。對林農而言小規模的分散經營更安全可靠,市場前景也更加穩定。通過分析以上因素可知,要想激發出林農對林業技術的渴望,加快林業產業前進的步伐,就必須把林業技術推廣與借助產業市場的技術啟蒙結合起來。
1.3技術中介失靈是供需雙重不足并存的直接原因
我國林業科技進步與林業體制及機制的良性互動尚未建立是林業技術供需雙重不足并存現象可以直接反映出來的問題,現行技術推廣機構在中介林業技術的供需中未能暢通供需交換過程。下面我們將列出主要問題:
和市場上的商品的交換相比由于林業技術的供給與需求雙方的交換并非那么簡單的在市場上完成,而要借助于,這個中介就是林業技術推廣主體。因此,林業技術的交換就具有了一些特殊性,一是林業技術在更多的情況下被置于社會公共產品的位置,所以技術的產權不太明晰,二是技術的價值并沒有在技術產品的使用價值得到實現時而同時實現,。在林業技術的研發、推廣和應用這三個環節中,國家盡管都有大量投入財力、人力、物力,也都有勞動的交換發生林業技術,但是林業技術并沒有被賦予商品的屬性。三是由于沒有被賦予商品的屬性,因此林業技術交換的結果被置于公共關心或無人關心的境地。
2 林業技術供給不足的原因分析
2.1功利導向錯位
提供正確的功利導向可以為林業技術的推廣提供動力,技術的質量應以其產生的直接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來衡量,不考慮技術應用帶來的經濟、社會效益而確定技術的質量、檔次和獎勵,這是一種錯誤的激勵機制。其次,發揮技術轉化中介的重要作用應該是技術推廣主體的地位,但大部分人接受和研究新技術的動力主要基于一份事業心,一般不可能直接從推廣中受到物質激勵,這就難以確保先進適用技術的及時轉化。
2.2缺乏適用是金的觀念
能夠直接影響到技術產品供給的類型和有效性的是技術研發主體以什么樣的觀念指導科研或技術開發。現在的社會觀念總是把學術放在最高的位置上,就研發環節而言,相對于推廣和應用環節實際是封閉的,因此技術的適用性對研發者或多或少屬于附加內容,而技術的先進性和高檔次,卻往往使他們的勞動在最后的交換中處于有利的位置。
2.3技術成果管理體制有待轉變
有效技術供給不足的重要原因是技術成果由政府管理,而不是由經營性實體管理。就政府的職能而言,要考慮到技術所帶給這個社會的效益,所以政府管理通常忽視它給技術所有者帶來的經濟效益而比較關注技術應用的公益性。
2.4技術開發和推廣資金投入渠道單一
林業技術科研資金只能單向流動,這將無法吸引社會資金投入林業技術推廣。并且如果林業技術被視為公共產品,政府投入就會單一,市場主體的行為總是以利潤最大化為動力。科研資金單向流動,又反過來使政府不堪單一投入重負,影響技術的供給。
3 改變雙重不足現象的對策
為了改變這種現狀,首先要把技術成果管理向技術產品經營轉變過來,使研發、推廣和應用3個環節成為開放的體系,采取多種措施,提高內部競爭,推動3個環節的主體向市場主體轉化。其次針對市場經濟的特征,要積極促進林業產業的發展,鼓勵有利于改變林農分散的小規模生產狀態向規模化生產發展的各種中介組織,國家要創造條件鼓勵多元化投資,加大科研投入,加速推廣工作的專業化和產業化,使林業技術推廣既有政府的推動,又有市場的拉動。
4結語
林業產業雖然得到了相應的發展,但是林業產業的發展還存在一些問題,我們要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地位,同時努力改變分散的生產模式,加大科研投入,重視林業的產業化進程,使我國的林業發展進入到一個全新的局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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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關鍵詞:農業產業化; 結構調整; 主要問題; 解決對策
農業產業化可以說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最佳途徑之一。而隨著農業產業化的逐步發展,農產品在生產、加工、運輸、倉儲、銷售等環節也逐步配套化、科學化。農業產業化所帶來的巨大生產力以及生產領域的擴大,有利于促進農業勞動力的就業,促進農業發展的優化升級。
一、我國農業產業化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農業產業化的整體水平低、發展不平衡
由于農村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所導致的各地區間農產品產業化的發展水平間的差異越來越大。目前,許多鄉鎮農業產業化已初步完成了由產品初級加工向精細加工、由單一化向系列化、由內向型向外向型的方向轉變。但由于我國小農經濟思想對民眾影響的根深蒂固,仍然缺少對農業發展的橫向化與縱向化的分析,這主要表現在農民缺少市場意識,對農業產業化存有誤解,也使得參與市場的積極性不高,這也造成了農業產業化的經營組織的數量過低,無法形成一定的規模化、聚集化,使得農業產業化的競爭力無法與其它產業相比。
(二)缺乏可持續發展的相關意識
農業作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基礎行業,占據了極其重要的地位。但從目前情況來看,資源無法滿足產業化進程中的需要,因此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更為重要。但是當前一些企業只在乎眼前的利益,缺乏長遠性的打算,多采用一些“短、平、快”的項目和技術,在農業生產中忽視了對生態的保護與可持續發展的觀念,一味片面追求農業生產量,對農業進行掠奪性的生產經營模式,嚴重破壞了自然生態。再加上農副產品加工業相對落后,缺少深加工的層級,在農產品加工過程中浪費嚴重,利用率低,無法表現農產品的價值。
(三)農業信息的傳播渠道不暢
隨著農業產業化的進一步加劇,農業信息的傳播顯得更加重要。它主要體現在能夠讓農民了解到當下各類別科技信息、市場信息,并能夠提前了解災害性氣候與病蟲害預報,及時做出應對。但從當下發展狀況來看,農村在信息傳播這一方面還處于初級的發展階段,主要表現為管理機制的不健全,缺乏的宏觀調控和行業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各部門、各行業之間缺乏協調性,有些偏遠地區由于技術受限無法及時更新各類信息,這對農村信息市場的發展無疑帶來了不良的影響,阻礙了農村產業化的信息化發展。
二、加強我國農業產業化的主要對策措施
(一)提高農民群體的文化素質
要想推進農業產業化的優化升級,狠抓農民的教育培訓是其中的一個重要方面。這可以通過發展農村職業教育、成人教育、農業廣播電視教育、農科教中心以及專業協會等形式,從而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農業技術培訓體系。于此同時,還需M一步發揮農技推廣站、農業廣播校、農業院校的作用,與當地農業產業化發展相結合,加快推廣新技術、新成果、新經驗、新方法、新產品的研究開發,從而為農村培養大批懂技術、能操作、善經營、會管理的新型農民。還可以通過建立擇優扶持的培訓激勵機制,改變小農思想,讓農民學會利用科技、信息來增加收益,提高農民生產的積極性。
(二)進一步推動對土地經營的規模化
這應當從以下三個方面來實施,一是要因地制宜的發展鄉鎮企業,并與小城鎮建設以及戶籍制度政策相結合,實行企業化經營與專業化的生產,促使土地相對集中,形成一定的規模化。其次,應當對耕地流轉制度進行細致的研究,使過去分散性的農業生產經營模式與規范的市場機制緊密聯系起來,形成規模生產和規模效益。最后,政府還應當加大對經營者在各方面的扶持和服務力度,使其能夠順利的發展。相信隨著農業產業化經營理念的逐步推進與共識程度的加深,規模經營的內涵和外延也能夠得到新的升華擴展。
(三)加強農業信息市場的建設
第一,從事農業信息的人員本身應當不斷增強信息的商品意識以及市場經濟的觀念,改變過去依靠國家撥款的形式,只是按照行政指令來對信息資源進行整理、加工和的方式,而應當轉變為以獲取效益為目標,將農民的需求作為信息的導向,從而根據農業信息市場的特點來生產適銷對路的信息產品,從而在其中獲得一定的效益,來更好的維持信息運作的環節。
其次,在對農產品開發的環節中除保持原有的傳統產品外,還要通過信息的來對產品進行深加工,并開發出具有農業特色的各類數據庫,以及實物信息產品和配套產品,及時提供適合于農村市場經濟所需要的新內容、新產品。
其三,應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來建立適于本地特點的農業信息市場,充分發揮各類信息傳播的優勢,利用多種形式來進行多層次、多樣化的信息成果轉換。與此同時,也應當建立全國統一的農業信息市場,健全信息市場法規,對各地的信息市場進行宏觀調控和管理,從而更好地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三、小結
我國農業產業化是否能夠得以順利的發展下去,不僅可以提高農業生產的規范化、合理化的程度,而且通過產業分工的細致化,也能夠改變過去分散、粗放的農業生產方式逐漸向專業化、精細化的農業社會化管理的方向發展。農業產業化不僅有利于農產品經營的規模化、市場化,同時也有利于對先進農業科學技術成果的推廣應用,以便更加適應現代化生產的需要,推動農業增長方式的改變,使得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變趨勢更加科學化、規范化,促進我國農業經濟發展的升級優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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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關鍵詞:城鎮化;土地規劃
在經濟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資源,而很多的土地資源在利用上都是不合理的,造成了土地資源的浪費,所以需要對土地資源的利用情況進行規劃整理,使其充分的發揮功能,為經濟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一、概論
我國的土地規劃自 1986 年國家土地管理局成立以來開始步入正軌,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從規劃任務上可分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詳細規劃和土地利用專項規劃,從規劃層次上一般可劃分為國家、省、市、縣、鄉 5 級規劃。各種規劃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土地規劃的核心和龍頭,對其他規劃起指導和控制作用,在不同層次的規劃中,上一級規劃對下一級規劃起控制作用。科學合理的土地規劃對社會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統籌城鄉發展、區域發展、經濟社會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重要手段。土地規劃的目的是為了合理、高效和永續地利用土地資源,河南省是我國的人口大省,一直以來人口基數大,土地面積少,人口與資源的矛盾非常突出,中原經濟區是以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明確的重點開發區域為基礎,位置重要,經濟總量大,市場潛力巨大,在全國改革發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因此,土地規劃已經開始受到政府和學術界的高度關注。但由于河南省土地規劃起步較晚,理論還不十分成熟以及規劃在實施中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到位等,加劇了河南省的社會環境問題。
二、當前小城鎮建設中土地利用存在的問題
在河南省經濟快速發展的過程中,發展農村經濟成了河南省面臨的主要問題,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大量的農村人口涌入城市,城市的工業化發展進程也有所進步。在發展小城鎮經濟的過程中,要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問題,環境污染問題,以及土地的規劃利用等問題。其中對于土地的規劃利用占據比較重要的地位,但是還存在一些問題。
2.1 在河南省現有的小城鎮中,大部分都是由原來的自然村發展起來的,所以說在地域分布上具有非常明顯的分散性。在經濟快速發展的背景下,人們的生活水平逐漸提高,由此建設速度有所提升,在建設用地面積上不斷的增加,而土地資源是有限的,因而人均土地資源越來越少,土地供應出現緊張的局面。
2.2 在社會不斷發展的形勢下,很多的新鮮事物不斷的出現,人們在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形勢下,在居住條件上也不斷的進行改善。在很多歷史比較久遠的城鎮中出現了大量的人口遷移現象,這些遷出的人口需要建設更多新的住宅,由此增加了土地的占用面積。而舊的住宅沒有得到有效的利用,出現了大量閑置的城鎮建設。在新建設不斷增加,而舊城鎮又沒有得到有效開發利用的形勢下,土地資源越來越少,出現了矛盾的現象,直接導致可利用土地資源的減少。
2.3 在城鎮建設不斷加快的同時,城鎮經濟發展速度加快,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城鎮人口也在不斷的增加,由此就需要對現有城鎮進行擴建。由于過去人們擇居的習慣,城鎮建設的位置一般都是交通比較便利,土壤肥沃的地域,對于農田發展占有巨大的優勢。因為小城鎮的擴建,就需要占據大量的良田,不僅在擴建面積上占有了土地資源,同時也對優秀的土地質量產生了危機,對于全國的耕地質量有重要的影響。
2.4 小城鎮的居民點小而且比較散亂,要縮減或者遷并比較困難。河南省的城鎮特別是一些自然村落,大部分是在小農經濟基礎上形成并發展起來的,存在著規模小、數量多、零亂分散的特點,受當地經濟水平以及農民戀土情節、第二、三產業發展緩慢以及農村的剩余勞動力低等諸因素的影響,小城鎮的縮減或遷并多年進展緩慢,舉步維艱。
2.5 建設與糧食難以保持平衡。受經濟利益的影響,各地都把發展經濟放在首位,重點發展第二、第三產業,而對農業生產卻重視不夠。所以,在對基本農田保護區規劃,首先考慮的是建設用地,使保護耕地這一“基本國策”屈從于地方局部經濟建設。還有一些鄉鎮村干部只顧自己開工廠、辦企業,發展經濟。對當地土地違法不予過問,全面影響到國家的糧食安全。
三、土地規劃管理的對策
3.1 對規劃人員實行培訓, 提高規劃能力
土地規劃管理人員是保證整個規劃質量的最重要的人員,要招收具有施工經驗的管理人員進行土地規劃管理工作。管理人員是否具有高的綜合素質決定著這個土地總規劃的質量是否合格。擁有一個高素質的管理隊伍,有利于保證土地規劃能夠加快開展,讓地方政府能夠徹底執行土地總規劃的要求。這是因為土地規劃的管理工作要求管理人員對有關土地規劃的法律、經濟、行政、技術都要有一定的認識,要自己形成一個完整的知識體系。管理人員還要全面參與到土地規劃的全過程中去,管理土地規劃建設的每一個環節。對于管理人員要進行定期的培訓,提高他們的專業知識。
3.2 運用科學的規劃方法進行規劃
規劃人員在進行土地規劃時,應該摒棄傳統的定性研究方法,采取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結合的方法或者是動態分析方法。定量分析就是通過定性分析得出來的結果再利用數學關系式、數學模型等方式來進行演算推理的分析方法。而且土地規劃過程是一個不斷發展的過程,所以必須采取動態分析方法。運用科學的規劃方法來對土地進行規劃有利于增強對土地規劃的管理,還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3.3 建立完善的規劃管理體系
建立完善的規劃管理體系,主要工作就是完善規劃管理信息系統。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從總體上來說,就是將全國的國土資源管理業務實現信息化管理。實現土地規劃管理的信息化有利于提高規劃管理的效率,減少管理費用;有利于社會和政府加強對土地規劃的調整和實施管理;有利于提高土地規劃的作用,讓人們重新認識到政府為人民服務的理念;有利于促進地方政府和國家財政的發展。而且在建設管理信息系統時,要處理好內網和外網之間的關系,構建全國統一的管理網絡。
3.4 樹立規劃管理意識
在土地規劃設計完成后,要主動向規劃地的人們進行廣泛宣傳,不僅讓廣大居民了解到土地規劃的指導思想、任務措施和規劃目標,還要讓地方領導認識到土地規劃的實質精神,提高這些領導干部珍惜土地,保護耕地的意識,從而提高土地規劃的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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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農村市場各種因素交錯,相互作用,相互制約。連鎖超市在這一相對復雜的市場環境中發展,需要應對各種矛盾。筆者分析了農村市場的特殊性以及由此引起的特殊關系,以期對農村連鎖超市的發展有所借鑒。
世界連鎖超市經歷了一個從城市到農村的發展過程。我國連鎖超市始于20世紀80年代,近些年正向農村快速發展。連鎖超市在進入農村的過程中,有的獲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有的經營虧損,甚至已破產。探其緣由,是連鎖超市在農村發展所具有的特殊性及由此產生的特殊關系起著決定性作用。
農村的市場狀況與連鎖超市發展關系的特殊性
我國有9.5億農村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73%。連鎖超市在這樣的市場條件下構建,其前景無比寬廣。但是絕大多數區域都存在一個顯著特點,就是人口居住較為分散。這一客觀存在,不僅影響商業網絡的集聚,而且也影響了連鎖超市的開發。因此,就局部而言,農村市場,特別是以村落為供應對象的市場還不成熟。農村人口的這一特殊性,決定了農村市場存在整體“大”,局部“小”的特征。
連鎖超市的建立與發展,需要充分考察這一關系,既要看到因整體人口多而產生的市場總量大這一因素,也要看到因局部人口分散而產生的市場分量小的對立因素。一方面,要分析市場總量“大”的各種有利條件,評估公司的優勢,以確立長遠的開發戰略;另一方面,要分析市場分量“小”的各種不利條件,明確公司弱點,以制定具體的實施計劃。
目前,在農村連鎖超市單店設立規模上存在兩種意見。一種強調:經營面積大,這樣才有競爭優勢;另一種強調:營業面積要小,這樣成本才最經濟。其實,這恰恰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從市場總量看,營業面積越大,經營規模也越大,輻射距離就越遠,市場的影響面也就越廣,這對占領農村整體市場就越有利。因此,這樣的旗艦性超市在開發農村市場時是必不可少的。但是,選址就顯得分外重要,一個基本的因素是區域人口密度相對要高,這在一些建設規劃較為完整、經濟相對富裕的鎮或中心村是可以考慮的。從市場分量看,或者說從居住分散性特點看,由于局部市場不成熟,經營規模則不宜過大,營業面積也以小為宜,甚至可以改造當地的雜貨店、夫妻店,以新的加盟策略建立初級連鎖店。
農民購買力狀況與連鎖超市發展關系密切
收入、購買力與連鎖超市營業額之間成正相關關系,收入越多,購買力越大,連鎖超市的營業額也就越高。這一規律體現在農民收入問題上也反映出二重性:一方面農民收入連年增長,從1985年的人均純收入約500元躍升至2006年的3587元,農民收入的絕對額增量很大;另一方面農民收入的增長幅度不高,1997年至2003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幅度連續7年低于5%,2005年實際增幅達到6.2%,2006年實際增幅達到了7.4%,與城鎮居民2005年與2006年實際增幅達到9.6%和10.4%相比,農民的收入增幅還相對較小。
農民收入的二重性,也在購買力問題上充分體現出來:一方面農民消費速度加快,2000年到2003年,農民每年增加的消費額為1000億元,2004年增加2312億元,2005年增加了3705億元;另一方面農民的消費水平不高,2005年和2006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分別為6.72萬億元和7.64萬億元,其中縣和縣以下消費品零售總額分別為2.21萬億元和2.49萬億元,分別占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32.84%和32.54%;這說明占全國人口2/3的農民,消費的商品還不到1/3。
這一特殊性也是連鎖超市進入農村市場須細加考量的重要因素。農民收入與購買力的不斷增加,表明農村市場可持續發展的潛力巨大;同時,農民的創收水平還不高,連鎖超市的開發速度與開發規模要與之相適應。連鎖超市在進入農村市場的過程中,要著力在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購買力方面有所作為。對此,蘇果超市的“雙流”策略是一個成功的范例。蘇果一方面把農民要賣的產品引入超市,為農民增收提供了便捷的途徑;另一方面將農民要買的產品引入超市,在增收的基礎上刺激農民的消費。這種雙向產品借助超市平臺進行流通的方式,既解決了農民“賣難”問題,也解決了農民“買難”問題,是一種行之有效的雙重性雙贏策略:一方面,農家和廠家獲利,是一重雙贏;另一方面,超市在雙流中又分別獲利,是又一重雙贏。
農業生產方式與連鎖超市發展存在關聯
連鎖超市是一種現代的、先進的商業零售業態,在進入農村市場過程中,會與農村人口、市場、收入、購買力、當地零售業等諸因素發生種種關系,并因此而引發各種矛盾。其中一個無可回避的新問題就是:無序的小農生產方式與現代化新型業態之間的矛盾。特別是在采取“雙流”策略時,這一問題表現的尤為明顯。
長期以來,我國農業生產狀態一直比較落后,一家一戶的小農經濟作業仍然是大多數地區的主要生產方式。因此,農產品生產不僅規模小、產量低、效益差,同時還存在標準化程度低、安全性差的情況。而連鎖超市作為一種現代化新型商業零售業態,其經營本質決定了其經營方式的規模化、標準化和品牌化。如何使無序的、一家一戶的小農生產上升至有序的、成規模的現代化生產,從而達到農產品的標準化、品牌化,是一個必須要解決的問題。相對于農村獨門獨戶的小生產而言,解決這一問題的主要方面顯然不是農民,而是連鎖超市。
因此,連鎖超市在農村中的經營與其在城市中的經營具有明顯的差異,其中要承擔的一項重要職能就是對農戶進行生產重組,按連鎖經營的規模化、規范化、標準化、品牌化要求改革或改進原有的小生產作業方式,促進農村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進而推動農業的產業化和現代化進程。這項職能的實施本身,對于連鎖超市來說,是漸進過程,也是不斷創新的過程。
當地零售業態與連鎖超市競爭關系復雜
現代連鎖超市進入農村市場,不可避免會與當地原有的零售業發生競爭關系。經考察,這種關系存在一定的復雜性。一是價格問題。由于“三無”產品和“假、冒、偽、劣”產品價格低,在農村仍有一定市場,有時農民明知是假貨仍會購買,這對經營正宗商品的連鎖超市來說具有一定的壓力。二是消費習慣問題。農民已經習慣了在當地的代銷店、雜貨店購物,連鎖超市店內選購的經營方式對農民來說不習慣。三是進貨問題。代銷店、雜貨店進貨用自行車、摩托車、三輪柴油車等簡陋的運輸工具就能解決,與連鎖超市的專業配送方式相比,顯得快速、便捷。四是成本問題,代銷店、雜貨店的營業用房多為私房,勞動力多為一家子人兼干農活,幾乎不計成本,加上運輸成本低、商品成本低,其競爭優勢是不能低估的。而成本問題又恰恰是農村直營連鎖超市開發的軟肋。
如果說連鎖超市是現代商業的“正規軍”,那么當地原有的代銷店、雜貨店等零售網點,在農村特定的經營環境中還有相當強的戰斗力,盡管其商業形式還相當落后,卻是土生土長、適應本地環境。因此,連鎖超市在開發農村市場過程中,其發展戰略,有必要考慮本土化,通過全新的加盟策略,利用當地的人力資源,甚至充分利用農民簡陋的運輸工具進行初級階段配送,有計劃地改造當地零售網點,完成新型連鎖超市的布局。
政策因素與連鎖超市發展關系密切
一個國家的資源配置方式主要有兩種,分別為市場配置和政府配置。從世界經濟范圍看,市場配置仍然占主導地位。而我國經濟模式,由于市場經濟發展不平衡性,因此政府資源配置方式起著重要作用,有時甚至是決定性作用。目前,政府對農村連鎖經營發展尤為關注。2005年3月商務部下發了《關于開展“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試點的通知》,其核心就是實施農村連鎖經營。商務部和各級地方政府對農村超市項目,無論是在資金上,還是在政策上,都給予了大力扶持。這一系列舉措,充分體現了國家對農村市場的重視。連鎖超市在這樣的背景下開發農村連鎖經營,無疑有相當的優勢,然而在開發過程中,對于這些政策也需要善加運用。
一方面,政府的大力扶持(如中長期固定資產投資貸款貼息補助,開辦每個鄉級連鎖店補助2000元,每個村級連鎖店補助3000元,中西部地區則分別增加800元等),對農村連鎖超市的開發有巨大的促進作用,連鎖超市可充分利用政府資源來拓展農村超市,從而達到搶占市場、擴張業務、擴大規模的戰略目標。另一方面,也不能盲目運作,因為政府的補貼對于一個公司的整體連鎖開發來說畢竟只起次要作用,重要的還是連鎖超市本身要有贏利的經營方法。
而上述的種種關系說明連鎖超市在農村的發展有著不可忽視的特殊性,只有充分研究這些特殊性以及由此產生的各種特殊關系,才能實施有效的連鎖經營,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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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關鍵詞】 農村金融 供需失衡 現狀分析
金融是經濟的核心。作為一個農業大省,農村金融是決定河南省農村經濟發展的一個關鍵環節,也是河南省經濟持續、快速、協調發展的一個重要問題。長期以來,農村金融一直是我國,也是河南省的一個棘手問題,嚴重制約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近幾年,隨著國家和河南省對農村金融的重視,許多優惠政策不斷實施,例如2010年的中央1號文件指出要落實和完善涉農貸款稅收優惠、定向費用補貼和增量獎勵等政策,河南省農村金融發展取得了新的成績。農村金融業務規模不斷擴大,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不斷出現。那么,河南省農村金融供需現狀究竟如何,過去那種農村金融供需失衡的狀況是否扭轉?搞清楚當前形勢下河南省農村金融供需的具體狀況,從而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這對河南省落實國家相關政策、加快農村經濟的發展、刺激內需、以及保持河南省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無疑有著巨大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本文正是從這個角度通過選取樣本進行實地調查,并運用訪談法和問卷法收集數據,進而對河南省農村金融供需進行分析。
一、樣本的基本情況
為準確了解當前河南省農村金融供需的現實情況,我們在淮陽縣社會調查的基礎上,按照區域和經濟發展狀況分別選取了鄭州市、信陽市的、商丘市、三門峽市、新鄉市的下屬縣進行了一定數量的農戶調查,以期比較全面地揭示當前河南省農村金融供需現狀。
根據調查結果的統計,樣本農戶的基本情況詳見表1和圖1。
需要說明的是,由于此次調查主要是由筆者所在學校的學生利用假期時間完成,盡管事先給學生做了培訓,但是從調查結果來看,受訪戶的人均年收入偏低,樣本的收入構成不太理想。原因一是受本校學生來源構成的影響,二是受訪戶在涉及收入這個較為敏感的話題時有意降低自己的實際收入水平。
二、農村金融供需狀況
通過對選取樣本的調查分析,我們發現對河南省農村金融供需失衡的狀況并沒有得到根本扭轉,而且農村金融供需失衡又出現了新的特點。
1、供需總量失衡
供需總量失衡主要表現在農村金融供求缺口巨大和金融機構農村存貸差額巨大兩個方面。
在農村金融供求缺口方面調查結果顯示,在被問及有借錢的需要上80.77%的受訪戶有借錢的需要,82.06%的受訪戶認為所在地的金融機構不能滿足自己的金融需求。15.38%的受訪戶所在地周圍沒有正規金融機構。85.9%的受訪戶的借錢需求是通過親戚朋友這個非正規金融渠道,只有24.36%的受訪戶的金融需求是通過農信社滿足,3.84%的受訪戶的金融需求通過農業銀行滿足,而只有7.18%的受訪戶的金融需求通過其他正規金融機構滿足(這個問題是多項選擇,因此百分比之和不是100%)。被調查農戶對銀行業機構的貸款服務滿意度不高,借貸的高利率和高門檻是貸款難的主要原因。受調查農戶中認為金融機構“辦理貸款程序和時間簡便”的只占21.24%。由此不難發現,正規金融機構在農村市場的覆蓋面和金融服務遠不能滿足農戶的需求。
在金融機構農村存貸差方面,2000―2008年金融機構農村存貸差變化如圖2所示。
由圖2不難發現,金融機構農村存貸差自2000年以來呈逐年增大趨勢,尤其是2004年以后,存貸差更是急劇加大。
2、資金用途失衡
資金用途失衡主要表現在農村金融機構供給與農戶金融需求出現用途上的錯位。
農戶的收入水平不同,對農村金融服務的種類也不同,因此其金融需求呈現出多樣化的特點。調查發現,農戶對金融產品的需求依次為生產貸款、存款、生活貸款、助學貸款、通存通兌業務、扶貧貸款、匯款、銀行卡,其中生產用途如買種子、化肥、養殖、牲畜等,占31.85%;其次為子女上學、婚喪嫁娶等,占16.83%;消費用途,蓋房子、買電器等,為7.07%;看病,占4.87%;經商,占39.38%。而對代收代付、買賣各類證券、保險、個人理財業務、外匯業務等需求較小,需要這些業務品種的農戶比率不足受訪農戶的4%。因此,農戶資金的用途仍主要在生產、經商方面,消費用途和看病上相對較少。原因主要在于農業生產是低收入農戶的必須,經商是高收入農戶的資金用途。看病不是不需要錢,而是很多農戶由于看不起病不到不得已就不看病。
現有縣、鄉、村的商業銀行、農信社和郵政儲蓄機構一般都僅僅提供基本的存貸匯服務,而且大多數金融機構“惜貸”,2009年農信社占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農業貸款總額的97.87%。農村金融供給明顯存在兩個問題:一是除存貸匯以外的金融業務覆蓋率較低,縣及縣以下地區對住房和汽車等生活貸款、助學貸款、銀行卡等業務的需求較大,但能夠提供上述服務的農村銀行業網點不足20%;二是村一級由于缺乏銀行業網點,當地居民和企業難以享受到便捷的服務。據調查,行政村中設有的網點多為農村信用社和郵政儲蓄網點,一般只能辦理存款,匯兌,代收稅費、代付糧食直補資金等業務,農民和農村企業需求最大的貸款業務無法在村一級的銀行業網點辦理,更難以獲得其他金融服務。
3、資金額度和期限失衡
由于當前小農經濟的特點和農村金融需求結構上的復雜性,決定了農村金融需求在資金額度、需求時間和需求期限等方面的分散性和不固定性。一般來講,基本生產性需求,如購買化肥、農藥、種子等的資金需求,需求時間相對較為規律和固定,資金額度相對較小。而子女上學、蓋房、醫療衛生等基本生活性需求在農戶金融需求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但是需求時間極為分散和不固定。調查結果顯示,在農戶生產性需求中,5000元以下的占比76.67%,10000元以上的比例為13.33%,在生活性需求中,10000元以上的僅占12.75%,5000元以下的占87.25%。而在消費性資金需求中,1000元以下占15.15%,1000―5000元的占比為60.61%,5000―10000元的占18.18%,10000元以上占6.06%。而在貸款期限中,選擇3年以上的占6.41%,1至3年的占34.62%,半年至1年的占比為29.49%,半年以下的占29.48%。因此,農戶所需小額貸款數量較大,1至3年的期限最多。當然,由于本次調查人均年收入較高的樣本所占比例不大,可能會影響數量和期限的統計結果。而當前農村金融機構一般僅提供大額信貸。小額信貸比例又小而且要求較高。如額度一般都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大都需要農戶聯保或抵押,貸款期限一般都在1年以下。因此,不難看出,農村金融的供給相對于需求在額度上和期限上有許多不一致的地方。
三、河南省農村金融供需失衡原因分析及解決辦法
根據以上調查分析,河南省農村金融供需失衡主要表現為農村金融供給的數量、結構和質量等滿足不了農村金融的需求。其根本原因在于現代金融機構的經營原則與當前農村經濟的特點不一致。
當前河南省農村經濟的特點主要有:第一,農村信貸需求主體(農戶)數量龐大,信貸需求規模及經營規模小,空間上高度分散,因而數量小而交易成本較高。第二,農業生產規模小,科技含量低,市場組織化程度弱,農業生產的經濟效率較低,因而收益率相對較低。第三,農業生產有很強的自然依賴性,自然風險較高且不可抗力,而農業生產的周期性又使農產品具有很大的市場風險。因此風險較高。第四,農村地產和房產等不動產產權不明晰,農戶自我發展和積累能力弱,他們擁有的有效資產和抵押品嚴重不足,而信用體系建設又十分落后,因此信用缺乏有效保障。第五,由于交通運輸、通訊信息等基礎設施建設滯后以及醫療、養老、教育等農村公共服務體系水平和服務效率低下,潛在支出較多,因此容易出現償還困難。而現代金融機構,尤其是商業銀行金融機構都追求安全、流動、盈利性的經營原則。與城市業務相比,農村金融服務成本高、利潤低、風險大,農村金融業務收益不能完全覆蓋風險。這與商業化金融機構經營原則相矛盾。因此,金融機構收縮農村市場是金融資本在追逐高額利潤的商業思維下的合理選擇。
為此,如何通過一些政策措施解決現代金融機構的經營原則與當前農村經濟的特點不一致是從根本上扭轉河南省農村金融供需失衡的關鍵。因此,應該加大“三農”投入,轉變農村生產方式,分散農業風險,加大農村社會保障,大力提高農民收入等,通過一系列措施改變當前農村金融服務成本高、利潤低、風險大的痼疾,吸引現代金融機構返回農村市場,發揮金融與經濟的良性互動,推動農村經濟發展,進而推動河南省經濟的持續發展。
(注:本文系2009年河南省政府決策課題“擴內需、保增長形勢下的河南省經濟持續發展研究”(B395)和河南省社科聯課題“新形勢下河南省農村金融供需失衡的調查和分析(SKL-2009-3076)的部分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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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關鍵詞】反壟斷法;不確定性;確定性;豁免制度
1.《反壟斷法》五十六條之確定性
1.1 明確了該條在《反壟斷法》中的地位
該條位于《反壟斷法》附則中。筆者認為,首先,該條就是對我國反壟斷法適用范圍的補充性規定。其次,該條的附則地位決定了它不宜也不應當規定具體的權利義務。該條的規定簡單,概括,并未實在規定具體的權利義務。其次,該條中某些關鍵字,如“農業生產者”、“農產品”、“農村經濟組織”界定不明確,將本條置于附則中也情有可原。
1.2 明示了農業行業壟斷行為的豁免
1.2.1 農業作為我國的基礎性行業,具有分散性、多樣性、復雜性的特點。我國農業是分散的小農經濟,各個農業生產者之間不容易聯合,單個的農業生產者也不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政府通過干預促進我國農業發展、保護農業生產者的權益尤其必要。該條的出現標志著我國對農業領域的重視和保護。
1.2.2 我國農業行業壟斷行為的豁免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這主要表現在:第一,我國農業生產結構一定程度上會導致農產品生產的不穩定,運輸、儲存困難,銷售渠道不暢通,不利于農產品的流通和變現,損害農民利益和消費者利益。第二,我國農業種類繁多但并未形成融洽的配合體系,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導致農產品生產效率和產量不高,不利于我國農業的發展以及國際化。第三,我國農民只享有土地使用權,政府對土地的征收和征用會一定程度造成農業利益損失,使得該條在實效中產生一定的扭曲。
1.3 采取的豁免形式
1.3.1 縱觀各國反壟斷法,豁免制度的形式主要有兩種:特定行業豁免和特定行為豁免。特定行業豁免是對某一行業的壟斷行為實行完全的豁免。特定行為的豁免通常是出于產業政策的考慮,現代國家越來越多的趨向于特定行為豁免。
1.3.2 分析該條可以得出:第一,我國對農業制度的豁免采用的是行業豁免和行為豁免相結合的制度。首先,農業豁免的主體必須是農業生產者及農村經濟組織,其他主體不能成為該條豁免的主體;其次,農業豁免的行為僅限于經營活動中的聯合或者協同行為;非經營活動中的聯合或者協同行為以及經營活動和非經營活動中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排除限制競爭權利的行為不在豁免之列。第二,該條體現了與國際的協調性。各國普遍的對農業生產者進行豁免。從各國的發展趨勢看,行為豁免逐漸代替行業豁免。我國采用特定主體與特定行為相結合的豁免形式,順應國際發展趨勢,給我國的反壟斷法豁免制度的執行提供了一定的判斷標準,提高反壟斷法的確定性。
2.《反壟斷法》五十六條之不確定性
2.1 該條屬于適用除外制度抑或豁免制度
2.1.1 關于使用除外制度與豁免制度的關系,學理上存在兩種觀點:第一種觀點以李昌麒教授、孔祥俊先生為代表的同一觀點,認為二者是同一意思,只是翻譯不同而已;第二種觀點以許光耀教授為代表的區別觀點,認為二者相互并不是同一概念。筆者贊同第二種觀點,認為除外制度與豁免制度相互區別,除外制度是將某些行業完全的排除在反壟斷法的規制之外,不受反壟斷法的調控;豁免制度則是該行為本應受到反壟斷法的規制但由于行為的特殊性對這種行為免于追究。
2.1.2 筆者認為該條規定屬于豁免制度。首先,從文義解釋分析,僅對農業生產者或者農業經濟組織經營活動中的聯合或者協同行為豁免,該條屬于對特定行為的豁免。其次,我國對反壟斷的規制主要是行為主義,所以對農業行業某些行為進行豁免而非整個農業行業除外適用符合反壟斷法的立法目的;再次,從壟斷法與產業政策的關系來看,豁免制度有條件的接受產業政策,能夠更好的起到聯結作用;最后,從反壟斷法的整體體系來看,位于附則中的該條是對總則中的適用范圍和豁免制度的補充,將該條定性為豁免制度符合反壟斷法的體系的完整性,避免體系間的混亂。
2.2 關鍵概念界定的不清楚
2.2.1 農業生產者及農村經濟組織(以下將兩者統稱為“農業主體”)的含義。立法上,《憲法》、《民法通則》、《農業法》以及《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中有關于農村主體的規定,但各個法律和條文之間的含義和范圍不盡相同,不能以此作為該條農業主體范圍。學理上,農業主體的范圍并未達成統一的意見。有的專家認為:“我國使用除外的主體范圍可以考慮界定為農、林、牧、副、漁五個部門中的農業生產者及專業農業經濟組織。”1有學者認為:我國農業生產者和農村經濟組織包括:土地承包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協會、鄉鎮集體經濟組織、農村股份制合作企業、供銷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等。2實踐中,界定標準有戶籍標準、居住地標準、職業標準和土地承包標準。該標準為判定是否屬于農業生產者提供了一定的標準,雖然無法界定農業生產者的范圍,但是能夠判斷是否屬于豁免主體中的農業生產者。
2.2.2 筆者認為,實踐中的判定標準為執法提供了依據和思路:不能清楚的界定某一類主體的界限并不意味著不能判斷某一個主體的性質。因此,即使無法清楚地界定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但如果能清楚的抽象出該類主體的共同特征,就可以判斷某一主體是否屬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范圍之內。農村經濟組織的特征包括: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范圍中可以包含生產外的其他業務、主要收入來源于農業生產。因此,適用該判斷標準,與大農業相關的農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鄉鎮企業、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行業協會、農村信用社等等都應當可以成為豁免主體。而村民委員會不能納入豁免主體范圍。
2.3 農產品的含義
我國國內農產品的范圍主要規定在《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農產品主要是指來自各種動物、植物、微生物及其初級農產品。而世貿組織所指的農產品不僅包括初級農產品,還包括以農產品為原料的加工品,如葡萄酒、奶粉、白糖、淀粉等。從我國立法目的來看,我國對農業行業某些壟斷行為進行豁免,一是為了保護本國農業,二是為了保護農業生產者及農村經濟組織的利益。目前,世界各國的農業競爭也更加激烈,將廣義的農產品納入保護范圍很必要,但是同時也應當完善我國農業法及其相關法律,防止農業豁免制度的濫用。
3.結語
確定性是人類認識尤其是科學認識追求的目標,本文通過分析《反壟斷法》第五十六條的確定性與不確定性,試圖將法律的不確定性降到最低,提高法的適用性和確定性,提高該條在現實中的指導意義;使該條中的不確定性內容彰顯其靈活性、實勢性、現實性,挖掘不確定化的社會價值。筆者試圖劃定法的確定性與不確定性的標準,并綜合考察社會實踐,以準確判斷法的確定性達到何種程度對社會生活的指導意義是最大的。
注釋:
①尚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的理解與適用[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②時建中.反壟斷法—法典釋評與學理探源[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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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篇10
關鍵詞:直接金融;間接金融;信用;信息不對稱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12-0101-03
引言
金融市場是資金資源配置場所,在實現經濟增長方面發揮著儲蓄―投資轉化作用。在其發揮經濟功能的同時,金融市場的參與者也根據其在市場中發揮的不同作用獲取著收益,進而促使著金融市場的壯大。以銀行為主的間接金融和以證券為主的直接金融,因為其自身特點、市場環境和競爭力在市場中占據著主導地位。
中國在直接金融和間接金融方面發展一直不平衡,長期以來銀行為主的間接金融在中國一直為主導,直接金融發展一直緩慢。在經歷了幾十年銀行為主導經濟發展之后,現在國家經濟增長乏力、經濟結構失衡、創新不足等,這時候在金融領域有必要大力鼓勵直接金融發展,來改善這種缺陷。
一、直接金融和間接金融定義
定義直接金融和間接金融的區別主要看其融資過程中是否經過金融中介進行。
直接金融是資金供給者和資金需求者無需經過金融中介的參與分別作為最后供給者和最后需求者,或者由資金供給者直接購入資金需求者的有價證券而實現資金融通的金融行為。其主要包括民間融資、商業票據、債券和股票。這里資金供需雙方的關系有債權債務關系也有所有權關系,比如債券的債權債務關系和股票的所有權關系。
間接金融是資金供需雙方并不是直接進行,而需要經過金融中介進行。首先金融中介機通過發行各式資金憑證給資金供給者,獲得資金,再以貸款或投資的形式購入貨幣資金需求者的債務憑證,以此融通資金供給者與資金需求者之間的資金憑證。其主要包括銀行券、存款單、銀行票據和保險單等。這里一個完整的間接金融包括兩種關系,中介結構與資金供給者關系和中介機構與資金需求者關系。中國以銀行存貸款為主。
二、直接金融和間接金融的關系
(一)直接金融和間接金融的聯系
作為社會資金分配的兩種手段,它們都實現了儲蓄和投資的轉化。人們可以選擇任何一種方式作為自己資金配置方式,而兩者在資金配置上既有補充也有競爭。直接金融由于其靈活簡便性在經濟生活中最早出現,但主要是一些簡單的民間融資和商業融資,適合于小農經濟發展。隨著大工業經濟發展,直接金融在規模上不能滿足需要,間接金融卻能滿足這種需要,補充了直接金融的不足。而且間接金融在操作上比較規范,同時以銀行信用擔保,保持了金融穩定。但經濟進一步發展,資金的需求更加巨大也更具有多樣性,間接金融對信用的高要求,并不是每個資金需求者都符合的。這時的直接金融在技術進步下,其在產品多樣性上、空間上和規范性上都取得了巨大進步,不僅可以配合間接金融滿足多樣性的需求,還能單獨滿足多樣性需求。
(二)直接金融和間接金融的區別
直接金融和間接金融在共同發揮資金配置促進經濟發展發揮著作用,兩者也進行著激烈競爭,競爭誰能成為金融市場資金供需的主導,現在國際上形成了美英的直接金融主導型和德日間接金融主導型兩種模式。我們分析兩種金融的區別。
1.信用與信息。金融市場也是信用市場,信用在保證資金供需達成起到核心作用,投資者之所敢將自己資金提供給融資者,除了能獲取收益之外,更看重融資主體的信用,只有融資者守信用才能保證投資者收回本息。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在進行的時候,信用主體是不同的。直接金融的信用主體就是資金需求者自身,間接金融的信用主體包括兩個面,中介機構是資金供給者的信用主體,資金需求者是中介機構的信用主體,這樣相當于中介借自身的信用給資金需求者。而信用的高低多取決于多種要素包括品德、經營能力、資本、資產抵押、經濟環境。信用來源于需求者自身,但供給者和需求者之間信息也很重要,兩者之間信息的不對稱會使兩者很難建立起信用關系。直接融資由于其自身的分散性,如果在小區域內信息不對稱比較低,但在一個大區域大市場時信息不對稱就會擴大,需求者比供給者更具有信息優勢,這會阻礙信用關系的建立。但銀行等金融中介憑借自身的優勢可以打破這種信息不對稱,保證供需的順利進行。所以更多情況下銀行等間接金融在市場中占主導。但隨著信用體系的建設、透明度的提高、大區域市場的建立、技術的進步等,直接金融的信息的不對稱會逐漸降低,進而促進直接金融發展。
2.效率與流動性。這里效率指融資者獲得資金的速度,因為融資講究時效性。直接金融,對于民間借貸或商業借貸等小范圍的融資,由于雙方直接協商,簡易方便,效率比較高。但在證券融資,其發行過程經歷決策、信用評級、提交審批、承銷,待最后獲得資金要較長時間,一般6個月內。間接融資,例如貸款,對象是銀行,無需其他的參與,所以比較快捷,一般就一二個月,甚至短至十幾天。就效率方面,間接金融效率較高。就融資工具流動性方面,流動性能保證投資者的隨時變現,流動性的高低也直接影響融資工具的發行即供需的達成。流動性在二級市場進行,對直接金融,對民間融資工具和商業票據,由于其缺乏二級市場流動性較差;而對于股票和債券等直接工具由于其發達的二級市場,流動性較好。對銀行的存貸款工具,活期存款流動性高,定期流動性低,而貸款流動性都較差。
3.風險與偏好。金融工具的風險和投資者偏好,直接影響著金融工具的吸引力。風險主要來源于信用主體和市場波動。從主體來看,間接金融信用主體為銀行,銀行自身規模較大、信用較好,同時銀行的固定收益率受市場波動影響較小,所以銀行風險較小,易吸引人。直接金融其風險取決于兩個方面,信用主體和市場波動。信用主題的不同使風險也有很大差異,國家信用高、企業信用相對低,總的直接金融的信用主體風險高于間接金融。
偏好上,有風險厭惡型和風險喜好型,風險厭惡傾向于安全,所以他們更喜歡風險較低的間接金融和直接金融里的政府債券;風險喜好型更傾向于收益,高風險高收益,所以他們更喜歡直接金融里的股票、企業債。
4.成本與收益。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其成本差異主要來自其發行的復雜性。間接融資資金供求雙方的交易達成僅有中介結構銀行的參與,銀行在業務操作、信息搜集及監督方面具有優勢,同時整個業務流程簡單快捷,所以成長本較低,主要是銀行的服務費等。直接融資需要眾多服務機構的參與,包括信用評級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稅務所、審計事務所、投資銀行和承銷商等,這些都需要花費費用,一般的股權融資中國大盤股發行費用大概是募集資金的0.7%~1%,小盤股大概是14%,所以成本很好。
據收益與風險相匹配的原理,直接金融以銀行中介信用擔保,所以風險相對較低,所以利率也較低。直接金融其風險取決于兩個方面,信用主體和市場波動。信用主題的不同使風險也有很大差異,國家信用高、企業信用相對低,總的直接金融的信用主體風險高于間接金融。間接金融的另一個方面是收益受市場變化的影響,這種影響可能有利也可能不利。總體方面直接金融收益要求比間接金融要求高。
三、中國直接金融和間接金融現狀
中國金融市場經歷了幾十年的發展,形成了以國有商業銀行為主導的銀行間接金融體系和以股票和債券市場為主導的直接金融體系。但就融資來源上,中國融資仍以貸款為主。以社會融資規模數據舉例,數據來源于人民銀行網站,這里融資是指一定時期內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資金總額。
四、失衡原因原因分析
中國金融市場失衡的主要有以下原因
1.直接信用體系建設跟不上。直接金融決定于信用,而信用在商品經濟中形成。中國過去很長時間以來實施的是計劃經濟,根本就沒有商品經濟的土壤,改革開放以后我們才開始商品經濟,以及現在的市場經濟。但改革初期我們面臨的主要任務就是經濟增長,而促進經濟增長的主要靠投資和勞動。要實現投資,我們只有選擇以銀行為主打間接金融,因為間接金融的信用容易建設,而直接金融的信用體系難建設。間接信用可以先以國家信用作為擔保,所有的金融交易風險都有國家的兜底,這樣很容易就吸引社會儲蓄,所以開始都是國有商業銀行,到目前仍是國家銀行為主,名義上的中國銀行是銀行信用,實際上是認識國家信用。直接金融信用體系需要很多年的建設才能形成,像歐洲美國直接金融之所以發達,是因為它們的商品經濟市場經濟已經發展了上百年,直接信用也就是在這期間慢慢形成的。所以發展直接金融關鍵在信用體系建設。
2.信息不對稱。直接信用體系的建設關鍵在信息體系建設,直接信用天生有其信息不對稱性。由于直接金融是資金供需雙方的直接交易,了解對方信用很重要。另外直接交易的分散性、廣域性,使得資金需求者天生有比供給者信息的優勢。要想保證交易的順利進行,這種信息的不對稱必須打破。中國金融市場體系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各種欺詐、造假不斷,使投資者損失慘重,嚴重削弱了投資者的積極性。使得民眾更傾向投資與安全的間接金融。
3.文化教育上。東方人相對于西方人風險偏好偏低,這可能源于東西方文化的差異,西方人傾向于自由、個人主義,東方人傾向于保守。我們的教育嚴重偏向功利主義,更多的教人是什么、怎么做,而不是教人敢不敢去做。這種教育的結果是人們變得保守不敢冒風險。投資上的表現為厭惡風險。
五、擴大直接融資建議
1.加強市場體系規范建設。中國市場體系基本建立起來了,有了直接信用的基礎。要使直接金融市場擴大,關鍵是市場的規范,只有規范了才可以降低由于信息不對稱造成的摩擦。首先是發行市場體系規范建設包括信用評估體系建設,法律、會計、審計體系建設、承銷發行體系建設和定價體系建設。其次是流動市場體系建設,要建立全國性的流通市場,完善流通機制,規范交易機制等。
2.加強信用體系建設。信用體系建設關鍵是信用評估體系建設,包括評級公司、評估方法、評估指標體系等。信用建設另一個是加強對失信行為的懲罰力度,給社會以警戒。
3.加強市場透明度建設。市場透明度建設一個靠技術二個靠法規,技術升級改進有利于擴大信息的傳播范圍,另一個是降低人們的信息搜尋成本。法規建設,使融資者的信息披露必須法規上強制,對信息造假欺詐要嚴厲打擊。
4.加強投資者教育。主要是加強投資者風險自擔教育,長期以來中國投資者形成的觀念是投資盈利可以虧損不可以,當一有虧損投資很容易群情激憤,造成動亂。所以投資者風險教育很重要,必須使投資風險自擔原則深入人心,如果這個完不成我們的直接金融很難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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