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經濟與市場經濟的關系范文

時間:2023-11-16 17: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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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經濟與市場經濟的關系

篇1

【關鍵詞】商品經濟 市場經濟 市場化 保險業

一、主要經濟形態及演進

從世界歷史發展進程來看,經濟形態主要經歷了自然經濟、商品經濟與市場經濟。而以中國為代表的一些國家在商品經濟向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還經過了計劃經濟。

從原始社會開始到現代社會,從自然經濟過渡到商品經濟是大勢所趨,但世界各國經濟形式的演進形式又不盡相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從自然經濟到商品經濟再到市場經濟的過渡是基于其社會發展的內生需求,從早期的貿易形態和工業革命的相繼爆發可見一斑。而中國則是以外來強制輸入--侵略的形式被動地過渡到商品經濟。由于建國初期政治、經濟形勢的不穩定和經驗匱乏,中國經濟不能避免地先邁進了計劃經濟。崎嶇探索之后才開始由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

二、經濟形態對保險業的影響分析

(一)自然經濟到商品經濟的過渡是保險產生的必要條件

貿易的刺激。在自然經濟時期,人們的生產勞動是基于自給自足的需求,主要存在的風險無外乎自然災害和生老病死,這種風險被認為是不可抗的,人們沒有產生風險轉移和分散的意識;自從有了商品和交換,貿易的出現,給人們的生活帶來新的風險,而這些風險更多的是基于人類自身活動產生的,這也就刺激了對風險分散的需求。13-14世紀,西方經濟以自由經濟制度為主,當時西方的商品經濟已經比較發達,產生了世界范圍內的貿易活動。貿易頻率的升高和貿易范圍的擴大使得貿易風險的暴露越來越明顯。正是由于商品經濟尤其是貿易發展的需要,保險業應運而生。

產權意識。商品經濟下有了買賣方,產品的供、需主體開始分明,促進了人們對財產歸屬意識的強化。產權的歸屬是商品經濟發展的核心,保險業實質上是對產權進行保障的一種措施,它通過分配財產權利保障個人或企業的產權不至于因為風險的發生而完全喪失。人們對“屬于自己”的東西會更有保護傾向,不論是自己的財產,權利還是身體因此,基于產權而得保護又引發了對保險的需求。

等價交換原則。商品經濟包含了等價交換原則,既保證保險合同關系成立,又是保險之中一些計算的基礎。在當時的歐洲國家形成了不同于封建法律的城市法、商法和海商法。法律上的規定使得保險合同需要更加完善才能保證等價交換的原則。意大利17世紀的“冬蒂”法案最初是政府帶著財政目的強制實施的,由于商品經濟等價交換原則的存在,人們對公平合理的要求使得更多人開始研究保險計算問題特別是人身保險的計算問題。

社會分工。商品經濟下的社會分工除了提高生產效率,也使得保險能分化為一個單獨的行業,有更大的成長空間,并使得保險能夠向專業化方向發展。

(二)商品經濟到市場經濟的邁進是促進保險進一步發展的重要因素

契約關系。市場經濟下,社會出現普遍契約關系,它從意識和法律兩個角度影響保險。首先,契約是建立在相互意見一致的合意基礎之上的,每個人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意味著風險轉為損失時可能會承擔必須的責任,而責任超出主觀承受能力時便是人們主動尋找風險分散機制的開始,這樣,對保險的需求進一步加強。同時,契約讓人們對“合同”這一形存在式更加熟悉,而合同是保險約定的形式和重要內容,保險以合同形式的呈現方式使得其更有法律支持,也易于人們主觀上的接受。

產權市場化使得風險自擔機制增強。產權市場化使得資源或財產更加明晰地歸屬于微觀主體,經濟人的利益最大化傾向使得人們對自我利益可能的損失會積極地尋求補償方式,而保險成為事前預防的合法手段之一。在商品經濟下的西方國家風險自擔意識本已存在,隨著向市場經濟的轉化,產權市場化使得這種機制和意識更為顯性,保險的內生性需求也隨之持續。

勞動力與雇傭關系。市場經濟下,勞動力是一種商品,人力資本成為一種生產要素,以此為基礎產生的雇傭關系刺激了人身保險的發展。首先,人身意外險起源于黑人奴隸的販賣,奴隸販子將奴隸作為貨物投保“海上保險”,后來又發展到為航海旅客投保被海盜綁架而須支付的贖金。人力資本成為生產要素,市場經濟下的雇傭關系開始普遍,人的身體也成為一種保險標的,這種意識讓人身保險有了發展的源頭。

市場經濟加深金融業的發展,促進保險業創新和改進。從現實情況來看,市場經濟發展程度高的國家其金融市場也相對發達,不論是從定價技術、費率、產品開發還是資金運用方面,保險業都可受益于整個金融市場的發達。首先,越來越多的數理模型等為風險識別、量化和核算提供支持,加上信息技術的發展,一些不可保風險轉化為可保風險,催生新險種的出現。其次,金融市場的發展特別是衍生品市場的發展讓保險人有了一種新的轉嫁風險的方式―證券化。

三、結語

經過上述分析,經濟形態對保險業發展的影響是綜合性的。結合實際情況來看,中國正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轉型階段,除了要充分認識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更要注重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發展城鄉商業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并注重提高資金的運用效率。從監管來說,一方面要注意監管力度的適度性,完善法律法規,同時要加強國民風險和保險意識。中國在市場化的關鍵時期,也是保險業面臨機遇和挑戰的時期,當下要做好迎接利率市場化對保險業影響的準備,逐步推進保險費率市場化和做好其風險控制等,讓保險業在市場逐漸放開的過程中穩健地發展。

參考文獻:

[5]孫祁祥,鄭偉,鎖凌燕,何小偉.市場經濟對保險業發展的影響――理論分析與經驗證據[J].金融研究,2012.

[6]錢津.論市場經濟與商品經濟的區別[J].社會科學研究,2011.

篇2

    第一,從經濟形態的發展歷程看商法調整對象的特定性。商法的調整對象是指商法調整什么樣的社會經濟關系。它是商法學研究的起點問題,也是核心問題,因為它直接關系到商法的地位和命運。因此,商法理論研究的任務就在于科學地探索并界定商法的調整對象及范圍。商品經濟的發展經歷了三個歷史階段:簡單商品經濟、自由市場經濟和現代市場經濟。與商品經濟發展的三個歷史階段相適應,產生了三種不同性質的調整商品經濟的法制,即民法、商法和經濟法。

    原始社會后期,產生了私有制,出現了簡單商品經濟的萌芽。到了奴隸社會初期,簡單商品經濟逐步緩慢發展。商品是商品所有者通過市場交換的產品,這就必然產生了以商品、市場為媒介的人與人之間的簡單商品經濟關系。作為所有制和商品交換關系法律表現的私法也應運而生并發展起來,其典型便是古代羅馬法,即后世所稱的民法。民法的個人本位、權利能力平等、契約自由、私人財產不可侵犯等一系列的法律原則及其相應的法律制度,集中體現了這種簡單商品經濟關系的性質,準確而有效地調整著商品所有者之間的經濟關系。在資本主義經濟關系確定以后,簡單商品經濟過渡到自由市場經濟,商品經濟得到了迅速發展,這時的商品經濟,從交易規模、交易空間、交易時間、交易范圍等方面都發生了重大變化,原先作為“簡單商品生產即資本主義前的商品生產的完善的”民法,已經不能適應發展了的商品經濟即近代自由市場經濟的需要。雖然民法調整領域不斷擴大,內容不斷更新,但是民法不可能將平等主體間發生的所有財產關系全部納入自己的調整領域。于是,適應這種以組織為本位的新的法律部門,即商法便應運而生。如果說,民法調整的是簡單商品經濟的話,那么,商法則是調整大規模發展條件下充分競爭的近代自由市場經濟關系。這一經濟關系的性質確定了商法的調整對象只能是營利性主體的營利行為。因為民事主體之間進行商品交換的目的,是實現商品的使用價值,即民事主體是為自身的需要而進行商品交換,是“為需而買”;而商事主體之間進行商品交換的目的,是為了營利,是“為賣而買”。營利主體要營利,必須要求商品交易行為具有簡便、敏捷、確定、安全、公平的屬性,因此,對營利性主體的營利性行為,必須采用不同于民法的一般原則來調整,即采用一整套特有的與商事行為的特點相適應的商事原則來調整。比如,在商事行為的形式上更加注重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在商事中,進一步簡化交易程序;與交易的公平性相適應,商法遵循交易公平原則,體現了強制主義、公示主義、外觀主義、嚴格責任等原則。上述原則均是商法的基本原則,貫穿于各項制度之中,但在民法中卻不能稱為基本原則,民法中有的制度雖然也有類似規定,但僅僅是個別的規定而非普遍現象。

    由此可見,商法調整對象的特定性,決定了其調整原則的特殊性,而商法調整對象的特定性和調整原則的特殊性,決定了民法不能調整商事行為,商法應當作為一部獨立的法律部門存在,區別于民法。在自由市場經濟時期,經濟運行主要靠價值規律這只“看不見的手”來自發調節,國家并不干預經濟。但是自由競爭的結果導致了壟斷,導致了日益頻繁嚴重的經濟危機,造成了社會生產力的極大破壞。資產階級國家從此開始運用多種手段干預經濟,對社會經濟進行宏觀調控。國家通過制定法律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便產生了經濟法。所以,經濟法是現代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因此,現代市場經濟關系必須靠民法、商法和經濟法來共同調整。

    我國商法將營利性主體的營利行為所引起的經濟關系作為調整對象,體現了我國商法調整對象的兩大特點。其一是商法只調整營利性主體。對非營利性主體,商法不作調整,這是其前提條件。其二,商法只調整營利性主體的營利行為,不調整營利性主體的非營利行為,營利性主體的非營利行為分別由民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門調整。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所有的市場經濟主體參與市場交換的行為都是以營利為目的的行為,商法調整商事行為的目的,就是要規范商主體的市場交換行為,使之符合市場運行的要求,商法的全部法律制度及法律原則,都是這種導向的具體措施。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現代商法就是現代市場法。

    總之,商法把營利性主體的營利性行為,作為自己特定的調整對象,并采用與之適應的特殊的調整原則,表明商法區別于其他一切法律部門,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商法應當區別于民法和經濟法而獨立存在。

篇3

關鍵詞:商品經濟市場經濟計劃經濟宏觀調控

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經過十幾年的討論和探索,終于確定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模式。這無疑是對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的重大突破,也是對政治經濟學的重要貢獻。然而,伴隨著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現了另一種思想傾向,即全盤、徹底地否定“計劃經濟”,一時間對“計劃經濟”的口誅筆伐鋪天蓋地,使國人誤認為我國改革開放以前經濟發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計劃經濟”造成的,大有“計劃經濟”是社會主義發達不起來的“萬惡之源”之勢。結果是使“計劃經濟”聲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計劃經濟”還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場經濟”才是解決我國經濟發展的靈丹妙藥,才是中國的最終出路。有人甚至公開講:“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是上個世紀影響最深的一場“國際馬拉松大賽”,其結果是經過70多年的激烈較量,以“計劃經濟”的失敗而告終。對此,筆者以為:這種認識如果不是無知的話,就是與當初我們全盤、徹底地否定社會主義存在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一樣,犯了同等程度的錯誤。為了澄清這些思想上的迷誤,有必要從歷史的角度來考察“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問題,以使我們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過程中,避免犯過去同樣的教條主義錯誤,同時也使我們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踐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這就是撰寫本文的宗旨。

一、市場經濟的歷史演進及其本質屬性

目前,在我國理論界對“市場經濟”存在著多種解釋,但可歸納為兩大類:一類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社會資源配置的一種形式,這是主流認識;另一類是把其看成為商品經濟高度發展了的一種經濟運行形式。實際上這兩種解釋有內通之處。國外對“市場經濟”的解釋大體也有兩種: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市場對商品生產實行調節的一種方式,也是個資源配置問題,另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一種經濟制度而等同于資本主義經濟,成為資本主義的同義語,這是主流觀點。

究竟應該如何認識“市場經濟”及其本質屬性呢?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表達了一種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們深思,這就是:“對人類生活形式的思索,從而對它的科學分析,總是采取同實際發展相反的道路。這種思索是從事后開始的,就是說,是從發展過程的完成的結果開始的。”[1]因此,只有通過對歷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們對所研究的對象認識得更加清楚。

自從人類誕生以后,就產生了人與自然界的物質變換關系問題。這一關系的實質內容就是:人類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不斷地向自然界“宣戰”,通過勞動利用和改造自然資源以滿足自己不斷增長的多方面需要。這就是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這種經濟活動要采取什么形式進行,不少思想家和經濟學家都進行過考察和研究,而馬克思的論述為大多數學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經濟學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闡述到:“人的依賴關系(起初完全是自發的),是最初的社會形態,在這種形態下,人的生產能力只是在狹窄的范圍內和孤立的地點上發展著。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是第二大形態,在這種形態下,才形成普遍的社會物質變換,全面的關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體系。建立在個人全面發展和他們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社會財富這一基礎上的自由個性,是第三個階段。第二階段為第三個階段創造條件。因此,家長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狀態隨著商業、奢侈、貨幣、交換價值的發展而沒落下去,現代社會則隨著這些東西一道發展起來。”[2]這段論述科學地揭示了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軌跡:自然經濟—商品經濟—產品經濟三個歷史階段。它們并不是可以任意選擇的,而是取決于人類對自然界的認識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產力的發展水平。當生產力的發展十分低下時,人類只能依靠“人的依賴關系”來戰勝自然,滿足自身的需要,這就是人與自然之間的“自然經濟”時期;當生產力的發展出現了社會分工,同時伴隨勞動成果有了剩余而產生私有制以后,人與自然的物質變換關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形式上,即人們通過“商品交換”的形式來實現滿足自身的需要,隨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的形式也就進入了“商品經濟”發展時期;當社會生產力的高度發展,使社會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勞動將成為人類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隨之消亡,個人得到全面發展,那時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就不需要通過“交換”的形式來實現,也就不需要“價值”插手其間,而是以“各盡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來滿足自身的需要,從而進入“產品經濟”的發展階段。

可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是一個客觀的“自然歷史過程”,每一階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經濟形態。正如馬克思當年批判蒲魯東時指出的:“社會——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們交互活動的產物。人們能否自由選擇某一社會形式呢?決不能。在人們的生產力發展的一定狀況下,就會有一定的交換(commerce)和消費形式。”因此,“人們借以進行生產、消費和交換的經濟形式是暫時的和歷史性的形式。”[3]

對“產品經濟”形態的認識雖然并不是本文論述的主題,但有必要在這里順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發展階段,或者說“是不可實現的理想模式”,而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必然。這可從三個方面證明:第一,在歷史上它是在對資本主義經濟制度批判的基礎上,作為商品經濟的否定形式而提出來的,并且由空想社會主義者們以試驗的方式實行過。雖然最終失敗了,但失敗的原因并非“產品經濟”形式本身的錯誤,而是當時的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還沒有達到可以否定“商品經濟”的程度;第二,當代世界某些發達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實踐足以證明,它們所實行的大量“福利”經濟政策,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體現出“產品經濟”形態的痕跡;第三,如果從分配的角度運用抽象法,來考察一個家庭內部的經濟活動(不考慮它與外部的經濟聯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說明:當其收入水平較低時,父母要以計量的形式對家庭成員進行消費品分配。而當收入水平較高以后,因為消費品的種類和數量可以得到不斷補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計量的方式進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來滿足家庭成員的需求。這一點已為我國改革開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證實。以小喻大,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又何嘗不是如此呢?“商品經濟”形態的發展終將被“產品經濟”形態所代替,這在人類社會經濟形態發展史上只是個時間問題。

社會客觀經濟形態發展的每一個歷史階段,都有一個由產生到成熟、由初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因而會體現出不同發展時期的階段性。“商品經濟”形式的發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紀的結束和資本主義社會的確立為標界,大體可分為前后兩個階段。前一階段是“簡單商品經濟”時期,后一階段為“復雜商品經濟”,即“市場經濟”發展時期。“簡單商品經濟”也稱為“小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產生和培育時期,它的交換是以直接獲得所需要的使用價值為目的,是作為“自然經濟”的一種補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當時占主導地位的“自然經濟”的夾縫之中,處于從屬地位,“就象伊壁鳩魯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猶太人只存在于波蘭社會的縫隙中一樣”[4]。“復雜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成熟和發展時期,這時的商品生產和交換不再以獲取使用價值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為直接目的,并且成為社會居主導地位的經濟形式。“市場”已成為社會經濟活動的樞紐和中心環節,是商品經濟發展到這一階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紀末,開始有學者把這種“復雜商品經濟”稱之為“市場經濟”。可見,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發達起來以后的一種成熟表現形式。圖示如下:

從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認識:第一,“商品經濟”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的基礎在生產力方面乃是社會分工引起的勞動社會化,在生產關系方面則是生產資料歸不同的經濟主體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會生產方式發展到一定歷史時期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所出現的社會經濟活動的一種組織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商品經濟是一種“自發”產生的社會經濟制度。第二,“市場經濟”在本質上就是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形式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以“市場”為核心、以市場機制為紐帶來構建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的系統,通過市場把社會各個經濟主體緊密地聯系起來,形成一個網絡結構。因此,一方面“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這種社會經濟活動組織形式在一定歷史時期的具體表現,也是一種客觀的社會經濟制度;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也是社會經濟系統的一種運行機制,它依靠市場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所形成的市場機制,來推動社會經濟活動的運轉,從而形成由市場為導向的資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市場經濟”是以商品生產和交換為網絡結構的社會經濟活動系統。它既是一種經濟制度設置,也是一種經濟運行機制。作為經濟制度,它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在商品經濟階段成熟起來以后的表現形式;作為經濟運行機制,它表明“市場”成為商品經濟運行的樞紐,是通過市場要素自發的有機運轉進行資源配置的方式,表現為一只“看不見的手”的調節作用。不過,兩者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系,一定的經濟制度必然會產生與之相適應的經濟運行機制。因此,兩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賴于人的主觀意志而存在的客觀經濟形式。對于客觀經濟形式,人們不能任意選擇或否定,只能根據“現有的生產力所決定和所允許的范圍之內”去認識它,揭示它的內在規律,并運用這些規律更好地為人類服務。

二、“計劃經濟”的產生及其本質屬性

一種思想的出現,總是與客觀事物的產生和發展相伴隨,因為“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并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5]“計劃經濟”同樣如此,它絕不是憑空想象或天上掉下來的,而是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發展的過程中,針對這種生產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資本主義(早期)市場經濟“自發”運行所帶來的問題和困難而產生的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自覺”組織的思想。最初它萌發于16世紀產生的空想社會主義者那里。例如:托馬斯·莫爾在《烏托邦》一書中,在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進行深刻批判的基礎上,論述了未來理想社會的生產狀況是由社會領導機構根據“估定”的社會需要量進行生產,并且根據不同地區對某種產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濟虛”地進行調節來滿足各地的消費需求[6]。這說明莫爾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計劃地組織社會經濟活動的思想萌芽。這一思想在康帕內拉的《太陽城》和摩萊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揮。到18世紀,法國的巴貝夫對未來社會實行計劃經濟的思想則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們未來的制度將使一切都按計劃來進行”,因而社會中“不再有盲目經營的危險,不再有任意生產或生產過剩的危險”,并且論述了社會對勞動投入的有計劃調節[7]。19世紀的三大空想社會主義者,根據資本主義生產的社會化和無政府狀態之間的矛盾深化,不但繼承和發展了這種“計劃經濟”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們所設計的實業制度中,第一次把“計劃經濟”作為一種經濟制度來設置,并且對計劃的制定、審查和實施過程進行了具體闡述。當然,這時的計劃經濟思想還不是建立在科學理論的基礎上,帶有很強的主觀理想主義色彩。但是,它對后人認識社會經濟活動并“自覺”進行組織的問題無疑產生了重要影響。

馬克思恩格斯運用他們所創立的辯證唯物主義理論,從分析和揭示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規律出發,批判地繼承空想社會主義關于有計劃發展社會經濟的思想,建立了科學的計劃經濟理論,并且把它與未來社會聯系起來,指出這是未來社會經濟形式的重要特征。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種不同的需要量相適應的產量,就要付出各種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會總勞動量。這種按一定比例分配社會勞動的必要性,決不可能被社會生產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變的只是它的表現方式,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規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能夠發生變化的,只是這些規律借以實現的形式。”[8]恩格斯也曾表達過: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生產資料終將由社會占有,而那時“社會生產內部的無政府狀態,將為有計劃的自覺的組織所代替”,并且比喻說:“社會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樣,在我們還沒有認識和考慮到它們的時候,起著盲目的、強制的和破壞的作用。但是,一旦我們認識了它們,理解了它們的活動、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們越來越服從我們的意志并利用它們來達到我們的目的,就完全取決于我們了。這一點特別適用于今天的強大的生產力。……。當人們按照今天的生產力終于被認識了的本性來對待這種生產力的時候,社會的生產無政府狀態就讓位于按照社會總體和每個成員的需要對生產進行的社會的有計劃的調節。”[9]從他們論述中可以看出三點:第一,社會經濟活動是有規律的,它與自然規律一樣,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第二,雖然社會經濟規律是客觀存在,但人們可以認識它,自覺地利用它來人類服務;第三,當人們自覺地利用認識了的經濟規律來從事社會經濟活動時,就是計劃經濟形式。雖然他們在這里并沒有使用“計劃經濟”概念,但已包含這一思想,“計劃調節”就是“計劃經濟”的具體表現形式。據此可知,馬克思恩格斯的“計劃經濟”是主觀與客觀相結合的一種經濟形式。

在此基礎上,列寧對“計劃經濟”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在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發展史上第一次明確提出:“經常的、自覺保持的比例性也許確實是計劃性”[10]。這被認為是對“計劃經濟”經典性的表述,很值得我們深思,它表明“計劃經濟”的內涵在本質上就是要經常的、自覺的保持社會各個生產部門發展的比例性。在如何才能做好計劃經濟工作問題上,列寧更是強調對計劃“應該根據實際經驗和更詳細的研究來修正它”,否則“我們就會盲目行動”[11]。他堅決反對用主觀計劃來代替實際工作,并且明確地告誡說:“完整的、無所不包的、真正的計劃=‘的空想’。不要追求這種空想”,如果把國家經濟計劃化了,“這是莫大的危險”[12]。這對我們重新認識和正確理解“計劃經濟”,為計劃經濟正名,具有深刻的指導意義。

我們從經典作家對計劃經濟的論述中可以看出,他們所主張的“計劃經濟”是建立在符合客觀實際,并且根據實際的變化不斷修正和完善的、科學意義上的計劃經濟,為的是達到合理、充分地調節社會經濟資源和發展社會經濟的目的。這表明,計劃經濟應該建立在客觀經濟規律的基礎上,并且反映經濟規律的要求。因此“計劃經濟”是指:根據國民經濟發展客觀規律的要求,社會(國家)從具體情況出發,預先擬定經濟的發展方案,并在實施過程中不斷地進行修正,從而對社會經濟活動實行“自覺”的組織管理和調節,它是自覺運用經濟規律的主觀表達形式。這就不難看出,“計劃經濟”實際上就是依靠“社會的理智”通過事先的計劃對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計劃經濟”=宏觀調控,宏觀調控就是“計劃經濟”的表現形式,這應該是計劃經濟的本來含意。它與“市場經濟”一樣,既是一種經濟制度,又表現為一種經濟運行機制。作為經濟制度,它和自發的“市場經濟’制度相對立,是自覺地按經濟規律組織和管理社會經濟活動的表現形式;作為一種經濟運行機制,它表現為一只“看得見的手”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自覺的調節和控制,以實現資源的合理、有效的開發和利用。

內容提要:當我國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模式以后,出現了一種全盤否定“計劃經濟”的思潮。究竟應該如何認識“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這是一個經濟理論界長期爭論不休的理論問題。本文從歷史的角度論證了二者是“主客觀”之間的關系,他們既存在著誰是第一性的問題,也存在著同一性的問題。科學意義上的計劃經濟應是主觀見之于客觀的結果,這是計劃經濟思想的本意。所謂“宏觀調控”實質上就是計劃經濟的表現形式。

關鍵詞:商品經濟市場經濟計劃經濟宏觀調控

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經過十幾年的討論和探索,終于確定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模式。這無疑是對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的重大突破,也是對政治經濟學的重要貢獻。然而,伴隨著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現了另一種思想傾向,即全盤、徹底地否定“計劃經濟”,一時間對“計劃經濟”的口誅筆伐鋪天蓋地,使國人誤認為我國改革開放以前經濟發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計劃經濟”造成的,大有“計劃經濟”是社會主義發達不起來的“萬惡之源”之勢。結果是使“計劃經濟”聲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計劃經濟”還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場經濟”才是解決我國經濟發展的靈丹妙藥,才是中國的最終出路。有人甚至公開講:“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是上個世紀影響最深的一場“國際馬拉松大賽”,其結果是經過70多年的激烈較量,以“計劃經濟”的失敗而告終。對此,筆者以為:這種認識如果不是無知的話,就是與當初我們全盤、徹底地否定社會主義存在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一樣,犯了同等程度的錯誤。為了澄清這些思想上的迷誤,有必要從歷史的角度來考察“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問題,以使我們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過程中,避免犯過去同樣的教條主義錯誤,同時也使我們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踐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這就是撰寫本文的宗旨。

一、市場經濟的歷史演進及其本質屬性

目前,在我國理論界對“市場經濟”存在著多種解釋,但可歸納為兩大類:一類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社會資源配置的一種形式,這是主流認識;另一類是把其看成為商品經濟高度發展了的一種經濟運行形式。實際上這兩種解釋有內通之處。國外對“市場經濟”的解釋大體也有兩種: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市場對商品生產實行調節的一種方式,也是個資源配置問題,另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一種經濟制度而等同于資本主義經濟,成為資本主義的同義語,這是主流觀點。

究竟應該如何認識“市場經濟”及其本質屬性呢?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表達了一種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們深思,這就是:“對人類生活形式的思索,從而對它的科學分析,總是采取同實際發展相反的道路。這種思索是從事后開始的,就是說,是從發展過程的完成的結果開始的。”[1]因此,只有通過對歷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們對所研究的對象認識得更加清楚。

自從人類誕生以后,就產生了人與自然界的物質變換關系問題。這一關系的實質內容就是:人類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不斷地向自然界“宣戰”,通過勞動利用和改造自然資源以滿足自己不斷增長的多方面需要。這就是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這種經濟活動要采取什么形式進行,不少思想家和經濟學家都進行過考察和研究,而馬克思的論述為大多數學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經濟學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闡述到:“人的依賴關系(起初完全是自發的),是最初的社會形態,在這種形態下,人的生產能力只是在狹窄的范圍內和孤立的地點上發展著。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是第二大形態,在這種形態下,才形成普遍的社會物質變換,全面的關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體系。建立在個人全面發展和他們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社會財富這一基礎上的自由個性,是第三個階段。第二階段為第三個階段創造條件。因此,家長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狀態隨著商業、奢侈、貨幣、交換價值的發展而沒落下去,現代社會則隨著這些東西一道發展起來。”[2]這段論述科學地揭示了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軌跡:自然經濟—商品經濟—產品經濟三個歷史階段。它們并不是可以任意選擇的,而是取決于人類對自然界的認識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產力的發展水平。當生產力的發展十分低下時,人類只能依靠“人的依賴關系”來戰勝自然,滿足自身的需要,這就是人與自然之間的“自然經濟”時期;當生產力的發展出現了社會分工,同時伴隨勞動成果有了剩余而產生私有制以后,人與自然的物質變換關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形式上,即人們通過“商品交換”的形式來實現滿足自身的需要,隨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的形式也就進入了“商品經濟”發展時期;當社會生產力的高度發展,使社會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勞動將成為人類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隨之消亡,個人得到全面發展,那時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就不需要通過“交換”的形式來實現,也就不需要“價值”插手其間,而是以“各盡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來滿足自身的需要,從而進入“產品經濟”的發展階段。

可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是一個客觀的“自然歷史過程”,每一階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經濟形態。正如馬克思當年批判蒲魯東時指出的:“社會——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們交互活動的產物。人們能否自由選擇某一社會形式呢?決不能。在人們的生產力發展的一定狀況下,就會有一定的交換(commerce)和消費形式。”因此,“人們借以進行生產、消費和交換的經濟形式是暫時的和歷史性的形式。”[3]

對“產品經濟”形態的認識雖然并不是本文論述的主題,但有必要在這里順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發展階段,或者說“是不可實現的理想模式”,而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必然。這可從三個方面證明:第一,在歷史上它是在對資本主義經濟制度批判的基礎上,作為商品經濟的否定形式而提出來的,并且由空想社會主義者們以試驗的方式實行過。雖然最終失敗了,但失敗的原因并非“產品經濟”形式本身的錯誤,而是當時的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還沒有達到可以否定“商品經濟”的程度;第二,當代世界某些發達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實踐足以證明,它們所實行的大量“福利”經濟政策,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體現出“產品經濟”形態的痕跡;第三,如果從分配的角度運用抽象法,來考察一個家庭內部的經濟活動(不考慮它與外部的經濟聯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說明:當其收入水平較低時,父母要以計量的形式對家庭成員進行消費品分配。而當收入水平較高以后,因為消費品的種類和數量可以得到不斷補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計量的方式進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來滿足家庭成員的需求。這一點已為我國改革開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證實。以小喻大,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又何嘗不是如此呢?“商品經濟”形態的發展終將被“產品經濟”形態所代替,這在人類社會經濟形態發展史上只是個時間問題。

社會客觀經濟形態發展的每一個歷史階段,都有一個由產生到成熟、由初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因而會體現出不同發展時期的階段性。“商品經濟”形式的發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紀的結束和資本主義社會的確立為標界,大體可分為前后兩個階段。前一階段是“簡單商品經濟”時期,后一階段為“復雜商品經濟”,即“市場經濟”發展時期。“簡單商品經濟”也稱為“小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產生和培育時期,它的交換是以直接獲得所需要的使用價值為目的,是作為“自然經濟”的一種補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當時占主導地位的“自然經濟”的夾縫之中,處于從屬地位,“就象伊壁鳩魯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猶太人只存在于波蘭社會的縫隙中一樣”[4]。“復雜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成熟和發展時期,這時的商品生產和交換不再以獲取使用價值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為直接目的,并且成為社會居主導地位的經濟形式。“市場”已成為社會經濟活動的樞紐和中心環節,是商品經濟發展到這一階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紀末,開始有學者把這種“復雜商品經濟”稱之為“市場經濟”。可見,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發達起來以后的一種成熟表現形式。圖示如下:

從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認識:第一,“商品經濟”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的基礎在生產力方面乃是社會分工引起的勞動社會化,在生產關系方面則是生產資料歸不同的經濟主體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會生產方式發展到一定歷史時期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所出現的社會經濟活動的一種組織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商品經濟是一種“自發”產生的社會經濟制度。第二,“市場經濟”在本質上就是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形式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以“市場”為核心、以市場機制為紐帶來構建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的系統,通過市場把社會各個經濟主體緊密地聯系起來,形成一個網絡結構。因此,一方面“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這種社會經濟活動組織形式在一定歷史時期的具體表現,也是一種客觀的社會經濟制度;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也是社會經濟系統的一種運行機制,它依靠市場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所形成的市場機制,來推動社會經濟活動的運轉,從而形成由市場為導向的資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市場經濟”是以商品生產和交換為網絡結構的社會經濟活動系統。它既是一種經濟制度設置,也是一種經濟運行機制。作為經濟制度,它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在商品經濟階段成熟起來以后的表現形式;作為經濟運行機制,它表明“市場”成為商品經濟運行的樞紐,是通過市場要素自發的有機運轉進行資源配置的方式,表現為一只“看不見的手”的調節作用。不過,兩者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系,一定的經濟制度必然會產生與之相適應的經濟運行機制。因此,兩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賴于人的主觀意志而存在的客觀經濟形式。對于客觀經濟形式,人們不能任意選擇或否定,只能根據“現有的生產力所決定和所允許的范圍之內”去認識它,揭示它的內在規律,并運用這些規律更好地為人類服務。

二、“計劃經濟”的產生及其本質屬性

一種思想的出現,總是與客觀事物的產生和發展相伴隨,因為“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并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5]“計劃經濟”同樣如此,它絕不是憑空想象或天上掉下來的,而是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發展的過程中,針對這種生產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資本主義(早期)市場經濟“自發”運行所帶來的問題和困難而產生的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自覺”組織的思想。最初它萌發于16世紀產生的空想社會主義者那里。例如:托馬斯·莫爾在《烏托邦》一書中,在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進行深刻批判的基礎上,論述了未來理想社會的生產狀況是由社會領導機構根據“估定”的社會需要量進行生產,并且根據不同地區對某種產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濟虛”地進行調節來滿足各地的消費需求[6]。這說明莫爾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計劃地組織社會經濟活動的思想萌芽。這一思想在康帕內拉的《太陽城》和摩萊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揮。到18世紀,法國的巴貝夫對未來社會實行計劃經濟的思想則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們未來的制度將使一切都按計劃來進行”,因而社會中“不再有盲目經營的危險,不再有任意生產或生產過剩的危險”,并且論述了社會對勞動投入的有計劃調節[7]。19世紀的三大空想社會主義者,根據資本主義生產的社會化和無政府狀態之間的矛盾深化,不但繼承和發展了這種“計劃經濟”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們所設計的實業制度中,第一次把“計劃經濟”作為一種經濟制度來設置,并且對計劃的制定、審查和實施過程進行了具體闡述。當然,這時的計劃經濟思想還不是建立在科學理論的基礎上,帶有很強的主觀理想主義色彩。但是,它對后人認識社會經濟活動并“自覺”進行組織的問題無疑產生了重要影響。

馬克思恩格斯運用他們所創立的辯證唯物主義理論,從分析和揭示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規律出發,批判地繼承空想社會主義關于有計劃發展社會經濟的思想,建立了科學的計劃經濟理論,并且把它與未來社會聯系起來,指出這是未來社會經濟形式的重要特征。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種不同的需要量相適應的產量,就要付出各種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會總勞動量。這種按一定比例分配社會勞動的必要性,決不可能被社會生產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變的只是它的表現方式,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規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能夠發生變化的,只是這些規律借以實現的形式。”[8]恩格斯也曾表達過: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生產資料終將由社會占有,而那時“社會生產內部的無政府狀態,將為有計劃的自覺的組織所代替”,并且比喻說:“社會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樣,在我們還沒有認識和考慮到它們的時候,起著盲目的、強制的和破壞的作用。但是,一旦我們認識了它們,理解了它們的活動、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們越來越服從我們的意志并利用它們來達到我們的目的,就完全取決于我們了。這一點特別適用于今天的強大的生產力。……。當人們按照今天的生產力終于被認識了的本性來對待這種生產力的時候,社會的生產無政府狀態就讓位于按照社會總體和每個成員的需要對生產進行的社會的有計劃的調節。”[9]從他們論述中可以看出三點:第一,社會經濟活動是有規律的,它與自然規律一樣,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第二,雖然社會經濟規律是客觀存在,但人們可以認識它,自覺地利用它來人類服務;第三,當人們自覺地利用認識了的經濟規律來從事社會經濟活動時,就是計劃經濟形式。雖然他們在這里并沒有使用“計劃經濟”概念,但已包含這一思想,“計劃調節”就是“計劃經濟”的具體表現形式。據此可知,馬克思恩格斯的“計劃經濟”是主觀與客觀相結合的一種經濟形式。

篇4

摘要:契約精神是西方文明社會的主流精神,在民主法治的形成過程中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一方面在市民社會私主體的契約精神促進了商品交易的發展,為法治創造了經濟基礎,同時也為市民社會提供了良好的秩序;另一方面根據私人契約精神,上升至公法領域在控制公權力,實現人權方面具有重要意義。契約精神,無論是私法的契約精神在商品經濟中的交易精神,還是公法上的契約精神,對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構建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良性運轉都有著積極作用。

關鍵詞:契約精神;市民社會;社會契約論;契約信守;市場經濟

一、契約精神的含義與內容

1.契約精神的含義

契約精神是西方文明社會的主流精神,“契約”詞源于拉丁文中的contractus在拉丁文中的原義為交易。[1]其本質是一種契約自由的理念。所謂契約精神是指存在于商品經濟社會,而由此派生的契約關系與內在的原則,是一種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

2.契約精神的內容

西方的契約精神包含兩個重要的內容:一、主要是私人契約精神,在商品社會,私人交易之間的契約精神對商品經濟的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二是社會契約精神,這種起源于西方資產階級革命時期的古典自然法學派所持的學說,對西方的民主、自由、法治的構筑有著深刻的影響。

契約精神本體上存在四個重要內容:契約自由精神、契約平等精神、契約信守精神、契約救濟精神。契約自由精神是契約精神的核心內容。西方人權理念中就一直存在經濟自由中的契約自由精神。契約自由精神包含三個方面的內容,選擇締約者的自由、決定締約的內容與方式的自由。契約自由主要表現在私法領域。契約平等精神是指締結契約的主體的地位是平等的,締約雙方平等的享有權利履行義務,互為對待給付,無人有超出契約的特權。為了達到契約的平等精神,違背契約者要受到制裁,受損害方將得到利于自己的救濟。正因為契約完美的體現了平等精神,才會被近代資產階級革命者作為理論武器而創造了社會契約理論,通過每個人讓渡一部分權力交給國家代為使用,雙方達成合意,建立社會契約,各自履行各自的權利與義務,以達到社會的和諧。契約信守精神是契約精神的核心精神,也是契約從習慣上升為精神的倫理基礎,誠實信用作為民法的“帝王條款”和“君臨全法域之基本原則”,[2]在契約未上升為契約精神之前,人們訂立契約源自彼此的不信任,契約的訂立采取的是強制主義,當契約上升為契約精神以后,人們訂立契約源于彼此的信任,當契約信守精神在社會中成為一種約定俗成的主流時,契約的價值才真正得到實現。在締約者內心之中存在契約守信精神,締約雙方基于守信,在訂約時不欺詐、不隱瞞真實情況、不惡意締約、履行契約時完全履行,同時盡必要的善良管理人、照顧、保管等附隨義務。契約救濟精神是一種救濟的精神,在商品交易中人們通過契約來實現對自己的損失的救濟。當締約方因締約方的行為遭受損害時,提起違約之訴,從而使自己的利益的到最終的保護,上升至公法領域公民與國家訂立契約,即憲法。當公民的私權益受到公權力的侵害時,依然可以通過與國家訂立的契約而得到救濟。

二、契約精神的歷史淵源與法治理念契合

西方的契約精神源遠流長,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臘,亞里士多德的思想對后世的契約理論影響深刻。亞里士多德在倫理學中關于正義的論述,蘊含著豐富的契約思想,亞氏提出交換正義的概念。交換正義是人們進行交易的行為準則。不得損人利己是交換正義的基本原則,現代契約精神是從自愿交易理論推演而來的。等價交換原則與慷慨理論,在適當的時間以適當的數量,對適當對象施行財物上的給予,恪守允諾。[3]古羅馬法學家蓋尤斯把債劃分為契約與私權兩大類。在此基礎上托馬斯·阿奎那在此理論的基礎上提出了有償契約與無償契約的劃分。阿奎那不僅試圖說明信守允諾是一種德性,而且還說明何時應該恪守承諾。當代契約理論中的契約正義與誠實信用的原則的再現,都可見亞里士多德和阿奎那的契約理論的影響。十六世紀末和十七世紀晚期的經院學者,運用亞里士多德與阿奎那的契約思想闡述羅馬法制度,形成了完整的契約理論。十七十八世紀,早期的自然法學者格勞秀斯、普芬道夫、多馬、波蒂埃等接受并傳播了經院學者的契約理論。法國民法典借鑒多馬和波蒂埃的理論。洛克,盧梭和康德進一步發展了契約論。西方的契約精神并不僅僅停留在古代的法和宗教文化中,還被作為一種社會政治概念運用于政治制度和社會管理手段中,這便是社會契約精神。英國史學家梅因曾指出“迄今為止,所有社會的進步運動,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4]社會契約論認為國家與公權力根源于人們締結的社會契約的理論。新興的市民階級以契約為紐帶的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代表了新的社會秩序。用社會契約的方式說明國家和法律及一切的權利和義務的正當性和合理性的學說。社會契約論以“天賦人權”為基礎,以“自然狀態說”為前提,人們放棄自然權利,交給一個人或某些人,締結契約來治理國家,實質上是有關權力分配與控制的理論。

2.契約精神與法治理念的契合

契約精神是西方、民主、和法治的前提與基礎。契約精神與法治的理念是契合的,張揚著理性的精神。社會的主體,主要是指自然人運用自身的理性自由的訂立契約,締約本身就是一種在市場經濟中的理。契約精神與自由、平等的法治理念契合。首先在訂立契約時,締約的主體的地位平等,在履行契約時雙方互享權利義務,沒有超出契約的特權。當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會得到救濟,體現了公正的精神。地位平等的主體自由的訂立契約,不受外界得到干涉,若有其他因素影響締約方的意思自治則契約不會發生效力。契約精神在控制權力方面與法治的精神,控權精神是法治的核心理念。按照社會契約的理論,公民與國家訂立契約的目的就是為了限制國家權力的濫用。國家為公益而行使權力、代表的公民的意志,在契約面前國家不得濫用自己的權力,并且現代社會,在行政領域也出現了契約化的趨勢。行政契約最為典型,通過訂立行政契約來實現政府的服務性目的。

三、契約精神在市民社會的生存發展空間

1.契約精神在市民社會的生存空間

市民社會是公元前1世紀西塞羅最早提出的概念,市民社會本質上是一種商業文明,一、經濟和權利多元化。二、基本單位是獨立的個人。三、契約社會。四、高度自治。[5]市民社會是培育契約精神的土壤。市民社會的本質是一種商業文明,商業文明社會需要契約精神引導商品經濟中,各交易主體的行為,從而實現公平、合理、安全、穩定的交易秩序。商品經濟的特點是頻繁的商品交易,市場化的流通的模式。開放式的經營與商業運轉,交易主體可以是國內或國外的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主體也可以是法人主體,對交易主體的限制很少,各交易主體可以自由的選擇訂立契約,契約的內容與方式,各交易主體的地位平等,平等的享有契約上的權利與義務。

通過發達的商品經濟孕育了契約精神的豐厚土壤,在基于互信互利的基礎上人們需要訂立契約,以實現交易的規范化,一方提出要約,另一方表示承諾,兩方達到合意,訂立合同,實現交易的目的。交易方通過契約,達成了交易,防范了風險,實現了利益。

市民社會是一種高度自治的社會,在典型的市民社會里,國家的任務只不過是排除資本主義經濟的障礙這樣一個消極作用而已。[6]在市民社會存在自由交易的市場,市民社會主體需要自治而非他治,而契約自由精神恰好提供了這種精神恰好提供了這種精神,契約的意思自治理念一直貫穿于契約的始終,締約者訂立契約完全出于自己的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受欺詐、脅迫、趁人之危的情況的干涉,意思自治在市民社會尤為重要。意思不自由,權利行使不受保護的社會,不是市民社會,商品經濟也不可能得到長足的發展。

市民社會重視權利與個體的獨立性,在商品經濟狀態下,每個人都是理性的經濟人,人們無需外力的干涉,獨立的自由的訂立契約,通過自己的義務的履行換取對方的對待的義務履行,從而享有契約上的權利,當權利無法實現時,利用契約實現救濟。

2.契約精神的發展空間

契約精神在市民社會已經從傳統的私法領域發展到了公法領域,傳統的私法領域的契約精神以合意為核心,面臨著巨大的困境。1974年美國學者吉爾莫拋出了契約死亡的言論。日本學者內田貴以《契約的再生》來回應了這股浪潮,他認為死亡的是古典契約交易理論,契約沒有死亡,而是在新的環境中得到重生。契約精神發生了一定變化。甚至出現了關系契約的說法。也就是將契約發展到社會人際關系中,橫跨公法和私法的領域。

市民社會的契約精神已從單純的私法領域的契約精神,發展為公私法領域的契約精神。市民社會不僅需要私法的契約精神,同時需要公法的契約精神。私法領域的契約精神存在于私人主體之間,目的是為了更好的實現交易。公法領域的契約精神存在于私主體與公權力之間,目的是為了公權力不隨意干涉。私主體的活動空間,公權力微觀不介入,宏觀上進行調控,從而實現、引導、支持保護市場經濟的作用,最終有利于交易的實現。公權力在私人契約面前是一種中立的角色。無權力肆意干涉契約自由精神,除非涉及公共利益,主要起到宏觀的指導作用。

四、契約精神在市民社會的秩序價值

契約精神在市民社會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通過訂立契約,社會處于穩定狀態。定紛止爭,合同自由,誠實信用原則是其集中表現。

無可否認,市民社會需要契約精神,在發達的商品經濟社會中,各種經濟關系的存在狀況復雜,在復雜的社會關系中,經濟狀況復雜,人們之所以訂立契約其主要目的是給予彼此的一種安全感,在互相信任的基礎上,人們透過復雜復雜的經濟關系,對各自的關系進行梳理,理清各自的利益所在。各自的經濟交易能力,實現承諾的能力等各方面進行簡化。從而上升為一種成文的書面形式。通過這一系列的形式化的要求,便是契約的形成過程。當契約訂立之后,便建立了一個安全的環境。彼此相互信任。在一般情況下,訂立契約并不存在欺詐、脅迫、趁人之危和惡意串通。當違反這種常態時,將得到違反契約的不利益,即懲罰,在沒有契約的狀態下,必然會產生意思不自由、欺詐、脅迫、以強凌弱、以假亂真、趁人之危,那么擁有更多財富者或掌握更多資源的人便會在交易中占有優勢。從而削弱交易的積極性,最終不利于商品經濟自由、良性的發展。因此在市民社會需要契約來穩定正常的交易秩序,在復雜的商品經濟交往中,人們可以有一個大致可能實現的預期。這個預期便是交易環境的安全、有序和締約者信守承諾。

契約精神在市民社會成為一種主流精神后,可以避免更多的交易糾紛,人們不需要為證明自己的權利而束手無策,只需要書面或有證明力的口頭契約便可實現自力救濟,依契約便可實現自力救濟。而無需借助公權力的干涉,就能實現自己的權利。對于糾紛的解決,首先是通過書面的契約雙方按照契約內容協商,只有在協商無果時,才會尋求公力救濟的解決方式。因此,契約精神在定紛止爭,實現救濟方面有重要意義。

契約精神中的契約自由原則與誠實信用原則在市民社會中尤為重要,發達商業文明史市民社會的重要特征。繁榮的商品經濟需要私主體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自由的訂立契約,從而實現個體利益。自由的訂立契約不得違公共利益,雖然私主體可以自由的訂立契約,但同時必需遵循契約形式化的要求。

與契約自由相伴而生的是契約信守精神,在市民社會,契約信守原則為契約自由提供了安全的預期。契約信守精神是契約社會的不可或缺的,在訂約時契約信守意味著不惡意締約,不借締約隱瞞真實情況,并且履行必要的附隨義務。如照顧、保密、不作為等義務善良管理人。及基于信守原則對合同完全履行。

五、契約精神的中國化構建

(一)契約精神與中國傳統文化精神的比較

在西方,明文規定的契約概念是在羅馬法中出現的,但作為一種精神卻可上溯到古代希臘,西方思想家與中國古代哲人不同,用自然的“天道”來說明社會“人道”的來源,而是用契約來解釋人類社會規范的起源。中國古代儒家文化也強調守信,“信”甚至被作為“五常”中重要內容確定下來。但儒家的“信”更多是“誠信”意義突出的,與西方的“契約”不同,誠信作為個體的一種道德品質,訴諸的是自律的良知。而契約依靠外在的裁判力量。在儒家誠信倫理中,違反信諾更多的得到良心的譴責,而不像基督教文化一樣,違約要受災禍和懲罰的。西方的契約精神并不僅僅停留在古代的法和宗教文化中,還被作為一種社會政治概念,運用到政治制度和社會管理手段中。西方的契約精神,是西方法律最終脫離倫理法走向形式化的道路的重要背景因素。而中國古代“法自天出”,“圣人作法”觀念。使中國法律帶上了人治的枷鎖,z于政府的重農抑商,自給自足,不鼓勵商品交易,因此在中國法律失去了來自契約精神的內在推動。

在傳統的東方社會,作為社會基本單元的農村公社,是以血緣關系為主導兼具地域性的組織體,盡管在歷史進程中,農村公社開始割斷村社之間在血緣上的牢固狹窄的聯系。但這種血緣關系聯系并未被徹底割斷,而是表現為自然的宗法關系積淀下來,在中國,作為華夏的倫理文化,集大成者的儒家倫理,使一種特別注重宗法倫常的秩序信念倫理體系。與西方的市民倫理、契約精神不同,傳統的東方宗法倫理排拒法律形式主義,追求實質公道,以“仁”為主體的個人信念倫理,必然排拒契約精神,克己為人。

(二)契約精神在中國的移植的可能性與在市場經濟下的建構

1.契約精神在中國移植的可能性

所謂的法律移植是特定國家(或地區)的某種法律規則或制度移植到其他的國家或地區,在鑒別、認同、調適整合的基礎上,引進、吸收、采納、攝取、同化外國的法律。法律是否有可移植性,學說眾說紛紜,但可以肯定地是相同和類似的法律可以相互借鑒與吸收。在西方國家中,法治傳統或相當一部份法律制度是在市場經濟“自然”發生過程中逐漸演化變革形成的。因此即使當西方國家政府頒布有關的法律規則或進行法典化的時候,其法典內容的很大部分對已經通行的市民社會的慣性制度的認可,而不是靠法學家或政治家的創造。中國的傳統社會并不存在契約精神的空間,傳統的中國社會主要是自給自足的封建經濟,商品交易靠的是誠實不欺的信用倫理,并沒有形成契約精神。中國的市場經濟的構建也不過二十幾年的時間,而作為一種法律文化的形成,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西方契約精神的形成,是通過數百年的商品經濟的自然進化的過程中形成的,西方存在發達的市民文化,而這些在我國并不存在,所以如果生硬的套用西方的契約精神,而不加改造,其效果并不會十分的理想。而單純的自然進化,時間未免過于持久,比較穩妥的方式是一方面保持契約精神的自然進化,另一方面在自然進化的同時,通過政府的引導權威推進,最終實現契約精神在我國的構建。在形成契約精神的過程中還要注意的時,契約精神的本土化,充分的利用本土的資源,對西方的契約精神,全盤吸收,未必合理,比較合適的方法是在吸收西方契約精神的合理內核的同時,結合我國的本土資源,設定契約精神的外延,最終促進我國的市場經濟的完成。西方的契約信守精神與我國道德層面上的誠實信用原則結合,形成了我國合同法的誠實信用原則,契約精神在城市商品經濟繁榮地區,發展態勢良好,而在農村通過城鎮化進程的深入,也有助于契約精神的形成。

2.契約精神在市場經濟下的建構

契約精神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構建,這首先需要發達的商品經濟作為依托,西方通過數百年的商品經濟的發展才形成了契約精神,并日臻完善,而我國的契約精神的形成,無疑需要走相同的道路,但我們可以將這個階段縮短,這就需要通過市場經濟來實現。一方面保持契約精神的自然進化,另一方面在自然進化的同時,通過政府的引導權威推進,最終實現契約精神在我國的構建。只有在繁榮的商品經濟交往中,市民在交易過程中,訂立契約、信守契約。在全社會領域,形成契約的觀念,當這種觀念上升為習慣,而習慣上升為精神時,契約精神才真正成為市場經濟的主導精神,只有形成了這種精神,才是真正的市場經濟。契約精神的形成有利于建立市場經濟的良性的交易秩序,發揮市民在市場經濟的積極作用,最終完善市場經濟。

在市場經濟中,契約精神的構建,首先是內力的作用,即市場經濟本身的作用,由于市場的自發性與盲目性存在著交易的風險,要消除這種風險,單靠克己的道德風尚,是不可能擺脫這種風險的,這就需要市民主體自發的結成契約,來對自己進行有力的保護,而避免不必要的風險。市場經濟的需求推動了契約精神的形成。只有市場經濟內部推動,由市民自發形成契約理念,才能最終形成穩定的契約精神。另一方面,是外力的作用,即政府的權威推進,作為公權力在市場經濟主要起到宏觀指導的作用,在契約精神的形成的過程中主要是引導、支持、鼓勵以及當契約發生糾紛,協商不成時尋求公力救濟.。政府鼓勵市場經濟中遵循契約精神,首先自身做出表率,踐守契約。另一方面,大力宣傳契約精神,即加強商主體的法律意識,民法理念。只有通過兩方面形成合力,才能最終在中國傳統商品經濟滯后,先天發育不良,通過后天的市場經濟建構的環境下,最終形成契約精神,進而完善市場經濟。另一方面,只有在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中形成契約精神,才能發展真正的市場經濟,才能真正實現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

參考文獻

[1]張萬洪.和諧社會需要契約精神[N].光明日報,2005-11-30(10).

[2]鄭玉波.民法總論[M].臺灣:臺灣正大印書館,1980:300.

[3]鄭云瑞.早期西方契約思想之研究[J].法學學刊,1997(5):34.

[4]亨利•梅因.古代法[M].沈景一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6:96.

[5]張跣.市民社會[J].國外理論動態,2006-07-04.

[6]川島武宜.現代化與法[M].申政武等譯,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

[7]霍布斯.利維坦[M].黎思復,黎延弼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5:15.

[8]盧梭.社會契約論[M].何兆武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3:91-92.

[9]E·博登海默.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M].鄧正來譯,北京:2001:5

篇5

理想,是培養學生對美好未來的向往和追求,是人生奮斗的有實現可能的目標。它具有非凡的魅力,人們贊美它,向往它,追求它,因為他給人們帶來希望和力量,使人們對未來充滿信心和希望。在浩瀚的人生中,理想決定著一個人努力的方向,大的理想決定著一個人的存在價值。在當前改革開放的形式下,樹立遠大的理想是開拓進取,變革現實,戰勝邪惡、抵制腐朽思想侵蝕的精神支柱。所以強化理想教育,將理想教育與政治課教學融為一體、置于一身,成為政治課教學的重要課題。在進行思想教育中,舉辦各種形式的報告會、講座、展覽,以英雄為榜樣,使學生認識到我們先烈不惜犧牲一切,不是錢的動力,而是他們對祖國、對人民的無限熱愛。那么多的科學家不被金錢的誘惑,拒絕重金聘請,毅然從外國歸來參加社會主義建設,這是多么高尚的情操啊!金錢的誘惑力,只能在意志薄弱、心理不健康的人身上起作用,而當代的青少年應如何對待金錢和事業的關系,怎樣選擇暫時的優裕生活和長遠的理想的現實,在學生中引起反響。他們基本上能確定地認清了學習目的,對自己的理想抉擇也有了方向。

二、商品經濟意識的培養

意識是行為的先導。培養學生良好的商品經濟意識,為將來參與商品經濟發展與競爭做準備一個地區規范較大的市場,它應該是該地區經濟發展的基地。有意識地組織學生去參觀,從服裝、餐飲、百貨、建材等市場,學生看到市場的繁榮景象,了解了鄉鎮企業和個體經濟的狀況,然后組織學生對家鄉的市場進行調查,從歷史上看這個僅占一隅之地的小市場到現在的規模諾大的大市場;從十幾年前的小草房到現在青磚大瓦房和一棟棟拔地而起的五、六層住宅樓,學生都會深感市場經濟的發展使家鄉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學生根據從工商部門得出各種數據,確信未來社會將是市場經濟更加繁榮發展的時代。市場經濟的大潮中需要勇敢的競爭者,怯懦自卑只能是時代的棄兒。我們應該讓學生認識到在市場經濟運行機制中,各行各業都存在競爭,優勝劣汰。要參與競爭,就要有實力。所以從青少年時期就要練習與同學競爭,與自我競爭,不斷自我完善。當然也要強調社會主義的競爭與資本主義競爭本質區別。學生將來要參與市場經濟競爭,培養他們的質量意識和良好的信譽觀念是當務之急。組織學生參加工商部門舉辦的打擊偽劣假冒商品現場會。會上,工商部門領導介紹當前市場偽劣假冒商品大量出現的現實,不法商販銷售偽劣,假冒商品給人們造成的危害,將使學生認識到質量在市場經濟發展中是競爭者成功失敗的關鍵。更主要的是這些不良風氣是缺乏社會公德和違法行為,使學生懂得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求發展的經上準則。結合思想政治課教學進行強化教育,開展“怎樣提高學習質量”的討論會,教育學生要提高商品質量必須提高人的素質,具備一定的知識水平,必須提高學習質量。要競爭就要拼搏進取。在商品經濟的大潮中,注定要有惡浪險灘,這就需要競爭者具有堅韌不拔的意志,不甘居中游,更不甘落后,要進取就要拼搏,在逆境時要拼搏,在順境時也要拼搏,防止松口氣的盲目樂觀和驕傲自滿情緒。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利用他們的事跡對學生進行教育,能起到良好的效果。

三、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加強學生思想素質教育

篇6

商品,作為市場經濟的細胞形式的范疇,無論在何種形式的市場經濟條件下都是受到各個學派經濟學家高度關注的理論范疇。在古典經濟學家的諸多著作中,都將商品范疇和商品經濟視為經濟研究的起點或重要環節,其代表性的著述包括:亞當斯密在其《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中的第四章至第七章,詳細闡述了商品的交換價值尺度以及商品的自然價格、名義價格和市場價格等問題,并明確指出:勞動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換價值的真實尺度。①而這一觀點在薩伊生產創造需求的名著《政治經濟學概論》中也給予了側面論證。他指出:在以產品換錢、錢換產品的兩道交換過程中,貨幣只一瞬間起作用。當交易結束時,我們將發覺交易總是以一種貨物交換另一種貨物。②這種現象足以說明,薩伊觀察到了商品交換過程中撇開貨幣價值這種中介物也能實現交換的商品的可通約性,不過他不把這個可通約性往勞動價值上靠,這是他背離斯密傳統的關鍵所在,也是他落入庸俗經濟學窠臼的根本所在。在李斯特看來,斯密和薩伊的觀點具有相似性,即他們都是從交換價值理論或商人個人的狹隘觀點來看待財富的,這種理論是想糾正重商主義的,但它自身依舊是有限制的重商主義③。在斯密之后,李嘉圖在其《政治經濟學及其賦稅原理》中把商品交換的理論分析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他賦予了勞動重要的地位,并開宗明義地指出,一件商品的價值,或曰用以與之交換的任何其他商品的數量,取決于生產此件商品所必需的相對勞動量。進而,他也像斯密一樣,將價值區分為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指出:有用性不是衡量交換價值的標準。他認為商品的交換價值以及決定商品交換價值的法則,即決定為了交換他種商品必須付出多少此種商品的規律這些商品的交換價值或決定一種商品交換另一商品所應付出的尺度,幾乎完全取決于在每種商品上所耗費的相對勞動量。

在馬克思《資本論》出版前后,還有兩部著作值得一提,一是詹姆斯穆勒于1844年出版的《政治經濟學要義》一書。他在該書中從相對價值的角度來闡述商品交換,并認為:商品的相對價值,換言之,即一種商品數量交換另一種商品數量的多寡,開始時似乎決定于供求關系;但最后決定于生產成本;因而確切地說,完全決定于生產成本。②但是,穆勒的體系是遵從薩伊的三位一體要素說的,因此,他又補充道:商品的交換價值是由勞動與資本聯合決定的。③由此可見,穆勒的觀點呈現出極大的搖擺性,一會兒是生產成本,一會兒是資本勞動聯合決定交換價值,其分析問題的邏輯不統一性非常明顯。二是英國經濟學家杰文斯的《政治經濟學理論》,在該書中杰文斯評價了之前的古典經濟學家的觀點,他指出:亞當斯密的使用價值(Value in use)與交換價值(Value in exchange)的意義是絕不相同的。④而以詹姆斯穆勒自己對于交換價值的定義來說罷,我們立即看出了這個名詞的引起錯誤的力量⑤。杰文斯認為:交換價值除表示一種比率外,不表示任何物;我們不應以此名詞用在他種意義上。⑥比率說,使杰文斯把邊際分析納入商品交換范疇,使商品交換過程的微積分定量化、精確化分析成為一種潮流,古典與現代經濟學分野的新時代因此到來了。

我們看到,這種研究商品的價值和交換價值的古典傳統,到馬克思出版《資本論》第一卷時達到了頂峰,馬克思明確指出:商品的交換價值首先表現為一種使用價值同另一種使用價值相交換的量的關系或比例,這個比例隨著時間和地點的不同而不斷改變我們已經看到,在商品的交換關系本身中,商品的交換價值表現為同它們的使用價值完全無關的東西。因此,在商品的交換關系或交換價值中表現出來的共同東西,也就是商品的價值⑧。馬克思由此一舉奠定了以價值傳統來分析商品經濟的經典地位。與杰文斯開創的現代經濟學數理分析傳統不同的是,馬克思把政治經濟學的分析起點重新厘清并開創了一個新的以勞動價值作為基礎的,帶有歷史性、階級性特點的商品經濟分析時代。

顯然,在古典經濟學家亞當斯密、李嘉圖、詹姆斯穆勒、杰文斯那里,商品的價值由勞動創造的觀點雖然已經出現,但他們并未界定創造商品價值的勞動是怎樣的勞動,不同類型的勞動創造的價值何以可比,勞動的質與量的精確評價在這些古典經濟學家那里是模糊的。馬克思在古典經濟學家的商品、勞動價值學說基礎上,提出了勞動二重性學說,提出了具體勞動生產商品的使用價值,抽象勞動創造商品的價值的觀點,徹底解決了勞動與商品價值創造之間形式不一,但實質內容卻是一致的矛盾問題。

但遺憾的是,商品經濟研究的古典傳統在馬克思之后逐漸式微,以至于現代政治經濟學和現代西方經濟學(二者均發端于古典政治經濟學)都不把商品經濟分析當作主要的研究內容,至多只是當作學說史上的一個已有定論的范疇加以看待。事實上,無論是今天已經發達到操控全球經濟的英美資本主義經濟體制,還是正在建設中的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模式,商品貨幣關系是不可能在短期內被消滅的,甚至這些國家的市場經濟在長期內還得依仗于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壯大。因此,我們為什么要把馬克思對商品經濟和商品交換的集大成分析這個古典傳統給丟棄了呢?畢竟,市場經濟不是建立在某些經濟學假設基礎之上的烏托邦,而是由實實在在的商品與貨幣的堆積流動與交換形成的經濟體系。因此,回歸古典傳統的商品經濟研究,絕不是在歷史的故紙堆里尋章摘句,而是要把深化進市場經濟骨髓的(不論這種市場經濟是美式的、英式的、俄式的還是中式的)商品經濟研究在新的歷史和現實條件下加以創造性轉化。

本文從古典學派的商品交換分析傳統中提出一個新問題,即在商品交換領域,人們關注的是抽象勞動創造的價值,還是更關注商品的產權?換言之,商品交換網絡作為市場經濟賴以運行的最基礎最重要的網絡,是崇尚勞動價值優先,還是崇尚產權優先呢?它們又會引發怎樣的市場經濟理念或市場經濟模式?這個問題很長一段時間以來是模糊而無定論的,本文擬從商品交換的價值說與產權說的理論淵源、脈絡對比以及由此引發的對30余年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的方向性影響等方面談點個人的看法,以此作為商品經濟研究的現代思路之一就教于學界同人。

二、明晰產權與尊重勞動價值互動:未來30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的研判

(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深化改革條件下國家產權明晰與不明晰的結構分析

20世紀90年代以來大規模的產權制度改革,遵循的是從企業、事業單位破題,再逐步展開到公民財產權利的循序發展過程。整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微觀主體幾乎都參與了這一改革進程,其改革力度之大、涉及的范圍之廣令人矚目。但時至今日,我們發現產權明晰化改革也遇到了相當的阻力,其具體表現是:

1.推進到生產要素領域內的產權改革困難重重

城鄉土地產權制度確權和勞動力產權制度的明晰化等改革,因為牽涉到生產要素的增值性收益或要素本身的流動性,許多問題是擱置爭議,一事一議的。例如,四川成都近年來大規模地實施了以確權、頒證、流轉為主要思路的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改革,但是這項改革并不是中國其他省、市、區可以完全復制的,成都的比較優勢很可能就是其他省、市、區的比較劣勢。再者,就成都已經進行的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改革而言,也并非一帆風順,一些農戶土地產權歸屬變更的社會補償、利益沖突,至今仍舊有一些矛盾尚未解決,一些農戶至今仍處于觀望狀態,并未參加土地產權改革。另外,當土地可利用邊界至臨界點時,下一步的產權制度改革紅利似乎已經臨近邊際收益為零的臨界點了,作為一項經濟活動要素,土地資源盤活本身已經不是單純的產權制度改革能夠解決的了。

2.國家、企業、公民個人的財產權利邊界仍舊模糊

我們要界定的究竟是終極意義上的財產所有權,還是財產使用權(有一定年限),事實上,從改革的推進來看,我們現在的所有權更像是后者,因為我們明確了不搞私有化,所以無論對國有企業、集體企業這些法人,還是對公民自然人主體來講,所運用和行使的乃是國家賦予的具有一定年限的財產使用權。對企業來講,企業法人財產,包括各種固定資產、資本金和相應的股權等;對公民個人來講,其所擁有的財產權的最重要一項乃是住房產權(70年的使用權)。這些使用權的邊界確定以后能否抑制國家對企業和公民個人財產權利的干預和侵害呢?現在看來其約束力是非常有限的。遺憾的是,無論是企業還是公民,由于擔心產權邊界(準確地說是使用權邊界)被政府或其他強力機構跨越和侵占,財產短期化行使的特征較為明顯,而利用財產獲取財產性收益的能力與范圍均顯得不足。

3.耐用消費品產權合約重新簽訂的成本極高

各種各樣的稅費在產權合約改簽時,也就是公民之間(如房產交易、贈予、遺產處置等)或企業之間進行財產權合約簽訂和交換時,交付了相當高的費用成本,這種畸高的交易費用本質上仍舊是由于產權邊界不清晰(也就不得不依賴于第三方的公證、界定)造成的,這就給予財產擁有者和交易者以相當大的經濟壓力。因此,總的來看,當代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產權不明晰是一個結構性、層次性的問題。我們所要明晰的絕不是單一的某類產權,更不是指私有化,而是要把各種類型產權的層次、邊界、范圍界定清楚,防止產權邊界被頻繁跨越和侵占現象的發生。所以,調整改革的思路重在如何界定產權邊界以提高效率,而不是變向私有化。當前一些領域出現的私有化現象值得警惕,需要從另一端即價值特別是尊重勞動價值的角度進行配套改革。

(二)明晰產權邊界的同時不能忘記產權的創造者:能動主體勞動者的價值創造及貢獻

以上我們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產權改革方面的強調實際上是出于改進效率方面的考慮,但是,當今中國在市場化改革思路方向的調整需求已經十分緊迫,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要回歸對商品價值創造者的勞動及其主體勞動者的尊重,以體現社會公平化的民生改革取向。事實上,中國是一個長期堅持勞動價值論且實踐按勞分配的國度,對普通勞動者的用工制度、住房制度、醫療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曾經是國家或集體予以特別關注的,只是計劃經濟體制瓦解以后,這種對普通勞動者所創造價值給予尊重且提供保障的社會契約被解約,相當一部分企、事業單位的一線勞動員工被拋向市場,農村剩余勞動力在城市戶籍制度放松后也成為城鎮正規或非正規的就業人員。這些人員都接受市場化的工資待遇,但與市場化相銜接的勞動用工、醫療、養老保障和務工子女的教育等制度(或社會新契約)卻未及時建立,所以,普通勞動者的社會地位和社會認同感與原來相比落差非常之大,不少人甚至懷念計劃經濟時期看病能全額或大部分報銷、養老找單位、子女教育不愁去處的往昔生活。這些現象不能不說是中國改革進程中價值特別是勞動價值缺位所致。大約從1999年開始,國家在關注到市場化改革價值即公平缺位之后,開始從各個方面實施了一系列高強度的社會政策,① 又稱為社會保護政策,②其目的就在于從區域平衡發展、城鎮勞動用工和工資制度改革、城鄉社會保障統籌、城鄉醫療保障體系建立以及務工人員子女接受有質量的教育等方面強化對普通勞動者的保護,以防止以產權明晰化為導向的效率型市場經濟改革損害大多數勞動者利益的情況發生。這實際上是將勞動者創造出來的商品價值以更加合理且適宜于市場化操作的形式返還給勞動者,把一段時間來被忽視的公平問題重新拾起來,真正實現尊重勞動者及其勞動價值的經濟社會改革目標。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把大多數勞動者創造的價值不僅當作社會財富集中起來,同時也當作勞動成果讓勞動者分享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身就實現了從量變到質變,從積累為主到公平分配,從速度效率型到價值公平型的升級,初級的、不成熟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將轉變為完善的、成熟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是一個螺旋式上升的市場經濟質量改進過程。

(三)增加勞動者的勞動收入,回歸價值公平屬性的市場經濟模式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商品交換,已經實現的價值總量無疑為世人公認,其背后所凝聚的是千百萬社會主義勞動者的辛勤勞動,但這些實現了的價值的很大一部分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很長一段時間內卻為資本、土地或企業家等其他強勢要素所占有,勞動者(知識型、技術型、體力型)的收入占比近10余年來下降較為嚴重。多年來,學術界眾多專家學者都從不同角度提出了增加勞動收入特別是工資性收入的各種政策建議,筆者不再贅述這些觀點,而是想從產權和勞動價值對市場經濟的商品交換過程來說同等重要的角度,提出未來20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一種全新模式,即既重視產權又重視勞動價值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模式。這種市場經濟模式大體應該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回歸公平導向的市場經濟

勞動者再次成為分配的主體,按勞分配與市場經濟的結合依賴于更大規模的民生工程建設,即分配不能只是貨幣工資式的,還應從養老、住房、醫療、子女教育、戶籍制度、地區差異等角度展開大規模的民生項目投入。這既是給長期被忽視的勞動價值還債,同時,也是彌補之前我們對市場經濟效率的片面理解所造成的失誤,勞動者、勞動過程、勞動價值將再一次成為中國經濟舞臺的核心角色,而其他如資本、土地、企業家才能等要素則應在法律規范的范圍內受到節制,使其不能利用其強勢權力侵害勞動者的權益。

2.講效率但更講規則的市場經濟

前一個20年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從1992年十四大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算起),我們突出強調了明晰產權的效率一面,增長主義至上,但其發展的成本基本上是由廣大勞動者償付的。但是,產權除了能促成效率之外,它還代表著一種契約,或者說是一種規則,違背這種規則或契約精神,我們的增長只能是無規則條件下的效率增進,而這種效率增進無疑是不可持續的。我們看到,除了上個世紀80年代初期的農村改革算是帕累托意義上的改革之外,其他的改革尤其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深化階段的改革,都很容易形成受益和受損的兩大類群體,不幸的是,眾多普通勞動者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深化發展的今天,其各類權益仍舊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這種損害主要歸咎于規則的不完善,因此,進一步的產權改革應當是把產權邊界和規則界定清晰,結合我國國情把產權規則漏洞堵上,讓勞動者感受到規則對其產權和各種權益的維護與保障。

篇7

一、經濟發展是工商管理的前提和基礎

當人類在進入奴隸制社會以及封建社會以后,由于擴大了商品的生產,后來就漸漸形成了國家而且還使得國家的集權不斷地加深,為了維護私有制和統治階級利益,設置一個專門性的工商管理機構來對商品經濟的市場主體以及一些市場交易行為進行管理與監督,維護并規范市場的經濟秩序就顯得尤為重要。因此,以商品交換和商品生產為代表的商品經濟產生及發展是工商管理產生的前提和基礎,同時也是最根本的決定因素。我們還不難發現,工商管理機構的形成,正在隨著經濟發展不斷地向成熟和完善邁進。

二、經濟發展與工商管理是相互促進的

當商品經濟在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時候,就有了市場經濟這一產物,它是市場作為一種配置社會資源的“無形的手”在發揮基本的調節功能的經濟。從一般的市場經濟來看,現代社會的市場經濟:市場的范圍不斷擴大,市場的種類不斷增多,市場的法規不斷完善,市場的發育程度不斷提高,市場主體的自律、自主意識不斷增強,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不斷增強等,都為我國的工商管理不斷發展提供了一定的物質基礎以及需要對其進行優化、改良的緊迫性。而且,工商管理在不斷發展的過程中也促使了市場經濟自身更加合理、有序地發展,兩者之間是由于互相補充和完善從而實現共同發展的。

三、經濟發展是推動工商管理進行完善的動力

如果按照原先提出的基本觀點來看的話,隨著人類社會生產力的不斷發展,就需要生產關系的不斷優化和調整。當人類從自然經濟狀態進入封建經濟甚至后來的資本主義經濟時代以后,商品經濟的許多活動中,都存在著既相互依存又相互獨立的經濟主體,這些主體通過商品交換和商品生產,在彼此之間產生各式各樣的利益關系,這樣的多元主體中間充滿著各種各樣的矛盾。

首先,單個的經濟主體所追求的活動目標就是個體的利益最大化,而這樣的情況就可能會與我們國家的整體宏觀目標不同,甚至是與國家所追求的經濟目標背道而馳或沖突,對于這一類的經濟行為要進行調整,僅靠經濟個體本身和單一的市場手段是遠遠不夠的,因為個體的力量畢竟是有限的,市場這只“無形的手”也會存在一些弊端。由此可見,這些問題都需要我們的工商管理部門利用一定的強制手段或是政策措施來對其予以監督和協調。

其次,單個的經濟主體為獲得自身經濟利益的最大化,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在進行物物交易活動中取得的經濟利益上的差異會爆發出一場非常激烈的市場競爭,這就會使得市場經濟一系列活動中現存的矛盾更加加劇或者是出現新的矛盾,這就要求工商管理部門要考慮并參照實際的市場現實情況,按照維護和建立一個有序、公平、競爭和開放的經濟型市場,對各個利益主體的交易活動進行適當的管理和干預。

最后,如果我們將范圍進行擴大,在世界性的市場領域中,各個國家之間進行的物物交易活動,由于國家同樣存在自己的利益需要,所以促使了經濟主體間存在的經濟利益矛盾不斷加劇。外匯制度、傾銷以及資本流動貿易的限制等都對商品市場經濟和諧穩定的發展造成了很大的沖擊,所以為了更好地維護整個世界的經濟穩定和商品交易活動的公平性,維護正常的、和諧的國際貿易交往秩序,就需要工商管理活動范圍的進一步擴大,成立一個國際性的、全球化的工商管理機構來對國際貿易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加以解決或是協調。根據上述的內容可以看出,隨著生產力的不斷進步、發展和生產關系進一步的優化,經濟飛速的發展引起了各種利益主體彼此之間的矛盾關系漸漸頻繁化和復雜化。本來單純的市場調節機制就不夠完善,它自身的力量就非常有限,所以就要求工商管理能夠不斷完善機制、更好的發展,以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對現有的市場經濟進行維護、管理、監督、協調和完善。

四、結束語

篇8

【關鍵詞】票據; 票據無因性; 票據流通; 立法完善。

票據是商品經濟的產物,隨著商品經濟的發達而發達。票據、合同和公司一起被稱為市場經濟的三大基本工具。盡管當今電子商務技術不斷創新,但仍然沒有任何一種商業工具可以完全代替票據。票據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它不僅具有替代貨幣進行支付的功能,而且還具有流通功能、信用功能和融資功能等。票據在商品經濟發展中所發揮的作用,均是以票據無因性原則作為基石。無因性是現代票據制度的靈魂。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國家在對票據制度進行立法的過程中,普遍將票據無因性原則視為票據立法的基本原則。制定于市場經濟發展初期的我國《票據法》,也在一定程度上關注到票據無因性原則。然而,特殊的立法環境下使這部法律在票據無因性原則的取舍上難免產生動搖。本文旨在通過對票據無因性原則的解析,指出我國《票據法》在票據無因性原則適用上的缺憾,并進一步提出相關的完善措施。

一、票據無因性的由來。

票據是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產物,它隨著商品經濟的逐漸繁榮而發展。同樣,票據行為的無因性理論并不是從票據一產生就有的,而是隨著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而產生和發展的,是有其深刻的經濟原因的。票據的無因性起源于商品交換的內在需要,12、13 世紀,典型意義上的票據開始在貿易發達的意大利、法國誕生了,最早的現代意義票據產生于 12 世紀的意大利,當時,歐洲各國貿易發達,但是由于各國票制不統一,因而不利于交易。于是,產生了最初的本票。其具體做法為貨幣兌換商在某地收受商人現金,然后給對方一個目的地付款憑證,商人以此憑證向兌換商在目的地的分店和店支取現金,從而便利了交易。意大利、法國的商人發明了背書轉讓票據的方式。背書制度的確立在票據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它不僅是票據權利轉讓的一種方式,而且也使得票據的流通在技術上成為可能。但是,票據流通在具備了其技術基礎之后便面臨著這樣一個法律難題,即票據轉讓以后,其后手是否繼受前手關于票據權利的瑕疵。按照傳統的民法理論,債權受讓人須繼受債權轉讓人的權利瑕疵。依此辦理,隨著票據轉讓次數的增加,票據的支付風險逐漸加大,人們對支付手段或貿易媒介工具的要求是安全和迅速,而票據支付風險的加大無疑會阻滯貿易的進行。19 世紀以前,法國工業革命尚未充分進行,大規模的商品生產和交換很少出現,這種時候,票據關系之有因并不至于影響過大,制定于 1807 年的法國商法典的特點之一便是不承認票據關系的無因性。但隨著歐洲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的工業革命的完成,商品生產和交換大規模的進行,這時一樁交易往往涉及眾多的參與者,因而有必要將票據關系和基礎關系相分離,從而維護票據功能的實現。鑒于此,人們在票據支付的商事實踐中逐步達成共識,即票據轉讓后的善意后手,不接受前手票據權利的瑕疵。德國票據法于 1871 年公布實施,一些原來仿效法國票據法的國家,如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時,以及拉丁美洲各國都紛紛棄之而采納票據無因性的德國法。就連法國自身后來也于 1935 年轉采日內瓦統一票據法的規定,以適應社會經濟生活的需要并使之符合國際立法通例,票據的無因性制度得以確立。這使票據的信用從狹窄的直接交易人之間的信用擴大為社會信用,匯票、本票因可以背書轉讓而具有了流通性,進一步發展了票據作為社會信用工具的功能。

二、票據無因性的含義。

票據的無因性,目前還沒有較為明確的定義,但各國學者對此多有論述。日本學者龍田節認為,票據上的債務是基于票據行為自身而發生和存在的,與作為票據授受原因的法律行為的存在或有效與否無任何關系,即使買賣契約無效或者被撤銷,由此產生的票據債務也不受影響。我國臺灣學者梁宇賢認為: “無因證券者,乃票據執票人不明示其原因所在而主張享有證券商之權利之謂也。票據如已具備法定要件,其權利即行成立,至其法律行為發生之原因如何,在所不問。”學者王小能認為: “所謂無因,是指票據如果具備票據法上的條件,票據權利就成立,至于票據行為賴以發生的原因,在所不問。”以上論述雖然表達方式不同,但并無實質性的差異。究其根本,票據的無因性不外乎兩種形式,一種是內在的無因性,另一種是外在的無因性。內在的無因性指的是票據關系的內容并不包含原因關系的具體內容,即票據上僅僅記載支付一定金額的委托或約定為意思表示的內容; 外在的無因性是指票據行為只要具備法律規定的形式即自行產生效力,而不問其基于的原因關系或基礎關系存在與否或是否有效。

我國票據理論認為,票據的無因性從來都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其相對程度取決于一時、一地、一國的實際情況,取決于經濟發展的階段,取決于銀行的信譽狀況和其他票據當事人的信用程度。不從實際出發,盲目追求票據的絕對無因性,必然事與愿違。因為票據債權和原因債權雖然是兩個不同的民事法律行為產生的兩種不同的權利,基礎原因關系所生的抗辯僅應附隨于原因債權,但兩者的關系在直接當事人之間仍然是密切聯系的,即直接當事人之間不適用票據無因性,當他們之間的基礎關系無效時,票據關系也就無效了。

三、票據無因性的價值。

1、保障票據的流通性。

票據無因性對票據獨立性的確認實現了票據的信用性,提高了人們使用和接受票據的信心,從而加速了票據的融通,使票據表現出良好的流通性。美國學者諾頓認為,票據的流通性是票據的中心議題。因此,保障票據的流通性就意味著捍衛票據的存在。

人們不應當顧慮堅持票據無因性會帶來更多的違法犯罪,從而有礙于票據的流通。事實上,作為設權證券的票據創設的是正當權利; 作為流通證券的票據實現的是流通信用和交易安全; 作為完全有價證券的票據誰持有票據誰主張票據權利。可以說,票據關系與發行、轉讓票據的原因關系相分離,才真正實現了票據的獨立和流通; 有了票據的無因性,才使得票據在現代商業活動中表現出獨特的功能,同時也決定了票據在現代社會經濟生活中不僅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是無可代替的。

2、促進市場經濟發展。

只有堅持票據無因性,才能建立和完善票據法,以促進市場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票據無因性是票據法律關系獲得獨立的前提,也是票據行為得以規范進行的基礎。在此條件下形成的票據法規范屬于一項重要的市場規制法,有利于保護所有人或持有人的財產權利,有利于保障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也有利于實施責任追究。而上述三者正是市場經濟的“三大法寶”,即市場經濟的三個先決條件( 一說利益的驅動、法治與公正) 。需要指出,經濟法的市場規制法與民商法有關合同的規定等在著眼點和立足點上是不同的,前者更多使用強制性規范,后者任意性規范偏多,亦即前者的公法因素多于后者,此種情形下“量變引起質變”的后果,使票據法成為與民商法分離的經濟法當無疑問。

此外,票據的功能包括匯兌、支付、結算、融資、信用等,能夠強有力地為企業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注入活力,架起企業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互通有無的橋梁,從而促進市場經濟建設,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四、我國票據無因性原則的現狀及完善措施。

1、學界對票據無因性原則的觀點。

我國學者普遍承認票據行為的無因性,但對其內涵卻有所不同的理解,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稱為票據行為絕對無因性學說,以王小能教授等為代表。認為票據是否有效一律不受基礎原因關系影響,只取決于票據的形式要件。直接當事人之間亦應主張票據關系有效。不過持票人是否可以行使票據權利,還取決于其取得票據時的行為和主觀心態如何。另一種是票據行為相對無因性學說,以謝懷栻先生等為代表。認為無因性原則有例外,即在直接當事人之間,如出票人和第一受票人、背書人和被背書人之間的票據關系取決于基礎關系,如果他們之間的基礎關系無效,則票據關系亦無效。

2、我國現行《票據法》關于票據無因性的立法缺憾。

1995 年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這部法律在制定過程中已經充分關注到了票據無因性原則,并在相關規則中予以體現。但是,由于當時我國市場經濟建設尚處于初級階段,市場誠實信用程度較低,欺詐行為較多,使這部法律在票據無因性原則的采納上處于一種謹慎和不確定的立場,《票據法》第 10 條第 1款規定: “票據的簽發、取得和轉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第 21 條規定: “匯票的出票人必須與付款人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并且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不得簽發無對價的匯票用以騙取銀行或者其他票據當事人的資金。”第 74 條規定: “本票的出票人必須具有支付本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這些條文在簽發票據、取得票據、轉讓票據等問題上十分強調原因關系,是對票據行為無因性原則的違反,會降價票據的信用程度,進而阻礙票據的流通。

3、關于完善我國票據立法的建議。

正如前文所述,我國現今的《票據法》不能適應當今市場經濟的發展,甚至會對經濟發展造成阻礙,因此,當務之急是盡快的完善我國相關票據法律制度。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對我國《票據法》進行修訂。首先,在《票據法》中明確規定票據行為無因性原則,將票據關系和原因關系不加區分的立法模式已嚴重阻礙了票據市場的發展,與國內經濟形勢不相適應,票據市場的迅猛發展和票據應用范圍的日益廣泛要求立法盡快確立無因性原則,堅持票據原因關系與票據關系的分離,票據債務人不得以沒有原因關系或原因關系無效為理由對抗善意持票人。同時,廢止《票據法》中與票據行為無因性相違背的條款,增加和修改《票據法》

的具體條款,在《票據法》中體現相對堅持票據無因性原則理念,并將票據行為無因性原則的例外情況在《票據法》中明確規定,在堅守票據無因性的基礎地位,同時采取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立場,給票據“有因性”留下一些制度空間,力爭做到不僅維護票據本身的信用和流通,而且保障票據權利行使的效率和安全。

五、結語。

票據是商品經濟的產物,隨著商品經濟的發達而發達。盡管當今電子商務技術不斷創新,但仍然沒有任何一種商業工具可以完全代替票據。票據在商品經濟發展中所發揮的作用,均是以票據無因性原則作為基石。無因性是現代票據制度的靈魂。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國家在對票據制度進行立法的過程中,普遍將票據無因性原則視為票據立法的基本原則。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只要我們緊緊抓住票據法中票據無因性這根“紅線”,結合我國票據司法實踐進行認真細致的理論思考,并對我國《票據法》進行適時修訂,一部適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票據法》必將成為我國進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治建設的“一把利器”。

【參考文獻】

[1]葉永祿。 票據訴訟制度研究[M]。 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8.

[2]謝懷軾。 票據法概論[M]。 北京: 法律出版社,1990.

[3]王小能。 票據法教程[M]。 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

[4]龍天節。 商法略論[M]。 蘭州: 甘肅人民出版社,1985.

[5]余保福。 票據無因性與我國票據立法的完善[J]。 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3( 2)。

[6]王全弟。 民法總論( 第二版) [M]。 上海: 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

[7]王保樹。 中國商事法[M]。 北京: 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

[8]王小能。 中國票據法律制度研究[M]。 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9]謝懷軾。 評新公布的我國票據法[J]。 法學研究,1995( 6)。

篇9

(二)

第二單元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經濟制度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一、本單元考點:

1、公有制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2、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3、以按勞分配為主,多種分配方式并存;4、市場經濟的一般特征;5、國家的宏觀調控;6、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

二、本單元的重點、難點:

重點: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必然性;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的必然性;市場經濟的一般特征;國家宏觀調控的必要性。

難點:公有制的實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堅持把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的必然性;市場經濟與商品經濟的區別和聯系;國家宏觀調控的手段及其之間的關系。

三、熱點:

正確認識當前國有經濟布局上的戰略調整;當前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與地位作用;打破地區封鎖和部門、行業壟斷;我國目前宏觀調控的問題與對策。

四、考點提要

考點一:公有制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

經濟制度是一定社會中占主體地位(或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的總和,它主要包括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和產品的分配方式。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經濟制度包括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所有制結構(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和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我國的分配制度)兩個方面。

1、公有制在社會主義經濟制度中的地位(公有制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生產資料公有制是社會主義的根本經濟特征。)。

2、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含義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含義

①含義:……

國有經濟:……(主導)公有制的實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集體經濟:……一切反映社會化生產規律的經營

混合所有制經濟中的國方式和組織形式,都可以利用。

有成分和集體成分:……如股份制、承包、租賃等。

②具體內容:

國有經濟集體經濟混合經濟

含義

范圍

作用

(公有制的實現形式是指公有制經濟在微觀領域中的具體體現。實際上是指資產的經營方式或組織形式。)

③正確認識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

①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作用主要體現在控制力上。第一、……第二、……

(補充:國有經濟的控制力:A表現在國有經濟對國民經濟命脈的支配力;B表現在國有資產整體質量的增長力;C表現在國有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力;D表現在國有資產對社會資本的廣泛輻射力和引導力;E表現在國有企業在整個國民經濟發展中所產生的支撐力;F表現在對社會經濟運行整體態勢的調控力。如:以中央重點抓的512戶國有骨干企業為例,它們占國有工業企業總數一到1%,而資產總量則占55%,銷售收入占60%以上,向國家提供的利稅占85%)

②只要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國家控制國民經濟命脈,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和競爭力得到增強,在這個前提下,國有經濟比重減少一些不會影響我國的社會主義性質,也不會削弱國有經濟對國民經濟的主導作用。(為什么?)

3、公有制的實現形式

①實現形式多種多樣的原因:③有哪些實現形式:

②探索實現形式多樣化的意義:④熱點問題

正確認識當前國有經濟布局上的戰略調整

①調整的原因:

②調整的手段:

③調整的目的:

④調整不會削弱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

⑤調整不會改變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和我國社會主義性質:

考點二: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公有制經濟:國有經濟、集體經濟、混合所有制經濟中的

(主體)國有和集體成分

###我國社會主義

市場經濟構成

(我國經濟成分構成)個體經濟:……(非公有制經濟是

非公有制經濟私營經濟:……我國社會主義市

外資經濟:……P。39場經濟的重要組

(外商獨資;中外合資中的成部分,而不是

境外資本部分;中外合作補充)

中的境外資本部分)

1、我國現階段的非公有制經濟

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

性質(含義)

特點(內容)

地位

作用

2、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

①是什么?

②這一制度的基本內容:……P。39(既要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又要堅持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A、公有制的主體地位,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B、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就是要繼續鼓勵和引導各種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依法保護各類企業的合法權益和公平競爭,并對它們進行監督管理。)

3、確立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性。

①從根本上說,是由生產關系一定要適應生產力發展的規律決定的(根本原因)。P。40

②具體說來,是由我國的社會主義性質和初級階段的國情決定的。P。40-41

③符合"三個有利于"的原則

④實踐證明,它有利于解放和發展生產力,促進我國的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P。42

社會主義的本質和根本任務

(1)社會主義的本質是:…(它包含兩個基本方面,即社會主義的根本任務和社會主義的根本目標或目的)

(2)社會主義的根本任務和社會主義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只有大力發展生產力,使社會產品極大豐富,才能最終實現共同富裕;而只有實現共同富裕,才能保證生產力的發展符合社會主義的根本目的,保證發展生產力的成果歸人民享有。

4、熱點問題

當前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與地位作用

①發展:發展迅速,今后還要繼續鼓勵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

②地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③作用: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考點三:我國的分配制度: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

1、按勞分配及其必然性

①按勞分配的含義:(社會主義制度下,個人消費品分配的基本原則是按勞分配。它的基本內容是:……

②按勞分配的必然性:由客觀經濟條件決定。

前提:……P。42

###個人消費品實行按勞分配是物質基礎:……P。42

由客觀經濟條件決定的

直接原因:……P。43

###按勞分配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對資本主義"按資分配"原則的否定。在我國現階段,把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有利于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經濟發展,保持社會穩定。要依法保護合法收入,允許和鼓勵一部分人通過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先富起來,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

③按勞分配的作用

2、按勞分配以外的收入分配方式

按勞分配(國有經濟、集體經濟)

按個體勞動者的勞動成果分配(個體經濟)

按資本要素分配(存在于混合所有制經濟、

###我國個人消費品的分配方式按生產要素分配按技術信息要素分配私營經濟、外資經濟)

按土地要素分配

按勞動力要素分配(私營、外資經濟)

福利性分配(國有經濟、集體經濟)和社會保障收入

①按個體勞動者的勞動成果分配

②按生產要素分配

③福利性分配和社會保障收入

(實行非按勞分配的幾種分配方式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

3、社會主義把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的必然性

①這是與我國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的。

②這是由我國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所有制結構決定的

③這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

1)我國生產力發展水平決定(最終原因)

2)由我國的所有制結構決定(生產資料所有制決定分配方式)

###確立分配制度3)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

的客觀必然性4)實踐證明,這種分配制度對于加快經濟發展和

實現共同富裕起到了促進作用

###基本經濟制度和分配制度的關系

區別:含義不同

聯系:基本經濟制度與分配制度都屬于生產關系范疇,基本經濟制度決定分配制度。二者都反作用于生產力,生產力是二者的最終決定因素。

####注意的問題

問1:勞動所得(或勞動收入)從形式上看有哪些?(勞動所得除了按勞分配收入:工資、獎金、津貼、聯產計酬,還包括其他分配方式中的個人勞動所得。)

問2:科技人員的收入屬于何種分配方式?(A公有制經濟中的科技人員提供新技術所得收入,應屬于按勞分配。B科技人員以自己的科技成果入股而得到的收入,屬于按技術要素分配,也就是說屬按生產要素分配。C私營企業中科技人員的工資收入是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不屬于按技術要素分配。D一部分科技人員,脫離原所屬單位,自辦科技實體,利用自身科研條件,開展科學研究,其科研成果屬于歸自己所有的技術商品,以技術轉讓方式把它賣給有關企業使用,屬正常的商品交換,其所獲得的收入屬于按個體勞動者的勞動成果分配,并不屬于按技術要素分配。)

問3:凡勞動所得,都應給予保護,凡非勞動所得,都應一律沒收。(分析:A你在國企工作,拿到的是工資、獎金和津貼。如果生產的產品不合格甚至是偽劣產品,該不該保護?顯然,這種勞動所得不應保護。個體勞動者在生產和經營中偷稅漏稅,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因此,并非保護一切勞動所得,而是保護合法勞動經營所得。B非勞動所得有哪些?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經營風險收入、按資本要素分配所得等均屬于非勞動所得。在現階段,合法的非勞動所得受法律保護。總之,合法的勞動所得、合法的非勞動所得,都受到法律保護,不合法的勞動所得、不合法的非勞動所得都不受法律保護。)

問4:我國現階段分配方式中的"五個不等式":

A、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分配方式不等于社會主義分配方式。社會主義分配方式是按勞分配。我國現階段的分配方式還包括其他的非按勞分配方式。

B、按勞分配不等于每個勞動者都能等量勞動獲得等量報酬。①按勞分配是指……②但在現階段,在公有制經濟中,不同行業、不同企業的職工等量勞動并不一定能夠獲得等量的報酬。③無效的勞動(如生產的產品積壓)不能獲得勞動報酬;在商品經濟條件下,企業職工獲得的勞動報酬同企業的經濟效益直掛勾,各個企業經濟效益不同,職工的收入不一樣。④在現階段,等量勞動獲得等量報酬并非存在于每個個別場合,而是存在于許多場合的平均數中,使"不等量"圍繞"等量"上下波動。

C、勞動收入不等于按勞分配收入。在現階段,勞動者的勞動收入主要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公有制經濟中企事業單位職工的按勞分配的收入、個體勞動者的勞動收入、經營風險收入中經營者憑借復雜勞動而獲得的勞動收入。由于按勞分配的前提是社會主義公有制,在非公有制經濟基礎上獲得的勞動收入均不屬于按勞分配收入。

D、非勞動收入不等于剝削收入。剝削收入是指私營企業主和外商憑借資本所有權獲得的剩余價值。這種剝削收入是一種非勞動收入。而按資金分配收入(如股份分紅、銀行利息、債券利息),風險收入(如股票交易、期貨交易、企業承包者和經營者的風險收入),等不能說是剝削收入。

E、收入懸殊不等于分配不公。收入懸殊不一定是分配不公造成的。現階段,由于分配方式多種多樣,會造成收入差距。對目前收入懸殊問題應區別對待。要依法保護合法收入,取締非法收入,調節高收入,規范收入分配,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

考點四:市場經濟的一般特征

1、資源和資源配置

2、市場和市場經濟###市場經濟的含義:……P。46

3、商品經濟與市場經濟的區別和聯系

①區別

②聯系

比較市場經濟商品經濟

含義不同是社會化的商品經濟,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的經濟,是有效的資源配置方式是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總和

考察問題的角度不同相對于計劃經濟而言,講的是資源配置方式相對于自然經濟、產品經濟而言,講的是是否為了交換

出現的時間不同形成于資本主義社會初期,自由競爭階段產生于原始社會末期,第二次社會大分工和私有制產生時期

聯系商品經濟是市場經濟產生和發展的前提、基礎,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存在和發展的客觀要求

4、市場經濟的一般特征:

①平等性

②競爭性

③法制性

④開放性

平等性(由什么決定?--價規的作用決定。價規要求交雙方遵守"等價交換"原則,這一原則決定了經濟活動的參加者之間是平等的關系)

競爭性(為什么存在競爭?--商品經濟的產物。其積極意義是:有利于社會勞率的提高和行業的技術進步,有利于消費者,通過消費促進生產的發展)

###市場經濟的一般特征

法制性(市場經濟在競爭中會引發利益矛盾。處理矛盾的準則是法規。所以,每個經濟活動的參加者都必須學法、懂法、守法、用法,既保證自己的經濟活動符合法律的規范,也能夠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這也是依法治國的要求。)

開放性(由什么決定?--社會分工和生產專業化的廣泛發展。開放性是市場經濟的要求和內在屬性,它促進了市場的形成和發展。)

(從市場經濟的四個方面的特征及其關系可說明市場經濟是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一種有效形式。)

5、一般特征之間的關系:

###市場經濟有哪些要素?市場經濟如何通過它的要素來配置資源?

(1)供求:供求是市場機制的基本要求,是市場經濟的基礎和前提。

(2)價格:價格是市場運行信號燈,引導資源配置的指示器。市場價格的升降,給供求雙方同時發出信號。價格提高,將會促進生產,增加供給;反之,則起到抑制需求的作用。通過價格的雙向調節,使供求在新的水平上實現平衡。價格是市場機制的核心要素。

(3)競爭:競爭是市場機制的本質要素,是市場活動的靈魂。沒有競爭,價格的決定、

價值規律的作用都無從談起,也就無法發揮市場的配置資源功能。

總之,通過競爭,價格在供求影響下圍繞價值上下波動,引導社會資源向效益高、急需發展的產業和企業流動,即資源得到優化配置。

6、熱點問題: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部門壟斷

考點五:國家的宏觀調控

1、國家宏觀調控的必要性

①市場的調節作用不是萬能的

②市場存在著固有的弱點和缺陷

2、國家宏觀調控的任務

①宏觀調控的含義

②宏觀調控的主要任務

3、國家宏觀調控的手段

經濟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

含義

內容(作用)

###

解決辦法:

宏觀調控

注:對市場經濟的內涵一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的作用;

應注意把握兩方面:二是要有國家的宏觀調控。

(市場經濟的正常發展,不僅要求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而且需要有國家的宏觀調控。只有加強國家的宏觀調控,才能克服市場的種種缺陷,把"有形的手"與"無形的手"結合起來,保證市場經濟健康、有序地發展。不能認為只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才有宏觀調控。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也離不開國家的宏觀調控。)("手拉手,向前走")

4、熱點問題:我國目前宏觀調控的問題與對策

①問題:各地不根據實際情況就亂上項目,高檔賓館、大型商品嚴重供過于求;陸續發生"彩電大戰"、"冰箱大戰"、"空調大戰";不少地方水果賣不出去爛掉;大量的商品房無人購買而長期閑置等。

②產生問題的原因:第一,目前我國的市場經濟還很不完善,特別是大多數國有企業還沒有真正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企業的自我約束機制還不健全,不少企業的經營活動還要受"長官"意志的支配。第二,市場不發達,信息不靈,導致盲目決策。第三,我國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的間接宏觀調控體系還沒有完全建立和完善起來。

③對策:A、完善市場體系,發揮其優化配置資源的作用;B、加強宏觀調控,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手段,進行調控經濟。

###市場調節(不是市場經濟)的弱點和缺陷:

原因后果

自發性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都是在價值規律的自發調節下追求自身的利益出現不利于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的現象

盲目性生產者和經營者各自獨立,分散的地位造成經濟波動和資源浪費

滯后性由它的自發性、盲目性和資源配置的實現方式決定導致經濟波動和資源浪費,特別是在農林及大型項目建設上影響更明顯

(正因為市場存在著固有的弱點和缺陷,所以,必須要依靠國家的宏觀調控。)

考點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

1、我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要性

2、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①②③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與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比較"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特征"內容不考)

比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資本主義市場經濟

別與社會制度結合不同社會主義基本制度資本主義基本制度

基礎不同堅持公有制的主體地位資本主義私有制

目的不同實現共同富裕獲得剩余價值

宏觀調控程度不同能夠實行強有力的宏觀調控

(為什么?P.60)雖然國家可以采取某些措施干預,但仍處于無政府狀態

相同點都具備市場經濟的一般特征,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

###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計劃與計劃經濟條件下的計劃的區別

(1)在調節經濟中的地位、作用不同。前者是配置資源、調節經濟的主要手段,起基礎性作用的是市場,計劃起輔助和補充作用;后者以計劃為基礎和主要手段進行資源配置。

(2)計劃的內容不同。前者主要是在合理確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搞好經濟發展預測、總量調控、重大結構與生產力布局規劃,集中必要的財力物力進行重點建設等方面發揮作用;后者對每個企業生產經營、產供銷、人財物等方面作具體規定和管理。

(3)計劃制定和實施途徑不同。前者自覺遵循價值規律,通過綜合運用稅收、信貸等經濟杠桿來實現;后者無視價值規律,主要依靠指令性計劃以及其他行政命令,通過直接指揮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來實現。

###市場調節與宏觀調控的關系

(1)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和加強宏觀調控,都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要求,二者缺一不可。

(2)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實際上就是發揮價值規律的調節作用。價值規律的三個方面作用,歸結為一點,即優化資源配置。市場經濟是有效的資源配置方式,以市場為基礎進行資源配置,會給整個國民經濟帶來高效率。

(3)市場有其自身的弱點和消極方面,市場的自發性會帶來盲目性。市場雖有靈敏性特點,但不能反映供需的長期變化趨勢,具有滯后性。因此,必須加強和改善國家的宏觀調控,這也是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要求。

(學法指導:在現代商品經濟條件下,資源配置的主要手段是什么?市場--什么是市場?--什么是市場經濟?--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市場的調節作用是否萬能的?(不是)--國家的宏觀調控--國家宏觀調控的必要性。)

典型題例

背景:近年來,由于對市場監管不力,市場上不時傳出"毒大米"、"毒油"、"毒月餅"、"黑心棉"等事件。這些事件嚴重地破壞了市場經濟秩序。

辨題: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就是強化國家對市場的監管。

答:(1)、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需要國家的宏觀調控,加大對市場監管力度,堅持依法治市。(2)從經營者角度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需要經營者提高自身素質,依法經營。(3)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需要消費者提高權益觀念,敢于同違法行為作斗爭。(4)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也離不開輿論和社會的監督。(5)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必須德法并舉,國家、企業和消費者共同努力。

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有利于生產力發展,也必然會引起貧富差距,導致兩極分化。

答:①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決定了我國實行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②允許和鼓勵按生產要素分配,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充分利用和發揮生產要素的效能,提高生產要素的效率,發展生產力,也會造成社會成員的收入差距。③把按勞分配入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體現了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一方面,我們允許和鼓勵一部分人通過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先富起來,另一方面,我們又要加強宏觀調控,取締非法收入,整頓不合理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建立社會保障制度,防止兩極分化。

"孔雀東南飛",是人們前幾年對西部地區的人才等資源向東部沿海地區流動的這一形象說法。現今,隨著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將會出現"孔雀飛西北"的現象。請運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有關知識簡要分析說明這種經濟現象。

答:(1)這是社會主義本質的客觀要求。共同富裕目標的實現,要求讓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然后先富帶動后富,最終達到共同富裕。因此,就先有"孔雀東南飛",再有"孔雀飛西北"的現象。(2)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既要發揮市場的基礎性作用,又要加強國家的宏觀調控,是市場調節作用與國家宏觀調控的統一。過去的"孔雀東南飛"是市場作用的結果,而現在的"孔雀飛西北",則是國家宏觀調控和市場共同作用的結果。

五、典型題例

1、(單選)在我國現階段,必須堅持公有制經濟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這就要求在社會總資產中(全國高考D)A、非公有制經濟所占比重逐步下降B、公有制經濟所占比重逐步上升C、公有制經濟所占比重超過私營經濟D、公有制經濟所占比重超過非公有制

2、(單選)"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與"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經濟必要的和有益的補充",這兩種不同提法的區別在于(全國高考A)A、是否把承認非公有制經濟視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B、是否承認非公有制經濟在我國經濟生活中是不可缺少的C、是否認為非公有制經濟在我國經濟生活中起主導作用D、是否認為公有制經濟在市場經濟中的作用有所下降

3、(單選)在我國現階段,不同國有企業的職工,付出同樣的勞動,獲得的勞動報酬也會有所差別,這是因為(全國高考題B)A、貫徹按勞分配能使企業中的一部分人先富起來B、按勞分配的實現程度與企業的效益是聯系在一起的C、按勞分配的實現程度與企業的利益是聯系在一起的D、按勞分配與按資金分配是結合在一起的

4、(單選)1993年至1997年,我國政府對經濟運行采取有效的宏觀調控,國民經濟由"高增長、高通脹"轉變為"高增長、低通脹",世界輿論認為我國成功實現了國民經濟的"軟著陸"。這充分說明社會主義條件下(全國高考B)A、市場經濟以宏觀調控為基礎B、宏觀調控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內容C、低通脹以高增長為必要條件D、高增長和低通脹是相互相成的

5、(單選)我國正在建立的市場經濟不同于資本主義國家的市場經濟,主要表現為(全國高考B)①我國的市場經濟是有計劃指導的②我國的市場經濟與公有制為主體的所有制結構相聯系③我國的市場經濟與按勞分配為主體的個人收入分配制度相聯系④我國實行市場經濟的目的,是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A、①②B、②③C、③④D、①④

6、(全國高考,辨析)在我國現階段,"共富"必須"先富","先富"必然"共富"。

答:(1)共富指的是共同富裕,先富指的是允許和鼓勵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通過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先富起來。(2)在我國現階段,由于生產力水平發展不平衡,實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能調動廣大勞動群眾的積極性,共同富裕不等于也不可能是全體人民同時同等程度地富裕起來,因此,共富必須先富是正確的。(3)先富的根本目的是共富,國家只有一方面提倡先富幫后富,另一方面對于收入過分懸殊的現象實行干預和調節,才有助于防止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否則,先富未必共富。

六、基礎訓練

(一)單項選擇題

1、據報道,在浙江,國有經濟總量借調整之機,迅速從一般競爭性行業退出,20多年來,在高速發展的個體、私營經濟包圍下,國有經濟以年均增長18%的高速度發展。這說明(D)A、國有經濟和個體、私營經濟是對立的B、個體和私營經濟的發展太快C、國有經濟總量越小,經濟發展越快D、國有經濟能夠在競爭中發展壯大

2、根據上述材料,國有經濟從一般性競爭性行業退出意味著(B)A、國有經濟是否在國民經濟中占主體地位,不影響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性質B、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起主導作用,并不要求在各行各業都占支配地位C、國有經濟只要退出一般性競爭行業,就能夠發揮主導作用D、國有經濟不要與其他所有制經濟比高低

3、深圳建材集團作出決議,同意留英博士沈浩以個人專有技術作價510萬入股國有企業。沈浩博士所獲得的510萬元屬于(C)A、按勞分配所得到的收入B、按資本要素所得到的收入C、按技術要素所得到的收入D、按信息要素所得到的收入

4、上題中深圳建材集團作出這一決議的事實表明(C)①科學技術也是生產要素,可以參與收益分配②技術也可成為商品,有使用價值和價值③沈浩收入由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組成④國家鼓勵個人以技術入股國有企業A、①②④B、①③④C、①②③④D、②③④

5、多年來,音像市場走私、盜版音像制品的情況屢禁不止,在一些地方甚至泛濫成災,音像制品集中經營場所淪為非法音像制品集散地這一事實反映了(B)A、競爭是市場經濟的特征B、市場調節具有弱點和缺陷C價格和供求存在著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關系D、生產經營者不懂得經濟活動應依照市場經濟的法規進行

6、非法音像制品在一些地方泛濫成災,這就要求國家(D)A、取締、關閉音像市場B、對走私、盜版音像制造者課以重稅C、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調節作用D、加強對音像市場的管理調控

(二)不定頂選擇題

7、我國現階段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下列做法符合這一分配制度的有(AB)A、把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B、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C、憑借行業基礎和某些特殊條件獲得個人額外收入D、規范收入分配,消除收入差距,防止兩極分化

8、商品經濟與市場緊密聯系在一起,表現為(AB)A、市場是和商品經濟同時產生和發展的B、商品經濟越發達,市場的規律、作用也必須相應地擴大和加強C、市場對資源的配置作用是區分不同類型商品經濟的標準D、在商品經濟條件下,資源配置就是依靠市場的調節作用

9、國家宏觀調控是指國家運用各種手段對國民經濟進行控制和調節。宏觀調控的主要任務是(ABCD)A、保持經濟總量平衡B、抑制通貨膨脹C、促進重大經濟結構優化D、實現經濟穩定增長

(三)辨析題

10、

###補充練習題:

1、國統一開通舉報電話,是政府運用(C)進行宏觀調控。(2001年全國高考)A、經濟手段B、輿論手段C、行政手段D、法律手段

2、經過15年的艱苦談判,中國在2001年12月11日正式成為WTO的成員國。加入WTO后,我國市場上國內外企業間的競爭將日趨激烈。這是因為(B)(2002年春季高考)A、中國企業國際競爭力迅速提高B、中國市場將成為開放統一的市場C、中國市場的商品需求基本飽和D、中國政府不再調控市場經濟活動

3、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應完全由企業自主制定價格。(2001年京、皖、蒙春季高考)

答:(1)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須建立以市場形成價格為主的價格機制,企業應當享有價格自。(2)商品的價格是由價值決定的,企業自主定價應遵循價值規律,任意提高或降低價格是違背價值規律的。(3)價格變動事關整個經濟和社會的穩定與發展,企業之間發生的各種不正當的價格競爭,會損害社會的整體利益。因此,政府必須對市場價格變動進行調控。

4、過去不少企業在生產和經營上遇到問題是"不找市場,找市長",而今是"不找市長,找市場"。這一變化說明了(BC)A、企業和政府脫離了關系B、市場對經濟活動的調節作用增強C、在商品經濟條件下,資源配置主要是依靠市場調節作用來實現的D、我國政企關系已完全理清

5、在我國,堅持公有制的主體地位與堅持堅持生產力標準是一定的,這是因為(B)A、公有制生產關系與生產力是完全適應的B、要促進生產力發展,就必須堅持公有制的主體地位C、公有制能適應不同層次的生產力D、只有公有制才能促進我國生產力的發展

6、"分配方式本質上畢竟要取決于可分配的產品的數量"。這就是說(B)A、實行按勞分配是社會主義的一個本質特征B、生產力發展水平,是決定分配方式的物質基礎C、生產資料所有制決定產品的分配方式D、產品多少直接決定產品的分配方式

7、上海市250戶現代企業制度試點企業,平均每100元資本金中,59元是國有資本,41元是包括海外資本在內的社會資本。安徽美菱集團公司國有經濟控股33%,只有3。8億元國有資本,支配推動了20億元的社會資本。這說明(D)A、公有資產在社會總資產中占優勢B、國有經濟控股比例達到33%,就對經濟發展起主導作用C、國家和集體控股的比例應在50%以上D、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主要體現在控制力上

8、在我國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根據生產力發展的要求,把一些小型企業出售給私人,這不是實行私有化。因為(B)A、企業資產的所有制性質沒有變B、私有經濟在國有經濟中的地位沒有改變C、企業向國家承擔的納稅義務沒有改變D、企業受國家法律、政策的制約沒有變

9、三峽工程建設進展順利,預計2009年并網發電。三峽工程的興建表明(D)A、我國具有世界上最強的綜合國力B、各地區、各部門、各企業利益是完全一致的C、國家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活動D、國家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

10、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同時仍需計劃,這種計劃應(D)A、對資源的配置起基礎性作用B、主要通過經濟杠桿,以指令性計劃來完成C、通過直接指揮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來實現D、自覺運用價值規律,以指導性計劃為主

11、近年來,我國先后頒布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令。這些法令的頒布和實施說明(ABC)A、市場經濟實質上是一種法制經濟B、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的經濟效益多元化,必須用法制來規范C、社會主義統一開放的大市場,必須是公平競爭和有序的,必須有法律來保證D、法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特征

12、2001年4月3日《經濟日報》報道,一副OK眼鏡國內的價格最高可達7000多元,而在美國的售價不到200美元。OK鏡療法需要各種醫療技術和豐富的臨床經驗作支撐,但這種尚不成熟的療法在中國各地遍地開花,不少醫院轉入OK鏡專診室的眼科大夫對此并無專門研究,一些基層醫院甚至普通商店都在經營OK鏡。因戴用OK鏡引起急性細菌性結膜炎、角膜炎而到醫院就診的近視患者日益增多。(1)上述材料主要反映了什么經濟學道理?(2)針對(1)的結論,你認為應如何解決上述問題?

答:(1)上述材料反映了市場存在著弱點和缺陷,市場調節具有盲目性和自發性。在市場經濟中,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都是在價值規律的自發調節下追求自身的經濟利益,這樣,在市場利益驅動下,市場上就可能產生一些不正當的經濟行為。(2)國家應加強對OK鏡市場的宏觀調控,運用經濟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加以調節。一方面,要制定進入OK鏡市場的相關標準;另一方面,要嚴格規范經營OK鏡的經濟行為,對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要堅決加以制裁。

13、某企業改為股份制企業時,企業負責人購買了該企業面值60000元的股票,年底分紅時,該負責人獲得了10000元股息。這10000元收入屬于(BD)A勞動收入B、資本收入C、經營收入D、按生產要素分配收入

14、

15、2000年5月29日,《人民日報》報道,增加品種,擴大規模,提高市場占有率,是廣州本田汽車有限公司面對激烈競爭提出的四項對策之一。提高市場占有率所體現的經濟學道理是(BD)A、市場占有率越高,其商品價值量越大B、交換是實現商品價值的關鍵C、市場占有率越高,商品的使用價值就越大D、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

16、國家冶金局確定,2000年我國壓產1200萬噸鋼,鋼產量不超過1。1億噸,鋼及鋼材產量均減產約10%,以促使鋼鐵價格逐步回升,效益增長。這表明(B)A、商品價格由價值決定性B、我國經濟是在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下的市場經濟C、供求關系決定企業效益的狀況D、我國鋼鐵行業市場調節生產的能力還不強

17、國家對社會經濟活動實行宏觀調控,其特征有(ABCD)A、主要通過價格、利率、稅率、匯率等經濟手段實施調控B、國家計劃以市場為基礎,總體上屬以指導性的C、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不再直接干預D、法律規范、信息指導,成為調控的重要手段

18、

19、實施西部大開發是政府行為而不是市場行為。

篇10

市場經濟的概念一直以來都比較雜亂,在它未確定之前有很多的代名詞,而且市場經濟一直不被人們接受,認為它是好的對立面。雖然現在我們知道它就叫做市場經濟,但是我們卻不知道它的性質特征,這使得我們無法全面的構建民商法的理論體系,使其擁有活力,更無法為市場經濟的發展提供原動力。

一、民商法的品格的多元性、平等性以及交換性

因為社會的分配、需求、發展水平、分工等不同使得社會的經營方式多樣化、社會市場經濟性質多樣化。這也就必然使得民商法具有多元性。多元的行為和主體,多元的責任和權利。

多元主體是指各種各樣的公司、不同的生產開發商、不同的市場營銷、不同的消費支出等。多元行為是指多元的主體所進行的實際行為,不同的原因、不同的目的、不同的形式。多元的權利是指市場經濟主體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來更改和設立不同的具有法律效益的條約,已經不再受限制于強行的法律法規。多元的責任是指通過對多種的民事糾紛運用不同的民事、行政、形式責任進行仲裁,而不是單一的依據刑事判定。也可以對糾紛予以私下調解、和解等。由此可以看出民商法規定下的法律準則是多種多樣的、主體有不同的權利義務、不同的民事糾紛解決方式。

民商法規定下的市場經濟是一種交換經濟,因為我們可以在市場上通過商品的交換來滿足主體需求,交換的對象也是多種多樣的,股票基金、知識專利、個人財產等等,只要和利益有關的都能進行交換,而且隨著社會的進步,交換的內容、范圍也會無限的擴大,速度也會更加的快捷。

市場交換需要民商法下的市場經濟制度提供服務。商品交換需要的市場主體、前提條件和基礎、交換的途經都要接受經濟制度的服務。可以說,民商法就是專門為市場經濟下的商品交換提供法律保障,因此我們可以認為,民商法是有利于市場商品交換的,能使其順利、安全的進行,換句話說,只要是有害于市場商品交換的都是不合法行為,法律可以對這些不利因素進行法律懲罰,這些因素都是民商法所不能具有的。當然,有的交換本身就是對民商法的破壞,我們完全有理由終止這類交換。所以我們應該對民商經濟下的市場交換作出明確的限制,但是這不影響民商法所具有的交換性這一品格。

市場中的交換應該是平等的,當你進行交換的時候,不論你的社會地位怎樣,經濟條件怎樣,交換的對象都是平等的、交換的物品都是平等的、交換的心態也是平等的,只有這樣才能助長市場經濟。這種平等性在一開始的物物交換時就已經體現出來了,只不過當今的商品交換有了民商法的保障,這使商品交換的安全性得到了保證。

這種商品交換性質決定了商品交換的平等性,我們或許可以認為,商品交換的平等性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也是必然產物,商品交換的平等性具體表現在:進行商品交換時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和義務是平等的;商品交換的市場主體地位是平等的;參與商品交換的機會是平等的;不遵守法律法規后的懲罰也是平等的。平等性是商品經濟的最基本特性之一,是民商法的價值意義所在,也是會永遠存在的價值體系。

二、民商法的品格的信用與自主性

在商品交換的平等性下,才能保證市場的資源能夠順利、合理、公平的交換和調節。為了獲取最大的利益,參加者作為交換的主體,可以自主的對交換有一系列要求和安排,比如對交換的場所和交換的方式、約定的自由協調安排。

和平等性一樣,自主性也是民商法的另一個基本性質,也是民商法的突出價值所在。革命先驅馬克思說過:商品交換,特別是大規模的商品交換,會要求交換的對象擁有足夠大的自主性,只有當雙方都有平等的、自由的交易權利時才能價值最大化。自由貫穿了整個民商法,如行動自由、生活自由、學習自由、喜好自由、戀愛自由、工作自由,最重要的還是思想上的意識自由,這種自由的品格是整個民商法存在的靈魂、作用的內驅原動力、市場經濟的根本,這也是最著名的民商法基本原則之一。基于自由,市場經濟才能在當下蓬勃發展。不僅僅是在民商法中有自由精神,在其他的法律法規中自主性也是無處不在,所以在我們發展、完善民商法的同時應該把自主性發揚光大。

商品交換是建立在彼此信任的基礎上的,即使是面對面的交換,如果一方不被人相信,那么交換也是無法進行下去的。當下的市場經濟形式比較復雜,掛羊頭賣狗肉的人確實存在,但是我們也不能簡單的認為市場經濟本身就是不可靠的,因為市場經濟的發展進步依賴于頻繁的商品交換。信任是交換的基本前提,試想,如果不能立即支付商品的交易價值而試圖想通過協商延長支付期限,這就必然需要對方的信任。隨著經濟的發展,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顯得尤為重要,在當下的經濟體制中,創業投資需要信任、買車買房辦貸款需要信任、為人處事交朋友需要信任,總之,人存于社會中離不開信任。這是為人之根本、是經濟發展的基礎。人類歷史上最早提出信任這個概念的國家是古羅馬,指出:誠實待人,不損人利己危害他人,能者多得按勞分配。此后,縱觀各國民商法無不體現信任這一性質。

三、民商法的品格的利益性、知識性以及開放性

俗話說,無利不起早。追求利益這是人之本性,如果在商品交換中雙方無利可圖,那么商品的生產又怎樣維持,交換又怎樣進行。商人本來就是追求利益的主體,他們的行為、意識都會受到市場經濟利益的影響、商人逐利,在對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中使得市場經濟生機勃勃,這也是市場經濟存在的動力。

商品交換必然是等價交換,等價交換又是通過貨幣的數量來體現的,衡量利益的大小就是看貨幣的多少,貧富差距也是以貨幣為準則。自然經濟主導的社會評價一個人是否是有錢人是看有多少土地,現在的社會經濟下觀念沒有大的變化,只是把地主這一概念變成資本家,一切交換還是以貨幣交換為前提條件。當貨幣膨脹后,股票、證券又替代了貨幣作為等價交換的前提。很難想象,當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我們又是以什么進行等價交換。

價值體現具有多樣性,除了等價交換的商品外還有很多無形的。我們常聽到精神損失費這個詞,這是當人權受到侵犯造成一定的心理傷害時,要求以一定的物質、金錢來賠償損失。同時還體現于個人的知識,如當下所存在的名家書畫,一字千金。隨著市場經濟主體所維護的對象增加、價值表現主體增加,使得民商法更具有利益性的品格。

商品交換獲取利益,市場主體往往會通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來獲得利益最大化。這就依賴于當今社會科技水平的進步。商鞅變法、等等無不是為了通過變法促進科技的進步,從而提高市場經濟水平。可見當今社會科技發展、社會進步離不開知識、離不開創新。同時,我們還要依靠特定的社會主體通過對先進技術的掌握和運用才能促進國家富裕、民族富強,先進科學技術的產生離不開先進的教育。可以認為,當下的市場經濟就是技術經濟、生產經濟、教育經濟。隨著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市場經濟下的社會形態也在發生變化,人們對于知識越來越看重,應當說知識經濟在市場經濟中起主導地位。

與此相對應的民商法中也就形成了產權法。在最早出現民商法的羅馬法典中雖然沒有對此作出具體闡述,但是卻已經有了可以區別的概念,對知識產權規定了相應的貨幣價值,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民商法中的產權法也已經發展成形并成為了法律體系中不可缺失的重要部分。

商品交換受利益的影響,所以會把交換的條件和范圍擴大,這也正是市場經濟開放的重要品格。商品交換條件下,部分農村勞作者成為了最初的城市居民,進而部分轉化為了最初的社會資產階級,隨著新大陸的發現,資產階級活動場所不斷增加,市場不斷被開拓,也出現更多的新興產業,進一步擴大了市場的需求,從而進一步推動了資產階級主導的市場經濟。為了謀取利益,資產階級四處游走,開辟了世界范圍內的市場交換,這使得所有的交換都具有世界性。汽車、飛機、火車、船舶等等一系列新時代產物拉近了人與人、國家與國家之間的距離,也同樣席卷了更多的之前不為認知的區域,各國各領域精神文化交融,更快的推動了社會發展、商品交換、技術革新。

世界范圍內的商品交換必需要有適合于世界各國的法律法規,這也就是民商法。它具有國際、文明的品格,適合于世界范圍的市場經濟交換。萬民法作為古羅馬最早的法典,同時也是世界范圍內已知的產生最早的法典,其中的市民法我們認為就是當今市場經濟下的民商法,因為他們具有相同的品格特征。就我國目前的民商法來看,其實它并不完整,因為它不能完全的表現市場經濟開放性這一重要品格,所以,在未來的經濟發展條件下需要進一步完善民商法。

四、民商法的品格之競爭性與法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