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樂論文范文
時間:2023-03-26 21:57:26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古典音樂論文,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1.1莫扎特:維也納樂派的另一個代表人物莫扎特
在其作品中也充分繼承了海頓的風格,將大量的人文主義因素注入進了作品中。莫扎特作品的風格可用“剛柔并濟”四個字來概括,即這同樣是受意大利優雅風格和德國的巴赫的動情風格的影響,在音樂中的具體表現就是運用小調進行創作,如他的C小調鋼琴協奏曲(K491)和d小調鋼琴協奏曲(K466)。他還吸收了巴黎的肖貝特、埃克哈德的表現壓抑風格的音樂。英雄性風格在莫扎特的音樂中也有體現,這是受意大利正歌劇和格魯克歌劇的影響,其音樂具有雄辯性的特點,敘調加進伴奏,使之更富于戲劇性的緊張特點;音樂中運用合唱,突出其英雄氣概;主題還帶有某種宮廷氣質。莫扎特同時又是遵守傳統的,形成了學院派風格。帕勒斯特里那的對位風格為他提供了范本,他把對位運用得像學院學生用宗教音樂方式做的練習。薩爾茨堡當時的音樂生活是相當活躍的,而這種學院派風格尤其受到青睞,這種飽受西方古典文化熏陶的音樂風格也在一定程度上對莫扎特產生了影響,使其作品也帶有了一些人文主義的色彩。從歷史角度來說,莫扎特的音樂作品繼承了發源于古希臘時期,興起于文藝復興時期的歐洲人文主義傳統,人文主義即人本主義,莫扎特的音樂中處處蘊含了這種以人為本,關注小人物喜怒哀樂的思想。時至當今,莫扎特的音樂作品之所以仍然被奉為圭臬,其主要原因就是,那種超越了時代、超越了流派的人文主義內涵。這也就是為什么有人說,莫扎特是上帝派來的音樂使者,因為只有它的音樂才能超越了時間,超越了空間,超越了文化,帶給我們靈魂上的安寧。
1.2貝多芬:眾所周知,路德維希-凡-貝多芬
是古典音樂的集大成者,在古典音樂史上占據著極其重要的地位。貝多芬的創作構思寬廣、形象宏偉、感情深邃、對比鮮明,這使他偏重于采用并擴充奏鳴曲式;同時由于創作的形象豐富多樣,運用在各作品中的奏鳴曲式又各有特點。貝多芬的其它管弦樂作品有《小提琴協奏曲》、五部鋼琴協奏曲,兩首序曲、鋼琴樂隊、合唱幻想曲、兩首小提琴與樂隊浪謾曲等。盡管維也納古典樂派中的三位著名作曲家所處的生活年代相當接近,但是貝多芬的思想同海頓和莫扎特顯然并不屬于同個時代。海頓一生備受,他雖也偶爾激怒過,但卻總是逆來順受。莫扎特精神上遭受的苦難并不比海頓少,他勇敢于反抗,寧愿貧困而不能忍受大主教的侮辱,但在他的音樂中,從那充滿陽光和青春活力的歡樂的背后,往往還是可以感覺得到一種痛苦、憂郁和傷感的情緒。只有貝多芬,他不但憤怒地反對封建制度的專制,而且用他的音樂號召人們為自由和幸福而斗爭。這也在前兩位音樂大師的基礎上,融入了更深層次的人文主義因素。不僅如此,貝多芬的作品在體現了西方文化所固有的人文主義元素的同時,也融入了羅馬文化中英雄主義的色彩。在貝多芬的《第三交響曲》中,羅馬英雄主義文化體現的尤為明顯。貝多芬內心的“英雄”形象,并不是拘泥于某一個具體歷史人物的形象,而是他心目中中的完美救世主。這位救世主并不與政治或者戰爭掛鉤,而是一位精神上的救世主,他要將全人類從深切的苦難中救贖。
2總結
篇2
論文摘要:中華民族傳統音樂的歷史源遠流長,各民族豐富多采的傳統音樂呈現出各自獨特的風格、形式和特點,共同構成了中華民族絢麗多彩的音樂文化,在世界民族之林也享有盛譽。但是,改革開放后,外來的音樂文化對我國傳統音樂形成了巨大沖擊,使人們的觀念發生了一定變化,這一時期的音樂創作出現了多元化發展傾向。這是特定歷史條件下出現的一種文化現象,值得我們進行思考和總結。
音樂不僅是文化的重要內容,也是更加便利于各國、各民族之間進行交流的共同語言。音樂可以更加直觀形象地展現出人民的生活和情感狀態,在特定的情況下,要比用語言更容易讓別人理解和接受,更有說服力和感染力。它還有一個特別的有利條件,就是樂譜是通用的,不管是哪個國家或哪個民族的音樂,通過五線譜,相互都能演奏,這就更加便利于相互交流。同時音樂也是現實的反映,對生活的批判。世界各國、各個民族因為其內在的遺傳基因和外在的自然條件不同,形成了一些有特殊性的現實生活,由這些有特殊性的現實生活產生出各種有特殊性的意識形態,音樂就是其中的一種。遠古時期,鑒于自然、社會環境的迥異,造成了中國各地區音樂發展的不平衡。
我國是具有五千年悠久文化的文明古國,對世界文化有著巨大的貢獻。尤其對日本、朝鮮等遠東國家和南亞、東南亞各國有著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四千多年前,經濟、文化發達的中原地區成為中國音樂文化的中心,秦兼并六國之后出現了二百年統一強盛的西漢帝國,這時中國古代音樂文化的發展進入第一個高峰時期。公元前二世紀,張騫兩次出使西域,首次使中國和中國以西的文明形成聯系。
我們從中國文學史、中國音樂史上可以知道,秦漢的樂論辭賦、六朝的講唱變文、唐宋的傳奇戲劇、明清的話本小說及歷代流傳的民間歌曲乃至宗教音樂,都曾對整個文化和人們的思想產生過深遠的影響。不同的文化,反映著不同的社會習俗和生產方式。人類文化的多元化,是客觀的存在,盡管現代高科技的發展將世界愈來愈緊密地聯系了起來,但世界多元化的音樂文化不會由此而“一體化”。因此,我們應該使不同民族、地域、國家的傳統音樂文化在差別中得到發展,在全球意識下求得繁榮。所以,既要消除歐洲文化中心論的影響,也要去除唯東方文化中心論的狹隘想法,使世界音樂文化在平等“對話”中相互吸收,共同發展。
音樂不僅能表現一個國家和民族的傳統,也能展現一個國家或民族新的形象。音樂的表現手段,有別于其他一些藝術形式,它更加直接,也更加直觀。文學需要專門的翻譯家進行翻譯,而繪畫展現的大多是一些有具體形象的東西,音樂卻有高度的概括能力,能有力地展現一個國家和民族的精神和社會的整體風貌,音樂能夠表現不同的民族性,因此它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展示自我的名片。正是由于音樂可以展示民族形象,所以它經常被當成重要的交流手段。商務談判,需要音樂;婚喪嫁娶,也需要音樂。音樂不僅是民間交流的手段,更是國家交流的手段。
音樂用于外交,古已有之。我國春秋時期,諸侯國外交中音樂是必不可少的禮儀之一,無論覲見天子、國君相見,以及諸侯國君接見其他國家的使臣,都需要音樂。可以說,沒有音樂,就沒有外交。
進入當代社會,音樂更廣泛地應用于外交。隨著世界經濟的發展,各國之間的聯系越來密切了。這種聯系,已經不僅限于經濟交往,還要建立在一個更廣闊的經濟和思想藝術的基礎上,這其中就包括文化交往,且音樂是其中的重頭戲。因為音樂表現的情緒是直接的,雖然世界各國的民間習俗不同,但其心理機制卻大同小異,對情緒的感覺大體是相同的,因此人們欣賞樂曲的時候,就會不由自主被其中所暗含的情緒所左右。音樂的情感性,與它所展現出來的對美的追求,可以超越于人的社會與政治屬性,當音樂用于交往的時候,它可以將音樂的某些功能和特性展示的淋漓盡致。
人們在結交朋友,增進友誼的時候,有相當一部分,特別是年輕一代,都選擇去歌城、KTV一展歌喉;畢業生,特別是大學畢業生在畢業時,不管是不是與音樂藝術相關的專業的畢業生都會精心準備一臺歌舞晚會去感謝師恩,傳達同學之間依依不舍的心情以及對未來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做早操、眼保健操、課間操等有益的課外運動時,也都會播放舒緩且有節奏韻律的音樂進行伴奏,讓這些運動變得更加有魅力。
結語:中華民族傳統音樂的歷史源遠流長,各民族豐富多采的傳統音樂呈現出各自獨特的風格、形式和特點,共同構成了中華民族絢麗多彩的音樂文化,在世界民族之林也享有盛譽。中國音樂的多元化是中國音樂史不可回避也不可逆轉的趨勢,隨著改革開放的繼續深入,這種多元化的表現方式會更加的豐富多彩。
參考文獻:
[1]劉婷婷.試論跨文化音樂交流:1949年以來德奧古典音樂在中國的交流與接受[D].北京外國語大學,2007.11
篇3
一、構建音樂學科的數字圖書館的現狀
隨著人類社會邁向知識經濟時代的步伐日益加快,知識管理和知識經濟發展的需要不斷提高,人們從發展經濟、提高文化素質、全方位精準的娛樂需求出發,要求圖書館提供適應社會發展水平的各種服務。為了適應當今時展,圖書館事業呈現出更加專業化、更加細分化的發展趨勢,特色圖書館正是這一發展趨勢的必然產物。實際上發達國家在特色圖書館方面已經給我們樹立了許多的榜樣。如前蘇聯20世紀40年代創辦的“盲人圖書館”、50年代創辦的“莫斯科旅游圖書館”;美國從30年代起就開始創辦的“總統圖書館”;香港80年代創辦的“時裝圖書館”;臺灣80年代末90年代初創辦的“紡織圖書館”、“電影圖書館”、“攝影圖書館”、“美術圖書館”、“體育圖書館”、“文化飲食圖書館”等等,都頗具特色,很有影響。
20世紀90年代以后,由于數字化技術的廣泛使用,“數字圖書館”逐漸取代了“電子圖書館”。數字圖書館是一個電子化信息的倉儲,能夠存儲大量各種形式的信息,用戶可以通過網絡方便地訪問,以獲得需要的信息,最大的優點是其訪問不受地域限制。數字圖書館是一門全新的科學技術,也是一項全新的社會事業,是一種擁有多種媒體內容的數字化信息資源,能夠為用戶提供方便、快捷、高水準的信息化服務機制。有關數字圖書館的理論研究也蓬勃發展,而更重要的是,由國家政府支持的各學科數字圖書館的實驗也開始大規模有計劃地實施。而對音樂學科的文獻信息進行重點收藏,使之達到系統完備的程度,并為有特定需要的讀者群提供服務的圖書館就是數字化的音樂學科圖書館。音樂圖書館是為樂迷們提供欣賞、鑒別、租賃等系列服務知識,以提高樂迷音樂素養和音樂水準的開架式公共服務場所。
根據《第21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中國網民總人數達到2.1億。在網絡的各項用途中,中國網民的網絡音樂檢索率居各項網絡應用之首。半年內已有86.6%的網民收聽過網絡音樂,還有71.2%的人半年內下載過音樂。音樂信息資源的數量急劇增長,需要存儲和傳播的音樂信息量越來越大,音樂信息的種類和形式也是越來越豐富,傳統圖書館里收藏的音樂資料已經完全不能滿足需要,人們迫切需要建立音樂學科的數字化圖書館。
中國就音樂學科的數字圖書館也小有嘗試。2006年9月正式建成的KUKE數字音樂圖書館,是國內唯一一家專注于非流行音樂發展的數字音樂圖書館,也是構建更多音樂數字圖書館的藍本和實例。KUKE數字音樂圖書館擁有Naxos、Marco Polo、Countdown、AVC等國際著名唱片公司的授權,同時整合了中國唱片總公司等國內唱片公司的資源。目前圖書館已經收藏了世界上98%的古典音樂,以及多個國家獨具特色的民族風情音樂,同時還包含爵士音樂、電影音樂、新世紀音樂等多種音樂類型;并且匯聚了從中世紀到現代5 000多位藝術家、100多種樂器的音樂作品,總計約50萬首曲目。KUKE數字音樂圖書館還擁有現代錄音技術和很多的英語讀物資源。目前,KUKE數字音樂圖書館每月還出版一本電子雜志,除此之外,KUKE數字音樂圖書館精心打造的欄目“電子唱片”也已經在網站上線。可見構建一個成功的音樂數字圖書館,不但能滿足廣大的音樂愛好者的需求,最主要有著清晰的發展前景和廣闊的市場空間以及巨大的商業利潤。
二、如何構建音樂學科的數字圖書館
構建數字圖書館建設包括硬件平臺建設、軟件平臺建設和資源數據庫建設。其中硬件平臺建設主要涉及硬件設備的型號及性能等技術問題。本文簡單分析軟件平臺建設即數字圖書館音樂資料整合,音樂檢索方法介紹和資源數據庫建設。
1.音樂檢索方法簡介。現行的音樂檢索方法大概有兩大類,一種是基于旋律的音樂檢索方法,另一種是基于內容的音樂檢索方法。基于旋律的音樂檢索方法又細分為模糊哼唱和MIDI主旋律提取等檢索方法。而基于內容的檢索方法主要從作者相關的內容和作品的相關內容著手。
2.音樂資料數據庫建設。所謂 “音樂資料”,即指所有具有音樂要素和音樂知識信息特征的不同物質形態的必需品。這些必需品可能以文字資料的形式出現,也可能以實物的形式出現,不管以哪種形式出現都是音樂學科產生和發展過程中的必然產物,因此,也都是音樂研究中必不可少的研究對象。音樂資料不僅具有一般資科的特征,同時,還有其特有的學科和專業屬性、特征和類型。音樂學科領域中使用比較廣泛的樂譜(包括五線譜和簡譜)、唱片(包括激光唱片)、錄音帶、錄像帶(包括影碟)及中外樂器等都可視為典型的音樂資料。
“數據庫”最早出現在美國,是電子信息時代高度發展的新產物。20世紀50年代,美國就已出現利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數據存儲和檢索的專門機構,當時,這種機構被稱之為“數據基地”(data base),這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數據庫”的原型。所謂“數據庫”,就是“為了滿足某一部門中多個用戶多種應用的需要,按照一定的數據模型在計算機系統中組織、存儲和使用的互相聯系的數據集合。”(摘自《中國大百科全書?電子學與計算機卷》)也就是說,它是將各種非計算機可讀信息資料電子化,并用科學系統的方法將其合理組織轉換成計算機可讀的信息集合。
數據庫的開發和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它牽涉學科知識面寬,工作量大而且見效慢。音樂學科的音樂信息資料有著各自的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專業特色及專藏、專攻特色,這些都是建立相關數據庫所要考慮的因素。數據庫的開發和建設是一項持續性的工作,不是短期行為,更不能毫無計劃、隨心所欲。而現有的音樂學科數據庫的選題又往往與各音樂院校的科研規劃、重點科研任務、優勢或特色科研項目等緊密相關。所以舉一己之力是無法建設音樂學科數字圖書館所有需要的數據庫的。但是由于各個圖書館館際之間可以合作和互相使用資料,以及出資購買相應的數據庫,這些方法的出現使的建設任何一個數據庫都變得可行。現在使用比較多的從音樂的形式大致可以分為流行音樂數據庫、古典音樂數據庫、戲曲音樂數據庫、中外電影、電視劇主題曲、插曲數據庫、其他音樂數據庫等。有了這些音樂數據庫,不管是專業的音樂從業人員還是普通的音樂發燒友所需要的音樂資料大抵都能搜索得到了。
音樂資料的詳細歸類可以劃分為四大塊。
第一,音樂文字資料數據庫。自從人類文明出現文字以來,文字是各種資料類型的主體,音樂資料也不例外。文字資料主要涉及音樂圖書、音樂期刊和音樂報紙等以文字作為信息記錄符號,以紙張作為信息載體的印刷型文獻資料。而音樂圖書又包括音樂著作、音樂教材、音樂論文、音樂資料匯集、音樂會議文獻匯編及音樂字典等工具書。音樂期刊又可分為核心期刊、普通期刊、各種雜志。從其學術性、評論性、普及性、綜合性及檢索性等多種類型也可細分。音樂報紙也可分為綜合類和單一類、國家級和各地區等形式。由于文字資料數目繁多,能夠存取的音樂資料信息也就不計其數。
第二,樂譜資料數據庫。樂譜是印刷型音樂文獻資料中最具特色且有著重要參考利用價值的音樂信息資料,同時也是記錄音樂作品的主要形式。現在世界通用兩種樂譜符號:五線譜和中國民樂使用的簡譜。另外曾經使用的各種古譜也應該要收入浩如煙海的樂譜數據庫中。
第三,音樂聲像資料數據庫。音樂聲像資料包括普通唱片、激光唱片、錄音磁帶、錄像磁帶、激光視盤、電影、幻燈及縮微膠片等以音頻或視頻為信息記錄符號,以感光或磁性材料為信息載體的特殊類型的文獻資料。它屬于非印刷型文獻資料,也是音樂資料中頗具特色的重要類型。鑒于它的重要性和直觀性,建立音樂聲像資料數據庫是優先考慮并且要花大量人力財力持續搜羅、開發的。
第四,音樂實物資料數據庫。音樂實物資料包括常規使用的各種中外樂器和非常規使用的各種中外樂器、改良樂器、出土文物中的古樂器以及文物中的各類音樂用品、現存各種古代樂舞石刻等。與音樂文字資料相比,音樂實物資料更注重其收藏、研究價值。
社會的高度信息化,正在改變我們傳統的思維方式和學習工作模式。我們不能再局限于陳舊的音樂研究手段和方法,而應以創新的心態,積極的姿態,早日把音樂資料數據庫的開發建設工作搞上去。毋庸置疑,音樂學科的數字圖書館的開發和建設將給音樂院校的科研工作以及整個音樂藝術教育事業帶來煥然一新的局面。
三、數字圖書館的商業前景
篇4
關鍵詞:音樂欣賞感情體驗基本要求
音樂是一種善于表現和激發感情的藝術,可以說,音樂欣賞的過程就是感情體驗的過程,它既是欣賞者對音樂的感情內涵進行體驗的過程,同時也是欣賞者自己的感情和音樂中表現的感情相互交融、發生共鳴的過程。無論是對于普通的音樂聽眾,還是對于音樂的專門家來說,感情體驗都是在進行音樂欣賞時不可缺少的一種心理要素。對于音樂的專門家來說,假如在欣賞音樂時只注意技巧、技術手法、結構形式等方面,而在感情上卻無動于衷,那么他對音樂的欣賞也只?quot;覘其文而未見其心,見其表而未見其里",并不能完整地感受與領會音樂的美。一位有經驗的英國音樂教育家曾告誡說:"不要允許你的批評性的敏捷聰明窒息你的情緒反應。那些專家們經常把他們的注意力局限在技巧上。"①他還說:"除非你也重新抓住了激動過貝多芬寫這一作品(指Waldstein)鋼琴奏鳴曲--引者注)的同樣感覺,或是認為你也有這種情感,你才有權利說你欣賞他。"②音樂是一種善于抒情的藝術,音樂中有著豐富而深刻的感情內涵,只有當音樂欣賞者的感情活動與音樂作品蘊涵的感情基本相吻合的時候,才能稱之為正確的音樂欣賞。因此,準確、深刻和細致地體驗音樂作品中的感情內涵,是音樂欣賞中感情體驗的基本要求。對音樂作品感情內涵的體驗,首先表現為感性上的直接體驗。比如,我們在聽到一首樂曲的時候,對這首樂曲所表達的感情(它或是快樂的,或是悲哀的,或是慷慨激昂的、、、、、、等等),憑借自己的感性經驗,自然地產生出一種體驗。這種伴隨著音樂感知而自然產生的感情體驗,就是我們所說的感性上的直接體驗。
例如,我們聽到這樣一個音樂主題:
例3快速地
鄭路、馬洪業:《北京喜訊到邊寨》
①布克(P.C.Buck):《音樂家心理學》,中譯本,第107頁。
②同上書,第104頁。
我們自然會從這個由弦樂器和木管樂器奏出的快速而又活躍的音樂主題中,獲得一種歡樂和喜悅的感情體驗。
而當我們聽到下面這個緩慢的、如泣如訴的音樂主題時,一種悲苦、凄涼的感情會不由自主地在我們的心頭涌起:
例4
慢速地
《江河水》
當在鋼琴上響起了下面這個在左手持續不斷地上下滾動的音型襯托下,由右手奏出的號角般鏗鏘有力的音樂動機時:
例5
肖邦:《c小調練習曲》
音樂中所表達的那種激昂悲憤的感情波濤,會把我們深深地打動。
欣賞者從音樂中獲得的這種感情體驗,并不是由于標題或文字說明等所引起的,而是一種感性上的直接體驗。當然,欣賞者能夠在自己的意識中,把從聽覺感受到的音樂音響轉化為感情的體驗,是要以正確的音樂感知為前提的,而當欣賞者對某種音樂音響及其藝術風格不熟悉,不能正確地進行音樂感知的時候,那他就不可能獲得正確的感情體驗。我在為學生講課的過程中所做的課堂實驗表明,學生們對于他們熟悉的音樂風格,盡管預先并不清楚聽的是什么樂曲,但還是能夠大體上正確地體驗到樂曲的感情性質。例如,在對樂曲不作任何說明的情況下,我為學生們放了一段德沃扎克的《大提琴協奏曲》中第一樂章副部主題在展開部的變奏段落的錄音,然后讓學生們寫出自己的感情體驗,五個學生的回答分別是:
(1)回憶的、欲以掙脫某種糾纏。
(2)悲哀的、帶有哭泣的主題音調。
(3)充滿深沉的情緒。
(4)悲哀、哀怨。
(5)遠方的傾訴。
五個學生的答案用語雖然不同,但他們的感情體驗在性質上卻比較接近,而且與原作的感情內涵基本上是吻合的。德沃扎克在這首樂曲中所抒發的對祖國的深切思念與身在異鄉所感到的孤寂與愁苦的感情,學生們感性的直覺也是能夠有所體驗的。
然而,學生們對具有他們所不熟悉的音樂音響與藝術風格的樂曲,在感情體驗上卻表現出明顯的差異。例如,我在課堂上放了宋代郭楚望的古琴曲《瀟湘水云》的主題呈示段落的錄音之后,照例讓學生們寫出自己的感情體驗,五個學生卻作出了各種不同的回答:1)敘述某種痛苦。
(2)憂郁而充滿一種力量。
(3)典雅而明快的情緒。
(4)喜悅。
(5)酒狂。
這里之所以會產生如此之大的差異,甚至是截然相反的感情體驗,主要原因是有些學生很少接觸古琴音樂,對古琴音樂還不能正確地進行感知,因此也就不能正確地體驗樂曲的感情內涵。
我們上面所講的欣賞者對音樂的感性的或者說是直感式的感情體驗,是音樂欣賞中感情體驗的基本方式。然而,它畢竟是對音樂作品感情內涵的一種初步體驗。如果欣賞者僅憑直感去進行體驗,雖然有可能體驗到樂曲的基本感情,但卻往往會局限于喜怒哀樂的感情類型的體驗上面,而不能更深入地體驗樂曲感情的內在含義。因此,對音樂欣賞中感情體驗的進一步要求就是要有理解認識的參與,即欣賞者要從各個方面去研究和了解樂曲感情的內在含義。只有在對樂曲感情賴以產生的思想和生活基礎有了比較明確的認識之后,才有可能更深刻、更準確地領會音樂作品的感情內涵。這正如同志在他的哲學著作中所說?quot;我們的實踐證明:感覺到了的東西,我們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東西才更深刻地感覺它。"①
當然,我們這里是指對那些的確表現了深刻的感情內涵的音樂作品的欣賞而言。而我們之所以對音樂欣賞中的感情體驗提出這種進一步的要求,是因為音樂中所表現的感情既不是一種與人的思想沒有什么聯系的神秘莫測的東西,也不是沒有生活基礎的主觀自生的東西。相反,音樂中的感情內涵是由一定的社會生活所引起,并且是和一定的思想相聯系的。正如我國古典音樂論著《樂記》所說?quot;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②。但是由于
①:《實踐論》,《選集》四卷本,第263頁。
②見《樂記》中的《樂本篇》。
音樂表現手段的特殊性,使得它在表現感情的同時,卻不能把感情所賴以產生的思想和生活基礎同樣明確地表現出來,這就要求欣賞者在對音樂中的感情內涵憑借感性進行體驗的同時,也能夠有意識地運用理解因素,深入體驗樂曲感情表現的內涵。
由于音樂中的感情內涵常常可以在音樂以外的因素中找到理解的根據,例如在聲樂作品中可以在標題和文字說明中找到根;在標題音樂中可以在標題和文字說明中找到根據,因此,在對聲樂作品與標題器樂作品的感情體驗中,對這些非音樂因素予以充分注意是完全必要的。如果對這些非音樂因素不予注意,而僅憑感性體驗是很難深刻領會樂曲的感情內涵,特別是它的社會意義的。音樂是一種表現生活的藝術,為了避免音響材料的局限性,更好地進行藝術表現,它往往需要和其他藝術相結合,這種做法早在音樂發展的原始時代的歌、舞、詩三位一體的形式中就已經開始了。由于這些非音樂因素已經和音樂緊密地融合一個有機的藝術整體,欣賞者在對音樂進行感情體驗時,就需要運用理解認識這一心理要素去對這個藝術整體加以研究,從而加深對音樂的感情內涵的體驗。
有些無標題音樂作品,并沒有綜合運用非音樂因素,但是卻并不意味著這些音樂中的感情表現就沒有它們的生活和思想基礎。為了更深入地體驗這類樂曲的感情內涵,欣賞者一方面要通過對音樂本身的反復傾聽,憑借直感更準確、更細致地去體驗樂曲的感情表現,另一方面也要從更廣闊的方面,特別是從樂曲產生的社會環境、作曲家的生活經歷、創作意圖、藝術風格等各個方面去進行研究和了解,以求得對樂曲感情內涵的正確把握。例如我們前面提到的德沃扎克的《大提琴協奏曲》,如果學生們通過理解認識的作用,了解到這部協奏曲是捷克作曲家德沃扎克晚年旅居美國時寫的作品,作者通過這部作品傾訴了他對遠隔重洋的祖國和親人的深切懷念,那么,學生們在欣賞過程中就會對這部作品的感情內涵獲得更深刻的體驗。又如,對貝多芬的《愛格蒙特》所寫的十段配樂中的序曲,不了解這部戲劇的主人公愛格蒙特是十六世紀荷蘭人民所崇敬的英雄,對他所領導的荷蘭人民反抗西班牙統治和爭取獨立的斗爭也毫無所知,那么也就很難體驗到這部序曲中戲劇性的感情變化:痛苦的、激烈的反抗、悲壯的頌歌和勝利的狂歡。如果欣賞者能夠充分發揮理解認時的作用,對這部戲劇的內容和人物形象有比較深刻的理解,那也必然會對樂曲的感情內涵有更深刻的體驗,而這是單憑感性體驗所不可能做到的。但是,對感情體驗的這種進一步的要求,卻并不是每一個音樂欣賞者都能夠作到的。對音樂家和音樂作品創作情況的了解也不是每一個音樂欣賞者都有條件進行的。而且,有許多無標題的器樂作品,作者在創作他們時往往沒有留下什么有關記述,作品本身也并沒有表現什么深刻的社會內容,而只是某種情緒的表現。在這樣的情況下,就很難對樂曲做出進一步的解釋,而只能憑借音響感知和對作者總的創作個性和風格的把握來體驗樂曲的感情。因此,我們必須正視這樣一個現實,那就是對于絕大多數音樂欣賞者來說。音樂欣賞中的感情體驗更多地還是以感受性的直觀形式進行的。象通常所說,欣賞者是處于一?quot;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心理狀態之中,更何況音樂中所表達的感情,在很多情況下的確是"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呢!這樣判斷一個欣賞者是否能夠借助于某種概念把體驗到的感情表達出來,而是要看要看欣賞者是否對音樂中表現的感情真正從內心里有所體驗,欣賞者的感情是否能夠在欣賞的過程中隨著音樂的進行而起伏、變化,如果做到了這一點,那就可以說是對音樂中所表現的感受情有所體驗了。當然,我們這樣說也并不是否認理解認識對音樂欣賞中感情體驗的重要作用,而是要說明,這種理解認識只有融注于感受性的體驗之中,才能真正有助于音樂欣賞。
綜上所述,我認為欣賞者在欣賞音樂的過程中,首先對音樂表現為感性上的直接體驗,其次欣賞者要從各個方面去研究和了解樂曲感情的內在含義。換句話說,欣賞者要準確、深刻和細致地體驗音樂作品中的感情內涵,這是欣賞者在音樂欣賞中感情體驗的基本要求。當然,我又認為問題還有另外一個方面,那就是音樂欣賞者的欣賞能力各不相同,而且每個欣賞者都只能根據自己的不同生活經驗來體驗樂曲所表達的感情,因此,我們可以再從另外的角度去論證音樂欣賞活動是一種欣賞者的主體活動,欣賞者意識中的樂曲,必然滲透著他自己的主觀色彩,而不可能和作者創作這首樂曲時的感情體驗完全一樣。也就是說,音樂欣賞活動中主體與客體(欣賞者與被欣賞的樂曲)的關系是既一致又不完全一致的辨證統一的關系。希望大家能對我提出的問題感興趣,能同我一起探討。本篇論文的寫作,我得到了郭星辰老師與郗力紅老師的幫助,在此,對他們表示感謝!
主要參考文獻:
[1]布克(P.C.Buck).《音樂家心理學》[M].104-107.
篇5
關鍵詞:音樂欣賞感情體驗基本要求
音樂是一種善于表現和激發感情的藝術,可以說,音樂欣賞的過程就是感情體驗的過程,它既是欣賞者對音樂的感情內涵進行體驗的過程,同時也是欣賞者自己的感情和音樂中表現的感情相互交融、發生共鳴的過程。無論是對于普通的音樂聽眾,還是對于音樂的專門家來說,感情體驗都是在進行音樂欣賞時不可缺少的一種心理要素。對于音樂的專門家來說,假如在欣賞音樂時只注意技巧、技術手法、結構形式等方面,而在感情上卻無動于衷,那么他對音樂的欣賞也只?覘其文而未見其心,見其表而未見其里,并不能完整地感受與領會音樂的美。一位有經驗的英國音樂教育家曾告誡說:不要允許你的批評性的敏捷聰明窒息你的情緒反應。那些專家們經常把他們的注意力局限在技巧上。①他還說:除非你也重新抓住了激動過貝多芬寫這一作品(指Waldstein)鋼琴奏鳴曲--引者注)的同樣感覺,或是認為你也有這種情感,你才有權利說你欣賞他。②音樂是一種善于抒情的藝術,音樂中有著豐富而深刻的感情內涵,只有當音樂欣賞者的感情活動與音樂作品蘊涵的感情基本相吻合的時候,才能稱之為正確的音樂欣賞。因此,準確、深刻和細致地體驗音樂作品中的感情內涵,是音樂欣賞中感情體驗的基本要求?例如,我們聽到這樣一個音樂主題:例3快速地鄭路、馬洪業:《北京喜訊到邊寨》①布克(P.C.Buck):《音樂家心理學》,中譯本,第107頁。②同上書,第104頁。我們自然會從這個由弦樂器和木管樂器奏出的快速而又活躍的音樂主題中,獲得一種歡樂和喜悅的感情體驗。而當我們聽到下面這個緩慢的、如泣如訴的音樂主題時,一種悲苦、凄涼的感情會不由自主地在我們的心頭涌起:例4慢速地《江河水》當在鋼琴上響起了下面這個在左手持續不斷地上下滾動的音型襯托下,由右手奏出的號角般鏗鏘有力的音樂動機時:例5肖邦:《c小調練習曲》音樂中所表達的那種激昂悲憤的感情波濤,會把我們深深地打動。欣賞者從音樂中獲得的這種感情體驗,并不是由于標題或文字說明等所引起的,而是一種感性上的直接體驗。當然,欣賞者能夠在自己的意識中,把從聽覺感受到的音樂音響轉化為感情的體驗,是要以正確的音樂感知為前提的,而當欣賞者對某種音樂音響及其藝術風格不熟悉,不能正確地進行音樂感知的時候,那他就不可能獲得正確的感情體驗。我在為學生講課的過程中所做的課堂實驗表明,學生們對于他們熟悉的音樂風格,盡管預先并不清楚聽的是什么樂曲,但還是能夠大體上正確地體驗到樂曲的感情性質。例如,在對樂曲不作任何說明的情況下,我為學生們放了一段德沃扎克的《大提琴協奏曲》中第一樂章副部主題在展開部的變奏段落的錄音,然后讓學生們寫出自己的感情體驗,五個學生的回答分別是:
(1)回憶的、欲以掙脫某種糾纏。
(2)悲哀的、帶有哭泣的主題音調。
(3)充滿深沉的情緒。
(4)悲哀、哀怨。
(5)遠方的傾訴。
五個學生的答案用語雖然不同,但他們的感情體驗在性質上卻比較接近,而且與原作的感情內涵基本上是吻合的。德沃扎克在這首樂曲中所抒發的對祖國的深切思念與身在異鄉所感到的孤寂與愁苦的感情,學生們感性的直覺也是能夠有所體驗的。然而,學生們對具有他們所不熟悉的音樂音響與藝術風格的樂曲,在感情體驗上卻表現出明顯的差異。例如,我在課堂上放了宋代郭楚望的古琴曲《瀟湘水云》的主題呈示段落的錄音之后,照例讓學生們寫出自己的感情體驗,五個學生卻作出了各種不同的回答:
(1)敘述某種痛苦。
(2)憂郁而充滿一種力量。
(3)典雅而明快的情緒。
(4)喜悅。
(5)酒狂。
這里之所以會產生如此之大的差異,甚至是截然相反的感情體驗,主要原因是有些學生很少接觸古琴音樂,對古琴音樂還不能正確地進行感知,因此也就不能正確地體驗樂曲的感情內涵。我們上面所講的欣賞者對音樂的感性的或者說是直感式的感情體驗,是音樂欣賞中感情體驗的基本方式。然而,它畢竟是對音樂作品感情內涵的一種初步體驗。如果欣賞者僅憑直感去進行體驗,雖然有可能體驗到樂曲的基本感情,但卻往往會局限于喜怒哀樂的感情類型的體驗上面,而不能更深入地體驗樂曲感情的內在含義。因此,對音樂欣賞中感情體驗的進一步要求就是要有理解認識的參與,即欣賞者要從各個方面去研究和了解樂曲感情的內在含義。只有在對樂曲感情賴以產生的思想和生活基礎有了比較明確的認識之后,才有可能更深刻、更準確地領會音樂作品的感情內涵。這正如同志在他的哲學著作中所說?我們的實踐證明:感覺到了的東西,我們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東西才更深刻地感覺它。①當然,我們這里是指對那些的確表現了深刻的感情內涵的音樂作品的欣賞而言。而我們之所以對音樂欣賞中的感情體驗提出這種進一步的要求,是因為音樂中所表現的感情既不是一種與人的思想沒有什么聯系的神秘莫測的東西,也不是沒有生活基礎的主觀自生的東西。相反,音樂中的感情內涵是由一定的社會生活所引起,并且是和一定的思想相聯系的。正如我國古典音樂論著《樂記》所說?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②。但是由于①:《實踐論》,《選集》四卷本,第263頁。②見《樂記》中的《樂本篇》。音樂表現手段的特殊性,使得它在表現感情的同時,卻不能把感情所賴以產生的思想和生活基礎同樣明確地表現出來,這就要求欣賞者在對音樂中的感情內涵憑借感性進行體驗的同時,也能夠有意識地運用理解因素,深入體驗樂曲感情表現的內涵。由于音樂中的感情內涵常常可以在音樂以外的因素中找到理解的根據,例如在聲樂作品中可以在標題和文字說明中找到根;在標題音樂中可以在標題和文字說明中找到根據,因此,在對聲樂作品與標題器樂作品的感情體驗中,對這些非音樂因素予以充分注意是完全必要的。如果對這些非音樂因素不予注意,而僅憑感性體驗是很難深刻領會樂曲的感情內涵,特別是它的社會意義的。音樂是一種表現生活的藝術,為了避免音響材料的局限性,更好地進行藝術表現,它往往需要和其他藝術相結合,這種做法早在音樂發展的原始時代的歌、舞、詩三位一體的形式中就已經開始了。由于這些非音樂因素已經和音樂緊密地融合一個有機的藝術整體,欣賞者在對音樂進行感情體驗時,就需要運用理解認識這一心理要素去對這個藝術整體加以研究,從而加深對音樂的感情內涵的體驗。
篇6
東西方音樂的歷史記載,在其形態的表述中有著很大的差異。這種差異是由于音樂本身的性質與敘述音樂史料的性質的不同而形成的,實際上也是構成音樂史特征的重要依據。樂譜、傳記、手稿等在歐洲的音樂史研究中占據了舉足輕重的地位。但是它們在亞洲音樂史中卻并非如此,樂譜在音樂演奏和實踐中并沒有扮演重要的角色,與西方音樂相比可以說沒有受到應有的尊重和重視,其數量也十分微少(相對來說中國和日本較多一些)。但不同的是理論書籍、美術、戲劇卻相當豐富。以中國為中心,日本、朝鮮在一般的史書中以音樂制度、樂律理論、歷史沿革以及音樂美學等的記錄得到了充分地整理和敘述。它與音樂家的傳記不同,音樂史敘述的整體與音樂的本身同時得到記錄。在亞洲,除文獻史籍外,考古資料也豐富多彩,令人目不暇接。長沙馬王堆一號墓出土的竽、瑟,三號墓出土的筑等樂器;湖北曾侯乙墓出土的編鐘、編磬;浙江余姚河姆渡遺址發掘出土的新石器時代的骨笛、陶塤等。除了出土文物外,美術上的壁畫、浮雕等也十分豐厚多量,我國新疆地區的庫車、吐魯番,甘肅的敦煌、麥積山,以及柬埔寨的吳哥(Angkor)、印尼爪哇島中部的婆羅浮屠(Borobudur)遺址等都記錄了豐富的音樂歷史資料。這里值得注意的還有,現藏于日本奈良正倉院的大量隋唐時期傳入日本的絲綢之路樂器實物,從公元752年收藏至今天已有一千二百多年的歷史,它們都是現在世界上極其寶貴的歷史資料。
(一)中國古代的音樂文獻史料
在亞洲的歷史文獻中,中國的史料占有極其重要的歷史地位。中國在殷商時期就出現了甲骨文,春秋戰國便有了大量記載音樂的文獻著作。另外,從漢朝開始,在中國的史料中,皇帝的敕撰史書可以視為正統的、高學術價值的史料。在這一類史書中以西漢司馬遷首創的我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為開端,形成了后來的“二十五史”,被稱作正史。它以紀傳體編輯,體例上分為三大類:①以天子、國家大事的編年記錄為中心的“本紀”;②記錄文物典章制度的“志”;③重要人物的傳記,其身份從皇后到奴隸兼有的“列傳”。各項的分類之中有數卷“樂志”(“音樂志”或“禮樂志”)。書中對各王朝的音樂(主要是宮廷、國家、貴族、官僚等上層階級所享用的音樂)從歷史沿革、音樂制度,到律學、歌詞等進行詳細分述,但沒有樂譜。除此之外,敕撰書中還有專門記載文物制度的“九通”,即《通典》(卷141-147樂典)、《通志》(卷49、50、64為樂志)、《文獻通考》(卷128-148樂考)的“三通”與清乾隆時官修的《續通典》、《清通典》、《續通志》、《清通志》、《續文獻通考》、《清朝文獻通考》六書,再加上1921年成書的劉錦藻編的《清朝續文獻通考》,共為“十通”。此外,唐朝以后出現了集歷代政治、經濟、藝術等之大成并進行分門別類敘述的會要體樣式——北宋王溥的《唐會要》(樂類共16個條目,32—34卷)、清徐松及其后多人的《宋會要輯稿》(樂類42—44卷)等是其代表性的作品。會要體屬典志斷代史的體裁,在分類上比正史更為細致,史料也甚豐厚,使用上十分便利。在上述的史籍中《通典》(唐)、《文獻通考》(元)、《唐會要》(五代)等與“二十五史”樂志構成了古代音樂史料的主體。其次,除上述的正史外,春秋戰國以來還出現了各種關于音樂的論著。以內容來劃分,思想、美學方面的有公孫尼子的《樂記》、荀子的《樂論》、呂不韋所輯的《呂氏春秋》(戰國)、阮籍的《樂論》(三國);樂律學方面有《管子·地員》、元萬頃等奉武則天之命所作的《樂書要錄》(唐)、蔡元定的《律呂新書》(宋)、朱載@①的《樂律全書》(明)、康熙、乾隆敕撰的《律呂正義》(清)等;在古琴方面有蔡邕的《琴操》(東漢)、朱長文的《琴史》、朱熹的《琴律說》(南宋)、朱權的《神奇秘譜》(明)等;另外從斷代史來看,除正史外,隨筆、筆記、詩詞以及小說等都是記載當時歷史現狀中不可缺少的資料,如有關唐代音樂有崔令欽《教坊記》、段安節《樂府雜錄》、南卓《羯鼓錄》、(清彭定求等)《全唐詩》,有關宋代音樂有沈括《夢溪筆談》、陳@②《樂書》、郭茂倩《樂府詩集》等。有關宋代音樂的除上述文獻外,還有王灼的《碧雞漫志》、陳元靚的《事林廣記》、灌圃耐得翁的《都城紀勝》、孟元老的《東京夢華錄》、張源的《詞源》等,也是研究唐宋時期音樂不能缺少的文獻。另有元朝的戲曲曲藝專著、明代以后的大量樂譜等都是構成中國音樂史的重要資料。像這樣全面系統的文獻史料在印度、西亞伊斯蘭教地區以及在歐洲都很少,尤其是像“二十五史”、“十通”這樣詳盡、系統的史料書籍,為中國惟有的史料資源。
唐代以后,中國的學術、歷史書籍得到了系統化的整合梳理,形式上出現了稱之為“類書”的體例樣式,相當于今之百科全書。這類書籍大致有《初學記》(唐)、《玉海》《太平御覽》(宋)、《荊州稗編》《三才圖會》(明)、《古今圖書集成》(清)等。上述書籍不管是敕撰的還是非敕撰的,它們都是從大量的古籍中被梳理、羅列出來,分門別類地進行排列說明的書籍。因此,作為史料非常便于使用。但由于在各代的編輯過程中有訛傳、誤抄的可能,使用中應以批判的眼光去對待這些史料。
在中國的音樂理論書籍中還有一個明顯的特征,即音律、音階論占據了大量的篇幅,這同中國儒教的學風有著密切的關系,他們對古事件的解釋存在著反復論述的傾向。這一現象從春秋戰國時期就初見端倪,像從《管子》、《淮南子》、《呂氏春秋》、《漢書·律歷志》的五聲、十二律、三分損益法開始,后由西漢京房的六十律、南朝宋錢樂之的三百六十律、唐天寶年間的俗樂二十八調、南宋蔡元定的燕樂調與十八律,到明朱載@①的新法密律,他們對三分損益法所存在的旋相不能還宮的理論進行了近兩千年的求索、換算。到了16世紀下半葉,當這個千年不解的轉調問題得到徹底解決時,卻又被束之高閣、沉睡于書齋樓閣之中。這些理論幾乎都沒有真正得到實踐。
(二)樂譜
從中國的南北朝至隋唐時期所遺存的古老樂譜大部分被收藏于日本。現存最古老的樂譜是中國南朝梁琴人丘明所傳(6世紀)的琴譜——《碣石調幽蘭》,該譜的抄卷原藏于日本京都市上京區西賀茂神光院,現歸東京國立博物館,為唐人的抄本。這是一種用文字來表述古琴演奏的樂譜。唐代以后出現了減字譜的指法譜、奏法譜(tableture),很多琴譜都被記錄下來并用于實踐。由文字所記錄的奏法譜,約從唐代開始用于各種管、弦樂器的樂譜。從中國傳入日本最古老的樂譜,現藏于正倉院的中倉,是一份共有三十七帖的古文書(寫經紙納受帳),這份經卷上標明的時間為天平十九年(747年)7月26日,在其背面寫有斷簡六行,即為《番假崇琵琶譜》亦稱為《天平琵琶譜》。在琵琶譜中還有773年(寶龜四年)以前傳入日本的《五弦琴譜》(五弦琵琶譜,通稱為五弦譜),現藏于日本京都陽明文庫。另外,20世紀初在甘肅省敦煌莫高窟發現,現藏于法國巴黎國立圖書館的《敦煌樂譜》,又名《敦煌琵琶譜》,今存三卷。該譜的抄寫年代為五代長興四年(933年),是唐、五代時期的重要文獻。中國的樂譜,特別是琵琶譜于平安時期在日本得到了傳承。《南宮琵琶譜》或稱《貞保親王琵琶譜》、《伏見宮本琵琶譜》由宇多法皇的敕令南宮貞保親王所撰,完成于延喜二十一年(921年)。在樂譜的最后附載著藤原貞敏于承和五年(838年)從中國傳來的《琵琶諸調子品》(二十八個調,實際二十七個調)以及貞敏的跋文。到了12世紀中葉的長寬元年(1163年)又出現了源經信所作的《琵琶譜》;由藤原師長所作的12卷琵琶譜《三五要錄》(1138—1192完成);與《三五要錄》同作者的藤原師長還完成了雅樂箏樂譜的集成《仁智要錄》(1138—1192完成)。日本平安朝以后的雅樂琵琶譜、箏樂譜等都得到了模仿和創作,并較自然地傳承了下來。但是這些樂譜由于對節奏記錄過于簡略,因此至今仍是學者們攻克的難題。
(三)朝鮮
朝鮮與中國地理相鄰,文化交流一直很頻繁,朝鮮深受中國古代文化的影響,在史料的記載方式上與我國有著相似之處。《三國史記》、《三國遺志》、《高麗史》、《李朝實錄》、《樂學軌范》、《增補文獻備考》等史料以紀傳體、編年體的形式構成主要的官撰書。《三國史記》為記載朝鮮7世紀前的三國時期的史料,是了解新羅、百濟和高句麗歷史的一部重要文獻,其中記述了這一時期受中國音樂影響而形成的早期朝鮮樂器,如伽yē@③琴、玄琴及三竹等。但由于該史料成書于12世紀,離記事的時期過于久遠,史料的真實性受到懷疑,應慎重使用。而15世紀成書的《高麗史》為紀傳體,其中專門論述音樂的《樂志》部分是了解12世紀初期宋徽宗將大晟雅樂贈給高麗王朝后的歷史現狀,以及當時朝鮮宮廷中的唐的俗樂、宋的雅樂以及朝鮮固有的鄉樂所構成的三樂在宮廷歷史演變的重要音樂史料。《李朝實錄》是一部由一千七百余卷構成的編年體巨著,記載了從李氏朝鮮太祖(1392—1398)至哲宗朝(1849—1863)近五百年的歷史。其中15世紀中葉成書的《世宗莊憲大王實錄》是了解15世紀上半葉世宗朝宮廷雅樂的重要文獻,其中還有大量的禮儀樂與雅樂譜。
在朝鮮的史籍中,除上述的樂器、樂種及宮廷的音樂歷史沿革以外,古典歌曲的歌詞也占有相當的比例。如歌詞集《青立永言》、《歌曲源流》等都是李朝(1392—1897)宮廷的音樂史料。朝鮮的樂譜大致也是從這一時期開始傳承下來的,其獨自的文字音標譜以及能明示其節奏的井間譜是朝鮮音樂邁出了重大的一步,由此一部分藝術歌曲得到了復原。第二次世界大戰后,一部分古典的樂譜得到了五線譜化。《世宗實錄》、《世祖實錄》中的樂譜雖然沒有完全被翻譯出來,但基于原來古譜的基礎,通過各種手段被大量地譯成現代譜并付諸演奏,實現了音響化。其中,國立國樂院的“朝鮮傳統音樂出版委員會”于1969年出版了五卷以英文版附加解說的古樂集——AnthologyofKoreanTraditionalMusic(《朝鮮傳統音樂選集》),對了解和研究朝鮮傳統音樂具有重大意義。玄琴及其奏法譜與現存的口授傳承樂譜所作的比較研究,以及古譜的復原研究也比較深入。李惠求、張師勛等學者的著作對于平調、界面調等的音樂理論中經常使用的調子進行了深入的解析。從整個考古資料來看,朝鮮與中國和日本相比,文獻與文物量雖不多,但對于中國的雅樂以及雅樂樂器的研究十分有益,特別是現在韓國留下的十分珍貴的資料,更不容忽視。
(四)日本
在日本的官撰史籍中,于奈良、平安朝時編撰的《六國史》(成書于720—901)為編年體,包括《日本書紀》30卷、《續日本紀》40卷、《日本后紀》40卷、《續日本后紀》20卷、《文德實錄》10卷、《三代實錄》50卷,是了解古代日本及奈良、平安時期宮廷文化的重要史籍。由于以編年體例撰寫,沒有分類的“樂志”部分,關于音樂的記事一般都散見于各個不同的章節。10世紀以后至11、12世紀出現一些實錄、日記、隨筆等,像《御堂關白記》、《中佑記》、《小佑記》、《九歷》等都是這一時期十分重要的古籍。日本非常完好地保存了由中國及朝鮮等亞洲大陸傳入的雅樂(實際上是中國的宮廷燕樂為主體),并得到了傳承與發展。延歷十四年(795)出現了模仿中國的踏歌,9世紀初又出現日本創作的器樂合奏曲《鳥向樂》等作品,至9世紀中葉不僅誕生了許多雅樂的演奏名手,而且還創作了日本人自己的雅樂曲《西王樂》、《長生樂》、《夏引樂》和《夏草韋》等(注:見吉川英史《日本音樂的歷史》,創元社,1965年,72頁。)。13世紀以后出現了關于雅樂的一系列史料,主要有《教訓抄》(@④近真,10卷10冊,1233)、《續教訓抄》(@④朝葛,1270—1322)、《體源抄》(1511年,豐原統秋,13卷20冊)、《樂家錄》(安倍季尚,1690,50卷)等。關于能樂的文獻有《世阿彌十六部集》,還有聲明理論書,箏曲、三味線等相關的理論書籍,它們構成了研究日本音樂的主要史料。上世紀80年代前后由日本的國文學界對能文獻的解釋,由聲明學僧侶對聲明的研究,聲明、能樂等的許多文獻史籍作為音樂史料也越發引起重視,并很快地得到深入的研究。在這一時期出現的樂譜中有雅樂的樂器譜、聲樂譜,能的謠本與吟唱的手付本,平曲的節付本,聲明的博士譜,箏組歌與三味線組歌的文字譜,尺八的文字譜等。這些寫本與少數的原版本都得到了整理并流傳了下來。作為考古資料,以正倉院的樂器為首(共18種75件),其中有很多古樂器得到了傳承。其次有關音樂的資料還能從日本大量的繪畫、雕刻等美術作品中尋找其淵源。因此就古代的音樂史料而言,現存日本的古代資料無論是質還是量都能與中國的史料相媲美。
(五)東南亞
在東南亞由于缺乏一般史書記載,現在傳承的音樂大致只能推定到15世紀前后。要了解古代的音樂狀況大部分還必須依靠中國方面的史料(正史中的東夷傳、南蠻傳等)。這一地區受中國文化影響最大的是越南。關于越南的史料有:《安南志略》,1340年成書;《大越史記全書》上中下,1479—18世紀末(編年體);《大南會典事例》(1855年)禮部69—135卷有音樂的內容;《大南實錄》20卷,1844—1909年成書;《歷朝類志》,1821年著;《雨中隨筆》19世紀前半葉。樂譜受中國影響很大,主要使用中國傳入的俗字譜、工尺譜以及哼唱的打擊樂譜。考古資料方面有柬埔寨的吳哥遺址(9—15世紀的佛教建筑群),印尼爪哇島中部的婆羅浮屠遺址(建于公元800年夏連特王朝時期),以及爪哇教時代的雕刻普蘭巴南(Prambanan)遺址(建于9—10世紀的建筑群遺址)等都是東南亞地區的重要文化遺跡。
(六)印度
與中國等東亞國家相比,印度對音樂史的研究相對比較薄弱。15世紀以后出現了較多的作曲家、演奏家、理論家的傳記、逸話等,還有一些口頭傳說的記載。在伊斯蘭文化圈以及亞洲的音樂史中,最為注目的是眾多的理論書籍。其中現存最古老的是2—5世紀成書的《戲劇論》(婆羅達著,共36章,其中第28—36章論述音列、音階、調式、斯魯提<shruti>、音律),該書以舞蹈、戲劇為主,音樂也占據了相當的篇幅,其中對二十二音律、七聲音階以及音組織等進行了詳細的論述,還涉及了樂器維納琴(Vina,弦樂器)等的演奏法。
繼婆羅達之后的音樂理論家娑楞伽提婆(Sarngadeva,1210—1247),是一位曾供職于宮廷的重要人物,他完成的《樂藝淵海》是這一時期最具影響的著作。該書共七卷,分別對樂律、調式、曲體、作曲、歌唱法、節拍與節奏、樂器與演奏、舞蹈與表演等展開論述,是繼《戲劇論》后印度一部重要的音樂論著。
其后還有一些斷斷續續的理論研究著作,但真正的理論著述則是在13世紀以后再度出現的,這是由于伊斯蘭教進入北印度之后,印度逐漸走向伊斯蘭化。毫無疑問,伊斯蘭音樂的科學性對印度產生了極大的刺激。從這一時期開始,稱之為印度音樂的靈魂——拉格(Raga)理論才漸漸地發展起來。
由于宗教的關系,在印度的音樂考古資料中,古代的美術(主要是雕刻和壁畫等)與伊斯蘭時代以后的細密畫占據了較大的比例。
(七)西亞
西亞的音樂文獻大致是從7世紀進入伊斯蘭時代后才有記錄的。關于這以前的阿拉伯音樂以及3世紀到7世紀的薩桑(Sassanidae)王朝的波斯音樂,可以在某種程度上從伊斯蘭文獻中得到推測。波斯的音樂資料不太多,作為考古資料有塔克博斯塔恩遺址留下的一些未完成的浮雕作品,其中有豎琴、小號、琵琶類四弦樂器(Barbat)、鼓等樂器形象。7世紀以后西亞逐漸進入伊斯蘭時代,史籍中關于音樂生活的記錄、數量甚多的理論書、細密畫為這一地區的重要史料。
二、歷史研究狀況
從20世紀初葉開始,歐美一些音樂史學觀念發生了變化,以作品樣式為主要對象的研究逐漸轉向以“音樂活動”整體為研究對象。而音樂史學的研究則是以音樂學與歷史學交叉融合的一個學科,因此,如果音樂史限于“歷史”這一個層面來理解的話,那么音樂史的敘述是建立在史料(文獻與考古資料)的基礎上構成的。而史實是建立在對史料的收集、批判、分析與綜合等的梳理基礎之上。在這個過程中,把握各個不同時代、不同地域音樂的題材、樣式等的歷史流動,從宏觀與微觀的不同層面來洞察和分析音樂在各個歷史時期的流動狀態,把握這種歷史流動的方式無疑是多樣的。這種認識可以是以音樂的題材、樣式為主體,也可以從美學意識、社會現象等方面來窺察音樂的實質,揭示歷史的文化現象。
關于音樂史的著述,除通史外還包括斷代史、音樂體裁史、樂種史等。史學著作有本國人寫的,也有他國人寫的。對于歷史時代的劃分也有各自的見解。體例也不一,種類、樣式上非常多樣。以下從音樂的世界史與國別史兩個方面來舉一些例子。
如果我們把目光放在世界音樂通史上的話,C.薩克斯(CurtSachs,1881—1959)撰寫的《樂器的歷史》(TheHistoryofMusicalInstruments,NewYork,1940)是值得一提的,他把世界樂器的歷史分為史前、古代、中世和近代,按東、西方歷史發展的線索進行平行敘述。這可以說是世界上首次出現的以樂器為主體線索撰寫的世界音樂通史。其后是德國學者W.維奧拉(WalterWiora,1907—)1961年完成的《世界音樂史的四個時代》(DievierWeltalterderMusik,Stuttgart)也是一部將東西方音樂現象融為一體進行橫跨面平行敘述的世界音樂史專著。
這一時期作為一般史的世界音樂史的體系與研究方法還處于摸索階段,因此,如何撰寫世界音樂史是一個很重要的課題。筆者認為,在將視線投入世界音樂史的撰寫以前,首先必須科學地完善東方音樂史的學科體系。田邊尚雄1930年的《東洋音樂史》,岸邊成雄1948年的《東洋的樂器及其歷史》是其嘗試。但是,兩者在世界史和東方(亞洲)史的體系上觀照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其實歐洲音樂史也存在著同樣的問題)。這里民族文化的一體化現象,東方要比歐洲復雜得多,作為一個文化圈要形成體系是很困難的。無論是東方音樂史還是西方其他地區音樂史都難以完整地敘述各民族與國家從古代到現代的完整的音樂歷史。在對世界音樂史的嘗試中,有奧地利音樂學家安布魯斯(AugustWilhelmAmbros)的《音樂史》(GeschichtederMusic,全五卷,其中前三卷是他個人約在19世紀下半葉完成的),菲迪斯(F.J.Fetis)的《音樂家傳記及一般的音樂書志學》(1835—1844)的音樂史那樣,將東方音樂與古代歐洲音樂以橫向的歷史線索進行平行論述的專著。C.薩克斯《樂器的歷史》和他的《音樂的起源》(TheRiseofMusicintheAncientWorld:EastandWest,NewYork,1943)其時代觀顯得比較暖昧。田邊尚雄的《東洋音樂史》是以“中亞音樂的擴散”、“西亞音樂的東流”、“回教及蒙古勃興的影響”、“國民音樂的確立”、“歐洲音樂的侵入與東洋音樂的世界化”五個章節分別進行論述的。岸邊成雄的《東洋的樂器及其歷史》也同樣把東方音樂史以“古代前期固有的音樂時代”、“古代后期國際音樂時代”、“中世紀民族音樂時代”、“近現代世界音樂時代”的四個時期來論述。上述的田邊與岸邊的著作都以亞洲為地域整體來敘說,但時代的劃分以及某些歷史觀上有些分歧,不過像這樣的通史在日本以外幾乎很少。W.維奧拉《世界音樂史的四個時代》設定為“史前與古代”、“古代高度文明中的東方音樂”、“西洋音樂的特殊地位”、“技術世界產業文化的時代”四個時期,其中在東方這一部分,如何去把握古代、中世紀與近代的斷代劃分上很不明確,這里存在著較明顯的史料不足因素。
在敘述世界音樂史中,較重要的是對歷史發展的評價。比方說中國的京劇、日本的能、印度的拉格、印度尼西亞的甘美蘭等,這些音樂體裁、樣式在世界音樂史中應該置于什么樣的地位?像這樣的比較與評價如何避免主觀意識來建立起音樂史觀是十分艱難的。僅僅展示一張詳細的年表是不能成為史學的研究成果。以客觀史實、全面橫向類比的評價來建立起音樂史各時期的發展特征是非常必要的。對音樂的歷史評價,體裁樣式史與社會史不能分離敘述,因為音樂是在特定的歷史時期及環境文化中產生的。
地域、國別的音樂通史是分別以民族、地域及歷史斷代、體裁分類來敘述的。除西方音樂史以外,中國、日本和朝鮮在國別史的通史中成果不菲。在日本,江戶時代(1603—1867)末期就已經出現了對江戶時期的音樂進行總體記述,尤其是特定種類的歌曲和凈琉璃(一種說唱音樂)的專門論述著作——《聲曲類篡》(注:《聲曲類篡補遺》、《聲曲類篡增補》都被收入《巖波文庫》,1941年。)(齋藤月岑,1847)。該著作以凈琉璃為中心,收集了江戶時代的律調、詞章,演奏者的傳記、曲目、年表等。在這一領域內,它的資料詳細,分析透徹,很具權威性。到了19世紀下半葉出現了日本音樂史中最初的通史專著——《歌舞音樂略史》(注:《歌舞音樂略史》1888年小中村清矩著,兼常清佐校訂《巖波文庫》1928年版。)(上下兩冊)是一部編年體著作,但其整體以詳實的資料為基礎,其歷史的真實性受到高度評價,是一本對雅樂制度進行論述的最早專著。1932年田邊尚雄的《日本音樂史》、1965年吉川英史的《日本音樂的歷史》等可稱為日本代表性的通史著作。田邊尚雄的《日本音樂史》是一部從文化史的角度,攝取民族學的方法論進行撰述的著作,但是作為歷史學的方法論略顯陳舊。而吉川英史的《日本音樂的歷史》則是總結、歸納了各個領域的研究成果,提煉出歷史事實并以時代的順序所完成的一部簡練明了、忠實于史實的通史,但是整部著作中沒有用樂譜來闡述音樂現象和理論問題,留下了一些遺憾。
中國現代出版的音樂通史大多出現在民國之后,均采用編年體的敘述方式。整體上來看大致有1929年鄭覲文的《中國音樂史》、1934年王光祈的《中國音樂史》、1935年朱謙之的《音樂的文學小史》、1953年楊蔭瀏的《中國音樂史綱》等主要的通史。上世紀的80年代以后出現了大批的中國音樂史著作,尤其是古代音樂史方面,雖然其中不乏有獨到見解之作,但是在一個國家中出現了如此之多大同小異的音樂史學專著,這種現象在其他國家中是少見的。關于中國音樂史還必須提到的是法國的東方音樂學者MauriceCourant,他在1921年撰寫的《中國音樂史論》(EssaiHistoriquesurlaMusiquedesChinois)被收入由A.J.A.Lavignac編撰的《音樂百科辭典》(第一部、第一卷),該書比較詳細客觀地論述了中國音樂的發展狀況,同時也是一部最早的中國音樂通史。
關于朝鮮音樂史的研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有了飛速的發展。1964年由李惠求、張師勛、成慶麟共著的《國樂史》,1967年李惠求的《韓國音樂序說》,從體例到形式都非常完整,歷史考證也深入細致。上述的通史,是以史料的考證、文獻的解釋及李朝以來的樂譜分析等,在各領域多層面進行研究所形成的著作。有關韓國音樂史學的研究,近年來除了本國外,歐美學者對其進行的研究,尤其是對唐宋以來中國流入朝鮮的宮廷音樂的研究也形成了一股較強的勢力(注:參見宮宏宇《韓國及歐美學者對流傳在韓國的古代中國音樂的研究》,《中國音樂學》2002年第3期。)。
東南亞和印度的通史還沒有完全形成系統。有關越南的傳統音樂,陳文溪于1962年在巴黎大學完成的博士論文《越南傳統音樂》(注:LaMusiqueVietnamienneTradionnelle,PressesUniversitairesdeFrance108,BoulevardSaint-Germain-Paris,1962.)是了解越南音樂的歷史、傳統器樂、樂律樂調、宮廷樂種、儀式音樂等的理論專著。關于印度尼西亞的爪哇和巴厘的音樂可參閱麥克非(McPhee)的著作。但是這些都是概論性的著作,作為通史還缺乏一定的文獻史料上的梳理和積累。印度本國人寫的通史有Prajnanananda的巨著《印度音樂史》(HistoricalDevelopmentofIndianMusic,1960),以及《印度音樂的歷史研究》(AHistoricalStudyofIndianMusic,1965)。此外,同時代的還有P.Sambamoorthy的《印度音樂史》(HistoryofIndianMusic,1960)。這些著作在史料的批判、考實性以及音樂史現象的解析、演繹上都還沒有真正達到深入、詳盡的研究地步,作為通史來說還只是一個初級階段。古代印度音樂以史學的角度來考證的有邦達喀爾勞(RaoBhandarkar)、考馬拉斯瓦米(AnandaCoomaraswamy)等以各種不同體裁、樣式等進行的出色研究,因此產生一些優秀的綜合性通史是可以想像的。但是由于印度人比較關心和注重音樂的演奏,而對歷史的研究重視不夠。在研究印度音樂史中歐美人對印度關心的人很多,但作為歷史性考察的著作卻不多見,1941年法國學者C.Marcel—Dubois的《古代印度的樂器》(LesInstrumentsdeMusiquedeI''''gndeAncienne,Paris,1941)是一本比較突出的著作。
關于西亞的音樂史學,很少見到由本國人撰寫的,幾乎成了歐美人獨占的天地。很多理論書的原始史料被運往歐洲,成為歐洲人研究的重要基礎。1842年凱薩魏特(R.G.Kiesewetter)的《阿拉伯的音樂》(DieMusikderAraber,Leipzig)為起端,很多學者對伊斯蘭教音樂開始進行歷史性的考察。關于阿拉伯音樂史的研究必須提到的人物是英國學者H.G.伐瑪(HenryGeoryFarmer),他在1929年完成的阿拉伯音樂通史——《13世紀前阿拉伯音樂的歷史》(AHistoryofArabianMusictothe13Century)是一本以阿拉伯語、波斯語和土耳其語等的文獻為原始史料而完成的專著,時間上一直寫到阿拉伯帝國的阿拔斯王朝(Abbasid,8—13世紀)滅亡為止的一段音樂歷史,該著作出版后幾乎半個世紀一直成為阿拉伯文化圈以外惟一的一本權威性阿拉伯音樂史的專著。翌年,他的一本題為《受阿拉伯音樂影響的歷史事實》(HistoricalFactsfortheArabianMusicalInfluence,1930年第1版,1970年第2版),以翔實的事例證實了西方音樂中受阿拉伯音樂影響的因素,并以大量的史料證實阿拉伯音樂通過伊比利亞半島進入歐洲的歷史事實。接著,他的一本《阿拉伯音樂的史料》(TheSourcesofArabianMusic,1940年,1965年修訂版)是對8—17世紀阿拉伯音樂的理論、演奏以及歷史相關的原始史料進行論述的解說集,對理解早期阿拉伯音樂是極其重要的研究手冊。關于阿拉伯音樂,這里還要提及的是黛嵐捷R.D''''Erlanger編撰的巨著《阿拉伯音樂》(LaMusiqueArabe,Paris,1930—1959年編撰,全六冊),這是一套歷時近三十年的力作。第一卷和第二卷上半部分為阿爾·法拉比的《音樂的大著》法譯本,第三卷是薩菲·阿迪恩的《旋律的寫法》全譯,第四卷為奧斯曼帝國時期獻給二世的《音樂通論》,第五卷是近代阿拉伯古典音樂的理論與實踐相關的研究,其中涉及到音階、旋法和一些文獻,第六卷為阿拉伯音樂的節奏組織與曲式分析。全書還包含著許多五線譜的譜例。該書是一部十分系統又全面論述阿拉伯音樂史的重要著作。
關于阿拉伯音樂的研究,20世紀60—70年代開始在德國、法國都有過一些深入的研究,如1970年出版蘇普勒(Spuler)編撰的《東方學手冊》(HandbuchderOrientalistic)的第一部別卷4《東方音樂》(OrientalischeMusik)所輯錄的論著《阿拉伯—伊斯蘭文化圈的音樂》(DieMusikdesArabisch—islamischenBereichs),是對20世紀70年代以前有關阿拉伯音樂研究的歷史總括。對阿拉伯音樂技術理論的研究還有賴特(O.Wright)的《阿拉伯—波斯音樂的調式與體系》(TheModalSystemofArabandPersianMusic,1978年)等(注:參見《音樂大事典》,平凡社,1982年,第四卷,1705頁。)。伊斯蘭音樂在東方的研究較早的有日本的學者飯田忠純1936年的《中世紀阿拉伯人的音樂觀》(注:日本《東洋音樂研究》第一集,1936年。)。這里還值得一提的是岸邊成雄于1952年完成的《音樂的西流》(東京《音樂之友社》),1983年被譯成中文,改名為《伊斯蘭音樂》(上海文藝出版社,郎櫻譯),這是一本八萬字左右的小冊子,但它卻對我們了解伊斯蘭音樂幾乎是惟一的一本中文專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論著簡明扼要地闡述了伊斯蘭音樂的形成、發展的過程,以比較音樂學的研究方法論述了阿拉伯音樂與希臘、波斯及印度音樂間的關系,并進一步以實例闡述了伊斯蘭音樂對歐洲和東方的影響,對前人的研究總結也十分客觀翔實,是一部非常明了易懂的伊斯蘭音樂專著。
另外,亞洲地區尚有許多沒有得到充分研究的地區,原因是文獻資料的缺乏,研究者一般只能從民族學、民俗學的角度入手。因此,要完全精確地把握亞洲古代音樂歷史狀況還存在一定的困難。
以上主要對亞洲地區的音樂史料及音樂研究狀況,按地域及文化圈做了一個歸納和綜述,限于自己的外語水平及有限的資料只能做一個浮光掠影的描述。我國的音樂文化與亞洲各國間有著極其密切的互動關系,相互間的交叉、滲透都交織著千絲萬縷的文化流動關系,因此筆者在執筆此文時的一個主導思考是:我們在研究中國音樂史的時候不能忽視關注周邊地區相互間的文化滲透和交叉現象,對周邊地區文化的研究和了解也是對本民族文化了解的重要步驟。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左坊去方換育
@②原字湯去氵換日
篇7
用音樂輔助中學語文教學,效果是很好的,但在實際運用中,應注意以下一些問題:
一、運用音樂輔助中學語文教學,不能違背語文教學內在的規律性
運用音樂輔助中學語文教學,應注意選擇,不能想當然,不要認為只要是音樂,就能運用于語文教學之中。隨便拿一首樂曲或一首歌去應付,會導致教學的失敗。事實上,音樂運用于語文教學中的操作性是很強的,有其內在的本質規律。語文教學不能忽視常規的教學,不能忽略基本知識的掌握和篇章句段的理解,不能忽略師生之間的交流。一些字、詞、句等語文基礎知識往往不是聽音樂所能掌握的。運用音樂要講究針對性,要記住它只是一種輔助的教學方法。
二、注意音樂在語文教學中的地位
音樂雖然可以融進語文教學,但它并不是主角,語文課畢竟不是音樂課,音樂不能超越語文的常規教學,它是作為教學方法之一而存在。語言文字仍然是主角,音樂只能充當伴舞、配角,因而不能喧賓奪主。因此,我們始終要明確這樣一個概念:語文課堂中的音樂,只是教學的輔助手段,是提高教學效率的一個載體,帶到語文課堂中來的音樂,其目的也只能是為教師授課時的“一支粉筆一本書,一塊黑板一張嘴”增添道具和色彩,而不是語文學習的主要內容。否則把語文課上成樂曲欣賞課,本末倒置,效果就會適得其反了。
三、在使用音樂時要注意“留白”
留白原是國畫創作中的一種構圖方法,它的意思是計白當黑,可創造出虛實相映、形神兼備、無畫處皆成妙境的藝術境界。語文課堂在文章處理上,也要把握住突破口、關鍵點,找到文中四兩撥千斤的地方。教師是導演,決不能身兼主演,切莫忽視學生的主體地位,不要剝奪了學生思考的時間和空間。文學講究“意境在詩外”,音樂里有時“無聲勝有聲”,而這種感覺,只有讓學生身臨其境,沉浸其中才能體味。比如教授蘇軾的《赤壁賦》時,配放民族管弦樂曲《春江花月夜》。在音樂的欣賞過程中,教師不要用自己的“標準答案”來解說,不要“配樂朗誦”,要把音樂還給學65生。欣賞完畢,教師也莫急于講解,此時無聲勝有聲,繞梁的余音正是把學生帶入最高境界的最好媒介,也就是老子所說的“大音希聲”。
四、注意音樂播放的時機和時長
并不是所有的課文教學都用音樂,都需要音樂,我們必須在認真備課的基礎上精心選擇音樂,細致地進行操作。除欣賞式的播放外,一般的樂曲播放應在備課中根據需要進行節選,否則一曲下來六、七分鐘,學生的思維反而會遠離教學內容。還要注意調控音樂播放的時間和音量,過多的音樂會分散學生的注意力,而過高的音量也會影響師生的交流。
五、注意音樂的選擇
在語文課堂中使用音樂作為輔助教學手段,要與音樂課區分開來,所以選曲尤為重要。
(一)樂曲的節奏要與教學內容相符用音樂營造良好的課堂氣氛可以使學生準確地捕捉信息,更全面地理解文章的主旨。如果作品的內容歡快、愉悅,就應該選取節奏明快、歡樂的樂曲;如果是表現悲傷情感的散文、詩歌,則應選取舒緩、了一幅幅迷人的春景圖。學習課文時,我們不妨把這些優美的文字、景色訴之于聽覺——共同欣賞歌曲《春天在哪里》,用活潑、歡快的曲調激發學生興趣,帶領學生進入情境,暢想美好的春之景,深刻體味其中的生命躍動。如果學習郁達夫的《故都的秋》則不宜選用歡快之曲了。《故都的秋》表現的是蒼涼、蕭瑟的秋景,反映出來的是作者那顆孤獨、凄涼的心,冥冥之中有一股鮮活的力量,因此,選擇配樂曲目應側重于用低沉而略帶亢奮的樂曲。講授戴望舒的《雨巷》就不能用輕快活潑的輕音樂;而講授白居易的《琵琶行》時,最好是選用琵琶曲。只有古樸的語言配上古樸的音樂,才能使學生在音樂感受中領悟作者和琵琶女相似命運的感嘆。一般地說,配樂以純音樂為主。從體裁上來說,寫景的散文、詩歌配以輕音樂,像鋼琴曲《水邊的阿狄麗娜》等。音樂素材不僅要根據體裁來確定,還要根據文本的情感點來選擇。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人的心臟搏動是每分鐘60——80次,它按照這種節奏向大腦輸送血液,節律平穩安靜。在比較安靜的環境中,人能明顯地感覺到自己的身體、自己的生命均按此節奏在微微地前后搖動著。這種節律,是人體賴以生存的基本節奏,人腦就是在這種節律下有規則地調整著全身的活動,并積極地思維著。因此,用以開發智力的音樂節奏,應該是二拍子,或者是四拍子的,它的速度也應該是每分鐘60——8066拍。
(二)歌詞的內容要與文章思想相符學習充滿親情的文章,比如贊美、頌揚母愛的,我們可以選《白發親娘》《我的母親》《媽媽的恩情》等;學習朱自清的《背影》可選用《父親和我》《父愛》等。講解體現教師崇高精神的文章,我們可以配以“靜靜的深夜,群星在閃爍,老師的窗前徹夜明亮。”這些歌曲的內容與我們要講授的文章內容具有很好的關聯性,可以幫助學生更充分地理解文章思想。
(三)語文課上選用的音樂貴在和諧、流暢在剪輯上應當過渡自然、不留痕跡,音樂的節奏應當與教師組織教學的節奏同步,應注意尋找合適的銜接點和恰當使用音樂銜接的技巧。如:音樂接點要輕起輕落,接點前后的音量基本相同,把接點安排在教師講解與效果音響之中,或在樂曲轉換間作暫時的停頓等。音樂應與教學內容和諧,既要注意不同節奏的教學內容與不同旋律樂曲的和諧性,又要處理好不同調式和不同風格的音樂素材的和諧性,緊張的氣氛應選配節奏稍快和節奏感強的樂曲,愉悅的氣氛則選配節奏歡快明朗的樂曲。在調式上、風格上差別太大的音樂素材(如:古典音樂與現代音樂、西洋音樂與民族音樂等),即使它們的旋律和節奏都匹配,應用在同一節課上,也會給人以首尾脫節、前后相悖、若現,把音樂引入中學語文教學是用以抵消學生對單純講解可能產生的枯燥無味的厭倦感,使學生以飽滿、愉悅的情緒,全身心地把注意力投入到獲取語文課的主要教學信息之中。如果喧賓奪主,沖淡教師的講解和學生的發言,就會把學生的思緒帶出課堂,遷移到欣賞音樂的境地。選配的音樂內容在風格上要健康、樸素。禁止將庸俗、低級的音樂引入語文課,音樂出示要把握好火候,做到“該出手時才出手”。
六、注意防止學生“走神”
在實際音樂欣賞過程中,許多學生往往會在聆聽音樂的開始時,能在一定的時段內使自己的心靈與音樂保持一定程度的同步,并隨著音流的起伏產生種種情緒反映。但一段時間過后,不少人會開始胡思亂想,并通過這種音響產生種種聯想,或對自己某些曾一度經歷過的場景、場感和某些體驗過的情緒、情感,不由自主地陷入沉思和漫無邊際的回憶。這實質是一種走神。當然,這種聆聽狀態不一定是壞事,或許他們還會在這樣一種過程中得到某種精神滿足而感到心曠神怡,還或許從中領悟到某種詩情畫意,或因67此對自己以前經歷過或閱讀過的詩篇或文學意境有一種意想不到的感悟。但我們也得承認,這相對于聽樂之始所懷的目標,已經偏離了航向。因此,基于這種情況,教師應該把握住播放音樂的時間,做到恰到好處。
第二節注意提高語文教師的綜合素養
一、教師應該具備先進的教育理念
用音樂輔助中學語文教學,無疑對現任語文教師提出了更高的素質要求。教師應該有開放的先進的教學理念,有對學生心理的準確把握,有對當代文化包括通俗文化的正確態度,這樣才會在語文教學中自覺探索并使用這一新的方法。我們很難設想,一個對當代文化現象毫無認知,對通俗文化抱有成見的老師能夠在課堂上利用流行歌曲的歌詞與學生進行交流;一個從來不喜愛音樂也不會欣賞音樂的老師會給學生營造出美的課堂氛圍來。
二、教師應具備一定的音樂欣賞水平
運用音樂輔助語文教學,教師必須具備一定的音樂欣賞水平,這是最起碼的實踐基礎。如果教師本人對音樂一竅不通,未能領會樂曲的含意,也不向行家請教,就用這種方法進行教學,當然會貽笑大方,效果也適得其反。試想一個五音不全、對音樂一竅不通的語文教師,在教學中如何能選好音樂,又如何能指導學生在語言文學和音樂的殿堂里遨游?要具備一定的音樂欣賞水平,需要教師平時對音樂作品的大量接觸、品味、欣賞,同時也應兼及其它藝術種類的學習。只有在一定積累實踐的基礎上,才能夠逐步提高自身對音樂的感悟能力、欣賞能力,才能準確判斷音樂作品水平的高下與風格基調的異同,從而準確恰當地選擇適合語文教學的作品。一般來說,不好的音樂有如下特點:(一)具有病態性質的美,它的美很不大方,而是矯揉造作,帶有使人不愉快的刺激性;(二)雖有音樂靈感性,但不具有開拓思維的想象力,音樂無高尚的意境,樂思淺薄;(三)使大腦得不到安寧;(四)音樂樂思纏綿,振奮不了精神,聽后感到疲倦;(五)和聲無規則,刺耳,毫無美感;(六)節奏較亂,規律性的重拍幾乎不存在,聽起來在心理上得不到平衡,干擾了生命同步律;68(七)樂隊滑奏太多,油腔滑調;(八)歌詞低俗。那么,聽哪些音樂對學生的發展是有利的呢?一般來說,好的音樂大致有如下特點:(一)具有自然、和諧、優雅性質的美,使人產生愉快的感覺;(二)具有開拓思維的想象力,能將人引入高尚的意境,以帶給人靈感;(三)使大腦得到休息和平靜;(四)音樂樂思慷慨激昂,振奮精神,;(五)和聲優美,給人以美感;(六)節奏和諧,具有規律性,能使心理上得到平衡,氣息產生共鳴;(七)歌詞高雅、優美、有意境。諸如《兩把吉他》、《古堡之月》、《再見,羅馬》、《牧場上的家》、《環游世界》、《威尼斯之夏》、《葡萄牙的四月》、《貝爾西茲的自行車》、《倫敦德里小調》、《重歸蘇蓮托》、《西班牙之雨》、《陌生人在伊甸園》、《藍星》、《瑞典狂想曲》、《在巴黎天空下》、《我的意大利》、《春江花月夜》、《夢幻曲》、《天鵝》等等。
三、教師應具備一定的音樂知識
除了在中學語文教學中引入的音樂成分外,語文課文中也有大量的詩歌和一些戲曲的片段,這些內容或多或少都涉及一些音樂史和音樂常識。因此,要搞好這一類語文課的教學,每一個語文教師都應當掌握必要的音樂知識,并準確地把這些知識引入到語文教學。這些知識包括如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古代樂律知識《明湖居聽書》中的“五音十二律”。五音,是指“宮(1多)、商(2來)、角(3米)、徵(5索)、羽(6拉)”,再加“變徵(4發)、變宮(7西)”,就是現代簡譜的七個音階名。十二律,是指“黃鐘、大呂、太簇(còu)、夾鐘、姑洗(xiǎn)、中呂、蕤賓、林鐘、夷則、南呂、無射(yì)、應鐘”。《戰國策》中荊軻刺秦王,易水訣別時,荊軻的好朋友高漸離擊筑,“荊軻和而歌,為變徵之聲”,變徵之聲(F調),曲中多“4發”音,音調悲涼哀樂,感動得送行者人人垂淚。元雜劇《竇娥冤》中的戲曲音樂,為“六宮十一調”。六宮,是指“黃鐘宮、正宮、仙呂宮、中呂宮、南呂宮、道宮”,十一調,是指“大石調、小石調、高平調、般涉調、歇指調、商角調、雙調、宮調、角調、越調”。元雜劇的曲調規定,每折只能用同一個宮調的若干曲牌組成的套曲。課文中節選的“法場”(第三折),用的是正宮調,包括“端正好、滾繡球、倘秀才、叨叨令、快69活三、鮑老二、耍孩兒、二煞、一煞、煞尾”十支曲牌。元散曲可以合樂清唱,分為小令(一支曲子)和套曲(多支曲子),仍然有宮調名,雎景臣的套曲,“般涉調”(宮調名)、“哨遍”(曲牌名)、“高祖還鄉”(標題)。套曲只能清唱,不能搬演,但套曲是雜劇唱詞的基礎。
(二)古代音樂史知識從古到今,音樂與詩歌就是緊密地結合在一起的。春秋時期編訂的《詩經》,是我國最早的一部詩歌總集,分風(民歌)、雅(宮廷歌曲)和頌(頌歌)三部分。《伐檀》《碩鼠》是兩首古老的山西民歌,《關雎》是古老的河南民歌,《無衣》是古老的陜西民歌。戰國時代的愛國詩人屈原,就是根據湖南民間祭祀曲編寫了《楚辭·九歌》。漢代設立了音樂機構“樂府”,專門采集民歌,制訂樂譜。著名的漢樂府《孔雀東南飛》《陌上桑》《子夜歇》《折楊柳歌辭》《西洲曲》等,都選入了中學語文教材。可惜的是,《詩經》《樂府》,只有歌詞保留下來,樂譜大都失傳了,所以今人不知怎樣唱,雖有后人譜有《木蘭辭》《琵琶行》等歌曲,但已不是古樂府音樂了。唐代設立了音樂機構“教坊”,收集了很多詩詞歌曲和曲譜。
當時不少詩人的詩詞,都譜成歌曲,廣泛傳唱。如王維的“陽關三疊”(《送元二使安西》)、李白的《清平調》《關山月》、王昌齡的《出塞》、王之渙的《涼州詞》、白居易的《憶江南》、張志和的《漁歌子》、盧綸的《塞下曲》、李煜的《虞美人》等等。現在,敦煌曲譜已由葉棟破譯成現代曲譜,我們也可以聽聽一千多年前的唐代音樂了。詞是音樂與文學合的藝術形式,又名“曲子詞”“歌曲”“琴趣”“詩余”“長短句”等。柳永、蘇軾、辛棄疾、姜夔,他們都是詞人,也是音樂家。最有名的宋詞歌曲,如柳永的《雨霖鈴》、蘇軾的《念奴嬌》《水調歌頭》、辛棄疾的《西江月》《永遇樂》、姜夔的《揚州慢》等。元雜劇和明清傳奇,都是綜合性的戲劇藝術。關漢卿的《竇娥冤》、王實甫的《西廂記》、馬致遠的《漢宮秋》、高明的《琵琶記》、湯顯祖的《牡丹亭》、洪升的《長生殿》、孔尚任的《桃花扇》,都是聞名世界的戲劇作品。到了清末,產生了最有代表性的戲曲藝術——京劇,還有其它說唱藝術。《明湖居聽書》中的歌唱奇才王小玉,就是以演唱山東梨花大鼓而出名的。
(三)器樂知識中國古代的民族器樂,按演奏方式,分為“吹、拉、彈、打”四類;按制作樂器的材料,分為八類,就是所謂的“八音”:匏土革木,金石絲竹。匏為笙、竽之屬,成語“濫竽充數”的“竽”,就屬此類;土為塤,就是用瓦器制造的樂器,《廉頗藺相如列傳》中,藺相如請秦王擊盆缶,缶屬此類;革為皮,即牛皮蒙的鼓,《曹劌論戰》中,軍中70所擊之鼓,屬此類;木就是用木器制作的樂器,和尚敲的木魚屬此類;石為玉石之器,《石鐘山記》中提到的“罄”,就屬此類;金為鐘鏞,就是用金屬制造的樂器,“無射鐘”、鑼、鈸、戰國編鐘,都屬此類;絲為琴瑟,凡使用弦索的樂器,《子路、曾皙、冉有、公西華侍坐》中,曾皙所彈奏的琴,《孔雀東南飛》中,劉蘭芝十五歲學彈的箜篌,《荊軻刺秦王》中,高漸離所擊的筑,《琵琶行》中,歌伎演奏的琵琶,都屬此類;竹為簫管,橫吹笛子豎吹簫。由于大腦是一個復雜的機構,各種音色對大腦起著不同的作用。所以例舉一些常見的樂器的音色在大腦中產生的心理現象:長笛:音色優美柔和,有濃郁的鄉村情調。它的慢奏能勾起回憶,快奏表現天真快樂。它可以幫助去掉“心理雜質”,安心定神,協助人們的思維更富有邏輯性和創造性,幫助人思路專一。黑管:音色光輝華麗,豐滿圓潤,音域寬廣,表現力強。高音活潑歡快,中音幽默可愛,低音甜美空虛。在大腦疲勞時,它可以使人思維敏捷,思路活躍,體內腎上腺素增加。薩克斯:音色圓潤甜蜜,情感真摯動人,有親切感。可以作為調劑情緒的一種需要。圓號:音色豐滿,甜美剛毅。有英雄豪邁的氣概。音域遼闊、遙遠、安靜、朦朧,反映出空幻、憂郁、沉思的情調。它可以幫助增強形象思維中的幻覺。提琴:小提琴音色變化很大,給人幸福、甜美、快慰、恬靜的感覺;中提琴則含蓄內在、穩重成熟;大提琴渾厚飽滿,對平靜大腦、推動思維活動很有幫助。二胡:可以激發人的愛國熱情,從而增添奮發向上的激情。還能增強大腦的記憶力。琵琶:可以幫助人頭腦清醒,減輕疲勞,增加。由于它是彈撥樂器,對大腦的聲能刺激也是敲擊性的,時時提醒你注意它的變化,所以只適宜單聽,鋼琴也是這個道理。
(四)語文知識中包含的音樂常識例如語文課本上有些成語與古代音樂有關:一鼓作氣、濫竽充數、有板有眼、四面楚歌、靡靡之音、黃鐘大呂、高山流水、異曲同工、弦外之音、膠柱鼓瑟、銅琵鐵板、對牛彈琴、余音繞梁等等。
結語
春夏秋冬,走過四季都是詩;天地之間,人生百味皆成文。語文學習,便是讓學生發現美、感受美的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一曲悠揚動聽的旋律,一段歡快明朗的節奏,一個刻畫得細致入微的人物形象,都會撥動學生內心的那根求知之弦,增強他們的參與意識,培養他們發現美、表現美、欣賞美、創造美的能力,進而全面提高了他們的綜合素質。學生從語言文字中領略自然之美,人文之美,人性之美,而音樂便是這其間的潺潺流水,緩緩流入學生的心靈,回環、旋轉、陶冶、蕩滌,它更是語文課堂的一劑活水,使整個課堂活力四射,魅力無窮。何況語文與音樂又有著天然的、廣泛的聯系,語文學科的綜合性決定了它與其它學科的相互包容,相互滲透。貝多芬認為音樂應從男人心中燒出火來,從女人眼中帶出淚來。此語道出了音樂與激情融為一體的關系。讓語文教學走近音樂,讓音樂走進語文教學,語文課堂將會是另一番天地,學生會因此有一個愉快的學習情境,語文學習也會在愉悅的情境中得以升華。讓學生在愉悅中學習,在享受中提高,這是語文教學的極致,也是我們的探索與追求。只要能有利于課堂教學質量的提高,只要能平添語文的無窮魅力,大大激發學生學習語文的興趣,使語文教學形式豐富多彩,我們又何樂而不為呢?人應該在實踐中證明自己思維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維的現實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維的此岸性。在以往的教學及論文寫作的過程中,我在我所任課的兩個班級中進行了如下實驗:前一個班采用音樂滲透法,后一個班則按傳統常規方式教學,經過一年的學習之后,我進行了一次測試,發現前一個班在學習成績、思維能力和情操素養等方面明顯優于后一個班,前一個班學生的情緒與紀律也明顯好于后一個班,前一個班學生普遍認為語文學習有興趣,并且有很多學生已由厭惡轉而開始喜歡學習語文了。實踐證明,利用音樂輔助中學語文教學,以樂傳情,使學生得到文學美學與音樂美學的雙重熏陶,可以收到調動學生學習語文的興趣、深化了學生對語文的理解、陶冶情操、營造學習氛圍等效果,尤其是它對培養學生多方面素質起到的積極作用,在實施素質教育的今天更具有顯著意義。在本論題的研究中筆者還存在一些困惑,其一,音樂的作用除了輔助課堂教學和綜合性學習,是否還有助于其他語文學習領域或學習方式;其二,就音樂與語文教學存在72的更深層關系能否開拓出一個新的研究領域:比如一部樂曲的主題與主題變奏交錯出現之于語文課圍繞一個主題展開的多元對話;交響樂中各種不同音色樂器的配合演奏之于師生角色的協同共進;合唱中的領唱、對唱、伴唱和和聲之于語文課堂上的師生、生生互動等等。這些研究將有待于來日,有待于筆者的進一步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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