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資源保護措施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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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林業資源;保護;防火管理
林業資源是人類生活發展不可缺少的必要元素,對人類社會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具有重要影響,同時,林業資源在國家經濟發展和資源儲備方面也具有重要地位。為了更好的保護生態環境,調節生態系統能力,增加社會經濟發展和提高社會穩定性,必須加強林業資源保護措施,加強森林防火措施。
1林業資源管理理念
林業資源是木材來源的基礎,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對木材的需求量非常大,所以林業資源直接影響人們生活質量和生產要求。林業資源還對生態環境具有重要作用,對生態系統良好運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林業資源管理對森林資源發展非常重要。我國在經濟迅速發展過程中,工業化進程不斷加快,國家林業資源的產權管理以兩種制度進行分配,分別是人民所有和部分集體所有。這種林業資源管理模式存在較大弊端,缺少創造性和積極性,不利于林業資源的良好發展。因此,當前階段,我國林業資源管理理念通過借鑒先進科學理論進行改善,提高人類資源保護意識,從而使得企業對林業資源進行合理開采,使資源得到合理的利用,減少森林的破環[1]。
2林業資源保護措施分析
林業資源管理過程中,由于缺少對森林資源分類標準進行明確規范,部分地區不考慮生態因素和森林功能因素,將經濟效益放在發展的首位,忽略生態環境的利益,放大了森林資源開采的要求,森林資源遭到嚴重的破壞。因此,在這類現象發生的基礎上,提出相應解決辦法是非常必要的。其中,建立有效健全的經濟管理體制是重要的解決措施。與此同時,加強監督體系建立也是必須的。在建立完善的管理體系的基礎上,對森林資源功能進行清晰明確的劃分,加強林業企業森林開采過程中的監督,加強協調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三者間的關系,強化對森林資源的全面保護[2]。
3林業資源防火管理措施分析
3.1加強森林防火宣傳
森林火災對森林資源造成的破壞是毀滅性的,不僅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還帶來一定的生態損失。因此,為了減少森林火災事件的發生,加強森林防火意識,提高森林防火宣傳力度是非常必要的。首先,可以通過森林防火知識海報宣傳,提高人們的防火意識和知識。其次,可以通過森林防火知識講座進行宣傳教育,還可以通過對森林附近居民發放防火安全知識手冊等方式進行宣傳。在森林防火知識宣傳過程中要遵循專業化、普及化、針對性、創新性等原則。此外,還可以加強防火標識設立和添加火源回收箱等方式,強化人們的森林防火觀念,最大程度上避免森林火災的發生。
3.2強化防火認知,落實防火責任
森林防火不僅是森林保護有關部門的工作,鑒于森林火災的破壞力之強,人民群眾和其他部門也應該具備基本的森林防火認知,共同保護我們寶貴的森林資源。森林防火過程中,落實森林防火責任是必不可少,只有將責任落實到實處,才能更加有效的保證防火工作實行到位。在森林防火過程中,做到時刻具有監督、嚴密監控、統一指揮、反應迅速,加強高效、實效的森林防火運行制度。
3.3加強防火教育制度制定
建立健全的防火教育制度能夠切實做到防火教育工作的普及,有效的保證防火工作的貫徹落實。防火教育制度制定過程中,堅持反復宣傳與連續宣傳的有機結合,加強突擊宣傳與持續宣傳的配合,提高專業化宣傳水平,加強公眾化宣傳的力度,在防火宣傳中加強政策和刑法宣傳,加強警示教育效果,提高防火教育制度的可行性。
4結束語
綜上所述,森林資源對我國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生態效益重要作用,因此,林業資源保護管理工作以及森林防火措施對整個森林產業的發展都具有重要影響。建立良好的森林資源管理機制,優化經濟發展結構,強化管理隊伍建設等措施的實施對整個林業資源發展來說具有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1]沈陽.淺議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的途徑及措施[J].湖北生態工程職業技術學校學報,2012.
篇2
【關鍵詞】漁業養殖與開發的管理;預防污染;對策
前言:
漁業資源管理的措施,大致有規定禁漁區、禁漁期,規定禁用漁具、漁法,限制網目尺寸,控制漁獲物最小體長,限制捕撈力量,限制漁獲量等6項。其中前4項主要是保護幼體和親體,以利繁殖活動的正常進行,是定性的初級管理手段;后2項在于控制捕撈死亡量,是定量性的高級管理手段。但是隨著水域的污染,預防污染也成為了維護漁業資源的再生產能力和取得最佳持續漁獲量而采取的措施和方法之一。
漁業資源開發
已開發利用的漁業資源中,70%直接供應人們食用,如鮮品、凍品、罐藏以及鹽漬、干制等加工品;30%加工成飼料魚粉、工業魚油、藥用魚肝油等綜合利用產品。
在漁業資源開發利用程度上可分為:①利用枯竭。即在相當長時期內資源量難以恢復到正常水平。②過度利用。即資源已衰退,但只要采取保護措施,尚能恢復。③充分利用。即能適應資源自然更新能力,保持最佳持續產量。④未充分利用。即資源利用尚有潛力。中國東南瀕臨大海,海域遼闊,海岸線長,內陸水域網絡縱橫,漁業資源豐富,品種繁多,已知海、淡水魚3000多種,常見經濟種類有150多種。漁業資源管理措施
規定禁漁區、禁漁期
根據漁獲對象的各個生活階段及產卵場、越冬場和幼魚發育的具體情況規定禁漁區、禁漁期或保護區,其目的是為了保護親魚的正常繁殖和稚魚、幼魚的索餌成長,保護魚類順利越冬。由于大部分海洋魚類都有長距離洄游的習性,每年活動的海域范圍很大,在絕大部分時間里不在規定的禁漁區范圍,所以規定禁漁區的措施不能有效地把可捕體長控制到第一次性成熟的年齡,但作為整個海域的漁業資源初級管理,則是非常必要的。規定禁漁期是限制捕撈力量和保護幼魚的措施。通常在產卵季節實行,可對處于衰退狀態的漁業起到保護魚種的作用。在產卵季節進行禁漁的缺點是在這個漁獲率通常較高的時期實行禁漁,實際上將使捕撈開支增大,這對捕撈力量也有限制作用。
規定禁用漁具和漁法
凡嚴重損害魚卵、幼魚或會引起漁獲群體大量死亡的漁具漁法,都會破壞漁業資源。因此,中國《水產資源繁殖保護條例》中明確規定,對為害漁業資源較輕的漁具和漁法,應有計劃、有步驟地予以改進,對嚴重為害資源者應加以禁止或限期淘汰,在沒有完全淘汰之前,應適當限制其作業場所和時間。
限制網目尺寸
一般來說,網具的網目越大,則小魚逃脫率就越高。使用網目大小適當的漁具時,漁獲物中成魚的比例高、雜魚少,漁獲物受損失也少,經濟效益也隨之上升。放大網目比調整漁撈力量有大得多的潛力,有可能大幅度提高世代產量。中國對各類網具的最小網目尺寸都有明確規定。但在一個擁有眾多魚種的漁場中,各魚種在不同時間內所占數量比重有差異,各種魚體形狀和大小也相差很大,故網目尺寸的確定比捕撈單一魚種時要困難得多。
控制漁獲物最小體長控制
是控制被捕撈群體再生產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規定捕撈長度的目的在于保護將達性成熟的個體,保障生殖群體有必要的補充量,保障被捕撈的群體逐年提高和穩定其產量。魚類的最小體長是根據不同魚類的生物學特性和捕撈經濟效益確定的。如中日漁業協定規定,拖網捕撈每航次的漁獲量中幼魚所占比例不得超過同種漁獲量的20%,小黃魚體長19厘米以下、帶魚肛長23厘米以下為幼魚。控制最小體長的措施在漁港進行比較有效,多與網目限制的措施相結合。
限制漁撈力量
對漁業投入量的限制措施。包括對許可船數、噸位、馬力、漁具數量和捕撈力量的限制等。由于某些漁業的捕撈參數幾乎是變化無常而難于精確測定,用控制船、網、工具數量的方法來控制捕撈死亡就非常困難。雖然如此,這仍不失為一種常用的管理措施,特別在國際間的漁業協定中普遍采用,表示捕撈力量的有:漁場滯在天數、作業天數、拖網次數和時間等。
限制漁獲量
對漁業產出量的限制措施。國際漁業條約往往以最大持續產量為標準規定總允許漁獲量,然后對有關國家進行配額。隨著沿海國漁業管理權的擴大,對所有漁業資源都將開始實行漁獲量的限制。這種措施可直接控制捕撈死亡量,是資源管理的重要手段。但對資源量變動大或資源量評估準確程度低的魚類,可能導致配額不均和生產的低效能。
預防污染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受內源性因素和外源性因素的影響,漁業水體污染情況十分突出,漁政機構要加大對排污單位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不斷加強自身隊伍建設。為預防漁業養殖水域污染事故的發生,提出如下管理對策。 1提高排污單位保護環境的法律意識 為了做好漁業水域預防污染的工作,漁政機構的執法人員要重點宣傳漁業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依法治污的重要性。發揮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利用媒體曝光的已經追究了相關人員責任的污染事故,作為典型教材來教育和警示排污單位。通過對排污單位多渠道、多手段、多方式的宣傳,提高了他們對保護漁業環境重要性的認識,增強了他們防治污染的法制觀念和社會責任心,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 2提高漁政隊伍保護漁業環境的執法能力 針對這項執法難度大、業務技術要求高、責任心強的工作,漁政執法人員要努力學習漁業環境保護的法律知識和漁政執法的實體法。為了適應當前預防污染工作的需要,要核準漁政機構檢測水質的法定資質,充實水環境監測的專業人才;執法人員要經常到養殖水域監測、監視和評估水質狀態,對上游來水及水源要加強監控,到了汛期要讓漁民對養殖水體加強防護措施,為及時有效地防止污染并推廣無害化養殖提供科學依據和技術支持,為實現漁業的可持續發展和生態穩定,減輕漁業污染危害奠定基礎。 3履行法定職能,加強對排污單位的監管力度 為了確保漁業水環境的安全,漁政機構要促使排污單位認真遵守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執法人員要經常深入排污單位進行現場執法檢查,要了解他們的生產原料和排污成分,及時查清污染源、污染物和危害程度,發現問題及早解決,防患于未然。《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造成漁業污染事故的,應當接受漁政監督管理機構的調查處理。”為了有效地預防水質污染,漁政機構要依照法律程序,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來制約違法排污活動,加大對排污單位的行政處罰力度,讓其痛定思痛,吸取深刻教訓,促使其積極治理污染。 4領導重視,加強配合,綜合治理 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大力支持漁政機構防治污染的工作,分管領導要親自抓,執法人員要積極、大膽、主動地開展工作,依法執法、文明執法、為民執法,努力把部門職能轉換成政府行為。
漁業資源增殖
是用人工方法直接增加水域生物種群的數量或移入新的種群,以提高水產資源的數量和質量的措施。廣義的也包括某些間接增加水域種群資源量的措施。常用的漁業資源增殖的方法有:①人工放流。即將一定規格和數量的用人工繁殖培育的苗種,選擇在環境條件適宜、敵害少和餌料豐富的水域放流,以補充和增加水域的自然資源量。②移植馴化。即將新的水產資源生物種群移入一定水域,使其適應新的環境自然定居繁殖,形成新的有捕撈價值的種群。③改善水域環境。包括為魚類產卵提供條件,興建過魚設施,以維持洄游性魚類的洄游通路等。
篇3
關鍵詞:漁業;現狀;發展;對策
1隴南漁業生產發展、資源現狀與分析
1.1水產業發展的自然資源條件及利用
1.1.1水資源、水面積資源較為豐富隴南市屬長江流域嘉陵江水系,境內有嘉陵江主要一級支流9條,二級支流900余條,三級支流2 900余條。年徑流量261億m3,占全省總徑流量的44%。地表水(山泉、溪流)106億m3,有一定數量的地下水資源,水資源豐富。
市內分布有主要河流、水庫、湖泊、塘壩、池塘、沼澤灘涂等資源27.6474萬畝,水產養殖可利用資源面積5.0434萬畝,占各類資源面積的18.20%。在可利用資源中,水庫7座水面面積3.52萬畝,荒灘、沼澤1萬畝,池塘2 324畝,湖泊2 150畝,塘壩760畝。可利用資源中已開始養殖開發的2.8 265萬畝(其中水庫3.52萬畝,池塘2 324畝,塘壩300畝,荒灘、沼澤地400畝,網箱總體積8 000m3),占可利用資源量的56%。
1.1.2水產養殖主要生物資源種類多全市境內現有魚類種類(包括引進品種)62種(其中土著魚44種,占全省種類的66%,其中經濟價值的有齊口裂腹魚、重口裂腹魚、中華倒刺巴、野生鯽魚、野生黃鱔等10多種。引進種類18種,養殖比重較大的有草魚、鰱魚、建鯉、團頭魴、澎澤鯽、異育銀魚、黃桑等);主要珍稀水生動物有:大鯢、文縣魷螈、山溪鯢、野生甲魚等。
1.1.3氣候、水溫資源優越隴南屬北亞熱帶向暖溫帶過渡區,境內大多數河谷地帶適宜發展水產養殖業,從水溫特性看,有豐富冷水源、溫水資源、熱水源,可養殖冷水、溫水、熱帶魚類及其它水生動物。
1.2水產養殖基礎設施建設
隴南現有人工池塘2 324畝,適宜水產養殖增殖的水庫7座,總水面面積3.52萬畝;現有水產苗種繁育場4個,苗種培育基地一處,全市苗種場年可孵化魚苗300萬尾,生產魚種200萬尾。已建成的網箱養魚5處18戶,擁有鋼質框架網箱總體積8 000m2。大鯢人工馴養繁育點兩處,現有親鯢飼養池、稚鯢孵化池、幼鯢飼養池6 000多平米。甲魚工廠化養殖場一處。
1.3水產業社會經濟狀況
全市從事水產業的從業戶共660戶,其中養殖戶460戶,捕撈戶80戶,水產品營銷戶120戶,從業總人口3 300多人。
1.4發展水產業的潛力及優勢
水產業發展的優勢一是具有較為豐富的自然資源。就省內和西北地區范圍內比較,我市光熱資源、水資源、水溫類型、生物資源等方面具有明顯優勢;據調查統計,我市現有79個鄉鎮,具備發展水產業的資源條件。
1.4.1具備一定的發展基礎我市水產業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水產養殖基礎設施建設,水產業機構不斷設立和完善,水產養殖社會服務體系建設,水產業發展的社會經濟基礎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績,為水產業發展奠定了基礎。全市現有水產技術推廣、漁業行政執法機構11個。同時,省政府批準了文縣大鯢保護區,建立了文縣大鯢保護站(編制4人)。
1.4.2適宜生產綠色水產品我市地處長江流域上游,境內多高山,工業設施少,除少數礦產資源大縣個別區域污染嚴重外,大多數區域水質潔凈、無污染、水體物理化學指標適宜水生動物生長,是生產綠色水產品的理想場所。
1.4.3具備一定的區域優勢我市地處甘、陜、川交界地帶,向西北水產品可銷售到蘭州、西安、天水,向南、向東靠近九寨溝等省外市場和市內280萬人口,市場前景廣闊。
2存在問題和原因分析
隴南漁業的發展速度緩慢,漁業比較效益沒有明顯提高,漁業在大農業中的基礎地位低,究其存在原因有:
2.1漁業的政策扶持、投資力度明顯減少
漁業在我省本來是一個弱質產業,始終面臨著自然和市場的雙重風險,因此加大對漁業的支持和投入顯得非常重要。但近年來隴南漁業和全省漁業一樣,政府扶持力度明顯不夠,隴南九縣(區)除二、三縣享受了小型規模項目扶持外,其他縣近年都沒有爭取到任何項目。地方財政給漁業投資比重得不到提高,沒有形成以政府投入為主體,社會各方共同參與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機制。
2.2養殖的總體規模小,漁業產值低,沒有引起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足夠重視
近幾年來,池塘面積始終徘徊在2 000~3 000畝,一些池塘被城市建設占用,沒有得到恢復再建,一些池塘水毀后無力恢復,一些池塘因缺水被用來種田,新開挖池塘費用較高,沒有項目支持,大多數養殖戶沒有能力開發開挖新池塘。水庫面積雖然比較大,但水庫綜合開發利用能力、管理能力跟不上,網箱養魚利用規模在8 000m3,大銀魚移植增殖還處于初始階段,捕撈產量低。2005年全市漁業產值1 450萬元,始終處于弱小產業地位。
2.3養殖品種結構不合理
隴南漁業養殖品種雖然比較豐富,但中高值魚的比例仍然比較小,養殖品種仍以鰱魚、草魚為主,團頭魴、鯽魚、鯉魚、黃鱔、甲魚等中高價值優質魚的產量不足10%。許多名優新特品種引進后,難以擴大養殖,養殖品種不合理的狀況沒有得到改善,漁業產值很難提高。
2.4漁業服務體系不完善、不配套
一是一些縣水產品推廣行業有責無權、有職無責、有人無為、管理松懈,工作無人問津,沒有把水產技術推廣當做一項公益性事業去發展。加之漁技推廣工作較艱苦、待遇較低,水產科技隊伍得不到加強。二是苗種供給體系不完善,原有的武都魚種場、徽縣魚種場、碧口漁場已由于孵化設施老化廢棄、缺水,池塘條件得不到改善、魚種場權屬改變等原因形同虛設,失去苗種繁育功能。苗種供給只能依賴周邊省份和市縣水產站租池育種解決,品種和質量上難以滿足本市漁業生產需要。三是營銷體系不完善,本市缺乏水產品批發環節,養殖戶自養自賣的現狀沒有得到改變。四是信息體系不完善,由于沒有必要的場所、設備、資金,信息服務能力差,不能很好的為養殖戶提供準確的市場信息。五是漁業病害測報和水質監測體系不完善,隴南市縣漁業技術推廣站雖然建立了漁業病害測報體系,但沒有檢測儀器設備,養殖品種病害測報僅憑感官和經驗,缺乏直接依據,更談不上水質檢測。
2.5現有漁業資源不能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利用
根據漁業資源統計結果顯示,隴南現有水庫面積3.32萬畝,稻田3.20萬畝,可供漁業利用的河灘、沼澤13.90萬畝。目前,利用程度還很低,河灘、沼澤 的利用面積還不到400畝。另外,還有可供開發養殖的土著魚類十幾種,這些土著魚在外省市場價格高、銷路好、但目前僅僅開發形式限于捕撈這種消耗資源的方式,沒有對其進行人工馴化養殖。
3隴南漁業發展對策
3.1突出抓好優勢產業建設
今后漁業發展應以實施科學保護、合理利用漁業資源,以“四水”漁業發展為主,即以水產養殖為核心、水生植物種植、水禽養殖、水上觀光、休閑、“漁家樂”等多種綜合漁業模式。重點突出一個帶,抓好兩個片,利用好7座水庫,在9縣(區)“三江一水”沿岸大力發展水產養殖,達到無公害標準。逐步實現養殖苗種良種化、養殖模式多元化,養殖水域灘涂生態系統良性循環,開發科學合理。加快優勢產業建設,優化漁業產業結構,培植壯大優勢產業,提高水產品競爭力。應加大力度推進,抓出實效。一是要進一步優化區域布局。結合自己的資源優勢,根據發展基礎,選擇市場競爭力強的優勢產品,進一步做好優勢產業的區域規劃,并采取有效措施,引導布局調整。貫徹落實好市委市政府把漁業列入農業特色產業發展和“十一五”漁業規劃,即重點抓好白龍江干流沿岸漁業,突出名特優新產品養殖的同時抓好生態養殖。“抓好兩個片”即南部片武都、文縣、康縣、宕昌縣、以發展冷水魚類和其它特種水產品養殖為主;北部片成縣、徽縣、兩當縣、禮縣、西和縣以發展池塘、塘壩大宗魚類養殖為主。把具有發展漁業的基本條件縣(區),各有側重,努力形成一縣一品或幾縣一品的發展格局。
3.2突出抓好龍頭企業發展
我市水產業發展一個最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規模不大、水平不高、鏈條不長。做大做強水產業,必須緊緊抓住龍頭企業這個關鍵環節。一是要抓大項目,培育骨干企業。要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引進國內外資金、技術和設備,發展一批現代化水產養殖企業。積極爭取國家和省上的扶持,加大技改力度,壯大一批優勢企業。二是要抓精深加工,延伸產業鏈,適應市場需求。三是要抓品種戰略,開拓產品市場。四是要抓機制創新,增強企業的活力。要積極引導企業深化體制改革,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化企業制度。要積極探索龍頭企業與農戶的利益聯結機制,引導龍頭企業為農戶搞好服務,確保農民增收,形成互利互惠的“雙贏”機制。要大力發展水產品專業協會及經濟合作組織,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
3.3突出抓好漁業科技創新
加快水產業發展必須依靠現代化科技加快改造傳統水產業,應提升水產業的科技創新能力。一是要健全水產苗種繁育體系建設。加快水產原良種苗種繁育基地建設,改造市級重點水產苗種基地和重點縣的水產苗種繁育場建設,提高苗種基地的綜合供種能力。到2010年,爭取建成省級良種場3個,市縣重點苗種繁育場10個。最大限度地滿足漁業生產的良種需要。二是要組織推廣重大關鍵漁業技術。要圍繞優勢產業帶建設和產業化發展,組織實施“科技入戶”和重大養殖技術推廣行動,切實加強對優新種苗、節本增效、加工轉化、保鮮包裝、監測檢驗等關鍵技術的攻關,促進規模化養殖、無公害養殖、標準化養殖、水產品加工等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加速科技成果向生產力的轉化。三是要創新漁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要在改革中不斷增強技術推廣示范、病害防治、質量安全等公益職能,積極鼓勵和支持科研機構、水產苗種場、涉漁企業、經濟合作組織等開展多元化的水產技術推廣服務,逐步形成一個社會化的養殖技術推廣體系。
3.4突出抓好質量安全管理
應全面推進無公害的標準化養殖。一是要加強漁業標準化生產能力建設。“十一五”期間,全市應在生產環境、魚類品種質量、養殖與加工技術操作、產品質量檢驗檢測等方面,組織修訂漁業標準,逐步建立與國際接軌的漁業質量標準化體系。要加強漁業標準的宣傳、培訓和普及應用,指導漁業生產者和經營者按標準組織生產。二是要加強水產品的質量。安全監測能力建設。應建立健全全市的水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配置必備儀器設備,提高檢測效能。在水產品主產區,重點建設水生動物病害監測站,提高對水產生動物疫情的防范和控制能力。要建立健全水產品質量安全列行監測制度、水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和產品追溯制度,加大水產品藥殘、重金屬監測力度,特別做好無公害水產品產地和水產品認證。三是要加強漁業投入品的市場準入管理,深入開展水產品投入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疫苗、漁藥、飼料和生產經營劣質水產苗種等違法行為,凈化水產品物化供給市場,從源頭上保證水產品質量安全。
3.5漁業問題,既是一個產業發展問題,也是一個資源環境保護問題
一是要建立健全魚類資源人工增殖放流制度。組織開展漁業資源的調查、評價和研究,制定漁業資源增殖計劃,積極爭取投入,加大向江河、湖泊等自然水域的放流力度,不斷增加放流品種,加強魚類產卵等天然漁業資源繁育保護區建設,促進漁業資源的增殖保護。二是要加強水域生態環境保護。大力推廣漁業生態健康養殖技術,提高水產品品質,減少和避免生態環境的影響。堅持開展漁業生態環境監測工作,加強河流的水利樞紐工程對水域生態環境影響的監測,積極聯合有關部門開展排污治理,加大對污染事故調處力度,提高漁業水域污染事故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重大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體系,最大限度的減少漁業損失。三是要加強漁業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完善現有的保護區管理,對已經批準建設大鯢等水生珍稀動物保護區要進行清查整頓,明確劃定保護區邊界。對沒有設立保護區,但有保護價值的漁業資源區域,要建立漁業資源保護監測站和種質資源保護區,及時搶救收集瀕危水生野生動物資源。
篇4
(1.衡水市水產技術推廣站,河北 衡水 053000;2.冀州市畜牧水產局,河北 冀州 053200;
3.濱湖新區管委會,河北 衡水053000)
基金項目:河北省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淡水養殖創新團隊資助。
作者簡介:薛建民(1960.8-),男,高級工程師,衡水泥鰍和淡水蝦養殖綜合試驗站站長。2016345187@qq.com
DOI:10.3969/j.issn.1004-6755.2014.12.021
為了改善衡水湖生態環境、促進漁業發展以及保護水生生物資源多樣性,衡水市水產技術推廣站和相關部門通過衡水湖水域生境修復與增養殖技術研究來促進衡水湖水生態環境的和諧發展。利用生物修復(bioremediation)技術,通過人工增殖放流漁業資源,增加草食性、濾食性和部分雜食性魚類,控制水域中的浮游生物、雜草和底泥有機碎屑等,凈化衡水湖水質和修復水域生態環境,充分利用水體生物資源,將大量內源性和外源性營養物質轉化為魚產品,使漁業增產增收、水質“減肥”反清,實現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共贏。
1衡水湖生態環境現狀
自上世紀70年代以來,我國沿海和內陸江河流域地區在開展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和資源開發同時,對自然水域的生態環境造成了極大的影響。其中漁業資源嚴重衰退、水域環境惡化、生物多樣性下降、水域生態荒漠化的問題十分突出,許多天然經濟魚類種群數量大幅度減少,捕撈產量、個體重量不斷下降,瀕危程度不斷加重。因此,我們必須在衡水湖發展生態漁業,進行水域生境修復的研究,以保護好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
為了搞好衡水湖水域生境修復與增養殖技術研究,除了增殖放流草、鰱、鱅、鯉、鯽魚外,我們還根據湖中水生物資源實際,報請市政府和省廳有關部門批準,通過特種魚、蝦、蟹類增殖,完成湖中受損生物鏈修補。進行了鳊魚增殖、澎澤鯽魚增殖、高背鯽增殖、中華絨螯蟹大眼幼體增殖、黃顙魚與中華鱉等六次新品種增殖試驗。
生物修復(bioremediation)技術是根據魚類與其他生物間的共生互補原理,利用水陸物質循環系統,通過采取相應的技術和管理措施實現保持生態平衡,提高效益的一種模式。按照食物鏈和生物與環境協同進化原理,突出水域生態環境調控。采取生物、物理措施調控水質,使漁業水域生態環境質量不斷提高。
根據資料分析,衡水湖湖體水質狀況的變化過程是:80年代,衡水湖前期以III至IV類水為主,呈現一定的污染狀態。90年代,中期以III至IV類水為主,屬輕度污染,局部V類水,屬重污染。后期進入IV至V類為主,局部已劣于V類水,屬重污染。2000年,水質以V類水為主,屬重污染;湖體富營養化狀態已達到重富營養化程度。在最近的20年中,衡水湖水環境質量每十年下降一個等級。
衡水湖水環境的惡化使漁業發展的環境受到極大影響,衡水湖水質惡化與富營養化使得湖中的水生生物種類減少,生物多樣性受到破壞。水生高等植物大面積退化,群落組成愈益簡單,特色水產品生存環境日益受到威脅。富營養化導致藍藻水華大量出現,頻率逐年增多,分布范圍逐漸向核心區外展,且藍藻毒素直接影響飲用水水質。衡水湖水環境惡化及水體富營養化造成了整個保護區安全的水質性缺水,是保護區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制約因素。
衡水湖水生植物品種眾多,以沉水性植物為主,周邊附以蘆葦菖蒲等挺水植物組成的天然濕地。但由于水生植物利用率受到制約,95%以上腐爛后沉入水底,使保護區周圍的生態環境也逐漸開始受到破壞,保護區作為衡水湖水生動、植物生存的最后一片凈土也在受到威脅,魚類資源有減少趨勢,部分地區主要針對紅鰭原鲌繁殖的水草捕撈過度,使水產種質資源的生存環境受到威脅,如不進行水域生境修復,衡水湖的許多珍貴物種資源將逐漸消亡,衡水湖西湖水源地也將受到影響。
2衡水湖生態環境保護方案和措施
改善衡水湖水環境迫在眉睫,根據衡水湖的實際情況,我們制定了衡水湖生態環境保護方案。本方案主要是采用水生態系統生物操控技術,通過人工增殖放流漁業資源,增加草食性、濾食性和部分雜食性育種,清除水域中的浮游生物、雜草和有機碎屑等,凈化衡水湖水質和修復水域生態環境,充分利用水體中的浮游生物資源,將大量內源性和外源性營養物質轉化成水產品,創建衡水湖生態漁業。自1995年以后,經省、市有關部門批準,我們大膽組織特種魚類增殖,修補湖內受損生物鏈。截至目前,主要完成了鳊魚增殖、澎澤鯽魚增殖、高背鯽增殖、中華絨螯蟹大眼幼體增殖、黃顙魚與中華鱉等六次新品種增殖試驗,有效提高了衡水湖漁業資源的產量及產值,使養殖產量由400 t/年增長到2 000多 t/年,為漁業增產和湖區百姓增收,確保社會穩定奠定了基礎。
2.1增殖漁業資源
衡水湖自2005年以來加大了增殖放流力度,到2012年,省、市財政共投資359萬元增殖漁業資源,獲增魚產量14 904 t,漁業產值1.24億元。有效提高了魚產量及魚產值,同時對衡水湖的生態環境及經濟也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
2.1.1鳊魚增養殖首年(2005年)放流1.5萬尾,規格60~80尾/kg,當年達到200~450 g/尾的上市規格,回捕率達到70%,取得了良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2006年繼續放流5萬尾60~80尾/kg的鳊魚,部分取代鰱鳙。經過精心安排和嚴格操作,調運魚苗成活率達99.8%。經濟效益較同級鰱鳙魚高出5倍。
2.1.2彭澤鯽魚增殖試驗在有關技術人員提出可能存在種群關系沖突的情況下,2002年首次增殖0.5萬尾,經兩年跟蹤觀察后,于2004年再次進行正式增殖放流,結果:①彭澤鯽魚市價和單體重量相當于當地鯽魚的3倍,②尚未發現種群沖突,發展潛力巨大。
2.1.3高背鯽增殖經過3年的增殖試驗,積累了大水面增殖高背鯽的經驗,為推廣湖、庫增殖高背鯽奠定了技術基礎。
2.1.4中華絨螯蟹增殖放流組織了2006-2008年中華絨螯蟹大眼幼體增殖放流,取得明顯效果:①多數河蟹當年達到50~100 g/只,部分達到200 g/只,最大個體達350 g/只,最高年捕撈量可達25~30 t;②河蟹棲息水域的水草得到有效控制,減少了水草沉積和水體污染,水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2.1.5黃顙魚增殖2009年從省水產技術推廣站魚種場購進了200萬尾黃顙魚,規格為夏花。從跟蹤調查結果看,當年夏花在湖中可長到30~50 g/尾,次年可長到100~150 g/尾。由于黃顙魚在湖中可再生,湖中已形成黃顙魚的持續種群,年捕撈量在15~25 t。這項工作為補充當地瀕危魚類資源,修補生物鏈、改善生態環境起到了很大作用。
2.2保護措施
對于湖中放養品種、數量我們都科學地制定方案,嚴把增殖苗種質量關、數量關,以確保水域生境修復所需魚苗質量。苗種放流方法:河蟹大眼幼體采用蟹苗箱裝運、黃顙魚采用塑料袋充氧水運。其他苗種均采用活魚運輸車運輸,湖邊過秤計量。
放養品種的搭配比例:根據湖中餌料生物、魚類數量、水質變化確定魚、蟹放養量的搭配比例。
為了保護衡水湖有品種,紅鰭原鲌、青蝦、秀麗白蝦、黃顙魚,經農業部批準設立了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保護區內嚴禁一切捕撈船進入。
為了確保衡水湖生態漁業的建設,設立了禁漁區和禁漁期。并取消了春季捕撈。每年的捕撈期為9月中旬至11月上旬,并經農業部批準,配備了漁政執法快艇3艘,50 t漁政執法船一艘,漁業執法人員20名,以確保漁業秩序的穩定和生態漁業的建設及水域生境修復的需要。
為了更好地觀察放流品種的生長狀況,每月都隨機取樣檢測魚類、水質、水草及浮游動植物的變化。以便為來年湖中增殖品種、數量、搭配比例提供依據。
每年捕撈季節,我們都根據每天的捕撈量來計算出湖中生態漁業的增殖效果。
3衡水湖水域生境修復效果
3.1經濟效益
通過增殖放流增加了生物多樣性和資源量,提高了大水面的漁業產量,單產從8年前的225 kg/hm2增加到510 kg/hm2。2005-2012年共增加漁業產量14 904 t(見圖2),按實際市場價格計算,則,漁業產值:14 904 t×0.832萬元/t=12 400萬元;
純利潤:12 400萬元-359萬元(苗種費)-941萬元(管理與捕撈費)=11 100萬元;
投入產出比:1 300萬元∶14 904萬元=1∶11.5。
3.2生態效益
通過增殖放流調整湖中水生生物資源種群結構、合理利用水域餌料資源,改善了水質,提高了湖水自凈能力。通過以魚控草、以魚控藻、以魚凈水的具體措施,使衡水湖生態環境更加優美。
衡水湖水質由次IV級變為III級水,衡水湖水質酸堿度由6.5變為7.5,避免了湖區草型富營養化和藻型富營養化現象的發生。
3.3社會效益
通過水域生境修復與增養殖技術的應用,使湖區生態環境得到有效改善。良好的生態環境為當地招商引資創造了有利條件,也吸引了數萬名游客到此觀光,更是帶動了湖區周邊市場經濟的發展,湖區群眾收入和生活水平進一步提高,湖區旅游和餐飲業年創社會效益數億元。
4衡水湖水域生境修復的幾點體會
衡水湖最大蓄水量1.23億m2,每年冬季補水6 000萬m2,每年自然消耗水量在6 000萬m2左右。水域全年居于靜止狀態,水位落差1.5 m。水質相對穩定、水草資源豐富、餌料生物繁衍較快,如果控制不好容易造成湖泊沼澤化、水質荒漠化。所以發展生態漁業大有文章可做。水域生境修復與增養殖技術的應用既能控制水域環境,又能將湖中內源性和外源性營養物質轉化為綠色的水產品,使漁業增產、增收、水質“減肥”返清,實現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共贏。
通過人工增殖放流手段盡量保證衡水湖水生生物多樣性(有益生物),力爭構成較為完整的生物鏈和優良的生態環境,為發展生態漁業奠定有利基礎。
加強衡水湖水生動植物疾病監測防控體系及水質監測體系。我們在冀州市畜牧水產局報批了水生動物疫病防治站。委托河北省水文局衡水湖水文站每月對衡水湖水質監測一次,為衡水發展生態漁業、進行水域生境修復提供有力的技術手段。
加強宣傳、加大漁業執法力度。衡水湖周邊涉及村莊較多,漁業人口2萬人。生態漁業的發展和水域生境修復與增養殖技術將惠及湖區百姓。但是由于4 000 hm2的水域、45 km2的地域,給管理帶來了很多不便。為此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湖區百姓保護放養魚類、保護生態環境的自覺性;同時需加大漁政執法力度,維護湖區秩序,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我們為衡水漁政站配備了執法快艇3艘,50 t漁政船1艘。
加強資金管理,所籌資金的應用必須公正、公開、透明,購買魚、蝦、蟹類魚苗需經公開招標確定,自覺接受湖區百姓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給湖區百姓做出表率,讓他們自覺接受法律的約束和漁政管理人員的管理和檢查。
加強生態漁業和衡水湖水域生境修復與增養殖技術的科研創新團隊的建設,發展衡水湖的生態漁業涉及面廣、情況比較復雜,很多技術問題還在探討當中,故需建設一支理論水平好、技術水平高的科研專家創新團隊,自己的力量不足,可以外聘專家共同為衡水湖的生態漁業發展、增殖放流、日常管理以及水域生境修復的方式方法進行研究,確定發展方向、目標、措施,走好綠色、環保、生態的漁業發展之路。為此我們已經和省內有關科研機構以及衡水學院開展了衡水湖水質、水草、底棲生物、浮游動植物的基礎調查。
篇5
一、生產總體情況
今年上半年沿黃灌區水源供應充足,絕大部分養殖場漁業用水補水情況良好,沒有因水量問題影響魚苗種放養。各養殖場區水量充足,水質清新,特別是烏梁素海由于去年引黃入海,今年開冰后水質明顯好轉,為恢復經濟魚類資源,發展水產、水禽養殖,提高水生經濟植物產量和促進生態漁業的發展創造了很好的條件。
漁業生產經營走勢:受水產品市場購銷旺盛影響,養殖面積擴張,魚種銷售順暢,無壓塘現象,苗種數量急增,成魚市場需求量大,但由于去年商品魚壓塘量少,絕大部分需從外調,名優品種量多,但價格貴,水產品市場供應總體豐富。在養殖品種方面,名特優種類如團頭魴、大口鯰、烏鱧、斑點叉尾鮰、黃河鯰、銀鯽、高背鯽、河蟹等養殖比例增大,特別是沿烏梁素海周邊,河蟹、烏鱧養殖發展迅猛。同時,各地在生產經營上改變以往春放秋捕集中上市的模式,盡可能地做到輪捕輪放、均衡上市,有條件的地方利用溫棚等設施反季節上市,以取得良好的生產效益。
二、責任目標落實情況
2008年自治區漁業局下達漁業生產分解任務為:水產品總產量達到10800噸,其中名優產品產量1550噸,養殖產量要求達到7700噸,魚種生產總產量1550噸,池塘名優水產品養殖推廣面積5000畝,河蟹養殖技術推廣面積10000畝,實現漁業總產值8800萬元。為全面落實和完成任務分解目標,水產站根據各旗縣區實際情況的匯報進一步下達落實了生產分解目標任務,并要求各旗縣水產部門組織科技人員深入生產第一線,了解情況,解決好漁業生產中可能出現的問題,認真抓好各項生產任務的落實,市水產站領導帶領業務人員巡回各養殖場點進行監督檢查各項生產任務落實情況。據上半年統計數字表明,各地漁業生產運行良好,各項生產指標有望超額完成。另外,由于漁民法律意識逐漸增強,養殖證發放工作在有條不紊運行中,辦理養殖證非常踴躍,到現在為止,持有養殖許可證的養殖戶已達85%。
三、漁業結構調整情況
圍繞自治區漁業局對抓好黃河漁業產業帶建設的總體布署,本著因地制宜、大膽創新的原則,圍繞市場需求,按照“品種調新、質量調優、產品調特、效益調新”的要求,進一步深化漁業結構調整的力度。主要體現在:一是在養殖方面調整傳統養殖結構和模式,突出名牌、高效產品份額,形成多品種混養,由數量型向質量型、效益型轉變,采取各種有效措施達到降本增效,來追求產品的最大效益為目的。二是根據今年市場行情,條件好的魚種池都可以安排魚苗發塘,分池后繼續養魚種,由原來的單季養殖逐步轉變為兩茬養殖,并向漁農、漁牧、漁禽結合及休閑方向發展來提高綜合效益。三是在天然水域開發方面,我們加大了自然水域養殖放流和品種結構調整力度,使養殖措施更趨合理,品種向多樣化、名優方向發展,特別是河蟹和烏鱧養殖已呈現蓬勃發展趨勢。隨著養殖技術水平的提高,人們開發自然水域的積極性非常高漲,而且中小水面有相對易管理、捕撈、周期短、見效快特點。四是在養殖品種調整方面,重點引進和推廣深受市場歡迎,且適應本地生長、價位高的團頭魴、斑點叉尾鮰、加州鱸、烏鱧、大口鯰、高背鯽、銀鯽等名優品種,以豐富市場,形成本地區特色養殖。
[NextPage] 四、強化水產品質量管理方面
一是認真做好對水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性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執行標準等內容的宣傳,提高漁民對水產品安全的認識,自覺參與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杜絕使用違禁投入品,加強對漁民有關質量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和監督。二是抓好產地環境保護工作,防止各類污染,嚴格執行有關法規和標準。三是抓好無公害水產品安全體系建設,為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提供技術支持。四是抓好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尤其注重飼料、漁藥和添加劑的監督,清理整頓漁藥市場,抓好漁資打假工作,確保投入品安全,杜絕有毒有害投入品使用。五是實行水產品苗種檢疫制度,做好魚類病害防治。六是積極申報無公害產品產地認定和無公害水產品產品認證工作,目前已有5個基地得到無公害產地認定、5個產品認證。今年,無公害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工作正在積極申報中,年內將有一批基地得到認定和產品得到認證。
五、漁業科技工作進展情況
1、3000畝河蟹生態養殖技術推廣項目進展情況
2008年水產站承擔了農牧業局重點推廣的“3000畝河蟹生態養殖”技術示范項目,在春季,推廣項目的科技下鄉人員和養殖戶密切配合,認真按照項目“實施方案”和“技術要點”精心準備,對白彥花2000畝的基地與樹林子鄉1000畝的實施基地做了認真考檢,確定放養密度、投喂情況、估算成活率。并對投放苗種質量做了嚴密把關。兩個基地4月13日共投放長江蟹苗16000斤,放苗后對飼養人員的業務素質進行了集中培訓,為該項目順利實施打下了堅實基礎。根據檢測,目前河蟹生長良好,成活率達到95%,正進行第二次脫殼。從現在的生產情況看到秋天能達到預期的示范效果。
2、烏鱧養殖情況
六、漁政管理工作
2008年,各級漁政船檢工作人員協同配合,加大了轄區內的大中型水域資源的增殖保護工作力度,嚴格控制捕撈強度,積極開展增殖放流,確保漁業資源得到有效增殖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對轄區內的大中水域有計劃地發放捕撈許可證,并對使用的漁具加以限制,對違規作業偷捕、毒、炸違反禁漁期、禁漁區制度,破壞水域資源增殖保護措施的不法行為進行嚴厲查處。據統計,上半年共查處了違規操作和偷、毒、炸等違法違規案件20余起,沒收非法漁獲物300多公斤和一批違規網具,并對涉案人員進行了說服教育與懲罰,有力打擊了違法捕撈行為,有效保護了本地區漁業資源和漁業生產的正常開展。另外通過各種形式和活動(如廣播、電視講座、3.15上街宣傳、發放宣傳單、懸掛宣傳標語、現場接待群眾咨詢等)在全盟范圍內認真宣傳貫徹新的《漁業法》和《實施〈漁業法〉辦法》,增強了廣大漁農的漁業法律意識。
漁船檢驗工作主要進行了全市所轄漁業船舶的普查、登記注冊和開展常規檢驗工作。四到五月份市漁政船檢人員會同各旗縣市漁政執法人員對重點漁區、漁港進行了安全生產工作檢查,重點清查了“四無”(無船舶檢驗證書、無船員培訓證書、無船舶登記證書、無捕撈許可證書)和“四證不齊”船只,對有問題的地區及時進行清理整頓,消除事故隱患,維護了安全、有序的生產秩序。
上半年通過組織全市漁業執法人員學習漁業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培訓等方式,進一步提高了全市廣大漁業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增強了廣大執法人員依法興漁的責任感,為全市漁業生產保駕護航。
七、存在的問題
二00五年上半年,全市漁業生產形勢總體運行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果不及早加以解決就會影響和制約今后全市漁業生產的發展進程:一是新品種、新技術推廣資金匱乏,導致漁業結合調整步伐緩慢;二是雖然上半年魚價漲幅較大,漁民養魚積極性很高,但養殖戶擴大養殖規模有心無力,缺少專項貸款支持;三是漁業養殖機械化程度低,高產池塘發揮不了最大潛力,影響了“兩高一優”漁業發展步伐;四是維修和改造基礎設施的專項資金缺乏,導致基礎設施陳舊和不堪重負,特別是魚塘淤泥增厚,老化現象嚴重,致使魚病發生程度增大,直接影響水產品質量安全;五是漁政船檢執法交通工具滯后、水生動物檢疫、魚病防治檢測以及水產養殖安全質量監測方面的措施有待進一步強化;六是大中水域漁業資金投入嚴重不足,漁業資源增殖保護緩慢,捕撈過量,養殖放流量少,品種單一,資源恢復慢,一些名優品種的引進和放流苗種供給體系、病害防治、新技術推廣等保障體系落后,先進增養殖放流技術的推廣進展緩慢,影響大中水域的可持續發展。
八、下半年工作安排。
1、抓好池塘和中小水面漁業生產、銷售等重要環節的管理,做好泛塘、旱、澇等漁業災害的防范措施,確保全年養殖生產取得好的收成。
2、抓好“3000畝河蟹生態養殖技術”項目的后期飼養管理,檢測、驗收工作。
篇6
【關鍵詞】海域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生態港口;建設研究
隨著我國規劃綜合改革配套試驗區后,海南省生態港口建設開始成為一個熱點。然而,港口建設難免要對海南海域的生態環境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加之目前我國在港口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研究還不夠多,使得海南省港口建設伴隨而來的海域生態環境問題越顯突出。
一、海南省海域生態開發與保護現狀
(一)港口資源開發現狀。海南港口眾多,全省沿海港口泊位已超140個,其中萬噸級以上深水泊位33個。隨著“區域經濟合作示范區”和“海上絲綢之路”戰略的啟動,海南省的海口和洋浦兩大港口在2014年初簽署了港口資源整合協議。預計到2020年,海南將完善以洋浦港、海口港為雙核的樞紐港,以八所、三亞、清瀾港為重要港口的布局,港口服務能力將輻射東南亞。港口眾多當然是優勢,是發展海上物流的基礎強項;但在全省經濟尚不發達、貨源緊張情況下,眾多的港口集中分布在一個3.54萬平方公里的海島上,若協調不當反而可能帶來一定負面效果。由此看來,在加強海洋海域生態保護的前提下開展生態港口建設是當下的重點,應謹遵海洋法規定要求,加大對污染事故檢測與裝備建設的力度,完善對環境風險的應急機制,加強對當地大氣、固體等帶來的水污染的治理措施。
(二)漁業資源開發現狀。海南省淺海區漁業資源豐富,且魚類生物種類繁多,為當地海洋經濟發展帶來了極大優勢。從海南淺海區漁業分布和數量資源變化的數據來看,當地在2010年到2014年間捕魚種類就多達數十種,其中冷溫種3種,占據所有捕量的8.3%,溫暖種15種,占所有捕量的38.9%,溫水種19種,占所有捕量的52.8%。除此之外,在一些蚌、螺類生物種,捕量同樣非常客觀。但是,這些漁業資源在促進海南海洋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一系列生態環境問題。尤其近幾年,由于當地加大了對魚類的捕撈力度,導致魚量逐年下降。根據筆者對相關數據的調查發現:2014年間,海南當地的經濟魚類減少了5種,在整體產量數值方面比往年下降了2.3%。針對這一情況,海南當地監督管理部門已然采取了一些監管措施,并發揮了一定成效;但是整體來看,依然需要在制度和法規方面采取進一步的完善措施,確保其有效可行。
二、海南省海域生態保護為依托的港口建設的措施
(一)制度措施
(1)圍繞海洋法制定科學管理制度。科學的管理制度是促進生態港口建設效率和水平的基礎前提。海南港口建設的目的在于經濟和環境的“雙贏”,所以在構建以經濟發展為主導的海域港口的同時,更應讓港口的發展和海域生態環境相協調,并滿足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目標要求。目前,海南當地政府遵從國家《海洋法》的相關規定制訂了科學的管理制度,如:①將資源、環境、生態效益納入到生態港口建設評價體系中,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②進一步調整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淡化GDP考核,大力發展考核制度,實施獎懲機制,這對生態港口建設及管理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③加大對企業投資的生態港口建設項目申請報告的管理力度,并備份文件,分別實施核準制和備案制等;④生態港的建設應該遵循不浪費、不污染、不亂建的原則,并自上而下,自內而外地服從管理制度的要求,認真記錄建設過程中的每一次突發事件,并制定行之有效的針對性方案;⑤對生態港建設過程中伴隨的一些生態環境污染問題做出詳細的分類,并圍繞技術措施進行詳細的記錄工作,提高生態港口建設的效率,并降低海域環境污染的指數。這些制度條例貫穿了生態、經濟和法規等方方面面,具有全面性和完善性的特點。除此之外,在圍繞《海洋法》制定科學的管理制度同時也要加強整體管理人員的能力、素養,只有在基層方面做足工作,才能更好地落實管理制度。(2)加大政府監督管理力度。政府加大管理力度,這是保證生態港口建設符合生態環境監管制度的重要前提,是踐行國家《海洋法》,提高當地生態環境保護質量與水平,實現可持續發展,確保經濟和環境共同進步的重點手段。在具體的實踐方面,可以從以下兩方面著手:首先,對基層管理人員開展定期培訓學習,加深他們對海域生態環境保護的認知和重視,提高基層人員的基礎監督管理能力和綜合管理素質,由此讓基層人員可以更好地輔助領導實施管理工作,讓監督管理自上而下地全面貫徹下來;其次,對外界實施政策、制度的約束手段,比如在港口、碼頭的告示欄上進行明文規定,或者是利用法律教育的形式將海域生態環境保護落實到群眾中,讓當地的民眾充分意識到海域環境保護的重要性。目前,在加大政府監督管理力度方面,除了出臺一系列的管理政策之外,海南省當地還建立了專門的監督管理機構,在明確其職權的基礎上還實施了一系列激勵基層人員工作效率的方案策略,其中便包括了獎懲機制,這不但可以充分激發基層員工的工作熱情,讓其客觀、正確、認真地看待自己的崗位,而且還能為當地的政府培養出一批優秀的監督管理人員。(3)完善并健全相關政策法規。完善海南海域生態環境保護政策,遵循《海洋法》要求,提高法規政策的有效性,保障其功能性,這是建設生態港口所要遵循的一個重要內容。《海南省海洋環境保護規定》中明確指出: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合理確定用于漁業養殖的海域,控制養殖規模,科學確定養殖密度,推廣生態養殖模式。在該制度的管理和監督下,任何一家漁業養殖企業在規模和密度上都會有所控制,這樣既能保障海域生態的平衡發展,還能為其它企業、個人提供更多的生存空間。而在此基礎上,政府進一步增強監督管理力度,則可以讓個別心存僥幸的企業和個人收起自己的私欲,為創造和諧發展的生態環境,打造高效率、高環保、高發展的港口提供助力。日前,海南港口建設全面提速,為構建“四方五港”的格局而加大建設力度。在方案實施期間,海南省港務公安局召開了干部大會,會議的主題是“保障港口生產建設”,會議期間就完善法規政策,落實統一思想等問題展開了明確的解讀,并提出要抓好當前工作,致力維護政治生態環境,從政治的角度去提高生態港口建設的效率和科學性。2012年,海南當地政府還出臺了《海南省港口條例》,以此完善對港口建設管理的方案規劃。條例中指出:省港航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港口岸線資源的統一規劃,堅持深水深用和集約使用的原則,保護和合理利用港口岸線資源。該規定的出臺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對海南省水域生態資源魚類和非物資源的保護力度,而其集約使用的原則還大大地提高了資源的利用效率和價值,讓港口建設即符合客觀要求,也具有層次性和規范性的特點。
(二)技術措施
(1)污染事故檢測與裝備建設。開展污染事故檢測與裝備建設工作,這是基于海域生態保護為依托的港口建設所要關注的基礎前提,也是實現資源可持續發展的重點。環境污染事故檢測和裝備建設在生態港口建設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甚至可以說海南各個生態港口的建設和運行都是圍繞檢測來進行的,而檢測中心則成為了處理事故的核心區域。海南省相關部門在事故的處理中,首先建立了環境監測預警體系,以此來預測可能發生的各種事故,從而全面提高應急處理能力。此外,海南當地政府還出臺了應急檢測裝備體系建設政策,并將該方案下達到了相關企業。通過應急檢測裝備體系,當地相關部門可以快速有效地完成各項監測工作。同時,這個體系中還包含了現代通訊信息系統和現代交通與安全系統等體系的建設,并且這些系統體系之間存在著相互關聯的特點,互相扶助,有效地實現了技術方面的一體化目標,進一步增強了風險監測方面的實效性。(2)完善環境風險應急機制。針對海南省生態港口建設的現狀和制定的發展目標來看,當地政府應該進一步完善環境風險應急機制。近日,海南當地培養了清污公司隊伍,這讓完善環境風險應急機制的建設質量得到了進一步的提高,并在應急事故處理中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而在這個基礎上,筆者認為可以進一步借鑒西方發達國家在生態港口建設方面所采用的手段,比如:清污公司通過與油碼頭業主和船舶公司方面簽訂清污合同,讓事故發生的同時雙方都可以獲得權利與義務。在這個基礎上,相關單位主要負責監督清污公司的工作質量,并制訂定期考核策略,對清污公司的質量和能力展開進一步的了解。但是,當污染事故中的肇事者走失,或者是事故的程度超出了清污公司的承受范圍,這時可以由相關部門全權負責處理,組織并開展清污活動。(3)加強大氣、固體、水污染的治理措施。海南省在生態港口建設的技術措施方面對各種污染制訂了有效的整治方案。首先,當地管理部門重點加強了散貨物流中心的建設,并提高對散貨密閉運輸系統的建設力度,在防風網的建設方面也趨向定型,這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大氣和固體污染的持續擴散;其次,在水污染的治理方面,除了提高污水調控和清污工作的質量,實現二者的集合作業之外,管理部門還強調了污水處理使用化學藥劑方面的注意事項,并對污水回用和再生水的回用與排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目前,海南省在污水處理和控制等工作上,主要體現在水產養殖污染控制和船運及港口污染這兩方面。其一,要有效處理水產養殖污染,要集中科技優勢在水產養殖排污監測和高產精養技術推廣方面下功夫。這也是打造生態港口建設的一個重點,用以保護漁業產量的持續發展,保障生態資源的平衡。其二,在船運和港口污染處理技術方面,海南省加大了對船舶作業廢水排量的控制,并下達了相關管理條例,同時也在污染事故應急系統方面給予了進一步完善。
三、結語
總而言之,在海南地區打造生態港口,這是提高當地海域生態環境保護效率的關鍵前提。而在此基礎上,不但需要法律法規的扶持,更需要在技術方面投入大力度。現階段,雖然我國在該方向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在理論和實踐技術方面依然優待持續的深入和探索。本文在論述期間,筆者著重從制度措施和技術措施兩個方面進行了研究,發現制度是扶持技術持續進步的前提,而技術是鞏固制度的根本,二者之間缺一不可,是提高生態港口建設有效性的重中之重。因而,圍繞海南省生態港口建設展開分析,對于如何運用相關法規制度和技術措施來保證經濟與環境共同進步,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重點。
作者:侯麗維 單位:海南大學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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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關鍵詞:濕地;現狀;保護措施
中圖分類號:X37 文獻標識碼:A
1 地理位置及現狀
在柴達木盆地的東北部有2個美麗又恬靜的湖泊,它們鑲嵌在浩瀚的戈壁、茫茫的草原之間。其中最大的就是可魯克湖-托素湖。可魯克湖-托素湖自然保護區位于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柴達木盆地東北部,德令哈盆地西部,地理坐標為N37°15?~37°20?,E96°51?~96°58?,東距德令哈市42km。托素湖是柴達木盆地最低點,可魯克湖是德令哈盆地面積最大的淡水湖,四周有多條山谷洪積扇向心于此,總面積41100hm2。另外,可魯克湖和托素湖是緊密相連的一淡一咸的姊妹湖,是德令哈市的生命之湖。可魯克湖和托素湖雖然相距很近,而且有著相同的生態環境和變遷歷史,然而它們的姿態、風貌和性格卻迥然不同。可魯克湖是柴達木盆地最大的淡水湖,湖水主要來源于巴音河,是許多重要水禽棲息和繁殖的場所。與之緊鄰的托素湖為咸水湖泊,其主要水源來源于可魯克湖。
保護區地處青海省西部,青藏高原中部,柴達木盆地東北部的荒漠、半荒漠地帶,獨特的地理位置和山地、高原、盆地等生境過渡地帶為珍稀動物和眾多的野生動物的生存與發展提供有利的條件。據綜合科學考察,可魯克湖-托素湖及其周邊地區棲息的水禽和鳥類有130余種,在自然條件比較惡劣的柴達木盆地,其生態區位十分重要。可魯克湖還是青海省境內唯一適宜淡水養殖的中型淺水草湖,其養殖水面占全省養殖水面積的90.5%,在青海省漁業資源急劇衰減的情況下,其經濟地位也十分重要。
2 存在的問題
2.1 人為干擾比較嚴重
由于可魯克湖-托素湖是當地生態條件最好的地區,可魯克湖還是青海省最大的淡水養殖湖泊,因此,保護區周邊居民比較多,保護區的養殖面積也較大。居民點的密集直接影響了鳥類的棲息,破壞了濕地水生植被,水面養殖則有引起湖水富營養化的傾向。
2.2 土地沙化現象比較嚴重
由于氣候干燥和過度放牧等原因,連接可魯克湖和托素湖的連通河兩岸和可魯克湖-托素湖周邊地區的土地沙化現象嚴重,并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已經威脅到可魯克湖-托素湖及其生物多樣性資源的生態安全。
2.3 濕地萎縮、棲息地破壞
長期以來,由于進行上游修建水庫和不合理的開發利用,從20世紀50年代至今,保護區的濕地呈萎縮趨勢。同時由于過度放牧和濕地萎縮,使得保護區作為珍稀鳥類棲息地的破壞也很嚴重,影響了珍稀鳥類的生存和繁衍,影響了濕地生態服務功能的發揮。
2.4 資金缺乏
資金嚴重不足是可魯克湖-托素湖濕地保護和管理面臨的主要問題。雖然德令哈市對可魯克湖-托素湖自然保護區安排了一定的資金,但也難以滿足保護區保護任務的需要,只能進行一些簡單的巡護管理工作,不能進行必要的基礎設施、設備建設。
2.5 保護基礎設施、設備不足
雖然可魯克湖-托素湖自然保護區2000年升級為青海省級自然保護區,但由于資金投入不足,保護區的各項基礎設施、設備嚴重不足,至今仍與德令哈市林業局合署辦公,導致保護管理隊伍極不穩定,專業人員奇缺,各項工作嚴重滯后,嚴重影響了自然保護區的發展。
3 建議及措施
根據可魯克湖―托素湖自然保護區存在人為干擾嚴重、植被退化、棲息地退化、資金缺乏、保護基礎設施、設備和人員不足等主要問題,濕地保護工程建設應采取的實施措施就是:
3.1 建立生態定位監測站
為及時了解保護區內濕地生態系統的動態變化狀況以及區內水文、土壤、植被等情況對濕地生態系統的影響,以便有的放矢地落實各項保護措施,需對保護區內的生態環境進行動態監測,在可魯克湖保護管理站建立生態定位監測站1處,建設氣象觀測塔1座,配備監測設備,并配備專職科研人員進行長期觀測。
3.2 鳥類救治站
可魯克湖―托素湖濕地自然保護區是重要的鳥類遷徙通道,棲息的候鳥眾多,春夏季在這里繁殖的鳥多達119種,占所有候鳥種類的74.84%。規劃在可魯克湖保護管理站建立1處鳥類救治站,建筑面積100m2,配備相應的設備,為棲息的珍稀鳥類提供救治。
3.3 在合理利用濕地資源的過程中始終突出保護第一的原則
在濕地資源整體處于資源衰竭,生態環境逐步惡化的現階段,濕地的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3方面中應著重考慮其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特別在可魯克湖―托素湖自然保護區,由于地處保護區地處青藏高原腹地,春季干旱多風,夏季短暫干熱,秋季多雨而早霜,冬季寒冷漫長,是典型的高寒干燥大陸性氣候區。不影響著當地生態環境的質量,也給柴達木盆地的生態平衡和經濟發展帶來一定威脅。因此,合理開發利用濕地資源的必要前提是要保護好現有的濕地資源。濕地的諸多效益只有在良好的生態循環機制下才能充分發揮,生態趨于惡化的濕地只能使其資源逐漸枯竭,資源質量逐漸下降,從而無法保障資源的永續利用。
3.4 遵循生態經濟學的原理進行科學合理的開發
濕地資源屬生態資源,其開發利用既要遵循生態學的基本規律,還要遵循一般的經濟規律。以往那種掠奪式的資源開發以及只顧局部利益不顧整體利益的資源開發方式,帶來資源嚴重耗損和多種負面效應。今后濕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應在持續發展思想的指導下,以生態經濟學、系統生態學和生物工程學等的理論與方法為指導,研究濕地資源開發利用的最佳模式,實施綜合管理合理開發的保護性利用。
4 結語
篇8
第一條為了防治和減輕海洋工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海洋工程)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維護海洋生態平衡,保護海洋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海域內從事海洋工程污染損害海洋環境防治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海洋工程,是指以開發、利用、保護、恢復海洋資源為目的,并且工程主于海岸線向海一側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具體包括:
(一)圍填海、海上堤壩工程;
(二)人工島、海上和海底物資儲藏設施、跨海橋梁、海底隧道工程;
(三)海底管道、海底電(光)纜工程;
(四)海洋礦產資源勘探開發及其附屬工程;
(五)海上潮汐電站、波浪電站、溫差電站等海洋能源開發利用工程;
(六)大型海水養殖場、人工魚礁工程;
(七)鹽田、海水淡化等海水綜合利用工程;
(八)海上娛樂及運動、景觀開發工程;
(九)國家海洋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海洋工程。
第四條國家海洋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海洋工程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并接受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沿海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毗鄰海域海洋工程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海洋工程的選址和建設應當符合海洋功能區劃、海洋環境保護規劃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標準,不得影響海洋功能區的環境質量或者損害相鄰海域的功能。
第六條國家海洋主管部門根據國家重點海域污染物排海總量控制指標,分配重點海域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海控制數量。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海洋工程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破壞海洋生態等違法行為,都有權向海洋主管部門進行舉報。接到舉報的海洋主管部門應當依法進行調查處理,并為舉報人保密。
第二章環境影響評價
第八條國家實行海洋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海洋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應當以工程對海洋環境和海洋資源的影響為重點進行綜合分析、預測和評估,并提出相應的生態保護措施,預防、控制或者減輕工程對海洋環境和海洋資源造成的影響和破壞。
海洋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依據海洋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標準及其他相關環境保護標準編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使用符合國家海洋主管部門要求的調查、監測資料。
第九條海洋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工程概況;
(二)工程所在海域環境現狀和相鄰海域開發利用情況;
(三)工程對海洋環境和海洋資源可能造成影響的分析、預測和評估;
(四)工程對相鄰海域功能和其他開發利用活動影響的分析及預測;
(五)工程對海洋環境影響的經濟損益分析和環境風險分析;
(六)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及其經濟、技術論證;
(七)公眾參與情況;
(八)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海洋工程可能對海岸生態環境產生破壞的,其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應當增加工程對近岸自然保護區等陸地生態系統影響的分析和評價。
第十條新建、改建、擴建海洋工程的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單位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報有核準權的海洋主管部門核準。
海洋主管部門在核準海洋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前,應當征求海事、漁業主管部門和軍隊環境保護部門的意見;必要時,可以舉行聽證會。其中,圍填海工程必須舉行聽證會。
海洋主管部門在核準海洋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后,應當將核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接受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督。
海洋工程建設單位在辦理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手續時,應當提交經海洋主管部門核準的海洋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
第十一條下列海洋工程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由國家海洋主管部門核準:
(一)涉及國家海洋權益、國防安全等特殊性質的工程;
(二)海洋礦產資源勘探開發及其附屬工程;
(三)*公頃以上的填海工程,*公頃以上的圍海工程;
(四)潮汐電站、波浪電站、溫差電站等海洋能源開發利用工程;
(五)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批的海洋工程。
前款規定以外的海洋工程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由沿海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根據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權限核準。
海洋工程可能造成跨區域環境影響并且有關海洋主管部門對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有爭議的,該工程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由其共同的上一級海洋主管部門核準。
第十二條海洋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海洋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書面通知建設單位。
需要補充材料的,應當及時通知建設單位,核準期限從材料補齊之日起重新計算。
第十三條海洋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核準后,工程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或者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等發生重大改變的,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單位重新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原核準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海洋主管部門核準;海洋工程自環境影響報告書核準之日起超過5年方開工建設的,應當在工程開工建設前,將該工程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原核準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海洋主管部門重新核準。
海洋主管部門在重新核準海洋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后,應當將重新核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建設單位可以采取招標方式確定海洋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海洋工程指定環境影響評價單位。
第十五條從事海洋工程環境影響評價的單位和有關技術人員,應當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和資格證書。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頒發海洋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單位的資質證書前,應當征求國家海洋主管部門的意見。
第三章海洋工程的污染防治
第十六條海洋工程的環境保護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第十七條海洋工程的初步設計,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設計規范和經核準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要求,編制環境保護篇章,落實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保護投資概算。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應當在海洋工程投入運行之日*個工作日前,向原核準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海洋主管部門申請環境保護設施的驗收;海洋工程投入試運行的,應當自該工程投入試運行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原核準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海洋主管部門申請環境保護設施的驗收。
分期建設、分期投入運行的海洋工程,其相應的環境保護設施應當分期驗收。
第十九條海洋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環境保護設施驗收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應當限期整改。
海洋工程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海洋主管部門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該工程不得投入運行。建設單位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海洋工程的環境保護設施。
第二十條海洋工程在建設、運行過程中產生不符合經核準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情形的,建設單位應當自該情形出現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組織環境影響的后評價,根據后評價結論采取改進措施,并將后評價結論和采取的改進措施報原核準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海洋主管部門備案;原核準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海洋主管部門也可以責成建設單位進行環境影響的后評價,采取改進措施。
第二十一條嚴格控制圍填海工程。禁止在經濟生物的自然產卵場、繁殖場、索餌場和鳥類棲息地進行圍填海活動。圍填海工程使用的填充材料應當符合有關環境保護標準。
第二十二條建設海洋工程,不得造成領海基點及其周圍環境的侵蝕、淤積和損害,危及領海基點的穩定。
進行海上堤壩、跨海橋梁、海上娛樂及運動、景觀開發工程建設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對海岸的侵蝕或者淤積。
第二十三條污水離岸排放工程排污口的設置應當符合海洋功能區劃和海洋環境保護規劃,不得損害相鄰海域的功能。
污水離岸排放不得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在實行污染物排海總量控制的海域,不得超過污染物排海總量控制指標。
第二十四條從事海水養殖的養殖者,應當采取科學的養殖方式,減少養殖餌料對海洋環境的污染。因養殖污染海域或者嚴重破壞海洋景觀的,養殖者應當予以恢復和整治。
第二十五條建設單位在海洋固體礦產資源勘探開發工程的建設、運行過程中,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物大范圍懸浮擴散,破壞海洋環境。
第二十六條海洋油氣礦產資源勘探開發作業中應當配備油水分離設施、含油污水處理設備、排油監控裝置、殘油和廢油回收設施、垃圾粉碎設備。
海洋油氣礦產資源勘探開發作業中所使用的固定式平臺、移動式平臺、浮式儲油裝置、輸油管線及其他輔助設施,應當符合防滲、防漏、防腐蝕的要求;作業單位應當經常檢查,防止發生漏油事故。
前款所稱固定式平臺和移動式平臺,是指海洋油氣礦產資源勘探開發作業中所使用的鉆井船、鉆井平臺、采油平臺和其他平臺。
第二十七條海洋油氣礦產資源勘探開發單位應當辦理有關污染損害民事責任保險。
第二十八條海洋工程建設過程中需要進行海上爆破作業的,建設單位應當在爆破作業前報告海洋主管部門,海洋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通報海事、漁業等有關部門。
進行海上爆破作業,應當設置明顯的標志、信號,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海洋資源。在重要漁業水域進行炸藥爆破作業或者進行其他可能對漁業資源造成損害的作業活動的,應當避開主要經濟類魚蝦的產卵期。
第二十九條海洋工程需要拆除或者改作他用的,應當報原核準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海洋主管部門批準。拆除或者改變用途后可能產生重大環境影響的,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海洋工程需要在海上棄置的,應當拆除可能造成海洋環境污染損害或者影響海洋資源開發利用的部分,并按照有關海洋傾倒廢棄物管理的規定進行。
海洋工程拆除時,施工單位應當編制拆除的環境保護方案,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對海洋環境造成污染和損害。
第四章污染物排放管理
第三十條海洋油氣礦產資源勘探開發作業中產生的污染物的處置,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含油污水不得直接或者經稀釋排放入海,應當經處理符合國家有關排放標準后再排放;
(二)塑料制品、殘油、廢油、油基泥漿、含油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殘液殘渣,不得直接排放或者棄置入海,應當集中儲存在專門容器中,運回陸地處理。
第三十一條嚴格控制向水基泥漿中添加油類,確需添加的,應當如實記錄并向原核準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海洋主管部門報告添加油的種類和數量。禁止向海域排放含油量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水基泥漿和鉆屑。
第三十二條建設單位在海洋工程試運行或者正式投入運行后,應當如實記錄污染物排放設施、處理設備的運轉情況及其污染物的排放、處置情況,并按照國家海洋主管部門的規定,定期向原核準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海洋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權限核定海洋工程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根據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確定排污者應當繳納的排污費數額。
排污者應當到指定的商業銀行繳納排污費。
第三十四條海洋油氣礦產資源勘探開發作業中應當安裝污染物流量自動監控儀器,對生產污水、機艙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進行計量。
第三十五條禁止向海域排放油類、酸液、堿液、劇毒廢液和高、中水平放射性廢水;嚴格限制向海域排放低水平放射性廢水,確需排放的,應當符合國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標準。
嚴格限制向大氣排放含有毒物質的氣體,確需排放的,應當經過凈化處理,并不得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向大氣排放含放射性物質的氣體,應當符合國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標準。
嚴格控制向海域排放含有不易降解的有機物和重金屬的廢水;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應當符合國家或者地方標準。
第三十六條海洋工程排污費全額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全部專項用于海洋環境污染防治。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家海洋主管部門制定。
第五章污染事故的預防和處理
第三十七條建設單位應當在海洋工程正式投入運行前制定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的應急預案,報原核準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海洋主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八條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的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程及其相鄰海域的環境、資源狀況;
(二)污染事故風險分析;
(三)應急設施的配備;
(四)污染事故的處理方案。
第三十九條海洋工程在建設、運行期間,由于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環境污染事故時,建設單位應當立即向可能受到污染的沿海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減輕或者消除污染,同時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個人。
沿海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按照污染事故分級規定及時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減輕危害,對污染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四十條在海洋自然保護區內進行海洋工程建設活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海洋自然保護區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四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負責海洋工程污染損害海洋環境防治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和權限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依法對海洋工程進行現場檢查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提供與環境保護有關的文件、證件、數據以及技術資料等,進行查閱或者復制;
(二)要求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或者相關人員就有關問題作出說明;
(三)進入被檢查單位的工作現場進行監測、勘查、取樣檢驗、拍照、攝像;
(四)檢查各項環境保護設施、設備和器材的安裝、運行情況;
(五)責令違法者停止違法活動,接受調查處理;
(六)要求違法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事態擴大。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進行現場執法檢查時,應當出示規定的執法證件。用于執法檢查、巡航監視的公務飛機、船舶和車輛應當有明顯的執法標志。
第四十四條被檢查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材料,不得拒絕或者阻礙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有關單位和個人對海洋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應當予以配合。
第四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對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當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有關海洋主管部門不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上級海洋主管部門有權責令其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或者直接作出行政處理決定。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建設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負責核準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海洋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運行,限期補辦手續,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環境影響報告書未經核準,擅自開工建設的;
(二)海洋工程環境保護設施未申請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即投入運行的。
第四十七條建設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原核準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海洋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運行,限期補辦手續,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海洋工程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或者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發生重大改變,未重新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原核準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海洋主管部門核準的;
(二)自環境影響報告書核準之日起超過5年,海洋工程方開工建設,其環境影響報告書未重新報原核準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海洋主管部門核準的;
(三)海洋工程需要拆除或者改作他用時,未報原核準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海洋主管部門批準或者未按要求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
第四十八條建設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原核準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海洋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運行,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擅自拆除或者閑置環境保護設施的;
(二)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環境影響后評價或者未按要求采取整改措施的。
第四十九條建設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運行,限期恢復原狀;逾期未恢復原狀的,海洋主管部門可以指定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代為恢復原狀,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并處恢復原狀所需費用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
(一)造成領海基點及其周圍環境被侵蝕、淤積或者損害的;
(二)違反規定在海洋自然保護區內進行海洋工程建設活動的。
第五十條建設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在圍填海工程中使用的填充材料不符合有關環境保護標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建設、運行,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海洋環境污染事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建設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原核準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海洋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規定報告污染物排放設施、處理設備的運轉情況或者污染物的排放、處置情況的;
(二)未按規定報告其向水基泥漿中添加油的種類和數量的;
(三)未按規定將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的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在海上爆破作業前未按規定報告海洋主管部門的;
(五)進行海上爆破作業時,未按規定設置明顯標志、信號的。
第五十二條建設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進行海上爆破作業時未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海洋資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建設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在重要漁業水域進行炸藥爆破或者進行其他可能對漁業資源造成損害的作業,未避開主要經濟類魚蝦產卵期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停止作業,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三條海洋油氣礦產資源勘探開發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向海洋排放含油污水,或者將塑料制品、殘油、廢油、油基泥漿、含油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殘液殘渣直接排放或者棄置入海的,由國家海洋主管部門或者其派出機構責令限期清理,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清理的,國家海洋主管部門或者其派出機構可以指定有相應資質的單位代為清理,所需費用由海洋油氣礦產資源勘探開發單位承擔;造成海洋環境污染事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四條海水養殖者未按規定采取科學的養殖方式,對海洋環境造成污染或者嚴重影響海洋景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養殖活動,并處清理污染或者恢復海洋景觀所需費用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五條建設單位未按本條例規定繳納排污費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拒不繳納的,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海洋環境污染損害的,責任者應當排除危害,賠償損失。完全由于第三者的故意或者過失造成海洋環境污染損害的,由第三者排除危害,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海洋環境污染事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七條海洋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規定核準海洋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
(二)未按規定驗收環境保護設施的;
(三)未按規定對海洋環境污染事故進行報告和調查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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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海域面積為717萬km2,平均水深18m,小于10m水深的海域面積約占總面積的26%,海岸線總長6584km,占全國海岸線的20.6%。近年來,遼寧省的“五點一線”沿海經濟帶、河北省的“曹妃甸循環經濟示范區”和“滄州渤海新區”、“天津濱海新區”和山東省的“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等開發規劃將進一步加大渤海環境壓力,渤海開發與保護的矛盾日益凸顯。根據國家海洋局的《中國海洋環境質量公報》和《渤海海洋環境質量公報》,2001—2011年,渤海未達清潔海域水質標準面積總體呈增加的趨勢,影響渤海環境質量的主要問題有近岸水體富營養化加劇、高溫高鹽水大量入海、陸源污染入海嚴重、海源污染增多,嚴重影響了渤海水體環境和生態系統健康。
1、近岸水體富營養化加劇
隨著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城市化進程加快、沿岸海域開發活動增多以及近岸海域集約化和半集約化養殖的興起,大量的工業廢水、生活污水、農業污水、養殖污水等排放入海,渤海近岸海域污染日趨嚴重,以渤海三灣和部分城市近岸海域污染為甚,海水富營養化程度不斷加劇。氮磷比作為水體富營養化的重要指標,一般海水中正常的氮磷比值為16∶1。在20世紀80年代初,渤海海域氮磷比為2∶1~3∶1,在90年代初為5∶1~10∶1,在90年代末升高為16∶1~24∶1,2004—2006年氮磷比均值約為50∶1,至2008年渤海海域氮磷比達到67∶1,局部海域高達200∶1,其中無機氮含量日益升高,渤海海域營養鹽結構由氮限制演化為現今的磷限制。水體的富營養化使得赤潮發生的概率大大增加,渤海赤潮災害發生的頻率和規模也確實在不斷上升。據不完全統計,渤海有史以來記錄到的赤潮在20世紀90年代以前每年僅為0.1次,年發生面積90km2,進入90年代后平均每年發生赤潮2.7次,年發生面積超過1750km2,21世紀初年平均發生赤潮11.4次,年發生面積超過2830km2,2011年發生赤潮13次,累計面積為217km2。
2、高溫高鹽水入海,直接影響渤海水體環境環
渤海地區經濟發達,地處海河流域、遼河流域、黃河流域下游和山東半島、遼東半島,是我國水資源最為緊張的區域。為緩解淡水資源短缺的壓力,各省市大力發展海水淡化項目,至2010年,環渤海地區主要海水淡化工程的海水處理能力已達到36萬t/d,在淡化海水過程中大量濃縮的高鹽海水排放入海,對渤海近岸海域的生態系統造成一定負面影響。而且近些年來,各地都出現不同程度的地下水超采、地面沉降、地下水資源被破壞等問題,使得入海徑流大大減少,尤其是黃河流量大幅減少,這些都是造成渤海海洋生態用水量逐年降低,海水鹽度不斷升高的原因。環渤海燃煤電廠已有40余座,均采用海水直流冷卻方式,大量的溫排水涌入海中,加之渤海灣內水動力條件較差,溫升擴散相對開放型海域較差,溫排水的影響使得近岸海域的生物群落結構、主要生物物種和種群密度等都發生變化,浮游生物、底棲生物、游泳動物等的生存環境也隨之改變,改變了原有的生態系統,并造成一定程度上漁業資源的損失。
3、陸源污染嚴重,損害近岸海域生態系統
陸源污染物入海是海洋環境污染的主要影響因素,在近岸海域,約為90%的污染物來自陸地,2009年《渤海海洋環境公報》的數據顯示:渤海沿岸實時監測的陸源入海排污口共100個,工業排污口32個,而這些沿岸排污口超標排放現象嚴重,75%的監測排污口存在超標排放現象,40%的重點排污口鄰近海域水質劣于第四類海水水質標準,27%的重點排污口鄰近海域生態環境有所惡化。2011年,排入渤海的主要污染物總量達到97.4萬t,包括化學需氧物質、石油類、營養鹽和重金屬、砷等,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農業耕作產生的含有機污染物污水也被沖刷或直排入海,多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開始被檢出,666、DDT的檢出率均較高,部分排污口有機氯農藥的含量明顯高于我國近岸海域的平均水平(<10ng/L),海灣、河口、濕地灘涂等典型的生態系統遭到嚴重破壞。由于海洋經濟發展的潛力和空間巨大,各地政府向海要地的欲望越來越強,港口碼頭、人工島等涉海圍海造地工程不斷上馬,沿岸地區海岸線不斷被拉直,水動力條件大幅改變,圍墾、泥沙淤積及過度開發利用等因素導致岸線縮短、自然濕地面積大幅萎縮,其中以盤錦濱海濕地、天津近岸濕地和黃河三角洲濕地破壞最為嚴重。海岸工程的建設還影響到環渤海區域生態防護林體系的建設,分布不均、林齡老化、林種和樹種結構不合理等問題凸顯。
4、海源污染增多,生態環境嚴重受損
隨著環渤海經濟的快速發展及港口建設的加快,船舶流量逐年提高,海上傾廢、港口及船舶污染都在影響著海洋環境,同時因石油運量增加,船舶發生事故性溢油的風險加大。渤海海域現有20個海上油氣田,165個海上石油平臺,海上油氣田與沿岸的勝利、大港和遼河三大油田,構成了中國第二大產油區,產量占全國50%以上,但在近兩年里也是事故頻發,尤其是在2011年6月4日和6月17日,蓬萊19-3油田在鉆井過程中相繼發生兩起溢油事故,導致大量原油和油基泥漿入海,河北省秦皇島、唐山和遼寧省綏中的部分岸灘發現來自蓬萊19-3油田的油污。受溢油事故影響,污染海域的浮游生物種類和多樣性降低,海洋生物幼蟲幼體及魚卵仔稚魚受到損害,底棲生物體內石油烴含量明顯升高,海洋生物棲息環境遭到破壞,對渤海海洋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的污染損害。
二、當前污染治理的主要措施
面對渤海海域日益嚴重的污染狀況,從海洋行政管理部門到環保部門,從海洋專家學者到廣大從業人員都在集思廣益討論著渤海污染的治理方法并付諸實施,為恢復渤海海域生態環境、推進環渤海地區海洋經濟發展做著不懈的努力,主要有以下幾項措施。
1、嚴格管控陸源污染物入海及區域排污總量
近年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渤海環境保護總體規劃(2008—2020)》等的頒布實施,為保護和改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海洋資源、防治污染損害、維護生態平衡、保障人體健康提供了法律保障。但面對渤海越來越嚴重、越來越復雜的海洋環境污染問題,要按現行法律法規嚴格管控陸源污染物入海,關停和淘汰污染嚴重、技術落后的企業,處理違法排污單位,鼓勵綠色清潔生產,從源頭上切斷污染源;加快工業、農業、生產生活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理等環保設施建設,沿渤海區域的工業污水、生活污水進行集中處理排放;按照河海統籌、陸海兼顧的原則,測算各海域環境容量,確定各海域污染物允許排入量和陸源污染物排海削減量。加強監控、核查和監測污染物排放,嚴格控制污染物入海總量,繼續推行海洋節能減排政策,完善涉海工程排污申報和排污許可證制度。促進近岸海域海洋環境質量的改善,實現海洋生態環境良性循環。
2、保護海洋生態系統,積極推進生態修復
加強海岸帶的生態保護,嚴禁破壞海洋生物生存環境的項目開展,防止海岸的侵蝕、擠占,切實加強海岸線、海灘的保護;沿海地區尤其要注意不得超采地下水,節約使用地下水資源,防止海水的倒灌和入侵,保護好近岸海域生態環境;加強對海洋漁業生態環境的保護,防止過度捕撈,在內灣或淺海處選擇性養殖海帶、裙帶菜、紫菜等大型經濟海藻,既可凈化水體,又有較高的經濟效益,使資源能夠再生和持續發展;加強對現有自然保護區的投入,努力搞好沿海地區生物多樣性的保護,積極開展海洋生態修復、人工魚礁建設等工作,加大受污染濱海灘涂、濕地的整治力度,減少或避免海洋生態系統受到侵害;建立相應的影響評估模型,評價沿岸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活動對海洋生態系統的影響程度,切實提高海洋生態系統的健康水平。
3、改變現有管理機制,集中海洋執法力量
環渤海區自北向南分布有遼寧省、河北省、天津市和山東省,涉及13個地市,行政區域跨度大,海洋與環保管理部門多,涉及各方利益復雜,協調聯動機制不夠完善。要改變渤海污染的現狀,必須要建立區域性的陸海統籌污染防治機制。各相關省市政府、環保、海洋、海事、漁政和交通等涉海部門須確立共同的目標,將各部門執法力量集中起來,建立聯合聯動共享的機制,共同開展海洋環境監測與執法監察工作,把治理渤海污染、保護渤海環境放在首位。加強海上巡查,對海洋石油、海上航運和港口碼頭單位發生的溢油漏油及違規傾廢等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建立健全重大海上污染事故應急機制,當發生嚴重污染事故時,能及時采取相關措施進行污染處置,降低污染損害。
4、以渤海環境問題為契機,完善法律制度
《海洋環境保護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和《渤海環境保護總體規劃(2008—2020)》等有關海洋環境保護方面的多部法律法規、規劃相繼頒布實施,但對于渤海這類區域性與綜合型并存的海域尚缺少針對性法規和配套的實施細則,當發生污染損害事故時,不僅涉海管理和監測部門各行其是、缺少協調,在執法和損害賠償方面更是各自為政。因此有必要對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進行重新審定,對《海洋環境保護法》相關的實施細則、配套法規和環境標準進行編制出臺,以解決渤海的環境問題為契機,以期能推廣并解決其他此類海域的環境問題。
三、強化海洋環境保護的幾點思路
渤海的問題受到環渤海區各省市和國家有關部委的高度重視,各方面通過推進法律法規建設,加強海洋執法管理,控制污染源排放,開展生態修復等方式和手段加強渤海海洋環境的保護,污染狀況有所好轉,環境質量有所改善。為進一步實現渤海環境治理的目標,構建和諧渤海、生態渤海,提出以下幾點思路。
1、加強對海洋從業人員的培訓
海洋經濟的發展,給海洋產業創造了大量的就業機會,其中2010年全國涉海就業人員3350萬人,新增就業80萬人,2011年全國涉海就業人員3420萬人,比2010年增加70萬人。保護海洋環境,人是最為關鍵的因素,不僅從事海洋行政管理、海洋執法和海洋環境監檢測人員要熟悉有關法律法規并了解海洋環保知識,更多的涉海從業人員,如沿海企業責任人、海水養殖戶、涉海工程建設者等非專業技術人員,也要對法律法規等知識有所了解,因此對這部分涉海從業人員進行相關的培訓很有必要,使其掌握一定的海洋環保知識,提高其海洋法律意識、環保意識,在工作中身體力行的將法律法規落到實處,推進海洋環保,才能逐漸改變只向海洋要經濟效益、卻把海洋當作垃圾場的意識,讓海洋環境保護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和重視,對海洋環保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建立海洋(涉海)工程環境監理制度
目前海洋(涉海)工程在建設過程中的海洋環境保護與管理一般采用建設單位聯合施工單位和施工監理單位設立工程環境管理機構和專職人員,其中施工環境監理工作是由工程建設單位委托具有工程監理資質并經環境保護業務培訓的單位負責,但在實際當中一般是施工單位環保員負責具體的環境管理工作,施工監理單位則主要負責施工進度、工程建設質量等方面,在海洋環境保護和管理上存在著重視程度不高、專業水平不夠等問題。為此,應該考慮建立并完善海洋(涉海)工程的海洋環境監理制度,要求施工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環保員必須經過海洋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術培訓并獲取相應的資質后方可負責海洋環境監理工作,如在施工過程中出現重大海洋環境污染事件,除追究施工單位責任之外,還要對監理單位予以問責和處理,從而明確并規范海洋工程的海洋環境監理與保護工作程序和內容,確保海洋工程海洋環境保護措施能得到有效的落實。
3、完善海洋生態損害補償機制
目前在海洋領域實施了一些廣義生態補償范疇的海洋開發利用收費制度,如“排污(傾廢)收費制度”、“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制度”。近年來,渤海沿海部分省市探索性開展了海洋生態補償的實踐工作,2007年山東省確定了生態補償的對象和標準,2009年1月的《渤海環境保護總體規劃(2008—2020年)》及其他一些與渤海社會經濟與環境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均把建立生態補償機制作為渤海治理的新的途徑和手段。但與陸地生態系統相比,海洋生態補償的系統研究較少,且尚未從產業開發的角度,運用市場手段來真正建立補償標準。尤其是當發生諸如蓬萊19-3油田溢油災害事故時,對渤海的海洋生態環境、海洋自然資源和海洋養殖等相關產業造成巨大損失,但是根據《海洋環境保護法》所作的補償金額十分有限,進行生態損害補償又缺少相應的法規和標準支持,索賠工作進展處于尷尬境地。因此對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補充修訂,完善海洋生態損害補償機制,更多的關注公眾利益可以說是迫在眉睫。
4、提高海洋產業開發技術標準
目前在渤海區除了海上油氣田和海上石油平臺之外,還有11個熱點開發區,19個海水增養殖區,5個大型海水漁場,7個傾倒區。作為河北、遼寧、山東三省和天津市海洋產業開發利用的熱點區域,在推進法律法規建設、加強海洋執法管理、完善生態補償機制等的同時,應提高行業準入“門檻”,進一步提高海洋產業開發的技術標準,提高海洋資源的開發利用率,涉海產業開發企業的資質和技術水平等必須符合標準要求,確保在用海過程中能做到科學開發、綜合利用,不會對海洋環境造成二次污染、后續污染。
5、積極推進海洋環境文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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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定量研究渤海主要海灣海洋資源和生態承載狀態,有效利用渤海海洋資源,本文建立了海灣資源和生態環境承載力評價指標體系,運用狀態空間評價模型對渤海內三個海灣資源和生態環境承載力進行了綜合評價。結果顯示,2005-2008年三灣均處于超載狀態,其中,萊州灣承載壓力最大,承載力值偏低,渤海灣和遼東灣承載力值略好。通過分析,渤海內三灣在未來的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將面臨較大的資源和生態環境制約,因此,必須通過合理調整產業結構,發展循環經濟,嚴格控制人口增長,加大海洋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力度,逐步恢復污染海域的生態系統服務和環境納污功能,才能有效提高渤海生態環境整體承載水平。
關鍵詞 資源和生態環境承載力;狀態空間評價模型;渤海;比較研究
中圖分類號 X5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2104(2012)12-0007-06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2.12.002
上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初,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的丹尼斯·梅多斯等學者組成“羅馬俱樂部”,利用系統動力學模型對世界范圍的資源、環境與人的關系進行評價,并預測到21 世紀中葉全球經濟增長將達到極限,為后期資源、環境承載力的研究奠定了學術基礎[1]。著名經濟學家Arrow與其他學者一起在《Science》上發表了《經濟增長、承載力與環境》一文,在學術界和政界均產生了極大反響,引起了人們對環境承載力相關問題的高度關注[2]。
我國專家學者于20 世紀90 年代初開始對資源、環境和生態承載力進行研究。1999 年王中根、夏軍運用資源與需求的差量法對西北典型干旱區河流流域的生態承載力進行了評價和預測[3]。2001年毛漢英、余丹林運用三維狀態空間法表示社會、經濟、自然復合生態系統進行了綜合評價[4]。2009年付會探討了海洋生態承載力的內涵和特征,指出海洋生態承載力由壓力和承壓兩部分構成[5]。
綜上所述,在海洋承載力研究成果的基礎上[6-7]定義海洋資源和生態環境承載力,是在一定的時空范圍內,海洋資源和生態環境在良性循環的條件下,能夠承載人類社會經濟發展規模的能力,是承載體“海洋資源和生態環境”與承載對象“社會經濟發展”之間耦合關系的反映。本文在定義海洋資源和生態環境承載力的基礎上,構建了較為系統的指標體系,充分收集研究相關數據,采用毛漢英等人提出的狀態空間法對渤海內主要海灣的資源和生態環境承載力進行研究分析。
1 海洋資源與生態環境承載力評價方法
1.1 狀態空間評價模型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研究將狀態空間法應用于定量描述和測度區域承載力和承載狀況。其本質是一種時域分析方法,通過狀態空間的原點同系統狀態點構成的矢量模來表示區域承載力的大小,不僅可以表征系統外部特征,更揭示了系統內部狀態和性能[8]。
本文借鑒狀態空間法研究海灣資源和生態環境承載力的主要思路如下:
首先,選取若干能較好反映目標區域的海洋資源、生態和環境系統的指標,建立海洋承載力評價指標體系,結合實際情況確定各指標在某一特定時段的理想值,根據各指標的相對重要程度排序,計算各指標的權重。
其次,計算狀態空間中的點到坐標原點的矢量模,即海洋資源和生態環境承載力(Carrying Capacity of Marine Resources, Ecology and Environment,簡稱CMREE)的數學表達式[9]為:
CMREE=|M|=∑ni=1Wix2ir
公式中xir為各指標處在理想狀態下的空間坐標值(i=1,2,...,n);Wi為各指標的權重;|M|為海洋資源和生態環境承載力的矢量模;n為選取指標數量。
最后,通過比較不同狀態下的矢量模值的大小來判斷海洋資源和生態環境系統的承載狀況。當CMREE>1,=1,
1.2 指標體系及數據來源
1.2.1 指標體系的確定
要準確度量渤海內主要海灣資源和生態環境的承載狀況,必須構建能有效反應渤海內海洋資源、生態和環境承載系統的指標體系。經實地調研及多重共線性分析,并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召開專題會議,確定影響海灣承載力的四類指標,分別為:社會經濟發展壓力、海洋資源供給能力、海洋環境支撐能力和生物多樣性維持能力。同時考慮到指標代表的信息以及指標間的相互關聯性,最終選取了30項指標作為目標區域海洋承載力的評價指標體系[10](見表1)。
1.2.2 數據選取
渤海三面環陸,在遼寧、河北、山東、天津三省一市之間,渤海內三大海灣(遼東灣、渤海灣和萊州灣)區域跨行政區分布,部分數據無法直接獲得,需要歸納、計算和整理,文中不一一列舉。指標數據主要來源2005-2008年中國海洋統計年鑒、中國城市統計年鑒、天津統計年鑒、河北統計年鑒、山東統計年鑒、遼寧統計年鑒、中國海洋環境質量公報、地方海洋環境質量公報、中國近岸海域環境質量公報、中國環境統計年報、地方年鑒和地方志等資料,以及2009年環渤海實地調研獲得。
1.3 理想值與指標權重的確定
1.3.1 理想值的確定
根據渤海灣區域的實際情況,結合該區域各地市相關規劃,理想值的選取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一是采用與發展階段目標相應的國家標準和行業規定作為理想值,如:水質綜合指數、生物多樣性綜合指數、無機氮和COD海洋環境容量等指標;二是參照國際和國內相似發展程度下的對應指標數據,以階段內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作為理想值。如:人口密度、GDP比重、第二產業比重、海洋產業總產值、廢水排放總量、原油和天然氣儲量、海洋捕撈和養殖量、環保投資指數以及污水處理率等指標;三是結合SPSS差值計算階段內指標實際值,如:海水養殖面積、碼頭長度、泊位個數、鹽田面積等指標;四是部分指標在評價區間是固定值,采用其實際值作為理想值,如岸線長度、海域和濕地面積、自然保護區面積等指標。最終確定各海灣理想值見表2。
1.3.2 指標權重的確定
本文采用層次分析法[11]計算各指標權重,經課題組研究人員及相關領域知名專家的問卷調查,對渤海內海洋資源和生態環境承載力評價指標進行兩兩比較打分,分別構造判斷矩陣,各判斷矩陣的平均隨機一致性均小于0.1,說明各判斷矩陣均具有滿意一致性,權重的分配是合理的,類別層和要素層權重見表3。
1.4 海灣資源和生態環境承載力計算
為了消除不同指標量綱和數量級差對于評價的負面影響,對原始數據進行標準化處理。通過海灣承載力評價指標的實際值與理想值的比值對各指標數據進行標準化處理。對承載力的貢獻是正向的,稱為正效應;對資源、生態和環境消耗的是負向的,稱為負效應。
其數學公式如下:
正效應:rij=xijx′ij;
負效應: rij=x′ijxij
其中,rij為各指標標準化處理后的數值,xij為各指標原始數據,x′ij為各指標的理想值。
按照狀態空間法的海灣承載力(CMREE)公式進行計算,可得渤海內三灣資源和生態環境承載力的值。通過對目標層和四個類別層承載狀況的分析,以期對渤海內三灣資源和生態環境承載能力有一個全面的掌握。
2 渤海內三灣海洋資源與生態環境承載力評價及比較分析
2.1 目標層承載力比較分析
通過狀態空間評價模型及承載力計算公式得到三灣區域海洋資源和生態環境承載力值(見圖1)。截至2008年底,萊州灣海洋資源和環境承載壓力最大,渤海灣和遼東灣承載力值略好于萊州灣,但是總體上三灣均處于超載狀態。盡管三灣海洋生態承載狀況存在一定的波動,但三灣承載狀況整體呈緩慢下降趨勢。
2.2 類別層和要素層承載力比較分析
在三灣海洋資源和生態環境評價體系目標層承載狀況分析的基礎上,對其復合系統的類別層,也就是社會經濟發展壓力、海洋資源供給能力、海洋環境支撐能力與生物多樣性維持能力分別進行評價分析,從而找出引起三灣海洋資源和生態環境承載狀況變化的主要原因,更好地為三灣區域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幫助。
2.2.1 社會經濟發展壓力承載狀況
2005-2008年三個海灣社會經濟發展壓力值在1.2-1.4之間波動,總體呈逐漸增大的趨勢。其中遼東灣和萊州灣壓力值呈快速下降趨勢,從1.39下降到1.29左右;渤海灣壓力值雖有波動,但趨勢沒變,壓力最小值為1.29(見圖2-A)。從要素層承載狀況分析,三灣人口和環境壓力較大,社會經濟下行壓力明顯,主要由于2005-2008年三灣區域經濟快速增長,其中,渤海灣區域GDP占
環渤
海區域比重接近20%,遼東灣區域海洋產業總產值年均增速30%以上。經濟發展的同時不可避免的帶來COD、氨氮等污染物增加,海水富營養化程度加重,海洋環境惡化等問題。同時,隨著環渤海區域內遼寧“五點一線”振興規劃、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區、藍色半島經濟區上升為國家戰略,三個海灣社會經濟發展壓力增大的趨勢短期內難以改變。
2.2.2 海洋資源供給能力比較分析
2005-2008年三個灣海洋資源供給能力值在1.5-1.9之間,三灣資源供給能力呈緩慢上升趨勢(見圖2-B)。其中,渤海灣供給能力最強,供給能力從1.56提高到1.85。遼東灣和萊州灣供給能力次之,在1.69-1.77之間。盡管三灣資源供給能力有提高的趨勢,但資源存儲量有限,長期看三灣海洋資源供給能力仍然存在較大壓力。
從要素層承載狀況分析,三灣旅游資源供給能力較弱,漁業資源和空間海域資源次之,油氣資源相對較好。環渤海區域濱海旅游資源豐富,但旅游配套基礎設施落后,因此2005-2008年三灣旅游供給能力相對較弱,隨著旅游配套設施的不斷完善,預期旅游供給能力有提高的空間。盡管漁業捕撈量和養殖產量逐年增加,但近岸漁業資源幾近枯竭,如不采取有力的漁業資源保護措施,海洋漁業資源供給有下降的趨勢。2005年以來三灣油氣資源供給能力明顯提高,一方面由于渤海是我國重要的石油天然氣生產基地,油氣資源儲藏豐富,具有很強的油氣供給能力;另一方面區域經濟快速增長帶動了經濟社會對石油、天然氣資源需求的增加,導致油氣資源供給能力的快速提高。但是由于油氣資源儲量是有限的,因此這種供給能力提高是難以持續的。
2.2.3 海洋環境支撐能力比較分析
2005-2008年三個灣海洋環境支撐能力值在1.1-1.3之間,三灣環境支撐能力整體呈緩慢下降趨勢。其中,渤海灣支撐能力在1.17-1.23間波動,遼東灣從1.3下降到1.2左右,萊州灣從1.25下降到1.2左右。可以看出,盡管渤海灣和萊州灣環境支撐能力有波動,但總體下降的趨勢是一致的,在海洋環境容量是有限的前提下,三灣海洋環境支撐能力仍然存在較大壓力。從要素層承載狀況分析,2005-2008年渤海灣增加了環保投入比重,但水質狀況仍較差,海洋環境容量趨于飽和。遼東灣和萊州灣環保投入比重呈下降趨勢,但入海污染物總量有限,因此水質狀況相對較好。三灣需進一步加大對環保基礎設施的投入,從源頭上控制住污染物入海總量,改善提升三灣的水環境質量。
2.2.4 生物多樣性維持能力比較分析
2005-2008年三個灣生物多樣性維持能力在0.9-0.95之間,三灣生物維持能力整體呈緩慢下降趨勢,其值偏低(見圖2-D)。其中,渤海灣下降趨勢較明顯,維持能力從0.95下降到0.9,萊州灣次之,維持能力從0.95下降到0.92,遼東灣在0.93-0.95間波動。隨著沿海區域經濟快速發展,不可避免帶來近岸海域水質惡化的趨勢,三灣生物多樣性維持能力面臨的壓力可能長期存在下去。 從要素層承載狀況分析,2005-2008年渤海灣和萊州灣生物多樣性綜合指數呈下降并趨穩態勢,遼東灣生物多樣性綜合指數呈小幅波動上升趨勢。生物多樣性對海洋生態系統完整性至關重要,直接關系到生物多樣性維持能力的強弱,因此應通過禁止不合理的海洋開發活動,嚴格控制污染物入海總量,避免環渤海區域近岸海洋生態環境繼續惡化。
3 結論與政策建議
2005-2008年渤海內三個海灣的海洋資源和生態環境承載力普遍偏低,且整體呈下降趨勢,其中,萊州灣綜合承載狀況最差。目前渤海內三個海灣均處于超承載狀態,而生態環境的支持和維持能力尚顯不足,在未來的經濟社會發展壓力增大的狀況下將會逐漸遇到較大的環境制約。結合類別層和要素層承載狀況比較分析:渤海灣環境壓力相對較大,遼東灣和萊州灣次之;遼東灣捕撈和養殖能力相對其他兩個海灣較強;渤海灣和萊州灣的油氣資源供給能力較強,但本文油氣資源儲量指標數據由油氣產量數據替代,因此這種供給能力的暫時提高是不可持續的;渤海灣水質狀況在三灣中最差,生物多樣性綜合指數相對較高,但三灣生物多樣性指數整體呈緩慢下降趨勢。針對以上分析結果,應在以下幾方面改進:
第一,合理調整產業結構,發展循環經濟。加快由粗放的海洋資源加工型向集約發展工業化方向轉型,實行規模化、集約化生產。借助環渤海區域強大的海洋科技資源,大力發展新興海洋科技產業。
第二,嚴格控制人口增長。人的活動是環境壓力的最終來源,減輕資源、環境壓力和提高生態環境承載能力必須嚴格控制人口增長。環渤海地區人均資源量相對不足,更加凸顯控制該區域人口增長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其中,渤海灣地區環境壓力最大,控制人口增長刻不容緩。
第三,加大海洋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力度。將渤海污染防治和沿海陸域城鎮環境綜合整治有機結合起來,實施渤海區域整體預防和治理,逐步恢復污染海域的生態系統服務和環境納污功能[12],提高渤海生態環境整體承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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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Carrying Capacity of Marine Resources,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in Three Bays of Bohai Sea
TAN Yingyu1 ZHANG Ping2 LIU Rongzi2 ZHOU Lei1
(1.Environmental Science Research & Design Institute of Zhejiang Province, Hangzhou Zhejiang 310007, China;2.China Institute for Marine Affairs, Beijing 100860, China)
Abstract The paper establishes an evaluation system of indicators for the carrying capacity of marine resources,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CMREE) to improve the quantitative research on the state of marine ecological carrying capacity for Bohai Sea, and also meet the urgent need for more effective way in using and exploiting the marine resources. It gets the comprehensive assessments for three bays in Bohai Sea by running StatusSpace Evaluation Method.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three bays were all overloaded from 2005 to 2008. Additonally, Laizhou Bay took the most pressure and the CMREE was relatively low, Bohai Bay and Liaodong Bay were relatively good. By analyzing, marine resources,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in these three bays of Bohai Sea will be the most seriously restrictive factors for social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the future. Therefore, the effective way to improve CMREE for the whole Bohai Sea is restructuring industries, promoting the circular economy, controlling the population growth, implementing the marine governance, strengthening the ecological recover, and gradually recovering the marine ecosystem services and environmental capacity.
Key words carrying capacity of marine resources,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CMREE); StatusSpace Evaluation Method; Bohai Sea; comparative analysis
收稿日期:2012-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