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監管統計工作計劃范文

時間:2023-03-26 18:03:38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銀行監管統計工作計劃,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銀行監管統計工作計劃

篇1

——完善現場檢查技術操作規程。現場檢查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監管業務,建議人民銀行制定一套切合中國銀行業實際情況,標準化、實用化的《金融業務現場檢查操作規程》。《規程》應對檢查準備工作、檢查實施工作、檢查總結及其處理等現場檢查的各個環節和全過程進行全面規范,使監管人員開展現場檢查工作能夠有章可循,照章辦事。其次,鑒于人民銀行現有監管人員中很多原先并未從事過稽核工作,對現場檢查的內容、程序和方法技術不熟悉,建議組織編寫專門的高質量的現場檢查教材或手冊。

——加強對監管執法工作的統一領導,成立央行執法領導機構。現在具有行政處罰和行政復議職能的各級人民銀行相應成立了行政處罰委員會和行政復議委員會等非常設機構,功能相對單一。可以在此基礎上成立一個央行執法委員會。該機構可作為人民銀行的非常設機構,不占人員和機構編制。該委員會按照監管工作“一盤棋”的思路運作,職能涵蓋對監管工作的全面部署和統一安排、監管實施、案件會審、行政處罰、行政復議和組織培訓。每年年初各監管部門將全年監管工作計劃報送委員會,委員會召開各監管部門參加的協商會議,據此對全年監管工作進行綜合安排,制定該分支機構對轄區內金融機構年度現場檢查計劃。在對外開展檢查時,由執法領導機構一個口子對外,統一配置和調度檢查人員,杜絕以往的“各自為政、各路出擊”的現象

——增強現場與非現場監管工作的計劃性。在目前的管理體系下,現場檢查工作計劃由大區行確定比較合適,總行對一些共性的、突出的、亟待了解的問題,在年底前作為次年的檢查計劃下達給大區行,大區行在此基礎上再根據轄區的實際情況,及時確定本轄區次年的現場檢查工作計劃,然后由執法領導機構統一下達給各中心支行。中心支行再將檢查計劃進行系統安排,使時間安排、人員調配和檢查內容都做到協調一致,避免重復檢查、重復處罰和檢查碰車等現象。同時,對于非現場監管工作,年初可根據不同時期的監管重點,及時調整報表的格式、內容與報送方式。對需經各級人行審核批準的事項,在不同時期的側重點也可有所不同,但是其調整應是自上而下有計劃實施的。

篇2

“一行三會”金融監管組織架構已定,如何實現國際標準框架下金融通用信息共享,是目前比較現實的。本文擬從中國金融體系與IMF金融部門分類比較著手,中國金融統計與GDDS間的差異,對今后中國金融統計方向作一試探性思考。

一、中國金融統計與國際統計標準的比較

2002年4月中國加入IMF(國際貨幣基金組織)GDDS,從金融體系設置看,中國與IMF金融機構分布基本一致;但從金融統計看,中國與國際公認的統計標準仍然存在著不小差距。

關于金融統計,IMF是這樣闡述的:金融統計是指涵蓋生活中所有金融存量和流量數據。GDDS主要分四個部分:(1)統計數據的范圍、頻率和及時性;(2)公布數據的質量;(3)公布數據的完整性;(4)公眾的獲取。下面就中國金融統計與GDDS差異逐一比較分析。

1、中國目前金融統計范圍:1、貨幣當局(中國人民銀行);2、存款貨幣銀行;3、特定存款機構等。具體講,主要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社)、政策性銀行、財務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租賃公司、郵政儲匯局等。

IMF統計框架主要包括存款公司和金融公司兩大概覽。存款公司概覽是由中央銀行和其他存款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加總合并而成,是宏觀經濟分析的核心數據。金融公司概覽是在存款公司概覽基礎上再合并其他金融公司的數據,是分析經濟部門與非常住者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擴展數據。中國目前還沒有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編制出完整的金融概覽,公布的貨幣供應量,沒有涵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外資銀行在華的分支機構、居民的外匯交易活動等。證券市場和保險市場資金活動分別由證券監管部門和保險監管部門統計,這種資金跨市場運行與市場統計不適應,也與金融統計這一概念不相符。中國中央銀行金融統計反映的僅是貨幣當局和存款貨幣銀行統計數據合并的銀行概覽,而不是金融概覽。

在編制頻率和及時性方面,目前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收集編制銀行數據,頻率符合月度要求,及時性高于GDDS要求,約為月后20日內。

2、公布數據質量差異GDDS從兩個方面來評估公布的統計數據質量:提供統計數據的文字說明和提供統計數據的交叉檢驗。GDDS選定兩條規則作為評估統計數據質量的標準:一是提供數據編制方法和依據資料來源;二是提供統計項目的構成要素及與其相關的統計數據的核對方法,并提供構成要素與綜合統計框架的比較和核對方法。中國金融統計過多地注重微觀上具體操作細節,很少涉及金融統計規則、金融核算形式、金融工具及其衍生品的等問題,統計方法具有明顯的拼盤式組合特點。統計組織架構設置不清晰,數出多門,難以統一,后續檢查考核薄弱;數據信息分散,難以有效集成,造成資源浪費或統計“盲區”;科目和統計項目調整頻繁,數據核對難度大,可比性較差。盡管目前分析框架、概念、定義和分類是按IMF的《貨幣統計手冊》執行的,但在數據質量上還很難達到 GDDS標準,也沒有對公眾公開。

3、公布數據的完整性為了監督統計數據的完整性,GDDS規定了四條檢查規則:一是必須公布編制統計數據的條件和有關規定;二是關于數據公布前政府從內部獲取數據的說明;三是政府部門在數據公布時的評述;四是必須提供數據修正方面的信息,并提前通知統計方法的重大修改。對這一標準,中國金融統計還存在很大差距,除第三條金融統計數據公布的同時,附有統計部門數據說明外,其他三條都沒有對外公布。盡管《統計法》對收集數據的權限、數據保密等有所規定,但對數據源的真實性、信息泄密法律追究等沒有明文規定,無法對公眾公布。關于數據公布前,可獲取數據的政府部門及人員有具體規定,但沒有對公眾公開說明。至于第四條,中國金融統計指標修訂較為頻繁,但公眾幾乎無從知曉。對于統計方法的重大修改,偶爾能在專業性刊物上見到一些概念性修訂說明,公布的深度和廣度遠沒有到位。

4、公眾的獲取對于這一點,GDDS提出的建議是:一是提前公布日程;二是向所有有關方同時發送。或許是長期習慣性使然,的數據主要是銀行信貸收支系列,載體主要是《中國人民銀行季報》、《中國人民銀行年報》和IMF的《國際金融統計》,很難見諸于國內大型綜合性報刊。公眾獲取數據范圍、時間有限,至于提前公布數據日程,即使是金融系統內部媒體也難得一見。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在框架下,縮小與GDDS間的差距應是中國金融統計的方向。

二、中國金融統計發展方向的三點思考

1、金融統計法制建設的完善。依法統計顯得日益重要,但中國統計法制建設明顯滯后。《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頒布實施已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于1987年2月實施,2000年最后一次修訂,這與中國2002年4月加入GDDS不相適應。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統一編制全國金融統計數據、報表,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以法律形式賦予了中央銀行負責金融統計職能。《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條規定: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統一編制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統計數據、報表,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這兩部法律對中央銀行及銀監會統計范圍進行了概念性界定。建議對統計對象、統計、統計及統計人員泄密及瀆職行為如何追究法律責任等進一步予以明確。

篇3

財務2016年工作總結及2017年工作計劃安排范文(1)

2016年財務科在公司領導的正確指導下,一絲不茍地開展工作,以高度的責任感做好公司的財務統計工作,下面是我們2016年的工作情況總結:

一、以質量貫標為契機,不斷增強全員的預算管理意識。

2016年市局(公司)將我公司列為第一批質量認證達標單位,職工的質量規范意識明顯增強。我們以此為契機,根據財務管理的特點以及財務管理的需要,及時出臺了局(公司)《全面預算管理制度》,各科室站所分別配備了預算管理員,從而使每項工作有計劃、有落實、有監督、有考核。在費用控制方面,一是采取定額包干的方式,將手機、座機費、辦公費、油料費定額控制,節約歸已、超支自負,培養了職工的節約意識。二是采取預算審批的方式,對定額以外的費用,必須先層層審批,沒有審批發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在現金預算方面,為提高現金預算的準確性,在實際支付時做到,沒有現金預算項目的不予支付,超預算支付標準的不予支付,從而提高了現金預算意識。在職工借款還款方面,規定了借款必須于出發后xx日內還款,并將其寫入科室方針目標,確實起到了降低借款數額,減少資金占用,避免呆帳發生的積極作用。通過預算管理這一有效的管理手段,職工的規范意識進一步增強,促進了各項工作的開展。

二、以培訓為動力,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業務水平。

幾年來,市局(公司)一直把人員培訓視為企業發展,增強企業競爭力的突破口,財務管理工作同樣迫切需要素質較高的會計從業人員,因此我們根據實際工作的要求,年初就制定了基層會計人員培訓計劃,有步驟有目的的進行培訓,2016年共舉辦了三期會計人員培訓班,分別學習了《會計法》、《煙站財務管理核算辦法》、《企業管理工作意見》、《工作質量與方針目標考核辦法》。通過學習,進一步了解了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懂得了基層煙站會計人員的工作要求,如何更好地做好基層財務工作等。提高了干好基層財務工作的主動性與積極性。

同時,我們還加強了財務科全體人員的業務培訓,財務科全體成員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學習,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在市局組織的大比武中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同時在財政局組織的財務基礎工作檢查中,得到好評。財務科成員更是把提高自身素質當成是能否勝任工作,能否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的頭等大事來做。積極進取,努力學習,2016年先后有三人次參加了全國會計中級職稱考試,二人次參加了全國會計初級考試。煙站會計人員也有多人次報名參加了全國會計初級考試。局(公司)全體財務人員業務技能水平不斷提高,為干好工作提供了素質保證。

三、以考核為手段,促進財務基礎管理水平的提高。

隨著企業管理的進一步深入,財務的管理職能逐漸增強。2016年,市局(公司)為加大責任制考核力度,保證責任制的貫徹落實,專門成立了考核組織,財務科同企管科及辦公室一起積極參與考核,嚴格按責任制考核兌現,保證了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體現了責任制的嚴肅性與公正性。 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借市局(公司)的考核體系,采取了工作質量與方針目標的考核機制,將管理的要求與重點,納入工作質量與方針目標考核。制定了煙站會計、保管方針目標工作質量考核標準,將科室費用預算、職工借款寫入方針目標。通過月份考核與工資掛鉤,季度與獎金掛鉤等兌現按《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法》的要求,全面提高財務核算質量,實事求是的體現財務經營成果,做誠信納稅單位。并順利通過每年一次的國稅、地稅關于納稅情況的檢查。

這就強化了財務的監督管理職能,規范了各站所經營行為,有力保證了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積極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搞好公司財產物資的清查與盤點。

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財務的管理職能日益顯現。財務管理參與到企業管理的方方面面,從物資采購中的比價采購小組到基建的招投標,再到廢舊物資的處理等等,財務科都參與其中,起到了其應有的作用。

為加強對基層站所各項財產物資的管理,迎接各級的指導于檢查,通過現場清查,由物流服務中心建立了煙站、管銷所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登記臺帳。2016年6月份,財務科全體成員利用晚上的時間,加班加點對各煙站煙用物資的扶持兌現情況進行了核查,通過核查,提高了基層會計、保管的責任心,規范了煙站的會計基礎工作,有效的防止了錯誤的出現。這就加強了管理,確保了財產物資的帳帳、帳實相符,提高了財產物資的利用效能。

五、搞好財經秩序整頓工作,全面做好迎接審計的準備。

根據上級局(公司)關于財經秩序整頓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公司自身的實際,認真搞好自查與整頓,特別是把整頓工作視為規范企業經營行為的良機。首先,對2016年以來的卷煙購、銷、存業務認真檢查,并與煙廠核對一致,確保做到帳帳、帳實相符,沒有發現違反規定的行為,保證了自查工作的質量。其次,對基層站所進行全面審計,加強對金曾會計人員的指導。從會計基礎工作導演用物資的扶持兌現,再到煙葉收購中涉及到的財務工作,財務科人員都一一指導到位,規范了會計的基礎工作,為迎審計署的檢查做好了充分的準備。

六、加強資金管理,減少資金占用,提高資金利用率。

2016年初,我公司資產負債率高達,為了切實降低資產負債率,從點滴做起,控制資金占用,提高資使用效率,首先對欠款情況進行了分析,會同各業務科室積極回收貨款。其次做好現金預算的預算和編報,防止資金的積壓。第三、嚴格執行省資金結算中心的管理規定,從嚴控制煙站資金占用,將物資銷售款及時要求上劃。從而減少了資金占用,降低了財務費用,提高了企業經濟效益。

七、2017年財務工作計劃

為全面搞好2017年全面預算管理與財務管理工作,我們計劃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根據上級公司下達的預算指導意見,進一步搞好預算管理工作。預算管理作為財務管理中的重要一環,與全面做好財務工作息息相關。在2017年的工作當中,要進一步加強對科室、站所的費用預算指導與預算管理,認真做好預算的分析、分解與落實工作,使全面預算管理真正成為全員預算管理,讓預算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二)結合iso9000質量認證,當好領導的參謀,確保完成上級局(公司)下達的各項指標。2016年,公司已走上了良性發展的快車道,卷煙銷售與煙葉經營質量不斷提高,企業資產得到進一步凈化與整合。結合市局(公司)貫徹9000質量認證體系,本著“嚴、深、細、實”的原則,全面強化兩煙責任制的制定與落實,在千辛萬苦抓增收的基礎上,千方百計研究節支,力爭完成各項任務指標。同時,認真研究搞好多種經營工作,圍繞盤活資產,對現有閑置的網點和煙站進行對外租賃;認真清理往來帳戶,大力回收貨款,減少資金占用,提高企業資產負債結構,降低企業資產負債率。根據上級公司物資采購的要求,進一步健全物資比價采購制度。

三)繼續開展會計從業人員的培訓活動,進一步搞好煙站的基礎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企業越發展進步,財務管理的作用就越突出。所著企業的不斷發展壯大,對財務管理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為了適應這一要求,就必須繼續開展會計從業人員的培訓,提高會計從業人員的水平。在提高會計人員水平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檢查督促與指導,搞好會計的基礎工作,為更好的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總之,2016年財務科的工作在各位領導的支持與幫助下,在各科室和基層站所的配合下,按照黨委的部署和安排,認真組織落實,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是,2017年的任務更重,壓力更大,我們財務科全體成員將變壓力為動力,積極進取,開拓創新,充分發揮財務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核心作用,為企業的發展壯大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財務2016年工作總結及2017年工作計劃安排范文(2)

在新區黨委和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公司財務部以項目建設為中心,多渠道籌措資金、推進PPP運作模式,加強內部財務管理,圓滿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務,現將相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況

㈠廣開渠道籌措資金保證項目建設需求

隨著(2014)國發43號文件出臺,政府融資平臺融資受到很大限制,傳統的對融資平臺銀行貸款基本停止供給,政府債務一再縮緊,公司逐漸過渡到通過市場化手段籌措資金,離開了政府及財政支持的融資工作面臨更多的困難。盡管如此,新區2016年融資工作還是取得了可喜的成績。

2016年新增到位資金201800萬元,已撥付使用資金158640萬元。具體情況為:

1、發行債券xx萬元,已撥付使用xx萬元;

2、孫水河項目在農發行爭取貸款資金到位xx萬元,暫未用;

3、豐園棚改項目在國開行爭取政府采購貸款到位xx萬元,項目未啟動,資金未用;

4、建設銀行上年放貸資金xx萬元已撥付使用;

5、專項基金新增到位xx萬元,撥回使用xx萬元。

6、爭取保障房建設配套專項資金xx萬元

㈡加大力度推進PPP項目建設

一是推進了新區保障房安置基地及配套道路建設項目落地,該項目是湖南省首批示范項目之一,總投資10.6億元,項目于11月29日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了正式開標,目前進入合同談判階段;二是派出專門力量參與孫水河項目和高鐵站北片區開發項目的推進,目前已基本完成可研報告編制及前期合規性審批部分工作,已進入方案評審階段。

在PPP項目推進中財務融資部著重在項目整體策劃、投入產出經濟測算、社會資本投資人采購方案、合同談判等方面進行了重點把關,極大的維護了新區的利益。

㈢及早規劃了2017年的籌資思路及完成了部分工作

2017年擬通過發行私募債及PPN的方式籌措資金,目前已完成部分工作。

一是完成了債券及PPN向政府的報批工作;二是通過比選確定了私募債發行券商和會計師事務所,并開始進場工作,策劃了2016年收入及資產整合的方案;三是已啟動2016年度PPN銀行授信和評級工作。

㈣積極配合了政府審計工作

今年全國審計署實施的穩增長審計及書記市長離任審計在新區現場審計達二個多月時間,涉及財務融資部的工作量大,我們一是積極主動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二是做好相關的溝通解釋工作。

㈤加強了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一是今年更換了用友軟件,進一步規范細化了項目核算,便于加強財務管理,同時,增加人員力量后,確定了專人對接兩個片區,理順了工作關系;二是加強了資金月度計劃管理。每月25號至30號做好下月資金計劃,做到量入為出。三是加強了資金成本管理。在資金籌措及資金使用上我們將資金供應和資金成本緊密結合起來,盡量爭取低成本資金,盡量爭取有計劃打緊資金投放使用。2016年債券發行根據使用情況采取二次發行方式,節約成本近7000萬元;對農發行的資金投放頂住了來自各方壓力,對沒有啟動的項目堅決拒絕了投放要求,節約成本近1000萬元;同時,對未使用的債券資金通過銀行競爭比選提高了存款利率,增加了利息收入。四是配合了紀檢的各項內部自查自糾工作,規范了資金支付流程及要素。

二、2017年工作思路

1、通過發行債券、PPN及其他融資方式籌措資金20億元;

2、全力協助二個以上PPP項目落地;

3、協助組建ppp項目公司,制訂財務監管制度,根據要求派出財務監管人員;

篇4

為做好立法調研工作,廣電總局法規司、電影局配合國務院法制辦教科文衛司,分別于3月9日、11日組織召開了以繁榮電影創作、推動中國電影“走出去”、促進電影發行放映繁榮發展、完善電影攝制法律制度為主題的4個專題調研座談會。國務院法制辦教科文衛司負責人一行,總局電影局、法規司主要負責同志參加了座談。

國務院辦公廳年初播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電影產業繁榮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了加快電影產業繁榮發展的10項主要措施,其中包括支持電影企業多方面拓寬融資渠道,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國有和國有控股電影企業重組上市,以及抓緊推動建立完善促進電影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重點推進電影產業促進法的制定和公布實施等。

意見指出,電影是深受人民群眾喜愛的文化娛樂形式之一,電影產業屬于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資源消耗少、環境污染小的文化產業。大力繁榮發展電影產業,對于加強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對于擴大中華文化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電影業深化改革、銳意創新,產品日益豐富、市場日益活躍,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意見提出到2015年底電影產業的總體目標是:建立健全市場公平競爭、企業自主經營的電影產業運營體系,市場運作、企業經營、政府購買、群眾受惠的電影公共服務體系,依法行政、科學調控、保障有力、管理有效的電影行政管理體系和覆蓋城鄉的電影數字化發行放映網絡,全面提高電影的創作生產能力、經營管理能力、科技創新能力、公共服務能力和國際傳播能力,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多出效益,不斷滿足城鄉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

意見提出了10項主要措施:

一、在數量穩定增長的同時,更加突出提高質量。

在數量穩定增長的同時,更加突出提高質量,面向群眾、面向市場,大力實施精品戰略,努力多出優秀作品。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精心組織生產好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謳歌真善美、鞭撻假丑惡,反映現實生活和人民主體地位的重點影片,著力強化思想性、藝術性和觀賞性的有機統一,充分發揮電影在振奮精神、增強信心、凝聚力量、促進和諧方面的積極作用。積極扶持現實、農村、少數民族以及少兒題材的電影故事片創作,積極促進動畫片、紀錄片、科教片以及適合網絡、手機等新媒體新形式傳播的產品的生產,努力形成多類型、多品種、多樣化的電影創作生產格局。切實加強影視制作、動漫等產業基地建設,努力推進電影創作生產的集約化、規模化發展。加強特種電影的研發。進一步改進政府評獎,開展積極健康的文藝批評,努力營造良好創作環境。建立健全政府資金投入機制,繼續執行電影精品專項資金等制度,使政府資金在引導創作、繁榮創作方面發揮更大的效益。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于進一步支持文化事業發展若干經濟政策的通知》(〔2006〕43號)要求,繼續設立電影精品專項資金,用于扶持本區域重點影片拍攝項目。充分運用文化產業發展資金,加大對電影創作生產的扶持力度。

二、加快推進國有電影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

加快推進國有電影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和支持文化企業發展兩個規定的通知》(〔2008〕11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加強政策和資金支持。以創新企業品牌為核心,以提高影片質量和市場營銷能力為龍頭,整合制片發行放映資源,延伸產業鏈條,推進跨區域、跨行業、跨所有制發展,著力培育發展一批國有或國有控股龍頭骨干企業,增強國有經濟控制力和活力。加快發展一大批“專、精、特、新”的中小企業。鼓勵社會資本投資,積極發展多種所有制形式的電影生產企業,在法律法規許可范圍內,減少審批環節,簡化審批手續,優化審批服務。對非公有制電影企業在投資核準、土地使用、財稅政策、融資服務、對外貿易等方面給予國有電影企業同等待遇。

三、進一步深化院線制改革,大力發展跨區域規模院線、特色院線和數字院線。

進一步深化院線制改革,大力發展跨區域規模院線、特色院線和數字院線。積極探索院線經營規律、營銷方式和管理經驗,加強全國電影放映票務系統建設和管理,不斷提高影院經營服務水平。著力發展主流院線市場,大力開發二級市場和社區電影市場、農村放映市場,積極開發電影的電視點播、家庭影院放映、互聯網點播、手機等移動多媒體播映等市場,加快形成傳輸快捷、覆蓋廣泛、層次多樣的現代電影市場體系。進一步擴大國產影片發行放映,認真落實年放映國產電影時間不低于年放映時間總和三分之二的有關規定,切實加強國產影片發行放映考核獎勵。繼續執行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制度,用于加強電影行業宏觀調控和促進國產電影發行放映。

四、大力支持城鎮數字影院建設。

將城鎮數字影院建設和改造任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精神文明建設總體部署,納入城鄉建設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重點推進。堅持政府推動和市場運作相結合,采取信貸、稅收優惠、補貼獎勵等多種手段和措施,加強城鎮數字影院建設,鼓勵各類資本投資建設商業影院和社區影院。國家給予必要資金支持中西部地區中小城市及縣城的影院建設,各地對建設項目選址、立項、征地、投入、辦證等給予大力支持。對城鎮數字影院建設使用國有土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的,給予土地供應支持,其中只有一個意向用地者的,可按法律法規規定以協議方式供地。投資者要專地專用,不準改變用向。

五、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電影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

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電影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積極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拓展適合電影產業發展的融資方式和配套金融服務;對符合信貸條件的電影企業,金融機構應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和利率,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支持具備條件的電影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和利用銀行貸款等多種融資手段,多方面拓寬融資渠道,擴大規模,壯大實力。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國有和國有控股電影企業重組上市。積極探索建立電影風險投資機制,各地可以利用中小企業創業、發展等投資基金支持電影風險投資,鼓勵大型企業通過參股、控股等方式投資電影,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團體依法發起組建各類電影投資公司,努力培育電影領域戰略投資者。

六、積極推動科技創新。

鼓勵開展電影產業領域基礎性、戰略性和前瞻性的新技術研發和應用,努力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電影技術創新體系,鼓勵電影技術企業開展電影技術研發和基礎設施設備改造。實施電影數字化發展規劃,大力推廣數字技術在電影制作、發行、放映、存儲、監管等環節的應用。提高國家中影數字電影制作基地的經營管理水平,形成集約化生產能力。引進消化吸收國際先進技術,加強自主創新,加快完善符合我國電影產業發展要求的數字電影標準體系,提高電影數字設備國產化水平。研究開發數字電影技術服務體系,加快建設全國和省級電影數字化服務監管平臺,完善0.8K數字電影流動放映,1.3K、2K數字電影放映的市場服務和技術監管系統。加快研發網絡實時監控系統技術,完善數字化分發和接收系統。抓緊實施資料影片數字化修護工程,加快數字影片節目庫的建設和利用。

七、大力實施農村電影數字化放映工程。

大力實施農村電影數字化放映工程。積極培育發展多種所有制形式的農村電影院線公司和農村電影放映隊,普及數字化流動放映,有條件的地方可充分利用鄉鎮綜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建立固定放映點;建立健全公共財政保障機制和公益版權片源保障機制,加大投入、改善服務、創新機制、加強管理,積極推動農村電影放映規范化、制度化、長效化;鼓勵電影企業深入城鄉社區、廠礦、校園、軍營和廣場等開展公益放映活動。大力提倡電影發行放映企業采取優惠票價等多種方式滿足農民工、城市低收入居民等群體的觀影需求;繼續加大對少數民族語言電影譯制工作的扶持力度,保障少數民族群眾看懂看好電影。將觀看愛國主義教育影片納入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為學生放映的愛國主義電影所需經費從公用經費中開支,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影視教育經費納入公用經費開支范圍。

八、積極實施電影“走出去”戰略,努力增強國際影響力。

積極實施電影“走出去”戰略,落實國家鼓勵和支持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優惠政策,通過現有渠道,加大對電影產品和服務出口支持力度,努力形成長效機制。加快培育海外營銷的市場主體,加大國產影片海外推廣營銷力度,拓展渠道,完善網絡,探索建立國產影片海外推廣營銷體系,推動國產影片進入國際主流電影市場;支持電影企業、電影作品參加重要的國際電影節展和交易市場,進一步辦好“上海國際電影節”等活動;推動“中國電影頻道”等采用頻道時段合作、有線電視網絡租用及互聯網等新媒體手段加快海外落地步伐,擴大用戶規模;積極與各國政府、國際電影節展組委會、電影機構、社會組織、行業協會等建立廣泛友好的合作推廣機制,進一步加強對外合作拍片,繼續舉辦好中國電影展等活動,努力增強國際影響力。

九、不斷完善監管體系。

抓緊推動建立完善促進電影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重點推進電影產業促進法的制定和公布實施,制定和完善深化電影改革的相關配套政策。加快地方電影行政管理職能歸口劃轉工作,著力推進各級廣電部門進一步轉變職能、理順關系、優化結構、提高效能,建立權責一致、分工合理、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電影行政管理體制,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強化市場準入管理,嚴把立項、備案、審查、發行放映和播出等關口,規范互聯網電影傳播秩序。切實加大執法力度,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手段強化監管,防控各種形式的非法電影,堅決打擊電影走私、盜版等違法犯罪活動,保護與電影有關的知識產權,規范放映行為,維護市場秩序。統一規范電影產業數據統計工作,保證電影市場信息全面、準確、公開、透明。充分發揮電影行業協會、專業學會等社團組織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樹立良好形象。

十、大力加強隊伍建設。

創造條件,完善措施,積極發展電影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加強在職人員的學習培訓和實踐鍛煉,努力造就遵紀守法、愛國敬業、德藝雙馨、技藝精湛、具有廣泛社會影響力的優秀人才,重點加強創作、技術、經營、管理等各類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高度重視青年人才的培養和使用,不斷優化人才隊伍結構。高度重視既懂藝術又懂現代信息技術的復合型人才,既懂經營管理又有外語交流能力、熟悉國際運作的外向型人才的培養。積極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優秀電影人才脫穎而出的體制機制。

意見指出,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電影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積極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拓展適合電影產業發展的融資方式和配套金融服務;對符合信貸條件的電影企業,金融機構應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和利率,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支持具備條件的電影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和利用銀行貸款等多種融資手段,多方面拓寬融資渠道,擴大規模,壯大實力。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國有和國有控股電影企業重組上市。積極探索建立電影風險投資機制,各地可以利用中小企業創業、發展等投資基金支持電影風險投資,鼓勵大型企業通過參股、控股等方式投資電影,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團體依法發起組建各類電影投資公司,努力培育電影領域戰略投資者。

篇5

(一)內設機構

**省國家稅務局內設12個行政處室,級別為正處級;另設巡視工作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干部管理辦公室。

1、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系統的年度工作計劃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保密、調研、政務信息和外事工作;負責稅收宣傳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指導辦公自動化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主要負責人:*)

2、政策法規處

進行稅政調查研究;研究稅制改革和完善稅收管理體制的有關問題;擬定稅收綜合業務的規章制度;負責稅收業務的協調和法律事務;對稅收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稅收法規文件的清理、鑒定及匯編工作;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辦理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等事項。

(主要負責人:*)

3、流轉稅管理處

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種的征收管理和稅政業務;貫徹執行流轉稅法規、規章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定有關流轉稅征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推廣和管理增值稅防偽稅控;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種的日常稽核和檢查工作。

(主要負責人:*)

4、所得稅管理處

負責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等稅種的征收管理和稅政業務;對分管稅種的具體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擬定所得稅征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企業所得稅的日常檢查;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制度管理工作。

(主要負責人:*)

5、征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研究制定有關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指導稅務登記、征管質量考核、納稅申報和稅收資料的管理;管理普通發票;指導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負責組織征管軟件和除涉及增值稅征管以外的稅控器具的開發、推廣和應用工作。

(主要負責人:*)

6、財務管理處

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項管理制度;組織內部審計和政府采購工作。

(主要負責人:*)

7、計劃統計處

編制、分配稅收計劃,組織并檢查稅款入庫工作;制定稅收計劃和統計工作制度;對稅收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管理重點稅源;進行稅收能力估算和稅收宏觀分析;負責稅收票證的印制和管理。

(主要負責人:*)

8、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負責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應用和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騙稅檢查。

(主要負責人:*)

9、國際稅務管理處

負責國際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涉外稅務審計、情報交換、我國及外國居民跨國收益稅收監管等國際稅務事項管理;負責涉外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管理并對執行情況和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國際稅務事項。

(主要負責人:*)

10、人事處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監督檢查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領導干部的離任審計及出國政審工作。

離退休干部辦公室(副處級,掛靠人事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主要負責人:*)

11、教育處

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國稅文化建設和干部能力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稅務培訓機構和教育經費的管理工作。

(主要負責人:*)

12、監察室

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的干部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主要負責人:*)

巡視工作辦公室。負責巡視工作的綜合協調、政策研究、制度建設、文件起草、巡視組人員管理、后勤保障;研究、組織、協調本省的巡視工作;承辦總局巡視辦、省局黨組和紀檢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負責人:*)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局機關、直屬機構和事業單位(稅務干部培訓中心除外)的黨務、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黨群工作。

(主要負責人:*)

(二)直屬機構

**省國家稅務局設2個直屬機構,級別為正處級。

1、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計劃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對下級稅收檢查情況進行復查復審;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主要負責人:*)

2、直屬稅務分局

負責對所轄部分省屬以上企業的監控、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采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主要負責人:*)

(三)事業單位

**省國家稅務局設5個事業單位,級別為正處級。

1、信息中心

組織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絡與綜合數據庫;實施應用軟件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應用;負責全省國稅數據的加工、存儲、及管理工作;負責技術培訓工作。

(主要負責人:*)

2、機關服務中心

擬定局機關行政事務和后勤服務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局機關財務、固定資產和房產;負責基建工作;負責水電氣設備、車輛的購置、使用、維修和管理;負責局機關稅務服裝的制做和發放、辦公用品等物品的購置、保管和分配;負責生活保障、來賓接待、會議安排、環境衛生、安全保衛、社區工作;負責局機關職工醫療保健、計劃生育等工作。

(主要負責人:*)

3、**省稅務干部學校

負責系統國稅干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更新知識培訓的具體工作;負責高層次和專門人才教育培養;負責遠程教育和管理;負責全系統各類考試工作的組織實施;承擔稅收課題科研和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和科研等工作。

(主要負責人:*)

4、稅收科學研究所

組織、指導、協調全系統的稅收科研工作;完成上級下達的調研課題和任務;組織全系統稅收科研成果的鑒定和推廣;跟蹤經濟和稅收形勢發展變化,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組織有關稅收調研成果的評選和獎勵;辦好稅收宣傳、科研刊物;承擔稅務學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主要負責人:*)

5、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

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注冊登記、年檢等工作;負責稅務師事務所機構的審核、報批并對其執業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檢查;負責注冊稅務師的后續教育和稅務師事務所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注冊稅務師協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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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辦法全文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民用建筑節能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民用建筑節能,是指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規劃、設計、建造、使用、改造等活動中,按照有關標準和規定,采用符合節能要求的建筑材料、設備、技術、工藝和管理措施,在保證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內環境質量的前提下,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

第三條 本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工作遵循政府引導、市場調節、社會參與的原則,通過提高節能技術標準,加強節能管理,實現節約能源、改善環境、社會受益。

第四條 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的綜合統籌、監督、協調工作,具體負責民用建筑建造、使用、改造方面的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民用建筑規劃、設計方面的節能監督管理工作;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民用建筑供熱方面的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發改、財政、統計、農村工作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民用建筑節能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區、縣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民用建筑節能管理的組織領導工作。

第五條 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制本市民用建筑節能專項規劃,民用建筑節能專項規劃的主要指標應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市和區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專項規劃制定民用建筑節能年度工作計劃。

第六條 新建民用建筑、實施節能改造的既有民用建筑的建筑節能責任由建設單位承擔。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檢測單位、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等單位及其相關人員,按照規定承擔設計、施工、監理、檢測、施工圖審查等方面的建筑節能責任。

民用建筑使用中的節能責任由所有權人、運行管理人、使用人按照規定或者約定承擔,沒有規定或者約定的,由所有權人承擔。

第七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提高節能意識,采取節能措施,加強日常行為節能。

新聞媒體應當加強民用建筑節能宣傳工作,普及建筑節能科學知識,引導、鼓勵社會公眾節能行為。

第八條 本市民用建筑節能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本市地方標準。根據本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制定嚴于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地方標準,地方標準可以制定強制性條文。

第九條 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規劃等部門,定期本市推廣、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設備、技術、工藝目錄,并實行動態管理。本市推廣安全耐久、節能環保、便于施工的綠色建材,禁止生產和使用粘土磚、粘土瓦、粘土陶粒。

第十條 本市實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分類公共建筑能耗定額管理、能源階梯價格制度,具體辦法由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集中供熱的公共建筑實行熱計量收費制度,集中供熱的居住建筑逐步實行熱計量收費制度,具體辦法由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十一條 本市建立民用建筑能耗統計制度,具體辦法由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統計、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民用建筑的所有權人、使用人、運行管理單位和能源供應單位應當配合建筑能耗調查統計工作,并按照規定提供統計調查所需要的資料。

第十二條 本市在民用建筑中推廣太陽能、地熱能、水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民用建筑節能項目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享受稅收優惠和資金補貼、獎勵政策。

本市節能專項資金中應當安排專門用于民用建筑節能的資金,用于建筑節能技術研究和推廣、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應用、建筑節能宣傳培訓以及綠色建筑和住宅產業化等項目的補貼和獎勵。

鼓勵以商業銀行貸款、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推動民用建筑節能工作。

第二章 新建民用建筑節能管理

第十三條 本市編制、調整城鄉規劃時應當充分考慮氣候、地形地貌、資源等條件,按照建筑節能與宜居的要求,對區域功能、人口密度、能源消耗強度、基礎設施配置等進行統籌研究、合理安排。

第十四條 新建民用建筑在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時應當包括建筑節能內容。

達到國家規定的規模和標準的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單獨編制節能評估文件,由發展改革部門組織節能評估并出具節能審查意見。建設單位應當將節能審查意見中的能源利用方案、能耗指標和提高能效的要求轉化成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 新建民用建筑的設計說明應當注明符合建筑節能標準、符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意見要求的具體措施。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應當按照建筑節能標準和規定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且涉及建筑節能內容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履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程序。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采用符合建筑節能要求的建筑材料、設備和施工工藝;在施工作業中,應當按照本市綠色施工管理規程的要求進行綠色施工。

在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之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組織建筑節能專項驗收。

第十七條 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全市建筑材料使用管理信息化監控平臺,實行建筑節能材料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建筑節能材料的相關信息,對涉及建筑節能效能的建筑材料實施重點監管。

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報送相關建筑節能材料的數據信息。

第十八條 新建民用建筑應當按標準和規定安裝能耗計量設施,大型公共建筑應當安裝能耗分項計量設施。新建民用建筑安裝供熱計量與溫控裝置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熱量表經計量檢定合格;

(二)溫控裝置具有檢測合格報告;

(三)供熱計量裝置達到數據遠傳通訊功能;

(四)建筑物室內分戶安裝采暖溫度采集遠傳裝置。

供熱計量與溫控裝置安裝應當便于日常巡檢、維修,并保證正常運行。

第十九條 采用集中供熱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開工前與供熱單位簽訂集中供熱設施的運行管理合同,明確供熱計量與溫控裝置的采購、技術標準及安裝要求。供熱單位采購供熱計量與溫控裝置,對裝置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參與采暖節能工程分項驗收中的供熱計量與溫控裝置安裝工程驗收工作。供熱計量與溫控裝置不符合要求的,供熱單位不予驗收。

第二十條 本市新建民用建筑執行一星級綠色建筑標準。

根據民用建筑節能管理需要,部分新建民用建筑應當按照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或者住宅產業化要求進行建設,具體范圍由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規劃等部門確定,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實行動態調整,并制定年度建設計劃。

確定為按照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或者住宅產業化要求進行建設的項目,相關建設標準或者要求應當在土地出讓條件、選址意見書或者規劃條件中明確。

第二十一條 市規劃、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按照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的民用建筑進行綠色建筑評審,對評審合格的民用建筑,頒發綠色建筑設計、運行標識,并按照規定給予補貼或者獎勵。

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房屋銷售場所、房屋買賣合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中明示所售房屋的建筑節能設計指標、綠色建筑星級、可再生能源利用情況、供熱方式、供熱單位及供熱計量收費方式、節能設施的使用與保護要求等基本信息。

第二十三條 由農村集體組織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的三層以上建設項目應當執行本市建筑節能設計標準。

農村村民自建住宅的,鼓勵其采用建筑節能設計,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和清潔能源。經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農村村民自建住宅符合本市農村村民住宅節能標準、采用清潔能源的,市和區縣財政部門可以按照規定給予補貼。

第三章 既有民用建筑節能改造

第二十四條 本市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且有改造價值的民用建筑逐步實行節能改造。區、縣人民政府負責統籌推進本行政區域內的節能改造工作。在實行抗震加固、老舊小區改造時,應當同時進行節能改造。

第二十五條 既有普通公共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所有權人在進行改建、擴建和外部裝飾裝修工程時,應當同時進行圍護結構的節能改造和能耗計量監控設施改造,并依法進行施工圖設計審查。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在進行改建、擴建時,應當同時進行能耗分項計量監控設施和用能系統節能改造。

未同步進行節能改造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改建、擴建和外部裝飾裝修工程的相關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市鼓勵對不符合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既有居住建筑進行圍護結構和供熱計量改造,改造資金由政府、所有權人共同承擔。既有居住建筑屬于職工購買公有住宅樓房性質的,改造資金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及原售房合同的約定承擔。

第二十七條 公共建筑的節能改造由建筑物所有權人負責組織實施,公共建筑的所有權人為分散業主的,由公共建筑的運行管理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居住建筑的節能改造,屬于政府直管或者單位自管的,由房屋管理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工作;其他居住建筑由區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區縣人民政府指定的有關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工作。集中供熱系統熱計量改造由供熱單位組織實施,負責供熱計量與溫控裝置的采購和組織安裝。

中央在京機關、軍隊、企業、事業單位的居住建筑,由房屋管理單位按照國家主管部門和市人民政府的規定組織實施。本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按照規定督促所監管企業做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

建筑物所有權人、管理人、使用人應當依法配合節能改造工作。

第二十八條 既有居住建筑實施節能改造應當制定改造工作方案。改造工作方案由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確定的負責組織實施工作的主體制定,并征求房屋所有權人的意見。改造工作方案應當確定實施改造的項目管理人,項目管理人承擔建設單位的法律責任。

第四章 民用建筑節能運行

第二十九條 實行物業管理的民用建筑,物業服務單位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承擔建筑節能運行管理責任。物業服務單位應當向建筑物所有權人提出建筑物節能運行的方案。

居住建筑的物業服務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節能管理制度,開展節能宣傳教育,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的節能管理工作。公共建筑的物業服務單位應當設立能源管理崗位,采用節能技術和管理措施,負責用能分類分項計量調控系統、數據遠傳系統的運行管理。

第三十條 公共建筑的所有權人應當采取節能技術和措施,采取建筑物用能系統節能運行方案,減少能源消耗。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使用人應當提高節能意識,在日常使用中注意節電、節水、節能。

第三十一條 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發展改革等主管部門確定重點公共建筑的年度能耗限額,對具有標桿作用的低能耗公共建筑、超過年度能耗限額的公共建筑和公共建筑的所有權人、運行管理單位定期向社會公布。

對超過年度能耗限額的重點公共建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要求建筑物所有權人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其采用節能技術,減少能源消耗。

第三十二條 本市建立公共建筑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和能源審計制度。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權人應當每年向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年度能源利用狀況報告。

年度能源利用狀況報告顯示建筑物出現能源利用狀況明顯異常或者超過公共建筑年度能耗限額20%的,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該公共建筑的所有權人實施能源審計。所有權人應當聘請能源審計機構進行能源審計,將審計結果報送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并依據能源審計結果加強節能管理和實施節能改造。

第三十三條 任何人不得損壞、擅自拆改建筑物圍護結構保溫層、供熱計量裝置與調控系統、能耗計量設施等。

第三十四條 使用空調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所有權人應當改進空調運行管理,充分利用自然通風,管理運行單位和使用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室內溫度控制。

第三十五條 新建民用建筑、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的供熱計量和溫控裝置經驗收交付后,供熱單位應當按照本市規定實行供熱計量,并與用戶簽訂按照供熱計量收費的供用熱合同。

供熱單位應當在民用建筑區的顯著位置公示實行供熱計量信息及其收費標準和收費辦法。應當實行供熱計量的民用建筑,供熱單位未按照供熱計量方式收取費用的,用戶可以按照供熱計量收費的基本熱價標準交納采暖費。

第三十六條 供熱單位應當負責并做好供熱計量與溫控裝置的管理、維護、搶修、更新改造等工作,并加強巡檢,提高節能運行水平。供熱單位應當定期監測水質,并在非供暖季,對供熱系統實施充水保養。

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做好本市供熱計量監督管理工作,暢通供熱計量投訴、舉報渠道,對用戶反映的供熱計量意見,及時受理和處理;發現供熱單位不按照規定實行供熱計量的,應當督促供熱單位及時整改,并移送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處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未按照民用建筑節能要求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的,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履行相關信息告知義務的,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公共建筑的所有權人在進行改建、擴建或者外部裝飾裝修工程時,未按照規定同時進行相關節能改造的,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重點公共建筑連續兩年超過年度能耗限額20%的,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未按照要求開展能源審計、未按照規定報送能源審計結果或者報送虛假審計報告的,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損壞建筑物圍護結構保溫層的,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可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損壞供熱計量裝置與調控系統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可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公共建筑的運行管理單位或者使用人不按照規定執行公共建筑室內溫度控制的,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新建民用建筑、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的供熱計量和溫控裝置經驗收交付后,供熱單位不實行供熱計量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供熱單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處3萬元罰款。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所稱的新建民用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擴建和翻建的民用建筑。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20xx年8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0號的《北京市建筑節能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建筑節能的重要性世界范圍內石油、煤炭、天然氣三種傳統能源日趨枯竭,人類將不得不轉向成本較高的生物能、水利、地熱、風力、太陽能和核能,而我國的能源問題更加嚴重。我國能源發展主要存在四大問題:

①人均能源擁有量、儲備量低;

②能源結構依然以煤為主,約占75%。全國年耗煤量已超過13億噸;

③能源資源分布不均,主要表現在經濟發達地區能源短缺和農村商業能源供應不足,造成北煤南運、西氣東送、西電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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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進一步做好就業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就業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59號)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扶持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的若干意見》(金政發〔20*〕10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就業工作促進社會和諧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強化政府責任,確立就業工作優先地位

(一)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領導責任。就業是民生之本。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各鎮鄉街道、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認真履行促進就業和擴大就業的重要職責;要把提高就業質量、增強就業穩定、促進社會充分就業、扶持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實施"創業富民、創新強市"作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和主要責任,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制定促進就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在經濟發展和調整產業結構、規范人力資源市場、完善就業服務、加強職業教育和培訓、提供就業援助等方面制訂具體措施,實現社會經濟與擴大就業同步發展。

(二)建立就業工作考核協調制度。建立市政府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明確職責和日常工作協調職能,將做好就業工作、就業政策績效、社會充分就業和扶持創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主要年度考核指標,考核各鎮鄉街道和各相關部門,并作為招商引資、項目投資的衡量標準內容。堅持就業聯席會議正常例會等制度,完善協調功能,建立統一領導、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發改、財稅、人勞社保、行政執法、工商、人行等部門要作為主要聯席會成員,按職責分工履行職能,并加強協調配合,及時交流情況,解決問題。要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以及其它社會組織的作用,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齊心協力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開發就業崗位,努力減少失業。要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布局,鼓勵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和第三產業,充分發揮我市非公有制企業、來料加工等行業在吸納勞動力就業方面的積極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業崗位。要積極做好高校畢業生等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失業人員再就業及退役軍人就業和創業工作。制定經濟增長與就業增加同步的產業政策,努力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的目標。各鎮鄉街道、各部門單位在安排政府投資和確定重大建設項目時,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充分考慮就業的因素,并處理好宏觀調控與增加就業崗位的關系。建立健全的失業隨機調查和失業預警制度,對因國內、國際形勢發生重大變化而可能出現的較大規模的失業情況制定失業預案,實施失業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局勢的穩定。

(四)健全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鎮鄉街道、各相關部門要把城鎮新增就業、控制失業率、失業人員就業、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消除城鎮零就業家庭、強化公共就業服務、加大就業資金投入和完善政策支持體系作為就業工作主要目標任務,逐級分解建立目標責任體系,并作為各鎮鄉街道和各相關部門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要將統籌城鄉就業、建立社會保障與促進就業聯動機制納入政府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市政府將按照目標責任制度的要求,依法加強對所屬部門和下一級政府的考核、檢查和監督,對促進就業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予以表彰和獎勵。

二、努力改善創業和就業環境,促進充分就業

(一)改善創業環境,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完善支持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的財稅、金融、工商、行政執法等方面的幫扶體系,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和創業扶持服務平臺。簡化程序,規范操作,提高效率,增加融資渠道,放寬市場準入限制,加強信息服務,創造條件為創業者提供項目支持,使更多的勞動者成為創業者。

(二)改善就業環境,依法規范招聘行為和企業裁減職工行為。加強對用人單位招用人員和職業中介機構從事職業介紹行為的依法監管,保障婦女、殘疾人、農村進城就業人員等各類勞動者享有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對就業岐視行為依法實施處罰。用人單位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裁減不足20人但占單位職工總數10%以上的,需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聽取工會或職工意見后,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裁減人員方案。

三、完善政策支持體系,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

(一)繼續實施各項優惠政策。《*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東政發〔2006〕82號)、《*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就業政策,促進困難人員再就業的通知》(東政發〔2007〕61號)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在20*年底前已審批但尚未享受到期的,繼續享受。其中稅收優惠政策審批期限延長至2009年底,扶持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2009年以后,登記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免收屬于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免收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二)認真落實失業人員自主創業政策。促進失業人員創業和充分就業,讓失業人員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是關注民生、改善民生的主要內容,各有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扶持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工作并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資金投入,切實做好幫扶工作。

1.進一步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對本市各類登記失業人員自主創業資金不足的,根據項目情況可提供小額擔保貸款,貸款額度1-5萬元,貸款期限2年,到期確需延期的,可展期一年。對提供有效抵(質)押物進行反擔保的失業人員,貸款額度可擴大至10萬元;對合伙經營的,可按每一名合伙者不超過3萬元,最高不超過10萬元標準的小額擔保貸款。財政部門要切實設立好貸款擔保基金,增加由貸款擔保基金直接為小額貸款擔保的方式。同時,失業人員也可自行選擇以下反擔保方式: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有穩定職業、單位正在為其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且已繳納一年以上的人員;以擁有所有權的房產等不動產進行反擔保的。

失業人員利用小額擔保貸款或自行通過其他途徑申請銀行貸款從事服務業項目(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除外),在小額擔保貸款標準額度內,對就業轉失業人員和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城鎮復退軍人據實全額貼息(展期不貼息),其他失業人員給予50%貼息(展期不貼息)。具體辦法由市人行牽頭會同市財政局、市人勞社保局共同制定。

2.建立和完善信用社區、創業培訓與小額擔保貸款聯動機制。對充分就業社區當年小額擔保貸款3人以上,到期貸款回收率達96%以上,并且進行借款人和社區簽訂《信用承諾書》,社區就業服務站建立借款人貸后管理跟蹤服務卡、同時積極配合欠款追索工作的,可授予*市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稱號。信用社區由市財政局、市人勞社保局、人行*市支行共同認定,每年認定一次,實行動態管理。市財政按信用社區當年小額擔保貸款發放總額的1.5%對信用社區核撥獎勵工作經費。

對信用社區內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和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創業項目經市失業人員自主創業服務中心開業指導專家組論證的人員自主創業的,經具體經辦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或擔保機構資信評估,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可免除反擔保手續。對因免除反擔保手續造成的貸款呆帳損失,由貸款經辦銀行和擔保公司分別承擔50%,市財政按相關規定核定后,分別給予貸款經辦銀行和擔保公司貸款呆帳損失承擔額60%的補償。

3.統籌解決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經營場地。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在政府投資創辦的商貿市場內首次經營滿1年以上的,每年給予年租金10%的優惠,年優惠最高不超過3000元,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在其他場所首次經營滿1年以上的,憑《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完稅或免稅證和戶籍地、經營地社區證明給予年租金10%的租費補貼,年補貼最高不超過2000元,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就業困難人員從事便民利民微利項目的,給予年租金15%的租費補貼,年補貼最高不超過3000元,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4.適當增加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的崗位補貼。享受失業保險金待遇的人員從事自主創業個體經營的,憑工商營業執照或有關證明,一次性給予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20%的自主創業補貼,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補貼。城鎮其他失業人員從事自主創業的,給予500元的自主創業補貼。就業困難人員自主創業從事文化產業和"三托"(托老、托幼、托病)、"三服"(家政服務、配送服務、保健服務)、"三管"(物品管理、車輛管理、公共管理)等便民利民微利項目的,按本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20%給予崗位補貼,期限為2年。

5.針對性減免一定的稅費。失業人員從事自主創業個體經營的(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除外),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符合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持《再就業優惠證》或《就業和失業登記證》人員從事自主創業個體經營的(限制行業同上),按每戶每年8000元定額依次減免其當年實際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審批截止日延長至2009年底,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6.認真做好失業人員創業服務工作。勞動保障部門設立失業人員自主創業服務中心,提供失業人員自主創業政策咨詢、項目推介、項目論證、開業指導、跟蹤扶持等"一站式"服務。建立一支由創業成功人士、專家學者、政府工作人員以及其他創業相關單位人員共同組成的創業服務專家隊伍,推動創業服務工作的開展。公安、稅務、行政執法、衛生、工商、消防等部門和金融機構應積極為失業人員辦理相關證照開設綠色通道,簡化相關手續,提供便捷服務。由失業人員創辦的經市失業人員創業服務中心開業指導專家組論證的、不危害公共安全的項目,給予3個月的孵化期;由社區組織的來料加工項目,給予1年的孵化期;失業人員從事設計、咨詢、中介、翻譯和"三托"、"三服"、"三管"等不影響周圍環境和居民生活的自主創業項目,經所在社區同意,本人已取得合法產權或使用權的住宅、輔房,可作為經營場所辦理工商注冊登記。失業人員從事其他個體經營的,憑建設、規劃、行政執法等相關部門核批的臨時用房或占道經營許可證辦理工商登記。

(三)完善就業援助制度,擴大就業援助范圍,切實解決各類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問題。

1.進一步建立健全的就業援助制度。全市上下要充分依托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公共就業服務平臺,以創建充分就業社區活動為載體,積極幫扶有就業愿望和勞動能力且積極求職的*戶籍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包括城鎮失業人員中的"4050"人員、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城鎮失業登記1年以上就業轉失業人員、持有《特困證》勞動力、農村低保家庭勞動力、需贍養經醫保機構確定特殊病種的直系家屬人員,農村復轉軍人和被征地農民中生活困難的"4050"人員;同時,各鎮鄉街道、社區要合理有效的開發公益性就業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業困難人員;要進一步完善城鎮零就業家庭申報認定制度,規范審核認定程序,建立專門臺帳,及時接受零就業家庭的就業援助申請,做到零就業家庭出現一戶、幫扶一戶、消除一戶,確保城市有就業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基本消除零就業家庭。對首次通過市級評估考核的充分就業社區或創業型社區給予2萬元的補助,通過市級復評的充分就業社區給予每年1萬元的補助。

2.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的人數,在相應期限內給予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機關、事業單位利用勤雜崗位(含社區從事就業援助崗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的,也按公益性崗位標準給予用人單位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按企業應繳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費最低標準之和計算,個人應交部分由個人承擔;崗位補貼標準按本市企業最低月工資標準的50%給予補助。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4050"人員在公益性崗位連續就業超過3年,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可適當延長。

3.鼓勵其他用人單位增加就業崗位吸納就業。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在相應期限內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社會保險補貼按企業應繳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費最低標準之和計算,個人應繳納部分由個人負擔。新增就業崗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按每招一名就業困難人員給予新增就業崗位1000元標準的獎勵。

進一步加大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貸款貼息支持力度,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新增加的崗位,招用符合貸款條件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20%以上(100人以上企業達10%),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根據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貼息貸款(貼息50%),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經辦銀行可按基準利率上浮3個百分點,財政貼息和呆、壞賬損失補助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用人單位當年新增就業崗位新招用本地勞動力20人以上,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沒有發生勞動違法違規行為,按規定向就業管理服務機構進行空崗報告和就業登記的,按新辦單位每招一名200元,非新辦單位每招一名500元標準給予用人單位新增就業崗位獎勵。

4.鼓勵"4050"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提高靈活就業人員就業的穩定性。對"4050"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或以靈活就業方式實現就業以及其他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月收入達到本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向戶籍所在鎮鄉、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或社區就業服務站申報就業,經市就業管理機構審核,財政部門審批,給予上年度本市平均工資11%的社會保險補貼,其中養老保險補貼為上年度市平均工資的6%;醫療保險補貼為上年度市平均工資的5%,連續享受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享受期滿,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齡不足2年的,可繼續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對在2009年內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且家庭有特殊困難的靈活就業人員,享受社保補貼的期限可再延長1年。

5.實施就業援助補貼。對本市城鎮戶籍,失業保險金領取期滿12個月以上未能重新就業,且因經濟困難未能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城鎮"4050"失業人員,給予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標準80%的就業援助補貼;對失業保險金領取期滿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2年,未能重新就業且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城鎮失業人員,按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標準的100%享受就業援助補貼至法定退休年齡。農村戶籍相同人員按城鎮標準的60%發放就業援助補貼。

(四)鼓勵失業人員從事來料加工。組織下崗失業人員從事來料加工,月收入達到本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可憑《來料加工勞務協議》等認定材料和個人社會保險費憑證享受最長不超過3年的社保補貼,補貼標準和從事靈活就業人員相同。從事來料加工全年收入達不到本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可按全年加工費收入總額除以本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折算給予社保補貼的月數。

(五)努力做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加強對高校畢業生的公共就業服務,積極為高校畢業生搭建公益性就業服務平臺,提供免費的政策咨詢、職業指導、求職推薦、未就業畢業生人事等服務。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廣泛開展技能培訓和就業見習。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管理等新興社會公共服務工作崗位上就業。大力推進大學生創業培訓,提高大學生創業能力,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促進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進一步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優惠政策,本市大中專畢業生畢業后一年以上未就業的,憑《就業和失業登記證》享受就業困難人員創業扶持相關政策。

四、開展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勞動者就業素質

(一)強化職業技能培訓。鼓勵支持各類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中心(機構)和用人單位依法開展就業前培訓、在職培訓、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特別是要進一步加大創業培訓力度,要完善培訓補貼與培訓質量,促進就業效果掛鉤機制,鼓勵勞動者參加各種形式的技能培訓,并給予相應的政策扶持。

(二)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或《就業和失業登記證》人員、高校畢業生、被征地農民、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以及進城務工的農村勞動者,憑《職業資格證書》或勞動就業部門確認的其它培訓證書及相關資料提供一次性的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三)培訓補貼標準:

1.創業培訓:對本市城鄉勞動者中有創業意向的、憑創業項目計劃書,自行選擇創業培訓基地或參加統一組織的創業培訓,憑《創業培訓合格證書》給予1500元的創業培訓補助(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天)。

2.職業技能培訓:對持《再就業優惠證》或就業困難人員給予800元以內,被征地農民及其他失業人員給予600元以內的培訓補助;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外來務工人員、本市勞動力)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并取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分別給予3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200元的政府補助。參加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后取得結業證書的給予每人80元的補助。

3.職業指導:失業人員參加勞動保障部門舉辦的就業指導、開業指導、就業政策、職業道德等職業指導的,按每人80元的標準撥付給培訓單位。

(四)進一步完善勞動預備制培訓。對有就業要求和培訓愿望的初高中畢業生實行3個月以上、12個月以內的預備制培訓。

要強化職業培訓促進就業的服務功能,努力提高技能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建立完善的定點職業培訓機構、培訓補貼和培訓質量掛鉤機制,充分調動職業培訓機構的積極性,提高政府培訓資金使用效率。

五、加強公共就業服務,建立就業援助長效機制

(一)完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依據《就業促進法》有關規定,培育和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及相關設施建設,逐步實現與職業培訓信息、社會保障信息的互聯與共享。完善人力資源市場信息服務體系,定期職業供求、工資指導價位和職業培訓信息,為求職者和用人單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

(二)鼓勵中介機構和街道(鎮鄉)社區就業服務站介紹失業人員就業。對成功介紹和幫扶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和創業的各類職業中介機構和街道(鎮鄉)社區就業服務站,按就業困難人員每人100元,其他人員每人50元標準給予職業介紹補貼,扶持創業成功的按職業介紹補助的2倍給予創業幫扶補貼。境外輸出機構成功輸出本地人員就業的,按就業困難人員每人600元,其他人員每人300元的標準給予境外勞務輸出補貼。

(三)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要進一步加強市、街道(鎮鄉)、社區(行政村)三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設,明確服務職責,規范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服務流程和標準,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按照"六到位"(機構、人員、經費、場地、制度、工作)要求,在街道(鎮鄉)建立綜合性的服務場所,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一站式"就業服務,社區(村)要設立服務窗口,開展公共就業服務。根椐就業服務工作日漸繁重的情況,合理增加并落實三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人員編制,并將公共就業服務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保障其向勞動者提供免費的就業服務。每個社區配備1至2名專職勞動保障服務工作人員,每個行政村根據工作需要配備1名專(兼)職勞動保障協理員。

(四)建立健全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制度。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負責為勞動者辦理、發放登記證,做好相應的登記、統計工作,并注明可享受的相應扶持政策,對就業困難人員在登記證上予以注明。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的城鎮常住人員,可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其中沒有就業經歷的城鎮戶籍人員,在戶籍地登記,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和其他非本地戶籍人員在常住地穩定就業滿6個月的,失業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記。具體登記辦法按上級規定執行。

六、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完善促進就業的資金保障機制

(一)根據我市的就業狀況和就業工作目標,要加大資金投入。在每年財政預算中安排就業專項資金用于促進就業工作,確保就業政策資金支出的需求。

(二)促進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要切實加強對資金拔付的審核、審批和支付管理,建立健全的資金運行全過程內控制度,具體資金管理辦法由市財政局、市人勞社保局另行制定。

七、加強宣傳督導,貫徹實施好《就業促進法》

(一)深入做好《就業促進法》的宣傳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就業促進法》及其促進就業政策法規,宣傳促進就業的好做法、好典型,宣傳和表彰勞動者轉變就業觀念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和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促進就業的先進典型,為貫徹《就業促進法》、促進就業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