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企業稅收籌劃范文
時間:2023-08-30 17: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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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商業連鎖集團企業常用納稅籌劃方法
(一)利用分支機構核算方式選擇進行的納稅籌劃
根據《公司法》規定:子公司具備一定的法人資格,需要依法負擔民事責任;分公司沒有相應的法人資格,自身具體民事責任交由總公司承擔。一般情況下,公司設置分支機構,而分支機構不具備法人資格,同時不可獨立進行核算,而由總公司集中進行所得稅繳納。企業可運用這一特點合理組織稅收籌劃對自身的所得稅壓力進行調節。企業在進行機構設立過程中須充分考慮,根據自身情況選擇設置子公司還是分公司。通常,選擇設立分公司比較有利,如出現總公司和分公司一方盈利、一方虧損的情況,盈利可在扣減虧損后再繳納所得稅,最終達到降低整體稅負的目的。
關于稅收優惠,假如只有企業的總機構享有一定的稅收優惠,可以設立分公司,由此分公司可以和總公司同時享受優惠政策;反之,假如只有分支機構所在地區存在稅收優惠,則企業可以設立子公司,也可以將之前的分公司重新進行子公司的注冊,由此使子公司享受優惠,實現稅收籌劃目標。
(二)存貨采購環節的納稅籌劃方法
關于總分機構的貨物配送,企業可以按照具體的需要加以科學的籌劃。總的來說,總部到分支機構操作較為簡單,依據“總部―分支機構”或者“總部―地區總部―分支機構”的形式,前者屬于內部移庫,總公司集中進行核算;后者可由總公司銷售給地區總部,此銷售價格可以結合總分部具體的應稅利潤進行制定。此外,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如向一般納稅人進行采購,采購價格非常高但是可抵扣17%或13%的進項,尋求小規模供應商進行采購,采購價格偏低,但是只能進行3%的抵扣。如企業向小規模納稅人進行采購,銷售時銷項稅可能是17%或13%,但進項為3%,稅差大,定價時要充分考慮該因素。合法運用各項稅收政策對具體的貨物采購流程進行設計,由此達到企業稅負減輕、毛利提高的目的。
(三)向供貨方收費方式選擇的納稅籌劃方法
大部分商業連鎖企業在同產品供應商進行合作時,都會結合具體的合同規定收取供應商相應的費用。通常來說涉及下列多項費用,比如管理費、廣告促銷費、商品上架費等,這些費用可統一稱為信息服務費。此外,企業同時需要根據年度銷售狀況按照一定的比例獲取返利,部分企業會收取高昂的服務費和返利,甚至高出產品進銷差價。針對企業向供貨單位收取各項費用與具體的商品銷售額、銷售量不存在必然關系的,同時企業提供勞務收入發票的,需要根據服務業標準征收增值稅,一般稅率為6%。針對企業收取供應商的和商品銷售情況有關的返利,需要根據平銷返利行為相關規定增加當期的增值稅,一般稅率為17%。由此企業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費用設置,合理安排服務費和返利,來實現稅收籌劃,假如需要抵扣更多進項稅,多收返利較有利,假如不需要抵扣,根據所提供服務收取的服務費僅需要上繳6%的增值稅。通常,商業連鎖企業會采用以下兩種方式和供應商進行費用結算:例如,當出現100萬元收入,根據合同約定,供應商需要向商場支付10萬的費用,其一是供應商向商場開出100萬的增值稅發票,而商場根據所提供的服務收取10萬元的費用,并向供貨商出具10萬元的發票,商場實際承擔稅收為10萬元的6%;其二,票扣方式,供貨商給商場出具一張抵扣費用之后的價值90萬元的增值稅發票,商場實際承擔的是10萬的17%增值稅,最終以抵減成本的方式減少成本,增加毛利。
(四)促銷方式的納稅籌劃
商業零售企業很多情況下為進一步拓展市場,提升商品銷售額,往往會利用各種節假日開展打折促銷活動,例如,返利銷售、降價銷售、買一送一等。連鎖零售企業在促銷時需要選擇合適的促銷方式,不僅需要結合具體的營銷效果,還需要充分考慮稅收成本。促銷方式不同,選擇的稅收籌劃方式也不同,在選擇促銷方式時可以結合扣除稅收后利潤確定合理的方式。企業的無償贈送將視同銷售行為需要計提銷項稅,但是有償贈送則不會另外增加稅負;降價或者打折促銷方式,可以使企業稅收和收入直接減少,但同時也會使供應商返利減少。買一送一的方式中,贈送商品視同銷售需要計提銷項稅;采取贈送折扣券的方式,在使用的過程中類似于打折促銷。
“營改增”之后,部分企業還可以通過商品和服務的組合銷售來進行稅收籌劃。比如,對一般納稅人而言,商品銷售的毛利一般需要征收17%的增值稅,而服務收入只需征收6%的增值稅。因此,企業如將收入中的合理部分作為后續提供服務的收入,既降低了稅負也提升了服務的內涵,如出售家電時,將部分收入作為后續提供延保服務的收入處理。
二、商業連鎖集團企業納稅籌劃面臨的風險分析
納稅籌劃風險主要是指因為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當中面臨諸多的不確定因素或干擾性條件,導致納稅人遭受稅收損失或付出一定的經濟代價的風險。
(一)納稅籌劃面臨的風險
1.政策風險
該風險是指企業在籌劃活動時,所制訂的籌劃方案和當前國家的法律政策發生了一定的沖突,由此給企業造成了一定的障礙。比如在該集團企業實際經營過程中,企業的管理及財務人員對稅收政策沒有進行正確全面的理解,而使企業面臨一定的風險。集團企業通常是由財務和會計部門來制定納稅籌劃,但是如果參與籌劃的人員缺乏足夠的專業知識,同時也沒有深刻理解稅收和法律政策,在制定納稅籌劃時必然會出現一定的偏差,最?K引起相應的籌劃風險。此外,還存在稅收政策調整所引發的風險,如“營改增”的政策變化。因集團企業所制定的納稅籌劃并非一成不變,籌劃工作也是隨稅收政策調整而改變的,假如稅收籌劃方案依然堅持原來的策略,一旦國家的稅收政策進行調整,以前所實行的方案則會變得不符合法律,由此使得稅收籌劃方案無效,進而引發相應的風險,遭受一定的損失。
2.經營風險
經營風險指的是因為企業在實際的經營過程中實施錯誤的經營策略,進而不利于實際經營的,或違背了企業未來的長效發展。根據現有的市場經濟條件分析,納稅人所遭遇的經營風險,明顯體現在投資決策所造成的風險。稅收政策屬于國家調控經濟所使用的杠桿工具,除了國家所制定的稅收法律法規,各個地區和省份也制定了相應的細則,兩者可能存在一定的差異。集團企業在組織稅收籌劃時,應從各個子公司所在地區細則的實際差別入手,否則極易造成稅收籌劃無效,同時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此外納稅籌劃需要一定的成本,在實際運營??中,不但涉及稅收籌劃所造成的成本費用,同時還有由于實行該項籌劃方案而舍棄其他利益所要面臨的風險。
3.財務處理風險
這一風險指的是集團企業在稅收籌劃時,會遭遇財務處理風險。財務機構作為企業最為核心的部門,負責企業各項財務工作,所制作的各項財務報表無論是年報、季報還是月報都必須準確、明了、有根據。但是根據當前對部分集團公開資料的財務狀況分析,其財務管理中依然會存在一定的缺陷,如未對相關財務風險加以很好的防控,致使稅收籌劃難以順利實施,會嚴重威脅企業未來的發展。進而,財務風險處理必定是企業后續稅收籌劃的重要內容,企業需要在這一方面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資源,就自身的財務工作進行相應的改革,可有利于財務風險的解決和處理,改善稅收籌劃效果。
(二)商業連鎖集團企業常用納稅籌劃方法及其存在的風險
1.利用設立分支機構核算方式選擇的納稅籌劃風險分析
首先,關于分支機構利潤分配方式及其相應的責任風險,分支機構自身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因此對于獨立分配利潤非常不利。與此同時,分支機構一旦遇到風險以及法律責任,往往會連累總公司的正常經營,但是子公司卻不存在這樣的顧慮。然后,商業連鎖企業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到底是采取統一核算還是進行獨立核算,針對各分支規模都相對大、業績相差很大的企業為保障各個機構虧損和盈利得以均衡可以進行統一核算。但需要注意的是,企業在進行機構的設立過程中必須進行充分的考慮,根據自身的情況確定設置子公司還是分公司,一般情況下設立分公司更有利。然而,設立子公司除了可享受當地的稅收優惠以及出于稅收籌劃的目的以外,對于企業集團來說還可能出于地區劃分或者業態整合的需要。因此,規模大的企業集團一般會將設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方式結合使用。例如,永輝超市屬于大規模的連鎖商業企業集團,就采取了兩種方式相結合方案,根據2016年半年報,其2016年上半年的營業收入為245億,2015年同期為208億,同期上漲了17.68%,截至2016年6月30日,下屬62家子(孫)公司,涉及四種業態,309家門店。
但是,該項納稅籌劃也存在不足。首先,該籌劃方式可能對企業稅收繳納的靈活性造成影響,未來其運行模式一旦出現變化,其所制定的稅收籌劃方案則無法再發揮效用,稅收籌劃方案極易失敗。其次,最新進入的企業所承擔的成本會提高,可能無法將其成本全部抵消,達到預期目標。
2.存貨采購環節的納稅籌劃風險分析
這一環節的稅收籌劃風險更多是體現在低價采購,高稅支出的問題上。比如,商品供應部由于不需要供應商發票直接以240萬元的價格采購了260萬元的材料,從表面上分析,這一行為為企業節省了20萬的成本,但是站在財務層面分析,企業不獲取發票,所支出的這240萬無法計入成本也無法將其進行稅前扣除,由此企業需要為這240萬承擔25%企業所得稅,價值60萬元;此外,因為企業沒有獲得相應的發票也無法有效的抵扣進項稅,企業需要根據240萬銷售額多繳納17%的增值稅,價值34.87萬元。因此連鎖企業在這一環節的稅收籌劃極易出現片面性風險,單純追求表面上的低價,最終反而造成了企業稅負的進一步加重。
3.向供貨方的收費方式選擇的納稅籌劃風險分析
該方式的關鍵是將供貨商收費得以合理的分解,但是企業也會面對片面性或者政策方面的風險。在選擇相應的收費方式的過程中,假如企業僅僅關注眼前稅負降低,過度提高服務收入的比例,會在加重供貨商負擔的同時,也忽視了企業長遠的利益,全局考慮可能不到位。但是由于各地優惠政策不同,以及政策的不斷變化,由此收費過程中也會使企業遭遇政策風險,導致企業稅負增加,面臨稅收籌劃風險。
4.采取不同促銷方式組合的納稅籌劃方法風險分析
企業所實行的稅收籌劃主要是運用國家稅收政策法規的差別以及彈性制定的,但各種稅收籌劃方案的特點是不同的,也會遭受企業外部環境極大的影響。在企業日常的經營過程中,最為有效且合理的促銷方式為打折銷售,效果最差的是銷售返還現金。企業在考慮促銷方案時,需要充分考慮成本組合以及扣除稅收后的凈利潤。此外,針對商場提供的各種抵扣券以及現金抵用券,如僅僅可在后續的購買當中使用,該形式只對資金自身的時間價值產生一定的影響,不會對促銷方式造成影響。所以商場在保障銷售增加的基礎上,打折銷售的形式對企業所造成稅負影響是所有方式中最為有利的。企業結合當前的具體情況確定的銷售方案并非是最佳的,需要結合時間環境的情況、產品供應商、稅收政策進行適時的調整,否則企業將因為方案的問題遭遇不同的風險。
三、商業連鎖企業納稅籌劃風險的防范與控制
(一)商業連鎖企業納稅籌劃風險防范
1.構建納稅籌劃風險防范機制
為快速高效的應對風險,企業需要建立相應的風險防范機制,從根本上控制稅收籌劃風險,為企業發展奠定基礎。其一,明確各項稅收籌劃影響因素,有針對性的組織各項活動。其二,和稅務局進行有效溝通,了解自身各項資料,掌握稅收最新動向,及時對稅收籌劃方案進行調整,更好地防止企業遭受風險和損失。
2.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
為控制和降低稅收籌劃風險,需要將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做到位。必須對自身的會計核算工作進行規范,保障企業賬務清晰明了,及時足額繳納稅款。此外,必須切實提升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確保財務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的提高。積極組織相關培訓活動,加強專業知識的學習。
3.強化和稅務部門的協調
為了更好地降低納稅籌劃風險,企業必須加強同稅務部門的溝通,有效規范自身的稅務籌劃工作。其一,可以明確具體的稅務流程,學習稅收法律政策,保障納稅籌劃方案合規。其二,及時向?務部門咨詢相關政策內容,明確各項條文規定,防止籌劃存在紕漏。
(二)商業連鎖企業納稅籌劃風險控制
1.規避納稅籌劃風險
制訂隨時規避風險的籌劃方案,較之應對風險的對策,該方案存在較強的局限性和不足,但屬于一項可以最為徹底消除稅收籌劃風險的方法。在方案籌劃環節,企業需要科學的預測自身可能會遭遇的風險,分析是否可以選擇規避稅收籌劃風險措施。
2.降低納稅籌劃風險
較之規避風險,降低風險更為主動。該方法含有損失抑制和預防兩個層面。由于企業做出的納稅籌劃反映出一種預先性,所以關于籌劃風險的預防和抑制更多的傾向于損失預防方面。
3.分散納稅籌劃風險
假如可以把稅收籌劃風險進行分解,分散在多個獨立企業中,可以降低由于風險導致企業遭受損失的程度。企業常常不可能僅僅針對一個商品、一項業務或者一個稅種組織稅收籌劃,必須進行全面的分析和考量,以企業的發展全局為著眼點,針對企業各項經營活動進行納稅籌劃。可以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根據時間、地點的不同,選擇不同的各項籌劃組合方案,可以針對同一項業務實施多項籌劃組合方案,假如相關方案的實施可以形成最佳組織,則可以很好地實現分散納稅籌劃風險的目標。
篇2
關鍵詞:施工企業;稅收籌劃
近年來,隨著國內建筑市場的變化,施工企業面臨的環境越來越復雜,如何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成為廣大財務管理人員共同思考的問題。稅費作為企業資金流出的一部分,對企業的現金流的重要性日益凸顯,企業的稅收籌劃也隨之成為一個重要課題。
一、施工企業稅收籌劃現狀
目前,施工企業的稅費主要以營業稅的就地繳納和企業所得稅的匯總繳納為主,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印花稅的繳納為輔。但由于各種主、客觀原因,施工企業在各項稅費的繳納和籌劃上存在以下問題:
(一)缺乏專業的稅收籌劃人才
從事稅收籌劃的人員,必須熟知稅法和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同時對企業的生產經營、財務管理、市場預測等也有相當程度的了解才能勝任稅收籌劃工作。而現階段施工企業普遍缺乏既精通稅法,又了解相關知識的人才。
(二)稅收籌劃存在認識誤區
在施工企業,許多人不了解稅收籌劃對企業的巨大意義,認為稅收籌劃就是采取一切手段少繳稅、不繳稅,甚至偷稅、漏稅。沒有真正理解稅收籌劃是在遵循國家稅收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納稅方案進行優化選擇,以減輕稅收負擔,取得正當合法的稅收利益的一種活動。
(三)對稅收籌劃中的風險重視不夠
企業在稅收籌劃過程中,因征納雙方對稅收法規認識存在差異等原因,使得稅收籌劃具有風險性。如不考慮這些風險因素,將會因錯誤的稅收籌劃給企業造成損失。
二、施工企業具體稅收籌劃
(一)營業稅稅收籌劃方法
新的《營業稅暫行條例》及《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的暫行條例與以前條例在許多方面發生的明顯變化。根據新條例,施工企業在進行營業稅納稅籌劃時可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努力加強材料管控
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大部分繳納的是營業稅,而企業為施工生產而采購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均為增值稅稅目。施工企業作為增值稅流轉最后一個環節,成為事實上的負稅人,其采購的材料、設備、配件均無抵扣項目。所以,在企業的日常施工管理中,材料的節超成為降低稅負的關鍵。企業應努力降低不必要的材料浪費和設備采購。
一個工程項目材料將占據總成本60%-70%的份額,對于規格相同或相似的材料,應避免貨出多門,與不同的材料供應商采購相同材料往往導致企業的計稅依據混亂,稅負居高不下。企業應堅持陽光采購和大宗材料招標,與信譽較好的供應商建立一種長期合作的關系,最大限度地降低原材料的價格,節約原材料采購費用,降低計稅依據,從而給企業帶來了明顯的經濟效益。
2.合理選擇施工場地
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國稅發[1993]154號)的通知:基本建設單位和從事建筑安裝業務的企業附設的工廠、車間,用于本單位或本企業的建筑工程的,應在移送使用時征收增值稅。但對其在制造的預制構件,凡直接用于本單位或本企業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稅。因此,施工企業生產水泥預制構件、其他構件或建筑材料的工廠、車間應盡可能的設在施工現場,以適用于稅率較低的營業稅(建筑業3%),而避免繳納增值稅的納稅風險。
3.巧妙利用營業差額納稅
新的《營業稅暫行條例》刪除了舊條例中關于建安企業實行分包或轉包的,以總包人為扣繳義務人的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若干廢止和失效的營業稅規范性文件的通知》(財稅[2009]61號)也廢止了“建筑業工程實行總承包、分包方式的,以總承包人為扣繳義務人;企業從事跨地區工程建筑業應稅勞務的以及企業在勞務發生地沒有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的,無論工程是否實行分包,稅務機關可以建設單位和個人作為營業稅扣繳義務人”的規定。
新法條的執行,意味著施工企業與無論是否實行分包,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均不再具有法定扣繳義務。舊《營業稅暫行條例》扣繳義務人規定的執行,使得施工企業和所屬勞務隊伍的營業稅以施工企業繳納為主。勞務隊伍和分包隊伍憑施工企業稅票,為施工企業開具勞務或分包發票。按照新的《營業稅暫行條例》施工企業法定扣繳義務人資格取消后,勞務隊伍和分包隊伍的發票以其自主繳納為主,若施工企業仍然代勞務隊伍和分包隊伍繳納稅款,則勞務隊伍和分包隊伍不能憑借施工企業稅票開具發票。
4.重視工程承包合同的簽訂
不同合同適用的稅率是不同的,施工企業在簽訂合同時應該引起足夠重視,在合法的前提下應當盡量選擇稅率教低的合同方式,比如施工企業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就適用建筑業3%的稅率,如果不簽訂承包合同就適用服務業5%的稅率。當承包有關安裝工程業務時,無論是否參與施工都應按照“建筑業”稅目適用3%的稅率繳納營業稅,如果施工企業只是單純地負責工程的協調業務,與建設方沒有簽訂建筑安裝工程合同按5%繳納營業稅。
(二)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方法
1.合理選擇公司設立地點
利用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對設在西部地區國家鼓勵類的內資企業,在2001年至2010年期間,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民族自治地方的內資企業可以定期減征或免征企業所得稅。對在西部地區新辦的交通、電力、水利、郵政、廣播電視企業,上述項目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的,可以從生產經營之日起享受“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政策。
因此,在西部及民族自治地區投資設立子公司,進行主要經營業務的轉移,一方面可以支持西部地區建設,同時也可以享受到較低的稅率優惠。
2.積極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根據新實施的《企業所得稅法》,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同時,國務院《關于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稅收優惠的通知》規定,五個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新設立的高新技術企業,還可以享受“兩免三減半”的定期稅收優惠。
3.恰當地設立子(分)公司
企業所得稅以法人為單位匯總納稅。因此,企業在設立業務部門時,可以適時選擇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設立的辦事機構或分公司可匯總納稅,而設立獨立法人的子公司,則要分別納稅。據此,對于企業新設立的業務部門,由于剛開始運作時,一般虧損較多,因此組織形式以分公司為宜,以實現總分機構盈虧互抵,實現節稅。對于目前虧損的子公司,可以考慮通過工商變更,將子公司變更為分公司,匯總繳納所得稅,從而起到降低集團稅負的作用。
4.做好子公司之間的合并、分立
除考慮企業集團整體戰略目標外,從稅收角度,對集團成員企業進行合并、分立等并購重組,可以降低企業集團的整體稅負。由于各成員企業所享受的優惠政策、收入的確認時間及方法、資產的計稅基礎、費用的扣除標準、應稅所得的實現過程、繳納稅款方式都存在差異,因此,按照有利于降低集團整體稅負的目標對各成員企業進行并購整合,能大大減少集團整體稅負,降低稅收風險,實現企業集團整體戰略目標。
結束語:目前,我國稅收政策變化很快,各種新的法律、法規不斷出臺,作為財務管理人員和稅收籌劃人員要不斷更新稅法知識,時刻關注財稅政策的變化,實時了解國家的稅收動態,從全局的角度把握好企業的稅收籌劃。一個成功的籌劃方案往往意味著企業對稅收法律、法規的全面理解和運用,對國家稅收政策意圖的準確把握。企業在具體稅收籌劃的過程中,其方法和思路并不應局限于本文闡述,還應以系統的觀點來精心安排,妥善籌劃,為企業實現預期利潤及目標,提高核心競爭能力而努力做好稅收籌劃工作。■
參考文獻
[1]全國注冊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教材編寫組 2011年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教材 稅法(Ⅰ)中國稅務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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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稅收籌劃的意義及特點
1.1稅收籌劃的意義
筆者認為稅收籌劃的意義在于企業或者股份制企業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通過對自身經濟活動的行為中所創造的利潤所需要繳納的稅額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一切合法的減少納稅額。從而將企業的利潤實現最大,成本降到最低。
1.2稅收籌劃的特點
第一,稅收籌劃具有合法性。企業的稅收籌劃必須以合法性為前提,企業作為納稅人,應當依照國家的相關法律在選擇納稅方案時做出最有利于自身發展的選擇。因此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具有服從配合國家稅法的意義。
第二,稅收籌劃具有事前籌劃性。企業在進行生產經營,投資活動等設計和安排時需要進行稅收籌劃。在現實的經濟活動中,由于特定經濟事項的發生使企業負有納稅義務,比如產品勞務銷售,貨物運輸后需繳納增值稅等,這便說明納稅義務的發生具有滯后性。但是稅收籌劃卻不同,他可以事先進行籌劃,這樣可以避免在實際經濟利益發生后所需繳納不必要的多余稅款。
第三,稅收籌劃具有明確的目的性。企業采取稅收籌劃目的是為了降低企業的成本支出,一般情況下,通過兩種方式來實現:第一種是稅負最低,即企業在選擇納稅方案時選擇稅收負擔最低的策略;第二種是延緩納稅的時間,即當企業所選擇的方案在繳納的稅款基本相同的情況下,盡可能晚的去繳納稅款。
2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必要性及涉及的稅種
2.1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必要性
第一,房地產企業稅收比例高。我國目前的稅收體系中,房地產企業需要繳納的稅款種類比較多且復雜,在短時間內,納稅人要想促使我國的稅收體制發生改變是不可能實現的,因此企業要想減輕自己的經濟負擔,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避稅,減少稅收成本,進行稅收籌劃。這樣才能使房地產企業在不斷變化與競爭的市場大環境中求得生存。
第二,房地產企業競爭壓力大。因為房地產業在我國的起步比較晚,發展還不充分,這就導致了企業的稅收政策在選擇上具有局限性,但是因為體制上的不完善,企業在稅收籌劃措施的實施上也提供了一定的發揮空間,所以如果企業在實施稅收政策時能夠合理地利用這些空間,企業整體的稅收籌劃水平就會獲得很大程度的提高。
第三,我國稅收環境不斷改善。隨著稅收體制在我國的逐步發展,我國正走向一個嶄新的稅收環境,從而也促進了企業稅收在減免、緩交時更加合理化與合法化,各種主觀因素對納稅征收的不良影響也逐步降低了,一個健康的納稅環境也為我國目前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施提供了良好的發揮空間。
2.2房地產企業涉及的稅種
第一,前期準備階段的稅種。房地產企業在前期準備階段的稅收繳納主要以耕地占用稅和契稅為主,耕地占用稅的繳納是用來保護耕地,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避免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占用土地資源,減少國家的耕地面積。耕地占用稅實行差別定額稅率,是一種一次性定額征收的稅種。如果房地產開發商將農民的耕地占用,就必須要在土地管理部門對其行為進行批準同意,占用耕地之日起的30日之內繳納耕地占用稅。主要類型包含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房屋贈予、房屋交換五項內容。由于我國的經濟發展具有不平衡性,結合各個地方的實際情況,我國實行了不同的契稅稅率,一般實行3%~5%的幅度稅率。
第二,房地產開發階段涉及的稅種。房地產企業按照自身營業額的3%進行繳納建筑營業額;在簽訂了實施建設施工合同以后需要繳納合同金額萬分之三的印花稅;同時還要根據施工所占地域的大小來繳納城鎮土地稅。
第三,房地產銷售階段涉及的稅種。一是營業稅。營業稅是提供應稅勞務,是對無形資產的和銷售稅的轉讓。在營業稅的發展階段主要是指以“建設”稅按照建設單位,在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的營業額,征收范圍包括建筑、安裝、維修、裝飾及其他工程業務。二是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對建筑結構和獲得的單位和個人,在收集房地產價值轉移稅。房地產企業主要以開發土地、建設施工、銷售樓盤作為自己的經濟活動來贏利。土地增值稅的超額累進稅率,不得超過與50%部分扣除項目金額的比值,稅率為30%,速算扣除系數為0。三是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是以企業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稅征收的對象。房地產企業轉讓或出租房地產取得的凈收入,必須納入企業的總利潤和繳納企業所得稅。一般采用25%的比例稅率。
3某房地產公司主要稅種的籌劃方案
3.1營業稅的籌劃
營業稅的關鍵在于營業額。實行稅收籌劃對于營業稅來說不是最優選擇,減少的稅收成本較少。但是營業稅在確定應稅營業額上變化的幅度卻比較大,但是這樣的彈性卻為納稅人的納稅籌劃提供了更大的發揮余地。營業額越大,就越需要通過稅收籌劃來減少營業稅納稅額,因此營業額的稅收籌劃方案還需要根據營業額的大小來制定,其目的最終是為了讓企業的營業稅稅收成本降低,從而給企業增加利潤。
3.1.1避高就低,降低稅負
本項目中,住宅按毛坯房銷售,而商鋪和車庫按裝修后的成品房出售。這里就需要籌劃由房地產企業完成的這部分裝修費用。規劃方法將房子裝修,裝修和設備安裝費單獨的合同,公司簽署了在商店和車庫銷售合同是根據毛坯房的價格計算,5%的營業稅計算,裝飾分公司和客戶房地產公司簽訂的裝修合同,所以房子裝修應繳納3%的營業稅。房地產公司有商店,其占地45920平方米,除此之外還有6000平方米的停車場。原本打算商店在6000元/平方米的平均銷售價格,按照2000元/平方米的均價車庫銷售,裝修費按每平方米500元的標準,商鋪,車庫300元標準每平方米。如果根據毛坯房銷售合同的標準組件,應繳納的營業稅如下:
商鋪銷售應繳納營業稅:459205×500×0.05=1262.8萬元
車庫銷售應繳納營業稅:6000×1700×0.05=51萬元
裝修應繳納營業稅:(45920×500+6000×300)×0.03=74.28萬元
這樣籌劃可以節約營業稅1437.6萬元-1388.08萬元=49.52萬元
3.1.2把價外費用剝離出去
該項目在住宅銷售的房地產公司,收集水、電、煤氣安裝費,維修基金設施費。通過業務的合理分離,分離費用規劃方法,同時在住宅銷售的房地產公司,所有收費由物業公司物業管理公司開具發票,收費,這費用是房地產物業出售。根據國家營業稅稅法相關政策,物業管理部門征收了業主們的水、電、暖、氣等相關費用,但是房地產公司并沒有進行對業主們收費,所以不需要繳納營業稅,不屬于法律范圍內。這一項可節約營業稅(300+3000)×480×0.05=7.92萬元,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0.62萬元。
3.2企業所得稅收籌劃
據查閱資料了解,我國在2008年實施了《企業所得稅法》,將企業的年度工資在稅前就扣除,也取消了工資稅,一些工資和福利都會大幅度地減少稅收,這意味著中國房地產企業的工資稅前扣除,這有可能擴展需要展示的更多工資支出。在這些項目的計算中如果把超支的職工福利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工資的形式進行結算,那么超支的部分就可以在稅前給予全額扣除。企業在自身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涉及的業務招待費不得超過年銷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是企業的一筆大支出,需要企業進行合理的安排與籌劃,企業在業務招待費方面應給予高度重視,在實際的經營活動中也可以在業務招待費與業務宣傳費的部分內容方面進行相互之間的替換。因此,房地產公司應該對企業的宣傳費、廣告費和招待費進行相應的規劃與控制,雖然不是主要成本支出,但也不能小視。
4結論
篇4
前不久。德國高科技公司英飛凌總裁舒馬赫語出驚人:英飛凌考慮將公司總部從慕尼黑外遷它國。這可以節省一大筆稅收支出。據悉,因中國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近幾年英飛凌在上海浦東工業園成立了中國總部(包括公司最大的軟件中心),在無錫建立了生產基地,在西安開辟了科研基地,并計劃在蘇州工業園成立一家生產芯片的合資企業。
眾所周知,英飛凌公司是以生產電腦芯片等高科技產品為主的高科技企業,是德國股票指數DAX中的一員,是德國高科技企業中的旗艦式企業,它在德國乃至于世界的高科技領域的地位是很高的。它究竟為何要外遷他國呢?據德國工商協會最近的一項調查表明,籌劃搬遷的公司并非英飛凌一家,有不少于25%的德國企業正在籌劃外遷。讓以英飛凌為主的德國企業外遷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德國政府每年居高不下、不斷增長的稅收支出,而外遷可以降低稅收支出。由此可見,外遷主要是以英飛凌為代表的德國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結果。那么,什么是稅收籌劃?如何進行稅收籌劃呢?
目前,我國稅收籌劃還處于初始階段。在實際工作中,人們對稅收籌劃的內涵及其應用還存在一些認識上的誤區。筆者立足于財務會計原理,并結合工作實際,談談自己的一些粗淺看法。
一、稅收籌劃的內涵
對稅收籌劃的定義,綜述國內外觀點主要有三種:第一種,認為稅收籌劃是通過預先諜劃進行偷稅、漏稅,甚至騙稅和抗稅的違法行為。九十年代以前,大部分國內人士,包括稅企,甚至理論界的一些人都這樣認為;第二種,認為稅收籌劃就是避稅,即通過合法子段減輕稅收負擔。九十年代,當時我們許多人包括一部分稅務干部在內都是這樣認為;第三種,認為稅收籌劃是企業對涉稅事項的計劃安排。具體的說,就是指納稅人在不違反具有法律效力的稅收法規的前提下。以企業最大經濟利益為目標,對涉稅事項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周密細致的計劃和安排的一項涉稅經濟活動。
筆者認同第三種觀點。應該說,稅收籌劃包括通常的節稅(指納稅人利用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的優惠政策達到不繳稅或少繳稅,以減輕稅負的經濟行為)、避稅(指納稅人利用法律漏洞或含糊之處來安排自己的經濟活動,以減少本應承擔的納稅數額的經濟行為)和稅負轉嫁(指納稅人通過提高商品售價或壓低商品購價等方法,把稅負轉嫁他人的經濟行為),而與偷稅、逃稅、騙稅等違法行為相對應。顯然,它包括符合立法原則的類似于稅收優惠政策的涉稅經濟行為,也包括因法律的漏洞或含糊之處而不繳或少繳稅額的涉稅經濟行為。它主要具有以下四個特征:
1、不違法性。這是稅收籌劃最基本的特征。不違法不等于合法,但大部分有關的報刊、雜志、專著或網站上,都將稅收籌劃(或納稅籌劃)定位在“合法性”上。筆者認為。這是不妥的。現實中納稅人從事經濟活動的最終目標就是獲取最大利益,而他們在涉稅方面的手段就是堅持一個原則:不違反具有法律效力的稅收法規。另一方面,“合法性”既包括符合立法原則和精神,又包括符合法律條文。但作為稅收法律法規的漏洞或含糊之處,則是不符合立法原則和立法精神的。它是因為政策制定者的疏忽,或是因為當時的條件還不成熟而暫不要求造成的。“疏忽”是因為對情況不了解,而“不要求”則是因為新生事物或特殊現象。疏忽是暫時的,政府會采取措施補救;對新生事物或特殊現象,只要是健康的、有益于社會發展的,當政者不會馬上去制定什么政策阻礙它的發展。即使會這樣,也不可能做得到、因為在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隨時隨地都會有許許多多的新生事物、特殊現象發生。
2、目的性。進行稅收籌劃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取得整體最大利益。有的人認為稅收籌劃的目的是為了實現稅收負擔最小化。筆者認為這種觀點是不對的。君不見一些設在我國特區的外資企業,出現了這樣的一種現象運用轉讓定價的方法將利潤逆向轉移到境外的高稅區。原因何在?原來他們在逃避我國的外匯管制,追求其集團總體利益最大化。
5、計劃性。籌劃就是計劃安排,而稅收籌劃是納稅人一種具有計劃性的涉稅經濟活動,而又是一項事前經濟活動。納稅人在進行籌資、投資、利潤分配等經營活動之前往往會把繳稅作為影響經濟利益的一個主要因素來考慮、而納稅行為則是在納稅人應稅經營活動發生后才發生的。比如,企業的交易行為發生之后,才承擔繳納增值稅或營業稅的義務。這就客觀上為納稅人提供了納稅之前進行計劃和安排的可能性。
4、專業性。稅收籌劃者必須首先對現行的稅收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非常熟悉,從法律條文到立法原則和精神;其次要還要對與稅收籌劃相關的法學、財務管理學、運籌學等學科了然于心。從業人員不能是一般的企業辦稅人員或會計人員,必須是經過專門訓練或深刻研究,同時具備稅收學、法學、財務管理學、財務會計學和運籌學等專業知識的人員。
二、納稅籌劃的現實意義
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1、有利于減少企業自身的“偷、逃、欠、騙、抗”稅等稅收違法行為的發生,強化納稅意識,實現誠信納稅。納稅人都希望減輕稅負。如果有不違法的方法可以選擇,自然就不會做違法之事。稅收籌劃的存在和發展為納稅人節約稅收開支提供了合法的渠道,這在客觀上減少了企業稅收違法的可能性,使其遠離稅收違法行為。
2、有助于優化企業產業結構和投資方向。企業根據稅收的各項優惠政策進行投資決策、企業制度改造、產品結構調整等,盡管在主觀上是為了減輕稅收負擔,但在客觀上卻是在國家稅收經濟拉桿的作用下,逐步走上優化產業結構和生產力合理布局的道路。
3、有助于提高企業自身的經營管理水平,尤其是財務和會計的管理水平。如果一個國家的現行稅收法規存在漏洞而納稅人卻無視其存在,這可能意味著:一方面納稅人經營水平層次較低,對現有稅法沒有太深層次的掌握,就更談不上依法納稅和誠信納稅;另一方面意味著一個國家稅收立法質量差,如果稅收法規漏洞永遠存在,這又怎能談得上依法治稅呢?
4、有利于完善稅制,增加國家稅收。稅收籌劃有利于企業降低稅務成本,也有利于貫徹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使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到有機結合,從而增加國家稅收。如稅收籌劃中的避稅籌劃,就是對現有稅法缺陷作出的昭示,暴露了現有稅收法規的不足,國家則可根據稅法缺陷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對現有稅法進行修正,以完善國家的稅收法規。
三、稅收籌劃的方法
要想深入了解稅收籌劃的方法,必須首先了解影響稅收籌劃的主要因素。影響稅收籌劃的因素有很多,概括起來主要包括稅收政策、納稅成本、投資結構、應稅收益構成、時間價值等。因此,我們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該注意:1、它屬于財務會計的管理范疇,其大小是可以通過財務會計來計算和反映的;2、它是一種降低企業經營成本的重要手段,與降低產品成本有著同等重要的經濟價值;3、它是市場經濟的必然產物;4、稅收籌劃的收益與風險并存。這樣,我們在進一步了解稅收籌劃的方法時,就必須考慮影響稅收籌劃的因素以及一些應該注意的問題。那么,進行稅收籌劃有哪些方法呢?
論文企業稅收籌劃問題探討來自
稅收籌劃的方法也有很多。筆者從財務會計角度考慮,認為可分為兩類:財務管理式籌劃和會計處理式籌劃。所謂財務管理式籌劃是指企業采用財務杠桿手段對其經濟活動進行財務管理技術的稅收籌劃,主要表現在管理方面而會計處理式籌劃是指企業通過會計方式對其具體經營活動涉及的會計事項進行多少的計量和大小的確認來實現稅收籌劃,主要表現在“計量和確認”。具體可分為六個方面:
(一)企業設立、分立、兼并和清算的稅收籌劃方法
1、企業設立的稅收籌劃:包括企業性質、從屬機構、注冊地點等方面的稅收籌劃。企業性質、從屬機構和注冊地點的不同所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是不同的。如前所述,企業進行經濟活動的根本目的就是獲取最大利益,稅收籌劃必須圍繞這一目的進行。
首先,從企業設立的性質看。內資、中外合資和外資企業的稅收政策不同,有的地方(包括國家和地區,下同)為了吸引外資,在稅收政策上,給予外資的比中外合資優惠,給予中外合資的比內資優惠,盡管不一定合理;就具體某一稅種來說,比如增值稅,當某個行業的毛利率(以一般商業行業為例,下同)小于4/17(約25.52%)時,申請一般納稅人比小規模納稅人稅負要輕,反之亦然。目前,大多數行業的毛利率小于這個比率。所以,企業都千方百計,找人托關系也要申請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以便減輕稅負;凡此等等。因此,對于不同性質的企業,國家從政治、經濟角度考慮,它們享受的優急政策是不一樣的,這給企業設立性質的稅收籌劃提供了一定空間。
其次,就企業設立的從屬機構來看。企業的從屬機構主要包括子公司、分公司和辦事處。這三種形式的從屬機構在設立手續、核算和納稅形式以及稅收優惠等方面是不同的。子公司雖是獨立法人,設立手續復雜,獨立核算和繳納所得稅等,但可以享受當地的稅收優惠政策;而分公司和辦事處則設立手續簡單,不獨立核算,也不獨立繳納所得稅,由總公司匯總繳稅,稅負較輕,但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因此,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該根據具體情況分析,選擇促使企業獲得最大利益、稅負較輕的方案實施。
再次,從企業注冊地點來看。在稅收政策上,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沿海經濟開放區、“老、少、邊、窮”地區和保稅區比其他非開發區享有更多的優惠。就稅率來講,一般地區是18%、27%,而特定地區是15%、18%、24%;現在的西部開發地區,國家和當地給了更多的包括稅收在內的優惠政策;另外,國際上還有“避稅港”等。它們都是企業稅收籌劃考慮的重點對象。筆者在文章開頭提到的英飛凌公司投資中國就是一個良好的例證。
最后,從企業設立時的投資行業和方式看。一方面,無論是生產性行業,還是非生產性行業,不同行業字有不同的稅收政策優惠,有的享受減稅,有的享受免稅,有的甚至享受退稅,這一點不難理解,尤其是高科技行業。這也就是為什么英飛凌準備在蘇州工業園建立芯片生產基地的原因。另一方面,無論是有形資產投資,還是無形資產投資,或是現匯投資。它們帶來的稅收負擔是不一樣的。如外商進口國內不能保證供應的機器設備、零部件或其它材料投資是免關稅和增值稅的;又如出賣專有技術是要交納相關稅金的,而以專有技術作價投資是可以免除這筆稅金的等等。
另外,根據稅收優惠政策,合理籌劃獲利年度,以減輕稅負,這也是一種重要的稅收籌劃的方法。
2、企業分立的稅收籌劃:分立是指企業因發揮專業化和職能化優勢,擴大整體利益,依法分為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的合法行為。包括兩種:一是企業以部分財產和業務增設一個新企業,原企業續存;二是一分為二,原企業注銷。就目前稅法而言,企業分立從某種程度來講,完全可以在實現企業最大利益的條件下減輕稅負。就拿所得稅來說,一般稅率為33%,而年應稅所得額在3萬以下減按18%征稅,年應稅所得額在3萬至10萬減按27%征稅。因此,企業可根據其所得利潤,事先籌劃,合法分立,以減輕稅負;再比如如上所述的增位稅,當某行業毛利率在25.529%以上、一般納稅人稅負比JJ、規模納稅人稅負重,一般納稅人可在不影響企業生產和經營的條件下,事先籌劃合理分立,以減輕稅收負擔,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
3、企業兼并的稅收籌劃:兼并是指企業因某種合法原因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合并成一個企業的經濟行為。包括新設合并和吸收合并兩種,它與分立是相對的,企業分立和合并都是為了其整體利益最大化。因此,也同樣是為此目的。比如盈虧相抵的籌劃獲利能力高的企業可通過兼并虧損企業來盤活其資產,以增大自身競爭優勢和能力,同時還可沖減利潤,少繳稅款。但必須注意:要符合稅法規定(尤其是手續)。再如吸收現金或收購股權的籌劃:企業合并若采取現金吸收合并時,產權關系明確,但被吸收方收到現金時必須繳納所得稅。而采取持有股份,雖不能一次性將全部股份轉移,卻不需繳納這筆稅款。
4、企業清算的稅收籌劃:清算是指企業依法除因合并和分立事由外宣告終止經營活動的法律行為。企業清算必然涉及清算所得和所得稅款,因此就有必要進行稅收籌劃。企業清算的稅收籌劃主要包括:清算所得中資本公積項目的籌劃和清算期限的籌劃。對資本公積中評估增值和接收捐贈項目,發生時不計征所得稅,而清算時應繳所得稅,即可延期繳稅。若其他條件不變。增值部分合法計提折舊,以減少所得稅額,從而實現減輕稅負的目的;一般地,清算期應單獨作為一個納稅年度,其間必有清算費用,如同時有大量盈利,則可籌劃合法適當延長清算期,以沖減利潤,減輕稅負。
(二)企業籌資和投資的稅收籌劃方法
就企業籌資而言,目前常見的籌資方式有:發行股票、發行債券、借款、集資和企業自籌資金等。方式不同,稅負不同,因此就存在很大稅收籌劃空間。一般地。單就稅負而言。自我積累比貸款重,貸款又比企業間拆借重,拆借又比內部集資重;另外,企業聯營和融資也是稅收籌劃常用的方式。聯營和融資均可實現資源配置的優勢互補,前者主要包括場地、人力和設備等全面的配置,以降低資金成本。而后者尤其指取得固定資產等使用權,支付的租金可在稅前列支,從而可以減輕所得稅稅負。總之,各種籌資方式的選擇并無定數,必須根據具體情況綜合考慮資金成本、稅負和收益等因素,以企業整體利益最大為目標進行選擇。
就企業投資而言,如果有多個投資方案,必須在綜合考慮稅負、時間價值和風險以后才可做出判斷。
(三)價格轉讓稅收籌劃方法
價格轉讓主要應用在關聯企業之間、表現為轉讓定價。轉讓定價各個國家是有嚴格規定的,因此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在稅法規定的限度以內,不得突破紅線,否則構成偷稅、逃稅。具體措施是:關聯企業之間的原材料、產品或勞務等采用“高進低出”或“低進高出”等辦法,將收入轉移到低稅負區,把費用轉移到高稅負區,以達到降低整體稅負的目的。特別是無形資產和內部貸款。無形資產一般沒有市場參考標準,它的價格轉讓比貨物和勞務更自由和靈活;總公司對下屬公司的內部貸款也是一項很好的價格轉讓措施,在許可限度內,對高稅區實行高利率貸款,對低稅區實行低利率貸款,以轉讓利潤來減輕稅負。
(四)存貨計價稅收籌劃方法
根據現行的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存貨可采用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毛利率法等方法中的一種或幾種。企業期末存貨與銷售成本成反比關系,并影響企業當期利潤:芳期初存貨不變,期末存貨低,則當期銷售成本高,當期利潤小,所繳所得稅少。不同的計價方法,對企業當期存貨、銷售成本和利潤以及所繳所得稅的影響是不同的一般來說,材料價格上漲,應采取先進先出法多計成本,以降低當期利潤從而降低稅負;若企業處在免稅期,則可選擇有利的存貨計價方式減少成本費用,增加當期利潤,使企業利潤最大化;芳企業處在征稅期,則可先選擇有利的存貨計價方式增加成本費用,減少當期利潤,以降低稅負。從長期來看,存貨計價對企業稅負沒有影響,實繳稅款應該是相同的,但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無異于“無息貸款”,何樂而不為呢!
(五)費用分攤稅收籌劃力法
企業發生各項間接費用的分攤方法主要有平均攤銷法和實際攤銷法等。最常用的是平均攤銷法,它是將一定時期內的全部間接費用進行平均攤銷。從而平均當期利潤,最大限度地抵消利潤,減少應稅所得額,降低稅負。特別是年度各期盈虧懸殊很大,或年度利潤在數百萬的企業。前者可相互抵消盈利,減少應稅所得額,以降低稅負;后者則可在合法的前提下,將費用提前攤銷,將利潤向后遞延到年終,推遲繳稅時間,實現“無息貸款”。但必須提醒大家:這樣做的前提條件是符合財務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
(六)企業購貨稅收籌劃方法
篇5
關鍵詞:營改增;企業;稅負變化;稅收籌劃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31-000-01
前言
當前,我國正處于市場經濟的重要轉型期,企業生存壓力逐日加大,實施營改增有利于改變企業稅負普遍過重的現狀,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促進企業轉型發展。但是,企業應對不力的話,稅負可能反而增加,給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帶來沉重壓力。如何順應時展形勢,牢牢抓住營改增的有利契機,實施稅務籌劃方案,在變革中謀求發展,是企業需要面對和解決的問題。
一、營改增的改革背景
營改增是指將征收營業稅的應稅項目改為征收增值稅。2012年開始,我國在部分城市的部分行業開始了營改增試點,2013年把試點擴展到全國,之后試點行業逐漸增加,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據統計,2012年到2016年4月間,我國試點營改增已累計減稅5000多億元。與營業稅相比,增值稅只是對產品或服務的增值部分進行征稅,避免了重復納稅。實施營改增可促進我國財稅體制改革,總體降低企業賦稅,實現結構性減稅的主要目標,并實現第二、三產業的有機融合,為產業發展帶來新的動力。
二、營改增背景下企業的稅負變化
實施營改增意味著企業必須從正規供應商處采購原材料,才能得到抵扣,這有利于規范企業經營行為,推動行業的優勝劣汰。I改增改變了重復征稅、無法抵扣、無法退稅的弊端,上游供應商繳納增值稅后,下游企業所需繳納的增值稅金為銷項稅減去進項稅,避免了重復納稅,稅收負擔得以大大減輕。營改增的全面實施可促進企業加大固定資產投資力度,不斷更新技術和設備,這將推動企業不斷轉型升級。當然,實施營改增對企業也有著不利影響。營業稅適用稅率一般為3%、5%,而增值稅是3%、6%、11%、13%、17%幾檔稅率,無疑增加了納稅成本,因此企業必須從供應商處取得足夠的增值稅發票,這為采購和財務管理增加了難度。另一方面,實施營改增對企業會計核算要求更高,難度更大,且納稅申報更為復雜,短時間內企業往往難以適應統一的稅收政策。而且,在稅制調整期間,稅務部門會加大對營業稅的清理與追繳力度,從實際情況來看,2016年前7個月我國營業稅執行數為1219億元,同比暴增30倍,其中5-7月的營業稅合計高達1160億元,這極大地加重了企業的稅負。
三、營改增背景下企業的應對之道
1.提高會計核算管理水平
營改增的總體減稅規模高達1.1萬億,這是我國政府實現減稅降負的大手筆。企業應積極做好營改增的應對工作,對財稅人員加強業務技能培養,并構建健全的納稅規章體系,讓財稅人員能夠迅速適應新稅改環境及相關業務流程,為企業開展納稅業務提供保障。企業必須改革計價模式,完善會計核算內容,設置相應的會計核算科目,使各稅收款項能夠清晰明確。在賬務處理方面,要完善整個處理流程,注意與之前收入及成本費用記賬核算的區別,通過準確核算各類稅額、編制財務報表來全面提升會計核算水平,要及時對進項稅進行認證和抵扣,嚴格按照會計核算程序開展稅務籌劃,以保證納稅活動的合法性,盡可能降低會計核算系統不健全、進項稅無法抵扣所帶來的不必要損失。
2.加強供應商及發票管理
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必須認識到采集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重要性,只有取得真實、合法的進項稅發票,才具備抵扣銷項稅金的條件。企業應對原材料供應商進行認真、全面、系統的篩查,與實力強、信譽好的企業加強合作,確保能夠取得符合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擴大進項稅可抵扣范圍,增加增值稅進項稅的抵扣額,最終減少稅負壓力。向外開具發票的時候,企業應當制定嚴格的規章和流程,保障整個過程和形式的規范性。企業要改變傳統發票管理模式,大力推行電子發票,在發票申請、認購等環節進行網上認證,這樣可極大程度地節約管理成本,大幅度提高了辦事效率。在日常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企業要確保所購進物資的合同流、發票流、現金流相符,實現“三流合一”。
3.主動開展稅收籌劃工作
在全面實施營改增的背景下,企業要想提高經營效益,就必須主動做好稅收籌劃工作。企業可制定完善的固定資產購進計劃,充分發揮所購入固定資產在增值稅抵扣環節的作用,適當購入自動化機械設備,從而增加進項稅抵扣,控制人工勞務支出,提高生產效率,從總體上降低稅負。在采購管理工作中,企業可采取集中采購或批量采購的方法,以增大對供應商的話語權,確保高質低價,還能保證獲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企業在簽訂合同與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當注重時效性,盡快取得進項稅發票,盡量延遲開出銷售發票,從而增加現金流量,最大限度地減少核算期間內稅負不均衡的現象。隨著我國“營改增”的推進,企業應將優勢資源集中投入到主營業務當中,并把非核心業務外包出去,從而優化成本費用結構,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最大限度地發展優勢項目。這樣既能節省人工費用的開支,又能獲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切實減輕經營負擔。財務人員應該努力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同時與主管稅務機關密切溝通,及時掌握增值稅最新稅收政策和動態,爭取稅收優惠,為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出力獻策。企業在經營活動中要做到依法納稅、合理避稅,必要時可向專業的稅務籌劃人員尋求幫助,獲得最有效的稅務籌劃方案,從而最大程度地享受“營改增”所帶來的好處。
四、結語
營改增是是我國一項重要的稅制改革措施,也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頭戲。經濟新常態下,市場環境日益復雜化,企業應順應時展形勢,密切關注政策及行業動態,抓住稅制改革帶來的機遇,充分落實基礎財務工作,加強供應商及發票管理,同時增強稅收籌劃的意識,有效運用稅收籌劃政策優化成本結構,以消減營改增的不利影響,實現效益性增長的目標。
參考文獻:
篇6
【關鍵詞】:生產性企業、稅收籌劃、節稅
生產性企業,就是從事商品實際生產的企業,主要包括:機械制造、電子工業;能源工業(不含開采石油、天然氣);建筑業;交通運輸業(不含客運)等。而采購,就是企業根據需求提出采購計劃、審核計劃、選好供應商、經過商務談判確定價格、交貨及相關條件,最終簽訂合同并按要求收貨付款的過程。在像機械制造業這樣的傳統制造業中,采購成本一般占產品總成本的50%~70%。有統計表明,采購環節每節約1%,企業利潤將增加5%~10%,采購環節管理的好壞,已成為企業降低成本,提升運營效益的關鍵因素。因此對生產性企業的采購環節進行稅收籌劃是很有必要的。[1]
采購環節的稅收籌劃
一、企業進貨渠道的稅收籌劃
企業采購物品的來源主要有兩個:一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二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我國增值稅法規定:小規模納稅人自身不得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為其代開專用發票。許多企業武斷地認為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的材料不能作為進項稅額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掉。于是對于許多可以選擇進貨渠道的企業,在購貨單位籌劃中出現一邊倒的現象,即總是選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作為購貨單位。然而一些不能隨意選擇進貨渠道的企業則陷入了兩難的境地,因為他們在經營過程中十分必要的要接觸很多小公司或者個體戶,和這些小規模納稅人的合作是長期的而且是重要的,而要求每一個小規模納稅人都開具專用發票是比較困難的。在與這些小企業往來的過程中,大企業往往因為拿不到一般發票或專用發票,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徒增了稅務成本。
針對這兩類企業,筆者認為:
1、第一類企業的做法是一個籌劃的誤區。增值稅是一個中性的稅種,如果是管理科學、核算精確的小規模納稅人,其專用發票可由稅務機關核準后代開。而且盲目的選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為購貨單位不一定能節稅。
案例1:企業向一般納稅人采購價值2000元的物品,進項稅額應為340元(2000×17%=340),若不含稅銷售價為2200元,則銷項稅額為374元(2200×17%=374);企業向小規模納稅人采購時,價格浮動可能更大一些,如采購價為1700元,則進項稅額為102元(1700×6%=102),若同樣以2200元的銷售價出售,銷項稅額為374元。比較兩套方案,會發現從小規模納稅人(2200-1700-374+102=228)處采購的產品稅后利潤比向一般納稅人(2200-2000-374+340=166)采購多62元(228-166=62)。
2、第二類企業只要進行科學的籌劃,其所遇到的問題也是可以解決的。筆者認為,既然經常要和小規模納稅人合作,大企業不妨在企業以外再開設一個單位作為小規模納稅人。這樣,當需向大企業采購時,就用自己一般納稅人的身份;當需要向小企業采購時,就用自己小規模納稅人的身份。因為作為小規模納稅人:
⑴可以不建立帳簿(零散繁雜的業務對建賬的企業來說是一項麻煩的工作);
⑵定期定額征收稅款(不用精確的算出收入支出,稅務管理簡單)
⑶無須收取專用發票(可以與各種客戶往來)
二、企業購貨規模與結構的稅收籌劃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往往會非常重視其產銷規模與結構,而對其采購時的購貨規模與結構沒有予以應有的重視。同產銷規模與結構一樣,購貨規模與結構存在一個大小與合理與否的問題。市場需求決定了企業的產銷規模和結構;而產銷規模與結構又制約著企業的采購規模與結構。一方面,企業不能花錢購進利用率低下甚至閑置的產品,存貨管理的要求便是以最少的資本控制最大的資產。另一方面,我國是屬于生產型增值稅國家,購買固定資產的資金是需要計征增值稅的,所以為了減輕稅負,為了有效利用資產,企業應該依據市場需求及自身的生產營運能力確定一個適當的采購規模和合理的采購結構。
三、企業簽訂經濟合同時的稅收籌劃
企業在采購環節最重要的一步就是簽訂經濟合同,合同一旦簽訂,就必須按照上面的條款進行相關的經濟活動。也正是因為其重要性,簽訂經濟合同時的陷阱也很多。這里,我們就與稅務相關的兩點問題作簡要地分析:
1、分清含稅價格與不含稅價格的稅負
簽訂合同時,要明確價格里面是否包含增值稅,因為含稅與不含稅的價格將直接影響企業繳納稅額或抵扣額的大小。許多不懂得稅務管理與籌劃的采購人員只注意合同中寫明的價錢的高低,卻沒有看清楚合同里面的價格是不是含增值稅。
案例2:一種原材料,售價100元的與售價102元的區別在于前者是含稅價格,后者不含稅。生產型企業作為買家,按100元的含稅價格購買,支出100元,可以抵扣14.53元的進項稅,實際成本是85.47元;按102元的不含稅價格購買,直接支出102元,可以抵扣17.34元的進項稅,實際成本84.66元,顯然賣價高的原材料劃算,所以采購時一定要注意分清賣方提供的價格是含稅價還是不含稅價。
其實,通過對以上的案例進一步分析,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同樣的價格條件下,價格含稅對賣家有利,對買家不利;價格不含稅對買家有利,對賣家不利。
2、分清稅法與合同法
采購固定資產是生產性企業采購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金額大,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十分謹慎,當合同中有關稅收的約定與稅法相沖突時,要以稅法為準。
案例3:企業為銷售建材而購買了一間臨街旺鋪,價值150萬元,開發商承諾買商鋪,送契稅和手續費。在簽訂合同時也約定,鋪面的契稅、印花稅及買賣手續費均由開發商承擔。按合同規定,企業付清了所有房款。但不久后,企業去辦理房產證時,稅務機關要求企業補繳契稅6萬元,印花稅0.45萬元,滯納金5000多元。企業以合同中約定由開發商包稅為由拒絕繳納稅款。但最后企業被從銀行強行劃繳了稅款和滯納金,并被稅務機關罰款。
稅法與合同法是各自獨立的法律,稅務機關在征收稅款時是按照稅法來執行的,在我國境內轉讓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在上面的案例中,買房的企業就是契稅和印花稅的納稅人,是繳納這些稅款的法律主體,而企業與開發商所簽訂的包稅合同并不能轉移企業的法律責任。
開發商承諾的契稅等稅費,意思只是由開發商代企業繳納,在法律上是允許的。但當開發商沒有幫企業繳納稅款的時候,稅務機關要找的是買房的企業而不是開發商。所以在簽訂經濟合同時,不要以為對方包了稅款就同時也包了法律責任,對方不繳稅,偷稅漏稅的責任要由賣方承擔。
四、收取發票時的稅收籌劃
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在經濟活動中擁有重要的地位。所以在采購時要注意,一定要索取發票并且一定要取得正規發票。
案例4:企業采購部為了為公司節省2萬元的材料費,沒有向采購單位索取發票,只拿了一張收據。結果財務部一算,不但沒有節省成本,還讓公司實際上虧損了3萬元。這包括價值10元材料本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1.7萬元和繳納企業所得稅時,由于沒有合法憑證的成本10萬元,企業要多交所得稅3.3萬元。原來以為是節省了2萬元,實際上損失了3萬元。
由案例可知,若企業要繳納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用來抵扣所采購原材料的進項稅額;在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有發票也可以使這部分材料的成本在稅前扣除;況且發票是消費的合法憑證,有什么消費紛爭可以發票為憑據。
案例5:某建材公司在年度稅務檢查中被查出有價值1000萬元的進貨發票不符合要求,這些發票存在同一個問題:銷售方名稱與發票章公司名稱不一致。據建材公司交待,這些發票出自同一供應商,但該供應商經常更換名字,并開具其他公司名稱的發票來偷逃稅款,但建材公司認為發票不是假的并可以獲得一定“好處”,于是發票照收不誤。結果稅務機關作出決定:建材公司取得的該部分貨物的發票全部不再稅前作為成本。
其實生活中這種案例有很多,有些企業平時規規矩矩,認真納稅,結果因為做生意交往的供應商偷稅而多繳許多冤枉稅。其實,主要問題在于對方提供的發票可能違背稅務法規,企業取得的發票不符合規定,不能抵扣增值稅,不能在稅前作為成本費用。
篇7
合法或不違法地通過納稅籌劃避稅、節稅、轉稅,規避或降低稅負、增加收益和擴大市場競爭力,防范、降低納稅風險等高層次的活動已成為納稅人的共同需求。納稅籌劃和其他財務管理決策一樣,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只有當籌劃方案的所得大于支出時,該項納稅籌劃才是成功的籌劃。
2006年,對全國房地產企業是個新的考驗,為控制房地產價格過高,投資過熱,國家密集下發宏觀調控政策,4月底的央行宣布加息;5月份的“國六條”出臺,隨后國六條細則、限制外資炒樓,乃至剛剛出臺的強征個稅的108號文,一系列宏觀調控政策及配套細則的出現讓房地產企業稅務籌劃更具有戰略意義。
稅法規定:以無型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但轉讓該項股權,應征稅。因為房地產開發貸款金融政策有越來越收緊的趨勢,房地產企業土地費用所占的比重已由過去的20%左右上升為30%左右。房地產開發前期投入很大,房地產開發貸款審批辦理時間較長,且需房地產四證齊全才能辦理,投資如采用一方以土地作價入股,另一方以貨幣資金入股成立合營企業,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雙方采取風險共擔、利潤共享的分配方式。即可避免前期繳納土地轉讓營業稅付出大筆資金,為企業前期項目資金投入有了保障。
企業所得稅籌劃方案:公司稅務籌劃部門應深入掌握所得稅可以扣除的項目的比例,結合具體實際工作制定定額,控制相應的費用比例。例如:自2001年7月1日起,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準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的所得額中全額扣除。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對公益性及少年活動場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準予全額扣除。用于公益、救濟性捐贈的扣除標準是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3%以內的部分,準于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公司的營銷策劃活動可與一些損贈活動結合一起做。
另外,對于企業當年業務招待費若超限額列支標準,則可考慮列支為業務宣傳費。如按經銷金額比例,通過獨立中介機構,支付經銷商一定費用,以加強促銷活動,并取得經銷商出具的發票,則該項支出得以傭金費用列支,可達到節稅效果。因為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業務宣傳費(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費支出),在不超過銷售收入5%范圍內,可據實扣除;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在銷售收入8%的比例內據實扣除廣告支出。
納稅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稅務機關、勞動保障部門或其指定機構上繳的各類保險基金和統籌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失業保險等,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在規定的比例內扣除。最高標準分別按工資總額的20%、6%和2%計算扣除。企業可酌情提高為員工購買各類保險基金和統籌基金份額,即為員工謀了福利,加強凝聚力,又可稅前合情合理的扣除該筆費用。
利用預繳企業所得稅進行納稅籌劃:企業所得稅采取按年計算、分期預繳、年終匯算清繳的辦法征收。就有進一步籌劃的空間。而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是以會計利潤為基礎計算的,由于企業的收入和費用列支要到一個會計年度結束后才能完整計算出來,因此平時在預繳中不管是按照上年應納稅所得額的一定比例預繳,還是按納稅期的實際數預繳,都存在不能準確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的問題。房地產企業出于多種需要的考慮,會在某一段時期多列支一些費用,在另一段時期少列支一些費用,但總體不突破稅法規定的扣除標準。根據這種現象,稅務總局規定:企業在預繳中少繳的稅款不作為偷稅處理。那么就出現如何使有限的資金,在企業內能充分加以流動,創造更多的價值,就在進一步籌劃的空間。
房地產素有“春節七日”、“五一黃金周”、“金九銀十”的假期銷售旺季,在這段時間廣告費,銷售傭金、加班費等各項支出均達到最高峰。
例如:某房地產開發企業趁2005年5月黃金周舉行盛大開盤儀式,配合這次活動,策劃部分在4月底在電臺、報紙等各大強勢媒體作了大量廣告,“五一”期間,顧客紛至沓來,各銷售人員加班加點,取得不俗的銷售業績,該月支付的廣告費600 000元,加班費及傭金85 000元,業務招待費超支15 000元。該企業應納所得稅適用稅率為33%。
則該企業5月份應納稅所得額減少(600 000+
85 000+15 000)=700 000(元)。
少預繳企業所得稅:700 000×33%=231 000(元)
這部分少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將在以后月份或年終匯算清繳。這部分資金可以在企業流動,或付工程款或購置新地,能有效地緩解企業流動資金的不足。可見,納稅義務的滯后可使企業獲得這筆稅款的時間價值,其流動資金相對比較充裕。
利用土地增值稅的稅收優惠進行稅務籌劃。稅法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如果增值額沒有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20%,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同時規定,納稅人既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又搞其他房地產開發的,應分別核算增值額;未分別核算增值額或不能準確核算增值額的,其建造的普通標準住宅不享受免稅優惠。在分別核算的情況下,如果能把普通住宅的增值額控制在扣除項目金額的20%以內,從而免繳土地增值稅,則可以減輕稅負。
例如:某房地產開發企業,當年商品房銷售收入為1.5億元,其中普通住宅的銷售額為1億元,豪華住宅的銷售額為5 000萬元。按稅法規定計算的可扣除項目金額為1.15億元,其中普通住宅的可扣除項目金額為8 500萬元,豪華住宅的可扣除項目金額為3 000萬元。
1、如果不分開核算(納稅人應該了解當地是否允許不分開核算),該企業應繳納土地增值稅為:
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為:(15 000-11 500)
÷11 500×100%=30.43%
適用30%稅率。應繳納土地增值稅=(15 000-11 500)×30%=1 050(萬元)
2、如果分開核算(納稅人應該了解當地是否允許不分開核算),該企業應繳納土地增值稅為:
普通住宅: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為:(10 000-8 500)÷8 500×100%=17.65%
增值額與可扣除額低于20%,享受免稅優惠。
豪華住宅: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為:(5 000-3 000)÷3 000×100%=66.67%
適用40%稅率。應繳納土地增值稅=(5 000-3 000)×40%-3000×5%=650(萬元)
分開核算合計共交650萬元,比不分開核算交1 050萬元少交400萬元。
房地產稅收籌劃方法有利用價格進行稅收籌劃;有利用優惠政策進行稅收籌劃;利用空白點進行稅收籌劃等,相關人員應認真掌握好稅收籌劃,將對企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尤其是隨著國家對房地產企業越來越規范的管理,房地產將面臨新的一輪洗牌,可以預見:今后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發展、獲利,對房地產業的管理提出了更新的要求,而房地產稅的籌劃得當將對本企業品牌的打造有著深遠的意義。
篇8
(福建東辰綜合勘察院,福建 福州 350005)
摘 要:隨著“營改增”改革的步步深化,勘察行業的經營運作在很多方面都會受到該項政策的影響。鑒于此,本文將從勘察行業的角度出發,結合“營改增”對勘察行業的具體影響,在此基礎上力爭更好地同相關政策有效結合,在“營改增”后對勘察行業進行更加科學的稅收籌劃工作。
關鍵詞 :營改增;勘察行業;影響;對策
中圖分類號:F81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0-8772(2014)16-0138-02
一、引言
“營改增”是我國創新財政稅收制度、落實結構性減稅的重要政策之一。同其他行業相比,勘察行業具有其一定的特殊性,主要表現在工程周期較長、建設范圍覆蓋全國各地且地理位置普遍較為偏遠等等。這些特殊性在稅收政策上也將得到進一步的體現,我國實施營改增政策之后,客觀來看稅收制度將更加合理與完善,尤其是在取消重復征稅之后,企業的稅收成本會進一步降低,對企業獲得整體能力的提升、實現長遠健康發展有著積極而深遠的意義。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不斷深化,勘察行業的內涵和外延也都得到了一定的發展和延伸,從事勘察活動的企業也將業務范圍延伸到了設計、檢查等領域。鑒于此,本文將從勘察行業的視角出發,探討營改增政策實施之后,可能會給該行業帶來的影響,繼而為勘察企業制定自身的稅收籌劃方案提供一些意見和建議,從而幫助企業降低實際稅負,實現稅后利潤的最大化。
二、營改增對勘察行業的影響
(一)稅負方面
一般來說,納稅人所需繳納的增值稅額是當期銷項稅同進項稅之間的差額,鑒于此,勘察公司的可抵扣增值稅額越高,那么所需繳納的增值稅就會越低,二者之間呈現負相關性。由此可見,勘察行業在實施“營改增”之后,其稅負的高低與公司可抵扣的進項稅額,也就是成本之間具有十分緊密的聯系。從勘察企業的日常經營運作特點來看,材料、人工、勞務、機械設備、儀器儀表等是其主要的經營運作成本。從目前的發展階段來看,我國的勘察企業大多屬于技術密集型企業,人工費用占總體成本的比重較大,原材料費用、儀器設備二者產生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如果企業的外購勞務費用較低,那么納稅人實際所需負擔的勞務成本抵扣額將降低。針對這些實際情況,勘察企業實際在可抵扣部分的投入會減少,客觀上造成“營改增”后稅負提高的局面。
(二)供應商和分包方的選擇方面
“營改增”政策實施之前,根據勘察企業所提供的服務,應該征收營業稅,從這個角度來說,稅收負擔的高低同企業所承擔的成本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系,僅同企業實際獲取的收入相關。然而,在“營改增”政策實施之后,企業的實際稅負不僅同收入相關,同時也和成本產生了直接的聯系。根據我國的稅收政策,取得符合條件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抵扣進項稅的必備條件之一,因此,供應商的納稅人性質和是否能夠開具抵扣進項稅額所需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就成為了勘察企業挑選供應商過程中所必須要考慮的問題。同理,在勘察企業選擇分包對象上,“營改增”實施之前,企業更多地考慮的是分包方是否具有國家要求的專業資質,而在“營改增”之后,除了必要的專業資質之外,勘察企業還會增設一項限制條件,即要求分包方需要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
(三)財務管理方面
“營改增”政策實施之后,由于受到增值稅納稅區間的影響,增值稅應稅項目很難在較短時間內完成歸集,針對勘察企業各個會計核算期間的利潤核算難度也將進一步加大。“營改增”實施以來,由于勘察企業的實際運作模式和所面臨的市場環境的雙重影響,一般的中小型供應商往往難以開具能夠用于抵扣進項稅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由于此類原因導致改革之后勘察企業的實際稅負上升,那么這也與我國推行“營改增”政策的初衷相違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營改增”實施之后,勘察企業的各類費用(比如辦公費、差旅費、水電費等等)如何在應稅和非應稅項目之間進行科學合理的分配,也已經成為了勘察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課題。
三、勘察行業應對營改增的對策
(一)深入學習,充分利用各類稅收優惠政策
我國“營改增”政策中有明確的規定,對營業稅的原有優惠政策進行延續,也就是說,勘察企業在進行自身的稅收籌劃過程中,可以重點把握這一優惠政策。更為重要的是,“營改增”政策中,還會勘察企業的稅率進行了一定程度的優惠,企業在實際稅收籌劃工作中也可以對此加以利用。另一方面,勘察企業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籌劃時,還需要選擇合理的納稅人身份。具體來說,增值稅繳納過程中,存在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兩種身份,不同的納稅人身份將對企業的納稅籌劃工作產生直接而深遠的影響。首先,勘察企業中,如果應稅銷售額已經超過了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那么可以采用稅收比較的方法進行納稅籌劃工作。其次,健全、完善的會計核算制度是勘察企業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必要基礎,并且還需要有專業素質扎實的會計人員具體從事財會業務,這類人員配置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勘察企業的財務核算成本。與此同時,獲得一般納稅人身份之后,企業的增值稅征收管理較之以往將更加復雜,如果管理不善,將會給納稅成本帶來不小的壓力。鑒于此,對于“營改增”之后勘察企業納稅人身份的選擇問題,企業應該進行充分論證。
(二)加強對合同條款的審核和商務議價
一方面,勘察企業要加強對合同條款的審核和預判。具體來說,企業的財務部門需要在審核經營合同的過程中,更有針對性地對開具發票種類、時間、付款金額、付款時間等內容進行詳細的審閱。除此之外,對于一些目前還暫且沒有實施“營改增”的勘察業務,在簽訂相關合同的過程中,要注意將“營改增”后的涉稅條款進行明確的提前約定,以便提高勘察企業的預判性。另一方面,在現行的增值稅鏈條抵扣的環境下,再加之相關稅收環境、法規的建設還不是十分完善的情況下,勘察企業營改增之后的實際稅負往往都有所上升,因此在商業談判中,企業可以從減輕增值稅稅負的角度出發,盡可能提高銷售價格,降低采購價格,從而緩解稅負上升對企業經營管理的影響。
(三)完善財務管理模式,規范會計核算工作
面對“營改增”實施后的各項客觀要求,勘察企業必須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模式,規范會計核算工作,以便為稅收籌劃的實施打下堅實的基礎。一方面,企業應該用“報銷付款”取代長期勞務合作形成的“預付款”,這樣做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取得增值稅的抵扣憑據,繼而實現針對成本費用的有效歸集,不僅可以對企業稅負進行有效調節,同時還能夠更加直觀地體現出各個項目的收益情況。針對勘察企業內部所有公共費用的分攤,可以考慮將其納入增值稅的應稅項目中去,能夠達到節稅的目的。另一方面,勘察企業還要重視對會計基礎工作的進一步規范。“營改增”之后,不論是銷項稅額的計算還是進項稅額的抵扣,說到底都需要財務人員的準確核算。鑒于此,勘察企業需要組織相關人員深入學習我國增值稅的核算發展,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出恰當的稅金體系。由于“營改增”對勘察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影響是多方面、多角度的,因此,重視單位內部財務、稅收數據的統計、分析和處理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
四、結語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不斷深化,各行業都相繼出臺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營改增的實施,對降低企業稅負,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具有積極而深遠的意義。勘察企業為了實現高速、穩定的發展,就需要從根本上重視自身的稅收籌劃工作,杜絕偷稅、漏稅的現象,科學防范稅收風險。與此同時,勘察企業還需及時學習國家的各類稅收優惠政策,認真專研,并根據自身的實際發展需要進行納稅籌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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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關鍵詞:稅務會計;稅收籌劃;企業
一、稅務會計對企業的重要意義
就當前而言,企業會計人員在稅務工作中主要依靠報表與賬簿進行計量,財務會計在報稅的時候往往對稅務資金流動狀況不了解,因而在當前復雜的稅制條件下往往顯得力不從心,不能主觀能動的完成稅收籌劃任務,而只能機械被動的接受有關部門的指示或處理。因而在現實狀況下,有必要設立專門的稅務會計人員,根據實際的需要進行稅收申報和納稅籌劃,從而更好地完成納稅任務。
首先,企業進行稅收籌劃需要設立稅務會計的崗位。企業在進行稅務核算方面的事項時,需要熟悉有關法規的專業人士對進行科學的籌劃,比如哪些地方可以節稅,哪些地方不能節稅,以幫助企業在不違法情況下,達到少納稅的目的。
其次,設立稅務會計有助于企業享受納稅人的權利。《稅收征管法》明確了納稅人可以享受的權利,通過稅務會計的操作,企業能夠更加便捷地享受到相關的權利。另外,通過稅務會計與稅務部門的溝通與協調,有利于減少企業與稅務部門之間的爭議和矛盾。
第三,設立稅務會計有利于促進企業完善管理手段。稅務會計能運用稅務核算信息為企業決策服務,通過獨立的稅務會計核算,真實反映企業的納稅信息,這也有利于監督稅務機關依法征稅。
二、當前我國稅務會計的發展狀況
1.基本背景
當前,從大的方面來看,我國的宏觀調控體系已經較為完善,資源配置主要通過看不見的手來完成。政府通過宏觀調控在市場中進行調節,從而讓企業能更多地投入到市場競爭中。在當前的體制下,很多企業都引用現代企業制度,在這個基礎上我國初步建立了較為完善的資本市場,生產要素市場日趨完備、資本市也越來越活躍活躍。相應的法律體系也已經建立起來并在不斷完善之中,與此相配套的會計制度和稅收制度也在不斷改進。從企業的角度來說,財務人員在日常核算中,以會計準則為基礎編制的會計報表能有效地為企業投資者、債權人、股東以及其他報表使用人提供信息服務。另外,企業的納稅申報表也可以為國家依法征稅提供依據。
2.當前我國稅務會計的狀況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企業的稅務會計得以逐步從財務會計、管理會計中獨立出來。并且得到快速發展。但是,因為我國當前的稅務會計產生的時間不長,發展不充分,加上近年來我國稅務制度的改革,導致我國稅收相關法規與企業在經濟核算中所執行的會計制度有很大出入。另外由于稅務會計人員得水平高低不一致,導致我國企業稅務會計在理論上和在實踐中都存在這巨大問題。
(1)稅法法規與稅務會計的不適應
當前的稅收征管和企業會計核算并不一致。在當前實施的《企業會計準則》中,其規定的會計核算內容與目前的稅制存在相抵之處。例如價內外稅并存、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角色互換等問題的存在,使得企業會計的核算復雜化。而相關稅收政策根據實際情況相應的調整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問題。國家稅收機關更加慎重地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同時對一般納稅人的認定范圍進行了適當的縮小,這使得企業的稅務會計的核算方式面臨著迫切的改革。
當前企業在納稅時通常過度依靠企業的相關賬簿與報表,會計人員往往不能對企業的資本流動情況形成清晰完整的畫面,結果造成無法應對較復雜的稅收管理狀況。
(2)稅務會計體系不完善
由于當前我國的稅務會計發展尚處于初級階段,并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稅務會計體系,各種相關的理論都不完善,無法很好地用理論來指導實踐。當前我國稅收立法的滯后性嚴重的阻礙了我國稅務會計制度的設計,由此導致我國難以適應當今信息化時代新的形勢。由此對我國稅務會計中核算、監督等過程的實施造成了嚴重的困難。
(3)稅務會計人力資源的匱乏
而當前我國由于經濟的發展與企業的不斷擴張,要求我國稅務會計人員能更系統全面地掌握會計、稅務知識,從而對企業稅務問題進行更準確的核算與籌劃,這就需要稅務會計人員能不斷地升級自身的知識結構。但是因為我國稅務會計的發展不充分,人才培養機制尚未建立,人才儲備不足,當前絕大部分稅務會計人員無法較好地滿足企業對稅務會計的要求。這就需要更多的專業人才培養來滿足企業的需要。
(4)電子商務的沖擊
目前以京東、淘寶為代表的一大批網絡電商的蓬勃發展給傳統的經濟模式帶來了巨大沖擊。由于它們通過現代信息技術以數據交換的方式進行交易,使當前的商務運作模式呈現無紙化和直接化,也使財務會計的記賬方式虛擬化。虛擬電商通過網絡平臺使稅收的地域管轄權大大削弱,交易呈扁平化狀態,使企業稅務會計的核算狀況面臨巨大改變,也讓偷稅者有空子可鉆。這些都給我國稅務會計的發展帶來新的難題。
三、對稅務會計發展的建議
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我們可以提出以下幾點意見:
1.不斷完善稅法,加強征管
當前我國稅收法律體系建設相對滯后,目前只有《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等寥寥幾部法律,更多的稅收制度是以稅務規章等形式呈現的,并未形成一個完備的稅法體系。因而根據我國的稅收實踐,結合相關的會計原則,有必要深化稅法體系的建設,提高稅收相關法律級次,明確納稅人的相關權利和義務,并以法律的形式明確監督體系,使稅收征管做到有法可依。
2.提高會計人員的素質
由于當前對稅務會計人才的迫切需要,企業有必要建立相應的人才培養選拔機制。企業要在樹立正確納稅觀念的基礎上樹立正確的人才觀,營造良好的培養人才的氛圍。企業應當為相關的專業人員提供相應的培訓和學習機會,讓人才隊伍在實際工作中成長起來,使更多的人才能夠為企業創造效益。 在當前的財稅體制與會計體制改革的過程中,企業有必要逐漸分離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通過二者分離,也有利于協調企業財務會計與稅法的差異,提高企業的涉稅核算能力,從而使人才做到精細化、專業化,也有利于企業降低交易成本。
3.提高企業信息化程度
在當前互聯網在企業中得到廣泛的運用,隨之企業稅務會計對信息技術的依賴也隨之不斷增強。大量手工帳的存在嚴重降低了企業的運行效率。因而企業有必要大力提高會計信息化水平。在稅務核算中大量使用新型信息技術,提高企業的信息化水平,使企業稅務會計的發展搭上技術革新的順風車。如征管法上對網絡交易的征收管理的規定尚不明確,目前也沒有專門的法律對相關行為作出規定。因而對相關政策的研究是十分緊迫的問題。
4.稅制改革向國際慣例靠攏
現在,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尤其是跨國公司、國際組織在我國發展勢頭迅猛,各種規則、制度逐漸與國際接軌已經成為了大的趨勢。會計作為一門國際通用的商業語言在這個過程中也不免日趨同化。我國在進行稅收制度與會計制度的調整的時候,有必要借鑒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比如會計制度的調整需要考慮會計信息是否能在一定條件下在國際上進行橫向比較。稅法的制定時要考慮到反避稅的國際慣例,適應相應的條件,從而有利于發揮稅收我國相關經濟領域的調節作用。
四、總結
在我國當前的經濟的發展過程中,稅務會計的地位越發凸顯。稅務會計雖然興起較晚,但是由于其結合會計核算與稅收制度的特殊性,因而在現代經濟的發展過程當中,不論是國家還是企業都必須高度重視稅務會計的發展。尤其是企業作為納稅人,為了適應稅務籌劃,合法避稅等經濟活動的現實需要,必須加強稅務會計人才的培養,從而能夠合法地進行稅收籌劃并進行相關的決策,幫助企業有效減少稅賦負擔,改善企業內部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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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康世碩.論電子商務對現行稅務會計的影響[J].財會研究,2006,(04).
篇10
關鍵詞:電信業;營改增;稅務籌劃
稅務籌劃是企業為實現價值最大化,在稅收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前通過對投資、經營、理財等進行周密籌劃,實現納稅最小化、企業價值最大化的一種經濟行為。
我國“營改增”政策自2012年開始,首先在上海進行試點,隨后分批向全國其他地區擴展。在此背景下,電信業進行有效的稅務籌劃,對降低運營成本、改善財務狀況、提高經濟效益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
一、“營改增”背景下電信業自身特色明顯
人類社會正進入信息時代,信息已經成為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資源,信息獲取的速度和處理利用得好壞決定國家的綜合競爭力;社會的資源基礎發生了深刻轉變,人們更加清醒地認識到信息已經成為社會的資源基礎;經濟全球化的出現影響著我們的生活。隨著信息內涵的不斷豐富和擴大,人們的心智模式和思維方式急待轉變,外部環境發生變化,通信業在我們生活中扮演著日益重要的地位。電信業是“營改增”改革中的重點和難點,涉及范圍非常廣泛,和很多行業及人群息息相關,它的改革所起的作用也將影響著相關的行業。由此看來,電信業的“營改增”改革,將使整個“營改增”鏈條更加完善。由表1可知,“營改增”政策下,電信業在征收方式和稅率上都發生了重大的調整,這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電信業的整體稅負、營業成本、營業利潤及經營策略等。
表1 電信業“營改增”前后征稅對比表
項目營業稅規定“營改增”后規定
稅率按“郵電通信業”稅目征收,稅率3%基礎電信服務,稅率為11%增值電信業務,稅率為6%
捆綁銷售中無償贈送的實物征稅①以捆綁銷售無償贈送的電信服務業務,不征營業稅;②以捆綁銷售無償贈送的實物業務,不征營業稅也不征收增值稅以捆綁銷售無償贈送的電信服務業務和實物業務,應將其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進行分別核算,按各自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以積分兌換形式贈送的電信服務按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繳納營業稅不征收增值稅
向境外單位提供電信業服務征收營業稅免征增值稅
二、“營改增”對電信企業的影響
(一)對稅負的影響
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后,通信業稅負的變化主要體現在稅率和抵扣項上面。首先,“營改增”之前,通信業適用稅率為3%,而改革后稅率變為11%和6%,稅率明顯提高。其次,“營改增”之后,增值稅中的進項稅額的抵扣具有一定的減稅效果。稅負的增加還是減小,主要取決于稅率的提高和進項稅額的抵扣究竟何者產生的影響更大。
(二)對經營模式的影響
1.對捆綁銷售的影響
在信息科技高速發展的當今時代,電信業競爭日趨激烈,以三大運行商主導的各企業為了吸引客戶,提高客戶的忠實度,會采取諸如存話費送手機等各式各樣的營銷手段。“營改增”的實施,將會沖擊電信業現有的營銷模式。“營改增”之前,捆綁銷售屬于營業稅中的混合銷售業務,提供的電信服務按郵電通信業3%的稅率繳納營業稅,附帶贈送的商品和服務屬于無償贈與,不征稅;而“營改增”之后,一旦發生應稅服務或貨物所有權轉移,即使未取得實際收入,仍要視同銷售,對其征收增值稅。因此,電信業改革后會使部分捆綁銷售業務將面臨從不征營業稅到視同征收增值
稅轉變的沖擊。
2.對融合業務的影響
電信業提供的基礎服務稱之為融合業務,包括語音通話、短信、漫游、上網套餐等。“營改增”政策實施后,基本業務和增值業務的使用稅率變11%和6%,則企業必須將融合業務收入進行區分獨立核算。沒有獨立核算的,將從高征收增值稅。這就要求納稅人合理地配比收入中的基本業務和增值業務,并進行獨立核算。這將大大增加電信業財務部門的工作量,同時也迫使電信業進行業務轉型。
3.對企業經營戰略的影響
財稅[2014]43號第六條規定,境內單位和個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單位提供電信業服務,免征增值稅。而“營改增”政策實施之前,電信業向境外單位提供服務是需要征收營業稅的。因此,這項免稅政策的實施,將大大鼓勵中國的電信業“走出去”。一方面,電信業走出去,可以降低營業成本,增加營業利潤;另一方面,電信業的國際化發展趨勢,將更好的促進技術的進步和市場的拓展。
三、電信業在“營改增”背景下的稅收籌劃
對電信業而言,“營改增”既是機遇,又是挑戰。電信企業應抓住改革的新契機,在遵守國家政策的同時,盡量降低企業稅負,提升效益。
(一)調整營銷模式,順應改革發展
從長期看,“營改增”政策的實施對電信業具有減稅效應,但在初始階段,效果或許沒有那么明顯。為了降低此次改革的風險,電信業可以通過調整營銷模式來進行稅收籌劃,降低稅負。比如,“營改增”實施后,電信業原有的捆綁銷售中附送的手機、話費等均將視同銷售,對其征收增收稅。企業可以采取銷售折扣的方式,并進行相應的納稅調整,將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金額欄分別注明,不能講折扣額在備注欄注明,也不允許將銷售額和折扣額分開發票。對于電信業的融合業務,企業應對基本業務收入和增值業務收入分別獨立核算。
(二)培養、引進稅務籌劃人才,調高稅務籌劃人員素質
電信業的稅務籌劃具有其獨特的專業性跟政策性,這就需要企業順應趨勢,從企業的當期經營和長遠發展著眼,強化稅收人才管理,提高稅務籌劃水平。稅務籌劃人員素質的高低,將決定著企業在當前“營改增”政策的改革進程中,能否順利轉型,并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能否立于不敗之地。(作者單位:東北財經大學財稅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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