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業態稅收征管問題研究范文

時間:2023-08-15 17: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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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業態稅收征管問題研究

篇1

關鍵詞:服務經濟 稅制改革 稅收政策

大力發展服務業是我國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重要途徑。近年來,上海按照“高端化、集約化、服務化、產業融合發展”的方針,加快發展服務經濟,服務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比重從2010年的57.3%上升到2013年的62%。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離不開適宜的稅制環境,上海在探索過程中遇到的稅制方面的制度性缺陷和矛盾也較為突出。通過對上海的情況進行調查分析,將為深化我國稅制改革提供借鑒。

一、服務業發展新趨勢對稅制改革的要求

(一)服務業專業化分工和協作趨勢明顯,需要解決營業稅重復征稅問題

1994年分稅制改革之后,我國的稅制安排傾向于制造業,制造業采用增值稅,增值稅對產業分工有保持“中性”的特點;而服務業采用具有重復征收性質的營業稅。在我國服務業發展較為落后、中間環節少時,重復征稅的問題矛盾不突出,但隨著服務業發展,分工協作成為趨勢,流轉環節增多,使得重復征稅問題愈發突出。重復征稅抑制了服務企業之間的分包、轉包和外包,扭曲市場資源配置,在上海較為典型的是租賃和商務服務業。2012年上海率先試點“營改增”之后,重復征稅問題有所緩解,但受試點行業局限和地區局限影響,抵扣鏈條還不系統、不完整,該問題仍需進一步破解。

(二)生產業從制造業分離趨勢明顯,需要解決流轉稅制不統一問題

產業間流轉稅制不統一,中斷了增值稅抵扣鏈條,使生產企業選擇將服務職能內置化,阻礙了生產業從制造業中分離出來,也限制了制造企業外購生產需求。以研發機構為例,如果其研發成果繳納營業稅,這些為制造業提供的服務將不能享受進項稅額抵扣,導致制造業企業不愿意讓研發中心獨立成為專業化公司,阻礙了主輔分離和做大、做強。在上海“營改增”試點之后,雖然為從制度上解決這一問題提供了可能,但操作中部分企業主輔分離后,由于一些分離出的生產業企業難以達到原來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無法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從而影響了企業實施主輔分離的積極性。

(三)服務業平臺化、網絡化趨勢明顯,需要明確相應的稅收政策

當前服務業新模式、新業態層出不窮,這些企業大多具有平臺經濟、網絡經濟的特征,由平臺型企業演化出平臺經濟產業已成為趨勢。其商業模式很多具有總集成、總承包、綜合性強的特征,很多屬于交鑰匙工程,即一家總攬,多家合作完成,這種模式覆蓋行業廣,關聯方眾多,很難用現有的行業分類進行準確界定。在稅務實踐中,對這類涉及多個行業的業務,跨越了交易平臺、支付平臺、媒體平臺、服務平臺等多個平臺,其中既有屬于增值稅征收的內容,又有征營業稅的勞務,如何界定、如何征管較為困難,給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均帶來困惑。

(四)服務貿易國際化趨勢明顯,需要改革服務出口稅制

出口退稅是國際通用原則,1980年我國開始實行貨物出口退稅政策,但對服務出口退稅問題,除了近期對先進技術企業離岸外包業務收入可以免征外,其余均按規定征收,沒有獲得與貨物出口同樣的稅收優惠政策。服務出口貿易與產品出口貿易政策的不對等,使服務業的國際競爭力被進一步削弱,不利于服務貿易走出去戰略的實施。在上海“營改增”試點過程中,針對這一問題,在方案中明確提出,國際運輸服務、向境外單位提供的研發服務和涉及服務使用增值稅免稅或零稅率。

(五)服務業高薪酬待遇、高人力成本趨勢明顯,需要優化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稅制設計

現代服務業較多依賴于人才和創新,但現行個人所得稅稅率偏高,我國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45%,是香港、新加坡的2倍以上。以上海為例,一位年收入200萬人民幣的金融高管,要繳納個稅70萬,稅負率在35%左右,為了留住人才,企業往往采取境外付薪方式避稅。高稅率一方面制約了國際人才的引進,另一方面也流失了稅收收入。從企業角度,上海推行“營改增”后,一些智力密集型企業由于主要成本是人力資源成本,這些成本是企業經營必不可少的支出,也是企業形成核心競爭力的關鍵,但不能作為增值稅進項稅抵扣,導致稅負增加。

(六)工業用地向生產業用地轉型趨勢明顯,需要相應的稅收政策支持

在城市功能轉型的背景下,大城市近郊區企業轉型的主要方向是從工業升級為生產業,在規劃調整為商辦用地情況下,企業如需突破原合同約定提升容積率,土地須由政府收儲后再進行招拍掛。根據現行的稅收政策,除了政策性搬遷外,被征地企業的動遷補償款不享受所得稅減免或緩交優惠,而這部分稅費在企業的動遷補償訴求中一般也轉嫁給了動遷方;而被征地企業在后續的買地、買房過程中,還將承擔房地產交易環節的諸多稅收。總體看,土地二次轉讓涉及二筆稅費,重復交稅,推高成本,造成了政府收不回土地,規劃難以落地,企業也缺乏轉型積極性的困局。

二、對策建議

從上海在發展服務經濟過程中的成績、經驗和問題可以看出,改革創新面臨著體制、管制、法制、稅制等多方面的瓶頸制約。隨著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加速推進,服務經濟在我國許多大城市已初現端倪,新產業、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層出不窮,這就必須按照“創新驅動發展、經濟轉型升級”的導向,改革和完善現行稅制,進一步發揮稅制對服務業轉型升級的激勵和引導作用。

(一)進一步放大“營改增”試點效應

進一步打通增值稅抵扣鏈條,在近期把鐵路運輸業、郵政服務業、電信服務業納入增值稅征收范圍之后,研究把建筑業、金融保險業、生活類服務業和房地產業逐步納入試點。加快拓展改革試點區域范圍,擴大受益面,促進區域間公平稅負、平等競爭。針對企業反映較多的問題,細化部分應稅服務的范圍界定,促進進項稅額的充分抵扣。針對工業用地轉為生產業用地過程中稅負重的情況,探索推進土地流轉環節的“營改增”,降低土地流轉稅負成本,建立有利于促進低效工業用地二次開發的引逼機制。

(二)統一服務業與工商業稅法

改變工商業征收增值稅,服務業征收營業稅的二元稅制,繼續大力推進增值稅改革,向增值稅一元稅制轉變。通過結構性減稅,促進服務業發展,為服務業與工商業聯動發展提供稅收制度保障,促進形成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產業鏈。研究適當簡化稅率,適當減少稅率檔次,減輕服務業稅負負擔,切實減少制約創新和阻礙城市轉型的不利因素。同時,進一步完善向境外提供服務貿易實施免稅或零稅率的政策措施,促進貿易方式轉變。

(三)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

按照量能負擔原則,發揮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適當合并相關稅目,形成合理稅率,完善稅前基本扣除,加快完善個人所得稅征管配套措施,為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與功能發揮創造條件。同時,實施有利于吸引國際人才的個稅政策,對國際化人才,試點實施與國際接軌的個人所得稅政策,減少高端人才被迫外流、侵蝕稅基的現象。

(四)規范優惠政策,構建公平的稅收環境

清理過多過濫的稅收優惠和各種地方“土政策”,有利于促進公平競爭和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形成,同時,理想的服務業增值稅制也是力求減免稅控制在最小范圍,以盡可能減少增值稅鏈條中斷的現象,確保其公平、規范。應破除觀念誤區,引導各地不再追求稅負洼地,而是更加重視制度建設和體制機制創新。同時,對服務業新業態遇到的開票問題、資質問題等實際困難,按照問題導向,以案例法的方式,在不違背現行稅法原則的前提下,逐一解決具體問題。

(五)提高稅收征管和服務水平

完善分稅制征管體制,探索國、地稅綜合征管,借鑒上海市國稅局、地稅局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合署辦公的做法,加大國稅局、地稅局機構整合力度,重新劃分納稅人管理權限,以此來減少征收成本,提高納稅人的遵從度。大力推行信息管稅,依托稅收大數據平臺提升管理和稽查水平,并提供有針對性的納稅服務。完善公共信用平臺,推動包括稅務在內的各類政府公共信息、壟斷行業信息共享,探索政府信息資源向社會開放的長效機制,促進信息服務業發展壯大。

參考文獻:

[1]胡怡建,蔣穎.上海服務業“營改增”改革試點效應分析[J].科學發展,2013(1)

[2]曹海娟,胡怡建.城市轉型期影響上海財政收入增長因素的實證分析[J]. 上海財經大學學報,2011(13)

[3]儲敏偉 等.關于“適應經濟轉型、推動服務業大發展的財稅政策”探討[J].上海金融學院學報,2012(4)

篇2

關鍵詞 戰略性新興產業 發展規律 稅收優惠政策

中圖分類號:F812 文獻標識碼:A

一、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律及對稅收政策的啟示

正確把握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一般規律,才能清楚稅收政策的作用環節和作用重點,增強政策的針對性。

第一,戰略性新興產業遵循產業發展的一般規律,但又表現出與其他產業發展的差異性。戰略性新興產業與其他產業一樣,也要經歷從形成期、成長期到成熟期再到衰退期的發展過程。但是,由于該產業具有科技創新特征,其形成期和成長期通常涵蓋了“科學發現——技術發明——初步產業化”的過程。科學發現和技術發明的不確定性、產業化初期市場的不確定性,都使該產業在發展初期面臨相當大的風險;而這一時期,又正是產業投資的高峰期。一旦進入成熟期,該產業又表現出穩定的市場需求,風險和投資都將降到最低,經濟效益顯著。

可見,戰略性新興產業在一個產業周期內表現出前后風險和收益的極度不對稱,這與其他產業發展是不同的。由此,鼓勵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稅收政策的一個基本定位應該是:根據產業成長線,平滑風險和收益。稅收優惠應主要集中在產業發展前期,重點應放在對風險投入、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等方面的支持上;而在產業發展進入成熟期后,優惠政策應逐漸淡出。

第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產生和發展是以重大的技術突破為先導的,其中人力資本的貢獻度又是占首位的。這個發展規律要求稅收政策的調整應緊緊圍繞建立技術創新和人力資本投入的激勵機制上,在這兩個方面加大稅收優惠力度。

第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扶持和產業政策的正確引導。政府的扶持不是對市場的取代,而是在尊重市場、尊重企業的前提下,為產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許多戰略性新興產業在發展前期,與之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市場培育、制度安排、能力建設、商業開發模式、消費行為改變、開發與利用服務等支撐系統往往比較滯后,發展環境十分脆弱。從稅收政策的角度看,稅收優惠不僅要著眼于給戰略性新興產業減負,還要體現在對上述各個配套環節的支持上,立足于為產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二、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現狀和面臨的問題

研究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現狀,分析制約其發展的因素,搞清發展所要解決的問題,是制定科學的稅收優惠政策體系的關鍵。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已具備一定的基礎,并且呈現快速發展趨勢。主要表現在:產業規模迅速擴大,部分領域在技術上已處于國際領先水平,涌現出一批實力較強的企業、科研機構和人才隊伍,產業集群和產業集聚區迅速壯大。但是,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也存在諸多問題:

一是重復建設問題。在新一輪發展機遇面前,各地都存在“搶先發展、先行先試”的思想,投資沖動強烈。從全局來看存在著新的布局雷同、重復建設和產能過剩的隱患;二是企業創新能力薄弱、科技成果轉化率低。由于科技體制機制存在的問題,我國科研與市場“兩張皮”的現象依然嚴重,科技資源綜合效率低。研發服務、信息服務等高技術服務業還處于起步狀態,難以對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提供支持;三是產業投入不足的問題。目前,財政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支持力度還不夠,稅收激勵政策也需要進一步完善,鼓勵和引導社會投入的機制如金融機構的信貸、資本市場的融資、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基金的引入都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四是產業市場發展的持續性、穩定性存在問題。長遠來看,戰略性新興產業市場廣闊,但目前國內市場發育度差,不少產品研發和市場“兩頭在外”,缺乏穩定的市場需求,影響到產業的長遠發展;五是缺乏產業發展所需的制度環境。規劃管理不到位,科技體制、人才體制、投資體制、財稅金融體制、市場體制等存在的不足也形成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制約因素。

按產業發展的不同環節對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中的問題進行重新整理,可簡單地表述為:在投資階段表現為研發投入和產業化投入的不足;在研發階段表現為科技水平不高,缺乏核心技術;在產業化階段表現為科技向產業轉化能力薄弱,產業布局雷同,集中度不高;在消費階段則表現為消費需求不足、市場拓展和商業模式的創新不夠等問題。同時,高素質人才的缺乏以及市場環境、體制機制問題也被視為制約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深層次問題。稅收優惠政策一定要圍繞如何解決上述問題來進行設計。

三、戰略性新興產業稅收優惠政策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政策體系存在的問題。

我國現行戰略性新興產業稅收優惠政策出臺的部門多,時間跨度大,導致政策缺乏整體規劃性和系統性。這些問題直接導致實踐中政策適用的混亂:

一方面,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優惠領域界定不清晰,優惠面較窄。現行稅收優惠領域主要集中在高新技術企業上,這導致實踐中難以與傳統產業、一般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明確區分。并且由于優惠對象以企業為主,致使許多傳統企業中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失去優惠資格,政策覆蓋面過窄。

另一方面,稅收優惠資格的認定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訂得過高,而實踐中又往往降低標準的辦法,稅法的嚴肅性受到影響。同時,認定標準中存在的問題又經常導致企業在身份上造假,出現許多“偽高新企業”。

(二)稅收政策的定位和針對性存在的問題。

稅收激勵政策的基本定位應當是:結合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律,立足于解決產業發展中的問題。但現行稅收政策在很多方面都與產業發展規律和發展的實際需要脫節,稅收政策的針對性存在較大問題。

一是缺乏針對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產能過剩問題的稅收政策措施。稅收政策應當體現出與國家產業政策的協調,避免優惠政策用于擴大產能上來。以新能源汽車為例,2012年將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規定,“對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可以減征或免征車船稅”,顯然這種行業優惠規定就沒有將低水平的擴張與對真正擁有核心技術的鼓勵區分開來。類似缺乏針對性的優惠規定在其他稅種中也都存在。

二是缺乏針對產業不同發展時期風險和收益不對稱問題的稅收政策措施。現行稅收政策所采取的直接優惠為主的方式側重于對最終成果的扶持,但對發展前期盈利水平低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而言作用不大,政策針對性不強。在發展前期需要政策扶持的風險投資、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稅收優惠力度也不夠。

三是缺乏針對人力資本投入不足問題的稅收政策措施。戰略性新興產業具有重大技術創新特征,人力資本投入是產業的主要投入成本,但現行企業所得稅對職工教育培訓經費限額列支的規定,個人所得稅對研發人員獲獎免稅條件的限制等,都不利于鼓勵人力資本的投入。

四是缺乏針對戰略性新興產業消費市場發育不全問題的稅收政策措施。從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市場拓展和商業模式創新的角度看,但現行稅收政策除了對節能節水產品、環保產品、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等部分產品在市場拓展方面給予了政策優惠外,很多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產品還沒能納入政策支持范圍。對有利于擴大市場需求的專業服務、增值服務等新業態和新型商業模式也沒有政策支持。

五是缺乏針對配套產業的稅收政策支持。現行稅收優惠的重點集中在對產業本身的支持上,而在產學研結合、高技術服務業、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產業集聚發展、配套基礎設施等配套產業和設施方面缺乏系統性的稅收優惠政策體系,難以為產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三)稅收制度層面存在的問題。

一是貨物和勞務稅的問題。(1)增值稅。增值率越高的產品稅負越重,戰略性新興產業由于技術含量高承擔了較重的增值稅稅負。同時,在產業未形成有規模的市場前,其購進項目所含的稅負是難以轉嫁的,也會形成產業化初期稅負過重的壓力;(2)增值稅、營業稅兩稅抵扣中斷增加了稅負。這在生產業主輔分離的情況下更為突出;(3)缺少扶持相關產業的稅收政策。

二是企業所得稅的問題。(1)稅收優惠期限短,與產業投資大、周期長不相適應。從可查的資料看,國外最高有10年的免稅期,5年免稅期的規定也不在少數,而我國能享受5免5減半、3免3減半政策的范圍過窄;(2)對風險投資的稅收支持力度不夠。現行稅法規定只有創投企業可按投資額的70%抵扣應稅所得,抵扣面過窄,并且無國際上通行的風險準備金的扣除規定;(3)對研發和創新的稅收支持力度不夠。現行稅法關于研發費的加計扣除政策適用范圍窄、對中小企業創新激勵有限、存在研發領域限制,政策效應不明顯。同時,加速折舊政策適用范圍窄、條件過嚴,無國際上通行的針對產業的特殊性所做的特別規定;(4)對研發成果產業化的稅收支持不足。現行稅法在科技企業孵化器、高技術服務業、商務服務業等的優惠規定上存在諸多期限、范圍、條件方面的限制,有的甚至是空白。

三是個人所得稅的問題。(1)對科研人員獲獎減免限制過嚴;(2)邊際稅率過高;(3)缺少對個人風險投資行為的鼓勵。

(四)稅收征管層面的問題。

一是稅收優惠審批程序過繁。相關部門對稅收優惠的認定和審批過于繁瑣,涉及部門多,審批流程長,政策時滯長,影響到政策效果和稅務行政效率;二是稅收優惠的后續管理和政策評價等政策管理方面存在問題。現行稅收優惠的管理更多關注的是企業前期減免資格的認定上,而忽視減免稅的后續管理,出現對減免稅款的用途、效果管理上的空白。同時,現行稅收政策評價不清晰,難以準確了解政策效果,難以走出支持力度不確定、支持效果無反饋的困境。

四、改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建議

(一)優化稅收優惠政策體系。

優化稅收優惠政策體系要解決好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優惠領域界定不清和覆蓋不全的問題;二是優惠資格認定問題;三是政策體系缺乏系統性的問題。

建議以“產品+項目”優惠為主取代現行以企業優惠為主的政策設計思路,以產品和項目認定代替企業認定,并對現行政策進行梳理歸并。(1)稅收優惠產品的認定。目前工信部正在主持制訂《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目錄》,稅務總局、財政部應積極參與,在目錄中詳細規定可以享受財稅政策支持的產品名稱、規格、技術標準,以此作為稅收優惠政策的依據。目錄出臺后,2008年開始實施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及可考慮淡化或取消;(2)稅收優惠項目的認定。將環保、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稅優惠政策擴大到戰略性新興產業各領域相關項目上,明確規定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項目內容、具體條件和范圍,通過實行科技投資項目立項登記制度、科技成果驗收鑒定制度來加強稅收優惠的管理;(3)歸并整理稅收優惠政策。取消針對特定企業(如軟件企業、集成電路企業)和特定產品(如環保產品、節能節水產品、安全專用設備)的專門稅收優惠規定,代之以項目以及目錄中產品的優惠規定。

(二)增強稅收優惠政策的針對性。

一是要做好與《戰略性新興產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的銜接,避免造成對重復建設的鼓勵。目前國務院已陸續批準7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分行業發展規劃,對產業的技術創新方向、產業布局等進行了全面規劃。稅收政策的調整應當以此為依據,把支持的重點調整到對擁有核心技術的產品或項目的鼓勵上來,調整到對產業集聚區的稅收鼓勵上來。

二是把稅收優惠的重點調整到對產業發展初期的鼓勵上來。要強化加速折舊、投資抵免、盈虧抵補和再投資退稅等間接優惠方式的運用,弱化直接優惠,同時加大對風險投入、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等方面的稅收支持力度。

三是把稅收優惠的重點調整到對人力資本投入的鼓勵上來。這要求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對人力資本投入的稅收規定進行調整,擴大優惠的范圍和力度。

四是把稅收優惠的重點調整到對消費品市場的培養上來。一方面,要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品稅收優惠覆蓋的范圍,并將有利于擴大市場需求的專業服務、增值服務等新業態也納入稅收優惠范圍之中;另一方面,要提高傳統產業中高能耗、高污染產品的稅收負擔,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培養消費市場。

五是把稅收優惠的范圍擴大到產品鏈上的各個配套產業上來。包括對配套設施、生產業、產學研聯合體、科技企業孵化器以及產業集聚區都應納入稅收優惠范圍,為產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三)改革現行稅收制度。

一是貨物勞務稅改革。(1)對戰略性新興產業及相關產業實行低稅率或一定時期的免稅政策,以解決高附加值產業稅負過重的問題;(2)構建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值稅先行退稅機制,以解決產業發展初期進項稅難以轉嫁的問題。在研發創新階段,實行先行退稅政策;在成果產業化階段,實行超稅負返還政策;在刺激產品應用階段,實行財政返還(退稅)政策;(3)擴大增值稅范圍,以解決增值稅和營業稅抵扣鏈條不完整帶來的稅負過重問題;(4)實施有利于產業發展的進出口稅收政策。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產品出口免征關稅,實行增值稅全額退稅。對產業發展所需進口的設備、裝備,減征進口環節關稅和增值稅;(5)消費稅改革要以引導消費、培養市場為目標。一方面可以對節能減排效果明顯的新能源汽車等消費品實行零稅率,另一方面可以將與戰略新興產業產品相對應的傳統產品,包括高能耗產品、資源消耗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加大征收力度。

二是企業所得稅改革。(1)投資環節,建立再投資退稅或抵免制度,允許風險投資機構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提取風險準備金,延長投資虧損彌補的年限,以引導風險資本的進入;(2)研發環節,擴大研發費的加計扣除范圍、提取科研準備金、新產品試制準備金和實施特別折舊制度,以鼓勵企業科研和自主創新的積極性;(3)成果轉化環節,實行稅率優惠、延長優惠期限、加速折舊(攤銷)、擴大優惠范圍,以促進科研成果的產業化;(4)人力資本環節,按實際發生額稅前列支教育培訓費。其他的政策建議還包括:(5)逐步以項目優惠取代高新技術企業優惠,以項目普惠取代行業優惠。無論什么企業,只要從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項目即可享受稅收優惠;(6)逐步將稅收優惠方式從直接減免為主轉向間接減免為主;(7)完善產業園區稅收優惠政策,以鼓勵形成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區。可考慮將大學科技園的稅收優惠政策移植到整個戰略性新興產業園區,并延長優惠有效期;(8)制定對“產學研”聯合開發等特定目標的特別優惠政策。

三是個人所得稅改革。個人所得稅改革要以激勵人力資本投入為目標來實現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支持。(1)對個人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獲取的個人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以鼓勵對產業的投資;(2)對高科技人才的發明專利、非專利技術轉讓和技術服務收入以及科研勞務報酬設計減征比例;(3)適當擴大對科技研發人員技術成果獎勵津貼(包括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的免稅范圍;(4)放寬應稅工資的扣除,允許扣除本人接受再教育支出,以鼓勵加大教育投資。

(四)完善稅收征管制度。

一是簡化辦稅流程。在企業認定、減免稅審批等諸多環節建立綠色通道。簡化審批程序。考慮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取消審批制,實行備案制。

篇3

按照上述目標任務要求,今年政府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激發創新活力,推動科技城建設開創新局面

完善科技城體制機制。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中國()科技城建設的意見》,推進科技城體制、機制、政策和評價“四大創新”。完善工作平臺和運行機制,全面落實省政府授予的19項省級經濟管理權限。強力推進科技城產業投資基金年內掛牌運營,確保50%以上的資金用于科技城產業發展和項目建設。加快園區管理體制調整,引導產業向園區集聚,建設專業化產業園區。確保科技城生產總值增長30%以上,財政總收入增長40%以上,招商引資到位資金增長50%以上。

建設五大支撐平臺。設立科技城民及科技成果孵化轉化資金,以科技城孵化中心、省民技術轉移基地、西科大國家大學科技園等為載體,加強綜合和專業孵化器建設,建設科技成果孵化平臺。以企業為主體,以省內外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為支撐,以中科院電子設計自動化中心為載體,建設利益共享、政策引導支持的產學研對接平臺。以國家民科技園、中物院民品生產基地、29基地軍民共建共享試驗基地等為載體,建設科技成果轉化平臺。設立民創業和科技項目孵化風險投資機構,以科技城產業基金為依托,建設科技成果轉化投融資平臺。聘請“兩院院士”等專家學者和企業家組建科技城顧問團,以各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人才交流培訓機構為載體,搭建人才支撐平臺。

促進軍民結合成果轉化。加大人才和信息交流力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加快推進院地、軍地合作。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導向作用,加快建設以利益為聯結的軍工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激勵機制,支持軍工科研單位以技術入股等形式,大力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以軍民結合為重點,圍繞產業發展的核心技術、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積極開展聯合攻關,不斷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積極爭取“委省共建”軍民結合產業項目來綿發展。加快建設國家民科技園、中物院技術轉移中心、29基地空氣動力學國家實驗室,引導在綿國防科研院所的民項目加快轉化步伐。

激發企業創新活力。全面落實科技創新的財稅、金融和政府采購等扶持政策,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加快組建研發平臺,推動利爾化學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新增1個國家級實驗室,建設1—2個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5個以上市級企業技術中心。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力爭骨干企業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重達到3%以上。積極開展新一輪國家知識產權試點,依托長虹、攀長鋼、九洲等大型骨干企業和國防科研院所研發平臺及重點項目,大力開展差異化自主創新。新增專利授權460件以上,完成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開發50項以上,參與制訂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10項以上,不斷提高科技城主導產業和產品的核心競爭力。

二、狠抓工業強市,推動工業發展實現新跨越

培育中小企業集群。引導科技人才創辦民營科技型中小企業,積極鼓勵民營企業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上市融資,著力在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方面取得實質性突破。積極申辦第三屆中國中小企業節,引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業。依托長虹、九洲、攀長鋼、新華等大企業,延伸產業鏈,大力發展配套型中小企業。圍繞比較優勢和資源優勢,加快資源深加工和農副產品深加工產業的發展,全力培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

狠抓企業技改和節能減排。調動企業技術改造的積極性,切實用好企業技改、中小企業貸款貼息資金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地方創新基金。積極推進長虹低附加值產品改造、攀長鋼和巴蜀江電節能、雙馬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安縣紙業漿紙平衡等重大技改項目建設,確保更新改造投資增長20%以上。積極發展循環經濟,健全落后產能退出機制,加強工業節能節水、清潔生產、重點污染治理、環保產業發展等工作,搞好長虹、九洲、華潤、東材、美豐等5戶企業節水示范。掛牌限期治理12戶工業企業排污,加快攀長鋼節能技改、啟明星磷化工黃磷尾氣回收利用、銀河建化15萬噸鉻渣處理、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國債等項目的建設步伐,完成列入國家“千家企業節能行動”的3戶重點企業和省“百戶企業節能行動”的9戶重點企業節能目標,確保規模以上萬元工業增加值綜合能耗下降6%以上。

大力提升工業經濟效益。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大力促進工業經濟從主要依靠物質資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進步、勞動者素質提高和管理創新轉變,不斷提升工業經濟質量和效益。繼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進一步健全現代企業制度。

三、統籌城鄉發展,推動縣域經濟取得新成效

推進新農村建設。進一步發揮綿江、綿安產業帶的示范帶動作用,確保全年新增類別村60個、農民專合組織20個、農村專業營銷大戶1500戶、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20個,農產品加工經營銷售收入增長10%以上。大力發展現代農業,努力增加農民收入。推進和規范農村土地流轉。加快實施糧食、油料、水果、蔬菜和道地中藥材、無公害茶葉等特色農產品建設工程,建設一批優勢農產品基地。大力發展畜牧業,推進優勢畜產品產業化經營,進一步提升畜產品加工能力。市財政安排2000萬元扶持生豬產業發展,加快推進“千萬頭優質生豬工程”,建設西南地區最大的良種豬繁育基地、全國優質商品豬生產基地,確保出欄生豬660萬頭以上。積極培育水產龍頭企業,擴大水產養殖規模。開展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健全農產品標準化體系和農產品檢測體系,加強動植物病蟲害和疫病防治工作。大力推廣先進適用農業裝備,增強農機服務能力。加強農民工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指導,實現勞動力轉移123萬人次,勞務總收入67億元。

發展民營經濟。毫不動搖地支持民營經濟加快發展,以民營經濟大發展帶動縣域經濟大提速,力爭縣域民營經濟增加值增長20%以上。認真貫徹《關于加快民營經濟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全面落實財政扶持、用地保障、融資擔保等各項政策措施,切實為民營企業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力爭年內培育產值過30億元的民營企業1戶、20億元的5戶、10億元的5戶,新增億元企業20戶。

統籌城鄉發展。全面落實支持縣市區發展的各項政策,統籌城鄉規劃、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優化區域經濟布局,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長效機制。切實簡政放權,積極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和村社合并,深化、“擴權強縣”試點。聯動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積極支持重點鎮加快發展。進一步改善農村基礎設施條件,加快通鄉、通村公路和鄉村機耕道路建設,建成農村公路1250公里。抓好病險水庫整治,加強小、微水利工程建設和江河管理,新增節水灌面、恢復改善灌面和新增旱澇保收面積15萬畝,綜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10平方公里。支持農民新建沼氣池3.5萬口。繼續完善農村飲水、電力、通信等設施和網絡,建好基層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和鄉鎮衛生院。

四、發展現代服務業,推動第三產業邁上新臺階

擴大社會消費。全面啟動縣市區商業網點規劃建設,進一步完善商業網點體系。積極構建新農村流通網絡,新建“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家店103個。全面開展“家電下鄉”工作。進一步支持和引導連鎖企業進入社區。大力實施“雙百工程”和“三綠工程”,積極推行綠色市場認證制度。加快發展餐飲服務、文化娛樂、實物租賃等綜合性消費,培育和擴大汽車、通訊、教育和體育等新的消費熱點。保護和傳承傳統品牌,培育“中華老字號”和“老字號”餐飲企業。加快城區危、舊房改造,規范房地產業發展,繁榮房地產市場,確保房地產交易總額突破60億元。

發展現代服務業。抓緊制定服務業發展總體規劃,培育大市場、大企業、大物流。加快建設現代物流園區,引進和培育大型物流骨干企業,打造川西北商貿中心和物流中心。加快新皂工業物流中心和龍門農副產品物流園區建設,推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市場建設。加快發展科技、中介、金融、保險、會展、交通運輸業和涉農服務業,大力發展現代新型流通業態。打造科技城服務外包品牌,做大做強服務外包產業。

壯大旅游文化產業。整合機場和旅游集團等優勢旅游資源,積極培育航空旅游市場。啟動三國文化及蜀道旅游線建設,加快建設仙海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繼續推進以科技(工業)旅游為重點的城市旅游,確保科技博物館如期開館、李白紀念館創建國家4a級景區、虎牙旅游景區年內營業。啟動旅游小商品市場規劃建設。繼續落實扶持旅行社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深化國內主要客源城市的宣傳促銷,開辟新的客源市場。全年實現旅游總收入97億元,增長20%。整合古玩市場,打造古玩一條街。積極培育演藝市場,規范和發展文化、新聞出版市場,建設一批有規模、上檔次的文化經營項目,促進重點文化設施規模化和產業化。

五、加強開放合作,推動外向發展實現新突破

增強招商引資實效。抓住外資西移、內資西進的機遇,圍繞支柱產業、科技成果轉化、民等制定和落實有效的招商政策。積極承接東部產業轉移,突出抓好大型骨干企業配套產業、優勢資源開發、農業產業化發展、會客廳建設等方面的招商引資工作。完善項目管理責任制,扎實搞好項目策劃、組織、包裝、推介和引進,切實抓好項目的跟蹤落實工作,確保東部四省(市)招商、科技城產業推進會等活動簽約的重點項目盡快開工建設、投產達效。建立和暢通“大院、大所、大企”聯系渠道,著力辦好第二屆中國()科技城產業推進會、世界500強企業投資科技城高峰論壇及項目推介會、“三線”建設項目推介會等重大招商活動,依托西博會、西部產業承接及重點投資合作圓桌會等省內外招商平臺,努力拓展招商領域。不斷創新招商方式,大力推行小分隊招商、點對點招商、網絡招商,力爭引進世界及國內500強企業5家、行業500強企業10家、億元以上企業20家,確保全年到位()內資180億元以上,到位外資1.8億美元以上。

加強區域合作。以建設川西北重要交通樞紐為突破口,實施大開放戰略,充分發揮科技城的集聚和輻射作用,全面加強區域合作,積極融入成渝經濟區、西南經濟協作區和泛珠三角區域,加強與等地區的合作,深化同港澳臺地區、國內外友好城市的合作與交流,推進產業互補,實現資源共享,提升合作水平。大力實施“走出去”和“請進來”戰略,支持優勢企業充分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擴張發展。

擴大外貿出口。加強海關、檢驗檢疫、口岸管理等工作,提高外貿服務水平。辦好出口加工區,盡快引進一批外向型企業進區發展。加快國家科技興貿出口創新基地和加工貿易轉移承接基地建設,提升外貿出口檔次。鼓勵和扶持高新技術產品、機電產品、化工產品出口,著力培育3—5個拳頭品牌。在擴大長虹、九洲等骨干企業出口的同時,繼續壯大中小企業出口隊伍,年內新增進出口中小企業30家,確保全市實現外貿出口9億美元,增長28.5%。

六、優化投資結構,推動重點建設取得新進展

加大投資工作力度。年是的項目年,要以重大工業項目、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著力優化投資結構,擴大投資規模。設立重大項目管理辦公室,建立重大項目篩選、策劃、審批、建設推進機制。在做大做強投控集團的同時,積極搭建新的投融資平臺,用市場化的手段籌措建設資金。完善政府投融資監督管理體制,確保項目建設資金合理、安全、有效使用。

加快重大項目建設。在抓好重大工業項目建設的同時,切實加強交通、水利、能源、城建等方面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建成吳家渡電航、燕兒河水庫、仙女堡電站、九環線響巖段改線、城市供水管網工程等項目。加快建設北(川)松(潘)路、涪江三橋、武都水庫、陰坪電站、梓潼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廠等項目。開工建設綿遂高速公路、成綿樂城際鐵路、城區—仙海景觀大道、和鹽亭污水處理廠、涪江河堤綜合整治一期工程等項目。做好成綿第二條高速公路、綿安快速通道、武引二期灌區工程、平武鐵龍堡電站和古城電站等項目前期工作。

建設百萬人口大城市。加強規劃編制和管理,抓好以會客廳、園藝片區為重點的城市新區建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全面完成涪濱路、綿鹽路會客廳段改造提升、塔子壩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示范、市中心醫院改擴建三期等工程。加快推進城市電源點及配網建設、城市環境治理、會客廳1號橋和桃花島建設、三江大壩及道路改造提升。開工建設涪東片區城市水環境治理、涪江二期上段防洪堤、一環路改造和二環路續建等工程。完善提升給排水、人防和城市管理信息化系統。做好第二垃圾填埋場、永興和塘汛污水處理廠等前期工作。

七、強化資金保障,推動財金工作再創新業績

優化財政收支結構。嚴格依法治稅,挖掘增收潛力,加強稅收征管,加大非稅收入征繳力度,確保財政收入實現新的突破。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切實加大對新農村建設、農業產業化、技術改造、民生工程和社會事業的投入。深化政府收支分類和部門預算改革,推行部門預算績效考核制度,穩步推進市縣兩級公務員津補貼規范工作。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認真落實化解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的各項政策。

創建金融生態環境模范城市。繼續落實部門工作責任,全面推進信用體系建設,深化金融生態環境模范城市創建工作。積極發揮信貸擔保機構的職能作用,加快建設長虹配套企業產業鏈融資平臺,充分利用國家開發銀行等政策性融資渠道,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投融資環境。加強企業上市融資工作,力爭利爾化學等2戶企業成功上市。增加有效信貸投放,確保全年各項貸款余額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建立激勵機制,引進2—3家異地股份制商業銀行來綿設立分支機構。支持郵政儲蓄銀行組建分支機構,加快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步伐。積極推進政策性保險工作,促進保險業健康發展。

八、切實改善民生,推動社會建設取得新進步

深入實施民生工程。各級財政投入19億元以上,大力實施就業促進、扶貧解困、教育助學、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百姓安居、道路通暢、環境治理民生工程。確保新增城鎮就業3.7萬人,動態消除零就業家庭,培訓農民工12.7萬人。免除49.6萬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并免費提供教科書,為5.5萬名寄宿生補助生活費,確保城市低保家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同步享受“兩免一補”政策,對5.5萬名中等職業教育學生給予資助。實現城鄉低保動態管理,做到應保盡保,確保城鎮和農村低保月人均補助分別不低于105元和34元;確保城鎮基本養老保險覆蓋45.3萬人,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覆蓋人數達5000人。全面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確保年內參保率不低于50%。解決1500戶農村特困危房、無房戶住房困難問題。新建廉租房1200套、經濟適用住房600套。啟動省級村莊人居環境治理試點14個。解決12萬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完成紅層打井1.4萬口。切實解決“老、小、困”問題。將符合條件的農村“五保”對象全部納入供養范圍。新建、改擴建50所敬老院,農村“五保”集中供養率達到35%以上。加強城市社會福利機構建設,新建鹽亭和安縣社會福利中心。改進和深化青少年社會教育,加強青少年活動陣地建設,搞好農村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的教育和幫扶。繼續健全和完善城鄉居民醫療救助制度,將城市月人均收入250元和農村年人均收入1200元以下的貧困人口全部納入惠民幫扶范圍。實現2.4萬戶、5.2萬名農村貧困人口脫貧,救助城市困難群眾13.8萬人。

協調發展社會事業。繼續鞏固和發揮基礎教育的品牌優勢和影響力,普遍實行城鄉免費義務教育,積極創建省級義務教育示范縣,努力建設“讀書之城”。鼓勵民間資本、科研院所、大中型企業進入中高等職業教育領域,支持職業技術學院創建國家100所高等職業教育示范學院,著力打造2—3個萬人中等職業教育集團。積極發展高等教育,力爭師范學校創建綿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通過評估。著力構建公共文化體系,建設鄉鎮綜合文化站66個、農村書社10家、農家書屋40家,實現1993個20戶以上自然村廣播電視“村村通”。完成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程普查。認真實施《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加快城鄉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建立重大疾病防治和醫療急救聯動機制,以縣市區為單位實現新農合全覆蓋和就診“一證通”。落實加快中醫藥發展的政策措施,抓好中醫藥人才培養和市縣中醫院建設。大力推進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絡和信息化建設,強化流動人口管理,確保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2‰以內。搞好奧運火炬傳遞活動,舉辦市第五屆運動會,抓好體育場館綜合開發利用。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榮辱觀和核心價值體系宣傳教育實踐活動,切實提高市民素質,積極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和節水型城市。強化基層基礎統計,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做好全國第二次經濟普查準備工作。基本完成縣市區第二輪修志工作。

加強資源環境保護。科學有序推進礦產、水能、土地、森林等開發利用,提高資源保障和環境承載能力。啟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搞好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和科技城集約節約用地試點,開展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掛鉤試點,確保全市耕地保有量40.6萬公頃以上。切實推進生態市建設,做好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確保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在省政府下達目標以內。嚴格治理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排污,完成2個小集鎮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和10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綜合整治。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深入實施天然林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退耕還林等重點生態工程。

切實維護社會穩定。高度重視物價上漲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認真落實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加強生活必需品價格管理。完善各級和群眾工作機構,全面落實市、縣領導定期接待群眾和“兩代表一委員”制度,推行制度,著力健全社會綜合管理體系。繼續堅持用解決問題的辦法維護社會穩定,積極化解社會矛盾。切實辦好市長公開電話,真心誠意解決好市民反映的問題。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加強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和人民調解工作。嚴格執行《勞動合同法》,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加強國防教育和國防后備力量建設,做好雙擁工作,創建國家雙擁模范城市。認真落實民族宗教政策,加快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全面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完善應急管理體系,提高防災救災能力和水平,加強氣象服務和地質災害整治。嚴格食品、藥品等重點監管。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重點加強消防、礦山、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等領域的安全監管,確保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不斷提高社區建設和服務水平。繼續深化平安創建,健全基層治安防控網絡,積極推進“鄉村、校園、社區”三大警務建設,嚴厲打擊各類犯罪,鞏固省級平安縣市區創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