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層建筑消防設計規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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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滅火 高層 建筑
一、超高層建筑定義、建筑材料及結構體系
建筑高度超過100米的高層建筑通常稱為超高層建筑。目前超高層建筑用于承受荷載的建筑材料主要有三種,分別為:鋼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鋼混凝土組合結構。
二、超高層建筑在防火設計上的特殊要求
在我國《高層建筑防火設計規范》有關內容中規定超高層建筑除執行高層建筑防火設計的有關規定外,對超高層建筑提出了特殊的防火設計要求,如:
(一)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其應在電纜井、管道井每層樓板處用相當于樓板耐火極限的不燃燒體作防火分隔;
(二)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公共建筑,應設置避難層(間),并應符合有關規定;
(三)建筑高度超過100m,且標準層建筑面積超過1000m2的公共建筑,宜設置屋頂直升機停機坪或供直升機救助的設施,并應符合有關規定;
(四)當建筑高度超過100m時,高層建筑最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不應低于0.15MPa。當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滿足上述靜壓要求時,應設增壓設施;
(五)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場、建筑面積小于5.00m2的衛生間、不設集中空調且戶門為甲級防火門的住宅的戶內用房和不宜用水撲救的部位外,均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通過對規范的研究,可以了解到超高層建筑從內部人員的逃生疏散、火災范圍的控制、排煙、供水、固定滅火設施上均提出了具體和更為嚴格的要求。
北京、上海等地相繼發生高層建筑外墻火災后,國家對高層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的防火等級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超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問題
超高層建筑在豎向的空間布置上得到了有效的延伸,從而使建筑業主對于建筑的內部空間進行合理的區域劃分與功能的布置。正是超高層建筑的功能分區較為復雜,因此,消防監審部門不能夠完全根據常規建筑的防火規范進行統一設計,需要針對不同功能分區采取必要的性能化設計。
四、超高層建筑火災發生危險性
第一,可燃物較多,因此發生的火災的負荷較大。超高層建筑的內部裝修使用的材料主要是大量的可燃物,并且還敷設了很多的電纜電線。如果發生火災,可燃物會產生毒害氣體與大量的濃煙,并且沿著建筑的電梯井與垃圾井等豎向的.
第二,用電量大結構功能復雜。超高層建筑用途很多,其使用功能也相對復雜,提供辦公、娛樂、餐飲、會議、商務、購物等功能為一體。并且,根據功能的需要,都會配置大量用電設備,因此其導致火災發生的可能性因素很大。
第三,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落實不到位,存在安全隱患。在超高層建筑的產權較為復雜、人員的流動性較大、使用功能復雜等。因此超高層建筑的消防設施長時間的使用后耗損程度較大,有些建筑內部甚至沒有設計自動化的消防設施。
五. 超高層建筑消防設計
5.1消防設計的難點和目標
超高層建筑的高度一般超過100米,屬于綜合高層建筑,因此,消防設計難點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①消防撲救現場與撲救面難以確定。
②大型的地下停車庫的疏散通道和疏散口與鍋爐房的確定,以及柴油發電機房的位置。
③標準層的平面上的大空間的消防疏散設計。
④設計建筑避難層。
超高層建筑消防設計中,需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消防原則,并且完善超高層建筑消防自救能力,通過安全可靠消防防火措施,使建筑消防功能滿足實用、安全、經濟、技術先進要求。
5.2超高層建筑消防設計
①確定撲救現場與撲救面。根據超高層建筑的地理位置與周邊環境,設計出合理的地形改造,最大限度的滿足超高層建筑和城市道路之間的關系,從而實現項目建設合理性、經濟型與可執行性。
②設計避難層。避難層提供給人員避難的安全場所,因此消防設計較為嚴格。根據《高規》:建筑高度如果超過了100米,其應該設置避難層。設置避難層,從超高層建筑的第一層到第一個避難層或者是在兩個避難層間,但是不超過15層。其原因是火災發生階段聚集在建筑15層的避難人員是不允許經過樓梯進行疏散的,可以借助于室外登高云梯實現人員的疏散。所以,超高層建筑設計避難層,首先要考慮的是人員的安全疏散時間的控制,并且使室外消防登高車有效的施救高度,特別是第一個避難層需要充分的考慮消防裝備水平,在設置消防登高車最大限度的伸展高度范圍內。如果避難層每平米可以容納5個人,并且適當的設計空余空間,因此好需要設計機械防排煙系統。
③標準層的平面空間上的消防疏散設計。根據超高層建筑的使用功能,進行規范設計,包括疏散寬度、疏散樓梯等。例如:如果屬于綜合辦公區域,根據其使用功能,其內部的餐飲功能的消防難點是在第五層,如果按照消防疏散人員208個計算,疏散寬度應該設計為2.08米。如果會議層的消防難點是在第十一層,其疏散人員按照220計算,其疏散的寬度應該設計為2.2米。如果辦公功能的消防難點層是標準層,面積按照929平方米計算,疏散人員按照156計算,其疏散寬度需要設計為1.56米。并且在疏散樓梯的設計上一般要求至少兩部,每層都需要滿足消防疏散要求。
④借用大型的停車庫疏散口、鍋爐房和柴油發電機房的位置的確定。如果超高層建筑的用地面積受到外界因素的限制,需要在一定面積內設計停車庫,需要采用的是普通停車庫和機械停車庫相結合的設計方法。大型停車庫的車輛出入口由于條件限制不能設計三個時,根據高度差關系,需要在建筑負2層或者是負3層分別設計通往到響鈴的地下停車庫的車行通道,并且借助于相鄰的地下停車可地面出入口,從而實現了車庫對外的出入口數量要求。但是,為了避免對主體超高層建筑的影響,需要在其周圍場地設計景觀造型和地面樓梯等外部造型。
結束語:
超高層建筑消防設計不但涉及以上幾點,還包括建筑裝飾材料的設計等。超高層建筑的設計基點都應該遵循我國的設計規范,根據超高層建筑特點,立足于防火自救,并且主動性的預防火災發生,在裝飾與保溫材料上避免使用可燃性的建筑材料,嚴格把關施工。提高人民消防安全責任意識入手,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
參考文獻:
[1] 曹勝開. 淺談超高層建筑消防設計――以重慶銀行大廈為例[J]. 重慶建筑. 2012(11-25).
篇2
關鍵詞:超高層建筑,給排水,設計
Abstract: 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current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system design of several main aspects and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design of high building and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launch concrete, this article has discussed for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improve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system function, make the tall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design, it has very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Keywords: tall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design
中圖分類號:S61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 引言
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帶來了建筑業的興起和建筑技術的提高,建筑正在朝著超高的方向發展。這不僅能夠解決城市人口擁擠帶來的居住工作環境問題,還緩解目前緊張的城市用地壓力,因此,發展超高層建筑屬順應經濟社會發展趨勢。但是隨著高度的增加,給建筑給水排水設計帶來的諸多困難,而且,超高層建筑越來越多,造成相關的給排水方面的規范條文相對滯后,為了適應超高層建筑的給排水要求,加強對超高層建筑的給排水系統設計研究顯得十分必要。本文就目前超高層建筑給排水系統設計的主要內容出發,重點討論了超高層建筑在給排水系統設計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方法,為提高超高層建筑給排水方面的功能提供幫助,確保辦公、生活用水、消防用水的充足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2 超高層建筑給排水系統設計
高層建筑分類中指出超高層建筑在40層以上或者高度大于100m,這是1972年在美國召開的國際建筑會議上專門討論并確定的分類和定義。1976年,廣州白云賓館的建成(33層、115m)標志著我國大陸自行設計的高層建筑突破100m,進入超高層建筑發展時期。經過近40年的發展,目前主要在供水方式選擇、中間轉輸水箱的計算、消防給水及排水系統中存在主要的問題,以下進行詳細分析說明。
2.1 供水方式的選擇問題
單在供水方式選擇上,超高層建筑由于其自身原因,宜采用變頻供水和重力供水相結合的方式供水。超高層建筑都是每個15層設置一個避難層,此層兼備設備層的作用,可以利用此層來設置中間轉輸水箱,同時,每30層可以設置一個大區,然后在每個大區分區設置,有兩種設置方法:第一種,每個大區分成四個小區,每個小區都設置一臺變頻泵,往上供水;第二種方法就是在每個大區分兩個小區設置兩套變頻泵,往上15層供水的同時,采用重力流往下供水15層。第一個大區都是在地下室,所以第一個大區內沒有往下供水的情況出現。中間轉輸水箱兼職高位重力水箱,可以滿足每個用水的水壓在一定的壓力范圍。變頻泵采用壓力自動控制功能,而轉輸水箱是通過水位控制來實現供水。每15層設置一個避難層,而每30層設置一個大區,中間轉輸水箱設置在每個大區,不用每隔15層都設置,有效的減少了占用機房的面積。辦公樓的避難層設置較多,而住宅的避難層設置較少,一般情況可以進行上述設計。在管材設備承壓方面,30層高度的建筑,系統承壓在1.5~2.0MPa,目前的技術和設備都能承受此范圍的壓力,能夠滿足承壓要求。對于一些高層的酒店,供水壓力要求穩定性高,為避免供水出現忽冷忽熱的情況,酒店采用屋頂水箱重力供水比較合理,二次污染問題可以通過物業管理來解決。酒店用水變化大,無法高效發揮變頻供水的優勢,造成能源無法充分利用,因此,超高層的酒店建筑可以采用屋頂水箱重力供水。
2.2 中間轉輸水箱的計算
超高層建筑中,中間轉輸水箱的作用非常明顯,基本上都是采用此方式來供水,它包括消防轉輸和生活轉輸水箱兩部分。
消防中間轉輸水箱容積計算根據國家標準《全國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給水排水》(2003)中規定的:采用水泵轉輸串聯時,中間轉輸水箱同時起著上區輸水泵的吸水池和本區消防給水屋頂水箱的作用,其儲水容積按15-30min的消防設計水量經計算確定,并且不宜小于60m³。假如超高層建筑消火栓用水量為50L/s,自動噴水用水量為40L/s,那么中間轉輸水箱的容積=(50+40)×10×60+(50+40)×5×60=81000L,其中10min的水量為屋頂水箱水量,5min為上區輸水泵的吸水池水量,如有其它水消防系統則把有可能在火災時啟動的消防系統的水量疊加,結果作為中間轉輸水箱的容積。
生活給水系統中,《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2009年版)中對于水量的規定:生活用水中途轉輸水箱的轉輸調節容積宜取5-10min轉輸水泵的流量。生活給水系統中的轉輸水箱有兩個作用:第一,作為上區加壓水泵的吸水井,為上區水泵用水提供3-5min的用量,第二,為下區轉輸泵調節容積。第二個作用即為保證初級水泵啟動次數不大于六次每小時調節水量的要求。例如,當上區水泵流量為6L/ s,轉輸水泵的流量為6L/s時,采用變頻供水系統時,計算的轉輸水箱的容積為6×5×60+6×10×60=5400L。當采用重力供水系統時,中間轉輸水箱一是作為上區水泵的吸水井,二要具有一定的調節容積來儲存本區用水,此部分的容積計算按照重力供水區最大用水量的50%計。通過吸水井的容量疊加調節容積量來得到重力供水系統的中間轉輸水箱的容積。
2.3 消防給水系統設計
超高層建筑消防給水設計中水泵接合器的設置與否存在疑問,《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消防給水在一定條件下設置水泵接合器,在消防水車供水壓力范圍內的分區中設置,且是在采用串聯給水方式下,上區用水由下區水箱抽水供給,可僅在下區設水泵接合器,供全樓使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中規定,當水泵接合器的供水能力不能滿足最不利點處作用面積的流量和壓力要求時,應采用增壓措施;且根據消防局的消防經驗,規定在當地消防車供水能力接近極限的部位,設置接力設施。兩種規范的規定存在一定的矛盾,高規中在消防車供水范圍外,不設置接合器,而噴規中規定在范圍之外需要設置接力裝置。從消防安全的角度考慮,消火栓系統和噴淋系統都應設置水泵接合器,一種方法是根據噴規中的進行設計,另一種就是從用途考慮,水泵接合器是在室內水泵遇到問題或者室內消防用水不足的情況下,從室外取水,通過接合器將水送到給水系統中。
2.4 排水系統設計
排水系統的問題是水氣混合的問題,超高樓層排水對管材的損害和水氣混合對衛生器具水封穩定的破壞。設計中要根據以下三點進行設計:第一,嚴格的水力計算,最大流量值的限定;第二,每隔一段距離設置耗能裝置,減少水流對管材的沖擊損害;第三,設置專用通氣管,調節排水管路里面的壓力與外界一致,保證空氣流通。
3 結束語
超高層建筑的復雜性和特殊性,使得在給排水系統設計中的考慮因素增多,設計難度加大,因此一定要做好超高層建筑的給排水系統設計。本文從給水系統的選擇、轉輸水箱的計算、消防給水和排水系統設計四個方面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解決,從一定程度上為超高層建筑的給排水系統設計提供了幫助。
參考文獻:
[1] 鄧宏毅.建筑設施給排水設計施工的探討[J].科技創新導報,2008,31(21)
篇3
關鍵詞:高層建筑;消防給水選擇;注意事項
前言:消防給水方式的選擇是超高層建筑消防系統設計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我國現在還沒有針對超高層建筑的消防設計規范,設計人員在設計時往往套用高層建筑的消防設計規范和經驗,存在較大弊端。本研究提出了超高層建筑消防給水系統綜合評價的各項指標并進行了論證,根據遞階層次結構原理,建立了超高層建筑消防給水系統綜合評價法模型。
1. 高層建筑消防給水系統的應用背景
高層建筑由于其功能復雜,人員眾多,流動性大,煙蒂等各類火種多;高層建筑物內均設置有大量的電氣設備,一旦漏電走火,或者檢修焊接,均極易引起火災;更由于高層建筑室內裝飾要求高,裝飾材料中有大量的可燃物質,均是火災的隱患。加上高層建筑內豎井多,一旦發生火災,均是火災迅速蔓延的通路。高層建筑本身樓高風大,自然形成的煙囪,拔風助火,使火焰蔓延迅速,火勢更加兇猛。高層建筑的建筑高度都在24 m以上,甚至高達數百米,當消防人員身負消防設備,快步登高到24 m以上時,呼吸和心跳都已超過限度,難以發揮正常的戰斗力,更由于豎井的拔風作用,火勢煙霧的漫延極快,火災熱幅射很強,煙濃霧厚,都給消防滅火帶來極大困難。高層建筑火災時,由于火大煙濃,人多擁擠,疏散非常困難。因此,高層建筑一旦著火,如不能及時撲滅,將造成人員大量傷亡、經濟損失極為嚴重的可怕后果。由于建筑高度大,發生火災時國產消防車已不能發揮作用,高層建筑的消防只能立足于/自救0,因此必須認真做好高層建筑的消防設計。高層建筑消防給水系統必須切實按照/高規0要求,根據高層建筑的類別和功能以及實際情況進行選擇。高層建筑消防給水系統可按滅火設施系統壓力、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是否設置以及消防水供給方式,自動控制方式進行分類,設計時應正確選取。
2. 基于層次分析法的超高層建筑消防給水系統的優化
層次分析法是美國運籌學家于20世紀70年代提出的,它是對多個方案多個指標系統進行分析的一種層次化、結構化決策方法,它采用數學方法將哲學上的分解與綜合思維過程進行了描述,從而建立決策過程優化的數學模型。具有原理簡單、復雜問題結構化和層次化、理論基礎扎實、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等較突出的特點。按照層次分析的評價方法與標準,綜合反映各種消防給水方式的優劣,從中優選最適合的消防系統給水方式。根據我國現有的水泵生產狀況,一般的離心式水泵系統最高工作壓力為1.6 MPa。當壓力大于此值時,對設備的抗壓能力要求將大大提高,受水泵揚程、消火栓出口壓力和減壓閥關于減壓量的影響,一般水泵一級加壓可供至約150 m的高度。因此,在運行可靠性C6的指標判斷里,建筑高度以150 m為界,高于和低于此范圍時,減壓閥和并聯系統的運行可靠性有極大的區別,故建立判斷矩陣時以建筑高度150 m為界。低于150 m的超高層建筑,其判斷矩陣為C6a,高于150 m則為C6b。
3. 高層民用建筑消防給水的注意事項
隨著城市建設的不斷發展,相繼出現了高層民用建筑。有安全消防的供水系統是大樓啟用最基本的條件之一。自來水廠通過城市輸、配水管道供水.水壓一般在Zkg/cmZ左右.夜間可達2.5一2.7kg/cm,所以六、七層以下的住宅樓通過設置屋頂水箱夜間市政管網水壓高時屋頂水箱進水供四層以上住戶正常用水是沒有問題的。而目前城市用地越來緊,不得不建造較高的樓房.高層建筑的投資規模大.建筑使用功能復雜.使得對設計的要求越來越高.特別是防火安全的設計。一般來說樓房常見的幾種供水方式是:1、水池一水泵(恒壓變頻或氣壓罐)一管網系統一用水點。此方式是集中供水對于一、二層是商業群房、群房上建有多幢住宅的建筑目前較多采用此種供水方案。一般設計有地下生活水池一座集中恒壓變頻供水不設屋頂水箱,最不利的用水點是頂層住宅主水泵一般有三臺,二開一備自動切換.付泵為一小流量泵夜間用水量小時主泵自動切換到副泵以維持系統壓力基本不變(氣壓罐一般不用于生活用水)。2、水池一水泵一高位水箱一用水點此方式也下面就我在高層民用建筑消防給水中的幾點體會,愿與大家交流:對于防火安全的設計首先要考慮到室外消火栓數量的確定。《高規》第7.3.6規定:‘’室外消火栓的數量應按本規范第7.2.2條規定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經計算確定.每個消火栓的用水量應為10-151/s”.但是((高規)}的((條文說明》是這樣解釋:“室外消火栓的數量應保證供應建筑物需要的滅火用水量其中包括室內、室外兩部分‘’。我認為《條文說明》的解釋超越了《高規》的規定。室外消火栓是室外消防用水取水口.理應按室外管網來考慮。但是《高規》第7.4.5.3規定“水泵接合器應設在室外便于消防車使用的地點,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離宜為15-40m“。從這個規定可以看出水泵接合器的15-40m范圍內在一般情況下要設置室外消火栓。因此在工程設計中在布置水泵接合器時要考慮其相對集中以利于與經計算的室外消火栓數量對應.一旦設計中有較多的室內消防系統需要較多水尖接合器且分散布置時.則需要適當增設“額外“的室外消火栓。最后要考慮到消防給水系統的形式。對高層建筑消火栓給水系統形式的選擇首先我們應保證系統的安全可靠性其次我們應盡量選用經濟合理的供水形式。按服務范圍分:獨立的消防給水系統和區域集中的消防給水系統筆者建議盡量采用區域集中的消防給水系統就如上述所講。鄰近高層建筑共用消防水池但這往往得不到推廣。
結語:綜上以上幾點的分析我們可以知道,高層建筑內豎井多,一旦發生火災,均是火災迅速蔓延的通路。因此,高層建筑的消防給水安全可靠是最重要的但要在保證安全的同時達到經濟合理,盡量節省投資,使得維修管理方便.我們還要在設計當中認真考慮,細心比較.這樣才能把工程做的更好。■
參考文獻
[1] 袁杰.淺析影響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整體效能的關鍵設計點[J].宜春學院學報.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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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超高層建筑;燃氣管道;設計;安全
中圖分類號:TU208文獻標識碼: A
一、前言
我國《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50352―2005規定:建筑高度超過100m時,不論住宅及公共建筑均為超高層建筑。超高層建筑燃氣管道設計工作比較復雜,由于超高層建筑設計存在一定的難度,具有一定的危險性,所以,必須要進一步的探討超高層建筑燃氣管道的設計和安全問題。
二、影響超高層建筑燃氣設計的因素
1.超高層建筑因體積和自重等因素,會遠遠大于普通建筑,其地基下沉對燃氣引入管的影響較大。超高層建筑由于建筑以及設計的復雜性和特殊性,自然用到的材料就要多一些,這樣就導致了其體積和建筑重量的增加,使得地基承受的壓力自然加大,甚至會引起地基下沉,可能會使燃氣管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造成彎曲現象,甚至會發生泄漏,這對于城市建筑物的影響是非常大的。
2.由于超高層建筑的高度較高,可能會造成燃氣比重與空氣比重的差異所產生的附加壓頭不足,這樣就會使燃氣難以得到有效的供給,影響燃氣具的使用,影響城市人們的生產生活,因此,必須要進行合理設計和規劃,克服高度障礙,保障燃氣能夠有效供應,提高人們生活質量。
3.由于超高層建筑燃氣立管的自重所引起的壓縮應力,這會減少管道的供給能力。同時由于內外環境的變化也會使管道伸縮,影響供給能力。
4、燃氣管道管材選用。經過對各個地區的燃氣公司的調查,高層燃氣管材宜采用無縫鋼管,連接方式焊接連接。高層建筑非常重視防火,鍍鋅鋼管接性能不佳,螺紋連接易腐蝕,不宜作為高層建筑燃氣管道管材。僅當樓層在15層以下時,可考慮用鍍鋅鋼管螺紋連接。根據《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06第10.2.4條,“在屋面上的燃氣管道和高層建筑沿外墻架設的燃氣管道,在避雷范圍以外時,采用焊接鋼管或無縫鋼管時其管道壁厚均不得小于4mm。”因此在設計人員設計時,首先確認燃氣管道是否在避雷范圍內。
三、超高層建筑燃氣管道設計
1、超高層建筑的附加壓力
民用燃氣管線系統多采用樓棟調壓箱后低壓入戶,在計算低壓燃氣管道阻力時,對超高層建筑立管應考慮因高程差而引起的燃氣附加壓力燃氣的附加壓力按下式計算:
H=9.8×(Pk-Pm)×h
式中:H――燃氣的附加壓力(Pa);
Pk;Pm――分別為空氣燃氣密度(kg/m3);
H――燃氣管道起點至終點高程差(m)。
通過上式取Pk;Pm分別為1.205和0.7134可計算出H=4.818h,即高度上升一米,管道附加壓力增加4.818Pa。我國一般民用燃灶具額定壓力Pn為2000Pa,按GB50028-2006《城鎮燃氣設計規范》要求,燃氣設備前的燃氣壓力應在0.75-1.5Pn范圍內,即1500Pa-3000Pa范圍內波動,仍能達到灶具燃燒的要求若超出此范圍,則會出現燃燒不穩定,出現脫火、回火或不完全燃料產生CO氣體,導致發生安全事故。按廣東地區一般調壓箱后壓力為2200-2500Pa,取最不利因素,沿途管線無用氣單位,管阻接近于0,壓力表取100Pa計算,則最高用氣點高程差在124米范圍內灶具前壓力仍小于3000Pa,故在超高層建筑(高>100米)中,不計燃氣附加壓力作用仍能滿足供氣要求,但為減少用戶灶前壓力波動范圍,平穩供氣,仍需采用分層變徑,增加管道阻力來減少附加壓力的影響。
2、超高層建筑地基沉降的影響
對于高層住宅的燃氣引入管除了按《城鎮燃氣設計規范》進行設計外,還應該結合當地地質情況重點考慮超高層建筑沉降所引起的燃氣引入管補償問題,以防止燃氣引人管由于建筑物的沉降而被擠壓變形、斷裂從而產生安全事故燃氣引入管一般和建筑物成垂直布置并穿越建筑物的墻體,受力情況主要是由于建筑物沉降對管道所產生的橫向剪切力。對于普通的民用建筑(10層以下、沉降量在50mm以下),一般采用大直徑套管來抵消建筑物沉降對燃氣引入管所產生的影響。而隨著建筑物高度的增加,顯然,一味地用增大套管直徑的方法來消除建筑物沉降對燃氣引入管的影響是不現實的。
3、超高層建筑燃氣立管的溫差影響
超高層建筑立管的自重和熱脹冷縮產生有推力,在管道的固定支架和活動支架管道補償等設計上是必須考慮的,否則燃氣管道可能出現變形或拆斷等安全問題。同時因為超高層建筑的燃氣立管長,其伸縮量絕對值受溫差影響也較大。管道的伸縮量按下式計算:
L=103×aL(t2-t1)
式中:L――為管道伸縮量(mm);
a――為管材結膨脹系數;
L――為管道長度(M);
(t2-t1)――為安裝時與最冷或最熱時溫差。
四、超高層建筑的沉降安全問題的措施
超高層建筑一般整體較大,建筑基礎所承受的靜動載荷十分大,由此超高層建筑在某個層面上而言容易導致整體的沉降,超高層建筑的竣工后三年,建筑的沉降速度較大,大約可達到5~10cm。超高層建筑的沉降將導致燃氣管道遭到破壞,最主要的由于建筑物內的燃氣管道隨著建筑物整體沉降,然而建筑物外部埋地或者架空管道則靜止不動,由此在管道的引入處產生了阻止建筑物下沉的力。隨著建筑物沉降的增加,燃氣引入管受到的抗力增加,沉降達到一定的數值后,燃氣管道將產生形變和斷裂,最終導致燃氣泄露,導致燃氣供應中的事故。
超高層建筑沉降所帶來的對燃氣管道的不良影響,在超高層建筑的燃氣管道設計中應綜合考慮,并根據超高層建筑狀況調整燃氣管道工藝設計,從而實現更為優化的設計。也可在燃氣引入管位置安裝伸縮補償管或者金屬軟管抵消超高層建筑沉降所帶來的不良影響,由此超高層建筑的沉降過程中由于伸縮補償管吸收相應的抗力,有效防止了燃氣管道的斷裂等破壞。同時對金屬軟管的引入,利用波紋管隨著外力變化而撓變的特點,減少了燃氣引入管位置所遭受的應力,由此實現了超高層建筑沉降力度的補償,由此保護了燃氣管道。金屬波紋管補償量較大、耐腐蝕、抗震、抗疲勞,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耐溫性,同時使用時間較長等特點,由此在各行各業中實現了廣泛的應用。
五、超高層建筑燃氣管道設計的消防安全措施
1、防雷、防靜電及防腐
超高層建筑燃氣管道防雷設計必須針對直接雷擊、雷電感應和雷電波侵入采取防護措施。設計中一般要求樓頂(包括轉換層)燃氣管道及閥門箱應與樓頂避雷帶連接,其中樓頂管道與避雷帶連接不得小于兩處。避雷連接須采用不小于DN8mm的圓鋼雙面焊接,焊接長度大于圓鋼直徑的六倍以上,凡焊接處均須防腐。防雷接地裝置的沖擊接地電阻應小于10Ω燃氣管道靜電接地電阻應小于100Ω,管道及設備法蘭連接一般采用銅片跨接,螺紋連接采用不小于DN8mm的圓鋼作跨接,其間電阻值不應小于0.03Ω。
目前室外中壓無縫鋼管一般采用如下防腐程序:先進行徹底除銹,要求管表面呈金屬光澤。先刷一道P207防腐底漆,再刷一道P205防腐底漆,再刷兩道銀粉漆,并刷黃色標志以示區別(5~8m)。室外低壓鍍鋅鋼管刷兩遍銀粉漆;室內低壓鍍鋅鋼管刷一遍銀粉,低壓也可以按具體情況選用無縫管。
2、燃氣設計中安全設施的配備
燃氣是一種易燃易爆的氣體,燃氣管道一旦發生泄漏、出現事故,尤其是超高層建筑人員密集,其傷亡和損失都很大,社會影響很深。因此在高層燃氣設計中,對安全防火問題國家有著明確嚴格的規定。故在設計中應嚴格執行《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06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2008)的有關規定。采取安全措施如下:在引入管室外設置燃氣快速切斷閥門。在室內管道上設置快速切斷閥門及自動切斷閥;在各用氣點及管道經過的房間設置燃氣泄漏安全報警裝置,且自動報警系統與自動切斷系統聯動,并集中監控。其工作原理為:當空氣中可燃氣體達到一定濃度時,探測器即發出與可燃性氣體在空氣中濃度成比例的電信號,該電信號傳送給報警控制器,報警控制器即顯示該可燃氣體濃度,當被測可燃氣體濃度達到或超過設定的報警濃度時,報警控制器即發出報警并啟動有關開關控制信號,提示監控人員采取安全措施或啟動自動控制裝置,切斷氣源,從而起到保障安全作用,避免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六、結束語
總而言之,我國超高層建筑燃氣管道設計工作一定要考慮到超高層建筑的特殊性,針對超高層建筑的特點展開分析,由此提高超高層建筑燃氣管道的設計效果和安全性能。
【參考文獻】
[1]嚴銘卿等.燃氣工程設計手冊[M].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9.
篇5
您好,根據作者的專業,這篇論文我把電氣內容放在前邊,結構內容放后邊了
關鍵詞:高層;鋼結構建筑;消防;電氣;結構;設計要點
中圖分類號:S611文獻標識碼: A
前言:高層鋼結構建筑的電氣消防設計水平和結構設計的安全、可靠,直接關系到高層建筑物和民用建筑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性能,建筑行業在進行建筑結構設計和消防電氣設計中應該根據國家標準和規范,做好建筑工程的消防電源及配電設計、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鋼結構設計等方面的設計工作,通過優化建筑工程結構設計和消防電氣設計不僅可以有效避免安全隱患的出現,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人員的人生安全。
一、高層鋼結構建筑消防電氣設計的特點
高層鋼結構建筑的結構本身在高溫下容易失去承載力,室內裝修的材料也是可燃的,加上存在人員及貨物過于密集、樓層過多的問題,高層建筑存在著嚴重的安全隱患。高層鋼結構建筑容易發生的“煙囪模式”是由于豎井內電氣管線多、管道敷設彎曲、電梯間通風設備多等多種原因造成的。煙囪模式在遇到明火的時候,會加快火勢的增大和蔓延。經過對許多火災事故和現場的分析,相關部門發現火災發生十五分鐘之后,火勢會不斷加大并以極快的速度蔓延,煙霧的擴散程度也會迅速加快。所以,高層鋼結構建筑的火災撲救十分困難,假如發生火災,就會對人民的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造成極大的損害。
二、高層鋼結構建筑的消防電氣設計要點
1、供配電設計
高層建筑的防火規范必須按《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執行。國家標準《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052-2009規定了供電負荷等級和供電要求。一級負荷應由獨立的雙重電源供電,當一電源發生故障時,另一電源不應同時受到損壞。許多高層鋼結構的建筑為一類高層建筑,所以它的供電負荷等級也應該是一級。一類高層鋼結構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電梯、防煙排煙設施、火災自動報警、漏電火災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和電動的防火門、窗、卷簾、閥門等消防電氣的負荷應該是一級負荷別重要的負荷供電。
2、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照明
高層鋼結構建筑的樓梯間、前室、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供消防用電的蓄電池室、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人員密集的場所、公共建筑內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內走道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應設置應急照明。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應低于0.5Lx,疏散照明最少持續供電時間為30min。
3、先進可靠的火災自動報警控制系統
高層鋼結構建筑的火災報警系統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98的要求執行,將火災報警系統分為三種基本形式:區域報警系統,集中報警系統和控制中心報警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保護對象應根據其使用性質、火災危險性、疏散和撲救難度等分為特級、一級和二級。鋼結構的高層建筑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基本上采用控制中心報警系統。控制中心報警系統中至少應設置一臺集中火災報警控制器、一臺專用消防聯動控制設備和兩臺及以上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或至少設置一臺火災報警控制器、一臺消防聯動控制設備和兩臺及以上區域顯示器,應能集中顯示火災報警部位信號和聯動控制狀態信號,系統中設置的集中火災報警控制器或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消防聯動控制設備在消防控制室內的布置應滿足規范要求,宜用于特級和一級保護對象。
4、火災漏電探測報警系統
高層鋼結構建筑內火災危險性大、人員密集,根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98的要求需設置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火災漏電探測報警系統主要探測線路的漏電電流、過電流等信號,發出聲光信號報警,準確報出故障線路地址,監視故障點的變化,并儲存各種故障和操作試驗信號不應少于12個月。火災漏電的探測模塊安裝在供配電的每一個回路的空氣開關下端,探測每一路需要檢測回路的漏電電流、過電流情況。每一個探測回路只發出聲光信號報警,準確報出故障線路地址,監視故障點的變化,不切斷回路的電源。火災漏電探測報警系統的主機安裝在消防控制中心的墻上,給值班人員提供準確的報警信號和故障點位置。
5、做好建筑物的防雷與接地
高層建筑的火災中,由雷擊造成的原因占一定的比例。所以建筑設計時必須計安全可靠的防雷和接地裝置 ,防止直擊雷、側擊雷的直接破壞和雷電波的浸入造成的破壞。鋼材是良好的導電體,鋼結構的高層建筑像一個導電的鐵籠子,所以更要做好建筑物的防雷和接地,還應及時與結構等專業溝通,合理確定位置,使其滿足規范要求,減少和預防由于雷擊造成的安全事故。
三、高層鋼結構建筑的結構設計應注意的問題
1、鋼結構設計要安全可靠
鋼結構要做到安全合理、符合電氣專業相關要求、節點構造方便可靠,并為構件生產、運輸、安裝提供保障。 結構方案盡可能節約鋼材,減輕鋼結構重量;鋼結構設計生產盡可能縮短制造、安裝時間,節約勞動工日;鋼結構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保證整個結構安全可靠,符合建筑物的使用要求,有良好的耐久性;結構構件應便于運輸、便于維護。而且還要注意鋼結構使用價值和觀賞價值兼備。
2、鋼結構建筑設計要實用、安全
鋼結構建筑設計要發揮鋼結構的優勢,滿足電氣消防設計規范,建筑鋼結構的平面布置應力求規則、對稱,而且避免鋼結構帶來的建筑平、立面單調呆板;注意設計深度,保證達到有關的規定要求;注意解決鋼結構建筑建筑防腐蝕、防火、防震問題。做好鋼結構防銹、防腐處理,使結構布置符合規則性要求,提高防震能力,保證鋼結構建筑的實用安全性統一。
四、高層鋼結構建筑結構設計技術要點
1、判斷鋼結構在建筑設計中的適用性
在進行鋼結構建筑設計、選用結構設計方案之前,要充分考察建筑項目建設是否適合用鋼結構 。鋼結構通常用于大跨度、高層、荷載、體型復雜或有較大振動、密封性要求高、吊車起重量大、要求能便于安裝拆卸的結構。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要認真考察鋼結構在建筑設計中的適用性。
2、確定結構選型與結構布置
“概念設計”這一理念應貫穿于在鋼結構設計的整體過程中,運用概念設計可以在早期迅速、有效地進行構思、比較與選擇,它在結構選型與布置階段尤其重要。國內常見的鋼結構類型主要有:框架、塔桅索膜、網架、平面架、輕鋼等。在鋼結構選型環節,要注意依據結構設計中主體系與分體系之間試驗現象、破壞機理、工程經驗、力學關系與震害等因素的綜合深入分析,從而全面性整體性的選擇最為科學、合理的結構,并且注意合理布置細節。
3、分析結構、預估截面
建筑設計在確定鋼結構選型和布置后要注意對鋼結構進行分析,以便鋼結構于在實際設計中的合理應用,例如利用線彈性分析鋼結構。另外還需對構件截面作初步估算,包括梁柱和支撐等的斷面形狀與尺寸的假定。設計時應及時與電氣等專業溝通,使設計更加優化,這些也是鋼結構建筑設計的重要環節。
結語:綜上所述,在高層鋼結構建筑的消防電氣設計以及結構設計過程中,深入了解其消防電氣的設計特點以及結構設計特點是關鍵,做好電氣和結構兩個專業間的相互配合工作,這既是現代化高層建筑物得到安全保障的體現,也是建筑火災得到有效控制的體現,極大地保障了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并且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的同時,促進人們不斷在建筑電氣消防技術中引入了很多新型的現代化設備,不斷的完善結構優化設計,進而大幅度地提升了超高層建筑物的安全穩定功能,使其更加符合現代化超高層建筑設計的新要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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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關鍵詞:超高層;建筑給排水;分區;轉輸;減壓
1. 前言
我國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至今,業已建成多座世界級高樓。作為衡量技術實力和綜合能力的象征,超高層建筑也是設計單位和設計師不斷追求突破的動力。因此我們設計人員必須重視超高層建筑給排水設計中的安全、可靠及經濟性等等諸多問題,并不斷探索創新,力爭做到最好。
2. 系統豎向分區
由于超高層建筑的高度太高,在設計給水系統時,首要考慮的便是豎向分區問題。若不分區,由于建筑底層的配水點受到過大壓力會造成很多問題:如開啟水龍頭時,易發生水流噴濺并有水錘產生,易使給水道管及配件受損并伴有噪聲等等。還有需合理選擇分區壓力值,過高仍會有以上問題出現;過低則會增加分區數量,增大了給水設備及管道的工程造價和維修管理工作的難度等等。因此,必須根據規定要求對超高層建筑給水系統進行合理地豎向分區。需嚴格遵守《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2003中給出的建筑物內生活給水系統的豎向分區原則,并考慮以下幾點:首先要在室內生活給水系統進行不同性質的用水區域的劃分,分別進行給水加壓系統的設置。超高層建筑功能不一,要根據不同功能的用水區域,設置獨立的給水系統。并對其給水系統的供水方式進行確定。供水方式的原則性規定是 “建筑高度超過100m 的建筑,宜采用垂直串聯供水方式。”,但對不同功能或多功能組合的超高層建筑要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分析,確保最終選擇最為合理的供水方式或組合供水方式。而消火栓系統和自動噴淋系統的分區除了要達到所規定靜壓要求之外,通常還應以設備層或避難層為界進行分區,因為大多轉設備房和輸水箱都設置在設備層或避難層,所以在設備層或避難層敷設消火栓和自動噴淋的橫干管,防止了某一標準層敷設管線過多。消火栓或自動噴淋系統的分區通常采用水泵、減壓閥或減壓水箱來進行。直接用水泵來分區指的是每個分區有各自專用的消防泵,即并聯系統。考慮到經濟因素,如今很少采用這種方法。隨著產品質量不斷提升和產品功能的日益創新,減壓閥在系統分區中,減壓閥的作用愈加重要。若壓力小于2.4Mpa 則豎向分區可以選擇減壓閥來進行。
3. 轉輸水箱
超高層建筑大多采用的是垂直串聯供水方式,因此必須在中間避難層或設備層進行傳輸水箱的設置。設計轉輸水箱設計時要確定以下幾點:
1)、水箱容積:轉輸水箱兼備低位貯水箱和高位供水箱的特點,但計算水箱容積時卻存在著區別:(1)消防中間轉輸水箱容積:根據規定采取水泵轉輸串聯時,中間轉輸水箱不但起著上區輸水泵的吸水池作用還起著本區消防給水屋頂水箱的作用,其儲水容積按15~30min 的消防設計水量經計算確定,且不小于60m3。(2)生活轉輸水箱容積:當采取串聯供水,水箱不但供本區用水,也供上區提升泵抽水用時:水箱容為水箱服務區域內最大小時用水量的50%+(3~5min)上區提升泵的流量;若為中途轉輸專用時,水箱調節容積宜取5~10min 轉輸水泵的流量。要使水泵每小時啟功不大于6 次,并起泵水位需高于最低水位0.2m 以上,則轉輸水箱容易宜>10min 轉輸泵流量。對于轉輸泵流量:本區提升泵流量為本區所負擔供水對象的最大小時用水量,轉輸泵流量與上區提升泵流量相同。
2)、水箱液位:生活轉輸水箱的液位一般有以下幾種:(1)低位報警水位;(2)起泵水位:根據水泵一小時啟動不大于6 次和宜高于最低水位不少于0.2m 來進行確定;(3)停泵水位:也即設計水位;(4)溢流報警水位:高出設計水位0.05m;(5)溢流水位:高出溢流報警水位0.05m。消防水箱液位一般有低位報警水位、設計水位(最高水位)、溢流報警水位和溢流水位。
3)水箱進水控制閥:生活轉輸水箱一般采取電動閥和液位來控制;消防轉輸水箱由消防轉輸泵供水,轉輸管上閥常開,有火災時和被轉輸區消防泵聯動啟動,平時由所在區生活變頻給水補水,可采取遙控浮球閥。當一組水泵供多個水箱進水時,宜在進水管進行電訊號控制閥的設置,由水位監控設備來實現自動控制。
4. 減壓措施
超高層建筑的室內給排水系統有諸多不穩定因素,為避免發生意外和檢修需要,系統應配有相應的減壓穩壓組件和技術措施。給水系統上的防超壓措施主要包括減壓閥、泄壓閥、安全閥、減壓穩壓消火栓、減壓孔板及節流管等。給水系統的分區通常采用減壓閥來進行,分為可調式和比例式。對生活給水系統而言,可調式減壓閥的閥前閥后壓力差應小于0.4Mpa,而環境安靜的場所要求小于0.3Mpa。所需較大減壓值的通常可選取比例式減壓閥和可調式減壓閥先后串聯,即用比例式減壓閥以一定比例減壓后,再用可調式減壓閥減至所需閥后壓力。一個給水分區內有可能存在超壓的管段也可借由可調式減壓閥將過剩壓力減去。管徑大于DN50的管段通常采取先導式可調減壓閥,小于等于DN50的管段常采取直接式可調減壓閥。消防給水系統分區也常采用減壓閥,但其區別與生活給水系統的地方在于消防給水系統減壓閥要求成組設置,即設置備用。生活給水系統上的減壓閥既是否成組設置都無礙。當不設備用減壓閥時,需保證減壓閥失效時管道的壓力不會大于衛生器具的最大可承受壓力。消火栓給水系統一般在超壓管上采取減壓穩壓消火栓。安全閥及泄壓閥大多用于如水泵出口減壓閥組附近等系統壓力最大的地方,超高層建筑的水泵接合器需進行安全閥的安裝。減壓孔板和節流管能夠減壓限流,通常在管網末端減壓與自噴系統水流指示器前處使用,鑒于其會影響到流量,因此較少在配水管上使用。
5. 管材
超高層建筑中給水管的工作壓力若大于1.0Mpa 則應選用強度較高的金屬管,而非塑料管。強度夠高的金屬管包含厚壁鍍鋅鋼管、不銹鋼管、無縫鋼管等。用于生活系統上的管材考慮到衛生問題,可選擇涂塑鋼管等。在連接管材時可選擇法蘭、溝槽等方都能達到或超過管材本身的抗壓強度,在高壓管道連接中應優先考慮。螺紋連接通常用于DN100 以下的較小管道,其承壓能力較上述兩者略小。作為整個管道系統的薄弱點,塑料管熱熔連接點應避免在高壓管道系統中使用。超高層建筑水平晃動相對較大,普通的排水鑄鐵管會被影響而使承口發生開裂,因此要選取具有接口可曲撓、抗震、快速施工等特點的承插式柔性抗接口的排水管。其柔性接口在徑、軸向震動、軸向拔出和角向位移時表現出良好的水密性。考慮到超高層雨水下落時的沖擊力,選擇承壓金屬管作為雨水管材。虹吸雨水排水管通常選取HDPE 管。PVC-U 排水管由于其本身強度稍差,尤其是以成品膠粘接的常易脫落,所以較少使用。
6. 結語:
在進行超高層建筑的給排水設計時,應結合其自身最大特點――高度來考慮包括建筑高度、功能、材料及設備、安全可靠性、節能性、施工的可能性、可維護性等在內的各類問題。不斷實踐探索,總結經驗,力爭設計出最為安全可靠、經濟節能的超高層建筑。
參考文獻:
[1] 王增長主編,《建筑給水排水工程》(第5 版)
[2] GB50045-95《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05 年版
篇7
【關鍵詞】礦物絕緣電纜 天然不足缺陷 耐火電纜
1、引言
隨著人們對火災危害越來越重視,規范加重了對防火的要求。從陸陸續續更新的規范條文中看出專家編者對防火措施一個比一個要求高,大力推薦使用礦物絕緣電纜,視乎只有礦物絕緣電纜才是消防設備正常運作的保證。但這樣也意味著更多的付出。
2、礦物絕緣電纜性能區別
礦物絕緣電纜簡稱MI電纜,習慣稱為氧化鎂電纜或防火電纜,由礦物材料氧化鎂粉作為絕緣的銅芯銅護套電纜,礦物絕緣電纜由銅導體、氧化鎂、銅護套兩種無機材料組成。由于電纜全都是用無機物(金屬銅和氧化鎂粉)組成,它本身不會引起火災,不可能燃燒或助燃,由于銅的熔點是1083℃、氧化鎂的熔點是2800℃,因此該種電纜可以在接近銅的熔點的火災情況下繼續保持供電,是一種真正意義上的防火電纜。但其造價高,雖能直接敷設,但實際施工難度大。潮濕的環境會對電纜斷面的絕緣層造成了不利影響。因為礦物絕緣電纜在敷設后短時間內不能進行接頭制作和電纜終端頭壓接,電纜截斷后,斷面會在空氣中暴露一段時間,容易造成濕氣滲入斷面,造成絕緣層的受潮。由于剛性礦物絕緣電纜在結構設計上的天然不足,造成其在性能、生產及敷設等方面都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在發達國家特別是歐盟國家中,柔性礦物絕緣防火電纜的崛起,剛性礦物絕緣電纜的使用已被替代。在國內,相關技術掌握在少數廠家手里,產品各有弊端。目前還處于推廣階段,工人施工水平難以保證其性能發揮。
3、何時用礦物絕緣電纜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16―2008第13.10.4條規定:消防設備供電及控制線路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保護對象分級為特級的建筑物,其消防設備供電干線及分支干線,應采用礦物絕緣電纜; 2 火災自動報警保護對象分級為一級的建筑物,其消防設備供電干線及分支干線,宜采用礦物絕緣電纜;當線路的敷設保護措施符合防火要求時,可采用有機絕緣耐火類電纜; 3 火災自動報警保護對象分級為二級的建筑物,其消防設備供電干線及分支干線,應采用有機絕緣耐火類電纜; 4 消防設備的分支線路和控制線路,宜選用與消防供電干線或分支干線耐火等級降一類的電線或電纜。而《住宅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 1193 -2011第6.4.4 條規定:建筑高度為 100m 或 35 層及以上的住宅建筑,用于消防設施的供電干線應采用礦物絕緣電纜;建筑高度為 50m~100m且 19 層~34 層的一類高層住宅建筑,用于消防設施的供電干線應采用阻燃耐火線纜,宜采用礦物絕緣電纜 ;10 層~18 層的二類高層住宅建筑,用于消防設施的供電干線應采用阻燃耐火類線纜。由此可見,超高層必需要用礦物絕緣電纜,其余可以不用。但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16-2014第10.1.10條第3款內:消防配電線路宜與其他配電線路分開敷設在不同的電纜井、溝內;確有困難需敷設在同一電纜井、溝內時,應分別布置在電纜井、溝的兩側,且消防配電線路采用礦物絕緣類不燃性電纜。由此可見新防火規范要求更高,無論建筑高度,單單共井就要采用礦物絕緣電纜,試問開發商會為了省礦物絕緣電纜的錢而去設置兩個電井嗎,這樣將占用更多面積。回顧《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16-2008第13.9.13條中規定的各類消防用電設備在火災發生期間的最少連續供電時間圖1所示。從規范上看,消火栓泵、防排煙設備、消防電梯需要持續供電3小時。筆者認為,對于超高層建筑,需要更多消防疏散時間及救火時間,故應按規范滿足其持續供電3小時要求,即采用礦物絕緣電纜。對于非超高層建筑用耐火電纜即可,即使是超高層建筑的地下室的防排煙設備,其與塔樓無著火的必然關系,也采用耐火電纜即可。
4、少用礦物絕緣電纜
按理應多用礦物絕緣電纜全部滿足消防持續供電要求,但本身規范編寫的具有爭議性,麻木全部采用礦物絕緣電纜,將大大增加工程造價,且工人施工技術是個問題,廠家產品質量是個問題,兩者結合在一起,當真的火災時,其能否起到作用有待實際考驗。有工程項目試過礦物絕緣電纜因施工及后期維護問題,需全部更換其它廠家產品。產品要放到實際環境長時間實驗才能驗證其真實性能,而不是單單短時的防火實驗。既然規范在大推礦物絕緣電纜,每本規范見解要求不一樣,我們應從實際分析,根據需求選擇是否用礦物絕緣電纜。
結束語
相對礦物絕緣電纜,耐火電纜技術成熟,生產廠家眾多,在滿足實際工程項目消防需求供電時間時,應盡量采用技術成熟的產品。產品可靠性才是最重要,畢竟防火工程不是產品的試驗田,待長時間使用后才發現天然不足,關鍵時候才發現無法使用,這樣就得不償失。
參考文獻
[1]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16-2008
篇8
關鍵詞:高層建筑;消防工作;給排水
中圖分類號:TU97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電梯間的消火栓數量確定
我國現行的關于高層建筑消防工作的主要意見中規定,消防電梯的內部,應該設置一定數量的消火栓。但是,對于這類的消火栓是否應該計算在建筑物的整體消火栓數量范圍內,業內的說法還不是很統一,有一部分人認為,消火栓在消防電梯內,不屬于建筑物的整體結構部分,由于電梯等一些設備是單獨采購的,而不是建筑工程方面生產的,所以不應該計入整體的建筑消火栓總數。而另一種說法說的是,這種消火栓對于建筑物的整體也起到了消防的作用,應該計入到總數,不應該因為不是施工單位生產的而將其除去在外。這兩種說法都有一定的道理,國家在2005年以及2009年頒布的《高層建筑消防設計規范》中也是對于這個問題給出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解釋,可見此問題的界定是很難的。一般這樣的情況,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都是依照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原則進行,具體的情況如下,我們可以簡單的來看一下:
(1)不計入同層數量的情況
消防電梯的消火栓用于消防電梯內部的防火以及消防電梯前室的防火滅火,這種情況是一般的消防電梯消火栓采用的方法,主要的功能是便于消防通道的滅火防火,使消防通道在出現火情時暢通,便于消防人員進行合理及時的施救,便于樓內的居民逃生。這種消火栓的水帶不用過于長,因為工作的范圍很有限,同時,這類消火栓不應計入到建筑物的同層消火栓總數。
(2)計入同層數量的情況
消防電梯前室位置的消火栓,除了對于消防電梯的前室發揮作用之外,有的消火栓還負責比較大的區域,比如消防電梯、日常通道的消防以及市內的消防,這樣的消防栓首先它的水帶長度要足夠長,應該在25米以上。這種情況下,在前室必須有送風裝置,且送風裝置的供電要由單獨的線路進行,保證在發生火災的時候,不會使人被煙霧的倒灌傷害以影響逃生。這樣的消火栓要計入同層消火栓的總數。
這樣,我們就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確定這樣的消火栓是否可以計入同層的總量。即消火栓的影響范圍大小和是否適合送風裝置。
2.超高層建筑的水箱設置
在一般的超高層建筑中,自來水的供應以及市政的直接供水是不能夠滿足超高層的供水要求的,這就需要在高層或是超高層的建筑中配有水箱。我國的現階段高層及超高層建筑,其水箱分為消防水箱以及民用水水箱,其中的消防水箱一般要單獨設計,不能夠與日常的用水水箱混用,采取單路進水,單路供水的設計要求,這樣做既能夠保證平時的民用水質量安全,又可以有效的防止在真正發生火災時,水箱的供水充分。消防水箱一般設計在建筑物的中間偏上的樓層,通過水泵將水引入水箱,再利用加壓水泵實現二次消防供水。對于水箱的材質,我國的建筑規范中有明確的規定,不能夠用建筑物的本體作為水箱的底或是水箱壁,這樣做的后果會是建筑物出現滲水等現象,影響建筑物的使用,再則,可能會影響用水的質量,造成水污染。消防水箱與消火栓及其他的消防設備通過水管連接,每個連接部分的水管都不能夠少于兩根,因為如果進行單路供水的話,很可能出現管道堵塞,不能夠及時的處理火情。
在火災來臨的時候,由于建筑物的水泵能力有限,一般會用到臨時高壓消防給水設備。這種設備,在火災沒有發生的時候處于休眠狀態,而在火災發生之后,狀態變為工作。一般的高壓給水系統的壓力可以供五個消火栓同時使用,而一般的給水系統只能夠供兩個消火栓同時使用。超高層的消防給水系統最大的難點就是在高度上如何保證水壓正常,能夠保證消火栓能夠順利使用,為了節約成本,我們沒有必要將水泵的性能都加大到最大,而是可以因地制宜,采取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方式進行解決。
以近期剛剛竣工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廣場”項目的消防系統為例,關于消防水箱設置情況就是比較典型的超高層建筑,現舉例分析如下:
(1)本工程為超高層辦公樓,總建筑面積 263528m2 ,地上辦公樓46層,裙房6層,抬升裙樓3層,地下3層,建筑高度237.10m。經計算,室外消火栓系統用水量為324m3,考慮本項目市政兩路進水水源及市政水壓足夠,該部分水量不儲存于地下室消防水池內。本項目室內消火栓系統消防儲水量432m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防儲水量216m3,大空間智能型主動噴水滅火系統消防儲水量54m3,故在地下三層設置消防儲水池容積702m3。依規范要求分為基本相等的2格。由市政水源直接補給。
(2)經計算,在中間轉換層第16層,設置90m3消防水箱,供給本項目低區消防系統的火災初期消防用水,同時補給大空間智能型主動噴水滅火系統用水。此部分由生活給水系統作為平時水源,地下室三層消防水池及消火栓和噴淋轉輸泵提升作為消防時水源。此水箱需設置溢流管接至地下三層消防水池,以避免消防時管道超壓及保證消防時候的水量充足。
(3)經計算,在47層屋面,設置18m3消防水箱,供給本項目高區消防系統穩壓及火災初期消防用水。同時通過管道及減壓閥接至低區消防系統的穩壓及火災初期消防用水。此部分由生活給水系統作為水源。
3.自動消防設備的入口減壓
國家關于自動消防設備的規定中明確指出,水的壓力應該根據管道的直徑以及管道的材質進行計算,還要結合管道的布局,由于一些管道在建筑物內部不是專線設計,往往與其他的建筑設備在一起,這樣在真正的給水時可能會出現內部的管道變形等現象,繼而導致一些建筑物的其他功能受到影響的后果,特別是在配水或是給水的入口處,這個部分的壓力不能過大,如果過大的話,可能會導致接口處斷裂,形成難以彌補的后果。根據這些實際中的情況,在不斷的設計調整研究的基礎上,規定在入口處的壓力不能夠大于0.4兆帕。筆者在實際的工作中,發現了一些很典型的問題,比如在高層建筑中,較低樓層的給水壓力,由于受到水的自重影響,往往會大于0.4兆帕,針對這樣的情況,我們可以采用的方式是,在入口處設計一些減壓孔板或是其他的一些減壓閥,達到減低水壓的目的。但是應該注意的是,在減壓孔板或是減壓閥與供水口聯通時,其直徑應該大于供水口直徑的30%,這樣才能起到減壓的效果,否則效果不明顯。
4.高層建筑中的地下車庫消防設備
地下車庫位于高層建筑的最下層,由于其特殊的位置以及用途,對于此類區域的消防設計是有別于地上設計的。首先,我們應該認識到,在地下車庫中,一些易燃易爆的物品數量要明顯的多于地上,汽油、柴油、輪胎等各種橡膠、汽車的一些內飾等等,都是極其容易燃燒的。另外還有一些不易燃的,但是一旦燃燒就很難撲救的,比如汽車的主體框架等等。所以,這樣的情況是很復雜的,在消防的實際設計中也是要考慮的。其次,由于地下車庫在建筑物的底層,面臨的一個問題就是消防供水的壓力過大,上面我們說過,可以增加減壓閥的數量,也可以利用減壓孔板來進行減壓。但是我們需要注意的是,這個區域不是人們居住的區域,在發生火災的時候,人們不會第一時間跑到這個區域來滅火,所以,在實際的設計中,在保證消火栓的規定數量后,應該多設計一些自動滅火裝置,最好是可以遙控的滅火裝置,因為在車庫中,由于汽油或是柴油的原因,全自動的滅火裝置很可能會出現漏報或是誤報,所以筆者建議,還是應該設計一些遠程的遙控
滅火裝置。
由于近些年來,隨著車輛的增加,越來越多的高層及超高層建筑的地下車庫設計中增加了機械立體停車庫部分的設計。在此部分消防設計中,噴淋系統是我們重要考慮因素之一。按照《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 50067-97
要求,“7.2.3.2機械式立體汽車庫、復式汽車庫的噴頭除在屋面板或樓板下按停車位的上方布置外,還應按停車的托板位置分層布置,且應在噴頭的上方設置集熱板。”此部分明確要求了雙層汽車庫的上下均需設置噴頭的設計。故在系統計算中需考慮此部分的流量計算,以合理選擇噴淋系統水泵的重要參數。
5.結語
在高層建筑的給排水系統中,消防供水是要得到優先的保證的。我國在這一方面做的相對好一些,但是我們也要看到我們國家在這個方面存在的不足,比如在水壓的控制方面往往不能夠達到盡善盡美,在一些細節的把控方面也無法與發達國家相比,特別是在智能滅火的方面,與發達國家有著很大的差距,這些都是需要我們進行改良的。另外,我們需要注意到,除了一些新建的項目之外,對于老式建筑的消防滅火系統,我們也要投入大量的力氣去改造,因為用現在的消防標準去衡量,這些建筑的消防能力已經有明顯的不足。我們應該對這部分建筑負責到底,用現代的標準進行消防系統的檢查與更新,已達到正常使用的目的。
參考文獻
[1] 王增長主編,《建筑給水排水工程》(第5版)
[2] GB50045-95《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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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超高層建筑;結構設計;抗震
超高層建筑不僅可以為用戶提供舒適的工作和生活環境,還可以很好地緩解大中城市由于人口增長帶來的用地緊張的局面;同時,超高層建筑可以憑借其高度高、外形美觀的特點而成為該地區的標志性建筑。現根據在超高層建筑結構設計中的實踐,就超高層建筑的特點、結構方案選擇的主導因素以及混合結構的設計等方面的內容與同行探討。
1超高層建筑的特點
(1)超高層建筑由于消防的要求,須設置避難層,以保證發生火災時人員能夠安全地疏散。由于機電設備使用的要求,還需要設置設備層。一般超高層建筑是兩者兼顧,設備層與避難層并做一層。而對于更高的有較多使用功能要求的超高層建筑,除每15層設一個避難層兼設備層以外,還需要設有專門的機電設備層。為提高結構的整體剛度,可以將設備層或是避難層設置為結構加強層。
(2)超高層建筑的平面形狀多為方形或近似方形,其長寬比多小于2。否則,在地震作用時由于扭轉效應大,易受到損壞。
(3)超高層建筑在基巖埋深較淺時,可選擇天然地基作為基礎持力層,采用筏基或者箱基,若基礎持力層較深時,可采用樁基。較少采用復合地基。
(4)房屋高度超過150m的超高層建筑結構應具有良好的使用條件,滿足風荷載作用下舒適度要求,結構頂點最大加速度的控制應滿足相關規范要求。
(5)超高層建筑結構設計一般都需要進行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必要時還須在振動臺上進行專門的模型震動試驗,才能確保工程得到合理地設計和建造。
2超高層建筑結構方案確定的主導因素
2.1建筑方案應受到結構方案的制約
超高層建筑方案的設計與實施應有結構專業在方案階段的密切配合,保證結構方案實施的可行性。另外,在與建筑方案設計的協調配合過程中,結構方案設計應力求做到有所創新,能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2結構類型的選擇應綜合考慮
(1)應考慮擬建場地的巖土工程地質條件
一個擬建在基巖埋藏極淺場地上的超高層建筑,具有采用天然地基的條件。一般這樣的場地其場地類別為Ⅰ類或Ⅱ類,在該地區抗震設防烈度較低的情形下,其所采用的結構體系可優先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而對于在第四紀土層上的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或8度區的超高層建筑,為降低地震作用,結構選型應考慮采用結構自重較輕的混合結構或鋼結構。
(2)應考慮抗震性能目標
一般抗震設計的性能目標要求豎向構件承載能力較高,達到中震不屈服;剪力墻底部加強區達到抗剪中震彈性。顯然,在抗震設防烈度7度區,尤其是8度區,鋼筋混凝土結構就很難滿足這一條件。所以,為減小結構構件在地震作用下產生的內力,應優先考慮選用混合結構或鋼結構,這樣可以基本由型鋼承擔地震作用下產生的構件剪力和拉力。若是采用全鋼筋混凝土結構,豎向構件則會因截面計算配筋量太大,導致鋼筋無法放置;單純增大構件截面則會使結構自重加大,同時地震作用產生的結構內力也會相應增加,截面配筋率仍得不到很好控制。
(3)應考慮經濟上的合理性
通常從工程造價上比較,鋼筋混凝土結構最低,其次是混合結構,最高則是全鋼結構。所以,超高層結構方案的選用應著重考慮工程造價的合理控制。另外,超高層建筑中的豎向承重構件由于截面積大而會使建筑有效的使用面積減小。采用型鋼混凝土柱或鋼管混凝土柱作為主要承重構件可較大提高主體結構的承載能力,而且使整個結構有較好的延性,柱截面比單純采用鋼筋混凝土柱減小近50%,增大了建筑有效使用面積。即使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方案,為減小柱截面,也可在一定標高框架柱內設置型鋼,可獲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外框架采用型鋼混凝土柱或圓鋼管混凝土柱,混凝土核心筒構件內設型鋼;類似于這種混合結構,正普遍運用于超高層建筑結構設計。此種結構相對全鋼筋混凝土結構自重要小,尤其具有較大的結構剛度和延性,在高烈度地震作用下易于滿足設計要求,同時具有良好的消防防火性能,其綜合經濟指標較好。
(4)應考慮施工的合理性
眾所周知,房屋高度愈高,施工難度愈大,施工周期也愈長。一般鋼筋混凝土結構高層建筑出地面以上的樓層施工進度約每月4層;混合結構(型鋼混凝土框架+鋼筋混凝土核心筒,內外框梁為鋼梁)約每月5層~6層;全鋼結構約每月7層。因此,在結構設計當中,應根據不同的房屋高度和業主對工程施工進度的要求,綜合考慮選擇合理的結構類型。
另外,由于超高層建筑施工周期長,從文明施工和盡量減少對城市環境不良影響的角度考慮,應盡量減少現場混凝土的澆搗量,使部分結構構件能放在工廠加工制作,運到現場即可安裝就位。同時在樓蓋結構設計中考慮盡量減少模板作業,采用帶鋼承板的組合樓蓋,這對于保證工程施工質量和加快施工進度是極其有效的措施。
3.超高建筑結構類型中的混合結構設計
3.1型鋼混凝土和圓鋼管混凝土柱鋼骨含鋼率的控制
一般設計中,混合結構構件的鋼骨含鋼率中都是由構造控制,目前國內相關的設計規范和技術規程的規定各不相同,但有一個共同點是框柱中鋼骨的含鋼率不宜小于4%,這是型鋼混凝土柱與鋼筋混凝土柱區別的一個指標。在混合結構設計過程當中,設計者可根據計算結果來設計柱縱筋和箍筋,并設置大于4%的含鋼率的型鋼截面即可。
3.2鋼筋混凝土核心筒的型鋼柱的設置
在地震作用或風荷載作用下,鋼筋混凝土核心筒一般要承受85%以上的水平剪力;同時筒體外墻還要承受近樓層面積一半的豎向荷載。所以,在筒體外墻內設置型鋼柱既可保證筒體與型鋼混凝土外框柱有相同的延性,還可以減小兩者之間豎向變形差異。同時,筒體墻內設置型鋼柱,可使剪力墻開裂后承載力下降幅度不大。尤其在抗震設防的高烈度區,剪力墻底部加強區的抗震性能目標要按中震彈性或中震不屈服設計,其地震作用下剪力、彎矩很大,更需在墻體內設置型鋼柱。否則,內筒邊緣構件配筋面積太大,增加了設計和施工的難度。通過設置型鋼柱,可取代邊緣構件內的縱筋。
3.3關于結構的抗側剛度問題
超高層建筑混合結構的鋼筋混凝土核心筒體是整個結構的主要抗側構件,所以筒體的墻厚尤其是外側墻厚,主要是由抗側剛度要求決定。因此,外框柱截面的設計除滿足承載力和軸壓比要求外,其剛度在整體結構剛度設計中應予以充分考慮。
在超高層建筑結構設計中,由于框架-核心筒或筒中筒結構(鋼筋混凝土或混合結構)的結構抗側剛度有時不能滿足變形要求,需要利用避難層或設備層在外框或外框筒周邊設置環狀桁架或同時設置水平伸臂桁架。采用這種桁架式的加強層可使外框架或外框筒與核心筒緊密連接成一體,增大結構的抗側剛度和扭轉剛度,滿足結構的變形(層間位移)要求。對于外框柱與筒體的剪力墻間設置的水平伸臂桁架,應使設置水平伸臂桁架處筒體的墻定位與外框柱相對應,水平伸臂桁架平面應與內筒體墻剛心和重心重合,方能形成較好的結構整體抗側剛度。
4結語
結構設計是基于建筑的表現,以實現建筑優美的外觀和良好的內部空間。因此在設計過程當中需要建筑表現和結構方案的完美統一,這就必須依靠建筑師與結構工程師在整個設計過程中相互密切配合,綜合考慮結構總體系與結構分體系之間的傳力路線關系,并充分考慮結構材料選用、施工的可行性和經濟性,避免施工圖設計中產生不合理的結構受力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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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可持續理念;超高層;綠色建筑
1、引言
超高層建筑具有大的建筑尺度和規模,是城市集約化發展的產物,對環境影響力巨大,消耗大量的自然資源,給環境帶來了巨大負擔。在快速發展的城市化進程中,超高層建筑數量迅速上升,建筑群體規模向著更高、更大的方向發展,特別是沿海地區和一線大城市地區發展速度驚人。建筑的可持續化、綠色化發展是今后建筑業發展的主要方向,且建筑節能和可持續在全球范圍內得到人們重視。可見,實現超高層建筑的可持續性和綠色發展對全球環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基于可持續理念的超高層建筑給排水內容
為實現健康環保的辦公環境為設計目標,追求高品質的建筑環境質量,在當地自然資源下實現建筑的可持續性和綠色化,則必須在建筑方法中融入綠色建筑和可持續發展理念,降低建筑能耗,共同實現環境舒適和節能環保。因此,基于可持續理念的超高層建筑給排水內容包括居民的生活用水、生產、環境衛生、工藝、水景和綠化等給排水,還有消防用水、回用水、熱水等,這些都將增加建筑能耗,是節能、綠色建筑的重要部分之一,實現建筑給排水降能可以進一步體現綠色建筑內涵。
從事給排水工作的人員,必須正確認識可持續理念的超高層綠色建筑中給排水節能技術應用,有效降低我國超高層建筑能耗,促進建筑的可持續發展。
3、開發第二水源
3.1 中水回收利用
建筑生活排水是中水的主要來源,通常是日常生活中,人們排放的一些生活污水、廢水等。常見的生活廢水有冷卻排水、廚房排水、洗衣排水、沐浴排水和盥洗排水等,除去廚房排水的剩余排水綜合為優質雜排水。在《生活雜用水水質標準》下,通過凈化處理的部分生活優質雜排水達到了規定的水質標準要求,可廣泛應用與生活、環境、市政等范圍的一種不可飲用水。據統計,在我國各種建筑的排水量中,住宅生活廢水占69%,辦公樓生活廢水占40%,將這些生活廢水進行收集和凈化處理,就可以變為中水而廣泛應用在日常的建筑施工、綠地澆灌、車輛沖洗、道路清潔、沖廁等用水,以代替緊缺的自來水資源,從而降低城市的總體供水總量。
3.2 雨水收集利用
通過收集建筑物屋頂、小區地面雨水等,在經過凈化處理后符合規定用水水質要求,實現雨水收集利用。根據雨水的水質、水量和地區的水質規定標準來選取相應的雨水凈化處理工藝,如根據《污水再生利用城鎮雜用水水質指標要求》(GB / T 18920-2002)來處理使用于消防、車輛清洗、綠化、道路清掃、建筑施工、沖廁等的雨水;如根據《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的水質指標要求》(GB/ T 18921-2002)來處理應用于景觀環境的雨水。
雨水經過收集處理后,一般大都數應用在車輛清洗、綠化、道路清掃、建筑施工等,處理技術效果好的也可以應用在消防、沖廁、洗衣、冷卻循環等補充用水中。若城市嚴重缺乏飲用水源,雨水處理后也可以作為城市的飲用水。
4、超高層綠色建筑熱水供應系統節能
(1)應用空氣源熱泵
空氣源熱泵作為一種熱量提升裝置,可以有效實現熱量吸取作用,并將吸取的熱量傳遞給需要加熱的物體,同制冷機的工作原理相同,一般是根據逆卡諾循環實施的,唯一不同的是兩者在工作溫度范圍上的差異。空氣源熱泵在實際綠色建筑應用中的熱水機組由幾部分組成,有壓縮機、冷凝器、蒸發器、過濾器、膨脹閥、儲液罐、儲水箱等,其媒介為制冷劑,基本上在零下40度時制冷劑汽化,從而與外界環境之間形成溫度差,吸收外界溫度后的冷媒汽化,后在壓縮機作用下被壓縮而產生熱量,從而轉變為一種高溫高壓氣體,通過水、熱交換器進行熱量交換后釋放壓力,重新變為低溫低壓狀態。在不斷循環的制冷劑、水之間的能量交換,逐漸加熱水罐中水,從而產生熱水和節能目的。
(2)太陽能利用
超高層建筑由于高度優勢,將帶來大面積的接受太陽能輻射表面,且比低層建筑受到的遮擋少,更好的體現出利用太陽能的優勢,降低建筑能耗,實現超高層綠色建筑的可持續發展。利用太陽能這種取之不盡的清潔能源,通常選用光伏太陽能板將太陽能轉化為電能為建筑提供能量,同時可以直接應用太陽能熱輻射為建筑供能,廣泛應用于熱水供應系統。由于光伏太陽能需要較高的設備支持,且需要較高的建筑集成度,在設計光伏太陽能板時根據建筑日照條件優化設計太陽能板位置,實現高效、最大化收集太陽能。
收集后的太陽能可直接加熱真空管式和熱管式設備,具有良好的保溫性能、高效率性、全自動運行,操作簡單、外界環境影響小、全年使用等優點。
(3)完善熱水供應循環系統
高層建筑普遍采用集中熱水供應系統,這要求完善熱水循環系統,提高建筑系統質量,避免較大的能源浪費現象。特別是當熱水裝置開啟后,產生的熱水不滿足溫度使用要求,必須將部分冷水放掉后才能使用熱水。這使得這部分冷水在沒有產生應有的使用效益之前就被浪費掉,形成無效冷水。產生無效冷水的主要原因有設計、管理、施工等方面,如未合理設計或布置熱水管網,使混合配水裝置冷熱水存在懸殊的進水壓力差,當熱水壓力比冷水小時,基本上要浪費很多冷水之后才可以使配水裝置流出適宜的溫度;如熱水循環系統存在的多環路阻力問題在設計時沒有充分實現平衡,造成接近加熱設備環路時,循環流量出現了短流現象,從而造成遠離加熱設備的環路溫度急劇下降。
超高層建筑中使用循環節水方式不同,具有不同的節水效果,其優劣排序為支管循環、立管循環、干管循環,且工程成本也從高到低依次下降。《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2009)明確指出支管、立管、干管循環和立管、干管循環兩種方式,實現節能、節水。因此,在超高層綠色建筑中,選擇熱水供應循環系統應綜合考慮成本、節水效果,選取合適的循環方式,降低無效冷水浪費。
5、結語
在可持續發展理念下,實現超高層建筑第二水源開發,完善熱水供應系統,實現可再生能源利用與節能環保共舉。在建筑方法設計過程中,通過運用可持續理念,促進超高層建筑對太陽能、天然雨水等的利用,實現建筑的精細化設計和給排水設計,促進超高層綠色建筑發展。
參考文獻:
[1] 韓繼紅;范宏武.中國超高層建筑的綠色低碳之路――思考與實踐[C]. 第六屆國際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大會論文集.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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