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投資退出方式范文
時間:2023-07-07 17: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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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風險投資;退出時機;退出方式
1.引言
風險投資是一個具有高風險和高收益特性的資本運作和資本增值過程。風險投資公司以一定的方式從投資者處籌得資金之后,以權益資本方式投向選定的風險企業,并參與風險企業的經營管理,幫助風險企業成長、實現增值,最后通過一定的方式出售所持的股權,回收投資并獲得超額收益。一輪風險資本投資退出以后,該資本將投向被選中的下一個風險企業或風險項目,這樣循環往復,不斷獲取風險資本增值。因此,風險投資也可以理解為一個動態循環的過程。所謂風險投資退出,是指風險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以后,風險投資者認為有必要是時候將風險資本從風險企業中退出,因而選擇一定的方式(公開上市、出售或回購、清算)通過資本市場將風險資本撤出,以求實現資本增值或者降低損失,為介入下一個項目做準備。高收益是通過風險投資成功的退出而實現的,可行的退出機制是風險投資成功的關鍵。風險資本家實施風險投資項目退出時必須對退出時機和退出方式進行選擇。
2.風險投資項目的退出時機選擇應考慮的因素
風險投資項目的退出時機的選擇主要受風險企業的增值情況、預期持有成本和預期持有收益、股票市場的行情以及風險資本退出的期限等因素有關。以下主要對這些影響風險投資項目退出時機的因素進行了分析。
2.1 風險企業的增值情況
任何投資都追求資本增值,風險投資的特殊之處就在于它追求超常規的高額資本增值,它是通過風險投資家轉讓風險企業的股權來實現的。在風險投資正式退出之前,風險投資家必須關注風險企業的價值增值情況,因為無論選擇何種方式退出,只有當風險企業的價值增值足夠大時,風險投資家才有可能獲得一個好的“賣出”價格。風險企業股權增值狀況是決定風險投資項目退出時機選擇的最重要的因素。
風險企業的成長過程充滿了不確定性,存在著技術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風險因素,風險資本家不可能對風險企業的中長期發展狀況有一個確定性的把握。風險資本家將風險資本投人到風險企業后,可以通過向風險企業提供增值服務和對風險企業實施運營監控來促進風險企業的成長,動態地掌握風險企業的股權增值狀況,以獲取風險企業成長信息,適時調險投資項目退出規劃。風險投資項目的退出時機不是事先就能夠準確地確定的,必須依據投資后的風險企業成長狀況適時確定,這樣才能選擇最佳的時期退出。
2.2 預期持有成本和預期持有收益
所謂的預期持有成本是指繼續對風險企業進行投資期間所發生的直接的成本費用和機會成本之和。預期持有收益是指繼續對風險企業進行投資期間風險企業的價值增值。
風險投資機構在對風險企業投資時,為了降低成本,一般會采用分期投資的方式。風險投資機構應該在每一期投資之前對風險企業的價值以及增值潛力進行評估。一旦發現如果繼續對風險企業投資,其預期持有成本大于預期的持有收益的話,就應該考慮選擇適當的退出方式退出,以實現風險資本增值的最大化。
2.3 股票市場的行情
風險企業的股份轉讓價格是以風險企業的價值為基礎的,但在某種程度上要受股票市場的行情的影響。當股市處于“牛市”時,股票發行一般供不應求,風險投資在使用首次公開上市退出時可以采用溢價方式發行股票,取得相當可觀的資本溢價。如果采用企業并購的方式退出,收購公司也會愿意以較高的價格收購風險企業。相反,當股市處于“熊市”時,新股上市往往無人問津,即使折價發行也很難成功,風險投資獲得資本溢價的可能性大大降低。那些愿意并購風險企業的公司也會利用這個“低進”的好機會,壓低風險企業股份的價格,以相當便宜的價格收購很好的風險企業。因此,風險投資機構在選擇風險資本退出時機時,應盡量選擇股票行情較好的時候。
2.4 風險資本的退出期限
風險投資與一般投資相比的一個特殊之處就在于不論該輪風險投資成功與否,它都必須如期變現,從而保證風險投資在時序上和空間上的不斷循環。風險投資機構對風險企業投資的資金來源主要是來自具有高風險高收益偏好的投資者。作為風險投資基金主流形式的有限合伙制風險投資基金的存續期通常為10年。在存續期末,所有的現金和證券都必須在有限合伙人(投資者)和普通合伙人(風險投資家)之間分配,風險投資基金清盤。由于存在風險資本退出的時間限制,因此無論風險企業的價值增值情況如何,風險資本都必須在退出期限之前實現退出。
3.風險投資項目的退出方式選擇應考慮的因素
在確定了風險投資項目的退出時機之后,就應該考慮風險投資項目以何種方式退出。風險投資項目退出的方式有四種:風險企業首次公開發行、風險企業并購、風險企業回購、風險企業清算。
風險企業清算是指風險企業在經營期內的經營狀況與預計目標相差較大,財務狀況惡化,無法償還到期債務,同時又無法得到新的融資,風險資本無法通過首次公開發行、并購或回購從風險企業退出,而對風險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與處分的行為。本文只對風險企業經營狀況良好,企業順利實現增值的情況下,風險資本應采用何種方式退出進行了研究,認為在進行風險資本的退出方式的選擇時應主要應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3.1 風險投資項目的退出價格
所謂風險投資項目的退出價格是指風險投資退出時,風險投資家轉讓風險企業股份的轉讓價格。風險投資項目采用不同的退出方式,其退出價格往往不同。
在風險投資項目退出的四種方式中,風險企業首次公開發行取得的退出價格往往是最高的,而風險企業并購和回購的退出價格往往不高。首次公開發行的退出價格在很大程度上受相關資本市場的影響,其退出價格的制定缺乏靈活性,而且極易受外部市場條件的干擾。而風險企業并購和回購的退出價格是意愿的買方與賣方達成一致的價值,風險企業并購和回購的定價機制具有很強的靈活性,關鍵在于該企業對于潛在“買家”的吸引力。此外,對于首次公開發行而言,風險企業上市后的市場表現也會直接影響風險投資的退出價格。所以,風險投資以ipo方式退出時面臨很大的退出價格風險,而以并購和回購方式退出時面臨的退出價格風險就小得多。因為企業并購和回購的價格一經確定后,雖然不太可能“沖高”,但也不至于“跳水”。企業并購定價機制更具靈活性的結論是有普遍意義的。
3.2 風險投資項目的退出成本
風險投資項目的退出成本是指風險投資實施退出戰略時產生的費用。風險企業首次公開發行的費用非常昂貴。有資料表明,一般地講,當發行規模超過2500萬美元時,發行成本約為發行市值的15%;而當發行規模低于1000萬美元時,發行成本將大大超過15%的水平。美國nasdaq的籌資費用占籌資金額的13%-18%,最低不少于30萬-50萬美元,其中,承銷費通常占5%-10%。而風險企業并購和回購的費用則相對較低。
3.3 風險投資項目的退出所需交易時間
風險投資采用首次公開發行退出時,從風險企業準備上市到正式上市之間通常至少需要6個月或更長的時間,而采用并購方式或者回購方式退出時,由于很多并購和回購都是雙方私下通過談判達成的,交易所需時間一般較短,所涉及的部門和手續也相對要少。因此采用并購方式或回購方式退出相對于首次公開上市方式退出來說,操作簡單,可以實現一次性全部撤出而沒有后顧之優,并且適合各種規模類型的公司。對于處于萌芽階段規模弱小、風險巨大的高新技術企業,采用并購方式或回購方式退出可能是唯一可行的退出渠道。
篇2
很多企業在投資時往往只考慮日后如何經營,卻很少想過如何適時兌現投資,更少想過如何收拾虧損殘局。本文作者在大型控股集團公司工作多年,他們在該文中提出“投資時就要考慮退出”的觀點,結合香港和記黃埔公司的諸多操作實務,解釋了如何選擇適當的時機、適當的途徑,實現投資順利退出。尤其應該注意的是,作者還提出了投資退出并不只限于項目虧損時的萬不得已,而應該是主動的發展戰略,在恰當的時機以退為進。
對于中國的行政總裁、財務經理和投資經理來說,此文能使你在投資時考慮得更周全,使投資項目不僅有一個良好的開始,更有一個完美的結局。
對企業來說,投資總是做“加法”容易,做“減法”難。企業通過投資、再投資壯大規模后,往往面臨著如何退出已有投資的問題。不少企業正是由于沒能在投資的進入與退出之間取得較好的平衡,因而在市場競爭中陷入被動。當然,企業的投資活動包羅萬象,本文所探討的只是狹義上的投資,即在財務報表上反映為長期資產的部分。
退出是為了進攻
1999年10月,李嘉誠旗下的和記黃埔公司將其擁有的orange公司48%的股權賣給德國的電信巨頭mannesmann公司,成為全球資本市場關注的焦點。早在1994年,和黃公司以約60億美元購入英國orange移動電話公司,加上其它移動電話業務,和黃公司建立了強大的移動通訊王國。1999年移動通訊業務炙手可熱之際,和黃退出了orange的投資。在這一交易中,和黃連同所獲票據及 mannesmann約10%的股權,不僅賺得130億港元的利潤,而且成為單一最大股東。
種“橙(orange)”賣“橙”的故事從一個側面說明了投資退出在企業經營戰略中的重要性。其可圈可點之處在于,由于成為mannesmann一最大股東,和黃退出orange后反而擴展了移動通訊業務在歐洲的地域版圖。
投資退出能帶來哪些效應呢?
實現投資良性循環握握緊拳頭是為了更有力的出擊。投資項目只有做到有進有退,才能回籠資金或騰出資源抓住新的投資機會,順利進入下一輪投資計劃,實現投資的良性循環和增值,進而優化投資結構,控制投資總量。
優化財務狀況投投資退出有利于確保企業現金流量的平衡,改善企業財務狀況。一方面,以高溢價退出投資項目,可為企業帶來可觀的特殊收益和現金流;另一方面,退出經營不善及負債高的項目或業務,可讓企業有效重組債務,達到止血消腫的目的。
優化資源配置投投資退出作為一種收縮戰略,也是企業優化資源配置的重要手段。如企業可通過投資退出盤活沉淀、閑置、利用率低下的存量資產,從而完善和調整現有的經營結構,提高資產組合質量和運用效率,達到優化資源配置的目的。
引進多元投資主體投企業通過減持或降低在投資項目的股權比例,可以引入專業或策略投資者共同經營投資項目,不僅有利于項目公司形成多元產權模式,健全項目公司治理結構,而且為項目公司重新設計科學、合理的股權結構提供了可能。
培育核心業務投企業還可以借助投資退出來進行戰略調整,集中資源專注發展核心業務和主導產業,提高核心能力。90年代中期,深圳萬科集團從房地產以外的廣告、藥業、文化傳播等行業里退出,目的就是要打造中國房地產第一品牌。
把握退出時機
綜觀企業退出投資的各種情況,大致可分為自然退出、被動退出和主動退出三大類。企業研究投資退出戰略的重點,應是主動退出。它是指在投資項目公司存續的情況下,企業基于退出條件、項目盈利能力、戰略調整等種種考慮退出所投項目。
就退出條件而言,企業沒有不可退出的投資,只有不能滿足的要價。企業應當密切配合市場條件和時機的變化,從價值最大化角度出發,以較高溢價退出優質或正常經營項目,實現投資增值,創造特殊收益。
項目盈利能力可能是企業考慮是否投資退出最直接的因素。除了那些經營不正常或連年出現虧損且扭虧無望的投資項目要積極部署退出外,企業還應對目前雖能維持經營、但項目盈利能力較差的項目主動考慮退出。
此時,企業有必要根據投資項目的資金來源及經營地域預先設定盈利標準。可供參考的盈利指標主要有:項目論證階段預期的投資回報率、企業整體在近幾年的平均凈資產報酬率、國內外長期債券利率、國內外銀行貸款利率、加權盈利指標等。
從戰略調整角度看,企業選擇主動退出投資主要包括以下情形:投資項目與企業發展目標、產業導向或核心業務不相符;企業難以取得投資項目的管理控制權和發展主導權;企業內部因資產整合、重組,需要退出相應投資;企業根據目標負債及自身現金流量情況對投資總量進行控制,當投資總量超出上限,或負債率超過目標水平,或財務、現金流量出現困難時,主動退出有關投資;投資項目公司因合并、分立、購并及引入新的合作伙伴等事項使資本規模、股權結構或合作條件發生重大于己不利的變化;投資項目公司因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造成短期內無法消除的重大影響。
總之,企業應建立和健全對投資項目的監控機制,動態掌握投資項目的進展及經營情況,對投資項目定期進行分析,慎重部署投資退出。
選擇退出途徑
投資退出其實也是一種資產經營活動,因此需要借助資本經營手段來完成。一般說來,企業退出投資往往是在產權的流動中實現的,主要手段不外乎通過轉、售、并、停、關,其中以轉、售、并最為理想。從資產經營角度看,投資退出主要有以下途徑:
公開上市投這是投資退出的最佳途徑,具有成本低、高增值的特點。企業應當充分利用證券市場的價值發現功能,推動投資項目公司到海內外證券市場直接或分拆上市。
整體出售投和公開上市相比,出售可以立即收回現金或可流通證券,既可以立即從項目公司中完全退出,也可較快取得現金或可流通證券的利潤分配。就效應角度而言,整體出售具備收購方對一般兼并收購所要求達到的效果,但整體出售可能存在市盈率偏低的情況,難以取得較高溢價。
改制、重組后退出投將項目公司改制、重組成股份合作制企業、股份公司直至上市公司,通過資產或股權轉讓、出售退出投資。如協議轉讓給投資項目公司其他股東;協議轉讓或定向配售給戰略投資者;通過技術產權交易所進行轉讓等。
物色收購投資項目的對象投直接或通過專業性的經紀、中介機構物色對投資項目感興趣的公司收購、兼并項目公司,實現投資套現。收購、兼并的對象可以是整個投資項目,也可以是部分股權或資產。
股份回購投當投資項目為上市公司時,則可通過將股票賣回給項目公司而回收全部或部分所投資金。如果是普通股,企業可和項目公司簽訂股票賣回的賣方期權,直接將股票賣回給項目公司;如果是優先股,則需通過制定強制贖回條款進行。
托管和融資性租賃投托管經營是指托管經營公司與企業所有者經過協商,通過契約方式,以保全并增值受托資產為前提,對受托企業進行有償經營。托管將企業經營者從企業要素中分離出來,成為新的獨立的利益主體,其實是一種間接退出投資方式。
企業內部合并、轉讓投這一方式在控股公司或企業集團中運用得十分普遍。企業內部通過協議轉讓或劃撥,對同類業務及投資項目進行專業歸并;企業內有上市公司的,可將非上市的業務注入上市公司套現;將難以退出的不良資產從有關下屬企業剝離,通過其它下屬企業或由母公司進行消化、盤活。
關閉、破產、清算投清理也是投資退出的一條途徑。企業一旦確認項目投資失敗或成長太慢,不能獲取預期回報,就需要果斷退出。當投資項目無法通過其它途徑退出且無必要維持時,也應關閉、解散,通過清算退出。
上述有關退出投資的方式并不是相互獨立,而是緊密聯系的。企業應當綜合運用這些方式進行投資退出的部署。
實現順利退出
企業如何能夠順利退出?以下四點建議可供參考:
客觀評估投資價值投投資項目的作價直接決定了投資退出是否成功。資產作價的重要參考和基礎是資產評估價值,因此企業在投資退出時應進行資產評估。資產評估要在綜合考慮資產原值、凈值、重置成本、獲利能力等因素的前提下,選擇相應的資產評估方法,包括收益現值法、重置成本法、現行市價法、清算價格法或其他評估方法。
投資退出的策略安排投如項目整體退出有難度,可分階段減持或退出;如整體轉讓有難度,可對業務或資產進行分拆轉讓;如直接轉讓、出售有難度,可通過以股換股、以資換股、資產置換、托管、資股轉債等方式間接退出,或將部分資產通過資產管理公司進行融資性租賃、抵押后間接退出;力求以現金或票據(如債券)方式回收投資。在這一方式有難度時,也可以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以股權、資產、負債或其他方式回收。
投資時就考慮退出投企業在項目投資初期,就應高度關注投資權益的流動性和變現能力,提高投資的證券化程度,為日后正常、高效和低成本退出創造條件,降低壁壘。
企業應爭取在項目公司合同條款中通過“賣股期權”等靈活安排,就投資退出的時間和方式作出意向性規定。條件成熟的,可爭取改制為股份合作制企業、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
此外,企業在核心業務以外領域進行投資時,不宜以追求控股及大股東地位為目標,而應以策略性投資為主,通過引入戰略投資者,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格局,以方便日后的退出。
篇3
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主要有四種:一是首次公開上市發行(IPO);二是并購;三是股權回購;四是清算。大部分學者首先提出風險資本退出方式,然后對其進行利弊分析,最終提出一種最合適的風險退出方式,Pierre、Armin(2005)通過建立數學模型對不同類型的退出方式進行分析比較,應用排除分析法對風險企業的IPO、轉讓和清算三種退出方式進行探究,從風險投資收益和退出成本的層面建立了競爭風險模型來選擇退出方式。安實(2005)通過建立風險資本退出決策的復合模型解釋了風險投資如何控制風險投資資金退出時機以及如何選擇退出方式的問題。
還有一些學者不僅提出各種風險投資退出方式,以及對其進行利弊分析,還提出了影響退出方式選擇的影響因素。Kaplan(2004)搜集了1998—2001年全球145個投資項目,這些項目分別來自不同國家的70家風險投資企業,通過對這些項目的研究他發現各國的風險投資企業在選擇退出方式時會綜合考慮各個國家的金融體系,因金融體系而有所差異。范柏乃(2006)在其所著的《現代風險投資運行與管理》中指出,經實證研究,風險投資專家認為缺乏完善的法規與政策體系、缺乏健全的資本市場和缺乏有效的中介組織是阻礙我國風險投資退出的三大外部因素,提出以企業并購為主渠道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
綜上所述,國內、外研究學者普遍認為首次上市公開發行(IPO)是現行經濟條件下主導的風險投資退出方式,其中,創建二板市場是當前我國主要的退出渠道,當然,還要根據企業的盈利能力及盈利狀況、投資周期、現行金融體系、資本市場體系、相關政策法規、有效的中介組織等因素,來選取較為適宜的風險投資退出方式。
二、風險投資退出機制研究的現狀與前景
綜上研究所述,對于風險投資退出時機的研究,則主要是從退出時機的影響因素、退出時機選擇的條件、退出價格、退出成本等方面進行相關研究,而對于風險投資退出方式的探討,則是從四中退出方式的利弊分析、收益比較、影響因素、退出環境等方面進行闡述。
篇4
關鍵詞風險投資退出方式退出機制
1引言
風險投資一詞來源于英文VentureCapital,又稱創業投資、風險資本,是一種由專門的投資公司或專業投資人員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科學評估和嚴格篩選,把資金投向有潛在發展前景的新創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項目、產品,并以其長期積累的經驗、知識信息網絡輔助企業經營以獲取資本增值的投資行為。
風險投資本質上是一種追逐高利潤、高回報的金融資本。風險投資的目的不是單純為了獲取股息而長期持有風險企業股份的投資行為,而是通過退出投資賺取與之承擔的高風險相對應的高額利潤,這就要求風險投資家要在一定時間以一定的方式結束對風險企業的投資與管理,收回現金或有流動性的證券,從而給投資者帶來豐厚的利潤。風險投資的循環方式是將回收的已經增值的資本再投入到新的風險企業中去,在不斷的投資—退出—再投資的過程中實現增值,不斷發展壯大,因此在投資的風險企業成功后將風險資本變現至關重要。
退出機制正是風險投資變現的機制,是風險資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為風險投資提供必要的流動性、連續性和穩定性。沒有退出機制,風險投資就難以發展;退出機制不健全,風險投資的發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們說退出策略是風險投資運作過程的最后也是至關重要的環節,風險投資的成功與否體現在退出的成功與否。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是否有效,風險投資能否達到最終目的的關鍵所在,并且退出機制與風險投資可以相互促進,互相強化,退出機制對于風險投資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風險投資幾種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與比較
從風險投資的發展歷程來看,目前,風險投資的變現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2.1公開上市
公開上市(InitialPublicOffering,簡稱“IPO”),是指將風險企業改組為上市公司,風險投資的股份通過資本市場第一次向公眾發行,從而實現投資回收和資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稱為第一板上市,是指風險投資公司協助創業企業在股票市場上掛牌上市,從而使資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稱為創業板市場,主要服務于中小企業的股票市場,其相對于主板市場而言,上市的條件比較寬松,企業進入的門檻較低,比較適合于新興的中小企業,尤其是具有增長潛力的高科技企業。許多國家和地區都設立了二板市場,如美國的納斯達克(NASDAQ)市場、加拿大溫哥華股票交易所的創業板市場、比利時的EASDAQ市場、英國的AIM市場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開始正式運作的香港創業板市場等。其中以美國的NASDAQ市場最為成功,約30%的美國風險投資都經由這一市場退出。風險投資企業發行股票上市,使得許許多多的風險投資家和創業家一夜暴富,成為億萬富翁。在二板市場最發達的美國,那斯納克(NASDAQ)市場使這種白手起家的創業神話一再上演:較早的有計算機硬軟件公司如蘋果公司、微軟公司和英特爾公司等,較近的有電子商務類公司如雅虎公司、亞馬遜公司等。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為風險投資家首選的資本退出方式。據美國風險投資業的統計,風險投資的各種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資回報率為:回購和并購為15%,而發行股票上市為30%~60%。
公開上市有其固有的優點,它不僅為風險投資者和創業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徑,而且還為風險企業籌集資金以增強其流動性開通了渠道。大多數的風險企業會選擇在企業發展成熟階段的后期上市。這個時期的風險企業正處于發展擴張的階段,如果僅依靠企業自身的積累和風險資本的投入是遠遠不夠的,通過股票上市,風險企業可以在資本市場上籌集到大量的資金。同時,也有利于分擔投資者的投資風險,提高風險企業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話說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經營透明度的不斷提高使得企業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價波動對公司的形象產生一定的影響;公開上市將耗費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財力,不適合規模較小的公司采用。同時,創業者和風險投資者需要承擔企業能否成功上市的風險。通常為了維護投資者的信心和維持市場的秩序,證券管理部門、證券市場都會規定創始人股權需按一定的條件并在一定的時限后才能出售,這就使得發起人的投資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風險投資的退出時間。高科技企業作為小盤股,流動性差,其未來股價的波動較大,創業投資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時變現,無疑增加了投資風險。
在我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開設完整的二板市場。雖然2004年5月,作為向創業板過渡的中國中小企業板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沒有改變我國風險投資的退出現狀,目前看來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處于在實踐中摸索的階段。在我國目前還沒有合適的二板市場能夠讓風險企業上市融資的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充分利用周邊國家和地區的創業板市場,實現風險投資的退出。實際上,我國目前已有數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網易在NASDAQ市場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為中國風險企業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鑒。2003年底,納斯達克(NASDAQ)的大門再次向中國企業敞開。2004年通過發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顯較2003年增多,中芯國際、盛大網絡、掌上靈通、51job等十幾個企業海外上市為其身后的創投機構實現獲利退出創造了條件。
2.2股份回購
如果風險企業在渡過了技術風險和市場風險,已經成長為一個有發展潛力的中型企業后,仍然達不到公開上市的條件,它們一般會選擇股權回購的方式實現退出。
股份回購一般包括兩種回購方式:創業者回購風險投資者的股份和風險企業回購風險投資者的股份。前者是通過買股期權的形式來實現的,是在引入風險投資簽訂投資協議時,由創業家或風險企業給予風險投資家一項選擇權,他可以在今后某一時間要求創業家或風險企業按照預先商定的形式和股票價格購買他手中的股票;后者則是通過賣股股權的形式來實現的,即是給予創業家或風險企業一項選擇權,讓其在今后某一時間以相同或類似的形式及股票價格購買風險投資家手中的股票。在股權回購時到底是采用買股期權或是賣股股權來進行,這主要看風險企業對風險投資吸引力的大小而定。如果風險企業是一家受到許多風險投資公司普遍看好的公司,則可能會采用買股期權;如果是風險企業急需引入風險投資,則可能會采用賣股期權。絕大多數股權回購是采用賣股期權進行回購的。一般而言,在風險投資投入時投資雙方就已簽訂好關于股份回購的協議,包括回購條件、回購價格和回購時間等。
股份回購對于大多數風險投資者來說,是一個備用的退出方法。當風險企業不是很成功的時候,為了保證已投入資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種方式退出。由于企業回購對投資雙方來說都有一定的誘惑力,所以風險企業從風險投資家手中回購股權的方式發展得很快。在美國,從企業數目來看,風險企業回購已成為風險投資退出的最主要的途徑之一。雖然我國目前以此種方式退出的案例并不多,但是從發展趨勢看,股份回購應該是未來我國風險投資基金退出的一種現實選擇。
2.3兼并與收購
兼并與收購(MergeandAcquisition,M&A)是風險資本退出的比較常用的一種方式,是風險投資商在時機成熟的時候,通過并購的方式將自己在風險企業中的股份賣出,從而實現風險資本的退出。其中兼并是指由一家實力較強的公司與其他一家或幾家獨立的公司合并組成的新公司,而實力較強的公司占主導地位;收購則是指企業通過證券市場購買目標公司的股份或者購買目標公司的產權從而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行為。風險企業被兼并收購通常可以分為兩種方式,即一般收購和“二期收購”。一般收購,是指創業者和風險投資者將風險企業完全賣給另一家公司。這種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創業者不愿意接受的,因為這意味著將完全喪失獨立性。不過,對于困境中的中小高科技企業來說,賣斷產權也不失為一條出路。如1998年鄂武商以350萬元整體收購武漢順太有限公司,解決了武漢順太有限公司因缺乏資金無法對其專利產品進行規模生產的難題。而“二期收購”則是指風險投資者將其所持有的股份賣給另一家風險公司,由其繼續對風險企業進行后續投資,創業者并不退出風險企業。據不完全統計,在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購約占23%,二期收購約占9%,兩項合計占31%,但收益率僅為IPO的1/5。
無論采用那種方式并購,時機選擇非常重要。時機選擇適宜,風險投資就能獲得較大的收益。一般風險企業應該選擇在企業未來投資收益的現值比企業的市場價值高時把公司出售。這時風險投資公司可以獲得最大的投資收益。
由中國風險投資研究院(香港)編纂的《2003年中國風險投資行業調查分析報告》顯示,我國風險投資退出方式以股權轉讓為主。通過對風險投資退出項目的調查分析,在2003年190家樣本公司中有38家風險投資機構的64個項目得到全部或部分的退出;62個提供了退出方式的信息,其中以股權轉讓方式退出的有51個項目,占到了82%;以其他退出方式退出的項目相對較少,比例都在10%以下。
2005年4月,中國風險投資研究院(香港)公布的《2004年度中國風險投資業發展現狀調查分析報告》表明,2004年中國風險投資延續了2003年以來的回暖趨勢,投資更為活躍,并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在中國風險投資研究院(香港)本次調查回收的有效問卷,有36份問卷提供了退出項目方式的信息,統計結果顯示,調查范圍的風險投資機構近3年共123個退出項目中,有49個項目以國內企業收購的方式退出,占退出項目比例的40%。由此可見,收購兼并依然是國內風險資本退出的主渠道。
股權并購在我國如此盛行,筆者認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兩方面。一方面,由于股票上市及升值均需要一定的時間,而兼并收購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資,使得風險投資者能夠快速、完全地從風險企業中退出,因此具有強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并非所有企業都能符合上市的條件,而且風險投資本身具有高風險性,這就使得一些風險投資者在權衡各種利弊得失后毅然選擇并購方式來實現其風險資本的退出。
2.4破產清算
破產清算是在風險投資不成功或風險企業成長緩慢、未來收益前景不佳的情況下所采取的一種退出方式。雖然以清算方式退出一般會帶來部分損失,但也是明智之舉的,因為投在不良企業中的資金存在一定的機會成本,與其被套牢而不能發揮作用,倒不如及時收回資金投入到下一個更有希望的項目中去。據統計,美國由創業資本所支持的企業,有20%~30%完全失敗,約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創業企業可以獲得成功。當某一項目面臨失敗或缺少足夠的成長性時,風險投資家應拿出壯士斷腕的勇氣,果斷地抽出資金,轉向投入預期回報更高的標的之中,尋求更好的獲利機會。在很多時候采用清算公司的方法雖是迫不得已,卻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選擇。
3結語
從上文對每種退出渠道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種退出渠道都各有其優劣:發行股票上市是投資回報率最高的方式,風險企業被兼并收購是投資收回最迅速的方法,股份回購作為一種備用手段是風險投資能夠收回的一個基本保障,而破產清算則是及時減小并停止投資損失的最有效的方法。因此,不能絕對地去評判某種退出渠道的適合與不適合。作為風險投資公司,在決定退出投資時,應根據風險企業的自身特點和當時的外部環境,靈活地選擇退出方式。
目前,在我國風險投資的退出活動還不是十分活躍,風險投資退出機制的不完善和不暢通已成為制約我國風險投資發展的瓶頸。風險投資作為一個亞新生事物,還需要我們在今后的實踐中不斷地總結經驗教訓去發展去完善。同時,風險投資機構在考慮退出方案的時候,一定要明確自己的目標,結合中國的實際法律和監管環境,在專業機構的幫助下設計并執行相應的退出方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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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投資的高收益是通過風險投資成功的退出而實現的,可行的退出機制是風險投資成功的關鍵。求學網為您編輯了“風險投資退出時機和退出方式選擇研究淺析”
風險投資退出時機和退出方式選擇研究淺析
1.引言
風險投資是一個具有高風險和高收益特性的資本運作和資本增值過程。風險投資公司以一定的方式從投資者處籌得資金之后,以權益資本方式投向選定的風險企業,并參與風險企業的經營管理,幫助風險企業成長、實現增值,最后通過一定的方式出售所持的股權,回收投資并獲得超額收益。一輪風險資本投資退出以后,該資本將投向被選中的下一個風險企業或風險項目,這樣循環往復,不斷獲取風險資本增值。因此,風險投資也可以理解為一個動態循環的過程。所謂風險投資退出,是指風險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以后,風險投資者認為有必要是時候將風險資本從風險企業中退出,因而選擇一定的方式(公開上市、出售或回購、清算)通過資本市場將風險資本撤出,以求實現資本增值或者降低損失,為介入下一個項目做準備。高收益是通過風險投資成功的退出而實現的,可行的退出機制是風險投資成功的關鍵。風險資本家實施風險投資項目退出時必須對退出時機和退出方式進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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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退出的涵義和意義
PE的退出機制是指PE機構在其所投資的企業發展相對成熟之后,將持有的權益資本在市場上出售以收回投資并實現投資的收益。PE具有循環投資的特點,即“投資一管理一退出一再投資”的循環過程,退出是PE循環的最后一個環節,也是核心環節,其實現了資本循環流動的活力性特點。所以只有建立暢通的退出機制才能為PE基金提供持續的流通性和發展性。PE的退出機制關系到雙方主體:對PE的投資者而言,退出機制與投資收回以及投資收益的實現密切相關,投資收益的多少和投資回報率的高低都取決于能否順利的退出以及以何種方式退出:對被投資企業而言,退出機制意味著與PE者合作關系以及利益共同性和利益差別性關系的終結。
PE的退出機制是投資資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為PE提供必要的流動性、連續性和穩定性。沒有安全可靠的退出機制,PE就難以發展。退出策略是PE運作過程的最后也是至關重要的環節,PE的成功與否在很大程度上體現為退出的有效和成功與否。因此退出機制對于PE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只有退出才能實現收益
PE基金的目標企業是有上市潛力的未公開上市的成熟企業,其投資目的是獲得投資收益而不是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控制權。PE基金的退出可以幫助企業發現市場價值,使企業和基金獲得所期望的投資收益,同時高效的資本增值和高效的資金周轉可以為企業和基金帶來良好的聲譽。投資變現的退出既是本輪投資的追求目的,同時又是新的投資項目的開始。
只有退出才能高效控制投資風險
投資在關注收益的同時必然伴有風險。高投資即有高風險,高風險、高收益是PE基金的顯著特征。一個好的投資項目在成功退出時一般獲得幾倍或十幾倍的收益,有時會有幾十倍的收益。而一個失敗的投資不僅不能收回投資成本,還有可能另外導致巨額的投資損失。在投資一個企業時,該企業往往不是一個很成熟的企業,該企業在發展過程會有各種變數,PE基金需要重點注意風險防范和風險分散,控制不當則投資失敗,所以在必要的時候進行的股權轉讓或破產清算等退出機制可以把投資損失控制在可以承擔的范圍內。
退出直接關系到PE資本的流動性
目前全球金融危機,各大銀行銀根緊縮,很多企業因為現金流斷裂導致破產,擁有158年歷史的雷曼兄弟公司,就是因為現金流斷裂,資金周轉惡化而宣告破產,流動性對企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任何一家PE基金,只有完善的退出機制,資本才會從一個項目中順利釋放,進入另外一個項目。PE基金要保證在企業穩定后全身而退,才能不斷地扶持新企業,在時序和空間上實現不斷循環;否則投入資金達到預期增值目的后卻難以套現,將失去投資的意義。
PE退出的方式
由于被投資企業內部成長過程和結果的多樣性以及所依賴外部環境與條件的差異性,PE的退出路徑也呈現出多樣化的特點。一般而言,傳統的PE退出主要包括首次公開發行、兼并收購、股份回購和清算退出四種方式,融資型反向收購(APO)則成為近年來PE退出的一種新模式。一定程度上,以何種方式退出將成為PE成功與否的重要標志。在作出投資決策之前,基金管理者就應當制定了具體的退出策略。對于PE而言,退出決策就是利潤分配決策,以什么方式和什么時間退出可以使投資收益最大化則成為最佳退出決策的選擇。
首次公開上市
首次公開上市,指被投資企業成長到一定程度時,通過在證券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將私人權益轉換成公共股權,實現資本回收和增值。
上市后獲得投資回報最高,其收益來源是企業的盈利和資本利得。而且企業家重視企業的控制權,如果企業IPO成功,企業的全部控制權就會歸還給企業家,這無疑會讓企業家產生動力,避免投資者和企業家之間的道德風險,因此內部激勵效應最優。
但其缺點明顯,IPO前期準備工作繁多,上市時手續又比較繁瑣,退出市場容量有限。最主要的是股權投資公司不能在IPO后立即退出變現,因此資金鏈循環周期長。同時外部宏觀環境,尤其是上市前股市的走勢對投資回報率的高低和項目退出成敗影響甚大。
兼并收購
兼并,在廣義上是指一個企業通過產權交易獲得其他企業產權,并企圖獲得其控制權,但是這些企業的法人資格并不一定喪失。狹義的兼并則是指一個企業通過產權交易獲得其他企業產權,使這些企業的法人資格喪失,并獲得企業經營管理控制權的經濟行為。收購,指一家企業用現金或有價證券購買另一家企業的股票或資產,以獲得對該企業的全部資產或某項資產的所有權,或獲得對該企業的控制權。并購的實質是在企業控制權運動過程中,各權利主體依據企業產權所作出的制度安排而進行的一種權利讓渡行為。
當創業企業發展較為成熟,特別是預期投資收益現值超過企業市場價值時,創業企業常常被包裝成為一個項目,被出售給另一家公司或PE機構,從而第一家投資機構得以實現投資退出,獲得風險收益。
股份回購
股份回購是指創業企業通過一定的途徑購回投資機構在本企業所持股份的行為。當創業企業發展成熟后,創業投資機構既不能通過IPO退出也不能以出售方式退出時,創業投資機構通常有權以事先確定價格和轉讓的方式,要求所投資的創業企業回購其所持股權。當創業企業不愿投資機構將本企業股份轉讓給第三方時,也會主動要求回購創業投資機構所持的公司股權。按照回購主體的不同,股份回購可以分為公司回購、管理層回購和員工回購。
股份回購的有利之處在于:(1)股權回購只涉及創業企業或創業企業家與PE機構兩方面的當事人,產權關系明晰,操作簡便易行;(2)股權回購可以把外部股權全部內部化,使創業企業保持充分的獨立性,并擁有足夠的資本進行保值增值,預留了巨大的升值空間。而弊端在于:當公司回購自己的股份時,導致股東出資的返還,使PE機構實現資本退出的同時減少了公司股東權益,構成對資本維持原則的危害,進而可能侵害公司債權人利益。
清算
資產清算是PE各方最不愿采用的一種方式,但卻是投資失敗后最好的退出方式。PE機構平均每投資10個項目,一般會有五個以失敗而告終,三個不賺不賠,獲得成功的只有兩個。因此當投資失去實現預期回報的可能時,PE機構就應當果斷退出,盡早收回資金用于下一輪的投資,以期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使機會成本最小化。
采用清算方式,能在投資失敗時將損失盡可能減少。但不足之處有:第一,清算通常收益率為負值;第二,清算較為費時,面臨繁瑣的法律程序。
融資型反向收購
融資型反向收購是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完成與美國OTCBB(全美證券商協會監管的非交易所性質的交易市場)市場殼公司反向收購交易的同時,實現向國際投資者定向募集資金,使最初的私募投資基金實現獲利退出。
新三板
隨著“新三板”轉板制度的即將出臺,將會有更多的企業走向上市之路,掛牌企業也會成為私募股權基金的投資熱點。“新三板”成立以來,已有企業分別成功登陸中小板和創業板,另外還有25家達到了創業板的上市標準,其中六家正在接受證監會發審委的審核。隨著“新三板”轉板制度的即將出臺,將會有更多的企業走向上市之路,掛牌企業也會成為私募股權基金的投資熱點。
私募股權基金,是股權投資者中最為特殊的一類主體,它的股權投資是從進入到退出的一系列行為。私募股權基金在投資公司股權時就已經將資金將來的退出機制考慮進去,目前常見的退出方式包括上市、并購、回購、清算等。通常并購、回購、清算的周期都較長,相應的風險也較大,而通過IPO的方式退出是私募股權基金獲利最大、也最樂意接受的方式。
由于PE期限長、流動性低,投資者為了控制風險都會選擇安全有效的退出渠道,且PE退出渠道多樣化,被稱作“新三板”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為何受私募業界期待,成為其新的退出方式?高新技術企業雖然研發周期較長,但資金需求量并不大,并且通常會在技術或產品推向市場的當年實現井噴式的收益。實際上,“新三板”掛牌公司通過持續的信息披露和報價系統提供的路演平臺,已經吸引了一批創業投資機構和戰略投資者,它們在掛牌公司的定向增資機構投資者中占據了超過半數的席位。隨著“新三板”市場的發展,做市商和轉板制度也將陸續推出,私募股權基金在“新三板”中的退出渠道將會更加安全。
我國PE退出現狀及分析
我國目前私募股權基金主要選擇上市退出,這主要由于上市退出回報率最高,其他方式障礙又大。并且中國缺乏多層次的資本市場,很多企業在國內不能上市就選擇繞去境外上市。股改后IPO的重新開閘,為PE基金的退出敞開了大門。2007年中國股票是大牛市,A股市場上市的吸引力顯著加強,國內資本市場開始成為我國創投機構的主要退出渠道,但是隨著2008年股市暴跌,中國資本市場不再像2007年那樣受青睞。而且由于IPO的高昂費用,使海外上市退出也遭遇巨大成本,因此給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帶來很大的障礙。
PE的現狀與具體的政策和資本市場不發達密切相關,相對于發達國家成熟的資本市場,我國PE幾種退出方式都存在著障礙,以下就是具體分析:
國內資本市場體系不完善
中國缺乏一個完善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這是影響私募股權基金退出的主要障礙因素。首先是境內一級板和二級板(創業板)上市困難。PE基金IPO方式退出存在許多問題,如退出成本高、周期長、上市標準高和市場容量有限。其次是區域性產權交易市場退出作用有限。我國目前的產權交易制度還很不健全,具體表現在:地方政府在產權交易市場的介入過多,甚至有的交易是直接由行政力量促成的;產權交易市場不能堅持交易的平等自愿原則,不能堅持公平公正和公開原則;到產權交易機構登記掛牌的往往只是產權出售方,無受讓方或受讓方極少;產權交易的監管滯后,阻礙著統一的產權交易市場形成,使得跨行業跨地區的產權交易困難重重。此外場外交易市場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拍賣市場的不發達限制了破產清算方式的應用,這些都對PE的退出構成障礙。
法律法規不健全
我國在PE退出機制方面,缺乏系統的相關法律法規,尤其是缺乏股份流通和轉讓方面的法律法規。目前所涉及到的相關法律主要包括:《企業破產法》、《公司法》、《民事訴訟法》、《證券法》等。然而《公司法》中諸多條款不利于私募股權企業的發展和股權流動,如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公司不得回購本公司的股票,但為公司資本而注銷股份或者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時除外。”按照這項規定,PE基金無法要求被投資企業回購其股份,回購退出遭遇政策上的難題。此外新修訂的《破產法》與《關于境外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也存在一些不利于建立PE體系的條款。
交易狀況混亂
目前我國產權交易所轉讓非上市公司的股權尚缺乏法律依據,轉讓交易上存在著重大障礙。并且我國的場外交易市場極度萎縮,交易混亂,缺乏監管。這又使得交易退出方式在我國不現實,限制了私募股權基金退出。
清算或破產缺乏具體的配套法規
清算或破產這一退出方式損失較大,經常是被迫的。我國《企業破產法(試行)》主要適用于全民所有制企業,而對于其他類型企業不適應。但是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來實施破產,缺乏具體的配套法規,操作起來復雜,且時間較長成本較高。因此總體上來說,我國并沒有完善的法律保障私募股權基金投資者破產清算退出的權益。
缺乏有效的中介組織
中介機構按所提供的服務可劃分為專門中介機構和一般中介機構。專門中介機構包括投資行業協會、標準認證機構、科技項目評估機構、督導機構、專業性融資擔保機構等。一般中介機構包括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投資銀行等。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事業性中介機構都帶有一定的政府色彩,而且一般中介機構缺乏為PE服務的實踐和經驗,有些中介機構的運作不規范,還需要進行整頓等。
篇7
關鍵詞:VC/PE 風險投資 機遇 挑戰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以年均9%以上的速度增長,孕育了大量的優秀企業。融資渠道的匱乏及對資金的巨大需求帶動了PE/VC行業的興榮發展。自1985年始,我國風險投資行業可大致劃分為三個發展階段。2001年前,我國風險投資完成了從無到有的突破,有超過200家從業機構在這段時間成立。01年至07、08年,行業穩步發展,此間我國風險投資額增長了近3倍。金融危機后至2011年,隨著我國持續實施積極的宏觀調控政策,風險投資行業進入了發展快車道。而近兩年,自身過度發展及資本市場的疲乏將我國風險投資帶到了新的拐點。
一、當前我國風險投資行業發展的挑戰
(一)行業過度發展
在08至11年持續了近三年的“全民PE”熱潮中,我國風險投資機構數發展至近萬家。這與十年前的數百家相比,已經有了天壤之別。僅按每家機構每年投資1億元計算,就有萬億的資金需求,這種發展趨勢顯然難以維持。根據相關統計數據,2011年我國風險投資規模為2300億左右,較2010年增長136%,較2006年增長了整整15倍。從被投項目數來看,08至11年間增長了約5倍。行業的過度發展已成為不爭事實,與之相伴的是投資機構與投資項目的良莠不齊,搶項目、抬價格幾乎成為行業常態。一般來說,風險投資項目周期為3-5年,這意味著未來兩到三年,隨著項目的陸續到期,將有大批機構因無以為續而消亡。兼并、整合、洗牌已成為全行業的共識。
(二)二級市場發展滯后
相對PE一級市場的火爆,PE二級市場對于國內還比較陌生,但在國外已經是非常成熟的概念。PE二級交易市場的存在給予了投資機構中途退出的權利,增加了投資市場流動性,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并進一步將投資風險分散,成為風險投資市場不可或缺的部分。
一級市場的繁榮已為PE二級市場發展提供了基礎,此外還需要制度、法律、人才的全方位跟進。這諸多方面的建設,想要在短時間與市場規模相匹配,顯然還存在不小的難度。從我國實踐來看,發展PE二級市場還面臨供需不平衡的難題。市場上賣方需求大,買方需求少。為了不遭受損失,不管是在企業創業早期,還是Pre-IPO階段介入企業,投資機構大多選擇的在IPO后退出,否者可能只有高折價轉讓手上的股權。
(三)投后退出受阻
退出渠道通暢是投資機構正常運作的重要保證。風險投資退出方式主要有二次出售、并購、股份回購、IPO、清算等五種,這幾種退出方式在投資收益、持有期、退出難度上各有不同。其中以IPO的方式投資收益最高,而清算則是投資機構最不愿意接受的退出方式。國內仍以IPO退出為主。
2011年,我國有超過三百個投資項目完成退出,50%以上為IPO形式,其次則是企業間并購及股份回購。目前,我國每年IPO上市的企業數量大約在300~400之間,假設每4個機構以IPO方式退出同1個投資項目,也需要近10年的消化。這種退出速度不僅難以長期維持,也遠遠長于機構在單一項目上的投資周期。企業退出的難度由此可見一斑。更為嚴峻的是,不管是國內還是國外,發行上市的渠道都在金融危機后有所收緊,外海“中概股”頻繁退市、國內800企業排隊上市都是最好的例證。
二、行業發展新機遇
(一)二級市場建設全力啟動
國內PE二級市場建設于近兩年明顯加速。2012年6月,經過了一年多的摸索,北金所、北京產權交易所、北京股權投資基金協會、北京股權登記管理中心共同發起成立了“中國PE二級市場發展聯盟”。該聯盟旨在建立一個非標準化的PE項目融資、退出平臺,目前已有超過30家國內大型金融機構加盟。除了拓寬二次出售這一退出渠道,該平臺還將在降低市場信息不對稱性、促進交易配套服務完善等方面起到重要推動作用。
(二)新三板擴容助跑
2012年8月3日,經國務院批準,新三板涉及的工業園區由中關村擴到至上海張江、武漢東湖、天津濱海等4處。在新三板掛牌上市的條件較創業板更低,不存在盈利、企業規模等方面的硬性指標。擴容前,因為選擇少、流動性差等原因,新三板股權交易并不活躍。此次擴容后,僅在2012年下半年,就有超過70家企業成功掛牌交易。新三板擴容標志著我國多層次交易市場建設有了重要突破,也意味著VE/PE退出時多了一個新的選擇。
(三)債市發展的積極效應
在IPO退出受限的情況下,并購退出成為我國投資機構的次優選擇。目前,我國風險投資以并購方式退出的項目數約占總數的10%~20%。與外國70%以上,甚至90%的水平相比,并購退出在我國還將大有所為。
海外并購退出的盛行,得益于資本市場的完善和成熟,也得益于債券市場的繁榮。如“垃圾債”讓企業較輕松地籌措并購所需的過橋資金,企業借助債市完成“蛇吞象”的杠桿收購案例也比比皆是。
2012年5月,滬深交易所了《深交所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試點辦法》,這意味著“中國版垃圾債”正式啟動。可以預見,中小企業私募債不僅擴展企業融資渠道,也會為VC/PE投資領域注入新的活力。
三、結語
目前,我國風險投資行業已進入新的發展階段,行業發展所面對的問題嚴峻而又緊迫。要實現行業的整合、轉型、升級,我們應該正視這樣的問題。同時,我們更應抓住資本市場中存在的新機遇,在外部政策引導與行業內部規范下,共同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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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1產業公司的戰略投資模型
如圖1所示,該模型適用于在中國境內有經營單位及資金來源的跨國公司。其要點在于:這些跨國公司的戰略投資以境外美元的資金為主,投資于每一個項目的境外控股公司,但對于本地有潛力的人民幣項目,則可利用這些跨國公司在國內經營單位的資金,作境內人民幣投資。退出方式有境內和境外兩種選擇:以境內本地企業為主體尋求本地資本市場的退出,或利用海外控股公司尋求海外資本市場的退出。
這一模式的優點是可以同時參與境外美元及境內人民幣的投資項目。缺點是要求境內獨資企業能從事投資業務,另外在該模式下,跨國公司內部溝通協調工作較為繁雜。
模式2合資企業模式
如圖2所示,該模式的要點在于:
境外投資人以美元投資在項目的海外控股公司,再由此海外控股公司與境內的人民幣投資機構共同設立境內合資企業為了便于境外投資人的退出,此模式須符合兩個條件:境內合資企業須由外方占大股以及未來繼續融資應以境外控股公司為主體,如此可通過境外控股公司的上市或被并購而實現在海外資本市場的退出。
該模式的優點是:能夠參與政府或國資背景的項目,并能獲得中方伙伴的支持。其缺點在于:不能參與純粹人民幣投資項目,也可能在協調中外兩方合作關系上出現問題。
模式3人民幣合資基金模式
如圖3所示,該模式的要點如下:
境外的基金與境內的人民幣基金共同投資在境內設立合資基金和管理公司;管理公司主要由外方負責;以合資基金為投資主體用人民幣投資本地企業,外方投資人的退出主要通過加速現金分紅的方式。
該模式的優點在于:能夠廣泛參與中國境內人民幣項目的投資機會,可獲取不同地域及背景的中方伙伴的資金及其他支持。缺點在于:中外雙方的合作具有一定的挑戰性,退出管道不夠理想,有時間上的壓力,另外也存在合資基金與所投資的本地企業雙重賦稅的問題。
模式4美元基金委托管理模式
如圖4所示,該模式的要點是:
海外投資人將美元基金委托給中方投資管理公司實施投資管理,投資于每個項目的境外控股公司;主要通過境外控股公司尋求海外資本市場退出。
該模式的優點是:可充分利用境內創投管理公司的本地優勢,并保留境外資本運作的靈活性。缺點是:委托管理協議的法律保障和實際運作有一定難度,不能參與人民幣項目的投資。
模式5美元及人民幣
合作基金模式(A)
如圖5所示,其要點在于:
有中外方兩個基金,卻只有一個實際意義上的基金管理公司,將中外方兩個基金當成一個虛擬的基金來統一管理,在所選定的每一個投資項目,同時投入美元和人民幣(根據具體項目的特定要求可借助商業條款予以變通);投資管理可采取外方全權、中方全權或雙方共同管理的方式;主要通過境外控股公司尋求海外資本市場退出。
該模式的優點是:能夠廣泛參與境內人民幣項目的投資機會,可獲取不同地域及背景的中方伙伴的資金及其他支持。缺點是:虛擬基金的規范處于法律灰色地帶,中外方合作協議的保障存在問題。
模式6美元及人民幣合作
基金模式(B)
如圖6所示,其要點如下:
中外方兩個基金當成一個虛擬的基金,統一管理,分別投入到不同的投資項目;由外方全權、中方全權或雙方共同實施管理;通過境內本地企業和境外控股公司分別尋求本地和海外資本市場的退出。
該模式的優點在于:能夠廣泛參與境內人民幣項目的投資機會,可獲取不同地域及背景的中方伙伴的資金及其他支持。缺點在于:投資境內本地企業的退出渠道不暢,在統一管理并分別投資的情況下,如何協調中外兩個基金的利益難度較大。
上述種種模式均以境外基金為出發點,而從國內創投的角度,也可主動出擊,采取“曲線救國”的策略尋求對《公司法》框架的突破。
篇9
【關鍵詞】大學生創業 創業投資 風險管理與防范
現如今,大學生創業已成為推動大學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新舉措,也是為適應社會發展和市場對人才的需要。然而與高收益緊密相伴的必然是高風險。由于我國大學生創業過程中缺少系統的創業教育和創業支持,加上創業風險、創業環境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使得我中國大學生參與自主創業的人數比例只有0.3%~0.4%,遠遠低于發達國家,而且創業成功率也普遍較低。有關數據統計顯示,大學生自主創業在1年以內失敗比例達到50%-80%,面對如此高的創業失敗率,我們該怎么去界定“大學生創業投資”的概念、正確面對創業過程中的風險和進行有效防范呢?
一、怎樣界定創業投資概念
創業投資最先是從 “Venture Capital”翻譯而來的。它主要是體現資金、技術、管理以及創業精神的結合。同時“Venture”具有冒險的意思,因此我們可以把“創業投資”簡單理解為:冒險創建企業。
“創業投資”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創業投資又包含了2中不同形式的投資:其中狹義的創業投資主要是指現代意義的制度化的創業投資;廣義的投資包含了一種非正式的私人投資,這種投資量比較小的投資方式一般范圍都比較狹窄,它基本是由個人自行做決策的,而大學生創業投資多數都是屬于這個類型的投資。
二、大學生創業投資風險分析
融資階段風險分析:首先大學生創業投資是一種很好的解決現在大學生畢業就業困難問題的方法,但是創業投資也是一個風險與利益成正比的行為,在進行創業投資的時候,我們必須要認真的做好風險問題的分析,并且采取相應的行之有效的措施來加以規避。創業投資風險一般分為:融資階段、投資階段、退出階段。下面我們就從這三個階段出發來分析其存在的各種風險以及問題。
融資階段風險。大學生創業投資因為沒有資金支持,所以一般都從融資開始,一旦在融資階段遇到資金短缺就會對創業投資的發展造成嚴重影響。
大學生融資渠道比較單一。目前我國大學生創業投資的渠道一般都是銀行貸款,資金來源非常有限,這樣單一的融資方式是不利于對大學生創業投資后期工作開展的。
信用風險。大學生在創業投資時,由于自身認知有限,所處信息不對稱環境等缺點,并不能有效的降低投資活動中的經營風險,從而導致了很多金融機構對大學生創業投資信任缺乏而采取不利于大學生創業投資貸款的審批辦法,其中最常見的就是不授予基層銀行貸款決策權,這些因素都給大學生創業投資的融資增加了風險。
投資階段風險:在大學生創業投資過程中伴隨著多方面的風險,這些風險都對大學生創業投資的后期發展有著巨大的影響。
(1)技術風險:大學生船業投資初期多數是屬于中小型的高新技術企業,這些企業的科技成果一般都不是很成熟,大多處于向新成品新技術轉化過程中。因為都是新技術新產品還沒經過市場的檢驗和規模生產,所以在實際生產中,我們沒有辦法預知技術的可行度。就這一點來說這方面的投資風險是比較大的。
(2)市場風險:創業投資項目會受到市場定位,市場競爭環境等因素的影響,可能對大學生創業投資項目發展不利。其中競爭環境影響比如信息不充分可能會造成幾家公司同時開發同一項技術。而市場定位要求對市場的需求分析準確無誤,如有偏差勢必會提高投資風險性。
(3)外部環境風險:從創業的投資周期來分析,大學生創業投資屬于中長期的投資,所以投資階段會存在很多不確定的因素,比如市場經濟的影響,國家政策的變化都會對中長期投資造成一定的影響。
退出階段的風險:創業投資退出時指在企業發展成熟后,投資者可能將投入的所有資本通過某種形式轉化為資金方式撤回。大學生創業投資的目的是以獲利為前提的,當一個項目成熟之后,只有將資本順利撤回才能實現自己的收益。
(1)資本退出途徑。一是公開發行,這種退出方式是指創業企業轉變募資方式,由之前的向個別股東募資轉為公眾募資。這種方式可以根據股票市場價格來靈活控制退出時間,取得價格優勢來為企業融資提供更好的道路。二是收購,這種方式可以根據創業企業的發展情況來決定是否轉讓股權。三是并購,是我國比較常用的創業投資退出方式。四是回購。指的是因為企業經營需要從創業投資企業手中贖回所擁有的股權來實現企業股權的內部化。五是清算,指企業由于經營不善,管理不當導致企業無法繼續發展,這時候就會采取清算的方式來獲取殘值。
(2)退出階段風險。創業投資者在進行股權投資時的最終目的是要通過退出來獲得資本增值,但是退出時會面臨多種風險:首先如果由于市場因素影響造成市場價值突然猛降,就會造成創業企業的價值下降而造成損失。其次是創業企業不配合,如果投資者和創業企業管理層未能達成共識也會影響到投資企業的退出。三是產權交易市場的缺陷也會影響投資者的退出。
三、大學生投資風險規避
融資階段風險規避:
(一)拓展融資渠道
想要進一步拓展融資渠道就需要多方面的支持!比如政府方面予以政策支持,開設大學生創業投資基金。
(1)根據大學生創業投資的具體融資情況,政府可以把大學生創業投資基金分為2種:一種是創業投資引導資金,另一種是創業投資企業風險補貼。資金全部由財政專項資金來預算安排。
(2)創業投資引導資金還可以根據大學生創業投資的具體情況采取不同的方式來扶持,一類是跟進投資方式,另一類是參股創業投資方式,從而有針對性的幫助大學生解決融資困難的問題。
(3)創業投資風險不投資金為大學生規避融資風險,在國建信貸收緊的形勢下,政府設立大學生創業投資發展資金可以有效的幫助大學生解決在創業初期遇到的融資問題,這就需要政府相關部分制定出相應的管理方案為大學大學生創業投資服務。
(二)創辦大學生創業比賽和培訓
在學校創辦創業比賽,通過模擬創業練習,幫助大學生提前了解和學習創業投資的相關知識,鍛煉大學生各個方面的能力,培養大學生的創業投資意識,積累創業投資方面的知識,從而提高大學生對融資風險階段的認識。
(三)金融機構貸款傾斜
大學生在創業投資階段,由于受到各個方面的音響,社會金融金鉤一般是不愿意貸款給大學生的。解決這方面的難題就需要政府機關給于相應的幫助,使金融機構在貸款上做一些傾斜來促進大學生創業投資的發展。
(1)優先貸款支持,發放信用貸款!為了解決大學生融資階段的貸款問題,可以由具有穩定收入或者是有效資產的家庭成員作擔保,大學生自己作為借款主體進行貸款。
(2)簡化貸款手續。在創業之初需要資金流動性比較大,貸款手續太復雜會影響到大學生的貸款熱情,金融機構可以在充分保證貸款流程符合法律規定條件下簡化貸款手續。
(3)利率優惠。考慮到大學生船業投資的具體情況,金融機構可根據貸款的風險程度在貸款利率上適當的下浮來支持和幫助大學生規避融資階段的風險。
投資階段風險規避措施:投資階段是影響大學生創業投資的核心階段,在投資階段大學生一定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來及時規避其出現的風險和問題。
(1)合理的選擇投資形式。每個項目在不同階段和領域其風險都是不一樣的,創業者一定要根據項目的特點選擇合理的投資方式。
(2)慎重選擇投資項目。大學生在選擇投資項目時一定要避免依靠理想和想象來選擇,創業初期一定要先做好市場調研,了解項目的優勢和劣勢,分析項目的受眾群體從而做出理性的投資。選擇創業項目的可行性可能會直接造成投資的成敗。
(3)要充分的利用合同。創業者選擇創業投資項目后一定要充分利用合同條款來規避投資風險,比如,保險保障條款等等。
退出階段風險規避:
(4)合理的選擇退出方式和時機,大學生創業者一定要時刻關注市場動態,了解產品發展,掌握發展趨勢才能在最適合的時候退出而獲得最大的收益。
(5)利用合同的制約作用,為了避免退出階段的各種風險,大學生在創業投資之初一定要在合同中實現約定條款來保障創業投資的順利退出。
參考文獻:
篇10
一、公司介紹
1、公司簡介
主要內容包括公司成立的時間、注冊資本金、公司宗旨與戰略、主要產品等,這方面的介紹是有必要的,它可以使人們了解你公司的歷史和團隊。
2、公司現狀
在此將您公司的資本結構、凈資產、總資產、年報或者其他有助于投資者認識你的公司的有關參考資料附上。如果是私營公司還應將前幾年經過審計的財務報告以附件形式提供。如果經過審計請注明審計會計師事務所,如果未經審計也請注明。
3、股東實力
股東的背景也會對投資者產生重要的影響。如果股東中有大的企業,或者公司本身就屬于大型集團,那么對融資會產生很多好處。如果大股東能提供某種擔保則更好。
4、歷史業績
對于開發企業而言,以前做過什么項目,經營業績如何,都是要特別說明的地方,如果一個企業的開發經驗豐富,那么對于其執行能力就會得到承認。
5、資信程度
把銀行提供的資信證明,工商、稅務等部門評定的各種獎勵,或者其他取得的榮譽,都可以寫進去,而且要把相關資料作為附件列入。最好有證明的人員。
6、董事會決議
對于需要融資的項目,必須經過公司決策層的同意。這樣才更加強了融資的可信程度,而不是戲言。
二、項目分析
1、項目的基本情況
位置、占地面積、建筑面積、物業類型、工程進度等,都是房地產開發的基本情況,需要在報告中指出。
2、項目來歷
項目來歷是指項目的來龍去脈,項目的上家是誰,怎么得到的項目,是否有遺留問題,是如何解決的等情況。
3、證件狀況文件
項目是否有土地證、用地規劃許可證、項目規劃許可證、開工證和銷售許可證等五證的情況。需要復印件。
4、資金投入
自有資金的數額、投入的比例、其他資金來源及所占比例、建筑商墊資情況、預計收到預售款等情況等,方便了解項目的資金狀況。
5、市場定位
指項目的市場定位,包括項目的物業類型、檔次、項目的目標客戶群等
6、建造的過程和保證
項目的建筑安裝過程,如何得到保障可以如期完工。而不會耽誤工期,不會導致項目無法按期交付使用。
三、市場分析
1、地方宏觀經濟分析
房地產是一個區域性的市場,受到地方經濟的影響比較大。而表征一個地區的經濟發展的指標等數據和經濟發展的定性說明等需在本部分體現。
2、房地產市場的分析
房地產市場的分析比較復雜,而且說明起來可繁可簡。簡單說需要定性分析本地區房地產市場的發展,平均價格,各種類型房地產的目標客戶群等。復雜些說明則需要在時間數軸上表征價格的走勢波動,但是,因為很多地區沒有進行常規的價格跟蹤,所以,嚴格數據的分析很難完成,但是可以通過典型項目的分析來代替。
3、競爭對手和可比較案例
分析現有的幾個類似項目的規劃、價格、銷售進度、目標客戶群等,同時,也需要羅列一些未來可能進入市場競爭的對手項目情況,以及未來的市場供應量等情況。
4、未來市場預測及影響因素
未來的市場預測很難預料,但是可以通過市場的周期的方法和重點因素分析法等分析方法做出預測。
四、管理團隊
1、人員構成
公司主要團隊的組成人員的名單,工作的經歷和特點。如果一個團隊有足夠多經驗豐富的人員,則會對投資的安全有很大的保障。
2、組織結構
企業內部的部門設置、內部的人員關系、公司文化等都可以進行說明。
3、管理規范性
管理制度,管理結構等的評價。可以由專門的管理顧問公司來評價和說明。
4、重大事項
對于企業產生重要影響的需要說明的事項。
五、 財務計劃
一個好的財務計劃,對于評估項目所需資金非常關鍵,如果財務計劃準備的不好,會給投資者以企業管理者缺乏經驗的印象,降低對企業的評價。本部分一般包括對投資計劃的財務假設,以及對未來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的預測。資金的來源和運用等內容。
其中,對于企業自有資金比例和流動性要求較高。
六、融資方案的設計
1、融資方式
(1)股權融資方式(注:股權和債權方式是兩種最主要的方式,但是,還有很多不是某一種方式所能解決的,而是幾種方式在不同的時間段的組合。這部分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是否能夠取得資金,關鍵在于是否能夠通過融資方案解決各方的利益分配關系。)
方式:融資方式將以融資方(包括項目在內)的股權進行抵押借款
這種投資方式是指投資人將風險資本投資于擁有能產生較高收益項目的公司,協助融資人快速成長,在一定時間內通過管理者回購等方式撤出投資,取得高額投資回報的一種投資方式。
操作步驟:簽訂風險投資協議書
A、對融資方的債務債權進行核查確認
B、簽訂風險投資協議書:確定股權比例、確定退出時間、確定管理者回購方式、確定再融資資金數量及時間、確定管理上的監控方式、確定協助義務。
C、在有關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2)債權融資方式
方式:投融資雙方簽定借貸合同進行融資,確定相應固定利率和收回貸款的期限。
(3)債轉股的融資方式
投融資雙方開始以借貸關系進行融資,投資方在借貸期間內或借貸期結束時,按相應的比例折算成相應的股份。
(4)房地產信托融資
(5)多種融資方式的組合
在不同的時間階段用不同的融資方式。在項目的初級階段主要以股權融資方式為主,因為對融資方來說這個階段的資產負債情況不會有很大的壓力;在中后期階段可以運用股權、債權方式,這個階段融資方對整個項目有了明確的預期,在債務的償還上有明確的預期。
2、融資期限和價格
融資的期限,可承受的融資成本等,都需要解釋清楚。
3、風險分析(任何投資都存在風險,所以應該說明項目存在的主要風險是什么,如何克服這些風險。)
對投資融資雙方有可能的風險存在作出判斷。
A、投資方的投資資金及收益風險在項目無法啟動的情況下將一直獨立承擔投資資金成本,及追加資金成本。
B、投資方不能有效監控好管理者的經營從而產生新的債務而產生的連帶風險。
C、破產風險
D、融資者對投資者的信用沒有得到確定而產生無法回購的風險
E、融資者為掌控全局經營,在回購時利益出讓增加風險。
F、融資者提前回購而付出的資金成本風險。
風險化解方案
A、資方對是否資金進入后可以完成計劃要進行評估和測算。
B、投資方對融資方的項目進程進行監控,并按照進程需要分批進行投資款的專款專用。
房地產融資計劃書
C、投資方對融資方的相關項目所簽訂的合同進行核審后,評估其付款和還款能力。
D、資方審核融資方的還款計劃可行性,一旦確定后將按還款計劃回款。
4、退出機制(絕大多數的投資都不是為了自用,而是是為了獲利,因此都涉及到退出機制問題,所以,需要在此說明投資者可能的退出時間和退出方式。)
A、股權方式融資的退出
項目進行中投資方退出;
項目完成投資方退出一種方式是融資方按時按預定的回報率加本金額度進行現金回購股份,第二種是融資方按投融資雙方約定的價格及相應的物業面積的形式回購股份,第三種投資方享受整個項目的分紅;
B、債權方式融資退出
項目進行中投資方退出,可以用違約今的形式控制;
項目完成投資方退出,按時還本付息;
5、抵押和保證
在涉及到投資安全的時候,投資者最關心的是如何保障投資的安全。而最有效的安全措施就是抵押,或者信譽卓著的公司的保證。
6、對房地產行業不熟悉的客戶,需要提供操作的細節,即如何保證投資項目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