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承包經營協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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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范文1出資方: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共同合作投資經營 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于并共同經營,該項目為獨立改建獨立運營獨立核算實體。實體管理人員由雙方確認。
2、本合作項目期限為
第二章 股權及盈虧分擔
1、雙方股權比例:甲方以;乙方以經營管理模式 占 % 。
2、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方占項目內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乙方經營管理中,經營管理產生借款,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 個月分配一次。
3、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甲方按乙方按分擔合作經營實
第三章 其他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2.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導致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對方有權變更、解除協議,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 萬元。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并以備忘錄或附件的形式體現;本協議的備忘錄或者附件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范文2甲方(原承包方): 住址:
乙方(受 讓 方):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標準:
甲方將享有承包經營權的座落在 的土地(四至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共 畝以 流轉(轉包、出租、轉讓、互換)方式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轉給乙方用于 。
上述土地交付標準: 。
第二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該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
3.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臵收益權;
2.不得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環保方面應按國家標準達標排放;
5.該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筑物補償。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流轉價款為人民幣 元,以后遞增方式及比例為 。
2.本合同生效后 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年度的流轉價款,以后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流轉價款。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簽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三)合同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后交給甲方。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包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四)土地流轉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家庭承包期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五)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占用或征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補償款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分配,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 %滯納金。逾期 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該土地上的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二)乙方擅自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后,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
乙方還應承擔土地功能恢復責任,無法全部恢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當年流轉價款的 %滯納金。逾期 個月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當年度的流轉價款,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當年度的流轉價款,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農業、工商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可向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七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后可在補充欄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內容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機關或鎮土地流轉指導中心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范文3甲方(入股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方式: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股份合作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股份合作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位于XX省XX市XX鎮XX村 畝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與乙方股份合作,股份合作土地用途,主營項目是農副業,畜牧業,園林及農副產品深加工,觀光旅游業等 生產經營及租賃。
二、股份合作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股份合作期限為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股份合作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承包期限結束止。
三、股權分紅與支付方式
(一)采取下列形式分配股權紅利:
1.保底分紅。保底分紅期為三年。
2. 根據每年的生產經營狀況,將純收益的30%作為合作股的紅利分配。
(二)支付股權紅利方式: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分得股權紅利、到期收回股份合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將股份合作土地交付乙方。
3.乙方于股份合作到期之日將土地交付甲方。
4.乙方依法享有股份合作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6.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股份合作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股權紅利,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5‰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股權紅利的5‰承擔違約金。
3. 甲方不準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若因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在股份合作的土地上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其他
1.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2. 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五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
6.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招遠市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招遠市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篇2
關鍵詞:農村;土地流轉;承包權;經營權;利通區
2014年,寧夏利通區按照“政府引導、市場調節、農民自愿、依法有償”的土地流轉機制,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農村土地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積極培育壯大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提升土地規模經營水平和農業產業化水平,加快了利通區農業現代化發展進程。
一、利通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現狀
1、基本情況利通區現有家庭承包經營耕地面積202953畝,農戶51526戶,參與土地流轉農戶21138戶,簽訂規范土地流轉合同21138份,全區土地流轉面積達82900畝,流轉面積占農村承包土地總面積的41%。從流轉的形式看,利通區農村土地流轉主要以出租和股份合作為主,多以出租形式進行,出租流轉面積為37130畝,占流轉總面積的43%;從流轉的去向看,土地流轉面積中流入企業26739畝,流入專業合作社20800畝,流入經營大戶24350畝,流入散戶3299畝;從流轉后的土地用途看,新增流轉土地重點集中用于糧食種植。2、土地流轉的形式(1)轉包型勞力缺乏或者外出務工人員,以口頭約定方式,將自己的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代種,耕種期限、費用等由雙方口頭約定,一般不簽訂書面流轉合同書。(2)出租型新型經營主體(專業大戶、合作社、企業)租賃農戶的承包土地,進行設施農業、優質糧食生產。(3)委托發包型由村組牽頭,在征得承包農戶同意的情況下,與農戶簽訂租賃協議書后,把承包農戶棄耕土地集中連片后,對外發包。(4)股份合作型農民將承包地作價入股加入合作社,每股每年保底租金600-800元,到年底結算,按盈余情況實行二次分紅。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1、土地分配分散,規模流轉難度大1998年,二輪承包時,各鄉鎮緩減矛盾糾紛,要對當地的良田、差田進行合理調整、分配,使每個農民擁有的田地比較分散,難以實施土地集中流轉。就農民的角度來說,分散的土地承包過程比較麻煩,以及承包期太長,逐漸消減其承包的積極性;就承租人而言,為了承包到集中的土地,就需要與多戶農民進行協商,導致所承包的土地無法有效進行,進而加大規模流轉難度。2、土地流轉方式為有償流轉,流轉價格差距大隨著土地流轉工作的推進,各鄉鎮土地流轉的價格不統一,從300元到1000元不等,流轉價格基本都在每畝800元以上。3、規模經營主體融資難,制約農業產業化發展經營主體承包經營土地面積大,一次性投入較高,農機具投入、基礎設施投入、人工成本等費用不斷上漲,每年還要支付土地流轉金。同時,農村信貸渠道不暢,手續復雜,貸款金額小,農田無法抵押,多數種糧大戶根本享受不到銀行貸款,使得規模經營主體不敢大開發、大投入,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業產業化發展。4、農村土地流轉登記制度缺位,產權缺乏公信力目前,利通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還沒有完成,關于土地流轉仍缺乏相應的規范制度,缺乏中介服務平臺,導致土地流轉信息不暢、空間狹窄,嚴重影響土地成規?;鬓D。
三、對策建議
篇3
關鍵詞:土地承包;流轉;調研
海州區轄三鎮一鄉四個街道辦事處和一個省級開發區,擁有60個行政村,現有土地面積22.8萬畝,耕地面積17萬畝,農業人口3.8萬戶共14.2萬人,家庭承包經營的農戶7800戶;農村集體耕地6.7萬畝,其中農村家庭經營承包的耕地6.1萬畝。目前,全區已建成鄉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5個,現有55個村級土地流轉信貸員。目前全區土地流轉累計1.2萬畝,其中今年流轉土地4200畝。海州區積極引導農民進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極大地促進了農業結構調整和規模連片經營。其中,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其主要特點如下:
1、海州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現狀與特點
1.1 土地流轉數量逐步增加,速度加快。隨著國家一系列惠農政策的貫徹落實、勞務經濟的快速興起,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數量逐步增加。2001年開始出現零星、口頭式的流轉。
1.2 流轉形式多樣化。目前,海州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主要以反租倒包、折價入股、土地入社等形式為主。其中反租倒包是農村土地流轉的主要形式。2008年全區農村土地反租倒包達到2200畝。
1.3 土地流轉促進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近幾年隨著一批農業項目的引進,以及農村勞動力轉移和合作社的大量涌現,農村土地轉出需求和土地轉入需求的增加,促進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
1.4 土地流轉實現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土地流轉后發展高效農業的每畝收入少則3000元,約是種糧收入的2倍以上,多則如大穆禮品瓜達到8000元,約是種糧收入的5倍以上,從土地解放出來的農民打工年人均收入15000元。而現在農民種糧每畝收入才是1590元(含投資成本)。
1.5 農戶以合作社為依托進行土地流轉或土地入股的模式悄然興起。比較典型的是魏口村連云港農強食用菌專業合作社、大屯村海州區新壩鎮養鵝協會、小蕩村海州區源鑫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大穆村泊洋蔬菜水果種植專業合作社。
2、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經驗做法
2.1 政府參與,充分保障農民利益。一是在土地流轉過程中,政府擔當了中介服務這樣一個角色,農民感到有政府在為他們“兜底”,消除了他們的顧慮,從而使他們大膽放心地將土地流轉出去。二是早在農村發展高效規模農業之初,就組織部分種植大戶到高淳、夏邑等地區學習先進的管理模式,體驗流轉土地發展高效規模農業帶來的好處,回來后,再通過他們的現身說法,極大地提高了當地農民流轉土地的積極性。
2.2 土地流轉與農業項目招引和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掛鉤。近年來,圍繞全區初步形成的蔬菜、瓜果、花卉苗木、觀光休閑等特色產業,加大農業招商力度,引進和培育了金輝農業公司的投資2000萬元的生態休閑農業項目、臺資薈鴻農業有限公司投資5000萬元年加工10萬噸秸稈飼料項目、占地1000畝的魏口食用菌示范項目、以及畝效益在8000元以上的大穆禮品瓜項目等,構建了“一橫兩縱π型”農業產業格局,實現了土地流轉助調整,結構調整促流轉的互利共生。
2.3 創新土地租金同大米等實物價格增長掛鉤的動態機制。土地流轉租金,全部同糧食市場行情相掛鉤。即當糧食最低收購價低于協議租金時,農民可按協議租金,拿到土地流轉費用,而當糧食最低收購價高于協議租金時,農民可按糧食最低收購價,拿到土地流轉費用。通過這種方式,無論糧食市場行情怎樣波動,都可以保證參與土地流轉的農民獲得穩定的收益。
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存在的主要問題
3.1 與周邊地區相比,土地流轉規模偏小,流轉效果不明顯。原因主要有三點:一是農業易受自然和市場雙重影響,風險大,加之有些規模經營主體實力不強,造成農業經濟效益不穩定,對進一步流轉土地,形成規模效應產生了不利影響。最為典型是幾年前引進的圣芝農產品加工企業,至今仍沒有投產達效,不但對帶動周圍農戶種植經濟作物沒有起到作用,而且有時拖欠農民的土地流轉租金。二是雖然通過近幾年的努力,塑造了像魏口食用菌示范園、沙杭王付農業科技示范園等幾個發展高效規模農業的典型,但這些典型的帶動示范能力不強,加之當地農民由于思想、能力、資金等諸多因素,還停留在靠招引來農業項目后才流轉土地的階段。三是以前不規范流轉的遺留問題也影響了土地流轉。有技術的農民外出打工,將自家不種的地交給親戚種,當這片地要流轉發展高效規模農業時,他們要分土地流轉租金,而原來種他們地的親戚由于利益的減少,就不愿流轉土地。
3.2 流轉的市場化程度還不高。一是目前承擔農村土地流轉職能的部門主要是鎮級農業技術服務中心,該單位性質屬于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近年來由于國家政策調整,基層農業技術服務中心逐步取消一些收費,造成農業技術服務中心經營收入下降,出現工作運轉、工資待遇發放等困難,土地流轉服務和管理水平跟不上農村土地流轉的需要。二是目前還沒有形成統一規范的土地流轉市場,缺少土地流轉的中介服務組織,土地流轉信息傳播渠道不暢,在很大程度上延緩了土地流轉的進程。
4、對海州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啟示
4.1 把握政策界限,積極穩妥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農村土地流轉是一個復雜的社會經濟問題,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一定要慎重對待。一是搞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這是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基本前提和基礎。二是土地流轉必須始終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戶而非集體組織。三是農村土地流轉必須從當地實際出發,講究實效,不搞一刀切和形式主義,不得采取強制措施,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要因地制宜,因村制宜,選擇合適的土地流轉方式,確定合理的流轉期限。
4.2 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借鑒外地開展土地流轉的先進經驗,在區里成立農村土地流轉指導辦公室,負責制定農村土地流轉發展規劃和激勵政策,鑒證50畝以上規模流轉合同,調處農村土地流轉矛盾,指導并督查考核農村土地流轉工作。鎮建立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主要負責建立土地流轉檔案;土地流轉供求信息,提供流轉洽談場所,促成流轉雙方達成流轉意向;按規定幫助辦理有關流轉手續,做好合同鑒證;監督和管理農村土地流轉全過程,及時調處土地流轉糾紛。
篇4
關鍵詞:農業經濟;土地流轉;現狀分析;完善對策
中圖分類號:F323 文獻標識碼:A DOI:10.11974/nyyjs.20160230147
土地流轉是農民進行土地使用權處理并從中獲取收益的一種行為。土地是農民就業以及生產生活的重要保障,土地流轉以及適度規模經營,對于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結構化調整有著重要的推動作用,有利于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土地開發利用,是實現農業增產增收的重要途徑。
1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現狀和問題
1.1 土地流轉概念不清
我國法律法規對于土地權利有著明確的界定,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集體所有,而個人是通過承包的方式來獲取土地的經營使用權。而廣大農民在對這兩者的區別方面都會存在一定的認識誤差,或者有意無意的忽視了兩者的區別。土地轉讓是短期或長期離開農村而將土地無償交給親友或者他人經營,這是一種自然耕種的小農經濟狀態,而將土地一次性長期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再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讓金,很多屬于變相的土地買賣行為,是和我國土地制度法規所背離的。土地流轉目的不明,土地流轉應是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集約化進程,促進農業現代化發展水平。其不僅僅是為了解決土地荒蕪問題,也不是為了進行廠房修建,但是很多人卻將目光聚焦在后者。一些干部對于土地承包法的意義和土地承包關系認識不足,并未進行土地流轉的正確引導。
1.2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程序不規范
目前,大多數土地流轉是土地承包者的自發行為,主要形式有轉包、轉讓、出租、入股以及互換等幾種,很多是通過口頭的方式來進行使用權利的轉讓和托付,即便存在土地轉讓及托付協議,也缺乏必要的公證,或者沒有通過發包方統一或備案,缺乏規范。隨著人們對土地所有權認識的不斷提升,土地流轉中問題和爭端不斷,一旦發生糾紛,難以調解,因此,土地流轉程序亟待規范。
1.3 土地流轉供需信息不對稱,流轉市場有待于進一步完善
當前,土地流轉工作主要是通過縣(區)、鄉(鎮)以及村3級進行規范和引導,土地流轉市場還需進一步健全,缺乏規范的中介組織、咨詢機構、公證以及仲裁機構,管理服務體系與土地流轉出現一定的脫節,導致土地流轉供需之間存在信息障礙,阻礙了土地流轉。
2 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措施
2.1 明確土地流轉的概念
目前,已經流轉的部分土地存在流轉程序不規范,手續不全和界限不清等問題。若想順利有序的開展土地流轉工作,需要在土地流轉概念方面加以明確。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對于土地流轉方式進行了明確,即轉包、轉讓、互換、入股、出租等5種,還應當積極進行土地流轉工作的探索和時間,但必須要明確3點內容:明確土地流轉目的。土地流轉是為了增強農業規?;图s化經營,提高農業產生效率,推動農業現代化發展水平;簡單耕種轉讓不能算作土地流轉,而是屬于一種贈予或托付的行為,和農業現代化生產沒有關系;土地出讓過程中的拍賣屬于變相的土地買賣行為,違背了土地承包制度和法律,也和土地流轉的初衷相悖,應進行及時制止。
2.2 創新土地流轉的有效模式
對于土地流轉工作的開展,不僅要認真理清問題,及時解決,還應當不斷總結和推廣好的土地流轉經驗,不斷進行土地流轉模式的創新。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經營,鼓勵土地承包者通過入股的形式來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實行股份合作經營或者統一對外租賃,實現土地承包者取得地租和薪金雙豐收,積極鼓勵農業帶頭企業、專業大戶的發展,實現農業的集約化發展和規?;洜I。
2.3 發展完善土地流轉中介組織
不斷深化服務改革,健全土地流轉組織體系,加快土地流轉信息平臺建設、完善土地流轉信息登記以及手續備案,努力探索土地流轉中介組織平臺建設,為土地流轉提供信息咨詢和管理服務。
2.4 健全農村社會保障機制
強化履行好集體資產以及財務管理的職能,指導和幫助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做好土地補償費用的使用和管理,幫助其建立健全征地補償費用使用管理規則制度,健全集體經濟組織征地補償費用的分配辦法,并且重視農民工取得公平待遇,加快農村土地長久流轉,幫助農民開辟新職業,獲取更多收益。
土地是農民進行生產生活的重要保障,土地流轉關系到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搞好土地流轉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大局,必須要讓土地流轉規范化、制度化和有序化,積極推動農業集約化經營和規?;l展,不斷探索土地流轉新模式,為土地流轉創造良好環境,促進農業發展,增加農民收入。
參考文獻
篇5
乙方:_________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__________土地轉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及面積
1.甲方將_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畝(甲方《林權證》面積,含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土地____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超出_________畝的,以______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鄂城林證字(2004)第000671號《林權證》中新洲綜合林場平面圖。
2.__________屬長江流動沙洲灘地。承包期間,__________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_________%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_________畝土地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_________元/畝計算,土地總承包金為_________元,其中;
(1)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承包金額為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畝 _________畝X_________年)
(2)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額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畝_________X_________畝)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_________萬元,其中,中熟林暫按_________立方米計算,作價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立方米),中幼林按_________株計算,作價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株)。中熟林實際蓄積量由甲、乙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確認。評估工作在合同簽訂后20天內完成。評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評估蓄積量與暫定的_________立方米有差異,則差額部分蓄積的價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條中支付余款時作相應增減。
(2)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設備(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_________萬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應付的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共計_________萬元,該款乙方于甲方負責將__________的《林權證》變更并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_________萬元,余款542.1萬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之日起30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應于當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系;
3.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將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律師365
5.甲方與土地所有者(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承包期限內,如遇自然災害,上級或發包方給甲方核減或免除相應土地承包費義務和核發的抗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協助辦理;
8.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土地交給乙方經營,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理過戶。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守法經營,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6.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8.承包期間,如遇自然災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緩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權直接向有關部門申請稅費減免及申請核發救災款項;
9.承包期間,為了充分發揮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進行林業開發的同時,套種其他農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并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11.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采伐許可證進行轉讓并收取轉讓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征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乙方有權直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協議,甲方應予以協助;
5.合同期滿,本合
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若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擔違約金。
3.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的原因使乙方無法繼續行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總承包金的2倍賠償損失;
4.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
八、湖北華林公司所租賃的土地到期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并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鄂州市林業局、鄂城區林業局、公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6
[關鍵詞]農村經濟;土地流轉;規模經營;現代農業
[中圖分類號]F321.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3283(2013)10-0136-02
[作者簡介]邵云強(1972-),黑龍江肇州人,經濟師,大專,研究方向:農村經濟。近年來,我國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切實加大對農村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的服務、引導和扶持力度,積極探索以轉包、轉讓、出租、互換、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有形市場,進一步完善流轉服務平臺,農村土地流轉面積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明顯提高。實踐證明,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是推進土地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增加農民收入的必由之路。
一、農村土地流轉的積極作用
一方面,可增加農民收入。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可以解放出大量農村勞動力,這些勞動力經過就業培訓,非農職業就業能力得到提高,從而加快了農村勞動力轉移。農民除獲得自身土地流轉收益外,還有可觀的勞務收入。另一方面,土地流轉后可以開展規?;?、集約化、現代化的農業經營,有利于大型機械作業和大型水利設施建設,減少土地耕作成本,提高糧食產量,這對發展農村經濟和保障國家糧食安全都具有重大意義。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是完善農村家庭承包經營機制的重要內容;是優化配置農業資源,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增加農民收入的必由之路。因此,應加快轉變農民傳統思想觀念,把握有利時機,采取扎實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因勢利導,積極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加快農業現代化步伐。
二、土地流轉的原則及方式
(一)流轉原則
一是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繼續穩定完善家庭承包經營制度,依法保護農民對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流轉和收益等權利。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不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改變土地用途。二是堅持依法、自愿、有償。引導土地流轉,發展規模經營要充分尊重農戶的主體地位,不采取強制手段和行政命令強迫實行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三是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發揮市場在土地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強化政府政策激勵、有效服務、規范管理,積極培育和完善土地流轉市場,提高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的經濟效益。四是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要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水平,農村勞動力轉移和社會保障狀況,分類指導、多措并舉,多模式選擇,有序推進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
(二)土地流轉方式
目前被農民認可的流轉方式有以下幾種:一是以現金方式流轉。根據當地土地承包價格,由土地轉出農戶和轉入方共同合理確定土地流轉價格,簽定長期或短期流轉合同,土地轉入方一次性(或分年度)將土地流轉費付給土地轉出農戶,統一經營被流轉土地,土地轉出農戶不再參與土地流轉的生產、經營、管理和收益分配;二是確定流轉土地產量,通過以地定產方式流轉。土地轉出農戶和土地轉入方,根據當地平均糧食畝產共同確定流轉土地的年畝產量,簽定長期或短期土地流轉合同,轉出土地由土地轉入方統一經營,土地轉出農戶不參與土地流轉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收益分配。每年秋收后土地轉入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產量,將糧食付給土地轉出農戶。三是以地入股,農戶合作經營方式流轉。土地轉出農戶根據各自土地流轉面積畝產量合理確定保底畝產量和所占股份,簽定土地流轉合作經營合同,由農戶共同經營流轉土地。秋收后,根據保底畝產量給付土地轉出農戶糧食實物。如有剩余,變現后,扣除生產運營成本,依據土地轉出農戶所占不同股份比例,將收益分給土地轉出農戶。四是以地入社,合作社統一經營方式流轉。土地轉出農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或農機合作社)根據土地轉出農戶保底畝產量和土地流轉面積占農民專業合作社(或農機合作社)經營的土地流轉總面積比例,合理確定保底畝產量和所占股份,簽定土地流轉合同,土地轉出農戶入股農民專業合作社(或農機合作社),由農民專業合作社(或農機合作社)統一經營流轉土地。秋收后,按保底產量給付土地轉出農戶糧食實物。如有糧食剩余,變現后,扣除合作社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后,根據各戶所占股份比例,將收益以現金分紅的形式分給土地轉出農戶。
在創新土地流轉方式的同時,還要培育多種市場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規模經營。積極鼓勵引導農村種田能手、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龍頭企業等各類經營主體和社會工商資本通過聯營聯合、投資開發等方式,集中開展土地規模經營,注重發揮種養大戶、龍頭企業和農技服務機構的作用,圍繞當地優勢特色產品,把農民組織起來,通過統一布局、統一質量標準、統一技術培訓、統一品牌、統一銷售等方式,達到規模經營的目的。
三、農村土地流轉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農民思想觀念落后。如今,還有一部分農民仍把土地當作“生活保障田”和“就業保險田”小農意識濃厚,不原意放棄耕種土地。特別是國家“一免三補”等政策實施后,隨著土地收益的提高,農民對土地的關注度增強,制約了土地的流轉,有的地方出現了土地流轉停滯的現象。即使在外務工農民較多的地區,也不愿意流轉土地,短期在外務工的農民農閑時務工、農忙時種地;長期在外務工的農民多由留守在家的婦女、老人經營土地。
2.土地流轉口頭協議多,流轉行為不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有相當一部分為自發行為,簽訂書面流轉合同的比例不高,一些農戶習慣于實行口頭約定,協議穩定性差,容易產生矛盾糾紛,雙方權益無法受到法律保護。
3.土地流轉規模小,流轉后的耕地缺乏保護。從調查的情況看,目前土地流轉形成的經營規模仍然較小,不利于土地集中到種田大戶手中,而且由于地塊分散,不集中連片,也不利于大型農機具耕作。同時,一些土地流轉后的經營者缺乏耕地保護意識,為提高短期收益,對耕地不舍得投入,實行掠奪式經營者,導致土壤肥力下降,不利于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4.村級組織沒有充分發揮作用,引導和服務意識不強。部分農民覺得經村級組織流轉需要按程序辦事,怕麻煩;也有一部分農民對土地流轉缺乏了解,擔心通過村組織后,政策一旦變動就會把地收回去;但更主要是一些農村基層組織領導能力不強,服務意識較差,對土地流轉工作宣傳引導力度不夠,不能及時有效地為流轉雙方提供服務,致使土地流轉步伐較慢,操作不規范。
5.土地流轉市場化程度低,缺少中介服務組織。目前在我國廣大農村土地流轉中介服務組織還沒有建立起來,主要依靠的還是“行政中介”來包辦。由于缺少中介服務組織,信息不對稱等問題,往往出現土地流轉的出讓者找不到合適的受讓者,而需要土地的人又找不到土地出讓者,從而限制了土地的流轉。
四、對策建議
1.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土地流轉。通過各種媒體和宣傳手段,加大對《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土地流轉典型的成功案例宣傳力度,讓廣大基層干部和農民充分認識到實行土地規范有序流轉的必然性、必要性和現實性,使他們走出認識上的誤區,看到土地流轉的積極作用及前景,要解放思想,遵循平等協商、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積極引導農民健康有序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在推進土地流轉過程中,必須把尊重農民意愿、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放在首位,絕對不能搞行政命令、“一刀切”,要重點處理“三個關系”:一是流轉與穩定的關系;二是流轉與自愿的關系;三是流轉與利益的關系。
2.加強監督指導,規范土地流轉。做好農村土地流轉工作是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重要職責,必須下大力氣從人、才、物方面予以投入和支持,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來抓,特別是農業經營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及合同的管理工作的指導,實行規范化管理。
篇7
有關承包經營合同
發包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于_________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愿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暫定_______年零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承包金每年_______萬元,乙方必須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當年度的承包金。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將_________移交給乙方經營。
3.將賓館內現有設備、設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4.協助乙方辦理各類經營所需的證照。
5.甲方如需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2個月后即告解除。對此,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剩余承包期內應交承包金總額的______________ %計算。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_________賓館。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包金。
3.負責辦理各類證照,確保賓館正常營業。
4.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5.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6.不得隨意更改賓館建筑結構及用途,如需小范圍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動工。
7.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范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范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8.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賓館,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賓館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10.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營業。
11.乙方不得做有損于甲方及_________賓館聲譽和形象的事。
12.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衛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13.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費、治安費、各類管理費等與本賓館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4.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后3日內如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15.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五、賓館所有印章由甲方負責刻制、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與賓館有關的印章,乙方對外聯系業務原則上以個人名義開展工作,確因業務需要蓋具與賓館有關的印章,必須先征得甲方同意。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金,則按每遲交一天支付滯納金50元計算。如逾期超過十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賓館及其它財物,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2.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及_________賓館形象和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七、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書樣本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雙方根據_________,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_________.
二、承包經營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承包形式:稅后承包金(遞增)包干。
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數額: 承包方按_________(遞增)_________%比例上交承包金。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時間按_________計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
五、承包經營風險擔保方式:風險抵押金或風險保證金保函。承包者須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包企業提交承包經營風險保證金、保函或風險抵押金,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風險保證金、保函須以銀行不可撤銷、被承包企業可以單方面提款的形式提供。
六、企業留利部分:生產發展基金_________%,福利基金_________%,獎勵基金_________%.
七、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通過清產核資,發包時,被承包企業的總資產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固定資產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流動資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承包期間凈資產應保持或增值總額不低于__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_________.
3、企業資產的維護:設備完好率達到_________%;固定資產凈值率_________%.
4、閑置資產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5、新產品開發_____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
6、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技術投資總額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
八、承包經營前企業的虧損和/或債務的處理:_________.
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承包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不得干預承包者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管理職權;
2、負責辦理本承包合同的審批、變更、注銷等批準和登記手續;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內,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并行使一切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2、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應嚴格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接受被承包企業董事會的監督,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3、在承包期間不得改變企業的法人地位、名稱和經營范圍,如確實需要改動, 應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4、對被承包企業的財產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抵押、抵押、出租、贈送等;
5、承包經營期間,若以被承包企業的名義貸款,須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應依法繳納所得稅;
7、應每_________月(季)的_________日前據實向發包方董事會報送企業的財務報表;
十、承包經營期間,企業債務的安全線為當年承包利潤的總額的_________.
十一、承包期間對企業原有人員的安排:_________.
十二、承包期間企業的勞動管理:_________.
十三、承包期間工資、福利管理:_________.
十四、承包期間企業的保險辦理:_________.
十五、承包經營期間因執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業、個人等引起的糾紛的處理方式和承擔責任方式:_________.
十六、承包經營期內中止或承包期滿時:
1、被承包企業應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應由中國注冊會計師的驗證;
2、清產核資的原則:_________;
3、計價辦法:_________;
4、移交程序:_________.
十七、違約責任:
1、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長承包期限;
2、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造成承包方無法正常生產的,經_________的,發包方仍不改正的,承包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3、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_____時間內不能上交承包金的_________%,發包方有權收繳承包者的風險抵押金或按銀行保函提取風險保證金。
4、連續_________年(月)未按合同規定上繳承包金的,或承包方嚴重違反合同或嚴重違背法律、法規的,發包方除有權收繳承包方的風險抵押金或按銀行保函提取風險保證金外,還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八、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九、本合同須經被承包企業原審批機構批準后方可生效,對本合同的變更、延期、中止、終止同樣須經原審批機構批準。審批機構批準起三十日內,應由_________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二十、承包經營期限計算始于登記機關簽發登記證件之日,承包經營的變更、注銷登記手續按登記機關的規定辦理,合同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二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二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并送經原審批機構批準,協商不成,應提請仲裁裁決。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_________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承包經營合同范本參考
發包方: (稱甲方)
承包方: (稱乙方)
經 公司全體股東友好協商,決定對公司 生產線進行股東內部承包經營,相關事項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股東會有關會議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則,由全體股東共同簽訂企業內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以下簡稱承包方)。
第二條 承包方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并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企業財務管理:承包經營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規章制度,按有利于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第四條 承包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工商、稅務、衛生、質監等部門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各種稅費,并嚴格參照行業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五條 承包方 年的總承包費為 萬元整人民幣,作為公司全體股東的收益,每年分兩次付清年承包費,即:6月30日和12月31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費,第二年至第 年,每年承包費為 萬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欠交額日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并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額作扣減承包費,或終止合同。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合同期滿,承包方完成上交承包費,可自愿續簽合同,但承包經營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對公司移交給承包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督權。
二、監督承包方合法經營,不得干預承包經營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為承包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承包經營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承包經營方水、電正常供應。
四、努力為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五、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六、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承包方處理,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合同期內,對公司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正常維修費由乙方負責。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及時上報公司股東會審定后報廢,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三、如經營需要,對公司原車間、機械設備進行改造更新,及所屬區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公司股東會審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復,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設備更新)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公司股東會認可,費用從承包費中扣除。
四、根據市場前景和公司發展需要,乙方可自籌資金投資建設 產品生產線,每銷售一瓶可按 元提成作為全體股東收益。固定資產歸乙方所有,生產經營直至公司章程規定的經營期滿。
五、若以公司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否則將追究承包經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六、對顧客服務要規范,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并要嚴格執行衛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采購程序以及質保鑒定體系。
七、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系,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
八、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衛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條 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 對于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環江毛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予以角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布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為準。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股東各執一份,董事會秘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篇8
法定代表人: xxxx 系公司董事長。
承包方(稱乙方):
為了提高企業競爭能力,擴大企業的工程招投標范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經董事會研究決定,決定對 分公司承包給乙方經營。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承包經營協議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乙方結合分公司實際狀況,本著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實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則進行經營。
第二條 乙方實行自主經營,**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如期完成各項經濟指標和其他約定的指標;并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乙方按照甲方的經營理念,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規章制度規定,按有利于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日常財務。對于工程款項一律匯入甲方公司指定帳戶后,再由甲方轉付給分公司的帳戶。
第四條 乙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工商、稅務、衛生、質監等部門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各種稅費和統籌資金。
第五條 乙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自主招用、辭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用工人員或非全日制用工人員,并報甲方備案。
第六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進行監督指導,享受財務監督權、審核權、工程質量和安全檢查權。乙方應當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并尊重甲方派駐職工的權利,定期向甲方報告工作,聽取意見和建議。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七條 三年的總承包費為 萬元整人民幣,作為甲方公司的收益。第一年的承包費為 萬元整人民幣,第二年的承包費為 萬元整人民幣,第三年的承包費為 萬元整人民幣。承包費于每年的 月 日前付清。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 三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合同期滿,乙方完成上交承包費,可以自愿續簽合同,但乙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甲方應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每年根據乙方工程實際業務需求量來撥付工程周轉資金,該款應當??顚S?,不得挪作他用。乙方自甲方實際撥付工程周轉資金之日起按月利率 %支付利息。利息按季支付,利息稅由乙方承擔。該工程周轉資金于承包期屆滿之日前或合同前解除之日還清。
第十一條 合同期內,公公司所在地區的招標投標工程由乙方承接,管理費歸乙方所有。乙方自行負責所有的管理事務,并承擔工程質量、安全等一切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負責收取其在合同期間承接分公司所在地區以外工程的管理費。甲、乙雙方按四六分成該管理費,乙方應當及時款項支付給甲方,并承擔辦理外經證的有關稅費。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甲方在分公司所在地區內議標工程項目的所有管理事務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責任。甲、乙雙方按xx分成管理費,乙方應當及時款項支付給甲方,并承擔辦理外經證的有關稅費。
第十四條 合同期間,乙方保證承接工程的業務總額在三億元人民幣以上,即每年平均的承接工程的業務總額在一億元人民幣以上;乙方保證承接工程質量達市標化二個以上。創杯獎勵按甲方公司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甲方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將分公司的辦公財產清點登記造冊后移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應當按財務規定按月向甲方上交財產折舊費。如果有損壞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十六條 乙方為了承接工程所需的所有工程招投標證件由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收到承接工程的中標通知書之日七日內,甲方協助乙方辦理銀行保函。保函數額限于建設銀行的授信額度,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解決。
第十七條 甲方派駐乙方的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等五大員的培訓費用及所有辦理工程承接所需要的證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八條 乙方為了擴大業務的需要借款,并要求甲方協助的,經甲方董事會同意和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后,甲方予以提供貸款帳戶,具體借貸事宜及相關費用等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該借款僅限于乙方所承接的工程項目上,不能挪作他用。
第十九條 承包經營期滿后,甲方該配合乙方完成承包期間所承接的全部工程施工及決算完成,并收回全部工程款。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30日前派員對乙方承包經營情況進行審核結算。合同期屆滿之日,雙方就財務、財產等事項辦理交接手續。
第五章 工程質量和安全保證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國家安全生產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費用。
第二十二條 為了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工程質量、安全履約保證金 萬元整人民幣,該款于承包經營期屆滿后三日內償還。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違背本協議條款的行為均視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違約事由持續三個月的,雙方都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交納承包款或管理費和及時償還工程周轉金本息等,應當按欠交額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或逾期違約金。甲方有權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額或履約保證金來扣減。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完成年度經濟指標和各項工程質量指標,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人民幣。甲方有權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額作或履約保證金來扣。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應當按違約各項向乙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人民幣。對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甲方繼續承擔賠償損失的義務。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二十七條 對于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應向合同簽訂地所轄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的簽訂地點為xxx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辦公室。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
第三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代表:
篇9
至200*年底,全市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446119份,簽訂家庭承包合同452788份,簽訂土地流轉合同13155份,流轉面積17.77萬畝,占耕地總面積的7.8%。主要呈現四個特點:
1、有償流轉租金不高。尤溪縣調查,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以實物支付或以實物折價支付租金為主,以實物或實物折價支付的占75%,以現金支付租金的占22%,不付租金的占3%。租金支付差距大,每畝租金最低為10元,最高為980元,多數在100元以內。
2、流轉以短期為主。據調查,全市土地流轉期限在1年以內的占58%,1-5年的占37%,5-10年的占3%,10年以上的占2%。說明經營權流轉的短期及非穩定性。
3、轉包和出租居多。全市轉包、轉讓、互換、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分別為6.91萬畝、1.28萬畝、1.34萬畝、7.53萬畝,分別占流轉總面積的38.9%、7.2%、7.5%、42.4%,其中轉包和出租的占81.3%。說明農民流轉的大多數是有償的。
4、農民自發流轉為主。從承包地流轉的過程看,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主要是在農戶之間進行,但農戶與企業連片出租、規模經營的比重正在提高。從尤溪縣調查來看,農村中有90%土地流轉操作是在農戶與農戶之間進行,且流轉土地數量小,只有10%是成規模的土地流轉,操作發生在農戶與農業企業之間。
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成效與主要做法
去年我市在*、將樂縣開展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信貸試點工作。至200*年底,*縣農村信用聯社通過公司、基金擔保及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等各類形式共發放15.6萬元貸款支持紅豆杉規模種植戶,涉及土地流轉187畝。將樂縣已發放以140畝土地承包經營權作抵押的貸款20萬元。其主要做法是:
1、明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條件和范圍。一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是合法流轉取得或通過招標、拍賣和公開協商等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擁有具備法律效力的權屬證明材料;二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產權關系清晰、合法,村委會或發包方對土地未做“禁止抵押和再流轉”限制。承包經營租賃協議和手續符合國家法規政策;三是抵押期限為《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承包期以內,同時抵押人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應為3年以上,截止信貸抵押之日起,剩余期限不短于2年。
2、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價值認定和抵押登記制度。由貸款人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價值進行認定,認定的一般原則: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價值=年租地平均收益×經營期限+種養物價值。同時明確了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為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信貸業務的抵押登記部門。抵押登記后,還要將情況抄報鄉(鎮)農村土地管理部門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備案,以方便農村土地管理。
3、設計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的風險防范措施。一是把好貸款用途關,防范信貸風險和用地政策風險。借款人取得貸款必須用于農業開發項目及拋荒地復耕;二是合理確定貸款金額與期限。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金額不超過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認定價值的70%。貸款期限由貸款人按中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期限確定;三是建立擔保機制,創新貸款模式。①“公司+土地經營權抵押”,即農業產業化企業是承貸主體,并將企業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抵押物,同時企業負連帶責任;②“基金擔保+土地經營權抵押”,即行業設立基金,由基金擔保和經營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共同擔保以獲得貸款,擔保責任由基金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按約定比例分擔;③“土地承包經營權作股權抵押”,即兩個以上經營戶以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股權成立聯營公司,把股權作抵押申請貸款;④直接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為抵押取得貸款;⑤其他符合法規的貸款模式。
4、政府支持,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提供組織保障。*縣政府下發了《關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的實施意見》,對農村土地流轉進行了規范,成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介組織,在試點區域建立鄉(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和村級土地流轉服務站,以協助抵押權人對經營權抵押的土地進行管理和流轉,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信貸業務試點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利弊分析
(一)有利因素
1、增加農村融資渠道,突破農業融資的“瓶頸”制約。開展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突破了農村土地不能作為抵押物的瓶頸制約,使經營戶認識到土地不僅是一種生產生存的資源,還可以作為一種生產要素參與融資,既可提高農戶保護土地的意識,也可為在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解決資金不足問題提供有效的途徑。
2、促進土地合理流轉,實現土地、金融等各生產要素的有效配置。通過流轉,改變了傳統簡單生產模式,農村土地逐步向集約和規模方向發展,有效提高土地的產出率和農產品的商品化程度。同時,一旦抵押人出現貸款違約,銀行可以將經營權及附著物一起進入土地流轉市場拍賣轉讓,土地資源的配置將更加合理。
3、推動了農業產業化和農村金融業的發展,實現了雙方互利多贏。土地經營權抵押信貸業務的開辦,一方面促進了土地的合理流轉和土地的適度規模經營,推動了農業產業化發展。另一方面,引導金融機構改變了過去以小額信貸為主的單一信貸模式,吸引了更多的資金投入到農村經濟建設中去,從而推動了集約化金融模式與小額信貸等農村金融發展多元模式的形成。
4、解決了農民特別是種養大戶擔保難的問題。由于經營大戶生產成本投入大,資金缺口較大,對信貸資金需求迫切,通過設定土地經營權抵押信貸,可以支持其開展生產種植,從而方便土地集中使用,使拋荒的耕地重新得到利用和開發,提高土地利用率。
(二)不利因素
1、金融風險加大。農業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弱,農業保險業務尚未全面展開,如遇到較大的自然災害或市場因素影響,將給開展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帶來不可預知的風險,影響了金融部門對這項業務的全面開展。
2、辦理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手續繁雜。金融部門為了保障其既得利益,最大限度降低金融風險,設立了防范信貸風險的有關措施,手續繁雜。加上評估機制不健全,農民文化素質偏低,農戶要實現以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困難很多,部分農戶寧愿以更高的利息通過商業貸款或民間融資的方式更為便捷,影響了農戶參與的積極性。
四、土地流轉和抵押存在的主要問題
1、流轉程序不規范。目前,在土地流轉過程中,主要以轉包為主,流轉形式比較單一,且大部分是在親戚、朋友或相互關系較好的村民之間內部、私下流轉,流轉規模較小,且當事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也未向發包的村委會或村小組登記備案,或未經發包方同意,合同條款的公平、完整、規范等也較欠缺。即使個別簽訂了書面合同,也都是農戶間的不規范合同,極易產生土地糾紛。
2、中介組織及流轉市場發育緩慢。由于農民思想觀念守舊,嚴重制約了農村土地流轉中介組織及流轉市場的發育。如*縣沙溪鄉于20*年組織到浙江等發達地區考察土地流轉工作后,成立了土地信托服務站,但至今都沒有正常運作。尤溪縣反映,目前全縣15個鄉鎮都沒有建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機構不健全,導致全縣絕大部分農村土地流轉不規范,出現自發性無序流轉。
3、鄉村組織越俎代皰。一些鄉村組織不尊重農民的意愿,隨意改變土地承包關系,搞強制性的土地流轉。有的把土地流轉收益中的一部分作為鄉村集體收入,損害了農民和集體利益。三元區反映,盡管國家規定第二輪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但個別地方依然以村規民約的形式規定每3-5年對承包土地進行調整。有的地方不顧客觀實際,以產業化規模經營為由強行流轉,嚴重侵害了農戶利益。
4、農村保障機制不健全。當前的農村土地擔負產出農產品的經濟功能和農民的社會保障功能,他們不愿將所承包的耕地的經營使用權長期地轉出去,而是把耕地轉包給兄弟姐妹和親戚;在轉包給“非自家人”時,一般寧愿把耕地轉包給外村人或同村不同組的人,也不愿給同村同組的農戶。同時也造成想種地的沒地種,有地的不想種的粗放式經營,降低耕地的利用率。
5、農村土地抵押價值認定不夠科學。農村價值評估權威機構尚未建立,對農村土地抵押價值認定不夠科學,貸款人主觀意愿成份比較大,抵押權人實現農村土地經營權這個抵押物的價值也相對比較困難。
五、對策與建議
1、穩妥推進,保障權益。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黨的農村土地政策,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在實施《農村土地承包法》過程中,必須十分明確和做到:在30年承包期內,除非農民主動放棄土地的承包權,否則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得通過任何手段使農民失去承包的土地(國家需要征用除外)。只有這樣,才能使農民感到自己是土地的主人,才能真正使農民在土地制度上形成長期穩定的預期。要進一步明確界定農民的土地權利,讓農戶真正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置四權統一的承包經營權,讓農戶對承包的土地享有轉讓、出租、入股、抵押等權利。同時,要采取政府、村集體和個人合理負擔籌集保險費的原則,積極探索“土地換保障”的辦法,逐步建立失地農民保障制度。對承包期內將承包土地全部流轉進城從事二、三產業的農村居民,享受城鎮居民的同等待遇,參與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保等福利待遇,并在進城鎮經商或辦企業或就業等方面給予優先和方便。對受讓經營土地的外地經營主體,在農業技術培訓、戶口、子女就學等方面給予照顧。
2、建章立制,規范運作。建議及時出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政策法規和制度,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原則、范圍及操作程序,構建適應市場化及農村實際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制度。要進一步規范土地流轉行為,體現土地經營權流轉中自愿原則。流轉時必須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流轉合同,報村集體經濟組織、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土地流轉的期限應由雙方協商約定,但最長的期限不得超過第二輪土地承包期。應簽訂流轉的合同,以合同的形式將流轉雙方的權利義務固定下來,流轉合同應標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址、流轉期限、流轉土地的用途、流轉價款以及違約責任,使雙方一旦發生糾紛,調處有據。
3、創新機制,培育市場。一是建立土地流轉風險保障金制度。土地流轉合同簽訂后,業主每年應交納一定數量的風險保證金,如合同到期無糾紛發生,風險保證金如數退還。二是要積極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制。按照“明確所有權、穩定承包權、搞活經營權”的原則,在有條件的村組組建生產企業,以土地承包權入股的方式,組織開展土地股份合作制的試點探索工作,在試點成功的基礎上逐步推開。三是要積極培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流轉市場的培育應遵循市場經濟規律,確立集體經濟組織與農民、農戶作為流轉市場主體的地位。鄉村組織應堅持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條件和自愿、有償原則,不應強行集中土地。政府部門應著重做好法律政策宣傳、制定流轉規則、流轉耕地供求及價格信息、監督土地流轉公開公正和保護正當交易,不要輕易干預農民的市場選擇行為。要加快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體系建設。
4、宏觀調控,嚴禁包辦。一是政府要對土地流轉有宏觀上的調控。完善產權登記制度,建立科學的農地資產評估體系,合理評價農村土地價值,逐漸形成城鄉一體化的管理。二是要建立約束政府行為過度干預的機制。準確定位政府在推進土地流轉中的角色,監控土地供需總量的動態平衡,而不是運用行政手段去調整土地資源,與民爭利。三是加強宣傳力度,增加農民對有關法規和政策的了解,使土地流轉由自發逐步轉向自覺。
篇10
關鍵詞:土地經營權流轉;適度規模經營;社會保障體系;農業保險
建設現代化農業必須創新農業經營形式,轉變農業增長方式,這就需要推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適度規模經營是農村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有利于農業結構的調整;有利于加快農村勞動力的轉移;有利于土地資源的充分利用;有利于克服小規模家庭經營的局限性增加農民收入,提高生產率??墒墙ㄔO現代化農業又必須堅持,保證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要解決這個矛盾就是要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為此,要探尋土地經營權流轉與農業規模經營之間的關系,筆者針對東臺市的土地流轉與規模經營進行了專題調查。
一、研究設計和現狀分析
本次調查一共調查了9個鎮里的44村。從各村的情況來看,在完善土地流轉機制的大的政治背景情況下,各個村在土地流轉和農業規模經營方面都取得了相應的進步。
(一)合同規范化
簽訂合同是指土地流轉雙方用書面合同來確定流轉的權利與義務。在進行土地流轉過程中,村委會作為轉出方和轉入方的中間人,制定相關土地流轉合同,然后本著自愿的原則由當地農戶自己親自簽下合同。在有效回收的435份問卷中,通過簽訂合同流轉土地的農戶有289戶,占66.4%,但也有通過口頭協議流轉土地的農戶93戶,占21.3%。簽訂合同的農戶占大多數,土地流轉中發生的糾紛大大減少。充分領會了黨的十六大報告做出的“地方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進行土地經營權流轉”。
(二)實行目標考核
東臺市土地流轉規模經營工作列為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對鄉鎮進行考核,對工作成效突出的單位及個人給以表彰和獎勵,完不成年度目標任務的不能評為先進單位和個人。在農經工作會議上,各鎮都遞交了目標責任狀,農辦每季度對全市土地流轉規模經營情況進行考核。使得各鎮都全力推進土地流轉,促進規模進程。且為保證土地合法流轉,堅持對土地流轉過程進行逐一審核,定期檢查,凡發現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規的,一律予以制止,責令恢復原承包經營關系。并且制定了扶持政策,東臺市制定并下發了《關于推進農村土地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安排了轉型資金用于扶持合法有效的土地流轉。對流轉土地實行土地股份合作制經營的組織者都有獎勵。鼓勵農村種養大戶建立農產品生產基地、創辦農業園區。
(三)土地規模經營形式多樣化
有土地股份合作社、蔬菜經濟合作社、食用菌栽培、品牌蔬菜及農產品、花木園區、蠶桑核心方、農產品深加工等,都有利于發展農業規模種植,其中土地股份合作社有利于使土地經營權流轉和農業規?;洜I過程更加合法更加有序,帶來了“農民成‘股民’,土地變資本”的可喜變化,同時這些成為股民的農戶還可以到種植園進行務工獲得兩次收益。以東臺市梁垛鎮梁垛村為例,共吸收688個農戶入股,設計七個村民小組,入股土地653.797畝,占總承包面積38.6%,折成股份653.797股,且每股分紅保底1000元,另視經營效益追加分紅。同時,這部分土地的農戶中又將有285個勞動力轉移到務工經商等第二、三產業中去,到時從事第二、三產業勞動力比例將達到86%。并且無公害蔬菜生產基地的建設,實現了農業生產的規?;?、標準化、專業化,農業經營實現了由傳統的粗放型向高效益、集約化發展。
二、土地經營權流轉與農業規模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一)信息流通不暢
在有效回收的調查問卷435份中,有43戶,占9.88%不知道土地流轉這一政策,只是在電視上看到,并不知道這一政策已經落實到本鄉鎮,信息流通不暢,延緩了土地流轉的進程。并且對于有意向想把自己的土地流轉出去的農戶,造成了一定的阻礙。所以筆者要加強土地流轉政策的宣傳,爭取讓每家每戶都對土地流轉有所了解。對于本村土地較少的鄉鎮,政府應提供外面土地承包的信息,鼓勵本鄉鎮的農民到外地進行流轉,促進勞動力的轉移。
(二)農業保險不完善
在走訪過程中,筆者了解到有些農戶進行土地規模經營后,大面積的土地卻沒有上保,原因是即使上了保險,遭遇旱災或是水災,給予的賠償不是很多,而且還有諸多限制。因此在調查訪問的農戶中有149戶沒有給農業買保險,占38.0%。農戶說與其買保險交了那么多的錢,不如不買保險,自己來承擔損失。可是結果可想而知,一旦遭遇嚴重一點的天災,農戶的能力跟本不足以抵擋。所以政府在農業保險方面可以給予農民優惠,減少限制。真正做到為人民服務,為農民謀利益。
(三)少部分耕地在土地使用權流轉后變為非農用地
這些耕地大部分被道路的修建、城鎮、工廠、搬遷占用。這種情況主要發生在城鎮郊區和偏遠鄉鎮。政府對土地用途監管不嚴,執行耕地保護政策力度不大,使得部分農村土地存在著土地流轉后用于第二、三產業開發的現象。有121戶將土地流轉為工業用地,占30.9%。由于第二、三產業的經濟效益比農業的高,且承包土地的價格是按照農業用途為標準的,而當土地用途發生變化時,土地的承包價格要高得多,因此農戶對這部分差價得不到合理的分配,從而產生糾紛。即使部分耕地不轉為非農用地,這些耕地也會被用來種經濟作物。然而糧食安全對經濟的影響是全世界舉目共賭的。從2007年年初世界食品漲價指出,這場經濟影響就波及全球。且對國家來說,糧食是最重要的戰略物資。如果流轉的土地都用來修建道路,建造工廠,種植經濟作物,那么糧食安全問題必將令人擔憂。2011年中央1號文件也規定:農村土地流轉,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也就是說,流轉后的土地,仍然只能用于發展農業,不能用作房地產開發等其他用途。
(四)在進行土地流轉和農業規模經營中,60歲-70歲的農民值得關注
在走訪調研的435戶中有93.9%的農戶家中有60-70歲的農民,因為這些農民將自己的土地流轉出去以后,由于年齡上的限制,即使出去打工,也幾乎不會有工廠會顧用他們。所以他們幾乎不會想把自己的土地流轉出去,這樣就成了土地流轉過程中的阻礙。筆者建議政府可以把這些勞動力引到周圍土地規模經營上去,可以提供給他們短工做。例如,每天去蔬菜大棚里除草,有時可以打農藥,每天有固定的工資,按天計算,月底結算。這樣就很好地解決了60歲-70歲農民的工作問題,這樣他們也會很樂意地流轉自己的土地。這不僅促進了土地流轉,而且為當地農業規模經營提供了充足的勞動力。
(五)農村基礎設施薄弱,阻礙了農業規模經營的發展
基礎設施的完善,可以吸引更多的種植能手、養殖大戶、龍頭企業來當地進行農業規模經營。可是據筆者所了解,國家在農業基礎設施上沒有給予相應的撥款。如果農村要建設基礎設施,這部分資金就要由村委會或者鎮政府承擔,可是村委會一般不可能拿出大部分資金來進行基礎設施建設,這就給基礎設施建設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因此,建議國家在基礎設施方面的建設給予相關的補貼,為農村進行農業規模經營提供強有力的后盾。
(六)農村土地流轉存在假流轉現象
有些村為了達到上級政府規定的土地流轉的任務,進行了假流轉。一個農戶的土地流轉給另一個農戶,而這個農戶又將流轉過的土地再流轉給原來流轉給他的農戶,這樣就造成了一個假象,土地流轉的面積在增加。但是事實上是土地之間不是在進行流轉而是在進行交換,且交換的是同一塊土地。這嚴重地阻礙了土地流轉的進程,而且會掩蓋土地流轉的弊端,因此,必須要進行整改。需要上級政府加強監管,確保土地流轉合理有序地進行;需要各級鄉鎮自覺自發地進行土地流轉,規范土地流轉行為;需要加大對農戶宣傳土地流轉的優勢,讓農戶能自發地進行流轉,并切身地感受到進行土地流轉和農業規模經營的好處。
三、針對以上問題提出的相應對策
(一)進一步探索創新土地流轉模式,積極穩妥推進土地股份合作經營
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成立進一步規范了干部的行為,形成了管理程序化,增加了透明度,加強了農民的知情權。鼓勵農村中大戶等經營主體通過流轉土地建立農產品的生產基地,開發適度規模經營。鼓勵龍頭加工企業圍繞本地優勢特色產品,牽頭組織農民開展合股、合作、協作,建立原料基地。支持專業市場、合作組織、農民經濟人、種養大戶等市場主體領辦土地股份合作社,統一生產經營,按股保底分紅。積極推進土地流轉體制規模試點,探索合作的新形式,鼓勵農民在自愿的基礎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和鼓勵合作組織參與土地流轉。
(二)進一步加大財政扶持、獎勵力度,引導土地向優勢產業、重點項目、農業園區集中
在三倉鎮新五村,筆者了解到當地的農戶即使在外地承包大面積的土地,也沒有得到獎勵。并且在農戶貸款上,部分農戶在尋找擔保人方面仍存在困難,且每年都會有農民因還不起貸款而自殺的現象。所以各個當地政府應根據政策從財政對“三農”投入中安排專項資金,鼓勵和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的流轉,壯大規模經營主體、培育優勢產業、龍頭企業和農業園區。強化金融信貸支持,不斷創新農村信用擔保方式,重點扶持龍頭企業、合作組織等,連片發展高效規模設施農業。進一步加大對土地流轉的獎勵,提高農民的積極性。鼓勵政策作為推動土地流轉的催化劑,應將之落實到位。通過給農民補貼的方式,進一步提高農民進行土地流轉的積極性,推動農村土地規模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