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審計計劃范文
時間:2023-06-25 17:07:50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跟蹤審計計劃,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1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必要性
全過程跟蹤審計是全程的監管工程,從建設項目立項直到工程竣工,這樣做能有效的控制工程造價。首先,在建設項目的各個環節滲透審計監督,針對重點環節做好把關的工作;其次,跟蹤審計工作人員要進入到施工現場,并且對所有工程的經濟活動進行嚴格的監督和管理,這樣對控制隱蔽工程的造價非常有效,所以做好全過程跟蹤審計是非常必要的。
2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優勢
2.1跟蹤審計從靜態審計管理模式轉化為動態審計管理模式
以往用到的工程審計是在工程竣工后進行一次集中的結算審計,而我們所講到的跟蹤審計是對施工過程中的內容分時間段地進行動態審計。跟蹤審計是一種動態的審計管理模式,龐大的審計工作可以分時間段來完成,不會形成大量數據的積壓,跟蹤審計還可以對全過程各階段的運作進行動態的監督管理,對有效控制工程造價有很大的作用,減少事后審計和控制的不利弊端,減少經濟損失和資源浪費,建設單位比較滿意這種模式。
2.2減少耗時耗力,提高工作效率
在施工過程中,跟蹤審計工作人員在施工現場的實測記錄可以及時地讓施工方、建設方、監理方簽字確認,可以當時計算出工程的數據,減少長期不簽證造成大量積壓的弊病,避免了事后推諉,將傳統較長的審計周期在施工階段均勻分散地解決掉,從根本上提升了結算審核的速度,提高了企業經濟效益。
3全過程跟蹤審計存在的問題
3.1跟蹤審計介入的時間點不明確,審計效果不明顯
由于跟蹤審計是從不同的階段介入進行實時跟蹤的,所以審計的效果就不相同。當然越早介入審計就越好,但是由于審計工作人員在審計評價前期的決策上缺乏科學、專業的能力,承擔不了審計的這個重大任務;由于投資方對跟蹤審計的認識不夠,片面地認為跟蹤審計只是在施工時防止施工單位估算太高,而跟蹤審計工作也大多數是在施工和竣工結算時才介入的,那么就無法控制前期設計、決策、招投標環節所產生的造價。
3.2偏離了審計的目標,跟蹤審計難以把握深度
跟蹤審計是對建設項目的全過程進行審計,那么就需要審計工作人員在建設項目過程中隨時進行審計并且提出審計的建議,讓業主和建設單位進行改進,但這樣做很容易使審計工作人員偏離審計的目標,忽視監督咨詢建議的目標,無形中介入到建設項目管理職能范圍中,跟蹤審計的深度就難以把握了。
3.3沒有完善的法律、法規
跟蹤審計作為一種全新的動態審計模式,審計工作人員肩負較大的風險和責任,那么就需要相應的法律、法規作為支持,使建設單位的項目管理制度有據可依,跟蹤審計部門也就有了衡量的標準。但是目前這方面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使審計工作人員在進行跟蹤審計時無法對建設項目做出公正的判斷和正確的評價,使跟蹤審計模式一直比較被動。
4全過程跟蹤審計如何有效地進行實施
4.1全過程跟蹤審計要確立管理機構和工作職責
企業的審計單位委托資質齊全的中介機構去完成全過程跟蹤審計工作,企業的審計單位主要負責項目的組織指導,考評項目的質量,審核及對第三方跟蹤審計最后結果的考評,對審計成果落實的情況進行審核。
4.2打造嚴格緊密的審計實施方案
充分掌握企業工程建設項目的投資計劃,詳細了解要審計的項目審計需求和基本情況,分析和調查資料最終確定審計目標。當審計中發現了問題,就要提出整改建議并及時地提交給被審計單位;跟蹤審計項目要分階段的完成,并且提交跟蹤審計報告和最終報告;如果遇到跨年度的跟蹤審計項目,如果有必要就要出具年度跟蹤審計報告。
4.3針對產生的問題做好把控工作
4.3.1對工程項目的基本建設程序的把控。利用對比和審閱等審計方法詳細的審核建設單位所提供的審批文件,保證文件的真實合法和完整。避免建設單位的建設規模超過的標準,減少投資的風險;把控設計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學性,提升投資概算、施工圖預算的審核監督力度,從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價。4.3.2對資金來源的核算和使用情況的把控。審核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避免出現挪用資金等問題;審核項目資金是否有完整的手續,是否合理合法,當出現問題時要及時提出審計意見和整改方法;核對項目是否按合同的進度進行付款,避免超時間付款和拖欠款的情況。4.3.3對內部控制的制度與執行情況的把控。結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企業的管理制度,審查建設單位內部控制的制度;審查并確認建設單位的內部控制的流程合理有效。4.3.4對項目實施的過程落實情況的把控。核查招投標環節,確保招投標程序的合法;核查合同簽訂的環節,審查合同的條款是否有效、合法和合理,而且在合同條款中要明確指出審計的條款。核查設計變更的環節,審核設計變更是否真實和可行。在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嚴格監督監理單位的職責履職情況,加強工程質量和進度,提高監理投資控制的職能。4.3.5對材料、設備和其他物資的采購、管理的把控。采用對比詢價的方法去采購項目的主要設備、材料等,審核采購價格是不是符合市場實際價格,審核采購的方式是不是合理、合法;嚴格地核對庫存設備、材料是不是與實際使用相符。4.3.6對工程結算情況的把控。利用計算機輔助審計的技術審核相關的合同,確保項目所有資料的完整、合法和真實,并根據這個審定結果確認工程的實際造價。4.3.7對項目竣工交付資產的情況的把控。首先,要勘察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并且與決算書的工程量進行反復對比,去掉不準確、不符合規定的工程量。然后,嚴格地審核工程造價情況,仔細分析套算定額是不是準確的,確保數據符合相關的規定。竣工交付資產階段的審計是對工程決算書進行全面的跟蹤審計,審查工程竣工決算的資料數據是不是完整,確保竣工決算的數據的真實性,對建設財務的投資效益進行綜合的審計工作,確保項目竣工交付資產的合法有效,為項目今后順利交工打下基礎。
5結語
由上所述可見,全過程跟蹤審計在煤化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管理中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工程造價管理是一個技術性和專業性都非常強的工作,在工程造價管理工作中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可以反映真實的工程造價和有效的控制工程造價,維護國家施工單位、業主的合法權益,使成本的管理更加合理,有效提高投資的效益。本文筆者通過研究分析了工程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優勢和它的局限性,詳細地闡述了各個階段跟蹤審計工作重點和采取的措施。此次研究對于今后合理的利用審計資源和減少審計的風險以及跟蹤審計理論系統化研究有著前進性的進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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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市政工程建設是政府職能的有效體現,它致力于對城市的基礎功能建設,一方面能夠有效促進城市的區域經濟發展;另一方面可以改善人們的生活及生產環境,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多數的市政工程建設資金來源于國家及地方的資金投入,因此,政府必須對這些資金進行合理審計,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當前的市政工程涉及的門類比較多,施工的單位也比較復雜,因此必須加強市政工程的跟蹤審計,促進市政工程建設的順利執行。
1 市政工程跟蹤審計的必要性
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的現代化建設得到了長足發展。當前,我國的市政工程建設充分發揮了其優越性,在道路工程、水電工程以及房屋拆遷等方面都給予了大量的資金支持,有效地提升了人們的生活質量。在市政工程的實施過程中,審計工作是不容忽視的一個重要環節,從施工單位來看,這關系著整個工程的施工與結算工作;從市政工程來看,政府為市政工程投入了資金支持,市政工程加強跟蹤審計是對財政資金的一種負責任的表現,能夠有效避免工程款項貪污現象,防止資金不合理使用,避免不必要的資金浪費。這樣能夠節約市政工程的資金投入,并且能夠為工程竣工結算提供可靠的參考依據,避免出現審計漏洞等問題。傳統的市政工程審計模式具有一定的滯后性,很多時候都是“秋后算賬”式的竣工結算審計,這使得市政工程審計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另外,市政工程的建設主要是服務于大眾,因此必須保障工程的安全高效,真正能夠方便人們的生活,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因此,科學的市政工程跟蹤審計是必要的。
2 市政工程跟蹤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2.1 缺乏專業的跟蹤審計人員
當前的大多數咨詢單位普遍存在資質掛靠的現象,一些審計協助人員不僅不具備專業的審計知識,而且一個人要負責多個崗位。企業在參與市政工程審計工作中,相關的審計人員并不具備審計資格,甚至專業不對口,一些項目缺乏專業的審計人員全程跟蹤審計,造成審計不科學的現象,嚴重影響到市政工程的順利建設。而且當前的一些施工企業對審計工作不夠重視,真正有能力的審計人員投奔其他項目,實際參與審計工作的人員整體素質未能達到應有的要求,在經驗與理論知識方面都有所欠缺,這嚴重影響了審計工作的科學性與專業性,容易造成潛在的風險。
2.2 缺乏完善的跟蹤審計制度
當前,我國的跟蹤審計制度還有待改善,許多重大項目的市政工程需要完備的跟蹤審計作為重要保障,這一方面能夠形成市政工程的監督機制;另一方面能夠對市政工程中不合理的設計進行及時的修正。然而,我國當前對造價審計人員以及咨詢單位進行考核時,還存在很大的缺陷,未能將跟蹤審計制度充分落實到位,降低了審計的科學性。這很大程度上也與施工企業的審計意識不強有關。一般情況下,企業更關注的是自身的經濟利益,缺乏對市政工程審計工作的正確認識,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未能將市政工程的審計工作落實到位,一些施工企業甚至沒有專業的審計機構,因此,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市政工程審計工作的順利執行。
2.3 缺乏規范的審計工作流程
目前,我國的市政工程審計工作處于被動地位,往往是當問題出現了,才開始進行善后、投資追加等。市政工程在實施的過程中一般是按照預先的設計與成本來進行的,有時會出現微量的變化,這也是正常的。然而,一些大額度的成本增加與施工風險問題很大程度上則是由于工程前期審計的不合理造成的,施工前的審計能夠對未來的預算以及成本進行一個大致規劃,保障市政工程的順利實施。因此,對于市政工程建設審計工作來說,更重要的是能夠對施工風險進行有效地預見,能夠以長遠的眼光對市政工程建設提出合理的設計思路,做好應對風險的準備,盡量避免在施工過程中或竣工后出現審計問題。而且,當前的審計工作缺乏一定的組織性與規范性,一些審計人員過于隨意,未能對市政工程中出現的成本增加等問題及時發現或及時處理,結果使預算嚴重超標,影響整個工程審計,甚至造成不必要的經濟糾葛。
3 加強市政工程跟蹤審計的有效策略
3.1 堅持全過程跟蹤審計
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需要多個部門共同參與、相互協作,通過各個工程建設參與者間的相互配合才能使工程更順利地進行,因此在進行市政工程跟蹤審計時需要整個工程綜合考慮,確定目標、統籌全局。在展開市政工程跟蹤審計時,要以工程建設總體規劃目標為主要依據,明確具體的要求,使市政工程建設跟蹤審計能夠達到建設規劃總體目標的要求。為此需要了解市政工程建設的具體項目,包括工程的進度、投資和質量等,并對這些工程建設項目進行評價和分析,以此來達到各個項目之間的優化協調。市政工程跟蹤審計主要是為了對建設資金運用的監督,嚴格控制建設工程的投資,所以對于市政建設工程跟蹤審計需要圍繞著投資控制來進行,不斷優化設計和施工方案,科學合理地控制投入資金,力求投入資金的最大效益。
3.2 嚴格控制建設前期工程造價
在一般的工程建設跟蹤審計中,人們過于重視在整個工程結束之后對工程結算方面的審計內容,而對于在工程建設開工之前的前期審計比較忽視。但是在實際的工程建設中在投資階段的決策極其重要,前期方案是否科學合理將直接影響到整個工程的造價和順利程度,所以強化市政工程跟蹤審計時必須要嚴格控制建設前期工程的造價。對于市政工程建設項目前期估算的失誤會嚴重影響到投資的利用率,使工程建設投資嚴重超出預算,造成嚴重的資金和資源浪費,甚至也會為后期的施工造成阻礙。因此在市政工程建設的前期需要對于建設方案進行評估和選擇,對于估算的審計做好細致的測評,選取最科學合理的優化方案。而當前的市政工程建設普遍存在著前期評估依據的缺少,對于前期資金投入的估算準確性有著很大的影響。因此在市政工程建設之前,要盡量收集市政工程建設結算的相關資料。在工程的總體設計階段就要將資金的控制納入到整體建設方案的研究之中,為后續的整體工程的預算打好基礎,避免浪費。
3.3 加強工程建設中的造價審計
因為在市政工程的建設階段存在著繁雜的工序和環節,各個因素都會對于市政工程的造價產生影響,因此需要在這一階段進一步加強跟蹤審計。首先需要對于現場的簽證行嚴格的審計,認真審查工程量清單與實際工程量值的差距,避免出現利用市政工程為掩護,巧立名目的設隱蔽工程,增加各種各樣的簽證來獲取個人利益;其次還要審計加強市政工程建設中出現的變更和修改,一般情況來說,在市政工程的變更設計越是提早,投資的損失越小,因此如果出現必須改動的設計,也需要盡早考慮,并在完成審計之后再進行實際的變更施工,還要對變更后所會發生的損失和所產生的效益做出衡量與估算,綜合考慮多方利益來為變更設計提供參考。
3.4 規范工程造價結算
工程造價的結算作為強化市政工程跟蹤審計的最后一步,對于整個市政工程評估和審核起著重要的作用,因此也必須規范市政工程造價結算審核這一環節,在此需要做到以下兩點:首先要將實際完成的工作量與理論計算的工程量相對比核實實際工程的完成情況;其次通過實地勘測得來的數據與設計施工圖上的數據進行核算,保證施工的精確性與規范性。此外還需要對于施工方所負責的實體工程量、監理部門所負責的簽證工程量、工程設計中出現變更的工程量、工程施工所需材料價格等多個環節進行嚴格的核實,保證各個環節審計數據的統一和完整。對于市政工程的跟蹤審計是一項全方位多層次的系統工程,對此審計部門必須要轉變傳統的審計理念,運用科學先進的管理思想,對于市政工程的全過程綜合審計,通過嚴格控制建設工程前期的工程造價、加強工程建設中的造價審計以及規范工程造價結算等多個方面統籌兼顧,加強對于市政工程建設的規范管理、提高市政工程建設的整體水平,使市政工程的投資能夠獲得最大收益。
篇3
根據省人大常委會工作安排,常委會在2012年開展食品安全“一法兩規”執法檢查、2013年開展跟蹤檢查的基礎上,今年10月再次在全省范圍開展了食品安全審議意見落實情況的跟蹤檢查。
本次檢查由省人大常委會姒健敏副主任擔任檢查組組長,教科文衛委員會組織實施,采取抽查與自查相結合,重點圍繞去年跟蹤檢查后提出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建設、監管機制建設、技術支撐和能力建設、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處置等四個方面內容,跟蹤檢查各級政府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審議意見的情況。檢查組邀請部分常委會組成人員、人大代表,分2組赴杭州、衢州、舟山、麗水等四個市進行實地抽查,同時布置省直有關部門、各市、縣(市區)人大常委會自查。檢查組分別聽取了省食安辦、食藥局、公安廳等11個部門、4個設區市及所屬4個縣(市、區)政府的情況匯報,與有關方面代表進行了座談,采取明查暗訪、現場抽檢等方式,實地查看檢驗檢測機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及餐廚廢棄物處理各環節近30家單位。11月初召開全省人大教科文衛工作專題會議,專門聽取各地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議和意見,還利用浙江人大代表履職平臺,廣泛征求了意見。現將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工作主要成效
從檢查情況看,省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精神和省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穩步推進監管體制改革,建立基層監管網絡;根據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認真落實地方政府負總責的監管責任;各級政府結合當地工作實際,創新工作方式,通過教育引導、規范整治、嚴打懲處,促進全省食品安全形勢繼續穩定向好,落實食品安全審議意見取得了較好成效。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加強組織領導,體制改革穩步推進。一是推進機構改革。去年11月1日起,新組建的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開始正式履行各項新職能。省政府出臺《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意見》,要求各地整合市縣兩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工商部門組建市場監管局。舟山市作為群島新區創新模式,率先探索市、縣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三合一”,并于去年底全部到位。目前,除臺州市以外10個設區市、82個縣(市、區)都出臺了“三定”方案。同時,各地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能也由商務部門劃轉農業部門,食品安全監管基本形成了兩段監管為主的模式。二是明確監管責任。強化食品安全“政府負總責”,省市縣鄉各級政府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抓好食品安全的責任落實,并出臺了《浙江省食品安全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辦法》。三是健全基層網絡。今年3月,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基層責任網絡建設的意見》,目前,全省1347個鄉鎮(街道、開發區)已全部成立食安委及其辦公室,配備專兼職干部,構建覆蓋行政村(社區)的協管員、信息員隊伍。紹興市等地還明確了對協管員、信息員的補貼標準,以更好地穩定隊伍。
(二)創新工作載體,監管能力不斷加強。一是在農產品質量監管方面,深入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行動,至今年9月,全省90個縣(市、區)已全面建成農產品質量安全快速檢測室并免費對外開放;積極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放心示范縣創建,并創新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公眾滿意度測評方案,杭州、衢州、麗水市積極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加快實施農業標準化促進工程。二是在生產加工環節監管方面,建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風險等級評價與分類機制。制訂實施《浙江省食品生產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自查報告規定》,明確企業主體責任,并規定了企業自查、監管部門抽查等具體要求。三是在流通環節監管方面,推動流通環節食品經營戶電子監管。開展農貿市場自制食品“清源”專項行動,研究制定市場禁入和退市監管機制,淘汰一批“低、小、散”的食品作坊,倒逼食品行業轉型升級。四是在餐飲服務監管方面,深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創建活動,推進特大型、大型餐飲單位和學校食堂“陽光廚房”建設,制定評定標準和考評辦法。出臺《浙江省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指導意見》,加強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管指導。舟山市作出了餐飲單位禁止向外地游客提供生食海產品的規定,進一步提升保障水平。
(三)關注重點領域,專項整治成效明顯。一是加大打擊力度。省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圍繞食品安全的重要環節、薄弱領域以及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多次專項行動和整治。從今年3月1日至6月10日,在全省集中開展食品安全百日嚴打行動,對危害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形成嚴打高壓態勢。深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建設,出臺《關于建立打擊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協作機制意見》、《浙江省食品危害認定操作規程(暫行)》,溫州、湖州、嘉興等地公安部門成立了食品藥品環境犯罪偵查支隊,加大食品違法案件打擊力度。二是健全校園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全省中小學校大宗食品統一配送(定點采購)率達83.9%,A、B等級學校食堂比例達61.5%,品牌超市進校園比例達57.8%。三是推進農業標準化工作。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引導實施農產品規模化、標準化、品牌化生產,強化農產品產前、產中和產后全程管控,在124家單位建立農產品準出管理制度,為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和實施市場準入制度奠定了基礎。四是加強小餐飲監管。寧波開展“關注身邊的小餐飲食品安全”行動,溫州市區小餐飲持證率由53.5%提升到96.5%,湖州市試點開展小餐飲整治提升工程,嘉興市對無證餐飲店進行分類管理和處置。五是認真查處杭州“廣琪”生產銷售過期食品案件,開展食用明膠專項監督抽檢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四)開展宣教活動,法制氛圍日趨濃厚。對照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要求,省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科普活動,加強與媒體溝通,積極宣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引導公眾安全消費,加強行業自律。溫州市組建“食品安全監督團”,不定期進行明查暗訪。目前全省已經廣泛開展“我執法,你參與”、“我宣傳,你傳遞”、“你點題,我檢測”、“你舉報,我查處”活動,深化食品安全社會監督體系建設,激發社會各界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監管部門開展工作的針對性和科學性。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總體看,省政府及有關部門在落實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時采取的措施是有力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成效明顯。近年來,我省沒有發生區域性、系統性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但是食品安全事件仍時有發生,食品安全形勢仍然不容樂觀,食品安全狀況與人民群眾期待仍有不少差距。從檢查情況看,有些方面仍然沒有得到較好整改,主要存在以下四個問題:
(一)整合效應尚未充分發揮,監管領域還存在空白。食品安全監管機構改革后,市、縣食品生產、流通、餐飲三個環節的監管職能劃歸市場監管局,監管職能趨于集中,監管盲點逐步消除,但職能整合、業務融合還沒有完全到位,執法“死角”和監管“空隙”依然存在。一是有的部門職能雖然移交而人員和技術力量并未移交,導致相關領域的監管處于空白。杭州市西湖區反映監管職能調整后,農業部門新增加了農產品儲運、生豬定點屠宰和私屠濫宰查處等監管職能,但監管和保障力量并未及時到位。二是基層執法隊伍的專業技術力量較為薄弱。各地工商部門的基層隊伍雖然健全,但與從事食品安全的專業要求相去甚遠,承擔監管新任務的專業化水平不夠。紹興市反映專業人員占比下降,其中具有專業技術職稱、食品藥品相關專業的人員只占23.3%。臺州全市食品安全專職監管人員不到300人,監管對象卻有4.6萬余家。三是有的地方存在村級協管員、信息員報酬過低、隊伍不穩定、年齡偏大難以掌握新技術等情況,未能發揮應有作用。
(二)食品安全風險防范機制尚未健全,質量安全還存在隱患。科學有效的風險評估機制、監管機制尚未很好建立,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重許可,輕監管;重專項整治,輕源頭治理;被動應對多,主動監管少的問題。一是食品安全的市場準入機制、全程追溯體系尚未建立。如食用農產品品種多,農業生產“規模小、分布散、水平低”,在準入機制與追溯體系建設方面進展不快,準入的條件、要求、標準仍不夠明確,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依舊存在。二是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尚待加強。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技術管理機構不健全,企業標準備案任務繁重,相關人財物等保障機制尚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地方標準制定進度以及企業標準備案質量。三是風險監測抽檢率偏低,基層風險監測能力薄弱。各設區市風險監測專項經費投入不足,樣本量偏少,2014年我省爭取平均風險監測樣本量僅為1件/千人口,與“十二五”規劃中2件/千人口的目標量差距較大。風險評估、交流及預警機制尚不健全。四是監管部門缺乏有效的事先防范與發現手段。全省許多地方反映熟食制品的原材料雖有監管但點多量大,難以監管到位,用病死動物加工的行為難以防范;對添加劑的生產與使用的監管目前僅止于臺賬層面,非法使用添加劑和濫用添加劑監管難度較大。另外,對主動查處的案件宣傳也不夠,致使群眾容易誤認為食品安全問題都是媒體記者、內部從業人員舉報發現的。
(三)基層技術支撐力量薄弱,檢驗檢測能力還有待提升。各監管部門尤其是基層單位普遍存在經費落實不到位、檢驗檢測設備不足等問題,監管資源有限性和監管對象廣泛性的矛盾較為突出。一是檢驗檢測經費不足。隨著食品安全專項治理、示范創建和宣傳力度加大,投訴舉報數量和處理難度攀升,檢驗檢測經費缺口不斷擴大。按日本實施的“肯定列表制度”,一個品種檢測有近300個參數,而我省一般在市級層面檢測58個參數,最低費用需1000元,這在縣、鄉及農貿市場就無法開展。二是檢驗檢測能力薄弱、技術裝備落后,存在著“檢不了、檢不準、檢不全”現象。部分地區因為缺乏嚴格的市場準入檢驗制度和專業人才,檢測設備閑置,連基本的工作需要都滿足不了。在水產品檢測方面,作為漁業大省,我省水產品安全檢測機構只有部級一家、省級3家、市級3家,縣級一家也沒有。三是檢驗檢測資源配置不合理。目前全省市級層面檢測資源整合配置基本完成,縣區級僅有29個完成或正在組建綜合性食品安全檢測中心,基層市場監管所及鄉鎮農產品監管機構快檢能力十分欠缺。許多農產品需要委托送檢,周期在15至20天,而蔬菜、沼蝦等農產品收獲期短,批次多,常會出現檢測報告出具時,不合格批次農產品已經銷售完畢的現象。
(四)重點難點問題尚未得到有效治理,監管方式還有待改進。在社會轉型經濟轉軌的大環境下,食品生產經營的新興業態不斷涌現,相關部門適應市場變化意識不強、手段不夠,對重點難點問題的處置措施有待增加。一是省級層面尚未出臺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雖然部分市縣已出臺相關管理辦法,但餐廚廢棄物“統一收集,集中定點處置”的原則仍難以落實,尤其是許多鄉村“農家樂”的餐廚廢棄物處理缺乏監管,大量的廢棄物沒有及時回收處理,不僅嚴重污染環境,而且難保不流向餐桌。二是無證生產經營問題解決難度大。我省外來人口多,城鄉二元化結構,無證流動攤販、無證小餐飲數量巨大,社會反映強烈,有關部門雖然多次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但效果仍不明顯。江山市反映有小作坊200余家,但符合生產經營發證標準的只有1家。三是進口食品市場監管亟待加強。近年來,假冒進口食品、走私食品等問題逐步凸顯,海關及檢驗檢疫部門由于管理手段單一、管理鏈短、區域性強,檢測能力弱,對于違法進入國內市場的進口食品無法實施有效管理,監管部門難有針對性的整治措施。
三、對今后工作的幾點建議
食品安全事關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和諧穩定,中央強調要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來抓食品安全工作。為了更好地督促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提出以下建議:
(一)深化體制改革,健全完善嚴格的問責制度。各級政府要全面負起食品安全的監管職責,不留“死角、盲區”。一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省食安委的組織架構及工作機制,并充分發揮其領導、統籌、協調的作用。二要建立健全橫向、縱向聯動監管機制,進一步厘清政府職能部門食品安全監管責任清單,加強工作考核和責任追究。完善市場監管部門與農業、衛生計生、質監等部門協作機制,對于職責交叉、職能不清的領域,要建立落實重點問題交辦制度,切實做到全鏈式監管和無縫銜接。三要加強培訓指導,完善鄉鎮(街道)綜合協調機制,進一步夯實農村、城鄉結合部的基層監管基礎,切實發揮農村和社區食品安全協管員隊伍作用,提升基層責任網絡監管質量。四要創新監管方式,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切實承擔起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從源頭上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二)嚴格市場準入,切實加強監測體系建設。在食品標準制訂、科學的監測評估機制建立和實施安全可靠的生產加工技術上要加大監測力量,提升對食品安全監管的支撐力。一要建立嚴謹的標準和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充分發揮市場倒逼機制來進一步促進監管工作。二要加大對食品安全檢驗檢測工作的統籌協調、資源共享和有效利用。在加快縣級檢驗檢測機構“硬整合”的同時,要夯實基層,提升軟實力,培養充實專業技術人員,進一步完善分層分類分級檢驗檢測計劃和技術手段,增強綜合監測能力,要通過完善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擴大第三方參與食品安全檢測的范圍,著力增加檢測種類、擴大檢測范圍、提高檢測批次和頻率,為市場準入提供技術保障。三要督促、指導食品生產、加工、流通企業加強自身檢驗檢測制度和條件建設,切實把好源頭安全關。四要充分發揮監測平臺預警作用,充分運用風險監測成果,實現從種植養殖、生產加工、貯存流通、餐飲服務等各個環節的監管全覆蓋,實現由事后查處向事前消除隱患轉變,提高風險控制能力。
(三)加大懲處力度,采取最嚴厲的處罰措施。要繼續保持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壓態勢,堅持歷年來專項整治行動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經驗,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經濟、輿論等多種手段,深挖行業共性問題。一是建立風險隱患清單,開展重點環節整治和整治督辦,堅決清理一批不符合食品安全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二是規范和加強食品安全舉報投訴處理,暢通投訴渠道,確保及時受理、及時處置、及時反饋。三是省有關部門要抓緊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規修改的啟動準備工作,在監管執法中正確應用法律,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辦事。四是健全食品安全監管的聯動機制,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建立完善案件移送、事先介入、信息互通等制度,不斷提高打擊食品安全犯罪合力和威懾力,嚴懲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
(四)加強宣傳教育,努力推進社會共治格局。各級政府要多途徑加強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形成食品安全工作強大的合力。一要開展食品安全標識認證宣傳和科普活動,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媒體,加強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和安全標識的普及,支持媒體開展輿論監督,規范輿論報道,引導全社會樹立正確的食品安全觀。二要鼓勵公眾參與監督,加大舉報獎勵力度,提高群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三要推進企業道德誠信體系建設,定期向社會企業信用情況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黑名單,堅決曝光危害群眾食品安全的典型事件。四要發揮各類行業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用,加強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引導食品生產經營者安全生產、誠信經營。五要發揮消費者協會、各類民間組織及志愿者隊伍作用,幫助消費者維權。
篇4
隨著工程項目管理水平的提升,傳統的項目事后審計模式面臨嚴峻挑戰。為適應工程項目管理和監督需要,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應運而生,并越來越受到建設單位的青睞。但由于工程項目一般建設周期較長,審計關鍵節點的選擇對于審計效果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審計關鍵節點是指當工程項目進行至某一重要時點,審計單位集中優勢力量,開展階段性全面審計,并結合現有專題審計成果,如采購招標審計、工程造價審計等,對項目進展進行整體評價,形成節點審計報告。跟蹤審計節點報告可以及時反映工程項目整體狀況,特別是潛在風險,將成為建設單位決策的重要依據。由此可見,科學的選擇審計關鍵節點,不但節約審計成本,而且可以提高審計成效。
一、現狀分析
經過幾年的發展,我國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業務取得較大進步,相關研究和實踐工作都取得可喜成績,規章制度也逐步完善,成為工程項目監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并探索出間歇式和連續式兩種審計模式。間歇式是審計人員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現場審計工作,而連續式是從工程項目開始至結束均有審計人員現場跟進審計工作。但是審計人員對審計范圍、審計節點和審計技術等方面仍有較多困惑,特別是審計關鍵節點的選擇標準。
無論間歇式還是連續式跟蹤審計都無法回避這個問題,因為跟蹤審計需要各方面的專家,審計單位不可能將大量審計資源長期投入到一個工程項目中,連續式跟蹤審計也只是采取少數審計人員連續式現場跟進,定期集中人力物力開展專項重點審計。實際工作中,審計人員常采用工程項目生命周期的階段劃分時點作為審計關鍵節點,即根據工程準備、工程實施、工程竣工等項目階段,將跟蹤審計分為準備階段跟蹤審計、實施階段跟蹤審計和竣工階段跟蹤審計,并根據項目建設期長短,在項目建設期內增加若干審計關鍵節點。但這種模式仍難以適應審計工作的要求,特別是工程實施期間審計關鍵節點的選擇有較大的隨意性。審計關鍵節點的選擇不但影響審計成本高低,而且一定程度上決定審計效果優劣。
二、以工程項目風險為導向,選擇審計關鍵節點
及時性是跟蹤審計的最大優勢,只有在風險還處于可控狀態時及時開展審計工作,才能切實克服事后監督的局限性,取得最佳效益與效果。因此,審計關鍵節點選擇必須考慮工程項目的風險分布,才能及時發現潛在風險,及早采取控制措施,從而有效地控制項目風險,使工程項目整體風險處于受控狀態。時間過早,難以發現潛在風險;時間太遲,潛在風險已經變成現實損失。
從項目開始至項目竣工,造成工程項目質量問題、造價“三超”、工期延長、產出虧本等問題的風險很多,分布于項目各個階段,而各階段的風險分布不均勻,不同階段的風險對工程項目的影響程度也不同。一般而言,準備階段風險的影響比較大,雖然許多問題都是在實施過程中甚至結尾時才出現,但造成這些問題的風險早就潛伏在項目過程中。比如商業論證和風險分析不充分,沒有項目計劃與預算或其編制不科學,項目就盲目上馬,倉促開工,可能導致難以實現預期效益或項目失敗。這些準備階段風險對工程項目的影響不但程度高,而且時間長,甚至一直影響到項目投產運營。因此,在項目準備階段,跟蹤審計及時界入,評估風險水平,發現潛在問題源,促使建設單位及早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風險,減小損失。
考慮到項目商業論證、計劃與預算編制、項目治理設計等風險對項目影響重大,因此在準備階段可以選擇兩個審計關鍵節點:一是在項目預算提交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前,對可行性研究分析、計劃與預算編制等前期準備工作進行審核;二是在項目實施前,即項目準備階段結束時,對詳細工程計劃、項目管理系統和控制點設計等各項準備工作進行審計。
三、以工程項目成本為導向,選擇審計關鍵節點
經過充分論證與分析,并經適當授權審批,項目進入實施階段。隨著項目實施逐漸展開,改變的可能性越來越小,而改變的成本和阻力越來越大。因此,選擇合適的審計關鍵節點,及時開展審計工作,對更正項目偏差、控制項目成本和保障項目進度等均有重要作用。由于項目實施階段風險多而散,難以通過分析風險分布及其影響來選擇審計關鍵節點,這時,可以采用成本導向原則,通過分析項目改變可能性和改變成本,將項目實施過程進一步分解。
根據經驗,項目改變可能性與改變成本、改變阻力的均衡點,一般出現在項目實施進展到20%左右時。此時,項目實施工作基本展開,有關控制措施全面運行,項目風險也初步暴露出來,跟蹤審計可對前期控制點落實情況和計劃實施狀況進行審計,促使建設單位及時采取更正措施,修正偏差。當項目實施進展到60%時,資源投入速度達到施工階段的最大值,工程項目已見雛形,項目結果初見端倪,有關風險基本暴露,許多問題亟待解決。這時,項目審計內容增加了更多細節信息,確定項目能否繼續進展并按照預定時間、成本和質量交付,從而促使建設單位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四、建議性審計關鍵節點
通過上述工程風險和改變成本的分析,確定了四個審計關鍵節點,加上傳統事后審計,形成跟蹤審計五個關鍵節點見圖1。這五個關鍵節點分別是:
1.在項目預算提交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前,對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預算編制等前期準備工作進行審核,目標是確定項目的關鍵點都已經被充分研究分析,并建立了風險管理流程。
2.在項目實施前,即項目準備階段結束時,對詳細工程計劃、管理流程、審批審核等準備工作進行審核,目標是確保控制系統和關鍵點已經得到充分設計,項目已經具備進入實施階段的條件。
3.當項目實施進行至20%左右時,對工程計劃、管理流程等方面的實施狀況進行審核,目標是確保一個完整的項目流程和項目團隊已經開始運作,工程按照設計進度開展,關鍵路徑監測就位,各項內部控制點充足并有效運行。
篇5
一、全過程跟蹤審計范圍、程序及所需資料
(一)審計范圍科研項目一般包括縱向項目和橫向項目,其中經費來源性質屬于中央或地方財政資金,屬于縱向項目,經費來源性質屬于社會資金,屬于橫向項目。由于高校承擔的科研項目數量眾多,而審計力量有限,無法實施全面審計,因此,高校應按重要性原則將重大、重點科研項目及學校重點關注的科研項目納入全過程跟蹤審計范圍。其中,重大、重點科研項目包括但不限于“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專項”、“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專項”、“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專項”、“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民口科技重大專項”等縱向科研項目及一定金額以上的橫向科研項目。納入全過程跟蹤審計范圍的橫向科研項目金額標準按高校自身管理需要確定。
(二)審計的主要程序 全過程跟蹤審計主要程序包括審計準備階段、審計實施階段和審計報告階段。為充分發揮跟蹤審計的過程控制作用,在實施跟蹤審計階段,對發現的一般性問題,需要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出具書面審計意見或建議,要求其自行改正;對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分管校領導報告的同時通報科研、財務等管理部門,并采取適當措施,保證科研項目的高效、有序實施。全過程跟蹤審計具體程序如下:
(三)審計所需的主要資料 審計所需資料應要求項目負責人及所在二級單位在立項階段、實施階段和結題階段分別報送。立項階段資料主要包括科研項目任務書及審批文件、項目組成員構成及分工情況、項目預算書(含預算調整資料),項目立項相關各類合同(協議)、學校及項目組制訂的科研經費管理制度、辦法;實施階段資料主要包括科研項目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資料,如大宗物資、服務采購招標資料,固定資產清單,大額資金支出情況說明,為完成科研項目所簽訂的測試加工費、物資采購等關聯合同、項目執行期財務報表(季度、半年度、年度)、賬簿、憑證,項目中期考核及驗收資料;結題階段資料主要包括項目驗收報告、財務決算報告及相關資料、項目績效報告等。審計部門在取得資料時,應要求項目負責人及所在二級單位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書面承諾。
二、全過程跟蹤審計主要內容
(一)項目立項階段(1)立項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審計人員參加科研項目立項論證及申報會議,重點審查項目立項程序是否合法、合規,立項資料是否真實、完整。審查立項資料時,審計人員要充分利用高校相關職能部門及專家的審核結果,尤其要關注學校是否已對科研項目合作(外協)單位資質、履行任務能力、業務相關性等內容進行審核,是否了解項目負責人與合作(外協)方的關系,防止假借合作名義騙取國家及學校資源等。其中,對橫向科研項目還要審查簽訂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轉讓等技術合同,是否取得合同對方資信狀況、履約能力等資料,是否對項目組所提供技術(專利)的法律狀態檢索,避免侵權;合同條款是否經過相關職能部門會審或法律顧問咨詢,并履行合同授權審批制度;涉及保密的,是否簽訂保密合同等。
(2)預算編制情況。預算是項目經費管理的重要依據,預算編制的好壞直接關系到項目申報成功與否以及項目執行過程中的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效果。審計中應關注預算編制是否科學、合理、合規,主要包括:第一、預算項目是否符合國家及學校科研經費管理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如勞務費預算是否與控制比例相符,重大儀器設備購置預算是否綜合考慮了學校現有相關資產存量及共享情況,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預算是否按規定分別由項目組和學校編制,比例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是否存在國家明文規定禁止的預算支出項目或與項目無關的額外支出項目等。第二、配套資金額度是否明確,預算總額是否分解至科研項目各子課題,合作(外協)單位經費是否有明細預算。第三、項目預算是否經過學校預算評審,并按評審建議調整預算編制。
(二)項目實施階段 (1)預算執行情況。預算執行是高校科研經費全過程管理的核心環節,需要嚴格按照預算書(合同)要求執行預算。審計中應關注:第一、項目經費收入是否完整、準確,縱向科研資金是否及時撥付到位、橫向科研資金是否按照合同約定進度按時到賬,配套資金是否足額落實;所有科研經費收入是否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是否存在脫離學校監管形成體外循環的現象;所有科研項目是否按不同資金來源,按不同項目單獨進行會計核算。第二、項目經費支出是否真實、合法、合理,是否專款專用,是否按照預算書(合同)的支出范圍和標準使用科研經費。審計時應注意審核各類單據及各項合同(協議)是否真實、合法、完整,審批手續是否齊全,是否存在挪用、侵占、騙取科研經費的情況,如有無虛構經濟業務、使用虛假票據或使用與科研無關的個人家庭消費發票或科研項目啟動前的材料、設備等發票套取科研經費;有無虛列、偽造名單虛報冒領勞務費;有無將項目經費用于罰款、捐款、贊助、投資等;有無以旅游門票、禮品費、非項目組成員差旅費等報銷差旅費;有無以旅游公司開具的大額會務費報銷會議費;有無以咨詢公司開具的大額技術咨詢費報銷專家咨詢費,或將專家咨詢費違規付給科研項目組相關人員;有無違反國家及學校采購規定采購物資及服務的情況。
(2)預算調整情況。由于科研活動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可能會出現需要調整預算的情況。當預算變更時按規定或約定履行變更程序,才能防止預算編制與預算執行相互脫節,并為日后順利通過財務驗收打好基礎。因此,在跟蹤審計中必須重視預算調整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財政部、科技部《關于調整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若干規定的通知》(財教〔2011〕434號)規定,預算調整需要分級分類管理,具體如下:第一、需要報批的調整事項:課題預算總額調整,課題承擔單位變更等應當按原程序報財政部批準。相關國家科技計劃課題總預算不變,課題合作單位之間以及增加或減少課題合作單位的預算調整,應當按原程序報科技部批準。第二、學校有權調整的事項:直接費用中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其他支出預算如需調整,課題組和課題負責人根據實施過程中科研活動的實際需要提出申請,由課題承擔單位審批,科技部或相關主管部門在中期財務檢查或財務驗收時予以確認。第三、一般不予調整的事項:設備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預算一般不予調增,如需調減可按上述程序調劑用于課題其他方面支出。第四、間接費用不得調整。
(3)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管理情況。利用科研經費自制和購置的固定資產以及科研活動中形成的無形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審計中應關注:第一、固定資產購置是否嚴格執行預算,是否存在超預算或無預算支出,需要招標采購的或涉及政府采購的,是否按規定采購,資產采購變更是否履行了相應的變更審批程序。第二、購置的固定資產是否納入學校統一管理或按合同規定處理。第三、因完成科研項目形成的無形資產是否及時納入學校統一核算。第四、資產處置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是否存在私自轉讓、牟取私利等情況。
(4)外撥(轉撥)科研經費管理情況。據報道,個別高校存在假借科研協作之名將科研經費挪作他用的現象。審計中應關注:第一、合作(外協)單位、外撥(轉撥)經費額度是否在項目任務書、合同(協議)中已經明確,是否經科研及財務部門共同審批。第二、外撥(轉撥)業務是否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辦理,是否依據經費外撥(轉撥)批件、項目合同、協作單位的合法有效財務憑據辦理了相關手續,是否存在將款項轉入非合作(外協)單位或個人銀行賬戶的情況。
(5)重大事項報告情況。根據規定,863計劃、973計劃、科技支撐計劃等國家科技計劃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在項目實施期間出現項目計劃任務調整、課題負責人、首席科學家變更或調動單位、項目(課題)承擔單位變更、更名等影響經費預算執行的重大事項,課題負責人、首席科學家、項目第一承擔單位應當及時按程序報科技部批準。因此,審計中應適當關注學校是否及時報告重大事項。
(三)項目結題階段(1)財務決算報告的編制情況。審計中應關注科研項目財務決算報告編制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報表數據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存在不符合預算(合同)規定的收支。
(2)結題結賬情況。審計中應關注科研項目是否按任務書(合同)要求及時完成項目驗收及財務驗收,特殊原因確需延期的,是否按規定程序提前辦理了項目延期手續;項目結題后是否及時結賬,是否存在項目結題后科研經費長期掛賬,由項目組繼續使用的情況;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結賬手續的科研項目,學校是否按照相關管理辦法予以結賬。教育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管理若干意見》(教財〔2005〕11號)規定:原則上,項目負責人應在六個月內根據學校制定的科研經費結賬管理辦法辦理結賬手續。
(3)結余資金管理情況。審計中應關注縱向科研項目結余資金是否按規定上繳或作為后續研究費用,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是否按合同或當事人約定使用。如財政部、科技部《關于調整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若干規定的通知》(財教〔2011〕434號)規定,973計劃、863計劃、科技支撐計劃等課題結余經費(完成項目或因故終止項目)按原渠道收回科技部或相關主管部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財教〔2002〕65號)、《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財教〔2002〕264號)規定,結題項目的結余經費,仍用于項目依托單位的自然科學基礎研究或部分應用研究工作。
(4)項目績效情況。審計部門在審查財務決算報告、項目組提交的項目績效報告等資料的基礎上,結合高校自身科研項目績效量化指標及評價標準,聽取相關領域專家意見,判斷科研成果是否達到科研任務書(合同)約定的預期目標,并對科研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綜合評價。
三、全過程跟蹤審計配套措施
(一)加強宣傳與培訓,建立良好的科研審計內外環境(1)領導的重視、相關職能部門的配合、科研人員的理解是做好科研審計工作的外部環境基礎。審計部門應與科研、財務、資產等部門加強溝通、協調與配合,明確跟蹤審計過程中各管理部門的職責,做到審計工作到位不越位,并積極主動地做好科研經費管理相關宣傳與培訓工作,取得領導的重視與支持,消除科研人員對審計工作的疑慮,營造良好的科研審計氛圍。(2)健全有效的審計制度體系和良好的審計職業綜合能力是做好科研審計工作的內部環境基礎。因此,審計部門應建立健全全過程跟蹤審計制度體系的同時,加強審計人員后續培訓,夯實內部環境基礎。
(二)建立資源共享平臺,形成科研經費監管聯動機制科研經費監管工作,需要由科研、財務、資產、審計、紀委、監察、院系和廣大師生共同完成。工作中,審計部門應加強與其他部門的溝通、協調,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形成科研經費監管聯動機制。(1)建立科研經費管理共商平臺,審計部門與科研、財務、紀委、監察等部門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溝通,共同研究,綜合考慮學校科研經費的總體情況、單項科研項目經費規模及項目重要性的基礎上,共同確定科研項目重點審計范圍,并將跟蹤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向相關部門通報。(2)利用校內局域網連接科研、財務、資產、審計等部門信息系統,形成科研信息共享平臺,保障各職能部門及時、全面獲得科研項目全過程管理信息及跟蹤審計信息,并由科研、財務部門指導、監督科研項目組落實審計意見和建議,保證科研經費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得到及時糾正和解決。
(三)實施科研經費內控審計,促進學校管好用好科研經費科研經費內部控制是加強科研經費管理,提高科研經費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要做好全過程跟蹤審計,審計部門應圍繞高校總體科研項目的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5要素,審查科研項目內控設計是否合理,執行是否有效,并及時查找設計及運行缺陷,分析原因,提出建議,合理保證科研項目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而達到促進科研項目科學高效管理,提高科研經費使用效益的目的。科研項目內控審計中,應重點審查是否建立健全科研經費管理議事規則,明確決策、執行、監督方面的職責權限;是否合理設置內部控制關鍵崗位,明確崗位職責、業務流程、業務權限、審批程序;是否明確科研經費使用管理中的校(院)長的領導責任,科研、財務、資產、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管理責任,院、系、所及其他校內科研機構的監管責任和項目負責人的直接責任;是否建立健全各類內控制度,如科研經費預算管理及其他財務收支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資產管理制度、績效考核制度等;是否適當采用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內部授權審批控制、歸口管理、預算控制、財產保護控制、會計控制、單據控制和信息內部公開等方法,管理和控制科研項目立項、合同簽訂、項目驗收、結題結賬、科研成果鑒定等過程,確保科研資產安全完整,經費收支合法合規,會計信息真實完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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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其實質是實時審計,又稱同步審計。縱觀其發展歷程,無論是早期的結算審計,還是近期的管理審計,基本方式都是以事后審計為主,審計的重心尚且停留在造價控制方面,審計價值并沒有得到完全體現。下面結合筆者近年來的探索,談談高校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推行過程中應重點把握的一些關鍵環節與完善措施。
一 高校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關鍵環節
1.選擇最佳跟蹤審計模式
跟蹤審計主要可選用兩種操作模式:一是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從建設項目的投資決策、設計、招投標、施工、驗收交付、竣工結算進行全過程審計監督;二是階段性跟蹤審計模式。審計人員根據工程項目進展情況,從某個階段開始介入,如投資決策階段、設計階段或是施工階段開始跟蹤。
選擇哪種模式,沒有固定的限制,理論上說介入越早,審計效果越好,但在實際中很難操作。第一,審計人員在評價前期決策是否科學方面缺乏專業勝任能力;第二,介入越早,費用越高,效果卻不一定明顯。因此,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選擇階段性跟蹤審計模式,應從設計階段開始介入。
2.配備跟蹤審計工作小組
跟蹤審計小組人員的配備至關重要。由于目前高校內部審計機構在工程審計方面力量均較為薄弱,每當有大型建設項目時,往往需要聘請造價咨詢機構。而造價咨詢機構的人員幾乎全部由注冊造價師、預決算編制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構成,他們是造價方面的行家,卻缺乏審計理論素養,工作中往往不能按審計的思路去對待和解決問題。因此,在組建跟蹤審計工作小組時,一定要重視審計組成員的搭配,根據實踐經驗,組長最好由內部審計機構審計專業人員擔任,否則“跟蹤審計”就會演變為“跟蹤造價”,審計價值就無法得到完全體現。
3.框定跟蹤審計主要對象
在高校現行建設管理體制下,參與建設的主體除學校外,還有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單位等。在實際工作中,主要把施工單位和材料設備供應單位作為跟蹤審計的對象。由于設計方式往往成為設計單位突破預算的重要關口,因此,應將設計單位納入跟蹤審計的對象。在現行招投標方式下,施工單位在競爭的壓力下往往被迫拋出低價,中標以后通過偷工減料、以次充好或是制造機會獲取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等途徑來獲取非法利益,但所有這些伎倆都要先過監理這一關,因此,對監理的監督和牽制也是跟蹤審計的重要任務。
4.明確跟蹤審計工作重點
跟蹤審計的工作重點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篇7
關鍵詞:跟蹤 審計。
中圖分類號:E23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需要跟蹤“審計”的必要性
1、以往工程項目的“審計”,是事后總結的做法,無法客觀、有效監督施工生產全過程,對隱蔽工程,如:鋼筋綁扎,混凝土澆筑,地基基礎等很難再現有利的“審計證據”。同時,因為生產過程不光是施工,還包括設計、招投標、項目管理決策、竣工結(決)算和其他階段,因而事后“審計”具有局限性和片面性。
2、有些較大項目因甲方投資規模大,管理環節多,設計跟不上,卻急于要求建設。施工方對招投標文件、預算資料、預審資料等信息掌握量有限,擔心項目流失,急于開工,造成項目策劃考慮不周,也就是事前“審計”不到位。
3、過程中僅以例會紀要,變更簽證,施工合同、檢查等為主,缺少主動性和現場的動態管理,往往的等待結算時刻,缺乏事中“審計”。
二、跟蹤“審計”重點關注的內容
1、項目前期資料。招投標文件,資格預審資料,招投標過程記錄,評審記錄,構成“審計”的基本資料。是否實行招投標,有無騙標,預算定額套用是否正確,取費是否合理,預審是否真實,這些情況必須搞清楚。
2、工程工期、質量是否符合合同規定及相關標準要求和規定。
3、材料采購、設備采購、設計變更等是否及時、準確,符合合同規定,各項驗收行為有無違規。
4、工程變更、簽證、會議記錄是否收集及時、明確、同步、齊全、清晰、詳盡。
5、工程結算量與結算時間是否執行合同規定,結算申請與審批結果是否經過相關部門備案登記。
6、工程進度款是否按合同要求按規定支付和專款專用。
三、建立跟蹤“審計”規章制度
1、成立“審計專業小組”, 建立規章制度,自覺規范和監督所需要“審計”的施工過程,讓事實用“審計證據”說話。
2、按照工程資金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情況,分施工準備、施工過程、工程竣工階段進行跟蹤“審計”,并由各職能部門對“審計”結果進行分析、匯總。
3、施工階段工作:
⑴、準備階段:施工單位將符合跟蹤“審計”的工程內容,向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審計專業小組”等進行通報。提供分管該項工作的人員名單、職務和聯系方式,及時報送有關項目批文、預算、計劃等有關資料。根據施工計劃,組織“審計”力量,配合有關單位和部門,開展跟蹤“審計”工作。
⑵、施工階段:向“審計專業小組”提供工程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圖紙交底紀要,工程變更資料和隱蔽工程簽證等資料。“審計專業小組人員”、相關部門及負責人,對工程質量、變更、現場簽證情況進行檢查和復核。實施隱蔽工程封閉時,跟蹤“審計”人員須參與驗收,并及時通報需要整改的問題和意見建議,限期落實。
篇8
[關鍵詞] 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運用
[中圖分類號] F239.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3)12-0031-01
0 引 言
工程項目涉及諸多領域,項目建設具有一定的繁瑣性和復雜性,從而導致工程項目跟蹤審計工作也較為復雜。工程項目跟蹤審計不但要審計項目資金來源是否合法,還要審計投資安排是否符合相關產業政策;不但要審計工程項目的合理性,還要審計工程項目的計劃執行情況、財經法紀情況以及財務收支情況等。所以,工程項目審計人員需要在掌握財務、審計、工程設計、現場施工、工程管理、預算等相關知識的基礎上,合理運用跟蹤審計標準,以提高工程項目審計工作的水平。
1 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分析
1.1 跟蹤審計標準的內涵
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指的是對工程審計客體,如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等,在從事工程相關工作中的行為進行約束的規范。跟蹤審計標準是審計人員對工程審計客體行為進行評價的基準。通常而言,工程審計客體的行為必須無條件地接受工程審計人員的檢查與評價。為了確保審計的公平性與公正性,工程審計人員在評價工程審計客體行為時,需要參照一定的標準,通過比較工程審計客體的具體行為和審計標準之間的差別,合理評價工程審計客體的行為。如果沒有跟蹤審計標準,就難以確保工程跟蹤審計工作的有序開展。在工程項目跟蹤審計中,需要審計工程項目的投資決策、內部控制、招標投標、概預算、材料及設備采購、工程財務、工程竣工等方面的內容。所以,工程項目的投資決策、內部控制、招標投標、概預算、材料及設備采購、工程財務、工程竣工等方面的有關規定規范,共同構成了跟蹤審計標準。
1.2 跟蹤審計標準的功能
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主要具有3個方面的功能。①為規范審計客體的工作提供參考依據,規范審計主體行為。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確立了一套科學的審計行為模式,對審計主體行為進行合理指導,提高審計工作的規范性與公正性。②充當工程項目審計控制的手段。工程項目審計標準反映了對被審計單位的要求與期望,是審計人員分析評價被審計單位行為的直接依據。對被審計單位而言,跟蹤審計標準是一種監督力量,督促被審計單位按照審計標準不斷地調整自身行為,以符合工程項目審計的既定標準,通過相關審查。③降低工程項目審計成本。跟蹤審計標準不但為審計人員提供了審計指導依據,使審計工作的開展更加有效,還對被審計單位提出了規范化的操作要求,促使被審計單位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從而降低了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量和審計成本。
1.3 跟蹤審計標準的特點
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具有可操作性、約束性、明晰性以及可靠性等特點。可操作性是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能夠用于具體的審計實踐中,審計人員能夠根據審計標準開展相關的審計工作。工程審計跟蹤標準在客觀上對被審計單位提出了一系列的行為規范,約束了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等的行為。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易于理解,沒有歧義,在審計工作中能夠被準確地運用。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是審計法律法規的客觀體現,在實際運用中不因人為因素而改變。
2 跟蹤審計標準的具體運用
2.1 內部控制在跟蹤審計中的運用
在工程項目跟蹤審計中,內部控制的運用主要體現在以下2個方面。首先,審計工程項目內部控制是否完善。在跟蹤審計中,根據工程項目內部控制的相關制度規定,審閱被審計單位制定的關于工程項目管理有關的全部制度文件,評估其是否存在重大漏洞,是否存在需要建立卻未建立的控制制度,以分析判斷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完備、嚴密、健全。其次,在工程項目具體實施的過程中,審計人員需要審查被審計單位是否遵循了既定的內部控制制度,并根據工程項目的內部控制制度,分析判斷被審計單位是否存在違反既定內部控制制度的行為。
2.2 概預算在跟蹤審計中的運用
工程項目概預算,是根據相關圖紙、設備規格表、各種收費標準、概預算指標以及說明書等資料測算出的工程項目投資額。概預算是確定與控制項目投資、衡量工程項目的經濟合理性、考核工程建設成本、編制投資計劃、簽訂施工合同以及控制施工圖等活動的重要依據。在工程項目跟蹤審計中,需要審查概預算編制的合規性,應當根據概算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概算定額、概算指標等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在對概算的構成是否合法、正確進行審查時,應當根據概算的有關規定,分析工程量是否按照既定的概算指標與概算定額進行計算,分析工具、材料、設備等的購置費估價是否準確,分析運雜費等費用的計算是否合理。在審查工程費時,應當根據預算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預算單價套用定額與工程量計算是否合理;在審查工程間接費時,應當根據預算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工程間接費的費用率和計算基礎的確定是否合理。
2.3 會計準則在跟蹤審計中的運用
會計人員在會計核算時需要遵循一個共同的標準,即會計準則。會計準則使不同單位的財務資料具有了可比性的基礎。在審計工程項目成本與收入時,需要根據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工程費用、工程成本、工程收入等的確認是否合理合法。在審計資產交付時,需要根據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試運轉相關的費用和收入的處理是否合理。與此同時,還應當根據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工程項目的賬務處理是否準確。
篇9
關鍵詞:造價咨詢中介機構;跟蹤審計;工作重點;注意事項
中圖分類號:TU723文獻標識碼: A
長期以來,我國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審計主要是概(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兩種方式,但都是事后的靜態審計監督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重大投資建設項目由于投資大、建設周期長、參建單位多的特點,如果采取傳統事后靜態審計方式,不僅不能取得較好的審計效果,而且發現問題后已經為時已晚,會造成難以彌補的巨大經濟損失。
近年來,工程跟蹤審計作為一種新的審計方式得到國家審計機關的大力推廣和應用,它改變了以往事后審計的滯后性和間接性,要求審計人員一開始就介入到工作中去,增強審計的時效性,發揮審計的“免疫系統”作用,成為國家審計的重要監督手段和方法。
所謂跟蹤審計,是指審計機關對建設項目的前期立項、設計、建設準備、施工、竣工等環節,連續、不間斷地進行審計,即“事前參與、事中監控、事后評價”的審計模式。我國跟蹤審計還處于探索階段,采取的審計模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審計主體跟蹤建設程序,有計劃地從建設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設計、征地拆遷、招投標、合同簽訂、工程價款結算、竣工驗收直至項目投產或使用進行審計監督;二是階段性跟蹤審計模式:審計人員根據工程項目進展情況,從某個階段開始,甚至可以從某階段的某個環節介入。比如:從開工時開始介入,跟蹤整個施工過程,直至竣工驗收。
現階段,重大建設項目的全過程跟蹤審計多數由社會中介機構參與或獨立完成,下面主要闡述造價咨詢中介機構在工程開工至竣工期間跟蹤審計的工作重點及注意事項。
一、跟蹤審計的工作重點
(一)施工合同審計
1、合同簽署前,對合同文件中涉及工程造價的商務條款的合法性、內容的完整性、表述的準確性進行審核并提出審計建議。
2、對項目預算進行審計。
3、對甲供材料和設備進行市場詢價,供建設單位簽訂合同時參考。
出具的成果文件為:《關于……合同(或協議)草稿的審計建議》及《工程預算審計報告》。
(二)內部控制制度審計
著重審計建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執行情況,以促進建設單位完善管理機制,保證項目建設順利進行及建設資金合理使用。
對跟蹤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建設單位在造價管理方面的制度、方法、程序等需要商榷的地方提供咨詢建議;對建設單位提出的造價管理方面的疑難問題提供技術支持;對造價管理方面需要提醒建設單位關注或催促施工、監理等單位落實的地方提出建議。
出具的成果文件為:工程造價跟蹤審計聯系單。
(三)暫估價材料審計
審核暫估價材料的審批是否符合合同規定,價格水平和構成是否合理。
對建設單位需要詢價的主材、設備價格提供市場參考價格的咨詢意見。
出具的成果文件為:主材、設備市場價格咨詢意見表
(四)變更洽商審計
1、審查變更洽商產生的原因,審查變更洽商簽認的程序是否符合規定,簽認手續是否完備、及時。
2、在變更洽商發生時,提醒建設單位要求施工單位按順序對變更洽商進行編號。
3、對于較大的設計修改或方案變動等情況,為建設單位提供造價測算分析。
對現場發生的變更洽商進行收集、記錄;對不符合規定的洽商以‘工程造價跟蹤審計聯系單’的形式向建設單位提出建議;對涉及金額較大、建設單位提出測算造價要求的變更進行造價測算。
出具的成果文件為:工程造價跟蹤審計聯系單
或:造價測算咨詢意見
或:《工程預算審計報告》
(五)工程索賠審計
審查施工單位提出索賠理由的適當性,索賠價格的合理性。協助建設單位對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進行索賠。
出具的成果文件為:工程造價跟蹤審計聯系單
或:造價測算咨詢意見
或:《工程預(結)算審計報告》
(六)工程款項支付審計
審查工程進度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有關條款的規定,手續是否完備,金額是否準確。
出具的成果文件為:《工程款支付審核意見》,并附審核明細表。
(七)工程竣工結算審計
1、檢查原施工圖預算及合同價;
2、熟悉竣工圖紙,了解施工現場;
3、設計變更、工程簽證和隱蔽驗收記錄是否事實;
4、計算和復核工程量;
5、審核套用的原單價或確定的新單價;
6、正確計算有關費用;
7、招標文件中約定的人員、機械、質量、工期等是否履約;
8、竣工圖紙及相關資料是否完整、是否真實,竣工結算是否超概算金額等;
9、編寫竣工結算審計報告。
出具的成果文件為:《工程結算審計報告》
(八)其它相關工作
參加造價跟蹤審計相關會議,并記錄會議記要;對收還資料進行登記、簽認;對審計成果文件發放情況進行登記、簽認;記錄審計工作日志。
二、跟蹤審計的注意事項
1、跟蹤審計一定要保持審計的客觀性、獨立性、公正性,處理好監督與服務的關系。要防止兩種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審計主要是外部獨立監督,不是替代建設方的全面或部分管理工作,應明確各自的工作職責,職能管理單位是工程項目實施的組織方,承擔第一責任,跟蹤審計應做到各司其職,避免越位引發的審計風險。
2、跟蹤審計人員應強化責任心,樹立工作責任感和職業道德,充分了解工程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理論,改進工作方法,保證跟蹤審計的有效實施,同時還應提高專業水平,因跟蹤審計涉及到測量、勘察、監理、咨詢、設計、施工圖審核等其它費用的控制,要求審計人員必須注重綜合能力的提高,從而保證跟蹤審計的工作質量。
3、重大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人員面對各方龐大的管理隊伍和繁多的日常審計任務,應將手頭的工作分清輕重緩急,有計劃、有條理的逐項去完成。并應經常去施工現場查看,一來進一步熟悉工程的施工情況,二來可以通過拍照記錄的形式為將來竣工結算積累過程資料,便于驗證現場簽證、變更洽商的真實性、合理性,避免結算時不合理計費。
篇10
關鍵詞: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績效審計
一、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內涵與外延
所謂跟蹤審計,其實質是實時審計,又被稱為同步審計。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基本線路是項目的建設程序。順著建設程序這條主線,審計人員逐步開展了對建設項目投資績效開工前工作審計、在建期工作的審計和竣工后工作的審計等相關工作,并實現了從以資金為主線轉移到以項目建設為主線的審計重心轉移。
由于審計體制的不同,國外審計機關對建設項目審計介入的時間、審計內容與審計方式也存在較大差異。建設項目審計主要是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事前投資決策環節的建設計劃(決策、勘察設計等主要工作的統稱)審計和公共投資的績效審計。建設項目審計覆蓋的時間主要是“一前一后”,“一前”就是建設計劃審計,“一后”就是建設項目的績效評估,較少采用與項目建設同步的跟蹤審計。
項目從開始到結束漸進式的發展和演變,可分為若干階段,這就構成了項目生命期,即從建設項目的資源投入―前期啟動階段―中期規劃實施階段―后期收尾交結階段整個過程。跟蹤審計應該貫穿這整個過程,是一個逐漸深化的過程,而且每個階段都有其特點和工作內容。審計主要跟蹤建設程序,有計劃地從建設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設計、征地拆遷、招投標、合同簽訂、工程價款結算、竣工驗收直至項目投產或使用,進行全過程審計監督的一種審計方式。跟蹤審計可以根據工程項目進展情況,從某個階段開始,甚至可以從某階段的某個環節介入,沒有固定的限制,并且根據目標做出適當的調整或完善。理論上是介入越早,項目風險和成本會越低。
建設項目一般要經過可行性研究、立項、設計、招標、施工及竣工驗收等階段,在不同階段選定與之相關的控制目標,體現了審計的針對性和系統性。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更為理想的審計模式,在此模式下,審計人員可以經常深入到工程現場了解實際情況,從而降低審計風險。但建設項目審計本身也要考慮成本效益原則,因此,如何選擇審計重點,是審計必須考慮的策略問題,只有選擇好審計重點,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建設項目績效審計的內涵與外延
相對于現在的建設項目投資審計來說,績效審計體現了一個新的切入點,即以績效的視角審計建設項目投資過程中的所有技術經濟活動。因此,績效審計是全面審計,是綜合審計。其具體內容可以通過以下五個方面給予展示:①沿建設程序分析。績效審計包括前期決策審計、設計工作審計、資金籌集過程的審計、前期招標投標審計、合同簽訂過程的審計、施工進度審計、施工質量審計、資金使用情況審計、竣工驗收工作審計、生產準備情況審計等主要內容。②從建設項目投資績效所涉及到的專業內容角度看,它應包括工程技術審計、工程經濟審計、工程管理審計及財務審計等主要內容。③從審計對象看,它涉及到對參加工程建設與管理的所有單位的相關工作進行審計,比如對建設單位的審計,對施工單位的審計,對設計單位的審計,對監理單位的審計等。④從建設項目投資績效產生的時間點上看,它包括建設過程績效審計和建成后使用階段的績效審計。按照工程壽命期限的劃分來說,績效審計反映在建設期和運營期兩大主要階段。⑤從資金運行方面考慮,建設項目投資運動過程的實質是價值運動過程,它包括投資形成(資金籌集)、投資分配、投資運用和投資回收四個階段。因此,投資績效審計也通過籌資時期的績效審計、投資分配審計、投資運用階段的績效審計和投資回收階段的績效審計反映出來。在資金籌集階段,應該重點審計籌資方式是否合規、籌資額度是否恰當、籌資成本是否合理及資金是否及時到位等相關內容;由于可行性研究報告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投資分配結構,所以,在投資分配階段,應著重于對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與審批行為進行審計,審計可行性研究過程是否規范,其分析深度是否真實、準確,審批程序是否合規等;而在投資運用階段,則應重點審計建設項目投資的概算執行情況,建設成本控制情況,工程結算情況以及造價的確定與控制情況等;在投資回收階段,則偏重于項目的后評價,著重于項目實際實現的微觀經濟效益和宏觀經濟效益進行綜合分析與審計,以確定前期決策時所預期的效益目標是否實現。
三、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對績效審計的根本影響
(一)跟蹤審計模式有利于投資績效審計目標的實現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根據建設項目施工進度,對項目施工的投資、進度和質量控制情況及其他事項實施審計監督的方法,它要求審計人員在建設項目立項之后就介入建設工作,參與建設管理,參與監督和評價職能,確保建設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審計工作的延伸和拓展,是現代審計制度的創新,是解決當前建設投資領域問題的重要手段。長期以來,建設項目審計主要以事后竣工決算審計為主,主要是對建設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進行審核,這種審計方式在規范項目管理,節約建設資金等方面也起到過積極作用,但其本身缺陷也很明顯。主要表現在:從審計時間看,它是以事后監督為主,缺乏事前預防和過程監督,往往審計出問題,但已經是“生米煮成熟飯”,難以補救。縱使能夠糾正也需要很大的成本。從審計時間看,它是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后才實施的,審計人員對工程建設當時的施工情況等信息難以準確把握,審計質量難以保證。從審計內容看,它主要對建設資金的籌資、使用及工程造價進行審核,而不能從宏觀決策和項目管理的體制和機制上找出問題。跟蹤審計則能克服事后審計的缺陷,它通過對項目建設的諸多環節進行監督,把事后糾錯變成事前的預防和過程監控,把對結果的認定轉變為管理行為的規范,防患于未然,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降低了糾錯成本,提高了審計的效率,從而實現投資效益的最大化。
(二)跟蹤審計模式是優化投資決策,提高設計質量和投資效益的重要手段
項目投資決策正確與否,直接關系到項目建設的成敗,關系到工程造價的高低與項目投資效果的好壞,除了投資決策,影響工程造價的另一個重要因素是設計工作,設計方案的優劣直接決定了投資效果的好壞。建設項目實行跟蹤審計,實行審計關口前移,實現事先控制,有利于提高項目論證的可靠性、投資決策的科學性和設計方案的合理性,從而在源頭上保證建設項目的投資效益。
(三)跟蹤審計模式是完善內控,促進項目管理,規范建設行為的重要手段
一般來講,建設項目的建設周期較長,投資數額較大,建設過程所包括的環節較多,在建設項目投資決策、設計、招投標、施工和監理等諸多環節的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有可能影響建設項目的質量和投資效益。盡管傳統審計能夠對審計項目做出正確的評價與結論,但其已是事后式的意見,而跟蹤審計是對建設項目從籌建到竣工決算整個過程所進行的全面系統和動態的監督和審查,將審計監督滲透到建設項目管理的各個環節,能夠促使項目管理實現制度化和規范化,完善建設項目內控制度,從而提高投資效益。
(四)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能夠縮短審計信息反饋回路,提高審計信息反饋效率
審計的主要成果是提供有價值的審計反饋的信息,主要是審計報告。控制論認為要提高信息反饋的效果,必須縮短審計信息反饋回路,及時、準確地進行反饋,使信息得到及時、充分的利用,起到預測和防范的作用。在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模式下,由于審計人員進入到項目建設過程之中,就使原先封閉的項目建設系統敞開大門。隨著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連續不斷地檢查、驗證及反饋信息,就能不斷消除建設過程中的各種無序狀態,使系統保持健康有序、有效的運行狀態。
(五)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效益審計的一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