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檢查計劃范文

時間:2023-05-06 18:18:1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安全檢查計劃,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安全檢查計劃

篇1

1、11.20會議精神的傳達落實情況。

2、落實法人安全承諾責任制,“雙百日”安全活動開展情況。

3、開展校園安全大檢查情況。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登記,建立安全隱患臺帳,并制定整改方案。

4、安全十制落實情況。(校長及主管人員要熟悉具體內容)

5、食堂建設及衛生情況。

6、消防設施齊全,會使用。疏散通道暢通。

7、危舊房排查、整改情況。

8、校園保衛,周邊整治情況。

9、冬季取暖要安裝煙囪。在生火前對學生進行3-5天的防煤氣中毒教育。

10、安全穩定宣傳教育情況。

檢查方法:查閱安全檔案,與師生座談,實地查看。

中心校要求:

各學校利用周六、周日兩天的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將安全檔案整理完整:

(1)上半年和下半年2份計劃。上半年總結。下半年的總結12月8日前交中心校。

(2)上級文件(含中心校文件)。

(3)安全制度、機構的上墻及存檔(上墻的內容也要存檔)。

(4)學校安全例會記錄。

(5)責任狀、承諾書。(責任狀包括學校與中心校簽定的,學校與教師簽定的,教師與學生簽定的,學校與各部門負責人簽定的)

(6)應急處置預案。要分項的。如火災應急處置預案、預防樓道擁擠踩踏應急處置預案等。

(7)安全檢查記錄齊全。檢查人要2人以上。

2、11.20日會議落實情況,各校制定出一個落實方案。有近日一個安全檢查記錄(21日-26日)。

3、冬季取暖:生蜂窩煤的學校一律安裝煙筒。對學生進行防煤氣中毒教育,防止燙傷學生(最近淶水一小學生被爐子燙傷,法院判罰學校46000元)這要在安全教育記錄中體現出來。

4、各種安全教育活動資料要齊全。

篇2

(二)更加注重責任落實,進一步加大考核問責力度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社會廣泛參與”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推進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大考核與問責力度,努力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嚴格落實政府安全生產治理責任。以“平安望城”建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為載體,建立科學的考核辦法,形成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進一步細化規范鄉鎮、村(社區)安全生產治理職責,推進落實基層安全治理責任。

2.進一步理順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與專項監管的關系,完善監管機制,提高監管效率。負有安全生產專項監管責任的部門,依法對本系統、本行業、本領域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指導、監督和治理,履行安全生產專項監管職責;安全生產綜合治理部門要增強指導、調解、監督、服務,支持配合負有安全生產專項監管責任的部門做好工作,形成既有明確分工,又有相互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進一步完善安委會例會制度,建立安委會辦公室聯絡員制度,及時調解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3.高度重視開發區的安全生產治理,進一步明確開發區、工業園區、重點工程的安全生產治理職責,提出對園區、重點工程實施有效監管的具體辦法,落實安全治理責任,防止出現監管空缺,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4.以經濟政策引導、典型企業示范、隱患排查督促、許可執法把關、輿論宣傳監督、熱情服務推動等多種舉措,全面推進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大力倡導“安全生產榮辱觀”,引導企業自覺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的社會責任。

通過嚴格監督執法,強化安全生產隱患治理,深化專項整治,推進建立規范有序的安全生產良好秩序。

5.繼續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通過專項整治,取締和關停一批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和項目,著力推進安全生產秩序不斷好轉。

6.健全安全生產綜合治理聯合執法機制,對社會影響廣、區域性、傾向性的安全生產問題實行綜合治理,通過由政府牽頭,部門聯動,采取聯合執法、集中整治、督察督辦、責任追究等措施,增強執法合力,著力解決一些行業和領域安全監管多頭治理、無人負責的問題,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7.增強和改進安全生產檢查,著力提高檢查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各類事故隱患,定人、定責、定時,嚴格抓好整改落實,并建立完善隱患整改反饋制度,實施跟蹤督查。

8.強化安全生產監督執法,嚴格依法行政,嚴肅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按照《行政處罰法》和《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的有關規定,積極開展鄉鎮委托執法工作,充分發揮鄉鎮安全生產監督治理作用。大力推進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加大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督促企業落實隱患治理責任、治理措施、治理期限和應急預案。全面貫徹執行國務院第493號令,嚴格執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和調查處理程序,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查處各類事故,對發生社會影響較大的責任事故,及時在全縣通報。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及時受理并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重大安全隱患舉報案件。

(三)更加注重治本之舉,進一步加大基層基礎和源頭治理力度

落實治本之舉,強化源頭治理,盡快形成以發展為目的、以企業為主體、以規范為重點、以執法為保障的企業安全監管長效機制,是實現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的首要前提。

9.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基層監管隊伍建造,逐步形成高效務實、依法行政工作計劃、規范有序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在健全完善鄉鎮安全監管機構的基礎上,推進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重點工程安全監管機構建造,落實安全治理人員。按照“嚴、細、實”的要求,抓好基層安監隊伍的思想建造和業務建造,特別是對鄉鎮安全治理人員要通過教導、培訓、輪訓、考核等手段,提高安全生產治理水平。

10.繼續抓好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嚴把安全生產準入關,確保審查發證質量。對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民用爆破等生產經營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依法堅決予以取締。對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各類企業,增強跟蹤督查和動態治理,搞好“回頭看”,已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或存在嚴重安全違法行為的,依法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采取停產、停業整頓。

篇3

一、計劃編制依據

1、《安全生產法》

2、《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3、《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4、《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5、《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6、《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7、《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

8、《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

9、《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

10、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編制計劃的原則

一是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法的原則。切實履行安全監督職能,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廉潔執法,嚴肅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

二是堅持落實兩個主體、兩個責任的原則。通過監督檢查促進生產企業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切實負起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并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全面落實政府及安全監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法律監管責任。

三是堅持突出重點,抓住關鍵的原則。根據全市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危化、船舶鋼結構、重大危險源等的安全檢查,有效重點領域的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

四是堅持效能優先,服務至上的原則。借行政執法檢查之機,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為企業排查安全隱患,輔導企業加強內部安全管理,促進企業安全發展。

三、執法檢查主要內容

1、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具備安全生產、經營資格情況;

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制度、規程及責任制落實情況;

3、安全生產投入、安全設施及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情況;

4、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

5、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現場安全管理情況;

6、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7、其他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

四、行政執法檢查計劃

(一)綜合科檢查計劃

督查、檢查各鎮政府(區)和相關部門開展安全工作情況,組織開展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的檢查及上級規定的檢查,全年不少于40家次;

(二)監督科檢查計劃

全年至少檢查生產經營單位600家。

1月份:⑴檢查開發區重點企業;⑵檢查非煤礦山企業;⑶組織春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

2月份:⑴檢查金沙鎮重點企業;⑵檢查非煤礦山企業;

3月份:⑴檢查平東、五接鎮重點企業;⑵與市質監局聯合對船舶修造、鋼結構企業逐個進行檢查,對船舶修造、鋼結構企業外包隊伍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收集填報安全狀況表;⑶分別在平東、五接鎮召開船舶修造、鋼結構企業負責人及所在企業外包隊負責人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專題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并作業務輔導;

4月份:⑴檢查平潮、劉橋鎮重點企業;⑵與市質監局聯合對船舶修造、鋼結構企業逐個進行檢查,對船舶修造、鋼結構企業外包隊伍進行全面調查摸底,逐個外包隊收集填報安全狀況表;⑶分別在平潮、劉橋鎮召開船舶修造、鋼結構企業負責人及所在企業外包隊負責人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專題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并作業務輔導;⑷組織“五一”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

5月份:⑴檢查興東、興仁鎮重點企業;⑵與建管局聯合檢點建筑企業;

6月份:⑴檢查張芝山鎮、港區重點企業;對鋼絲繩企業進行逐個檢查;⑶召開鋼絲繩企業負責人會議,專題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并作業務輔導;⑷一次全市非煤礦山企業負責人會議,專題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7月份:

⑴檢查先鋒、川姜鎮重點企業;⑵與建管局聯合檢點建筑企業;

8月份:⑴檢查十總、東社鎮重點企業;⑵與建管局聯合檢點建筑企業;

9月份:⑴重點檢查騎岸、石港鎮重點企業;⑵對冶金企業進行重點檢查;⑶檢查金沙鎮城區部分餐飲、娛樂行業經營企業;

10月份:

⑴檢查二甲、五甲鎮重點企業;⑵對冶金企業進行重點-檢查;

11月份:⑴檢查三余鎮、環本農場重點企業;⑵與建管局聯合檢點建筑企業;

12月份:⑴檢查四安、西亭鎮重點企業;⑵檢查非煤礦山企業;⑶組織元旦前安全生產檢查,檢查開發區部分餐飲、娛樂行業經營企業;

(三)危化科檢查計劃

全年監管、執法、檢查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不少于300家(次),危化品零售單位檢查面不低于60%,處理違法行為不少于10次,發出《整改通知書》不少于50份,群眾來信來訪和舉報案件辦結率100%。

1月份:對七家煙花爆竹批發單位和部分煙花爆竹專賣店進行節前安全生產檢查;對三家危險化學品運輸公司進行安全檢查;對沒有停產、在正常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行節前安全檢查;檢查不少于20家。

2月份:繼續對全市七家煙花爆竹批發單位和部分煙花爆竹專賣店進行節前安全生產檢查;檢查不少于15家。

3月份:對復工的化工企業和危化品經營單位進行檢查;檢查不少于20家。

4月份: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普遍進行一次現場檢查,聘請專家按照《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現場安全檢查記錄》,逐項對照檢查并記錄檢查結果;檢查不少于22家。

5月份:對劇毒化學品使用企業進行檢查;檢查不少于30家。

6月份:對化工企業和危化品經營單位進行檢查;檢查不少于20家,并組織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7月份:組織相關單位,對化工企業進行夏季安全大檢查;檢查不少于40家。

8月份:對危化品經營單位(加油站、儲存企業、危化品批發單位和油漆店)進行檢查,檢查不少于35家。

9月份:對危化品經營單位(加油站、危化品批發單位和油漆店)進行檢查;檢查不少于35家。

10月份:同時對前一階段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復查,特別是對開出“整改通告書”的單位,進行重點檢查;檢查不少于30家。對有違法形為企業,進行行政處罰。

11月份:組織專家對危化品紅色重點企業和重點單位,進行第二次安全大檢查;檢查不少于20家。

12月份:結合冬季安全生產,對一般企業進行檢查;檢查不少于30家。同時做好臺帳、迎查、被考核的準備工作。

(三)宣教培訓管理科計劃

2009年宣教培訓管理科將以船舶鋼結構、機械制造行業為重點,突出特種作業人員、法人代表、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檢查,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全年將檢查企業不少于60家。

2月份:南通江華機械有限公司、南通美維機電有限公司、江蘇四方機械集團有限公司、南通星維油泵油嘴有限公司;

3月份:江源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市東源協力電器有限公司、南通華新環保設備工程有限公司、南通新三維棉業有限公司;

5月份:*市四安球墨鑄鐵有限公司、南通通達矽鋼沖壓有限公司、*市星光機械有限公司、南通海平電子有限公司、南通富華機電制造有限公司、南通金潤鋼管制造有限公司

6月份:*市金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南通恒信鑄鍛有限公司、*市金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南通藝普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南通虹波機械有限公司、南通四方冷熱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南通全通建筑機械有限公司;

7月份:*大通鋼業有限公司、*新聯電容器配件廠、南通閥門廠、*世發船舶機械有限公司、南通哈維斯特閥門有限公司、南通天茂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南通一品機械電子有限公司、南通滬航船舶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8月份:*市三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美亞熱電有限公司、*振華設備安裝集團有限公司、山姆機械制造(南通)有限公司、*興隆拉絲模具廠

9月份: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南通環宇鋼結構制造有限公司、江蘇韓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南通華耐特石墨設備有限公司、*市潤通銅業有限公司、*市錦峰船舶勞務有限公司、南通昌龍金屬構件有限公司、南通華鼎防腐材料有限公司、*市正岡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南通金德鋼結構有限公司、南通文匯重工有限公司、*市環宇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

10月份:南通蛟龍機械有限公司、南通長江設備安裝工程公司、南通吉爾達集團公司、*市通洋船務有限責任公司、南通江海電容器有限公司、*市新宇鋼結構有限公司、江蘇久泰電纜有限公司、南通蛟龍重工發展有限公司、江蘇格雷特起重機械有限公司、*華亞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南通博精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南通中瑞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11月份:*海通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南通堯盛鋼結構有限公司、南通華錚隆鋼業制造有限公司、南通吉爾達鈑焊有限公司、南通東德鋼業有限公司、南通吉爾達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市順祥鋼結構有限公司。

六、監管執法、檢查要求

1、各業務科室按照檢查計劃,根據全年工作安排和季節安全生產工作特點,靈活安排檢查;

2、進行安全檢查時至少要有兩個以上執法人員參加,必要時可與鎮安監所取得聯系共同開展檢查;

3、進行現場檢查時,檢查人員應當出示證件,認真做好檢查記錄(見附件),既要記錄存在的問題,又要提出整改的要求,對于存在的問題,能當場整改的責令當場整改,若不能當場整改的,應當下發限期整改指令書,責令其在期限內整改完畢;

4、現場監管執法中,如涉及多個執法主體的安監案件,應主動與相關部門聯系,密切配合,協調行動,發揮各個執法部門的整體合力,確保重大事故隱患得到及時消除或落實整改責任;

篇4

為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工作,加大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力度,突出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安全監管,明確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理念,確保轄區安全生產形勢平穩有序,依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和《關于印發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編制辦法的通知》的規定,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自覺踐行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和諧發展的理念,深化安全生產長效管理,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規范安全檢查行為,進一步促進轄區安全生產形勢的安全穩定。

二、工作目標

根據鎮安監站工作職責、檢查人員、檢查裝備等情況及轄區安全生產工作特點,重點突出對家庭經營加工場所、專業市場、建筑施工、蔬菜大棚、危險化學品、物業管理等重點領域的監督檢查。依法嚴肅查處轄區內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為案件,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有效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確保轄區安全發展的目標。

三、主要任務

20xx年度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主要任務:

一是突出對轄區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特別是加強家庭經營加工場所、專業市場、商場超市、建筑工地的安全監管,其次是針對蔬菜大棚住人及出租倉庫的安全監管。

二是加大對轄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

三是加強對轄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培訓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監督檢查力度。

四是開展對轄區內危險化學品、電梯的安全檢查,督促物業公司切實加強小區電梯的維保工作。

四、計劃安排

全年計劃安排監督檢查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共計1635家。(具體見附件一)

五、編制依據

(具體見附件二)

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要求

(具體見附件三)

七、績效考核

為全面規范監督管理行為,提高辦事效率,結合工作實際,對本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績效考核。考核內容為:

(一)監督檢查行為是否規范。檢查人員應當嚴格按照程序對企業進行安全檢查,每季度根據檢查人員程序是否合法、適用法律法規是否正確,進行考核。

(二)辦事效率是否提高。檢查人員應當按時按量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每季度根據檢查人員是否完成相應工作任務,進行考核。

(三)廉潔執法是否遵守。檢查人員應當遵守《xx法》和《安全生產監督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的規定,嚴禁在監督檢查活動中吃、拿、卡、要,保持安監站公正廉潔的執法形象,每季度對檢查人員廉潔執法情況開展考核。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計劃范文二

近期,蕭山等地發生多起“家庭生產經營加工場所”火災事故,傷亡多人。為深刻吸取教訓,有效遏止我鎮“家庭生產經營加工場所”各種消防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經鎮政府研究,決定在轄區內開展“家庭生產經營加工場所”專項整治,為此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深入開展消防宣傳,大力排查整治火災隱患,扎實推進我鎮消除安全生產工作,為創建“平安九堡”建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整治對象與標準

(一)整治對象:

各社區(村)轄區內居民住宅出租房、小型加工廠和家庭作坊等。

(二)整治標準:

1、住宿與生產、儲存部分(包括廚房)應采用實體磚墻進行有效分隔;不能實現有效分隔的,應采取措施將人員或生產、儲存部分搬離,實現完全分離;

2、住宿與生產、儲存部分必須分別設置獨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場所內的電氣線路應穿阻燃塑料管敷設,無亂拉亂接臨時電氣線路;

4、場所內應配置符合要求的滅火器、消防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器材應保持完好有效;

5、加強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嚴禁在車間、倉庫內吸煙、使用明火。

三、工作安排與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從2月下旬開始,到6月上旬結束,歷時3個半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24日—3月3日)。召開專項整治動員大會,通報情況,布置工作任務。同時各社區(村)成立專項整治工作小組,專題研究并制訂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加強整治工作的領導和落實,制訂切實可行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相關方案于3月3日前報送鎮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消安辦)。

(二)全面排摸檢查階段(3月4日—3月17日)。各社區(村)要迅速在轄區范圍內組織一次地毯式的大檢查,通過檢查掌握底數、掌握實情。在排查的基礎上,對排查出的隱患進行一次全面分析,列出重點,確定整改措施和工作重點。摸排檢查底數情況于3月17日前上報消安辦(相關報表見附件1)。

(三)集中整改階段(3月18日—5月18日)。各社區(村)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要根據轄區內“家庭經營加工”場所和住人蔬菜大棚排查匯總情況,明確整治責任人員,做到限期整改。對于首次排查出的隱患場所給予7日的整改期限,到期由檢查單位復查,整體改率不得低于場所數的80%;對多次上門整改無效的場所,由鎮消安辦牽頭組織相關部門督促整改,未完成整改的組織相關部門依法查處。(相關報表見附件2)。

(四)檢查驗收階段(5月19日—6月9日)。鎮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社區(村)的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排查工作不細致、整治走過場、工作不到位的單位將進行通報,同時將此項工作納入2014年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相關表格見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鎮政府成立以李作欽鎮長為組長,范清副書記、派出所長孔建銘、戚福水副鎮長為副組長,工商所長朱立群、派出所副所長倪建良、江干消防大隊參謀黃略、經發辦朱天水、綜治辦姜明、村鎮建設辦周珂為成員的“家庭生產經營加工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鎮消安辦內),由姜明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專項整治的日常工作及組織協調落實工作。

(二)明確職責,部門聯動。此次專項整治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督辦”的原則進行。各單位各部門要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密切配合,通力協作。管區民警、消防參謀要加強業務和技術指導,幫助和督促有關單位落實隱患整治措施。

(三)強化措施,全面整改。各社區(村)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檢查整治措施。采取各部門聯動,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一級監督一級”的工作責任機制,對整改難度大、牽涉面廣的“家庭經營加工”場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將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協調,研究對策措施,提出整改意見,限期予以整改。通過宣傳整改一批,通過檢查整改一批,通過整治拆除一批,確保隱患整改落到實處。同時建立整治工作專項檔案,制定長效管理措施,鞏固整治成果。

(四)廣泛宣傳,強化教育。各社區(村)各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各種渠道,深入宣傳“家庭生產經營加工場所”消防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廣泛發動群眾,營造人人關心、人人支持、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計劃范文三

20xx年度,我市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從8月份開始,到2013年2月結束。通過各級各類的共同努力,煙花爆竹經營、運輸、儲存等各環節的安全形勢得到明顯好轉。回顧這段時間的工作,感到在往年工作基礎上有五個“更加”的特點:工作思路更加成熟、計劃部署更加及時、宣傳形式更加多樣、工作措施更加有力、整治成效更加顯著,自煙花爆竹專項整治以來,我市煙花爆竹經營中未發生一起傷人亡人事故。現將近半年來的主要工作總結如下:

一、精心部署、明確職責

半年來,全市各有關部門切實把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當作是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緊落實,強化領導、精心部署、明確職責。一是召開會議協調。12月26日,市政府胡建國副市長組織召開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協調會,統一思想、研究措施、明確職責。12月27日,利用全省周巷片區非法經營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協調會在我市召開之際,積極學習借鑒嘉興、紹興等地和部分縣市近年來在煙花爆竹監管上的經驗做法,研究簽署煙花爆竹跨區域聯動執法制度,明確全市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思路。二是明確責任分工。全市各級通過協調會、動員會等多種形式和途徑,著力強化各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職責分工,通過層層簽訂責任狀,將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具體人頭,形成了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強化力量保障。從元旦至元宵前后,市政府協調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抽調12名業務骨干繼續進行集中辦公、聯合執法。各有關單位和部門積極建立健全聯絡員工作制度,明確一名工作聯絡員,專門聯系協調本地、本部門有關煙花爆竹專項整治的工作,確保了工作有人協調、有人負責。

二、輿論造勢、強化宣教

全市各級各類著力把宣傳教育作為專項整治活動的首要環節來抓緊抓實,想點子、出實招,取得了顯著成效。一是依托輿論媒體宣教。在《慈溪日報》、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市內主要新聞媒體上開設專版專欄,系統闡釋專項整治工作的目的意義、主要目標和任務;運用車載流動廣播走街串巷輪番宣傳;印刷宣傳單分發到各基層單位和經營戶手中,講明非法儲存、無證經營、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危害性。二是分片分批組織宣教。9月份,在全市范圍內分片分批組織煙花爆竹業主會議,通過以會代訓形式,積極做好經營戶的思想工作。三是部門單位各出實招宣教。各鎮(街道)結合地方實際,積極開展多樣化、個性化的宣傳發動工作。在元旦、春節和婚慶相對集中期間,各地在煙花銷售主要路段設置廣告牌、橫幅等;周巷、觀海衛、龍山、新浦、逍林、天元等鎮召集轄區內經營戶召開業主座談會;觀海衛鎮在鎮網站上專門開設煙花爆竹教育宣傳片;新浦鎮新開設鎮級煙花爆竹違法行為舉報電話。通過全市各級全方位、多角度的大勢宣傳報道,群眾的認識程度提高了、參與整治的主動性上揚了,專項整治的效果出現了。據統計,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全市共投入宣傳經費15萬元,刊登《慈溪日報》專版2期,播放電視(電臺)50天次,分發宣傳單5000份,召開專題培訓會議3次,參會受訓經營戶700人次。

三、搞好規范、全面整治

在專項整治工作過程中,各級始終堅持把規范性工作做為基礎工作來抓。一是完善零售經營違法行為記分管理。去年10月份,組織專家、業內人士等對《XX市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進行了重新修訂,在違法行為種類、記分力度方面進行了完善提高。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以來,全市有3家煙花店因違規行為被記滿12分重新參加安全知識學習和考試。二是規范零售點硬件設施。因門面標識年久失修和受臺風影響,全市零售點大范圍出現門面破損,針對這種情況,積極發動各地對煙花爆竹零售門面進行巡查完善。結合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四個統一”的要求,指導和督促各地及經營戶對門面標識、專柜經營、安全制度、滅火器材等做了進一步規范。三是依法開展許可。采取許可證新批以市局為主、到期經營戶的換證以“各地為主、市里配合”、另外3個執法委托的鎮自行實施的方式,對全市申報的18家新批和112家換證單位開展了現場考核和許可證換發工作。專項整治期間,共有14家新批單位符合條件獲批、4家不符合予以退回;2家換證單位自行放棄、4家不符合條件不予換證。

四、強化監管、著力打非

集中整治期間,各級領導親自帶隊外出巡查,深入基層督查,步入一線抽查。一是在元旦之后,市煙花爆竹整治辦分組分片開展督查巡查,共對全市14個鎮、5個街道進行了一次全面巡查執法,尤其是對重點鎮進行了多次反復巡查,許多同志夜以繼日,放棄節假日休息時間甚至除夕夜與親人團聚的時間,及時查處了非法經營、儲存、無證無照、異地經營等行為,二是大力宣傳《XX市煙花爆竹市民舉報獎勵辦法》,積極發動群眾檢舉違法違規行為。同時延伸工作網絡,發文要求各地發動村、居委等基層組織,對涉嫌非法儲存的民宅、閑置廠房等,開展定期或不定期排摸,及時、準確掌握非法運輸、非法經營、非法儲存動向。三是對省局暗訪中查出的問題及時整改并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處罰。省局年初對我市周巷片煙花爆竹市場經營情況進行了二次暗訪,在肯定工作成績的同時也查到了異地經營和異地存放的違法行為,我局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查處,并對當時人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據統計,自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以來,全市共組織檢查60余次,出動工作人員500余人次;市級共查處舉報案件34起,取締非法儲存窩點20個,查扣非法煙花爆竹3307件,發放舉報獎勵3萬余元;處罰行政相對人33個,18起按簡易程序當場處罰,15起按一般程序進入立案處罰(其中1起涉案數量較大的已移交公安查處),另有2起案子正在調查取證。通過嚴打嚴治,極大地震懾了煙花爆竹非法經營行為。執法人員在執法中,做到文明執法,嚴寬相濟。20xx年專項整治以來,共立案查處130余起,無一起被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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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 “安全生產月”活動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是: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突出“關愛生命、安全發展”活動主題,突出“百日安全督查專項行動”工作要求,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落實隱患治理的各項措施,規范單位內部各項安全生產行為,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維護本系統的新形象,確保一方平安。

一、開展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提升安全生產意識

1、召開由各基層單位安全責任人參加的“安全生產月”活動的動員大會,傳達有關市、區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工作文件的精神。

2、以“安全生產月”為工作重點,以《安全責任書》為抓手,進一步強化責任制的落實,做到“安全生產月”工作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

3、要求各基層單位相應對下屬部門科室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目標,落實責任,逐級落實安全責任體系和組織網絡,做好與職工簽訂《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承諾書》,真正使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基層每個角落,不留空白點。

二、抓好安全生產工作落實,營造“安全生產宣傳月”氛圍

1、思想落實,要求各基層單位大力做好宣傳工作,張貼宣傳畫,懸掛安全宣傳橫幅,舉行《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新《消防法》的宣傳和培訓,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的責任和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2、建立健全各項安全規范及各類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安全機構正常運轉,專、兼職安全人員工作到位,建立有效安全生產網絡。

3、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單位舉辦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法》的學習,觀看安全生產vcd資料片,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大力營造“治理隱患、防范事故”的氛圍。

三、強化安全檢查力度,加大對重點部門的現場監督檢查

要求各基層單位要按照“查隱患、明責任、抓基礎、保安全”為目標,立即組織力量,制定檢查方案,開展一次深入、徹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我局也將在宣傳月內組織由局領導帶隊的安全生產情況復查和抽查。檢查的重點是:

1、加強對生產設施、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管道、特種設備、電梯、電器線路、高低壓變配電系統的檢查,確保生產設施、設備時刻處于正常運轉狀態。

2、加強對出租房屋、人員密集場所、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檢查,確保各類消防設備、設施齊全,安全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系統按規定設置,消防通道保持暢通。

3、有建筑工地的單位加強對建筑施工工地、民工宿舍的督查,杜絕違章、違規、違法事件發生,消除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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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總結:

1.制定中心年度工作規劃。按照集團公司安全環保1號文件精神,結合中心實際,從人身、行車、設備、客運、貨運、承包商等19方面制定年度工作規劃,明確工作任務并嚴格落實。

2.建立健全安全環保管理制度。按照集團公司安全環保有關制度,結合中心實際,制定了《安全生產會議管理辦法》、《應急救援管理辦法》、《雙休及節假日值班管理辦法》、《現場安全環保檢查管理辦法》等8項制度,規范日常安全工作。

3.組織召開安全環保管理工作協調聯絡會。為有效開展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中心組織神朔鐵路公司、機務分公司、神燕公司召開安全環保管理工作協調聯絡會,建立安全環保管理工作聯絡機制,提高安全監察工作效率。

4.組織人員參加集團公司春季安全大檢查、防洪專項檢查活動,認真細致查找現場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同時,按照集團公司《現場安全環保檢查管理辦法》,中心扎實開展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共發現隱患問題28項,并對隱患問題整改落實情況持續進行跟蹤。

5.加強高風險作業安全管控。中心在全面排查和梳理管轄范圍內高風險作業的基礎上,確定了專業安全管控重點項目,其中車務重點管控項目18項,工務重點管控項目18項,并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確保高風險作業受控。

6.扎實開展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工作。按照集團公司《關于開展2020年上半年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全面梳理各項工作任務,按照風險矩陣分析法,辨識出危險源4項,其中中風險危險源3項、低風險危險源1項,并對危險源逐項制定執行標準和管控措施。

7.扎實開展六月“安全月”活動。按照集團公司六月“安全月”活動方案,中心結合實際,制定六月“安全月”活動保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并對各項安全工作逐項推進落實。

8.扎實做好旅客列車開行及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旅客列車開行前,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對旅客實名制進站上車、站場封堵、“三品”查堵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檢查;二是疫情期間對各單位疫情防控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檢查,做到外防輸入,內防反彈。

9.為推進燕家塔大煤臺的開通進度,6月10日,中心安排專業監察對大煤臺設備消缺整改情況及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檢查和驗收,為大煤炭的順利開通打好基礎。

10.認真落實值班值守工作。按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中心制定年度值班排班表并嚴格落實值班制度,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夠及時趕赴現場進行調查、處理和分析。

11.按照績效考核工作要求,中心結合實際,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神木北安全監察與應急救援中心績效考核指標,為開展績效考核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夯實基礎。

12.按照應急管理工作要求,5月27日組織人員參加機務分公司車輛起復救援演練,6月1日組織人員參加府谷站旅客列車開行演練,6月17日組織人員參加集團公司防洪綜合應急救援演練,及時發現和糾正現場演練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為提高現場應急處置能力打好基礎。

二、2020年下半年工作計劃:

1.繼續完善各類安全管理制度。按照適宜性、可操作性的原則,結合中心實際,對集團公司各類安全環保制度辦法進行細化,明確責任、嚴格落實,確保各類制度辦法落到實處。

2.加強現場安全監督檢查。一是按照《現場安全環保檢查管管理辦法》,嚴格落實檢查量化指標要求開展現場監督檢查工作;二是開展專項檢查前,制定檢查計劃及檢查清單,按照清單對各單位實施檢查,提高檢查效果。

3.扎實開展各類安全活動。按照集團公司三個安全百日、風險管控年、標準化建設鞏固提升年、安全環保三年整治計劃等活動要求,扎實開展各類安全活動,并定期對各單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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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強化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監察執法工作,有效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街道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資源和監管對象特點,特制定__街道__年度安全生產監督執法檢查計劃。

(一)依法行政。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關于安全生產監督的管理主要職責,編制并實施執法計劃,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廉潔執法、文明執法,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

(二) 實事求是。依據監管對象的實際情況確定執法檢查的對象與次數。

(三)統籌兼顧。根據行政執法權限、人力資源、技術裝備和經費保障等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突出重點行業,兼顧其他行業;突出重點對象,兼顧其他對象;突出重點時段,兼顧平常時期。

(一)根據各行業、領域的不同特點和企業的安全狀況分級等級,合理確定各行業企業的監督檢查覆蓋率。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半年內每家檢查不少于1次;危險化學品領域的持證單位(持有安監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的檢查頻次為每年不少于1次;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的檢查頻次為每季度不少于1次;建筑單位、消防重點單位、交通運輸企業年內每家檢查不少于2次; C級及以下企業的檢查頻次為每半年不少于1次,B級企業的檢查頻次為每年不少于1次,A級企業的檢查頻次為每年抽查覆蓋率不少于40%。

(二)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及其基本情況合理安排對其監督檢查次數。對以下生產經營單位適當增加監督檢查次數: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有新建、改建、擴建和資源整合項目的;生產經營規模較大的。

(三)對于群眾舉報、媒體曝光、有關部門移送等與生產經營現場安全有關的案件,及時進行調查核實。

(1)高危企業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申領情況;

(2)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實;

(3)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否依法設置(或者依法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有效履行職責;

(4)是否按照有關規定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考核、取證以及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情況;

(6)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三同時”規定的落實情況;

(7)是否使用國家禁用的工藝、設備;

(8)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情況;

(9)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和監控情況; 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情況;

(10)安全設備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和正常運轉情況;

(11)作業票證執行情況;

(12) 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定佩戴和使用情況。

(13)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

(14)危險作業現場安全管理情況;

(15) 對有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管理情況;

(16)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情況;

(17)按照有關規定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的情況;

(18)勞動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條件, 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 情況,職業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實是否到位,職業衛生教育培訓情況,職業危害申報及告知情況;

(19)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

(20)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條件。

1、工作要求。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節日前以及上級統一部署的安全大檢查,由街道安委會統一組織安排。其他檢查的具體時間由各行業、領域的分管部門按監督執法檢查的總體安排自行確定。

2、程序要求。所有監督執法檢查均建立原始工作臺帳,并做好相關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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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劃適用于對縣區域內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下同)生產單位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二、監督檢查計劃的制定

檢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和《省食品安全日常監督檢查指南》

監督檢查對象:縣區域內食品生產企業、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監督檢查頻次的確定:根據市局食品生產監管工作要點的要求,我局食品生產安全監管實施分類分級監管制度,將按照不同監管要求分為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兩類開展監督檢查;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等級分為A、B、C三級食品監管,小作坊實施四級監管,確定不同的年度檢查頻次。要求A級(高風險等級食品)年度巡查頻次不得少于四次、B級(中風險等級食品)年度巡查頻次不得少于三次、C級(低風險等級食品)年度巡查頻次不得少于二次。

檢查人員:由縣局和檢查對象所在地轄區食藥監管所工作人員組成。檢查實行組長負責制,檢查人員應當對所承擔的檢查內容負責。

三、監督檢查計劃工作安排

(一)年度日常檢查計劃安排

食品生產獲證企業檢查計劃安排見附表1。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檢查計劃安排見附表2。

(二)臨時安排檢查

縣局、各食藥監管所可根據消費者投訴舉報、上級工作安排以及行政執法的需要開展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現場檢查的主要內容:

1.是否具有主體資格;

2.生產場所是否符合要求;

3.設施設備是否符合要求;

4.從業人員是否符合要求;

5.索證索票、原輔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6.食品添加劑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7.成品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8.是否建立并規范公開食品安全的相關制度和規定;

(二)做好檢查記錄

不論是否發現違法情況,均應當場填寫《食品生產企業及小作坊巡查記錄》。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及時與檢查對象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注意對檢查情況進行證據留存,必要時,可采取抽樣檢驗、先行登記保存或者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

(三)匯總檢查情況

檢查結束后,檢查人員可要求檢查對象回避,核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匯總檢查情況,討論確定檢查意見。必要時,可將匯總情況向檢查對象通報。

(四)整理歸檔

檢查結束后,檢查人員應將檢查和跟蹤檢查中形成的材料,一并歸入檢查對象日常監督檢查檔案。

(五)問題處理

1.責令整改

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需要進行整改或者監督指導的,應及時制作責令改正通知書或者監督指導意見書。能立即整改的,應當場制作并送達責令改正通知書,監督檢查對象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在3個工作日內制作并送達責令改正通知書,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時限,并在整改時限屆滿后15日內實施跟蹤檢查,督促檢查對象完成整改,并填寫《回訪記錄》。

2.抽樣檢驗

檢查發現的問題可能涉及食品質量的,檢查人員應采取抽樣檢驗的方式,對食品質量是否符合標準進行判定。檢查發現的問題涉及既往生產的產品,檢查人員應充分考慮該問題對既往產品的影響,并采取相應措施。

3.情況通報

檢查對象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涉及在審項目的,檢查單位應及時將相關情況通報相關審查單位。

4.移交查處

涉嫌違法需要予以行政處罰的,應當制作檢查筆錄,及時固定有關證據,在檢查結束3個工作日內經檢查人員所在機構負責人批準,移交稽查機構依法查處。

5.風險研判信息提供

檢查發現的問題涉及食品安全風險的,應當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研判例會制度》要求,及時提供風險研判信息。

6.其他處理

現場檢查結束后,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檢查單位在后續監管中可綜合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檢查對象加強產品自檢,或者要求檢查對象將產品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

(2)列為重點監管名單,增加監督檢查(突擊檢查)頻次或者增加抽樣檢驗次數;

(3)要求檢查對象定期匯報質量管理情況;

(4)約談負責人;

(5)視情形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6)納入食品安全“黑名單”;

(7)建議檢查對象主動召回或者責令召回相關產品。

五、檢查工作紀律

在實施監督檢查過程中,檢查人員應當尊重檢查對象的權利,保護商業秘密,恪守法治、廉潔、公正、客觀的原則,嚴格遵守檢查紀律,做到監督檢查“十不準”:

(一)不準未經批準實施監督檢查;

(二)不準無法定依據實施監督檢查;

(三)不準未出示行政執法證件或者單人實施監督檢查;

(四)不準參加與自己有利害關系的監督檢查;

(五)不準隱瞞、包庇、袒護、縱容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

(六)不準向檢查對象通風報信、泄露檢查計劃;

(七)不準未按要求著執法服裝實施監督檢查;

(八)不準對檢查對象態度蠻橫、言語粗暴、挾私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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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執法監察機構人員、裝備現狀

監察中隊與鎮安監辦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實際在崗執法人員3名。

數碼照相機、錄音筆等執法裝備1套,配備執法車輛1輛(白色桑塔納魯JAJ137)。

二、執法工作日測算

(一)總法定工作日:750天

國家法定工作日=全年總天數-雙休日-法定節假日=365-52×2-11=250天

其中:①全年總天數365天;

②雙休日=52周×2天/周=104天;

③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節等共計11天法定假日。

總法定工作日=國家法定工作日×行政執法人員總數

=250×3=750天

(二)其他執法工作日:196天

1、安全生產舉報查處:15天

全年預計5件,每件平均1天,每件3人。占用工作日:

1×5×3=15天

2、參與村及有關部門、上級安全監管執法機關組織的安全生產執法行動:92天

春節、國慶等節日期間督查6天,每天2人;上級組織的執法行動全年預計4次,每次2人,鎮共有40個村,每天4個村。占用工作日:6×2+4×2×0.25×40=92天

3、開展機動執法:80天

全年預計開展診斷式檢查等機動執法2次,每次2人,每個村0.5天,共40個村。占用工作日:2×2×0.5×40=80天

4、上級安全監管機關安排的工作任務:9天

全年預計2次,每次3人,每次1.5天。占用工作日:2×3×1.5=9天

(三)非執法工作日:331天

1、學習、培訓、考核、會議:141天

①學習:87天

每周五半天學習(含機關政治業務學習、處理日常工作),全年計26天,每天3人;執法人員每年再培訓時間3天,每天3人。占用工作日:(26+3)×3=87天

②考核:12天

區政府安委會考核4天,每天3人;占用工作日:4×3=12天

③會議:42天

其中:①安全月2天;每天3人;年初安全生產會議3天;每天3人;視頻會議3天;每天3人;執法工作會,預計2次,每次2天,每次3人;執法競賽,預計1次,每次2天,每次3人。占用工作日:2×3+3×3+3×3+2×2×3+2×1×3=42天

2、病假、事假:15天

預計每人5天,共3人。占用工作日:5×3=15天

3、檢查指導村執法監察工作:120天

預計每個村1天,每天3人,共40個村。

占用工作日:1×3×40=120天

4、公務員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25天

根據工作年限休假標準,監察大隊3人合計休假25天。

5、參加黨群活動:30天

全年預計10天,每天3人占用工作日為:10×3=30天

(四)執法檢查工作日:223天

執法檢查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750-196-331=223天

1、重點監管企業執法工作日:153天

(1)按照分級管理原則,重點監管企業共52家。依據ABC分類,A類企業31家,B類企業19家,C類企業2家。按照A、B類企業每年檢查1~2次,C類企業每年檢查3次要求,累計檢查75次。每天3人檢查2家。占用工作日:75÷2×3=112.5天約為113天

(2)按照往年檢查情況測算,約80%的企業下達《責令改正指令書》,則到期復查數為75×80%=60家。每天2人復查3家。占用工作日:60÷3×2=40天

2、專項執法檢查工作日:60天

(1)按照省市區要求,全年共開展6次專項執法檢查活動,涉及轄區內企業的共5次專項行動,計劃每次專項行動占用3天,每天3人。占用工作日:5×3×3=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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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政府07年33號明電的規定,分局組織召開2008年第四季度煤礦安全監管監察聯席會議,旨在通報今年前三個季度的工作,總結經驗,汲取教訓,振奮精神,團結一致,共商對策,更加扎實地抓好煤礦隱患排查、瓦斯治理、安全高效礦井建設及近期的各項工作,控制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全面實現今年的工作計劃和目標。前面,我們共同傳達學習了國家安委辦《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和省政府關于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的《會議紀要》,部分市縣監管部門和企業交流了瓦斯治理的經驗。

下面,我代表分局作一發言。

一、今年1-9月區域煤礦安全及監管監察工作的基本情況

(一)煤礦事故情況

10月份已發生事故6起,死亡7人(xxxx市招勛三煤礦發生頂板事故死亡2人,xx縣青山煤礦發生運輸事故死亡1人,xx市紅旗煤礦發生頂板事故死亡1人,xx(xx煤礦)北井發生頂板事故死亡1人,xx市黑石溪二煤礦發生頂板事故死亡1人,xx電集團公司金剛煤礦發生頂板事故死亡1人)。

(二)今年煤礦事故的主要特點

3、從考核煤礦安全整體水平的百萬噸死亡率來看,仍大大高于全國、全省水平,特別是xx、xx市煤礦事故百萬噸死亡率還很高。區域煤礦的安全生產形勢仍然十分嚴峻,煤礦的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還亟待增強和提升,還遠沒有達到可防可控的程度,抓好區域煤礦安全及監管監察工作仍任重道遠,需要經過我們艱苦長期努力。

4、出現了今年第一起瓦斯事故。達縣新橋煤礦8月6日發生水倉掘進工作面瓦斯窒息事故,死亡2人。該起事故死亡人數盡管只有2人,但從事故發生的原因看,其事故教訓值得認真總結。一是礦井沒有按《加強小煤礦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設置專門通風瓦斯管理機構、配備專職人員;二是礦井采空區沒有按照規定標準封閉嚴實,倒風季節導致采空區有毒有害氣體進入礦井作業區(xx富源煤礦曾發生過該類事故致死六人);三是向掘進面供風的局扇安設位置不當,將進入礦井的采空區廢風送入掘進工作面;四是礦井瓦斯監控系統不完善,沒有在該掘進面和局扇安裝點設置瓦斯探頭,起到自動報警監控作用;五是現場安全管理失控,瓦斯檢查空班漏檢,現場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沒有及時發現并消除掘進面瓦斯積聚的事故隱患;六是作業人員在停開局扇情況下仍冒險進入作業點作業;七是從事故發生的整個過程看,上至業主、礦長,下至作業人員,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都表現出了低瓦斯礦井從業人員對通風瓦斯管理工作的蔑視,這是最嚴重的、最危險的隱患。

(三)1-9月分局監察工作的主要情況

1、累計監察各類煤礦459礦次(已大大超過全年三項監察計劃數),其中國有重點煤礦44礦次、國有地方煤礦16礦次、鄉鎮煤礦399礦次。

3、查處煤礦事故40起,結案37起,建議給

予黨紀政紀處分6人,移送追究刑事責任3人。

二、區域煤礦安全生產及監管監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煤礦在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1、技術管理力量缺乏

大部分煤礦沒有按《加強小煤礦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配備煤礦礦長和分管安全、生產、機電的副礦長及煤礦技術負責人,以及采掘、通風、機電運輸和地質測量方面的工程技術人員,使煤礦的主要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工作無法落實;

2、采掘部署不正規,“兩改”進展緩慢

(1)部分礦井重采輕掘、掘進單進水平低、采掘關系失調,安全生產秩序不正常(仍實行前進式開采);

(2)大部分礦井采煤工作面仍使用木支柱、金屬磨擦支柱,主要運輸、回風大巷沒有布置在巖石中,且采用裸巷、木支架、磨擦支柱、碹石支護等原始形式和方式的較多。在對巷道進行維護時,沒有制訂和落實管理維護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致頂板事故多發;

(3)溜煤眼和急傾斜人行上山的管理不到位,設計溜煤眼時沒有防止堵塞和處理堵塞的安全技術措施,管理措施上沒有嚴禁人員私自進入

溜煤眼的規定和措施,急傾斜人行上山沒有可靠的防墜措施或堅持偽傾斜布置,致溜煤眼和墜落事故多發;

3、“一通三防”工作不到位

(1)大部分礦井沒有專門設置“一通三防”管理機構并配備人員,通風瓦斯管理工作不落實,達縣新橋煤礦瓦斯事故發生的教訓值得區域煤礦特別是絕大部分低瓦斯礦井認真汲取;

(2)部分高瓦斯和煤與瓦斯區域性防突工作不落實,礦井“抽、采”或“抽、掘”失衡,瓦斯預抽達不到抽采指標的規定安排掘采作業,部分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沒有制定和落實確保瓦斯抽采達到國家規定指標的監管措施;落實局部防突的“四位一體”措施不到位,進行瓦斯預抽后沒有進行效果檢驗便安排生產,作業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實行不嚴格等;

(3)部分開采突出礦井同一突出煤層的礦井,遲遲沒有按規定落實“四位一體”防突措施或申請進行突出危險性鑒定;

(4)礦井“一通三防”管理不到位,沒有定期測風調風,未按質量標準要求設置通風構筑物和設施,礦井主要通風構筑物質量差,個別礦井采區仍使用風簾控風,施工煤層上山局部通風管理不嚴格;煤礦用安全儀器儀表(風表、瓦檢儀、各種傳感器、自救器等)沒有定期送檢和維護;不經審查批準擅自增加采掘工作面,造成通風系統混亂和“三超”等;

(5)未按規定建設井下瓦斯和安全監控系統,井下探頭和傳感器數量不足,設置位置不當,且沒有定期校正,風電、瓦斯電斷電閉鎖裝置不可靠;

(6)與相鄰礦井、采空區貫通,實測礦井總進風與總回風差距很大,礦井通風系統不獨立、不可靠,個別礦井主要通風上山斷面極小,礦井通風阻力大、總風量不夠;

4、機電設備管理不到位

(1)未按《煤礦安全規程》和相關規定選用符合各類礦井井下使用要求的電器設備,并定期整定、校驗,井下仍存在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個別礦井擅自甩開井下漏電保護安全裝置;

(2)提升斜坡的安全保護裝置(特別是跑車防護裝置)不完善或不能正常運行,斜坡提升用連接裝置未定期作抗拉試驗,且與平巷用連接裝置混用;斜坡提升管理不到位,提升時井底車場所作業人員未進入躲身洞,部分煤礦井底車場躲身洞位置不當;部分煤礦使用的斜坡運輸車輛無“ma”標志;

5、排水方面存在缺陷

個別煤礦主要排水設備缺檢修水泵,主要排水管路無備用,有的沒有并聯運行;

6、放炮管理不到位

(1)個別煤礦放炮人員配備不足,采用流動放炮形式進行井下放炮作業;

(2)井下放炮作業后,沒有按規程規定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并及時處理;

(3)井下違章用放炮器作導通檢查,違章使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爆破器材,井下放炮母線仍使用鐵芯線且固定鋪設;

7、其它方面存在的問題

(1)被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責令停產整頓的煤礦,按446號令的規定落實現場監管不力;

(2)改擴建煤礦擅自增加井口(系統)、沒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計劃、擅自修改設計、邊建設邊生產、不按設計工期組織施工等;

(3)部分縣仍存在非法煤礦、非法生產的現象,個別地方甚至非法開采發生事故;

(4)部分煤礦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仍存在重生產輕安全、重效益輕投入等問題。

(二)在監管監察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

1、安全監管力量不足,難以適應日益繁重的煤礦安全監管工作需要。

(1)個別縣區仍沒有按省政府規

定落實安全執法隊伍和人員,個別產煤縣安全執法隊伍中配備的專門負責煤礦安全監管的人員比例達不到省局規定的50以上,且部分人員沒有經過系統的煤礦安全業務和行政執法知識培訓,業務水平和能力不能適應監管監察工作的需要;

(2)個別縣區沒有嚴格按省政府規定落實煤礦駐礦監管的制度,沒有切實解決好駐礦監管員的津補貼、補助、待遇和為其履行職責進行培訓、購置安全裝備、解決車輛費用等,駐礦安監員待遇低、素質不高、隊伍不穩、不能正常履行職責。

部分縣駐礦安監員工作定位不準,沒有將主要職責放在代表縣監管部門監督煤礦按審批同意的采掘面和入井作業人數組織生產、防止煤礦越界開采、禁止煤礦擅自增加井口(系統)的等非法違法生產的關鍵上來,個別煤礦仍有非法生產情形,而駐礦監管人員競熟視無睹,使駐礦監管制度流于形式,沒有發揮應有作用。

2、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工作亟待改進和加強

(1)個別縣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煤礦安全的政策措施態度不堅決、工作不徹底。工作中考慮本地的基礎條件、利益、關系較多,對執行上級政策措施打折扣,致煤礦安全生產條件和管理水平改善提升不大、不快,與先進地區的差距甚至逾來逾遠。如在實行煤礦采掘工作面審核、入井人數核定公示方面,個別縣區監管部門把關不嚴,出現了煤礦報多少審多少,有的礦井批準了十多個掘進面;

(2)“執法不嚴、工作不實”問題仍然存在。許多問題和隱患不是沒有發現,而是發現后沒有及時處理。一些同志存在著一些思想顧慮,遇到困難縮手縮腳,不敢碰硬;對一些重大隱患和問題,雖然也采取了執法措施,下達了限期整改、停產整頓等指令,但是沒有跟蹤落實,致使一些隱患長期得不到有效整治,出現同一隱患在同一礦井多次重復甚至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怪圈”。

3、監管監察“合力”亟待增強。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與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聯合執法機制尚需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對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的監管工作督促檢查不夠,發揮基層監管力量抓面、煤監機構抓點、攻堅、破難的作用不夠,個別基層監管部門對煤礦監管乏力,甚至還有為煤礦說情的情況。

4、對中介服務機構缺乏有效監管。部分中介服務機構重收費、輕服務,沒有認真履行維護管理職責,部分中介機構為收費,幫煤礦說話,不惜造假作假,已影響了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的正常推進。如投入巨額資金建設的煤礦瓦斯監控系統、各級瓦斯監控平臺,由于管理維護不到位,使部分礦井瓦斯監控系統幾乎癱瘓,不能正常發揮作用,大部分監控平臺正常上線率僅30左右。

5、對煤礦的工作指導不夠。一方面煤礦安全要求越來越高、越來越嚴,二方面煤礦基本的安全技術管理力量缺乏,短期內又無法從根本上改變,二者反差很大。煤礦安全監察部門對煤礦的宣傳教育和技術指導服務亟待改進和加強,以暫時彌補煤礦技術管理力量嚴重缺失的不足。

6、據部分縣煤礦安全日常監管和執法工作情況看,還普遍存在下列問題

(1)行政執法工作亟待規范。一是使用執法文書不規范,應使用的執法文書沒有使用,如個別處罰案件缺現場檢查筆錄,普遍缺復查意見書、立案決定書、調查取證等;二是現場檢查筆錄制作不規范,礦井基本情況描述不細,隱患沒有盡可能地定量描述,大量使用風量較弱、支護差、監控系統不完善等語言;三是現場處理缺乏針對性,個別隱患現場處理決定不當,如停止使用、停止作業、立即封閉等,應從服務、指導和便于煤礦實施的角度增強針對性;四

是行政處罰的實施情況及隱患整改情況沒有閉合,處罰執行依據未存檔,隱患整改情況沒有及時復查和處理(罰);五是對應予處罰的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沒有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罰,如對部分地區礦井通風系統不獨立沒有按重大隱患查處,對沒有嚴格執行瓦斯檢查制度、不按作業規程管理頂幫、沒有防塵設施、特種作業人員配備不齊(無證上崗)、安全儀器儀表未定期送檢、作業現場安全設施不齊全(運行不正常)等沒有嚴格按相關法規處罰(理),對擅自增加井口(系統)、開采保安煤柱、越界開采等沒有按相關規定處理處罰、移送關閉等;六是選用行政處罰的依據不當等。

(2)檢查煤礦礦次雖多,但執法效果較差,特別是促進煤礦按期整改隱患的機制未形成,致同類隱患重復出現,我們曾調閱了某縣對一煤礦的檢查記錄(文書),發現各級監管監察機構、部門每年到礦檢查達數十次之多,但每次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都基本相同,長期下去不但將有損監管監察執法機構的執行力,而且嚴格要求屬失職瀆職行為(關鍵時候將成為執法不到位的證據),必須徹底加以改變。

三、下步工作意見

四季度是全年工作的重點,也是歷年工作的難點,我們要按省局部署,采取扎實有效措施遏制事故,全面抓好煤礦安全及監管監察工作。結合區域煤礦安全工作實際,要切實抓好以下工作重點。

(一)抓好煤與瓦斯突出災害的防治

今年以來,省內宜賓、樂山等地連續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僅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就已發生二起,特別是一些之前沒有瓦斯動力現象和從未發生過突出的高瓦斯礦井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其深刻教訓值得認真

汲取。為此,省局專門下發了《防治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緊急通知》對該項工作提出了明確、嚴格的要求,分局與市縣監管部門共同研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并發了文件,我們要共同督促煤礦抓好落實。

1、進一步落實防突工作責任落實。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建立專門管理工作機構和專業防突實施隊伍。防突專門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必須取得由有資格的培訓機構培訓合格的安全管理資格證持證上崗;專門防突實施隊伍操作人員是煤礦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由有資格的培訓機構培訓合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上述人員必須嚴格按《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實施“四位一體”防突措施,凡一個環節不落實或不到位,嚴禁組織生產。

煤礦業主和礦長必須全力支持并督促檢查防突機構和防突人員的工作,既要賦予其保障實施職責的權力,如停產權、撤人權等,又要督促工作到位,堅決防止“麻痹大意”、“應付了事”和“走過場”。

2、嚴格實施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交換圖制度,確保“抽掘采”平衡。所有礦井從十月一日起要嚴格按省局規定分類實施交換圖制度,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如實繪制采掘工程平面圖、礦井瓦斯地質圖、通風系統圖、監測監控系統圖、瓦斯抽采系統布置圖和瓦斯超限斷電控制圖并及時上報和交換。

3、凡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都必須納入市、縣貫徹執行“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十二字方針和“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監管到位”工作體系建設示范礦井,實施重點監管。

4、完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區域性防突措施。有條件開采保護層的必須首先開采保護層,無條件的,優先選擇布置超前巖巷,對突出煤層實施穿層鉆孔網格預抽等區域性防突措施,突出煤層瓦斯預抽達到國家標準各企業標準后方可進入煤巷施工。

5、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縣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應建立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防突監管制度,規范定期和動態檢查煤礦采取突出危險性預測、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安全防護措施等“四位一體”綜合防治突出措施的行為,對措施制訂、實施、修改、完善、創新和效果檢查的責任體系建設情況進行科學管理,督促煤礦嚴格實施“四位一體”防突措施。

6、必須嚴格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鑒定工作。凡xx山礦區開采k1煤層的礦井,一是在今年底前,必須按規定申請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突出危險性鑒定,二是直接申報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認定為突出礦井。逾期既不申請鑒定又不申報認定的,堅決停止生產、作業。對應該鑒定而沒有鑒定的礦井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將從嚴追究有關政府及部門的監管責任;對煤礦應該申請鑒定而不申請鑒定導致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發生的,一律按蓄意違章指揮追究責任。

我們必須向煤礦講清楚:一是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機理十分復雜,xx縣雙岔河煤礦的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發生在820米,超過原認可的始突標高200余米,今年汶川地震后省內煤礦發生突出又出現了許多不可預計的因素,切不要等到發生了事故再去“后悔”和“采取措施”;二是根據近期發生的一些突出事故來看,部分煤礦不是先有動力現象再發生突出,而是突然發生突出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甚至關閉礦井,加之許多煤礦根本沒有可靠的地質資料,故提前采取措施抓好“預防”是完全正確和主動的唯一辦法;三是一個小型煤礦實施“四位一體”防實措施的投入也就是數十萬元/年,瓦斯抽采是高瓦斯以上礦井都必須建立的,瓦斯抽出來還可以利用,每年花數十萬元買到“平安”是值得的,也是應該的。相信煤礦在明白相關規定和道理后,會主動做好鑒定和防突工作的。

(二)堅決抓好煤礦瓦斯治理

一是要全面把握“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監管到位”十六字工作體系的基本內涵和要求。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體系”是對瓦斯治理工作的總結和深化,既是經驗總結也是工作要求,強化現場管理是瓦斯治理的根本,完善通風系統是瓦斯治理的基礎,有效的監測監控系統是防止瓦斯事故的重要保障,強化瓦斯抽采是瓦斯治理的根本措施,四個方面缺一不可,必須全面貫徹落實。我們一定要積極組織監管監察人員并督促煤礦主要負責人,認真學習,深入研討,全面把握體系內容、標準,更好地貫徹實施。

二是要督促煤礦優化生產布局,合理組織生產,為瓦斯治理工作提供基礎性保障。優化生產布局要從設計、準備、生產等環節全過程體現和落實,必須科學安排生產,按能力、定員組織生產,保證生產秩序穩定,必須堅持正規開采(主要運輸、回風大巷要布置在巖石中,要實現后退式開采),在生產準備與接替、采煤方法和工藝滿足瓦斯治理的要求,必須嚴格按要求實施煤礦采掘面、入井人數核定和公示制度,堅決杜絕擅自增加采掘面和入井作業人數生產、施工。

三是各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煤礦認真制訂工作規劃、優化系統、整改隱患、確保投入,全面

實現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體系”的要求。

在礦井通風系統方面,必須達到“系統合理、設施完好、風量充足、風流穩定”的要求。系統合理就是礦井通風系統要優化,采區通風系統要完善,采掘面通風系統要合理,要實行分區、獨立通風,嚴禁

不合理串聯、無風、微風;設施完好就是風機、風門、風橋、風筒、密閉等井上下通風設施必須達到質量標準并保持完好無損,主要通風巷道有足夠的斷面并保持巷道不失修(某煤礦回風上山斷面僅只有0.24m2);風量充足就是礦井總風量、采掘面和各種供風場所的配風量,必須滿足安全生產要求,并保證有足夠備用系數;風流穩定就是要按規定及時測風、調風、保證采掘面及其他供風地點風量、風速持續均衡,局扇通風要符合《規程》要求,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采用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并必須考慮防災需要,低瓦斯礦井也要推廣使用。

在抽采達標方面,必須達到“多措并舉、應抽盡抽、抽采平衡、效果達標”的要求。多措并舉就是地面抽采與井下抽采相結合,因地制宜、因礦制宜,把礦井(采區)投產前的預抽采、采動層抽采、邊開采邊抽采、老空區抽采等多種措施結合起來,加強瓦斯抽放;應抽盡抽就是凡應當抽采的煤層,都必須進行抽采,把煤層中的瓦斯最大限度地抽出來,降低煤層的瓦斯含量(壓力);抽采平衡就是要求礦井瓦斯抽采達標(包括開采解放層)的進度與采掘銜接相協調、平衡,使采掘生產過程始終在抽采達標的區域內或保護有效的范圍內進行;效果達標就是通過抽采,使噸煤瓦斯含量、煤層瓦斯壓力、礦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可解析瓦斯含量均達到《煤礦瓦斯抽采基本指標》規定的指標。

在監控有效方面,必須達到“裝備齊全、數據準確、斷電可靠、處置迅速”的要求。裝備齊全就是監測監控系統的中心站、分站、傳輸電纜、傳感器等設備要齊全,安裝設置要符合規定要求,系統晝夜正常運行;數據準確就是瓦斯傳感器必須按期校正,其報警值、斷電值、復電值要準確,監控中心實時反映監控部位瓦斯的準確濃度,其他傳感器反映監控場所的真實狀態;斷電可靠就是當瓦斯濃度超限時,能夠及時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并保持閉鎖狀態(dw系列開關必須停止使用);處置迅速就是要制訂瓦斯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當瓦斯超限和各種異常現象出現時,能夠迅速作出反映,采取正確的應對措施,使事故和異常得到有效控制。

在管理到位方面,必須達到“責任明確、制度完善、執行有力、監督嚴格”的要求。責任明確就是要把瓦斯治理和安全生產的責任細化、分解落實到各個層級、各個環節和各個崗位,上至董事長、總經理、總工,下到作業場所的作業人員,都要明確自己的具體職責(責任、技術管理體系);制度完善就是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規章制度,把對各個環節、各個崗位的工作要求,全部納入規范化、制度化軌道,做到有章可循,并不斷改進和完善瓦斯治理的各項措施(瓦斯檢查、調整通風系統、巷道貫通、瓦斯排放、機電設備防爆檢查等);執行有力就是要加大貫徹執行的力度,在抓落實上狠下功夫,堅持從嚴要求、一絲不茍,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嚴厲懲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監督嚴格就是要建立強有力的監督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切實落實各項管理制度。

四是要督促煤礦在本月底前完成單井瓦斯監控系統的升級,逾期沒有完成的要堅決停止生產,加強單井瓦斯監控系統的監管,確保正常運行;督促加強礦井瓦斯監控平臺的管理和維護,確保年底前正常上線運行率達到80以上,對管理維護不力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各市縣煤礦瓦斯監控中心要制定瓦斯超限和各種危險情況的處罰預案,并認真貫徹執行,及時、準確地處置各種險情,對煤礦重大瓦斯超限險情,要果斷命令煤礦停止作業、斷電閉鎖、撤出作業人員,嚴禁瓦斯超限作業;處山區煤礦要積極與科研單位合作解決監控系統防雷電問題,據學習時請教專家,前不久龍灘煤礦的瓦斯爆炸事故火源很大可能是雷電所致,特別是致全井監控系統癱瘓可能性極大。

五是要落實專人,從十月一日起,按省局會議紀要分級實行交換圖制度,國有重點礦交換到分局,年產九萬噸以上煤礦交換到市局,其余煤礦交換到縣局。需要提出的是,xx、xx個別煤礦還沒有專門技術人員,實施這項工作還有一定難度,建議各縣可聯系組織一些短期培訓,以推進該項工作的順利實行,促進煤礦有計劃組織生產,杜絕抽掘采失調。

六是要加強對煤礦瓦斯治理工作的監管監察和技術指導。要嚴格煤礦瓦斯治理的安全準入,將煤礦瓦斯治理工程作為煤礦新建項目核準、“三同時”審查的重要內容;要將瓦斯治理體系建設作為煤礦安全監管監察的重要內容,加大執法力度,強力推進體系建設工程;要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對煤礦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體系”建設工作監管監察的標準,并嚴格對照檢查和執法;要把瓦斯治理體系建設納入監管監察工作重要內容,加強對煤礦、基層監管部門的工作指導和服務。

(三)抓好煤礦水患的治理

煤礦水害防治,是煤礦除突出、瓦斯災害的又一個重點,各縣要根據自身實際督促煤礦抓好防范,特別是有水害威脅的礦井是重點。一要督促煤礦摸清礦井水害;二要要督促煤礦根據礦井水害情況針對性編

制《礦井防治水措施》和《礦井防治水預案》,并嚴格實施;三是有水害威脅礦井,要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編制探放水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貫徹執行;四要要督促煤礦特別是業主要確保防治水的人、財、物、設備、技術及經費的投入;五是存在安全隱患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煤礦在汛期要堅決停止生產。

(四)以頂板災害治理為重點,抓好煤礦事故防治

為全面預防煤礦事故,最近,國家局相應下發了加強頂板、機電運輸、粉塵、水害等災害防治的通知(已放分局網站上),要督促煤礦認真貫徹落實。根據區域煤礦安全工作實際,要全面防范和大幅度減少煤礦事故,必須以頂板災害治理為重點,兼顧機運、放炮、火災、其它災害的防治。

在頂板事故防范方面:一是要加快煤礦支護改革。采煤工作面要盡可能使用液壓支架、單體液壓支柱鉸接頂梁或柔性掩護支架,堅決淘汰木支柱,逐步淘汰金屬磨擦支柱,采空區必須作回柱放頂和充填處理;巷道應優先采用錨索、錨桿金屬網噴漿(砼)和金屬支架等支護方式控頂,并使用前探支架作掘進面的臨時支護,淘汰木支柱(架)支護巷道,逐步淘汰不支護巷道。二是要推行后退式采煤方法,減少采掘壓力影響、破壞。三是要加強對巷道維護工作的管理,減少巷維事故。

xx市部分煤礦在開采下分層煤炭時,受原開采上分層煤炭時留下的煤柱威脅,工作面經常出大面積冒頂,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我們共同要督促上述煤礦聘請專家攻關,制訂切實可行、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防范措施,保障安全生產。

在預防機電運輸事故方面:一是要注意設備選型,防止繼續選用淘汰設備;二是要加強對設備的維檢修,杜絕不符合規定設備進入井下;三是要加強對設備、系統的整定、校驗,保障正常運行;四是要加強對各類安全保護裝置的維護,嚴禁私自取消安全保護裝置;五是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六是要加強要害場所的管理,嚴格執行“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的規定;七是要嚴格勞動紀律和崗位管理,杜絕誤操作等。

在預防井下放炮事故方面:一是要嚴格放炮人員管理,嚴格執行非經培訓合格人員禁止從事井下放炮作業;二是要嚴格執行井下放炮時的人員清點、警戒、三人連鎖、放炮后檢查等管理制度,杜絕違章作業;三是禁止使用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放炮器材和設備,井下放炮堅持

使用好水炮泥;四是要嚴格按規定處理殘炮、拒爆等。

在預防其它事故方面,主要是要加強對井下人行上山、溜煤眼的安全管理,急傾斜人行上山禁止做成直巷,應分段或偽傾斜布置,井下溜煤眼應有防治堵塞和堵塞后的處理措施,禁止人員進入溜煤眼作業。

在預防煤礦火災方面,隨著煤礦井下機電運輸設備的大量使用,值得各縣各煤礦高度重視。一是要高度重視火患、火險,重視防火意識和基本知識的培訓,發現火險立即處理;二是機電運輸設備的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可靠,隨時能發揮保護作用;三是井下電纜、皮帶、風筒等必須達到阻燃要求;四是井下作業場所按規定設置防滅火器材;五是礦井建立可靠的監控系統;六是凡是有自燃發火傾向煤層的煤礦,必須按規程規定完善預防和處理措施方可組織生產。

預防和減少煤礦事故的一個重要手段,是必須加強對作業人員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持證上崗,以預防和減少“三違”實現預防和減少煤礦事故的目的。

(五)抓好對資源整合礦井的安全監管

當前,部分煤礦將進入資源整合實施階段,容易導致盲目施工和違規生產事故,分局專門制發了《加強對資源整合礦井安全監管的指導意見》供大家參考。當前主要應把握以下幾方面:

一是被整合礦井必須關閉到位,并落實責任防止其違規組織生產,關閉后需要利用的井口,必須按批準的《初步設計》的利用時間和順序進行。二是實施資源整合礦井的審批手續必須齊全。三是施工、監理單位應具備規定的資質條件,且對煤礦建設施工、監理負主體責任。四是必須按《初步設計》的施工組織順序和勞動組織計劃,編制月、季、年施工組織計劃,并按施工組織計劃施工;施工期間嚴禁生產煤炭,根據設計在煤層內施工的少量工程煤,必須報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按月按規定核定并嚴格檢查,嚴禁以施工為名生產煤炭;五是督促煤礦嚴格按設計的質量標準和要求施工,確保建設項目達到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建設本質安全型礦井;六必須按《初步設計》的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和按規定程序進行聯合試運轉、竣工驗收;七是按規定辦理相關證照后方可投入生產;八是所有資源整合煤礦都必須真正實現國家十二部委一個證照、一個生產系統、一個管理班子、統一生產經營的“四個一”規定。

(六)抓好煤礦的安全高效礦井建設,從根本上提升煤礦辦礦條件和安全管理水平

小煤礦安全高效礦井建設的實質,就是利用煤礦安全生產的最新科技成果、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和先進裝備,改變傳統的思維方式、生產模式和習慣,對小煤礦的生產模式、管理方式、采掘技術和工藝及煤礦通風、運輸、供電等安全生產系統進行全面改造,提高采掘面單產單進,減少采掘面數量,優化安全生產系統,從而加強現場安全監管,從根本上提升小煤礦的辦礦條件和管理水平,實現“多出煤,少出事故,少死

人”的目的。各煤礦、各級政府和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特別是主要負責人一定要提高認識,轉變觀念,下定決心,克服困難,認真貫徹落實全省小煤礦安全高效礦井建設的總體部署,把小煤礦的安全高效礦井建設作為抓安全、促生產、快發展和深化煤礦關閉整頓、瓦斯治理、隱患排查等首要工作切實抓緊抓好。

分局根據省安委辦《關于推進小煤礦安全高效礦井建設工作的通知》(川安辦〔2008〕73號)、四川省小煤礦安全高效示范礦井建設現場會精神,結合區域煤礦自然條件及安全生產現狀,提出了《推進小煤礦安全高效示范礦井建設的指導意見》。各縣各煤礦要將該項工作作為近三年抓煤礦安全的主要工作,全面規劃,分步實施,典型引導,以點帶面,穩步推進地抓好小煤礦的安全高效礦井建設。主要應注意把握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要抓好宣傳發動工作,講清安全高效礦井建設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促進煤礦特別是業主自動地、主動地、積極地投入安全高效礦井建設;二是要結合煤炭資源整合、開發和煤礦長遠發展規劃,高起點、高標準抓好煤礦的安全高效礦井建設。在煤礦的辦礦條件上要逐步提高、從嚴把關,主要運輸回風巷道應盡可能布置在巖石內,不準采用前進式開采,逐步消滅裸巷支護形式,主要巷道斷面和風量應有足夠的備用系數,從源頭上推動安全高效礦井建設;三是積極引導有條件煤礦盡可能地推廣使用采掘機械化,做到應上全上,掘進面不能采用小型綜掘機的煤礦必須實現機械裝矸;四是根據煤礦隱患排查、瓦斯治理、關閉整頓和標準化建設的相關要求,結合礦井采掘機械化建設規劃,對礦井通風、供電、運輸、防滅火、安全監控等系統進行全面整治,從根本上改善煤礦的安全生產條件;五是必須改變傳統落后的采煤方法、回采工藝和作業制度,以適應社會化大生產和煤炭行業健康發展的要求;六是要通過安全高效礦井建設,為煤礦培訓一批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和采掘運機械的維護管理人才。盡管安全高效礦井建設的主要內容是采掘運機械化,但二者絕不能簡單劃等號,絕不能因自然條件方面的缺陷而阻礙安全高效礦井的建設。

(七)進一步明確基層監管責任和標準,強化現場監管

根據分局調研的情況,建議各市縣要以防止“三超(超能力、強度、定員)”生產、越界開采(含開采保安煤柱)、擅自增加井口(系統)為主要標準,作為基層特別是駐礦安監員的監管標準,進一步落實責任,建立現場監管制度,完善監管機制,堅決防止煤礦非法違法組織生產(作業)。能夠實現此目標,就解決了區域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工作中的主要問題,同時,也只能通過駐礦安監員才能真正落實到位,務請作為重點工作加以落實。

(八)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努力促進煤礦整改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