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業稅務管理的難點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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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內部控制方式
一般情況下,企業根據自身稅務特點采用一般控制和例外控制兩種方式作為企業稅務內部控制方式。其中一般控制方式主要面向日常的運營活動,對多發業務活動進行控制,比如企業所得稅以及個人所得稅就屬于一般控制范圍。而例外控制主要面向發生率低的應稅事項,比如財產稅、行為稅方面。
(二)內部控制目標
稅務管理內部控制作為一種能夠促進依法納稅、合理避稅的重要方式,能夠有效規范企業運營行為,規避稅務風險,提高企業稅務管理工作水平。其內控目標如下:確保企業所有涉稅業務嚴格按照相關法綠法規進行支付與核算。確保企業稅收開支合理合法。確保稅收信息符合要求,真實完整。確保稅務支出核算準確及時。
(三)稅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
1、明確崗位職責制度
對于日常控制而言,明確的崗位職責能夠確保涉稅行為的相互監督,避免發生稅務風險。對于例外控制來講,責任到人,也能夠有效處理稅務糾紛事件。
2、重要涉稅事項的稅收支出預測、決策與預算控制制度
預測制度能夠保證日常涉稅業務與企業目標的整體一致性。決策制度能夠基于相關法律法規,對預測方案進行合法決策,合理避稅,確保稅收支出的最小化。全面預算與專項預算工作都應列為企業的稅收支出
3、執行控制制度
企業需要根據支出預算,貫徹執行,責任到人,保證預算的正常進行,同時,根據業務需要,需要從支出審批進行控制,嚴格審批制度,控制支出行為。
4、核算控制制度
對企業的運營過程總的稅收支出按照會計準寫,準確分類,嚴格核算,保證稅務支出信息的真實,準確性。
5、分析與考核制度
稅收支出分析與考核符合企業內控規范,運用不同的分析方式,比如比較分析、比率分析等進行分析,檢查預算實際完成狀態,分析偏離原因,對于稅務風險主體進行相應考核,以期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
二、稅務管理內部控制的措施
(一)稅務管理內部控制的難點
我國稅收管理工作要求的提高需要企業涉稅工作與人員具備更高的綜合素質。不斷加大的稅務稽查力度使得企業需要注重稅收利益與風險的兼顧。外部環境的制約,一些地方保護行為阻礙了稅務管理的發展。
(二)完善稅務管理內部控制的措施
對于企業涉稅崗位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學習,了解最新的稅收政策與制度,及時掌握稅務管理的最新動向,同時,與相關單位做好溝通協調工作。在增強業務能力的同時,能夠把握政策方向,合理合法的使且也稅收利益達到最大化。完善內部審計,健全防范機制,對涉稅事項進行風險評估,對出現的問題進行糾正,規避風險,有效控制和監督企業稅務內部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保證企經營業的長期穩定性。完善信息傳遞機制,對于企業運營全過程中的稅務信息進行嚴格管理,規避稅務風險的出現。明確稅務管理工作崗位以及職責,專人專責,責任到人,能夠科學合理的制定稅收工作方案,完善稅務管理內部控制工作。
三、結束語
篇2
一、大企業稅務風險含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有關負責人對2009年出臺的《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的解讀:企業稅務風險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企業的納稅行為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納稅而未納稅、少納稅,從而面臨補稅、罰款、加收滯納金、刑罰處罰以及聲譽損害等風險;另一方面是企業經營行為適用稅法不準確,沒有充分利用有關優惠政策,多繳納了稅款,承擔了不必要的稅收負擔。與一般企業相比,大企業的稅務風險通常不僅來自于做假賬或者簡單的賬面差錯,而更多地來源于相關治理層和管理層的納稅態度和觀念不夠正確,相關內部控制的缺失或不夠健全,經營目標和經營環境異常壓力等諸多方面。
二、大企業稅務風險特征
大企業由于在經營范圍、業務規模以及經營理念等方面與中小企業存在顯著差異,其稅務風險與中小企業有著根本性的區別。大企業稅務風險呈現以下特征:
1.業務復雜,稅務管理難度大。大企業通常具有經營范圍廣、生產經營復雜、組織結構龐大、跨地域和跨國經營等特點,適用稅種多,涉稅問題廣,稅務管理難度大。很多對于中小企業而言根本涉及不到的業務,對于大企業而言卻經常發生,這些業務通常存在著不同的稅務處理方式,不同的處理方式甚至會持續影響企業后期經營期內的稅收負擔,加大了企業的稅務管理難度。
2.稅收違法成本大。大企業由于經營規模及業務總量大,某一涉稅事項通常成為整個大企業上下的共性問題,一旦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違反稅法,所涉及的補繳稅款、罰款、滯納金都是巨大的。更為重要的是,稅務上的違法將給企業帶來較大的聲譽損失,甚至可能使企業陷入危機,嚴重影響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3.稅收監管力度強。大企業是國家主要的稅收來源,無疑也是稅務機關監管的重點。近年來,國家加大了對大企業的檢查力度,國家稅務總局每年都會選擇幾家大型企業實施稅務風險審計。在當前日趨嚴厲的稅收監管環境下,大企業稅務違規很少有逃避檢查處罰的機會。
三、大企業稅務風險問題原因分析
1.稅務風險管理重視程度不夠。一直以來,大企業管理層更為重視企業的生產、銷售、研發等環節,對稅務風險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沒有把稅務風險管控貫穿于企業生產經營決策的全過程。由于稅務風險意識不強,重視程度不夠,在企業的風險管理和內控體系當中,較少考慮稅務風險的因素,很少建立系統的稅務管控制度,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基礎薄弱。
2.稅務風險管理簡單、滯后。目前仍有較多大企業并未專門建立起稅務管理部門,即使有大企業設立了稅務管理部門或崗位,更多的也是執行日常納稅申報、維持與稅務部門的關系等職能,忽視了稅務風險管理,稅務管理的模式簡單。稅務管理不參與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不跟蹤和監控相關稅務風險,稅務管理環節滯后,屬于被動管理,缺乏系統化防范稅務風險的機制。
3.稅務風險管理專業人才儲備不足。大企業由于涉稅問題的復雜性和多樣性,對稅務管理人員提出的較高的要求。很多大企業稅務管理部門人員偏少,甚至有的企業由財務人員兼職稅務崗位。稅務管理人員素質不高,自主處理復雜稅務問題的能力較弱。稅務管理人員由于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產業較少,對稅法及稅收政策的了解不夠全面、準確,不能充分研究與企業相關的稅收政策信息,從而無法充分利用相關稅收政策。
四、加強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建議
1.樹立正確的稅務風險管理意識。大企業管理層應充分認識到,稅務風險越來越成為影響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因素。管理層應給予稅務風險管理工作一定的重視,在做出重大經營決策時,要充分考慮稅務影響因素。同時,管理層應在整個企業內部積極傳達、貫徹稅務風險管理的重要性,使各個部門能夠積極配合財務部門的稅務風險管理工作,將稅務風險管理納入到企業日常經營管理常態性工作中去。
2.建立、完善稅務風險管理內控體系。稅務風險內控機制是企業內控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防范稅務風險的有效手段。大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組建稅務管理部門,特別是對于行業跨度大和涉稅業務復雜的大企業,應當設立相對獨立的稅務管理部門,實現稅務管理不相容崗位的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和相互監督。大企業應當建立一套完整、健全的稅務風險管理制度,在規范的環境下進行稅務風險管理。稅務管理部門應參與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經營決策的制定,科學、合理防范政策遵從風險、準確核算風險、稅收籌劃風險、業務交易風險等。
3.加強學習,提升稅務管理人員崗位素質。大企業應積極培養具有專業素養、實踐經驗和較強工作能力的稅務風險管理人員,組建專業人員梯隊。定期組織涉稅人員學習稅收政策法規,鼓勵不同層次的稅務管理崗位人員開展學習活動,不斷提升稅務管理崗位人員專業素質,為稅務風險管理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篇3
【關鍵詞】新稅法 外國企業 征稅管理 對策
一、新企業所得稅法對外國企業的界定和征稅規定
外國企業,即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法規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我國境內,但在我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我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我國境內所得的企業。
外國企業采取委托營業人的方式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包括委托單位或者個人經常代其簽訂合同,或者儲存、交付貨物等,該營業人視為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
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就該機構、場所的所得中來源于中國境內的,以及發生在我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須繳納企業所得稅。外國企業所獲得的這種所得主要是營業利潤,適用稅率為25%,采用申報繳納或核定的方式進行征稅。
外國企業在我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立的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我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這種類型的外國企業所繳納的所得稅主要是預提所得稅,是指來源于中國境內的利潤、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轉讓財產和其他所得,按20%或者減按10%征收的所得稅。采用源泉扣繳的征收方式。
二、對外國企業進行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法規方面
(1)政策法規有待于更新。現行外國稅收管理文件多是上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制訂的,許多文件已被廢止或失效。在實際操作管理中,稅收執法存在一定風險。
(2)規定條款有待于細化。現行外國稅收管理的規定條款比較粗糙,由于沒有具體細化的工作標準,因此有些文件規定在實際工作中已難以操作,如果執行中與企業發生爭議,會帶來一定的稅收執法風險。
(二)稅收征管方面
(1)監控手段有限,信息不暢,稅收征管難到位。目前,稅務機關獲取未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外國企業的涉稅信息,主要來源于稅務機關對售付匯出具稅務證明的管理資料。該信息的提供者多為納稅人的委托人,提供的信息存在失真、滯后的情況,給稅務管理帶來了一定困難。
(2)出證管理復雜,環節較多,提高工作效率難。納稅人申請出具一份證明,一般要經過以下流程:辦稅服務廳進行納稅申報、稅款繳納、出證申請、資料受理;管理分局管理員進行資料初審、身份確認、分局長復核;稅政部門稅政員復審、政策把關;部門負責人審核,最后開出證明等。在審核過程中,如果某一個環節的審核人員發現疑點問題或有稅款計算不正確的情況,納稅人還需重新補充資料和重新辦理納稅補申報等相關手續,影響工作效率。
(三)信息化建設方面
一直以來,稅務機關使用的征管軟件中沒有針對外國企業的管理特點和要求設計出適用的征管模塊。目前使用的征管軟件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開發的CTAIS2.0征管軟件,這款軟件雖然設置了外國企業認定文書和居民企業為外國企業代扣代繳申報模塊,但對于實際操作過程中的許多管理環節都沒有設置相應的模塊支持。稅收征管軟件對外國企業管理的不適用,使外國企業的稅源監管實效性大打折扣。
三、加強對外國企業進行稅收征管的對策
(一)稅收法律法規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1)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辦法。在2008年1月1日實施新企業所得稅法后,2009年初,國家稅務總局又先后出臺了《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非居民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稅收管理暫行辦法》、《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等有關政策法規。2009年3月9日,總局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非居民稅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9]32號),要求全國各級稅務機關加強外國企業稅收管理。
以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實施為契機,對前已制定有關外國企業稅收管理的文件進行梳理,保留過去行之有效,且仍適應今后管理要求的做法,并按照我國經濟發展的現狀,根據基層稅務人員的特點加以充實,及早制定統一的、具有長遠性、可操作性的規范性文件和外國企業稅收管理辦法、外國企業核定征收辦法、扣繳義務人管理辦法,以利于加強外國的稅收管理。管理辦法根據我國當前以及長遠經濟的發展,明確管理標準,提高法規的嚴密性。
(2)重新測算確定核定利潤率。新稅法實施后,在工作實踐中,基層稅務管理部門傾向采用核定利潤率對外國企業實行征收管理。但是由于當初確定的利潤率直至現在也沒有改變,已明顯落后于現今經濟發展的步伐,所以應盡快調整符合實際的核定利潤率,以適應當前經濟發展和稅收管理的需要。
(二)稅收征管體制的有效實施
(1)實行專業化管理,提高對外國企業征管水平。目前,對外國企業提供勞務、服務及承包工程項目所得的稅務監管是對外國企業進行稅收征管的難點。這類所得涉及對外國企業管理的身份判定和征免界定兩項政策性強、經驗積累和專業知識要求最復雜的涉稅事項。
篇4
《辦法》共十章五十九條,分別對建立個人收入檔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繳明細賬制度、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雙向申報制度、與社會各部門配合的協稅制度;加快統一的個人所得稅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強化高收入者的重點管理、稅源的源泉管理、全員全額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詳細闡述。
作為個人所得稅征管工作長期以來的重點也是難點,是納稅人個人信息的來源及其真實度。《辦法》正是從這一難點入手,提出了要建立個人收入檔案制度,實現個人收入“一戶式”管理。個人所得稅大部分是由單位代扣代繳,而目前絕大部分扣繳單位并沒有明細申報到個人,向稅務機關申報的只是一個匯總數。因此,《辦法》要求稅務機關必須從源頭嚴格把關,按稅法規定審核扣繳義務人申報數據是否包含了支付收入所有個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收入額和扣繳稅款等明細信息,以及其他相關信息。同時,稅務機關應對扣繳單位報送來的明細信息,以及自行申報納稅人申報來的基礎信息、收入及納稅信息,以納稅人身份證照號碼為唯一標識,建立個人收入“一戶式”檔案,按人頭對這些信息進行分類、篩選、歸集、比對和分析,實施精細管理。
當然,信息采集的渠道是多樣化的,一方面,可以從扣繳單位申報來的信息中獲取;另一方面,可以從個人自行申報來的信息中獲取;再者,可從社會其他部門共享的信息中獲取。信息來源渠道暢通了、可靠了,才能為稅務機關后續管理工作提供依據。四項制度的建立正是為信息的采集、后續的管理提供了保證和依據。
《辦法》的另一亮點,就是全員全額管理概念的提出。個人收入檔案建立起來后,相關配套管理措施與手段也是不可或缺的。在盡可能地把所有個人所得稅納稅人都納入到稅收管理中后,我們可以從中選取管理的重點、難點以及查實高收入個人是否足額納稅,通過對信息的匯總分析、納稅評估,避免納稅人多處分解、漏報少報收入,達到稅款應收盡收的目的,最終由對高收入者的重點管理,實現對取得應稅收入個人的全員全額管理。
同時,《辦法》對個人所得稅征管重點——高收入者管理,也從實際操作層面予以細化。《辦法》不僅要求各地將金融、保險、證券、電力、電信、石油、石化、煙草、民航、房地產、高等院校、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中介機構、體育俱樂部等高收入行業人員,個人投資者、影視明星、歌星、體育明星等高收入個人,臨時來華演出人員等納入重點納稅人的范圍,而且也要求各地從收入較高、知名度較高、收入來源渠道較多、收入項目較多、無固定單位的自由職業者、稅收征管影響較大等人員中,選擇一定數量的個人作為重點納稅人,從而對其實施滾動的動態重點管理。
篇5
(廣西金川陽光城實業有限公司,廣西 南寧 530000)
摘 要: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是國家稅制改革的一項重大安排,有利于減少營業稅重復征稅,使市場細分和分工協作不受稅制影響,其對中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產業結構優化、稅制體制完善產生深遠的影響,有助于增值稅體系的完善以及增值稅收入的增加,提高城市競爭力。對營改增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建議和訴求,企業要定期收集和分析,以改進財務管理,本文就我國房地產稅務管理現狀談起,簡述了營改增后房地產行業的財務管理重難點,并提出了加強財務管理的方法,旨在落實國家減稅政策,促進房地產健康發展。
關鍵詞 :營改增;房地產;財務管理;核算;發票
中圖分類號:F230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0-8772(2015)01-0075-02
營業稅改增值稅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將營業稅的抵扣鏈條重新銜接起來,規范營業稅環環相扣的稅款抵扣制度,減少重復征稅,從而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房地產行業應對將要進行的營改增稅負情況進行測算并對比,研究實施此項稅收改革對行業及相關企業的影響,提出應對政策建議,這有利于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結構性減稅的重大部署,讓企業了解稅改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做好營改增的各項準備工作。
一、當前我國房地產行業稅務管理現狀
自1994年財稅體制改革以來,我們已初步建立了房地產稅收體系,但我國房地產行業流轉稅一直采用營業稅和土地增值稅雙重征收的制度,從價稅關系上看,營業稅和土地增值稅均屬于價內稅,由于營業稅沒有抵扣機制,這種雙重價內稅實際上是加重了房地產行業的稅負。房地產從開發、銷售、保有、交易等各個環節涉及到的稅幾乎涵蓋了我們國家大部分的稅種,主要有: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契稅、城建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等,稅種紛繁而復雜。鑒于我們當前紛繁復雜的房地產稅收制度,我們有必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的對房地產稅收制度進行深入改革,有效的發揮稅收調節功能,建立起現代房地產稅收制度,構建房地產持續、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當然這之間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因此我們探討是否可以考慮將房地產行業納入“營改增”范圍,作為房地產稅制改革的破冰之旅。
二、營改增對房地產財務管理的影響
1.營改增要想實現預期的結構性減稅的功能,稅率的設計是財務管理的重點。營改增對房地產行業的影響關鍵在于增值稅稅率的設計,首先,“營改增”從根本上解決了對企業營業稅重復征稅、稅率過高等問題,進而可以減少企業的納稅額度;其次,增值稅稅率在現行增值稅標準稅率17%和低稅率13%的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降低了企業納稅負擔;第三,由于所購服務的增值稅額可作進項抵扣,因此“營改增”同時降低了購買服務本來就繳納增值稅的企業的納稅負擔。目前,從實行“營改增”的試點城市與試點行業的成效來看,有多數的企業都實現了稅制改革的預期目標,有效地降低了原有的納稅額度,實現了企業經濟效益的穩步提升。尤其是“營改增”中對于中小企業按3%稅率征稅的政策,對中小企業的生產力起到了大大解放的作用,擴寬了中小企業的未來發展空間。以北京、上海等試點城市的第一季度的財務信息反饋來看,有近七成企業的財務負擔有明顯下降,提高了企業的經濟利潤及市場競爭力。
2.營改增要想實現預期的經濟效益,會計核算和發票的使用同時變動是財務管理的難點。“營改增”使得會計核算科目和方法也會發生變化,如果參照原來的營業稅核算服務發票金額即為取得服務收入,實際發生的列支為相應的成本,收入額(或者收入差額)×稅率=稅收。而在營改增后應納稅額是本期銷項與本期進項之差,進項和銷項稅額則分別通過應交稅金來進行核算,上述可以看出稅金的核算、收入核算、購入服務等都發生了變化,這種變化相對應的也致使發票的使用管理發生了變化。稅務部門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更加嚴格,因為增值稅專用發票對企業對外提供服務產生的銷項稅額和企業日常采購商品、接受服務環節產生的進項稅額有直接的影響,進而會對企業增值稅的繳納金額產生影響。因此,很多企業在發票使用方面的相關標準都會進行一些變動,由此以來,管理制度就會相應產生很大變化。
三、營改增后房地產財務管理思考
1.做好營改增稅負測算和評估。隨著營改增在房地產行業的深入發展,為了適應營改增,房地產行業應深入研討,科學測算和分析改革對企業稅負的影響,充分運用稅收政策,整合資源、優化流程、細化分工、轉型升級,適時調整企業經營戰略。流轉環節增值稅稅負的高低主要取決于3個因素,包括稅率、可抵扣項目以及增值稅稅負能否向下一環節轉嫁。營改增稅負測試,即對改革帶給企業在盈利、稅負、現金流等方面的影響進行評估,測算出改革前后稅負的變化情況,以便能夠事先對企業的業務流程、會計系統、稅務申報等方面進行合理的改變,規劃出對房地產企業更為有利的稅務管理形式。
2.加強對財務人員的素質培養,轉變企業會計核算方式。企業財務人員首先要樹立起納稅籌劃意識,積極解讀政策,盡可能科學合理的將企業稅負降到最低。稅收籌劃需要相關人員熟悉國家稅務政策、稅收理論以及實務知識等,對專業素質要求較高,因此,企業要加強對納稅籌劃人員專業素質的培養,以便其提高專業技能并快速適應稅務籌劃工作。營業稅的會計核算處理較為簡單,但是由于增值稅存在進項稅額可以抵扣的問題,會計處理也變得更為復雜,因此,企業應健全會計核算,以適應營改增的政策改革要求。這就要求企業正確設置增值稅明細賬,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增值稅相關業務進行會計處理,記錄和生成正確的明細賬,提供準確的稅務資料。在日常的采購和銷售環節,按照專用發票計提稅額,同時由于營業稅和增值稅存在價內稅和價外稅的區別,收入和成本費用在賬務處理上也與原來的記賬核算產生了較大的差異。但是,目前對于按完工進度確認收入何時繳納增值稅以及是否存在重復繳稅的問題,以及應客戶要求退票并重開增值稅發票的問題,還沒有具體、明確的政策,因此,要求企業財務人員實時關注稅收政策的最新動態,與稅務部門保持密切聯系。
3.選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加強發票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關乎企業的切身利益,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稅負水平。如果建筑安裝企業改為繳納增值稅,隨著適用稅率的提高,其購進材料必然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這就堵住了上游供貨商偷逃稅的漏洞;如果向房地產開發商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本身會承擔很重的稅負,因此不可能再虛開、亂開發票,從而也堵住了房地產開發商偷逃稅的漏洞。因此,專用發票的管理要嚴格遵守發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制定嚴格的發票管理措施,對發票實行專人專管,在發票的獲得、開具、傳遞和作廢等各個環節都要與普通發票區別開來。加強對財務人員、項目執行人員、銷售人員等與之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規范發票的開具流程,防止漏開、虛開等失職給企業帶來的損失。
四、結語
國家實行營改增的目的是為了減輕企業的賦稅壓力,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由于稅率的設計變化,財務核算方式需要變化,發票的使用和管理也要隨之改變,財務管理將會出現暫時的管理窘境,但是我們要用辯證法的眼光看待這一問題,房地產行業的財務管理要充分利用、密切關注政府部門新近出臺的相關優惠政策,適當調整自己的經營模式,擴展發展空間。?
參考文獻:
[1] 程雙華.淺談營改增對建筑企業財務管理的影響[J].會計師,2013,03:20-21.
篇6
(中經評論·北京)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與企業集團的日益壯大,匯總與合并納稅(以下簡稱合并納稅)已成為一項重要的稅收管理制度。近年來,隨著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提出以及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改革的穩步推進合并納稅制度的走向和管理趨勢已成為一個亟待明確與深入研究的重大問題。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目前共管理91家合并納稅企業,占全國180戶合并納稅企業的50.6%,2005年匯繳企業所得稅760億元占同期入庫企業所得稅的90%左右;匯繳營業稅69.9億元,占同期營業稅總額的55.49%。由此可見合并納稅管理的重要性,同時對于研究全國的合并納稅管理也具有典型意義。為此,我們組織了臺并納稅專題調研經過深入調研分析,提出如下意見:
一、合并納稅對稅收管理既是挑戰也是促進
盡管合并納稅在理論上應該堅持,但在實踐中卻受到不少非議,其主要原因是合并納稅加大了管理難度。因為合并納稅勢必形成生產、經營地與核算、申報地不一致,從而與傳統的以屬地為基礎的稅收管理模式不相適應。例如,企業集團一般是跨地區(甚至跨國)經營,涉足的行業比較廣,導致集團內各成員企業之間的情況千差萬別,適用的財務會計制度與稅收處理規定各不相同并可能造成對同一政策的理解不同。這就需要各地稅務機關之間的協調管理從而對整個稅務管理資源整合、異地稅務機關的合作提出了挑戰。集團內部產權關系變動頻繁下級成員企業經常處在變動之中。其稅源變化對稅收收入的影響巨大增加了管理難度。同時,集團公司的經營管理方式與手段往往緊跟時代潮流技術含量越來越高。這些都對傳統的稅務管理構成了很大的沖擊。同時,合并納稅并不是簡單的報表數字疊加,合并所得的確定尤其是內部交易的消除以及納稅調整都比較復雜,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合并納稅的工作量和難度。
但應該看到合并納稅對稅收管理也有促進的一面。相對于眾多分散的成員企業獨立納稅,如果總分支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能夠有效合作由總機構合并納稅將有助于降低整體征管費用,使稅收征管簡化降低稅收管理的整體成本。同時集中管理可以統一政策的把握與執行減少管理中的摩擦與糾紛從而減輕稅收征管的難度。合并納稅還有利于總機構加強對成員企業的納稅監管降低整個集團的納稅風險。此外合并納稅使企業集團稅收籌劃的程度有所降低,有助于減輕稅務機關反避稅的工作量。
退而言之,對合并納稅的管理難度還可通過設置限制條件加以緩解。一是限制合并納稅的范圍,將其限制在少數特大型、需要扶持的企業集團內:二是限制成員企業范圍,將其限制在100%控股的范圍內,以避免對少數股東復雜的財務與稅務處理:三是實行簡易合并納稅即只對盈虧匯總,不剔除內部交易。這些正是我國目前的處理方式,盡管有違公平合并不徹底.但符合稅收征管實際情況,有利于提高合并納稅管理效率,在未來的一段時期內應予以堅持。此外,還可設置一定的準入制度,只有那些具有良好內控機制能有效掌控成員企業核算與納稅情況,并能積極配合稅務部門做好相關工作的企業集團才能實行合并納稅制度。
二、合并納稅管理模式要與集團企業的管理方式與水平相適應
在明確了合并納稅總體方向后,科學地選擇其管理模式至關重要。從現實情況看合并納稅的管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集團企業核算方式與水平的影一響。因此,研究合并納稅管理必須緊扣集團企業財務管理的現狀與發展趨勢。
(一)合并納稅管理的現實選擇是集中管理與分散管理相結合
從國際情況看,大型集團公司實行較高層次的集中管理成為總體趨勢以高度集中的內部管理信息系統為依托,呈現出管理環節上移的趨勢在全球范圍內集中調配資源。在財務管理上設立財務處理中心,借助現代計算機與網絡技術集中管理集團內所有企業和部門的賬目信息。在我國設有總、分支機構的較大型外資企業集團,集中管理的態勢也在逐步加強。其具體表現是,諾基亞、西門子等很多外資集團企業都在使用德國SAP公司設計的ERP(企業資源規劃)網絡信息系統,該系統的基礎是集成化數據庫,從集成的角度對內實現資源整合,實現企業內部各職能部門之間、總分支機構之間的數據共享。該系統引起業務流程再造的特點之一,是把決策權下放給具體負責對客戶需求做出響應的決策人員這給企業的組織結構帶來了扁平化的精簡效果-因為企業不再需要那么多的中層管理機構與人員了。另一個特點是使用共享數據庫、網絡等信息技術支持經過再造的新業務流程引入“共享服務”(share service)的概念。例如,將采購部、收貨部和應付賬款結算部之間的“公用數據”都集成到同一個數據庫里這使應付賬款結算部的管理人員大大精簡;在財務管理上由集團總部的會計部門統一負責總部、所有分公司和部分子公司的一些財務處理程序并實行財務基礎數據共享以減少成本,降低差錯率,提高效率。這兩個特點使集團公司的管理趨向于數據集中式管理,將原來按產品、地域或職能劃分的各個部門逐步融合為一個整體。
企業集團的信息集中處理與控制,不僅使合并納稅成為可能,也使合并納稅成為公司節約資源、降低稅收成本的必然要求。而從稅收管理角度看集團公司的集中管理以及現代經濟環境,特別是尖端信息技術的應用為稅務管理向更高效的專業化、行業化集中管理的轉變提供了條件。在這種情況下,對集團稅收的集中管理即主要通過總機構實施對集團企業的集中統一管理有利于降低稅收征納成本,提高稅收管理效率。事實上,目前我國對外資集團公司的總分支機構就是實行這種集中管理模式。
但就處在轉型期的國有大型企業集團而言,目前的管理模式是集中與分散核算方式并存。在傳統計劃經濟下由于產權不清晰、信息傳遞不暢國有企業集團對分支機構的管理主要依賴落實經營責任制實行獨立核算,其核算管理分散在各分支機構。據調查目前相當一部分國有集團企業尤其是中小型集團企業囿于傳統管理體制和昂貴的開發使用費用,還沒有應用SAP等高端ERP管理系統。一部分企業開始嘗試SAP等管理系統,但并沒有重構業務流程效果并不理想。這些集團企業實質上仍然實行分散管理方式。而一部分已經改制為現代企業的集團公司,尤其是上市(特別是在海外上市)的集團公司,在使用SAP的同時,內部管理也基本與國際規則對接在財務核算上走向集中管理模式。有鑒于此稅收管理應依據企業的不同核算方式采取有針對性的管理辦法:對于統一核算、信息集中處理程度較高、內控機制較健全的合并納稅企業應著力提升對總部系統的解讀能力,以點帶面:而對于大量處于報表匯總、分散核算管理的集團企業,實行傳統的分散管理充分依靠成員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進行管理.更加有效。
(二)合并納稅管理的方向是集中管理
隨著集成化數據信息系統的應用,越來越多的國內集團企業,包括一部分中小集團企業,已經開始順應這種趨勢。例如,2002年以來,以中國工商銀行為代表的國內銀行為實現加強上級機構監控、完善內控和統一業務操作的“三階段”目標,先后實施數據“大集中”的改革,分別引進Oracle、SAP與PeopleSoft等系統。目前,各大專業銀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國家郵政局都在實行減少核算級次的改革財務核算集中到省、市一級機構。鐵道部在2005年對其鐵路運輸管理體制進行改革,整合路局、取消分局,將傳統的鐵道部下的鐵路局--鐵路分局--站段三級管理變為鐵路局--站段兩級管理,目前已建立18個跨省區的鐵路局和3個專業運輸公司,并實行兩級管理、一級核算的體制鐵路局為一級法人單位站段為非法人單位,不進行獨立核算。中遠集團公司自2002年采用SAP財務模塊,并計劃對部分分、子公司實行財務集中,只設出納,其他財務事項都集中到總部進行。由此可見,我國集團企業正在由分散管理為主走向集中管理為主的發展方向。
(三)目前合并納稅管理與集團企業管理核算方式的不適應性
我國目前對內資合并納稅企業的管理,實行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管理方式但實際上的管理權主要體現在分支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并有越來越多地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轉移的傾向。這種單一模式是單純從稅務部門內部管理的現實需要出發.沒有考慮集團企業的管理核算方式與水平,存在著與集團企業管理模式明顯不相符合的情況。
首先.這種管理方式存在違背集團企業管理核算發展趨勢的現象給企業造成很大不便。例如中國工商銀行計財部負責人認為,現在企業都在加強統一的集團化管理,內部往來非常多。如工行北京分行存款多貸款少山東分行則貸款多存款少,需要總行調配北京的資金支援山東,一些分行的收入要通過內部計價確定,要準確核算出真正意義上的應稅收入很難由各地分別征稅會對企業管理造成不利影響。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國家郵政局的負責人都認為在目前推行財務核算集中到省、市一級的情況下各基層機構的營業稅還在當地繳納造成財務核算與納稅的脫節給企業帶來了困難。
其次這種模式沒有充分考慮和利用集團公司的自控機制。目前的做法僅僅從保持中央收入及扶持若干中央國有集團公司出發,沒有將企業良好的內控機制作為準入條件。在這種情況下合并納稅的管理工作主要依賴稅務機關的單兵作戰,沒有很好地調動集團公司總機構主動地配合稅務機關做好合并納稅工作作用的積極性。例如部分集團公司對其納入合并納稅范圍的成員企業數量及級次關系都說不清楚以致一些不該進入范圍的企業也進行了合并納稅而一些應該合并納稅的企業卻沒有進入。一些集團公司財務管理相當嚴密很多費用開支標準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核定而對申報納稅則不重視,存在以公司內部規定替代稅收法規的情況。個別國有大型集團公司甚至依然延續計劃體制中的行業會計制度.內部規定繁多,自成體系與稅收法規存在沖突。
應該看到集團公司一般都具有相對較強的管理能力適應集約化管理的發展趨勢其內控機制一般都比較健全。比如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將所得稅申報表和附表固化在財務報表軟件中依托軟件合并審核成員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不僅復核申報表主表及附表間的勾稽關系還能審核申報表及附表與財務報表及附注等的勾稽關系。越來越多的大型企業集團還單獨成立稅務部,加強對下屬企業的稅收指導和稅收管理有效化解稅收風險。部分已經應用ERP的企業集團,通過在一個管理平臺實現對投資、業務、財務、服務、人事的一體化管理統一標準.減少人為操作.使集團管理更加科學規范,有效地增強了集團總部對成員企業的控制能力。尤其是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逐步成熟,企業為了自身的發展和對股東負責,必然要全面強化內部控制機制。美國2002年頒布了針對上市公司的“薩班斯法案”,其中的404條款--“完善內部控制”規定:在美上市企業要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并從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溝通以及監督5個方面做出了詳細的規定,要求審計師對上市公司的內控機制進行審計。這對企業的內部監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甚至引起整個企業控管流程的改變。目前,我國在美上市的公司都在積極落實404條款的要求,重新梳理內部控制流程,找到控制點,做控制矩陣建立控制文檔。這必然使企業的內部控制更加規范、有效。
因此,在合并納稅管理中應充分利用企業集團的內控機制與管理能力,一方面將良好的內控機制作為合并納稅的準入條件另一方面對總機構在合并納稅中應起的作用做出規范,并明確其應承擔的法律貴任同時,加強納稅輔導充分發揮總機構的作用。
三、合并納稅管理中折射的深層次體制與機制問題
(一)收入分享體制分析
在現行體制下.既有總機構集中納稅又有成員企業就地按一定比例預繳而匯繳后的稽查收入則全額就地入庫。對其中的共享稅而言,就地入庫意味著地方政府可分享收入而地方政府的意志會在較大程度上影響當地稅務機關的行為。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如果成員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平時嚴格管理,成員企業就不能在當地納稅,影響了在當地入庫的稽查收入。這樣的規定成為了成員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管理不到位的誘因。
應該看到合并納稅是造成我國稅收與稅源背離現象以及地方政府和當地稅務機關管理不到位的一個主要原因而且隨著合并納稅越來越多,這一問題會越來越嚴重。因此,應著力解決跨地區經營集團稅收收入的合理分享問題.改變按入庫地點來分享的簡單辦法。在這方面以美國為代表的發達國家有一些比較成熟的做法,可供我們參考借鑒。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2003年修訂的《跨地區經營集中繳庫的企業所得稅地區間分配辦法》(財預[2003]452號)規定,集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地方分享部分按企業經營收入、職工人數和資產總額三個因素在相關地區間分配,權重分別為0.35、0.35和0.3,計算公式為:某省分配額= 集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x地方分享比例x該省分配系數。但這一辦法還存在較多問題,一是列入范圍的只是部分中央企業及地方金融企業(具體名單由財政部確定),效果有限:二是權數簡單比照美國的做法,不完全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三是分配由中央財政進行,增加了這一問題的管理層次,不利于調動各地稅務機關的管理積極性。
完善我國跨地區經營稅收收入分配體制,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首先,逐步擴大參與稅收收入分配的范圍。對經批準實行合并納稅的母子公司,應全部納入分享范圍;對總分公司,鑒于在統一的所得稅中將以法人統一計算納稅,為簡化跨地區稅收收入分配可只將一定規模以上的企業納入收入分享范圍。其次在分配權數中增加應稅所得額或應納所得稅額因素,以調動各地稅務機關對成員企業管理的積極性。第三各地之間的稅收分配仍然放在稅收環節解決,在原則上堅持集團企業統一納稅的前提下,每年匯繳結束后由國家稅務總局召集相關的省級稅務機關統一進行清算,應返還成員企業所在地政府的稅收由總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退還給成員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算作當地稅務機關當年組織的收入并由其入當地政府金庫。第四對各成員企業的查補收入也應按上述方法進行分配。這樣處理簡單明了分配合理符合我國實際并可從根本上解決稅收與稅源背離問題.促使地方政府行為的合理化。
針對匯總納稅體制目前有兩種不同的意見:一種是取消合并納稅,全部實行屬地征管。我們認為,這樣處理不符合合并納稅的整體方向,是一種矯枉過正的方法實不足取。另一種是成員企業全部按一定比例就地預繳。我們認為,這是一種將征管方式、入庫地點混同于收入分配的簡單做法.不盡合理理由如下:首先如果繳納的全部為中央收入,就地預繳除了能體現當地稅務機關所謂的“政績”外,實屬多余。第二如果以這種方式來分配各地政府應分享的收入,其準確性很低,將帶來較多的后遺癥。第三,就地預繳可能會使合并納稅管理更加復雜。例如對成員企業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可抵免的所得稅額按規定應以成員企業就地預繳的所得稅抵免。但到底是按100%還是按60%在當地抵免?不夠抵免時怎么辦?另夕卜由于合并的級次多,預繳的政策和比例又各不相同致使稅收征納成本高管理難度大。各地稅務機關掌握政策和管理的力度不同反而造成企業間相互攀比。第四,全部就地預繳還需調整各地的稅收收入計劃,給今后的收入分析預測帶來很大的困難。因此全部就地預繳方式應當慎用即使推廣,也不應“一刀切”,而應在“三個區分”的基礎上考慮:一是區分稅收收入級次,只限于共享收入;二是區分企業性質,只對涉及地方資源較多的集團公司,如石油、煤炭等大型企業實行。三是區分企業的盈利狀況,對成員企業盈虧懸殊,就地預繳稅款與集中清算結果差額較大,尤其是整體虧損的集團公司不宜實施,以免出現已預繳的稅款當地不退、匯繳地不讓抵的問題。就北京地區而言,目前管理的91戶合并納稅企業中有32戶為虧損企業,如實行就地預繳,既對北京國稅收入造成重大影響,也給企業現金流帶來沉重負擔。
(二)稅務稽查體制分析
當前的稅務稽查體制是,成員企業的稽查權歸屬于成員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且查補收入全部就地入庫。這促使成員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出現“輕管理、重稽查”傾向,同時,導致檢查權限不清、檢查問題處理結果不一致問題。一方面總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可通過對匯總納稅申報表的分析、調查等方式,發現成員企業申報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由于檢查歸屬權不清,在總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對其匯總調整的項目進行檢查后,成員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再發現同樣問題則無法進行調整,導致常常出現“你查我也查,誰先查誰入庫”的混亂狀況,并因政策口徑、檢查時間不同出現扯皮等現象。另一方面,總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與成員企業所得地稅務機關缺乏相互協調、溝通的機制,某一成員企業被查出來的問題,其他有同類問題的成員企業卻沒被處理,導致同一問題卻有不同的結果。
不僅如此,分散稽查的模式還增加了稅企雙方的工作量和成本。企業集團內部往來越來越頻繁,統一調配資源,分支機構賬上反映的大量是計劃成本,單獨檢查比較困難。同時,各集團公司財務處理普遍上收,基層單位不再設財務部門,無法提供相應的資料,當地稅務機關看不到賬簿與記賬憑證,檢查實際上流于形式。而且,把一個集團內眾多的企業人為割裂開來,分散檢查,往往事倍功半,大大增加了征納雙方的成本。
事實上,與企業集團傳統管理模式下依賴當地稅務機關的管理與稽查不同,企業集團的現代集中統一管理系統,使在總部監控所有成員企業成為可能。在這種情況下,應推廣以聯合稅務審計為核心的集團稅收審計。在這方面,涉外企業稅收管理已邁出了可喜的一步。2004年底.國家稅務總局牽頭組織對北京一戶在全國設有7個分支機構和15個辦事處的涉外企業實施了聯合稅務審計的試點,共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795.7萬元,查補稅款及滯納金合計686萬元。事實證明,由國家稅務總局直接組織實施對跨省市經營企業集團的聯合稅務審計,授權總機構主管稅務機關委托各分支機構主管稅務機關實施檢查權,同期開展稅務審計,可保證審計口徑和政策執行上的一致,促進各地稅務機關加強協作,形成跨區域稅源監控網絡,保證稅款及時入庫。而且,聯合稅務審計的結論比較中性,規范化的稅務審計能夠對企業業務流程、財務核算和業務管理等內控制度進行復核、測試以及動態分析r可幫助企業發現管理中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也得到了企業的認可和配合。
由于聯合稅務審計費時、費力,應在科學綜合評估基礎上有選擇性地進行。對當年沒有列入聯合審計的總機構主管稅務機關應有權對集團企業(包括總機構與成員企業)申報納稅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檢查,并委托分支機構主管稅務機關對成員企業實施檢查或抽查。在此基礎上,建立總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與成員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的溝通協調機制。各地稅務機關對成員企業的查補收入可就地先行入庫,但要與集中匯繳的收入統一計算和分配,其檢查結論應按時報送總機構主管稅務機關,以便在企業集團內統一處理,并作為綜合評估的依據。
四、完善合并納稅現行具體規定的建議
(一)調整合并納稅企業匯算清繳的時限
目前成員企業和匯繳企業年終匯算清繳申報時間是一致的,沒有考慮到匯繳的特性,使匯繳企業難以在4月底前完成申報。可考慮將匯繳企業年度申報推遲到5月底前,或要求所屬成員企業在3月底前提前完成申報。對于多級成員企業,應分別規定申報時間。
(二)統一與完善合并納稅企業所得稅申報表
目前各地使用的申報表格式不統一,給合并申報帶來很大不便。同時,稅收與財務核算的差異過大稅收申報口徑與財政部下達的決算報表科目設置不一致,在填制申報表時需逐一識別對應,有的明細項目無法從決算報表直接取得數字合并申報的難度較大。此外,合并納稅申報使用通用申報表,一些有合并納稅特點的數據資料缺失給合并納稅管理帶來不便。因此,有必要出臺專門的合并納稅申報表,并統一各地申報表。
(三)提高合并納稅政策下達的及時性與準確性
總體而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合并納稅文件的下發一般較晚,有的在年度中間下發,不利于征管工作的銜接也不利于稅收計劃的落實。同時,文件規定的企業信息不全面,成員企業級次不明確,地址不清晰不易確定主管稅務機關。因此,應著力提高文件下發的及時性與可操作性,匯繳企業提出合并納稅的申請時間應提前至申請匯繳年度的前一年,國家稅務總局的審核批準文件應在12月31日前下發以使基層稅務機關做好次年合并納稅企業征收管理的準備工作。
(四)簡化總機構在合并納稅中擔任的角色
按現行規定,總機構既是匯繳企業,又是成員企業,以雙重身份申報所得稅,使用同一個稅務代碼,但目前的計算機征管系統不支持一個企業稅務代碼的兩次申報,只能采用手工申報方,式效率很低,易出差錯。同時,總機構多為管理機構,無營業收入,如果作為匯總納稅的成員企業進行管理,則集團統一支付的廣告費、業務招待費和業務宣傳費等無法在稅前扣除。因此,建議總機構只作為匯繳企業進行申報及預繳稅款,企業的各項稅前扣除事項均由總機構統一計算。
(五)細化集團公司內部交易的稅務處理
在合并納稅中,對集團公司內部交易的稅務處理是最復雜的。但目前的規定只是“必須按規定在匯總成員企業和本級納稅申報表的基礎上,填報匯總納稅申報表,不得簡單地按照匯總的財務報表編制匯總納稅申報表。”這樣的規定過于抽象,缺乏指導意義。應根據集團公司內部交易的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的差異,制定詳細的申報納稅調整辦法,規范內部交易的稅務處理,加大反避稅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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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是提高稅務稽查效率,有效地將有限的人力調配到最需要稽查對象上的重要措施。而選案準確與否直接決定著稽查成果的大小,選案準確程度涉及整個稽查工作的質量。但在選案實踐中常常會碰到與準確率相制約的問題,比如,選案當中時常會出現認為選出的是正常經營戶,但到了現場卻己注銷,認為是大戶卻是一個小戶,認為有偷稅嫌疑,卻已經如實審報納稅。導致稽查人員在實施環節上的應有作用大打折扣,不僅造成人員和時間的浪費,也降低了稅務稽查的威懾力和效率。因此,如何提高選案準確率是我們必需思考的問題。
一、影響稽查選案準確率的主要因素
1.稽查選案機構及人員受客觀條件限制。從《稅務稽查工作規程》實施的調查情況看,在選案、檢查、審理和執行的四個環節中,選案是最薄弱的管理環節,由于受稽查人員少的限制,絕大多數地區都末按稽查工作規程的規定設置選案科和專職的選案人員,案源管理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
2.稽查選案信息不足。由于選案工作未與征管及相關部門實現計算機聯網和信息共享,因此可提供稽查選案利用的有效涉稅信息少之又少,只有管戶的稅務登記信息和上年度納稅情況的基本信息,而且在執行中由于現有的信息更新不及時,經常造成納稅戶的注冊地址、電話與實際不符,對稽查實施工作的開展造成很大的不便。
3.現行稽查選案方法不規范,沒有形成一套科學、全面的選案指標體系。目前全國都沒有統一的計算機選案分析系統,稽查選案基本上還是依靠人工選案,計算機選案尚沒有科學嚴密的選案指標,選案隨意性較大,準確性較低。人工選案主要是根據稽查計劃按征管戶數的一定比例篩選或隨機抽樣選擇確定稅務稽查對象,依賴稅務臺帳或憑借選案人員及一些老同志的主觀印象進行,缺乏科學性和準確性。
4.選案部門不能有效掌握納稅人情況。由于選案人員既不直接接觸納稅人,也不保管納稅人檔案資料,而稽查與征收部門之間缺乏有效協調配合,導致具體選案人員對納稅人情況不了解。征管部門與稽查部門案件信息交流少,在征收、管理、稽查三大系列運作過程中,案件移送、信息傳遞還沒有一整套好的辦法,未形成良好的按職責規定移送、轉辦的工作流程。與其它部門之間信息交流少,信息互通少,可比信息少。
5.專項檢查,交辦、轉辦及群眾舉報案件,協查案件影響選案準確率。每年配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專項檢查多,結合當地實際征收管理情況的檢查;上級交辦、轉辦及群眾舉報案件也逐年增多。另外,全國協查案件增長迅猛,這樣稽查部門安排相應的稽查計劃其自主性就受到很大約束。
二、提高稅務稽查選案準確率的措施
1.選案工作應引起各級稽查部門的重視。各級稽查部門應根據人員情況進一步充實選案人員,不能配備專職選案人員的,對兼職選案人員一定要明確職責,選案人員要牢固樹立信息第一的觀念,要解決目前選案準確率的問題,就必需首先解決好人員問題,這是做好選案工作的基本條件。
2.建立科學、統一的稽查選案方法。首先,稽查選案要做到開門選案。改變稽查部門單獨選案的做法,定期與有關部門聯系,掌握選案的第一手資料。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定期與征管部門聯系,了解納稅戶經營、納稅情況。同時積極與工商部門聯系,了解業戶營業執照、注冊資金、經營項目等有關基礎信息,為選案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其次,以計算機選案為主、人工選案為輔。我省目前征管、稽查軟件正在開發,屆時就可實現稽查與征管聯網,實行計算機選案。稽查本身需要充分占有信息并對信息進行篩選、分析和加工,因此應進一步強化稽查信息管理系統、案源管理系統、稽查輔助查詢系統,做到信息共享,提高選案的準確性。
3.建立科學、全面的稽查選案指標體系。充分利用征收信息、稅源監控信息,稅收管理信息,收集相關信息,包括各個方面的涉稅信息,如納稅人收入信息、財產信息、生產信息、銷售信息、管理信息、財務信息、租賃信息、投資信息、注冊信息等。
地稅系統內部信息。征收窗口單位的納稅申報、稅務登記、發票領用情況;征收單位所轄納稅人的稅源變化、經營情況、停歇業、非正常戶、異常戶等信息,尤其是納稅評估信息;稅務管理部門有關納稅人征收方式鑒定情況及繳納情況,欠稅情況,建筑房地產經營納稅人項目管理情況。
地稅系統外部信息。地方政府招商引資等信息,公、檢、法、紀檢部門涉稅案件等,金融部門有關涉稅人的帳戶設置及資金往來情況,工商部門有關領取執照的納稅人的變動情況;從政府、國稅、統計、計劃、技術監督部門取得有關稽查內部和外部信息構成科學選案的基礎數據。有了信息采集網絡,暢通的信息來源渠道,通過稽查選案信息整合,多層次、多角度、多方位地科學分析,為稽查檢查提供準確的案源和清晰的檢查思路,克服傳統稽查選案的主觀性與隨意性問題,增強科學選案水平,提高稽查選案準確率和稽查工作質量。
4、建立信息聯
系制度。完善計算機網絡建設,加大稅務機關與企業經營信息共享面。盡一步豐富征管信息的輸入內容,使稅務機關隨時對企業經營行為進行有效監控。加快與工商、公安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整體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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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決定稅源,稅源決定稅收。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稅收工作面臨的環境日益復雜,如果不能及時掌握稅源的發展變化趨勢,不能把潛在的稅源轉化為現實的稅收入,稅收征管工作就會出現極大的盲目性,精細化管理是當前稅源管理的必然選擇。本文擬結合稅源精細化管理的探索和實踐,就稅源精細化管理談一點初淺的想法。
一、稅源精細化管理的目標
1、提高執法水平。稅收執法水平如何,主要在于執法管理。如果執法工作能做到細致入微,保證每個環節的合法性、合理性,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現差錯,也就可以提高執法能力,促進稅收執法水平的不斷提高。
2、提高征收效率。實行精細化管理,就是要通過管理及執法水平的提高,規范納稅人的納稅行為,規范征稅的程序,規范征、納行為,提高稅源管理的有效性,切實堵塞漏洞,使納稅人依法及時足額申報稅款,提高征收的效率和稅款的入庫率。
3、提高征管質量。精細化管理是將稅收征管的質量不斷提升的一個重要手段。精細化管理就要以稅源管理為核心,在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發票管理、納稅評估等環節加強管理,實行過程控制,環環約束,真正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
4、提高稅法遵從度。通過精細化管理,對征納雙方的要求更加細致嚴格,這樣有利于提高征納雙方規范執行稅收法律法規的力度,提高稅法的遵從度。
二、稅源精細化管理的途徑
(一)明確稅源精細化管理的重點
稅源精細化管理不是而且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平均用力,而是要根據經濟發展變化情況和管理對象的特點抓住主要矛盾,明確稅源精細化管理的重點,實施以點帶面,重點突破,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斷提高稅源精細化管理水平。當前,要抓住以下三個管理重點:
1、加強城區稅源管理和大企業以及重點稅源管理。要適應增值稅起征點提高、城市化進程加快和產業集群發展壯大的現實狀況,將稅源管理的重點向城區稅源轉移,向產業基地、產業園區和產業鏈轉移。大企業和重點稅源是一個地方的支柱稅源,對大企業的管理一直是各級國稅機關的難點。要從目前的以收入預測分析為主的管理向稅源規律把握及稅基控制轉變,特別是對這些企業的內部組織結構、生產經營管理規律和財務核算模式等,要做深入研究和掌握,并從稅源管理的角度提出相應對策和辦法,以切實提高稅收收入質量和稅源管理質量。
2、深化分類管理和實行屬地管理相結合。實行屬地管理是落實稅源精細化管理的有效手段,管理到戶有利于進一步明確和落實稅務管理員的職責和責任。但要管深、管細,還必須在此基礎上實行分類管理,否則,眉毛胡子一把抓,勢必抓不住重點,也難以將稅收工作做細,所以說分類管理是稅源精細化管理的必然要求。當前的分類管理應在總結以往分類管理經驗的基礎上,以納稅人規模和行業作為分類的主要標準,從宏觀分析地區產業鏈和行業規律、微觀掌握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規律和涉稅信息變動規律入手,按照不同類別納稅人的特點,提煉把握每一類、每一個行業甚至每個納稅人的稅收征管規律,科學確定管理方法,全面深入地分析監控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和申報納稅情況。
3、加強征管薄弱環節管理和針對性專業管理相結合。按照“過程控制、預防為主、持續改進”的管理思想,深化稅源精細化管理就必須加強和改進稅收分析工作,及時發現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采取加強管理的措施,通過精細化管理,堵塞漏洞,整頓秩序,使宏觀稅負、行業稅負和納稅人實際稅負日趨合理,申報準確性逐步提高。對增值稅的管理要針對近年來各地查出的大案要案暴露出管理上的突出問題,重點加強對農副產品收購、廢舊物資經營兩類特殊企業和民政福利企業、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商貿企業、涉外企業等行業切實搞好對專用發票以及貨運發票、海關完稅憑證、廢舊物資發票和農副產品發票等抵扣審核和小規模納稅人管理。
(二)完善稅收管理員制度
稅收管理員是新時期從事稅源管理的主體力量,建立和完善稅收管理員制度是強化稅源管理、解決“淡化責任、疏于管理”問題的主要抓手。在完善稅收管理員制度過程中,要突出抓好三個方面:
1、優化稅收管理員配置。按照“抓大、控中、促小”的原則,綜合考慮當地稅源數量、稅源結構、稅源分布、稅收管理員數量和素質高低等因素優化配置稅收管理員。要逐步加強重點稅源管理力量,將熟悉稅收政策法規、企業財務管理、熟練掌握納稅評估的人才充實到重點稅源管理崗位;要根據行業管理需要合理調整中小企業管理力量,適度配備個體稅收管理力量。要通過對稅收管理員配置結構的優化,使稅收管理員人盡其才,才盡其用,使管理力量和稅收收入相匹配,改變目前20%的人員管理80%稅源的不合理配置狀況,實現管理效益的最大化。
2、明確稅收管理員主要職責。考慮目前稅收管理員日常事務性工作過多、難以集中精力搞好稅源監控的實際,對其職責應做必要調整。稅收管理員的職責在具體落實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解,必要時也可以將稅收管理員進行優化組合,以確保管理的實效和管理職責的進一步落實。
3、加強稅收管理員管理。要將能級管理和崗位輪換引入對稅收管理員的管理,賦予相應權力,明確管理責任,強化監督考核,使其內有動力,外有壓力,形成活力,在解決“淡化責任”問題的同時,防止專管員制度下“權力尋租”問題的發生。要將重點放在關鍵性指標的過程控制和工作目標的合理設定上面,通過量化目標的引導帶動相關方式和手段的運用,使稅收管理員更加注重工作的本質和實效。
(三)積極開展納稅評估
納稅評估是稅源精細化管理的主要手段,是稅源管理人員必須掌握的基本功。開展納稅評估工作是新時期強化以稅源監控管理為中心的精細化管理的重要內容和手段,是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基礎工作的客觀要求。
1、明確工作分工。縣以上國稅機關主要側重稅源總量和稅負變化的宏觀分析與監控,分析宏觀稅負、地區稅負、行業稅負及其變化規律,定期稅負情況,同時建立完善評估指標體系,為基層單位開展納稅評估提供依據。基層稅源管理單位和稅收管理員是納稅評估工作的主要承擔者,具體負責對所轄納稅人實施行業和個案評估。一些重點稅源大戶或跨區域的、復雜的、重要事項評估也可拿到上一級國稅機關組織專門的人員來做。
2、拓展評估范圍。要將目前以增值稅評估為主拓展到多稅種的評估,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重點分析企業生產、銷售、庫存情況,進銷項稅額及相關費用核算情況,相關財務指標橫向、縱向比對情況,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四小票開具和抵扣稅款情況等;對小規模納稅人,重點分析企業銷售收入真實性,當期申報的橫向、縱向對比差異性,分析其能耗、物耗及相關指標合理性;對所得稅則要根據不同行業的生產經營特點,核算其稅負率、稅前費用列支水平,并參照同行業企業所得稅稅負,核定相關企業所得稅額;對其他稅種的評估也要結合各個稅種管理特點,選擇行之有效的評估辦法。納稅評估是針對某一戶納稅人申報繳納稅款總體情況的綜合分析評價,既要避免對同一納稅人按不同稅種多頭重復評估,也要避免人為地把同一納稅人申報繳納的不同稅種評估割裂開來,要在評估分析其主要稅種繳納情況時,注重分析與其他稅種的關聯性;要注重與地稅部門的工作聯系,必要時可對同一納稅人實施聯合評估。
3、拓寬信息渠道。要在充分占有稅務登記信息、生產經營信息、財務核算信息、資金流轉信息、納稅申報信息、稅款征收信息和發票管理信息等納稅人靜態信息和動態信息的基礎上,特別重視外部信息(不為納稅人所控制的第三方信息)的采集,建立與工商、地稅、銀行、財政、海關、審計、外匯管理、統計、技術監督、交通、電力、行業主管部門等部門的數據交換與互聯互通機制,并將信息采集與數據評析和納稅評估的需要緊密結合,注重采集關鍵信息和有用信息,提高信息采集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4、注重人機結合。將行業管理指標、稅負指標、管理預警指標和其他指標充實到“一戶式”查詢系統中去,逐步建立科學實用的稅源管理電子檔案庫,并根據不斷變化的形勢和工作要求進行動態維護,為納稅評估工作的開展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持。要在依托信息化的同時,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及其管理經驗的靈活運用,切不可過分依賴信息化手段、過分注重評估的程序和形式而束縛了手腳,將評估搞成高科技工程或繁瑣工程,使稅收管理員望塵莫及,從而失去了開展評估的本意。
(四)加快信息化建設
隨著經濟稅源結構發生重大變化,稅收征管對象財務核算的無紙化,結算手段的電子化,稅源分布領域的擴大,納稅人偷、逃、騙稅手段越來越強的隱蔽性及高科技化,稅收管理員整體業務偏低等種種因素加大了稅源管理的難度。
1、加強稅源監控管理軟件開發與應用。各級稅務機關應本著統籌規劃、統一標準、統一平臺、分步實施的方針,加強稅源管理軟件的開發應用力度。應努力完成多元化申報、多方式繳庫、無紙化征收,將所有涉稅事務與環節盡可能納入計算機管理工作,以減少各種手工操作的隨意性等等;在實際工作中還必須加快實施稅收信息“一戶式”存儲,實現稅務機關內部的信息共享,提高稅源監控管理的電子化率。同時各地應結合實際情況進一步整合征管軟件,努力實現各子系統間的信息聯網,盡快實現征管軟件中工商稅務數據的比對功能。
2、促進稅控裝置的廣泛使用。在商貿領域,應促使納稅人依法使用稅控收款機如實開具發票,記錄經營數據;對條件成熟,仍拒不使用的,要加大管理和處罰的力度。各地稅務部門應通力協作,明確國、地稅推廣稅控收款機的界限劃分;還應定期做好稅控收款機的數據采集工作,并將其作為對納稅人計算稅額的主要依據。規定加油站必須使用稅控加油機,并及時為其更新軟件,提升技術含量和穩定程度,方便操作和使用。
3、注重發揮計算機網絡的功能。(1)、是建立重點稅源信息庫。每月征期過后,根據各類涉稅信息指標,結合實地查核的情況,逐戶分析重點稅源企業的市場經營、資金運營、稅款繳納以及緩、欠稅情況,參照同行業、同規模納稅企業的稅負情況和本企業上年同期或上月份的稅收收入和稅負水平,進行橫向、縱向對比,編制重點稅源企業納稅情況說明材料;(2)、是對中小企業,要通過計算機處理,將每戶企業的納稅申報及緩、欠稅情況與測定的同類業戶平均稅負水平進行分析和對比,以有效監控中小納稅企業的稅源變化;(3)、是通過與工商、國、地稅之間、技術監督等部門的聯網,利用計算機網絡查找戶數差異,有效監控新開業、變更及停復業情況;(4)、是利用計算機定期產生納稅申報異常業戶清單和未及時繳納稅款業戶清單,據此對企業進行跟蹤分析和催報催繳;(5)、是利用計算機產生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存根聯和抵扣聯數據,對增值稅申報資料進行交叉稽查,減少申報異常等問題的發生。
三、稅源精細化管理的考核
要將稅源精細化管理真正落到實處,必然需要有一套科學的考評機制做后盾,從而最大限度地調動每個稅源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一)實施數字化考核,建立績效考評機制。應按照《行政許可法》和行政審批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斷重組稅收業務流程,通過崗位合并細化并量化崗位責任。應對日常工作中每項稅源監控管理業務的作業過程、作業時限和作業質量應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監控,每位稅源管理者的工作時間、工作數量、工作質量進行分類統計,并參照效率系數、難易度系數、責任系數、滿意度系數進行量化計分,做出綜合性評價。在定期工作考核中,應充分利用信息化征管系統調取影響稅源管理質量的關鍵性指標,如稅務登記率、當期申報率、逾期申報處罰率、入庫率等,實現計算機自動生成工作績效考核結果,提高稅源管理績效評價的客觀性、真實性、科學性。當然,考核指標的確定應以人為本,體現善意的管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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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進稅源專業化管理的原因分析
一是稅源分散,基層國稅部門控管難度較大。**縣是江蘇省陸域面積最大的縣份,總面積達2298平方公里,下轄35個鄉鎮(場)。國稅部門轄有管戶12127戶,經濟尚處于欠發達階段,納稅人年納稅額最多的僅為1000萬元,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和個體雙定業戶占整個管轄戶數高達93%,國稅機關控管稅源難度較大。
二是基層稅干素質參差不齊。該局現有在職稅干172人,其中第一學歷中專以上僅31人,占18%,50歲以上稅干占近20%的比例,干部隊伍結構相對老化,知識層次明顯偏低,部分干部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要求。原有的劃片屬地管理,稅務責任區既管理一般納稅人,又管理小規模納稅人,還要管理個體雙定業戶。一部分同志由于能力所限,對所轄的企業既管不住、又管不細、管不好;相當部分老同志個體稅收征管經驗豐富,但財會知識缺乏,管理一般納稅人企業十分吃力;而走上工作崗位不久的年輕同志,知識面廣,業務水平高,管理企業十分出色,但管理個體經驗欠缺,無從下手。這樣的局面,就導致了干部的長處得不到張揚,而短處又得不到回避。
三是大小稅源得不到同抓同管。原有的以屬地管理為主的劃分原則,出現部分稅源相對豐富和一般納稅人比重較大的責任區,小規模納稅人和個體雙定業戶管理不到位,重大稅輕小稅,重收入輕管理,大小稅源得不到同等重視,部分稅源管理不到位。
四是稅源管理的精細化程度不高。原有的納稅人混合管理模式,部分稅收管理員案頭工作較多,巡查、調查、核查的任務量較大,使得稅收管理員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采集涉稅信息,并進行綜合利用和比對分析,征納雙方的信息不對稱,管理出現漏洞,導致稅收流失。
五是基層稅干績效考核不深不透。績效考核的指標設置是困擾基層工作的難點之一,由于稅收管理員的工作內容不同、工作量不一,導致績效考核線條較粗,操作性不強,指標設置不盡科學,由此而形成的績效考核結果不能起到鼓勵先進、鞭策后進的作用,挫傷干部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二、稅源專業化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是分類設立稅源管理責任區。按照國稅發[2006]149號文件要求,該局根據全縣稅源結構、層次和分布,以納稅人類型為標志,區分管理難易程度,按照“條塊結合”的原則,在堅持屬地管理的基礎上,將稅務管理責任區劃分為11個一般納稅人責任區、2個所得稅管理責任區和17個小規模納稅人責任區(含雙定業戶),實施稅源專業化管理。
二是建立主輔崗制度。稅務管理責任區實行主輔崗,主崗對稅務管理責任區工作承擔主要責任,輔崗協助主崗開展稅源監控。由于主崗對責任區的稅源管理責任重大,對提高稅源管理的精細化程度十分重要,該局參照選拔領導干部的辦法,在全系統遴選工作作風硬、業務素質好、責任心強的稅干擔任主崗。同時規定,一般納稅人責任區和所得稅管理責任區主崗必須通過江蘇省國稅系統專業等級中級以上資格考試,據此,6位稅干因為業務素質達不到要求,由一般納稅人主崗改任小規模納稅人主崗。
三是建立精細化管理機制。一般納稅人企業較為集中,地點穩定,稅源可靠,實行重點監控、網絡管理,負責監控的稅收管理員既懂財務管理,又精通計算機應用。個體零星稅收分散、經營規模小、稅源控管難,建立個體稅收管理員制度,實行源泉控管,綜合治理。將其分為固定業戶、集貿市場戶和臨時經營戶三類,對固定業戶,實行戶籍管理,源泉控管;對集貿市場,實行部門配合,綜合治理;對個體零散稅收全部實行委托代征。在合理分工的基礎上,建立了清晰的崗責體系,制定《稅源管理責任人崗位職責》、《責任區主輔崗制度》、《責任區考核評比辦法》、《稅源信息采集制度》等,按照管戶與管事相結合的原則,從制度上明確稅收管理員10個方面的具體職責范圍,將稅務責任區的戶籍管理、納稅服務、調查核實等工作內容細化為42個小項。實行工作底稿制度,對稅收管理員實施的管理工作進行記錄,形成執法有記錄、過程可監控、結果可檢查、績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環機制。明確稅源管理責任人的崗位職責、工作程序、工作標準、工作時限和考核辦法。以責促管,理順工作職責關系,增強工作的銜接度,消除推諉扯皮現象,確保事事有人管,強化稅源管理的責任。全縣118名稅收管理員與12127戶納稅人全部實現“人戶對應”。
四是強化科學化管理。注重將現代信息技術充分應用到分類管理工作中,增加管理的科技含量,依托稅收管理員工作平臺,提高稅收管理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建立稅源信息平臺,按月公布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稅負變動情況、納稅人零負申報情況、停歇業情況和稅負排名。要求稅收管理員對省級監控企業,每2月至少巡查一遍,其他企業每月巡查一遍,個體工商戶每月不少于50%的巡查面;稅收管理員不僅注重對納稅人申報的靜態信息的審核,還要了解納稅人的經營規模、生產工藝、原材料耗用、資金流轉等各方面的涉稅動態信息。編制“崗位工作手冊”,對各崗位業務因何發起,怎樣進行操作,向哪些部門或環節反饋信息或結果,都作出明確規定,引導稅收管理員按程序規范操作,高質、高效完成本職工作。將工作標準能量化的全部量化,工作時限能明確的均予明確,對新辦納稅人的稅收政策和辦稅規程等事項,要求稅收管理員在3個工作日內逐項輔導到位,對普遍性稅收政策每月集中輔導,對行業性特殊政策上門輔導,從而做到管理到戶,責任到人,又做到人機結合,管事到位。
五是扁平化管理責任區。責任區分類設立后,管理層級由原來的縣局——分局——管理科——責任區轉變為縣局——分局——責任區,管理層級扁平化。稅收管理員通過對稅源實行動態跟蹤管理,及時掌握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戶籍變動等情況,解決管戶不清、底子不明、漏征漏管等問題。機關管理層對基層執法情況及操作的準確性進行審查,對納稅人的相關信息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做進一步審驗,對納稅人上報稅務機關的涉稅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再次審驗,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
三、稅源專業化管理取得顯著成效
一是促進了國稅收入快速增長。通過調整管理模式,干部的履職能力大大增強。1—9月份,該局累計組織入庫國稅收入26197萬元,同比增長39%,增幅位居宿遷各縣(區)第一。
二是提升了稅源控管能力。分類設立稅務管理責任區,一改以往以屬地管理為主的劃分原則,解決了部分稅源管理不到位問題,消除了重大稅輕小稅,重收入輕管理的思想,使大小稅源得到同等重視,得到齊抓共管。讓業務素質相對較高的稅干管理一般納稅人和所得稅納稅人,實現了工作和能力相匹配,達到了重點稅源重點管理的目的,降低了稅收執法風險。1—9月份,全局稅干的稅收執法不規范行為同比下降57%。
三是實現了管理效能的最大化。縣局直接管理、考核稅務管理責任區,管理層級趨于扁平化,信息通暢,決策運行時間短,優化了稅源管理層次,簡化了程序和環節,提升了稅收管理員的工作執行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耗用時間由**年的每戶2—3天時間縮短為目前的半天時間,稅收管理員因政策適用不準或業務分析不透而導致的流程退回數量由責任區設置調整前的月均230條降為目前的90條。
篇10
一、中國民營企業的挑戰與愿景
中國民營企業管理當前面對的突出挑戰有三類:
市場挑戰:十以來,行業和市場正在隨著系列改革而變得幾家歡喜幾家愁。對于本身走市場化路線的企業而言可能是利好消息,對權力、政策等尋租的企業和投機性企業而言無疑是非常悲觀的。市場正在發生前所未有的變革和白熱化競爭,在微利和同質化競爭中,中國的民營企業如何管理以應對市場競爭?
人員挑戰:第一代民營企業家面臨著選擇接班人的問題,也面臨著團隊年輕化難以管理的問題,面臨著股東與職業經理人的難題。如何安排接班人計劃?如何管理職業團隊?
資本挑戰:從廣義的資本定義上講,無論是投資入股,合資合作,并購重組,還是上市、債權或股權融資,都成為企業追求發展的一把雙刃劍,做的好就能讓企業或老板上一個新的臺階,做的不好可能是把辛辛苦苦幾十年打拼的事業全部葬送。對于國有企業也一樣,過去的提法叫“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現在叫“國有資本管理”,從資產到資本就是從花錢到賺錢的轉變,那么如何管理資本運作?
任何度過初創期的民營企業都有一個愿景:如何將公司做大做強而不是做大做垮?
站在這個愿景的時點,我們不禁要問:靠的是什么? 是過去幾年的財務報表數字好看嗎?是有一幫跟自己創業的團隊嗎?是服務或技術優勢嗎?是政府或金融機構對公司的支持嗎?是公司現金充裕嗎?是公司資產龐大嗎?是有了一個或幾個好的項目嗎?是公司的商業模式獨特嗎?是公司不斷投入的學習和培訓嗎?
答案是:是,也不是!
上面的每一項都可能成為不同行業的公司參與市場競爭的優勢,然而縱觀世界500強發展史,企業都是基于實業+資本的發展戰略以及管理的系統優勢獲得長足的發展和長遠的成功,過去不等于將來,短期利益不等于長期利益,做了不等于做好。部門優勢或財務指標等部分優勢都不代表整體的優勢,今天的優勢有可能成為明天的劣勢,部門的“專業”意見可能會將公司帶入深淵….
二、價值管理―迎接挑戰實現愿景的有效管理方式
如何有效面對挑戰,持續強大,從不同角度有不同的觀點和學說,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打造核心競爭力,團隊建設,數字管理,差異化,商業模式以及各種市場營銷、人力資源、供應鏈管理、生產管理等管理技巧。
就企業價值來說,角度不同,結果也不同,有從審計、評估角度談企業價值的,有從企業管理角度談企業價值的,有從投資人角度談企業價值的,有從市場、財務等角度談企業價值的。主流理論認為價值管理追求的目標是實現股東價值的最大化。
筆者認為價值管理首先是從企業經營者角度看待企業價值,而后才是股東價值,這樣企業價值會自動傳遞到股東價值,股東才能得到持續的投資價值。基于價值管理的系統優勢才是公司價值的保證和根本,這里的價值管理的基礎就是系統,以廣角鏡思維全視角地看待企業的問題,不能是望遠鏡思維的點對點解決問題。價值管理的核心是以企業和/或股東價值為導向的方案,制度和決策。
對于廣大的民營企業家來說,實施價值管理更的第一步是優先選擇公司價值,大股東利益,還是全體股東價值的問題,抑或在哪些問題上如何進行價值傾斜,其次才是立足現狀建立價值管理系統的問題,否則價值管理的核心無法貫徹到落地實施當中去。當然,非上市民營公司大多被企業家實際控制并經營,價值管理會更多偏好企業價值;對于上市公司或投資人傾向股東財務表現的民營企業,更多的目標被股東價值優先所包圍。
三、價值管理的核心要素
不能衡量就無法管理!到目前為止,在價值管理體系中,形成了經濟增加值(EVA)、市場增加值(MVA)、折現現金流量(DCF)、托賓q值、價值派(piemodel)等價值管理模型與模式。這些財務標準或多或少帶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MVA法,對非上市企業無法評估資本市場價值;比如托賓q值,從市場角度界定的過去的企業價值與企業的真實內在價值大量不對等,而且衡量市場價值與資產重置成本相對比較主觀;又如各種財務模型,實際上帶有一定的假設且大部分要求數據較多,模型的導出過程又比較復雜,對大多數的民營企業并不適用。所以,企業價值不是數字化的財務價值,主觀的市場價值,抑或是按收益法或成本法評估出來的價值,而是多種要素綜合的衡量標準。
筆者認為,對企業管理而言,這些價值管理模型僅僅是財務評價標準,并沒有解決一個核心問題:如何在管理實踐中判斷并實現價值管理,也就是說,這些價值模型無法指導價值管理落地實施。筆者根據實踐經驗,對價值管理體系的四項核心要素進行扼要闡述如下:
(一)數字管理
數字最簡單、直觀、有力,是國際化語言,因此價值表現的衡量因素離不開數字,但數字管理不等于價值管理,而且過分注重數字就會陷入數字陷阱。報表控制屬于事后控制,而且財務管理無法表現報表外資源。所以,企業管理者都要有價值管理系統要求的財務意識和知識,用數字管理滲透到日常運營管理中去。對于企業高層來說,運用數字管理的要義在于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對于企業中層來說,數字管理主要是進行財務信息的提取、分析、跟蹤與考核。
對大多數民營企業來說,運用數字管理忌諱采用較多的復雜管理,比如對房產的投資,通常的房產投資內部收益率公式為:累計總收益/累計總投入=月租金×投資期內的累計出租月數/(按揭首期房款+保險費+契稅+大修基金+家具等其他投入+累計按揭款+累計物業管理費),但里面的數據很多要靠估算而導致數據不可靠之外,還浪費了大量精力。所以我們就采用一個相對簡單而通行的測算方法:如果該物業的年收益×15年=房產購買價,則認為該物業物有所值。
筆者經過實踐總結,具體來說,民營企業可采用的數字管理主要表現在如下方面:
1、資本管理
資本管理需要解決:錢從哪兒來的融資問題,錢到哪兒去投資問題,回報多少的投融資管理問題。作為股東首先應考慮的自身價值就是資本管理價值。這些價值無一例外都與數字相關,以價值驅動為目標的財務數字主要有:
A:凈資產收益率(ROE=凈利潤/凈資產),反映的是被投資企業的賺錢能力和運營水平,這也是最常用的數字之一;一個公司長期保持20%以上的ROE是不可能的,能長期保持在15%已經很好了。
B:投資報酬率(ROI)=利潤或年均利潤/投資總額×100%。反映了投資的獲利能力,一般是用于特定年份的回報衡量,以及短期項目的投資決策,因為該指標并不反映整體或長期利益,而且職業經理人會因為該指標的績效評價而做出短視的決策和行為,排斥具有戰略意義或長期投資的項目;
C:經濟增加值(EVA)=息前稅后凈營業利潤(NOPAT)-調整后的資本成本*資本成本率(WACC)。
對于EVA,彼得.德魯克曾經說過:“你一定要賺到超過資本成本的錢才算有利潤”。這里面對NOPAT和資本成本的調整主要是盡可能恢復企業實際經營真實財務面貌,然后對資本利用效果進行數字評價。
EVA既可以反映職業經理人總體經營情況,也適用于績效、股權激勵等方面。
D:對于上市企業還多用市凈率(P/B=每股市價/每股凈資產); 市盈率(P/E=每股市價/每股收益);市場增加值(MVA=公司市值-累計資本投入)等指標。
數字之間也會有沖突,比如股東都想追求高ROI,但有時ROE與ROI并不一致,此時追求高投資回報(ROI)的同時要關注ROE,否則累積多年的利潤有可能一瞬間就不見了,減少風險的辦法就是既看ROI又看ROE。假設有多個項目選擇投資一個,就是在高ROE項目中選擇高ROI的項目。ROE較高時需要另外關注負債結構,看企業是否為超額負債經營。一般來說資產負債率超過60%,為經營風險較高,超過80%為經營風險過高。
2、資產管理
資產管理的數字管理需要解決資產利用效率的問題。筆者接觸的不少民營企業有資產情節,即企業資產越大越好越有安全感,或者銀行越容易給較高的額度貸款。然而事實并非如此,筆者觀察到這些盲目追求資產絕對數額的企業往往各項利潤指標都很低,認真梳理資產后就會發現,或多或少存在著資產效能低下的問題,比如大量承兌匯票留在手中而對外支付現金,應收賬款管理不善以致呆賬、壞賬,為評估品牌價值或對外申請各種證書而知識產權賬面價值虛高,庫存大量積壓,預付賬款龐大造成資產和現金利用率低,部分固定資產閑置很久而不能得到充分利用……
資產管理的數字管理指標主要有以下幾種:
A: 資產凈利潤率=凈利潤/總資產
B:資產周轉率=銷售收入凈額/總資產平均余額;以及延伸的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固定資產周轉率,流動資產周轉率等指標
對資產使用效率的分析和改善需要數字管理配合程序管理、效能管理與風險管理進行。
3、人力資源管理
傳統的人力資源管理一直在講人員的選育用留,即HR管理技術和流程,事實上人力資源管理也離不開數字管理。比如人力資源管理中最需要讓老板知道的是:公司的流程及崗位平臺是否已經搭建完成并能有效對人才選育用留,員工的薪酬是否匹配績效管理的目標,績效管理是否能夠充分發揮作用,人力資源政策和執行是否能跟得上企業發展。
這些問題的答案往往不是靠主觀性的“好壞優劣”來表達的,最具有說服力和看得見的效果的就是數字。比如營銷總監的營業收入與營業利潤等同比、環比升降比例是否在預設的績效目標之內,接下來如何改進,達到考核期限時應如何根據績效指標完成情況進行獎懲;又比如對財務總監的考核指標之一是EVA,那么財務總監就會想辦法降低成本,提高收益,配比資金投融資,降低稅收,這樣財務總監就必須深入業務之中打通流程瓶頸,既要提高收入,又要降低成本,控制風險和預算;既要對日常經營負責,又要對投融資及其管理負責。
4、財稅管理
對于財稅管理,最重要的幾個數字就是資產額,負債額,納稅額,營業額,利潤額,凈現金流量。這些數字很多時候不成比例,比如有資產收入少,有收入沒利潤,有利潤沒現金,有現金沒利潤,收入少稅負高等等。當然這跟行業有一定關系,比如制造業是先投入再收入,預收費服務行業是先收費后服務,餐飲行業是現金充裕而利潤被房東大量分取。
在筆者看來,企業的財稅管理不單單是財稅部門的事情,而是全公司的事情,不僅僅要進行制度和表格的完善優化來達到高效流程,又要搜取充分必要信息進行數字提取,分析工作,而后應用于企業決策和日常管理改善。
財務和稅務是相聯系又有很大差異的兩門學科,很多民企讓會計管理稅務,業務簡單還可以,稍微復雜一點需要稅收籌劃時,財務經理就不能勝任了。有些公司財務經理隸屬于稅務總監,有些公司是稅務經理隸屬于財務總監,不管誰進行管理,都要將財稅體系打通,對日常各部門業務進行科學有效的財稅管理以達到既有效能又能管控風險的結果。
5、產供銷管理
產供銷管理可能是與數字打交道最多的部門,“產”指制造業的生產或服務業的服務,“供”指產品或服務供應商,“銷”指產品或服務的銷售。從數字管理上講,銷售是起點,產與供是過程。數字管理的重點是:主營業務成本管理,費用管理,產供銷數字績效考核,客戶與市場數字分析,供應商分類考核等。
6、合同管理
很多民營企業倒閉是應付賬款過多導致的,合同管理的數字管理在于要根據合同的約定,將應付賬款時間按照合同進行檔案整理,同時對后續數月的現金支出進行配比滾動預算,以免造成入不敷出而導致過大債務壓力,當然對于業務部門要求的合同談判和合同審核也是納入到合同管理之中的。這樣合同管理的數字管理一般是滾動更新當期及后期的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營業外收支,對應的現金凈流量等預算,控制,分析與決策。涉及的部門一般有財務部,法務部(合同管理部),銷售部,采購部等部門。
筆者接觸的企業大多之前接受了錯誤的合同管理模式,以為有個合同管理軟件系統或ERP軟件系統就把合同管理做好了,事實卻截然相反,合同管理沒做好的企業借助于管理軟件會更加做不好,合同管理是多部門交叉的事情,而非某一個部門的事情,企業管理沒做到位指望軟件解決管理問題是不現實的。
(二)程序管理
管理的重點是各部門人的管理,管理的難點在部門之間的管理,互相扯皮是最管理最難的地方。所以橫向的崗位職責固定崗位,縱向的流程打通部門壁壘,兩者靠制度,表格的工具結合起來,以有效的績效管理為手段,進行有效的程序管理。只有過程控制好,才能達到預期的結果。我們所說的結果導向實際是以程序管理為必要控制手段的。
程序管理的難點其實對于價值管理來說將會迎刃而解,如果說矛盾的各方各自站在自己立場角度而發生爭執的話,則價值管理將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綁在一起,形成企業價值利益鏈條上的共同體,則企業通過一個個的利益共同體形成了企業牢不可破的價值管理。實施價值管理的程序管理難點在于用財務、稅務、法律與管理的工具和內核作用于部門交叉的每個點以達到整體改善的目的。然而,筆者已經提煉出“四位一體”整體解決方案以達到這個目的。
(三)效能管理
從管理學角度而言,管理大師彼得?德魯克曾在《有效的主管》一書中簡明扼要地指出: “效率是‘以正確的方式做事’(即戰術),而效能則是“做正確的事(即戰略)”。
從經濟角度,效率(efficiency)指單位時間內的工作量和投入量,而效能(effectiveness)是效率與效果的統一,既重質,又重量,有人總結為效能=效率*目標。
效能管理要求企業管理者在提出方案及進行決策時,從戰略、戰術、結果、投入與產出等各個角度進行平衡。
舉例來講,比如將要開發一款產品,在開發的前期,需要與市場部一道評估產品價值點,市場容量,客戶接受度,預計的實驗產品及批量產品的成本及定價,并確定關鍵技術是否已被解決,開發周期及結果;開發的過程中,需要就開發前期的預算和目標進行財稅控制,績效管理及市場動態管理,以確定開發按部就班地進行;開發末期要在內部與市場中進行產品及定價測試,與銷售部門績效相聯系,以使收益盡量與預算、績效相匹配。
又比如,公司要對上游某企業進行縱向并購,前期就要對并購戰略及預期投入進行分析并與被收購方進行充分交流,中期要對被收購企業進行財稅、法律與經營的盡職調查,安排交易方案,確認預期盈利的必備條件與人員計劃,后期進行交割前要對并購后整合事項進行預先安排,以確認交割后能夠完成整合達到預先設定的并購戰略。
(四)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作為企業價值衡量過程中一個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企業運營的效能與企業運營的風險共同構成了價值管理需要特別衡量的因素。經營風險,財務風險,稅務風險,法律風險,政策風險,金融風險等共同構成了企業風險。然而,我們可以對財稅風險,法律風險以及經營風險進行識別、衡量、分析與評價,確認風險的保留,規避,轉移。當然這里的風險管理的前提條件是確認企業決策層的經營意識和戰略是風險偏好型還是風險規避型。對于不同的企業有不同的風險管理方式。
目前所流行的全面風險管理,實際上靠某一個部門是不能完成的,與績效管理等管理手段一樣是企業從上到下全員的事,全面風險管理必須使用必要的法律技能,財稅技能與管理技能進行科學而專業的風險評估。當然,在大多數民營企業家眼里,處處都是風險顯然無法經營,投資就是冒險,然而我們必須要知道的是,關鍵風險必須可控,而且企業價值管理中的關鍵風險必須予以管理,否則企業效能及其他價值將會受到重大影響。
四、結束語
企業有制度和流程還遠遠不夠,關鍵是有效的系統化制度和流程;公司能聘請優秀人才還遠遠不夠,關鍵是建設一個能讓人才操作的優秀的管理平臺,畢竟大部分人是企業平臺的“操作手”而非“建設者”。管理和商業沒有完美無瑕的,只有最接近企業目標的有效管理路徑。問題和形勢發生變化,管理也應當順應而變,管理也在管理人的風險偏好與風險規避之間游走,管理中存在問題很正常,不斷地以廣角鏡思維解決問題就會逐步趨近目標,如果以點對點的望遠鏡思維或孤立地看待問題很可能會導致解決一個問題又冒出來N個問題。
當管理者希望推動一項變革時,無論是建立一套新的價值管理系統還是修正現有的管理體系,最好在局部進行測試后再推廣,這樣不但能讓參與各方在前期充分磨合不斷調整方案和期望,而且使企業的變革成本最小化,畢竟大部分非患重癥的企業是不能接受外科手術式的代價或不可控制的結果。
另外,筆者所接觸的太多民營企業在錯誤的學習上走的太遠,接受了大量形而上的培訓,激勵類的,靈修類的,營銷技術類的,以及各種工商管理研修培訓等,然而太多實踐證明了大多這種培訓僅僅是短期有效或回到公司便無法落地,問題還在那里,現實與理想不斷博弈的場景不斷上演,然而卻支付了不菲的成本。同樣,談企業培訓或學習本身是否有益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學錯比不學更可怕,把錯的事情做的很好簡直就是災難,只有把企業的針對式培訓和績效管理結合起來去解決實際問題才能從結果看清楚培訓是否有益。那些空洞的,概念性或宏觀性的培訓只適合于基本理念、概念還不到位的部分中小民營企業經營者。新型管理咨詢則能夠通過外部診斷-方案-培訓-效能的過程為企業打造一套價值管理柔性平臺。
作者簡介:李涵:執業律師,英國威爾士大學MBA,國際會計師AAIA,注冊稅務師,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客座教授。
李涵已為多家國內、外企業提供法律與管理服務10年,擁有豐富的企業法律與管理實務經驗。李涵具有良好的商業背景,能將資本運作、企業管理、財稅與法律相結合,從而為國內外企業提供高附加值的綜合性專業法律與管理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