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范文
時間:2023-04-06 01:03:51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婚前協議,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我這也是沒辦法了呀!再說了,這錢我借來也是為開店用,這店以后要是掙錢了,你說你花不花?花錢時有你份兒,還錢你就沒份兒了?”黃強不甘示弱。
正吵得不可開交時,黃強的手機響了,“你看你看,老丁又來電話催債了。這一天好幾個電話,真要人命啊!”黃強接通電話,那邊開板就喊:“黃強,那錢到底啥時還,我可是給足你面子了啊,你都拖了好一陣子了,你和你媳婦趕緊的,我這邊也著急用錢呢!”
放下電話,夫妻倆一時相對無語。
這20萬元要從一年前說起。黃強想用手頭的錢開一家煙酒專賣店,租房、辦照、進貨這么一折騰,最后還差20萬,眼瞅開不了張。管媳婦要吧,黃強心里清楚,多半借不來。結婚沒到兩年,兩人感情雖然沒有鬧掰,但大不如以前了,沒大毛病,都是瑣事鬧的。加上媳婦平時總念叨婚前簽的那個協議,讓她出錢就更難了。黃強的親戚也不是大富大貴,一下子都拿不出這么多錢。最后,他跟認識多年的哥們兒老丁開了口。老丁很爽快,借了他。
錢借來了,店也開起來了,可誰知,不到一年就經營不下去了,不僅沒掙到錢,欠老丁的20萬也還不上了。老丁眼看黃強的店一天天走下坡路,也急了,催黃強還錢。
黃強實在是沒辦法了,朝媳婦開了口。他料定沒戲,但張嘴三分利嘛!
媳婦說死也不拿錢,是有理由的。他們倆要結婚還沒結婚時,趕了一個時髦,簽了一份婚前協議。老實說,黃強一直沒把這份協議當回事兒,他老覺得這就是媳婦覺得好玩,跟他玩點小機巧,屬于過家家級別,上不得臺面。直到現在,他才知道,這個過家家游戲玩大發了。他找出婚前財產協議,第一次好好看了看,看完腦袋有點大。這份協議大概內容是婚前財產該誰的還是誰的,不能一鍋攪馬勺;婚后的收入除用在家里的,其他也都各歸各。最讓黃強窩火的是這一條:婚前婚后的債務由各自承擔。
媳婦不光有據可依,還會舉例,“當初簽協議時,你也是同意的,這兩年,咱倆是不是都按協議辦的?你的工資除了花給家里的,剩下的你從來也沒給過我呀,我憑什么拿我的錢給你堵窟窿?”黃強自知理虧,但煮熟的鴨子,肉爛嘴還硬,“就這協議,多小兒科,你還真當真啊?咱倆再怎么也是兩口子,日子還得過,有了難事,不得一起扛啊!”
媳婦不理他,撲棱一下躺床上,背對著黃強。黃強不死心,還磨磨嘰嘰的,“媳婦啊,我說話你可別生氣啊,你看你這兩年,為家里花的錢可是屈指可數啊,你說你私下攢了多少錢,肯定比我多,我沒說啥吧?你掙10個,給家花一個;我掙10個,給家花七八個,我為啥呀?如今我過不去坎兒了,甭說你是我媳婦,就是一同學,也得出手幫幫吧!”
媳婦夠可以的,不順著他話茬兒往下嘮,一指協議,“說別的都沒用,這個協議反正就擺在這兒了,走到哪兒我都有理。”她一翻身坐起來,指著黃強的鼻子強調道:“我為這個家做過什么我心里有數,你別把我往溝里引。白紙黑字,你不能抵賴,債就得你一個人還,跟我不挨著。”說完一甩手走了出去,把門重重地帶上,只留下黃強一個人,悶悶的。
之后兩天,兩個人又交了幾次鋒,但還是各說各的理,媳婦說啥不讓步。老丁那邊一天好幾個電話,黃強都焦頭爛額了。之后老丁消停了幾天,沒打電話來,再來電話時,黃強蒙了,老丁把他告到了法院。老丁在電話里只跟他說了一句話:“等傳票吧!”
篇2
大家都買好瓜子等著看湯哥湯嫂撕破臉皮,人家又只花了11天就談好條件,簽了離婚協議。這婚離得實在太快了,還沒什么荒唐事抖出來,就這樣完了。娛記們激動半天,卻連湯嫂拿的撫養費是幾位數也說不出來。要按照好萊塢慣例,這時候我們早該知道阿湯哥有沒有男性密友,找哪個醫生打Botox,關了燈有什么怪癖了。但是沒有,什么都沒有,只有小貝躺著中了槍。
雖然從TomKat拍拖開始就有人等著他們離婚,但是真離了,大家又覺得這事挺突然,連阿湯哥都一臉驚訝。就在凱蒂申請離婚的前幾天,他還在到處跟人說,婚姻和家庭是他這輩子最大的成就。他還計劃50歲生日那天要跟凱蒂在冰島爬山慶祝。就算他真這么以為,這個在歐普拉沙發上表演過度的科學教徒也早就被大家拉進了黑名單,沒人為他抱不平。唯一能讓阿湯哥感到欣慰的只有那個強大到子彈也能擋的婚前協議。
前段時間扎克伯格迎娶陳姑娘之前,專打名人離婚官司的Raoul Felder喊話說:“如果他不打算簽婚前協定的話,就該去找心理醫生而不是律師了。”他認為有那么多錢而不簽婚前協定簡直就是腦子不正常。阿湯哥其實也有過腦子不正常的時候,他跟前前妻妮可·基德曼就沒有簽婚前協議。結果他必須趕著在跟她結婚十周年之前提出離婚,好省一大筆贍養費。
TomKat結婚的時候,阿湯哥是《福布斯》評出的全球最有影響力的名人之一,凱蒂就是個演青春劇的小明星,簽婚前協議是必須的。沒人看過他們的婚前協議,還有不少人猜測阿湯哥為了掩飾性取向跟凱蒂簽合同假結婚。五年過去了,凱蒂從新鮮的蜜桃變成干癟的果脯,阿湯哥則像快餐店的炸雞塊沒有半點腐壞的痕跡。說不好是合同到期了,還是凱蒂受不了女兒蘇瑞加入什么海洋組織精英計劃,總之她就不愿意跟阿湯哥過了。
篇3
在西方,婚前簽訂關涉財產、離異后子女撫養權等問題的婚前協議已非常普遍,畢竟,誰都不希望大家在分開時為諸事鬧得劍拔弩張,最后成為冤家。當然,簽署這么一份協議,自然不是什么浪漫事兒。可古話也說了,“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未來無法預計,我們可不知道枕邊人今后會變成什么樣子,從親密變到陌路,有時也就是一眨眼的工夫。
如今,簽署婚前協議就像一股流行風刮入了國內,被一些準新人所接受。然而,更多的戀人在結婚前,壓根就不會想到這檔子事,認為太傷感情。也許是觀念差異,婚前協議就像當初的夫妻間AA制一樣,很難受到國內準新人們的廣泛認同。
城市-上海
漆漆
誰跟我說協議我就跟誰急
辦公室的美女小米五月份就說要結婚,可這陣子卻沒了動靜。大家雖暗中猜測,卻不敢向當事人證實。仗著跟小米關系還不錯,一次午餐時,我裝作不經意地問起了她,結果得知小米跟男友上個月就吹了。
小米是外地人,家在農村,家里還有兩個弟弟,生活并不富裕。她高中畢業就考到了上海的大學,如今在這里呆了整整八年,已經成功蛻變為大城市里的時尚小白領了,身邊也有了幾萬元積蓄。小米的男友是土生土長的上海人,他向她求婚的時候,就被告知她父母不可能給她任何陪嫁,家里的錢還要給兩個弟弟娶親。他當時為了愛情也欣然同意。不過人家的父母就不樂意了——“結婚可以,不過得把話說在前頭,你是兩手空空嫁到我們家的,車子房子那屬于婚前財產,將來要是離了婚,可沒你的份!還有小孩肯定得歸我們……”總而言之,這兩位老人家的意思就是,結婚前,兒子和媳婦得簽個婚前協議,然后去公證一下。
哪有還沒結婚就想著離婚的?!小米特別看不慣男友父母那副盛氣凌人的模樣,他們在私底下都把小米看作“鄉下人”,似乎覺得她嫁到他們家,擺明了就是來貪便宜、分家產的。小米是個自尊心很強又很倔強的女孩,也不顧男友的勸說,硬是不愿簽。婚事就這么給“黃”了。
小米的氣頭貌似還沒過去,說著說著便激動起來,以后自然還是要將自己嫁出去,不過她說:“誰再跟我說什么婚前協議,我就跟誰急!”
眼前的老公,讓我忽然間覺得好可愛。其實,我個人是不贊成簽那種冷冰冰的婚前協議的,相信老公也一樣。雖然很多時候,愛情是很世俗的事情,然而我們還是想盡可能地保留一顆單純的心。要靠一紙合約來確保一段婚姻的信任度,那我們究竟還有多少把握和信心,攜手走完這一生呢?
城市-波士頓
Garfield
重要的協議
Jean是我的大學同學,是個上海女孩,爸媽是做國際貿易的,生意還算紅火,家里的條件當然也就好得沒話講了。剛來美國沒多久,Jean就認識了同系的一個男生,是當地人。她和他一見鐘情,打得火熱。轉眼間四年過去了,Jean順利畢業,并在美國找到了一份不錯的工作,和男友的婚期也理所當然地上了議事日程。
前些天,Jean約我出來吃飯,說婚禮準備得差不多了,終于可以喘口氣。她還計劃和未婚夫Edward回一次中國,算是讓他正式提親。似乎一切都在有條不紊地進行,不過Jean還是忍不住向我抱怨起來:“我最近很郁悶呢!Edward的爸媽真是奇怪,硬要讓我們作婚前協議。可我總感覺有點‘觸霉頭’,我爸媽也這么覺得。我家里條件那么好,又不會占他家什么便宜!”為此,Jean和Edward不開心了好幾次。Jean覺得有種即將落入陷阱的感覺,因為Edward的爸媽平時并不太關心婚禮的籌備情況,卻在婚前協議這方面特別積極,隔三差五地詢問不說,還表示可以讓自己家里的律師來幫忙處理這些問題。
看到好友的婚前情緒如此低落,我自然不能袖手旁觀,立馬勸說她婚前協議是必要的,至少在國外這是很普遍的情況,大可不必因此而懷疑對方的感情。我還建議Jean如果不相信Edward家的律師,可以自己去找律師咨詢一下,看怎么寫協議對彼此是最公平的。
幾周后,我在辦公室接到了Jean的電話,她告訴我后天她就要回上海請爸媽來參加婚禮了。當然,她也不忘通知我說,婚前協議他們已經簽好了,“原來我一直誤會了Edward的爸媽,他們這樣做不僅在保護他們的兒子,也同樣保護了我。他們說我們中國人爸媽辛苦賺錢都是為了孩子,將來如果去世了,錢也都留給孩子,現在我們的婚前協議上寫明了這些來自雙方父母或屬于各自私人的財產,即使將來離婚了,也不用和伴侶對半分——因為諸如此類的事發生過很多,所以他的爸媽覺得這是個很重要的協議。”
我很高興Jean終于回到了待嫁新娘應有的那種歡喜而興奮的狀態,可以輕輕松松、圓圓滿滿地把自己嫁出去。至于這份婚前協議,希望Jean和Edward一輩子都派不上用場吧
生活在文明社會,要訂的契約繁多。租房子要契約,銀行開戶要契約,上網下載個電腦軟件,都先要你看個契約。最離譜兒的是,最近一個日本朋友要結婚,竟然也要訂契約。
問他:“干什么啊?結婚要訂契約?從來沒聽說過!”沒想到他回答說:“嘿嘿,現在日本正在流行呀,就怕所‘結’非人,所以事前訂好契約,免得到時后悔來不及!”
我要婚后每餐至少三樣菜
什么事情需要事前訂好契約?他說:“像我食量大,我要求結婚后每餐至少要有三樣菜。
”結果女方說:“對不起,我不能天天這樣搞三菜一湯,星期天我要求要休息,所以至少有一天要外出就餐。”
結果兩人談好,寫在一張契約本上,還鄭重其事地畫押為證,并注明:“該契約以1年有效,1年到期后得以協商修正續約”。
在日本生活了近20年,多次參加日本人的婚禮,對日本人的婚姻關系倒是有了一點心得。像1979年時,有個名叫“佐田正志(Sadamassshi)”的歌手,作了一首叫做《關白宣言》的歌,一下子熱賣近300萬張,全日本的結婚典禮上幾乎都要演奏這首曲子。
“關白”的意思就是丈夫,“宣言”當然就是要妻子遵守的信條啦。這首歌是這么說的:“你要嫁給我之前,我先要跟你說個明白。這是非常嚴肅的事,你要好好聽著。在我睡覺前,你絕對不可就寢;在我起床后,你絕對不能賴在床上。飯要好好做,平常要化妝,盡你的努力就行,我不會在意……”
“孩子長大后,當我們都年華老去,你絕對不能早我而去;即使是一天也好,絕對不準早我而去。我要你拉著我的手,掉兩滴淚珠在我手上,我到時一定會說:因為你的照料,我才有這么美好的人生。相信我,我一定會這么說……”
這首歌風行日本幾十年,被奉為結婚契約的典范。但因為是以“關白”(男性)為主的契約,在女權高漲的日本,已經不被社會認同,最近數年,相對的以女性為主的“婚姻契約”,卻逐漸在日本社會風行起來。
你敗家超過10萬 要我核準
比較中立的日本新新人類家庭,會訂下這樣的契約:“超過10萬日元以上的開銷,事前一定要先獲得許可”,這是愛亂花錢的年輕夫妻相互節制的一個機制。
在東京,一對在雜志社上班的日本夫妻就規定,周末時,把兩人一個星期的收據都拿出來核對,然后記到各人的戶頭里,目的是要掌握彼此的財務狀況。
兩人還規定:家計要平等分攤,每個星期妻子想聽提琴演奏,丈夫想看足球賽,時間都要一樣長,并且要陪對方去。
如果新家庭是夫妻兩人都要工作,那么家事的分攤就更加精細了。一對日本夫妻凡事都采取“兩分法”,譬如說:“究竟是做早餐?還是照顧小孩?”“要清掃地板?還是要洗衣服?”,這種家庭就不會出現翹著二郎腿看報紙,任憑忙碌的妻子又要抱孩子,又要洗衣煮飯的情形了。
把床燈打開 代表要辦事
最近,市面上還出現一些專門教人如何寫“婚姻契約”的書,讓人看了不禁莞爾!例如,有關夫妻間要“辦”那檔子事,建議你最好事前有個“契約”,不可臨時起意,然后草草了事。這些契約建議,必須詳細列好“規則”。例如:要辦事“最好選擇在假日前”,免得上班時猛打瞌睡;也有契約規定:“誰把床頭燈打開,就暗示今晚要嘿咻”。契約上最好還要載明:“上床前要先洗完澡”、“一定要刷牙刷干凈”等等。
·男方體重不能超過女方20公斤以上;女方體重不能和男方一樣,更不能超過男方。
·男女雙方,絕不能對彼此家人口出惡言;兩人的家人必須每年至少訪問一次。
·每天早上6點半上班時,女方必須和男方親吻才能出門;晚上有宴會,一定要以簡訊聯絡。
·男女雙方如果一方有外遇時,外遇的一方要完全負擔房貸費用。
準備結婚的年輕朋友,你是不是也打算訂立一個這種“結婚賣身契”?
延伸閱讀:哪七種人最有可能離婚?
一、權力欲、支配欲過高的人
這個理由很簡單:婚姻的基礎在于互相平等和相互尊重,一方總是凌駕于對方之上,必然會導致婚姻關系的解體。試想想:誰會一輩子生活在感情的籬笆下?他(她)也是一個鮮活的、有骨肉有感情有自尊的“人”呢。
二、性生活極不和諧的人
性生活是夫妻生活中的一個重要方面,其和諧與否直接影響到夫妻關系的質量。
在今天,人們的兩性觀念已慢慢在改變,除追求物質生活的高水準之外,對夫妻性生活的質量要求也愈來愈高,有的甚至把兩者完全等同起來,或看得更重,一旦對方不能滿足自己的性需求,他(她)就會有“另請高明”的想法。
三、早婚的人
過早結婚的人,往往比較草率,由于對充分履行婚姻職責的準備不足,缺乏一定的生活能力、處世經驗以及成熟的人生觀、價值觀,隨著年齡的增長和生活面、見識面、追求面的拓寬,加之復雜社會關系的影響,極容易與自己的配偶分手。
四、有外遇的人
即使再“道德”的人,遇到了這種情況,一般他(她)都會不能自拔,一種從未有過的新鮮感更會深入其作為“人”的最本質的深處,并時時縱容他(她)與“舊感覺”說拜拜。
五、“閃電”結婚的人
這等于一個商人發財心切,沒經過深思熟慮,沒深入了解市場行情,完全憑自己的一時沖動和對市場表面現象的主觀感覺去魯莽地做一筆生意,結果失敗了。
六、性格過于一致的人
這是與傳統觀念唱反調的,但與磁場上“同性相斥,異性相吸”有異曲同工之妙。一個人愛爭愛吵,另一個人總是避而不應與一個人愛爭愛吵,另一個人總是吵得更兇,這兩對夫妻的愛情大廈哪個穩哪個不穩?
七、父母離異的人
篇4
乙方(女方):李某,女,漢族,1966年3月11日出生,中國上海籍,住上海浦東新區浦明路99弄號1802室。身份證號:
鑒于:甲、乙雙方經自愿相識相戀,并打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成為合法夫妻;
鑒于:在任何一方死亡、離婚或其他情況下導致雙方婚姻終止前,雙方希望就其因婚姻而對另一方的財產享有的權利或義務做出預先陳述;
鑒于:雙方已經充分知曉對方的婚前財產(女方婚前財產詳見本協議附件);
鑒于:訂立本協議時,雙方根據意思自治,已充分了解其各自權利及訂立本協議的后果;
鑒于:雙方知曉且明了本協議內容,簽署本協議未受任何脅迫和壓力。本協議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則,按照雙方的意志對雙方的婚前財產和婚后取得財產進行處理;
鑒于:本協議的訂立在于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
雙方在此訂立協議如下:
一、關于婚前財產的約定
(略)
二、關于婚后財產的約定
(略)
三、債務
(略)
四、日常開支
(略)
五、其他
1.任何一方因處分其個人財產而給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財產所有人自行承擔。
2.若發生分居、離婚,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主張分割婚前財產及婚后屬于各方的財產。
3.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4.本協議及其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留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經公證機關公證后生效。
甲方:乙方:
2019年月日2019年月日
附件:
女方婚前財產清單
一、不動產:
(略)
二、投資其池公司的股權
(略)
三、基金
(略)
四、股票
(略)
五、期貨
六、存款:
篇5
(寫上未婚夫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現工作單位,現住所地)
乙方:
(寫上未婚妻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現工作單位,現住所地)
一。協議總則:
1.甲乙雙方相知相愛、情頭意合,愿共筑愛巢,白頭偕老。但為了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不必要的糾紛,現雙方本著互敬,互愛,互信,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的共識下,自愿訂立本協議。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及公證機關公證后開始生效。
3.如對本協議所列條款有異議的,任何一方可在生效之前提出,經雙方協商之后可進行修改或刪減。
4.該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屬于夫妻雙方。
二。婚前財產
1.甲方的婚前財產有:
(這部分盡量寫的詳細一點,可寫上車子的品牌,型號,購買價,已行駛里程數等。房子的話寫明位于什么市什么區什么路什么小區幾幢幾室,房屋面積多少,購買價多少,現在的市價為多少。如有創業公司的話寫明公司的名稱,注冊資本等問題。還可以寫上銀行存款有多少)
乙方的財產有:
(可寫明自己擁有多少的銀行存款,在新房的購置過程中哪些家電是由乙方購買的,新婚時的嫁妝有哪些等等。)
2.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
(該部分一般的格式為位于什么市什么區什么路什么小區幾幢幾室的房產為甲方所有,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車子同理。甲乙雙方的存款可以定義為共同共有或者各自擁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所購買的財產為雙方共同擁有。具體條款你夫妻二人可詳細商議)
三。婚后夫妻雙方的核心守則
1.夫妻雙方因相親相愛而締結婚姻,故此雙方承諾婚后互負,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條所規定的忠誠義務。雙方均不得有任何婚外及與其他異性發生情感糾葛問題。如有一方違反本條守則,則必須放棄所有婚前其個人財產及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所有夫妻共同的財產的全部權利,作為給予無過錯方的精神和生活賠償。雙方結束婚姻關系之時,過錯的一方不得獲取任何其個人婚前財產及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所有財產的權利。
2.夫妻之間不可做出任何傷害對方的行為,包括精神及肉體層面。絕對不允許發生任何家庭暴力行為。如有一方違反本條守則,則應賠償另一方人民幣:元。(應要大寫,如壹萬元整。)
3.夫妻雙方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所賦予的夫妻之間的法定權利義務,夫妻雙方均不可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四。婚后夫妻雙方的權利義務的細則規定
1.夫妻雙方婚后均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部門法所賦予的基本權利并負有基本義務。
2.夫妻雙方在婚姻生活之中,均應尊重家庭及配偶,主動承擔家庭的各項義務,相親相愛,互守。
3.夫妻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在無理由無根據的情況之下提出結束婚姻關系的請求,應本著互敬互愛的態度積極溝通交流,不得故意欺瞞和欺騙另一方。
4.乙方在妊娠,懷孕,哺乳期間有權利無條件拒絕離婚,甲方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5.夫妻雙方本著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互相承諾婚后必須尊重孝敬對方父母,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對方贍養父母并必須協助另一方贍養雙方父母,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
6.夫妻雙方負有生育、撫養后代的義務,因醫學理由不能生育、撫養的情況除外。(此條可根據你夫妻雙方的自我意愿定位生或者不生。)
7.夫妻雙方生育子女之后,子女的姓名應由夫妻雙方自主商議決定。
8.夫妻雙方中的一方如在婚姻存續期間不幸發生意外,如下落不明,發生事故致身體殘疾,亡故等情況的,另一方必須負起贍養對方父母的義務。
9.夫妻雙方中如有一方違反前第三款第一項中的忠誠義務,在結束婚姻關系之時對孩子的監護權和撫養權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具體事項應由無過錯方進行決定。如孩子的撫養費用承擔,探視的時間、次數,孩子的撫養權和監護權歸屬等問題。
10.夫妻雙方中如有一方因違反法律而被監禁,另一方可隨時提出結束婚姻關系的請求。另一方不得提出異議。
11.本著創建和諧“大家小家”的意愿,夫妻雙方在婚后有義務參加另一方的重要家庭聚會或活動。但因工作、自然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出席的情況除外。
12.夫妻雙方對各自父母的財產具有獨立的繼承權,未經一方授權,任何一方不得侵占。
13.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的一切活動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為準則。
五。其他條款
1.在該協議生效之前,雙方可對本協議增加或刪減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增加的條款,可增加在本協議第四款之中。
2.夫妻雙方如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之中,若認為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夫妻生活繁瑣而細致,在此不進行贅列。望雙方共同建立和諧家庭,美滿婚姻。
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兩方各持兩份,政府公證部門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有效。
協議人簽字蓋章:(甲方)年月日
協議人簽字蓋章:(乙方)年月日
公證機關備案專用章:年月日
婚前協議書范本(二)
茲因立約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情投意合,訂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舉行公開儀式,在兩人以上見證下,締結良緣,并本于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之共識下,互為下列約定:
一、夫妻冠姓
立約人同意婚后 保有本姓 夫冠以妻之姓 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如日后有變更住所之必要時,雙方愿本于平等原則,另行協議。
三、夫妻財產制
立約人同意婚后之夫妻財產制為:
法定財產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處分自己財產。
約定財產制。
分別財產制,結人不結財。
一般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____________任之。
所得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____________任之。
立約人并同意于婚后就約定財產制前往管轄法院登記處辦理登記,以產生對抗第三人之效力。
四、家務分工
夫負擔: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妻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采買日常用品 ②煮飯 ③洗碗 ④倒垃圾 ⑤清潔 ⑥整理家務 ⑦房屋之修繕 ⑧喂乳換尿布 ⑨接送子女上下學
⑩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夫妻應互相協助他方之家務工作
五、家庭生活費
立約人同意婚后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醫療所生費用及子女扶養費由:
夫負擔全部
妻負擔全部
夫妻雙方各分擔二分之一
夫妻雙方依經濟能力及家事勞務狀況比例分擔,夫負擔____% 妻負擔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因任一方婚后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另行協議。
六、自由處分金(零用金)
立約人同意婚后扣除前開家庭生活費后,由:
夫每月提供__________元供妻自由處分
妻每月提供__________元供夫自由處分
如因任一方婚后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按比例增減自由處分金,并得另行協議。
七、子女姓氏
立約人同意婚后子女從 父姓 母姓
八、立約人承諾婚后所生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由雙方共同任之,雙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為:
(一)不得不當體罰、虐待、傷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證提供子女健全穩定之生活環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從事危害健康、危險性工作或欺騙
(四)不得遺棄子女
(五)不得為其它對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九、立約人承諾婚后互負、忠誠義務,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
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十、特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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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約人:
男方:
女方:
篇6
我想,這是大家曲解了“婚前協議”的意義,有誰規定了“婚前協議”就一定是對兩個人婚前的財產、金錢在離婚后歸屬問題的協議?我和老公的“婚前協議”就不是“財產協議”,而是“情緒協議”。
還記得先生向我求婚時,我曾說過這樣的話:“你要娶的并不是一個普通女人,所以和我在一起會受到各式各樣的評論,還需要適應無聊的媒體。結婚又是兩個家族的事情,無論對你還是對家庭來說,都會帶來一定的困擾,所以我很沒有信心。”先生用堅定的眼神看著我:“是我娶你,不是我的家人、朋友娶你。你想要什么樣的生活我最了解,所以,請相信我。”
就是先生的眼神,給了我莫大的信心和鼓勵。我們約定去他的成長地――美國注冊結婚。也就是在前往美國的路途中,我的心中浮現了一個想法:何不定個“婚前協議”,將種種容易破壞婚姻的壞習慣、壞行為加以約束,就能避免很多無謂的爭端了。
就這樣,由我起草,兩人補充商量,“婚前協議”就此誕生了。
相信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經歷――人在氣極的時候會說出很多難聽的話。可是,我和老公無論多生氣,“離婚”二字卻始終沒有說出口。因為我們婚前協議的第一條就是:不能隨便提離婚!在它的約束下,我們互相試著去聆聽與溝通,意識到了彼此帶給對方的困擾與問題。在經歷了幾次“磨合”之后,我們也開始對彼此存在的問題加以提醒、包容和改正。
除了不能隨便提離婚以外,我們的協議中還包括“吵架不能摔門而出,兩個人要保持在同一個空間里”。我和老公就經歷了一次差點摔門而出的“照片風波”。
當時,我生氣老公冤枉我,轉身就要開門離開。結果,老公一個箭步沖上來,抓著我的手說:“不許走!”“為什么?”我反問他。“因為……因為……要罰錢!”他的理由很充分。
我又氣又好笑,揚起拳頭輕輕打了他一拳,結果人家又堂而皇之地擺出一條:“不可以有家庭暴力,不可以打人扔東西,本來罰款五百元,現在是Double(雙倍)!”就這樣,我們的一次險些釀成不良后果的爭吵,被“婚前協議”以及老公的幽默感及時制止了。
篇7
婚前協議書
茲因立約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情投意合,訂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舉行公開儀式,在兩人以上見證下,締結良緣,并本于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之共識下,互為下列約定:
一、夫妻冠姓
立約人同意婚后 保有本姓 夫冠以妻之姓 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如日后有變更住所之必要時,雙方愿本于平等原則,另行協議。
三、夫妻財產制
立約人同意婚后之夫妻財產制為:
法定財產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處分自己財產。
約定財產制。
分別財產制,結人不結財。
一般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____________任之。
所得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____________任之。
立約人并同意于婚后就約定財產制前往管轄法院登記處辦理登記,以產生對抗第三人之效力。
四、家務分工
夫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妻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采買日常用品 ②煮飯 ③洗碗 ④倒垃圾 ⑤清潔 ⑥整理家務 ⑦房屋之修繕 ⑧喂乳換尿布 ⑨接送子女上下學
⑩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夫妻應互相協助他方之家務工作
五、家庭生活費
立約人同意婚后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醫療所生費用及子女扶養費由:
夫負擔全部
妻負擔全部
夫妻雙方各分擔二分之一
夫妻雙方依經濟能力及家事勞務狀況比例分擔,夫負擔____% 妻負擔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因任一方婚后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另行協議。
六、自由處分金(零用金)
立約人同意婚后扣除前開家庭生活費后,由:
夫每月提供__________元供妻自由處分
妻每月提供__________元供夫自由處分
如因任一方婚后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按比例增減自由處分金,并得另行協議。
七、子女姓氏
立約人同意婚后子女從 父姓 母姓
八、立約人承諾婚后所生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由雙方共同任之,雙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為:
(一)不得不當體罰、虐待、傷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證提供子女健全穩定之生活環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從事危害健康、危險性工作或欺騙
(四)不得遺棄子女
(五)不得為其它對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九、立約人承諾婚后互負、忠誠義務,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1]
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十、特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約人:
男方:
篇8
女方:身份證號碼:
為改善住房條件,男女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市區村幢單元室住房一套。并及時辦理了結婚及房屋變更過戶等所有手續。避免今后因其他不可預見原因雙方就此發生相應糾紛,根據《合同法》和《婚姻法》特此明確本次合作購房經濟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關系。本承諾為雙方真實意愿的的表現;
一、本合同所有約定款項,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充分了解本合同條款和目的基礎之上真實意思表示,無脅迫,欺詐等情形,
二、男女雙方共同投資,購買一套(二手房)位于市區村(位于) 幢單元室 。房產總價款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元整(萬元);房屋總面積為平方米,其中按揭貸款 拾 萬元整。
三、 出資金額(首付萬元+相應手續費 萬元)其中,男方出資 元人民幣(占出資金額的 %)。女方出資 元人民幣(占出資金額的 %)。
本次出資中男方借款 萬元,女方借款 萬元;雙方借款為婚后共同償還。
四、其余按揭貸款也為夫妻婚后共同償還。
五,雙方共同約定,男方占本房產 %所有權,女方占本房產 %所有權。
六,男方應當在 年 月 日將應出資款項交付至 處, 女方應當在 年 月 日將應出資款項交付至 處。
七,雙方在辦理房產權屬證書時,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辦辦理權屬登記。
八、雙方應當及時,全面,善意履行按照本合同全部約定,如果一方故意違約或解除合同,須向守約方賠償人民幣 貳拾萬元的經濟損失。
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方住所地法院起訴。
男 方:女 方:
篇9
在北京的一家咖啡館里,兩個女孩在氤氳的咖啡熱氣中閑聊。那個叫李欣的女孩愁眉苦臉地說:
“他想和我簽一份婚前協議。因為他想把他的房產在婚前做一下解釋。你對這事有什么看法嗎?”“還簽協議!這也太斤斤計較了吧!”李欣的朋友說道,暗暗把“他到底是不是真的愛你信任你”這句話咽了下去,畢竟對面的女孩馬上要和男友結婚了,她不想在兩人之間制造不和。
而在美國的愛荷華市,25歲的萊娜?呂克貝格也面臨著和李欣一樣的問題。不過,要求簽婚前協議書的卻是她自己。“雖然我們家的農場并沒有多大,但是所有的財富都是我的祖父母和我的父母辛苦一生獲得的。家族的財產應該在家族內部傳承,我所繼承的財產就應當繞過我的丈夫傳承給我的孩子。”萊娜看起來十分坦然,“我已經和他說過了,我想他能夠理解。”
男性比女性更看重婚前協議
婚前協議書是一張契約,在兩人步人婚姻殿堂前寫明雙方如何處理他們婚姻過程中涉及到的財產問題。
婚前協議并不是什么新鮮事物,在19世紀的西方就已有之。婚前協議對于女性來說是一種有力的保護,因為在這一事物出現之前,女性所擁有或繼承的所有財產都會隨著結婚而轉移給她的丈夫,如果兩人離婚,那這個可憐的女人就會失去一切。
但一直以來,選擇簽婚前協議書的大多是富豪明星。這倒也不難理解,富豪與明星坐擁豐厚的身家,一旦婚姻出現危機,損失的不但有自己的財產,還可能是自己的隱私,自然不敢掉以輕心。
前甲殼蟲樂隊成員保羅?麥卡特尼因為覺得婚前協議“太不浪漫”,于是沒有任何協議就與女友米爾斯結婚了。誰曾想四年后兩人勞燕分飛,麥卡特尼不僅財產遭受重創,離婚官司還被迫經受高等法院公開審理,婚姻中的細節、隱私都被曝光。而小甜甜布蘭妮2006年與老公凱文離婚的時候,很多人認為布蘭妮可能得將自己的一半財產分給凱文,但根據兩人的婚前協議,她的6500萬美元財產不會給凱文一分一毛。這份協議,可以說保護了布蘭妮結婚前就掙到的大多數家產。
現在,婚前協議已經不再是富人的專利,越來越多的尋常夫妻也開始正視起這個問題。根據美國皮尤研究中心的數據,2008年美國的離婚率大約是50%,正常婚姻的平均壽命是18年。而在離婚的人當中,15%的人后悔自己沒有簽一份婚前協議,40%的人認為如果再婚,自己會簽婚前協議。
據《華爾街日報》的報道,全美婚姻律師學會會長摩西表示,對于嬰兒潮一代的美國人來說,婚前協議正變得越來越普遍。嬰兒潮一代指1946年到1964年出生的美國人,和更年輕或更年少的夫婦比起來,嬰兒潮一代更有可能多次結婚,因為他們也更有可能離婚。美國2004年的普查數據(最新)顯示,40%有婚姻經歷的嬰兒潮一代曾至少離過一次婚,到50歲生日那一天,27%的嬰兒潮一代已經進入到第二段或第三段婚姻。而且他們在進入一段婚姻時,常常帶著來自先前家庭的財產和孩子,因此他們很關心如何保護這些。
根據倫敦著名法律顧問公司Mishcon de Reya的最新調查,英國的年輕男性也越來越傾向于選擇簽一份婚前協議書以保護自己的財產。45歲以下的男性中,有17%的人會采用婚前協議,而45歲以上的比例只有5%。45歲以下的男性里有2/5認為離婚時將自己財產分一半給妻子是不公平的,因為他們在賺取這些財產的時候花費的精力相當大,他們應該擁有更大份額的支配權。
婚姻脆弱,協議堅固
在中國,婚前協議書尚未十分普及,其約束效力也仍待證明,因此對于那些即將走進婚姻殿堂的男女而言,這是一個非常冷血而且痛苦的話題。即便是在婚前協議書較為普及的西方國家,人們也會為婚前協議書而感到困擾。
愛情和金錢向來站在尖銳的對立面,涉及這兩樣事物的話題在任何時候都能讓人們爭論不休。
對婚前協議書持反對態度的人通常認為,簽署這份冷冰冰的協議無疑會讓兩人互相失去了最基本的信任,讓本來神圣的愛情蒙上陰影。
但是在支持婚前協議的人看來,特別是在許多婚姻專家和法律顧問眼中,婚前協議是對雙方財產和權益的保護,雖然不那么溫情浪漫,卻很實用。特別是對中產階級和有產者來說,這份協議不僅可以避免未來的風險,還能保護現在已經看得到的財產。
“結婚并不只是兩個人的愛情故事。而是一個具有社會性和經濟性的嚴格契約。”美國暢銷婚戀指南作家伊莉莎白?吉爾伯特說。因此婚姻涉及的財產問題是必須要面對的。協議會保護兩個人的財產,特別是現在,人們的結婚年齡普遍推遲,在婚前一般都已經有了一部分財產的情況下。而個人理財顧問奧爾曼說:“為離婚時的財產問題做準備不能等到真正離婚的時候,必須是在一個心平氣和的情況下進行。”
特別是對第二次結婚的人,這份協議更有意義,因為它對第一次婚姻產生的子女有保護作用。兩個人在婚前都開誠布公地將自己的財產交代清楚,這對于婚姻是有好處的。而且誰也說不清未來會發生什么,萬一到了離婚的時候,這份協議可以讓大家都能比較容易地解決財產問題。
著有多本婚前協議指導手冊的婚姻顧問納契辛接待過很多咨詢婚前財產證明的客戶。有的客戶覺得這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對雙方都有好處。但有的客戶卻因此糾結不已。有一位客戶是公司高管,而她的男友擁有一個農場,照理說雙方財富不相上下,但兩人為了婚前協議書的事情仍然吵鬧不休,幾乎分手。最終兩人還是選擇不簽那份協議。“只想趕緊結婚,好好地一起生活。別的什么也不想考慮了。”為了協議鬧得筋疲力盡的兩人表示。
而有的客戶要做的協議也并非人們慣常認為的那么冰冷。一位客戶在一份協議中表示,如果自己的妻子能戒掉可卡因,他將支付她25萬美元。結果他的妻子確實戒掉了可卡因,而且也確實獲得了那25萬美元。還有的協議特別注明了在萬一出現財產糾紛時,自己最關心的物品的歸屬:比如祖傳的銀器、寵物、或者滑雪用具。有的甚至規定了對方出現體重超標之類的情況要賠償的“精神損失”。
篇10
婚前協議想要具有法律效力首先應當寫明婚姻雙方當事人的姓名等具體信息;其次,寫明雙方約定的內容、日期,并簽名確認的,即可以具備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為了防止一方反悔,還可以對結婚協議進行公證。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來源:文章屋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