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協議范文
時間:2023-04-08 1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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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主要內容]商標權是知識產權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TRIPS協議為世界貿易組織中最重要的協議,商標權保護是知識權保護的重要內容。隨著經濟與世界貿易的發展,商標權的國際保護呈不斷加強的趨勢發展,其對商標權的保護有哪些新的變化是本文分析的重點。
[正文]
一.商標權在TRIPS協議中的地位
在TRIPS協議中,協議第二部分第二節對商標權的保護作了專門的規定,從體例上來看,其位于著作權之后,置于地理標志、工業產品外觀設計和專利權之前。而在《保護工業產權的巴黎公約》(以下簡稱巴黎公約)中,各類知識產權的保護是不分節次的排列在一起的,各種不同權利類型之間的規定并非截然分開的,有些條款還將幾種不同的產權放在一塊共同規定,而且,很明顯的一點是,商標權是位于專利權和工業產品外觀設計之后的。對此,筆者認為,TRIPS協議的規定有著更為清晰的邏輯結構,而且,商標權排列位置的變化,也反映了該權利在所有知識產權保護中的重要性的提高。
從內容方面來看,TRIPS協議對商標權的保護本事卻并非是一個完整而獨立的協議,他是對巴黎公約中關于商標權保護內容的補充性規定。協議的第2條就明文規定“關于本協議第二、第三及第四部分,各成員方應遵守《巴黎公約》(1967)第l條至第12條以及第19條規定。”“本協議第一至第四部分的所有規定均不得減損各成員方按照《巴黎公約》、……而可能相互承擔的現行義務。”既然完全遵守巴黎公約,就意味著TRIPS協議中關于商標權的規定不會做出與巴黎公約重復或相左的規定,也即把公約實施的基礎建立在巴黎公約之上了。然而,鑒于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國與巴黎公約成員國不盡相同的情況,協議的規定無疑又是把巴黎公約的使用擴大到非巴黎公約的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之中,從這一點意義上說,巴黎公約關于商標權的規定是TRIPS協議中商標權保護的一個組成部分。
在原則適用方面,在TRIPS協議中,商標權保護不僅僅適用于“國民待遇原則”和“優先權原則”,而且還適用于協議所確立的“最惠國待遇原則”,而后者是巴黎公約等有關商標權保護公約中所不具有的原則。“國民待遇原則”可以讓成員國的國民或在成員國有居所、營業地的國民互享各國對于本國國民在商標保護方面的待遇;而“最惠國待遇原則”,又使得某個成員國對某另一成員國的最惠待遇迅速普及到其他成員國。“優先權原則”則盡可能地給予先注冊商標以最有利的國際保護。
二.TRIPS協議對于商標權的具體保護及評議
那么,在具體的制度、規定方面,比之于巴黎公約,TRIPS協議對商標權的保護又有哪些體現和不同呢?通過對TRIPS協議規定的分析,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在可保護的客體方面。
TRIPS協議規定任何能夠將一企業的商品或服務與其他企業的商品或服務與其他企業的商品或服務相區別的標記或標記的組合,均應能構成商標。這一概念界定中,一改巴黎公約中的模糊性規定,明確了商標認定中主要標準——標記的識別性。顯然,商標的最基本功能便是區別商品或服務的來源,使不同的商品或服務、不同的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不至混淆。為此,協議還特別說明,如果符號本身不能區別相關貨物或服務,成員亦可根據使用而獲得的識別性來確定其是否可以注冊。意即當標記和商品或服務之間沒有意義上的聯系時,申請注冊人可以通過商標的使用使公眾對標記所標示的商品或服務產生識別,從而獲得注冊。同時,考慮到大多數國家的現狀,協議未對商標客體的范圍加以強制要求,而是允許各國可以“以視覺上可感知”作為注冊條件,掌握了一定限度的靈活性。
在商標使用范圍上,TRIPS協議的定義又將其擴大到服務領域,規定服務商標應與商品商標受到同樣的保護。較之于巴黎公約“不應要求本聯盟各國對此相商標(服務商標)的注冊做出規定”而言,對于服務商標的肯認,TRIPS協議不是由各個成員國自由認定,而是將商品商標的規定原則上適用于服務商標。這意味著,TRIPS協議中適用于服務商標的規定,各成員國有義務遵守。反觀其原因,不難發現,巴黎公約的最后修訂是于上個世紀60年代完成的,此時世界各國的第三產業尚不發達,即便在發達國家也是剛剛處于興起階段,對商標的保護自然主要限于商品商標。而TRIPS協議的簽訂則在上個世紀的90年代,西方各大國尤其是對協議簽訂起重要影響的美國已經基本上完成了產業結構的調整,服務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有最大比重,對服務商標的保護自然也要求進一步提高,上升到與商品保護同等重要的地位。
在商標注冊方面,協議的新規定包含三點重要內容:一。成員可將商標的注冊取決于使用,但不得將實際使用作為申請注冊的先決條件,不得僅僅以在申請之日起3年內未實現使用意圖而駁回申請。其意義在于,未經使用的商標也可用于申請,只要其以使用為目的即可;商標能否注冊與其使用達到的效果無關,僅僅因為未達到使用目的而不予注冊,有悖公平。二。使用商標的商品服務的性質,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應成為商標注冊的障礙。本條意指,成員國注冊機關不得因商品或服務本身的情況而阻止申請標記成為商標。例如在商品或服務與申請標記本身沒有內在或外在的關聯時,申請標記若符合法律的規定,便可成為商品或服務的商標。當然,根據民法的基本原則,此處的商品或服務應當然理解為為法律和公序良俗所允許,否則,商品、服務的本身即為法律所不允,又何談商標注冊?三。規定了商標注冊前后的公告和提供撤消注冊和提出異議的合理機會。這一條款,承接巴黎公約中對無權人或代表人申請注冊商標侵害真正所有人利益時的補救措施,并擴大了其適用,對于惡意注冊等其他有害真正權利人利益的行為進行預防和補救。同時,商標注冊的獨立性原則也由于對巴黎公約的遵守而當然地承續下來。
(二)對權利本身的保護
TRIPS協議將商標權界定為商標專有權,這是一種不同于所有權而又類似于所有權性質的權利。強調“專有”說明其不像所有權那樣可以通過對具體有形物的占有來享有權利,它意味著,并不是占有了商標就可以享有商標的權利,其權利只能由申請注冊人或受讓人壟斷性地享有。其類似于所有權,意指其所有人可以像行使所有權那樣對其商標專有權進行使用、收益、處分,并得以排除他人的妨害。尤其是對于商標權的處分方面,協議對強制許可進行了限制——“成員可確定商標的許可與轉讓條件”,但“不得采用商標強制許可制度”,并給予權利人自主轉讓的自由,亦是對協議第一部分“知識產權是私權”的確認。
此外,對于馳名商標,由于其包含著商標權利人較多的經營勞動和商譽等無形財產,也凝聚著更多的消費者的信賴,故各國際公約均對其實行特殊保護。又由于馳名商標的保護往往涉及各國民族產業的利益,故各國往往對其采取有利于本國商標的作法,尤其是在對馳名商標的認定上。巴黎公約對馳名商標的認定只是籠統地規定了由注冊國或使用國主管機關認定,這就難免出現標準不一的情況。對此,TRIPS協議雖然也未能給出統一的標準,但其規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顧及有關公眾對其知曉程度,包括在該成員地域內因宣傳該商標而使公眾知曉的程度”,顯然,這一標準是作為成員國必須遵守的標準提出的,這就大大減少了認定馳名商標中的不確定因素。此外,在商標確權方面,TRIPS協議增加了提供司法機構或準司法機構復審機會的規定,盡管這一規定未必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然而,畢竟為當事人多提供了一條救濟途徑。
在權利保護的程度上。TRIPS協議給出了假冒商標的定義,只要使用了與有效注冊的商標相同的商標,或者使用了其實質部分與有效注冊的商標不可區分的商標,即構成假冒商標,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責任。對馳名商標的保護力度則更進一步加大:首先,馳名商標不經過注冊也能受到保護,而且是按照比普通商標更高的標準進行的保護。其次,對馳名商標實行“跨類”保護,不僅包括了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的保護,而且還擴大到不相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這比以往任何公約的保護力度都為強大。究其原因,乃當今世界,企業經營多元化成為潮流,資本流動異常活躍,即使是在與原商標所標示商品或服務不相同的商品或服務上,仍足以讓消費者產生誤解,造成對原馳名商標淡化的危害。因此,TRIPS協議的這種加強保護的規定是完全必要的。
另一方面,在對侵權責任的追究方面,TRIPS協議的制度設計也更為完備,有一整套的民事、行政、司法救濟程序,包括刑事程序的嚴格保護:“全體成員均應提供刑事程序及刑事懲罰,至少對于有意以商業規模假冒商標或對版權盜版的情況是如此。可以采用的救濟應包括處以足夠起威懾作用的監禁,或處以罰金,或二者并處,以符合適用于相應嚴重罪行的懲罰標準為限。”
在保護的期限方面,TRIPS協議第18條規定,商標首次注冊以及各次續展注冊的期限,均不應少于7年,且商標注冊可以無限次續展,這一規定,是原有國際公約中皆未有規定的。協議中,公約對于“7年”注冊或續展期限的規定只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各國可以根據情況制定比此更高的標準;而相反,若是低于7年的期限規定,則是違反應當承擔的公約義務。不限制續展的次數亦符合了商業經營活動中商標經營和使用的要求,利于商標品牌的培養和商標價值的利用。在三種知識產權中,一方面,商標權的保護期限最短,另一方面,又只有商標權可以無限次續展。協議之所以如此規定,乃考慮到商標的存續往往與企業的經營狀況密切相關,而現代社會競爭激烈,企業經營狀況復雜多變,過長的期限實無必要。
(三)其他保護措施
對于合法產生的有效商標,協議還規定了一些對于保障其存續和自主使用的要求,要求各成員國遵守,包括以下兩點內容:
一.對撤消注冊的限制。對于以使用作為保持注冊前提的國家,“則只有至少3年連續不使用,商標所有人又未出示妨礙使用的有效理由,方可撤銷其注冊”。其中,期間限定在“至少3年”范圍內,且以“不連續使用”作為必要條件;在上述條件下,若當事人有“有效理由”存在,還可排除以上的規定,直接不予撤消。并且,協議緊接著將“因不依賴商標所有人意愿的情況而構成使用商標的障礙”解釋為不使用的有效理由。使用的主體也不僅僅限于所有人,商標受所有人控制時他人的使用亦認為是保持注冊所要求的使用。這些規定大大排除了非出于權利人本愿而使商標歸于無效的情形。
二.商標使用不受不合理的干擾。商標在貿易中的使用不得被不合理的特殊要求所干擾,諸如要求與其他商標共同使用、以特殊形式使用或以不利于商標將一企業的商品或服務與其他企業區分開的方式使用。這一規定在保障商標自主使用的同時,對發展中國家也是一把雙刃劍:它一方面可以保護發展中國家商品、服務的品牌,同時也斷絕了他們借助他國馳名商標闖自己品牌的道路。當然,協議并不排除當事人自愿增當時用的與其他商標共同使用等,只是禁止成員國以法律的形式干涉商標權人正當使用的自由。
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的日益增強,資本和商品、服務市場亦將日益全球化,越來越多的商標沖破地域性的限制,走向了國際市場,國際之間的商標沖突也日益紛雜。商標保護的要求亦將隨之不斷得到加強,可以預測,未來的商標權保護,亦將隨著經濟的發展而不斷完善和加強。然而,無論商標權的國際保護呈現怎樣加強的趨勢,商標的所有人都只有在將自己的標記或商標納入法律劃定的保護范圍內、滿足法律規定的要件時,方能使自己的權利得到真正的維護,否則,無論保護加強,都難以避免我們在商標問題上的吃虧受損。因此,對于我國的大多數企業,尤其是欲走向或正走向國際市場的企業而言,樹立商標保護意識,重視商標保護更是不容忽視。
參考書目:
1.《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
2.《保護工業產權的巴黎公約》
3.《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 唐廣良 董炳和 著 知識產權出版社2002年10月版
篇2
50年前的咖啡館還在原地等你
這次去巴黎,我帶著爺爺的重托,替他尋訪當年留法時最愛的梵卡咖啡館。
巴黎咖啡的香醇會等待半世紀之久?我不太相信。用谷歌一搜,嚇我一跳,梵卡咖啡館居然還在,連地址都沒變,我急沖沖趕到那里,一進門就興奮地找老太太。這一環顧,又嚇了我一跳,吧臺里還真坐著一位銀發老太,正專心致志地磨咖啡。
我跑到她面前激動地掏出爺爺當年在這里拍的照片,她也很激動,指著照片里的女店員說這個是她,她叫索非亞。
此時,我的激動已不再是為爺爺找到舊相識了,而是為巴黎感動。
在國內的家門口,從一家叫85度C的咖啡館開始,丹比、九月生活、浮力森林、克里斯汀等咖啡館一家家連在一起,新的店還在見縫插針,既賣咖啡又賣油條,中午還供應砂鍋,夜宵還有小龍蝦。只是你還沒把名字記熟,它已變成SPA生活館,有的招牌還沒換就已經賣內衣了。
而巴黎,半個世紀的咖啡館,連女招待都沒變,門口那花,都還是當年的天竺葵,仿佛位置都沒挪動一下。我坐在梵卡里,仿佛看到半個世紀前的過客在喝咖啡、談人生、論理想。偶爾無所事事地嬉笑怒罵。巴黎人靜靜地為這些文明保留著存在的足跡,薩特坐過的椅子、卡繆寫作的燈下、畢加索發過呆的窗口……
我問索非亞,為何不把梵卡做大做強,至少也要在門口掛個百年老店這樣的金字招牌。索非亞笑笑,說:“如果那樣,我的咖啡還能讓你爺爺這么多年念念不忘嗎?”
我想現在的梵卡和它的主人索非亞以及巴黎一樣,已經過了比較欲求的階段,都在很安分地做自己,不會一窩蜂地模仿別人、復制別人。“飛速發展”“迅速擴張”是不屬于巴黎的詞匯,從來不會出現幾千家蛋撻店,也不太可能見到一家咖啡館的名字遍布街頭。
可是,你會在城市的某一個小角落里,聞到一股很特別的香味,是咖啡店主人自己調出來的味道。50年前,一個年輕人在那里喝咖啡,50年后,他的孫女漂洋過海還是在那里喝咖啡。店主人還是那個人,不過生了一頭白發,卻還是很快樂地坐在那里調制咖啡,這里面一定有一種不可替代的滿足感。
歷經變遷的餐廳
巴黎的朋友精心為我準備了一餐午飯。中國人的概念是吃什么最重要,而法國人的概念是在哪兒吃最重要。朋友告訴我說:“這家餐廳歷史悠久,100多年了,許多人來巴黎都會來這家餐廳吃頓飯以留作紀念。”
我們中午12點半準時推開了門,人不算多,大部分桌子還是空的,法式巴洛克風格的裝飾,奢華熱烈,沒有單間,老服務員熱情地領位安頓,沏上茶水。
我透過明亮的窗戶望去,不遠處法國巴黎國家大劇院在冬日的陽光下溫情脈脈,街心小廣場駐足的人們四下眺望,路上車水馬龍,過街沒有天橋與地道,路人等等停停,停停走走,構成了都市的風景。桌子不算大,座位也不寬綽,服務員來回都側身小心行事。菜單不復雜,沒有印上誘人的圖片,可供選擇的也不多,沒有看著眼暈的價目,也沒有稀奇古怪的食物。總之,一切照舊,也就是說我們享受的與100年前的法國人差異不大。這就是法國人自豪的文化,守舊如舊,追憶比向往誘人,他們會告訴你這家餐廳100多年來任憑社會變遷動蕩,他們一如既往;一家能經歷兩次世界大戰的餐廳,讓人知道吃比戰斗還重要。據說這家餐廳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勝利者在此慶祝,因而被稱作“和平餐廳”。
我閑坐于此,不禁感慨:“這個世上還缺少什么呢?不過是一點兒時間和淡然。我們不需要強大自己,因為我們一直在做我們想做的,這就夠了。”
不開分店的馬修奶酪
馬修奶酪是唯一讓我掏錢購買時可以不用想人民幣與歐元匯率的食品,口感一流。馬修農場也是我曾經的勤工助學之地。這個小店竟然被好萊塢電影導演發現,作為拍攝地,我曾懷疑我再也不能在奶酪店柜臺前看到馬修燦爛的笑容,他將在電視財富人物專訪里津津樂道他的擴張計劃。
可是馬修依舊像從前一樣跟所有走進他店里的大學生打招呼:“你好,馬修的奶酪是馬修親手做的喲。”
雖然現在買馬修奶酪的人排了很長的隊,但馬修卻說:“我只是一個熱愛做奶酪的人,埋頭干活,遠離麻煩。”他甚至拒絕了家樂福、歐尚這樣大型連鎖超市的配貨訂單。“一方面我不可能生產那么多,另一方面在那種地方銷售產品也不是我想要的。”馬修說。
那些來找他擴大店面和加盟的投資商,馬修一一回絕,對馬修來說世界的中心就是他在格洛斯特郡的小農場。“我們在那兒非常快樂,我對現在擁有的一切感到非常滿意。夠了。”他說。
很多人嘲笑馬修,隨同巨額財富機會一同消失的還有令人興奮的生活方式:企業成長、巨頭早餐會、銀行會議、投資者、稅務顧問、人力資源事務以及其他無數的任務。
但馬修覺得讓他遠離奶牛、奶酪和果園,那人生也變得毫無意義。“我并不富有,”馬修說,“但錢對我就像甜布丁,多了會毀掉我的牙齒。”
馬修好像有一種“夠了”的感覺,我也終于長舒一口氣,這個“夠了”是一個很難的哲學:我就是做這件事情,很開心,每一個吃到我做的奶酪的人都很快樂,所以,夠了。這種快樂是我一直想學到的。
慢悠悠的刺繡工坊
我的同學瑪蓮娜家族一直經營著剌繡工坊,這是巴黎僅存的兩家刺繡手工坊之一,另一家剛被香奈兒收購。
瑪蓮娜家的剌繡工坊是法國高級時裝的供應商,穿透玻璃的陽光慵懶地灑在寬大的房間里,瑪蓮娜的三代家人在陽光里靜靜地飛針走線,布裙,針線,鮮花,陽光,真有點兒像塔莎奶奶圖片里的場景呢。
每年,法國高級成衣設計師將要推出的高級定制系列設計草圖和構圖交給他們,再由他們一針一線地將水晶、寶石、萊茵石、玻璃珠等縫制上去。
法國的奢侈品路易威登、香奈兒、迪奧一直派人來瑪蓮娜家談收購意向,但瑪蓮娜的父親認為:“如果那樣,我們就會變成龐大的奢侈品集團和時尚王國的一條流水線,夜以繼日地忙碌。”
“這樣,我將沒有時間為我的女兒親手做她的畢業禮服和嫁衣,我還想為我的孫女縫制她的婚禮服。”瑪蓮娜的媽媽說,“我們一家人這樣在陽光下做手工的快樂也會沒有了,那一切又有什么意義?活著,不過是慢悠悠做事的樂趣而已。”
他們一家人的生活,就是坐在窗邊或是花園里,慢悠悠地做永遠都做不完的手工活兒,不急不躁,雕琢一粒鈕扣,縫綴一頂羽飾,隨時停下來喝杯下午茶,問問家人想要什么……
說實話,每次去瑪蓮娜家那充滿陽光和花香的工作間坐坐,對我來說,真的什么煩惱也沒有了。
在巴黎生活久了,我發現,這里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定位,他們的自信,不是建立在與別人的比較上,他們任何時候都能做自己。
我們的導師羅曼特常常告誡我們,其實快樂,遠不需要我們渴求的那么多。羅曼特每天踩著自行車來上班,住在一輛隨時開到普羅斯旺的房車里。他說,我們不斷追求更多的世界,永無止境的更好、更大、更快、更昂貴的東西刺激著欲望,并將這個過程稱為快樂,其實,快樂作為一個合適的限度確實存在,那么我們早就越過它了。
篇3
七年 恩怨了結
5月21日,雅虎與阿里共同宣布雙方就股票回購一事達成協議。阿里將花費71億美元回購大約50%雅虎持有的股份,其中包括至少63億美元現金和價值不超過8億美元的新增阿里優先股。收回的這部分相當于阿里當前股權的20%,剩余部分可在阿里整體上市后再分步回購——這意味著雅虎在出售亞洲資產換取現金,進而自我救贖的道路終于邁出實質性步伐,也意味著阿里終于拿下控制權。
據了解,2005年楊致遠擲10億美元和雅虎中國資產,換取了阿里集團近40%股權。可好景不長,兩家集團在“甜蜜期”后,矛盾與麻煩不斷升級。
2009年,素有“硅谷女王”之稱的巴茨代替楊致遠出任雅虎CEO,自這個鐵娘子上任后并沒有讓雅虎獲得新的生機,同時還指責馬云沒有做好雅虎中國。2010年,雅虎拒絕了阿里的回購計劃。到了2011年7月,阿里、雅虎和軟銀就支付寶問題達成協議。不過近年來,雅虎也是內憂外患,由于核心業務受挫,市值連續下降,雅虎三年前拒絕了微軟高達475億美元的收購,目前市值縮水至約180億美元。雅虎的高管團隊也并不穩定,僅CEO的位子就先后出現塞梅爾、楊致遠、巴茨、莫斯,近期湯普森又因學歷風波辭職,目前CEO是萊文索恩。
如今,股權回購終于得以實現。不少業內人士認為是一個雙贏的結果。漢能投資董事長兼CEO陳宏表示,馬云如愿,雅虎也取得豐厚回報,應算雙贏。正望咨詢總裁呂伯望認為,交易為其提供了一個平衡的分階段退出方案,產生了超過10倍的優厚短期回報。
阿里 身背巨債
從協議中我們看到,在接下來的6個月內,阿里集團將動用63億美元現金和不超過8億美元的新增阿里集團優先股,回購雅虎手中持有阿里集團股份的一半。但阿里集團是否有如此多的現金來支撐回購呢?
我們先了解一下阿里集團的現金狀況。根據雅虎今年2月的年報,截止2011年9月底,阿里集團流動資產僅為34億美元。而在融資方面,阿里還簽署一項30億美元的貸款協議,這筆資金是用于私有化阿里B2B公司。不過阿里集團強調,私有化計劃與雅虎交易并無直接關聯。因此,阿里回購雅虎將面臨約30億美元的資金缺口,可阿里集團表示,“會動用部分現金儲備,同時計劃通過借貸、股權和股權關聯融資相結合的方式籌措回購資金。”據華爾街日報報道,阿里集團正與淡馬錫(新加坡控股公司,負責經營新加坡36家國聯企業股權)等進行談判,為回購雅虎所持股份進行融資。
如果融資成功,那么償還這筆巨額債務最好的方法無疑是IPO。因為本次協議中明確了回購程序的剩余框架,那就是在2015年12月前阿里集團上市時,有權以首次公開招股價回購雅虎所持剩余股份的1/2。盡管阿里集團在公告中強調,到目前為止并無IPO具體計劃,但市場認為,此限期的規定將會鼓勵阿里集團上市。
分析人士稱:“阿里通過整體上市進行融資即可償還目前的借款,而阿里向私募融資發行的可轉債也可以通過上市轉化成股份,從而減轉阿里巴巴集團的債務壓力。”但這并不影響阿里集團奪回控制權的決心。根據阿里集團與雅虎的協議,無論阿里融資情況如何,該公司均需回購雅虎目前所持阿里股份的1/4(即10%)以上。
雅虎 無奈之舉
可以看出,如今阿里71億美元回購雅虎20%股份,從整體而言,是雙方相互妥協的產物。IT評論人挨踢客認為,對于阿里和雅虎來說,這是一筆不錯的買賣。第一,緩解了阿里和雅虎之間的緊張關系。第二,雅虎獲得了不菲的投資回報,阿里清除了雅虎潛在的威脅。雖說雙方都做出了讓步,但也都付出了一定代價。其中阿里將背負近百億的債務,因為在這一系列動作中,資金開銷會給阿里帶來巨大的包袱。而對于雅虎來說,在阿里回購股權一事上曾經不妥協的態度,也在此次交易中瓦解。
業內人士表示:“雅虎拿這些錢一方面是重振士氣,雅虎可能會用這筆資金回購自己的股票。因為它的股價已經跌得令人發指了。也有可能,股東們會要求現金分紅。但是,雅虎除了獲得豐厚的現金回報外,對其自身的業務幫助不大。”在前雅虎中國總裁、互聯網分析人士謝文看來,雅虎賣掉阿里巴巴,雖實屬無奈,但對于其自身來說,也是個好事。畢竟從投資角度來說,這塊資產增值了不少,能夠給現在雅虎的轉型,提供不少資金上面的支持。
篇4
這表明,一度鬧得沸沸揚揚的卡拉OK音樂版權事件有望得到合理解決。而在該事件發展過程中,以廣州文化娛樂業協會為代表的各地文化娛樂協會起到很重要的作用:2006年11月9日,國家版權局公布了卡拉OK經營行業版權使用費12元/包房/天的收費標準,而廣州也被列為收費試點城市;2006年11月20日,以卡拉OK經營業主為會員的廣州文化娛樂業協會公開發表聲明:該協會會員不接受國家版權局公布的卡拉OK版權使用費收取標準,不向中國音像協會支付卡拉OK版權使用費;隨后,全國十多個城市娛樂行業協會紛紛支持廣州文化娛樂協會的做法。廣州市文化娛樂業協會提出了三點質疑的意見: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不是合法的收費主體;收費標準涉嫌單方制定和強制實施;“打包收費”不公平。
面對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以廣州文化娛樂業協會為代表的各地文化娛樂協會能夠從會員的利益出發,有理有節地回應,最終使得不合理的因素得到社會各方面重視,從而去解決存在的問題,很值得網吧相關協會借鑒。
敢于向不合理收費說不
網吧涉及到文化,公安、工商、稅務、消防、技監、衛生等多個部門,各種費用不少,甚至會有些部門的人員為了個人利益,向網吧攤派不合理費用。作為一個網吧老板,因為資源和精力有限,即使碰到不合理的收費,大部分也是敢怒不敢言。單個網吧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大家團結起來成立協會,無論是精力、費用、經驗,協會都不缺,對于不合理的收費,完全可以理據爭。2006年,各地網吧協會成立如雨后春筍,也充分說明網吧業主已經意識到了協會的重要性。
我們也很欣喜看到,一些區域網吧協會敢于向不合理收費說不,為網吧做主,維護網吧的合理權益。2006年,鄭州一些網吧被有關部門要求收取電子計時器檢測費,鄭州市網吧協會出面為網吧業主撐腰,對該做法提出質疑,使廣大網吧節省了冤枉錢。相反,部分網吧協會害怕得罪相關政府部門,對于相關部門的規定,不管是合理還是不合理,都不敢質疑,更不敢以理據爭,這樣的協會遲早是要被淘汰的。
歲末年初,一些部門的人員為了給自己部門發過年費,還會變著法子找網吧收錢,網吧協會更要及時了解情況,團結廣大業主,堅決抵制少數違法人員的行為。
維護良性競爭環境
隨著網吧競爭的激烈程度不斷加劇,各地網吧的價格戰也是愈演愈烈,5毛錢一小時甚至是免費的現象越來越多,這樣的行為最終損害的是該地區所有網吧的利益。因為不計成本的價格競爭一旦開始,就很難停下,正如2006年在杭州轉塘鎮發生的免費網吧事件那樣,開始是在下午2點到3點免費,逐漸其他網吧下午3點到4點免費,最后在下午6點后的黃金時段免費,哪個網吧想停都停不下來,大家的生意都沒有好轉,反而損失了不少錢。所幸的是,這樣的行為很快得到了遏止,當地的網吧協會召集參與了免費經營的網吧召開了會議,才結束了免費網吧事件。
新開網吧為了吸引人氣采取低價甚至免費,淡季網吧采取優惠措施,老網吧因為新網吧搶了自己生意而進行報復降價,這樣行為都會引起連鎖反應。網吧協會應該通過內部資源以及和政府部門的良好關系,撲滅惡性競爭的苗頭,為網吧創造良好的競爭環境。對于個別網吧不顧網吧整體利益的行為,可以通過各種手段來處理,比如針對免費網吧的行為,可以以不正當競爭行為向有關部門反饋,也可以聯合相關管理部門進行更高頻次的檢查。由于網吧協會代表了當地大部分網吧的利益,與政府管理部門是互相合作的關系,因此在制止惡性競爭方面能夠發揮更大作用。
因為,現在一個網吧出問題,影響到的絕不僅是一個網吧,比如一個地區有網吧接待未成年上網被查處,很可能會使該地區合法經營的網吧也因為全市整頓而遭殃。所以,網吧內部之間相互監督是非常必要的。2006年10月我同事在參加某城市的網吧大會時,了解到該城市協會正內部處理一個發現未成年上網的網吧,處罰金額超過1萬。該網吧接受了協會的決定,該協會會長表示,杜絕未成年上網是沒有商量余地的,一個網吧不遵守可能會使所有網吧都遭殃。
團結就是力量
2006年部分地區寬帶資費大幅上調,引起了廣大網吧極大關注。在一些區域,寬帶資費比以前漲了一倍,甚至更多,這使得本身競爭就很激烈的網吧面臨虧損的危險。2006年9月中旬,某城市數百名網吧業主圍住當地電信營業廳,抗議新出臺的寬帶資費政策,因為新資費比原來漲了2至4倍。
作為單個網吧,很難和電信運營商來談判,但如果協會把大家組織起來一起談,就能夠爭取到合理的價格。如鄭州市網吧協會與中國網通鄭州通信公司、中國電信鄭州分公司積極協商簽訂優惠協議,為會員提供最優惠的線路資費,讓網吧業主節約大量資金。一個網吧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大家團結起來,將是所有電信運營商、廠商都不能忽視的,而且,無論是電信運營商還是硬件廠商,他們本身也有競爭對手.以協會出面來談合作,能給給廣大網吧謀取到更多的合理利益。
在硬件采購、食品飲料采購等方面,協會都能夠發揮很大的作用。2006年,江西婺縣城區內十四家網吧小商品統一進貨,開始個別大品牌根本不把他們放在眼里,覺得自己實力那么強,影響力那么大,你們網吧還能不賣,結果是這些品牌沒有入圍,大大影響到了自己在該地區的銷售。去年年底,江西景德鎮網吧協會的負責人和我交流時也表示,將整合網吧的資源,統一和食品、飲料廠商洽談,這樣既可以為廣大網吧爭取到更大的優惠,也能使廠商服務更加周到及時。
篇5
2013年12月7日上午11點26分,隨著印尼貿易部長吉達手中小錘落下,世貿組織第九屆部長級會議通過了早期收獲一攬子協議以及《巴厘島部長宣言》,世貿組織終于打破了成立近二十年以來在多邊貿易談判方面零成果的尷尬局面,讓外界對多哈回合談判結束的前景重新抱有一絲希望。
作為世貿組織成立后啟動的第一輪多邊貿易談判回合,多哈回合的處境實在有些尷尬。自啟動之初,談判就命運多舛,幾度陷入僵局。2011年12月世貿組織第八屆部長級會議上,各國部長指示談判人員先行推動可能取得進展的領域,這就是“早期收獲”的由來。
談判真正啟動是在去年年中,但一直進展緩慢。阿澤維多總干事今年9月上任后,談判節奏明顯加速,形式也由技術級磋商轉為大使級磋商。在農業議題方面,各方最初擔心糧食安全問題可能會成為最后障礙,但美國和印度就此初步達成協議,讓各方有所寬慰。波折出現在農產品關稅配額管理問題上,中美在此問題上出現嚴重分歧,中國早就強調在關稅配額管理上就強調自身困難,但美國突然表示不希望中國享受發展中成員的特殊與差別待遇。在此關鍵時刻,中國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俞建華率團訪日內瓦,與美國駐世貿組織大使龐克及其他成員多次磋商,最終中美在此問題上達成一致。然而,戲劇性場面出現,印度否認糧食安全問題的已有談判結果。11月26日,阿澤維多總干事在總理事會上表示,早期收獲談判沒有在日內瓦完成,達成早期收獲的唯一可能落在巴厘島會議上。
各方在惴惴不安中來到巴厘島,經阿澤維多總干事、中國商務部長高虎城等多方斡旋,美印各讓一步,糧食安全問題得以妥善解決。然而,古巴等國又以早期收獲協議缺乏平衡為由,要求解決美國禁運問題,否則將杯葛早期收獲協議,巴厘島會議再度面臨失敗危險。應阿澤維多總干事請求,中國商務部長高虎城致電古巴部長,說服對方從推動早期收獲大局出發,不阻撓協議達成。最終,在中方積極斡旋下,一攬子協議達成,而作為對古巴關注的理解和支持,中國常駐世貿組織大使俞建華在會上專門發言要求世貿組織妥善解決古巴的合理關切。
篇6
一、國內上市銀行資本管理現狀
(一)資本充足率總體水平提高
截至2012年末,國內16家上市銀行資本充足率全部超過8%,平均資本充足率和核心資本充足率分別為12.87%和9.84%,較上年平均增加0.45和0.35個百分點。受資本充足率監管壓力影響,各大上市銀行積極推進新資本管理辦法實施的準備工作,國內上市銀行資本充足水平得到進一步改善。
(二)資本結構不均衡
從國內上市銀行的資本結構來看,核心資本占絕大部分,附屬資本相對較少,尚缺乏具有吸收損失性質的其他一級資本工具。2012 年末,國內上市銀行核心資本占資本凈額的比例均超過70%,大型商業銀行除農業銀行外均超過80%。核心資本主要已普通股股本和留存收益為主,其他核心資本極少。
(三)內源性融資能力較弱
巴塞爾協議Ⅲ和《資本辦法》更加重視核心一級資本的作用,國內大型銀行的核心資本充足率水平雖整體高于中小銀行,是由于在核心資本構成中,大型銀行的普通股股本遠大于中小銀行,但通過提高盈利能力和利潤留存補充核心資本的能力明顯較弱。
(四)中小銀行風險資產增速仍較大
在國際金融危機持續影響和國內經濟增速放緩的形勢下,商業銀行強化風險管理,把握信貸總量和投放節奏,風險加權資產增速得到控制。可轉換公司債券不會立即對財務指標造成壓力,而是隨轉股進程逐漸攤薄,市場影響也小于直接股權融資。
二、機遇
《巴塞爾協議III》對我國商業銀行的沖擊與其他國家比,相對來說是比較小的,它為我國商業銀行帶來了更多的機遇,使得我國商業銀行不斷改進自身的資本管理水平,提高風險抵御能力,增強國際競爭力。
(一)資本充足率得到不斷改善
從資本充足指標來看,金融危機爆發后,我國銀監會逐步提高了對國內銀行的資本充足率要求。目前,我國的銀行監管部門所設定的監管要求已經可以覆蓋《巴塞爾協議II I》的要求,而且我國大多數的銀行也都已經滿足了這些要求。
(二)提供更多的國際競爭機會
中國四大國有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和中國銀行的規模都是排在世界銀行業的前列,工商銀行更是居于世界第一。在最近公布的年報中可看出,工商銀行盈利依然處于領先態勢。如果全球大多數大銀行要嚴格執行《巴塞爾協議II I》,他們會增加資本、降低利潤,即降低利潤率,從而會降低他們的競爭力。
(三)降低銀行合規成本
《巴塞爾協議III》放寬了銀行優質流動性資產的范圍。按照過去的規定,只有政府債券和優質公司債券才能被視為優質流動性資產。如今,《巴塞爾協議I I I》將優質股票、優質抵押支持債券等資產視為了優質流動性資產,這將有利于降低銀行業的合規成本,我國商業銀行應趁此機會提高自身盈利能力。
三、挑戰
(一)未分配利潤受到擠壓
按照新巴塞爾協議Ⅲ的要求,需建立2.5%的資本留存緩沖和0%~2.5%的逆周期資本緩沖。因為目前我國監管層對緩沖資本沒有特別要求,國內商業銀行距離巴塞爾協議Ⅲ中2.5%的要求尚有差距。據申銀萬國的分析表明,在資本緩沖準備方面,國內銀行業平均水平在1.76%,除交行外,其他銀行均低于2.5%的標準。[3]如按巴塞爾協議Ⅲ的標準,銀行將需要提取更多一般風險準備,從而未分配利潤將受到一定擠壓。
(二)海外拓展將面臨資本障礙
隨著全球對銀行資本監管要求提高,中資銀行海外分行的海外發展模式或將改變,與西方同業的公平競爭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公司治理結構及經營管理。但未來業務拓展模式改變以及當地監管要求升級也將給這些分支機構帶來嚴峻挑戰。
(三)對銀行業的發展方向產生長期影響
按巴塞爾協議Ⅲ監管思路和資本監管的國際趨勢,未來中國銀行業發展更應該圍繞資本約束做文章,以有限資本博取更高回報,而不是簡單地“以規模換效益”。在結束了簡單的“壘大戶”時代后,對我國銀行業而言,精細化經營更應被高度重視。細分客戶、精細定價應該成為未來銀行經營中的重點。
四、應采取的對策
(一)明確新型資本補充工具創新的方向
國內商業銀行可在符合監管規定下,借鑒國外主要商業銀行成功發行經驗,并根據國內經濟金融環境和銀行業的實際情況,以創新其他一級資本工具和二級資本工具為重點,探索發行優先股、含有減記或轉股條款的一級資本債券、可減記次級債券、可減記混合債券等二級資本工具,優先嘗試法律限制相對較少的二級資本工具。
(二)調整商業銀行的經營模式
現階段國內商業銀行較好的資本水平主要得益于前期資產剝離和高利差政策,新的監管標準對資本數量和質量都提出更高的要求,商業銀行資本消耗型經營模式亟待轉變,應優化調整信貸結構和資產結構,建立資本節約型的經營模式。
篇7
1988年7月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的《統一資本測度和資本標準的國際協議》對全球金融業,尤其是銀行業的規范化經營、金融風險管理產生了積極影響,對國際金融業安全運行產生了良好的作用。但是,近10年來銀行業發展迅猛,其主要業務由傳統的信貸業務發展到包括資產管理、金融期貨、金融期權、利率互換等各類金融產品的提供,金融市場在科技進步的推動下交易空前活躍,金融風險空前加大,致使該協議同目前金融業的風險管理要求不相適,協議要求的監管資本同大銀行依據自身較為復雜的風險管理模型確立的資本需求量不一致,大銀行認為自身的資本衡量標準更切合實際風險程度,因而對執行協議要求的標準缺乏積極性,降低了該協議在監管中的權威性。鑒于此,巴塞爾委員會于2001年1月出臺《統一資本計量和資本標準的國際協議(草案)》。經過二次征求世界各國的意見修改后,于2006年底在成員國開始實施。相比現行協議,新協議對風險管理修改的主要內容是。
1、支柱一――最低資本規定
委員會關于最低資本規定的方案是建立在1988年協議基本內容的基礎上:繼續使用統一的資本定義和資本對風險加權資產的最低比率,但新協議對銀行風險的評估更精細、更全面,除信用風險外,還將市場風險及操作風險納入了其中。這樣,總資本比率的分母就由三部分組成:所有風險加權資產、12.5倍的市場風險和12.5倍的操作風險。因此,如何更加合理地計量銀行風險是新協議主要解決的問題。
2、支柱二――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
新協議強調,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是最低資本規定和市場紀律的重要補充。監管當局要進行有效的監督檢查,以確保各家銀行建立起有效的內部程序,進一步評估銀行在認真分析風險基礎上設定的資本充足率。為此,新協議明確了監管當局監督檢查的四項重要原則:(1)銀行應具備與其風險狀況相適應的評估總量資本的一整套程序,以及維持資本水平的戰略;(2)監管當局應檢查和評價銀行內部資本充足率的評估及其戰略,以及銀行監測和確保滿足監管資本比率的能力。若對最終結果不滿足,監管當局應采取適當的監管措施;(3)監管當局應希望銀行的資本高于最低監管資本比率,并應有能力要求銀行持有高于最低標準的資本;(4)監管當局應爭取及早干預,從而避免銀行的資本低于抵御風險所需的最低水平,如果資本得不到保護或恢復,則需迅速采取補救措施。除了上面的四項原則以外,新協議還規定了監管當局的透明度和責任,要求監管當局必須以高度透明和負責方式履行公務。鑒于銀行賬簿的利率風險的重要性,而各銀行之間該風險的性質及監測管理辦法各異,新協議認為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比單一最低資本規定能更好且更有效地反映并處理風險,因而將其放在支柱二處理。
3、支柱三――市場紀律
新協議強調,市場紀律具有強化資本監管、幫助監管當局提高金融體系安全穩健的潛在作用。根據2000年公布的六項建議,新協議在四個領域制定了更為具體的定量及定性的信息披露內容:適用范圍、資本構成、風險暴露的評估和管理程序以及資本充足率。新協議強調了有關風險和資本關系的綜合信息披露,監管機構要對銀行的披露體系進行評估,為此委員會致力于推出具有統一標準的披露框架。根據重要性原則,信息披露可分為核心信息披露和補充信息披露兩種情況。關于信息披露的頻率,新協議指出一年披露一次是不夠的,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市場參與者只能對滯后幾個月且不能反映銀行真實風險狀況的信息做出反應,因此最好是每半年一次。對于過時失去意義的披露信息,如風險暴露,最好每季度一次。
二、對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影響
盡管到目前為止,中國沒有發生過大的銀行業危機,但是中國銀行業潛藏著不容忽視的風險。隨著中國的入世承諾逐步兌現,中國銀行業融入全球競爭的步伐加快,提高對金融風險的管理與控制的水平,成為中國銀行業當務之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04年起擴大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在人行制定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貸款利率的浮動區間上限擴大到貸款基準利率的1.7倍,并且不再根據企業所有制、性質、規模大小分別確定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同時,人行決定,從2003年12月21日起將金融機構在人行的超額準備金存款利率由1.89%下調至1.62%。這兩項政策的實施將會對商業銀行的信貸業務造成或大或小的影響。在利率市場化已接近最后關鍵步驟-取消貸款利率上浮限制、擴大或取消貸款利率下限區間,以及逐漸放開存款利率管制的情況下,商業銀行的存貸業務將逐漸面對變數加劇的市場和日益擴展的潛在客戶群,加強對利率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等風險的計量和控制對商業銀行業至關重要。我國傳統監管方法過于注重對銀行的合規性監管而忽視銀行的風險監管。風險監管是一種積極的監管方法,側重引導商業銀行樹立防范風險的觀念,幫助增強其防范風險的能力。因此中國監管當局應逐步由傳統的合規性監管向風險監管轉變。
考慮到新協議的側重對象是十國集團國家的“國際活躍銀行”,但巴塞爾委員會同時提出,新資本協議的各項基本原則也普遍適用于全世界不同類型的所有銀行。由于新協議可通過相關參數的調整,對有精確的風險計量銀行給予資本優惠,風險管理能力越強的銀行,可以選擇的余地將會越大。目前,許多國際先進銀行已經基本構建了符合新協議要求的全面風險管理系統,如花旗等銀行已經實施了IBR法。相比之下,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現狀與新協議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如果我國銀行業不按照新資本協議的要求實施全面風險管理,將在競爭中處于越來越不利的位置。
我國與十國集團國家之間存在實質性差距,新協議可能對我國的資本流動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還可能使新興市場經濟國家的銀行處于不利的競爭地位。中國是發展中國家,銀行業風險管理在外部環境和內部管理等方面與國際銀行存在著較大的差距。中國銀行業風險管理在外部環境上還不成熟,金融市場還不成熟,社會信用體系還未建立以及外部監管和市場約束的作用還遠遠沒有充分發揮。從銀行內部看,中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在體制、機制、觀念、技術和方法等方面也與國外先進銀行存在較大差距。中國的商業銀行還未建立起真正的現代商業銀行制度,公司治理結構還很不規范。中國的銀行普遍存在著風險管理機制缺失問題,并且在觀念上往往把風險管理與業務發展對立起來,國外很多風險管理理念和工具至今尚未在中國銀行業風險管理過程中發揮作用。銀行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嚴重滯后,風險管理所需大量業務信息缺失,無法準確掌握風險缺口。
盡管劉明康主席向巴塞爾委員會表示中國銀行業在2006年仍將執行1988年協議,但這只是基于中國銀行業現狀的整體回答。同時,劉明康明確指出“考慮到其國內和海外經營的性質和規模,大銀行應建立有效的、與新協議一致的內部評級體系;而小銀行應該盡可能多地引進信用風險管理的最佳理念。”
篇8
論文摘要:新巴塞爾協議區別于舊協議的核心之處在于:最低資本要求,資本充足性的監管約束與市場約束;付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資本充足率、計量方法、信息披霉提出了新要求。鑒于我國銀行業的現狀,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應該通過綜合改革提高資本充足率,應從信用風險管理逐步轉向全面風險管理。
2004年6月26日,十國集團的央行行長和銀行監管當局負責人一致同意公布《資本計量和資本標準的國際協議:修訂框架》(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 of capital measurement and standards: A revised framework),即通常所說的新巴塞爾協議(Basel II ) 。
一、新協議更新的主要內容
與1999年6月框架文件一樣,新協議強調了“三個支柱”在現代監管體制中的作用。
支柱一:最低資本要求((minimum capital requirement)。最低資本要求的方案建立在1988年協議內容的基礎上,新協議保留了現有的資本定義以及8%的資本與風險權重資產比率的最低要求。新協議改善了風險度量方法,即資本充足率公式分母中的信用風險度量更趨精密,新協議提供了兩種信用風險度量方法,第一種是標準法,第二種是基于內部評級的方法(簡稱IR$法)。
支柱二:資本充足性的監管約束((supervisory review of capital adequacy),此部分是第一次被納人協議框架。新協議認為,為了促使銀行的資本狀況與總體風險相匹配,監管當局可以采用現場和非現場稽核等方法審核銀行的資本充足狀況。監管當局應該考慮銀行的風險化解情況、風險管理情況、所在的市場性質、收益的可靠性與有效性等因素,全面判斷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是否達到要求,在其資本水平較低時,監管當局要及時對銀行進行必要的干預。
支柱三;市場約束伽(arket discipline)。市場約束機制是第一次被正式引入,它體現了現代公司治理結構研究的重大進展,其作用在于進一步強化資本監管和促進銀行體系運作中的安全與穩健。新協議規定:①銀行必須披露關于資本結構的扼要信息;②對每一風險領域提供定性和定量信息;③銀行應披露按協議要求的方法計算的資本率,以及關于其評價資本狀況的內部程序的定性信息;④每年至少披露一次,必要時還應增加。
二、新協議對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要求
1.風險的資本充足率要求。對資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仍是新協議的基礎。新協議框架保留了舊協議關于資本構成的定義和資本充足率8%的規定,即銀行的資本由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兩部分構成,相對于加權風險資產的資本充足率應為8%(其中核心資本充足率應至少為4%)。但與舊協議的資本充足率計算公式不同,新協議以明確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取代傳統計算公式中籠統的“風險資產”的概念,其具體公式為:
資本充足率((8%)二總資本信用風險加權資產+(市場風險加權資產十操作風險加權資產)x12.5]。
較之舊協議拓寬了監管視野,將市場風險和操新協議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的距離,主要表現在:(1)資本結構和資本充足率的披露不夠完善。(2)市場風險。無披露要求。(3)利率風險的披露僅夠巴塞爾要求的“底線”。(4)信用風險披露不足。(5)操作風險。是新協議中新提出的要求,但證監會并未要求上市銀行做出披露。
三、新協議框架下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對策建議
1.通過綜合改革提高資本充足率。保持資本充足是巴塞爾協議的基本要求,是防范金融風險的物質基礎。從長遠看,為了符合新協議資本充足率的要求我國銀行能還要經歷一系列的改革,具體來說主要有:(1)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推進我國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造及上市融資,拓寬注資渠道。(2)逐步放開對銀行業務的限制,推動金融創新及全面成本管理,努力提高銀行的盈利水平。(3)大力提高資產質量,調整信貸結構,降低風險資產的規模。
2.從信用風險管理逐步轉向全面風險管理。當前央行在確定最低資本充足率時還應考慮到利率風險和操作風險所需配置的資本金,同時還要強化信貸風險監控體系,不斷提高資產質量,完善經營管理規章制度,防范操作風險,不斷開拓盈利空間,積累風險儲備,防范市場風險。
篇9
一是深入企業推動管理創新工作。王述綱說,去年中化企協提出作為管理創新“突破年”,確定把推動企業管理創新作為協會的重要戰略任務,把開展每年一次評選和推廣創新成果當成重要抓手,有步驟地進行全國化工行業級管理創新成果的征集、評定與表彰工作。會長、副會長帶隊,多次深入到重點省市和化工企業進行調研,先后走訪了黑龍江、吉林、遼寧、江西、湖南、上海、山東、河北等地,到重點企業調研,征求對開展管理創新成果評定活動的意見,商討如何把企業管理創新制度化、常態化。目前一些省市和化工企業正抓緊首屆管理創新成果的準備工作。
二是持續開好化工2500強會。王述綱表示,化工500強會已連續舉辦十一屆,成為一項有影響力、公信力的品牌活動。去年七月在西安成功召開《2012中國化工企業500強會暨“管理創新-中國化工企業的使命與責任”高層論壇》,在內容、形式等多方面又有所創新并達到歷史最好水平。今年召開的“2013中國化工企業500強會暨化工企業社會責任主旨論壇”,還要增加評定履行社會責任十佳化工企業等內容,必定出現新意境和新亮點。
三是引導農化服務工作快速發展。王述綱指出,中化企協和中國石化聯合會農化服務辦公室為推動農化服務新體系建設,積極參與農業、科技部門和企業的相關活動,共同搭建農化服務宣傳、咨詢、人員培訓等工作平臺。去年十月中旬,在江蘇徐州成功召開了“第三屆全國農化服務工作年會暨2012年新型肥料戰略發展研討會”,評選出深圳芭田生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王宗抗等51名“全國農化服務先進個人”,對中海化學等8家優秀企業授予“全國農化服務中心”稱號,并評選和印發了58篇全國農化服務優秀論文,產生了廣泛的影響。今年2月召開的農化辦主任會議,圍繞開發新型肥料問題,認真研究了相關標準制定、推動技術創新、扶持中小生產企業以及籌辦聯盟組織和加快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目前正逐項實施。
四是積極開展各項服務活動。王述綱說,為加快推進企業管理培訓,協會成立了培訓指導委員會,集中強化企業高端培訓,基礎管理培訓和以安全、環保、質量為重點的專業培訓。化工行業職業經理人培訓認證工作持續進行,協會與中國企聯合作,利用石油化工網絡電視做了宣講,《化工管理》雜志刊發文章,農化服務招生開辦職業經理人認證培訓班。同時與北京化工大學、上海交通大學、青島科技大學以及清華、北大、哈工大等院校頻繁接洽,商討合作培訓事宜。
另外,去年協會與美國博斯公司合作,開始對化工企業開展戰略規劃咨詢,先后為浙江傳化、吉林化工園區提供了相應咨詢,對歐洲一家跨國公司進入中國市場進行了可行性調研。在與國家投資協會合作組織優秀投資項目評選中,協會推薦的中吳晨光研究院關于“千噸級氟橡膠產業化技術開發項目”榮獲2012/2013年度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獎。經過緊張的籌備工作,協會組織的“第三屆中國化工企業新技術、新產品交流會”即將在下半年召開。
五是為企業服務拓寬合作平臺。王述綱說,協會一年來還同東海證券、IBM公司、博斯咨詢、比利時聯盟公司、泛華經紀、上海通和等單位形成了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同中韓文化交流協會、國臺偉業及臺灣青年創業協會建立了文化交流與合作關系。為整合多方面力量有效地促進化工企業管理水平提升,協會還組織企業積極參加了中國企聯、中國石化聯合會組織的先進企業文化成果審定、優秀企業家評選、企業誠信教育等活動,為企業提供多方位的舞臺與空間,已初見成效。
六是促進《化工管理》雜志越辦越好。王述綱指出,近期《化工管理》雜志社進行了卓有成效的經營體制改革,建立戰略合作聯盟新制度,增強通訊隊伍,優化工作流程,拓展雜志欄目,全面實施改版,進一步提升了可讀性、知識性和實用性。去年在上海成立了華東特約記者站,聘請了23名特約記者,他們絕大多數來自化工生產企業,及時地將華東化工企業發生的重要事項進行報道,密切了雜志與企業和讀者的關系。通過改進編輯、印刷、發行等工作環節,雜志的質量和行業影響力與日俱增。從今年起,《化工管理》雜志已由月刊轉為半月刊,不久將轉變為旬刊。為提高雜志整體水平和凸顯特色,編輯部又聘請四名專欄作家。目前根據讀者需求,正積極擴大發行。
篇10
關鍵字:巴塞爾協議Ⅲ;商業銀行;風險管理
一、《巴塞爾協議Ⅲ》介紹
以2007年次級債危機為導火線,在美國第四大投行雷曼兄弟申請破產保護而引發全球性金融危機,導致世界經濟陷入衰退的兩周年之際,世界主要國家的中央銀行代表于2010年9月12日,在瑞士巴塞爾舉行的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管理層會議上通過了國際商業銀行資本監管改革新規,即《巴塞爾協議III》,作為金融危機后加強銀行風險管理的改革方案。
《巴塞爾協議III》的目的很明確:一是提高國際商業銀行抵御金融風險的能力;二是確保銀行持有足夠的儲備金,能不依靠政府的救助而獨立自主地應對今后可能發生的金融危機,三是能避免銀行在房地產貸款、商業貸款、信用卡業務方面承擔大量的風險和債務,以創建一個更具穩定的金融體系。
根據《巴塞爾協議III》,商業銀行必須上調資本金比率,以加強抵御金融風險的能力。協議規定,在2015年1月1日前,全球各商業銀行的一級資本充足率下限將從現行的4%上調至6%,由普通股構成的核心一級資本占銀行風險資產的比例將從現行的2%提高至4.5%,并建立2.5%的“資本留存緩沖資金”,總資本充足率維持在8%。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認為,為確保相互關聯的全球銀行體系不再面臨又一次危機,短期內的信貸波動是值得的。但考慮到新規則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所引發的部分擔憂,新規則允許銀行在今后數年內分階段實行新規則。新協議還規定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之間的過渡期分階段執行。
“資本留存緩沖資金”將從2016年1月1日開始,每年增加相當于風險加權資產0.625%的資本,直到2019年1月1日達到2.5%,即本質上由銀行所有人及股東所投資的普通股資本占其加權風險資產比例最終將達到7%。
若銀行設立了該部分的緩沖資本,在經濟下行階段,其發放股利和派息的能力將受到極大限制。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認為,這一機制將有利促進銀行改善公司治理,避免出現金融危機期間資本水平和盈利能力下降的同時銀行員工卻大派獎金薪酬的行為。同時,新協議也指出銀行在信貸增長過快時必須建立“逆周期資本緩沖”,這部分資本與加權風險資產的比例介于0-2.5%。不過,各國監管機構可自行決定何時為進入“信貸增長過快”的時期。
新協議也將對全球范圍內信貸流動的規模和成本產生廣泛影響。對銀行而言,《巴塞爾協議III》將迫使銀行為更大規模的放貸和投資留出更多的資本撥備,縮減資產負債表規模,舍棄那些雖有巨大盈利潛力但被認為具有過高風險的業務,把更多的收益儲備起來以應對潛在風險,此舉可能減少全球大型銀行的利潤,在向投資者和員工派發薪酬減少的同時,還可能限制銀行放貸,從而制約經濟增長。對消費者來說,新協議實為雙刃劍,即在存款利息可能提高的同時,貸款成本也可能增加,并且貸款難度加大。
《巴塞爾協議III》將從根本上強化全球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有助于維持長期的金融穩定和經濟增長。經過過渡性安排,銀行可以達到新標準,同時也能支撐經濟復蘇。
入世以來,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市場化步伐的逐步加快,商業銀行所面臨的經濟金融環境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對于國內商業銀行來說,風險管理的范疇也變得越來越寬泛,單純的風險管理技術本身已經難以滿足商業銀行發展的需要,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中國建設銀行研究部,2007)。特別是在《巴塞爾協議III》的框架下,我國商業銀行如何適應國際競爭的要求,盡快實施全面風險管理已成為一個迫切的理論問題與實踐問題。
二、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現狀
我國1995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首次對商業銀行的最低資本充足率做出了不得低于8%的規定,2004年中國銀監會公布并實施了《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強調了資本監管在銀行監管中的核心地位,并規定2007年1月1日為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最后達標期限。國內商業銀行積極引入科學的現代風險管理理念和技術,經過努力,各項風險管理狀況得到顯著改善。同時,仍存在其他方面的一些不足。
1、資本充足率符合國際水平,風險抵御能力逐步增強
除了對外募集資金和依靠自身內部積累增加的資本金之外,我國商業銀行以貝勒的銀行資產持續增長模型為指導積極提高風險管理水平,通過降低不良貸款余額、降低市場風險敞口等途徑,實現風險資產規模的下降,進而提高資本充足率。同時開始逐漸從關注資產規模到注重資產結構和資產質量的轉變。
根據銀監會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009年報》的數據,2009年我國商業銀行整體加權平均資本充足率11.4%,超過國際平均水平。截至2009年底,239家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全部達標,達標銀行資產占商業銀行總資產的比例達到100%。
2、貸款質量和撥備覆蓋率明顯提高,信用風險管理能力逐步提升
在“統一授信、審貸分離、分級審批、責任明確”的新型授信管理模式下,我國商業銀行對不良資產剝離、核銷和注資等措施的實施使得不良貸款余額和不良貸款率實現了“雙下降”。撥備覆蓋率實際上銀行貸款可能發生的呆、壞帳準備金的使用比率,衡量了商業銀行貸款損失準備金計提是否充足,從宏觀上反應銀行貸款的風險程度及社會經濟環境、誠信等情況。
但根據目前實行的《巴塞爾新資本協議》(2006),我國商業銀行的“內部評級高級法”實施水平有待提高,單純依靠靜態的財務數據和財務報表,難以真實完整的進行風險識別和風險度量。
3、流動性比率較高,市場風險管理能力經受挑戰
在我國利率市場化和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影響下,利率和匯率的波動在為商業銀行提供靈活的市場化價格體系的同時,也帶來了市場風險管理能力的巨大挑戰。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總體利率敏感性缺口為呈上升趨勢的正缺口,加大了利率風險,但也對銀行利潤產生正面影響。存款準備金率的不斷上調,使得商業銀行的盈利能力受到一定程度的負影響。另外,面對我國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及“人民不升值”壓力,商業銀行外匯頭寸的管理難度也隨之增加。
4、操作風險管理能力加強
中國銀監會于2005年3月了《關于加大防范操作風險工作力度的通知》,就操作風險管理指出具體的要求,促使商業銀行采取防范措施和控制操作風險。在銀行自身風險管理和監管機構指導下,我國商業銀行設立了專司操作風險管理的內部控制委員會,逐步建立了科學的操作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并制定了更加規范的政策制度,同時采取更客觀的風險度量和評價。
但由于我國大部分商業銀行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公司治理結構還有待完善,且操作風險涉及操作環節較多,風險管理意識相對淡薄,銀行仍需從多方便完善操作風險管理
5、其他方面的風險管理。
目前銀行收費項目增多,跨行業務的手續費也有所提高,同時ATM機糾紛時有發生,商業銀行在聲譽及形象上的風險管理能力也有待改善。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還只停留在以盈利為目的的層次上,而服務社會的理念和意識仍需進一步培養。
另外,我國商業銀行普遍存在風險管理監督機制不健全的現象,沒有完整統一的風險預警機制、信息披露機制和風險避險機制,建立健全有效的風險管理機制迫在眉睫。
三、《巴塞爾協議Ⅲ》對中國的影響
目前,我國銀行業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監管下,采取更為嚴格的資本充足率要求,國有大銀行和中小銀行的資本充足率都超過國際平均水平,也高于《巴塞爾協議III》的要求,這就減緩了新規定對銀行業的沖擊。如果按照《巴塞爾協議Ⅲ》要求進行監管,對中國銀行業的暫時影響并不大。
這一切無疑得益于近年來我國銀行業監管理念、方法、手段不斷改進,通過改革和完善資本監管制度,顯著鞏固了我國銀行體系的穩健性,也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支持經濟復蘇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從長期來看,提高監管標準有助于銀行業發展,但時間上需緩行以減少對銀行業不必要的沖擊。畢竟,當前經濟形勢仍不明朗,過早提高監管可能挫傷銀行放貸積極性,并影響經濟復蘇進程。
但也應清醒地看到,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管理體系建設方面還有很多薄弱環節。目前,金融體系的改革和效率有待深入和提升,銀行系統性的風險暴露隱患不容忽視,粗放式信貸管理模式亟待改變。尤其是在《巴塞爾協議III》實施后,金融監管和銀行經營都需要盡快適應,建立以資本和風險管理為核心的長效機制,繼續以改革開放為動力,提升銀行業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動性,使我國發生金融危機的概率更低、抵御外部風險沖擊的能力更強、經濟和金融之間的良性循環更好。
四、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建議
作為全球最有影響的國際規則,《巴塞爾協議III》必然會對我國銀行業的改革與發展產生重要影響,將促進我國銀行業全面加強風險管理,建立健全的風險管理體系,提高風險管理技術,改進信息披露制度,保證監管的持續性和有效性。
1、健全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組織體系。隨著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股權結構改革和公司治理結構的改善,商業銀行面臨的風險由原來的信用風險為主發展到以信用風險為核心,覆蓋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操作風險。未來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要以“全面風險管理”理念為指導,有效改善總分行制管理模式下各項風險戰略。
2、完善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運行機制。我國商業銀行要協調風險管理與業務發展的關系,以客戶需求為落實點,采取前、中、后臺分離的一體流程化管理模式。簡化繁冗的業務操作環節,以崗位制衡為原則,利用電子程序控制系統降提高風險管理效率,從根本上提高銀行經營績效與風險管理,實現穩定發展的目標。要完善銀行運作的自律機制,自覺接受監管當局的監管,服從市場的約束力,并建立健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
3、提高風險管理技術與手段,建立內部評級體系。內部評級法作為《巴塞爾新資本協議》(2006)的核心技術,在全球具有較高的運用水平,而我國缺乏具有足夠公信度的外部評級機構,因此建立高級內部風險模型成為亟待開發的重要問題。內部評級體系的建立,不僅為我國商業銀行運用經濟資本配置和RAROC考核等先進的風險管理技術奠定了基礎,也大大提高了我國商業銀行的國際競爭力。
4、引入以RAROC為核心的考核體系。我國商業銀行多以傳統的資產收益率(ROA)和資本收益率(ROE)等會計指標作為衡量標準,對銀行經營管理的風險關注不夠。RAROC考核體系為不同部門、不同業務和不同客戶在占用風險資本基礎上的比較收益提供了統一的衡量標準,也為經營決策中的投資決策提供了一項工具,浙江有助于“價值管理”理念的推廣。
5、培育風險管理文化,強化金融監管。我國商業銀行對風險管理文化在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可以通過政策、制度和培訓等方式轉變傳統思維和經營方式,同時觀測現代風險管理理念。我國商業銀行應該進一步修改信息披露制度,嚴格披露程序,提高信息質量。我國的監管當局應制定科學合理的符合我國國情的法律法規,同時,強化監管當局對銀行安全性監管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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