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標法實施條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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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招投標法實施條例,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中圖分類號:TU723.1 文獻標識碼:A
當前,我國通過招標投標處理的經濟行為中的交易量日益增加,伴隨我國2000年以來實施的《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相關規章制度,虛假招標、違法交易以及串標圍標等尖銳問題得到有效改善,并且伴隨相應行政監管和法律懲防措施的不斷完善,一方面維護了招標投標活動的正常秩序,另一方面還有效促進了招標投標體制機制的創新及持久健康發展。
一、《招投標法實施條例》的貫徹方法
作為國家法制建設中促進社會公平競爭、有效預防和懲治腐敗的一大重要舉措,《招投標法實施條例》的頒布實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該條例的貫徹落實主要包括四大措施,首先,要采取新聞宣傳以及人員培訓等多種手段,鼓勵人們認真學習《招投標法實施條例》,在社會中營造自覺遵守《招投標法實施條例》的氣氛【1】。其次,一次性全面清理各部門所涉及到的地方性招標投標法規及地方性招標投標政府規章等規范性文件,并及時作出廢止、修改和公開,同時抓緊出臺配套規定的制定。再次,依據中央部署的關于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將執法檢查集中展開,并對圍標串標以及弄虛作假等違反招標投標規范的行為加以重點查處,從而使得招標投標秩序得到有效確保。最后,認真梳理并剖析工程建設中有利領域如規范招標市場、純潔招標投標環境等的專項治理,并將其當做典型案例適時公布于眾。
二、《招投標法實施條例》對于完善行政監管和法律懲防措施的具體行為規范
1、對公開招標的項目范圍作進一步強調。根據《招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對于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如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招標項目,項目法人在排除由于技術復雜以及有特殊性要求下不適宜公開招標之外,不能以不明確為借口來規避公開招標,而需要公開招標;作為負責該項目審批及核準的部門需要對該項目的招標范圍、方式以及組織形式等進行審核和確定,同時向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進行通報【2】。
2、使得工程建設項目的定義及范圍變得更加明確。對于(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通常在招標過程中所遇見的法律問題,尤其是設備、服務以及材料等與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法律問題,地方政府采購部門及各地有形建筑市場在該招標上的管轄權及相應的使用法律具有很大的爭議,國內《招標投標法》以及《政府采購法》均給予明確的規定,即招標投標法的第三條所指的工程建設項目,其內容不僅包括工程,還有與工程相關的服務及貨物等【3】。其中工程主要是指工程新建、擴建建筑物以及相應的拆遷和修繕等;而與工程相關的服務及貨物分別指的是建筑工程的材料設備以及施工過程中的監督、設計以及勘察等。
3、《招投標法實施條例》限制了投標人的范圍。為了使得目前國有大型企業自身全面配套及體內循環的形式得到根本改變,從而將“父招子”中的狀況徹底消除,有效改變市場化資源配置程度嚴重不足的社會現象,根據《招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若存在一定的利害關系,則不允許參與投標,因為有可能對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帶來影響【4】。此外,當招標投標單位負責人相同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時,根據《招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投標人不能參與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4、確保招標投標交易場所的統一規范。面對過去經由各地財政部門以及城鄉建設委員會等多方面雜糅管理的缺點,《招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根據實際需要,市級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建立一個規范統一的招標投標交易場所,該場所不能以盈利為目的,并且與行政監督部門之間不應存在隸屬的關系。這種規范統一的招標投標交易場所,加大了對招投標進程的有效監督,使得招標工作變得更加規范。
5、《招投標法實施條例》詳細規定了可以不招標的特殊情況。除了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以及救災搶險等特殊情況可以不招標以外,《招投標法實施條例》還規定,對于需要采取具有不可替代作用的專有技術或者專利等可以不進行招標;采購人或者已通過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本身可以自行提供、生產或建設,可以不進行招標;貨物、工程或者服務需要向原中標人采購,不然會對施工或配套功能產生影響,可以不進行招標;其他的國家規定的特殊情形可以不進行招標【5】。
6、《招投標法實施條例》能夠有效防止虛假招標。明招暗定是實踐中搞虛假招標的主要手段,該過程是指招標人利用不合理公正的投標人資格及中標條件對其他投標人進行限制和排斥,從而令其在事先內定好的投標人中標的現象。為此,《招投標法實施條例》中明令禁止利用不合理條件及不規范資格對投標人進行限制排斥,并且不能以不同的資格審查標準來評定不同的投標人,不能用與招標項目實際無關的審查條件來判定投標人的中標資格,同時不能對特定品牌、商標、供應商等加以限定。此外,《招投標法實施條例》還細化了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的具體情形,給依法嚴懲這類違反行為提供了堅實的依據。
7、評標委員會成員的選取及評標行為要符合規范。根據《招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應當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從評標專家庫內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選取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成員,其中招標投標法規定的特殊招標項目除外。參加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成員一經確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不能更換。同時,條例中還明確規定了評標委員會成員在提出評審意見時,應當嚴格依照招標文件所規定的標準,私下里不能與任何投標人接觸,且不能出現任何不客觀公正的評審行為。
8、《招投標法實施條例》對標底及標底的作用還做了明確規定,指出不能以投標報價與標底是否接近作為中標條件,標底在評標中只是一種參考。并且在條例中還明令禁止國家工作人員以任何非法形式干涉招標投標活動。此外,《招投標法實施條例》對投標保證金做了具體的要求。該條例明確規定了投標人需要提交的保證金金額,并將建設工程80萬元的投標保證金限額取消,同時規定對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投標單位,應該從其基本賬戶轉出保證金。
結束語:《招投標法實施條例》自從實施以來,在推進招標采購制度的實施、規范招標人行為、確保公平競爭以及加強反腐敗制度建設方面均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并且,該條例還規定建立統一的招標投標場所,并對評標委員會成員的選取及評標行為作了明文規定,加大了對招標投標活動的有效監督,從而在很大程度上規避招標活動中出現的一些虛假招標行為,確保招標活動的正常秩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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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丁玉梅.基于對《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研究分析[J].中國房地產業,2013,(4):475-475.
[3] 邱蘭,夏國銀,余丹丹等.《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范招投標活動的利器[J].城市建筑,2013,(2):268-269.
篇2
關鍵詞:招標投標條例;現實意義和指導意義;內容評析;條例實施;思考
Abstract: Base on the preliminary interpretation of the practical significance and guiding significa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Tendering and Bidding Regulations, the paper analyzes the important contents of the Regulations, and points out some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in the implementation.
Key words: tendering and bidding regulations; practical significance and guiding significance; content analysis; regulations implementation; thinking
中圖分類號: D42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2)
2011年11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并于12月20日正式公布,2012年2月1日開始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是中國招投標發展史上的里程碑,它將對規范我國的招投標市場,促進市場經濟發展起到重要的指導作用;對規范我國的招投標活動、維護招投標市場正常秩序、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綜觀此次出臺的《條例》,內容充實,亮點紛呈,不但系統歸納和總結了目前招投標法律體系中的主要原則和要點,而且針對明招暗定、虛假招標、串通招標等突出問題進行了細化規定,并對今后招投標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提出了很多可操作性強的指導性條款意見,值得我們招投標從業人員認真研究和學習。本文在對《條例》的現實意義和指導意義進行初步解讀的基礎上,對《條例》中一些對招投標工作有重要影響的內容進行評析,并提出了《條例》貫徹實施中需要注意的若干事項。
一、《條例》的現實意義和指導意義
(一)、有利于促進招標投標規則的完善和統一,是增強招標投標法律制度可操作性的需要。通過頒布實施《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在總結以往實踐的基礎上,在行政法規層面對招標投標配套規則進行整合提煉,促進招標投標規則統一,為依法規范招標投標活動,進一步筑牢工程建設領域預防和懲治腐敗的制度屏障,維護招標投標活動的正常秩序,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條例》的頒布實施,是落實中央部署、推動工程建設領域反腐敗長效機制建設,解決招標投標領域突出問題的及時雨。 (二)、有利于完善招標投標制度的操作性和約束力,是促進招標投標市場規則統一的需要。《條例》的頒布實施,進一步細化和明確了《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要求,可有針對性地解決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如《條例》對《招標投標法》中的相關概念進行了解釋;對《招標投標法》規定的較為原則的程序,如資格審查、評標等予以具體規定;對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等違法行為明確了認定標準;并且對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有關法律責任進行了補充,彌補了各地區各部門在執行招標投標制度過程中依據不足或效力不夠等問題,進一步增強了招標投標法律制度的操作性和約束力。(三)、有利于加強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是進一步改進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體制的需要。對應于《招標投標法》,《條例》用一個章節的篇幅,專門對招標投標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作了細化和補充,明確了國家相關部門的職責。針對有的地方建立了招標投標綜合監督管理機構,《條例》還明確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其所屬部門有關招標投標的監督職責分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這為招投標制度的創新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據,為招投標市場進一步發育預留了政策空間,目前全國已有多個省市成立了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局,建立了相應的招標投標綜合管理體制。 (四)、有利于引導招標投標行業的誠信發展,強化行業自律,是滿足招標投標行業規范發展的需要。《條例》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要求,明確提出了要建立統一的招標投標信用制度。通過加大對失信行為懲戒力度,進一步營造誠實、自律、守信、互信的行業信用環境,旨在全行業廣泛形成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氛圍。同時,為更好地加強招投標誠信自律體系建設,《條例》還明確了作為社會團體“招標投標協會”的法律定位。這為對我國已成立招標投標協會的省市在政府的指導下,依法開展行業自律與服務工作,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建立健全行業誠信體系,規范招標投標行為提供了強有力的武器。
《條例》共有85條,比《招標投標法》的68條多了四分之一,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實施條例》,準確把握《實施條例》的重點和要點,正確理解《實施條例》精神實質,筆者對《條例》中一些對招投標工作有重要影響的內容進行評析,從總體上看,主要有以下五方面的內容:
二、進一步明確招標的范圍,使其更嚴密、更具可操作性
首先,在招標范圍方面,《條例》規定:凡屬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除因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只有少數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以及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不適宜公開招標的以外,都應當公開招標。《條例》還對“工程建設項目”、“工程”、“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進行定義。根據其規定可知,只要屬于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幾乎其涉及的各種交易及服務都須經招標選定承包人。
其次,對于可以不招標的范圍,《條例》在《招標投標法》第六十六條的基礎上,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進行招標:(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二)采購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三)已通過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標人采購工程、貨物或者服務,否則將影響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國家規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三、細化招投標的程序,強調程序上的公開與公正
篇3
【摘要】招投標,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大宗貨物的買賣、工程建設項目的發包與承包以及服務項目的采購與提供時,所采取的一種交易方式。招標和投標是一種商品交易行為,是交易過程的兩個方面。本文通過分析當前我國招標投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一些具體的規范性措施。
【關鍵詞】規范;建設工程;招投標制度;措施
招標投標是一種國際慣例,是商品經濟高度發展的產物,是應用技術、經濟的方法和市場經濟的競爭機制的作用,有組織開展的一種擇優成交的方式。其實質是以較低的價格獲得最優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同時招投標是一種有組織、有計劃的商業交易活動,它的進行過程,必須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在地點、時間內,按照規定的規則、辦法和程序進行,有著高度的組織性。但是由于現有機制和法制還不完善健全,我國招標投標工作中存在著一些問題,例如故意規避招標、邀請招投標多于公開招投標、陪標現象仍有存在、轉包工程獲取利潤、評標辦法不透明或不合理;監管力度較輕等。為規范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制度,提出幾點可行性措施。
1 嚴格執行并依法確定招標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已經于2011年11月30日國務院第183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章第七條規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核準手續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應當報項目審批、核準部門審批、核準。項目審批、核準部門應當及時將審批、核準確定的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通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也就是說上級主管部門在審批應該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時,應該無條件地按照《招標投標法》的規定審批,建設單位應無條件地實行招標。不僅工程施工要招標,勘察、設計、工程監理、檢測、設備及材料采購、招標、造價咨詢等也應納入招標范圍。
2 嚴格控制邀請招標項目的審批
邀請招標,由采購人根據供應商或承包商的資信和業績,選擇一定數目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能少于三家),向其發出招標邀請書邀請他們參加投標競爭,從中選定中標的供應商。邀請招標一般“人情標”較多,邀請招標招來的大部分是招標人熟悉或有關系的企業,但在整個建筑行業內上不一定是最適合最有資質的企業。因此除特殊工程外,上級主管部門不應批準邀請招標。堅決守住廉政關。由于絕大多數招標人缺乏有關法律知識,在采購項目報建時,招投標監管機構一要為其介紹邀請招標的特殊性,容易違反哪些法規,有關部門要嚴格控制邀請招標項目的審批。
3 實行招標負責人終身負責制
一般情況下,招投標負責人多為建設單位的中高層領導。由于建設項目的投資款大部分來自于國家財政撥付,因此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的好壞、工程總造價的數目多少都沒有牽扯到自身的利益,從而一些施工企業抓住這個漏洞企圖規避招標準則。若招標負責人從中得到了好處,對工程質量、設計、造價等問題不熟悉,施工單位邀請一些同行業的企業,進行暗箱操作,對其實已經“內定”下來的工程項目進行招投標,這也是“陪標”現象依然存在的根源。為了從根源上切斷工程腐敗現象的逆流,應對招標負責人實行其對工程質量的終身負責制,一旦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可以對其進行嚴厲的懲罰。
4 規范招投標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二章第十一條規定:招標機構的資格依照法律和國務院的規定由有關部門認定。招標機構作為一個具有社會服務性和透明性的社會中介企業,接受招標委托人的委托,通過自身“公正、公平、公開、規范、合法”的專業服務準則,在招標委托人及招投標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共同監督下,為招標委托人的建設工程選擇建設資質優質、承建價格合理、服務信譽良好、管理水平過硬的承建商,為工程建設實施邁出穩健的第一步。
5 深化評標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章第四十六條規定:評標委員會成員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主動回避。盡量采取“合理范圍內低價中標”的評標準則,減少人為暗箱操作評標。“合理范圍內最低價中標法”是指投標人的投標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后價最低者中標的評定標方法。合理范圍內最低價中標,簡單地說,就是將接近但不低于成本價且不高于業主控制價格的投標報價,作為合理范圍報價,在這一合理報價范圍內,誰的報價最低誰中標。這種做法是標招人不編制標底,不設投標價有效幅度,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規定自主價的招標方式。這種方式的優點就在于能最大限度地消除人為影響,暗箱操作根本行不通,不存在標底泄漏問題,而且這是公開、透明的最好方式。
6 建設招投標監管機構實施有效監督
應建設招投標監管機構,逐漸完善監管制度。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能,加強監管,堵塞漏洞。發揮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宏觀管理職能,依法查處招標活動中的不正當競爭的違法行為。除此之外還要加強工程建設的監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一章第四條規定:“監察機關依法對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監察對象實施監察”。加強執法監察,強化行政責任追究制度。監察部門要實施駐場監督,對串標、不正當陪標以及掛靠等行為的投標作廢標處理,還要進行一定處罰,以儆效尤。對當事人實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依法處置違反《招投標法》的個人及單位,以有力的執法監察保證招投標活動的規范運作。
7 其他措施
還應該提高工程監理的職能,監理工程師應當充分發揮監理職能,從質和量的兩個方面加以分析,確定中標人是否存在轉包現象。完善建筑市場,促進公平競爭、打破地方保護政策的束縛。規范市場,其核心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職能部門分開,明確建筑市場的服務責任。減少串標陪標現象的發生。
結束語:
針對我國招標投標市場現狀,采取健全機制措施、完善法規、強化過程監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規范建設工程招投標市場,規范招標投標制度需按照公正、透明、擇優和誠實信用的基本原則,建立合法有序的建筑市場。
參考文獻
[1]陳暉,建設工程招投標規范化的研究[D],中南大學:項目管理,2010
篇4
【關鍵詞】 法律法規;招投標;問題;應對措施
近年來,隨著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規章制度的出臺,工程建設市場已在不斷的健全和完善,招投標的工作已經逐步走上了正規化的軌道。但在施行過程中建設單位、招標機構、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等相關的單位或多或少的還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本文就部分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了相應的應對措施。
一、資格預審過程設置不合理的條件來限制、排斥潛在的投標人
在資格預審的時候招標人在審查條件內人為的設置如下條件:
1、 投標單位必須在本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獲得A、AA、AAA級誠信評價,這樣就限制了注冊地在外地外省的施工企業,其目的就是為了保護當地的企業,形成地方壟斷,地方保護主義。
2、 在資審文件評分細則上過于苛刻的設置加分條件,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能讓招標單位“中意”的單位評分排名靠前,從而入圍進入后面的投標階段。
應對措施:
1、 各地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或者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在對招標單位申報的招標文件嚴格按照《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詳細審查,對保護性條款堅決予以否定。
2、 對技術不復雜、無特殊要求的項目取消資格審查內過多的評分條款,改由只審查投標單位是否具有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有過類似的工作業績;是否具有承接該項目相應的人員、機械、設備即可。以此來大大降低人為因素對招投標過程的影響。
二、工程報價中的工程量清單存在誤差隱患
具體的體現在工程量的數量不準確,工程項目特征描述有缺項漏項。因此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造成發包方和承包方扯皮的現象,進而影響到工程的正常施工。其主要原因有:
1、現在很多工程從招標到最后的投標中間只隔著20天,有些地方甚至時間更短,投標單位為了投標,只能匆匆的看下圖紙后按照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進行報價,無法對招標工程量清單進行復核。
2、 現在大部分的工程的招標工程量清單都由造價咨詢機構來負責完成,而市場上的造價咨詢機構良莠不齊,很多招標單位又不具有相關專業的管理人員,這就容易造成在工程量清單編制的過程中工程量與圖紙不符,甚至出現缺項漏項的情況。
應對措施:
1、 各地建設局應出臺地方性規章制度,最好是按工程面積、工程造價、工程難易度來制定更詳細的招投標工作時間,而不是簡簡單單的參照《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來實施。
2、 施行追溯制度,如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招標時的工程量清單誤差太大或者缺項漏項造成合同糾紛,給招標人帶來了巨大的影響或者損失時,招標人有權對工程量編制人及其單位追責。同時這樣可以提高編制人員的職業道德,將少各相關單位不必要的麻煩。
三、技術標評審工作量過大。
大部分的法律法規及地方規章制度只對工程招標時的技術標占總評審的比重做出規定,未對技術標的編制要求做出規定。這也就造成了投標單位為了能在評審中獲得高分,在編制技術標時往往只看中表面的文章,如標書越厚越好,裝訂越精美越好,內容越全面越好,往往是羅列工程施工的生產過程而未能突出工程的難點、重點、控制點的分析及對策,本末倒置了技術標的作用。同時專家評委們評審時間也有限,而投標單位往往有十幾家甚至多達幾十家,專家評委們只有粗略的看看,這就造成技術標的評分不能很準確的反應投標單位的真實技術水平。
應對措施:
如某市建設局出臺的招標投標指引中就規定:技術標書要求盡量“瘦身”,招標人編制統一的技術標目錄,并可限定最高頁數。評標要點更加突出科學性和針對性,體現投標人的專業水平。在實際的工程建設招投標過程中,我們可以限定技術標的數量不允許超過50頁,其編制的重點必須是是針對招標工程主要特點、技術要求、施工重點和難點、施工采用的新方法、新工藝和新材料等方面。這樣專家評委們就有足夠的時間去對技術標做仔細的評判,達到反應投標單位真實水平的效果。
四、投標過程中存在串標、出借資質等行為
在投標過程中,一些無資質的個人或者相應資質較低的單位,為了中標設法掛靠資質較高的單位進行投標。除此之外還有:
1、 招標人為了給心儀的單位中標,提前透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給投標人,或者協助投標人更改投標報價。
2、 投標人之間相互串通,協議抬高價格或者壓低價格,從而建立價格同盟以此來排擠其他投標人。
3、 實行輪流坐莊,在投標前相互約定好此次由哪家單位來中標。
應對措施:
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投標報名、下載招標相關文件、遞交招標文件質疑等均采用電腦輔助的方式,通過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交易網絡來實現。這樣只要符合基本資格的單位都可以參加投標,如此一來招標人、招標機構、投標人在開標前將無法得知改工程有哪些單位將參加投標,這樣也就切斷了相關單位之間的聯系的可能性。同時要加大對串標圍標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以此來震懾相關單位及相關人員。建立建設工程相關企業的誠信檔案,將企業的相關信息公布于網上,由社會大眾來進行監督。如有違規行為,計入不良行為記錄,對外予以公布通報,并在一段時間內限制其參加投標。
實行工程建設招投標的目的就是為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使建設市場上的競爭能達到公平、公正、公開。只有市場處于“三公”的時候才能對工程建設相關的單位起到優勝劣汰的作用,才能促使工程建設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下去。因此,研究工程建設招投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相關應對措施,才能有效的防止招投標過程中違法違規的行為的發生,對健全招投標的管理制度起到積極作用。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1999.08.30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實施條例》.2011.12.20
篇5
關鍵詞:不再招標;完善制度;實踐探索
不再招標項目是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經重新招標后投標人仍少于3個或評標中所有投標被否決,報經原審批部門核準后可以不再進行招標的項目。目前,我國的現有法律法規只是對重新招標作了明確的規定,對重新招標后仍出現上述情形,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經核準后可不再進行招標,這為減少一個項目多次招標,提高政府投資效率起到了積極作用,而對招標人采用何種方式選擇承包商,法律法規并沒有明確規定,給招標人隨意選擇承包商、暗箱操作留下了空間,容易損害招投標相關方的權益。因此,有關部門應盡快出臺規定,規范不再進行招標的政府投資項目招標人選擇承包商的行為,維護招投標相關方的合法權益,提高政府投資資金的使用效益,確保招投標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
一、重新招標后可能出現的情形和招標人選擇承包商可能出現的情形
(1)重新招標后可能出現的情形(不包含招標成功的情形)。1)重新招標后仍沒有投標人參與投標;2)重新招標后只有1家投標人參與投標;3)重新招標后出現2家投標人參與投標;4)重新招標后出現3家及以上投標人參與投標,而經評標委員會評標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的投標人達不到3家及以上的。(2)招標人選擇承包供應商可能出現的情形。1)對于出現重新招標后仍沒有投標人參與投標的項目,承包商通常由招標人自行尋找,與選定承包商簽訂合同;2)對于出現重新招標后有投標人參加投標但仍少于3個的,由于現有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招標人在怎樣的范圍和標準選擇承包商,實際操作過程中就憑招標人的主觀意愿,招標人就可能與投標的供應商以外的供應商簽訂合同。
二、不再招標項目由招標人自行選擇承包商帶來的弊端
由于工程建設項目現有的有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不再招標項目招標人如何選擇承包供應商,行業監管部門也沒有建立對招標人選擇承包商的約束機制,招標人在選擇承包商過程中容易帶來以下弊端:(1)容易造成暗箱操作。不再招標項目是經公開招標信息,而中標結果公示多數是以流標的形式,招標人選擇承包供應商一般不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承包供應商的相關信息(如資質、承包價格等)沒有公開。(2)容易損害參與投標人的權益。不再招標項目多數是有投標人參與投標的,只是未達到3個及以上不能滿足開標條件而造成的,由于沒有相關規定招標人必須從參與投標人中選定承包商,招標人又不用承擔參與投標人投標成本補償及相關責任,招標人就可以從參與投標人以外選定承包商。(3)容易造成政府投資資金流失。招標的首要目的是提高政府資金的使用效益,資金的效率是通過公開公平的市場競爭所獲得的,而不再招標項目,一些招標機構知道參與項目的投標人不足3個時,一般不組織開標活動,招標人就無法知道參與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只是招標人與其意向的承包商之間協商承包價。(4)對建設項目監管帶來難度。招標人選擇承包商的相關信息不公開透明,在檔案資料上難以反映不再招標項目的投標人資料及專家方面的意見,監管單位對建設項目的相關招投標資料難以審查。
三、規范招標人選擇承包供應商的建議
(1)建立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的機制。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七部委令第30號)第38條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項目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少于3個的,招標人在分析招標失敗的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后,應當依法重新招標”。目前,政府投資項目多數是招標人委托招標機構進行招標,也就是說在啟動重新招標前,招標機構應協助招標人認真分析項目招標失敗的原因,查找招標過程中存在影響潛在投標人參與投標的問題,特別是投標人資格條件及評分標準的設置,并形成書面報告報監管部門備案。(2)行業監管部門要強化對重新招標項目的監督管理。行業監管部門應強化對重新招標項目監督管理,在招標機構重新招標公告前,應將重新編制的招標文件報行業監管部門備案,行業監管部門應加強對招標文件進行審核,重點審核投標人資格條件的設置和評標方法的合理性,對一些不合理條款進行修改和調整,真正達到重新招標的效果。(3)利用電子信息技術強化招投標的管理工作。首先,改變工程建設項目只招標公告的習慣做法,在招標公告的同時對外公開所有招標資料,以便吸引更多的潛在投標人關注并全面了解項目信息,減少不再招標項目的發生;其次,改變不再招標項目公布中標結果通常沒有具體的承包單位的習慣做法,應將招標人選定的承包商單位信息、商談價格、建設工期等內容進行公示,以便于社會監督。
四、不再招標項目招標人確定承包商的實踐與探索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84條規定:“政府采購的法律、行政法規對政府采購貨物、服務的招標投標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這一條說明兩層含義:(1)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守《招標投標法》及《招標投標實施條例》;(2)政府采購的法律、行政法規對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投標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這說明特別法的規定優于一般法的規定,反之當特別法沒有規定的應適用一般法的規定,由此可得,《招標投標法》及《招標投標實施條例》對工程建設項目沒有規定的,應該適用《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近年來,寧波市海曙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招標采購工作中,融合《政府采購法》和《招標投標法》及《招標投標實施條例》,規范了招標采購程序,提高了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效率,并對工程建設項目重新招標后未達到3個(含)以上或經評標委員評審有效投標人不足3個的,以海曙區規范性文件的形式作了明確的規定(海政辦[2011]132號),并收到了較好的效果,具體規定:1)重新招標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后,仍只有1家投標商,由專家組成的談判小組對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進行實質性審查,對未實質性響應的,采用由投標人進一步補充投標方案后再進行重新報價,并形成專家談判小組意見,作為招標選擇承包商的依據,原則上不得另行選定承包商。2)重新招標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后,仍只有2家投標商,由專家組成的談判小組對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進行實質性審查,認為2家投標單位都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征求2家投標單位意見后,報監督管理部門同意后,按照競爭性談判方式確定中標單位。3)重新招標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后,出現3家或以上投標人,但經評標委員會評審只有2家投標單位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報監督部門同意,按照原招標方式繼續進行。因此,建議有關職能部門盡快制定與《政府采購法》和《招標投標法》相融合的規定,完善不再招標項目招標人選擇承包商制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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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關鍵詞】政府 采購 招投標 管理
【Abstract】Th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bidding and management, favorable to promote the tender work carried out smoothly, but also for the market economy, a virtuous circle mechanism with a good start.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problems in the bidding of government procurement, puts forward the measures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and aims to promote the standardization of government procurement bidding management.
【Keywords】government procurement bidding management
我國的《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自2015年3月1日開始施行[1],它標志著我國政府的采購制度建設邁向了一個新的階段,通過政策的約束與管理,規范了市場經濟中招投標的標準化。政府的采購招投標管理,是近些年來招投標工作的重要轉折,有利的促進了市場上各企業的規范性管理,同時也提升了政府的形象,帶動了其他招投標工作的健康發展。但是現階段,我國政府的采購招投標仍然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因此加強和規范政府的招投標管理十分必要。
一、政府采購招投標中存在的問題
1、缺乏健全的采購法律體系
盡管我國已經頒布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的相關法律,但是《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仍然存在著一定的不足,沒有將規定操作中的內容明確。現階段,政府需要將采購法律與其他部分的經濟法律相連接,才能夠保證采購法不是孤立存在的。在實施采購法的時候由于缺少健全的采購體系,導致沒有精準的理解到相關法律條文的含義,各大媒體所的部分招標信息與實際不一致。
2、受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
地區內的地方保護成為行業沒默認的規則,這也是政府采購工作難以管理的重要難題。部分區域有惡性壟斷的現象,打壓其他地區的供應者,表現為:提升供應商相關資質和標準;政府制定某當地企業提供服務;招標文件中部分條款偏向本地企業;政府行為增加外企供應商的成本。這些地方保護的現象,嚴重的擾亂了市場正常秩序。
二、政府采購招投標的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招投標法律機制,增強可操作性
要想在根本上規范政府的招投標行為,就必須在法律方面著手,構建一套完整的采購招投標法律體系。一個完善的法律體系,應當包括招投標全過程各方面的詩意,也應當明確指出不合法招投標的相關懲罰措施。另外,必須做好審查招投標供應者的資質,借助政府的強制手段進行招標文件的嚴密審查,做好行政監督,進一步明確其法律責任,將招投標工作統一化,增強其可實施性。
2、加大招投標的管理與檢查,杜絕地區保護主義行為
政府在市鼉濟中應當做好管理工作,監督并管理市場秩序,以法律作為著手點,做好標投標市場的維護與管理。在進行招投標的管理和監督中,政府相關部門應當秉承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好相關投訴工作的審查,并將審查結果公之于眾。如果招投標的投訴是真實情況,就必須要在第一時間內將相關負責人進行查處,針對虛假投訴情況,嚴懲虛假投訴人。在進行招投標的具體工作管理時候,即為的檢查部門也需要輔監督供應商的投標行為,當發現任何不合法現象立即查處。另外,完善企業的信用機制,構架一個市場的信用檔案,方便社會中大眾的監督。
3、審查招標行業的資質
要想實現招標相關工作的長足發展,就需要劃分好政府和企業支架的管理,保證招投標工作之間的良性競爭和發展。首先,應當充分的完善招投標的市場準則,嚴格的按照為市場相關規定,如果機構存在任何不合法行為,立即取消其招標資格。其次,建立并健全招投標工作行業內的自律制度,讓結構在根本上規范自身行為,從而創在一個和諧、公平的市場環境。最后,招投標的相關機構,需要充分的利用專業知識武裝自己,不斷的提升自身的業務總體水平,保證招標全過程工作的總體質量。
4、嚴格遵循評標原則,營造一個公正的競爭市場
通過不斷健全評審招投標制度,來充分的保證招投標全過程的公正。健全專家的評審制度,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及時更新招投標的審查隊伍,將回避制度落實到實處,嚴格的控制評標工作的全過程。專家需要嚴格遵守自身職業道德,保證評標結果的絕對公平。另外,從市場的實際情況入手,選擇最合適的評標方式,招標文件中所要求和規定的評標方式是影響評標最終結果的直接因素,在進行企業資質、技術等信息的評估是,需要將企業提供資料作為一個原始的參考數據,使用無標底評標法,保證投標活動始終處于一個和諧的、良性的競爭環境中。
三、結束語
現階段,我國的政府在采購招投標工作中仍然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其根源就是在于市場的無序性和采購隊伍的低素質情況,根據這種情況,需要在健全法律、加大審查方面入手,通過嚴查招投標行為和資質、原則等來實現規范化招投標,構建一個公正的市場競爭,以保證政府采購招投標的高質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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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關鍵詞:招投標 管理體系 必要性 建議
Abstract: the article introduces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bidding management system we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highway engineering bidding for the necessity of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of highway engineering management system.
Keywords: bidding management system necessity Suggestions
中圖分類號: TU723.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我國公路工程建設模式自建國以來,經過幾次變革,特別是20 世紀80 年代至今,公路建設投資渠道呈現出多元化格局,可以歸納為國家(政策性)投資、自籌資金、銀行貸款、國外資金(BOT 方式)和有價證券等。公路工程建設模式也更加多樣化,如推行公路工程招投標制及監理制,在施工企業中選擇最優者來承包建設等,在降低工程造價、保證工程質量、縮短建設周期等方面起著重要作用,而且對防止壟斷和地方保護,減少公路建設市場的行政干預,規范業主行為也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基于此,本文在分析我國公路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的基礎上,結合目前的實際情況,尋求一種能夠解決當前我國招投標管理中問題的新型管理模式,以切實保障我國公路工程招標投標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
1 招投標管理體系存在問題
1.1資格評審
公路工程建設招投標中,投標單位要想獲得招標單位的投標資格,須通過招標單位的資格預審,資格預審、評審細則對任何一個投標單位都是非常重要的,評審細則是保密的。但由于評審細則泄露事件屢屢發上,因此,對于未獲取信息的投標單位來顯失公平,導致直接影響最終招標結果。
1.2 招投標過程控制
1)行政等手段干預過多。公路工程大都是國家建設、投資項目,關系到國家經濟命脈。因此,政府作為資產管理者需行使監督管理職能。但現實中,直接或過多干預招投標活動,會破壞招投標的公平、公正性,導致投機等腐敗現象發生。
2)評標方法存在局限性。公路建設工程的評委中,存在評標委員專業結構不合理,評標過程中評標專家暗箱操作,主觀性打壓投標單位現象普遍存在。
1.3 法制不健全
1)招標主體定義存在問題。在我國,從保護國有資產的原則出發,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及其控股企業作為招標主體,這種區分方式為一些回避招標的行為開了方便之門。
2)相關法律缺乏相應的配套實施條例。例如《政府采購法》已頒布實施幾年了,與之配套的實施條例卻始終沒有出臺。相關懲處條例不夠明確或未落實,法律、法規存在較大彈性空間,也不利于實施。
2對公路工程招投標進行規范化管理的必要性
為了促進公路工程建設市場的發展,國家頒發了《公路法》、《招標投標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標資格預審辦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法律文件,盡管這樣,公路工程建設市場至今為止還存在許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其主要表現在:
1)有些行政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對施工企業資格審查控制不嚴。
2)有些地方公路工程建設市場較為混亂,存在著四無(無規劃、無證設計、無證施工、無質量監督)現象,使工程監管不到位,制止不力,工程基建程序不能認真執行,招投標行為圖于形式。
3)行業壟斷、地方保護、行政干預影響公開招標工作的開展,統一開放的建筑市場還沒有真正形成。
4)投標定標過程控制不嚴,工程交易中心運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5)承包人行為不規范。現階段的工程建設市場是買方市場,近年來,我國對公路建設投資以較大比例增長,然而,施工企業的數量卻以更大速度增加,公路工程建設市場供求嚴重失衡,存在過度競爭的現象,加上市場充斥著許多資質等級名不副實的承包人,迫使很多承包人功夫下在標外上,投標前挖關系、走后門、圍標等現象存在,在投標過程中為爭得委托合同而“互相殘殺”,低價搶標,高標準承諾,低標準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下降,達不到委托合同約定的標準,使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受到損失。
3管理體制改革的建議
隨著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招投標的廣泛性、重要性和優越性正日益顯現出來,建設市場也必將形成政府依法監督,招標活動當事人在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依據法定程序進行交易活動,各中介組織全方位服務的市場運行新格局。因此,對我國招投標管理體制改革提出以下建議:
1)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建設市場規則。市場規則是有關機構制定的或沿襲下來的由法律、法規、制度所規定的市場行為準則,其內容包括:(1)市場準入規則:市場的進入需遵循一定的法規和具備相應的條件,對不具備條件或采取掛靠、出借證書、制造假證書等欺詐行為的應采取清出制度,逐步完善資質和資格管理,特別應加強工程項目經理的動態管理。(2)市場競爭規則:這是保證各種市場主體在平等的條件下開展競爭的行為準則,為保證平等競爭的實現,必須制定相應的保護公平競爭的規則。《招投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以及與之配套的法規和規章都制定了市場公平競爭的規則,并通過不斷的實施將更加具體和細化。(3)市場交易規則:①交易必須公開,涉及保密和特殊要求的工程除外;②交易必須公平;③交易必須公正。
2)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將辦成“程序規范、功能齊全、手段多樣、質量一流”的服務型有形招投標市場。除提供各種信息咨詢服務外,其主要職責是能保證招標全過程的公開、公平和公正,確保進場交易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特別是要保障法律規定的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程序規范合法。
3)招標機構將依據《招標投標法》規定設立評委專家庫,而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則應制定專業齊全、管理統一的評委專家名冊,同時應充分發揮評委專家名冊的作用,改變目前專家評委只進行評標的現狀,充分利用這一有效資源為招標投標管理服務。
4)大力推行和支持工程擔保制度的發展。根據國際工程管理的通行做法,我國的工程保證擔保制度將得到大力發展,特別是投標保證、履約保證和支付保證在我國工程管理領域中的廣泛運用,它將是充分保障工程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的有效途徑,同時必將推動我國的招投標體制逐步走向成熟。
4結語
公路建設是國家的經濟命脈,也是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公路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施工實行招投標制度是公路工程項目管理中先進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推行這一制度,對保證工程質量、提高公路工程項目管理水平、縮短建設工期、降低工程造價可產生良好效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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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對于政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來說,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在此方面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以及法律法規和批復的建設目標、內容、資金以及周期等方面的要求來實施管理。因此,投資項目申報前需對項目中擬招投標的工程、設備儀器采購等先行擬定招標方案。作為擬制人員如果未充分考慮項目保密的重要性及其它特殊原因,導致招標方案編制不科學,批復的招標方案無法執行,為項目順利實施造成不必要的障礙或經濟損失。
一、實際工作中不適用招標采購的案例分析
招投標法第六十六條及實施條例第九條對不適用于招標的情況進行了描述和規定,但在政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中有時項目申報人員未能很好地將實際與理論進行結合。
(一)某電子負載項目評定時未注意到關鍵技術指標,僅以普通電流、電壓等常規技術指標進行了項目申報,導致在批復時定為國際公開招標。但實際上使用部門對該電子負載儀器有著特殊的參數要求。
在擬定標書后,委托招標機構進行了國際公開招標,但最終僅有一家設備商進行了投標。一方面導致該項目采購時間無謂的延長,不利于項目的整體進度控制;另一方面設備儀器的價格通過招投標流程而鎖死,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合同的標的、價款、質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條款應當與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一致。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它協議。因此一旦確認中標,合同價格將不能再采用商務判方式進行商談。這樣就導致了商在看到招標文件后,就可以判定將僅有其一家可以來投標,因此而有恃無恐自行提高合同價格。此外,在招投標過程中的招標費用也因此而追加到了整體采購合同中,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
(二)某技改項目實際上是由多件儀器通過集成的方式集合而成,需購置大量的零散儀器后再通過組裝集成為所需設備。但在立項申報時只以該集成后的設備功能進行了申報,沒有突出其集成概念,導致采購方式批復為邀請招標采購。
(三)對于某些高、精、尖的試驗儀器設備如果采用公開招標且是最低價中標的方式則會較易導致某些不合格的廠商參與進來。
(四)某項目編制的招標方案中,要求建筑安裝工程全部委托公開招標,實際該建筑工程的研制工藝布置的相關數據資料涉密,按照保密相關規定,只能委托邀請招標。此外項目中要求軟件、測試裝置和測試系統采購委托公開招標,實際該軟件為美國某公司專用產品,測試裝置為某學院的研究專利,測試系統為原系統基礎上改造升級,系統中已經存有大量涉密信息,涉及產品數據模型(包含產品的設計數據,工藝數據和管理數據等),只能通過談判方式或特殊渠道采購,無法招標。
二、招投標方案擬定建議
對于項目立項來說,其前期所做的準備工作是非常關鍵的,若有偏差發生,會對后期工作的開展帶來不可逆的困難,甚至造成項目延期,預期的建設效果不能實現。
(一)一些政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從立項評估到立項批復,有時只有短短兩三周的時間,因為項目在前期論證方面涉及的方面比較多,就會產生沒有充分地對任務進行有效分析、相關的需求也沒有梳理清楚、市場調查不充分等方面的情況,由此造成在編制招投標方案時產生預期的理想目標不容易實現或者背離招投標實際意義。
(二)在時間充裕的情況下,在待上報的可研報告擬定招標方案前一定要與使用部門進行充分地市場調研,一方面仔細了解設備儀器的整體參數需求;另一方面也對市場情況有所了解。并組織相關的內部評審會,邀請相關專家對招投標方案進行詳盡的評審后才可提交,使招標方案切實可行,避免只重視可批性,忽略可行性,對項目的后期實施帶來不利影響。
(三)在項目可研報告評審時一定要據理力爭,明確項目適用于不進行招標的條款。掌握充分的調研結論給評定專家組進行參考,避免產生不能招標的項目因批復成招標,導致項目在后期根本無法按法規要求進行執行,造成違規或項目延期。
篇9
關鍵詞: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優化策略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自2000 年1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已有七年時間,我國的招投標事業得到了空前的發展,招標投標市場秩序得到了進一步的規范,招標方式也成為了建設工程發包方式的主流。隨著招投標事業的不斷發展,關于招標工作管理質量問題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
一、建設工程招投標概述
建設工程招標是指招標人在發包建設項目之前,依據法定程序,以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方式,鼓勵潛在的投標人依據招標文件參與競爭,通過評定以便從中擇優選定中標人的一種經濟活動。
二、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程序
建設工程項目招標包括以下程序:招標活動的準備工作;招標公告和投標邀請書的編制與;資格審查;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踏勘現場與召開投標預備會;建設項目投標;開標、評標和定標。[1]具體如下:(1)招標活動的準備工作。項目招標前,招標人應當辦理有關的審批手續、確定招標方式以及劃分標段等工作。(2)資格審查。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項目本身的特點和需要,要求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提供滿足其資格要求的文件,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可以分為資格預審和資格后審。(3)編制招標文件。編制招標文件主要包括:招標文件的編制和工程量清單編制。(4)建設工程項目投標。投標前的準備。投標人的準備工作包括:調查研究,收集投標信息和資料;建立投標機構;投標決策;準備相關的資料。投標文件的編制。(5)開標、評標和定標。
三、我國招投標過程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有效的資格預審方式。在建設工程招投標過程中,招標方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缺乏必要的審查手段、評價方法、操作程序,致使不符合資質的投標人騙取中標,給后續施工過程埋下了隱患,損害了業主、公眾、乃至國家的利益。
(二)招標文件規范化。招標文件是整個招標過程所應遵循的基礎性文件,既是投標和評標的基礎,又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的重要依據。能否編制出完整、嚴謹的招標文件,直接影響到招標質量,也是招標工作成敗的關鍵。[2]目前,在參考國際上通用的工程量清單招投標模式的基礎上,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于2003年2月 17 日頒布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為實施工程量清單計價招投標提供了基礎條件。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就要求招標方在招標文件中包括相應的工程量清單。對工程量清單的編制和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招投標各環節的研究需要更加全面系統。
(三)評標過程中的決策與對策問題。對于招標方來講,評標是一個復雜而嚴謹的過程,必須進行細致的理解、分析,建立系統的評價指標體系。當前國內在評標領域中存在的問題集中在如何科學合理地建立有效的評標數學模型,將各定性指標轉化為定量指標,最大限度地減少主觀因素的影響,滿足招標方的實質性要求,促使整個招標投標過程決策的科學化、合理化。
四、規范招標投標管理的對策
為了進一步提高招投標的公平性,有效提高招標工作質量,促進資源合理配置,提高國有投資效益,減少和預防腐敗行為,我們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
(一)建立健全法律結構體系
健全、嚴格的招投標法制體系是促進招投標活動公開、公平、公正的有效保障,當前我國招標投標法制體系不健全,而且存在許多法律空白漏洞,必須通過立法修改和完善《招標投標法》、《政府采購法》、《建筑法》等法律,減少上位法之間的沖突;清理現存法規,使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與上位法相統一,減少法規相互沖突、互不買帳的現象;同時,積極推進《招標投標法實條例》的立法工作,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對《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立法意見和建議,有效彌補現存的法律漏洞和空白,使招投標活動的每個環節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進一步加強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當前招標投標領域腐敗、違法違規行為不斷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政府監督不力。現階段我國的招投標行政監督體制基本上還是條塊分割、多頭執法。根據現行制度安排,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有11個之多,許多政府部門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既是監督機構、也是項目業主。同體監督,權力過于集中,執法多頭,為權力尋租、腐敗行為和違法違規行為創造了有利條件。要從根本上解
決這一問題,必須改革現有的招投標行政監督體制,由獨立的、與招投標活動沒有利益關系的行政部門加強對招投標活動的全過程監督,推行招投標綜合集中執法,從根本上解決當前招標投標領域行政監督部門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監督不力的弊端,在全國建立科學、有效的招標投標行政監管機制。堅持常備不懈地檢查監督,加大對違法亂紀行為的處罰力度,同時加強招投標領域的紀檢監察
工作,引入再監督機制,有效減少違法違規和腐敗行為。
(三)充分發揮中介組織功能,完善招投標市場體系
招標機構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業務并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在招投標行業健康發展的過程中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招標行業的競爭日趨激烈,我們要在大力培育和發展招標行業的同時,從提高招標行業從業人員素質,嚴格行業準入和市場行為,加強招標行業自律等方面入手,規范招標機構的行為。[3]同時,切實發揮有形市場的交易功能,真正做到項目發包方、承包方、中介機構都納入有形市場管理,并把發包工程項目交易的監督管理都安排到這個場所公開進行,切實把好造價、質量、安全等主要關口,使交易行為走向規范化,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交易環境,真正做到“陽光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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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一、注冊會計師招投標依據的法律法規
目前,我國注冊會計師業務招投標行為適用的法律、部門規章及行業要求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招標規范》(財會[2006]2號)、《關于進一步落實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會[2011]18號)等。
財政部制定的《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招標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在招投標法的框架內規范了注冊會計師業務招投標流程、方法,既規定了招標方的具體操作要求,也要求會計事務所按照規定實施投標,是一部兼有實體規定又有程序規定的法規。但是仍存在以下不足:
1.《規范》的法律效力問題
《規范》屬于部門規章,效力上低于《招標投標法》及《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范》應當對招標和投標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從某些條款看卻不盡然,對投標方(即會計師事務所)有約束力,然而對招標方有無約束力或約束效果卻很難判斷。如《規范》第十條規定“……投標事務所報價分值的權重不應高于20%”,只規定了對投標方的要求,對招標方在相同要素的要求卻只字未提,在實際操作時,投標方又是根據招標方的要求制作標書進行投標的,該項規定讓投標方無所適從。
2.《規范》關于監督權的規定
《規范》將對注冊會計師業務招投標活動的監督處罰權賦予了各級財政部門。實踐中,很多招標方的主體就是包括財政部門、國資委在內的各級地方政府機關或是具有國有背景的企業,如此一來,似有“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之嫌,監督從何做起?
3.《規范》有準許規定卻無處罰條款
《規范》對具體的違規行為未訂立處罰條例,《招標投標法》的列舉式罰則中也無注冊會計師業務招股標的處罰依據,因此難免會出現處罰或輕或重、執法隨意性強等問題。
除上述問題外,財政部的《規范》以及中注協的《指導意見》都只適用于注冊會計師審計業務的招投標,不能適應注冊會計師業務類型日益發展的變化,有必要修訂、更新。
二、注冊會計師業務招投標行為的現狀
我們先來回顧一起案例:
2013年1月,中船集團為所屬單位2012~2014年度財務決算審計招標,招標對象為國資委2012年排名前15位的內資事務所。此次招標滿分100分,其中報價占20分,當折扣率高于或等于80%(即下浮20%)時,得0分;當折扣率低于基準費率的80%時,每多下浮5%,報價得分加2分,最高得20分。15家符合招標條件的事務所中13家投標,2家棄權,各家事務所報價的折扣率在30%到60%之間。
從此次招標,我們不難發現,在注冊會計師業務招投標業務活動中,呈現買方市場特征,招標方處于主動地位。招標方未能克制降低費用支出追逐經濟利益的本能,未能遵守招投標已有的規則。投標人低價投標似已形成思維定勢,低價投標成為習慣動作,即使在機構資質、制訂工作方案、質量保證措施等方面有優勢的事務所報價也不高。面對壓價招標勇于拒絕的事務所鳳毛麟角。
注冊會計師協會受自身職能所限,一般通過“外交辭令”表達不滿或憤慨,無法對招標方起到威懾作用。同時,未見媒體公開報導相關職能部門對中船集團進行處罰,依法能夠對招標方處罰的政府部門無作為。
我們將實踐中注冊會計師業務招投標的不規范行為歸納如下:
(一)缺乏適用有效的規則及執行
《規范》如前文所述,存在很多問題,現實中也很難找到因注冊會計師業務招投標違規受到財政部門行政處罰的案例,相當多的事務所只有選擇了屈從招標方的壓價條款。
(二)缺少信息公開的操作平臺
注冊會計師業務招標信息比較分散,有的在招標公司網站,有的通過政府采購中心,有的是招標部門、單位、企業自己的網站、熟人等傳播,以致公開程度受到影響。
評標由招標人自行組織,評標專家臨時組織,缺乏專業性、權威性,有時甚至未能遵循回避原則,以致評標結果不公允。
(三)排斥潛在投標人
由于招標信息的不靈通和不對稱,以及招標條件對投標人規模等條件的設置,導致一些潛在的投標人不能參加投標。
(四)招標壓價
招標人忽視注冊會計師的智力勞動,把注冊會計師業務視為一般的物質商品,不尊重注冊會計師的勞動價值,不愿意付出與之相適應的代價。招標的壓價引發了投標人的低價競爭。
(五)投標低價
承辦業務希望獲取較高的收益應當是投標人的本能,之所以報低價目的是為了中標取得提供商品或服務的機會。有的事務所業務資源并不匱乏,而且在資質、業務方案等方面都占優勢的情況,報價也偏低,則可解釋為受招標條款誘導以及投標人看重報價因素的思維定勢有關。
三、規范注冊會計師業務招投標行為的建議
(一)端正觀念
壓價招標和低價投標可能影響執業質量,還可能影響行業健康發展,無異于竭澤而漁。
注冊會計師是專家行業,屬于現代服務業中的高端服務業。注冊會計師從事的是智力性的勞動,要求從業人員有豐富的經驗和對各行各業的了解,需要社會的理解和尊重。從政府部門及國有企業做起,樹立公平競爭的理念,公平付費。遵守招投標規則,尊重注冊會計師勞動,不隨意壓價。
注協組織事務所為行業健康持續發展達成共識,簽訂自律公約,維護行業共同利益,倡導公平競爭。但是不宜就具體招標項目事先商議報價幅度,以避免遭到不正當競爭的指責。
事務所作為投標人要自律、自信,相信市場選擇,增強業務勝任能力,提高執業質量;積極參加投標活動,理解招標要求,有針對性地制作標書;注意積累數據、分析利用數據,了解競爭對手的投標報價風格,揚長避短;加強業務項目的成本核算,為投標報價決策提供基礎數據;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努力提供優質服務、取得采購方認同依約付費,集聚促進業務發展的正能量。
(二)完善規則
政府要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就要建立規則,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整合現行規則,制定一套符合注冊會計師業務招投標特點的規則。包括注冊會計師業務招投標管理辦法、注冊會計師業務招標指引、注冊會計師業務投標指引、注冊會計師招投標價格標準等。
管理辦法在范圍上要涵蓋全部注冊會計師業務,不僅限于注冊會計師審計,要能夠規范、指導包括招標人、投標人以及招投標涉及的其他方在內的各方。要明確行政主管部門,并賦予其管理、監督、檢查、處罰的職責。
招投標指引由專業人員編寫,經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印發,用于指導注冊會計師業務招標行為和投標行為。
注冊會計師業務的成本構成和物質商品不一樣,包含了注冊會計師的知識、經驗、專業判斷,還有為發表專業意見、鑒證意見承擔責任風險付出的代價等。要組織熟悉注冊會計師業務的專家制定注冊會計師業務參考報價(或定額)標準,作為制定招標底價、確定投標報價和評判投標報價的依據。
(三)擴展視野
招標人應當選擇符合其業務需求的事務所提供相關服務,招標不宜利用預置條件排斥潛在的投標人。注冊會計師業務有時并不需要龐大的團隊,大規模事務所派出的是一個項目組,并不傾巢出動,小規模事務所全力以赴也能承辦不小的業務項目。
完善事務所評價制度,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注協應全部事務所的綜合評價信息,供公眾查詢,為招標方提供判斷事務所優劣的參考依據,而不是僅憑事務所人員規模判斷承辦業務的能力。
(四)探索方法
在操作時不以報價為單一評價標準。探索、采用有利于合理報價者招標的評分方法,摒棄報低價得高分的做法。參考公允的價格標準制定標底報價,在標底價格的基礎上,允許投標人在規定的幅度以內增減,依照報價與底價偏離的程度(絕對值)評分。沒有確定標底價格的,采用綜合評價方法評分。
例如:
個別報價得分=標準分-│個別報價÷(有效投標報價之和÷有效投標報價項數)-1│×報價權重
甚至還可以考慮報價不參與評分。以技術標得分高低確定中標者,價格按照全體投標人平均報價結算。此法引導投標人注重標書制作,重視工作方案、質量保證措施等,促使投標人按“成本+利潤”報價,使價格趨于合理。
(五)形成機制
如同降低房價不能指望開發商的“道德血液”,規范注冊會計師業務招投標不能依賴招投標各方的自律,需要加強注冊會計師業務質量監督,形成促進優質優價良性循環的機制。做好注冊會計師業務質量評價,政府采購注冊會計師業務由采購方和財政、審計等部門檢查考核。企業采購注冊會計師業務受專業能力限制不便自行驗證,可以通過事后第三方驗證來評價業務質量。事后驗證的形式,如事后同類業務的行政檢查、委托其他機構辦理后續業務時發現前期工作缺陷等。
無論是政府還是企業采購注冊會計師業務,注協都要把通過招投標活動取得的業務列入執業質量檢查范圍,并且把低價承攬業務、小規模事務所承辦“大項目”等作為檢點。
(六)建設平臺
規則的執行、機制的運作、觀念的展現、方法的運用都需要平臺。建立注冊會計師業務招投標專用的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滿足注冊會計師業務采購要求。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實現注冊會計師所有招標項目的全過程電子化,通過公開的平臺,促進實現公平公正。
建立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應納入注冊會計師信息化建設范圍。系統可以市場化方式實現,由專業公司負責制作、運行、經營,但應與注協的注冊會計師信息系統互聯互通,信息共享,便于獲取行業管理所需的信息數據,實現在線監管。
通過平臺的運行,是招投標活動公開、公平、公正,達到“招標方以適當的付出得到良好服務,投標方的標書得到公正評價,中標者以優良服務得到滿意回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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