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思想匯報范文
時間:2023-03-14 00: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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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社區矯正工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國方略為指導,促進本鎮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發展和完善為根本,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努力探索社區矯正工作模式,運用社會力量,加大對緩刑、管制、剝奪政治權利、假釋及監外執行罪犯的監督管理和教育改造力度,為全鎮的改革發展提供穩定的社會環境,為創建平安鄉鎮和文明鄉鎮作出積極的貢獻。
工作原則:
1、堅持黨委統一領導的原則
2、堅持分工協作、形成合力的原則;
3、堅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的原則;
4、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原則;
5、堅持改革創新原則;
6、堅持社區矯正與獄內矯治相結合原則。
二、社區矯正工作目的和意義
社區矯正工作的目的是通過社區組織進行社會化教育,使罪犯適應并順利回歸社會。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預防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
社區矯正是與監禁矯正相對的行刑方式,是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依據兩院兩部的規定,將判處管制、宣告緩刑、裁定假釋、剝奪政治權利并在社會服刑、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置于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及社會志愿者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并促使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
三、社區矯正的適用范圍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社區矯正的適用范圍主要包括下列5種罪犯:
1.被判處管制的。
2.被宣告緩刑的。
3.被暫予監外執行的,具體包括:(1)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3)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4.被裁定假釋的。
5.被剝奪政治權利,并在社會上服刑的。在符合上述條件的情況下,對于罪行輕微、主觀惡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殘犯,以及罪行較輕的初犯、過失犯等,應當作為重點對象,適用上述非監禁措施,實施社區矯正。
四、社區矯正部門職能
1、鄉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社區矯工作全面的指導。
2、綜治辦負責落實上級有關社區矯正工作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履行社區矯正工作的協調、考核等職能。
3、司法所具體負責社區矯正的日常管理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會同公安機關,對社區矯正對象組織開展學習教育、公益勞動,思想匯報、考核獎懲、監督考察等。
4、派出所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能,與司法所密切配合,做好矯正對象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處置違規、違法、違紀等情況的矯正對象。
5、結合本鄉共青團、婦聯等部門,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引導矯正對象積極向上,服從矯正,為矯正對象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創造條件、提供幫助。
五、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10月6日——10月20日)
1、成立機構:(1)鄉建立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由鄉黨委書記王翠青任組長,鄉分管綜治工作李玉明武裝部長和派出所教導員為副組長,鄉綜治辦、司法所、共青團、婦聯、駐鄉民警等職能部門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李玉明兼任辦公室主任。(2)各駐村指導員、村主職干部、村治、調主任為相應的社區矯正工作的責任人。
2、落實人員、財物:鄉設立社區矯正辦公室和矯正宣告室、矯正談話室、矯正對象集體學習室、接待室和檔案室。按30:1的比例落實社區矯正專職工作人員,城北派出所確定一名聯絡員,各行政村設立矯正志愿者隊伍。完善辦公硬件和軟件(電腦、打印機、牌子、印章、檔案柜等各種辦公用品,制定完善各類職責制度流程,規范制度上墻)。
3、宣傳發動:通過各種新聞媒體,采取多種渠道向本鎮廣大村民宣傳社區矯正工作,發動和組織他們支持和參與矯正工作,并監督矯正對象的行為和表現。
4、調查摸底:對轄區內所有矯正對象進行排查摸底,掌握每個矯正對象的基本情況,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人,并把摸底情況及時匯總市矯正辦。
(二)實施階段(10月21日——10月28日)
1、召開動員培訓會議;
2、做好矯正對象交接工作:綜治辦、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門召開聯席會議,核實矯正對象,協調交接事宜;由派出所負責做好矯正對象的一人一檔工作,及時查漏補缺,完善資料,做到檔案齊全,內容真實、完整,做好移交的準備工作;雙方根據前期的準備工作情況確定集中舉行矯正對象交接儀式。
3、針對犯罪類型、罪犯屬性、身體狀況、認罪態度等不同情況,分別建檔立卡、制定個案。實行分類管理、區別教育,提高改造成效。
4、對每個矯正對象建立和實行“5+1”措施,成立監管小組,由鎮矯正小組成員、轄區民警、駐村指導員、村治調員和矯正對象的近親屬組成的監管小組。
5、開展矯正對象集中公益勞動基地建設。
(三)規范運作階段(10月29日——11月30日)
1、制定完善各類日常管理制度(矯正對象報到、宣告、匯報、學習、勞動、請銷假、會客、遷居、考核獎懲等管理制度)
2、組織矯正工作人員(含社會志愿者)進行業務知識培訓;
3、解決走訪矯正對象過程中發現的就業、就學、生活、維權等
4、組織矯正對象日常報到、思想匯報、學習教育、心理矯正、公益勞動和請銷假、會客、遷居等監督(集中學習時間每月不少于1次,公益勞動每月不少于2個工作日,日常報到、思想匯報、上門走訪一般一個月一次,每月開展一次考核評議。這些活動可集中,也可以村為單位分片開展)。并把學習教育、勞動的態度、表現記入矯正對象的檔案,作為矯正對象獎懲的總體評定內容。
5、按照《浙江省社區矯正對象獎懲考核暫行辦法》,抓好獎懲考核和通報。
(四)總結完善階段(12月1日——12月10日)
1、總結工作中取得的經驗,分析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向上級社區矯正機構匯報,完善社區矯正工作制度,建立長效循環工作機制,鞏固提高社區矯正工作質量。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開展社區矯正,做好非禁監刑罰的執行工作,有利于家庭鄰里和睦、社會和諧和國家文明進步,對維護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全鎮各村支部和社會團體都要參加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參與、協調、配合做好社區矯正工作。
篇2
一、基本情況
目前,全區已經累計接收各類矯正對象142名,已經解矯55名,現共有88名。其中緩刑64人;刑滿釋放后繼續被剝奪政治權利的15人;假釋6人;暫予監外執行的3人。春節、“兩會”期間,對社區矯正人員逐一進行了走訪幫教,組織了集中教育。平時,認真做好了日常監管,教育、考評等工作。
二、社區矯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㈠ “人戶分離”現象嚴重。是社區矯正工作經常遇到的且較為棘手的問題。 在“人戶分離”現象出現后,管理“人戶分離”社區服刑人員的公安機關與司法行政機關不屬于同一行政區域或屬于同一行政區域而社區服刑人員已不在該區域居住,無法形成有效的合作機制,影響到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效果。
㈡基層司法所任務繁重,人員不足, 影響社區矯正工作職能發揮。現行體制下,基層司法所力量薄弱,人手缺乏,一兼多職,任務繁重,已經成為突出問題。再加上工作人員編職不一,有行政編制,有事業編制,還有鎮、街道外聘人員,整體素質難以保證,業務知識缺乏。這些都嚴重影響了社區矯正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發揮。
㈢出現少數社區矯正對象不服監管教育的情況。少數社區矯正對象不及時到司法所報到,不按時上交思想匯報,不參加公益勞動和集中教育學習,特別是剝奪政治權利的對象,不服監管尤其突出。我區中馬街道、甬江街道和慈城鎮都出現了嚴重不服管人員,甚至派出所民警出面打電話都不予以理睬。從而影響了社區矯正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工作建議
為保證社區矯正工作依法、規范、健康發展,我們針對上述困難和問題,提出以下工作建議:
㈠進一步完善工作運行機制,加強社區矯正的銜接工作,社區矯正工作機構成員單位要加強協作做好信息交流和情況通報。每季召開成員單位聯席會議。
㈡區人民法院在對判后宜列入我區社區矯正組織監管的非江北區常住戶籍罪犯和對判后宜列入社區矯正嚴管對象的江北區常住戶籍的罪犯,應在判決前事先將有關情況通報住所地鎮(鄉、街道)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其中非江北區常住戶籍的人員,要同時具備在我區有固定住所地(1年以上)、村(社區)愿意接收、本人簽訂保證書、有固定經濟來源,判刑后工作單位仍愿意接收并擔保的五種條件。)
篇3
關鍵字:緩刑管理
措施
建議
一、緩刑的概念、特征及適用緩刑的情況
緩刑,是對于被判處一定刑罰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內附條件不執行原判刑罰的一項刑罰制度。緩刑的特點是在判刑的同時宣告暫不執行,但在一定時間內保留執行的可能性。如果遵守一定條件,一定期限以后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如果違反一定條件原判刑罰仍須執行。緩刑制度是近展起來的,現已被世界各國刑事立法廣泛采用。我國刑法中的緩刑,是指人民法院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認為暫不執行原判刑罰,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在一定考驗期內,暫緩執行原判刑罰的制度。暫緩執行制度在實踐中對教育改造罪犯,使之改過自新,預防重新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
隨著經濟增長,山東省東營市河口區人民法院審理的刑事案件數呈逐年上升趨勢, 2003年判決的各類刑事案件數比2000年增長了的68.9%,2005年比2003年增長了40.8%,判決人數也相應增長了68.9%、73.8%。作為基層法院,在受理的各類刑事案件中盜竊(數額較大)、交通肇事、輕傷害以及其他輕微刑事案件占到60%以上。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人數占總判決人數的70.34%.相應的符合緩刑條件的人數也呈逐年上升趨勢,2003年判決的緩刑人數比2000年增長了8.1%,2005年比2003年增長了4.9%。2000年1月至2006年4月期間判處緩刑的人數占總判決人數的34%,占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數的48.9%,平均每年有80余名被告人被判處了緩刑。
二、緩刑人員管理中的缺陷
我國現行緩刑的監管機關是公安機關,緩刑犯的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只是配合公安機關實施監管。目前尚沒有對考察的具體操作程序、方法作出統一規定。在司法實踐中,由于監督機關設置不合理,監管考察沒有衡量標準,監管考察程序無章可循,諸多方面的原因,導致了對緩刑犯的監管流于形式,甚至監管失控。主要原因是:公安機關所承擔的任務繁重,警力不足,不能有效地實施監管考察;監管考察工作在業務上與公安機關的業務并無實質聯系,公安干警及緩刑犯的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的人員缺乏專業監管考察素質。表現為:
1、監管機關的工作制度缺乏具體的操作規則。由于在對緩刑犯的監管交接上沒有明確的規定,法院宣告緩刑的判決生效后,有的執行通知書不能及時送達執行機關,有的緩刑犯屬異地公安機關管轄,執行通知書則送達當地公安機關造成對緩刑犯的監管交接脫節。
2、監管組織設置不合理、不規范。公安機關大都沒有設置專職的監管人員,單位或基層組織多數也是由臨時抽調人員組成,所組成的幫教監管組織只表現在紙面上,監管考察人員缺乏專業經驗和責任心,造成對緩刑犯的監管不嚴、監督不力、考察監督松懈,有的還處于失控狀態。監管考察人員隨意組合,也沒有組織任何培訓,缺乏應有的素質,無法對緩刑犯實施有效的監督考察。
3、監管措施不健全,目前尚未有規范的、可操作的規定,不利于監管工作的開展。
4、監督機關對緩刑犯監管考察的監督流于形式。監督機關難以及時掌握對緩刑犯的考察情況,進行有效監督。
三、我院管理緩刑人員的做法及取得的成績
針對公安機關對被判處緩刑人員只有形式上的管理,而無實質內容上的幫教,河口法院不是一判了之,而是配合有關部門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依托審判職能作用的發揮,于1997年成立了以幫助、教育和挽救緩刑人員為工作重點的育新學校,切實落實了最高法院提出的打擊與預防相結合的指導思想,目前該校已有學員158人。通過不懈努力,現育新學校學員無一重新犯罪,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效果。
三舉措,規范育新學校管理
為加強對被判處緩刑、管制及暫予監外執行等外執人員的管理,控制和減少其重新犯罪情況的發生,我院在育新學校管理工作中先后實施了三項舉措。一是向緩刑人員發放《緩刑人員須知》,《須知》中明確告知緩刑人員在考驗期限內應如何去做,以及違反相關規定將被采取怎樣的制裁措施。二是與緩刑人員所在單位或居住的居委會、村委會簽訂《緩刑人員管理雙向責任書》,并每半年到該單位、居委會、村委會考察緩刑人員的改造情況。三是為每名緩刑人員建立檔案。檔案內除包括上述材料外,還包括緩刑人員的考勤情況、學習筆記、思想匯報、考察材料,促使其經常反思自己的行為,使其樹立良好的思想道德觀。通過上述三項措施,法院可以及時了解每名緩刑人員的思想動態,有效地對其實行幫教,基本杜絕了緩刑人員違法犯罪情況的發生。
二辦法,敦促學員改過自新
由于緩刑是一種附條件的不執行原判刑罰的制度,即若被緩刑人在規定的緩刑考驗期內沒有再犯,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這就很容易使廣大群眾產生一種錯覺,認為緩刑就是有罪不罰,與無罪釋放沒什么區別,更嚴重的是一些緩刑人員也有此種錯誤認識,為敦促其時刻提醒自己系“戴罪之身”,應嚴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并且通過實際行動體現出其改惡從善的決心,我院對緩刑人員實施兩項具體措施:一是實行緩刑負擔制度,即使被緩刑人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負擔一定的制裁性義務。這無疑成為完善緩刑實施的一場及時雨,不僅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緩刑與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的沖突,消除了司法機關和公眾對緩刑的抵觸情緒,也為執行人員考察被緩刑人員是否真誠悔罪提供了重要的參考手段,并為被緩刑人提供了彌補自己犯罪行為的機會,從而取得了一箭三雕的良好效果。為此我院與社區、居委會、敬老院等單位聯系,并先后3次組織育新學校學員去義務勞動,為緩刑人員履行“緩刑負擔”提供條件,上述活動的開展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二是在育新學校的課堂上開展互動教學。我院規定育新學校每年開課四次,時間定在每個季度的15號。在育新學校的課堂上,我院除安排刑事法官向學員傳授刑事法律知識或以案講法、以案釋法外,還聘請交警講授交通安全法、民事法官講授民事立案、應訴及證據采集、司法所調解員講授如何正確處理鄰里糾紛。同時創新授課方式,采取互動教學的模式,由文化程度較高且改造積極、表現較為突出的學員自己擔任授課人員現身說法,通過剖析犯罪原因,反思犯罪危害,促使每個學員深挖思想根源,樹立改過自新的信心和決心。
四、加強對緩刑人員管理的建議和意見
面對人數呈逐年上升趨勢緩刑大軍,預防和杜絕其重新犯罪單憑公安機關、法院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還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工作:
(一)設立擬判緩人員判前調查制度,確保正確適用緩刑。由于審判實踐中對“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沒有統一的考量標準,因而有的考慮被告人犯罪的情節和案發后的悔罪表現、受害人的態度等等,在認定悔罪表現方面也大都將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從輕情節(如自首、立功、從犯、未成年人)、是否退贓退賠或賠償受害人損失、是否繳納罰金等作為考量因素,有的甚至將被告人不適宜監禁的因素(如疾病)、家庭因素(如需贍養老人、撫養子女)等一些與被告人相關聯的不合法的客觀因素作為適用緩刑因素考慮,只注重被告人的悔罪主觀意識,結合該院開展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員制度,由聘請的有調查經驗的社會調查員針對被告人日常生活中的表現情況及適用緩刑后監管、幫教組織的情況進行調查,使之判之有據,并確保改造效果。
(二)建立緩刑執行的體制。充分發揮黨和政府具有非凡的組織能力,在組織群眾方面具有一貫優勢。只要領導重視,落實監督組織完全可以做得到的。在有緩刑對象的企業、事業單位,建立監督小組并不困難,在街道、社區建立同樣的組織也易如反掌。街道、社區內的離、退休干部、退休職工,是一支龐大的隊伍,輔之以政法院、系的大學生志愿者或者其他志愿者協助,完全可以建立起新時期監督機構。運用他們參加此項工作,還可以達到事辦功倍的效果。
(三)執行機關應制定緩刑的實施細則和獎懲措施。“實施細則”是指對緩刑犯必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如何具體操作;規定監督小組的職權;如果有違法律法規的,有無教育、懲罰措施;凡遵守很好的,可否報申請、減刑等等。在實踐中逐步摸索并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監督的質量,使緩刑的執行走向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得到良性發展。在緩刑執行過程中,確定存在著大錯不犯,小錯不斷以及不接受監督改造的情況,執行機關制定出具體的實施細則和考核標準,比如對上述人員在其被扣分達到一定程度時依法撤銷緩刑。
(四)對外來人員的緩刑執行問題。因不能確保外來人員的緩刑執行效果,我院對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外來人員一般也不判處緩刑,但這樣做有違公正。因此筆者認為公安部門應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管理,主動為其辦理暫住手續,同時加強對公共場所的監督、檢查,對無暫住手續的外來人員分別采取補辦暫住手續以及其他相關處罰措施。外來人員居有定所后,其緩刑執行則由相應公安機關執行及村委會、居委會協助執行,而法院則可以將其納入幫教范圍,以上措施的開展將杜絕外來人員由于管理不善引發的重新犯罪。
篇4
一、教育康復矯正職能是社區矯正的應有之意
作為一項系統的制度的社區矯正是隨著刑罰制度的逐漸演進而產生、發展起來的。從演進的歷史趨勢來看,刑罰明顯呈現由重至輕的發展軌線,從普遍使用肉刑和死刑過渡到現代的監禁刑,再從作為刑罰主要手段的監禁刑過渡到罰金、緩刑等監禁的替代措施和其他不用直接控制人身而采取非監禁控制措施的中間刑罰。之后,又出現了一種從刑罰向和解與賠償等恢復性司法過渡的趨勢。刑罰的這種歷史發展,反映了人類社會刑罰觀念的進步、刑罰方法的人道和對刑罰效益的重視。隨著人們對罪犯之間的交叉感染、監獄內部被關押人員的擁擠、監禁成本高昂等傳統監禁刑弊端認識的深入,社區矯正這一非監禁刑罰執行方式應運而生。
直接催生社區矯正制度的是美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推行得退伍軍人回歸社會輔導制度。二戰結束后,美國許多在戰場拼殺已久的老兵退伍回國后遭受多種社會不適應癥困擾,不能適應回歸后的社會生活,寧愿重回部隊服役。他們急需幫助使之從軍隊生活回到普通百姓的生活。因此,有關政府部門便組織人員前往退伍軍人住所,向他們提供咨詢,進行心理輔導,幫助他們做好接受教育和重新就業的準備。這項活動的效果很好,遂被美國引進刑事司法系統中。經過逐步的演進和完善,現在在許多國家已經成為一項非常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社區矯正制度從其誕生之日起,就帶有對被矯治對象進行教育康復,使得早日回歸社會的職能。
我國從2003年開始試點社區矯正,2004年5月,司法部頒布的《司法行政機關社區矯正工作暫行辦法》,規定社區矯正的任務是:(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和監督,確保刑罰的順利實施;(二)采取多種形式,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矯正其不良心理和行為,促使其成為守法公民;(三)幫助社區服刑人員解決在就業、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以利于其順利適應社會生活。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教育康復矯正,矯正其不良心理和行為,促使其成為守法公民是我國社區矯正的重要職能之一。
二、提高社區矯正質量應刑罰執行與教育康復矯正并舉
社區矯正實質上既是刑罰執行工作,又是運用專業的理論和技術解決矯正對象面臨的思想觀念、社會態度、心理、行為、社會交往、社會適應、家庭、社會支持、社會功能等方面的問題,滿足矯正對象的正當需要,促使其回歸社會的過程。這就要求我們在社區矯正實踐中,既要重視社區矯正刑罰執行工作,又要重視社區矯正康復矯正工作,堅持兩手抓,兩手硬的原則,提高社區矯正的水平和質量。
201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制定了《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其中規定了社區矯正刑罰基礎制度,要求建立矯正對象一人一檔;強化了定期匯報、及時匯報,保外就醫的社區矯正人員月見面制度;規定了社區矯正人員離開、變更居住地匯報、審批制度;要求社區矯正人員認真執行公益勞動制度、集中教育制度、思想匯報制度等,這些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有效增強了矯正對象的在刑意識和守法遵紀觀念。同時,《辦法》還規定了社區矯正工作獎懲制度,做到該表揚的加以表揚,該懲罰的一定要懲罰,有效強化了刑罰執行功能和效能。
強化社區矯正刑罰執行功能,不僅有利于堅持社區矯正的威懾性、嚴肅性和規范性,落實社區矯正刑罰執行性質,而且可以深化矯正對象對社區矯正的認識,規范其行為,促使其走向主流社會。但是作為具有行為惡習和犯罪意識的犯罪人員,社區矯正對象面臨著眾多復雜、多樣的問題,同時也有多樣的需求。僅僅靠加強對其嚴格規范的刑罰執行,并不能徹底實現促使矯正對象回歸社會,預防和減少犯罪,促進社會的穩定與和諧的根本目的。實際上,無論從刑罰執行角度,還是從康復矯正的角度看,社區矯正都是一個大預防的概念?!渡鐓^矯正實施辦法》對此也作出了相應的規定,要求社區矯正應加強對社區矯正人員法制觀念、道德素質和悔罪自新意識的教育,培養社區矯正人員的社會責任感、集體觀念和紀律意識,并要求根據社區矯正人員的心理狀態、行為特點等具體情況,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進行個別教育和心理輔導,矯正其違法犯罪心理,提高其適應社會能力,同時要求幫助社區矯正人員落實社會保障措施等。社區矯正工作的根本目的要求我們應在深入認識矯正對象面臨的問題,了解矯正對象的需求的基礎上,有針對性的開展康復矯正工作,與矯正對象一起解決面臨的問題,加快矯正對象回歸社會的速度,成為守法公民。
三、強化社區教育康復矯正工作,將社區矯正人員改造為守法公民
對社區矯正人員的教育康復矯正工作是一個系統的工程,需要各個部門的相互配合,多措并舉。目前,我國對社區矯正人員的教育康復矯正仍然是社區矯正工作的一個薄弱環節,需要予以加強。
首先,應加強對矯正社會工作者隊伍的培訓和建設。社區矯正工作者隊伍建設是社區矯正得以順利進行的根本所在。社會工作具有“預防、治療、補救、發展”四項功能,在這樣的意義上,社會工作能夠滿足康復和矯正社區矯正對象問題的需要。社區矯正的任務和實踐表明,社區矯正涉及三個方面的實質性內容,一是刑罰執行,二是教育康復矯正,三是社會保障。因此,社區矯正的性質也應包括刑罰執行性質、教育康復矯正性質、社會保障性質三重性質。由此來看社區矯正工作者的隊伍建設也應當包括社區矯正刑罰執行工作者、社區矯正教育康復矯正工作者和社區矯正志愿者。由于矯正對象存在問題及需求的復雜性、多樣性、系統性,專業性的康復矯正成為必然。《社區矯正實施辦法》規定,司法所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區矯正機構的組織指導下參加社區矯正工作。目前,各地比較關注的是司法所隊伍的建設問題,但我們也必須看到,由于司法所的人員編制有限,目前司法所在社區矯正工作中主要應承擔刑罰執行的工作,而且司法所由于人員來源、知識結構、工作性質等方面的限制,難以保證社區矯正中康復矯正的專業性。因此,建立一支專業的矯正社會工作者隊伍,負責社區矯正的康復矯正工作,并逐步提高矯正社會工作者的理論知識和實踐水平,對保證社區矯正的健康發展具有極其重大的作用。
第二,應針對每個矯正對象面臨的問題和需求開展康復與矯正工作。每一個矯正對象面臨的問題都不相同,所需要的幫助也不相同,因此,應廣泛開展個案工作,有針對性進行一對一的康復和矯正,為每一個社區矯正人員制定矯正方案,在對社區矯正人員被判處的刑罰種類、犯罪情況、個性特征、悔罪表現和生活環境等情況進行綜合評估的基礎上,制定有針對性的教育、監管和幫助措施,并根據矯正方案的實施效果,矯正對象的實際情況,適時予以調整。
第三,加強對矯正對象存在的共性問題的研究并開展工作。盡管被矯正對象的情況千差萬別,但是也有許多社會矯正人員共同存在的困擾,對這些共性問題,需要加強研究,在較高的層面上統一認識,制定相應有效的應對措施。如矯正對象的社會適應問題,無論是假釋人員,還是緩刑人員,在剛進入社區矯正系統時都存在社會適應問題,這成為他們進入社區矯正系統后最初一段時間內重新犯罪率高的一個基本原因,因此,有必要探索促進社區矯正對象剛進入社區矯正系統時的社會適應工作,幫助矯正對象快速適應社會。再如矯正人員的就業問題,心理調適問題等等共性問題,都需要加以重視和解決。
第四、充分發揮矯正對象的主觀能動性促使矯正對象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發展能力。教育工作是一個相互溝通、情感雙向交流的過程。要取得最大的效果,既需要教育者盡職盡責,也需要被教育者的積極配合,因此在社區矯正中要采取多種形式充分發揮矯正對象的主觀能動性,比如可以組織有積極性的矯正對象,由他們現身說法進行法制宣傳,還可以組織社矯人員集中進行討論,讓他們明確自己有那些優勢,存在哪些問題,讓他們對自己下一步教育矯正提出規劃和建議等等,其目的就是提高矯正對象的積極性,促使其主動進行自我教育、加強自我管理、規劃自我發展。
篇5
區政法委:
2013年,在我市、區大力建設和諧***、和諧***的背景下,市區司法軟硬件明顯提升,區法院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態勢較去年同比得到有效控制,案件數量明顯回落。我院在各級領導的統一指揮部署下,緊密依托我院審判業務,根據我院實際情況采取了各項措施,以業務為基點,廣泛開展多類型、多方式的保護未成年人權益、促進未成年人成長的活動,現總結如下:
一、未成年人案件審理基本情況
2011年我院審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5件(65人),2012年我院審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8件(69人),2013年1月至今我院審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1件(17人)。在審結的案件中,搶劫案件53件,盜竊案件25件,搶奪案件5件,其他案件21件。在判處刑罰的未成年人,被宣告緩刑的未成年罪犯為55人,緩刑適用率為36%。
二、堅持“懲罰為主,教育為輔”的形事政策,妥善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1、營造具有親和力的審判氛圍。我院做法是,由二名年長女法官和一名年長女陪審員組成未成年人合議庭,消除未成年人抵觸和恐懼情緒。年長女法官審判經驗、人生閱歷豐富,且均已為人母,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相對于男同志而言對未成年人具有親和力,同時心細、態度溫和,更有利于和未成年人及其父母的溝通交流,達到教育感化未成年人最佳效果。
2、人性化司法,將教育感化未成年人作為審判重點。我院通過以下三個環節來實現這一司法目的:一是庭前訊問時未成年人時監護人到場環節要求監護人對未成年人進行教育,激發其內心對犯罪的恥辱感和排斥感,建立健康向上的人生觀;二是庭審中監護人教育歷來的我院重視的重要環節。“知子莫如父”,我們要求未成年人父母在參與訊問未成年人的基礎上,根據未成年人性格特點、犯罪原因、平時表現、社會交往尤其是父母與孩子平時監管教育、溝通交流方面有針對性的準備書面庭審教育材料,向父母強調庭審教育的重要性,尤其針對監管教育疏松或者父母子女有隔閡的情況,力爭消除父母與孩子雙方的隔閡。三是實行開庭前監護人會見和開庭后會見制度。針對被羈押的未成年人,開庭前的會見顯得尤為必要,可以消除其恐懼感和排斥感;在開庭宣判后我們首先向未成年人父母解釋判決結果原因,特別是對于未判處緩刑或者免于處罰的情形,重點根據法律和事實向其闡明判決原因,消除上訪纏訴等不穩定因素,爭取其理解和支持;未成年人處于青春期往往性格叛逆、鉆牛角尖,對其釋法工作顯得尤為重要。法官和父母一起再次會見未成年人,由父母和法官一起向未成年人解釋判決原因,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爭取其對判決結果的認同,促進其好生改造的信心。
以上三環節的人性化司法措施實施以來取得良好的司法效果和社會效果,我院三年來無一起家長要求抗訴案件,未成年人上訴率遠遠低于其他刑事案件。
3、堅持庭前兩會見、三調查制度。未成年人人身危險性即再犯可能性是決定其刑事處遇的重要依據,同時監管教育情況也是實踐中是否判處緩刑的重要考量因素。我們認為,法官切忌舊案辦案,深入調查是審查核實卷宗材料真實性最有效、最基本的手段。我院主要通過兩會見、三調查制度來審查未成年人監管教育、平時表現、犯罪原因、交往情況等反映其人格的基本信息和父母監管教育情況基本內容。
兩會見是指,承辦人庭前會見未成年人和其父母,親身直觀感受未成年人的心理、性格、監管教育、犯罪表后表現等人格因素,通過與其父母親自交談了解父母工作、收入情況和對未成年人的監管教育及未成年人平時表現、有無前科劣跡、社會交往等情況。兩會見是審查未成年人人身危險性和父母監管教育情況的基本前提,避免偏聽偏信紙上社會調查報告,合議庭可以從第一手材料形成未成人人身危險性即再犯可能性大小的評判。
三調查制度。一是向未成年人社區或者村上調查未成年人父母的平時表現、收入情況、對孩子的監管教育情況等基本信息,目的是收集未成年人家長監管教育情況的基本材料和調查核實未成年人平時表現、性格特點、社會交往基本情況,這是確定未成年人是否具備監管條件的基本前提,亦是審查父母在會見階段陳述自己監管教育情況真實性的審查手段;二是向未成年人所在單位或者學校調查未成年人學習、工作的基本表現情況,目的是查實未成年人社會交往、性格特點、平時表現基本信息,結合兩會見得出的直觀感受評價其人身危險性大小,作為量刑特別是是否減輕處罰、適用緩刑的重要依據;三是向未成年人所在當地基層派出所調查核實未成年人有無治安管理處罰和刑事處罰基本信息。我們認為,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雖然將未成年人的前科劣跡予以封存,但其在犯罪前違法犯罪事實的社會危害性、違紀和犯罪后果、犯罪次數、與起訴犯罪間隔時間等信息是法官內心評價其人身危險性的基本依據,因此這一調查環節必不可少。
上述兩會見形成筆錄附卷待查,三調查均形成書面證明材料附卷待查,合議庭評議時對上述材料重點審核,最終得出未成年人人身危險性大小和父母是否具有監管能力的評議意見,作為量刑重要依據。
4、堅持判決后未成年人緩刑改造期間的跟進工作。
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基本形事政策強調教育改造,強調司法對其網開一面從輕處罰的方針,但是為避免司法對未成年人過于溺愛,我們將審判觸角后延至未成年緩刑犯緩刑改造執行階段。
我們的做法是,首先,在送達判決書同時向未成年人一并移送違反法律規定可撤銷緩刑告知書,明確告知其緩刑是刑罰執行的方式,未成年人接受社區矯正是法定義務,引起其思想重視;二是書明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458條規定的撤銷緩刑5種情形,形成外在震懾力,促使其認真改造。對于違反法律規定緩刑犯,依法撤銷緩刑。目前我院已依法審結被告人劉某某犯搶劫罪被判處緩刑期間違反法律規定撤銷緩刑一案,并對該案在網絡上進行了報道。
其次是針對父母的監管教育工作進行審查、督促,定期向社區和司法行政機關了解未成年人緩刑期間基本表現情況。我們在向司法行政機關移送執行通知同時一并移送其父母向法院提交的監管計劃書,針對未成年人每月書寫的思想匯報和判決禁止令內容針對性的審查父母監管情況和未成年人改造期間表現情況,對于表現不良的通過電話聯系、約談等方式,明確告知其違反規定的法律后果,督促父母加強監管、未成年人認真改造。
最后對于緩刑考驗期屆滿的未成年人和父母再次約談。法官和父母一起對未成年人改造期間的表現進行鼓勵、表揚,告知其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的基本內容,核心在于堅定其遵紀守法的信心,打消一些不懂法的未成年人破罐子破摔的不穩定思想,讓孩子在跌倒的人生道路上頑強的站起來。
三、在各類民事案件中注重對青少年權益的保護
今年工作的一個特色是進一步規范了監護人確立機制,加強了人民法院指定監護人工作的強度,也對法律規定的其他監護人確立方式進行了監督。在涉及有子女的離婚案件中,我們堅持調解優先原則,從法理、情理、事理方面反復對當事人做工作,防止當事人因為一時之氣而對未成年子女造成終生缺憾,讓盡量多的未成年人能擁有一個完滿的家庭;對雙方當事人感情確已破裂的,除了案件事實中的雙方過錯責任劃分以外,我們還會在判決前展開大量的調查工作,綜合考量雙方當事人的經濟、文化程度、生活環境等條件,力圖為未成年人找到最合適發展的一方家庭。對于未成年人的生活費、教育費給付,如果發現有可能影響到具體的執行,審判人員則依法直接將案件移送執行庭快速執行,確保未成年人正常的學習和生活。在案件審理中,如果發現有父母在外務工的留守兒童,審判人員即對其生存狀況向當地基層組織進行了解,并在法律范圍內適當予以考慮。近年來,由于經濟的發展和獨生子女制度的普及,很多繼承案件中出現未成年人代位繼承的法律問題,關于監護人的確定缺乏具體有效的措施,讓很多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了親屬和其他利益相關人的不法侵害。我們針對這個現象做了專題調研,在具體的案件處理中堅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繼承權,對隱瞞未成年人情況和被繼承財產的情況進行專項處理,確保未成年人的財產繼承份額依法得到實現。
四、工作中尚存在的問題
1、非監禁刑方式單一。目前法院判處未成年犯非監禁刑均判處緩刑,而沒有適用管制或者單處罰金。社區矯正制度由于實踐層面的不成熟,在判決后很多社區不知道未成年人有被判決情況,社區矯正根本沒有執行。
2、當事人和解成為宣告緩刑的重要參考。對于侵犯人身和財產權利的案件,未成年犯取得被害人諒解是是否適用非監禁刑的重要條件。存在的問題是,對于一些無賠償能力、主觀惡性較小、人身危險性較小的案件,被害人如果得不到撫慰,個別被害人往往要求法院重判,如果達不到要求便會引起長期的涉訴上訪、纏訴。對于此類案件法院往往考慮維穩因素不予判處被告人緩刑。
3、禁止令宣告情況不容樂觀。由于缺乏社區和司法行政機關的支持,法院對于判處緩刑的未成年犯,均未適用禁止令,不能很好的對未成年人在緩刑考驗期內加以社會化的約束和教育,以期對其人格進行糾正預防再犯罪,因此緩刑從輕處罰以體現教育為主的形勢政策方針很難落實,實踐中未成年人再犯罪現象時有發生。
五、改進的思路及措施
1、完善未成年人量刑規則。目前沒有專門針對未成年人的量刑規范,對未成年人實行和成年人相同的量刑基準,同時對于緩刑的適用亦未設置較成年人不同的裁量規則,不利于未成年人保護。
2、確立證據開示制度。未成年人調查報告已被司法明確確認要作為量刑參考,在采用時要聽取控辯雙方的意見。建議立法上賦予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由該司法行政機關專業人員制定詳細的涉及未成年人人格調查表,圍繞被告人的家庭背景、社區環境、幫教條件等個人情況,制作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在庭審時質證,作為法院是未成年人正確量刑和是否適用緩刑的重要參考。
3、建立未成年人非監禁轉化機制。目前未成年人審前羈押現象較為普遍,審前羈押不僅難以避免因監禁而帶來的交叉感染,葉容易導致管制、到處罰金等非監禁刑適用困難。建立審前非監禁化機制,加大取保候審力度是解決這個問題的出路。
4、借鑒未成年人非監禁措施。加大未成年社區矯正制度的執行力度,借鑒國外經驗增設非監禁刑措施,如增強未成年人承擔社會公益勞動的處罰、擔保釋放、監管令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堅持和貫徹科學發展觀和中央十精神,在上級單位的領導下,在兄弟單位的幫助下,銳意進取、開拓創新,進一步建設和完善關心未成年工作機制,努力提升未成年人工作的水平。
篇6
社區矯正制度作為對刑罰報復主義反思的產生,在體現對人權保護的同時,更加注重對罪犯的心理與行為的矯治,強調社會力量在矯治罪犯過程中的重要地位。我國從20__年開始試點社區矯正,到現在《社區矯正實施意見》的正式出臺以及《刑法修正案(八)》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對社區矯正進行規定,社區矯正在我國得到了充分的認識和肯定。然而依托基層司法所的社區矯正工作在運行中暴露出哪些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是否有更合理的解決之道?筆者選定江南某市W區社區矯正情況為樣本,就W區社區矯正對象情況、工作人員情況、矯正措施及民眾認可情況等多方面進行統計分析,并結合國外社區矯正的實踐經驗,意在查找不足,提出拙見,讓我國的社區矯正制度在順應國情的同時更好地發揮其應有的法律和社會效果。
一、社區矯正的概念和分析
1、社區矯正概念的由來和發展
社區矯正(Community correction),有的國家也稱之為"社區矯治",它是一種不使罪犯與社會隔離并利用社區資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區環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總稱。社區矯正的種類可以多種多樣,如緩刑、假釋、社區服務、家庭監禁、電子監控、中途訓練所等。
社區矯正被稱為刑罰制度中革命性的創新。龍勃羅梭、菲利、李斯特等近代學派的大師們認為刑罰的目的不應是對犯罪人的報應和對一般人的威嚇,而應是通過對犯罪能力的剝奪和對犯罪人的矯正以保衛社會。社區矯正作為一種非監禁刑,有著監禁刑所無法比擬的諸多優勢。一方面,社區矯正作為一種執行刑罰的方式,節約了大量的司法資源和成本。另一方面,社區矯正將罪行較輕、社會危害性低的人置于社會大環境下,有效避免了監禁刑可能造成的與社會脫節和犯罪交叉感染等問題,更有利于罪犯的改造,也更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權。
在社區矯正的模式上,各國有所不同。以美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為代表的是"公眾保護模式",矯正中將保護公眾安全作為最重要的原則。英國"刑法執行模式",現行的英國法律根據刑罰輕重,將刑罰分為三種:罰款、社區矯正和監禁刑,社區矯正成為其刑罰的一個重要刑種。 社區矯正機構在日本稱為"社區更生保護設施",是一種具有更生保護法人資格的民間團體設立,在緊急更生保護的框架下,為更生保護對象提高食宿、生活指導等相關福利,"更生保護模式",更加注重對出獄人的社會救濟和幫扶。
2、我國關于社區矯正的定義及分析
20__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下發《關于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第一次對社區矯正進行了界定:社區矯正是與監禁矯正相對的行刑方式,是指將符合社區矯正條件的罪犯置于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愿者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并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社區矯正是積極利用各種社會資源、整合社會各方面力量,對罪行較輕、主觀惡性較小、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經過監管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罪犯在社區中進行有針對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是當今世界各國刑罰制度發展的趨勢。
可見,社區矯正在我國是作為與監禁刑相對應的一種刑罰的行刑方式存在的,其本身并不是刑罰的種類。同時,在兩院兩部對社區矯正的定義上,也強調了社會團體及民間組織包括社會志愿者參與到社區矯正的必要性。這也是社區矯正在由的題中之意。社區矯正的主要目的是矯正罪犯的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并促使其順利回歸社會。因此,矯正過程應突出對于罪犯心理及行為的矯正,真正達到從心理上和行為上讓罪犯真正得到矯治的效果。
二、我國社區矯正的發展及相關規定
到目前為止,我國的社區矯正的發展可以分為四個階段。一是試點興起階段。20__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與司法部聯合下發《關于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確定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和山東為社區矯正試點省市,至此社區矯正制度被正式啟動。二是擴大試點階段。20__年1月20日兩院兩部聯合下發《關于擴大社區矯正試點范圍的通知》,將社區矯正試點擴大到十八個省(區、市),試行區域既包含了中國經濟最發達的東南沿海地區、欠發達的中部部分省份、又包括了不夠發達的西部省(市、區),它的基本任務是全面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社區矯正之路,為全國性的社區矯正工作的開展打下堅實的實踐基礎。三是全國試行階段。20__年10月兩院兩部聯合下發《關于在全國試行社區矯正工作的意見》,社區矯正推行于整個中國大陸區域。第四個階段是系統成熟階段。標志為20__年1月20日,兩院兩部聯合下發了《社區矯正實施辦法》,該實施辦法對社區矯正進行了全面系統的規定。20__年2月亮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第一次將社區矯正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規定,社區矯正作為刑罰執行的一種方式得到了法律的認可。
在社區矯正對象上,根據20__年兩院兩部的《關于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社區矯正主要針對五類人,具體為:1、被判處管制的; 2、被宣告緩刑的; 3、被暫予監外執行的,具體包括: (1)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3)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 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4、被裁定假釋的; 5、被剝奪政治權利,并在社會上服刑的。 在符合上述條件的情況下,對于罪行輕微、主觀惡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殘犯、以及罪行較輕的初犯、過失犯等,應作為重點對象,適用上述非監禁措施,實施社區矯正?!缎淘V法》20__年3月14日通過新的修正案,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缎谭ㄐ拚福ò耍芬矊苤啤⒕徯毯图籴屧黾恿藢嵭猩鐓^矯正的條款,而監外執行因為不涉及到刑罰的問題,刑法修正案也不可能作規定,此類人員依然屬于社區矯正的范圍,實際上與之前相比,取消了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作為社區矯正的對象。社區矯正對象的范圍有所限縮。
20__年兩院兩部的《社區矯正實施意見》對社區矯正中執行體制、執行程序、矯正措施、法律監督等等主要內容做出了全面系統的規定,是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實施社區矯正的制度保障和工作規范。至20__年,全國258個地(市)、1998個縣(市、區)、23430個鄉鎮(街道)已全面開展社區矯正工作,鄉鎮(街道)社區矯正覆蓋面達57%,累計接收社區服刑人員57.7萬人、解除矯正30.7萬人。
三、W區社區矯正現狀統計及分析
(一)、W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及社區矯正機構情況
1995年,W撤縣建市,20__年撤市建區,現為江南某市的轄區,全區面積1246.64平方米,戶籍人口近100萬,常住人口160萬,設有269個行政村,98個社區,分為17個鄉鎮,一個司法局,下設17個司法所。司法局成立專門的矯正辦公室,矯正辦公室總計4名工作人員。20__年,根據中央、省、市的布署,W區在全區開展了社區矯正工作。至20__年5月,W區共累計接收社區矯正人員3013名,解除社區矯正人員為2330名,現有在冊矯正人員683名。
(二)、W區社區矯正情況統計
1、社區矯正對象適用刑罰種類情況
社區矯正對象適用刑罰種類情況 (單位:人)
在冊人數
(至20__.5) 管制 假釋 緩刑 監外執行 剝奪
政治權利
683 0 95 520 11 57
(表一 )
根據對在冊矯正人員適用刑罰種類的分析,可以看出緩刑占社區矯正人員的比例最高,達76%。緩刑所占比例高,與現行刑法的適用有密切的關系,比如,根據筆者的了解,針對現下多發的交通肇事罪,凡是積極賠償的,判緩刑的情況非常普遍,幾乎成為約定俗成的通例。在貪污、受賄類犯罪中,緩刑的適用率也相當高。根據我國刑法關于適用緩刑條件的相關規定,"積極賠償"并不是其適用的前提條件,相關犯罪在量刑適用緩刑時還應當慎重。。
在冊矯正人員中,假釋人員為95名,占W區社區矯正人數的13.9%。假釋是對在監獄服刑人員有條件地置入社區,是監獄服刑人員向自由生活的過渡階段,有利于服刑人員能夠更好的適應社會,融入社會。有學者認為,假釋應當成為社區矯正的主要對象。,對此筆者也持贊同態度。一方面就目前我國假釋的適用情況來看,假釋適用率整體偏低。這種情況至少導致兩個不利的后果,一是我國監獄系統面臨巨大的人力、財力的壓力。二是絕大多數的監禁人員缺乏由監禁轉向自由的過渡,增加了他們刑釋后適用社會的難度。另一方面,假釋的相關法律規定較為明確,其適用也已較為成熟。在經過一段時間監禁刑之后,有條件的進入社區,由社區矯正機構對其進行重新踏入社會前的心理與行為的幫扶和矯治,恰恰就是社區矯正的目的與宗旨之所在。
目前,W區矯正人員中在冊的管制人員為0。事實上社區矯正中管制類人員一直很少。據筆者從矯正機構了解,近幾年來管制的人數基本為1-2人,最后一個管制的矯正人員在半年前解矯結束。這一情況于管制刑本身存在諸多問題不無關系。由于管制刑缺乏對被管制人員違規后有效的制裁措施,法院極少適用這一刑種?!缎谭ㄐ拚福ò耍穼芾碜髁诵谭ń沽畹囊幎?,即法院可在判決管制時對管制人員加以禁足的規定。禁止令的增加是否能夠讓管制刑得到更好的運用,目前尚難以確定。
剝奪政治權利是附加刑,此次刑法修正案八將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員排除在社區矯正對象之列。筆者通過對W區司法局社區矯正辦的了解,目前對于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員,社區矯正機構基本上只保留相關材料,對其基本上沒有管理上的要求。
就目前社區矯正對象是否過窄,是否應當擴大的問題,有學者認為應當擴大 。但就筆者了解的現行司法所的人員及相關配套情況,矯正對象的擴大無疑將給基層司法所帶來巨大挑戰。在相關體制沒有進行適當調整之前,社矯對象不宜擴大。對于社區矯正的意義和價值目前在我國還沒有得到充分的認識和挖掘,當社區矯正獲得社會更多的認同,相應的矯正機構更加健全和完備,社會法治更加注重保護人權與改造犯罪,社區矯正對象的擴大將是一個必然的趨勢和選擇。
2、W區社區矯正對象基本情況統計
社區矯正對象基本情況表 (單位:人)
男性 女性 小于18周歲 18-45周歲 46-60周歲 61周歲以上 大專及以上 高中或中專 初中及以下
588 95 2 487 170 24 31 92 560
(表二)
社區矯正對象基本情況表 (單位:人)
農村戶籍 城市戶籍 就業 就學 無業
291 392 614 14 55
(表三)
通過表二、表三社區矯正對象基本情況統計可以看出,社區矯正對象中男性占絕大多數,達到矯正總人數86%。文化層次中,初中及以下占到矯正總人數的82%左右。文化層次偏低,給社區矯正中的心理及行為輔導增加了一定的難度。
就業及就學情況上,只有55人為無業,就業就學率近92%。大多數矯正對象都有正當工作或正在學習,一方面這與緩刑本身不脫離社會有密切關系,另一方面W區經濟較為發達,中小企業及工廠較多,就業環境相對較好。同時,W區司法局與相關的企業建立聯系,在這些企業建立安置基地,對暫時無工作人員聯系至這些企業工作。不過,據筆者了解,通過安置基地解決就業問題的矯正人員非常有限。
關于社區矯正中,未成年人必須于成年人分開進行矯正。W區社區矯正中的未成年人總計為2名。由于該2名未成年人都在上學,司法所針對該2名人員進行單獨的管理與矯正,較好的保護了他們的隱私。同時,根據《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即: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社區矯正人員,適用前款規定。該條款是將此類人員按照未成年人社區矯正的情形對待。在了解中,矯正機構基本上以矯正對象的實際年 齡確定是否為未成年。有的矯正對象入矯時未成年,矯正中成年,矯正機構即將其作為成年人對待。
3、社區矯正的工作人員情況:
社區矯正工作人員情況表 (單位:人)
數量 男性 女性 本科及以上 大專 中專 高中 初中
41 21 20 16 16 1 6 2
(表四)
(1)、社區矯正工作人員數量嚴重不足。
筆者通過了解,雖然W區各司法所參與社區矯正工作的人員有41名,但基本上都是身兼數職。根據兩院兩部的規定,社區矯正以基層司法所為單位。而每個司法所人員數量非常有限,以W區為例,全區有17個鄉鎮,共17個司法所,基本上每個司法所的人員在3-4名,鄉鎮司法所要做公證、調解、法律援助、幫教安置等眾多工作,基本上是一個人員做幾項工作。社區矯正對象的定期匯報、不定期走訪、行為監督等都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使得諸多措施只能流于形式,很難保證矯正的效果。
另外,基層司法所的矯正工作人員,還要對入矯人員的社會風險進行評估,對解矯人員進行矯正期間的鑒定,還要接受法院的委托進行庭前風險調查。將于20__年7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四條人民法院受理減刑、假釋案件,應當審查執行機關是否移送下列材料,第二款規定,提請假釋的,應當附有社區矯正機構關于罪犯假釋后對所居住社區影響的調查評估報告,明確要求社區矯正機構出具假釋前的調查評估意見。這些都使得基層司法所的矯正工作人員工作內容非常龐大,如果沒有相關輔助人員及志愿者的有效協助,各項工作流于形式將是無法避免的事實。
(2)、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專業水平不高
矯正工作人員中有16名本科,但這之中有一半以上是通過之后的委培形式取得的,真正通過全日制本科教育的不足6名。可見參與社區矯正的工作人員整體學歷層次并不高。與此同時,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專業知識也不強。社區矯正工作人員中由部隊轉業過來、由鄉鎮其他行政部門轉調等情況普遍存在。經過正規途徑招錄的社區矯正工作者,也基本上只要求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社區矯正是對犯罪分子心理與行為的矯治,涉及犯罪學、心理學、社會學等多個領域和方面,因此也必然對社區矯正工作者提出非常高的專業要求。豐富社區矯正工作者的專業領域,提高社區矯正工作者的專業水平非常急迫和必要。只有這樣,在矯正對象每周的電話匯報、每月的見面匯報時,矯正工作者才可以對矯正對象有效的溝通和引導,從而真正達到對罪犯進行矯正的效果。而不是鄰里間的拉家長,也不是簡單的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訓斥與服從。
社區矯正制度發展較為良好的美國,其對于社區矯正工作者的準入和選撥是非常嚴格的。美國矯正協會對于緩刑假釋工作者的準入資格提出了如下的標準:"至少需要有學士學位或者具有完成了一個職業的發展項目,這個項目包括與緩刑假釋工作相關的經歷、訓練和學院的學分足以說明其學習的程度相當于學士的學位。"
(3)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參與社區矯正情況
兩院兩部《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三條第二、第三款規定: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區矯正機構的組織指導下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有關部門、村(居)民委員會、社區矯正人員所在單位、就讀學校、家庭成員或者監護人、保證人等協助社區矯正機構進行社區矯正。
筆者通過了解,W區協助參與社區矯正的人員全部由村、小區的治保主任擔任,個別村鎮由于矯正對象為女性,因此要求婦女主任參與矯正工作。由于治保主任或婦女主任往往與矯正對象住在同村,對矯正對象的情況比較了解,方便做相關的監督及矯正工作。但這也暴露出很多問題:一是就W區社區矯正工作來看,并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志愿者參與其中,也沒有其他社會工作者參與,社會力量的參與度是非常低的。二是治保主任或婦女主任由于其專業知識所限,其參與社區矯正只是協助社區矯正工作者的工作,社區矯正工作者在心理學或犯罪學方面的欠缺并沒有能通過社會志愿者的參與而獲得些許的彌補。三是社區矯正,顧名思義應當非常強調"社會性"的一面,強調罪犯與社會的互動,是對社會寬容度的考量,是社會再次接納罪犯的一種磨合。忽視了社會力量的參與,社區矯正只不過是國家司法行政職能的一種延伸。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宣傳力度上欠缺,社會對此的認知較少,也存在偏見。這個是最主要的原因。二是專業知識的要求上,社會人員符合相關要求的較少。
4、W區社區矯正機構的矯正方法和管理措施
(1)、定級分類進行管理
20__年10月,W區出臺《W區社區矯正對象定級分類管理辦法》,將社區矯正對象分為三級:一是嚴管級,二是普管級 ,三是寬管級。
入矯三個月以內的新入矯人員全部定為嚴管級,三個月之后,視情況變更管理級別。一般情況下三個月滿后變為普管級。嚴管級每月走訪兩次,并實施手機定位監測。對普管級一個月走訪一次,對寬管級2個月走訪一次。在請假、匯報等方面因級別不同,而均區別對待。
(2)對矯正對象的獎懲情況
減刑中存在層層上報拖延時間,出現減刑裁定核準下來,實際刑期已執行接近尾聲,降低了減刑的實際價值和意義。在撤銷緩刑、假釋中,存在司法行政機關與法院協調配合的問題。對暫予監外執行的,存在司法行政機關于批準、決定機關的溝通協調問題。
司法所對一般違規的社區矯正人員實施警告。兩次警告后,矯正人員再有違規行為的,司法所即提請司法局向法院提起對撤銷緩刑或假釋的建議。治安管理處罰由司法局提請公安機關做出。此次《刑法修正案(八)》關于違反刑法禁止令,情節嚴重,從而提請法院裁定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法的情況。兩院兩部《關于對判處管制、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適用禁止令有關問題的規定(試行)》第十二條對于哪些屬于違反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情形進行了規定,增強了一定的操作性。
(3)、最低學習時間和服務時間的執行情況
兩院兩部新出臺的《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社區矯正人員每月參加教育學習時間不少于八小時。第十六條規定社區矯正人員每月參加社區服務時間不少于八小時。根據這兩個規定,W區司法局要求各司法所積極落實這兩個"八小時"規定。
根據了解,司法所在考核矯正對象每月不低于8小時學習時間時,綜合考慮司法局/所 組織的例會(或學習)時間、司法局/所組織的活動時間、公益活動的時間、個人在家里學習的時間,只要有相關證明或者在思想匯報中說明,即可算作學習時間。
關于每月最低8小時社區服務時間,目前在落實 中存在困難。一方面社區矯正工作人員有限,社矯對象大多數都有固定工作,很難組織社矯對象統一參與到社區服務中來。另一方面,社區矯正的社會認知度不高,所謂的公共社區服務沒有明確的概念。根據調查,W區某鎮司法所要求在工廠上班的社區矯正對象每天提前15分鐘到廠區,推遲15分離開廠區,為廠區義務打掃衛生,所用時間計入社區服務時間,這種嘗試獲得了司法局的認可,也得到了廠方的贊賞,但問題是,這樣的免費義務打掃是否屬于社區服務?社區服務是否應當有更多樣、更廣泛的方式而不是如此單一?
規定社區矯正對象進行必要的學習和社區服務,其目的在于將社區矯正對象真正置于社會之中,通過學習和服務,培養社區意識和社會責任。更多的應體現出其社會性和公益性。而我國的社區矯正實質上是國家司法行政權力的延伸,無論從社會公眾的認可方面,還是從社會公眾的參與情況上,亦或者從社區矯正的現行方法及措施上,都難以體現社區矯正的"社區性"、"社會性"。
(4)社會考察中存在的問題
根據兩高兩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社區矯正銜接配合工作的若干規定》第四條的規定 ,法院會在開庭審理前或審理中委托社區矯正機構對被告人或罪犯的社會情況進行調查,但是根據W區社區委正機構反映,由于矯正機構人員不足,加上刑事案件審理期限較短,經常出現社區矯正機構還未調查結束,法院的判決已經出來的情況。造成庭前調查很難真正進行。另外,由于目前人員流動較大,按規定應由被告人居住地社區矯正機構進行審前社區考察,往往操作中也很難落實,給這些外地被告人的社區考察帶來了不便。
四、社區矯正制度的進一步完善
(一)、進一步明確各機構職責,建立健全全國性的社區矯正聯動機制。橫向上,社區矯正涉及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機關、監獄等諸多部門,各部門之間應明確職責并加強協調配合??v向上,應建立健全全國性的社區矯正聯動機制,從垂直方向加強對社區矯正機構的管理,加強各地區社區矯正機構的聯網與互動。
(二)、完善相關立法,加強地方性立法對社區矯正的規定。在《刑法修正案(八)》第一次從法律層級對社區矯正進行規定的同時,需進一步完善相關配套的法律體系對社區矯正的規定。由于社區矯正涉及多部門的溝通協作,加強地方性立法,增強社區矯正工作中的協調配合,提高相關舉措的可操作性尤為重要。對提出撤銷緩刑、假釋的建議的相關條件,司法行政機構內部的獎懲規定,警告規定,以及涉及治安管理處罰與公安機關的銜接問題,都需要進一步明確。
(三)、進一步突出社區矯正的專業性。社區矯正是專業性很強的一種行刑方式,而我國社區矯正的現狀,無論從社區矯正工作者方面,還是從社區矯正體制方面,似乎更傾向于說明社區矯正是非專業性的,其應有的價值和法律地位需要進一步明確。增加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數是不是,提高社區矯正工作者的進入門檻,必要時設置專業性的資格考試。同時完善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專業培訓制度。
(四)、應更加突出社區矯正的社會因素。擴充社會志愿者隊伍,積極吸引有專業特長的社會工作者參與到社區矯正工作之中。加大對社區矯正的宣傳,增加普通民眾對社區矯正的認知并進一步認同和參與。同時可以通過給予志愿者精神方面的獎勵等方式鼓勵更多社會人員參與到社區矯正工作中來。
(五)、進一步創新和完善社區矯正的管理措施。社區矯正的種類可以更加多樣,包括社區服務、家庭監禁、電子監控、中途訓練所等方式,縱觀美國、加拿大等社區矯正發展較為完善的國家,其社區矯正的種類都較多樣,如加拿大針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假釋就有"日假釋"(白天可到社區學習和勞動、晚上回監獄居住)、"全日假釋"和"法定假釋"三種 ,應拓展社區矯正種類,不斷創新社區矯正管理措施,全面實現社區矯正矯治罪犯,幫助其回歸社會的終極目標。
篇7
從教育系統進入司法行政系統兩年了,但我感覺到恍若昨天。尤其是社區矯正工作的開展讓我覺得仿佛依然堅持在教育戰線,一樣的教育,不一樣的方式,不一樣的受教人群,但是始終堅守一顆愛心、保持一份耐心、堅定一種認真,一樣會贏得矯正對象如同學生對老師般的尊敬!
古縣鎮位于永豐縣中部,擁有215平方公里國土面積,2.5萬人口,民風淳樸,西晉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是陽豐縣縣治所在地。古縣司法所到目前為此接受社區矯正人員17人,9人解教,8人還在服刑中。我所接受的基本上是盜伐林木、失火、盜竊等類型的服刑人員,其中女性1人,60歲以上2人。在平時的點滴工作中我感覺到只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永葆“三心”,便一定能夠感化教育好他們。
一是要有愛心。一顆愛己愛人的心,永遠能夠獲得別人的理解。對于社區矯正人員來說,一個充滿愛心的社區矯正工作者能夠給他的服刑生活帶來更多的尊重和理解。從服刑人員入矯談話、組織入矯宣告到要求服刑人員思想匯報等等每一個細節、每一個環節都秉承一顆愛心,就算是心腸再硬的矯正對象都會軟化。陳某,男,62歲,古縣鎮營下村人,2010年6月因一念之差盜竊鄰居5000元被判盜竊罪管制兩年。我2011年9月加入司法行政隊伍初次接觸他時,神情低落、態度強硬,幾次找他都愛理不理。我留心了他的家庭情況,陳有兩個兒子,一個在廣東某高校教書,一個在家里做生意,家庭條件較好,出了這件事之后他覺得無臉見家人總覺得別人在背后指指點點,他很是懊悔甚至有輕生的念頭。我了解他的情況之后,與他的家人取得聯系,經常主動走訪他家,有意在村干部面前表揚他種田積極、為人誠懇等等,慢慢地他的心態放平穩了,敢于面對家人及村里人,大家也重新接受了他。是啊,一個年過花甲的老人,一念之差犯下的錯誤只要他會悔改,大家多包容一點,他一定會給點陽光就燦爛的!
二是要有細心。越是細微的細節,往往越是決定事件的關鍵。對于社區矯正工作者來說細致的觀察是做好社區矯正工作的前提。社區矯正對象屬于特殊人群有他特有的誘發犯罪的環境,社區矯正工作者唯有搞清他所犯罪的最原始環境,才能對癥下藥才能藥到病除。廖某,女,1976年出生,高中畢業,原是浙江省某水產公司會計,典型的白領,古縣鎮營下村人。丈夫在浙江務工收入尚可,兒子在上小學、公婆家生活富裕。2011年3月因職務侵占3萬元被浙江省某法院判管制兩年。初次接觸她時,感覺到她長相清秀、談吐文雅、舉止大方怎么也無法同犯罪份子聯系在一塊。憑著同為女性的身份,我試著想打開她的心結,于是帶著疑團我打電話到她原來工作的公司詳細了解她的情況,又驅車20里步行5里到她古縣鎮營下的家里。原來她本是古縣鎮朱溪人嫁到營下村,在浙江務工因肯吃苦善學習多年來從開始的保管員晉升到現在的會計,父母年歲已過花甲,唯有一個患腎衰竭的弟弟,家中為弟弟治病已經是家徒四壁又急需20萬元換腎,她是實在是沒有辦法才鋌而走險利用職務之便侵占3萬元公司款項為弟弟治病。我知道后馬上到她娘家村里,做她娘家人的工作要她不要有思想負擔,一定要遵守紀律,我們會力所能及地幫助她家的。后來她主動辭掉浙江的工作在家接受矯正教育。雖然我們后來由于能力有限并沒有幫到她多少,但她還總是記著我。2013年3月她解矯了,6月她同丈夫一起出去務工時還特別地向我請假,我笑著說:你已經解教了,不再是服刑人員了。是的,對于社區矯正人員特別是女性矯正對象,她們往往在犯罪的危害性和嚴重者性方面并不突出,更多的是出于一時的無奈之舉,細心真心對待她們,往往最后還能成為朋友呢。
三是要有耐心。對待任何事情一定要耐得下性子,這樣才能出效果,社區矯正工作也是一樣。社區矯正對象為何當初會走向犯罪?很多源于他們法律知識的缺失、法律意識的單薄、紀律觀念的松散。古縣鎮是林業大鎮,豐富的林業資源給一些犯罪份子可乘之機,所以我所17個社區矯正對象中有12個是盜伐林木罪,而且他們還是一個一個的小團體作案。謝某、涂某、邱某、張某,男,均為古縣鎮古縣村坳上人,四人因2011年12月盜伐林木被永豐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緩刑2年。開始來報到時四人中三人超過7天的規定期限,唯有謝某按時到我所接受入矯教育。我一邊做好謝的工作,一邊要求他通知另外三人到所里來報到??墒亲蟮扔业冗€是等不來,于是我找到村干部到他們家中一一告知他們這樣做法是違反《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的行為,在一次次耐心的教育下他們最后主動到所里報道,并且嚴格遵守各項紀律。2012年、2013年縣社區矯正中心組織的每次需矯正對象參加的活動均由這四人代表,并且他們也從中學習到了很多的法律知識明白了違法要負責從而更加守法。鍥而不舍金石可鏤,鍥而舍之朽木不折。矯正對象也是人,只要認真耐心對待他們,要求他們做的他們力所能及的事情一定會配合做好的。
篇8
內容提要: 面對監獄關押人數居高不下,剝奪自由刑的行刑成本日漸攀高的現實狀況,在提升刑罰效能的行刑目標推動下,緩刑、社區矯正等刑罰資源的利用及開發,開始進入人們的視野,日益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與關注。本文提出將有期徒刑、緩刑、社區矯正三者正式組合起來作為一種刑罰樣式,一個特殊的刑罰組。以“有期徒刑若干年”為極大可能性來發揮實際威懾作用,這個刑罰組結構中內含的“社區矯正”形成一個單獨的教育改造受刑人的過程。
一、引言
緩刑作為一種刑罰應用方面的重要的制度設計,充分體現出人類社會的刑罰智慧:明明是罪有應罰,但是所科處的刑罰卻并不立即執行,而是適用緩刑,將應有刑罰的實現予以后延,給受刑人和用刑人以機會;或者以此表達用刑人的一種有意的、有條件的寬宥,或者以此表達對受刑人的一種期待。
然而,因為處于各種政治經濟歷史文化背景之下,以及在各種刑罰文化的不同理念之下,在不同的國家或地區,緩刑作為一種重要的刑事資源,卻一直并沒有得到同樣的重視和開發。
今天,在多數國家里,犯罪依舊是個十分嚴重的社會問題。面對監獄關押人口總數居高不下,被廣泛使用的剝奪自由刑的行刑成本日漸攀高的現實狀況,在主張以人為本,切盼提升刑罰效能的行刑目標推動下,各種刑罰資源,包括緩刑、社區矯正等刑罰資源的利用及開發,開始進入人們的視野,日益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與關注。在這樣新的社會歷史背景下,努力開展對包括緩刑、社區矯正在內的諸多的刑事資源的研發,就是本課題立項的初衷。
在中國現行的刑罰制度中,緩刑其實有兩種樣式。一種是重刑緩刑,即“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在“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制度設計中,作為對刑罰體系中最嚴厲的刑罰——死刑——的緩刑,設立了二年的考驗期。法律規定,在考驗期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即可不再執行死刑。在實際運行中,幾乎沒有哪個服刑罪犯會主動“找死”,會在考驗期內再次故意犯罪,而被執行死刑。所以實際情況是,只要是確定是“死緩”,絕大多數就意味著“免死”。因此,一般對于應受死刑的罪犯來講,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其實是極大的寬宥。
從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制度的結構上來分析,這種緩刑制度設計,實際上是兩種刑罰類型的融合,即“本刑(死刑即生命刑)+考驗期(自由刑)”。一來,在現行刑罰制度中,這種緩刑的考驗期是以自由刑的樣式來完成的,并且交付監獄來“執行”(必須注意,這里的“執行”,并不是原有刑罰即“本刑”(死刑)的執行,而是死緩考驗期的執行)。二來,這種緩刑制度的最終結果,絕大多數是通過正式的減刑達到與較重的自由刑(例如無期徒刑或15~20年的有期徒刑等)相銜接,即通過正式程序轉化為長期自由刑。
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制度是刑罰制度中的一個充分體現著刑罰智慧的制度安排,這樣一種制度安排的內涵結構式具有以下的特點:
1.在結構上,并沒有取消并始終保持著原判的極刑(死刑執行)的最終可能性,這既是頑冥不化的受刑人的最大的威懾源,也是立意悔改的受刑人的最大的激勵源。
2.“緩期二年”中雖然表面并沒有說明,但是其中蘊含著或者說是捆綁著、套裝著一個與緩期相同時間的嚴厲自由刑,就是說,緩期的這二年,用刑人并非什么都不執行,而是要執行一個處遇相當嚴厲的自由刑。
3.死緩制度設計為現代刑罰體系提供了一個單獨的刑罰邏輯。實際上出現了一個“刑罰組”或“刑罰組合”。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其實是一個刑罰組,即以死刑為本刑,卻又偏偏先不執行,先要執行的是與本刑捆綁在一起的“緩期二年”,是一個處遇嚴厲的二年自由刑。本刑在一般情況下被虛化為一個震懾要素,一個極大可能性。與此同時,長期自由刑(無期徒刑或15年以上有期徒刑)成為另外一個極大可能性,從而給受刑人和用刑人一個抉擇的機會。特別是對于受刑人,一般都會以最大的努力來爭取第二個極大可能性,即轉化為長期自由刑的可能性,從而達成制度設計者的期待,產生應有的激勵作用。
緩刑體制在刑罰制度中關于死刑執行方案中的應用,極大地豐富和完善了死刑制度,這是緩刑資源在開發應用方面值得關注的案例之一。
二
刑罰體系中的緩刑的另一種樣式,是輕刑緩刑,其實這也是一種“刑罰組”。它的一般的表達形式和結構是:“判處有期徒刑×年,緩刑×年”。在刑罰逐漸趨輕趨緩的現代社會,這種刑罰樣式逐步受到越來越大的關注,其原因之一就是其中蘊含著較大的刑罰資源。
在這里,“有期徒刑若干年”雖然是本刑,但是一般也只是表現為一個極大可能性,作為這一刑罰組的實現來說,最重要的是捆綁在一起的“緩刑若干年”的實現問題。
在我國的刑罰制度中,“緩刑”并不是一個單獨的刑種或刑罰類型,因此它依然屬于“刑罰的具體運用”,屬于刑罰的實現樣式或執行樣式。對于用刑人來說,作為刑罰的具體運用,作為刑罰實現樣式,他也可以有多種選擇:(1)緩刑期間什么都不做,如果在緩刑期間內再犯新罪或者發現有漏罪,或者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刑法》第七十七條)即要執行本刑;(2)緩刑期間內對受刑人監督考察,視其表現到期或者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決定是否執行本刑。如果表現好,“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原判的本刑即不再執行,從而緩刑的過程就成為原判刑罰(本刑)的實際替代物(《刑法》第七十六條)。(3)為加強刑罰的效能,在緩刑期限中再套裝著一個嚴密的矯正過程,例如“社區矯正”,使緩刑的過程內存在一個實實在在的能夠發揮作用的教育改造受刑人的過程。
在這里特別值得關注的就是第(3)種選擇。因為這樣一來,緩刑就不僅僅是本刑在時間上的延緩執行,或者僅僅是刑罰實現上的時間緩沖,或者簡單地成為本刑的替代物,而是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制度設計的邏輯一樣,以另外一種矯正制度和本刑捆綁在一起,形成刑罰組合。如果立法規定社區矯正也是一種單獨的刑罰類型的話,那么這種緩刑(內部套裝著社區矯正的緩刑)也就和本刑一道,構成一個獨特的刑罰組。就是說,在這個刑罰組的結構當中,是以“有期徒刑若干年”為極大可能性,來發揮實際的威懾和激勵作用。而以“緩刑若干年”為框架,加上內含套裝的社區矯正,形成一個單獨的教育改造受刑人的過程,從而形成一個全新的刑罰邏輯。而這正是本課題所要關注和研究的重點領域。
三
剝奪自由刑的實現,即刑罰的執行,從最初的實現樣式——主要是通過嚴格的監禁監管完成對受刑人的人身自由的剝奪來看,當然首先就是要使用專門的機構來完成,這一使命就歷史地落到了一種現成的機構——監獄的頭上。由完全封閉的監獄監禁實現對受刑人人身自由的剝奪,由監禁的時間長短(刑期)作為衡量刑罰烈度的指標。但是由于刑罰理念的變化,剝奪自由刑的實現由單純的監禁監管以完成對人身自由的剝奪,逐漸轉變為要在剝奪人身自由的同時實現對受刑人的“矯正” (在我國被稱之為“改造罪犯”)。就刑罰實現的內容樣式來看,“監禁刑”轉變為“矯正刑”。但是這樣一來,陸續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譬如,對于主觀惡性比較小和行為危害比較輕的因而所判刑罰時間比較短的受刑人,嚴格封閉管理的機構(監獄、矯正機關等)是否真正有利于對其矯正(或改造);是否應當放在更加寬松的、更加有利于其重返社會的環境氛圍中進行;是否應當有新的刑罰執行方式來應對和緩解居高不下的監獄受刑人數量壓力;等等。這些新的實際需求,都會直接導致產生新的刑罰執行的改革思路。
在機理上,使用一種專用的特定機構來實現刑罰,可以稱之為“機構執行”。那么這種機構既是刑罰執行的主體,又是刑罰實現的載體。機構執行的特點是專業性強、封閉性好、剝奪指向明確,可控性大等等。但是機構執行也有明顯的不足,例如執行成本較高并且有日漸升高的趨勢;如果被執行人人數急劇增加但是機構內空間和容量有限而且增加緩慢,就會導致關押條件大幅下降;被執行人之間容易出現惡習感染、恃強凌弱等管理問題;受長期關押囚禁副作用影響產生回歸社會障礙;等等。還有一些,譬如行刑經費的增長趕不上受刑人的增長、機構行刑的效益備受質疑以及機構創新發展的壓力等直接原因,都使得人們對“機構外執行”或者是“非機構執行”產生了濃厚的興趣。自由刑實現樣式的改革及新樣式的探索,新的更加經濟、方便、適宜的懲罰方式的試驗等,都對自由刑的實現載體——監獄提出了挑戰。
這里的“機構”其實是指“專業機構”,實際上就是各種各樣的監獄和矯正機關。從現實的社會歷史條件出發,盡管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這樣的專業機構不但不能被取消,而且還有日益加強其效能的趨勢。但是,在現實社會的條件下,是否還要由這樣的機構擔負起全部的、不論刑期長短的所有自由刑的執行任務,就是一個值得思考和改革的問題了。
四
對于行刑專門機構(監獄)外的空間的利用,應當說早就引起了人們的關注。這對于特別在政法工作中講究“走群眾路線”的中國來說自然更不能例外。在中國的刑罰制度當中,就有“管制”刑罰類型的制度設計和司法實踐。嚴格地說,管制應當屬于“限制自由刑”,比起“剝奪自由刑”來說,其刑罰烈度要輕微得多,所以實現起來的條件要求也就自然寬松得多。在制度設計和執行的實際來看,是由公安機關來執行的。但是美中不足的是,由于公安機關任務繁重,所以常常是無人或無暇來實現“管制”,于是受刑人自然是樂得其所,但是用刑人不得不有所忌憚,從而導致運用上的闕如或稀少。當然,導致管制刑應用稀少還有其他的原因。例如,在刑事政策上,由于立案標準的存在和標準的不斷提高,事實上導致在犯罪處理上的“緊縮的犯罪圈”的現象存在,即一大批介于罪與非罪界限之附近的行為被立案標準推出犯罪之外,這也是中國的國情所決定的。但是這樣一來,一旦進入“圈內”被列為犯罪的,其惡行惡性就不會太輕,按照“罪刑相適應”的原則,其應得刑罰也就不會太輕。這恐怕也是為什么看起來一般被判刑的受刑人的刑罰都比較重的原因之一。由此一來,按照罪刑相適應的原則,能與管制刑相對應匹配的犯罪就不是很多,大概這也是管制刑適用很少的原因之一。
而在相當的另一些國家中由于實行著“擴張的犯罪圈”,一大批輕微犯罪行為被定為犯罪,進入圈內等待適用刑罰來處理。但是如果都將大批這樣的受刑人交付專門機構(監獄或矯正機構)來執行自由刑,既是不經濟的,其效果也未必是好的。所以,一些諸如強制社區服務,社區勞動、社區矯治等非監禁方式的刑罰樣式應運而生。由于在專門機構之外有無限的容納空間,也容納無限的想象力,因此在專門機構之外的刑罰實現樣式也可以有不斷的創新。但是為了表述起來方便,人們就把各種各樣在社區進行的刑罰實現或矯正方式,歸納起來統稱之為社區矯正。
但是,單純的社區矯正如果只是作為一種輕微的限制自由的處分存在,往往也會由于處分烈度的輕微或者是執行過程中的缺陷以及激勵作用的不足,在“緊縮的犯罪圈”的刑事政策大背景下,非常有可能形成和管制刑大致雷同的狀況。
五
由此看來,將緩刑與社區矯正結合起來,創新設計一種符合國情實際,符合寬嚴相濟的新的刑罰組合樣式,也許在“緊縮的犯罪圈”的刑事政策背景之下,將不失之為一種有益的選擇。
近年來,國家對于社區矯正予以高度的關注,不少地區進行了較大規模的試驗。在試驗中,假釋人員、暫予監外執行人員、管制刑受刑人員、緩刑人員等,凡是處在機構之外的被執行人員一般都被納入社區矯正的管轄范圍當中,據說都收到了比較好的效果,重新犯罪率大幅下降。
但是本課題并不是在這里簡單地肯定緩刑人員被納入社區矯正管轄范圍這種做法的意義效果等,而是要正式建立一種刑罰制度設計。這種設計的表述是:將有期徒刑、緩刑、社區矯正三者正式組合起來作為一種刑罰樣式,一個特殊的刑罰組,并且予以相對大面積地、大范圍地、大比例地使用。對于相當多的犯罪種類、犯罪人,有意識地采取“判處有期徒刑若干年,緩刑若干年,緩刑期間實行社區矯正”的新的刑罰處罰樣式。這種刑罰處罰樣式還可以簡單稱之為“緩刑框架下的社區矯正”。和傳統的剝奪自由刑,例如“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相比不大一樣,“緩刑框架下的社區矯正”是一個刑罰組合,是一個具有特殊結構的刑罰組。與單純的社區矯正也不大一樣,關鍵在它的組合中,有“有期徒刑若干年”的參與?!坝衅谕叫倘舾赡辍痹谶@里雖然還是“本刑”,其實表現為一種新的形態,即成為所謂的“可能刑”,而不是所謂的“必然刑”,從而使這一刑罰組合具有新的屬性。
六
在這個刑罰組中,有著獨特的刑罰邏輯和結構。
1.如果以“緩刑若干年”為基本邏輯起點,刑罰組的運行有兩個走向,或者說受刑人面臨著兩種極大可能性:(1)如果在緩刑期間表現不佳,符合有關要件,經過法定程序,就有隨時被送入監獄執行本刑罰組中的“有期徒刑若干年”的極大可能性,從而使可能的監禁成為必然。這樣一來無疑會使刑罰組具備了較大的震懾和激勵能量,增強了刑罰組的效能。(2)如果在緩刑期間表現良好,同樣符合有關要件,經過法定程序,那么就可以在緩刑期滿甚至可以在緩刑尚未期滿,就視為本刑罰組執行完畢,具備了不再執行刑罰組中的“有期徒刑若干年”的極大可能性,從而使這種“可能刑”消失。這樣一來,無疑會使本刑罰組具備更加強大的的激勵能量,大大增強本刑罰組的效能。
2.如此一來,“緩刑若干年”就成為本刑罰組的核心內容,或者說在時間上看處于核心區段。那么怎樣才能看出受刑人在緩刑期間內的表現良否呢?同時也不能單純地消極等待受刑人的立地成佛、自我完善,這就要在緩刑區段內安排實質性的主動的矯正活動,所以在緩刑期間套裝有社區矯正,進一步將緩刑期間由單純的觀察監督為主,轉變為教育改造為主,只是教育改造的方式方法不同,空間環境在社區,監督管理和教育改造更加開放和多樣化,與關押在專門設施機構中的教育改造有著很大的不同,教育形式上可以有更大的回旋余地,并且可以借助更加豐富廣闊的教育資源。
3.這里的緩刑和傳統意義上的緩刑其實是有區別的。在傳統的緩刑體制中,或者說在現行刑法的緩刑規定中,只是在緩刑和原判刑罰之間樹立了一道比較高的“門檻”,受刑人在緩刑期間,除非是再犯新罪或者被發現有漏罪,或者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會被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刑法》第七十七條)之外,對于受刑人在緩刑期間是否能夠得到應有的教育矯正,并未予以必要的關注。而本文所主張和建議設計的緩刑,著重點是要成為一種教育改造的框架,一種重在緩刑過程的設計,而不是僅僅像現行的制度那樣只是設定一個門檻,只要你不越過這個門檻,只要服從法律法規、服從監督,“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參見《刑法》第七十五條)就夠了。這個設計重點強調的是,要把緩刑和一種矯正樣式有機地結合起來,成為一種獨特的、新型的、大不同于監獄或其他矯正機構內執行的教育改造過程,從而把緩刑過程更加實體化,加大緩刑的功效。
4.這里的社區矯正似乎和傳統意義上的社區矯正有一定意義上的不同。傳統的社區矯正多半是一種獨立的國家處分樣式,與監禁刑是并列存在的,其處分的烈度是處在監禁刑以下的,往往是針對比較輕微犯罪的處罰措施,和監禁刑并沒有直接銜接或套裝使用的關系。而這里的社區矯正是作為一種實質過程,內存套裝于緩刑框架之中,并和有關的監禁刑共同構成一個刑罰組。
七
一般說來,社區矯正大概有兩種形態,一種是獨立的國家處分樣式,由法院判決科處,主要匹配對應處理一些輕微犯罪行為;而另一種則是將“社區矯正”作為實現方式用來執行或完成其他的國家處分,例如將被假釋、緩刑、暫予監外執行的人,交付社區矯正執行監督教育等。
但是,如果將社區矯正作為一種過程措施,并且與監獄執行的監禁刑關聯起來考察,此時的社區矯正大概又可以分成另外兩種形態:一種形態是,如果服刑人由于在監獄內服刑期間改造表現良好,從而獲得獎勵而被假釋出獄,并且被交付執行社區矯正的話,以在監獄內服刑為基點,這時的社區矯正可以被稱之為“后置式”社區矯正。而另一種形態,則是在宣告一定期限的剝奪自由刑(有期徒刑)同時宣告一定期限的緩刑,并先將緩刑人交付執行社區矯正。同樣以監獄內服刑為基點,這時的社區矯正則可以稱之為“前置式”社區矯正。
在機理上,“前置式”社區矯正與“后置式”社區矯正有著很大的不同。先說“后置式”社區矯正,“后置式”社區矯正其實是對假釋執行方式的改進。假釋是對在監獄服刑的服刑人,由于改造表現良好而受到的獎勵,假釋人可以帶著剩余的刑期提前出獄。傳統的假釋執行方式一般是由公安機關負責監督執行,在國外有的也有專門的假釋執行機構負責假釋人的監督執行。但是這種“監督執行”的內容多半也只是一種“遠距離”監督、照管和約束,一般并沒有系統的矯正內容?,F在如果將社區矯正套裝到假釋期間,使得假釋考驗期(剩余刑期)繼續充實著教育改造的內容,這無疑是對假釋考驗期內容的重大變革,加大了假釋的作用力度,使教育改造有了可靠的接續,提高了國家刑事措施的整體效能。對于重刑犯、長刑犯來說,先到監獄里服刑,以嚴格的處遇予以震懾和較強烈的刺激借以表達刑罰處分的嚴厲和嚴肅,嗣后視其改造表現逐步緩和處遇水平,直至以假釋的形式重返社會,交付社區矯正。這樣的刑罰執行邏輯和格局,應當是比較有益的。
但是對于輕刑犯、短刑犯來說,一下子先到監獄內服刑,并且由于刑期的限制,以及在刑期的后段還要留出一定的假釋考驗期,就不能在監獄內執行太多的時間,可是這樣一來,監獄的作用未必能夠發揮,監獄的副作用倒有可能隨時出現。“監獄不過如此、刑罰也就這樣”的不良服刑體驗心理反而會導致抗刑心理、抗改造心理的增強。同時,由于輕刑犯日益增多,先行監禁也會導致監獄人口的急劇膨脹,擠占監獄處遇資源從而減低監獄對所有受刑人的處遇水平,同時也大大增加了國家實現剝奪自由刑的行刑成本和總體經濟開支。所以,“后置式”社區矯正對于短期自由刑來說,既不經濟,效果也有限。
“前置式”社區矯正則有所不同,它是把社區矯正放到監獄內監禁服刑的前面,是把社區矯正置于緩刑的框架之內,與有期徒刑若干年(須到監獄內服刑)套裝在一起,構成一個刑罰組。但是如前所述,從機理上,這時的有期徒刑若干年(即需要到監獄內服行的監禁刑)只是一種極大可能性,只要服刑人表現良好,就不會去監獄內服刑。因此這時的“有期徒刑若干年”只是一種“可能刑”。不過,在實際中,有沒有這種“可能刑”效果可是大不一樣的,同時這種“可能刑”的可能性有多大,效果也是大不一樣的。沒有這種極大可能性的存在,沒有它在前面震懾和激勵著,“前置式”的社區矯正也不過是一種獨立的、威懾性和激勵性都較小的處分措施,其效能也要大打折扣。
八
在現行刑法的關于有期徒刑緩刑的制度設計中,緩刑考驗期的執行是“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刑法》第七十八條)。這種執行的制度設計內容實際上是寬泛的、不確定和松散的。
本課題所主張的制度設計改革,是沿用與死緩制度相近的刑罰邏輯。一如本文前面所述,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制度,是在原判刑罰死刑的緩刑二年考驗期內,套裝了一個處遇嚴厲的剝奪自由刑,構成一個獨特的刑罰組。從這個刑罰邏輯出發,我們主張在原判的有期徒刑若干年的緩刑考驗期內,套裝一個程序規范的、內容嚴謹充實的、確定單獨負責機關(不一定再是公安機關)的社區矯正。這里的社區矯正,是一種完整的教育改造處分制度,不是寬泛和松散的簡單考察,而是由專門機構和專業人員負責實施,有著規范程序和教育改造內容的過程。由此,也構成了一個新型的、內容獨特的刑罰組。
在當今時代,各個現代國家的監獄其實是小異而大同。但是,對“社區”的理解卻是大相徑庭的,由于經濟、歷史文化、政治制度、社會發達程度等諸多方面的巨大差異,因此所謂的“社區”其實也有著極其巨大的差異。不過這樣也好,這就為“社區矯正”的設計提供了極大的想象和發展空間。事實也是如此,現實中,不僅對社區矯正的概念有著各種各樣的理解,譬如說,“社區矯正”究竟是“由社區來實施的矯正”還是“在社區進行的矯正”?其實就有著天壤之別。前者的執行主體是社區,而后者的執行主體是國家指定或單獨設立的社區矯正執行機關。鑒于我國現實的社區發展程度,顯然,采取后者,即有專門的社區矯正機關負責的、在社區進行的社區矯正樣式是比較合適的。特別是關于本課題所設計的“刑罰組”的執行,似乎就更要求采取這樣的方式來實現。
九
隨著社會的發展,短期自由刑的適用量及適用范圍都在不斷擴大,這在發達國家中已經得到驗證(當然這和一個國家總體的刑事政策有關,即和是采取所謂“擴張的犯罪圈”還是“緊縮的犯罪圈”有關)。也許,對于只要是完成與社會的徹底隔離就行了的單純監禁刑來說,短期刑的刑期長短倒是無所謂的,刑罰實現的內容十分簡單。可是在現今社會的刑罰制度中,大家都認可在刑罰的執行過程中要加進去教育改造或者矯正的內容。不過這樣一來,短期刑的刑期問題就凸顯出來,因為對于教育改造或矯正來說,顯然時間越充足就越容易收到效果。而對于受刑人來說,當然是刑期越短越好,一眨眼就過去,矯正不矯正、改造不改造也好混過去。因此,在短期刑大量適用的時代,短刑犯的教育改造或者矯正的問題,就是令用刑人和監獄管理者普遍感到頭疼的難題。
如果像本課題所說,我們將社區矯正、緩刑和短期自由刑有機地組合起來,構成一個新型的“刑罰組”,將一個特定的、嚴謹的社區矯正套裝到緩刑中,使緩刑和短期自由刑有更加緊密的聯系和嚴格程序控制下的轉換,就有可能有利于解決短期自由刑的矯正困惑。譬如說,對有些犯罪,我們可以根據罪刑相適應的原則,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在執行的階段,先以社區矯正的方式實現緩刑二年,如果受刑人表現良好,就不再執行原判的有期徒刑二年;如果受刑人表現惡劣拒不接受教育改造,經過嚴格程序,送到監獄執行原判的有期徒刑二年。這里與現行的緩刑制度相比,有兩點重大的不同:一是在緩刑期間要執行嚴謹的社區矯正,而不是單純的“緩期”;二是緩刑的撤銷“門檻”降低,適當增加了執行原判刑罰的幾率,當然要建立嚴格的評估和轉換程序,根據一般的心理和經驗,處在社區矯正狀態下的受刑人恐怕沒有多少人會愿意去監獄執行剝奪自由刑。這樣一來,這個刑罰組的內容就具備了較大的彈性和廣度,既可能只執行社區矯正二年,也可能連同原判刑罰一道執行四年的教育改造。甚至如果有更加復雜的制度的話,還可以在二至四年之間有更多的變數,從而大大增強短期自由刑的激勵能量和矯正的便利。
十
用緩刑的方式延緩有期徒刑的執行,又以社區矯正的方式完成緩刑的實現,并且將對受刑人的教育改造一以貫之,這不僅涉及刑罰制度的設計,也涉及新的刑罰理念和刑罰邏輯的建立,應當說是在新的社會歷史階段對刑罰制度的重要變革,值得認真對待和研究,并大膽地試驗。
即使是單純從經濟角度考察,“緩刑框架下的社區矯正”也有重要意義。由于在監獄內教育改造受刑人的行刑成本日漸攀高,并且居高不下,已經成為全世界的普遍現象。與此同時,社會的犯罪率絲毫不見減少,因此監獄內的關押監禁人口數量也是與日俱增。再加上人道主義和受刑人人權的要求,監獄在不增加資源的條件下是不能夠增收受刑人的,所以監獄的壓力和有關管理部門的壓力是可想而知。在這樣的背景下,減輕監獄的壓力,減少行刑成本乃至整個預防犯罪工作的經濟成本,方法之一,就是盡量減少監獄內關押的人口,從而減少國家在自由刑行刑方面的經濟負擔。根據有關的研究和計算,一個社區矯正人員每年所需的各項費用,只相當于監獄內受刑人的四分之一甚至還要低,而預防再犯罪的效果又經常是好于監獄監禁。如此這般質廉價優的事情,何樂而不為。這也是為什么社區矯正日益受到人們關注和期待的重要原因之一。
如果再從教育改造服刑人的角度來分析,緩刑框架下的社區矯正中的教育改造,相比較監獄監禁條件下的教育改造而言,也存在著較大的方便適宜之處。條件的寬松、教育資源的豐富、受教育人員的心理放松、方式方法的靈活多樣等等,都是監獄的教育改造所無法比擬的。在社區矯正人員保持正常的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的基礎上,有關機關在組織學習座談、參觀訪問、讀書閱覽、思想匯報、典型報告、懇談疏導、心理治療等等,一系列多種多樣的教育改造活動樣式,足以使社區矯正的內容豐富多彩。再配以有針對性的、個性化的、主題鮮明的、符合實際的教育改造工作,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緩刑框架下社區矯正中的教育改造一定會更加生動有效。
結語
必須指出,本文在這里論及的社區矯正、緩刑及有期徒刑之間的關系,只是在進行研究和設計,并非是對現行法律制度的詮釋。在現行法律規定中,在緩刑中并沒有必須實行社區矯正的規定,而且有關社區矯正也尚在試點,并沒有足夠規格的立法規范。但是這也是一種天賜良機,可以為我們的各種改革、試驗和相關的制度設計,提供有利的時間和空間條件。
本課題所討論和設計的“緩刑(社區矯正)+有期徒刑”刑罰組,只是一種制度設計方案。概括起來,我們的基本構想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將短期自由刑(一般不超過三年)、緩刑和社區矯正有機地組合起來,構成獨特的刑罰組合,形成一種新的剝奪自由刑及其實現樣式。在這個刑罰組中,短期自由刑往往或在大多數情況下,雖然只是一種“可能刑”,但是卻扮演著十分重要的威懾角色,從而加大這一刑罰組的整體懲罰力度,保證其能夠發揮國家處分的應有作用和意義。
(二)在這個組合中,以緩刑為基本區段,并以緩刑若干年為基本框架,在其中套裝程序嚴謹、教育改造內容充實的社區矯正,并以受刑人在社區矯正階段的表現為評估要件,通過立法和建立專門的評估機構與程序,決定少數不思悔改、表現惡劣的受刑人到監獄執行原判的短期自由刑,而大多數受刑人則可以在緩刑期滿后,不再執行原判自由刑。
(三)在這個組合中套裝的社區矯正,不同于傳統的相對比較松散的社區矯正,是由專門機構負責的只是在社區進行的、程序縝密的教育改造過程,受刑人在保持與正常人差不多的社會生活與家庭生活條件下,要接受經過精心設計的社區教育改造規劃的實施或監督實施。對受刑人在社區矯正期間的改造表現,要進行嚴格、客觀與公正的評估,并以此作為是否執行原判短期自由刑的主要依據。
篇9
一、什么是社區矯正
社區矯正是與監禁矯正相對的行刑方式,是指將符合社區矯正條件的罪犯于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愿者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并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社區矯正是積極利用各種社會資源、整和社會各方面力量,對罪行較輕、主觀惡性較小、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經過監管改造、卻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罪犯在社區矯正中進行有針對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是當今世界各國刑罰制度發展趨勢。
二、社區矯正組織與職責
按照《江蘇省社區矯正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試點工作實行三級組織網絡。即市、區(縣)、鄉鎮(街道)分別成立由黨委牽頭,公、檢、法、司、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組成的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社區矯正的領導和組織工作。形成“黨委統一領導,司法局組織實施,相關部門協作配合,司法所具體執行”的矯正工作體制。
按照規定,司法行政部門負責實施社區矯正工作,組織力量對矯正對象進行教育矯正,協調相關部門,形成相對完善的組織體系,逐步實現社區矯正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公安部門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能,與司法行政機關密切配合,做好矯正對象的監督管理。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職責,加強對社區矯正措施的研究,制定相應的措施,支持社區矯正工作。人民檢察院加強執行監督,對社區矯正工作中不符合法律的問題提出檢察建議。民政部門盡力保障矯正對象的基本生活,并把社區矯正工作納入社區建設和社區管理工作之中 ,指導居委會積極參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積極為矯正對象提供職業培訓機會,并幫助推薦就業。
三、社區矯正的執行
司法所要針對每一名矯正對象成立專門的矯正小組,指定責任人,并針對矯正對象的具體情況,制定矯正方案。司法所還要與有監護能力的矯正對象近親屬或工作單位、居委會簽定監督幫教協議,責令矯正對象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社區矯正組織規定的匯報、請銷假、遷居、參加相關活動等。對有勞動能力的社區矯正對象,要安排參加社區公益勞動,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包括認罪服法、政策教育、法律和道德規范等。根據矯正對象的需求,結合犯罪原因,心理類型,現實表現等制定心理矯正方案,進行心理咨詢引導,矯正其犯罪意識。
總之,社區矯正工作在__區試點以來,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確立了基本的指導思想,構建了較為完備的組織體系,建立了基礎工作隊伍,初步形成了執法工作機制,逐步完善了矯正管理制度。矯正對象總體狀況良好,社會效果日益顯現。
四、社區矯正工作中存在的幾個問題
(一)社區矯正工作沒有立法,是矯正對象不好管理的原因之一,尤其剝權類矯正對象不好管理。
社區矯正是從國外借鑒而來,目前中國還沒有立法。對于矯正對象而言,讓他們服從社區組織管理、按時報到、按時交思想匯報,有些矯正對象能夠接受,有些矯正對象不能接受。他們認為自己不違法犯罪就可以了,憑什么要到社區組織去報到、去接受管理。尤其剝權類矯正對象,按照法律規定,剝權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不得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不得組織或者參加集會、游行、示威、結社活動;不得接受采訪、發表演說;不得在境內外發表、出版、發行有損國家榮譽、利益或者其它有社會危害性的言論、書籍、音像制品等;不得擔任國家機關職務;不得擔任國有公司、
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對于這些主刑已經執行完畢的矯正對象,這些權利與他們關系不大,是否享有這些權利對他們而言無所謂。所以,如果他們不服從管理,社區矯正組織就沒有更好的管理辦法,也沒有相應的制裁措施。(二)社會保障體系沒有建立,也是造成矯正對象不好管理的重要原因。有些矯正對象被釋放后,家庭不接受他(有的甚至就沒有家),這些矯正對象由于沒有一技之長,加之自身有"污點",找工作很困難。此時,再叫他們到社區矯正組織去報到、去接受管理,使得他們有抵觸情緒。他們認為,既然組織要管,就都給管了,包括幫助找工作,找住處等,如果管不了這些實際問題,那社區矯正組織的管理意義不大。
(三)各個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有待加強。按照《關于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社區矯正工作需要公、檢、法、司、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的共同配合,但由于多種原因,有些部門未能充分履行職責。如,按照《通知》規定,公安機關在社區矯正中,:“要配合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加強對社區矯正服刑人員的監督考察,依法履行有關法律程序。對違反監督、考察規定的社區服刑人員,根據具體情況采取必要的措施;對重新犯罪的社區服刑人員,及時依法處理。”但在實踐中,由于矯正對象的執行主體是司法局,加之《通知》對公安機關的職責規定的不是很明確,所以,公安機關的管理力度就不象原來管理“五類人員”那樣力度大。再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按照規定應該承擔對矯正對象的技能培訓任務,但在實踐中,這項工作開展的非常有限。
(四)社區矯正組織的輔助力量應該加強。按照規定,要建立專業矯正力量與社會矯正力量相結合的矯正工作隊伍。這里的社會矯正力量主要是社會志愿者。包括專家、學者、知名人士、離退休人員、社區居委會成員、高等院校學生、矯正力量近親屬和所在單位人員等。但在實踐中,除了居委會成員和矯正對象近親屬外,其他矯正力量很難組織,不便操作。
(五)讓社區矯正對象參加公益勞動不好組織且效果不佳。按照規定,社區矯正對象要定期參加社會公益勞動。但在實踐中,參加什么樣的公益勞動,如何組織,是個難題,有的街道社區組織,組織矯正對象擦樓道、清理小廣告等,但由于社區矯正對象分散,組織起來很困難,而且,即便組織起來,效果也不是很好,有人不愿意參加這樣的公益勞動,認為自己可以找工作做,沒有必要參加這種在別人監督下的集體勞動,這樣有傷自尊心。
(六)社區矯正對象的手續等材料不齊全。按照規定,每一種社區矯正對象的相應手續材料是不同的。法院宣告緩刑的人要有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矯正對象接受矯正的保證書等,而從監獄回來的剝權類矯正對象,則要有判決書、釋放證明等材料。但在實踐中,有些對象的材料不齊全,有的只有一張釋放證明。尤其沒有實行矯正試點的省市,相應的材料更加欠缺。這就給矯正組織為每一名矯正對象制定矯正計劃、矯正方案造成困難,影響了矯正質量。
七、幾點建議
(一)在試點的基礎上,抓緊總結經驗,盡快制定社區矯正法,使社區矯正工作有法可依。在目前沒有立法的情況下,鑒于社區服刑人員的犯罪原因、刑種、矯正期限、個人經歷、需求不同,管理和教育的側重和方式也應有所不同,建議對矯正對象實行分類管理、分階段教育。
(二)建立社會保障體。實行社區矯正的目的是使矯正對象盡快融入社會,使其不再重新犯罪,成為社會的新生力量。但使他們融入社會的前提是社會、家庭要接納他們,保證他們基本的生活。這就要求社會要建立較為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對于一些生活確實沒保障的人,政府應該為他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金,解除后顧之憂,避免他們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三)社區矯正工作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各個部門之間應發揮各自職能,互相配合,共同把社區矯正工作做好。
(四)繼續加大對社區矯正工作的宣傳力度,培養壯大兼職矯正力量
社區矯正工作是在社區實行的一種矯正罪犯的刑罰執行方式,所以應最大限度的發揮社區的作用,整和社區資源。為使兼職矯正力量既便于組織和管理,又能更好地發揮作用,建議應該重點招聘公、檢、法、司以及心理咨詢等部門的退休人員,因為他們既有工作經驗,又有時間和精力,他們能夠勝任此項工作。
(五)變換公益勞動的方式
參加公益勞動的目的是幫助這些矯正對象改造成為新人。但是,幫助他們成為新人的方式有很多,不一定對每個矯正對象都采取參加公益勞動的形式。對于一些愿意參加的人,可以采取這種方式,對于不愿意參加的人,可以采取參觀、聽報告受教育等形式。對于找到工作的矯正對象而言,自食其力就是他們成為新人的一種很好的改造方式,這種方式比簡單的一刀切式的參加公益勞動的效果要好的多。
篇10
這次全市社區矯正工作專題會議,是經市委、政府同意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充分體現了市委、政府對我市社矯工作的高度重視。剛才,市委副書記*同志作了重要講話,為我市當前和今后做好社區矯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局的領導就如何做好社區矯正工作分別作了很好的發言。為了貫徹落實好這次會議精神,推進我市社區矯正工作,我就司法行政部門要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認識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的重要意義
社區矯正是司法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探索行刑方式多樣化、改革和完善我國刑罰制度的重大嘗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實踐之一,是推進我市法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一項重要舉措,更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項新任務。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一是社區矯正有利于進一步完善社會服刑人員監督管理機制,確保社會長治久安;二是社區矯正有利于提高監外執行罪犯教育改造質量,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三是社區矯正有利于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實現刑罰執行工作的科學發展;四是社區矯正有利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社會穩定。
二、明確社區矯正的對象、任務、目的和職責
社區矯正是與監禁矯正相對的行刑方式,是指將符合社區矯正條件的罪犯置于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愿者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并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
(一)社區矯正的對象。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社區矯正主要適用于下列五種罪犯:
一是被判處管制的;二是被宣告緩刑的;三是被暫予監外執行的。即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懷孕或者正在哺乳期間的婦女、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四是被裁定假釋的;五是被剝奪政治權利,并在社會上服刑的。在符合上述條件的情況下,對于罪行輕微、主觀惡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殘犯、女犯以及罪行較輕的初犯、過失犯等,應當作為重點對象,適用上述非監禁措施,實施社區矯正。
(二)社區矯正的任務。按照兩院、兩部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規定。社區矯正的任務:按照我國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和監督,確保刑罰的順利實施;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會公德教育,矯正其不良心理和行為,使他們悔過自新,棄惡從善,成為守法公民;幫助社區服刑人員解決再就業、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以利于他們順利適應社會生活。
(三)社區矯正的目的是:社區矯正的直接目的是對矯正對象進行再社會化的教育,使罪犯適應并順利回歸社會;間接目的是增強社區公民的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根本目的是預防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實現國家長治久安。
(四)司法行政部門在實施社區矯正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司法行政機關組織相關部門和社區基層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工作,會同*機關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監督管理和考察、組織協調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矯正和幫助工作。
鄉(鎮、街道)司法所具體承擔社區矯正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非監禁刑罰執行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2、依照有關規定,對社區服刑人員實施管理,會同*機關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監督、考察;3、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實施獎懲;4、組織相關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和社區矯正工作志愿者,對社區服刑人員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幫助社區服刑人員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5、組織有勞動能力的社區服刑人員參加公益勞動;6、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交辦的其它有關工作。
三、加強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區矯正工作
為確保我市社區矯正工作落到實處,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齊抓共管。一是加強與法院、檢察院、*、監所等部門的協調配合,認真做好銜接移交工作。對已在社區服刑的人員要與*派出所做好人員檔案的移交銜接工作,主要是20*年底前的社區服刑人員,據統計有1339人。2009年1月以來的矯正對象人員檔案已基本轉到市司法局?,F已有56人。今年,社區矯正對象檔案材料司法所還沒有拿下去的,要盡快到司法局搞好接交手續。司法所電腦要盡快聯網,申請郵箱,向司法局上報郵箱號。今后,在刑事裁判生效后,法院移送到市社區矯正辦公室的社區服刑人員的判決書、裁定書、執行通知書等,將及時轉給司法所,司法所要進行登記,嚴格按照一人一檔建立檔案。在社區矯正的過程中,要密切配合*機關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管理。同時,要認真接受檢察院的法律監督,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改正,保證社區矯正的合法性。二是加強與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工商等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爭取各方支持,為社區矯正工作提供經費保障,為社區服刑人員解決生產、生活、就業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同時,還要加強與工會、婦聯、共青團等組織協調配合,為社區服刑人員提供學習、生活、工作等服務。
四、摸清情況,切實做到數據準、底數清、情況明
社區矯正工作對于司法所來說是一項全新的工作,這就要求從基礎工作做起。為了搞好社區矯正工作,就要認真摸清社區矯正人員的基本情況。一是要把社區服刑人員的底數搞清楚,防止出現脫管、漏管現象發生。各司法所在這次會議后,要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一次集中排查,主要把矯正對象的人數搞清楚。二是要把社區服刑人員的基本情況摸清楚,做到對癥下藥,因人施教。各司法所在開展對矯正對象集中排查的同時,要認真了解社區服刑人員的服刑類別、犯罪情況、矯正期限、現實表現、戶口所在地、職業、家庭等情況。在底數清、情況明的基礎上,對社區矯正對象實行分類管理和教育,做到“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區別對待,因人施教。
五、切實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服務
為了搞好社區矯正工作,要切實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服務,使他們悔過自新、棄惡從善,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成為一個合格的社會公民。
(一)要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的監督管理。對矯正對象的監督管理,從刑罰的懲罰性來看,懲罰性體現于對權利或人身自由的不同程度的限制,這些限制的實現就需要監督管理。我們知道,社區矯正是一種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當然,對矯正對象實行監督管理是必要的。從矯正對象的人身危險性來看,這些人都是某種程度上的犯罪分子,為預防這些人的犯罪,給社會帶來更大的危險,對他們進行監督管理也是必要的。對社區矯正對象管理要堅持依法、嚴格、科學、文明管理的原則,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一是對社區矯正對象的人事檔案、犯罪檔案、矯正檔案等各類信息資料的管理;二是對矯正對象限制人身自由的管理。比如被判處管制的、宣告緩刑或假釋的人員離開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告司法所,并經縣級*機關批準等;三是對社區矯正對象行使公民權利限制的管理。如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員未經批準,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被剝奪政治權利的還不得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四是對社區矯正對象實行定期報告的管理。矯正機關要督促矯正對象定期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以便及時了解掌握他們的改造情況。
(二)要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社區矯正是一個教育的過程,經過對矯正對象的教育,使其成為一個合格的社會公民。在對社區服刑人員的教育上,要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具有針對性,才會有成效。在教育的內容上,主要是思想政治教育、社會公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律法規教育,通過教育使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培養他們積極的、健康的心理狀態,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早日回歸社會。在教育的方法上,一是采取多角度的教育方法,提高矯正質量。開展警示教育。司法所以開展警示教育形式指出矯正對象的犯罪行為給社會造成的危害,告誡他們避免重犯。如組織他們參加旁聽法庭審判,使他們直觀的認識到犯罪行為對他人造成的傷害;組織他們學習法律知識,幫助他們樹立遵紀守法的理念;開展引導教育,司法所要通過組織矯正對象參加有意義的活動,讓他們感受到自己是社會的一分子,培養他們的社會責任感,潛移默化的引導他們樹立起積極向上的心態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如組織開展公益勞動、寓教于樂的文體活動等,促使他們更好地融入到社會之中。開展感召教育。司法所通過對矯正對象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從更高層次感召他們,用先進的事跡來激勵他們,使他們重新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從根本上減少和預防違法犯罪。開展主題教育。司法所要結合形勢,積極開展內容豐富的主題教育活動,如開展“八榮八恥、從我做起”為主題的社會主義榮辱觀學習活動,以“社會給予我溫暖,我為社會獻愛心”為主題的向災區、貧困地區捐款捐物的活動,通過參加學習和捐助活動,激發他們進一步樹立社會責任感。二是借助多層次的施教主體開展工作。對矯正對象的教育要借助家庭、社區工作人員(村社干部)、調解員、社區矯正志愿者隊伍的力量,才能把對矯正對象的教育搞好。三是要采取因人施教、有針對性開展教育。如侵犯他人或國家財產類犯罪分子,大都是好逸惡勞之徒,就要對他們進行熱愛勞動、靠勞動致富方面的思想教育。在教育的形式上,一是采取個別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結合。個別教育就是通過走訪、個別談話等形式和途徑,對矯正對象進行經常性的教育;集中教育主要是對矯正對象進行規章制度、管理辦法、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教育;要把個別教育和集中教育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確保教育效果。二是正面引導與反面教育相結合。在社區矯正工作中,對服刑人員的先進事跡及時表揚和鼓勵,弘揚正氣;對不服從管教、有違紀違規的人員,及時予以批評教育,促進其轉化。
(三)要配合有關部門搞好社區矯正對象的服務。司法行政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幫助社區矯正對象克服在生產、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鼓勵、指導其合法就業和自謀職業,以利于他們盡快融入社會,適應社會生活。
六、建立健全制度,使社區矯正工作實現管教規范化
為了搞好社區矯正工作,我們要嚴格執行中央、省、市制定的對矯正對象的管理考核規定。同時,還要建立健全工作目標責任制、教育制度、思想匯報制度、請銷假制度、公益勞動制度、管理考核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并認真抓好落實,確保社區矯正工作規范化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