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維修申請報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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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房屋維修申請報告,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我校是一所公立全日制的事業單位,現有在校學生381人,教師49人。1962年建起的一棟1456余平方米的教學樓,共有12間教室。由于各種客觀原因,校舍的部分結構老化嚴重,特別是鐵欄桿已嚴重銹壞,多處只能用鐵絲勉強加固,這對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學生宿舍樓東面的鐵護欄也已多處銹蝕并倒塌,這與優美的校園環境極不協調。學生就餐的禮堂和食堂之間有七,八米寬的天井,一遇下雨學生排隊就餐就成了問題,希望搭蓋一個不銹鋼屋頂。目前學校資金短缺無力更新和維修。現特向中心校領導申請援助。
學校校舍維修預算:
一、項目名稱:
教學樓鐵欄桿加固、學生宿舍東面修鐵欄、不銹鋼屋頂(學生餐廳與操作間連接)
二.項目分列如下:
(一)加固教學樓鐵欄桿:
1、鋼管:200米×10元/米=20XX。00元;
2、工錢及焊條:400元;
本項合計:2400元
(二)學生宿舍東面修鐵欄:(抹水泥人工+料)
本項合計:4500元;
(三)不銹鋼屋頂(人工+料)
總面積203平方米。
本項合計:16000元
總計:22900元
篇2
醫院固定資產在管理和使用上的一個最大特點就是多方參與,財務科負責總額控制,設備科管理醫療設備,總務科管理房屋及家具,設備日常使用以專業科室為主。設備科和總務科各設有明細賬,由于設備管理部門、專業科室和財務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由于資產管理部門與使用部門相互脫節、溝通不夠、缺乏制約,造成固定資產的真實使用狀況不明,總賬、明細賬不符,賬實不符,出現問題時各部門互相推諉責任,職責權限無法劃分,這樣導致固定資產信息失真,管理決策的依據也就缺乏有效、可靠的基礎。固定資產使用過程中也存在問題,一些醫院沒有訂立必要的保管維護規章制度,科室領用設備后缺乏必要的維護保養體系,特別是在使用公用醫療設備上,各科室都是只管使用不管維護,出現問題直接推到設備管理科,使機器損耗率過大,維護成本增高,無形中大大提高了固定資產的維護支出成本。
多數醫院沒有統一的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固定資產的報廢也是分散管理。財務科負責總賬核算,專用固定資產由設備科管理,其余的由總務科管理,原則是哪個職能科室購置的就由哪個職能科室負責管理,由于各職能部門之間,職能部門與使用科室之間內部溝通、銜接效率低,造成報廢的固定資產反映不真實、已報廢的殘值不入賬和資產的盤盈盤虧處理不恰當等問題,長此下去,極易造成醫院固定資產的流失,從而影響醫院決策的質量和政府對醫院的監管。
固定資產采購必須實行申購制度。需求部門提出申請、編寫申請報告及可行性論證報告,醫院管理層應在設備購置的可行性、有效性等方面進行充分調研。采購部門要召開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設備維護部門、財務部門等相關科室組成的討論組進行專項討論論證,并提出本部門的建議,進行購置前的事前控制,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并報醫院管理層共同研究處理。固定資產采購必須采用招投標方式,通過招標、詢問、比較、議價確定供貨商。嚴把設備購入的質量關。采購部門是資產管理的重要部門,除根據規定實行公開招標外,采購部門要和使用部門、管理部門一起從實際出發,及時了解市場行情及國內外先進技術,購入設備時嚴把質量關和價格關,保證設備的先進性和安全性。
醫院應該完善現有的固定資產管理體系,改變多頭管理的局面。醫院可以建立一個統一的固定資產管理中心,由院長、分管后勤設備的副院長、采購、設備和財務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全院的固定資產管理,召開采購設備的論證大會,組織設備清查盤點的領導工作、討論審查設備報廢等工作。固定管理中心下設一個固定資產管理科,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培訓固定資產管理人員以及全院房屋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的日常管理和設備安裝驗收及固定資產明細賬的入庫、變更登記。這個科室是固定資產管理的關鍵環節,是管理中心和固定資產使用科室聯系中承上啟下的環節,要經常和固定資產使用科室負責人溝通,及時了解各科室的需求,并形成匯總意見上報管理中心。在固定資產管理方面,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卡片,并分科室、分部門設立數量金額式明細賬,詳細記錄固定資產的入庫、領用、維修、報廢等情況,定期與財務部門金額對賬,并到領用科室與實物核對檢查固定資產的現狀,達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固定資產領用使用部門是固定資產管理的基礎部門,應設專人登記固定資產卡片,資產的領用、維修、流轉等事項由專人簽字負責,訂立專項制度定期盤點固定資產并和固定資產管理科定期對賬,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實施是醫院固定資產效益提高的關鍵,固定資產管理科要從本醫院實際出發,建立從固定資產的入庫到使用再到報廢一整套的管理制度,并積極實施。固定資產入庫的驗收包括設備、物資的質量和價格。要準確地登記資產購置的總成本,從而保證固定資產統計的準確性,這是保證賬實相符的關鍵。設備一旦購入就要及時驗收入庫,核對好設備的各項技術指標和參數,調試安裝完畢后就要辦理各種相關的手續,及時入賬和建立固定資產實物卡。在調試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和生產廠家反映,做好固定資產購置中的事中管理控制工作。在固定資產使用中建立“三賬一卡”制度,所謂“三賬一卡”,即總賬、一級明細分類賬、二級明細分類賬、固定資產管理卡片。由醫院財務部門負責建立并登記固定資產總賬和一級明細分類賬;由固定資產管理科建立二級明細分類賬,并按資產使用科室進行歸類管理;各使用科室建立固定資產登記卡,卡片一式兩份,一份存放在財務科或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另一份給使用部門存查。固定資產管理科應對固定資產使用、保值增值情況進行檢查,將其使用效率和完好程度作為使用部門負責人業績的一個重要指標,為保證固定資產的合理配置和科學使用,創造應有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推行醫院全成本核算,提高固定資產管理效益。醫院積極推行院科兩級全成本核算,將固定資產折舊納入科室成本范圍,實行固定資產有償占用,通過成本核算促進科室重視對固定資產的管理和利用,樹立起投資要有回報,占用資產要交費的成本意識,用經濟杠桿調節醫院資金的投向,優化衛生資源的配置,提高固定資產管理效益。醫院處置資產包括調撥、轉讓、報廢、報損等,資產處置要嚴格按照“先報批后處置”的程序辦理,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對需處置的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損耗程度、處置原因等方面作書面說明報固定資產管理中心,由中心領導匯同使用部門、固定資產管理科、財務部門對資產評估做出處置意見并簽署書面意見后,向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報告,并按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置國有資產,否則應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篇3
籌建物業管理公司主要要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一、物業管理公司的資質要求:
為了加強和促進物業管理工作的健康發展,保證物業管理公司組建質量,根據《公司法》的要求,全國各地城市地方人民政府頒布了物業管理公司經營資質審查的規定。如上海的《上海市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等級管理暫行辦法》中將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等級劃分為三級
1.一級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必備條件:
(1)管理物業規模一般在50萬平米以上,或者管理涉及物業在20萬平米以上;
(2)管理物業類型三種以上或管理涉外物業兩種以上,物業類型是指多層、高層住宅、公寓、別墅、商住樓、辦公樓、商場、廠房等以及其他特種房屋(下同);
(3)管理物業必須有兩個以上為優秀小區或者大廈,且管理達標面在50%以上;
(4)企業經理或者常務副經理必須從事物業管理工作3年以上;
(5)具有經濟類、工程類中級職稱管理人員10人以上;
(6)企業經營年限必須在3年以上;
(7)企業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
2.三級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必備條件:
(1)管理物業規模一般在3萬一20萬平米,或者管理涉外物業1萬~5萬平米;
(2)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管理人員3人以上;
(3)企業注冊資本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
3.處于以上兩種類型之間的為二級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
對于物業管理公司在管理物業規模3萬平米以下或涉外物業規模l萬平米以下的暫不定級。
物業管理公司申報經營資質審批時所要提供的資料
1、內資企業(全民、集體、股份制、股份合作制)
(1)物業管理公司資質申請報告;
(2)設立物業管理公司的可行性報告和上級主管單位的批準文件;
(3)管理章程;
(4)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命或聘任書;
(5)驗資證明;
(6)經營場所證明;
(7)擁有或委托管理物業證明(委托管理協議書);
(8)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管理人員的資格證書或證明文件;
(9)其他有關資料。
2.外商投資企業(含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
除需要提供內資企業申報審批所需的有關資料外,還需要提供合資或合作項目議定書、合同等文件的副本及中方投資審批機關的標準文件。3.私營企業
(1)業主身份證明(復印證);
(2)業主的工作簡歷;
(3)申請資質審批的報告;
(4)管理章程;
(5)驗資證明;
(6)經營場所證明;
(7)擁有或委托管理物業的證
明;
(8)雇員的名冊;
(9)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書;
(10)其他有關資料。
二、物業管理公司資質審批程序
國家房產行政管理體系——各地區房產管理局收到物業管理公司經營資質報告及申報資料齊全后,在一定時間內(通常規定為兩個星期內)審核完畢,符合經營資質條件的,核發批準文件,其他必須按有關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辦理注冊登記,在手續辦完后才能對外營業。
三、物業管理公司設立和工商登記
(一)組織機構設立物業管理公司組織機構設置依照《公司法》可以成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合作公司”兩種。
(二)工商登記根據《公司法》有關規定,物業管理公司登記的主管機關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由于物業管理是一個新興行業,在注冊登記中會遇到一些問題,為了今后更好的開展工作,有必要搞清楚。
1.物業管理公司的經營宗旨物業管理公司的經營宗旨應含有以下幾個方面:
(1)物業管理是房地產開發的延續和完善,是一個復雜、完整的系統工程。因此物業管理公司應積極參與社會分工,實現房地產開發、經營良性循環,促進我國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
(2)對所管理的房產及各類附屬設施進行科學的管理與養護,使其物業保值、增值,延長其使用壽命,最大限度地實現社會財富的節約。(3)物業管理的對象是物業,服務對象是人。所以應以業主(使用人)為對象,開展各類經營業務,寓經營與管理十服務之中,提供全方位的方便服務。
(4)發揮物業的最大使用功能,為業主(使用人)創造整潔、文明、安全、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最終實現社會、經濟、環境三個效益的統一。
(5)履行社會管理義務,積極開展兩個文明建設,致力于全社會的文明和進步。
2.經營范圍根據物業管理的行業特點和經營宗旨要求,物業管理公司的經營范圍有:
篇4
關鍵詞:醫院;固定資產;管理現狀;管理建議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34-0114-02
醫院固定資產是醫院持有的一些單位價值較高,使用期較長的有形資產,包括儀器設備、建筑房屋等。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醫院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和各醫院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醫院在大型醫療設備、專業儀器上的投入不斷增加,這些設備和儀器是醫院開展醫療、教學、科研所必不可少的基本物質要素,也是醫院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資源之一。因此,要科學有效地搞好固定資產管理,確保其安全和完整,充分發揮其效能,實現其保值增值,以提高醫院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增強醫院的競爭力。
當前醫院固定資產管理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本文對這些問題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管理建議。
一、醫院固定資產管理現狀
1.固定資產購置問題。隨著降低醫院藥品加成率的政策出臺,醫院在藥品上的盈利逐漸減少。為彌補收入的不足,醫院就通過儀器檢查收入來彌補支出的缺口,因此各醫院競相購買新設備、進口設備。出于醫療和科研的目的購置設備本無可厚非,但有些單位對重大項目的投資和大型設備的購進缺乏可行性論證及效益分析,只憑著主觀要求盲目決策,各部門科室也各自為政,只顧局部利益,從自己使用方便出發,要求增加投資用以購置儀器設備,造成了固定資產重復購置。從全院角度來看,同類固定資產的使用率低,資產沒有充分發揮作用,設備投資回收率低,甚至購買來以后閑置不用,造成資金和資源的極大浪費,給醫院帶來了投資風險。
2.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問題。醫院固定資產在管理和使用上的一個最大特點就是多方參與,財務科負責總額控制,設備科管理醫療設備,總務科管理房屋及家具,設備日常使用以專業科室為主。設備科和總務科各設有明細賬,由于設備管理部門、專業科室和財務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由于資產管理部門與使用部門相互脫節、溝通不夠、缺乏制約,造成固定資產的真實使用狀況不明,總賬、明細賬不符,賬實不符,出現問題時各部門互相推諉責任,職責權限無法劃分,這樣導致固定資產信息失真,管理決策的依據也就缺乏有效、可靠的基礎。固定資產使用過程中也存在問題,一些醫院沒有訂立必要的保管維護規章制度,科室領用設備后缺乏必要的維護保養體系,特別是在使用公用醫療設備上,各科室都是只管使用不管維護,出現問題直接推到設備管理科,使機器損耗率過大,維護成本增高,無形中大大提高了固定資產的維護支出成本。
3.固定資產報廢問題。多數醫院沒有統一的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固定資產的報廢也是分散管理。財務科負責總賬核算,專用固定資產由設備科管理,其余的由總務科管理,原則是哪個職能科室購置的就由哪個職能科室負責管理,由于各職能部門之間,職能部門與使用科室之間內部溝通、銜接效率低,造成報廢的固定資產反映不真實、已報廢的殘值不入賬和資產的盤盈盤虧處理不恰當等問題,長此下去,極易造成醫院固定資產的流失,從而影響醫院決策的質量和政府對醫院的監管。
二、醫院固定資產管理建議
1.加強固定資產購置的論證工作,嚴把設備購入質量關。固定資產采購必須實行申購制度。需求部門提出申請、編寫申請報告及可行性論證報告,醫院管理層應在設備購置的可行性、有效性等方面進行充分調研。采購部門要召開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設備維護部門、財務部門等相關科室組成的討論組進行專項討論論證,并提出本部門的建議,進行購置前的事前控制,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并報醫院管理層共同研究處理。固定資產采購必須采用招投標方式,通過招標、詢問、比較、議價確定供貨商。嚴把設備購入的質量關。采購部門是資產管理的重要部門,除根據規定實行公開招標外,采購部門要和使用部門、管理部門一起從實際出發,及時了解市場行情及國內外先進技術,購入設備時嚴把質量關和價格關,保證設備的先進性和安全性。
2.明確各部門的管理職責,加強各部門之間的溝通。醫院應該完善現有的固定資產管理體系,改變多頭管理的局面。醫院可以建立一個統一的固定資產管理中心,由院長、分管后勤設備的副院長、采購、設備和財務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全院的固定資產管理,召開采購設備的論證大會,組織設備清查盤點的領導工作、討論審查設備報廢等工作。固定管理中心下設一個固定資產管理科,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培訓固定資產管理人員以及全院房屋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的日常管理和設備安裝驗收及固定資產明細賬的入庫、變更登記。這個科室是固定資產管理的關鍵環節,是管理中心和固定資產使用科室聯系中承上啟下的環節,要經常和固定資產使用科室負責人溝通,及時了解各科室的需求,并形成匯總意見上報管理中心。在固定資產管理方面,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卡片,并分科室、分部門設立數量金額式明細賬,詳細記錄固定資產的入庫、領用、維修、報廢等情況,定期與財務部門金額對賬,并到領用科室與實物核對檢查固定資產的現狀,達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固定資產領用使用部門是固定資產管理的基礎部門,應設專人登記固定資產卡片,資產的領用、維修、流轉等事項由專人簽字負責,訂立專項制度定期盤點固定資產并和固定資產管理科定期對賬,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3.完善和實施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提高固定資產效益。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實施是醫院固定資產效益提高的關鍵,固定資產管理科要從本醫院實際出發,建立從固定資產的入庫到使用再到報廢一整套的管理制度,并積極實施。固定資產入庫的驗收包括設備、物資的質量和價格。要準確地登記資產購置的總成本,從而保證固定資產統計的準確性,這是保證賬實相符的關鍵。設備一旦購入就要及時驗收入庫,核對好設備的各項技術指標和參數,調試安裝完畢后就要辦理各種相關的手續,及時入賬和建立固定資產實物卡。在調試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和生產廠家反映,做好固定資產購置中的事中管理控制工作。在固定資產使用中建立“三賬一卡”制度,所謂“三賬一卡”,即總賬、一級明細分類賬、二級明細分類賬、固定資產管理卡片。由醫院財務部門負責建立并登記固定資產總賬和一級明細分類賬;由固定資產管理科建立二級明細分類賬,并按資產使用科室進行歸類管理;各使用科室建立固定資產登記卡,卡片一式兩份,一份存放在財務科或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另一份給使用部門存查。固定資產管理科應對固定資產使用、保值增值情況進行檢查,將其使用效率和完好程度作為使用部門負責人業績的一個重要指標,為保證固定資產的合理配置和科學使用,創造應有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推行醫院全成本核算,提高固定資產管理效益。醫院積極推行院科兩級全成本核算,將固定資產折舊納入科室成本范圍,實行固定資產有償占用,通過成本核算促進科室重視對固定資產的管理和利用,樹立起投資要有回報,占用資產要交費的成本意識,用經濟杠桿調節醫院資金的投向,優化衛生資源的配置,提高固定資產管理效益。醫院處置資產包括調撥、轉讓、報廢、報損等,資產處置要嚴格按照“先報批后處置”的程序辦理,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對需處置的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損耗程度、處置原因等方面作書面說明報固定資產管理中心,由中心領導匯同使用部門、固定資產管理科、財務部門對資產評估做出處置意見并簽署書面意見后,向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報告,并按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置國有資產,否則應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4.加強醫院固定資產管理隊伍的建設。制度再好也要有人來執行,能否建立一支高效的固定資產管理隊伍是制度能否得到執行、能否執行得好的關鍵。固定資產管理中心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召開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及時了解固定資產管理的前沿知識;設備科要加強和廠家的聯系,培訓設備使用和維修人員,縮短設備維護時間,提高設備完好率,為醫院增加經濟效益;固定資產使用科室要設立經濟核算員崗位,負責資產卡片、執行物資管理核算制度。
5.充分利用計算機信息化管理固定資產。信息技術的發展為醫院提高固定資產的管理水平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條件。醫院在固定資產管理中,可以引入固定資產信息化管理系統,高效清晰地管理全院固定資產。通過建立計算機網絡管理系統,把固定資產管理各相關部門的終端鏈接起來,各終端安裝客戶端管理程序,實現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并在固定資產管理中心設立專用管理計算機,使醫院的管理者對全院的固定資產的分布、使用情況一目了然,從而為醫院的管理、發展規劃、決策提供有效的依據。還可以在固定資產的“三賬一卡”設備上貼上條碼,便于隨時隨地查詢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
總之,加強醫院固定資產管理,提高資產利用率是保持醫院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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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第一條為了規范*市國家稅務局財務管理,明確市局財務事項的審批范圍、權限和程序,合理安排經費預算,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增強財務管理的透明度,推進“陽光財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省國稅局有關規章制度,結合我市國稅系統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規程。
第二條財務事項是指項目立項、預算分配、固定資產處置、銀行賬戶審簽、內部審計及其他財務事項等。
第二章審批范圍與權限
第三條財務事項審批范圍:
一、項目立項
(一)基建項目立項。全市各級國稅局按有關規定由總局、省局審批的基建項目立項,包括新建、改建、擴建、購建、修繕、裝修項目,與其他部門合建的基建項目的立項。
(二)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以下簡稱信息化項目)。包括由總局、省局批準的信息化項目的立項。
(三)其他事項立項。包括市局的會議、出書、宣傳、出國、培訓和政府采購等項目。
二、預算分配
(一)我市國稅局系統年度預算方案。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中分為基建、辦案、雙代、兩費、金稅運行費等項目的預算。
(二)市局機關年度預算方案。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基本支出預算中包括會議、出書、宣傳、出國、培訓、購置、租賃、修繕、政府采購項目等分項預算,項目支出預算中分為基建、辦案、兩費、金稅運行費等分項預算。
(三)預算管理,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年度預算確定之前所撥付的經費(包括年度預算確定之前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申請臨時撥付的經費)均納入正常的預算管理范疇,沒有突發事件和特殊情況預算經費不作調整。
(四)調整預算。包括突發事件的應急經費和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預算。
三、固定資產處置
(一)區級國家稅務局原值在3000萬元(不含,下同)以下房屋建筑物的處置。
(二)全市各級國稅局除房屋建筑物外單價原值在50萬元(不含,下同)以下的固定資產處置。
(三)市局備案基層分局除房屋建筑物外單價原值在2萬元(含,下同)以下和一次性處置原值總額在5萬元以下固定資產的處置。
四、銀行賬戶報送、備案
全市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開立、變更和撤銷銀行賬戶的報送、備案。
五、內部審計
(一)內部財務審計年度計劃、審計方案、審計意見或者審計決定。
(二)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含離任審計,下同)建議、審計方案、審計意見或者審計決定。
六、其他財務事項
(一)全市國稅局系統年度財務決算和基建決算。
(二)市局借給各基層預算單位因預算執行中臨時資金周轉困難且一年內可在預算撥款中扣還的臨時借款,以及因特殊情況發生的臨時借款以外的其他借款。
(三)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方式、部門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委托采購機構資格和供應商資格、社會中介機構取得政府采購資格等。
(四)基建項目開工報送。
(五)其他財務事項。
第四條財務事項審批權限:
一、黨組會議或局長辦公會議的審批權限:
(一)審議基建項目的上報和市局信息化項目立項。
(二)審議全市國稅局系統年度預算分配方案及50萬元以上的預算調整。
(三)審議系統符合政府采購政策的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
(四)審議市局局長提交的其他財務事項。
二、市局局長的審批權限:
(一)審簽黨組會議或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的各項財務事項文件。
(二)審簽報省局的全市各級國稅局原值在3000萬元以上房屋建筑物的處置和除房屋建筑物以外單價原值在50萬元以上固定資產的處置。
(三)審簽報省局的全市國稅局系統屬于總局、省局政府采購目錄內采購項目的采購計劃。
(四)審簽報總局、省局審批立項、開工的基建項目。
(五)審簽報省局的全市國稅局系統基本建設投資預算、年度預算、年度財務決算和基建決算。
(六)審簽報省局的內部財務審計工作總結。
(七)審批投資總額10萬元(不含,下同)以下5萬元以上的裝修、維修基建項目立項申請。
(八)審批區級國稅局原值在3000萬元以下房屋建筑物的處置。
(九)審批市局機關及基層預算單位單價原值在2萬元以上和一次性處置原值總額在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固定資產的處置。
(十)審批超過2萬元的機關日常辦公費、固定資產購置費、差旅費、汽車維修費;對50萬元以下的預算調整或經費劃撥以及臨時借款和其他借款進行審批。
(十一)審批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建議、審計意見或者審計決定。
(十二)審批其他需要由市局局長審批的財務事項。
三、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的審批權限:
(一)審核擬提交市局黨組會議或局長辦公會議審議和擬提交市局局長審批(審簽)的財務事項。
(二)審簽上報省局的全市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的開立、變更和撤銷申請。
(三)審批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的預算開支,審批市局機關內部經費支出劃撥,并對區(分)局10萬元或以下的經費劃撥進行審批。
(四)審批年度內部財務審計計劃、審計方案、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
(五)審批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方式、委托采購機構資格和供應商資格、社會中介機構取得政府采購資格等。
(六)審批由市局審批立項的基建項目開工;按合同規定結合基本建設管理辦法審批基建經費開支;審批投資總額5萬元以下的裝修、維修基建支出。
(七)審批市局機關單價原值在在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和一次性處置原值總額在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固定資產的處置,基層預算單位單價原值在2萬元以上和一次性處置原值總額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固定資產的處置。
(八)審批機關日常辦公費、固定資產購置費、差旅費、醫療費、汽車及計算機技術設備維修費的開支單次(項)開支金額在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臨時借款限額在2萬元以下。
(九)審批其他需要由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審批的財務事項。
四、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處以上主管領導的審批權限:
(一)審查分管單位提出的信息化項目和其他事項立項。
(二)審批分管單位2萬元以下的臨時借款。
(三)審批分管單位的差旅費開支單次(項)支出金額不超過5000元。
(四)學歷教育及其他教育報銷,由主管教育的局領導審批。
五、接待費用的審批權限:
(一)定點酒家簽單的轉賬事項由主管財務的局領導審批。
(二)除定點酒家簽單限額按上述經費審批權限辦理外,因工作需要確需在其他地點接待的,2000元以內的由服務中心主任或計劃財務管理科科長審批,500元以內的由服務中心副主任或計劃財務管理科財務副科長審批,辦公室所需的接待費用1000元以內的由辦公室主任審批,5000元以內的由副處以上的局領導審批,超過5000元的由正局長審批。
六、計劃財務管理科的審批權限:
(一)審核全市各級國稅局基建項目立項、開工。
(二)審核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年度預算、調整預算、固定資產處置、財務決算、基建決算、臨時借款和其他借款等。
(三)審核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方式、部門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委托采購機構資格和供應商資格、社會中介機構取得政府采購資格等。
(四)審核并提出全市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銀行賬戶開立、變更和撤銷的意見。
(五)審批凡屬正常損耗、報廢的固定資產原值在1萬元以下固定資產的處置。
(六)市局機關日常辦公費、固定資產購置費、差旅費、汽車維修費的開支單次(項)開支金額在3000元以下,臨時借款限額和按規定報銷的醫療費用在5000元以下由計劃財務管理科科長審批;開支單次(項)開支金額在2000元以下,由計劃財務管理科財務副科長審批;計算機技術設備的維修,由信息中心領導審核,列冊登記,耗材及維修費用在5000之內的由信息中心領導和計劃財務管理科科長審批。
(七)審批經服務中心主任根據合同審核的市局大樓正常水電費用、機關辦公電話、電梯維護、保安、綠化費、清潔費、中央空調、消防設備維護保養費等費用。
(八)審核其他需要由計劃財務管理科審核的財務事項。
七、機關服務中心的審批權限:
(一)根據合同審核市局大樓的正常水電費用、汽車維修及保養、機關辦公電話、電梯維護、保安、綠化費、清潔費、中央空調、消防設備維護保養費等費用。
(二)屬市局的各類辦公、招待所、集體宿舍、住宅等房產,需維修的,一律填列有關申請表,提交申請報告,由服務中心主任審核。
(三)審核市局每次開支在10萬元之內的固定資產維修費用及小型零星基建施工開支,并提交施工預算單、結算單、合同。
(四)按規定組織實施政府采購的各項工作及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按規定程序和手續審簽有關招待費用。
(五)審核其他需要由服務中心審核的財務事項。
八、辦公室的審批權限:
根據辦公室業務的實際需要,辦公室的日常開支單次(項)開支金額在2000元以下由辦公室主任審批。
第三章審批程序
第一節項目立項
第五條全市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上報基建項目立項審批由計劃財務管理科商人事、監察等有關部門審核,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復核,提交黨組會議審議,投資總額10萬元以下的裝修、維修基建項目立項申請通過審議后由市局局長審批,投資總額10萬元(含)以上的裝修、維修等基建項目立項申請通過審議后由市局局長審簽,上報省局申請列入省局基建項目庫,其中投資總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基建項目由省局上報申請列入總局項目庫。
培訓中心基建項目投資總額在500萬元(含)以上的由省局報總局審批,投資總額在500萬元以下,10萬元以上(含)的由省局審批后報總局備案。
對全市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投資總額在10萬元(不含)以下的裝修、維修基建項目采用簡易程序辦理。
第六條主辦部門提出的市局信息化立項申請(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預算說明),由分管局領導審查,市局政府采購領導小組審核,提交黨組會議審議。審議通過后,市局計劃財務管理科列入年度預算方案;需要向省局申請經費的項目,待省局批復預算后列入同期預算方案。確因情況變化需要調整的,經市局政府采購領導小組研究后再提交黨組會議審定。
第七條市局其他事項立項由主辦部門提出申請,分管局領導審查,由市局局長審批后列入市局預算單位年度預算方案。
第二節預算分配
第八條全市國稅局系統年度預算方案由各級國稅局年度基本支出預算方案和項目支出預算方案兩部分組成。
按照財政部、總局預算編制規定,全市國稅局系統年度預算方案須經以下三個程序確定:
一、編制上報年度預算。全市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編制年度預算。計劃財務管理科審核、匯總后形成全市國稅局系統年度預算,報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復審,市局局長審批后報省局。
二、調整上報年度預算。省局下達全市國稅局系統預算控制數后,計劃財務管理科根據省局下達總的預算控制數,按省局要求和全市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形成全市國稅局系統年度預算,報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復審,市局局長審批后報省局。
三、確定年度預算方案。省局正式批復全市國稅局系統年度預算后,計劃財務管理科根據省局正式批復的總預算數對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年度預算進行相應調整,報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審核,提交市局黨組會議審議。計劃財務管理科根據市局黨組會議決議辦理預算批復文件。
第九條兩費、辦案費等項目經費的預算分配方案由相關部門提出,會計劃財務管理科審核,相關部門的分管局領導復核,報市局局長審批或提交黨組會議審議。
第十條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遇突發事件不能自行解決,需要市局撥付應急經費,以及由于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預算,由基層預算單位提出調整預算申請,計劃財務管理科審核后報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復審。50萬元以上的預算調整提交黨組會議審議,50萬元以下的預算調整報市局局長審批。計劃財務管理科辦理調整預算批復文件。
第三節固定資產處置
第十一條全市各級國稅局處置原值在3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和除房屋建筑物以外單價原值在5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均由資產處置單位提出處置申請,計劃財務管理科審核,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復審,市局局長審簽后報省局、總局審批。
第十二條區級國稅局處置原值在3000萬元以下的房屋建筑物,由資產處置單位提出處置申請,計劃財務管理科審核,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復審,市局局長審批,并報省局備案。
第十三條全市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處置除房屋建筑物以外單價原值在2萬元以上和一次性處置原值總額在1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由資產處置單位提出處置申請,分管局領導審查,計劃財務管理科審核,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復審,市局局長審批;處置單價原值在2萬元以下1萬元以上和一次性處置原值總額在10萬元以下5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由資產處置單位提出處置申請,主管局領導審批。
第十四條市局集中支付和調撥至各基層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由實物采購部門提出采購申請和固定資產調撥計劃,分管局領導審查,分管系統財務的局領導復審,市局局長審批。計劃財務管理科根據實物采購部門提供的相關支付憑證、合同等,以及《固定資產調撥單》,辦理固定資產款項的支付及調撥手續。
第十五條計劃財務管理科辦理固定資產處置批復與固定資產調撥文件。
第四節銀行賬戶
第十六條市局系統財務即市局計劃財務管理科開立、變更和撤銷銀行賬戶,由計劃財務管理科提出申請,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復審,報省局財務管理處審核并簽署意見后報省財專辦審批。
第十七條全市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開立、變更和撤銷銀行賬戶,經上級財務主管部門或分管局領導審查,由市局計劃財務管理科備案后報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審簽后報省局及省財專辦審批。
第五節內部審計
第十八條計劃財務管理科提出年度內部財務審計計劃,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審批,計劃財務管理科組織實施。審計方案、審計報告在征求被審單位意見后,報送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審批,重要的應同時報送市局局長和上級內部財務審計部門。計劃財務管理科根據存在問題的程度,分別提出審計意見或者審計決定,報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審批,送達被審計單位。年度內部財務審計工作總結經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審核,報市局局長審批后報省局。
第十九條人事科提出經濟責任審計建議,分管局領導審核,報市局局長批準后,由“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審計報告在征求被審單位意見和領導干部本人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根據存在問題的程度,作出審計意見或者審計決定,經分管的局領導審核,報經市局局長批準后送有關部門和單位,并抄送被審計領導干部本人。
第六節其他重要財務事項
第二十條各基層預算單位和市局機關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和基建決算。計劃財務管理科對各基層預算單位和市局機關財務決算和基建決算進行審核、匯總,經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復審,報市局局長審批。
第二十一條各基層預算單位和市局機關科室其他借款,由借款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市局機關科室須經分管局領導審查),計劃財務管理科審核,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復審,報市局局長審批。
第二十二條屬于總局政府采購目錄內的采購項目,各基層預算單位和市局機關報送采購計劃,市局政府采購部門匯總,市局政府采購領導小組審核,報市局局長審簽后報省局。
屬于市局政府采購目錄內的采購項目,各基層預算單位報送采購計劃,市局政府采購部門審核、匯總,市局政府采購領導小組審查(審批),市局政府采購部門組織采購。
篇6
第一條促進供熱事業的發展,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省城區供熱條例》及有關規定,加強城區供熱管理、維護熱用戶、熱經營企業和熱生產企業的合法權益,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城區供熱是指利用熱電聯產、燃煤(電、氣、油)鍋爐、工業余熱、地熱所產生的蒸汽、熱水通過管網提供給熱用戶生產和生活用熱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熱生產企業是指為熱經營企業提供熱能的企業。
本辦法所稱熱經營企業是指向熱用戶供應熱能的企業。
本辦法所稱熱用戶是指利用熱經營企業提供的熱能為其生產或者生活服務的單位和居民。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縣城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的規劃建設、經營、使用和管理。
第四條城區供熱應遵循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優先發展集中供熱的原則,推進國家節能減排工作部署,限制并逐步取消分散鍋爐供熱。
第五條縣建設局是本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縣城區供熱的管理工作。
縣政府有關部門及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本轄區供熱管理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應設專人負責協調處理供用熱糾紛和問題。
開發建設單位有責任會同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研究處理供熱管理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配合熱經營企業供熱管理工作。
第六條縣建設局下設的物業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國家、省、市城區供熱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二、按照城區總體規劃、組織編制供熱發展的專項規劃,制定年度供熱計劃。
三、參與新建工程的供熱系統初步設計審查,施工質量監督和竣工的驗收。
四、審查熱經營企業的市場準入條件。
五、監督、檢查熱經營企業運行服務和供熱質量,對供用熱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協調、處理、裁定。
六、設置投訴電話,并將投訴人反映的問題和處理意見,及時反饋投訴人。
第七條建立供熱應急資金保障和供熱質量保證金制度。
一、縣人民政府按照供熱年度安排應急保障資金,納入縣財政預算,主要用于應對城區供熱的突發事件。
二、熱經營企業(含實施冬季供熱的物業服務企業)按供熱面積每平方米0.50元標準,每年的月日前上交供熱質量保證金,由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代管。主要用于熱經營企業原因導致供熱質量不達標,且未按要求退費時,由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從相應企業上交的供熱質量保證金中扣除,付給供熱質量不達標用戶。每受理一戶,給予應退還居民熱費的熱經營企業相應處罰,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繳存企業簽字蓋章核銷。
每個采暖期結束15日后,如無其他異議,由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將企業剩余的供熱質量保證金退還給熱經營企業,熱經營企業在下一個采暖期按規定上交供熱質量保證金。
熱經營企業(含物業服務企業兼管冬季供熱的不按規定時間上交供熱質量保證金的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吊銷其供熱經營許可證和物業服務企業資質。
第八條熱經營企業供熱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的熱費由縣財政部門指定專業銀行收取,統一進行管理。
財政部門應設立專門帳戶,用于各熱經營企業熱費的存儲,熱經營企業計劃使用資金時,要向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寫出計劃使用資金的申請報告。財政部門根據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意見,將計劃使用資金劃撥到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專用賬戶上,然后由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向申請計劃使用資金的熱經營企業撥付。
第二章規劃與建設
第九條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區總體規劃和供需情況,編制本縣城區供熱專項規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十條新建、改建、擴建城區供熱工程應當符合城區供熱專項規劃,經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和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后,依法履行基本建設程序。
城區內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其配套的供熱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
第十一條新建、改建、擴建的熱電企業應當遵循“以熱定電”原則,按照設計的供熱能力保證供熱需要。
第十二條城區供熱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必須將竣工資料及時報送給縣供熱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三條建設城區供熱工程應當依據招投標法的規定確定設計、施工企業。
從事城區供熱工程設計、施工的企業,應當具備相應資質。
第十四條新建、擴建、改建城區供熱工程,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采用節能環保的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
第十五條新建住宅房屋必須實行分戶控制,即有住宅房屋應當實行分戶控制供熱改造,分戶改造所需費用由房屋產權人承擔。
新建房屋的供熱設施加入集中供熱管網的建設單位在施工放線前,就其供熱設施設計方案應征求熱經營企業意見,竣工驗收時,不符合供熱條件的熱經營企業可以不予供熱;如熱經營企業給予供熱,造成熱用戶室溫不達標的由熱經營企業負責。符合供熱條件的辦理會簽手續,簽訂供用熱協議。協議的內容應當包括房屋維護結構,供熱設施維修、管理,保修期限,施工圖紙等相關資料)并報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既有建筑加入集中供熱管網內的由建設單位或熱用戶代表與熱經營企業按協商約定交納集中供熱管網建設費和內部管網改造等事項。
第十六條城區供熱即有建筑應當逐步推行計量供熱,城區新建房屋應當安裝供熱計量設施,所需費用均攤到建筑成本中。
第三章供熱與用熱
第十七條城區供熱經營實行許可制度,熱經營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穩定、安全的熱源;
(二)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三)有健全的服務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具備相應的從業資質的供熱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八條凡在本縣城區內設立熱經營企業的應當向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自接到申請之日起十日內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頒發《經營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核發。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經營許可證》未經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年檢的工商部門不予對營業執照進行年檢,稅務部門對向居民供熱的熱經營企業不予免征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第十九條熱生產企業與熱經營企業,熱經營企業與熱用戶應當簽定供用熱合同。
供用熱合同的格式與內容應當符合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本縣供熱期限為十月二十五日零時至次年四月十日二十四時,熱經營企業不得推遲供熱或者提前停止供熱。
居民熱用戶室內主要房間(臥室、起居室)供熱溫度晝夜不得低于攝氏十八度。
第二十一條供熱期內,熱經營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定居民熱用戶室內溫度檢測點,定期檢查室內溫度。
第二十二條由于熱經營企業責任造成熱用戶室溫低于規定標準的應當退還相應熱費。
退費辦法由縣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熱生產企業、熱經營企業應當保證正常供熱。因突發性故障不能保證正常供熱時,應當立即組織搶修,并報告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預計停熱三小時以上的報告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預計停熱八小時以上的應當及時通過新聞媒體通知熱用戶。停止供熱連續兩天或者累計七天以上的應當依據供用熱合同的約定對熱用戶予以賠償。
第二十四條熱生產企業、熱經營企業未達到供熱服務質量標準的應當在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內整改,整改期滿仍未達到標準的應當根據供用熱合同的約定對熱用戶給予賠償。
熱經營企業不得擅自放棄供熱,發生棄管的其供熱設施由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具備條件的熱經營企業托管,并確定托管期限。
第二十五條獲得特許經營權的企業在特許經營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終止特許經營協議,取消其特許經營權,并可以實施臨時接管:
(一)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二)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三)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四)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五)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六條確定托管和取消特許經營權的熱經營企業在托管和臨時接管期限內,縣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清產核資,公開向社會拍賣。
供熱期間,供水、供電等部門,因故停水、停電應當通知到熱經營企業。
第二十七條建設單位自管的小鍋爐與供熱設施發包給有資質經營權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經營管理的建設單位或能代表大多數熱用戶的代表必須在年的月日之前按規定完成招投標手續,并按有關規定提取鍋爐折舊費,主要用于鍋爐的大修和更新。
第二十八條熱經營企業發生歇業、撤銷、分立、合并、名稱變更、法定代表人變更的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并辦理相關手續后,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九條熱經營企業轉讓、移交供熱設施的應當到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條熱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建全各項管理制度,保證熱用戶室溫“合格率”熱用戶報修修理“及時率”供熱設備“完好率”熱經營企業接到熱用戶電話報修后,白天30分鐘,晚上40分鐘趕到現場。熱經營企業應當向社會公開服務標準和質量,公開報修,投訴電話,設立接待室,做好投訴和測溫登記,及時處理熱用戶反映的問題,并進行反饋。
第三十一條熱經營企業應當根據城區供熱專項規劃發展熱用戶,需要發展熱用戶的應當就其接入的面積、開工、竣工時間、否破壞街路,設備運行的負荷能力等事項,報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經批準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及時備案。未經批準擅自施工的由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按熱經營企業當期接入供熱面積應收取集中供熱管網建設費的2倍處以罰款,從熱經營企業當期采暖期存儲的熱費中扣除。
第三十二條單位和居民供熱的應當向熱經營企業提出申請并與其簽定供用熱合同,同時按照熱經營企業的要求提供有關資料。
熱用戶或者用熱面積發生變更的應當到熱經營企業辦理核準手續,并與熱經營企業重新簽定供用熱合同。
第三十三條熱用戶需要改造供熱系統或者停止供熱的應當在每年的月日至月日期間向熱經營企業申報,經同意后,方可改造供熱系統或者停止供熱。
地熱采暖的熱用戶申請停止供熱的熱經營企業不得拒絕。
四、熱費管理
第三十四條熱用戶應當按照供用熱合同及時繳納熱費。熱費標準按照縣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三十五條熱用戶享有下列權利
(一)監督熱經營企業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熱用戶供熱;
(二)對熱經營企業收取的熱費及確定的熱價申請復核;
(三)請求賠償由于熱經營企業的責任或者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六條購買新建房屋的熱用戶在月日之前辦理了入住手續,應當在第一個采暖期按房屋性質、建筑面積及相應熱價繳納全額熱費。未售出空閑房屋的熱費,第一個采暖期,由開發建設單位按空閑房屋的性質、建筑面積及相應熱價繳納全額熱費。熱經營企業對新建房屋第一個采暖期全部開栓供熱。
供熱期內(第一個采暖期)購買新建房屋的熱用戶,購房合同中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熱用戶全額繳納熱費。熱經營企業不得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其他時期內購買新建房屋的熱用戶,購房合同中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熱用戶按規定繳納熱費。
第三十七條供熱期不用熱的熱用戶(已進行分戶控制)應當于年月日前向熱經營企業提出申請,經同意后,繳納20%基本熱費;月日前未向熱經營企業提出不用熱申請,且未繳納20%基本熱費的熱用戶,供熱期間申請用熱的需繳納供熱期全額熱費。
已向熱經營企業提出申請不用熱并已繳納20%基本熱費的熱用戶,供熱期間又申請恢復供熱的并具備恢復條件的需從恢復之日起繳納恢復供熱后的熱費(供熱期應繳納熱費總額÷168天×恢復供熱后天數)已繳納的20%基本熱費按未供熱天數扣除,其余退還。
熱用戶未辦理停供手續,但在規定的報停期限內繳納了20%基本熱費的可視為辦理了停供手續。對繳納20%基本熱費的熱用戶恢復供熱時,不允許收取開栓費等各種費用。
第三十八條地熱設施采暖收費與散熱器設施采暖收費執行同一標準,不允許再加收任何費用。
第三十九條熱用戶在規定的期限內,即未辦理停供手續,又未按時繳納20%基本熱費,熱經營企業給熱用戶下發追繳欠款通知單,并按國家發改委、建設部《城區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收取滯納金。熱用戶恢復供熱時,按規定補交陳欠熱費和滯納金,熱經營企業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第四十條縣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熱經營企業收取的熱費進行監查,對非法所得予以沒收,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五、供熱設施管理
第四十一條熱用戶禁止下列行為:
(一)擅自將自建的供熱設施與熱經營企業的管網連接;
(二)供熱系統上安裝放水設施及熱水循環裝置;
(三)擅自增加供熱面積;
(四)擅自調節進戶閥門;
(五)擅自改變供熱用途和改動供熱設施;
(六)阻礙熱經營企業對供熱設施進行維護、管理;
(七)其它損壞供熱設施和影響供熱的行為。
第四十二條住宅供熱系統實行分戶控制,熱用戶室外(含分戶控制閥、供水、回水閥門)供熱設施由熱經營企業負責維修、管理,新建房屋供熱設施在保修期內,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維修)熱用戶室內供熱設施由熱用戶自行維修或者委托維修。
住宅供熱系統未實行分戶控制的熱用戶樓外入戶閥門外(含閥門)供熱設施由熱經營企業負責維修、管理。熱用戶樓外入戶閥門內的供熱設施由熱用戶自行維修或者委托維修。
第四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拒絕熱經營企業維修人員對供熱設施的搶修,搶修人員確定搶修點及通風口位置,需要破壞地面進行地溝作業的熱用戶應當積極配合,搶修完之后,由熱經營企業予以恢復。
第四十四條熱經營企業應當在每年十月一日之前,檢修、維護地溝內供熱設施時,發現地溝內有其他阻礙物、污水等情況,影響供熱質量和損害供熱設施的應當及時通知到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及熱用戶。
由于熱經營企業未通知到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及熱用戶,采暖期內,搶修地溝內供熱設施涉及清理其他阻礙物、污水等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熱經營企業全部承擔。
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及熱用戶,采暖期內,應對供水設施采取相應的防寒保溫措施。
第四十五條熱經營企業監察人員入戶檢查時,必須是2個人以上,并佩戴明顯標志,出示工作證。對破壞供熱設施和竊熱的熱用戶及其他人,熱經營企業一經查實,按損失的額度要求給予賠償,并報告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
城區建設工程涉及供熱管網及設施的應當到熱經營企業辦理會簽手續。
第四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下列行為:
(一)損壞或者擅自拆改、移動供熱設施的
(二)管網上堆放物品,利用管網、管支架懸掛廣告牌匾;
(三)利用管網溝排放雨水、污水;
(四)其它影響供熱設施安全的行為。
六、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未取得《經營許可證》擅自經營供熱的由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經營,并處以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危害公共安全,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熱經營企業推遲供熱或者提前停止供熱的由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處以應當供熱而未供熱期間熱費總額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第四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
熱經營企業擅自棄管供熱的由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處以應當供熱而未供熱期間熱費總額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第四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
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第五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由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
從熱經營企業存儲的熱費中扣除,第五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由財政部門根據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撥付給實際維修的單位和個人。并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由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應當給予支持和配合,第五十三條有關單位和個人對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執法工作。不得拒絕和妨礙縣城區供熱管理行政執法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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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城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規范戶外廣告設置活動,美化城市環境,維護戶外廣告經營者及其相關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和《*省戶外廣告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樂陵市城市規劃區內設置戶外廣告,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戶外廣告設置分為戶外商業廣告設置和戶外招牌廣告設置。
本辦法所稱戶外商業廣告設置,是指在公共、自有或他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市政公用設施及其他戶外場所的城市空間,利用路牌、霓虹燈、燈箱、電子屏幕、櫥窗、布幅、繪畫和實物造型設施等形式設置、張貼、書寫、噴繪、懸掛直接或間接地介紹商品或服務的廣告行為。
本辦法所稱戶外招牌廣告設置,是指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其經營或辦公場所或建筑物控制范圍內,設置與其企業注冊登記名稱相符的標牌、匾額、指示牌等廣告設施的行為。
用于表明建筑物名稱的屬于招牌,其他設于樓體的非建筑物名稱的標志物屬于商業廣告范疇,納入戶外商業廣告設置管理。
第四條樂陵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是市政府負責城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
工商管理部門負責戶外廣告內容的審查、登記及監督管理。
第五條設置制作戶外廣告應當符合城市規劃要求與設置技術標準,與城市區域規劃功能相適應,合理布局、規范設置,符合美化市容的要求。大型戶外廣告設施,應先規劃后設置。
戶外廣告設施的設計風格、造型、色調、數量、體量、形式、位置、朝向、高度、材質應當與周圍環境相協調。
第六條戶外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健康、文明,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戶外廣告設施設計、制作和安裝應當符合有關的技術、質量、安全標準。
第七條依法批準設置的戶外廣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侵害。
第二章戶外商業廣告設置與管理
第八條單位或個人設置戶外商業廣告,應向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提出申請,經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審批同意,取得戶外廣告設置權。
第九條設置申請人或廣告經營者申請設置戶外商業廣告,須提交下列證件資料:
(一)申請報告;
(二)廣告經營許可證件或其他有關批準文件;
(三)戶外商業廣告設置位置圖片和平面配置圖、立面圖、剖面圖;
(四)制作說明;
(五)設置戶外廣告的場地所有權、使用權證明文件,或者與有關所有權、使用權單位簽訂的使用協議等;
(六)其他證件材料。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設置戶外商業廣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的;
(二)影響市政公共設施、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使用的;
(三)妨礙生產或人民生活,損害市容市貌或建筑物形象的;
(四)利用行道樹或損毀綠地的;
(五)利用違章建筑、禁止使用的危險房屋及其他可能危及安全的建筑物和設施的;
(六)在國家機關、文物保護單位、優秀近代建筑和名勝風景點的建筑控制地帶設置的;
(七)在其他禁止設置戶外商業廣告的區域內或載體上設置的。
第十一條取得戶外商業廣告設置使用權的設置申請人或廣告經營者,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九條第(三)、(四)項的規定進行施工。
第十二條戶外商業廣告設施建設工程竣工后,由設置申請人或廣告經營者組織有關部門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并在驗收合格后5個工作日內,向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備案。備案后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廣告申請,工商管理部門對廣告內容審查、登記后,給予辦理廣告手續。
第十三條戶外商業廣告在設置使用期限內發生轉讓、變更的,設置單位或個人應到原審批機關辦理轉讓、變更手續。
第十四條舉辦各類展銷會、訂貨會、交易會、開業慶典等活動,需要設置臨時性戶外廣告的,應向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提出申請,經審查后予以審批。
設置臨時性戶外商業廣告須經工商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
第十五條經批準設置、的戶外商業廣告,必須在其右下角標明戶外商業廣告設置權許可證明、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戶外廣告登記證》號和者名稱(霓虹燈廣告除外)。
第十六條設置申請人或廣告經營者應當在取得戶外廣告設置權后60日內完成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逾期未設置的,視為自動放棄設置權。
投資5萬元以上的大型戶外商業廣告設施,其設計、施工應當由具有相應的施工技術資質的單位承建。
第十七條戶外廣告設施空置超過60日的,設置申請人或廣告經營者應當設置公益廣告。公益廣告的內容,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確定。戶外公益廣告內容中公益宣傳內容不得少于廣告面積的4/5。
第十八條戶外商業廣告設置權的有效期為1年。有效期滿后不再繼續設置廣告的,設置單位或個人應及時拆除廣告設施,并按城市容貌標準要求對設置場地進行修飾;期滿后需繼續設置的,設置單位或個人應在期滿前1個月向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提出申請,是否續期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根據城市規劃要求決定。
第十九條在戶外商業廣告設置權有效期內,因城市建設或者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拆除戶外廣告設施的,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書面通知設置申請人或廣告經營者,設置申請人或廣告經營者應在規定期限內無條件自行拆除清理。對有償設置的,補償費用由設置申請人和建(構)筑物產權人協商解決。
第二十條戶外商業廣告設置權人應當保持戶外商業廣告設施的牢固、安全、整潔、完好,及時維護、更新,并定期對戶外商業廣告設施進行安全檢查,遇惡劣天氣情況時應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章戶外招牌廣告設置與管理
第二十一條設置招牌廣告,應向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書面申請,包括單位名稱、地址、媒體形式、規格、設置地點、朝向等;
(二)《營業執照》及其他主體資格合法有效證明文件;
(三)戶外招牌與載體的正立面圖及彩色效果圖;
(四)設置戶外招牌的場地所有權、使用權證明文件,或者與有關所有權、使用權單位簽訂的使用協議等。
第二十二條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合格后發給核準證明,申請人憑核準證明到工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招牌的設置應按《樂陵市戶外廣告設置標準》(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制定)制作,做到安全、規范、整齊、美觀,符合地區功能要求、與周圍環境相協調。
招牌應成為建筑立面的有機組成部分,不得破壞建筑立面在形式、色彩、材料、質感等方面的完整性。
第二十四條城市主要道路、重要繁華地段和廣場、車站等重要地段招牌的設置,應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統一規劃設計。招牌設置者應按規劃設計方案進行設置。
第二十五條招牌內容只限于宣傳本單位的名稱、標識。
第二十六條每個單位只能設置1處招牌。
多個單位共用1個場所或1個建筑物內有多個單位的,設置招牌應先整體規劃,按統一規劃設計制作。
第二十七條招牌設置者應當按照批準設置位置、朝向、媒體形式、規格、內容等進行設置,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按照原申報審批程序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十八條招牌設置者應當加強對招牌的日常維護管理,保證其牢固安全、整潔美觀,字體規范完整,夜間照明和顯亮設施功能完好。招牌破損、脫色、字體殘缺、燈光顯示不完整等影響市容市貌、危及安全的,應及時維修、加固或翻新。
第二十九條單位遷移或歇業時,應在辦理變更住所或注銷登記的同時,安排自行拆除原設置的招牌廣告,并向登記機關繳回《戶外廣告登記證》。
第三十條招牌廣告屬臨時性構筑物,因城市建設或其它特殊情況需要拆除招牌廣告的,設置招牌廣告的單位應無條件服從并自行拆除。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工商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一)未經登記擅自戶外商業廣告,依據國家工商總局《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的第十七條規定處罰。
(二)不辦理變更登記,擅自變更戶外廣告內容的,或者公益廣告標注企業名稱和商標標識的面積超過戶外廣告面積1/5的,依據國家工商總局《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的第十八條規定處罰。
(三)廣告內容虛假違法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四)利用壟斷或不正當競爭手段經營戶外商業廣告設置業務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三十二條未經審批,在城市規劃區內擅自設置戶外廣告,影響市容的,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依據《*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理、拆除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處以500至1000元罰款。
第三十三條戶外廣告設施未經綜合驗收投入使用或擅自更改戶外廣告設施設計方案的,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責令限期整改。
第三十四條戶外廣告設施出現破損,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拆除、維修、翻新的,或戶外廣告設置權期滿后不拆除戶外廣告設施的,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依據《*省戶外廣告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四)項規定,依法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拆除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三十五條拒絕、阻礙有關行政管理人員執行公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戶外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工作人員應當遵紀守法,秉公執法。對、、,尚未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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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醫院 固定資產 管理 措施
如何加強醫院固定資產管理,確保資產保值增值,是醫院管理者的責任和義務。同時固定資產管理是醫院經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如何科學有效地搞好固定資產管理,充分發揮其效能,對提高醫院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增強醫院競爭力是十分重要的。然而,現階段醫院資產管理比較混亂,管理制度不健全,職工管理意識淡薄,設備購置盲目,核銷處置不及時,等等,因此,如何加強醫院固定資產管理,促進醫院固定資產管理的規范化,已成為醫院管理者不容忽視的重要課題。現針對醫院固定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醫院固定資產管理的方法及建議。
1.目前醫院固定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1.1 固定資產購置中存在盲目性, 缺乏可行性論證及效益分析,。 由于缺乏責任心或某些利益驅動, 一些單位管理者比較熱衷于買設備、搞基建, 在事先沒有經過科學論證和效益分析的情況下, 就匆忙地購置,結果導致購進的設備使用效率低下, 甚至閑置, 造成資金和資源的極大浪費,給醫院帶來了投資風險。
1.2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不健全、相關人員責任不明
醫院固定資產管理沒有統一部門、多頭管理, 財務部門管總帳、管金額; 總務管房屋、家具; 設備科管設備, 各部門無明細帳或者明細帳不健全。各領用科室無責任人管理財產, 無收、發、維修記錄。固定資產經常幾年也不盤存一次, 已報廢的固定資產沒有及時核銷, 造成帳實不符。
1.3票物不一致,容易造成固定資產的流失
醫院的大部分新購置的固定資產不進庫房而直接被使用科室領用。特別是有些家具類固定資產直接鑲制在使用地點,并且購貨發票與實物不符,例如有的進口設備往往配有諸如彩色電視機、攝像機和照相機之類的附件,但這些附件在購貨發票上一般不注明。有些隨設備贈送的手提電腦、耗材等也沒在購貨發票上說明。如果在驗收時不認真清點,僅僅以購貨發票上的設備名稱填制驗收單做賬,而不注明所配附件的名稱及數量,那上述所配有或贈送的設備就被遺漏驗收入賬,容易造成固定資產的流失。
2.加強醫院固定資產管理措施
2.1加強固定資產購置的調研和論證 發揮內部控制管理
固定資產采購應實行申購制度,由固定資產需求部門提出申請,編寫申請報告及可行性論證報告,醫院管理層應在設備購置的可行性、有效性等方面進行充分調研,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設備維護部門、財務部門等相關科室進行專項討論論證,提出本部門的要求及建議,進行購置前的事前控制,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并報醫院管理層共同研究處理。實行公開招標采購,固定資產采購必須通過招、詢、比、議價確定供貨商,嚴把設備購入的質量關,采購部門和使用部門一起從使用的實際出發,及時了解市場行情及國內外先進技術,購入設備時要嚴把質量關、價格關、保證設備的先進性、安全性、可靠性。杜絕盲目采購。固定資產購入后,不僅要做好保管維護工作,更重要的是做好效益分析工作,可分月或全年統計此項固定資產所產生的直接效益和間接效益,特別是對購進的大型醫療設備更要由管理部門做好效益分析工作,考核設備投資回報率、投資回收年限等指標,在固定資產管理上不僅重購置更要重考核,將數據匯總報醫院管理層,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管理中的事后控制管理體系。
2.2 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機構建設 明確各部門職責權限
醫院應完善現有的管理體系,改變原有的多頭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現有的固定資產管理機構,可設立三級管理體系,第一層級是固定資產管理中心,人員可由院長、分管后勤設備的副院長、設備科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等組成,管理中心負責全院的固定資產管理,召開采購設備的論證大會,組織設備清查盤點的領導工作、討論審查設備報廢等工作;第二層是職能管理部門,可設立專門固定資產管理科室,負責全院房屋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的日常管理和設備安裝驗收及固定資產明細賬的入庫、變更登記,這一層次負責承上啟下的作用,是固定資產的關鍵環節,可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卡片,并分科室、分部門設立數量金額式明細賬,詳細記錄固定資產的入庫、領用、維修、報廢等情況,定期與財務部門金額對賬,并到領用科室與實物核對檢查固定資產的現狀,達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第三層次是固定資產領用使用部門,這是固定資產管理的基礎部門,應設專人登記固定資產卡片,資產的領用、維修、流轉等事項由專人簽字負責,特別是有些家具類物資等,是以整套入庫計價,而科室之間出借、轉移往往取其中的一件或幾件,那資產管理人員在辦相關手續時要特別做好備查登記。訂立專項制度定期盤點固定資產并和職能管理科室定期對賬,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確立這樣的分級分層的管理體制,各管理層次各有職能權限分工,互相之間又有溝通和聯系,這樣便于固定資產管理的管理劃分,權責分明,明確責任到人、到物。
2.3嚴格把好固定資產驗收關
購進的各種物資設備必須嚴格驗收手續,程序進行,嚴格把關。驗收合格方可入庫。不符合要求或質量有問題的應及時退貨、換貨或索賠。一般驗收程序為:外包裝檢查,開箱驗收,數量驗收,質量驗收。驗收工作必須及時,尤其是進口設備,必須掌握合同驗收與索賠期限,以免因驗收不及時造成損失。在驗收時做到采購人員、保管員和科室領用人員、財務人員共同到場,一起開箱驗收,并共同在收貨清單上簽字,財務部門依據實物和發票入賬。
2.4建立固定資產盤點清查制度 完善固定資產報廢與轉讓制度
醫院要定期開展固定資產清查制度,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實地盤點和清查,保證賬卡內容相符,賬物相符,對于盤盈和盤虧資產要按規定及時上報,經批準后及時調整固定資產相關賬目與金額,做到賬卡物相符,通過盤點對發現存在的漏洞及時處理,發現設備使用中的問題,從而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同時完善現有的資產轉讓核銷制度,在審核資產報廢與轉讓時,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程序審查報損核銷手續是否齊全,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實地查驗及論證,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和浪費
2.5加強醫院電算化和管理信息化建設 將計算機管理模式引入固定資產管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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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建筑市場的管理,保護建筑經營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建設市場的正常秩序,促進建筑業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凡在*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安裝、管線敷設、室內外建筑裝飾等建設工程經營活動的發包方、承包方、中介服務機構以及從事涉及安全的建筑構配件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條例。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發包方,是指發包建設工程并承擔工程價款支付責任的單位和個人;承包方,是指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質量試驗檢測等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中介服務機構,是指從事建設工程監理、工程技術和造價咨詢以及招標等經營活動的單位。
第四條從事建筑經營活動,應當遵循公平競爭、合法交易和誠實人用的原則。
禁止分割、封鎖和壟斷建筑市場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五條省、地、州、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負責建筑市場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并監督實施國家及省有關建筑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
(二)依照法定權限擬訂建筑市場管理的規章和標準,制定有關的規范性文件;
(三)對從事建筑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資質管理,開展培訓,幫助提高業務素質;
(四)管理建設工程的報建、發包、承包及中介服務工作;
(五)管理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定額、質量監督以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工作;
(六)依法查處違反本條例的行為。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職責,秉公辦事,一視同仁,搞好服務,提高辦事效率。
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對建筑市場的有關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章資質管理
第六條從事建筑經營活動,必須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資質審查手續,并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提供必要的指導和服務。
第七條發包方具備與工程項目管理相適應的機構或人員的,必須和項目立項批準機關的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資質審查手續,并取得相應的工程項目管理資格證書,方能對該工程項目進行管理。
第八條承包方、中介服務機構從事建筑經營活動,必須按規定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資質審查手續,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
從事電梯、金屬門窗、建筑機械、混凝土預制構件等涉及安全的建筑構配件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規定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資質審查手續,取得相應的產品生產許可證書。
第九條取得資質證書、生產許可證書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證書所核準的范圍從事業務活動。
禁止無證從事建筑經營活動。
第十條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資質申請報告及有關材料后,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予以答復,不得無故拖延。
第十一條取得資質證書、生產許可證書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申請資質年檢;逾期未年檢的,資質證書自行失效。
第十二條取得資質證書的單位,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資質升級條件的,可以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晉升資質等級;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應當降低資質等級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降級。
第十三條取得資質證書的單位撤銷、分立、合并時,應當到原資質審批部門辦理資質證書注銷手續;單位分立、合并的,應重新申請審定資質等級。
第十四條本條例第八條、第九條規定的資質證書、生產許可證書除按規定應由國家制發的外,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發。
禁止偽造、涂改、轉讓、出借、出租資質證書、生產許可證書和設計圖簽。
第三章發包管理
第十五條建設工程實行報建制度。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在立項批準后,必須按規定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報建手續。
第十六條未辦理報建手續的建設工程,發包方不得進行招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核發《施工許可證》,承包方不得承接其勘察、設計和施工任務。
第十七條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國有、集體投資或者參與投資的建設工程(含新建、改建、擴建),除國家和省人民政府另有規定的外,應當實行招標投標。
第十八條發包方發包建設工程,應當選擇具有符合工程要求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單位。
第十九條發包方或其人,可以將一個建設工程發包給一個總承包單位,也可以將其中的單位工程分別發包,但不得將一個單位工程肢解發包。
第二十條發包方應當在建設工程開工前,按規定持有關批準文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施工許可證》。對手續齊全,符合規定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20天以內核發《施工許可證》,不得無故拖延。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發包方不得指令施工。
第四章承包管理
第二十一條承包方承接建設工程任務,必須自行組織完成,不得以任何名義轉包工程。
第二十二條實行總承包的工程,總包單位可以將需要分包的工程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總包單位對工程的工期、質量、造價和保修向發包方全面負責。
第二十三條任何地區、部門和單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壟斷承包本地區、本行業建設工程。
設計單位不得強行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或設備的生產廠家。
第二十四條承包方在省內跨市、縣承接建設工程業務,應持有關證明文件向工程所在地的縣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資質驗證手續,并向承包方所在地的縣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承包方出省承接建設工程業務,應經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向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外出承包工程證明。
第二十五條省外承包單位進入我省承接建設工程業務,應持所在地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外出承包工程證明等有關證件,向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登記和資質驗證手續,符合條件的發給入省承接建設工程業務許可證。
第五章中介服務管理
第二十六條建設工程實行監理制度。國家和省重點建設工程、重要的民用建設工程和地下工程、成片開發的住宅小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應當委托監理的工程以及發包方不具備工程項目管理條件,未取得項目管理資格證書的建設工程,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監理機構進行監理。
第二十七條工程監理機構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工程合同等對工程的工期、質量、造價等進行全過程監理,并向建設單位報告工程監理情況。
第二十八條從事工程技術和造價咨詢服務的單位,應當及時提供可靠的資料和信息。
第二十九條從事招標的單位,應當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管理規定。
第三十條因中介服務機構的過失對委托方造成損失的,中介服務機構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合同與定額管理
第三十一條從事建筑經營活動的發包方、承包方、中介服務機構之間應當依法簽訂書面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應當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格式簽訂。
第三十二條實行招投標的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主要條件與中標承諾的條件必須一致。
同一建設工程的承包合同與監理委托合同的有關約定應當一致。
工程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其他承包單位,應與其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與總包合同的有關約定應當一致,有不一致的,以總包合同為準。
第三十三條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分包合同,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工期、價格、質量的規定,合理計價,合理確定工期,明確質量要求,不得附加不合理條件。
第三十四條發生合同糾紛,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當事人沒有在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三十五條建設工程造價實行統一管理。建設工程的招標標底、投標報價、承包合同價、工程結算價必須執行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工程定額管理辦法。
第七章質量管理
第三十六條建設工程實行質量監督制度。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應當執行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保證質量,并按國家和省的規定報經審查。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勘察、設計,不得交付施工。
建設部門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必須按照國家頒布的勘察、設計、施工規范和驗收評定標準及時進行驗收和評定工程質量等級。未經建設部門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質量驗評或者驗評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驗評不合格的工程,由承包方返工至合格,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三十七條禁止在工程建設中篡改設計、弄虛作假、偷工減料。
從事涉及安全的建筑構配件生產單位,不得向使用者提供不合格產品。
禁止在建設工程上使用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和設計要求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
因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質量不合格導致的工程質量缺陷,由其采購者和同意驗收者承擔責任。
第三十八條建設工程竣工后,必須按設計文件、施工合同以及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標準及時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擅自使用。對不合格工程擅自驗收并使用的,由責任人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建筑產品質量經驗評達到優良等級的,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四十條實行工程質量保修制度。工程通過驗收后,承包方應當開具工程質量保修書。
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土建工程保修期為一年;水、電安裝工程保修期為半年;層面防水工程保修期為三年。在保修期內,因勘察、設計、施工以及材料、構配件、設備原因造成工程質量缺陷的,由承包方負責維修,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停止建設、沒收非法所得,可并處建設工程造價5%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規定辦理報建手續發包工程的;
(二)發包工程未按規定實行招標的;
(三)發包工程未按規定選擇資質符合工程要求的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單位的;
(四)未按規定委托監理的;
(五)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六)將單位工程肢解發包的;
(七)擅自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工程的。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停工、沒收非法所得、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可并處建設工程造價5%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無資質證書或者超越資質等級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的;
(二)無生產許可證書從事涉及安全的建筑構配件生產的;
(三)偽造、涂改、轉讓、出借、出租資質證書、生產許可證書和設計圖簽的;
(四)單位分立或合并后,未按規定重新申辦資質證書而從事業務活動的;
(五)轉包工程的;
(六)向使用者提供不合格的建筑構配件產品的;
(七)使用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和設計要求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
(八)強行指定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生產廠家的;
(九)弄虛作假、偷工減料、篡改設計的。
第四十三條建筑業中介服務機構違反本條例,無資質證書、超越資質等級從事中介服務業務,偽造、涂改、轉讓、出借、出租資質證書的,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予以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可并處該項業務收費總額50%-100%的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罰款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專用憑證,罰沒收入全部上繳同級財政。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不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結算或支付工程價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發包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承包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四十八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篇10
一、項目承擔企業的基本情況
***水泥集團******生產基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水泥熟料、水泥、水泥制品生產銷售的大型水泥企業,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由浙江***水泥集團有限公司、***集團有限公司、***有色金屬控股(集團)公司、浙江富潤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黑貓神蚊香投資有限公司五家單位共同發起設立。總投資16億元的水泥項目及其配套工程被列入***省和***市“861”行動計劃項目和***市招商引資重點建設項目。目前公司擁有3條日產4500噸水泥熟料生產線,配套3×9MW低溫余熱發電機組,100萬噸水泥粉磨站。現已形成年產550萬噸水泥熟料,100萬噸水泥,年發電1.8億kwh的生產能力。2010年公司實現銷售收入12.57億元,余熱發電發電量為11857萬kwh(其中一二線發電9066.66萬kwh)。項目的建成投產,有力地推動了***地方經濟的發展,促進了***水泥工業結構的調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公司實繳稅收均超過1億元,列***縣首位,***市前列,公司連續五年被***縣委縣政府評為“十強工業企業”“納稅大戶”。2006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被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等列入國家重點支持的水泥工業結構調整大型企業(集團)60強,目前排名第19位。2009年“***牌”商標被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為了節約資源能源,發展循環經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已建成的3條日產4500噸新型干法生產線配套建設3套9MW余熱發電機組,其中與第一、二條水泥熟料生產線配套的2×9MW余熱發電項目于2007年11月份動工建設,2008年底實現并網,年設計發電量為13390萬kwh,年可節約標煤4.3萬噸,該項目獲得了共獲得1080萬元國家財政獎勵資金的支持,分別于2007年12月和2008年3月撥付到位。
二.改造項目的依據:
1、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鼓勵類項目第二十六條(環境保護與資源綜合利用):35.日產2000噸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產線余熱發電。
2、依據***省經信委《關于******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產線配套余熱發電項目備案的函》(皖經資源函[2007]701號);***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純低溫余熱發電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批復的函》(環評函[2007]706號);***市城市規劃局《擬建工程選址審查意見通知》(銅規選審字(2007)第294 號);***市國土資源局《關于******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條日產4500噸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產線及3×9MW純低溫余熱發電項目用地審查意見的復函》(銅國土資[2007]29號);***市衛生局《關于******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工程4500t/d水泥熟料生產線及配套余熱發電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批復》(銅衛法[2009]16號);***省供電公司《關于發送******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余熱發電工程(3×9MW)接入系統設計評審意見的函》(設評[2007]39號);《關于******水泥公司余熱發電工程(3×9MW)接入電網意見的函》(皖電函[2007]79號)等批準文件,同意在2條日產4500噸熟料生產線基礎上配套建設4臺余熱回收利用鍋爐,配置2臺額定功率為9MW的混汽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
三. 改造項目的主要內容
(一)、項目名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產線配套余熱發電項目。
(二)、建設地點:***省***市天門鎮板橋村,******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內。
(三)、項目建設內容:利用2×4500噸/天 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產線窯頭冷卻機和窯尾預熱器的廢氣余熱,配套建設4臺余熱回收利用鍋爐,2套9MW純低溫余熱發電機組。實施項目的目標是:年發電量為13390萬千瓦時,項目節能量43000噸標準煤/年。
四、2×9MW水泥窯余熱發電改造項目執行情況
2×9MW余熱發電改造項目投資總概算為11504.57萬元,項目通過設立獨立核算子公司(******節能發展有限公司)方式負責建設與運行,子公司注冊資本金為3715萬元,全部為現金投資,獲得銀行融資6600萬元,國家撥付節能改造項目獎勵款1080萬元,實際資金來源總計為11395萬元,項目至2008年12月份完成建設,累計完成投資12272.20萬元,超支額877.2萬元由母公司代為墊付,從經營收入中扣回。
2×9MW余熱發電機組的建設由中信重型機械有限公司總承包,總承包金額為1.02億元,長江取水等部分公用土建工程由公司自建,整個建設過程按計劃完工,至2010年末,2×9MW余熱發電機組設備運行正常,發電達標,整體工程通過建設部門驗收,2010年12月份由***藍天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了投資財務決算,固定資產投資完成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機器設備
房屋
建筑物
合計
金額
10,443.16
770.35
1,058.70
12,272.20
項目投產后流動資金需求主要是管理運行費用,需求在50萬元左右,向母公司借取,從經營收入中扣回。至2010年末,節能發展公司已經歸還貸款4400萬元,經營資金充裕。
2×9MW余熱發電改造項目投資比概算略超,原因為長江取水工程投資比計劃略超,試生產期間對部分設備進行了技改,余熱發電建設作為新興工業項目,設備技術與水泥窯操作的配合關系需要提高,這方面的改造影響實際投資超過概算投資。
五. 余熱發電生產組織、準備情況:
******2×4500t/d水泥熟料生產線新建2×9MW純低溫低壓余熱發電機組于2007年11月動工建設,2008年11月下旬和12月下旬1#、2#機組先后并網發電。
在余熱發電建設階段,公司從***省電力學校招聘了多名大專生作為發電崗位操作員,進行了崗前理論和實踐培訓。在余熱發電初期階段,協議由***電廠有專業生產和管理經驗的技術工人負責電站管理操作。
在發電投產前,公司和總承包單位聯合成立了試生產領導小組,負責設備啟動、運行和調試工作,以確保調試合格和設備運行安全。
我公司嚴把設計、設備、安裝質量關,給各個有關方發出“項目缺陷與故障處理聯系函”20余次。處理鍋爐、汽機、儀表、化學電氣、自動化等各種問題兩百多項。力爭余熱發電機組均順利并網發電。
我公司組織編寫了鍋爐、汽機、化水、電氣各崗位的生產操作規程;安全作業規程;建立健全設備巡檢制度、交接班制度等生產崗位管理制度。組織學習,考核及格上崗。
為了多發電,采取了以下措施:
1.根據試生產階段出現的窯操作與余熱發電操作的欠配合帶來的余熱發電工況波動大等問題,加強水泥窯中控操作員和發電中控操作員積極配合。窯操作員在確保水泥窯穩定生產條件下兼顧發電,在操作上進行調整,形成合理工況,提高窯頭煙氣溫度和流量,確保余熱發電所需熱量。
2.減少熱力管網的熱量損失。對水泥窯系統煙氣管道漏風點進行了處理。更換了漏風的膨脹節;鍋爐的旁路閥門由百葉閥換成單板蝶閥;處理脫落的保溫層;更換了原蒸汽管道的保溫材料,加厚保溫層。
由于發電廠房離水泥窯距離較遠,蒸汽管道較長,對發電系統主蒸汽管道進行了改造。取消了母管制,正常時采用單元制運行方式。
3.加強設備維修管理,減少故障停機率。
4.優化設備操作程序,減少開車時間。
5.及時調整運行工況,應對窯系統的短時異常工況變化。
6.加強鍋爐的處灰管理,提高鍋爐熱效率。
經不斷改進,發電量逐漸提高。達到了設計水平。
六. 技術經濟效益情況:
余熱發電投產以后,在保證水泥熟料生產能力和產品質量的前提下,在保證不增加水泥熟料用煤單耗的情況下,力爭多發電。2010年度兩條余熱發電量見表2:
表2.2010年1#、2#線發電量表
月份
1#線發電量
kwh
2#線發電量
kwh
月累計發電量 kwh
1
3917800
3632000
7549800
2
3318200
4054000
7372200
3
3036400
3487600
6524000
4
4835000
3762600
8597600
5
5341600
5121400
10463000
6
3569400
4794600
8364000
7
4495200
3045000
7540200
8
1173800
3991800
5165600
9
515200
3224800
3740000
10
4447800
2943400
7391200
11
4277600
4291400
8569000
12
4749200
4640800
9390000
總計
43677200
46989400
90666600
2010年度共發電:
43677200 + 46989400 = 90666600 [kwh]=9066.66[萬kwh]
相當于節約標煤:
4.04kg/kwh × 9066.66[萬kwh]=36629.3 [噸標煤]
需要說明的是2010年度1#、2#線發電量受到了的影響,主要原因為:本年度因政府節能需要,對水泥熟料生產線實施階段性停產,我公司每條生產線累計停產2個月,導致發電量相應減少,如果不是節能停產原因,按全年正常生產,我公司2×9MW余熱發電機組發電量可發電9066.66÷10×12=10880萬kwh,可節4.04kg/kwh×10880萬kwh=43955噸標煤,超過43000噸設計節能量。
七. 技術改造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
根據本公司配套余熱發電工程的情況,技術改造的經驗或認識有以下方面:
(一)、節能環保方面
1、余熱發電效益好,節能效果突出。機組運行后,******公司總降每月從電網少購電約950萬度,噸熟料電耗降低近1/3.
2、余熱發電機組運行后減少了從電網購電,也相應減少了火力發電廠的發電量,減少了煤的使用量也減少了二氧化碳排放量。
3、余熱發電回收窯頭廢氣熱量,在鍋爐入口增加了沉降室,利用重力原理提前回收粉塵,降低了進入收塵電場的廢氣含塵量;同時由于窯頭余熱發電鍋爐回收熱量,降低了進入收塵電場的廢氣溫度,使收塵電場效果更好。
4、余熱發電窯尾鍋爐不僅有收塵效果,同時因窯尾鍋爐降低了入電收塵溫度,使回轉窯不需再經增濕塔噴水降溫,節約了水資源。
(二)、水泥窯系統運行方面
1、窯頭、窯尾鍋爐的收塵,使廢氣含塵量降低,減少了風機葉片的磨損,提高了窯頭窯尾收塵風機的運行周期,相對也提高了水泥窯運行周期,,使窯系統更加穩定。
2、余熱發電運行后,為提高發電量,對水泥窯的穩定運行和系統漏風要求較高,促使水泥窯系統對漏風、影響窯運行周期的隱患進行整治,帶動了水泥窯的操作和運行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八.總結評價
該項目實施后,年發電量為10880萬kwh,年節約標煤43955噸,達到項目設計要求,具有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專家強調:
1. 水泥熟料生產過程中,余熱得到充分地利用,又使熱力系統合理既不影響燒成系統的熱工穩定又確保生產的正常運行
2. 余熱利用系統以不影響水泥生產、不增加系統能耗、減少生產產量為原則;.
3.“噸熟料余熱發電量”的高低就代表余熱發電技術水平的高低,這是誤區。動用了生產工藝用熱風來提高發電量,提高了燒成熱耗,降低了能源利用率,違背了純低溫余熱發電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有的設計單位和實施企業為多發電,動用了工藝用熱風(如三次風),發電量上去了,但熟料熱耗也上去了。為多發電,人為地提高廢氣溫度、占用三次風等而加大了燒成熱耗,從而引起整個系統一次能源消耗的隱性增長,這是不符合我國能源政策的。
根據研究及實際生產情況,為了多發電而增加燒成熱耗其結果是每多發1kWh電,窯系統將多消耗1kg左右標準煤的燃料。
我們的管理原則是:保產量、保質量、降煤耗、多發電。在余熱發電方面不斷挖潛,多發電、降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