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培訓總結范文

時間:2023-03-24 13:15:54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警務培訓總結,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警務培訓總結

篇1

一、農村財務管理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局緊緊圍繞市站2009年工作安排意見,以20*年省農業廳在我市召開的“深化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推進農村財務管理”座談會為契機,繼續強化農村財務管理。具體做了以下兩點:

(一)、重點抓好農村財務培訓工作

針對一些村主干對農村經濟管理知識淡薄、報賬員對“雙代”業務不精的情況,我局于2009年3月28日至4月12日抽調市局業務精英,下鄉到全市十個鎮辦,舉辦了參訓人員包括各村支部書記、村主任、民主理財組長、報賬員在內的共計1000余人的培訓會。培訓內容主要為:農村財務“雙代”實務、民主理財組長的權利和義務、農村土地流轉政策等等,通過學習培訓取得了明顯的實際效果。

(二)、以完善和提升農村會計委托為重點,穩步推進“兩個延伸”

1、抓規范。為了進一步規范我市農村會計委托制,我局農廉辦、財務站、合同站全部工作人員,在2009年5月18日至5月20日利用三天時間,采取不但聽匯報而且還查檔案資料,當面查找問題,當場提出整改方案,現場辦公的工作方法,對全市十個鎮辦農村會計服務中心的內部管理進行了一次大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年賬務結算和09年建新帳情況、會計服務中心賬戶設立及資金運作情況、村級賬務情況、資產、資源等,并對檢查情況進行了及時通報。

2、抓提升。根據省農廉辦、省農業廳今年關于落實“*會議”精神的文件要求,我局在去年已實現所有村“財帳”雙代的基礎上,逐步向兩個方向延伸,一個是由代管村級賬務延伸到代管組級賬務,另一個延伸是由代管資金延伸到代管資產、資源,即“三資”管理。為了做好此項工作,年初,我市組織城北、城西、開張等七個鎮、辦到城東、栲栳、蒲州農村會計服務中心進行了觀摩學習,要求全市要以栲栳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為推廣模式,搞好“三資”工作。截止6月底,我市十個鎮辦全部實行了“三資”管理,代管組級賬務數由原來的873個擴大到1204個,在農村財務管理上,又一次排在了全市的前列。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和農業整體素質,推進現代化農業建設的有效組織形式,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上半年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檢查指導促規范。利用4月、5月兩個月的時間,對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指導,進一步規范合作社自身必須具備的基本辦公設施,包括辦公場所、組織機構設置、制定規章制度、設立財務帳薄等,對條件具備的合作社進行檢查驗收并頒發合格證和示范掛牌。

(二)、全面培訓促發展。5月31日和6月1日在*大酒店舉辦了農民專業合作社培訓會。對我市293家合作社負責人進行一次全面培訓,并下發了《關于積極扶持和培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實施意見》和《*市農民專業合作社考核辦法》。通過培訓,使合作社負責人增強依法辦社、依法維權意識,全面提高合作社經營管理和服務水平,使業務工作人員全面準確吃透法律精神,掌握依法正確指導合作社發展的方法,提高指導和服務工作水平,引導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同時通過對北梯養豬專業合作社、北梯葡萄種植專業合作社、金禾小麥種植專業合作社等十強示范合作社的經驗推廣,以十強帶百強,以十強促全市。

(三)、培育典型、示范引導。按照我市“十強農民專業合作社培育方案”,對十強合作社進行檢查指導,建立優勝劣汰機制,對不規范、不發展、起不到示范作用的合作社予以更換,促進十個合作社真正做強做大,真正把“十強社”建設任務落到實處。

(四)、建立檔案、規范管理。對所有在工商局登記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統一建立詳細檔案,統一規范備案材料,要求備齊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開戶許可證、章程等復印件和合作社簡介、組織機構及管理人員登記表、辦公場所拍照留檔等,加快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

三、農業合同管理工作

今年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抓好培訓,提高農經人員業務素質。

年初,我局對全市十個鎮辦及262個村的農經站長、村主干進行了培訓。今年的培訓改變以往的“集中培訓”為到各個鎮辦的“單獨培訓”。各鎮辦利用該鎮辦農村的農閑時間將各村的村長、書記、會計等有關主干召集齊回來后,市局下鄉鎮去培訓,培訓內容很有針對性,收到了良好的社會的效果。

(二)、抓好檢查,落實土地承包政策的執行情況。

4月份,利用一周時間對各鎮辦的土地承包政策執行情況進行了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三十年延包合同管理情況、土地流轉信息收集情況;機動地合同是否建立臺帳、備案是否齊全、是否全部輸入微機;土地承包糾紛是否有專人負責、是否有專門的調處室等。檢查完后全市進行了通報。要求各別未建立臺帳的、建立臺帳不全的、機動地合同未輸入微機的盡快補課,迎頭趕上。

(三)、抓好規范,及時安排和指導我市土地流轉平臺的建立。

6月中旬,市局召開農經站長會,會上對土地流轉工作進行了安排。各鎮辦發放了土地流轉轉入轉出信息登記表、土地流轉合同臺帳表及統一的流轉合同文本。要求各鎮辦在一個月的時間內澄清土地流轉底子,為下一步信息平臺的建立打好基礎,市局已選定在栲栳鎮、城東辦事處進行土地流轉試點,目前這兩個鎮辦的土地流轉信息正在微機輸入過程中。

(四)抓糾紛調處,化解農村矛盾。

上半年,市農業合同仲裁委員會共接待群眾來信來訪50余起,受理仲裁合同案件兩起。受理的兩起的合同案件已調解解決。

四、農民負擔管理工作

(一)、3月20日下發了*市農經工作安排意見。重點是深入開展農民負擔專項治理工作;其次是進一步完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制度;第三是繼續深入持久地開展農民負擔專項審計工作。

(二)、開展治理向農民專業合作社亂收費的工作。首先在培訓農民負擔專業合作社業務人員時,下發了向農民專業合作社亂收費的調查表格。經過詳細的調查落實,未發現亂收費行為;其次是經過調查了解農民專業合作社目前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社穩步健康發展。

五、農村財務審計管理工作

(一)、法律法規是基礎

審計工作是穩定農村工作和建設新農村的基礎,只有嚴格按照審計程序,理順農村集體財務,才能夠讓農村干群和諧相處,農村安定團結,經濟又快又好發展,直正達到“還干部清白,讓百姓明白”。例如:針對虞鄉鎮肖家堡村原任村長俞順爭20*年至20*年任期內的財務問題進行了專項審計,針對審計的問題對照法律法規對號入座,目前審計報告正在整理當中。

(二)、高度負責是關鍵

我們把20*年審計過的案件進行再次復核,對沒有問題的案件進行全部裝訂入檔,對移交到法院執行的案件,及時和法院溝通,盡快查清原因,為集體追回損失,讓老百姓感到滿意。

2009年上半年,我局對市政府批過來的三個農村財務案件,專門組成三個專審組重點審計。第一,到農戶調查落實,到實地現場測量,對收支帳務嚴格審計,對白條入帳進行調查查實,對收入不入帳嚴格處理,對有違法作為的黨員干部建議紀檢機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先后審計了于鄉肖家堡村財務問題,調解了開張陳村、常旗營村干部財務交接問題。

六、農村合作基金會清整工作

截止2009年6月底,我市股金余額還有1750萬元,借款余額有3600萬元。2009年上半年通過依法和自收等各種渠道、措施清收,全市共計收回各級各類借款20余萬元。

篇2

關鍵詞: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學員管理工作;無縫對接

一、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與警務技戰術訓練的重要性體現

如何培養一大批適應社會治安形勢發展需要的優秀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隊伍呢?實行基地化訓練,就是我們確定的培養優秀教官最為有效的方法和途徑!公安部從一開始就把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培養放在訓練工作的首要位置,自2003年公安部第一個實戰訓練基地在深圳掛牌,通過基地化訓練,已經為全國各級公安機關培養了大量的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有效地推動了全警基本功活動的開展,使得民警訓練工作向專業化、系統化、科學化方向發展。全國公安機關警務實戰訓練的質量和效益因此而有了全面的改觀,公安民警在執法實踐中,無論單警還是整體戰斗力的提高,均獲得了全局性的改變。實踐表明,警務實戰訓練基地不但要繼續堅持辦下去,而且要不斷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辦出特色,辦出規模,辦出水平,為公安隊伍的正規化建設和“三基”工程創造更加良好的條件。

二、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隊伍建設的思考

積極探索建立符合我國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隊伍考核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選聘一批既有較高理論水平又有豐富實戰經驗的公安機關基層領導和業務骨干到訓練基地擔任教官,并采取“送出去,請進來”的方式提高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培訓層次;要落實專職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知識更新機制和實戰部門鍛煉機制,為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提供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平臺,努力造就一支理論素養高、警務技能精、教學能力強的專家型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隊伍。

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的培養還應與時俱進,敢于創新!面對社會、經濟轉型時期錯綜復雜的治安形勢對公安工作的沖擊和挑戰,應當圍繞公安工作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研究當前公安現實斗爭和公安執法工作面臨的所有重大課題;尤其需要重視本地公安基層一線執法工作中的新問題、新經驗,以及民警執法實踐中的典型案例,及時組織分析研討,大膽改進以往不符合現實情況的訓練方法和內容,將研究成果形成訓練教案、教材、教具的同時,迅速轉化成新的訓練方法和手段,快速用于訓練教學之中。

三、公安院校警務技戰術教學的演變及改革

20 世紀 80 年代中期, 全國各省、市相繼成立了公安警察高等院校。其教學內容以公共體育、 格斗、手槍基礎射擊、摩托車駕駛訓練為主, 強調增強學員體質, 提高健康水平, 豐富文化生活, 掌握基本技術和技能。20 世紀 90 年代后, 隨著社會治安形勢的變化和公安民警傷亡人數的不斷上升, 公安院校警體教學內容除了上述項目外, 相繼開設了查緝戰術和汽車駕駛培訓, 積極探索教學內容和組織教學方法。然而, 進入 21 世紀, 犯罪分子作案方式逐步向暴力化、智能化、集團化、現代化方向發展, 警察體育教學內容體系嚴重的滯后于公安基層實戰的需要, 表現出實用性、應用性不強, 脫離公安工作的實際需求。各級院校及公安機關開始反思我國警察教學訓練的模式和內容, 開始注意吸收香港和國外優秀警務技戰術的訓練方法,新增以安全為前提, 注重防衛控制、協同配合、依法執行公務的理念。警務技戰術不再是過去以體能、格斗、射擊、車輛駕駛等訓練為主的一般性的警察體育教學學科,而是轉變成為一門將體能、技能、戰術、法律融為一體, 以打贏執法戰斗為目的、實戰對抗為核心, 強調實戰性、應用性和綜合性的新教學內容體系。

(一)教學職能的轉變

隨著公安工作內涵外延不斷擴大, 公安院校的教學職能也在不斷地變化, 就警察體育教學而言,要由過去的警察體育教學逐漸向警察職業技能培訓的轉變, 它同任何職業培訓一樣, 每位警察在執法執勤行動中必須掌握的法律法規和基本技能, 強調安全防范和警務執法程序意識、提高警察的整體素質和戰斗力。所以對警察體育工作者來講, 不再單純地進行警察體育技能教學和訓練, 而是一項警察職業能力的培訓。另一方面, 警察使用槍支, 實施圍、追、堵、搜等緝捕行動都必須在法律范圍內行使職權, 任何離開法律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因此,警務技戰術教學訓練工作者必須懂得相關法律, 掌握基層警察的工作性質、掌握犯罪動向, 提高控制犯罪嫌疑人的能力和水平, 所以公安院校的警體教師必須向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的方向的轉型,才能提高警院的教學質量。

(二)教學對象特殊性

20 世紀 80 年代中期, 公安警察高等院校警察體育教學主要是承擔學歷教學任務; 20 世紀 90 年代后期, 隨著社會治安形勢的變化和公安民警傷亡人數的不斷上升, 公安院校警體教學的任務發生質的變化, 提出了學歷教學和在職民警培訓并重的教育新理念。學歷教學是為公安機關培養預備警官,屬于基礎性教學, 掌握必備的警務技術、技能、知識能力, 為進入公安機關打下良好的基礎; 在職民警培訓旨在提高基層公安機關民警的身體素質、技術、技能, 提高民警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實戰能力。

四、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無縫對接的管理模式是切實可行的一種方式

隨著公安院校職能的轉變、教學目標的調整,新警的教學模式也必將有所改變,學員管理內容也會有新的挑戰和突破。如何將“教學轉變為訓練”,進而提高學員的警務技戰術水平及體能問題,是教學工作中需要解決的重點課題。當前警務技戰術訓練中存在三個主要問題,一是教學內容繁多,教學課時量無法跟上;二是正常的訓練任務常因各種勤務活動而中斷;三是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與學員相處時間較少,不能做到有效地針對不同的受訓個體“因才施教、應需施教”。對此我認為應該積極順應形勢的要求,調整工作思路,理順警務技戰術訓練和學員管理工作的關系,實現兩者的無縫對接。

(一)實現兩者的無縫對接,應在學員管理工作中合理改革和設置警務技戰術訓練內容,通過管理工作促進學員警務技戰術水平的提高。在警務技戰術訓練中注重發揮管理效能,促進學員警務技戰術水平的提高,充分利用學員在培訓中參加各種勤務工作的契機,在勤務中發現問題,并及時解決問題,加強重點訓練內容,從而有效地提高不同層面學員的技戰術及體能水平。

(二)利用“戰訓合一”的訓練模式。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在帶隊中及時發現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強化訓練。“戰訓合一”就是民警訓練與現實警務工作密切結合,解決長期以來制約訓練工作發展的警力不足、工學矛盾突出和“練與戰”脫節、教學內容停滯等問題,實現“訓中戰、戰中訓、訓不停戰、戰訓合一”,充分讓每一次的任務都是對教學訓練的嚴格檢驗。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在帶隊的過程中及時發現學員在實戰中存在的問題,在現場可以進行糾正及指導,回隊后亦可針對突出問題與學員溝通,利用管理中與學員接觸方便、相處時間長的優勢,合理運用課余時間進行有目的的強化訓練,這是“戰訓合一”的具體體現。要堅持以訓為本,以戰為用,在訓練中進一步體現戰的要求,在實戰中檢驗提高訓練效果,使戰和訓達到和諧統一的目的。首先,戰時,要嚴格按照訓練要求完成戰術動作,每次執行完實戰任務后,都要認真總結講評,肯定成績,發現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使大家明確下一步訓練的重點和努力方向,這樣訓和戰的結合,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戰訓合一的效果;其次要更新警務技戰術訓練理念和方法,在實施大強度、高標準、嚴要求的技能、體能、戰術訓練的同時,注重智能訓練、心理訓練和耐力訓練,拓展學員全面提高技戰術綜合能力。

(三)結合“最小作戰單元”的訓練模式,實施科學管理,有效提高訓練效果。在管理工作中把學員分成2-3人為一組的“最小作戰單元”,將有利于學員的管理。警務技戰術的訓練離不開隊組訓練,“盤查戰術”、“抓捕戰術”等課題都是以“最小作戰單位”為基礎加以拓展實施的。在訓練過程中以最小作戰單元來進行訓練不僅能提高教學部門的工作效率,而且也有利于完成分配的勤務工作。

(四)日常管理中,組建各類特色小組,多渠道地提高學員的警務技戰術水平和體能素質,組建警務技戰術專項特色班,提高學員的執法能力和執法意識。一是增強法律意識,用法律規范執法行為,嚴格依法履行警務,解決執法執勤中法律意識不強、程序和動作不規范的問題。二是增強安全防范意識,解決學員安全意識淡漠、防范能力不強的問題,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有效避免和減少無謂傷亡。三是熟練掌握警務技能戰術,練就過硬的實戰本領,切實解決在執法活動中“追不上、打不贏、說不過”等問題。

(五)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利用業余時間對學員徒手防衛與控制技術、使用警械、搜身帶離、使用武器、通信聯絡、現場急救等技能督查與指導,糾正學員警務戰術基礎動作,對學員掌握盤查嫌疑人的方法、掌握查控嫌疑車輛的方法、掌握搜索建筑物的方法、掌握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方法都可以做重點指導,使學員感受到需要就能學到,不懂就能問到,大大提高學員參與警務活動中“防、控、查、抓、帶”等基本環節的技能和戰術動作,提高學員的整體素質和戰斗力。

(六)制定階段性考評制度,合理設置考核內容及尺度,切實提高學員警務技戰術水平運用,制定階段性的考評制度的方法,督促學員警務技戰術訓練的積極性。根據受訓學員不同基礎及訓練的各項內容,制定出合理的考核尺度,讓學員通過各階段的考核成績明確自身的訓練弱項,加以強化。初步擬定考核內容如下:徒手防衛與控制技術(基本防衛技術、基本攻擊技術、徒手控制技術、解脫技術);警械使用(手銬的使用、警繩的使用、警棍的使用、防暴槍的使用);搜身帶離(搜身的動作、徒手帶離技術);武器使用(手槍基礎射擊、手槍初級實用射擊);現場急救基本技術練習;基本戰術(警務戰術基本動作、防爆處突戰術、對嫌疑人的盤查、對嫌疑車輛的查控、對建筑物的搜索、抓捕犯罪嫌疑人)。

(七)緊抓學員的思想作風建設,把思想作風建設包括培訓的指導思想、培訓理念、隊伍精神風貌等方面都作為對學員的思想教育。觀念要更新,確立與學員管理工作相適應的思想和認識:一是在理念上要確立強警的意識;二是在思想上要確立“從嚴治警”的意識;三學員管理工作要圍繞培養合格的警察為目標去干事情;四大力提倡作風要務實。

五、對于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的建議

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要注意在平時多學習先進的教學管理觀念和訓練手段,不斷提升自身教育教學水平。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不應當是“保姆”式領導,而應成為訓練及管理的能手,需要不斷學習、思考符合“戰訓合一”、“最小作戰單元”的訓練規律和方法。除了作為傳統意義上的管理者外,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還應該拓寬自身管理職能。在平時的訓練及管理活動中,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是訓練實施者;但在八小時之外學員管理干部要成為接力者。這就要求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不僅僅只會講大道理、講理論,還應該熟悉學員所學專業的特點,了解相關課程的學習規律及學習方法。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必須借助圖書館、互聯網和其他渠道了解相應課程的訓練知識,拓展自身警務實戰水平,保證教學訓練及管理工作在學員身上收到成效。當前的公安院校形勢發展迅速,實戰型警務技戰術教官面臨的任務既是機遇又是考驗,讓這些優秀的教官參與學員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是適應當前培養人才模式的又一想法,我認為要勇于抓住機遇,認清形勢,轉變觀念,迎接挑戰,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統一思想,凝聚警心,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為公安教育工作獻計獻策,讓公安院校教育事業蓬勃發展。

參考文獻:

[1]孫文德,論五大警務,公安內部發行內,2011.7.

[2]凌林,如何才能成為一名合格的警務實戰訓練教官,警察實戰訓練研究,2010.2.

[3]李有義 ,拓展警察院校體育教師專業能力的研究,西安體育學院學報2007年9月.

作者簡介:曹麗(1983-),女,漢族,江蘇警官學院警察體育教研部助教,主要從事體育教學的研究。

篇3

1、制定制度,完善機構,明確職責

盧河?ご寰?袷乙勻嗣裎?荊?源俳?緇岷托澄?ぷ髂勘輳?貧?司?袷頤窬?ぷ髦貧齲??袷頤窬?霸穡??袷頤窬??攔ぷ髦霸穡??袷頤窬?猜咧辭謚霸鸕戎貧取V饕?霸鷂?嚎?谷褐詮ぷ鰨?莆丈縝槊褚猓?芾硎滌腥絲冢?櫓?踩?婪叮??ぶ偉倉刃頡<岢置吭擄旃?簧儆?0小時,每月召開2次治安干部例會,每2月開展一次全村安全大檢查,并及時想派出所匯報警務室工作情況。根據警務室的要求,我們村警務室還成立了由8人組成的人民調解委員會,8人組成的治保會,32人組成的治安巡邏隊,并設有5個治安信息員,同時備有人口管理登記冊、巡邏檢查記錄、摸排調處糾紛登記冊、森林防火救災工作預案及處理辦法等,確保了警務室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2、工作落實情況

前半年主要工作表現在一下幾個方面:

(1)繼續對群眾做好治安管理條例的宣傳工作,讓他們執法、懂法、守法,1-6月無重大治安刑事事件,社會安定和諧。

(2)做好部分群眾的矛盾排查和處理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防患與未然。

(3)協助派出所處理了幾起普通的治安事件,起到了警務室的作用,受到上級領導的好評。

(4)1-6月的主要工作集中在調解群眾與高速公路建設建設的矛盾上,西商高速經過我村,并且占了很多的土地,有關補償的事情,群眾經常和項目部糾纏不清,警務室充分發揮自身的作用,及時,公正的積極調解,不厭其煩的上門勸說,使得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施工基本上沒有受到影響,得到領導的建設部門的一致稱贊。

篇4

XX,大學本科學歷,現為XX人民法院一名司法警察。20XX年XX月考入法院工作以來,xx同志工作兢兢業業,時刻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信念,敢于擔當,認真履行司法警察職責,誠懇待人,廉潔自律。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默默奉獻,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贏得了領導和同事們的一致好評。

一、牢記使命,出色完成日常警務保障工作。

XX同志政治堅定,工作認真,協助領導開展日常警務勤務工作,各種警務工作都身先士卒,帶領隊員不辭辛苦,順利完成了法警大隊押解、看管、值庭、司法拘留以及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等任務,不管是庭審保障工作,還是迎接上級法院考核工作,XX同志都敢于擔當,整理制作迎檢材料資料XX余份,順利完成各種年度考核工作,為XX法警大隊榮獲了“優秀法警大隊”稱號。

二、敢于擔當,積極參加法院重大警務工作

XX同志立足崗位,認真履職。近年來多次參加省高院組織的司法警察業務骨干教練員培訓工作,并于XX年XX月克服傷病,擔任省高院司法警察處突培訓精品課示范演示教員,順利協助省院拍攝完成警務處突精品課程,受到領導與學員的一致好評。此外,他還參與XX等重大刑事案件審理的警務保障工作,一次次的歷練使其在視野拓展和能力鍛煉方面均得到大幅提高。更好的服務法院審判工作。

三、踏實肯干,助推執行攻堅工作。

20XX年是全國法院解決執行難的攻堅之年,XX同志不但肩負法警隊日常工作職責,還加班加點協助執行局開展執行攻堅工作,協助我院執行局整理近X年來的執行案件,進行案件分類及數據錄入工作,為我院解決執行難工作奠定了前期統計分析和數據支持。在開展執行強制措施及強制執行工作中身先士卒,沖在執行一線,不畏困難,勇挑重擔,經常早出晚歸協助執行法官拘傳、拘留不履行判決的老賴,有時為督促被執行履行判決,常常錯過和家人團聚的時光,用實際行動,默默的詮釋一名司法警察的責任與擔當。

四、司法為民,果斷處置突發事件。

篇5

〔關鍵詞〕情報主導;警務模式;COMPSTAT;國家情報模式;3I模式;比較分析

〔中圖分類號〕G250.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0821(2014)06-0008-04

面對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問題交織的復雜時期,做好對社會治安環境的動態監測以及重大事件或的預警防范,對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具有積極意義。情報作為“耳目、尖兵、參謀”,能否在面對日益復雜的新安全問題時,起到防范主導作用,是值得探討的。歐美國家的情報研究廣泛涉獵于政治、軍事、安全、能源、科技等方面,擁有豐富的理論與實踐經驗,對研究情報在社會安全領域工作中的主導作用以及模式方法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本文通過對具有代表性的情報主導警務模式(Intelligence-led Policing)的類型特點、實施現狀進行對比分析,發掘情報在安全領域內的主導作用的異同點,為后期研究奠定基礎。

1 “情報主導警務”內涵辨析

“情報主導警務”的概念誕生于20世紀90年代初,這是一種以情報為核心資源的新型警務模式,強調情報由輔助決策轉變為主導全局,并逐步成為全球警務模式的主流。情報主導警務是一個發展中的概念,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其內涵也在不斷豐富發展中,Jerry Ratcliffe教授[1]認為情報主導警務是“一種業務和管理模式,其中數據分析和犯罪情報對客觀決策制定至關重要,有效的決策機制能夠針對慣犯和重大犯罪分子展開戰略管理和有效的打擊策略,推動發案和問題的減少、遏制和預防。”國內大批學者對此進行了研究,并賦予其新的內涵。崔嵩[2]認為“情報主導警務應該是以一種集中的、專業的、批量的情報來輔助領導決策并指導一線民警的戰術工作”。陳亮[3]認為情報主導警務是預警防范的理論基礎,通過獲取情報而及時發現社會安全的突出問題和苗頭,做到主動出擊、快速反應,能夠科學的發現警務工作的重點和優化資源配置。

究其本質,情報主導警務應該是一種主動積極的警務模式和管理模式,借助完善的信息硬件設施和優秀的情報分析人員,構成的具有系統性、層次性、完整性的情報體系,能夠有效整合各層級的警務力量,并指導各層級決策活動執行。重點把控案件發生前的“防控預警”,案件執行中的“指導監控”和案件發生后的“評估總結”工作。但“情報如何主導防范?”“如何主導公安機關的戰略決策?”“主導警務的模式又是如何?”這些都是需要思考的問題。

2 國外情報主導警務模式探討

由“情報主導警務”的辨析可以知道,其核心詞是以犯罪情報的分析與解讀作為決策的依據[4]。但情報主導警務的模式究竟如何?可以從歐美等國家的經驗中得到啟發,歐美情報主導警務模式形成較早,由于國情和警情的不同,在各國擁有不同稱謂,如美國的“以犯罪情報的計算機統計分析為基礎的情報主導警務戰略”COMPSTAT;英國的“國家情報模式NIM”;澳大利亞以“專家介入”為核心的情報分析警務;

(1)美國實行的情報主導警務戰略是以紐約警察局長William Batton在20世紀90年代初推行的COMPSTAT模式為基礎發展至今的,其核心內容是關注于決策分析,滿足決策者對情報的應用需求從而進行知識庫建設。COMPSTAT模式全稱為“Compare Statistics”模式,意為“比較統計數據”,著重于對區域內犯罪數據的統計與再整理,收集前幾周或者前幾個月的犯罪數字,并由此來優化警力部署以達到降低犯罪率的目的。COMPSTAT模式有4個基本構成:①及時準確情報:警方應對犯罪事件的效率與犯罪情報的精確度成正比。有效對犯罪和犯罪事件做出應對,需要各級組織人員對特殊類型犯罪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手段和人物準確了解,將統計數據及各類信息輸入計算機,并利用分析軟件標示出犯罪高發的地點、類型以及犯罪發生的規律、趨勢。

②有效戰術:在掌握及時準確的情報后,需要最大限度利用高科技的手段制定警務戰術,并對預選方案進行及時評估以便及時調整。戰術必須全面、靈活,可以適應改變的犯罪趨勢。

③人員和資源的快速部署:一旦戰略計劃被制定,就需要對警力資源進行有效利用,實現不同部門的相互協作,快速配置資源。

④連續跟蹤和評估:為了確保理想效果的實現,一個嚴格持續的過程跟蹤和評估是必要的。各級指揮官共享情報資源,對戰略戰術的實施、行動、執行結果進行評估。它允許部門評估特定應對方式的可行性,并將獲得的知識納入后續戰略的發展中,也允許調動資源去滿足新的挑戰。

圖1 美國COMPSTAT模式[5]

(2)英國推行的“國家情報模式”最初是基于對犯罪團伙和重大犯罪分析的管控而提出的,是一種主動、預防為主的模式。英國國家情報模式將犯罪案件分為3個層級:第一層級為地方層犯罪,是一個管轄單位或小范圍警力控制下的違法犯罪案件;第二層級為跨區層犯罪,是涉及多個警察機構單位的犯罪案件;第三層級為重大犯罪與組織犯罪層,是全國性的或大規模的跨國性犯罪。每個層級根據情報應用范圍的不同,涉及的情報類型也不同,如戰術情報、操作情報和戰略情報。而且這3個層級不是相互獨立而是相互關聯、緊密聯系的,通常是采取一種非正式小組的合作形式將各個執法和相關部門聯合起來,進行溝通,擺脫機構之間的行政障礙,最大程度共享警務情報。在業務規劃過程中,以“工作與協調過程”為中心,在循環中加工提取重要信息作為情報產品,同時進行跟蹤和評審,并依此來做出決策,而決策實施效果的反饋也是下一步情報來源之一。

圖2 英國警務情報模式業務圖[6]

雖然國家情報模式可以應用于不同層級,但在每個層級的運行程序是不變的,通常由11個要素構成[7],如圖3所示。

圖3 情報與警務業務循環過程圖[8]

模式中①②③④是國家情報模式的基礎設施[9],是保證進程順利進行的必備資源,是整個NIM流程的基礎與平臺。英國警方要求和鼓勵通過各種渠道獲得信息,并將其匯總在一起,存貯在警局計算機系統中用于警務管理。其中④體現了人力在業務流程中的重要性,代表用戶和使用者的職責和標準。⑤⑥⑦是整個流程圖的啟始工作,用來將原始信息轉化為有價值的情報,代表一種處理進程(從⑤信息來源接收數據開始,通過數據管理進程,在⑥數據庫中進行信息的存貯、分析、分發或刪除,然后在⑦通過工作人員進行研究和開發,從而產生⑧情報產品)。⑨戰略戰術工作與協助是一種部門之間的溝通和思維的碰撞,在制度上以5種會議形式展開(每年1次的戰略協調會、每2周1次的戰術任務會議、每周1次的情報專題、不超過24小時的日常會議和社區內的協調會議)。⑩制定有效解決問題的方案包括制定維持秩序和促進社區安全的戰術策略,如解決有組織的走私或行為等問題。同樣重要的是,我們必須汲取經驗教訓,因此行動檢討指通過一系列程序對已獲得的經驗教訓進行反饋和總結。

NIM是將警務業務工作與情報循環相結合的模型,是一個不斷往復的過程,是信息在該模式下不斷循環從而變成情報的過程。

(3)澳大利亞推行的是“專家介入”模式,認為情報主導警務模式發揮作用的最大關鍵因素就是情報分析,通過情報分析得出的產品可以作為支撐以輔助決策,承擔起參謀的作用,因而需要具備專業知識背景的分析人才。澳大利亞警方利用專家資源庫來解決專業分析的問題,庫中包含該專業知識的理論、專業人才等資料。當需要進行情報分析工作時,即可通過該系統尋求支持,查詢相關專業人才并邀請其加入分析工作[10]。

2003年澳大利亞聯邦警察Jerry Ratcliffe提出了情報介入警務的3I模式,該模型不同于以往的流程模型,而是一種概念模型。這個模型以犯罪情報的分析與解讀作為決策的依據,主要包括3個環節:①解讀社會治安環境:針對社會治安出現的情況,需要情報分析研判工作主動進行解讀,這個解讀過程中就包含著對內外警源的確定、警度的評估以及警兆的分析;②傳遞情報:將經過分析研判的情報產品反饋給決策部門、決策者或負責人,從而“影響”決策者的判斷,3I模型并沒有指出具體的決策者,而是需要情報人員根據不同任務自行判斷,并找出能夠“駕馭”治安環境的人;③使用情報產品:在傳統情報過程中,情報產品到達用戶手中,情報流程即完成。但是情報“介入”和“主導”所倡導模式是,不僅僅去解讀犯罪事件和為決策提供輔助,還要促進決策的執行過程,即決策者受“影響”后針對具體問題尋求相應對策,對治安局勢進行的指導、控制和駕馭。這3個環節形成一個不構成回路的系統內部的反饋與制約機制,可知“情報分析研判”起著重要作用:

圖4 澳大利亞3I模型[11]

該模式中若只有“解讀”和“影響”,那么情報主導是不完全的,為了達到減少案件發生的目的,需要決策人員對社會治安環境加以“控制”和有效調配刑事司法資源。情報主導警務模式強調對犯罪的早期預警和干預。

3 情報主導警務模式分析

通過分析各國的“情報主導警務模式”,可以發現:由于各國國情不同,因而實施手段和側重點略有不同,COMPSTAT模式建立在情報系統之上,美國擁有強大的技術獲取手段,因而首先強調是情報搜集的精準與及時性、警務資源的部署利用強調了快速聯動與情報溝通能力,這些與事后的跟蹤評估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體系。NIM模式是一種流程模型,將情報流程與業務內容相結合,強調情報工作與協調過程,在3個層級的運作當中都有完整的情報循環。3I模式是一種概念模型,強調情報的分析研判的主導作用,“解讀”事件,并發現影響正確的決策者。

而作為當前主流理念,情報主導模式具備更多核心共性:

3.1 重視情報在警務工作中的核心作用

情報來源更加廣泛而獨立,更少依賴報案、舉報等事發后信息,更多趨向于主動積極的獲取。在收集過程中不僅擴展情報的收集渠道,同樣要深度挖掘每一個“情報源”,并且通過各層級之間工作會議、警員交流培訓等方式進行相互的交流與溝通,促進情報的共享,思維的碰撞,通過這些情報的交流及時發現問題,達到“預防”的目的。

3.2 重視信息平臺的構建

對犯罪行為的預測很多是從大量的數據中發現蛛絲馬跡,這些都需要完備的數據庫平臺作基礎支撐,并進行實時更新動態數據。情報是建立在對信息加工利用的基礎之上,以上幾種模型均擁有強大的數據平臺。

3.3 重視執行效果反饋

情報主導模式都將過往決策執行結果進行比對分析,針對戰略戰術制定和實施取得的效果優劣,達到效果的行動成本高低等問題總結分析,明確警方決策和行動的效果,并成為日后制定決策的信息來源,且都將情報源可靠性、情報獲取質量和情報分析的準確性至于重要位置。

3.4 設定專門的情報機構用以監督執行

由于國家體制和機構設立的原因,情報的交流共享存在著不可避免的藩籬,為確保情報充分利用,必須建立能夠協調各單位交流的情報機構。如美國紐約市警察局設有專門的COMPSTAT部門,由警察局長直接領導,為局長提供所需的犯罪數據,并負責制作犯罪電子地圖等工作;英國設立國家犯罪情報局,地方警察局也設立專門的情報機構;澳大利亞的情報專家庫等,這些機構的設置有助于打破層級之間的障礙,使情報可以順暢流通。

3.5 強調對犯罪行為的早期預警和干預

相對于事后評估和失察總結,事前的預警尤為重要,能將危害損失程度降到最低。因而模式的根本出發點或歸屬點都在于“防、控”,將違法犯罪扼殺在萌芽中。事件未發生前需要對違法犯罪規律特點、發展態勢進行動態分析,通過對系列案件、個案的分析研判,提前將高危人群、犯罪軌跡、規律以及重點危險區域和時段加以標示,是一種“主動出擊”的方式,能夠有效及時防控威脅的產生。

4 結 語

“情報主導警務”已經成為各國預警防范機制建設的理論范式,通過梳理各國的典型模式可知情報的主導作用可以從以下4點體現:支持實際操作,解釋環境問題與事件,促進態勢感知、引導資源利用。在面對新安全形勢越發嚴峻的情況,情報不僅是政策制定的助推器,同時需要為監督決策結果服務,即對決策的執行信度和效度進行評估。從公認的服務于決策轉變為擔當主導和先行者作用,在所有決策鏈環進行全程式情報控制,從促進決策的順利執行,形成事前預警、事中控制與事后評估的完整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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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Peterson MB.Intelligence-Led Policing:The New Intelligence Architecture.Bureau of Justice Assistance,Washington DC,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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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關鍵詞】法律人才培養;域外;警察教育

一、歐美警察教育中法律人才分類培養模式

(一)德國警察教育中法律人才分類培養模式

德國警察教育可分為學歷教育和在職教育兩大類。

1.學歷教育則再細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警察教育中法律人才的培養方案則具體滲透于各個級別的培養體系之中。

第一種,初級警察教育中法律人才的培養方案。德國的初級警察教育面對的是新招錄的警員。培養方案依據新入警人員的學歷不同而有不同安排,大體在兩年半到三年之間。教育課程安排表中的法學課程一般配置如下: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秩序違反法、警察與秩序法、交通法、公職人員法。這些法學基本理論課程一般安排在第一年。

第二種,中級警察教育中法律人才的培養方案。中級警察教育一般是由培訓公務員的行政學院,或州的警察學校進行。培訓對象是接受過初級警察教育,有過三至五年警務工作經驗,且成績優良者;或者是雖未接受過警察初級教育,但具有報考大學資格。教學采取課堂講授與警務實踐交替進行的方式,即上20周理論課后安排30周左右實習。在這一階段法律知識的傳授也從普及專向了應用,基本課程安排仍有憲法、一般行政法、警察法、法官法、交通法等。

第三種,高級警官教育中法律人才的培養方案。高級警察,在德國必須經過聯邦警察高等學院培訓。在德國,高級警官占全體警務人員的1.7%,能夠成為高級警官的門檻很高。其選拔一般有兩種渠道,一部分在中級警察中選拔。另一部分由外界直接選拔,其中以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及格的大學畢業法律人員為主(在德國稱之為“法學家”)。通過司法考試的法律人員可以直接參與高級警官的遴選,這種方式必然保證了高端法律人才在高級警官隊伍里的比例。

2.在職教育與訓練。德國在職教育分別有警察學校與警務部門承擔,由專門訓練機構負責。從法律知識教育層面,初級警員主要側重新法律法規的學習、普及和知識更新。中級警員則以與法律相關的內容作專題培訓;高級警官教育則以研究和教學并重。

(二)美國警察教育中法律人才分類培養模式

美國采取了警察教育訓練與錄用晉升一體化政策,警察行業組織的執法認證委員會(CALEA)為警察機構及警務人員制定眾多的教育培訓標準。從宏觀上看,美國的警察教育由自成體系相對獨立的部分組成,一是在警察機關設置警察學院負責警察的職業教育;二是在普通高校設置刑事司法專業承擔警察的學歷教育。

1.警察學院教育。美國沒有統一的部門主管全國警察教育培訓,而是由聯邦、各州分別設置警察學院負責警察教育與培訓。大部分大城市警察局都設有警察學院,“警察學院是警察局中的一個重要部分,直接由警察局副局長擔任院長。” i警察學院的招生與警察招募一體完成。從法律人才的培養層面,警察學院一般會定期對在職警察進行新法律的普及和提高培訓。同時,在警察學院配備的專業教師中也相應設置了“法學家”類型,即只講授法律問題的教師。法學教師每年也必須安排一定的時間到警察機關實踐,充實教學內容。

2.普通大學警察學歷教育培訓。美國警察機構鼓勵警察到非警察院校進行學習、進修,并對就讀大學的警察給予經費上的補助。從法律人才培養角度,美國的普通高校也為在職警察敞開大門,為在職警察其提供普通大學法學院在職學習的機會以攻本科、碩士或博士研究生。與此同時,美國也同樣具備完備的警察學術教育體系。根據國際警察手掌(IACP)的調查,美國關涉“法執行有關學院或高級教育機構,專科1221所,大學部2150所,研究所碩士班130所,授予博士學位的博士班12所。”ii這些承擔警察學術教育的大學一般稱作執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警政學院、司法學院等。這些學院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本科院系,而是本科后的職業教育,其學員多是取得本科學歷想從事執法工作的人員或在職的執法人員。可以說,其性質是高層次的繼續教育,培養的是應用型的專業人才。

二、亞洲警察教育中的法律人才分類培養模式

(一)日本警察教育中法律人才分類培養模式

日本的警察教育由國家警察廳統一負責,并制定統一的教學計劃和實施細則。日本的警察教育體系比較完善,其性質屬于單純的職業教育,其培養教育訓練體系及運作模式均不受教育部門制約。警察院校招收大學畢業生或同等學歷的人員,學生入學即入警,并配置工資和津貼。日本的警察教育十分重視法律素質的培養,并體現在基礎培訓、晉升培訓兩方面。

1.基礎培訓。日本的各道府縣的警察學校負責基礎培訓,即新入警人員錄用后的初級科目培訓。法律培養方案主要體現在入職培訓的兩年內須有6個月(大學畢業生)或10個月(高中畢業生具有同等學歷)集中培訓法律知識。

2.晉升培訓。日本警察的晉升培訓分別由7個管區警察學校和在首都的日本警察大學負責。無論是晉升巡查部長、還是晉升警部或警視;無論是短期培訓還是長期培訓,都需要進行法律、法規知識的教育和培養。

(二)韓國警察教育中法律人才分類培養模式

韓國警察教育主要由警察廳直屬的警察大學、警察綜合大學和中央警察大學三所大學,以及地方警察廳直屬的警察培訓中心承擔。其中,警察教育中法律人才的培養主要由承擔學歷教育的警察大學承擔。警察的學歷教育學制是四年,報考法學專業的學生畢業時發放法學學士學位。法學專業的學生不僅要學完專業基礎科目,還要完成與警察法學、犯罪偵查學等科目共172學分。

三、總結

警察機關歸根結底是執法機關,警務人員如果對法律知識欠缺、法律素養匱乏必然影響執法力度和執法效果。因此,從世界各地警察教育對法律知識的傳授、法律素養的提高,對法律人才培養及法律人事晉升,以及教的額配備均予以高度重視。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大膽揚棄域外警察教育中法律人才分類培養模式的經驗,能夠在很大程度上能夠降低制度的初始設計成本,縮短新制度在進入社會時的磨合期。我們在借鑒時仍要以審慎的態度對其相關配套制度作整體考察,注意其變遷趨勢以及相繼的校正過程。當然,在借鑒之后,我們仍要在本國實踐檢驗后不斷地總結經驗,尋找與我國警察教育中法律人才培養實踐的最佳契合點。

注釋:

篇7

造成民警因公傷亡數字居高不下的原因是多層次的、復雜的,具有客觀方面的,也有自身方面。

(一)客觀方面:

一是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體制轉型,利益群體多元化,貧富差距拉大,社會治安形勢愈趨復雜,刑事犯罪的暴力化傾向日趨突出,涉槍、涉爆、綁架劫持人質等嚴重暴力犯罪、帶黑社會性質的有組織犯罪日益突出。而且犯罪分子多成幫結伙,攜帶槍支、匕首等兇器,暴力拒捕、襲擊甚至報復公安民警的情況也十分突出。越來越多的犯罪分子持槍、持械、持爆作案,不僅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也使執勤民警遭到暴力襲擊傷亡的情況不斷發生,給一線民警執勤活動和人身安全造成嚴重威脅。一些犯罪分子窮兇極惡或抗拒民警執行公務或以搶劫槍支、以報復公安機關為目的,暴力襲警。據公安部指揮中心對2000年1月1日至5月20日接報暴力襲警的52起案件的統計分析,民警在執行公務過程中遭暴力抗拒案件32起,占總數的62%;罪犯以搶劫為目的的襲警案件9起,占總數的17%;罪犯以報復公安機關或民警為目的的襲警案件7起,占總數的13%;民警在追捕暴力時遭襲擊的案件4起,占總數的8%。

二是一些地方的公安機關經費困難,裝備和訓練經費沒有落實。目前相當多的派出所、巡警隊、刑警隊等基層實戰單位,裝備嚴重不足,有的基層科所隊執勤民警達不到每人一根警棍,防彈背心、防刺服等裝備基本沒有。民警缺乏必要的警械、武器和防護裝備。2003年1月份,僅遼寧省就發生民警未攜帶武器、器械遭暴力襲警的事件97次。交通工具落后,車況不好,“帶病”車、拼裝車、報廢車仍在使用。因交通事故傷亡的民警比例大,1999年全國公安民警因公犧牲533人,僅在執行公務中因交通事故犧牲的就有236人,占犧牲民警總數的44.3%。

三是現有警力配置不盡合理,城市警力仍按常住人口配備。警力不足導致民警長時期超負荷工作,致使民警得不到及時的休息和調整,長年勞累,積勞成疾,也是導致民警傷亡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因素。1999年至2002年,全國公安機關每年因病殉職的民警都超過了犧牲民警總數的三分之一。目前世界上發達國家人口與警察的平均比率是萬分之三十五,而我國是萬分之五。一線民警平均每天工作11至15小時。每年一個民警工作量超過3016個時,平均3周才能休息一天,也就是說一個一線民警一年干其他公務員兩年半的工作量。大多數民警長期處于疲勞狀態,導致機體功能紊亂、營養結構失衡等。

(二)自身方面:

一是部分領導和基層民警敵情觀念不強,警惕性不高,缺乏必要的自我防范和保護意識,在戰術上輕敵,缺少最起碼的安全知識。在一些情況下,民警已經明顯意識到被盤查、檢查的對象有犯罪嫌疑,甚至已經獲取犯罪證據,但沒有按規定認真進行搜身、檢查,并采取必要的約束或強制措施,對其控制不嚴或對其同伙未加防范。從而受到攜帶槍支、刀具的犯罪分子的傷害。

二是對基層民警缺乏戰術能力的培訓。有的從警多年沒有開過一槍,不會擒拿格斗的技能,不了解在圍堵、盤查中有關自我保護和技能。有的雖有培訓,但培訓教育與實戰結合得不夠,缺乏實戰演練。一些民警執法、執勤戰術動作不規范,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時,方法簡單,方式單一,實戰中造成許多不應有的傷亡。三是在處置嚴重暴力案件或突發事件時,決策、組織、指揮失誤。處突預案形同虛設,方案考慮不周,或信息不靈,對敵情不明,倉促應戰,以無備之已,對付有備之彼;或是協調不力,相互間配合不好,策應不及時,造成民警不必要的傷亡。

四是在實踐中,對警察職能認識上此重彼輕,過多地強調了警察是刺向敵人的利劍的“制敵”功能,忽略了“盾牌”自身的安全,沒有進行正確的“勇敢觀”的教育。對發生了民警與歹徒搏斗傷亡的事件后,整理其正面典型事跡多,總結反思問題少,一俊遮百丑,一好百好。許多民警臨戰時沒有攜帶警械、武器,也不懂得及時找個合適的器具作為武器,在手無寸鐵的情況下魯莽行事,赤手空拳地對付窮兇極惡的持有刀槍的歹徒,在“制敵”過程中敵我之間力量或器械懸殊太大,民警往往處于劣勢,致使民警前赴后繼,盲目冒險,無謂犧牲。柌

二、民警因公傷亡的預防對策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加強民警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減少民警傷亡是最高的從優待警。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民警傷亡不斷上升的問題,從根本上保障從優待警,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從關心愛護民警,提高公安機關戰斗力和公安隊伍的長遠建設出發,把防止和減少民警因公傷亡當作一件大事來抓。要克服麻痹思想,對本地發生民警因公傷亡的事件原因進行分析。認真吸取外地區發生民警因公傷亡事件的教訓,舉一反三。借鑒國外警訓可資借鑒的他山之石,在教育、訓練、裝備、憮恤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民警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最大限度地防止和減少民警因公傷亡的發生。要建立和落實警務行動的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民警因公傷亡情況實行責任倒查制。對由于領導和管理上的原因,導致民警在執行任務時傷亡的,要嚴格按照《公安機關追究領導責任暫行規定》的要求,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要落實從優待警,關心愛惜民警,禁止安排民警參加非警務活動,合理安排警力,為一線民警提高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建立民警體檢制度和在編民警健康檔案,設立民警心理咨詢中心,緩解民警的心理壓力,科學組織實施民警年休假制度,保證民警公休日、節假日能得到休息。

(二)、強化管理,依法勤務,嚴格執行法律規定的警務工作規范。

要嚴格按照《刑事訴訟法》、《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公務用槍配備辦法》、《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開展警務活動,充分依靠和運用法律武器嚴厲打擊犯罪分子,切實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公安部2003年2月1日起實施的“五條禁令”中有四條與民警傷亡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系。要以貫徹執行“五條禁令”為契機,強化槍支、車輛等警械裝備的管理,杜絕因槍支丟失、被盜、被搶造成民警傷亡。要進一步規范民警在執行抓捕、巡邏、盤查任務時必須攜帶武器、警械等裝備,著力加強對民警日常訓練和警用裝備使用情況的檢查。要加強對民警交通安全教育,嚴防因無證駕駛、酒后駕車、開“霸王車”、“帶病車”發生交通事故。要防止和克服在貫徹“五條禁令”中,那種因怕槍支出問題,干脆“刀槍入庫”的傾向,在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和武器條例》、《公安民警違反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定行政處分若干規定》,嚴格警械、武器管理的同時,切實保證執法執勤民警必要時能及時地依法使用槍支、警械,避免無謂的傷亡。

(三)、加強教育,嚴格訓練,努力提高民警的戰術素養和實戰能力。

實戰訓練是警察的生命工程。要堅持“練為戰”的指導思想,進一步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民警教育訓練的長效機制,制定和建立民警必需的職業技能培訓的目標和規劃,切實增強教育訓練工作的針對性、實戰性,不斷提高民警隊伍整體素質和戰斗力。要始終將基本功和應變能力的訓練擺在重要位置。對從事刑偵、經偵、緝毒、治安、防暴、巡警、派出所等部門的民警要進行具有針對性、突出實戰特點的戰術訓練、技能訓練以及必要的心理訓練、身體訓練,使一線民警都能真正掌握到搜查、盤查、堵截、緝捕、押解等戰術和警務駕駛、限時射擊、警體技能。在招收新民警時,要進行身體素質測試。對基層公安機關領導和基層刑偵、經偵、緝毒、治安、防暴、巡警等部門的領導,也要進行處置涉槍、涉爆、綁架劫持人質案件和處置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培訓,努力提高他們的戰術素養和決策智慧水平。要注意培養具有豐富社會經驗、精通犯罪心理、熟悉公安業務、反應機敏的談判人才,在處置涉槍、涉爆、綁架劫持人質案件時,力爭通過談判緩解犯罪嫌疑人緊張和對抗的心理,為妥善處置爭取時間,創造有利戰機,減少民警不必要的傷亡。要嚴格按照《公安民警體育鍛煉標準》組織民警開展“全警體育鍛煉達標”活動,不斷增強民警的身體素質(四)、更新觀念,珍愛生命,增強敵情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加強自我防范是警務安全之本。要更新觀念,珍愛生命,樹立正確的“勇敢觀”。在強調警察制敵功能的同時,重視對“盾牌”自身安全性的自我保護意識的培養,增強敵情觀念,時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在執行搜查、盤查、訊問、堵截、緝捕、押解等警務和處置突發性事件前,必須認真制定行動方案或按照處突預案,精心組織指揮,妥善布置警力。在處置涉槍、涉爆、綁架劫持人質等嚴重暴力案件、緝捕重要案犯和處置突發性事件時,要充分發揮特警隊、武警專業隊伍的突擊隊和尖刀作用。并盡可能地要求“120”急救中心派救護車隨警作戰。參戰民警要嚴格執行戰術規范和要求。在執行盤查、搜查時,要明確分工、合理站位,注意觀察、加強控制。在突襲緝捕目標時,要隱蔽接近,出其不意,方法得當,快速制伏。要把握好勇往直前與提高警惕的關系,既要發揚勇往直前的精神,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克敵制勝,又要假設幾個意外情況下的對策,未雨綢繆,合理冒險;要把握好完成任務與保護自已的關系,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健康,講究防危技術和保護自己。保護自己是完成任務的先決條件,在執行具體警務時,特別是在與一些亡命之徒斗爭的過程中,為了最終制伏對方,必須有效地保護自己;要把握好明確分工與密切配合的關系。按照事前明確分工、協調配合,相互策應,形成合力。在明確分工與密切配合時,既要遵守紀律,履行職責,又要善于根據事態發展的變化,審時度勢,把握時機,機智靈敏,隨機應變,保障能發揮最佳狀態的整體威力。民警個人發現逃犯或現場犯罪時,不要莽撞行事。要冷靜觀察,及時報告,請求增援,伺機行動。既或是非立即制止不可的現場犯罪,也應臨時找個合適的器具作為武器,而且出招要準,力求一招制敵。

(五)、加大投入,保障警務,提高警用武器裝備的科技含量,為一線民警提供防護保障。

要根據各地的實有人口數和經濟發展情況及具體區位,增加警力配置,解決警力不足的問題。加強民警防護,鑄造護體金身。積極主動地向地方黨委、政府匯報公安機關警務裝備方面存在的經費困難,爭取地方財政部門的支持,盡可能為基層實踐部門配備性能好的汽車、摩托車。按照公安部規定,為刑偵、經偵、緝毒、治安、防暴、巡警、派出所等部門的一線民警配齊槍支、警械和防彈衣、防刺服、防割手套、防護頭盔等必備的警械和防護裝備。改進和完善警械、武器、防護器材等裝備管理工作,適應處置緊急突發事件的需要。為一線民警提供防護保障。要在提高武器警械的先進性也就是在科技含量上多下工夫,提高武器警械的先進性和科學性,提高槍支使用的安全性和正確性。為刑警、巡警、防暴警配備具有驅逐性、制服性器械和自衛器。使一線民警不僅配有手銬、警棍、對講機,而且還配有其他科技含量高的器械裝備,如:同樣可以起到阻止犯罪、抓捕犯罪嫌疑人作用的代替殺傷性較強的火藥性槍支的“網槍”;在處置暴力事件時,用于驅散和防衛,能噴出一種具有強烈刺激性氣體,對人體無害,但可抑制違法犯罪的自衛器(或胡椒粉未噴射器);存儲有槍支主人的有關信息,當主人用槍時,經該槍的電子識別裝置檢測確認無誤方可擊發的“智能槍”。為巡邏車輛配備“車輛電腦終端”和“車輛位置自動標識系統”以及改善通訊系統,建立起兩人無線通訊網,提高內部通訊效率,確保在通報情況和互相支援時發揮作用,減少一線民警處于危險境地的可能。

篇8

珠江航運治安秩序明顯好轉。在鞏固2013年專項打擊成果的基礎上,2014年我們積極推動省公安廳牽頭涉水六部門,聯合出臺了聯防聯勤嚴防嚴打“江盜水匪”長效機制,珠江航運治安形勢明顯好轉,全年沒有接報一起“江盜水匪”案件。開展了常態化水上巡邏執法,先后8次派出海事公安船前往治安復雜水域開展巡邏執法,加強了珠三角重點水域、重點時段的巡查打防力度。編印并免費派發《防范江盜水匪宣傳手冊》20000余冊,提高船員安全防范意識。每季度開展一次“江盜水匪”案件摸查統計,及時回訪轄區船公司船東,切實掌握收集轄區水上治安狀況,增強珠江航運治安管控能力。

融入海事服務海事成效顯著。研究出臺《廣東海事公安局警務室駐點執勤實施意見》,推進海事公安警務室駐點執法執勤工作。發揮海事公安職能作用,嚴厲打擊擾亂海事安全監管和工作秩序的違法行為。發揮公安專業優勢,協助海事部門妥善處置船員家屬聚集反映訴求事件。

公安主業有新突破。海事部門提高對涉嫌犯罪的移送意識,湛江、廣州、中山、肇慶等海事主動與我局溝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事宜。聯合法規部門舉行國家憲法日法制宣傳活動,邀請中山大學、海珠區法院、檢察院等單位對水上涉嫌犯罪案件進行專題研討。

民警素質得到普遍提高。創新年度公安業務培訓工作,提升服務海事能力。建立案情分析制度,提升民警執法辦案水平。組織民警參加公安部、部公安局、廣東省警衛局等單位組織的培訓。

文化建設取得新的成就。開展“廣東海事公安精神”總結提煉活動,研究確定了“忠誠、服務、自強”的廣東海事公安精神;創作了廣東海事公安之歌,制作了海事公安MV,并在全體民警中唱響;及時總結宣傳海事公安工作,策劃媒體對海事公安打擊江盜水匪工作進行專題宣傳。

篇9

關鍵詞:警務輔助力量;現狀;法治

中圖分類號:D916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6)03-0133-02

警力有限,民力無窮。警務輔助力量在協助公安民警維護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開展行政管理和服務群眾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顯。可以說,這是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是警力資源的有益補充。要用好這支力量,就必須以法治思維為統領,在進行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豐富、完善其存在的現實依據和理論基礎,以扎實的工作有效推進頂層設計,使警務輔助力量邁向法治化、規范化發展之路。

一、警務輔助力量的界定

我國各地關于警務輔助力量的具體稱謂不盡相同,從早些時候的“治安聯防隊員”“治安員”“交通協管員”,到頗具地方特點的諸如“警輔”“協警”“輔警”和“協輔警”。這種稱謂上的混亂現象反映出目前我國的警務輔助力量的發展與管理缺乏統一性和規范性。常言道:名不正則言不順,統一稱謂有利于對警務輔助人員法律身份的界定。明確的身份是警務輔助力量機構設置、編制管理、權限及責任歸屬的前提。近來,從公安部領導講話到各地的地方性法律法規立方實踐,集中趨向于“警務輔助力量”的提法,其具體工作人員則被稱作“警務輔助人員”,簡稱“警輔”。

警輔是指直接由公安機關聘用,協助在編警察從事警務活動的輔助力量。這反映了警輔所具有的如下特征:一是警輔主體的非行政性。警輔只是作為警察的助手輔助參與警務活動,并無執法權限,故自身并沒有行政屬性;二是警輔管理的直接性。警輔是被公安機關直接管理使用的,沒有第三方管理者的介入;三是警輔行為的非市場屬性。即警輔不參與市場活動,不存在生產經營和盈利等經濟行為[1]。

二、警務輔助力量的發展現狀

公安工作改革必須“堅持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方針,不斷拓展新形勢下社會治安社會化治理的新路子”,這是警務輔助力量不斷發展壯大的現實依托。

(一)發展現狀

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警務輔助力量列入公安機關獨立管理。各地公安機關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探索建設職業化、規范化的警輔隊伍。2001年1月1日,浙江省杭州市成立了全國首家由政府出資、公安機關管理使用、隊員全部實行勞動合同制、統一稱為“協警”的新型警輔隊伍。由于“警輔”界定的范圍不同,在全國范圍內很難計數實際投入使用的警輔力量,但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各地,特別是基層一線的警輔力量總數大大超過了正式警察的數量。以浙江省為例,截至2013年8月統計,全省共有公安警輔隊員96 384名,比2009年80 561名人數增加19.6%,凈增15 823人,平均每年增員3 956人。全省公安民警與公安警輔隊員配置比例為1:1.52。

隨著各地警輔隊伍的不斷發展壯大,從公安部到各地方的一些管理規范不斷出臺,使這支隊伍的管理日益趨于規范。其中公安部分別于2008年、2009年下發的題為《關于加強交通協管員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公交管[2008]88號)和《關于在城市公安機關試行文職人員制度的意見》(公通字[2009]44號)的兩個文件一般被認為是來自國家層面的關于規范警務輔助力量的指導性文件。根據兩個《意見》的精神,結合本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各地市相繼成立警務輔助力量管理機構并出臺相關管理規定。在浙江,全省警務輔助力量管理的體制機制正逐步建立健全,警輔隊伍管理職能歸口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及市公安局各部門、各警種的政委和縣(市、區)公安局政委。負責警輔隊伍建設的管理責任體系在公安機關內部正在逐步建立、健全,“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警輔使用管理原則得到全面貫徹執行。浙江省公安廳及地市公安局等相應地建立了警輔管理專門機構,強化監督指導工作。例如溫州市公安局于2011年5月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協輔警人員管理處”,其下屬各縣市區公安機關也先后成立了警輔管理科或文職管理中心。此后,溫州市公安局又下發《溫州市公安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協輔警隊伍管理工作的意見》,建立了警輔隊伍管理的“三級”領導責任制(縣局、用人單位、主管民警)和警輔隊伍狀況定期會商分析制度。目前,浙江全省公安機關在思想理念和管理措施上都已基本實現了“像抓警察隊伍建設一樣抓協警隊伍建設”的目標要求。

(二)存在的突出問題

來自實踐單位的調研結果普遍反映,當前公安警輔隊伍建設遇到的突出問題是來自于制度設計的依據不足和外部支撐不力,更明確地說就是警輔人員身份職能定位和經費保障問題。實踐中,各地政府及用人單位只是將警輔作為機關編外用工人員來對待,而他們又共有一個被異化的“臨時工”的身份標簽。可以說,只要警輔隊員的身份不明確不改變,警輔隊伍建設和管理的面貌就難有明顯改觀。2012年度,浙江省省警輔經費支出平均每人僅3.087萬元,扣除服裝費用和勞務派遣管理費,每個警輔隊員實際收入平均2.72萬元,再扣除五險一金,每年實際拿到手只有近2萬元。這一待遇保障與2012年度全省在職職工平均收入40 087元相距甚遠。警輔隊伍招錄難、留人難就是這一窘迫現實的直接反映。據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反映,該支隊2013年招錄了409名交通管理警輔,至當年11月底已有380人辭職另謀擇業,流失率達到了92.9%。作為經濟發達并且法治化程度較高的浙江省的情況尚且如此,其他的中西部地區的局面恐怕更不樂觀。

三、警務輔助力量的法治化建設

警務輔助力量的存在與發展既是歷史的延續,也是現實所必需。警輔隊伍的建設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必須以法治思維為統領,運用法治方式,從以下方面加強和改進警輔隊伍建設和管理。

(一)深入理論研究

理論是實踐的先導。對于法學、公安學、社會學等學科學者及親歷輔警實踐工作的公安民警和警輔隊員而言,深入研究具有中國特色的警輔制度責無旁貸。近年來,有關于警務輔助力量領域的研究日益活躍。以國內公安院校學術期刊為主陣地,學者們從公安群眾工作理論、新公共管理理論及社區警務理論等多方面對我國警輔制度未來發展方向提出了多種構想。這些理論研究成果必將會極大推進警輔隊伍發展建設實踐和相應的制度創新。

(二)創新管理實踐

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是我國第一部關于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的地方規章。2012年夏天,浙江省公安派出所工作會議在溫州召開。劉力偉廳長指出,“協輔警隊伍是維護社會治安的重要力量,建設好、管理好這支隊伍是夯實公安基層基礎的重要任務。要爭取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支持,就要理順協輔警隊伍管理機制,完善保障機制、激勵機制,穩定隊伍,留住骨干,吸納人才。一是經費有保障,爭取將協輔警隊伍經費統一納入財政保障;二是招錄有標準,明確招錄協輔警的統一標準;三是管理有規范,像抓警察隊伍一樣嚴格要求和規范協輔警隊伍;四是干好有出路,每年爭取一定名額,通過考試錄用優秀協輔警隊員為事業編制人員,強化激勵作用”。2015年4月29日,由浙江省編辦、公安廳、財政廳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和改進公安協輔警隊伍建設的意見》。該《意見》就警輔隊伍身份定位、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警輔隊伍的經費保障機制及其日常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其中,明確規定在“我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中每年拿出50名招錄計劃面向公安協輔警招錄”。《意見》還規定,“各地也可結合實際,鼓勵事業單位拿出合適的崗位招聘具有協輔警工作經歷的人員”。

(三)借鑒外國經驗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外國關于警輔制度的建立發展各有其歷史、文化及地域因素。比如“英國自古以來就有治安法官從民間任用‘特別警察’協助維持治安的制度。現代仍沿襲這一傳統,并逐步演化為今天的輔助警察力量。”[2]美國的輔警隊伍是根據地方法律組建的,比如紐約市,其輔警隊伍根據《紐約州緊急防衛法案》組建,是為防范外來入侵和重大自然災害而組建的民防力量。經過歷史演變,現在的輔警主要是協助警察從事維護治安的工作。美國輔警隊最大的特點是其人員來自各行各業,擔任輔警屬于志愿服務,沒有任何報酬。法國輔助警力主要有兩種模式:一種叫輔助警察。它實行現役制,其成員從應征入伍的青年中挑選;另一種是指不占國家警察編制的行政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其他服務人員。這種輔助警力相當于我國公安機關中的文職人員。在我國香港地區,由于特殊的歷史和地域原因促成了香港輔助警察隊的成立。其后頒布的《香港輔助警隊條例》,對輔警的職責權限、職級晉升與獎懲、薪酬與撫恤等都做了詳細規定,使輔警工作的開展變得有法可依。總覽外域警輔制度的發展歷程,我們可以總結出其共同的特征即警輔制度具有完備的法律法規體系,警輔的錄用程序標準科學嚴格,設有嚴密的組織結構和職務序列,警輔的職責明確,警輔的待遇得到明確規定及建立了獎勵撫恤制度等。這些都為我國警輔制度的構建指明了可供借鑒的發展方向。

(四)依靠法治保障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化是我國警務輔助力量健康有序、規范發展必由之路。一方面要求我們,警輔隊伍的管理與發展要依靠法治。首先,要明確界定警輔身份,界定警輔的職責權限;其次,要明確警輔隊伍的經費來源,提高警輔的薪資待遇;再次,要探索設置警輔人員晉升通道的規定。另一方面要求我們,警輔人員參與執法工作要依靠法治。首先,知法是參與執法的前提。只有清楚相關法律的規定,才會知道自己參與執法的邊界,才會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其次,守法是參與執法的保障。只有遵守法律,按法律規定參與執法,才能既不侵害執法對象的合法權益,又使自身權益得到有效維護。再次,敬法是參與執法的境界。只有生活在法治社會里的人才會感受到自尊、自信。警輔樹立法治思維,就是要發自內心地擁護和真誠地信仰法律,把守法作為自己的生活習慣[3]。

參考文獻:

[1]王寧,杜芳.國內外輔警制度基本特征之比較研究[J].公安教育,2013(9).

篇10

為促進民警執法為民思想進一步端正,執勤執法行為進一步規范,人民群眾滿意度進一步提高,大力夯實“三基”工程建設的思想基礎和工作基礎,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和支隊統一部署,交警二大隊緊緊圍繞打牢思想基礎、苦練基本功“兩個重點”,教育與培訓相結合、教育培訓效果與執法管理實踐相結合、主題教育與自我教育相結合“三個結合”,多措并舉,精心組織,扎實開展“牢固樹立執法為民思想,嚴格規范執勤執法行為”專項教育培訓活動。

一、成立機構,加強組織領導

為確保專項教育培訓活動順利開展,取得實效,大隊把此次教育培訓活動作為實施“三基”工程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成立了以大隊長范劍英為組長,教導員苑紅賓為副組長,其他副大隊長為成員的專項教育培訓活動領導小組,制訂了專項教育培訓活動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教育培訓措施,量化教育培訓任務,明確教育培訓責任,定時間、定任務、定人員,在全隊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格局,確保了專項教育培訓活動時間、人員、內容、效果的四落實。

二、細化步驟,精心組織開展

一是集中學習,提高認識。大隊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傳達貫徹公安部關于開展“牢固樹立執法為民思想嚴格規范執勤執法行為”專項教育培訓活動的通知精神,組織民警集中學習支隊專項教育培訓活動方案內容,使民警充分認識到公安部在全國交警系統開展專項教育培訓活動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增強民警端正執法為民思想、規范執勤執法行為的積極性和自覺性。二是深入排查,認真剖析。大隊結合工作實際,在全隊范圍內深入排查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認真剖析原因,扎實進行整改。通過開展執法大檢查活動,找出民警執法形象不佳、執法態度不好的問題,找出車輛和駕駛人收費不規范、考試制度不落實的問題,找出執法違法、索賄受賄的職務違法違紀行為;通過開展民警談心活動,掌握民警隊伍的思想狀況,掌握民警工作、生活上的存在困難;通過下發調查問卷,聽取基層民警反映的真實情況,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屆群眾對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并對這些問題進行全面分析,及時制訂整改計劃加以整改。三是強化教育,組織培訓。大隊采取“以集中培訓為主,崗位練兵為輔”的方式,對民警進行有針對性的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首先是組織民警認真學習全國“兩會”精神和總書記關于“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的重要闡述,深入開展“從警為什么,在崗干什么”的討論活動,樹立民警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全面提高民警的政治思想素質;其次是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績效考核、崗位輪換、業務監督、警務公開等各項規章制度,在程序上、制度上、管理上形成有效制約,促使民警不愿、不敢、不能違法違紀;再次是抓好業務培訓,通過舉辦法律法規培訓班、案例評析會、經驗交流會等各種形式,集中對一線民警進行法律法規和業務技能培訓,促使民警的執法管理水平普遍得到提高。文秘站版權所有

三、加大力度,強化督察考核

在專項教育培訓活動期間,大隊按照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車輛管理等級評定辦法》等有關規定,進一步完善各個崗位的等級化管理和考核標準,組織開展崗位技能考試和崗位紀律考試,切實把“三考一剖”貫穿專項教育培訓活動始終。通過考試,測試民警“三懂五會”的落實情況;通過考查,檢查民警執法文書、車管檔案等情況;通過考核,了解黨委政府和社會各屆對交警執勤執法工作的具體評價;通過剖析案件和違法違紀案件,檢查民警的執勤執法水平。同時大隊還將建立民警業務培訓和考試考核檔案,并將考核結果納入年終總成績,與評先評優掛勾,好的通報表彰,進行獎勵;差的通報批評,并取消年度評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