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村建設有深刻的經濟社會發展背景
時間:2022-03-10 02: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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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為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提法早有出現。從20世紀50年代以來,在有關的中央重要文件和領導人講話中時常出現這個詞。今年以來,總書記、總理在不同場合多次提出要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五中全會通過的《建議》,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給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視,并放在“十一五”時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分顯要的位置。
如此突出地強調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有其深刻的經濟社會背景的。可以概括為“四個并存、兩個條件”。
“四個并存”是指:第一,城市建設日新月異與農村面貌變化較慢并存。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得到了迅速發展,城鄉面貌發生了許多變化。但是,相比之下,城市面貌發生的變化更大,一大批現代化城市在各地相繼建成,可以說是高樓林立、車水馬龍、人流如織,一片繁榮興旺的景象。農村發生的變化卻沒有城市那么大,雖然在沿海發達地區和一些大中城市郊區出現了許多新房,但是廣大中西部地區仍然存在大量舊房,在一些不發達地區還存在大量破房、土房。即使在發達地區,由于缺乏統一規劃,往往形成“有新房、無新村”的格局,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農民依然不能享受現代城鎮的公共服務,整體環境還處于“臟、亂、差”的狀況。
第二,城鎮居民收入增長較快與農民收入增長較慢并存。由于歷史原因和城鄉二元體制的作用,我國農村居民收入一直明顯低于城鎮居民。改革開放初期,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曾經一度縮小,但自從上個世紀80年代中期城市改革全面開展以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重新呈現擴大趨勢。1998年至2004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每年增長8.6%,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平均每年增長4.3%,農村居民收入增長速度只及城鎮居民收入增長速度的一半。在這種情況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繼續擴大,由1998年的2.511擴大到2003年的3.231,2004年的3.211。如果統一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將更大。
第三,工業生產能力過剩與農村需求不足并存。近些年來,我國工業生產能力迅速增長,有些方面已經出現超過市場需求的增長,部分產品開始出現供大于求的情況。目前,全國鋼鐵、水泥和鋁的生產能力已經出現過剩,電力、煤炭的生產能力也將出現過剩,彩電、冰箱等家用電器和多種日用品嚴重積壓。與此同時,由于農村建設和發展緩慢,特別是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導致農村市場規模較小、購買能力較弱,對工業品的需求普遍不旺,極大地影響了工業生產能力的充分發揮,制約了城鄉經濟之間的協調發展。
第四,財政金融資金收入增長較快與農村資金嚴重不足并存。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綜合經濟實力不斷增強,財政金融資金收入持續增長。2004年,全國財政收入達到2.63萬億元,銀行存款24萬億元(其中城鄉儲蓄11.9萬億元),并且仍然在持續增加。但是,農村建設和發展的資金卻依然嚴重不足。多數地區縣鄉財政只是吃飯財政,沒有能力支持鄉村建設。農村金融資金嚴重缺乏,大量資金流向城市,許多地方農民和鄉鎮企業貸款難問題依然是相當突出的矛盾。
“兩個條件”是指:第一,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黨委和政府對“三農”工作更加重視。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了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了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再次強調了統籌城鄉發展等要求。在十六屆四中全會上,總書記深刻指出:“縱觀一些工業化國家發展的歷程,在工業化初始階段,農業支持工業、為工業提供積累是帶有普遍性的趨向;但在工業化達到相當程度以后,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實現工業與農業、城市與農村協調發展,也是帶有普遍性的趨向。”在2004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總書記進一步指出:“我國總體上已經到了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我們應當順應這一趨勢,更加自覺地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積極地支持‘三農’發展。”在這樣的情況下,各地區、各部門對解決“三農”問題的理解不斷加深,認識趨于一致。一個關心農業、關注農村、關愛農民的社會氛圍正在全國逐步形成。
第二,我國已經開始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在2005年3月的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總理在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要“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新階段的要求,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合理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持農業和農村的發展”。近兩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出臺了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措施,對解決“三農”問題的支持力度越來越大。特別是持續加大減免征農業稅的力度,全國免征農業稅的省份已經達到28個,大大減輕了農民負擔;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對部分地區推廣良種和購買農機具實行補貼,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對貧困地區貧困家庭實行“兩免一補”(即免交雜費和課本費、補助寄宿學生寄宿費),使更多的農村貧困家庭子女能夠上得起學;擴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范圍,有效地緩解了農村因病致貧返貧的狀況;實行計劃生育獎勵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使計劃生育更能得到農民的歡迎和參與;加大對財政困難縣和產糧食大縣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增強了地方政府發展糧食生產和解決實際困難的能力。這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符合我國國情和農村實際,已經對解決“三農”問題產生并將繼續產生積極的影響。在這種情況下,中央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有堅實基礎的,必將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產生重大而深遠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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