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局漁業投入品管理問題匯報
時間:2022-03-16 0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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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來,我局按照《市食品安全和藥品監管工作實施方案》(枝府辦發〔〕16號)和《市漁用飼料和漁藥市場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府辦發〔〕34號)要求,從生產、銷售、使用等多個環節著手,積極主動開展漁用投入品質量安全管理,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年以來,共收繳假、劣藥3500多瓶(袋),處理處罰不合格漁飼料150多噸,有效防范了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在各級人大、政府及業務部門組織開展的歷次視察、檢查工作中,我市的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均得到充分肯定,單位和個人也得到上級部門的表彰。
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枝府發[2012]17號)精神,今年5月份,我局組織市漁政船檢港監管理站對全市魚池進行了走訪登記,對養殖戶使用的飼料進行了抽樣,制作了抽樣憑證和樣本22份,并選定了施楊、正大等飼料品牌10份,于5月24日送到農業部漁業環境及水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武漢),按照《無公害食品漁用配合飼料安全限量》的標準,對飼料中的“汞”、“砷”、“鎘”進行檢測。7月中旬,市漁政船檢港監管理站收到檢測結果,所送樣品“砷”、“鎘”都在安全限量內,但有3份樣品“汞”含量超標(國標≤0.5mg/kg),分別是正大088L(2.83mg/kg,超標5倍)、漁家樂(農戶加工型0.53mg/kg)、匯海(0.51mg/kg)。“汞”、“砷”、“鎘”在生物體內無法轉化,進入水體將對環境造成污染,進入人體將對消費者健康造成傷害。飼料抽樣到收到檢測結果用時一個月左右,由于農戶購買飼料量少,收到檢測報告時,這一批飼料已全部投入到魚池之中,我局無法進行封存和處理。
根據(枝府發〔2012〕17號)文件分工,我局及所屬的市漁政船檢港監管理站不負責對漁藥、飼料的生產和流通環節進行管理(生產加工、流通環節:畜牧獸醫局;養殖環節:水產局),對相關生產企業和銷售商無權監管及處罰。養殖戶作為漁藥及飼料的購買者和使用者,沒有能力對這些產品進行鑒定。當水產部門在養殖環節發現投入品質量安全問題時,養殖戶大都已使用完畢,質量安全問題已成事實,事后監管沒有實際意義。按照現行的管理分工,我局不能監管相應的投入品,而投入品的監管部門與漁業行業毫無關系,致使監管留下“空白”,出現“斷檔”。表面上有很多部門負責的事情,實際上沒有一家負責,將導致水產品質量安全隱患。
針對目前漁業投入品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為抓好水產品質量安全,建議市食安辦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機制,加大部門協調力度,理順執法環節,制定出符合我市實際的管理辦法,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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