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整治工作匯報

時間:2022-03-09 05: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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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整治工作匯報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今年以來,因酒后駕駛、農用車違法載人,我省等市相繼發生6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共死亡28人,受傷21人。對此,省委、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省委書記徐光春、省長郭庚茂等領導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集中整治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緊急通知》及2月16日公安部預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視頻會議精神,集中整治農用車違法載人,酒后、疲勞、超速、超員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集中整治活動有關問題緊急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對集中整治活動的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集中整治活動的組織領導,成立市政府集中整治活動協調小組,由副市長劉玉虎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侯潮、市公安局副局長蔡勇剛、市交通局調研員李建國、市安全生產監管局副局長、市農機局局長閏崇敬任副組長,市公安局、發展改革委、交通局、教育局、商務局、安全生產監管局、廣電局、農機局為成員單位。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組織協調工作。各縣、區也要建立相應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做好集中整治活動的相關工作。各級政府要把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作為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組織開展集中整治活動。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加強組織協調,具體抓好落實。近日,各級政府要召集公安、發展改革、交通、教育、商務、安全生產監管、廣電、農機等部門召開專門會議,研究部署集中整治活動,落實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具體措施。

二、切實加強源頭管理,依法嚴厲查處農用車違法載人、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各縣、區政府要立即組織相關部門統一行動,對農用車違法載人、酒后駕駛、客車超員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拉網式清理清查。在全市范圍內每月要統一組織開展一次對農用車違法載人,酒后、疲勞、超速、超員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活動,本月20日市政府將組織開展第一次集中整治活動,屆時組織市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到各縣、區進行督導檢查,以后的集中整治活動由市協調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安排,每月至少要組織兩次集中整治活動。各縣、區根據當地實際,適時組織開展集中整治活動,使集中整治工作常態化。集中整治活動中,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統一組織交警、巡警、派出所等一線警力投入集中整治工作,加大酒精檢測等執法裝備的投入,突出重點路段和重點時段,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依法嚴厲查處農用車違法載人,酒后、疲勞、超速、超員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對無證駕駛、醉酒駕駛的要依法拘留。

三、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拓寬宣傳渠道,改進宣傳方法,采取多種形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營造輿論聲勢,形成廣大人民群眾、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廣泛支持的良好氛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宣傳《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電視節目要滾動播出“嚴禁酒后駕駛、農用車違法載人”等警示字幕;在加油站、縣、鄉鎮、村主要路口增設“嚴禁農用車違法載人”、“嚴禁酒后駕駛”等宣傳警示標語;公安、交通、農機部門要對駕駛人進行經常性面對面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并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教育部門要在全市中、小學校組織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要設立農用車違法載人,酒后、疲勞、超速、超員駕駛等有獎舉報電話,受理人民群眾舉報。

四、強化督導檢查,認真落實交通安全責任

對于集中整治工作,市政府將不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對各縣、區開展集中整治活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各縣、區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特別是領導同志也要深入一線進行督導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限期整改,跟蹤督辦;對于整改不力的,要通報批評。各縣、區、鄉鎮政府要把預防農村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農用車違法載人、酒后駕駛作為重點,層層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嚴格落實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的交通安全責任。今后,凡發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主要領導要向市政府做檢查;一年內發生兩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主要領導要向省政府做檢查;并對有關部門、責任人進行責任倒查,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