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調查研究工作匯報

時間:2022-04-11 02: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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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調查研究工作匯報

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調查研究是對客觀實際情況進行調查了解,系統收集信息,并對收集信息進行科學分析、研究和總結的過程,它是調查和研究兩項活動的有機統一,調查是收集信息,研究是處理信息。調查研究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也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的內在要求。因此,如何提高新形勢下人大調查研究工作的質量,更好地發揮調查研究在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是我們應該認真研究、不斷探索的課題。現擬就地方人大調查研究工作作些粗淺的探討。

一、調查研究在地方人大工作中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地方人大是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國家事務的權力機關,在整個國家機關中處于核心地位,是最高的決策層。調查研究是人大有效行使職權的先決條件,是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科學決策、代表人民群眾管理好地方國家事務的內在需要。

1.調查研究是人大科學、正確決策的基本前提。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的職權涉及國家生活的方方面面,人大的決策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事關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具有全面性、宏觀性、長遠性。這就要求人大在決策前,必須進行深入細致的調研,全面準確地掌握第一手資料,才能保證人大決策的正確性、科學性,充分發揮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

2.調查研究是人大密切聯系人民群眾的重要手段。人大是黨和國家聯系群眾的重要橋梁,也是人民表達意愿、實現有序政治參與的重要渠道。人大通過調查研究,才能傾聽群眾呼聲、關心群眾疾苦、反映群眾意愿、把握群眾思想脈搏、集中群眾經驗智慧,才能使人民群眾更好地參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才能使人民群眾更好地了解黨的主張和意圖,保障和促進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

3.調查研究是改進和加強人大自身建設的根本途徑。無論是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還是機關干部,只有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向實踐和群眾學習,才能增長知識、提高素質,不斷提高人大整體工作水平,真正使人大及其常委會成為全面擔負起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的工作機關和代表機關。

二、當前地方人大調查研究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地方人大面對人大工作的新形勢、新任務,日益重視并不斷加強和改進調研工作,調研工作已步入經常化、規范化軌道,服務于經濟建設、民主法制建設和人民群眾的水平逐步提高。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

1.課題選擇缺乏針對性。一些人大工作者認為,人大調研只是為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提供一份參考材料,在確定調研課題時沒有作深入分析和認真研究,例行公事的現象司空見慣,真正有分量、有新意、有價值的題目寥寥無幾,對事關全局、影響重大的問題未能正視,對涉及群眾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沒有重視,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調研不分輕重緩急,缺乏針對性和時效性。

2.調研方式缺乏多樣性。在調研實踐中,因急于求成而走馬觀花、淺嘗輒止的問題屢見不鮮,面上調查、召開會議、運用傳統手段多,蹲點調查、與群眾面對面、利用現代科學方式少的現象普遍存在。單調、淺顯、漂浮的調研方式,堵塞了多側面、多層次掌握情況的渠道,聽到的多是“一府兩院”及其部門經過加工整理后的第二手資料,看到的多是好的或比較好的情況,難以全面掌握真實情況。

3.調研成果缺乏實效性。調研實效性取決于調研質量和成果轉化。在調研中,存在重調查輕研究或只調查不研究、將調查對象匯報材料改頭換面、功利性調研等問題,因而形成的調研材料往往談成績多、談問題少或講大道理多、可操作性不強。同時,有的不注重調研成果轉化,只停留在會議上和文件中,難以充分發揮其實效。

三、把握“五大”環節,增強地方人大調查研究實效性

針對上述存在的主要問題,根據人大調查研究工作的特點與原則,重點把握好以下五個環節,切實增強人大調查研究工作實效性,為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提供客觀依據。

1.精心謀劃調研課題。課題選擇是搞好調研工作的首要環節。要抓住全局性、長遠性、根本性的重大問題和關系區域發展的重大事項,按照少而精、求實效的原則,側重于從以下四個方面來選擇調研課題:一是圍繞經濟社會發展主題和重點選題,緊緊抓住本地科學發展和經濟建設中心,從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優化產業結構、營造良好投資載體和發展環境、提升項目建設效益等方面有針對性地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有價值的建設性意見,以促進和提高區域經濟運行質量,為黨委科學決策和人大審議重大問題提供參考依據。二是圍繞本地重大事項和“一府兩院”的重點、難點工作選題,對“一府兩院”年初人代會工作報告、各專項工作報告中承諾的重點工作以及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和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的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發現運行過程中的問題,主動提出意見、建議,支持和促進“一府兩院”工作順利開展。三是圍繞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選題,抓住醫療衛生、文化教育、交通出行、社會保障、勞動就業、征地拆遷等群眾普遍關心且具有普遍性、全局性、事關穩定和發展的突出問題開展調查研究,認真剖析問題根源,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監督和支持政府妥善解決問題,保障社會穩定,維護廣大群眾的根本利益。四是圍繞依法治國方略和社會主義政治文明選題,就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依法行使好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的各項職權等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用以指導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設實踐,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2.周密組織開展調研。調研的組織與開展是調研工作的關鍵環節。要加強制度建設,規范調研程序,明確調研要求,密切常委會各工作機構與對口單位的聯系,隨時了解、掌握“一府兩院”及其部門依法開展工作的情況,經常深入基層,聯系代表,走訪選民,廣泛聽取各方面人士的意見,推進調研工作的規范化。要精心做好調研準備,認真制訂調研方案,做到有目的、有內容、有重點、有步驟、有要求;成立由常委會領導、相關委辦負責人和委員組成的調研組,并盡可能多的邀請熟悉相關業務的人大代表和有關專業人員參加,做到專業性和群眾性相結合,增加調研成果的“含金量”。調研前,要組織調研人員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熟悉有關情況,為調研做好充分準備,使調研工作更具有針對性和實效性。

3.科學利用調研方法。科學的方法是完成調研任務的橋梁。要依據法律程序辦事,不直接處理問題,不干預“一府兩院”職權范圍內的具體事項,判斷和衡量一切事物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確保調查研究的權威性和說服力。平時要注意捕捉各方面的動態和信息,傾聽各方面人士的呼聲和意見,對積累的情況經常進行歸納、整理和驗證,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用以彌補調研階段了解情況的局限性。要注重點面結合、好差結合、明察暗訪、上下聯動,進行多層次、立體式的調查研究,提高調查研究的真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要運用新聞媒體、互聯網等現代科技手段和宣傳工具開展調研,擴大調查研究的信息來源;要綜合運用聽取匯報、現場考察、走訪群眾、問卷調查、抽樣調查、召開座談會等方法調查了解情況,既聽取“一府兩院”和相關部門的匯報,又聽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意見,既注重面上情況的了解,又深入基層解剖典型,既組織集體調研,又提倡常委會組成人員個人持證調研,真正深入實際、深入基層,多方面聽取意見,多層面了解情況,多角度獲取信息,多渠道掌握狀況,為形成有情況、有分析、有深度的調查報告奠定基礎。

4.認真撰寫調研報告。調研報告是調研成果的具體體現。要在綜合分析、系統歸納的基礎上撰寫調研報告,使調研報告有鮮明的主張、新穎的觀點、可靠的依據、翔實的內容、有理有據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要如實反映事物本質,“不唯上、不唯書、只唯實”,多講具體情況,抓典型、抓重點,議深議透,做到小中見大;要實事求是提出問題,全面準確分析問題,多提問題,少講成績,提問題要準確,講成績要精煉,避免簡單重復“一府兩院”的工作報告;要切合實際作出結論,多提建設性意見,少作空泛議論,并力圖突破思想障礙和思維定勢,與時俱進,大膽創新,把握時代脈搏,順應時代潮流,努力提出解決問題的新思路、新方法,得出有一定深度和力度并對實際工作具有指導作用的調研成果。只有這樣,調查研究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才能有利于提高調研質量。

5.高度重視成果轉化。調研成果的應用是開展調查研究的根本目的。要重視調研成果的轉化和應用,使調研成果為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各項職權服務,為黨委決策和“一府兩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為加強人大及其常委會自身建設服務。調研成果的轉化應用,主要有以下五個途徑:一是把圍繞常委會會議議題開展調研活動形成的調研報告作為參閱文件,印發常委會會議,供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各項工作報告時參考;二是把調研成果轉化為常委會決議、決定和審議意見,轉“一府兩院”辦理落實;三是把調研報告提出的一些重要意見和建議,提交黨委參閱,使調研成果在更高層次和更廣范圍發揮作用;四是有選擇地把調研材料向上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向下級人大常委會(鄉鎮人大)提供,互通情況,實現人大調研資源共享;五是把涉及人大代表履職的調研報告向社會公布,發揮人大代表的宣傳、教育和激勵作用。同時,還應高度重視常委會決議、決定和審議意見的督辦落實,積極研究和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證調研成果得到及時有效的轉化、應用和實施,真正使調研工作發揮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