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辦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時間:2022-01-14 0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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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辦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一、我縣鄉鎮民政辦現狀

從總體上看,近年來,在各鄉鎮黨委、政府的重視下,我縣鄉鎮民政工作得到一定加強,民政助理員隊伍結構得到一定改善,基層民政干部的綜合素質逐步提高。大部分民政助理員工作能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安心熱愛本職工作,整個民政干部隊伍基本穩定。但是,隨著民政業務的深化發展,以及民政信息化建設的推進實施,面對民政工作量的不斷增加,民政辦規范化水平不對稱,民政助理員人員數量不足、整體力量薄弱,與民政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不適應等問題日益凸現。這些問題如不及時解決,將影響和制約整個民政事業的發展。從調查了解情況看,目前在鄉鎮民政辦規范化建設方面主要存在以下情況:

(一)專職民政助理員配置不足,兼職情況比較突出。

一是民政辦人員力量不足。全縣現有人口49.1萬,目前22個鄉鎮有民政助理員53人,其中:屬專職的僅33名、兼職的20名;男性32人、女性21人;公務員有20人、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4人、事業編制27人、臨時人員2人。在22個鄉鎮當中,只有1名助理員的鄉鎮有3個,分別是茶地、珊瑚、太拔;有2名助理員的鄉鎮有13個;有3名及以上助理員的鄉鎮有6個。二是兼職情況比較突出。民政助理員極大部分助理員都兼職鄉鎮殘聯等工作,并同時負責包村(居)等中心工作。專職民政干部缺口較大,個別鄉鎮民政助理員配備與人口規模不相稱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民政干部隊伍結構不合理,出現“四偏”現象。

一是年齡偏大。由于長期以來對民政工作的職能、任務認識上存在誤區,極大部分鄉鎮在配備民政助理員時,把那些退居二線的老同志充實到了民政工作崗位。在目前在現有民政辦工作人員53人中,30周歲以下的4名,占7.6%;30-40周歲的15名,占28.3%;40周歲以上34名,占64.1%。最大的已達58周歲。二是學歷層次偏低。在民政助理員隊伍中,工作前學歷為中專以上的28人,占52.8%;工作前學歷為大專以上的只有4人,僅占7.5%。部分干部經過黨校、電大、網絡教育后,目前初中及以下學歷的7人,中專(含高中)學歷的24人,大專學歷的16人,大學本科學歷的6人。三是新手偏多。民政助理員隊伍不夠穩定。工作時間長的均為一些年紀大的同志,調整崗位比較頻繁,從事民政工作1年以內的有10名(其中4名剛上任民政辦主任),2—3年的有7名,5年以上的有26名,最長時間23年。新接觸民政的同志由于民政工作量大、業務性強,一時難于適應。四是民政院校或民政管理專業畢業的人員比例偏低。目前全縣22個鄉鎮民政辦工作人員中,僅有1人畢業于省民政學校,占總人數的1.9%,與當前民政工作要求的社會工作者比例相差較大。

(三)民政干部隊伍的素質與民政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不相適應。

一是部分干部缺乏改革創新意識和開拓進取精神,工作思路和方法陳舊,習慣于老一套的思路和方法,對新形勢下民政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缺乏研究和思考。對民政的地位、職能和任務停留在以前狹義的認識上,適應并融入現代民政反應比較緩慢。特別是隨著民政信息化建設的推進,難于適應用現代手段做好民政工作,30%以上的助理員由于各種原因還不會操作使用電腦,60%以上的助理員不會網上辦事,大部分鄉鎮民政干部無法較熟練使用電腦辦公。二是少數干部工作責任性不夠強,主動性不夠。“上為國家分憂,下為百姓解愁”的民政宗旨和愛崗敬業精神不夠牢固,個別不安心本職工作,怕繁、怕難、怕苦的情緒時有流露,作風不扎實,造成工作質量的不穩定。三是少數干部由于年齡、自身學習、身體狀況等因素,加上大部分民政助理員沒有參加系統的民政業務培訓,對民政有關法規、政策和業務知識缺乏鉆研,掌握了解不深;面對面廣、量大、實打實的民政工作,無法經常性入村入戶了解實情,在及時完成任務方面有些力不從心,難于勝任其工作。

(四)鄉鎮民政辦辦公環境普遍較差,與民政對象的需求相差較大。

1、鄉鎮民政辦辦公場所情況。據調查,全縣有17個鄉鎮民政辦的辦公室屬于獨立辦公室,有5個鄉鎮民政辦的辦公室屬于非獨立辦公室。大部分鄉鎮民政辦沒有救災物資倉庫。只有8個鄉鎮民政辦的辦公室所處房屋建于2000年以后,部分鄉鎮民政辦還在70年代建成的破舊簡陋房屋辦公。大部分鄉鎮只有1間辦公室,且只有20-30平方米,最小的只有10平方米。辦公場所普遍偏窄,不適應當前新形勢下的民政工作要求。

2、鄉鎮民政辦辦公設備方面。(1)2006年縣民政局為鄉鎮民政辦配備的電腦、打印機和數碼相機使用情況:①目前電腦可正常使用的有18個鄉鎮,不能正常使用的有4個鄉鎮(其中被鄉鎮政府挪作其他部門使用的有2個鄉鎮,分別是步云、泮境)。此外,有7個鄉鎮的計算機不能上互聯網。②打印機可正常使用的有13個鄉鎮,不能正常使用的有9個鄉鎮(其中被鄉鎮政府挪作其他部門使用的有2個鄉鎮,分別是步云、泮境)。③數碼相機可正常使用的有10個鄉鎮民政辦,不能正常使用的有12個鄉鎮(其中有1個鄉鎮的數碼相機被盜)。(2)配備復印機、傳真機、電話、空調、風扇、交通工具情況:22個鄉鎮均未配備復印機、傳真機。已配備電話的有8個鄉鎮。只有1個鄉鎮安裝有空調。有9個鄉鎮有電風扇。所有22個鄉鎮均未配備交通工具。(4)配備辦公桌椅、檔案櫥情況:辦公桌椅不但很不規范、整齊和統一,而且數量偏少,其中辦公桌椅2003年以后購買的有6個鄉鎮,大部分鄉鎮是90年代甚至是70年代購買的。檔案櫥大部分是70、80年代購買的,不但數量偏少、陳舊簡陋,且大部分是木質檔案櫥,只有3個鄉鎮是鐵質檔案櫥,與當前民政工作的檔案、文件量極不適應。

3、鄉鎮民政辦制度上墻情況。有7個鄉鎮沒有做到制度上墻。有上墻的鄉鎮,除才溪鎮外,其他絕大多數鄉鎮只簡單張貼工作職責、沒有辦事程序,且不少還是80、90年代上墻的制度,既不整齊,又不規范,影響辦公場所環境美觀。

二、加強鄉鎮民政辦規范化建設的建議和對策

針對目前我縣鄉鎮民政辦規范化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在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如下建議和對策:

(一)配足配強專職民政助理員隊伍,逐步建立村級民政協理員制度。各鄉鎮根據人口規模和民政對象數量,配置3—5名專職民政助理員,建議按照人口數在2萬人以下的鄉(鎮)配備專職民政干部2人以上,人口在2—5萬的鄉(鎮)配備專職民政干部3人以上,兼職民政干部1人以上。人口超過5萬以上的鄉(鎮)配備專職民政干部3人以上,兼職民政干部2人以上。每個鄉鎮民政助理員至少有1—2名具備國家公務員身份,其他民政助理員應由全額撥款事業性質人員擔任(為正式編制人員),在工資、獎金、福利和提撥任用等方面與鄉(鎮)其它相同身份的干部職工同等待遇。民政辦工作人員的工資和辦公經費列入鄉鎮財政預算。要配齊專職人員,減少兼職。各鄉鎮要按照上述條件及時對本鄉鎮民政助理員進行調整,民政辦主任調整時應報縣民政局審核同意。今后,民政行政管理專業的大專以上畢業生,要優先招聘到鄉鎮民政辦工作。各鄉鎮要充分考慮到基層民政工作人員直接面對群眾、政策法規知識和工作經驗要求較高的實際情況,要選派熱愛民政事業、政治業務素質好、熱心為群眾服務、具有較強業務工作能力的同志擔任民政辦主任。民政工作人員中,至少有1人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備大專以上文化,會熟練使用和操作計算機,以適應信息化、規范化的要求。民政助理員按規定要求配備到位后,要保持適當穩定,除提拔重用外,至少在3年內無特殊原因不作工作上的變動,以保證干部的穩定和業務的連續性。同時,探索建立村級民政協理員制度,延伸民政工作的著落點,提升基層民政辦事效率,積極爭取參照福建省現有“六大員”制度,由縣級財政對村級民政協理員給予適當補助或列入財政轉移支付范圍。

(二)改善辦公條件,確保工作經費。一是落實場所。鄉鎮要積極為民政辦提供不少于面積40平方米的辦公用房(主要滿足辦公、群眾接待、檔案資料存放的需要)。,并切實保障好鄉鎮民政辦的工作經費。救災物資儲備倉庫1間以上,面積不少于20平方米。二是配備設施。為了保障民政工作的順利開展,更好地為廣大民政對象服務,適應工作規范化、信息化、高效化的要求,鄉鎮民政辦應統一完善配齊和更新計算機、民政信息網絡、電話、傳真機、打印機、數碼照相機、空調、鐵制檔案櫥等辦公必要設備,辦公家具,要有一套接待群眾來訪或辦理事務方便群眾就座的沙發及其他用具,以全面適應群眾辦事需求、民政工作信息化辦公及檔案管理的要求。鑒于基層民政工作經常走村入戶的特殊性,建議各鄉鎮為民政辦配備1輛摩托車。規范化建設一次性投入由縣、鄉鎮財政按按1:1比例統一分擔解決。

(三)建立健全民政工作制度。按照政務公開和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的有關要求,以方便群眾辦事、接受社會監督為出發點,應根據鄉鎮民政辦主要職能,制定各項規范化制度,民政辦工作職責、民政業務操作流程圖、各項制度必須上墻,統一制作后上墻公布。同時設立意見箱,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布縣民政局監督舉報電話、聘請的行風監督員的姓名和聯系電話等。同時,對現有的民政辦規章制度、各項業務工作的操作流程、表格資料和辦理時限進一步完善,盡早制作成《民政辦工作手冊》,通過在上杭民政網站上公布和印制成手寫本,使廣大基層民政干部言有遵循,行有規矩,工作更加準確規范,確保群眾得到及時有效的服務

(四)搞好業務培訓工作,逐步完善準入機制。一是要倡導建立學習型民政隊伍,科學制定民政業務培訓規劃。除積極推薦鄉鎮民政干部參加省市民政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縣民政局要建立民政助理員定期培訓制度和新上任民政助理員業務培訓制度,每年舉辦一次新業務培訓班,時間不少于3天。通過開展系統業務培訓,使民政助理員及時掌握民政相關業務知識,提高業務能力與服務水平。二是逐步實行鄉鎮民政辦工作人員準入和持證上崗制度。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每年分別組織鄉鎮民政助理員進行業務考試,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同時組織鄉鎮民政助理員參加社會工作者職稱職稱考試,改善非國家公務員編制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五)加強檔案規范化管理。逐步收集整理和完善撫恤定補對象、城市低保對象、農村低保對象、大病醫療救助對象、五保對象、水庫移民、老村干和災后救濟對象、老齡工作對象等各類民政工作對象的資料,做到檔案齊全,登記造冊,情況清楚,建立完善規范、實用的民政工作電子臺帳。

(六)加強系統內微機網絡建設。要盡快實現全縣民政系統內微機聯網步伐,落實各種不涉密信息材料網上傳輸的要求,確保各種電子文檔管理方便快捷,各種信息報表傳送及時高效,各種辦事程序規范明了,各種撫恤救助發放公開公正,樹立良好民政的形象。

(七)強化考核、培養、學習交流機制。一是每年對各鄉鎮民政工作目標管理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建立年終或定期進行表彰制度,鼓勵先進、鞭策后進,對因工作失誤造成不良影響或不適宜從事民政工作的人員,應建議所在鄉鎮及時調整崗位。二是要對年紀輕、工作優秀的民政助理員在干部的培養使用問題上給予重視和提拔。各鄉鎮黨委、政府要強化對民政辦自身管理工作,經常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提高服務質量和為人民群眾的排憂解難的能力,圍繞重點工作和工作中的重點,找準切入點,開創基層民政工作新局面。三是每2—3年組織鄉鎮民政辦主任外出發達地區參觀學習、交流經驗。

(八)加強廉政勤政建設。要加強鄉鎮民政助理員廉政勤政教育,切實管好用好民政資金,干干凈凈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實實干事,認認真真工作,努力創造風正、干勁足、和諧的工作氛圍,努力形成具有上杭特色的民政文化,努力鍛造業務過硬的民政干部隊伍,為上杭經濟社會文化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