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人口計生行業工作調研報告

時間:2022-10-15 04: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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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人口計生行業工作調研報告

近年來,××縣在人口計生工作上,由于多方面的制約因素,在全省考核評比中始終徘徊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后進位置,影響了全縣綜合工作水平的提升,也阻礙了全縣經濟社會的發展。雖然過去幾年來,縣委、縣政府及時更新思路,加大財政投入,有針對性地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苦干實干硬干,以一年一個臺階的良好發展態勢向前推進。據資料分析,2003-2006年,我縣的計劃生育率在逐年穩步提高;出生人口性別比呈逐年回落趨勢;低生育水平進一步得到鞏固。但是,由于存在地域面積廣,人口基數大,人口流動性強,歷史包袱重,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群眾生育意愿與現行生育政策有較大差距等原因,在一定時期之內,全縣人口計生工作仍然面臨諸多困難。為此,筆者結合親身在鄉鎮工作的經歷,淺析計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并提出一點個人意見,為推動全縣人口計生工作拋磚引玉。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生育觀念陳舊,保障機制不健全。

時至今天,“不孝有三,無后為大”、“養兒防老”、“多子多福”的觀念依然還在潛移默化地影響著現代人尤其是遠離城市的農村人的生育意愿和行為。據了解,多數家庭希望兒女雙全,主要原因一是想減輕將來養老給子女帶來的負擔;二是給自己的晚年生活多一份寄托。由于害怕老無所養,老無所侍,加上社會保障機制不健全,逃避計劃生育而“輾轉四方”的“超生游擊隊”比比皆是。

(二)部門綜合治理不夠,基層網絡發揮不好。

人口計生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明確和強化相關部門職責,加強部門合作,聯防聯治,才能取得效果。然而,在實際工作中,綜合治理往往不到位,大部分是計生部門在唱獨腳戲,鄉鎮在跑龍腿,鄉鎮把大部分的時間和精力放在抓計生工作上,可結果并不十分理想,其中主要原因就是缺乏部門互動。如公安部門對暫住人口的清查沒有查驗流動人口證,發現孕產婦也不通知計生部門,基層派出所在給嬰兒辦理戶口時把關不嚴;衛生部門對醫療保健機構管理不到位,對非法取環、人流、b超性別鑒定打擊力度不夠。醫療保健機構在對孕產婦進行檢查時,并不查驗對象的生育證,對無證生育的也不及時通報當地計生部門,特別是一些民營醫療機構和私人診所,如某村的一位計生對象超生3胎,竟然全部是在同一個民營醫療機構出生;還有工商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和企業年審,規劃建設部門發放建房執照、出售商品房,民政部門在辦理優待證、發放救濟款,銀行在辦理貸款,學校在招生,企業在招工等,對計劃生育證明的查驗,都不是法定的必備程序。這些都嚴重影響了計劃生育齊抓共管的開展。

同時,全縣人口計生工作基層網絡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存在著“急在縣里、熱在鄉里、冷在村里”現象,還沒有真正把源頭管理做好。作為處在人口計生管理第一線的村級組織,是最能準確了解情況,也最能及時發現問題的。但是人口底數不清,出生漏報嚴重,計劃外出生居高不下等問題,說明了對村級組織的管理還存在一定問題:一是缺乏明確的目標責任。盲目分配給村一級的人口出生率,符合政策生育率等死指標,致使村級本末倒置,不從如何控制群眾計劃外生育著手,而是把計劃外生育后如何隱瞞實情,報假數據作為應付工作的手段。二是獎懲不到位,對于人口計生工作較好的村,沒有建立應有的激勵機制,對于出現問題的村,沒有落實好責任追究。三是沒有建立有效的保障機制。村級由于處在人口計生管理的第一線,面臨的風險大、任務重,而相應的保障機制又跟不上。四是對于不能勝任工作的村干部,沒有及時調整充實。五是村級計生協會作用不明顯。由于群眾計劃生育自主意識淡薄,協會工作總體上處于一種有組織、無活動的狀態。特別是經濟不發達農村,計生協會基本上是“墻上協會”“紙上協會”,甚至純粹是為了應付上面檢查而拼湊而成,在開展工作和發揮作用方面也就可想而知了。

(三)考核機制不靈,信息數據不真。

人口計生考核模式陳舊,考核機制不完善,沒有真正起到“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質量”的作用,扭曲了考核的根本目的,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許多弊端。一是在指標設置上重視管理結果,忽視管理過程;重視控制數量,輕視提高素質;重視管理手段,忽視服務手段。二是指標脫離實際,考核指標的設定,工作基礎好的地方和工作基礎差的地方一個樣,經濟水平高的地方和經濟水平低的地方一個樣,忽視影響計劃生育工作的多種因素,實際上是不承認客觀存在的差別,指標設計的高低也缺乏科學論證,基本是估計、臆斷的行政行為,說控制到多少就要控制到多少,脫離基層實際情況。三是考核指標設置不科學。如出生率與計劃生育符合率相抵觸,出生率規定某地在一年間計劃內嬰兒出生必須達到多少,達不到被扣分或被定為指標未達標,在現實生活中勢必會出現這樣的情形:對已生育一胎女孩符合政策可再生一胎但不愿再生的夫婦,工作人員總是千方百計動員他們再生一胎,哪怕他們真的不想再生;對那些已經生出來的計劃外對象而是隱瞞不報,造成了計劃外對象滿地都是。四是考核方與被考核方相脫離。不管是哪種類型的指標,都把被考核對象當作對立面,考核者千方百計挖、查、找,被考核者除了匯報、提供資料報表和后勤服務外,幾乎不能參與考核過程中的任何工作。五是形式主義嚴重。由于考核項目多,時間短,人員少,方法單一,致使實際考核中調查走訪多數停留在表面層次,深入不下去,程序是走下來了,實際效果并不理想。由此造成了一些負面影響,主要有:(1)鄉鎮弄虛作假。在考核成績一錘定音的情況下,鄉鎮干方百計想在考核中取得好成績,不管實際工作干沒干,不管有關文件出沒出臺,要什么有什么,缺什么就補什么。以資金投入為例,考核之前有的地方慨嘆財政困難,工資難發,一旦考核了,賬面上不但工資照發,而且事業費投入足額到位。(2)主要精力不放在抓日常工作上。由于考核辦法存在缺陷,易于造假,對日常工作過程又缺乏必要的監督制約;平常沒干多少工作,年底修修補補,走走找找,照樣拿人口目標責任一等獎,導致有的鄉鎮不在創新機制、改進方法、提高水平下功夫,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應付考核上。(3)框住思路,沒有創新。在考核的指揮棒下,上級考核什么,下級抓什么;上級考核方案要求怎么做,下級照著怎么做。如果有所創新,費了很大功夫,投入大量精力物力,但要是沒有對準考核的路子,就可能丟分拉下名次,出力不討好。因此,這種考核一刀切的辦法,實際是在培養因循守舊,循規蹈矩的工作做法,不利于鄉鎮因地制宜,探索適合自己本地特點、本地實情的工作機制。

(四)干部作風不實,責任追究不力。

部分干部還沒有把計生工作真正拿在手上,工作責任落實不夠,目標不具體,措施不得力。突出表現為:一是思想認識不到位,沒有充分認識到抓好計劃生育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不是從強基固本出發,而是急功近利,只從眼前或個人利益考慮,抱著任期內不出問題、不出麻煩的僥幸心理,認為計劃生育工作能夠考核過關就行了,沒有把工作真正落實到千家萬戶,做過細的群眾工作。二是作風不實,平時不認真研究本鄉鎮、本單位計生工作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把主要精力用在應付考核、蒙混過關上,工作被動應付,缺乏連續性和經常性;壓力不大就不干,壓力大了就搞假,任務來了緊一陣子,任務完成后就放任自流,仍然沿襲“突擊加補救”的工作方式。三是責任不清,缺乏工作的壓力感。計劃生育工作的責任制沒有很好地落實,責任不清,任務不明,工作壓力不大。出現計生工作被動落后等問題后,責任追究不到位,沒有真正落實“一票否決”。

(五)職責劃分不科學,行政執法難落實。

上級把大部分的人口計生工作任務、責任落到鄉鎮,而沒有出臺行之有效的措施放手讓鄉鎮去干。在這種沒有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執行權和有力的措施的情況下開展工作,可想而知鄉鎮工作人員承受的壓力有多大,受到群眾的冤枉有多深,實際效果又有多少。如在征收社會撫養費的過程中,任憑鄉鎮干部鞋磨破,嘴說干也難撼“征收難”困境。在處理時,一些計生對象閉門不見,不理不睬,干部對他們講理講法不管用,以蠻制蠻又違反計劃生育中的“五嚴禁”、“七不準”,因而在征收時時常常束手無策。一些對象家里經濟十分困難,對其經濟處罰往往難以兌現,即使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也無經濟執行能力,因而生是要生的,錢是沒有的,賴著超生,有些人甚至違法生育的上一個孩子處理還未兌現,又違法生育第二個孩子。還比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等難題,僅靠鄉鎮干部這點力量是孤掌難鳴的,是難以解決的。

二、解決問題的對策

針對當前人口計生工作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我們應跳出就計生抓計生的思維模式,擴大視野,統籌規劃,全局運作。

(一)加強生育文化建設,深入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

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是人口和計生工作新機制的重要載體。要把繼續創建“婚育新風進萬家示范單位”活動作為精神文明建設和先進生育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要不斷創新宣傳形式,豐富宣傳內容,普及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科學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促進群眾婚育觀念的根本轉變。把婚育新風進萬家創建活動與評選文明家庭、文明社區、文明村莊、星級文明戶相結合。

(二)突出利益導向機制,完善獎勵政策和保障體系。

加強和完善計劃生育獎勵與保障機制,真正使計劃生育家庭在社會上有地位、經濟上得實惠、養老問題有保障,提高廣大群眾實行計劃生育的自覺性,推動人口計生事業的全面發展。一是少生獎勵。在嚴格執行多生懲罰的基礎上,積極實施少生獎勵的政策,適當提高獨生子女獎勵費。二是政策優惠。對自覺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家庭,給予就學、審批建房、勞動就業等方面的優惠,對農村貧困的獨生子女和雙女家庭實行資金、項目、培訓、技術“四優先”。三是慈善救助。提高計劃生育救助公益金,重點解決獨生子女傷殘、死亡、特困家庭的困難。四是免費服務。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婦免費提供避孕藥具和基本的技術服務。五是養老扶助。認真落實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積極實行農村計劃生育家庭養老保險等政策。

(三)狠抓責任落實,完善目標管理考核制。

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經常性長效工作機制。一是強化縣級領導包鄉鎮工作責任制。縣級領導要對所包鄉鎮的計生工作負督查指導責任,與鄉鎮捆在一起,一并處罰,絕不例外。二是強化鄉鎮黨政一把手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要嚴格落實一票否決,凡年度考核位于全縣后3名的鄉鎮,對黨政主要領導和計生分管領導加大處罰力度,不提拔,不調動,不評優選先,甚至予以降職,調離崗位。三是強化部門綜合治理責任制。哪個部門沒切實履行職責的就追究哪個部門負責人和經辦人的責任,決不手軟。如醫療保健機構出現不履行綜治職責的情況,除了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外,還應當根據情況予以高額經濟處罰。要使醫療保健機構在為無證孕產婦服務中獲得的每一分收益,就要付出十倍的罰款,這樣,醫院沒有了經濟利益的驅動,自然不至于再鋌而走險,從而可以使大量的計劃生育懷孕情況得及時處理,有效遏制違法生育的上升勢頭。四是強化鄉鎮駐村干部包村責任制。要把村級計生責任目標分包到每一位駐村干部身上,今后凡是在省、市、縣考核中,出現出生漏報、節育措施虛假等重大問題,導致本鄉鎮排序位于全縣倒數第一的村,對鄉鎮包村駐村干部就地免職。五是強化一般干部包對象責任制,加強入戶訪視和跟蹤調查,真正把所包對象的真實情況核清摸準,及時落實節育措施。六是強化計生部門業務指導責任,推行班子成員包片、業務干部包鄉責任制,不折不扣地落實獎罰辦法的各項規定。七是強化村級干部計生責任制。凡村干部計生工作不得力的,該調整的就要調整,該免職的就要免職。只有各級干部群眾嚴格履行職責,真正形成齊抓共管、責任明確、獎罰有力的工作機制,才能推動全縣計生工作上臺階、上水平。

堅持“突出重點、明確導向、簡便易行、注重實效”的原則,改革以往的考核模式,完善目標考核評估辦法。一是明確考核的目的。考核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促進下級不斷提高計劃生育工作水平,通過檢查,一方面要發現問題,更要突出以解決問題,通過考核對問題產生、存在的原因進行調研分析,提出解決辦法,對基層作出指導,作好黨委政府的參謀;另一方面要把其他地方好的做法,好的經驗推介過來,互相交流,共同提高。而決不能只是為了考核來抓考核。二是調整考核的時間。改變一年兩次事先知道具體考核時間的方式,改考核時間為不固定性、隨機性,既有例行督查也有隨機抽查,縣可以根據報表反映的突出問題以及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隨時進行檢查,減少鄉鎮作弊的幾率。三是改變考核的方式。對鄉鎮計生工作要進行全面考核,將平時調研與年終考核有機的結合起來,把考核的重點放在工作過程上,如每個季度的節育措施落實情況、違法生育和處理力度、日常工作情況。不因一兩次檢查而“一棍子打死”。三是調整考核的內容。加大統計準確率的考核權量,突出考核違法生育的立案率和申請執行率,強化流動人口管理考核內容,加大知情選擇的考核力度,取消一些只看文件就能得分的內容。四是適當降低指標考核標準。要想放下數字包袱,就要實事求是的確定計生率指標,而不是一個跳起來都摸不到的東西。建議根據近幾年來補報的情況和抽查情況,確定一個跳起來都摸得到的指標,既符合實際又有壓力。過高的考核指標,滋生了計生造假,滋生了考核中的腐敗。五是考核結果的及時“兌現”。現在的“一票否決”說實話是不痛不癢的“花拳繡腿”,或部分流于形式,或責任劃分不清,對鄉鎮工作人員處罰偏重

,對其他考核對象難以進行兌現,而且,很多的責任人員或在不聞不問中,或在撈足后卷鋪蓋走人。因此,考核后一定要及時兌現,決不“只說不做”。同時,計劃生育考核評估必須全面推行責任延伸追究制,對在二到三年內反映問題的責任人,同樣要進行相應的處分。

(四)加強部門配合與溝通,依法落實綜合治理人口問題的職責。

做好鄉鎮人口計生工作,原本就是全社會的責任,只有全社會行動起來,在人口計生工作上形成齊抓共管、同想同管同做的“大合唱”,讓人口計生部門和鄉鎮工作人員從唱“獨角戲”里面解放出來,才能徹底改變目前基層人口計生工作不盡如人意的狀況,才能使人口計生部門和工作人員發揮好“主管、檢查、指導、協調、服務”的作用,并使人口計生工作的種種壓力變成大家的共同責任。一是進一步完善相關部門責任考評辦法,推動部門履行齊抓共管、協調配合職責。二是督促各部門制定有利于計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并在人口(婚姻)信息通報、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社會撫養費征收和流動人口管理等工作中有更大的作為。文體部門排練計生內容的戲劇、小品、舞蹈,創作詩歌、散文、小說等作品,舉辦書法、繪畫、攝影等文藝展覽,大力宣傳新型生育文化;縣廣播電視臺開辦專題欄目,制作宣傳片,播放公益廣告;縣委宣傳部門大力宣傳計生工作中的先進經驗和先進人物,宣傳報導計生工作動態;公安部門要嚴格把好嬰兒上戶口和育齡婦女遷入這道關口,在辦案或清理暫住人口時發現懷孕或哺乳婦女的,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計劃生育部門通報情況,并對不及時通報的予以責任追究;醫院保健機構要嚴格把好孕婦檢查和嬰兒出生這道關口,必須憑生育證接生和做孕婦及胎兒健康檢查,發現有計劃外懷孕孕婦必須立即向政府或計劃生育部門報告,對違規接生人員必須給予堅決打擊,取消資格,重罰;法院要進一步加大依法強制征收社會撫養費的工作力度,選準突破口,選好典型戶,及時實施強制執行的措施,擴大司法強制力的震懾作用;工廠企業要積極配合計生部門做好計生工作,沒有切實履行職責的,予以重罰,直至吊銷營業執照等。

(五)強化執法力度,嚴格處理到位。

對違反規定的超生戶、逃避戶等要堅決依照中央、省、市有關處罰條例進行處理,不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讓群眾有“空子”可鉆。不妨通過建立超生對象戶計生、戶籍管理、銀行共享信息網絡,對逃避計生處罰者實行終生追究。(可以參照汽車違章處罰)

因銀行開戶需要身份證,故從技術上理論分析計生、戶籍管理、銀行可建一個共享信息網絡。通過該共享信息資源,計生部門就知道超生對象戶長住地址和經濟狀況。在目前,要加大對超生對象戶的處罰力度和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力度,對所有的超生戶,要建立健全處罰和繳款檔案。對凡是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實行滯納金和本金的終身追究制;對違法超生而又舉家外出惡意逃避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要利用全國人口與計生互聯網(即上面提到的共享信息網絡)的有效作用,把這些非法超生對象戶的超生情況和處罰(包括滯納金)情況進行全國性聯網,實行異地征收。為違法生育人員提供躲避場所或者為其逃避檢查提供其他便利條件的,在征收社會撫養費時承擔連帶責任。同時,充分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在全社會推行計劃生育有獎舉報制度,實行群防群治,使違法者無處可逃。

(六)提高待遇,充分調動基層計生干部積極性。

計劃生育是國策,大量的工作要靠基層計生干部來完成。但目前我縣基層計生隊伍人員積極性相對不高、工作效率不明顯,根子就在于工作壓力大、任務重(動不動就一票否決),待遇又低。要真正提高我縣計生工作整體水平,必須按照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合理落實、逐步提高基層計生干部的待遇,進一步調動鄉鎮村居兩級計生干部的積極性。

在加強基層計生隊伍管理的同時,縣委、縣政府對基層計生隊伍要高看一眼,厚愛一層,政治上關心,生活上照顧,工作上支持。對鄉鎮干部可實行這樣的激勵措施,凡連續3年完成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實績突出的干部一律優先提拔重用。

當然,最重要的是要充分調動村干部的積極性,因為村干部是農村工作的先鋒,是鄉鎮政權在農村貫徹落實政策的“左膀右臂”。離開了村干部的配合,就好比魚離開了水。

所以要盡可能的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村干部特別是計生干部的待遇。一是推行村(居)干部基礎工資+績效工資制,其中村(居)干部正職基礎工資500元、副職基礎工資400元,其它工作人員基礎工資350元;績效工資由各鄉鎮依據考核結果發放,標準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定。二是村(居)專(兼)職計生主任的報酬待遇,按照不低于村(居)委正職主任報酬待遇的80%執行。兼職計生干部的報酬待遇按照多勞多得的原則予以落實。三是建立起村(居)干部的社會保障機制,在崗的一律按國家規定辦理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四是實行績效考核、績酬掛鉤。對嚴格遵守規定、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違反制度的,堅決按規定處罰,做到獎懲兌現,賞罰分明。村(居)干部吃上了“皇糧”,待遇有了可靠的保障,就會極大地激發了他們的工作熱情。經費由縣財政和社會撫養費征收款按比例,統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