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源控管新機制思考
時間:2022-09-04 0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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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稅源管理,是**年全國強化稅源管理專業會議確定的一大基礎性工作。總局確定的強化稅源管理各項措施中的核心戰略之一,就是在狠抓稅收分析和納稅評估的基礎上,建立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務稽查、過程管理四位一體的良性互動機制。提起稅源控管機制,大家可能更多的是強調稅收征管部門的作用。其實,稅源控管就其內涵而言其主要作用是防止并減少稅款流失,就其外延而言,在空間、時間、環節上稅源控管應該貫穿于稅收工作的全過程,是各個環節和崗位的有機結合,要建構起稅源控管新機制,我們必須轉變傳統觀念,充分認識到稽查部門在這其中所應發揮的作用。本文著重論述稽查部門為適應稅源聯動管理新機制的要求,充分發揮“以查促管”的作用。
一、前稅源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其成因分析
當前稅源管理存在的問題有很多,但筆者認為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稅源管理機構職能“缺位”。隨著征、管、查分離和計算機技術的廣泛運用,稅收管理員由“管戶”為主逐漸過渡到以“管事”為主,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稅務系統的廉政建設,但是,這也導致了稅收管理員對稅源控管乏力,由過去的專管員實地了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變成了遠離企業、坐看報表的靜態管理,對轄區內的稅源底數不清,戶籍不明,造成大戶管不細、小戶漏管多,“疏于管理、責任淡化"的問題凸現。
2、稅源管理手段相對滯后。在當前稅源管理過程中,單一地以實現稅收的多少將納稅人劃分為重點稅源和非重點稅源,工作重心側重于重點稅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非重點戶、非重點稅源、某些行業、某些區域及工作環節的管理,造成稅源管理“頭重腳輕”,征管基礎薄弱,給一些蓄意偷逃稅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雖然近些年加大了信息化的建設,實現了征管業務流程微機管理,但目前稅源管理系統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統計工作,對稅源的狀況不能運用大量的信息數據庫進行調研、分析和預測。此外,還沒有建立完全意義上的稅源監控網絡和管理監控機制,納稅人生產經營信息傳遞渠道單一、滯后。
3、稅源管理力量薄弱。在稅源管理過程中,困擾基層的一個主要問題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鄉稅源管理人力資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層稅源少、人員多,而城區或重點稅源單位稅收任務重、人員少;機關管理人員多、一線稅源管理人員少等不合理現象。基層稅源管理人員應付事務性工作繁重,很難集中精力開展稅源控管,以致對納稅人的信息掌握不全。同時存在部分地區稅收管理員制度落實不到位,稅收管理員日常工作存在任務不明、目標不清、考核不到位的問題。稅收管理員業務水平參差不齊,適應現代稅收征管的工作能力和稅收執法水平不高,工作缺乏主動,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職責。
造成這些問題有很多原因,主要表現在:
1、沒有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交流制度,缺少有效的、統一的操作規程來保證兩個系列面上的溝通銜接。稽查、征收管理部門不能(完全)信息共享或信息資料傳遞不及時,因而造成工作被動,影響工作質量;有些地方兩個系列部門基本各自為政,工作人員之間缺乏交流和聯系,規范雙方定期溝通的制度還沒有建立起來。
2、溝通的層次不夠深,工作交流僅限于表面的應付層次上,能促進工作的深層次交流進行得很少。比如因缺乏制度性的規定和要求,稽查結果、征管信息不能夠按照“服務對方”、“完全共享”的原則及時、全面傳遞反饋,稽查結果、征管信息得不到充分利用。
3、溝通不及時。缺少及時的事前、事中交流,往往事后才溝通交流,但已貽誤處理時機。
4、溝通的環節太多。由于沒有固定具體負責的交流人員,溝通環節較多,給雙方取得信息造成了很大麻煩,一個環節不順暢就影響了整個工作。
二、稽查部門在構建稅源控管新機制中應如何發揮作用
(一)轉變觀念,創新思路
要克服狹隘的稽查觀念,徹底改變把稽查當成組織收入的“調節器”觀念,把稽查工作放在國稅整體工作中去考慮,使稽查工作服務于領導決策,服務于稅收征管。要研究與制定出符合本地實際的以查促管的方案和實施意見,明確具體操作的目的、程序、具體內容、實施步驟、量化指標、組織領導、考核辦法等等,形成制度化。應進一步明確職責,把以查促管工作作為稽查的本職工作,提高稽查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二)完善稽查工作機制,創新稽查方式方法,充分發揮稅務稽查以查促管的職能
1、提高稽查針對性,有效開展稅收專項檢查,繼續加大對涉稅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選擇特定行業或區域中一些普遍性、突出性問題開展專項檢查,突出重點,統籌兼顧,依法懲處稅收違法行為,達到“抓住重點,整頓行業,規范全面”的目的。一是增強稽查的深度。拓展檢查思路,創新檢查方法,對每個稽查案件尤其是專案、要案,要查深、查細、查透,排除障礙,一查到底。二是加大處罰力度。對屢查屢犯或偷稅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重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決不姑息遷就。三是做好涉稅案件公告公示工作。對涉稅違法大案、要案,利用各種新聞媒體進行公開曝光,擴大影響,達到查處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逐步營造公平的納稅環境。
2、實施部門聯合,全力推進稅收專項整治,實現查管互動。通過聯合國稅稽查、公安經偵部門,開展稅收專項整治;聯合當地政府,形成強大的宣傳攻勢,督促企業對涉稅違法行為自查自糾。為進一步擴大專項整治效應,稽查應與征管聯動,開展更加密切的行業聯合檢查,由稽查人員與征管人員組成一對一工作小組,相互配合,通力協作,全面摸清企業實際情況及存在問題,形成調查報告,同時督促企業及時整改。通過征管、稽查聯動,一方面,進一步完善稽查與征管合作機制,加強部門、人員的業務交流,使稅管員改進工作方法,加強對管轄行業的深入了解和挖掘,及時發現企業的涉稅違法問題,開展納稅評估,實現稅源的有效控管,提高稅收征管工作質量。另一方面,為開展專項檢查工作提供了準確、詳細的信息來源,確保稽查工作有的放矢,有力發揮依法治稅的職能,提高企業對稅法的遵從度。
3、落實并完善稽查與征管定期聯系的制度。通過加強征管、稽查部門間的溝通,規范執法行為,共同促進稅收征管質量的提高。一要以稽查建議為紐帶,全面促進征管和稽查的信息互通、執法聯動的運行機制。要通過稽查建議制度,向征管部門反饋征管工作中所忽視的問題或薄弱之處,要積極研究探索,提出建議,更好地起到以查促管的作用。二要召開稅案分析會。由區局相關科室牽頭,稽查部門通過對典型企業“解剖麻雀,由點及面”進行分析,對案件的成因、特點、作案手法以及發展趨勢進行深入的分析與研究,并及時研究措施,嚴厲打擊,有效遏制各種涉稅犯罪活動。三要定期組織召開聯席會議。由區局分管局長、稽查、稅源管理部門的相關人員參加,稽查部門通報案件查處情況,提出對稅收征管中存在的漏洞與不足的改進建議和措施,立足反映突出問題、努力發掘潛在問題、及時暴露個性問題和重在歸納共性問題,以便稅源管理部門及時調整有關工作思路,促進稅務分局精細化管理能力的提高,確保稽查、管理的協調一致,形成打擊偷、騙、抗稅的監管合力。
4、深化稽查服務,引導企業規范核算、依法納稅、營造良好的納稅環境。一是實行稽查預告制度,擴大稽查預告的內容。除了在預告時告知企業自查自糾的時間、檢查期間及權利義務外,可以增加并對企業容易出現的錯漏方面給予提醒,督促企業自我檢查與核對后及時自查。二是稽查部門應將稅收服務寓于稅務稽查的全過程,采用一切方便納稅人的服務方法和手段,拓展稅收服務渠道。同時將稅收服務融入到檢查工作始終,邊檢查、邊宣傳、邊輔導,了解納稅人的實際問題及需求,提供個性化服務,真正做到稅收執法與稅收服務相結合,讓納稅人在享受稅收優質服務的過程中,主動接受納稅檢查,在接受檢查的過程中增強依法納稅的觀念,正確嚴格按稅法辦事,有效減少稅收違法行為的發生。
5、建立和完善稅務稽查考核、獎懲體系,確保各項制度的貫徹與落實,實現以查促管的工作目標。要制訂切實可行的強化稽查,以查促管的考核、獎懲辦法,把責、權、利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使征管查各個崗位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各有職權,協調一致,為構建和諧國稅共同努力。